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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评论文章题目大全初中生

发布时间:2024-07-05 15:49:14

政治与法律评论文章题目大全初中生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楼主可以去时事一点通( )这个网站去找找 上面有很多时事评论,虽然未必在初二的范畴,但楼主可以借鉴一下别人的写作方法,结合自己的课本知识再改写一下~其实时事政治评论并不是多么难写~

政治与法律评论文章题目大全高中生

与法同行法律给我们生活带来了 我对法制社会的感悟法制案例给我的启示当我们身处无法制时代时法制,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2]”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其次,法律规则对人们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默契’和‘调节机制’经法律的确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类生活的高度和谐,予以人的自由与尊严最大化保障,让人有绝对的权力,不依赖于阶级或国家,设计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满人性关怀的生活模型。”[3]因此,要提升一个国家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法律与道德 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要变革。 根据我国官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实践做法,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制教育”次第于“道德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把法 制教育视同为道德教育,事实上按照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至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正是受这种不合理认识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大大小小的高等学府里,很难看到独立的法律教研室,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德育教研室,其结果是法制教育工作很难得到切切实实的开展。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都是为了培养适宜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需要建构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不少为“半路出家”,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此番情景下“出炉”的“弟子”会有多少法律素养也就可想而知了。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第三、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调整。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通过法学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使学生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 目前,不同类别的所有高校,强行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来应付“法制教育”,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4%2!!;*;)"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第四、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要要改进。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法制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较适宜的是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感受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

两会时评:低碳生活值得倡导 在3月1日召开的全国政协新闻通气会上,全国政协新闻局局长张敬安表示,为履行低碳经济理念,今年新闻组所有信息将采用网络发布,不再印制记者手册等文字资料。 今年的两会,代表委员们有一个共同关注,即:探寻中国“低碳”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洪天慧认为,“‘低碳’离我们并不远。建立‘低碳’生活方式,要从节省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 来自辽宁葫芦岛的王宝军代表今年上会带来三个议案,其中一个的主题就是“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经过调研,一些民主党派也以各种形式,围绕“低碳经济”向两会建言献策。 其实,在今年各地召开的两会上,已劲吹低碳之风。1月25日,上海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与会委员们乘坐十几辆公交大巴陆续从全市各个方向赶来,没有人开小车。此外,会议的相关资料全都挂在网上而不再印发。今年重庆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的“一号提案”就是《关于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广东省两会,所有政协委员报到时,都领到了一本《低碳100》手册,“低碳”是今年议案提案的热点词汇。 有人说: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成为中国经济走向的“晴雨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风向标”。有评论认为,每年的两会是中国“监督能量”最集中的时候,代表的质询,委员的热议,媒体的聚焦,网友的关注,民间监督力量的凝聚使监督能量达到峰值——我们常称之为“两会效应”,这种效应以超常的效率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因此,今年两会的一个重要关键词——低碳,能否通过全国两会及“两会效应”形成政治共识,进而形成全社会共识,已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形成低碳的政治共识,才可望出台更多、更有效、更具针对性的相关政策,才更有利于每位公民实践低碳生活。当然,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与义务维护地球的安危,这是一项社会责任、公民责任。但是,除了倡导外,还需要配套政策的“发力”。政治共识是形成社会共识、公民共识的重要基础。低碳生活需要低碳共识的支撑,需要低碳政策的导向,需要低碳经济的保障。 开放的两会、民主的两会,为“共商国是”提供了平台,除了有代表委员的参与外,民众也能参与其中。低碳、低碳生活、低碳经济、低碳产业等,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高调共商”,在讨论与争论中形成共识,在参与和共商中凝聚力量。

