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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10:48:45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毕业论文

第一部分谨慎性原创是如何在企业中具体体现的第二部分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当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第三部分对企业谨慎性原则的适用提供进一步的建议。

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摘 要: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  关键词:会计;谨慎性原则;会计制度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中的体现  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下面举例说明。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及清算股利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在清算股利方面,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当期收益。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运用的两面性  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方面优点: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企业近期少交所得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对其他基本会计原则的适应性进行修正。但谨慎性原则也有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1)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由于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很难认定。实际操作主观性很强,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影响,会计信息很难验证。(2)计提被滥用,因为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停止上市,上市公司就可能少提减值准备虚增利润,而有些上市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多提减值准备。同时可能会产生前期谨慎后期不谨慎,或前期不谨慎后期谨慎自相矛盾的情况。(3)由于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审计机关等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状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所以对减值准备的再确认缺乏权威性。(4)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计提减值准备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增加企业现金流出,限制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并且谨慎性原则与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存在相冲突的方面。(5)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有的资产按市价计价,缺乏一致性,当市价高于成本时资产负债表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能会歪曲企业的年度收益状况,在短期内延缓国家税收,而且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者不能做出最优决策。并且在不同企业实际运用不均衡,只在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而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未明确规定。  四、我国实施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对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使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如何把握“度”是关键。建立完善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使其条款尽量有可操作性,如对不同方法下的计量比例设置一个上下限,应收账款的收回应用后进先出法,既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又可避免企业应用不正当手段粉饰报表,这样各公司提供的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其次,为了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差异。如各企业在会计政策范围内自行选定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允许在税前列支。再次,逐步扩大谨慎性的运用范围,谨慎性原则在上市公司实施试点以后,应将其运用范围扩展到非上市公司,促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最后,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更详细地披露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情况,规范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披露范围,增加公司运用谨慎性的透明度。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除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进一步掌握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和客户经营状况分析能力。另外应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  企业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应进一步健全信息、价格等市场机制,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定期公布各种资产的价格、信息资料,为计提各种跌价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扫除障碍。另外,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改进对上市公司的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改进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考核指标之间的联系,减弱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变“八项准备”入损益的做法,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集中反映计提的“八项准备”。  鉴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原则发生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和手段缓解其冲突,首先,在12条会计原则中,应优先考虑客观性原则,谨慎原则的贯彻和运用,必须建立在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与其他原则的优先顺序,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其次,充分披露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不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不同,因此我们应充分披露其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他变动情况,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准确地理解企业财务状况。最后,我们还要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就企业的内部管理者而言,不应过分依赖谨慎性原则运用的潜力而忽视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会计中对风险加以防范和管理的一个环节,它相对于经济业务的发生而言具有事后性。

1在会计实务核算中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金,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项作为坏帐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可以避免企业虚盈实亏;报表提供的应收帐款也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2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或短期投资在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将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3固定资产加速折价法即计提折价总额的大部分在使用早期各年摊作费用,这样可以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4对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可以通过合理低估存货,高估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5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特定经济业务所造成的潜在债务,如果利用谨慎性原则对这种或有负债进行反映,就会使会计报告提供出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报告出有可能发生的损失。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论文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研究  李国助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财务处 广西南宁 530022)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风险信息的揭示,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在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谨慎性原则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得其如何得到正确运用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着重研究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并对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实务;或有事项  [中图分类号]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56(2006)01-0063-04  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做出了相应规定。目前,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如果不遵循谨慎性原则,可能使企业不能释放帐务上的风险;而用之过度,又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玩弄数字的工具,同时使国家财政蒙受损失。在我国会计实务应用中如何解决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公允,这些都已引起会计界广泛关注。  1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及作用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对经营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所作出的一种反应,它要求对收入、费用或损失的确定持谨慎态度,凡是可能的费用和损失应予以充分估计,而对可能的收入和利得尽量少记或不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已成为企业经营的晴雨表,市场的多变使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营风险增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就有了“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考虑市场带给企业的各种风险,并在会计核算中遵循谨慎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在会计实务核算中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金,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项作为坏帐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可以避免企业虚盈实亏;报表提供的应收帐款也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或短期投资在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将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  3固定资产加速折价法即计提折价总额的大部分在使用早期各年摊作费用,这样可以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  4对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可以通过合理低估存货,高估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  5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特定经济业务所造成的潜在债务,如果利用谨慎性原则对这种或有负债进行反映,就会使会计报告提供出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报告出有可能发生的损失。  