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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硕士论文抽检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4-07-06 07:00:44

北京科技大学硕士论文抽检结果公布

硕士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会被取消学位证的2014年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要求,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一般都需要30分钟左右,在每年的毕业论文查重高峰期,3月到6月,需要2个小时左右才能除结果,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一点,知网查重系统检测时间是在每天的上午9点到晚上10点,凌晨提交的论文只能在第二天的上午9点才能出结果,所以研究生们一定要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顺利通过论文查重。

简述:其实论文的查重时长跟论文的上传总字数和论文的检测系统有关,字数越多,检测的时间就更长。知网淡季查重检测时长一般是半小时,旺季的检测时长也在两小时之内。维普检测硕士论文的时间就比较短,一般十几分钟就能得到检测报告。正文:  毕业将近,论文的完成度也要跟上进度。很多同学对论文的相关问题还不太清楚,比如论文的查重时长,那么本文就为大家介绍硕士论文的查重结果一般需要多久。  其实论文的查重时长跟论文的上传总字数和论文的检测系统有关,字数越多,检测的时间就更长。目前使用最多的是中国知网,针对硕士论文也有专门的检测子系统,也就是“知网vip论文检测系统”,淡季查重检测时长一般是半小时,旺季的检测时长也在两小时之内。而且随着检测版本的不断更新和数据库的扩充,检测的价格也在上涨,一篇硕士论文的检测价格在五百元以上。维普检测硕士论文的时间就比较短,一般十几分钟就能得到检测报告,而且检测价格也很低,百元以内就能解决。  硕士论文的重复率比本科论文的重复率要高很多,一般是百分之十五以内,严格的院校或者专业会要求在百分之十以内。这个重复率能够比较准确的对论文提出要求,这也是对硕士研究生创新程度的一种表现。硕士论文的创新不仅仅是在理论上的创新,还在实践上有创新,就是要有实际运用,所以要在撰写的时候就要避免有抄袭的情况。

论文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涉嫌抄袭的会被撤销学位,主要检查重复率。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考研原则:选择学校与专业要坚持两个原则:即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必要性,就是看选择的学校和专业是否有利于自己将来的发展,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自己喜欢的专业准备考试。所谓可能性,主要是看通过努力能否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也不能因此放弃自己渴望的名牌学校、热门专业,关键在于自己能否舍得为考研付出,只要能真正地去努力、准备、坚持不懈,选什么样的学校、专业都一样。 另外,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切忌犹豫不决和反复改变自己报考学校和专业,这样势必浪费自己宝贵的复习时间和削弱自己对考研的信心。

