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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火灾事故延伸调查论文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1 07:14:34

加强火灾事故延伸调查论文研究

火灾离我们是很远的,多少火灾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一切非自然灾害都是可以预防的”。下文是火灾事故的 总结 范文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火灾事故的总结篇一 昨天,刚从北京开会回来的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刘玉浦一下火车,便第一时间赶往南山区,查看“2·27”火灾事故现场、看望住院伤员。在下午举行的全市 安全生产 专项工作会议上,他要求全市上下总结教训、举一反三,采取 措施 、切实整改,围绕火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当前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 在火灾事故现场,刘玉浦仔细查看,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参加调查的消防专家表示感谢。他希望调查组能尽快查明火灾原因,为下一步深圳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警示,使深圳能进一步做好防范工作,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在蛇口人民医院,刘玉浦分别来到3位伤员的病床前,详细了解受伤情况,亲切地安慰大家,要好好休息,早日康复出院。 下午,刘玉浦在南山区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后,刘玉浦说,这次火灾事故以及最近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是干部的作风问题。 我们应该扪心自问,现在我们有个别干部确实缺乏责任心、工作疲沓、吃吃喝喝、贪图享乐,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应酬多学习少,说得多做得少、虚的多实的少,领导在时一个样,领导不在另一个样,领导重视的工作一个样,领导没有说的又另一个样,自以为有本事,高高在上、骄傲自满,缺少特区老一辈拓荒牛那种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这样的精神状态、这样的思想作风,我们怎么能建设国际化城市?怎么能追赶国际一流城市?不说别的,这样我们甚至连‘深圳特区’这几个字都对不起!” 刘玉浦进一步指出,解放思想不是讲出来的,是干出来的;改革开放不是讲出来的,也是干出来的,说得再好也不如实实在在地干好。我们到深圳来,就应该是为干事创业而来,是为深圳的发展做贡献而来,只有把我们的工作做好,才能真正争当排头兵,才能真正追赶世界一流,后代也才会记得我们。针对近期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要在下一阶段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重点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整顿。要真正通过整顿,使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做到打起十二分精神、投入百分之百的精力抓好工作。 刘玉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入总结、吸取“2·27”火灾教训。要动真格,建立起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责任制、问责制、奖惩制,各级、各部门领导负什么责任,都要予以明确,有成绩就奖励、出了问题就要惩处,毫不姑息、决不手软,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撤职的就要撤职、该处分的就要处分,该引咎辞职的就要引咎辞职,该法办就要法办。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领导值班制度,加快信息反馈速度和应急反应能力。 针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刘玉浦强调:一是要迅速排查、铁腕整治,立即在全市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留一处死角。二是要落实责任、转变作风。由市委办公厅牵头,尽快出台责任制、问责制、奖惩制办法,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三是要严格执法、决不手软。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那些唯利是图、钱迷心窍、不负责任,以忽视员工生命安全、漠视社会公共安全为代价谋取利益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该罚的罚、该判的判,该清除出深圳的要坚决清除。四是要加强 教育 、增强防范,不断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意识。 刘玉浦最后要求进一步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尽全力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要继续加强对事故现场管理,防止发生次级事故。“这次事故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希望今后深圳不要再出现这样大的安全事故,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做得到的!”刘玉浦再一次告诫大家。 市领导许宗衡、白天、谭国箱、王穗明、戴北方、李锋、王京生、吕锐锋、李铭等参加有关活动。 火灾事故的总结篇二 为响应市府关于开展加强城市安全大讨论活动的部署,根据区建交委党委的要求,闵行区安质监站党政班子与7月26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国务院调查组关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通报,并针对国务院调查组提出的6条整改措施建议和落实沪府发(2015)1号文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就讨论意见总结如下。 一、国务院调查组提出的6条整改措施建议的讨论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研究完善建筑节能保温材料防火等技术标准及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止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俞正声书记在通报会上说,事故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安全管理制度上的缺失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混乱,但从深层次看,反映的是我们宗旨意识上的欠缺,工作上的诸多不到位、不落实。主要表现为:重视不够、作风不实,市场失范、监管缺位,制度缺失、约束不力。联系到我们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上,就是要求我们从工程报监开始就要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一是工程的本体情况;二是工程的周围环境情况,做到事宜具细,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监督的重点部位,及时督促参见各方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措施,并应在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到到位有作为,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从“”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应汲取哪些教训的讨论 韩正市长在通报会上说,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必须直面问题,深刻剖析事故中暴露出的上海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痛下决心、严格改进。作为我们监管部门应该从事故的根源抓起,就是要求我们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重点督查参建各方的安全质量行为,人是在任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所以首先要查参见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是否在规定的岗位上工作;企业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范围承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不符合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逐步净化上海建筑市场 三、结合沪府发(2015)1号讨论如何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的讨论 针对“”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市府下发了沪府发(2015)1号文件,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深入落实责任主体和中介机构安全质量责任制。讨论中认为,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势在必行,十分必要。如果一个工程参建的各方面责任到位,可以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和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是高危行业,不论是建筑施工或工程建设,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这种事故的案例在我市也有许多教训。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施工许可、监理等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必须要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方案,督促参建单位(包括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设施和设备保障。同时,要具体明确监管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人员,尤其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源、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安全教育 培训、监督检查计划等事项,应在监督方案中予以明确。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告知义务,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并督促参建单位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强化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参建单位应当接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根据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把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开挖、消防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施工设备、设施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作为督查的重点;三是要针对气候变化和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各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进行专项督查;四是要突出对事故隐患的治理和整改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4、强化“三同时”工作 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不得开工建设;在施工阶段,安全设施应当由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5、强化行政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依法治安,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以及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对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落实、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不到位等现象和行为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处罚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整改到位。重点检查执法内容:一是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的行为;二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履行法定责任和施工管理程序、逃避或拒绝安全监管执法等行为;三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四是施工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等行为;五是施工现场“三违”现象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行为;六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 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工作目标,就是要认真落实22条文件精神,以法律法规、国家建设工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履行好监督职责,为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尽一份力量。 火灾事故的总结篇三 8月3日凌晨,南湾街道一废品回收站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及龙岗区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许勤,市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迅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委、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区长姜建军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胡晓明、市消防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卓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组织善后工作。龙岗区随后召开现场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接下来,全区将全面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和铁皮房,总结事故教训,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8月3日凌晨3点40分左右,南湾街道宝冠路与红棉路交界处的废品回收站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另2人送医院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安部门已控制该废品收购站相关人员,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龙岗既要发展,更要安全。没有安全,发展就没有基础,发展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在南湾街道召开的事故现场会上,蒋尊玉强调,接下来要总结事故教训,从根源上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警醒,切实将火灾隐患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废品收购站、铁皮房进行全面清理,无牌无证一律取缔,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举一反三、立即整改,涉及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不仅仅对消防安全隐患,凡是与安全有关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要全面排查,处罚一批、关闭一批、整改一批,一次通知,必须立即整改。 蒋尊玉还强调,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强化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制,每处安全隐患要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转型、安全发展,坚定不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低端产业,清理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抓安全生产要离开办公室,不能在家里开会下发文件,要去一线,知道辖区的‘软肋’在哪儿。”姜建军在会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分析、认真 反思 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工作。他还强调,要真正负起责任,严查重点行业、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着重搞清楚“监管、执法、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在排查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落实责任制,“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龙岗区委、常务副区长熊国伟对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部署。龙岗区领导熊小平、郭子平、彭建安、王延奎、华振强、曾子伦等参加现场会。 南湾街道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上作出深刻检讨。龙岗区各街道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

火灾保险与消防互动的管理模式是我国火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参与各方的特征分析,按照消防与保险的发展规律,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人、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期充分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火灾 责任保险 体系研究

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既是法律制度走向完善的结果,又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首次作出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法律保障、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尚不完善。

一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意识尚未形成。虽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因其针对的物件是第三者的补偿,导致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主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同时,社会公众对 *** 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便自然地希望 *** 承担其全部或大部分的损失补偿,自助自救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 *** 的救济补偿,影响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是根据特定评估物件,综合其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其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其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制定消减和优化火灾风险的对策。在保险合同中,当保户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同时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而火灾的发生受可燃物、环境、防灭火装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而利用完善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对投保标的进行准确评估,成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顺利推广的先决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

三保险公司重“投保”轻“售后”的情况还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不断扩大,个别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拓展业务,争夺市场,恶意压低保费,随意削减承保期间的各项防灾服务,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参与防灾防损工作,督促被保险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社会监督辅助功能日益减弱,没有防灾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防灾措施,防灾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导致防灾工作在保险各项业务中成为最薄弱的一个工作环节。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有属性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目的是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用市场机制和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