鉴于以上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保护作用,所以在企业会计实务核算中,应合理地应用谨慎性原则,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大企业经营安全系数。  2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其作用是大的、不可否认的。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所以它在实际应用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主要是:  1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  1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务实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也包含着难以辨认的主观因素。此外,谨慎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方式促使企业采取“审慎”的行动达到既定目标,最终可能失去“不偏不倚”的立场。  2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它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这显然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的正常计算。  3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冲突。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但在谨慎性原则下,存货、短期投资等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  4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冲突。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应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一经采用某种方法,就应一贯地予以使用,即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会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有时按市价计价,有时按成本计价,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不强  在新会计制度中,许多会计处理要求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方法,给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新制度规定,企业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时,需取得以下数据资料: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可变现净值、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委托贷款可收回金额等。其中,“市价”、“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主观判断,要较为准确地确定“市价”有相当的困难。“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更不容易做到。  3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给企业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  谨慎性原则应用对遏制“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有着积极作用,但在我国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合理和内部控制不很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可以利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如在计提“八项准备”时,利用计提比例和可供选择的方法,在某一年度内提高提取比例,即计提“秘密准备”和“隐匿资产”,使当年利润计算偏低,后期采取相反方法。有些企业还利用各种过度谨慎性原则,来调减当期利润,从而使他们少交所得税等,以达到他们在年度间调节利润、资产的目的,从而操纵会计信息。  4与我国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所得税的目标是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征缴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因此,在确认计量时有以下倾向:(1)、时间上提前确认收入、资产;推迟确认费用、负债;(2)、在金额上多计收入、资产;少计费用、负债;(3)、确认不确定性、估计项目只有对增加国家财政有利情况下才予以默认。而谨慎性原则是要求企业在确认计量时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定,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定和入帐。所以谨慎性原则这一会计政策无论在时间上、金额上还是在其性质上完全与上述我国所得税的问题相违背,即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应用存在较多与我国的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5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即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能视而不见,又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而“合理的判断”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目前,虽然我国会计业的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所培养出的会计人员素质还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难以掌握新的核算要求,更谈不上在会计实务中正确应用新制度。因为新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尤其是谨慎性原则应用的许多地方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的比例、存货可变现净值大小等等。二是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虽然这些会计人员知道如何准备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基于特定目的,往往会对这一会计政策进行滥用。  3正确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几点建议  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其在会计实务应用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否认,而作为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和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避免,但我们却可以采取必要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使其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约束在最小的范围内。  1缓解与其他原则间矛盾的对策  1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在13条会计原则中,真实客观性原则居于所有会计原则的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应用。  2缓解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矛盾。当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相冲突时,应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定;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优先考虑前者,以规避风险、确保资本保全;不确定性程度较低,优先考虑后者,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之间的矛盾。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例如在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应用与重要性原则产生冲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某项或有事项的金额不是很大时,我们就可以先考虑重要性原则,而无须应用谨慎性原则;而如果其金额较大时,就要在不违背重要性原则的情况下应用好谨慎性原则,而且这样处理也并不会使他们之间产生矛盾。  对于在会计实务中会计原则间的冲突,大多数应在信息披露时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序等,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变动情况。这样可以较好地缓解在会计实务应用谨慎性原则时与其他原则间的矛盾,使他们得到很好地协调。  2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法等。而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却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加强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的规范程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各种具体会计准则,如应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在适度稳健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例如:对在应用谨慎性原则中的“成本和市价孰低法”可制定:1、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2、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两项应用前提,并且规定存货的市价只能在一个有上下限的范围内应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一定的范围。这样就能较好地使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操作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3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较强的倾向性和主观随意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应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滥用这一原则的随意性。同时,应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得到合理的应用。例如,为了避免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与我国所得税政策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加强审计功能、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避免人为地造成它们间的时间性差异。因为有些企业想利用过度谨慎性的原则来避免当期的所得税,由此来调节好内部资金周转。但是对所得税的结果是相同的,只是以后期间同样要转回未交的所得税。所以应加强企业或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与所得税政策同步,就没必要以后各期间调节所得税,这样就可以很好地避免工作量的加大。  4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鉴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要求会计人员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把握好“度”。