今天下午第三节课,我们全班同学在教室里听了一场法律常识电视讲座。老师在黑板上郑重地写下了五个大字:法律进课堂,然后打开电视。讲座开始了,一位警察阿姨给我们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1、不要和陌生人说话。2、不要把陌生人领到家里来。3、陌生人如果找你有事,最好请老师或同学帮忙解决。阿姨还告诉了我们一些常用的电话号码,比如110是报警电话,120是急救电话,122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19是火警电话。这些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这堂法律常识讲座使我受益不浅,让我懂得了很多法律常识。我决心从现在做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政治与法律评论文章题目大全初中生必修一

在美国法的发展史上,《哈佛法律评论》作用之重要无容置疑,在各个领域,它都为后人留下了值得反复诵读的经典文献。宪法学领域又何尝不是如此。赛尔教授的“美国宪政理论的渊源与范围”一直是宪法学必读的经典,即使是司法审查最积极的拥护者也回避不了他对这项制度的谨慎质疑。威克斯勒教授的“走向宪法的中立原则”在法学论文引用率上一直排行第一,超过了霍姆斯1897年的绝世经典“法律的道路”。这对于法理学“排行老大”的中国来说,也许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翻译《哈佛法律评论》的经典论文,对帮助中国读者理解美国宪法的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我无须赘言。事实上,这正是这本文集的主要目的所在,也是选择文献的主要标准。毕竟,它所面向的是中国读者,因而要为中国读者服务,帮助中国读者理解美国宪政的渊源、历史和现状。入选这本文集的文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历史地位不可动摇的、对美国宪法发展产生持久影响的经典名作,譬如上述两篇以及切菲教授对言论自由的评论;另一类则是活跃在当今舞台的知名学者对美国宪法(学)发展的相当晚近的概括,其中有的虽然可能仅反映了一家之言,但人们仍然能从中了解到美国宪法在某个方面的最新概况。总的来说,对前者的标准更高一些。时光对人的记忆来说宛如大浪淘沙,不断销蚀着思想的影响。对于一般的论文,年代越久远,影响力越微弱;只有真正的经典才能像一坛陈年老酒那样,借助时间发挥出越来越浓郁的醇香。更晚近的作品究竟属于哪一类,要看我们的眼力和造化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它们代表了这个阶段宪法学说的里程碑,尽管以后也许会被更高的丰碑所遮盖。   哈佛法律评论协会曾在1967年出版过一个宪法的集子,收集了当时比较有代表性的十余篇论文。我们采用了其中四篇。其余的尽管是某个领域的阶段性总结,但似乎对今天的意义已经不那么大了,因而必须为更新的综合(synthesis)所替代。我们主要从Lexis-Nexis网上搜索了宪法几个主要领域的论文,将我们认为有潜力成为经典的(毕竟这是需要时间检验的事情)放到现在的这本文集,构成了目前的八篇文章。 一   这几篇文章都和司法审查有关系。美国是第一个探讨这个问题的国家,其历史至少从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开始。在这个里程碑的判例中,马歇尔(CJ Marshall)领导的联邦最高法院在没有宪法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为自己建立了司法审查权。这种做法立刻引发了几乎所有“法律人”参与的争论,这场争论延续至今。赛尔教授在判决90年后发表的“美国宪政理论的渊源与范围”显然不是第一篇质疑和界定这项权力的论文,但无疑是最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一篇。事实上,或许是因为司法审查已经成为既成事实,赛尔并不质疑这项权力的宪法依据,而是在勉强承认其存在的基础上限制这项权力的范围。这也是现代绝大多数怀疑者所采取的思路。毕竟,这项制度已经存在两个世纪之久;除了某些“极端分子”之外,今天已很少有人会断然否认司法审查的正当性。争论的焦点一直是法官应如何并在什么范围内行使这项非同寻常的权力。赛尔的这篇论文系统阐述了宪法的严格解释主义,并使之成为美国司法哲学的一个重要流派。虽然有些判决未必明确引用他的文章,但是从判决思路上显然可以看到这篇论文几乎无处不在的影子。   威克斯勒教授则多少站在另外一边,至少看上去是如此。一开始,他先论证司法审查实际上是有条文依据的。这也和大多数人的信仰不同。大多数人都像汉德法官(J Hand)那样认为,司法审查是宪法没有规定但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来说确实是必要的权力。威克斯勒却相当令人信服地证明,虽然宪法没有明确提到司法审查,但是从宪法规定的结构上能逻辑地读出这项内在权力。这么说来,威氏是司法审查的积极拥护者了。其实不然,他接着笔锋一转,转而主张司法审查必须依照某种“中立原则”。宪法授权法院进行司法审查,但这并不表明法院可以任意行使这项权力,随便将自己的价值、理念和政治主张掺合到宪法文本中去;假如这样做,法官就“越界”了,且威克斯勒举出了美国法官在判决过程中“越界”的许多实例,包括像“校区种族隔离案”(Brown Board of Education)这样的社会影响巨大且至今为民众所称颂的判例。可以不夸张地说,这是一篇迄今为止讨论这个主题的最具建设性的论文,也是这个领域的难以逾越的里程碑。它一方面代表着自马伯里决定以来的学术论辩之总结,另一方面又清晰指明了一个新的起点、新的方向、新的思路。此后,人们对司法审查和司法职能的学术探讨多建立在这篇论文的基础上,因而其引用率那么高,也就不足为奇了。   司法审查这个潘多拉的盒子首先是由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打开的,因而本书如果没有一篇关于他的文章将是不妥当的。法兰克福特大法官的论文专门是为了纪念马歇尔诞辰200周年而作,也是本书惟一的一篇来自司法实务界的文章。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法兰克福特并不是一个听起来那么熟悉的名字。如果说马歇尔、霍姆斯、布莱克或道格拉斯等人都是因为标新立异而闻名,那么法兰克福特则是一位以严谨和中庸著称的大法官,严格保持着一位法官所应有的中立和低调。在这个意义上,他比那些家喻户晓的政治化人物更能代表美国法官共同体,他对同行马歇尔的评价也因此而更为公允。尽管在美国的宪政文化之下,司法审查或许是一项迟早都要出现的宪政制度,但是说马歇尔通过马伯里决定改变了美国宪法的历史,应该并不算过誉之词。当然,马伯里案只是一个起点;通过诠释其后的一系列宪法判例史上的里程碑,法兰克福特法官进一步探讨了司法职能的本质,并再次对司法超越界限的可能性发出警告,而这种警告和前面两篇论文的主旋律是相当和谐的。 二   如果以上三篇是专门关于司法审查的论文,本书的其它论文则是从更具体的视角探讨同样的问题。阿克曼教授的文章是要“超越”1938年的卡罗琳产品案,更准确地说是其中的一个脚注——大名鼎鼎的“第四脚注”(Footnote 4)。可别小看它只是一个脚注,它对美国宪法的影响力实在是非同小可。即使美国宪法如此简练,你也可以不知道其中某些不那么重要的条文,但是却不可以不知道这个脚注;如果美国法学院的学生不知道这个脚注意味着什么,那么可以肯定他通不过宪法学的期末考试。为什么?因为在这个脚注中,首席大法官斯通(CJ Stone)阐明了法院在什么时候可以或应该对立法加大审查力度。什么时候?在民主和法治“失灵”的时候。