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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公共行政论文西方当代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5 16:24:15

比较公共行政论文西方当代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有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直接选举权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西方发达国家民主选举和政党制度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启示 现代民主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它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也清楚地表明一切政党组织都把民主选举作为取得执政地位的唯一合法途径。无疑,发达的现代民主制度大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在国体上与我国是有区别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但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备、完善、成熟,其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实践和发展过程,一些理论、方法和经验,其运行方式和操作技术,为人类社会的民主政治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的民主,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游戏,但其民主的外壳或具体形式,往往并不反映阶级内容,仅仅具有工具或手段的性质。我们完全可以批判的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的一切有价值的、合理的东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国的民主选举尚处在发展过程中,政党与选举制度方面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完善。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和有益的参考。 (一)关于政党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党的运行方式和执政方式,政党与议会、政党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政党的法制化等等。这对于我们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改善党在民主选举中的领导方式,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如何发展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如何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举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可资参考的东西和多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如,西方政党不能直接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即便是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其纲领、政策也必须通过国家形式,通过议会中其成员的多数地位,经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的规范,政党对国家的实际的领导是隐蔽的,其形式是法律所规范的。以法行政,以法治国,政府政策法律化。每每由执政党对全国各方面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问题,系统而突出重点地亮出其治国之策;每届政府将其政纲的各部分经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最终使本届政府的政纲转化为同届议会的立法体系。再如政党法制化,国家通过代议机关的立法活动,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并规范政党的存在和活动方式:法律规定政党的组建、政党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政党的经费来源及其使用,政党违反宪法和法律后的矫正和制裁等。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健全,反映我国政党体制、体现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地位,全面规范政党行为的我国的《政党法》或《政党活动法》也完全有可能出台。 (二)关于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西方国家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如怎样提名候选人,如何组织竞选活动,各党派议员名额的分配,党派议员与地区议员的产生和比例等,对我们更好地解决诸如怎样保证提名候选人的公正、公平,如何引进竞争机制搞活搞好选举,如何解决地域代表制与界别代表制的矛盾,如何合理确定各党派、各界别、各方面的代表比例等,有许多可借鉴的东西。民主选举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技术,本身只是一种工具,其工具性决定了它既可以为资产阶级政党所用,也可以为工人阶级政党所用。比如俄罗斯国家杜马的代表一半由选区选举产生,一半由各政党、联盟在全联盟范围内竞选、依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这对我国解决两种代表制的矛盾无疑有重要启发。再如对待竞选问题,尽管我们很多人对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已似无疑义,也意识到竞选对提高代表和鼓励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但仍有许多同志对其可行性或操作性持怀疑态度,或认为中国文化是含蓄内向的,不欣赏出头露面和个人咄咄逼人的竞争。其实只要看看我们周围同是儒教文化传统的韩国、日本的情形,就可以明显看出这是一个误解。重要的已不是论证是否需要竞争,而是探讨如何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引导竞争行为。 (三)关于民主选举的形式问题。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资本主义民主的形式当然相当完美。形式是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反作用于内容,好的内容要求以好的形式表达出来,好的形式可以更好地体现内容。在选举制度上,形式与内容几乎融为一体,交互作用。我国民主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选举制度、民主制度有必要而且有可能采取较完善的表达形式。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没有民主的具体形式就不会有民主,民主的形式(包括程序、规则、方法等)是非常重要的。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选举制度的巨大努力,有很多都是从改革、完善具体形式展开的,任何忽视民主制度表达形式的思想都是不利于人大建设和选举制度的发展的。在提名候选人、酝酿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介绍、选举的程序、差额选举等很多方面,有许多具体的形式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关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从民主制度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对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法制的原则必将反映到政治领域,市场经济倒致的经济主体和利益多元化,价值取向多元化,也必将反映到政治制度方面。