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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论文题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7 07:58:54

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论文题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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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国近代厘金制度与地方税收管理权划分 29 .中国历史上田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例 30 .两税法以钱计税导致农民税负加重的历史原因 31 .论财政的本质 32 .轮市场缺陷与财政职能 33 .强化财政职能,振兴国家财政 34 .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35 .新时期财源建设研究 36 .财政支出与结构优化 37 .财政支农与效益农业 38 .政策投资与经济增长 3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0 .养老保险的社会化 41 .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对策思路 42 .论我国公债发行制度的改革 43 .我国的国债市场的建设 44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45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6 .部门预算研究 47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48 .转变财政职能,建立政府的公共预算 49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50 .积极的财政政策研究 51 .加人WTO对我国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52 .政府寻租问题研究

1、中小企业集群现象研究2、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3、浙江省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4、发展经济学理论在西部大开发中的应用5、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6、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功能定位7、泛珠三角有关问题研究8、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研究9、中小企业发展与就业促进10、珠三角城镇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11、企业集群与城镇化研究12、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研究13、论我国经济增长与国民消费的演进14、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及对策建议15、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分析及预测16、广东城镇居民消费趋势预测与对策17、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与消费结构变化研究18、科技进步对我国工业发展的贡献率分析19、经济增长点问题研究20、宏观经济学研究的新进展21、微观经济学的新发展22、政府宏观调控问题研究23、对公用事业规制的研究24、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研究25、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和发展26、论经济增长方式27、论中国的经济增长28、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29、新经济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30、美国宏观经济政策史研究31、新自由主义意识与经济全球化32、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经济发展33、制度与经济增长34、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35、虚拟经济研究36、我国的收入分配演变研究37、广东、香港、台湾三地经济发展状况对比38、广州支柱产业选择分析39、广东劳动力市场问题研究40、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41、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42、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机制研究43、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及对策研究44、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契约关系分析45、相对优势原则与我国经济的有效增长46、腐败的经济学分析47、国民精神素质与经济增长48、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及对我国的借鉴49、转轨时期的经济思想研究50、相关行业的经济学分析

2税收的分配职能税收的分配职能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在借助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需要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或者国民收入转化为国家所有。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税收在执行分配职能的过程中主要是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转变为一个新的具有经济单位与个人收入的格局。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税收执行分配智能的过程就是国家进行财政收入的过程。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一般的分配相比,这种分配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税收分配与财产权利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其主要以国家的政治权利作为主要的分配依据。而且这种分配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限制,包含的范围比较广。(2)形成之后的税收收入基本上都归国家的支配和占用,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3)税收分配是一种强制性的分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税收所执行分配的职能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调节国家、经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为了平衡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想确保二者之间关系能够长久的维持下去,一定要保证整体利益不受危害。主要是因为在国家整理利益维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解决局部之间的利益。不仅如此,也要注重维持局部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奠定坚实的基础。3税收的调节职能现实中的每件事情都是在不断的运动的,在不断的运动过程中其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调节。调节的本质就是使事物能够符合客观客观规律的要求。