北京大学硕士论文抽检结果公布

一,对于期刊职称论文来说,不管是发表过的职称论文检测还是等待发表的期刊小论文,都最好需用提前自已去知网检测一下,做到心中有数,期刊职称论文检测通常是中国知网的知网期刊检测平台,通常杂志社一定会有这个知网期刊检测平台,如果在杂志社检查可能要等几个工作日主编才会给你知网的检查结果,而且仅仅只给你一个结果并没有完整的知网检测报告,你可以到一些知网自助检查网址,通常期刊职称论文的知网检测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就能够 出结果,并且会给你完整详细的报告单,方便修改和查阅抄袭情况, 二,对于专/本科论文来说, 大专和本科论文通常大学使用的是知网检测pmlc检测平台,好点的大学会给每个学生1-2次的检查的机会,学生能够 登陆自已的学号就能够 做好检查,自已检查1次可能也需用1小时以上的时间,有的大学是需用到公共图书馆排长队,那需用知网检测1次的时间就会更久,或许你还可以到知网自助检查网址,自已付钱知网检测免除排长队漫长时间,通常1小时以上就能够 出结果了,急用的同学还可以联络在线客服具体检测时间是多久, 三,对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来说, 研究生毕业论文通常使用的知网VIP或者知网tmlc,这2种知网检测系统对比库一样,检查结果是一致的,是研究生院内部专用的,由于硕博毕业论文通常字数都在3-5万起步,知网VIP账号的价格非常高,因此学生是自费到公共图书馆排长队知网检测,排长队时间通常是比较长的,或许还可以到一些知网自助检查网址,通常2小时以上知网检测就能够 出结果,急用的同学联络在线客服具体检测时间快慢,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下是浙大针对论文抽查制定的办法,其他综合大学也有类似制度出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位论文抽查包括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博士学位论文抽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的专业学位论文抽查以及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组织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第三条 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和教指委的学位论文抽查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第四条 学校学位论文抽查采用隐名评阅,由校学位办组织实施。第五条 校学位办博士学位论文抽查按不少于所在学院(系)当期博士学位申请人数20%的比例。在学位论文答辩前的论文评阅时,同时抽取1份学位论文进行同步抽查,聘请专家进行评阅。校学位办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一般采取跟踪抽查方式,即对省学位办抽查结果较差的学位论文,其指导教师下一年度所指导的全部学位论文均须同步抽查。校学位办可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抽查。抽查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纳入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中,作为学位申请者是否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第六条 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和教指委的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于学位论文抽查中出现有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即被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处理如下:1.由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对所在学院(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主任)进行质量约谈;2.暂停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3.减少所在学院(系)当期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名额1名。如同一学院(系)有2篇及以上“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则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篇数减扣该学院(系)相应类别的研究生招生名额,责令相应学科限期整改;4.如同一指导教师第二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暂停该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第七条 校学位办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处理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规定处理。第八条 各学院(系)应充分重视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对抽查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的学位论文认真审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第九条 本暂行办法第六条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获得学位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而盲审是一种审查手段。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论文抽查可能会采取盲审手段,事实上很多高校就是这么干的。

论文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涉嫌抄袭的会被撤销学位,主要检查重复率。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考研原则:选择学校与专业要坚持两个原则:即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必要性,就是看选择的学校和专业是否有利于自己将来的发展,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自己喜欢的专业准备考试。所谓可能性,主要是看通过努力能否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也不能因此放弃自己渴望的名牌学校、热门专业,关键在于自己能否舍得为考研付出,只要能真正地去努力、准备、坚持不懈,选什么样的学校、专业都一样。 另外,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切忌犹豫不决和反复改变自己报考学校和专业,这样势必浪费自己宝贵的复习时间和削弱自己对考研的信心。

论文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涉嫌抄袭的会被撤销学位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是: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其中开题报告是论文进行的最重要的一个过程,也是论文能否进行的一个重要指标。

北京硕士论文抽检结果公布

硕士论文学校查重一般会在两小时以后出结果,快的话半小时就能出结果了。由于学校论文查重数量比较多,又都是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因此硕士论文学校查重大概需要一小时左右的时间出结果。研究生论文查重一般在5月份,因为不少的学校都是5月份的时候开始查重答辩,但是有的学校则会延迟到6月份,还有的学校会稍微早一点,这个要看学校的具体安排,看你所在的学校院系,以及课题组安排在什么时间,只要课题组同意早点答辩,就可以早点答辩了。论文可以在5月份的时候查重,有的是在六月份的时候可以查重答辩,那具体的时间是需要问老师的,具体的查重和答辩时间要在老师的安排下进行。研究生毕业的时候论文查重依据各个学校不一样,全文重复率在30%一下(而有的学校,本科是20%)。每章重复率应该没有要求,这个每个学校会出细则的,并且学校也出给出他们查重复率的地方——基本都是中国知网。具体打电话问老师,每界每个学校要求都不一样。知网检测,就是用一定的算法将你的论文和知网数据库中已收录的论文进行对比,从而得出你论文中哪些部分涉嫌抄袭。