一承保方式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络,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二承保标的的特性。保险人在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通常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保险费率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标的火灾风险高低成正比。通过对不同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和其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乘积组合,并以此量化评估其火灾风险,使投保方、承保方都能清晰掌握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如果企业降低了火灾风险,则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相反,企业若未能按要求降低风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提高保险费率或中止合同。通过运用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进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四灾后赔偿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保险中介机构介入火灾风险评估的利益基础

保险中介公司是商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作为第三方,公正评价投保标的火灾风险,开展防灾服务,有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是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客观需要。

一提供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对于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或者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生产行业,保险公司本身往往不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依据自身对规范、标准和技术的了解,为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准确的风险分析依据,协助保险公司更准确的随时掌握保险标的火灾风险的变化。

二协助投保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中介公司可以提供保险精算、损失控制和理赔管理等服务,这些与企业风险管理服务联络在一起,能够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

三客观监控投保标火灾风险。将技术监管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独立中介评估机构完成,有利于客观评价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防止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和保险费率的不当浮动。同时,采用保险公司、中介服务公司、投保人三方合作的保险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使其回归市场运作。

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转变 *** 职能,树立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 *** 的发展方向,应贯彻“自助先于公助”的原则,将 *** 公共服务作为一种自助之外的补助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发挥经济调控的职能作用,协调 *** 各部门,采取行业自律、部分行政强制等形式引导行业、团体、企业参加火灾责任险。

二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基于各方利益基础的火灾风险评估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推动和支援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策划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保险业中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防灾防损检查等保险服务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资源共享,谋求长远发展。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消防部门应构筑资讯交流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与保险风险评估资讯互通,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承保单位隐患整改,从而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一方面,中介公司应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诸如风险评估服务、防灾防损检查和培训、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等服务,定期向消防部门提供承保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测报告,确保各方动态掌握标的火灾风险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各方联合建立消防基金,主动参与防灾防损研究工作,将利润部分转向消防部门改善条件,提高技术、增加装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和保险持续发展的良性结合。

参考文献:

[1]杜兰萍.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应用案例..

[2]张申宁.浅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上海保险..

[3]闫石.公众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共能.经济研究导刊..

[4]高炜.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法制与社会..

[5]郭丽军.论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保险研究..

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现实中,消防和保险是整个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之间性质不同、手段不同,但它们都以危险的存在为前提,都将危险的预防和处理作为自己的任务,都是以减少危险损害和加强社会预防的综合能力为主要目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因为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转移经营者风险的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后,利用公众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其火灾事故的补偿机制,可以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是一种较好的补偿形式。

火灾保险起源于欧洲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

16世纪初期的德国,频繁发生的火灾导致德国城市中出现了救火的会员制互助组织,当其会员遭到火灾损失时,可申请互助组织的援助。1591年,德国的工业和航运中心汉堡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特别是酿造行业的损失尤为惨重。灾后,各酿酒厂为了筹集钜额重建资金,维护不动产的信用而设立了火灾合作社。1676年,汉堡的46家火灾合作社联合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 *** 火灾保险组织――市营公众火灾合作社。此后,德国皇帝颁布法令,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规定各城市都要联合起来,成立市营火灾合作社。不久,又在全国实行了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别条例,开创了世界公营强制火灾保险的先河。

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产生于英国,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5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达1200多万英镑。19世纪后期,火灾保险如燎原之火,开始在全球蔓延开来。

强制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

目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运用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据统计,全球每年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间接损失。因而,火灾保险对全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作用。

因为有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外许多成熟的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防灾防损服务,建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有的还设有防损工程部,为客户和准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实地勘察,以对火灾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交书面整改建议。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装置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出于自己的利益,保险公司还要对重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如何制定消防应急程式及动火许可制度等。许多国家对火灾保险费率的制定,是按行业、建筑结构、周围环境以及消防措施予以区分,规定有很明细的费率表,在承保每笔火险业务之前,必须派人员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根据其建筑的结构、用途、环境情况、防灾设施以及标的物本身的危险程度来确定费率。企业也愿意花很少的费用来加强防灾措施,以取得较低的保险费率或优惠条件,减少保险费的支出。一旦承保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就必须按合同理赔。

日本有好几家专营的火灾保险公司。当投保人因火灾造成财产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先向管区内消防署递交申请,然后持消防署出具的受灾证明书及火灾原因、损坏程度证明档案等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火灾保险公司也主动参与受保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如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每年要检查两次受保单位的火灾隐患。在日本,房屋所有者一般都是贷款建房、购房,银行内部规定,如果房屋所有者不参加火灾保险,银行会有借贷风险,可以不发放贷款。日本出租房屋的租金往往明确写明含火灾保险费对于不动产,出租者一般要求承租者对其使用的东西购买火灾保险对于动产。

韩国在《火灾保险及赔付法》中不但规定了实行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定建筑的范围及其赔偿责任、保险责任等,而且授权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成立的韩国消防协会按照财政监察委员会的许可,从事防火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科研和推广新技术等活动。同时,该法规还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 建筑、教育设施、商市场、医疗设施、娱乐场所、旅馆与住宅建筑、工厂、公寓以及《韩国总统令》中明确的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为特定建筑,要求强制实施火灾人身伤害特定保险。此外,韩国在建筑法律中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必须办理火灾保险。

建筑火灾事故论文参考文献

火灾保险与消防互动的管理模式是我国火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参与各方的特征分析,按照消防与保险的发展规律,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人、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期充分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火灾 责任保险 体系研究

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既是法律制度走向完善的结果,又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首次作出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法律保障、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尚不完善。

一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意识尚未形成。虽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因其针对的物件是第三者的补偿,导致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主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同时,社会公众对 *** 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便自然地希望 *** 承担其全部或大部分的损失补偿,自助自救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 *** 的救济补偿,影响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是根据特定评估物件,综合其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其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其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制定消减和优化火灾风险的对策。在保险合同中,当保户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同时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而火灾的发生受可燃物、环境、防灭火装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而利用完善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对投保标的进行准确评估,成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顺利推广的先决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

三保险公司重“投保”轻“售后”的情况还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不断扩大,个别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拓展业务,争夺市场,恶意压低保费,随意削减承保期间的各项防灾服务,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参与防灾防损工作,督促被保险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社会监督辅助功能日益减弱,没有防灾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防灾措施,防灾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导致防灾工作在保险各项业务中成为最薄弱的一个工作环节。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有属性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目的是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用市场机制和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

一承保方式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络,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二承保标的的特性。保险人在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通常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保险费率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标的火灾风险高低成正比。通过对不同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和其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乘积组合,并以此量化评估其火灾风险,使投保方、承保方都能清晰掌握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如果企业降低了火灾风险,则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相反,企业若未能按要求降低风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提高保险费率或中止合同。通过运用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进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四灾后赔偿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保险中介机构介入火灾风险评估的利益基础

保险中介公司是商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作为第三方,公正评价投保标的火灾风险,开展防灾服务,有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是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客观需要。

一提供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对于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或者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生产行业,保险公司本身往往不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依据自身对规范、标准和技术的了解,为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准确的风险分析依据,协助保险公司更准确的随时掌握保险标的火灾风险的变化。

二协助投保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中介公司可以提供保险精算、损失控制和理赔管理等服务,这些与企业风险管理服务联络在一起,能够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

三客观监控投保标火灾风险。将技术监管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独立中介评估机构完成,有利于客观评价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防止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和保险费率的不当浮动。同时,采用保险公司、中介服务公司、投保人三方合作的保险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使其回归市场运作。

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转变 *** 职能,树立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 *** 的发展方向,应贯彻“自助先于公助”的原则,将 *** 公共服务作为一种自助之外的补助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发挥经济调控的职能作用,协调 *** 各部门,采取行业自律、部分行政强制等形式引导行业、团体、企业参加火灾责任险。

二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基于各方利益基础的火灾风险评估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推动和支援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策划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保险业中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防灾防损检查等保险服务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资源共享,谋求长远发展。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消防部门应构筑资讯交流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与保险风险评估资讯互通,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承保单位隐患整改,从而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一方面,中介公司应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诸如风险评估服务、防灾防损检查和培训、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等服务,定期向消防部门提供承保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测报告,确保各方动态掌握标的火灾风险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各方联合建立消防基金,主动参与防灾防损研究工作,将利润部分转向消防部门改善条件,提高技术、增加装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和保险持续发展的良性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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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申宁.浅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上海保险..

[3]闫石.公众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共能.经济研究导刊..

[4]高炜.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法制与社会..

[5]郭丽军.论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保险研究..