比如说,吃药解热属于自觉调节的过程,人体出汗散热则属于自发调节的过程,自然界的每件事物都有其该有的规律,税收调节也是这样。税收调节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来对税收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将按照不同分类方式对其进行划分。其中,根据其目的可划分为鼓励性调节和约束性调节。按其范围可将其划分为普通性调节和特殊性调节两种。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税收执行调节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调节主体的集中性。税收调节主要是由国家来操控的,与某个经济单位或者是个人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税收调节主要由国家负责;二是调节过程中的各种活动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意志来确定的;三是调节的相关政策也是由国家来制定的,与其他团体之间没有太大的联系。(2)调节范围的广泛性。税收调节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在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都各个过程中都有其参与。(3)税收的调节方式比较灵活。国家在进行税收调节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进行调节。虽然说税收调节的职能是客观的,但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如何进行税收调节又有较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有很多,不仅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之间的差距,还与不同地区之间统治阶级的意识有着较大的关系。不仅如此,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因为其政治文化的区别而导致国家税收调节方向的不同,当然其税收调节的制度和目的也会因其产生较大的差距。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国家各种税收法令以及征收办法的总称就是税收制度,其中,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以及各种税收管理办法等都属于税收制度的包含范围之内。不仅如此,税收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有机组成的一部分,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相关的作用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也与其国内的社会制度、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政策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不仅如此,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一定的不同,每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政治以及统治阶级的意识都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导致不同历史时期所产生的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所以说,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有一定的差距,其也会随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据调查,这些因素主要是由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两方面所组成的。1纳税人什么征税、征多少以及由谁缴纳是每一种税收都会存在的三个问题,从法律上讲,纳税人其实就是课税主体。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的自然人就是指国家的公民或居民。而法人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经济活动的组织结构。不仅如此,这部分法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法定纳税人负有直接缴纳税款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负税人就是所纳税款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和负税人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进行税负转嫁,这时候的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就存在一定的差距了。“扣缴义务人”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所采取的一些手段。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税收征纳的关系所改变的,而税收转嫁所引起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分离则是影响了其分配关系。通常所说的税负转嫁就是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渠道或者方式,将相关的税收负担通过一些方式转嫁给别人负担的过程。税负转嫁主要是在日益发展的经济市场以及商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所形成的。税收不仅是分配范畴,也是历史范畴。在现在社会上很多经济活动都伴随着税收,这必然会造成税收负担的产生,但是税收却不一定会产生税负转嫁,只有在一定情况下才会造成税负转嫁现象的产生。在自给自足的社会中,大多数的生活会直接从生产领域将物品转换到消费领域,其并不进行市场交换,国家一般不会对商品或商品流转征收课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税负转嫁出现的可能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商品之间都有可能进行商品交换,该过程主要是将商品通过货币进行不同的转化,而且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也会随之扩大,在这种条件下,税负转嫁就具备了足够的条件。所以说,能否完成税负转嫁与商品货币发展程度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当商品经济活动有规律的发展时,税负转嫁的发生率就会大大增加。不仅如此,不同的社会制度也会对税负转嫁的产生形式和范围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今市场经济影响广泛,纳税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应纳税额,以便获得最大的利润。大体有五种基本形式的税负转嫁:首先,是为了实现对税负的转嫁,在销售商品时将其价格进行提高,这种行为被称作前转,又被称作顺转:影响的具体过程是:把交纳的税额放到单位产品的实际生产费用里,这一行为使得税收成为组成生产成本的一个部分,在这一情况下,厂家为了不降低利润,比照税额将价格抬升成为了必然行为。但在价格无法提高的时候,生产费用又不得不提高,逼的一部分厂家不得不退出该领域的生产过程,将资本投入到其他的生产领域,而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产品的生产量直接减少,价格进一步升高。同时,消费者就将直接承受价格升高中的部分税款。再次是为了达到转嫁税负的目的,在收购原材料或企业的劳动力时将价格压低,或者双管齐下,两者方法都采用:这种行为的好处就是即使在产品出厂价格无法改变或者不得不降低的情况下,纳税人也能达到不负担或者减少负担税款的最初目的。再者是即将前转与后转结合起来进行的,其被称作混合转。如果实际的经济情况不允许纳税人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转嫁全部的负担税额,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通常会采取混合嫁接的方式。通过这种转嫁方式,当抬高价格或者压低价格的总额超过其直接纳税额度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因为这种方式比其他方式隐蔽性更好,所以在实际作用时往往被更多纳税人采纳。