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应用好会计政策的关键,所以必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其中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不能松懈,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帮助企业各会计人员转变滞后的意识,增强企业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主动性,尽量防止在判断“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时乱叛、误判等情况的发生,使他们能够把握好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  5防止过度谨慎,尽量避免出现秘密准备  谨慎性原则作为一种原则性规定,是较为抽象的,并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对这一原则的确存在着可能对它进行随意和滥用的潜在危险。例如,有时可能会把谨慎性原则理解为“宁可多计损失,不能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当入帐的收入不入帐,对应当按规定标准计提的成本费用,故意扩大计提的范围和标准等。对此,我们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过度谨慎加以限制。事实上,会计准则内容也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可参照权责发生制检查属于本期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否已经计入本期;按一贯性原则检查计入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遵守了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另外,还应在会计要素准则中具体规定谨慎性原则的处理方法,这样做,既可按国际惯例进行会计处理,又可防止对谨慎性原则的曲解和滥用,防止过度谨慎。  6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  谨慎性原则的应用首先是体现在对不确定事项进行判断的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或附表中做出恰当陈述。而且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由于在实务中缺乏刚性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夹杂了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考虑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并且我们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所以企业对于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尽量予以初步的量化,如分为基本确定、很可能发生、可能发生、未必发生等几个类别,针对资产、收入、费用、负债等不同的会计要素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分别在(1)相关的报表内予以确定,(2)表外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3)不必做任何说明等。这样将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可以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都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谨慎性原则将会得到更加科学的应用,在保护企业,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为市场提供配套的保障措施,稳定市场以及在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够成熟,所以很多东西是探索性的。因此,只有谨慎、稳健从事,才能在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我们还应扩大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中的应用范围,让谨慎性原则在各类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得到广泛深入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广泛和深入应用将使得会计能为企业提供最为真实、准确、充足、全面、及时的相关信息;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会进一步完善;企业对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加;生产经营得到稳妥开展;企业将得到持续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也将更为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社会更加进步。

你可以借鉴下这篇:  关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一、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主义、审慎原则、保守主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它的概念框架研究中反复讨论了这个概念,并试图用“稳健主义”来取代这一概念。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2号中它将稳健主义表述为:“稳健主义是对不肯定因素所作出的审慎反应,试图保证充分地顾及企业经营中所固有的风险和不肯定因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规定:“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或者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在资产计价及损益确定时,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或金额可供选择时,应选择使本期净资产和利润较低的方法或金额。  二、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实践中的运用情况分析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财务会计改革过程中曾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过度谨慎性;另一个是谨慎性不足问题。因此,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企业应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只有基于谨慎性原则指导下编制的财务报表有充分的理解,广大投资者才能进行更为准确的客观的财务分析并昀终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较强,使资产和利润达到客观性要求的目的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  实际成本计价下,发出存货的成本按什么价格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企业作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使当期利润偏高或偏低。  固定资产采用快速折旧法还是采用直线折旧法,也会影响到当期利润偏高或偏低。  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时,可分别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单项投资计提。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比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金额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计提跌价准备,但究竟采用哪一种,企业自定。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一般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和比例由企业自定。诸如以上情况,都会由于选择性较强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形成资产价值和利润不实的情况。  《制度》明确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和香港上市的上市公司必须按上述方法计提四项准备金。其他上市公司则只是参照执行,而对于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非上市国有企业,则更未明确,这对于同为发行A股的公司和在同一市场竞争环境中的企业来说存在着苦乐不均;他们体现出来的业绩更存在着不可比性,因而同样经营效益的企业由于有着A、B股的区别,则有B股的企业不具备配股条件,而无B股只有 A股的企业则具备配比股条件;同时,他们的市场形象、股票价格及信用等级也大不一样,这不能不说是谨慎性原则在我国运用的一大局限。  目前,我国企业绩效评价仍然以利润为主。企业主管部门和所有者对企业经理业绩评价也以利润为主要指标。一些企业追求利润昀大化甚至通过不计提准备或部分计提准备的做法达到目标。财务分析中,“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利润指标,往往对企业上市、配股产生深远影响。这些做法无疑为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设置了制度障碍。  三、改进谨慎性原则的思路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原则要求,需要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通过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促使各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其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寻找一个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谨慎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昀大限度的发挥,将自身的缺陷约束在昀小范围内。  在适度谨慎性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由于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会计工作各个方面,因此,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会减少企业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国家财政收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监管,在执行谨慎性原则时,应指定若干事实细则和操作指南,推行时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有计划的进行。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披露结合起来。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除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进一步掌握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和经营状况分析能力。另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应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这种职业判断能力不仅要实践锻炼来提高,还要通过加强教育来提高会计人员职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总之,在我国实行谨慎性原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要注意“度”的问题,只有适度地应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

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论文

1在会计实务核算中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金,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项作为坏帐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可以避免企业虚盈实亏;报表提供的应收帐款也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2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或短期投资在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将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3固定资产加速折价法即计提折价总额的大部分在使用早期各年摊作费用,这样可以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4对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可以通过合理低估存货,高估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5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特定经济业务所造成的潜在债务,如果利用谨慎性原则对这种或有负债进行反映,就会使会计报告提供出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报告出有可能发生的损失。