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现实中,消防和保险是整个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之间性质不同、手段不同,但它们都以危险的存在为前提,都将危险的预防和处理作为自己的任务,都是以减少危险损害和加强社会预防的综合能力为主要目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因为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转移经营者风险的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后,利用公众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其火灾事故的补偿机制,可以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是一种较好的补偿形式。

火灾保险起源于欧洲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

16世纪初期的德国,频繁发生的火灾导致德国城市中出现了救火的会员制互助组织,当其会员遭到火灾损失时,可申请互助组织的援助。1591年,德国的工业和航运中心汉堡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特别是酿造行业的损失尤为惨重。灾后,各酿酒厂为了筹集钜额重建资金,维护不动产的信用而设立了火灾合作社。1676年,汉堡的46家火灾合作社联合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 *** 火灾保险组织――市营公众火灾合作社。此后,德国皇帝颁布法令,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规定各城市都要联合起来,成立市营火灾合作社。不久,又在全国实行了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别条例,开创了世界公营强制火灾保险的先河。

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产生于英国,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5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达1200多万英镑。19世纪后期,火灾保险如燎原之火,开始在全球蔓延开来。

强制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

目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运用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据统计,全球每年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间接损失。因而,火灾保险对全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作用。

因为有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外许多成熟的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防灾防损服务,建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有的还设有防损工程部,为客户和准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实地勘察,以对火灾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交书面整改建议。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装置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出于自己的利益,保险公司还要对重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如何制定消防应急程式及动火许可制度等。许多国家对火灾保险费率的制定,是按行业、建筑结构、周围环境以及消防措施予以区分,规定有很明细的费率表,在承保每笔火险业务之前,必须派人员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根据其建筑的结构、用途、环境情况、防灾设施以及标的物本身的危险程度来确定费率。企业也愿意花很少的费用来加强防灾措施,以取得较低的保险费率或优惠条件,减少保险费的支出。一旦承保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就必须按合同理赔。

日本有好几家专营的火灾保险公司。当投保人因火灾造成财产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先向管区内消防署递交申请,然后持消防署出具的受灾证明书及火灾原因、损坏程度证明档案等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火灾保险公司也主动参与受保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如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每年要检查两次受保单位的火灾隐患。在日本,房屋所有者一般都是贷款建房、购房,银行内部规定,如果房屋所有者不参加火灾保险,银行会有借贷风险,可以不发放贷款。日本出租房屋的租金往往明确写明含火灾保险费对于不动产,出租者一般要求承租者对其使用的东西购买火灾保险对于动产。

韩国在《火灾保险及赔付法》中不但规定了实行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定建筑的范围及其赔偿责任、保险责任等,而且授权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成立的韩国消防协会按照财政监察委员会的许可,从事防火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科研和推广新技术等活动。同时,该法规还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 建筑、教育设施、商市场、医疗设施、娱乐场所、旅馆与住宅建筑、工厂、公寓以及《韩国总统令》中明确的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为特定建筑,要求强制实施火灾人身伤害特定保险。此外,韩国在建筑法律中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必须办理火灾保险。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论文

在各领域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你知道论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的问题及应对策略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进程,高层建筑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为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以及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建筑物的高度越来越高,而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对高层建筑安全隐患进行整理,分析具体解决此类问题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

建筑;问题;防火设计;

引言:

目前,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剧增,人口密度不断增加,高层建筑的出现迎合了时代发展的需要,解决了城市用地紧张的问题。但因高层建筑带来的火灾问题也在逐年上升,这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的频发程度,是防止建筑火灾隐患的关键。

一、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问题

(一)人口密度大,人员疏散有一定难度

在高层建筑施工设计中,由于建筑高度较高,所以居住用户的人数也较多,若遇到火灾问题,现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人员的疏散难度较大。其主要原因不仅仅是人数较多,同时疏散的距离也相对较远,若想将人员快速送到安全区域困难较大。通过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在相关的消防队伍测试中,经验丰富的消防队员若想从离地150米的高空到地面的时间要长达15分钟。而烟气和火源传播蔓延的速度却很快,同时在人员疏散的过程与烟气和火源的传播方向是相互对立的,这也给人员疏散带来一定难度[1]。

(二)管井数量多,容易引发烟囱效应

普遍的高层建筑施工中,所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都具有一定的易燃易爆的属性,当火灾出现时,极容易通过井管进行速度传播,如楼梯通道、排烟道、电梯井道等等,这些井管容易出现烟囱效应,对建筑防火带来难度。

(三)高层建筑结构因素影响

从高层建筑的结构上看,其与一般性的建筑相比更为复杂,因此,救援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尤其是近些年玻璃幕墙在高层建筑施工的普遍应用和推广,给建筑的防火安全带来极大的影响。若火灾来临时,玻璃幕墙因碰撞或温度过高产生破碎现象,则容易在建筑内的人员带来严重的危险,同时玻璃幕墙的增多也给建筑的消防供水带来了难度。

(四)火灾扑救难度较大

高层建筑在面临火灾风险时,消防队伍所应用的灭火器具往往无法送达建筑火灾高度,这给火灾的扑救带来极大的难度。火灾现场高热的辐射烟雾能迅速蔓延,同时高处空气流通较快,消防队员难以及时切断火灾源头、当火势蔓延速度加快后,建筑内的水源供给就难以满足实际需要,需要消防车通过室外补给的方式进行灭火,而消防用水的耐压程度往往无法送到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需要。而此时若高层建筑未安装消防电梯,则消防队伍就要戴好防护面具,采取从走步梯的方式进行灭火,不但消耗了大量体力,同时还会与建筑内部疏散人员形成对流延误救火时间[2],使消防队伍人员不能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火情扑救。

(五)高层建筑的功能相对复杂

从高层建筑的功能上看,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功能需求,建筑功能已经逐步向复杂化趋势发展,电气组件和设备较多,进而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尤其是遇到管理不当的问题时,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那些面积较大的综合高层建筑,一旦引发火灾,其后果不堪设想。

二、如何有效解决高层建筑的安全隐患问题

(一)做好施工阶段的防火设计

高层建筑的结构相对复杂,因此在建筑的设计阶段尤其要注意建筑的防火问题。首先,要在设计环节中加强对施工图纸的复查和责任划定与倒查机制的建立,保证施工设计与相关的消防制度要求相一致。同时,作为消防安保部门还要做好高层建筑消防施工的验收和审核,重点审核内容要遵照相关的消防制度展开,对于开发商以及施工个人的篡改消防施工设计内容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此外,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加强重视,如采用的隔离墙应具备加强的防火性能,进而提升建筑的整体防火性能,当火灾发生时,不会导致建筑内的人员因过于慌乱,错失逃生的机会。同时在逃离通道电梯设置也要把控整体的安全性,确保人员的顺利逃生[3]。

(二)组建火灾自救组织

在建筑火灾发生时,若想顺利地实现建筑内部人员的疏散,单独依靠消防队伍的救助显然不切实际。因此,要做好火灾发生时的自救方案制定,在具体方案制定上应该参照相关的规定。首先,考虑到建筑物的高度来制定专属的消防设计方案,内容要根据相关的防火设计规定执行,只要符合规定内容的,均可进行采纳和借鉴。同时也可以参考其他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方案来制定自身的方案。其次,应由建筑住户与物业结合建立火灾应急队伍,在火灾来临时,帮助建筑内的人员进行自救,同时因其更了解建筑内的构造和地形,也可以在消防队伍赶到后帮助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的营救。

(三)火灾发生时的防火设计

在高层建筑施工设计中,对于建筑物彼此之间的空间距离有着明确的规定,这对于与高层建筑的防火性能提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单独一个建筑物发生火灾后,不会对周遭其他建筑物造成影响,同时也能为自身内部人员的疏散提供便利。因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城市街道繁华的地区,往往交通较为便利,这就要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还要注意周边车道的防火设计,这是不容忽视的要点。其次,在火灾发生时,要保持冷静,可将建筑内部人员进行分流,在火灾不太严重时,首选电梯进行疏散,因电梯的疏散速度高于楼梯,所以在火灾蔓延速度不高时,可选用电梯。此外,高层建筑的顶端也是疏散人员的主要场所,楼顶可以作为直升机救援的主要场所[4]。

(四)火灾照明灯与疏散指示标牌设计

当火灾来临时,往往会出现断电的现象,这一定程度上给高层建筑的人员疏散带来难度,因此,要求在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中,注意穿插专门的照明灯,并规定此类照明灯平时不予使用,只在火灾来临时点亮。同时,在防火设计中,还要注重疏散指示标牌的建立,这将为停电后的人员疏散起到指示作用。而为将事故照明灯与指示标牌发挥其应用的作用。在设立时应注意将其设立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如楼道口、电梯间隔处等等。同时安装的地点周围不能有其他易燃品的出现,避免火势蔓延烧毁此类标识和指示灯。此外,还要设立单独的供电系统,保证其电源的稳定性。