论文抽检结果会公示的。出现“不合格”评议等级的学位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议意见研究确定论文处理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有关窗口上传。省教育评估院将对论文抽检评议结果进行深度分析,对评议单位及专家的评议工作进行对标评价,发布工作报告和质量报告。抽检论文不合格率上升或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不合格率的培养单位,要针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以江苏省为例的抽检形式(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继续根据既定规则和比例,通过电子摇号形式产生抽检评议论文名单。电子摇号拟在9月下旬进行,将邀请纪检部门、厅有关处室、所有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及研究生代表共同监证。(二)电子摇号后现场封存“抽检评议论文名单”,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公布,不再发送纸质文件通知,请各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关注、下载。以上内容参考 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9年开展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函

一般三天内出结果通常情况下是在三天内就会出论文检测查重结果,每年的3月到6月是论文查重的一个高峰期,学校论文查重入口是需要接纳大量的论文稿件,所以说论文查重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会显著拉长,正常情况下三天内会出查重结果。对于许多大学即将毕业的同学来说,论文查重是我们都需要迈过去的一个坎。当然,不只是对于大学生,我们在各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时也需要对论文稿件进行收录发表时的查重。查重查重,全称为论文查重,是把自己写好的论文通过论文检测系统资源库的比对,得出与各大论文库的相似比。简而言之,就是检测抄袭率,看你论文的原创度,是不是抄袭的论文。