后者反过来又反作用于前者。党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搞活、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选举制度,有步骤地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这是经济基础与上屋建筑关系的自觉运用。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所需要的经济文化条件也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也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党必须领导人民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五)关于对选举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显然,我们对民主选举的研究与分析是很不够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过去的有些观点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理解。如我国民主选举的参选率和投票率是非常高的。参选率高固然说明人们政治参与的热情,说明代表产生的广泛基础。但参选率适当降低也未必是坏事。高参选率的背后是否掩盖了部分选民敷衍草率、不负责任的现象。由于选举制度、机制、技术尚不完善,有的选民对候选人缺少足够的、全面的了解,难免出现斟酌、权衡后仍然难以选择的情形(这种情形在选举制度已十分完善的西方也很普遍),与其敷衍应付,不如弃权。这是对自己神圣权利的尊重,也是一个国家民主选举制度和公民民主意识成熟的反映。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完善提名机制、增加选举透明度、改革候选人介绍方式、调动选民参选热情等方面,作大量的工作。再如选举结果理应是人民意志最集中最直接的反映,当然应该是最合理的、最能反映“民意”的。西方分析家一般是从选举结果判断选民的政治意愿、价值取向,以及由此产生的国家政策走向、趋势等;我们却总是首先分析各种比例、结构(包括政党代表之比例)是否合理,显然是我国选举制度尚不健全、尚不合理的一种折射。

多党竞争的选举,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没有此核心空谈其他都无用。

比较公共行政论文西方当代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的启示

三、西方发达国家民主选举和政党制度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启示现代民主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它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也清楚地表明一切政党组织都把民主选举作为取得执政地位的唯一合法途径。无疑,发达的现代民主制度大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在国体上与我国是有区别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但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备、完善、成熟,其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实践和发展过程,一些理论、方法和经验,其运行方式和操作技术,为人类社会的民主政治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的民主,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游戏,但其民主的外壳或具体形式,往往并不反映阶级内容,仅仅具有工具或手段的性质。我们完全可以批判的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的一切有价值的、合理的东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国的民主选举尚处在发展过程中,政党与选举制度方面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完善。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和有益的参考。(一)关于政党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党的运行方式和执政方式,政党与议会、政党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政党的法制化等等。这对于我们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改善党在民主选举中的领导方式,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如何发展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如何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举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可资参考的东西和多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如,西方政党不能直接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即便是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其纲领、政策也必须通过国家形式,通过议会中其成员的多数地位,经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的规范,政党对国家的实际的领导是隐蔽的,其形式是法律所规范的。以法行政,以法治国,政府政策法律化。每每由执政党对全国各方面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问题,系统而突出重点地亮出其治国之策;每届政府将其政纲的各部分经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最终使本届政府的政纲转化为同届议会的立法体系。再如政党法制化,国家通过代议机关的立法活动,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并规范政党的存在和活动方式:法律规定政党的组建、政党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政党的经费来源及其使用,政党违反宪法和法律后的矫正和制裁等。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健全,反映我国政党体制、体现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地位,全面规范政党行为的我国的《政党法》或《政党活动法》也完全有可能出台。(二)关于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西方国家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如怎样提名候选人,如何组织竞选活动,各党派议员名额的分配,党派议员与地区议员的产生和比例等,对我们更好地解决诸如怎样保证提名候选人的公正、公平,如何引进竞争机制搞活搞好选举,如何解决地域代表制与界别代表制的矛盾,如何合理确定各党派、各界别、各方面的代表比例等,有许多可借鉴的东西。民主选举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技术,本身只是一种工具,其工具性决定了它既可以为资产阶级政党所用,也可以为工人阶级政党所用。比如俄罗斯国家杜马的代表一半由选区选举产生,一半由各政党、联盟在全联盟范围内竞选、依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这对我国解决两种代表制的矛盾无疑有重要启发。