(五)消防电梯的设计

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对火灾的火源进行扑灭,降低火势,延缓火灾蔓延速度,减少人员损伤的主要力量是消防队伍。所以消防队伍集合并到达火灾现场的速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高层建筑的主要特点是整体建筑的高度较高,若只依靠步梯攀爬的方式进行火灾救援显然会错失救火的最佳时间。因此,设计并投用专业的消防电梯是十分必要的,其在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救火的整体效率。在设计此类电梯时,应注意在电梯井壁的材料应用上,保持机房的隔墙耐火程度应不少于两小时,并在井道的顶端设置排烟系统[5]。

(六)火灾预防制度的制定

除了上述设计的要点外,我们还应该做好火灾预防制度的设计。并由建筑的物业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的业主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具体制度中应包含如何正确的使用电器和火源,如何避免火灾隐患,当火灾到来时,应具备哪些素质,如何正确的逃生和等待救援等内容。同时,还要进行定期的消防管理,对于建筑内部现有的消防用品以及设施进行试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除了一些居住型的高层建筑外,一些综合性的商业建筑楼梯,如商超、百货等大型建筑也需要加强防火设计,如通过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烟雾警示器等等。此外,各类餐饮部门也应该做好废水的处理和收集,因此类用户排污废水中,油脂的含量较高,极易引发火灾,因此,处理好此类废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应避免此类废水靠近废水,提升综合高层建筑楼梯的消防能力。

(七)自动警报系统的设计

高层建筑的住户总量大,种类也不尽相同。有居家型、商户型、餐饮型、办公型等等,若想在第一时间知道火灾发生现状,必须要安装自动警报系统。这也是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设置中最基础的一部分。因此,应该配备专人进行警报系统的维护,以备火灾来临时,警报系统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提高建筑结构的耐火等级

高层建筑结构施工中,应根据业主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宜的结构材料。尤其是对于人口密度较大的建筑结构施工中,所采用的吊顶以及装饰用品材料,应具备耐火性能和隔热性能。如轻钢龙骨装饰材料,同时在材料进场之前应经过耐火隔热的相关测试,在确保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一些原有木结构建筑以及一些耐火隔热性能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或已经在装饰施工环节投入可燃吊顶的高层建筑施工,需要进行改建施工,其目的是提高此类建筑的耐火隔热性能。如在钢结构建筑的钢架支撑上涂上防火涂料,或者贴敷隔热材料等方式,提升钢结构建筑的防火性能。再如在紧急疏散楼道间的墙面上,应有防火涂料。对于一些酒店的客房装饰中,窗帘、床上用品外罩包裹上都可以采用防燃、阻燃的材料。再如一些高层综合体建筑中所采用的地毯,应有防燃、阻燃材料,并按照国家的消防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建筑防火分区,在火灾出现时,能实现防火分隔的目的,能有限降低火势的蔓延,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

三、结语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若发生火灾,其蔓延速度极快,并且疏散难度较大,威胁住户的人身安全。因此,应从源头把控,加强施工设计环节的防火设计功能,提升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并组织建筑内部人员展开防火自救,当火灾发生时避免慌乱,根据指示标志和照明灯的指示方向找到正确的逃生通道路线,提升高层建筑的消防能力,正确解决火灾隐患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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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毕业论文

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火灾事故安全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为了能够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协助卫生部门查明中毒原因,抢救病人,迅速控制中毒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称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调查处理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年级主任及全体班主任

2、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与保全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等,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调查。

二、紧急报告制度

1、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时,接到食物中毒报告的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必须在收到该信息起一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应急处理小组应当掌握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报告电话。

三、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食物中毒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②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③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①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②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③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公共饮食服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校长办公室主任 总务处主任 教务处主任 德育主任及各班主任、医务室、食堂管理员、食堂负责人

主要是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一)应急小组下面设立三个分队:

1、现场处置小队。由德育处主任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总务处主任、医务室、食堂管理员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于2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部部门。

2、医疗救援小队。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医务室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3、思想工作小队。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学管处、团委、班主任等参加,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有出现死亡病例时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总务处,经确认后,立即停止出售该类食品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医务室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的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校办或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教育处主任组织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处主任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校办公室主任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教务处主任组织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总务处主任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食堂经营人、食堂管理人员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8、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9、教务处、团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10、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总务处主任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12、德育校长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要设立专值电话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办公室牵头,总务处、医务室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处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五、善后处理

1、各部门配合学校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致残、致病、死亡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为了有效预防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投入抢险救助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方案

1、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生活老师、班主任应在三分钟内报告行政处,行政处立即上报校长室。

2、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班主任、生活老师先将学生送校医室进行初步诊断,同时上报行政处、校长室,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

3、如果发生师生食物集体中毒现象,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救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抢救组必须迅速与医院联系,展开急救,并上报市教育局、市卫生监督所。

5、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立即严格控制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 同时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以便医院检查中毒情况。

6、事故处理小组要稳定家长、学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达成良好共识,妥善地解决事后工作。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食堂要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立即封存食堂预留食品样品,不得隐瞒真相,阻挠调查。

四、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食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行政处要把好食堂、校园超市进货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校园;学生处要加强对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食堂要制定食品生产的规程,规范操作。

为预防幼儿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保障幼儿安全,我校制定了本预案。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校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二是该预案本着预防性和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 防患于未然,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 体师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制定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规定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 故,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 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 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 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四是应急工作分工。幼儿园根据人员特点把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现场处理组(负责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 向交警报告;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向校内发出指令;向教育局报 告);留校处理组(负责迅速做好了解情况、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迅速查清乘车幼儿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通知应 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 辆、及有关人员);机动应急组(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 应)。

为加强对学生进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横过马路的安全,防止在校门前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进出校园门口和横过马路安全应急预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 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校门口的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学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班主任要对本班路远学生进行统计登记,放学时要组织有重点地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第三条 阳罗二中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第四条 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第五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第六条 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教师或班主任进行处理。

第七条 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校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第八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第九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加强和改进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全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员工

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师生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全体师生发现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师生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稳定。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恶性伤亡事故。

当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四)地震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人为破坏。

1、加强培训机构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内。

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伤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三、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某服装加工公司,位于×××县[区]×××镇×××路,占地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平方米;职工总数243人。

主要原材料:

主要产品:产量:

(二)厂房设施

办公楼:1600平方米三层结构。

车间:3000平方米二层结构。

宿舍楼:1600平方米三层结构。

食堂:700平方米一层结构。

办公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米。

车间:安全出口三个,宽度米。

宿舍楼:安全出口两个,宽度米和米。

(三)消防设施配置(附平面布图)

车间一、二层分别设防火报警探头等62个。车间内设有六组双头消防栓,院内分别设置3组双头消防栓。共设置灭火器44只,按规定检测检修。

其中:

办公楼:一层3个、二层3个、三层2个,共8个。

宿舍楼:一层1个、二层1个、三层1个,共3个。

车间楼:

一层正门开关柜南侧2个;一层西门开关柜1个;一层毛领车间1个;一层整理车间西门2个;一层里布车间1个;一层辅料库东门2个(门外侧),西门2个(北侧);一层成品库4个;

二层维修室对面3个;二层缝制车间东门2个,西门2个;东烫台对面1个;二层裁剪车间东门2个;二层小车间东门2个,西门1个;配电室2个;伙房2个;锅炉房1个,共33个。

四、危险性分析

1、服装行业人员密集,电器线路复杂,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现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灾早成群死群伤。

2、服装厂库房内的服装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数量多,各种织物的燃烧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烧速度快得多。同时,由于服装厂大量使用电熨斗导致火灾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装的各种衣料大多是化纤成分,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各种毒气比普通的火灾产生的毒气毒性更强。

3、存放服装的仓库是重点防火点。存放的原料和成品应采取垫板存放(若原料长时间直接置于地面),受潮发霉后容易自燃,须定期进行检查。

4、主要点火源:电器开关、用电线路;加热熨斗;伟明树脂胶的使用;食堂液化气罐的存放使用。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通信联络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抢救组、物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员总经理×××联系电话:

现场指挥:副总经理×××联系电话:

组员:1-2名(保卫科或安全科)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识;

(2)对消防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3)当接到火灾报警后,迅速通知各组负责人,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施救;

(4)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二)通信联络组:

现场值班员、办公室值班员。值班电话:

主要职责:在指挥组领导下,负责与消防、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三)人员疏散抢救组:

负责人:×××(厂办\保卫科)联系电话:

组员:1-2人有关车间\班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引导对火场内被困人员疏散、解救或送至医院,听从指挥人员调动,不得擅自进入火区。

50人以上生产车间应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如:

(四)火灾扑救组:

负责人:保卫科或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组员:义务消防人员10-15名

主要职责:

1、在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单位内所有的灭火设施灭火。

2、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五)物资疏散组:

负责人:×××(厂办或供销科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0-15名,由供销科/仓库保管人员/厂内车辆驾驶员等组成。

主要职责:对火灾现场或有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火灾现场周围的危险品、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进行抢救疏散。