然后是消转,即对已缴纳的税额,纳税人直接选择自己“消化”,即纳税人不选择提高销售价格也不选择压低生产成本。当然,这种方式需要拥有一定的条件,如降低生产成本、产品销量还有扩大的空间等,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经荷管理,深挖内部潜力。由课税商品在生产销售流通过程中获得的额外利润来消除税负。再然后就到了税收资本化:“资本还原”是它的别称,即购买生产要素的人将未来购买的生产要素需要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人的价格提前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这种方式的人大部分是一些可以增值的产品,比如土地、房屋、股票等,税收资本化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是把经济交易每次所得税款,随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税款转嫁,而税收资本化则是一次性地将累计应缴纳的税款进行转移,因此它客观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税负后转形式。通过纳税人转嫁税负的基本方法可以得知:税负转嫁必然附带着价格背离价值的运动。不论纳税人是提升价格还是压低价格,或者两者兼之的方式以此达到税负转嫁的目的,其相同之处都是通过价格背离价值部分取得的差额来补偿其应纳税额的同时,税负转嫁不仅需要自由定价的基本条件之外,而且还需要根据经济的景气情况、商品供求关系以及商品自身的特性(比如此商品是否是必需品还是非必需品,是否有代用品和L代用品之间的比价情况)等非主观因素而定,而不能随心所欲。2征税对象课税的目标被叫做征税对象,而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相关需求和征收某种特定税的目的,会明确对哪些产品征税,也同时也会确定征收范围。不同的税种由不同的课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构成,税率等相关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课税对象数量的的变动将直接被征税数额的数量大小决定,这也是它在税收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原因。确定课税对象,首要选定税源。税源是在分配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形成的各类收入。它一般表现形式是利润、利息、股息、工资等。税源既可以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也可以不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举例来说,纳税人的利润所得都是征收所得税,税源和课税对象。针对财产的征税,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是课税对象,财产所带来的收益和财产所有人的收入是税源。由此不难看出课税对象和税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在设计税制时,必须依据经济形势的实际情况,注意不断变化的税源,针对课税对象进行适当的选择,并且对税种恰当的选择。课税对象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选择课税对象时不恰当,纳税的作用不仅发挥不了,严重更可能会造成税源萎缩,税收枯竭。之所以课税对象成为了税制中的基本要素,是因为它不但决定了本税种的性质和作用,甚至本税种的名称也由它确定。因为现如今各国的社会制度各不相同,所以在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等方面,彼此也有差异,上层建筑进而影响了经济结构,当然,税制结构也是存在差异,对于税种的设置多少,名称设定都大不相同。所以对这些不同的税制和各种各样的税种的研究由此而生,为了研究税收的发展演变过程、税收的负担状况、税收来源的分布等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深究,这是为了税收法规的合理性提供相应的依据。因为各人的分析角度不同,所以也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目前有以下几种(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什么是对流转额课税呢?它是一种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在流转环节进行征收的税。在我国,目前所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全都属于对流转额课税,其具有与商品经济密切联系、以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为前提的特点。而结合这些特点,就可以很轻易的发现,对流转额课税的税制在制订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客观商品经济的情况,从决定要征税的商品类别、商品流通环节、征税时的税率等等,其收到商品经济的很大影响。然后,流转额在对流转额课税的税额大小起到决定作用,二者是正相关的关系,且对流转额课税这一税负在自由运行的市场经济现状下能够轻易的实现转嫁。对流转额课税有这很多好处,它对国家进行资金的积累有着很大的帮助,其计税时将流转额当做基础,就算企业的成本发生了变化,税额也能保持稳定,从而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具有稳定性,所以说其具有稳定财政的作用。什么是对收益额征税呢?它是一种将纳税人的净收入作为征税对象,即对其收益额开征的一种税。收益额体现在不同主体上,其名称也各不相同,其中,应缴纳税款的各种收入是个人的收益额,利润所得额是企业的收益额,而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对收益课税。而对收益课税与对流转额课税有着很多的不同点,这也是它所具有的特点,第一,对收益额课税时,由于国家在制订税率时,参考了纳税人所具有的负担能力和国家财政的需要,在对待不同企业时,按照“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不征”的远的来进行收益额征税,因此有没有收益和收益多不多就对税收收入产生了巨大的制约,导致了该税收不具备较强稳定性,不如流转税类可靠。第二,收益时间对于税收收入有着很大的影响,工商企业的利润结算期对于所得税有着很大的影响,收益季节对农业税产生着很大的影响,受到以上影响,就限制了其征税周期,迫使其减小征收次数,而通常用分期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来进行征收。第三,该税的课税对象是纯收益,因此便于合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第四,收益税相比对流转额征税更难转嫁,这是因为很难企业在现实生活中对工人的工资很难进行下调,也很难持续让工人加班。什么是对财产的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等都属于对财产的增税,以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包括在其中,其开征是将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财产的征税有着许许多多的特点,第一,其面向范围广,覆盖广大老百姓,因此其具有较小、较分散的税源。第二,财政在财产税类的收入具有稳定性,这是与流转税额和收益额相比,财产额的变动数量很小的缘故。第三,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税收管辖权的放开,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容易实现征收管理的灵活化,让征税的效率得到更大的提高。什么是对行为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契税与城建税等都属于对行为征税,其开征是将那些特定行为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行为征税有着税收选择上的灵活性这一特点,而这也是它的优点,如此一来,它能够让国家更好的实现对某一行为或者某些方面进行的税收调节,让税收调节与国家的政策需求和现实要求相结合,便于国家开展调控。(2)按税收收入形态分类实物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不是货币,而是以那些类似粮食、棉花、牲口等实物来收缴的。