再如对待竞选问题,尽管我们很多人对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已似无疑义,也意识到竞选对提高代表和鼓励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但仍有许多同志对其可行性或操作性持怀疑态度,或认为中国文化是含蓄内向的,不欣赏出头露面和个人咄咄逼人的竞争。其实只要看看我们周围同是儒教文化传统的韩国、日本的情形,就可以明显看出这是一个误解。重要的已不是论证是否需要竞争,而是探讨如何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引导竞争行为。(三)关于民主选举的形式问题。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资本主义民主的形式当然相当完美。形式是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反作用于内容,好的内容要求以好的形式表达出来,好的形式可以更好地体现内容。在选举制度上,形式与内容几乎融为一体,交互作用。我国民主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选举制度、民主制度有必要而且有可能采取较完善的表达形式。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没有民主的具体形式就不会有民主,民主的形式(包括程序、规则、方法等)是非常重要的。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选举制度的巨大努力,有很多都是从改革、完善具体形式展开的,任何忽视民主制度表达形式的思想都是不利于人大建设和选举制度的发展的。在提名候选人、酝酿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介绍、选举的程序、差额选举等很多方面,有许多具体的形式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四)关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从民主制度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对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法制的原则必将反映到政治领域,市场经济倒致的经济主体和利益多元化,价值取向多元化,也必将反映到政治制度方面。后者反过来又反作用于前者。党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搞活、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选举制度,有步骤地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这是经济基础与上屋建筑关系的自觉运用。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所需要的经济文化条件也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也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党必须领导人民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五)关于对选举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显然,我们对民主选举的研究与分析是很不够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过去的有些观点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理解。如我国民主选举的参选率和投票率是非常高的。参选率高固然说明人们政治参与的热情,说明代表产生的广泛基础。但参选率适当降低也未必是坏事。高参选率的背后是否掩盖了部分选民敷衍草率、不负责任的现象。由于选举制度、机制、技术尚不完善,有的选民对候选人缺少足够的、全面的了解,难免出现斟酌、权衡后仍然难以选择的情形(这种情形在选举制度已十分完善的西方也很普遍),与其敷衍应付,不如弃权。这是对自己神圣权利的尊重,也是一个国家民主选举制度和公民民主意识成熟的反映。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完善提名机制、增加选举透明度、改革候选人介绍方式、调动选民参选热情等方面,作大量的工作。再如选举结果理应是人民意志最集中最直接的反映,当然应该是最合理的、最能反映“民意”的。西方分析家一般是从选举结果判断选民的政治意愿、价值取向,以及由此产生的国家政策走向、趋势等;我们却总是首先分析各种比例、结构(包括政党代表之比例)是否合理,显然是我国选举制度尚不健全、尚不合理的一种折射。

信息:①选举的范围不断扩大,最终实现普选。(1分)②选举的资格不断降低(2分)[或答:财产限制逐渐降低直至取消、妇女取得选举权、年龄限制降低];③新兴工业城市拥有越来越多的选举权(1分)原因:工业革命进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1分)人口向工业城市集中、工业资产阶级力量断增强(1分);无产阶级队伍不断壮大(1分);人民群众要求普选权的斗争日益高涨。(2分)。启示:民主化进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一个渐进性和曲折性的历程。(2分)

比较公共行政论文西方当代选举制度

西方国家选举的发源地在古希腊。古希腊的选举经验告诉我们直接民主制只有在雅典那样的袖珍国家才能被采行。再往后,国王选举与教皇选举均留下选举方面的宝贵遗产。近代西方选举制度是伴随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同封建势力反复斗争的过程中,在继承和借鉴古代社会选举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而逐步产生的。由于西方资产阶级选举制度是近代议会制及政党政治的孪生姊妹,因此,它被公认诞生于17世纪的英国。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是1688年“光荣革命”的直接产物,它有着关于议员自由选举的骇世内容。这意味着对旧的封建选举制度全面改造的开始,在西方选举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关于选民资格的种种限制,使选举成了奢侈品。  随着资产阶级在西方许多国家中相继夺取政权,具有近代意义的选举制度就在西方各国普遍建立起来。虽然选举制度的产生,比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机关的方法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近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还存在着许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很少。在英国,规定只限于有40先令以上收入并有自由土地者才有选举权。而作为候选人的郡议员必须每年土地收入在600镑以上,市镇议员每年不动产收入要有300镑以上。法国在1791年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和选举制度,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财产和纳税的人即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当时法国的积极公民仅占25%美国规定只有成年白种男子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二是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的分配不合理。通常西方国家都是按照选民的社会成份和选民思想意识的进步和保守状态决定选区的大小和界限,各选区之间人数往往极为悬殊,但却选出同等数目的代表。如美国的参议员由每个州的选民选出,每州2名:而人口超过2300万的加利福尼亚州与人口仅40万的阿拉斯加州都同样选举产生2名参议员。三是选举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很有限。如在英国,一方面,二元君主制的存在使国家权力中心不在由公民代表组成的议会。19世纪中叶以前,议会只掌握立法权,国王掌握行政权。