(六)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厂办负责人)联系电话:

组员:1-2名(办公室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灭火、救援设备、物资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接待,以及灭火相关工作,如保护现场,接等有关人员,协助火灾前期调查等。

六、应急响应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七、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进行。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事态。抓住火灾初级阶段有利时机朴灭火灾,火灾扩大阶段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朴救。力争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定于11月9日消防日或前后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

为规范和加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组:何婷猛娄雅红叶丽

二、工作小组:

①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王荣蕾组员:后勤组人员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②疏散引导组:

组长:崔丽组员:现场任课教师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幼儿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③通讯联络组:

组长:张丽君组员:石爽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园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④救护安全组:

组长:王军组员:后勤人员。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幼儿活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并建立消防宣传墙,设置消防宣传长廊,把各项消防制度、防火公约、会议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幼儿园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箱,配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幼儿园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3、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

在幼儿园内设置幼儿园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4、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向园长或副园长或行政报告,( )幼儿园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由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园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

③打开校门(当班门卫)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幼儿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幼儿,后撤离同层次幼儿(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在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如火灾发生在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现场指挥撤离,空课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

四、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幼儿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幼儿不得参与救火。幼儿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幼儿情绪。无论幼儿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幼儿园操场、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幼儿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幼儿情况。如火灾是发生在幼儿午睡时,教师应马上叫醒幼儿迅速撤离现场,告诉幼儿不需要穿上衣物,为撤离火场争取更多时间。

4、扑灭初起火灾。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幼儿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幼儿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一、报警程序: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值班室或办公室报警。

二、处置措施: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向有关领导报告。案情容易处理的交办公室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件记。核实被盗物品的数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三)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华(电话:)

副组长:王相荣(电话:1)

校长室:*********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下各镇下各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仙居县下各镇下各山头湖下各小学校舍”。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仙居县下各镇下各小学

汽车火灾事故分析及预防毕业论文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运输业正在蓬勃兴起,汽车己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运输工具。近年来汽车运输业突飞猛进,自九七年来,全省增加机动车四十多万辆,目前全省有机动车一百多万辆。汽车运输业的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同时也给人们带来灾难。椐不完全统计,全省自九七年至今共发生汽车火灾440起,造成死19人、伤50人、直接财产损失1238万余元。而且汽车火灾还在逐年增多,每年平均以30%的速度增长,汽车火灾造成的危害极大,给国家和人民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本文试图通过汽车火灾原因分析与广大读者共同探讨汽车火灾的技术防范措施。

一.汽车火灾原因分析

本文所述的汽车火灾是除了因交通事故、雷击和纵火引发的火灾之外的纯粹的汽车火灾事故。汽车发生火灾极大部分是由于车辆燃油系统故障和电气线路设备故障或违章操作所引起,只有少部分是由于吸烟、使用明火不当引起。

1.燃油系统故障引起的火灾原因分析

燃油系统的功能主要是将燃油与空气按一定比例混合供给发动机气缸燃烧后产生动力。汽车燃油系统故障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

(1)供油系统容器和管路破裂或管路松动引起漏油而造成火灾。供油系统主要由油泵与化油器(新型汽车将两者改进为电喷器)、油箱和油管等组成。在使用过程中,会因腐蚀、碰撞、振动、老化等原因而出现容器和管路破裂、管路接头松动、油开关关闭不严等现象,而使燃油漏出。燃油(特别是汽油)挥发积聚后与空气形成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遇明火引起燃烧或爆炸。燃油系统只要一处发生故障且漏油不止,必将造成火灾事故。

(2)输送给发动机汽缸内的混合气体比例失调,使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供油系统中某个环节(部件)出现故障,使汽油供给量减少,进入化油器的油量不足,化油器工作时,供给发动机汽缸的混合气体过稀,其燃烧速度非常缓慢,则可延续到进气门开启,这样火焰就可能窜入进气管道,点燃进气管道内和化油器喉管的混合气,而引起化油器回火。化油器回火有可能烧毁化油器、空气滤清器,同时将会造成功率下降和不易加速等症状。个别驾驶员在汽车燃油系统出现故障时,采用直接供油法给发动机供油,是极其危险的,化油器一旦回火即发生火灾。此外,化油器发生故障使供给发动机汽缸内的混合气体过浓或汽缸窜油时,汽油在发动机汽缸内不能充分燃烧,排气管中排出浓烟和火星,并伴有响声,即“放炮”现象。若这时车辆下方路面上有油污或其他易燃可燃物体,就可能引起火灾。如夏收时节,汽车经过晒有稻草的公路时,会因汽车排气管冒出的火星引燃稻草造成火灾。

2.电路系统故障引起的火灾原因分析

汽车的电路系统比较复杂,电气线路密布,其电气设备有蓄电池、发电机、点火线路、空调、照明等,它们主要担负发电、充电、起动发动机、点火、照明、空调以及声光信号等工作,根据各部分电路的功能可将汽车电路系统分为以下子系统:即电源系统、起动系统、点火系统、仪表系统、照明系统、音响系统及信号系统。汽车电路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火灾危险性较小,但会因驾驶员违章操作或电路某处故障引发火灾。其主要原因有:

(1)违章操作使蓄电池产生电弧引发火灾。汽车蓄电池电流容量很大,一般都在180安培/小时。平时驾驶人员对车辆进行保养作业时,贪图方便,仅洗洗外观或查看轮胎、水箱之类,很少对蓄电池接线、接点进行维修保护,平时很少察看接点是否松动,接线绝缘是否破损老化。一旦接点松动或接线绝缘破损老化,行驶中由于汽车颠簸很容易造成接线与接线、接线与车体发生短路打火,或接点跳动发生短路打火,也有可能引起火灾。

(2)汽车调节器中的`逆流切断器故障引起火灾。逆流切断器的工作原理是:当发电机低速运转,电压未达到额定值时,逆流切断器触点断开,发动机不向外供电;当发电机转速增大电压上升达到逆流切断器触点闭合电压时,逆流切断器触点闭合,发电机向用电设备和蓄电池供电;当发电机转速降低电压低于蓄电池电压时,蓄电池向发电机反方向放电,逆流切断器的电磁开关触点断开,自动切断发电机与蓄电池之间的电路。其功能是防止蓄电池向发电机反向放电。逆流切断器的触点弹簧折断或脱落,或接触不良会使触点(白金触点)长期闭合,烧死粘接,失去切断逆向电流的作用,使蓄电池内的电流倒回发电机,进而引起发电机线圈发热产生高温起火。许多行驶后停放在库房内的汽车发生电气线路烧毁和汽车火灾都是由于逆流切断器故障引起的。火调时,可将调节器送有关检验部门检验调节器内的各种参数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电气线路系统引起火灾。汽车长期运营,车上电气线路(尤其是高压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快,极易引起漏电、短路,直至发生火灾;车辆行驶震动较大,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之间的接头很容易松动,造成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长时间的接触不良将发生火灾;车辆在维修时,维修人员马虎了事,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电气线路裸露和电气设备故障,而发生相线短路、过负荷,产生高温高热,引起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着火。

(4)车内空调系统引起火灾。空调系统的散热管由于安装不当,将散热管紧靠在可燃物上且散热不畅,也极易引起火灾。

3.吸烟引起的火灾原因分析。

吸烟者常在烟头或火柴未熄灭的情况下乱抛乱扔,若烟头接触易燃的坐椅坐垫,或烟头直接掉落在可燃物或可燃装饰材料上常会发生火灾事故。尤其当汽车行驶中司乘人员将烟蒂从窗口往外扔时由于风的作用会将烟蒂吹回到车内的后排或后货仓里,待车辆停放后,火灾俏然发生。

4.人为放火造成的火灾原因分析。

行为人为了发泄私愤采用纵火方法进行报复或车主为了取保险金指使他人或亲手烧毁车辆。

二.汽车火灾技术防范措施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汽车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归结起来,无非是人与物两个方面。因此笔者认为汽车火灾的预防,不仅要从人的行为上去预防,而且要从技术上去加以防范。通过对近几年汽车火灾案例的研究分析,尤其是与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探讨后,深感汽车火灾的技术防范意义重大,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有文章可做。本文单就从消防安全的角度,提出以下措施供大家参考。

1.车厢与底盘分隔是汽车火灾预防的一个重要技术措施。目前我国汽车制造业及其主管部门对这一环节考虑很少,现有国产车车厢与底盘没有很好分隔就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因此车辆底部发生火灾后,火势很快就蔓延到车厢内,不仅从侧面向车厢内蔓延,而且火苗从车厢下面的缝隙和孔洞窜到车厢内,致使车厢内人员伤亡。为此建议汽车制造厂家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车辆检验部门认真加以研究改进,切实将车厢与底盘进行严密分隔。而且目前我国已有这方面的技术和办法可以确保这一措施的实施。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应以对人民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快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以保证这一措施的落实。