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一、谨慎性原则的在会计中的运用1、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谨慎性原则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提供反映经营风险的信息,这样有利于保护投资人的权利,也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但谨慎性原则若使用不当也可能降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使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有必要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进行严格规定,以扬长避短,发挥其最大作用。《企业会计准则》第二章第18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11条第12项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这是《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对会计核算中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一般要求。2、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运用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主要是就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运营效率等进行初步分析,旨在分析谨慎性原则在中国目前财务会计中的运用情况。(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中的运用。谨慎性原则在短期偿债能力分析中的作用是通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来体现的。在计算流动比率指标时予扣除或根据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扣除。另外,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最好应加上将有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计的或有负债,如产品质量保证金、诉讼赔偿金等。速动资产是指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速动比率更充分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2)企业资产营运效率分析中的运用。谨慎性原则在企业资产营运效率分析中的运用是通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固定资产周转率来体现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是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次数。存货周转率指标反映在一个会计期间存货周转次数,一般越高越好。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越大,表示固定资产周转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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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分析论文

1在会计实务核算中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金,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项作为坏帐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可以避免企业虚盈实亏;报表提供的应收帐款也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2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或短期投资在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将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3固定资产加速折价法即计提折价总额的大部分在使用早期各年摊作费用,这样可以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4对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可以通过合理低估存货,高估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5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特定经济业务所造成的潜在债务,如果利用谨慎性原则对这种或有负债进行反映,就会使会计报告提供出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报告出有可能发生的损失。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研究  李国助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财务处 广西南宁 530022)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风险信息的揭示,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在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谨慎性原则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得其如何得到正确运用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着重研究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并对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实务;或有事项  [中图分类号]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56(2006)01-0063-04  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做出了相应规定。目前,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如果不遵循谨慎性原则,可能使企业不能释放帐务上的风险;而用之过度,又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玩弄数字的工具,同时使国家财政蒙受损失。在我国会计实务应用中如何解决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公允,这些都已引起会计界广泛关注。  1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及作用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对经营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所作出的一种反应,它要求对收入、费用或损失的确定持谨慎态度,凡是可能的费用和损失应予以充分估计,而对可能的收入和利得尽量少记或不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已成为企业经营的晴雨表,市场的多变使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营风险增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就有了“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考虑市场带给企业的各种风险,并在会计核算中遵循谨慎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在会计实务核算中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金,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项作为坏帐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可以避免企业虚盈实亏;报表提供的应收帐款也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或短期投资在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将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  3固定资产加速折价法即计提折价总额的大部分在使用早期各年摊作费用,这样可以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  4对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可以通过合理低估存货,高估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  5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特定经济业务所造成的潜在债务,如果利用谨慎性原则对这种或有负债进行反映,就会使会计报告提供出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报告出有可能发生的损失。  鉴于以上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保护作用,所以在企业会计实务核算中,应合理地应用谨慎性原则,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大企业经营安全系数。  2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其作用是大的、不可否认的。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所以它在实际应用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主要是:  1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  1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务实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也包含着难以辨认的主观因素。此外,谨慎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方式促使企业采取“审慎”的行动达到既定目标,最终可能失去“不偏不倚”的立场。  2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它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这显然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的正常计算。  3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冲突。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但在谨慎性原则下,存货、短期投资等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  4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冲突。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应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一经采用某种方法,就应一贯地予以使用,即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会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有时按市价计价,有时按成本计价,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不强  在新会计制度中,许多会计处理要求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方法,给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新制度规定,企业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时,需取得以下数据资料: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可变现净值、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委托贷款可收回金额等。其中,“市价”、“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主观判断,要较为准确地确定“市价”有相当的困难。“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更不容易做到。  