国家的大臣绝大部分由贵族院议员出任,而贵族院议员是由国王任命且世袭的,并非由公民选举产生;另一方面,由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下院选出的议员大多数是新贵族或地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代表。因此19世纪中后期以前,英国的选举对国家权力的实际影响很有限。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特别是19世纪初工业革命的初步完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日益壮大,强烈要求参与政治生活,这种要求最集中的表现是争取普选权运动的展开。如英国832年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在人民要求普选权的声浪中,提出了第一个选举制度改革法———《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这次改革,重新分配了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降低了选民与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等。之后,英国又于1867、1872、1883、1884、1885年分别进行了多次大的选举制度改革。这就使选举对政治的影响不仅从议会扩大到政府和司法,而且还从个人影响发展为组织影响。进入20世纪以后,英国又通过1918年《国民参政法》,让妇女拥有了选举权,再通过1926、1928、1939、1944、945、1948、1949和1969等年度多次修改选举法,最终实现了普遍和和平的选举原则,使英国的选举制度具有了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美国在9世纪后期,随着妇女就业人数的大量增加,职业妇女要求实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19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加以拒绝和限制,从而实现了男女平等的选举权。1964年,美国第二十四条宪法修正案取消了选民人头税及其它税种的限制;1965年,国会通过的选举法取消了各州对选民的文字测验;1971年,美国第二十六条宪法修正案确认18岁公民即有选举权等。法国的选举制度历经曲折,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相比于封建旧势力仍显力量弱小,且两者很难相互妥协,旧势力不愿轻易退出历史舞台,即便屡屡在革命中失败,也能经常卷土重来,实行新的专制统治,致使选举制度长期受到顿挫。直到1875年法国恢复了共和政体,再次修改有关选举的法律,才使选举制度基本稳定下来,并随着1946、1958、1974等年多次修改选举法,选举越来越拥有广泛的制度基础。  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在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斗争中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从西方国家选举史看,资产阶级曾利用它来限制、削弱王权和封建势力,争取大多数人享有选举权,巩固已取得的统治地位。在进行统治时,资产阶级利用选举制度来调整各阶级之间的关系,缓和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通过议席分配而分享国家统治权,给以广大民众以形式上的民主权利。这种普选权向一切人开放的现代选举制度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和平问鼎政权方式中最好的。因为它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充分代表了西方的民主精神。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原则四项。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在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选举权曾受到各种严格限制。为实现普遍选举权,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过长期的斗争。西方各国直到20世纪才在法律上逐步规定了普遍选举权的原则。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意味着选举权的价值或效力相等,排除了由身份、财产、教育导致的不平等。平等选举宣告差别选举的终结,历史上英国和比利时的复数投票制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等值的一人一票制。  (三)直接选举原则  所谓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选举候选人的方式。西方的议会选举、地方选举一般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从理论上讲显然更能公正、准确地表达选民的意愿,实现选民的意志。虽然,当代社会间接选举仍被采用,如美国总统是由选民选举出的人组成选举团选出,但这种选举是以选举人的直接选举为根基的。因此,从总体上看,当代西方国家在选举中大多采用直接选举方式。  (四)秘密选举原则  秘密选举指无记名秘密投票,即选民有保守自己的选票投给谁的秘密的权利。秘密投票有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维护自己的选举权秘密。秘密投票的实现,是选举投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结果。最早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是澳大利亚。现在无记名投票已被大多数国家作为标准化的选举投票方式。  选举制度各项原则的确立表明,在当代社会,民主政治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制度的完善和原则的确立,不可能完全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弊端和问题,更不可能保证选举结果能真正服务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目前,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总体上已日趋成熟,并随着各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对选举产生的影响,呈现出两种发展趋向:其一,选举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随着选举民主化程度的提高,选举活动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保证选举的稳定性和衔接性,为了有效地杜绝各政党利用程序上的安排为本党谋求优势,也为了有利于选举人与候选人对选举的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从20世纪初就开始把选举的规范化、法制化作为选举的首要前提。整个选举过程,从选民登记、提名和选举、直到起草正式选举报告,都有一套精细的法律条文。一般情况下,西方国家的成文宪法都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基本框架、运用原则和方式:(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范围,即规定哪些公民享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资格。(2)选举原则,如普遍原则、自由原则、平等原则等。(3)确定国家代议机关由选举产生及选举方式和定期选举的时间。(4)规定选举召集权和监督审查权的归宿。而由立法机关制定的选举法,则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具体细节。西方国家均制定有不同类型的选举法。这样就把整个选举过程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具体化。其二,与科学技术日趋密切。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现代选举制度就开始与科学技术发展形成某些默契,即科学技术每发展到一个新水平,选举制度所采用的选举手段就相应发展到一个新水平。以计算机运用为例,20世纪70年代随着计算机时代的全面来临,计算机便被广泛运用于选举活动,其结果不仅改变了选票的格式,而且也改变了投票方式,大大提高了选举活动的效率。90年代兴起的国际互联网更是使选举制度产生革命性的变化。互联网为候选人提供了能直接与选民进行对话的新方式,它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通过互联网候选人能向成千上万的支持者发出“广播式信息”,或者说服潜在的支持者,并与他们在网上直接对话;而选民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先进设备,无需出门便可表达自己对候选人的意见,使了解或挑选他们认为满意的候选人变的十分容易。从西方国家科学现代技术对选举产生的影响中,可以看到,科学现代技术的发展,将改变选举的形式和手段,逐步影响选举方式,使选举制度更加直接和民主。