2.燃油系统的管路、容器应尽可能采用金属材料,管路接点宜少。目前个别汽车生产厂家采用金属管与塑料(橡胶)软管连接,其火灾危险性较之全部采用金属管要大得多。究其原因:一是燃油与塑料接触易使塑料腐蚀老化,久而久之,塑料破裂,燃油渗漏;二是金属管与软管接头处需采用紧固件,而紧固件在行驶中受震动易松动、脱落,燃油泄漏是不可避免的;三是塑料受热易变形、熔化而损坏。当温度达摄氏200℃时塑料就会受热熔化,塑料管内的燃油肯定要泄漏。而金属材料制成的管线,其熔点均在摄氏800℃以上,铜管材料的熔点可达摄氏1000℃,一般火源温度对其影响不大,管内燃油相对比较安全。燃油不泄漏一般不会形成大的汽车火灾。

3.发动机和排气管部位应与燃油系统进行分隔。燃油即使泄漏但无火源(电火花或火星)也不会发生火灾。因此,在加强对燃油系统采取保护措施的同时,还必须对发动机(产生电火花)和排气管(产生火星)加以控制防范,即要对发动机和排气管部位与燃油系统进行分隔,使其电火花或火星无法引燃燃油系统。因此建议在发动机(其中包括空调)与油箱、排气管与油箱之间的适当部位安装一块挡板,以阻挡电火花侵入油箱,起到分隔作用。

4.车厢装饰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阻燃材料。汽车生产厂家为了使车辆舒适、美观,提高市场竞争力,都要对车辆进行装修。有的在车厢内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进行装修,且不进行阻燃处理,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酿成大火,火灾后车辆面目全非,轻则车辆烧毁,重则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以前所发生的汽车火灾均与此有关。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因此对车辆装修进行严格把关是非常必要的。车辆装修必须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检验标准,并从严要求。对未按标准进行装修的一律不得投放市场,即使投入运营后车主重新自行改装的,车辆检验部门也应在年检时严格把关,要求车主按技术标准进行装修达到检验技术标准的才可放行。

5.排气管朝向和排气管出口设置应科学合理。国产车排气管朝向和排气管出口的设置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排气管有的在车的前部,有的在车的后部,什么朝向的排气管出口都有,原因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规定。有的排气管出口甚至离油箱非常近,仅有几十厘米;有的将排气管、消音器与油箱设置在一侧,甚至紧贴在一起;有的将排气管出口对着油箱,火星直往油箱喷。由于设置不一致,且有的设置不合理,往往导致意外火灾。如将排气管设置在油箱一侧并紧贴在一起,排气管的高温烘烤油箱,致使油箱膨胀、破裂,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建议在排气管朝向和排气管出口的设置上,应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详尽的标准,使其设置一致,科学合理,减少这方面的火灾危险性。实践证明将排气管设置在油箱的另一侧最佳,管口离油箱越远越好;出口朝向宜朝后并稍向上。

以上意见,笔者以为是可行的,只要生产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给予足够的重视,真正把这一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经过比较筛选,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加强领导,付诸实施,限时解决,汽车火灾事故必将大大减少。更加舒适快捷安全的各类汽车终将展现在人们的眼前,我们企盼这一天能早日到来!

为了克服当前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运用安全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 ,事故树分析的理论、方法及计算机技术 ,建立行车事故分析系统 ,并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步骤 ,为强化行车事故分析 ,进行安全目标管理和控制提供了思路,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事故分析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事故分析报告范文篇一:事故分析报告]

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及应采取的预防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机动车迅速成为与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运输、交通工具。随之对燃料油的需求迅速膨胀,一大批加油站在飞速发展的城市街道、在四通八达的公路两侧、在脱贫致富的乡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从加油站管理的角度上,加油站具有作业频繁,且加油站流动车辆多,人员来往复杂,稍有不慎,易燃、易爆的油品及作业过程中挥发出的油气都可能因打火机、烟头、电气火花、静电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加油站火灾事故具有突发性、高热辐射性、燃烧与爆炸交替发生,特别是由于燃烧过程中油气浓度不断变化,使得燃烧和爆炸不断相互转化,火情不断扩大,而在火灾初期只能依靠站内自救,扑救非常困难,这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别是地处繁华市区的加油站,发生着火爆炸,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恶性伤亡事故,给无辜的人们带来巨大的创伤。所以,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防范迫在眉睫。

一、加油站火灾事故的成因分析

1、加油站的建设存在先天性隐患;加油站建设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建设,就会造成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够、电气设备不防爆等严重威胁加油站安全的先天性隐患。

2、操作人员文化素质低;加油站许多工作人员都是就近雇佣的临时工,这些人员的文化水平低,不能对油品的易燃特性、静电防护等知识灵活地掌握,以致无法具备较高的操作水平,特别是辨识危险、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3、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差;加油站的负责人只要求其员工能够进行基本的加油操作,而不能对其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使得职工安全知识严重不足,对设备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许多动态变化的情况不能及时觉察其中的危险,不能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当中,发生了火灾事故,又不能及时准确地控制,从而造成初期火灾事故的恶化。

4、安全管理粗放,“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许多加油站地处偏远,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主要是依靠自主管理,缺乏有效的监控,便形成了管理上的粗放。还有一些加油站负责人,自身文化水平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难以提高到位,即便想管又不会管,安全管理只能是基于常识下的粗放式管理。粗放式的管理让一些本应建立的制度没有建立,本应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从而引发本不该发生的事故。更有一些加油站经营者“一切向钱看”,舍不得安全投入,以至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彻底整改。

5、汽车油罐车采用敞口式卸油方式,且卸油台的静电接地装置不合格;按照规定,加油站卸油作业必须采用密闭卸油系统;以防油气挥发、静电积聚等诱发爆炸事故。然而,一些加油站为了节省资金,仍冒险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卸油方式,从而引发了火灾事故。

6、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第10。2。1条规定:“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和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第10。3。2条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汽油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为经费紧张或安全管理意识缺乏的缘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静电装置,要么有装置但是没有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7、油罐防腐处理不合格;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没有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个别加油站为了提高站内绿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种菜、养花,这种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蚀损坏,缩短了油罐使用寿命。

8、储油罐没有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由于在卸油前没有计量容器、计量有误或卸油时没有人在现场监视,经常会造成冒油,使油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将引起大火。

9、违章操作;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如操作人员操作时不穿防静电工作服、鞋,违章给塑料桶加油,卸油速度过快,检修作业常常需要动火,油罐及其装油设备未清理、置换或未彻底清除就检修动火等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0、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

很多加油站的营业室及值班室内的照明线路不按要求敷设,不使用防爆灯具、防爆开关或安装不规范。有的加油站虽然在建设时采用了防爆电气,但后期管理上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导致防爆电气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二、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对策;针对上述火灾事故的成因,加油站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良好的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意识低,就不会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履行安全职责,而且,有些人还会错误地把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当成是影响正常作业的累赘,从而产生抵触情绪,以致让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得不到落实,事故的发生自然成为必然。因此,必须通过事故案例、安全法规等教育,使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有抓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教育;良好的安全操作和防范事故的技能,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安全生产要搞好,光凭良好的愿望、满腔的热情是不够的,只有操作人员对相关安全基础知识能够全面地了解,熟练掌握了安全技能术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险兆能够及时发现、科学处理,才会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注重专业性教育的同时,必须注重系统性,也就是对操作人员,不能只简单地讲解应当如何做的操作规程条款,还应讲解为何如此要求的原理性问题,让操作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样不仅有利于他们更扎实地掌握操作规程,而且,特别有利于他们处理一些突发异常问题,及时化解险情;有利于他们进行创造性地改进作业。

3、加强工艺系统改造和硬件配置;先进的工艺、设备是提高本质安全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如密闭卸油系统、加油加气回收系统,会从根本上避免油气的挥发泄漏,消除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消除油气爆炸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硬件改造需要投入资金,一些人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依然采用严禁使用的敞口式卸油,这就自然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事故发生,伤人毁物,得不偿失。同样,配置高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报警等安全装置,是用科技 手段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这些硬件的配置,会改变靠眼看、手摸、鼻闻等落后的“经验”检查方式,用高稳定性的全天候动态检测,把不安全因素提前发现报警,险情自然会得到及时处置,从而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因此,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规定改造工艺、配置设备,对于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可靠性至为重要。

4、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为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规章制度的落实,首先是要靠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具备良好的安全技能,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其次,还要依靠严格的监管,依靠管理部门采取不同的奖惩激励形式,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当前加油站从业人员总体受教育程度偏低,诱发火灾事故的诸多原因还是由于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差、操作技能低等因素的现状,加强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的有力举措。对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现象,必须严厉纠正,该停业的停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决不手软。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汽车拥有量的迅猛增加,加油站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规模上都会有很大的增长,并在人们的正常生活中和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必须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从而为人们的安居乐业、生活幸福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事故分析报告范文篇二: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其中男7人,女30人),重伤12人;损毁厂房、民房、仓库10200平方米和一批设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本文分析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总结教训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二、事故分析