好过抽检不过的基本没有,除非真的很差,导师也帮不了。论文抽检是指教育部为了杜绝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的现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进行重新检查的措施,抽检的论文要包含所在地区的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且原则上抽检比例不低于2%。与硕士或博士的抽检考察其创新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检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素养。论文抽检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论文的选题、逻辑、研究方案与计划、开题报告、学术规范等等内容。论文抽检分为初评阶段和复评阶段两个环节,初评由三位专家进行,若其中两位专家认为论文不合格就会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若有一位专家认为不合格将会进行复评,复评不通过也会被认定为是存在问题的论文,若文章只是存在逻辑不通等其他不严重的问题,允许学生进行修改。但是若经查实毕业论文确实存在抄袭、篡改、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就会被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北京科技大学论文抽检结果公布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发布时间:( 2003-04-01 09:23:19)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委托代理人∶马怀德,北京市大通——正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雅申,北京市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法定代表人∶杨天钧,校长。  委托代理人∶张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委托代理人∶李明英,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我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被告才通知我所在的系,以我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给我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被告的这种作法违背了法律规定。  请求判令被告:  一、为我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二、及时有效地为我办理毕业派遣手续;  三、赔偿我经济损失3000元;  四、在校报上公开向我赔礼道歉,为我恢复名誉;  五、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原告田永违反本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068号通知)中的规定,在补考过程中夹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发现,本校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通知校内有关部门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给田永本人的通知,也已经通过校内信箱送达到田永所在的学院。至此,田永的学籍已被取消。由于田永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校内的一些部门工作不到位,再加上部分教职工不了解情况等原因,造成田永在退学后仍能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事实。但是,校内某些部门及部分教师默许田永继续留在校内学习的行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也不证明田永的学籍已经恢复。没有学籍就不具备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本校不给田永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是正确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田永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 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1、原告田永于1996年2月29日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考试中随身携带了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没有发现其偷看的事实;2、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发(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这三份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3、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永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请示、期末考试工作简报、学生学籍变动通知单,以上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于1996年4月10日作出过对田永按退学处理的决定,但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直接送达给田永,也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实际执行;4、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考试作弊一事复查结果的报告,这些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对田永被处分一事的意见,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在得知这两方面意见后的态度;5、北京科技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王斌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期末考试工作简报》7份,以上书证与本案没有必然联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此外,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唐有兰等教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这些证明由于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规定,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原告田永提交的证据有:1、1996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的学生证(学号为9411026),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不仅从1996年9月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并且还逐学期为田永进行了学籍注册,使其具有北京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的事实;2、献血证、重修证、准考证、收据及收费票据、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BA SIC语言证书、田永同班同学的两份证言、实习单位书证、结业费发放书证,以上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北京科技大学的管理下,以该校大学生的资格学习、考试和生活的相关事实;3、学生成绩单,能够证明田永在该校四年的学习成绩;4、加盖北京科技大学主管部门印章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已经承认田永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资格;5、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的证明,证实田永已经通过了全部考试及论文答辩,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己具备了毕业生的资格,待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就为其在授予学位表上签字的事实。  在庭审中,法庭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均进行了质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些单位、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所指的被告是行政机关,但是为了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将其列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适用行政诉讼法来解决它们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 原告田永没有得到被告北京科技大学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起因是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永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了学籍。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中,第(四)项明文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由此可见学籍管理也是学校依法对受教育者实施的一项特殊的行政管理。因而,审查田永是否具有学籍,是本案的关键。 原告田永经考试合格,由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录取后,即享有该校的学籍,取得了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同时也应当接受该校的管理。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中,虽然有相应的教育自主权,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田永在补考时虽然携带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其偷看过纸条,其行为尚未达到考试作弊的程度,应属于违反考场纪律。北京科技大学可以根据本校的规定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精神,至少不得重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1月20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第二十九条规定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中,没有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应予退学的规定。北京科技大学的“068号通知”,不仅扩大了认定“考试作弊”的范围,而且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明显重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也与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退学条件相抵触,应属无效。另一方面,按退学处理,涉及到被处理者的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出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应当将该处理决定直接向被处理者本人宣布、送达,允许被处理者本人提出申辩意见。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照此原则办理,忽视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这样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北京科技大学实际上从未给田永办理过注销学籍,迁移户籍、档案等手续。特别是田永丢失学生证以后,该校又在1996年9月为其补办了学生证并注册,这一事实应视为该校自动撤销了原对田永作出的按退学处理的决定。此后发生的田永在该校修满四年学业,还参加了该校安排的考核、实习、毕业设计,其论文答辩也获得通过等事实,均证明按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法律上从未发生过应有的效力,田永仍具有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籍。北京科技大学辩称,田永能够继续在校学习,是校内某些部门及部分教师的行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鉴于这些部门及部分教师的行为,都是北京科技大学的职务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应当对该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原告田永既然具有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籍,在田永接受正规教育、学习结束并达到一定学历水平和要求时,北京科技大学作为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应当依照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给田永颁发相应的学业证明,以承认其具有的相当学历。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原告田永是大学本科生,在其毕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可以授予学士学位。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作为 国家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人员对田永的毕业成绩、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授予其学士学位。关于高等院校毕业生派遣问题。《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调配的部门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就业计划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应当履行将毕业生的有关资料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颁发毕业派遣证。原告田永取得大学毕业资格后,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理应履行上述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只包括违法行政行为对受害人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造成的实际侵害。  目前,国家对大学生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并非学生毕业后就能找到工作,获得收入。因此,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证书的行为,只是使原告田永失去了与同学同期就业的机会,并未对田永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实际损害。故田永以北京科技大学未按时颁发毕业证书致使其既得利益受到损害为由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主张,不能成立。原告田永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据此事实对田永作出的按退学处理的决定虽然不能成立,但是并未对田永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田永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北京科技大学在校报上向其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不予支持。  综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判决:  一、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田永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  三、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的职责;  四、驳回原告田永的其他诉讼请求。第一审宣判后,北京科技大学提出上诉。  理由是:1、田永已被取消学籍,原判认定我校改变了对田永的处理决定,恢复了其学籍,是认定事实错误;2、我校依法制定的校规、校纪及依据该校规、校纪对所属学生作出处理,属于办学自主权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3、我校向一审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提取的证据,不属于违法取证,法院应予采信。请求二审撤销原判,驳回田永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上诉人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被上诉人田永已不具有该校学籍,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按退学处理,有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无效的。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中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调取的证据,虽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被告不得在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情况,但是由于无法证明这些证据是在作出按退学处理的决定时形成的,故法院不予认定。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9年4月26日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问题没什么技术含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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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公布

硕士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论文抽查已成为常态肯定会抽查的

硕士毕业论文抽检不合格会被取消学位证的2014年教育部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要求,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应该是吧,硕士毕业生的论文可能几年之后还要进行抽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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