二者不同之处表现(1)公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不同 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2)二者所体现的国家结构不同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 实行分权制衡原则,议会主要执行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其他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制约,有些国家的内阁甚至有权经国家元首同意解散议会。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权力还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代议制的一种形式,但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有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新型的代议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仅直接行使立法权,而且由它产生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这些机关都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从而保证了人民真正行使国家权力,使代议机关不仅从形式上而且从内容上都真正代表民意。(3)二者所履行的国家职能不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4)二者体现的阶级属性不同人民代表大会体现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西方代议制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在这方面,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选举制度、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和文官制度上。 (1) 选举制度 现代西方选举制度可溯源于古代希腊、罗马,但真正形成却始于近代的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随着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成长和发展,选举制度作为一种工具与手段,自身也日趋完善。西方选举制度是由一系列与选举原则、选举程序、选举方法相关的 京法律 规范形成的各种具体制度构成的整体和总称 很多学者对美国的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予以关注,刘建飞在其《美国选举制度评析》一文中对美国的总统选举作了全面的介绍,指出了美国总统选举的特征:受联邦制和分权制的影响;政党的作用相对较弱。同时也指出了美国总统选举的弊端:第一,时间太长,令人厌倦;第二,费用高昂,富人的游戏;第三,驴 象 之争,两党垄断政坛。 (2) 议会制度 当今世界,议会被绝大多数国家看作是实现民主的基本形式。各国议会在结构和功能上有很多共同特征,但他们之间的不同,尤其是功能上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学者蒋劲松在《西方国家议会的地位》一文中,对美英法德瑞以六国中的议会地位作了深入的比较和分析。作者划分了三种模式:以英以瑞为代表的奉行无条件议会上的原则;以德国为代表的有条件的承认议会至上的原则;以美法为代表的否定议会至上的原则。当然,具体到每个国家,议会在国家政体中的地位又各有不同。作者指出,从以上六国议会在各自政体中的地位看,在当代政体下,何谓“最高权力”或“最高国家权力” , 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予以说明。无论如何,立法权等于最高权力的说法,日益显露出矛盾,很难继续为人们广泛接受。在现代,人民主权并非必然等于议会至上,当然也不排斥议会至上。 3) 政党制度 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形势急剧变化,政党制度在各国政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政党制度的研究成为制度研究学者所关注的热点。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彩的世界,政党制度的多样性反映了各国不同的 的 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体现了世界政治的多样性。 学者 郇庆治 在《西方政党体制:一种比较观点》一文中指出,西方学者把政党概括为,政党是一个由具有相近观点的个体联合起来,通过选举控制在政府的人事与政策的团体;政党具有利益聚合、政治一体化、政治社会化、政府管理等功能。他认为欧洲国家的政党与美国相比有着更强的政治影响力和组织稳定性,而它们的政党格局有着更强的自我适应性和调整能力,虽然以政党为基础的西方政治民主制在七十年代以后确实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压力,但是这种危机所带来的将是政党自身的比如在美国和整个政党体制比如在西欧的不断变化,但这并不影响政党作为现代民主制种的一个重要角色和某种相对稳定政党格局的存在与延续。 (4) 文官制度 文官制度是西方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国内学者对此予以较大关注。 徐振寰、王晓初主编《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一书,作者有重点、有选择的对世界上(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类型的公务员制度或公务员制度中的某些专项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试图从发展的角度,对公务员制度的形成过程、基本体系、运行机制及发展趋势进行横向研究,探索其中的某些规律,为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服务。 “政治中立”原则作为西方文官制度的重要特征,很多学者对此 项原则 的含义、特征,弊端、发展趋势做出论述。符晓薇在《西方文官制度“政治中立”原则浅析》一文中指出,所谓“政治中立”原则,是指业务类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必须对政党政治采取公正、超然的态度,对任何政治问题都保持沉默。作者通过分析,进一步指出,“政治中立”原则产生与西方三权分立和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制度之下,它的目的就是要求公务员忠实的执行政府的政策,为政府服务,同时保证文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是也应看到,由于行政管理机构都必须服从政权机构,为政权机构服务,所以,行政管理机构试图保持或自我标榜“独立”、“中立”、“不介入政治”,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比较公共行政论文西方当代选举制度的演变过程的特点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主权在民、代议制、法治、分权制衡、人权。在西方,早在公元前五世纪,有“西方历史之父”美誉的古希腊史学大师希罗多德(公元前480-425)就已经开始谈政体分类。他以掌握城邦国家最高权力之人数的多少为标准,对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进行了划分, 一人独握大权的为“君主制”,少数人掌权的为“ 寡头制” , 多数人掌权的为“民主制”。这种依据一两个简单标准划分政体的思维方式为后世西方许多思想家承袭下来。扩展资料: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其种类较多,就主权归属而言,可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就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而言,可分为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等。至于说到中国发展、中国经验对西方的意义,中国发展虽然不同于西方道路,但也可以和西方做比较,通过对比会发现问题,获得启示。比如讲,政治发展、选举中的“金钱政治”问题,这一点就是由于过去我们对西方不是很了解,看的不清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