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其中男7人,女30人),重伤12人;损毁厂房、民房、仓库10200平方米和一批设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一)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基本情况

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位于该市江海区外海镇麻一管理区,距市区中心约5公里的山坳里,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该厂建于1992年,1993年底投产,是经江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先后由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下称某公司)总经理罗宗祥、梁清鸿担任,证照齐全。但该厂建成后即一直租赁给港商张梓源经营至出事前,某公司一直没有参与经营管理。1999年烟花产量8。87万箱,产品全部出口,创汇额127万美元。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1、事故发生经过

经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及专家组调查,实验分析,此次事故可以排除自然灾害所致和人为故意破坏造成,已认定是包装二车间装配工万某(男,现年24岁)操作不当所致。对此,万某本人已作供认。当天上午8:05分,万某用气动钉qiāng对一枚火箭烟花进行装配时,连打两钉都错位,意外引燃所装配的火箭烟花;此时工人丁某(已死亡)正领料路过该处,火箭烟花引燃其手推车上的原料,并引爆了包装二车间内大量待组装的火箭烟花半成品及成品,致使大量火箭烟花四处飞窜,从而引爆了装配车间的成品、半成品;巨大冲击波又引爆了原料库和半成品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形成殉爆。爆炸总药量约7吨tnt当量(相当于15吨黑huǒ药),整个厂区瞬间被炸成废墟。万某本人发现烟花爆燃即迅速逃生,受重伤,后经治疗,现已批捕归案。

2、事故原因

a、事故直接原因

(1)装配工万某操作不当。万某于爆炸事故发生前一个多月(5月24日)经在该厂做工的哥哥(已在事故中死亡)介绍进厂,在事故发生前3天未经培训就被安排到包装二车间装配岗位打气钉。在当天作业中,万某由于操作不当,气钉打错位置引燃火箭,以致发生燃爆。

(2)擅自扩建厂房、改变部分厂房用途。1993年初,厂方未按有关规定报建,擅自在包装车间和原料库之间的空地上扩建4幢装配车间,破坏了原有的安全间距,使工房与huǒ药库之间的安全距离由原来的49。5米缩至13米;后又擅自将其中两幢装配车间改成半成品仓库,使包装车间、半成品仓库到原料库连成一线,埋下一旦爆炸殃及全厂的严重隐患。

(3)厂内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存放量过大。此次爆炸经专家鉴定爆炸总药量约为15吨黑huǒ药,证明该厂原料、成品、半成品存放量大大超过原江门市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1。5吨的huǒ药储量。

(4)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超编制招用大批工人。该厂年产量从报建设计的5万箱增至1999年实际产量为8。87万箱,职工人数从立项时核定的42人增至事故前229人。生产规模扩大、人员密集而厂区面积没变,致使这次爆炸事故发生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b、事故间接原因

(1)厂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到位。该厂不但擅自扩建厂房、严重超量存放原料、违规扩大生产规模,而且不按安全规范组织生产。厂内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新工人上岗前不经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带药生产工序人员也不经安全培训考核就安排上岗;工厂没有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员。该厂投产后曾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但都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3。11”江西萍乡烟花爆炸事故发生后,厂方仍无动于衷,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江门某公司有关领导严重失职,租赁后长期放弃对烟花厂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监管。某高级烟花厂是江门市某公司以创办出口创汇基地为由,于1992年成立的全民所制企业。该厂建成后即租赁给港商张梓源经营,但一直以某公司名义申领各种证照。某公司领导虽然仍作为工厂法人代表,却长期放弃对工厂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依赖港商管理,对港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擅自加建厂房明知而不予制止,使事故隐患不断扩大。

(3)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力。

江门市外经贸委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江门市外经贸委作为市某公司及其高级烟花厂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某高级烟花厂存在的诸多严重隐患早已发现,但未予及时制止。在没有到该厂进行安全检查和要求该厂提供有关报批材料的情况下,就在该厂上报的许可证审批表中加具意见,使该厂得以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从而在隐患严重的条件下继续生产。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不到位。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由港商租赁,经营权发生变化长达8年之久,而市工商局一直未能发现并年年给予通过年审,致使港商能够利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尤其是把营业执照用于办理易燃易爆安全生产许要证。

省、市公安机关审批把关不严。省公安厅治安处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把关不严。1993年2月,江门市某公司没有按烟花生产企业标准上报设计方案,虚报原料仓库最高储存量为15吨,省公安厅治安处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就同意按15吨的储存量核发许可证,使该厂原料仓比江门市公安消防部门原核定不得超过1。5吨的最高储存量扩大了10倍;1998年2月,换发许可证时,仍不认真审核,未能发现问题。江门市公安局在审核某高级烟花厂购买国家控制的民爆物品时把关不严,厂方申报多少就批多少,在爆炸事故发生的当月就违规批准其购买了40吨(其中:黑huǒ药、发射药各10吨)。

有关监督部门(包括市公安局、江海公安局、麻园派出所、市安委办)平时监督检查只检查防火、防盗而忽视检查防爆隐患。上述部门自该厂投产以来,每年都检查多次,但没有一次能对该厂厂房布局不合理、超量存放原料这两大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可见,这些部门的检查工作马虎,管理不到位,有关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1993年8月18日,市消防部门检查该厂时,曾发现该厂违规扩建厂房,也提出了“新增建的工房马上补办报建手续,按消防要求,如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意见分别发给市外经贸委、原郊区公安分局、某公司、某高级烟花厂,但有关部门都没有督促落实。江海区外海镇建委报建审批把关不严。1993年某高级烟花厂建成投产后,外海镇建委不按规范要求的距离,批准在紧邻某高级烟花厂西南方建起飞龙机械厂等3家工厂和45间(座)民房,致使这次爆炸波及某高级烟花厂外部分厂房和民房,增大了伤亡和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江门“6。30”特大爆炸事故是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违反有关法规和制度而酿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三)教训和改进措施

“6-30”特大爆炸事故造成伤亡惨重,教训惨痛。这说明我省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不重视,“要钱不要命”,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存在不少漏洞。我们应当痛定思痛,认真吸取“6?30”特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采取更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江门“6?30”事故的发生决非偶然,归根到底是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缺乏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麻木不仁不讲政治,不讲正气,失去人民公仆本色的一个表现。通过对“6?30”事故的教训总结,通过对事故责任人的查处,通过重新学习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要使全省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而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抓好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各级领导、各主管部门,要时时刻刻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生命财产为重,以社会安定为重,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全社会的安全事故控制在最小限度。

2、必须严格按国家设计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建设企业

尤其对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在厂房布局、生产工艺、包装、运输、管理等方面,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江门市某高级烟花厂1992年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建成后,为扩大生产,又于1993年3月份,未按有关规定报建批准,擅自在厂区内扩建了4幢装配车间;且随意扩大生产规模,严重超存原料,擅自改变部分厂房用途。造成从包装车间、半成品仓库到huǒ药库形成了连成一线的危险源,以致事故发生时引起一连串的爆炸,大量人员伤亡,教训是极为深刻的。今后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设计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建设,企业需要扩建、改建和改变厂房功能增加产量的,必须按国家用关规定报建报批,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扩大生产规模,不得改变原批准厂房的功能,以防出现新的事故隐患。根据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结合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今后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县城镇以上人口密集的城市,不再审批新的烟花爆竹企业;现已存在的,要限期关闭。对其他地区的烟花爆竹企业,要立即停业整顿,由公安部门要同有关部门按国家规范逐一重新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闭。对主管部门单方面批准投产和厂家未经批准而擅自改建、扩建和扩大生产规模,改变厂房功能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不按规定审批的,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严肃处理。

3、必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某高级烟花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责任制不明确。公司名义上有安全生产委员会,某高级烟花厂有1名分管防火工作的领导,但都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没有落实安全员,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无人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管理者、操作者素质低。全厂229人中只有一名大专生,一名地市级审批的技术员,其他大多数工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全厂无一人有操作证,工人一进厂就上岗操作,既无三级安全教育,也无专门的技术培训,连进厂七八年的工人都未接受过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该厂过去先后发生过爆炸和火灾事故,但没能引以为戒,致使此次事故再次由工人操作不当而引发。今后,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业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明确法人直至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实施考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真实记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有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对危险性大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工人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工人的培训情况,发现未经培训就上岗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4、必须通力合作,共同对安全生产负责