斯通法官在“第四脚注”中列举了几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分散和孤立的少数族群” 的利益受到法律上的歧视。我们知道,民主在程序上就意味着多数主义规则:如果民主程序正常进行,那么社会中的多数选民将最能代表自己利益或观点的候选人选入议会;议会代表中的多数通过法律,使之最有效地反映多数人的利益和观点。但是如果多数人的某些利益或观点并不那么无辜——如果他们侵犯了少数人的基本利益,那又该如何呢?在民主和法治国家,除非你能唤起多数人的支持或同情,你是没有希望的;譬如你和你的同类只占这个社会的十分之一,你很可能会发现多数人压在你头上,对你们进行任意的歧视,而且是以神圣的“法律”的名义!在美国历史上,种族歧视正是以法律的形式强加在黑人等有色人种身上,而这些法律都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既然民主帮不了你的忙,你只有靠法院了,也就是希望由法院宣判这种法律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对所有人的平等保护;当然,如果这个社会就是清一色的歧视,法院也不见得帮得了你,但多一个依靠总没有坏处。斯通大法官指的就是这个意思:正是在民主和寻常的法治不能可靠地得到宪法所要求的结果时,法院应该也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应该,是因为歧视的受害者不能依靠议会或总统这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治机构,因而法院在宪法面前责无旁贷;可以,是因为反正民选机构不能有效发挥其宪法职能,因而法院代行其职并无越位之嫌。注意到卡罗琳产品案宣判于1938年,正值罗斯福总统新政之后,法院的威信跌落到仅次于“蓄奴案”(Dred Scott)的最低点。事实上,最高法院在这个案例的判决中明确信奉司法节制主义,全面退出对立法和行政的司法干预。然而,“第四脚注”为司法复兴埋下了伏笔:毕竟,在某些情况下,这个国家还是需要司法干预的。通过这个脚注,斯通法官界定了现代法院在民主社会中的司法职能,进一步发展了美国的政治制衡理论,并为法院日后对取消美国的政治与法律歧视发挥巨大作用做好了理论准备。种族最终被宣判为“嫌疑归类”(suspect classification),法院将以“理论上严格,实际上致命”的眼光来审视涉及种族的立法:一旦涉及任何种族歧视,这部法律就面临“死刑”了。在美国历史上,起到这种作用的判例屈指可数,足见“第四脚注”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然,“第四脚注”毕竟只是一个脚注,斯通法官不可能在此将所有问题说清楚。这也就引发了阿克曼教授的挑战。他并不质疑“第四脚注”的出发点:司法机构可以在民主政治机构“失灵”的情况下发挥更大的作用,但他质疑脚注表述的准确性:“显明和孤立”的少数群体是否真的在民主社会中无能为力?如果诸如种族等群体在今天并非如此,那么司法继续给予其特殊保护就等于“弄错对象”了,而其他真正需要得到司法保护的群体却受到忽视。通过逐个澄清概念误区,阿克曼指出“第四脚注”的措辞具有误导性: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实不是“显明和孤立”的少数群体,而是“隐性与分散”的少数群体,譬如妇女、穷人和同性恋者——有时甚至是多数群体,因为他们的集体行动面临着组织成本的巨大障碍。通过这篇论文,阿克曼与其说是挑战或“超越”卡罗琳产品案,不如说是更新了“第四脚注”在现代社会的意义。 三   注意上文的全部讨论有一个前提:“如果民主程序正常进行”,但这个前提显然不是自动成立的。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又如何?我们知道,在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宣称自己是“民主”的,但民主程序运行良好的国家并不多,不少国家贿选、舞弊现象相当严重。如果徒有纸上的规定,实际上“选”出的议员并不能代表社会上多数人的利益和立场,那么其所制定的法律在社会效果上如何,便可想而知了。如何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保证民主程序依法进行?这又是民主本身无能为力的事情了,因为在选举的那一刻,被选举的那个政治机构其实已经解体了,所以根本无法保证新的人选符合宪法要求。民主过程必须得到法治的保证,否则就注定是虚假的民主;为了保证民主过程的法治化,法院又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事实上,这是“第四脚注”命题的延续。“第四脚注”也确实提到了这种情况:限制政治程序的立法应受到更严格的司法审查。如果法律禁止某个人群参与选举过程,那么他们肯定不能指望通过选举和立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理由对此类立法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法院这么做非但不和民主原则相冲突,反而恰恰是在制度上帮助民主“运转起来”。   皮德斯教授的论文涉及范围更广。选举过程不仅可能受到法律限制(例如美国在大约半个世纪以前对种族的限制),而且还可能受到种种因素的扭曲,例如选区人口分布的不均衡、选区形状的不规则以及法律对竞选资金的规制等等。另外,尽管法律规定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实际操作过程却可能会出现形形色色的问题,如自动识别选票的机器可能误读或忽略某些有效选票等高度技术性问题。200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是一个最贴切的例子。如果某个关键的选区在统计选票中有争议,法院应有何作为呢?选举是一个政治过程,但并不是法院所不能插手的“政治问题”(political question)。对于这样的问题,法院可以说是最有资格管了:相对于其它机构(如国会——总统自己显然是不能插手的,尤其是如果他像在2000年大选中那样作为候选人卷入争议的话),法院的独立和公正受到更可靠的保障。问题是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过程中应尊重什么限度,遵循什么原则。如果司法审查的标准不妥当,那么没有什么能保证法官比平常人更公正或客观,所谓的司法判决也就不过是少数几个人按照自己主观意念的投票结果而已。(在2000年总统大选所引发的“戈尔诉布什”判决中,这种情况可能真的发生了。)皮德斯教授对这类问题有深入的研究,早先曾和他人一起主编《民主之法》(The Law of Democracy: Legal Structure of the Political Process)一书,可以说是集这个领域的各种判例与理论之大成。在最近的“民主政治的宪法化”这篇文章中,他梳理、总结和评判了最高法院近年来的判例,进一步阐述了民主通过司法而宪法化(judicial constitutionalization)这个新鲜的主题,并发展了一套鉴别司法审查正当性的标准,读来令人耳目一新。   当然,民主依赖一系列制度保障,只有司法保障是远远不够的。司法是对民主以及所有宪法权利的最直接也是最后的一道屏障,但如果没有言论和新闻自由,没有充分和自由的辩论与交流,没有选民与候选人的准确信息,我们能指望这样的“民主”能产生什么政府呢?如果等到选举那一天再来关心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只恐怕专制的生米要煮成熟饭了。这是为什么言论与新闻自由对于民主如此重要,同时也是为什么政治言论的自由是如此重要。两者其实反映了同一个命题:言论自由之所以重要,之所以不能受到政府的随意控制和干预,正是因为它对于民主社会发挥着一种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是霍姆斯和布兰代斯(J Brandeis)法官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一系列反对意见中所阐述的伟大思想。