3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给企业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  谨慎性原则应用对遏制“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有着积极作用,但在我国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合理和内部控制不很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可以利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如在计提“八项准备”时,利用计提比例和可供选择的方法,在某一年度内提高提取比例,即计提“秘密准备”和“隐匿资产”,使当年利润计算偏低,后期采取相反方法。有些企业还利用各种过度谨慎性原则,来调减当期利润,从而使他们少交所得税等,以达到他们在年度间调节利润、资产的目的,从而操纵会计信息。  4与我国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所得税的目标是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征缴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因此,在确认计量时有以下倾向:(1)、时间上提前确认收入、资产;推迟确认费用、负债;(2)、在金额上多计收入、资产;少计费用、负债;(3)、确认不确定性、估计项目只有对增加国家财政有利情况下才予以默认。而谨慎性原则是要求企业在确认计量时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定,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定和入帐。所以谨慎性原则这一会计政策无论在时间上、金额上还是在其性质上完全与上述我国所得税的问题相违背,即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应用存在较多与我国的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5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即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能视而不见,又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而“合理的判断”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目前,虽然我国会计业的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所培养出的会计人员素质还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难以掌握新的核算要求,更谈不上在会计实务中正确应用新制度。因为新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尤其是谨慎性原则应用的许多地方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的比例、存货可变现净值大小等等。二是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虽然这些会计人员知道如何准备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基于特定目的,往往会对这一会计政策进行滥用。  3正确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几点建议  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其在会计实务应用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否认,而作为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和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避免,但我们却可以采取必要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使其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约束在最小的范围内。  1缓解与其他原则间矛盾的对策  1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在13条会计原则中,真实客观性原则居于所有会计原则的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应用。  2缓解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矛盾。当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相冲突时,应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定;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优先考虑前者,以规避风险、确保资本保全;不确定性程度较低,优先考虑后者,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之间的矛盾。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例如在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应用与重要性原则产生冲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某项或有事项的金额不是很大时,我们就可以先考虑重要性原则,而无须应用谨慎性原则;而如果其金额较大时,就要在不违背重要性原则的情况下应用好谨慎性原则,而且这样处理也并不会使他们之间产生矛盾。  对于在会计实务中会计原则间的冲突,大多数应在信息披露时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序等,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变动情况。这样可以较好地缓解在会计实务应用谨慎性原则时与其他原则间的矛盾,使他们得到很好地协调。  2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法等。而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却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加强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的规范程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各种具体会计准则,如应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在适度稳健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例如:对在应用谨慎性原则中的“成本和市价孰低法”可制定:1、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2、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两项应用前提,并且规定存货的市价只能在一个有上下限的范围内应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一定的范围。这样就能较好地使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操作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3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较强的倾向性和主观随意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应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滥用这一原则的随意性。同时,应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得到合理的应用。例如,为了避免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与我国所得税政策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加强审计功能、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避免人为地造成它们间的时间性差异。因为有些企业想利用过度谨慎性的原则来避免当期的所得税,由此来调节好内部资金周转。但是对所得税的结果是相同的,只是以后期间同样要转回未交的所得税。所以应加强企业或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与所得税政策同步,就没必要以后各期间调节所得税,这样就可以很好地避免工作量的加大。  4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鉴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要求会计人员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把握好“度”。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应用好会计政策的关键,所以必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其中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不能松懈,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帮助企业各会计人员转变滞后的意识,增强企业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主动性,尽量防止在判断“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时乱叛、误判等情况的发生,使他们能够把握好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  5防止过度谨慎,尽量避免出现秘密准备  谨慎性原则作为一种原则性规定,是较为抽象的,并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对这一原则的确存在着可能对它进行随意和滥用的潜在危险。例如,有时可能会把谨慎性原则理解为“宁可多计损失,不能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当入帐的收入不入帐,对应当按规定标准计提的成本费用,故意扩大计提的范围和标准等。对此,我们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过度谨慎加以限制。事实上,会计准则内容也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可参照权责发生制检查属于本期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否已经计入本期;按一贯性原则检查计入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遵守了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另外,还应在会计要素准则中具体规定谨慎性原则的处理方法,这样做,既可按国际惯例进行会计处理,又可防止对谨慎性原则的曲解和滥用,防止过度谨慎。  6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  谨慎性原则的应用首先是体现在对不确定事项进行判断的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或附表中做出恰当陈述。而且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由于在实务中缺乏刚性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夹杂了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考虑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并且我们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所以企业对于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尽量予以初步的量化,如分为基本确定、很可能发生、可能发生、未必发生等几个类别,针对资产、收入、费用、负债等不同的会计要素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分别在(1)相关的报表内予以确定,(2)表外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3)不必做任何说明等。这样将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可以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都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谨慎性原则将会得到更加科学的应用,在保护企业,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为市场提供配套的保障措施,稳定市场以及在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够成熟,所以很多东西是探索性的。因此,只有谨慎、稳健从事,才能在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我们还应扩大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中的应用范围,让谨慎性原则在各类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得到广泛深入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广泛和深入应用将使得会计能为企业提供最为真实、准确、充足、全面、及时的相关信息;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会进一步完善;企业对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加;生产经营得到稳妥开展;企业将得到持续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也将更为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社会更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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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计期间发招待费7万元做现计期间财务预算要做能发招待费10万元取70%能性简单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论文