江门某高级烟花厂从1992年起,就改变了经营性质,但一直以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名义报建、领取各种证照,而建设、公安、工商、外经贸委等部门并未深入了解情况。厂方未按有关规定报批,擅自扩建厂房,缩小了安全间距,已不符合烟花厂的生产条件,但是有关部门文件照批,证件照发,年审照审,huǒ药超量购买照样允许。正因为各有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因而对某高级烟花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有效纠正、消除,终于酿成了“6?30”特大爆炸事故。这说明安全生产确实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需要党政领导重视之外,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公安部门对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民爆物品采购应严格把关;建设部门对项目审查、建设、验收,规划部门对城建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营业执照年审,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报告申审查签署意见都应严格把关,并应根据各自的职能,互相配合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必须在抓督查落实上下功夫

今年3月12日,江对江西萍乡烟花爆竹厂爆炸事故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3月14日立即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并要求立即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检查整顿。3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有生产经营证、照的企业,重点检查厂区布局、生产设施、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江门市政府也曾做了部署和安排,对全市8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多次检查,包括对某高级烟花厂的检查,但工作不够落实,安全生产流于形式,对一些企业只是走马观花看表面,未能发现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今后安全生产检查应明确检查人员的责任,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有关知识,检查应以专业检查为主,综合型检查为辅。检查人员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在狠抓落实上下切夫。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专业检查要形成制度,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按既定的检查表对照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以确保安全生产。要坚决反对传达有余,落实不足,照抄照转,不检查督促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传达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总结

虽然我国化工行业近年有所发展,但是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严重不足。如化工企业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安全培训工作质量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差,应急体系不健全,没有应急预案,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所以,为实现安全生产,我们要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即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设计安全规范进行布局和建设企业,必须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必须通力合作,共同对安全生产负责,必须在抓督查落实上下功夫。同时,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以加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

火灾调查课程论文参考文献

火灾保险与消防互动的管理模式是我国火灾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参与各方的特征分析,按照消防与保险的发展规律,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人、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期充分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火灾 责任保险 体系研究

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既是法律制度走向完善的结果,又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首次作出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法律保障、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尚不完善。

一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意识尚未形成。虽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因其针对的物件是第三者的补偿,导致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主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同时,社会公众对 *** 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便自然地希望 *** 承担其全部或大部分的损失补偿,自助自救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 *** 的救济补偿,影响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是根据特定评估物件,综合其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其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其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制定消减和优化火灾风险的对策。在保险合同中,当保户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同时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而火灾的发生受可燃物、环境、防灭火装置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而利用完善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对投保标的进行准确评估,成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顺利推广的先决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

三保险公司重“投保”轻“售后”的情况还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不断扩大,个别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拓展业务,争夺市场,恶意压低保费,随意削减承保期间的各项防灾服务,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参与防灾防损工作,督促被保险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社会监督辅助功能日益减弱,没有防灾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防灾措施,防灾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导致防灾工作在保险各项业务中成为最薄弱的一个工作环节。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有属性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目的是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用市场机制和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

一承保方式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络,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二承保标的的特性。保险人在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通常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保险费率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标的火灾风险高低成正比。通过对不同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和其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乘积组合,并以此量化评估其火灾风险,使投保方、承保方都能清晰掌握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如果企业降低了火灾风险,则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相反,企业若未能按要求降低风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提高保险费率或中止合同。通过运用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进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四灾后赔偿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保险中介机构介入火灾风险评估的利益基础

保险中介公司是商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作为第三方,公正评价投保标的火灾风险,开展防灾服务,有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是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客观需要。

一提供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对于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或者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生产行业,保险公司本身往往不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依据自身对规范、标准和技术的了解,为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准确的风险分析依据,协助保险公司更准确的随时掌握保险标的火灾风险的变化。

二协助投保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中介公司可以提供保险精算、损失控制和理赔管理等服务,这些与企业风险管理服务联络在一起,能够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

三客观监控投保标火灾风险。将技术监管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独立中介评估机构完成,有利于客观评价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防止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和保险费率的不当浮动。同时,采用保险公司、中介服务公司、投保人三方合作的保险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使其回归市场运作。

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转变 *** 职能,树立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 *** 的发展方向,应贯彻“自助先于公助”的原则,将 *** 公共服务作为一种自助之外的补助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发挥经济调控的职能作用,协调 *** 各部门,采取行业自律、部分行政强制等形式引导行业、团体、企业参加火灾责任险。

二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基于各方利益基础的火灾风险评估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推动和支援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策划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保险业中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防灾防损检查等保险服务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资源共享,谋求长远发展。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消防部门应构筑资讯交流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与保险风险评估资讯互通,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承保单位隐患整改,从而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一方面,中介公司应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诸如风险评估服务、防灾防损检查和培训、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等服务,定期向消防部门提供承保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测报告,确保各方动态掌握标的火灾风险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各方联合建立消防基金,主动参与防灾防损研究工作,将利润部分转向消防部门改善条件,提高技术、增加装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和保险持续发展的良性结合。

参考文献:

[1]杜兰萍.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应用案例..

[2]张申宁.浅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上海保险..

[3]闫石.公众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共能.经济研究导刊..

[4]高炜.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行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法制与社会..

[5]郭丽军.论完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保险研究..

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现实中,消防和保险是整个社会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之间性质不同、手段不同,但它们都以危险的存在为前提,都将危险的预防和处理作为自己的任务,都是以减少危险损害和加强社会预防的综合能力为主要目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因为火灾造成的第三者的伤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转移经营者风险的保险。公众聚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后,利用公众场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其火灾事故的补偿机制,可以保证补偿资金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是一种较好的补偿形式。

火灾保险起源于欧洲

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

16世纪初期的德国,频繁发生的火灾导致德国城市中出现了救火的会员制互助组织,当其会员遭到火灾损失时,可申请互助组织的援助。1591年,德国的工业和航运中心汉堡市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特别是酿造行业的损失尤为惨重。灾后,各酿酒厂为了筹集钜额重建资金,维护不动产的信用而设立了火灾合作社。1676年,汉堡的46家火灾合作社联合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 *** 火灾保险组织――市营公众火灾合作社。此后,德国皇帝颁布法令,在全国推广这一做法,规定各城市都要联合起来,成立市营火灾合作社。不久,又在全国实行了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别条例,开创了世界公营强制火灾保险的先河。

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产生于英国,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伦敦城被大火整整烧了5天,市内448亩的地域中373亩成为瓦砾,占伦敦面积的,13200户住宅被毁,财产损失达1200多万英镑。19世纪后期,火灾保险如燎原之火,开始在全球蔓延开来。

强制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

目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运用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其中伤亡人员的赔付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日本、韩国、俄罗斯、瑞士、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都由法律规定,公共场所实施包括火灾责任的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就会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来迅速妥善地解决善后问题,避免了 *** 的财政浪费,合理地利用了社会资源。

据统计,全球每年由火灾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间接损失。因而,火灾保险对全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作用。

因为有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外许多成熟的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防灾防损服务,建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有的还设有防损工程部,为客户和准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实地勘察,以对火灾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交书面整改建议。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装置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出于自己的利益,保险公司还要对重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如何制定消防应急程式及动火许可制度等。许多国家对火灾保险费率的制定,是按行业、建筑结构、周围环境以及消防措施予以区分,规定有很明细的费率表,在承保每笔火险业务之前,必须派人员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根据其建筑的结构、用途、环境情况、防灾设施以及标的物本身的危险程度来确定费率。企业也愿意花很少的费用来加强防灾措施,以取得较低的保险费率或优惠条件,减少保险费的支出。一旦承保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就必须按合同理赔。

日本有好几家专营的火灾保险公司。当投保人因火灾造成财产损失需要保险公司赔偿时,先向管区内消防署递交申请,然后持消防署出具的受灾证明书及火灾原因、损坏程度证明档案等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火灾保险公司也主动参与受保单位的火灾预防工作,如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每年要检查两次受保单位的火灾隐患。在日本,房屋所有者一般都是贷款建房、购房,银行内部规定,如果房屋所有者不参加火灾保险,银行会有借贷风险,可以不发放贷款。日本出租房屋的租金往往明确写明含火灾保险费对于不动产,出租者一般要求承租者对其使用的东西购买火灾保险对于动产。

韩国在《火灾保险及赔付法》中不但规定了实行强制火灾保险的特定建筑的范围及其赔偿责任、保险责任等,而且授权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成立的韩国消防协会按照财政监察委员会的许可,从事防火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科研和推广新技术等活动。同时,该法规还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 建筑、教育设施、商市场、医疗设施、娱乐场所、旅馆与住宅建筑、工厂、公寓以及《韩国总统令》中明确的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为特定建筑,要求强制实施火灾人身伤害特定保险。此外,韩国在建筑法律中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必须办理火灾保险。

1、相关的施工图纸资料2、设计规范、施工规范3、火灾自动报警图集4、产品厂家培训资料(如松江、海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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