在我国实行的实物税,主要是在1985年之前的农业税的收缴,而在这之后,就开始逐渐用货币税来代替实物税,最终于2006年取消了实物税。货币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就是货币,而纳税人在缴纳货币税时,可以通过许多形式来实现,如通过现金缴纳,通过支票缴纳等,货币税的形式相比之前的实物税是一个显著的进步,意味着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使得国家财政的管理与使用更加便利。(3)按税收的课征方法分类定率税,顾名思义,就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率来进行税款的收缴,它有着许多有点,如它有着更加简便的征收过程,是更加稳定的税收来源,可以起到稳定国家财政的作用,同时能够帮助经济更好发展,所以得到世界各国的大力推行。对于摊派税来说,其又被叫做配赋税,它是将国家提前规定好的应该征收的税的总额来照规定好的份额来分摊下去,来分别确定全部的纳税人和课税的目标应该缴纳的额度,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历史上曾经得到过施行,有一定的经验可供参考。(4)按税收的计征依据分类用应税产品的价格来对税款进行计算,这是从价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价税包括多种多样的流转税,其有着税额发生增减是伴随着商品价格的高低变化的特征。用应税产品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数量来对税额进行计算,这是从量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量税包括资源税,其有着不随价格上升或下降而发生变化,而只是关联着课税对象的目标变化的特点。(5)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包括了税金的,就被称作,这是其判断依据与定义,而价内税包含着相当多数的对流转额课税。价外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不包括税金的,它要在价格之外进行税金的附加,这种情况在我国比较少见,只占了税种中的一小部分。(6)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纳税人无法通过一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而负税人一定是纳税人本身,这就是直接税,直接税包括了很多种,其中有财产税、遗产税与所得税等。如果纳税人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如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可以实现这一点,那么这里的负税人就可能不是纳税人,这就是间接税。不容易转嫁的是直接税,而与之相反的间接税就属于容易转嫁的一类,而这也是在对比中得出的,具体需要依照价格运动的基本原理来决定是都进行税负的转嫁。那些只是将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划分作为标准,来对某些税进行绝对化的判断,就脱离了现实情境。(7)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中央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中央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的营业税,以及海关关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这些税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中央财政所有,因此就都属于国家税,也被称为中央税。地方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地方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农牧业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地方财政所有,它们于是就被称为地方税。按照上面的分类方法,地方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地方的税种,中央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中央的税种,那么对于像增值税这样,地方与中央都能够分到一定份额的税种,我们在对它们分类时,就把它们划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上面提到的各种方法进行总结,它们都是按照特定的要求来进行分类的,在这里面,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来进行分类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而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由于课税对象才是税法最最核心的要素,因此对经济的调节效果与作用就会随着课税的对象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如此一来,就需要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来分别进行税收制度的制定,在征管方法上,也需要适应不同的课税对象来制定,结合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不同情况。

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论文题目

、认识上的误区。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呢?传统体制下,我们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本来是为实现理想中的“公平”,结果窒息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也葬送了效率,带来的是“共贫”。所以,改革也就从打破平均主义入手,如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城市中的工资和效益挂钩制度。随着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使得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在八十年代,尚不严竣,九十年代以后,这一状况明显起来,引起大家对它的重新关注。政府的态度很明确,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在实际中,由于“兼顾公平”需要政府支付一定的成本(如提高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甚至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经济增长,所以只讲效率、不顾公平的事在各地时有发生。加上过去吃“大锅饭”的弊端,有些人认为一谈公平,便有搞平均主义的嫌疑。事实上,尽管对公平有多种理解,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分配结果上的平均主义和收入相差悬殊都不是公平的体现。如果一些政府部门因怕人家说搞“平均主义”而不敢对收入相差悬殊进行调节甚至人为的拉大差距,那就是认识上的误区了。 在理论界,面对收入差距的扩大,许多人从发展经济学上找依据,主要是库茨涅兹的“倒U型”理论和刘易斯的劳动剩余模型。从而认为收入差距扩大是暂时的,只要我们经济发达了,实现了工业化,则这一问题自然会解决,因此,当前的任务就是保证经济增长,而不要在公平上作过多的文章。实际上,库茨涅兹的“倒U型”理论,只是根据一些可信度较低的数据而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4〕。刘易斯的模型是在“劳动力剩余”前提下,劳动力从农业向工业部门转移的一个理论〔5〕,对于中国这样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农村人口庞大,这个转移过程将是漫长的,而且若考虑部门内部的转移,则这个转移过程在中国不仅漫长而且收入差距会很大。所以,就会有一个“稳定”的问题,社会得不到稳定,任何发展都无从谈起。当然,这里并不主张不讲增长,因为没有增长即使最“公平”也只是“共贫”而已,所以走“增长与公平并重”〔6〕的道路对于我们国家可取性更大,即政府主要承担公平责任,市场则追逐效率,实现增长与公平的统一。 我国城乡差距之所以显著,这与政府长期的认识和采用的政策有较大的关系。