联邦宪法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剥夺言论和新闻自由。”这么简短的一句话意味着什么?他们将其理解为,言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受控制的,除非言论将产生“清楚与现存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法院应当严格审查限制言论的法律,防止其对言论自由构成过重的负担。这一思想在切菲教授那里获得了系统化。在1941年的《美国的言论自由》一书中,他为“清楚与现存危险”的宪法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促使这一标准作为少数意见逐步为多数意见所接受。   然而,“清楚与现存的危险”标准本身就存在着至少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一种解释认为它要求法院平衡言论的种种社会后果,然后决定政府是否可以限制言论。另一种解释则认为“平衡”路径太主观、太不确定、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以至于不可能为这项至关重要的自由提供有效保障;事实上,在两次大战之间及之后一段时期,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正是基于霍姆斯法官的“清楚与现存危险”标准,将被告发表反战言论的自由给“平衡”掉了。因此,为了保证言论自由不受政府的控制或剥夺,法院应该采取“绝对”(categorical)保护路径:凡是属于宪法保护范围内的言论,一律不受政府干涉,就这么简单。虽然只有少数人采取看上去极端的第二种路径,其中亦不乏杰出者。法官中有布莱克(J Black),学者中则有切菲的老师迈克尔约翰教授。后者将言论自由和民主自治紧密相连,系统发展了言论自由的绝对保护理论。但是“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在此收入的这篇短评中,切菲教授为自己和霍姆斯法官辩护,并责怪其师“剑走偏锋”。这是关于言论自由两大门派的交锋。孰是孰非,读者读后自有公断。 四   和皮德斯教授的文章一样,普斯特教授的论文也是对联邦最高法院最近一届开庭期的评判和总结。《哈佛法律评论》每年都会请一位知名学者(一般是宪法学领域)写一篇继往开来的“前言”(Foreword),回顾和梳理过去一年的判例进展,展望新的一年的司法成就。2002年是非同寻常的一年,因为最高法院在这一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判决了好几个意义重点的案例,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对州政府侵犯同性恋袖手旁观的态度,并明确肯定了大学校园里的“纠偏行动”(affirmative action)的合宪性。“纠偏行动”有时也被称为“反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它是一种法律上的“歧视”,不过和一般的歧视正好相反,它“歧视”的不是少数群体或政治上的弱势群体,而正是制定法律政策的强势群体自己,其目的是补偿少数或弱势群体在历史上受到的歧视和不公待遇,并促使他们早日强大起来,足以通过民主政治过程保护自己的利益。譬如加州大学医学院曾明确为非裔或西裔等少数族群保留录取名额,这种做法当然照顾了少数族群的需要,但其显然的后果是损害了部分白人考生的利益。如何对待这种“歧视”?最高法院相当部分的法官至今仍然认为,“反向歧视”和一般歧视没有区别,都属于“嫌疑归类”,因而都适用于严格审查标准。斯通法官假如在世,很可能会反驳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因为“反向歧视”的对象并不是“分散和孤立”的,因而并不需要特别的司法保护。不过在实际适用过程中,多数法官对纠偏行动的审查标准似乎并不那么严格,一般允许大学为了校园的“多样化”(diversity)而规定有利于少数族群的录取政策,只是不得明确规定限额。但从1970年代中期最高法院首次接触这个问题之后,“多样化”是否能为纠偏行动提供宪法依据,一直是一个未决悬案。2002年,密西根大学的录取政策又惹其社会风波,辩论双方都通过媒体积极造势。最高法院下达了折中判决,继续否定限额制度等纠偏行动的合宪性,但明确肯定“多样化”可以作为纠偏行动的宪法依据。保守派人士没有觉得太“吃亏”,自由派人士则宣称这是一个划时代的“胜利”。   初看起来,这个判决似乎有点意外,因为美国最高法院现在是由保守主义者占多数,年迈的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CJ Rehnquist)是其代表。2000年总统大选案中5:4的判决,清晰显示了共和党略占优势的法院构成。尽管在理论上人们都赞同威克斯勒教授的“中立原则”,因而法官究竟信奉什么意识形态应该是不相关的,但是“应该”归应该,实际上所有人都明白法官是不可能绝对中立的。尤其在涉及政治和政策立场的案例中,法官的判决必然受到其意识形态的影响。这样一来,如何理解2002年自由派在纠偏行动和同性恋诉讼中的重大“胜利”?普斯特教授试图从文化的角度来解释这些看上去不好理解的判决。他认为,法官的解释过程并不是像一般想象的那样独立,而是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和约束。事实上,法官的任务正是诠释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对宪法的理解。正是通过法院的文化解释,抽象的宪法在具体案例中获得了实定法的权威。或许也正是通过文化对法官个人的约束,“中立原则”才成为可能。   最后,却伯教授的论文多少代表了法学领域的“另类”。具有数理功底的他试图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等近代物理学原理,来昭示司法过程的性质及其社会作用。不错,法院是受社会约束的,但反过来司法活动也积极地改变甚至塑造社会。就和传统物理学割裂了物体和观察者之间的联系那样,传统的法理学也割裂了法院作为审判者和被审判的那部分社会之间的联系。现代量子力学揭示,观察过程将改变被观察的对象,尽管这种变化在宏观是微小的。同样的,司法判决也改变着有待判决的事实本身。法官必须理解,在“弯曲”(而不是像传统认为的那样笔直)的宪法空间中,他的判决将影响他对待决案件本身的认知,并将改变受判决影响的社会。法官必须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社会“交织于一个复杂的意义网络”,意识到判决不只是一种被动的“观察”,而是主动塑造社会的“行为”。惟有如此,司法过程才能获得其应有的责任感。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本书主要作者简介 序言 前言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略论 第一章 保守的美国革命产生了长寿的联邦宪法 第二章 美国宪政法治的捍卫者:最高法院的九尊护法神 第三章 美国宪法的英国普通法渊源 第四章 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谁给的?