西方国家选举的发源地在古希腊。古希腊的选举经验告诉我们直接民主制只有在雅典那样的袖珍国家才能被采行。再往后,国王选举与教皇选举均留下选举方面的宝贵遗产。近代西方选举制度是伴随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同封建势力反复斗争的过程中,在继承和借鉴古代社会选举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而逐步产生的。由于西方资产阶级选举制度是近代议会制及政党政治的孪生姊妹,因此,它被公认诞生于17世纪的英国。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是1688年“光荣革命”的直接产物,它有着关于议员自由选举的骇世内容。这意味着对旧的封建选举制度全面改造的开始,在西方选举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关于选民资格的种种限制,使选举成了奢侈品。  随着资产阶级在西方许多国家中相继夺取政权,具有近代意义的选举制度就在西方各国普遍建立起来。虽然选举制度的产生,比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机关的方法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近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还存在着许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很少。在英国,规定只限于有40先令以上收入并有自由土地者才有选举权。而作为候选人的郡议员必须每年土地收入在600镑以上,市镇议员每年不动产收入要有300镑以上。法国在1791年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和选举制度,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财产和纳税的人即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当时法国的积极公民仅占25%美国规定只有成年白种男子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二是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的分配不合理。通常西方国家都是按照选民的社会成份和选民思想意识的进步和保守状态决定选区的大小和界限,各选区之间人数往往极为悬殊,但却选出同等数目的代表。如美国的参议员由每个州的选民选出,每州2名:而人口超过2300万的加利福尼亚州与人口仅40万的阿拉斯加州都同样选举产生2名参议员。三是选举对国家权力的影响很有限。如在英国,一方面,二元君主制的存在使国家权力中心不在由公民代表组成的议会。19世纪中叶以前,议会只掌握立法权,国王掌握行政权。国家的大臣绝大部分由贵族院议员出任,而贵族院议员是由国王任命且世袭的,并非由公民选举产生;另一方面,由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下院选出的议员大多数是新贵族或地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代表。因此19世纪中后期以前,英国的选举对国家权力的实际影响很有限。  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特别是19世纪初工业革命的初步完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日益壮大,强烈要求参与政治生活,这种要求最集中的表现是争取普选权运动的展开。如英国832年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在人民要求普选权的声浪中,提出了第一个选举制度改革法———《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这次改革,重新分配了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降低了选民与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等。之后,英国又于1867、1872、1883、1884、1885年分别进行了多次大的选举制度改革。这就使选举对政治的影响不仅从议会扩大到政府和司法,而且还从个人影响发展为组织影响。进入20世纪以后,英国又通过1918年《国民参政法》,让妇女拥有了选举权,再通过1926、1928、1939、1944、945、1948、1949和1969等年度多次修改选举法,最终实现了普遍和和平的选举原则,使英国的选举制度具有了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美国在9世纪后期,随着妇女就业人数的大量增加,职业妇女要求实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19年国会通过了联邦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加以拒绝和限制,从而实现了男女平等的选举权。1964年,美国第二十四条宪法修正案取消了选民人头税及其它税种的限制;1965年,国会通过的选举法取消了各州对选民的文字测验;1971年,美国第二十六条宪法修正案确认18岁公民即有选举权等。法国的选举制度历经曲折,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相比于封建旧势力仍显力量弱小,且两者很难相互妥协,旧势力不愿轻易退出历史舞台,即便屡屡在革命中失败,也能经常卷土重来,实行新的专制统治,致使选举制度长期受到顿挫。直到1875年法国恢复了共和政体,再次修改有关选举的法律,才使选举制度基本稳定下来,并随着1946、1958、1974等年多次修改选举法,选举越来越拥有广泛的制度基础。  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在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斗争中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从西方国家选举史看,资产阶级曾利用它来限制、削弱王权和封建势力,争取大多数人享有选举权,巩固已取得的统治地位。在进行统治时,资产阶级利用选举制度来调整各阶级之间的关系,缓和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通过议席分配而分享国家统治权,给以广大民众以形式上的民主权利。这种普选权向一切人开放的现代选举制度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是和平问鼎政权方式中最好的。因为它体现出的基本原则充分代表了西方的民主精神。当代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普遍、平等、直接、秘密原则四项。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  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在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选举权曾受到各种严格限制。