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为了支撑工业的发展,国家采用人为的方式使资源从农业向工业转移。同时政府不允许农民“进城”,认为如果允许农民“进城”的话,可能导致现有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引发许多社会问题,而且,政府要给城市居民各种补贴,大量农民“进城”,政府将不堪负担。事实上,这种政策将城乡割裂开来,导致大量的劳力挤在土地上谋生,使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反过来又束缚了工业的发展。当前农村消费市场启动不了就说明了这一问题。其它国家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城市化的过程,政府如果限制城市化,经济将永远停留在二元结构上。 2、制度转型中的不合理收入。政府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对的,也极大的激励了生产力的发展,问题在于许多人似乎忘了先富的前提条件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1984年,我国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但同时伴生的竟是国有资产流失,损了国家而肥了一小撮“内部人”,特别是股份制改造,在一些地方竟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后一次“免费午餐”〔7〕。这些年,因为监督机制缺位,甚至是权力的介入,产生大量黑色收入,导致一部分人暴富,为广大人民深恶痛绝。另外,还有一些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西方把这种因享有特权而获得的额外利益的现象称为寻租行为。寻租泛滥,很多人产生严重的不平等。这些不合理收入,使一些人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在新一轮的角逐中,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 3、改革中的一些正常因素也加快了收入差距的扩大。分配体制的改革,首先要破除的就是平均主义,这必然会带来收入差距的变化。尤其是要建立市场经济,每个经济主体都根据在市场中的贡献获取相应的报酬,无论是按劳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各主体的市场参与能力不同,所得的收入当然有区别。衡量资源配置的效率时,有帕累托最优状态和帕累托次优状态。如果将大家都能从中获利的改革,称为帕累托最优改革;将一部分人能获利,一部分人会受损,但整个社会获利程度大于受损程度的改革称为帕累托次优改革。那么,早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城市中的放权让利措施就是帕累托最优改革,它普遍增加了大家的收益,引起的收入差距变动也较小;现在的教育体制改革、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就是帕累托次优改革,虽然对整个社会而言改革是必要的,但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即使长期会受益,但眼前必然受损),也就是说一部分人分摊了改革的成本。在幅累托次优改革中,受益的人收入增加了,而受损的人收入受到影响。 _html

8 .中国近代厘金制度与地方税收管理权划分 29 .中国历史上田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例 30 .两税法以钱计税导致农民税负加重的历史原因 31 .论财政的本质 32 .轮市场缺陷与财政职能 33 .强化财政职能,振兴国家财政 34 .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35 .新时期财源建设研究 36 .财政支出与结构优化 37 .财政支农与效益农业 38 .政策投资与经济增长 3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0 .养老保险的社会化 41 .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对策思路 42 .论我国公债发行制度的改革 43 .我国的国债市场的建设 44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45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6 .部门预算研究 47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48 .转变财政职能,建立政府的公共预算 49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50 .积极的财政政策研究 51 .加人WTO对我国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52 .政府寻租问题研究

各地区发展不平均因产生效益的不同,从发展规模到盈利规模都有差异因此造成分配差距过大。从各城市之间环境破坏的不同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论文2000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收入的差距逐步扩大,也愈来愈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收入分配的合理性既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历来关注的社会热点之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我们允许收入贫富差距的存在,但我们绝不能把收入分配中的不公与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带来的贫富差距混为一谈,我们相信,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经历若干代人的艰苦努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目标必将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早日实现。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以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步深化为背景,对我国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给以理论上的分析与解释,识别其内的根源,从而为我国收入分配政策制定提供思路。全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拉大的主要表现。主要介绍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行业收入差距拉大的种种表现,分析了收入贫富差距的现象。 第二部分,产生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介绍了产生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拉大的根源,从理论和现实的结合上分析了体制转轨、结构转型、市场机制、政策法规四个方面的因素。 第四部分,解决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拉大问题的对策。主要介绍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氛围,创造机会均等的环境和制定公平分配的规则,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用税收手段引导富人向社会转移财富,同时,在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建立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