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 第五章 契约神圣原则与大学自治传统 ——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1819) 第六章 联邦至上原则和宪法默许的权力 ——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1819) 第七章 打破地方保护主义 ——吉本斯诉奥格登案(1824) 第八章 引发美国内战的司法判决 ——斯科特诉桑弗特案(1857) 第九章 总统大还是最高法院大? ——从梅里曼诉讼案到米利根诉讼案 第十章 从受害者到胜利者:华人官司对美国法律的贡献 ——益和诉霍普金斯案(1886) 第十一章 20世纪美国反托拉斯垄断的第一枪 ——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案(1904) 第十二章 争取劳工权益的漫漫长路 ——有关劳工权益的几个案子 第十三章 当爱国主义碰上宗教和言论自由 ——有关国旗致敬和《效忠誓词》的三个案子 第十四章 战时的公众自由和种族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裔美国人被拘留案 第十五章 吹响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1954) 第十六章 校园祈祷与“分离之墙” ——恩格尔诉瓦伊塔尔案(1962) 第十七章 “政治棘丛”中的平等选举权 ——贝克诉卡尔案(1962) 第十八章 公正审判与对穷人的司法援助 ——吉迪恩诉温赖特案(1963) 第十九章 对新闻自由的挑战:诽谤还是舆论监督 ——《纽约时报》公司诉萨利文案(1964) 第二十章 不厌其烦的告诫与刑事被告的权利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1966) 第二十一章 选择权与生命权的漫长较量 ——罗诉韦德案(1973) 第二十二章 “帝王总统”的自我弹劾 ——美国诉尼克松案(1974) 第二十三章 如今在美国究竟谁歧视谁? ——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基案(1978) 第二十四章 星条旗保护焚烧它的人 ——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1989) 第二十五章 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两难抉择 ——罗德尼?金诉洛杉矶市警察局案(1992) 第二十六章 程序公正与“世纪审判” ——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人案(1995) 第二十七章 总统难产引发的司法大战 ——布什诉戈尔案(2000) 第二十八章 美国政府为何总跟微软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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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教育老师为雅思考生们总结雅思阅读备考技巧如下,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雅思阅读做为雅思考试的重中之重,其难度系数不可小觑。雅思考生们常常在雅思阅读的考试中碰到许多雅思阅读文章的题目都觉得头痛。第一类题目,是因为雅思考生的英文功底太薄弱,不明白的英语单词过多了,造成语句读不明白。这类题目常见于一些中长线托管班或走读借宿班,学时一般较为久,尤其是不少雅思考生要直接以初中,或者是高中的英语程度去挑战难度高出本身能力很多的雅思考试,遇到雅思阅读自然是非常头疼的。这种雅思考生应当以自身的能力水平开展一个选读的训炼,来提升自身的英文功底,进而填补自身的英文程度与雅思考试的差距。第二类题目是雅思考生不熟习刷题的步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雅思阅读题和不规定的时间内刷题的差别十分大。这类环境在雅思的诸多VIP班比较多见,特别是在是一对一和VIP中班中比较多见。这种的雅思考生一般言语功底比较好,不外雅思阅读却不如愿以偿,考出的雅思结果远低于本身的真实程度。这类雅思考生的题目重要在于对雅思阅读题型和雅思阅读的观察重点不敷熟习,不行以大概有用使用本身的语言程度阅读文章。对此,VIP小班的老师会总结出全部的题型以及做题要领,让雅思考生可以大概在短期之内对雅思阅读熟习,以发挥出本身真实的语言程度。不知道以上内容能否对您的雅思备考有些许帮助,如有雅思备考相关问题可以随时在线咨询我们的环球教育老师~~第一时间为您制定计划解答疑问,希望同学们都可以取得理想的雅思分数~环球教育秉持教育成就未来的理念,专注于为中国学子提供优质的出国语言培训及配套服务。环球教育在教学中采用“九步闭环法”,帮助学生快速提升学习效能,同时提供优质的课后服务,跟进学生学习进程,为优质教学提供坚强的保障。目前,环球教育北京学校已构建了包含语言培训、出国咨询、国际课程、游学考察、在线课程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教育生态圈。相关问题可在线免费咨询,或拨打免费热线400-616-8800~~

原文:道德与教育每个人都认识到国力的强大依靠教育。教育水平越高,国家就越强盛,这是千真万确的。但我的观点是,为了国家的强盛,单独的教育是不够的,教育与道德应双管齐下,不能偏颇。道德与教育是国家的基石,缺少任何一个,成功都是不可能的。没有道德的教育是危险的,而没有教育的道德是有害的。译文: Morality and EducationIt is recognized by everybody that the strength of a country depends upon its The higher the education standards, the stronger the country That is true But my opinion is that, in order to make a country strong, education alone is not It should go side by side with Morality and education are the foundation of a The absence of either makes success Education without morality is Morality without education is also

e same lethargy, I am afraid, characterizes the use of all our faculties and Only

常见题型:  一、主旨大意题  阅读理解是对整个文章的目的、意图、观点、立场、态度以及内在的逻辑关系的理解,而不是断章取义的一孔之见,所以统览全篇和问题是很有必要的,这些问题会给你提供信息  或暗示文章中的一些重要细节。在统览全篇的同时要注意抓住文章的中心大意,捕捉主题 句,因为一些显性的答案是可以从主题句中直接回答,而隐性的答案则是要通过对全篇的理解才能得出。主题句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概括全段思想。  2、一般位于段首、段尾或位于段中,它通常是用单词、短语表达的。当然,有些短语没有完整的主题句,其主题只好依据整篇文章及上下文的语境,不是某句话的表面意思。  3、解这种题目时,不能只凭文中的只言片语而断章取义,比如涉及文章的标题(title)、主题(main idea)、结论(conclusion)、结局(end)等有关问题,都需要在细读全文的基础上,结合所学语言知识、背景知识、生活常识、科学专业知识进行逻辑思维、推理、判断,从而获取文章中内隐的信息。  主旨题常见的命题形式:  (1) The main idea of this text may be……  (2) This passage is mainly about……  (3) The author's purpose in writing this text……  (4)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the best title for the passage?  (5) What’s the topic of the text?  (6) The passage gives us is…  典型例题:  如:2005年北京市中考题阅读理解C篇  第二题:The second paragraph mainly tells us that ____  A Japanese are always healthier than Americans  B living in the US is not good for people’s health  C if you eat too much fat you will have cancer  D the way we eat may cause some health problems  答案为D。