会计谨慎原则实际运用问题探讨摘要: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上是一个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它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但作为一项会计原则,它在运用中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主观臆断性等局限性。本文介绍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核算、财务分析中的具体运用,揭示了其逐渐暴露的局限性,并针对局限性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措施。关键词:谨慎性原则;局限性;职业判断力 一、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1、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1)在资产方面:该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共需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2)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3)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4)投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对于对外投资投出非现金资产评估价高于其账面价值,不确认收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2、在财务分析中的运用   (1)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时除计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外,还应计算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是经营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是速动比率的延伸,能直观地反映出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实际能力,用该指标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更为谨慎。   (2)进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除计算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外,还应计算有形净值债务率和利息保障倍数。有形净值债务率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扣除无形资产价值后的比率,它是产权比率的延伸,能更谨慎地反映企业清算时债务资本受到保障的程度。利息保障倍数是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作为分母的利息费用不仅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还应包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同时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最好比较本企业连续几年的该项指标,并选择最低指标年度的数据,作为标准,以保证企业最低的偿债能力。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的局限性   1、与会计核算原则的冲突   (1)与真实性原则的冲突。真实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真实性原则相矛盾。同时,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都带有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直接威胁着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   (2)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它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这显然违反了“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原则的配比原则要求,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的正常计算。   (3)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冲突。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但在谨慎性原则下,存货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 (4)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冲突。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是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   2、税法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如四项准备金的提取,在计算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时,超过3‰以上的坏账准备金及提取的其他三项准备金均应调整应税所得额,这就导致企业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不能不使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受到局限。   3、市场价格机制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目前除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及上市债券投资以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和有关部门颁布的价格信息外,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包括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及可能性均是会计人员难以把握的,这往往靠他们的职业判断力。鉴于目前市场价格机制及价格信息披露状况和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均难以使谨慎性原则得到适当落实。      三、正确适度运用会计谨慎性原则   1、应合理确定各项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   在会计原则中,客观性原则居于首要地位,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的确定。   2、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例如,美国对存货应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制定了“(1)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2)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两项应用前提,并且规定存货的市价只能在一个有上下限的范围内应用。这些约束条件的限制,使得谨慎性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将主要依据客观前提而定,减少了操作上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3、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构造“防御”体系   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4、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政策范围作出的判断性估计和决策。恰当的运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如实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实现资本保全,否则就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因此把握好谨慎性的尺度非常关键,而制度和准则中谨慎性原则选择性的范围不断扩大,这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拥有较高的职业判断力,力求实事求是、诚信为本,避免造成主观随意性。 参考文献: [1] 高金平:新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分析[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 顾卫东:试论稳健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运用[J],河北财会,2005,(2)。 [3] 顾卫东、陆苏:试论稳健性原则在财务会计中的运用,财税天地,2003,01。 [4] 李晓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及其完善探微,[J],经济问题, 2006(5)。

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摘 要: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  关键词:会计;谨慎性原则;会计制度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中的体现  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下面举例说明。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及清算股利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在清算股利方面,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当期收益。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运用的两面性  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方面优点: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企业近期少交所得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对其他基本会计原则的适应性进行修正。但谨慎性原则也有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1)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由于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债务企业和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状况很难认定。实际操作主观性很强,受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影响,会计信息很难验证。(2)计提被滥用,因为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停止上市,上市公司就可能少提减值准备虚增利润,而有些上市公司股东为了逃避债务而多提减值准备。同时可能会产生前期谨慎后期不谨慎,或前期不谨慎后期谨慎自相矛盾的情况。(3)由于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审计机关等企业外部人员对企业的资产状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所以对减值准备的再确认缺乏权威性。(4)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计提减值准备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增加企业现金流出,限制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并且谨慎性原则与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存在相冲突的方面。