随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分配方式的多元化,收入差距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根据中国社科院发表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报告》,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465,逼近47。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及世界银行的测算,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都超过47。这表明我国收入差距过大。收入差距过大对于社会稳定具有诸多的负面影响。 其一,收入差距过大引发低收入群体心理失衡,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成员身心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收入差距过大影响低收入群体身心和谐,使之心理失衡。这突出表现为低收入群体“相对剥夺感”显化。(孙辉:《论贫富差距对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相对剥夺感”是一种不平衡的心理状态或心理感受。这种心理状态或心理感受来自对自身利益损失的判断和评价,是社会比较的结果。在社会比较中,某个体或群体将自己的利益得失与作为参照物的其他个体或群体进行比较,若认为自己本应得到的而未能得到,“相对剥夺感”便油然而生。在现实中,收入差距过大是产生“相对剥夺感”的重要原因。“相对剥夺感”的强度与收入差距呈正相关。收入差距越大,低收入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就越发强烈。如果收入差距过大,使低收入群体的某些人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乃至超过极限,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就有可能导致各种极端行为发生,影响着社会稳定。 其二,收入差距过大引发贫富阶层的利益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在复杂的社会中,财富的分配显然是利益冲突的最重要根源。”((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在我国现实中的利益冲突主要是由于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社会结构不合理而产生的。在一个社会系统中,收入差距状况决定着社会的分层,进而决定着社会结构的类型。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状况造成的社会结构是高低两层明显的分层结构。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最贫困的20%家庭收入仅占全民所得的27%,最富裕的20%的家庭收入却占社会收入的24%。收入差距的扩大逐年累积起来就形成了财产差距的不断扩大。收入最高的10%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接近50%,收入最低的10%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仅维持在1%上下。(杨宜勇等:《我国收入分配问题及“十一五”时期的对策》,《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6年第3期)由于财产性收入的增幅较大,财产差距的扩大又进一步加剧收入差距。这种高低两层明显的分层结构是一种不稳定的社会结构。在这种社会结构的上端,是拥有大量财富的社会强势群体,其包括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等;另一端则是人口庞大的弱势群体,其包括大多数农民、农民工和城市待业、失业人员。处于这两极的社会群体都缺乏安全感。弱势群体的不安全感来自医疗、住房和教育改革后的基本生存威胁;强势群体的不安全感来自快速膨胀的财产。这两个群体之间巨大的利益反差必然形成利益冲突。由于非法高收入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某些低收入者对非法高收入者的不满渐渐掩盖了对合法高收入者的认同,往往把高收入者的致富不加分析地与通过不正当手段乃至非法手段致富相提并论,于是滋生了对高收入者的仇视心理,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针对富人的恶性犯罪案件。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引发的利益冲突的不断加剧影响着社会稳定。 其三,收入差距过大引发人口流动失序,影响社会稳定。收入差距过大引发人口流动失序,这是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使全国人民普遍受益,但受益的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收入差距过大就是这种差异的具体体现。收入差距过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收入差距过大,二是地区收入差距过大。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相比,1980年为5倍,2004年为2倍。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各省份平均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0年为3倍,2004年为5倍;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1980年为2倍,2004年为9倍。(陈晴晔:《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问题研究综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7年第5期)农村中的低收入人口、贫困地区的人口出自对富裕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形成了不断向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向大城市流动的态势。据2002年外来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显示,北京市外来人口总量高达6万人,其中有200—300万人集中在中心地带。(黄建钢等:《社会稳定问题研究》,红旗出版社,2005年)这些流动人口的吃饭、住房、就业、子女教育等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从而给社会秩序带来隐患。同时,由于人口流动的非理性化程度急剧上升,人口流动的盲目性、随意性不断增加。很多流动人口没有明确的目标,而是持有“走着瞧”、“试着看”的态度。这样,流动人口便从与流出地的不适应演变为与流入地的不适应。他们与流出地的不适应,指流出地无法满足其生活需要。他们与流入地的不适应,指其素质和能力都无法适应新的环境。这些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超过70%。他们普遍缺乏劳动技能,而又法纪观念淡薄。当通过正当途径难以谋生时,他们中的一部分思想道德低下者便铤而走险,走上危害社会治安乃至犯罪的道路,从而成为社会秩序的一大隐患。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引发的人口流动失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两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社会稳定。 其四,收入差距过大引发教育失衡,影响社会稳定。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力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教育不平等意味着一部分社会成员失去接受教育的权力和机会。这是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造成的。接受教育的程度与收入水平成正比。收入水平越高,教育投入越多,接受教育的机会越多,接受教育的条件越优越;收入水平越低,教育投入越少,接受教育的机会越少,接受教育的条件越差。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统计,学习费用占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对城镇家庭来说,这一比重在56%左右;而对农村家庭来说,这一比重高达6%。(裴竹梅:《城乡教育差距与城乡收入差距》,《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这一平均水平对于高收入家庭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其实际支出远远高于这一水平。其子女不仅在国内可以接受较好的初等、中等乃至高等教育,有的还可到发达国家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这一平均水平对于农村低收入家庭则不堪重负。