作者表明饮食方式造成人们的健康问题,提出了主题句,此外,为阐明主题思想,在主题之后以日本为例进一步解释说明此问题。这一类的段落包括三个层次,即:引题—主题—解释。如果学生把握了这类题型的特点就很容易得出结论。  第四题:The greatest help the passage gives us is ____  A to introduce a food guide to the world  B to provide us with knowledge of six food groups  C to suggest a way of eating for a healthy life  D to find the main cause of some serious diseases  答案为C。不同的饮食习惯给我们的健康生活带来了不同的影响,而不是提供各种类型食物的知识等,因此不能只凭文中的只言片语而断章取义,选择其它的选项。  二、推断题  这种题目有一定难度,往往不能直接从文中找到答案,而必须根据上下文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或对整篇文章进行深层理解后,才能找到答案。有时甚至还得联系作者的态度、观点、意图、语气等弦外之音、文外之意加以推理,这些题目一般都是深层意义的题目,他们没有明示,大多数属于模糊性的,甚至是模棱两可。解答这类题时,要求同学予以高度重视注意从话题出发,充分运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从文章的内在含义和字里行间中,从作者的态度和取向中获取信息,做出正确的判断,应特别注意以下特征。  1、吃透文章的表层意思,是推理的前提和基础;  2、推理的根据来自于上下文;   3、不能以自己的观点代替作者的观点;  4、在提问中常用的词有suggest,mean,infer(推断),from the fact,indicate(暗示) conclusion,probably,likely,reason,because,according to"等。  推断题常有的命题形式:?  (1) It can be known from the text that …?  (2) From the text we know that …?  (3) The story implies that …?  (4) The paragraph following the passage will most probably be …?  (5) The writer suggests that…?  典型例题:  如:2005年北京市海淀区中考试题阅读理解C篇  第三题:It can be learned from the last paragraph (段落) that ____  Ayou are supposed to follow your parents’ words  Bstudents should not listen to music before exams  Cyou have some good reasons to exercise to music  Dusic might help you to get higher grades in tests  根据文中:A study showed students who listened to Mozart went on to score higher marks in an intelligence 这一个信息得知,科学家研究发现,凡是听莫扎特音乐的同学在智力测试中不断获得更高的分数。因而答案为D  又如:2004年北京市中考题阅读理解B篇  第三题:What does the writer write the article(文章)for?  ATo give us some common knowledge of the mobile   BTo introduce how the mobile phone works and what use it   CTo tell us what short forms of words mean in written   DTo show us in what way the mobile phone is expected to   文章谈到手机的特点、发展情况、用途等,由此推断:作者的写作目的是让读者了解一些手机的知识、因而答案是A。有些同学选择了B,的确文中提到了手机是怎么工作的和他的用途,但这只是其中的两个方面,判断的依据应是整篇文章及上下文的语境,而且这些同学也没有完全理解作者的意图,而导致失误,如果细致、全面、综合本文就不难推断出正确答案。  三、事实细节题  在阅读理解题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事实或细节题,下面仅就这类题的正确解法作简要说明。首先是直接理解性题目,这种题目比较简单,只要通读全文,了解文中所叙述的重要事实或细节,就可以解答出来,有的甚至可以从文章的原句中直接找到答案;另外还有一些题目要求对文中个别难词、关键词、词组或句子作出解释或需要对有关的上下文提供的语境和信息、甚至对整篇文章的内容建立准确、立体的理解和判断。  典型例题:  如:2005年北京市中考题阅读理解 C 篇  第三题: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true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A More and more people have good eating habits   B Parents’eating habits are important to their   C Good eating habits develop only when you are   D The more fruit and vegetables we eat, the longer we will   这道题答案为B。文中:When parents have poor eating habits, their children usually do, After all, children eat the same way as their 父母的饮食习惯不断地影响着孩子,因此对孩子非常重要。对于这类型的题只要通读全文,了解文中所叙述的重要事实或细节,就可以解答出来。  又如:2004年北京市中考题阅读理解 B篇  第一题:The writer talks about_____uses of a mobile   Ahree Bfive Cseven Dine  根据文中“Do you know what use a mobile phone has? Yes, you can use it to do a lot of things。”之后介绍的5种用法可以判断出答案,即作者谈到5种手机的用途,因而正确答案是B。这种题型是通过句子解释和上下文提供的语境来判断。  第二题:What does the writer think of today's mobile phones?  A They are small but very powerful  BThey are very popular and   CThey are every easy for us to   DThey are big enough to send a   根据短文中“Today’s mobile phones are small and easy to 这一句可以看出答案,因此答案为C  四、猜测词意题  这类问题主要考察学生两方面能力。根据上下文推测和判断生词、短语或句子在阅读材料中的含义,即利用我们所熟悉的词或短语和上下文中的已知部分进行逻辑上的推理,有时还需依靠常识和经验。