为实现普遍选举权,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过长期的斗争。西方各国直到20世纪才在法律上逐步规定了普遍选举权的原则。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平等选举意味着选举权的价值或效力相等,排除了由身份、财产、教育导致的不平等。平等选举宣告差别选举的终结,历史上英国和比利时的复数投票制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等值的一人一票制。  (三)直接选举原则  所谓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选举候选人的方式。西方的议会选举、地方选举一般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从理论上讲显然更能公正、准确地表达选民的意愿,实现选民的意志。虽然,当代社会间接选举仍被采用,如美国总统是由选民选举出的人组成选举团选出,但这种选举是以选举人的直接选举为根基的。因此,从总体上看,当代西方国家在选举中大多采用直接选举方式。  (四)秘密选举原则  秘密选举指无记名秘密投票,即选民有保守自己的选票投给谁的秘密的权利。秘密投票有助于选民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维护自己的选举权秘密。秘密投票的实现,是选举投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的结果。最早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是澳大利亚。现在无记名投票已被大多数国家作为标准化的选举投票方式。  选举制度各项原则的确立表明,在当代社会,民主政治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制度的完善和原则的确立,不可能完全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弊端和问题,更不可能保证选举结果能真正服务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目前,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总体上已日趋成熟,并随着各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对选举产生的影响,呈现出两种发展趋向:其一,选举制度更加规范化、法制化。随着选举民主化程度的提高,选举活动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保证选举的稳定性和衔接性,为了有效地杜绝各政党利用程序上的安排为本党谋求优势,也为了有利于选举人与候选人对选举的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从20世纪初就开始把选举的规范化、法制化作为选举的首要前提。整个选举过程,从选民登记、提名和选举、直到起草正式选举报告,都有一套精细的法律条文。一般情况下,西方国家的成文宪法都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基本框架、运用原则和方式:(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范围,即规定哪些公民享有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资格。(2)选举原则,如普遍原则、自由原则、平等原则等。(3)确定国家代议机关由选举产生及选举方式和定期选举的时间。(4)规定选举召集权和监督审查权的归宿。而由立法机关制定的选举法,则规定了选举制度的具体细节。西方国家均制定有不同类型的选举法。这样就把整个选举过程通过法律规范的形式具体化。其二,与科学技术日趋密切。进入20世纪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普及,现代选举制度就开始与科学技术发展形成某些默契,即科学技术每发展到一个新水平,选举制度所采用的选举手段就相应发展到一个新水平。以计算机运用为例,20世纪70年代随着计算机时代的全面来临,计算机便被广泛运用于选举活动,其结果不仅改变了选票的格式,而且也改变了投票方式,大大提高了选举活动的效率。90年代兴起的国际互联网更是使选举制度产生革命性的变化。互联网为候选人提供了能直接与选民进行对话的新方式,它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通过互联网候选人能向成千上万的支持者发出“广播式信息”,或者说服潜在的支持者,并与他们在网上直接对话;而选民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先进设备,无需出门便可表达自己对候选人的意见,使了解或挑选他们认为满意的候选人变的十分容易。从西方国家科学现代技术对选举产生的影响中,可以看到,科学现代技术的发展,将改变选举的形式和手段,逐步影响选举方式,使选举制度更加直接和民主。

中国近代至现代的政治制度

多党竞争的选举,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没有此核心空谈其他都无用。

比较公共行政论文西方当代选举制度的演变历程是什么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主要原则有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直接选举权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西方发达国家民主选举和政党制度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启示 现代民主制度(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等方面)充分展示了它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也清楚地表明一切政党组织都把民主选举作为取得执政地位的唯一合法途径。无疑,发达的现代民主制度大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在国体上与我国是有区别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但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备、完善、成熟,其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实践和发展过程,一些理论、方法和经验,其运行方式和操作技术,为人类社会的民主政治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本质上讲,资本主义的民主,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统治游戏,但其民主的外壳或具体形式,往往并不反映阶级内容,仅仅具有工具或手段的性质。我们完全可以批判的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的一切有价值的、合理的东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国的民主选举尚处在发展过程中,政党与选举制度方面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完善。现代西方的民主制度给了我们许多的启示和有益的参考。 (一)关于政党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政党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党的运行方式和执政方式,政党与议会、政党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政党的法制化等等。这对于我们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改善党在民主选举中的领导方式,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如何发展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如何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举等方面,提供了一些可资参考的东西和多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如,西方政党不能直接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即便是选举中获胜的政党,其纲领、政策也必须通过国家形式,通过议会中其成员的多数地位,经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的规范,政党对国家的实际的领导是隐蔽的,其形式是法律所规范的。