据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标准低于693元测算,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2148万人,按低收入人口标准694—958元测算,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为3550万人。这部分人口的收入大都用于基本生活消费,用于教育的投入很少。这导致了农村受教育程度较低。据有关资料反映,学龄儿童入学率,城市为99%,农村为80%左右,边远山区只有50%;小学毕业升学率城镇已基本普及,农村却平均只有59%左右;初中毕业升学率城镇为69%,农村只有10%。(杨灿明:《转型经济中的宏观收入分配》,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年)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重为46%,具有小学及小学以下受教育水平的人口为62%。(孙百才:《城乡教育差距与收入差距》,《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第3期)收入差距过大在造成部分劳动者收入低、生活水平低的同时,减少、延缓乃至取消了这部分劳动者对文化教育、技能学习等方面的需求,使一部分低收入者失去了人力资本投入和积累的能力。这既限制了他们经济行为的自由,也剥夺了他们的发展需求和发展机会,被排斥在主流经济和社会生活之外。如果这部分人的境况得不到关照和改善,积压在他们心里的失落感、危机感必然会以各种形式发泄出来。由于收入差距过大引发教育失衡而导致的各种形式的发泄,都影响着社会稳定。 其五,收入差距过大引发民族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共同繁荣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然而,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普遍比较落后,收入水平与发达地区有很大的差距。这已经成为引发民族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全国有50个少数民族聚居在西部地区,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5%。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大部分处于环境脆弱的石山区、高原区、偏远荒漠区或冰川区,发展经济的困难是多方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区3/4的地区都是干旱少雨、风沙侵蚀严重的山地、丘陵、台地及沙漠。由于自然条件恶劣,人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2003年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942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7%,比上海低8338元,只有上海的44%;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79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0%,比上海低4611元,只有上海的31%。青海东部的大通、民和、化隆、循化、互助五个民族自治县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556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比上海低8952元,只有上海的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69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8%,比上海低5401元,只有上海的19%。过大的收入差距压抑了少数民族社会主义积极性,削弱了民族团结的凝聚力,引发了民族矛盾。我国的陆地边境线85%在西部。一些少数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多年来,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这些地区的民族和宗教问题搞渗透和分裂活动。如果与发达地区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不能尽快改善,那里的少数民族在长期落后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离心力。这直接影响着边疆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 弱化收入差距过大与社会稳定的负相关,关键是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尤其是要抑制收入差距的不正常扩大。 其一,“提低”,即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其二,“调高”,即调节高收入群体的过高收入。其三,“打非”,即打击牟取非正当收入的行为,其包括取缔非法收入、消除灰色收入。其四,“保困”,即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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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论文题目大全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就是按劳分配方式与非按劳分配方式并存。非按劳分配方式,主要是指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 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构想,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和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规律,符合我国国情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效率优先”就是使生产要素投入者能按投入要素的数量、质量、贡献取得报酬,承认个人在生产要素拥有的质和量以及个人对生产或财富创造上贡献大小的差别,进而承认个人之间劳动收入和要素收入的差别。 (2)形成收入差距的原因 合理和合法的原因有: ① 由于人的劳动能力不同,按劳分配本身包含着人们富裕程度的差别; ② 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法则必然导致一定程度的两级分化; ③ 由于人们占有的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的不同,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也会产生人们富裕程度的不同; ④ 我国改革开放的梯度推进战略也会使一部分地区和一部人先富起来。 其中不合理的原因有: ① 一些行业依靠行政资源,以国家的名义占有和瓜分本属于全社会的经济资源,由此造成垄断部门的从业人员与所占有的资源的比例极不协调。 ② 由于对统一市场的不合理分割和地方行政干预导致的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不能正常、合理地流动,从而形成人们收入和生活水平的差异。 不合法的原因有: ① 以个体经济和私人经济为主的偷税漏税收入; ② 各级党政官员的腐败贿赂收入; ③ 集团消费转化为个人消费的收入; ④ 走私贩假等其他的非法非正常收入。 不合理和不合法的原因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十分巨大的阻碍作用,即使是合法和合理的原因产生的收入差距也应是适当的和有限度的。 (3)调节收入差距的措施 ① 保护合法收入。② 取缔非法收入。③ 整顿不合理收入。④ 调节过高收入。⑤ 保障最低收入。