猜词的活动是阅读中经常遇到的,阅读理解题目中的作为干扰项出现的错误选项,一般多是学生比较熟悉、想当然的词典意义,或者适应学生习惯的汉语思维方式;而正确的含义往往不只是词典上的,而是要通过上下文内容的提示才能确定的,解这类题时应注意以下特点:  1、注意一些过渡词语,如that is, this is, in other words等,它们直接引出了同义解释;  2、注意连接词及被猜测的词前后的因果,让步,递进,转折,列举及承上启下等各种连接上下文的特殊功能。  3、注意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同位语、定语从句,相似或相反的结构等。  4、对于句中首字母或全部是大写的单词,应该猜出可能是专有名词(人名、地名、组织等),因此拼读有时是最合适的方法。  典型例题:  如:2005年北京市海淀区中考试题阅读理解C篇  第一题:The underlined word enhance can be replaced by _______  A impress B improve C provide D produce  由上句improve一词可猜出enhance也是“提高”之意,  又如:2003北京市西城区中考试卷阅读理解D篇  第二题: “Flattened wheat” means ___________   A broken wheatB lying wheat  C harvested wheatD growing wheat  此题是依据该短语前面的句子:Some of his wheat was lying on the ground 此外,还有明确的信息:The wheat in the circles lies on the ground but is never broken ;  由此我们推测出“Flattened wheat”是lying wheat而不是broken wheat。  总之我们要根据不同体裁、不同类型的阅读文章,采用不同的答题技巧,仔细斟酌核对答案。如果时间允许,再将原文读一遍;用全文的主题思想统率各思考题,研究其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目的在于对所做答案进一步审查,推出未解答的题,以便减少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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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现在已不是稀奇的事,只是在中国还不被认同,不能结婚。不过现在谁都避免不了,以後走向合法也说不定。

黑龙江社会科学 双月刊 20 14-238 哈尔滨道里区友谊路501号 150018 4848310 北方论丛 双月刊 00 14-60 哈尔滨市和兴路50号 150080 6305815 求是学刊 双月刊 00 14-25 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大学主楼111号 150080 6608815 学习与探索 双月刊 00 14-64 哈尔滨南岗区联发街62号 150001 6242279理论探讨 双月刊 80 14-156 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 150080 6303931 学术交流 双月刊 50 14-166 哈尔滨市南岗区联发街64号 150001 6234711 学理论 月刊 00 14-52 哈尔滨道里区友谊路505号 150076 4848914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社) 双月刊 60 14-126 黑龙江牡丹江文化街19号 157012 6511203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季刊 40 14-215 黑龙江佳木斯吉林路139号 154002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双月刊 20 14-217 哈尔滨南岗区和兴路133号 150080 【吉林】社会科学战线 双月刊 90 12-28 长春市自由大路187号 130031 5652589长白学刊 双月刊 00 12-119 长春市前进大街35号 130012 5101859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双月刊 00 12-18 长春解放大路123号 130021 8922331-3664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双月刊 00 12-21 长春人民大街138号 130024 5685085-93991 文明导刊 旬刊 00 12-117 长春市人民大街55号省委主楼23室 130055 8942800 【辽宁】社会科学辑刊 双月刊 50 8-105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6号 110031 86120485 理论与实践 月刊 00 8-20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110006 22823286 党政干部学刊 月刊 00 8-210 沈阳和平区五里河18号 110003 23893581-6229 理论界 双月刊 20 8-3 沈阳沈河区万寿寺街20-1号 110013 22739218 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 双月刊 00 8-74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110036 86864174 医学与哲学 月刊 50 8-122 辽宁大连市南石道街丙寅巷3号 116013 2496559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季刊 辽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110004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 双月刊 00 8-151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5号 110031 86231024 【北京】北京社会科学 季刊 00 6-29 北京9724号信箱 100101 64870591文艺研究 双月刊 80 2-25 北京前海西街17号 100009 66182597 文学评论 双月刊 00 2-26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100732 65264557 哲学研究/哲学动态/世界哲学/中国哲学史 北京建内大街5号 100732 65137954 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 双月刊 00 2-88 北京大学内 100871 62752015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双月刊 00 2-98 北京新外大街19号 100875 62207848教学与研究 月刊 00 2-256 北京海淀路175号 100872 62511680 中外法学 双月刊 00 2-204 北京大学内 100871 62752015 法学杂志 双月刊 80 2-205 北京白云观街北里6号 100045 63406753 中国高等教育 半月刊 00 2-268 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100088 62243806 读书 月刊 00 2-275 北京美术馆东街22号 100010 64020511 自然辩证法通讯 双月刊 80 2-281 北京玉泉路甲19号 100039 68592148自然辩证法研究 月刊 00 6-108 