(5)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有的资产按市价计价,缺乏一致性,当市价高于成本时资产负债表不能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可能会歪曲企业的年度收益状况,在短期内延缓国家税收,而且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管理者不能做出最优决策。并且在不同企业实际运用不均衡,只在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而占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未明确规定。  四、我国实施谨慎性原则应注意的问题  对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使相关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首先,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过程中如何把握“度”是关键。建立完善相应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使其条款尽量有可操作性,如对不同方法下的计量比例设置一个上下限,应收账款的收回应用后进先出法,既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又可避免企业应用不正当手段粉饰报表,这样各公司提供的信息才具有可比性。其次,为了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差异。如各企业在会计政策范围内自行选定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应允许在税前列支。再次,逐步扩大谨慎性的运用范围,谨慎性原则在上市公司实施试点以后,应将其运用范围扩展到非上市公司,促使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最后,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更详细地披露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情况,规范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披露范围,增加公司运用谨慎性的透明度。  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除了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进一步掌握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增强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和客户经营状况分析能力。另外应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才能为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  企业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应进一步健全信息、价格等市场机制,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定期公布各种资产的价格、信息资料,为计提各种跌价减值准备的可操作性、公允性和客观性扫除障碍。另外,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改进对上市公司的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改进资产减值准备与公司考核指标之间的联系,减弱上市公司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变“八项准备”入损益的做法,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集中反映计提的“八项准备”。  鉴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原则发生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和手段缓解其冲突,首先,在12条会计原则中,应优先考虑客观性原则,谨慎原则的贯彻和运用,必须建立在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与其他原则的优先顺序,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确定。其次,充分披露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情况。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环境下的不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不同,因此我们应充分披露其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他变动情况,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准确地理解企业财务状况。最后,我们还要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就企业的内部管理者而言,不应过分依赖谨慎性原则运用的潜力而忽视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因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是会计中对风险加以防范和管理的一个环节,它相对于经济业务的发生而言具有事后性。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研究  李国助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财务处 广西南宁 530022)  [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风险信息的揭示,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在我国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具体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谨慎性原则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得其如何得到正确运用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着重研究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并对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实务;或有事项  [中图分类号]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656(2006)01-0063-04  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做出了相应规定。目前,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如果不遵循谨慎性原则,可能使企业不能释放帐务上的风险;而用之过度,又会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玩弄数字的工具,同时使国家财政蒙受损失。在我国会计实务应用中如何解决谨慎性原则存在的问题,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公允,这些都已引起会计界广泛关注。  1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及作用  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对经营环境中不确定性因素所作出的一种反应,它要求对收入、费用或损失的确定持谨慎态度,凡是可能的费用和损失应予以充分估计,而对可能的收入和利得尽量少记或不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已成为企业经营的晴雨表,市场的多变使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营风险增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就有了“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考虑市场带给企业的各种风险,并在会计核算中遵循谨慎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在会计实务核算中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金,将不能收回的应收帐项作为坏帐损失,及时计入费用,可以避免企业虚盈实亏;报表提供的应收帐款也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2对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因此当市场波动较大或短期投资在流动资产比重较大时,将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  3固定资产加速折价法即计提折价总额的大部分在使用早期各年摊作费用,这样可以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  4对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可以通过合理低估存货,高估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  5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特定经济业务所造成的潜在债务,如果利用谨慎性原则对这种或有负债进行反映,就会使会计报告提供出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特别是报告出有可能发生的损失。  鉴于以上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保护作用,所以在企业会计实务核算中,应合理地应用谨慎性原则,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大企业经营安全系数。  2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其作用是大的、不可否认的。但是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所以它在实际应用中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其主要是:  1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间的冲突  1与客观性原则的冲突。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性原则却要求在会计务实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客观性原则相矛盾。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也包含着难以辨认的主观因素。此外,谨慎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方式促使企业采取“审慎”的行动达到既定目标,最终可能失去“不偏不倚”的立场。  2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冲突。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它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这显然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而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的正常计算。  3与历史成本原则的冲突。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但在谨慎性原则下,存货、短期投资等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  4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冲突。可比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应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一致性原则要求企业对经济业务的处理,一经采用某种方法,就应一贯地予以使用,即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会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有时按市价计价,有时按成本计价,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谨慎性原则的可操作性不强  在新会计制度中,许多会计处理要求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方法,给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新制度规定,企业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时,需取得以下数据资料: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可变现净值、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委托贷款可收回金额等。其中,“市价”、“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主观判断,要较为准确地确定“市价”有相当的困难。“可变现净值”和“可收回金额”,需要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更不容易做到。  