8 .中国近代厘金制度与地方税收管理权划分 29 .中国历史上田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例 30 .两税法以钱计税导致农民税负加重的历史原因 31 .论财政的本质 32 .轮市场缺陷与财政职能 33 .强化财政职能,振兴国家财政 34 .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35 .新时期财源建设研究 36 .财政支出与结构优化 37 .财政支农与效益农业 38 .政策投资与经济增长 3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0 .养老保险的社会化 41 .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对策思路 42 .论我国公债发行制度的改革 43 .我国的国债市场的建设 44 .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45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46 .部门预算研究 47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48 .转变财政职能,建立政府的公共预算 49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50 .积极的财政政策研究 51 .加人WTO对我国财政的影响及对策 52 .政府寻租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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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研究论文摘要

我国收入分配现有问题  2009年12月07日 09:51:12  来源:瞭望  【字号 大 中 小】 【留言】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  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  从收入法核算的GDP看,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4%下降到2007年的7%。在此期间,统计口径的调整,是其原因之一。即便考虑这一因素,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下降过快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影响了居民消费的增长。近年来我国储蓄率持续上升,主要是企业储蓄上升的结果。企业储蓄率1992年为3%,近年超过20%。对于居民来说一定程度上不是消费相对少了,而是收入水平相对下降了。  从国际比较看,在初次分配中我国劳动者占比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而企业盈余则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近年一般介于50%到57%之间,比我国2007年7%的水平高10~17个百分点。而这些国家的企业营业盈余介于20%~25%之间,比我国3%的水平低6~11个百分点。  收入分配不公平导致收入差距明显偏大  城乡间、行业间、人群间收入差距扩大,以及收入分配不公平等问题比较突出,也是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6倍,2007年时达到33倍的高位。这说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很大程度上依然反映的是城乡差距问题。  行业间收入差距问题日益突出。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8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除了行业特征和技术密集等合理因素外,当前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垄断因素导致的。  二次分配的收入调节效果不明显。1990~2005年基尼系数从35上升到45,2008年进一步上升到48。最高20%的收入组的收入相当于最低20%收入组的3倍。这说明二次分配既没有在总量上改善居民的收入状况,也没有在结构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只是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差距拉大的速度。  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  国际经验表明,随着一国发展水平的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呈现逐步上升趋势。特别是人均GDP在3000美元至10000美元阶段,随着居民消费逐步由耐用品消费向服务消费升级,公共服务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将显著提升。以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主要公共服务为例,国际平均升幅达到13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保持相对稳定,而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分别大幅增加了4个和7个百分点。当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比将逐步趋稳。  虽然经过近年持续加大投入,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仍然不足。2007年,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合计只有2%,与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国家和人均GDP3000~6000美元国家相比,分别低5和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支出比重分别低7和2个百分点;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分别低9和3个百分点。我国医疗和社会保障支出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在主要经济体中仅略高于印度的水平。我国政府教育支出总量尽管达到了较高水平,但也存在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  由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不足,迫使居民用自身的收入来支付快速增长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支出,不仅挤压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增长,而且强化了居民的谨慎预期,降低了居民消费倾向。以2007年为例,我国城镇居民用于教育的消费支出比重为4%,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不到4%。其中,德国和英国分别为l%和5%,美国和日本分别为3%和2%。我国城镇居民用于医疗卫生消费支出比重为7%,而发达国家平均不到5%。公共服务具有明显的收入再分配作用,政府公共服务支出不足成为我国收入分配不合理和居民消费率下降的重要原因。  归结起来,我国现有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确有要素禀赋、发展阶段、国际分工格局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体制性弊端是根本性原因。  一方面,初次分配过于“亲资本”,劳动者报酬占比总体偏低,而且行业间差别过大,使广大居民相对没有钱可花;另一方面,二次分配力度不足,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服务和社会安全网不健全,使得有钱也不敢花。居民“没钱花”和“有钱不敢花”正是当前收入分配格局引发的内需相对不足的症结所在。  另外,由于对内开放不足,金融、电信、电力、石油等基础产业,教育、医疗、文化、出版等服务业,社会资本和民营经济依然难以进入,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同样突出。高收入群体消费意愿不足和低收入群体支付能力不足同时并存,有效供给不足与有效需求不足同时并存,成为制约我国内需驱动增长和长期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原因。

收入分配不公是社会制度中的弊端长期积累的结果是复杂的,综合性的,充满矛盾的哪里是从一个简单的公共管理的角度就可以解决的!!

各地区发展不平均因产生效益的不同,从发展规模到盈利规模都有差异因此造成分配差距过大。从各城市之间环境破坏的不同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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