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100081 62178877-3518中国大学教学 双月刊 00 2-467 北京东城区沙滩后街55号 100009 64054598 【天津】天津社会科学 双月刊 50 6-12 天津迎水道7号 300191 23668122 道德与文明 双月刊 50 6-60 天津南开区迎水道7号 300191 23366812 南开学报(哲社版) 双月刊 00 6-10 天津南开大学学报编辑部 300071 23501681 天津大学学报(哲社版) 双月刊 天津南开区卫津路92号 300072 27403448 天津师大学报(社科版) 00 6-8 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189号 300020 27234888 【河北】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季刊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 050016 6049941-86424 中华家教 双月刊 60 18-16 北京阜外大街34号 100832 68574486 青春岁月 月刊 80 18-24 石家庄裕华西路408号 050051 7027226 河北学刊 双月刊 00 18-25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050051 3035767 社会科学论坛 月刊 00 18-80 石家庄 河北大学学报(社科) 季刊 00 18-52 河北保定河北大学院内 071002 5079412 燕山大学学报 季刊 00 18-73 河北秦皇岛燕山大学期刊编辑部 66004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季刊 00 18-138 河北保定青年路12号 071003 青年研究 月刊 25 18-170 北京建内大街5号 100732 65137744-5565 【河南】河南社会科学 郑州市丰产路23号 邮编:450003中州学刊 双月刊 00 36-118 郑州市文化路50号 450002 3936507 郑州大学学报(哲社) 双月刊 00 36-4 郑州大学路75号 450052 7935234-3150 河南大学学报(社科) 双月刊 00 36-26 河南开封市明伦街85号 475001 2868833河南师大学报(哲社) 双月刊 00 36-54 新乡市建设东路148号 邮编:453002信阳师院学报(哲社) 季刊 00 36-71 河南信阳西郊 464000 6332141-3040 改革与理论 月刊 00 36-7 郑州市政三街1号 450003 5907081 许昌师专学报 双月刊 50 36-86 河南许昌市八一路99号 461000 4369217 美与时代 月刊 00 36-107 郑州市大学路75号 450052 7073682-1157 【山西】晋阳学刊 双月刊 50 22-48 太原并州南路282号省社科院 030006 7069477 山西大学学报(哲社版) 季刊 00 22-41 太原山西大学办公楼 030006 7010455 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 季刊 00 22-5 山西临汾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 041004 2051149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双月刊 00 22-25 山西太原坞城路36号 030006 7011922 教育理论与实践 月刊 00 22-31 太原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 030009 3043129 【山东】山东社会科学 双月刊 00 24-135 济南玉函路10号 250001 2015464 东岳论丛 双月刊 00 24-36 济南玉函路10号 250002 2976564-3148 文史哲 双月刊 00 24-4 济南市山东大学内 250100 8564666齐鲁学刊 双月刊 80 24-14 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 273165 4424347 孔子研究 双月刊 00 24-76 济南市胜利大街39号 250001 2010055-2497 周易研究 季刊 00 24-87 济南市山东大学校内(新校) 250100 8903861-2829 理论学刊(中共山东党校) 双月刊 济南市经七路588号 250021 7935911-3761 【陕西】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 季刊 00 52-9 西安小南门外西北大学内 710068 7215036 人文杂志 双月刊 00 52-11 西安市含光路南段7号 710061 52540066-378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季刊 60 52-58 西安长安南路 710062 5261200-21309 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 季刊 00 52-70 陕西延安市杨家岭 716000 7203011 中国医学伦理学 双月刊 00 52-83 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 710061 52616【宁夏】宁夏大学学报(社科) 双月刊 80 74-6 银川宁夏大学 750021 2074928 宁夏社会科学 双月刊 00 74-12 银川市新市区朔方路新风巷 750021 2077437 学习与交流 月刊 50 74-22 银川市中山南街123号 750004 6031054 【甘肃】甘肃社会科学 双月刊 00 54-2 兰州安宁健康路143号 730070 7671141 甘肃理论学刊 双月刊 00 54-92 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6号 730070 7666721-3191 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 双月刊 80 54-32 兰州兰大逸夫科学馆5楼 730000 8912706 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双月刊 兰州安宁东路805号 730070 7971692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季刊 00 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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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自古有之,当然是一种比较小众的社会现象。但是存在即是合理。只要他们对别人的生活没有坏的影响,对社会没有危害。那么大家可以相安无事吧。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异性相恋,就像正负电极一样,比较容易相互吸引,而同性之间就如同两个相同的电极,需要很大的勇气克服万难才有可能相拥人世间两个相爱不分年龄和地域,那么性别又为什么要区分呢,只要两个人真心在一起,性别有那么重要吗?只不过有的人喜欢的恰好是同性罢了,所有的爱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否定的。这是我个人的想法,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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