3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给企业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  谨慎性原则应用对遏制“粉饰”会计报表的行为有着积极作用,但在我国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合理和内部控制不很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可以利用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如在计提“八项准备”时,利用计提比例和可供选择的方法,在某一年度内提高提取比例,即计提“秘密准备”和“隐匿资产”,使当年利润计算偏低,后期采取相反方法。有些企业还利用各种过度谨慎性原则,来调减当期利润,从而使他们少交所得税等,以达到他们在年度间调节利润、资产的目的,从而操纵会计信息。  4与我国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所得税的目标是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征缴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因此,在确认计量时有以下倾向:(1)、时间上提前确认收入、资产;推迟确认费用、负债;(2)、在金额上多计收入、资产;少计费用、负债;(3)、确认不确定性、估计项目只有对增加国家财政有利情况下才予以默认。而谨慎性原则是要求企业在确认计量时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定,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定和入帐。所以谨慎性原则这一会计政策无论在时间上、金额上还是在其性质上完全与上述我国所得税的问题相违背,即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应用存在较多与我国的所得税不协调问题。  5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  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即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能视而不见,又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而“合理的判断”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目前,虽然我国会计业的发展较为迅速,但是所培养出的会计人员素质还存在较大的缺陷。一是部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难以掌握新的核算要求,更谈不上在会计实务中正确应用新制度。因为新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尤其是谨慎性原则应用的许多地方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的比例、存货可变现净值大小等等。二是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虽然这些会计人员知道如何准备应用谨慎性原则,但基于特定目的,往往会对这一会计政策进行滥用。  3正确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几点建议  经济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存在决定了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其在会计实务应用过程中的作用不可否认,而作为谨慎性原则自身的局限性和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避免,但我们却可以采取必要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使其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存在的问题约束在最小的范围内。  1缓解与其他原则间矛盾的对策  1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在13条会计原则中,真实客观性原则居于所有会计原则的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应用。  2缓解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的矛盾。当谨慎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相冲突时,应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定;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优先考虑前者,以规避风险、确保资本保全;不确定性程度较低,优先考虑后者,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缓解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之间的矛盾。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例如在会计实务中谨慎性原则应用与重要性原则产生冲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某项或有事项的金额不是很大时,我们就可以先考虑重要性原则,而无须应用谨慎性原则;而如果其金额较大时,就要在不违背重要性原则的情况下应用好谨慎性原则,而且这样处理也并不会使他们之间产生矛盾。  对于在会计实务中会计原则间的冲突,大多数应在信息披露时说明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序等,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变动情况。这样可以较好地缓解在会计实务应用谨慎性原则时与其他原则间的矛盾,使他们得到很好地协调。  2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法等。而关于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却不够明确,特别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因素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加强谨慎性原则相关条款的规范程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各种具体会计准则,如应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在适度稳健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例如:对在应用谨慎性原则中的“成本和市价孰低法”可制定:1、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2、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两项应用前提,并且规定存货的市价只能在一个有上下限的范围内应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额不能超过一定的范围。这样就能较好地使谨慎性原则应用的操作性进一步得到加强。  3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较强的倾向性和主观随意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应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滥用这一原则的随意性。同时,应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来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得到合理的应用。例如,为了避免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与我国所得税政策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加强审计功能、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避免人为地造成它们间的时间性差异。因为有些企业想利用过度谨慎性的原则来避免当期的所得税,由此来调节好内部资金周转。但是对所得税的结果是相同的,只是以后期间同样要转回未交的所得税。所以应加强企业或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与所得税政策同步,就没必要以后各期间调节所得税,这样就可以很好地避免工作量的加大。  4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应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鉴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日益扩大,要求会计人员在应用谨慎性原则时把握好“度”。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应用好会计政策的关键,所以必须不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其中学习、培训、宣传工作不能松懈,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帮助企业各会计人员转变滞后的意识,增强企业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主动性,尽量防止在判断“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时乱叛、误判等情况的发生,使他们能够把握好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事项、“可选择性”范围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  5防止过度谨慎,尽量避免出现秘密准备  谨慎性原则作为一种原则性规定,是较为抽象的,并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因此,对这一原则的确存在着可能对它进行随意和滥用的潜在危险。例如,有时可能会把谨慎性原则理解为“宁可多计损失,不能预计收益”,导致对应当入帐的收入不入帐,对应当按规定标准计提的成本费用,故意扩大计提的范围和标准等。对此,我们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对过度谨慎加以限制。事实上,会计准则内容也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我们可参照权责发生制检查属于本期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否已经计入本期;按一贯性原则检查计入成本费用的开支是否遵守了一贯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另外,还应在会计要素准则中具体规定谨慎性原则的处理方法,这样做,既可按国际惯例进行会计处理,又可防止对谨慎性原则的曲解和滥用,防止过度谨慎。  6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  谨慎性原则的应用首先是体现在对不确定事项进行判断的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或附表中做出恰当陈述。而且谨慎性原则的应用由于在实务中缺乏刚性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夹杂了管理人员的主观判断,考虑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并且我们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所以企业对于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尽量予以初步的量化,如分为基本确定、很可能发生、可能发生、未必发生等几个类别,针对资产、收入、费用、负债等不同的会计要素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可分别在(1)相关的报表内予以确定,(2)表外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3)不必做任何说明等。这样将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结合起来,可以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都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谨慎性原则将会得到更加科学的应用,在保护企业,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为市场提供配套的保障措施,稳定市场以及在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应有的积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够成熟,所以很多东西是探索性的。因此,只有谨慎、稳健从事,才能在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我们还应扩大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中的应用范围,让谨慎性原则在各类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得到广泛深入应用,谨慎性原则的广泛和深入应用将使得会计能为企业提供最为真实、准确、充足、全面、及时的相关信息;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会进一步完善;企业对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加;生产经营得到稳妥开展;企业将得到持续发展;使整个国民经济也将更为持续增长和健康发展,社会更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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