以法行政,以法治国,政府政策法律化。每每由执政党对全国各方面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问题,系统而突出重点地亮出其治国之策;每届政府将其政纲的各部分经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最终使本届政府的政纲转化为同届议会的立法体系。再如政党法制化,国家通过代议机关的立法活动,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并规范政党的存在和活动方式:法律规定政党的组建、政党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政党的经费来源及其使用,政党违反宪法和法律后的矫正和制裁等。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健全,反映我国政党体制、体现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地位,全面规范政党行为的我国的《政党法》或《政党活动法》也完全有可能出台。 (二)关于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西方国家政党在选举中的技术问题,如怎样提名候选人,如何组织竞选活动,各党派议员名额的分配,党派议员与地区议员的产生和比例等,对我们更好地解决诸如怎样保证提名候选人的公正、公平,如何引进竞争机制搞活搞好选举,如何解决地域代表制与界别代表制的矛盾,如何合理确定各党派、各界别、各方面的代表比例等,有许多可借鉴的东西。民主选举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技术,本身只是一种工具,其工具性决定了它既可以为资产阶级政党所用,也可以为工人阶级政党所用。比如俄罗斯国家杜马的代表一半由选区选举产生,一半由各政党、联盟在全联盟范围内竞选、依得票多少按比例分配,这对我国解决两种代表制的矛盾无疑有重要启发。再如对待竞选问题,尽管我们很多人对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已似无疑义,也意识到竞选对提高代表和鼓励公民政治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但仍有许多同志对其可行性或操作性持怀疑态度,或认为中国文化是含蓄内向的,不欣赏出头露面和个人咄咄逼人的竞争。其实只要看看我们周围同是儒教文化传统的韩国、日本的情形,就可以明显看出这是一个误解。重要的已不是论证是否需要竞争,而是探讨如何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引导竞争行为。 (三)关于民主选举的形式问题。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资本主义民主的形式当然相当完美。形式是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可以反作用于内容,好的内容要求以好的形式表达出来,好的形式可以更好地体现内容。在选举制度上,形式与内容几乎融为一体,交互作用。我国民主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国选举制度、民主制度有必要而且有可能采取较完善的表达形式。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看,没有民主的具体形式就不会有民主,民主的形式(包括程序、规则、方法等)是非常重要的。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选举制度的巨大努力,有很多都是从改革、完善具体形式展开的,任何忽视民主制度表达形式的思想都是不利于人大建设和选举制度的发展的。在提名候选人、酝酿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介绍、选举的程序、差额选举等很多方面,有许多具体的形式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关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从民主制度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市场经济对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法制的原则必将反映到政治领域,市场经济倒致的经济主体和利益多元化,价值取向多元化,也必将反映到政治制度方面。后者反过来又反作用于前者。党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开放搞活、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也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选举制度,有步骤地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这是经济基础与上屋建筑关系的自觉运用。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主义民主所需要的经济文化条件也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也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党必须领导人民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五)关于对选举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显然,我们对民主选举的研究与分析是很不够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过去的有些观点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理解。如我国民主选举的参选率和投票率是非常高的。参选率高固然说明人们政治参与的热情,说明代表产生的广泛基础。但参选率适当降低也未必是坏事。高参选率的背后是否掩盖了部分选民敷衍草率、不负责任的现象。由于选举制度、机制、技术尚不完善,有的选民对候选人缺少足够的、全面的了解,难免出现斟酌、权衡后仍然难以选择的情形(这种情形在选举制度已十分完善的西方也很普遍),与其敷衍应付,不如弃权。这是对自己神圣权利的尊重,也是一个国家民主选举制度和公民民主意识成熟的反映。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完善提名机制、增加选举透明度、改革候选人介绍方式、调动选民参选热情等方面,作大量的工作。再如选举结果理应是人民意志最集中最直接的反映,当然应该是最合理的、最能反映“民意”的。西方分析家一般是从选举结果判断选民的政治意愿、价值取向,以及由此产生的国家政策走向、趋势等;我们却总是首先分析各种比例、结构(包括政党代表之比例)是否合理,显然是我国选举制度尚不健全、尚不合理的一种折射。

1688年光荣革命后,土地贵族操纵着议会议员的选举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英国通过了第一次议会选举改革法案,降低选民和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取消一些衰败选区,给予一些新兴的工业城镇代表名额标志着工业资产阶级首次进入议会这是英国向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卖出的重要一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通过第二次改革法案,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城市工人获得选举权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通过第三次改革法案,农业工人获得选举权英国基本上实现了男性户主的选举权,代议制民主在英国取得长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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