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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论文查重率低

发布时间:2024-07-04 09:28:00

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论文查重率低

只要文章是自己认真写的,一般重复率都不会很高,这是很正常的。

这个没有影响的,因为如果你的论文查重,他的这个重复率很低的话,说明他都是你自己写的这个时候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因为只要你不是这种就是论文的重复率过高,他就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是这样的 一般对于学术论文 是知网查重 那么检测报告分两个部分 一个是重复率(含引用部分),另一个是不含引用部分的重复率,但是你要知道,学校考核时 引用部分也算的,所以引用也是重复内容

重复率低并不意味着你论文就全是自己写的,有些学生的论文重复率为零,是因为他抄袭的内容刚好查重系统的数据库没有收录,但有些学生的论文重复率确实为零,完全是自己原创写的。但即便你的论文重复率很低,这也并不意味着你的论文就是合格的,因为我们不仅需要通过论文查重,而且还得要通过导师的人工审查才行。论文的重复率低也并不意味着论文的质量就会很高。事实上,每个学校都有一个合理的论文重复率范围,只要自己的重复率符合学校要求的标准就行了,也没有必要降到很低的重复率。只要保持论文的原意和逻辑清晰,并且没有重大问题,那么一般的论文质量也不会很差。如果为了降低论文的重复率而改变了论文的初衷,就无法保证论文的质量,甚至会混淆论文的逻辑,结构不完整。低重复率并不意味着你将能够轻松通过论文答辩。如果导师审核通不过,那么即使你的重复率特别低,但由于论文当中的逻辑不清楚,论点模糊的话,那么导师也不会让你参加论文答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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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论文

是呀, 现在注册账户只能先绑定电话号码, 要不然不给你注册

网络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网络造句具有双面性,大家在体现网络时代的巨大优势和潜力的同时,也使人们的隐私和权力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在网络环境下非法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个人隐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容易的多。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快速野蛮发展,国内各个互联网公司往往急功近利,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网民隐私,而有些网站由于技术能力有限,往往无法保证收集来的数据的安全性,因此类似CSDN泄密门以及12306用户数据泄露等安全事件的不断上演,导致目前国内互联网几乎处于无隐私的现状。由于网络的互动性,网络隐私权一旦被侵害其代价是巨大的,其侵害后果远远大于对传统隐私权的侵害后果。因此,隐私权变得更加重要,网络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成为互联网带来的最大困扰之一,加强网络环境个人隐私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隐私信息的确时刻面临着被泄露的风险,但光凭我们一已之力也是不行的。还得国民、企业、国家三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建立起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国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是信息安全不断受威胁的重要原因。目前,网民虽有一定的认知网络安全知识,但却没能将其有效转化为安全防范意识,更少落实在网络行为上。以在中国普及程度极高的安卓手机为例,大量安卓应用在安装前都要求读取用户的位置、短信等隐私,如不同意授权,则无法安装。对于很多用户而言,明明知道这些软件并没有必要知道这些隐私,且本意不想泄露隐私,但由于怀有侥幸心理,仍然同意软件读取自己的隐私。 部署网络安全管理设备:随着数据不断的增加,也将企业置于更大的数据泄露风险当中。就在过去的半年里发生了多起极其严重的安全事件,例如OpenSSL出现“心脏出血”安全漏洞、eBay数据大泄漏、GnuTLS的协议漏洞等。目前,已有一些企业部门开始使用安全基线和网络安全管理设备,如UniNAC网络准入控制、UniAccess终端安全管理等设备,用以及时检测与发现网络中的各种异常行为和安全威胁,从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据Gartner公司预测,2016年40%的企业(以银行、保险、医药、电信、金融和国防等行业为主)将积极地对至少10TB数据进行分析,以找出潜在的安全危险。 国家应运用媒体、教育的方式提高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再者国家应加快完善我国网络立法制度。法治是解决安全问题的制胜法宝。信息安全争分夺秒,除了国家层面要推动制定国际信息安全规则,最大限度阻止信息侵害行为外。还应梳理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规范以及政策措施,清理或调整与网络安全相悖的做法。推进依法行政,把信息化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实行网络产品安全审查制度,防堵安全漏洞。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要充分利用法治力量,推动信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大数据时代怎么保护个人隐私我国大数据应用面临着数据资源难以开放共享、数据安全和隐私急需保护、大数据技术创新人才不足等诸多挑战,其中个人隐私如何保护,是大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事实上,真正好用的大数据技术,应该是用加工实现增值,用分析来指导决策,而非贩卖用户个性化隐私这种原始数据信息本身的低层次滥用。中兴通讯首席架构师、业务总工程师罗圣美表示:“使用这些数据的企业,其实有两大类,一类是互联网企业,第二类是电信企业。企业有安全保护措施,有技术解决方案,做只针对群体,而不针对个体的信息挖掘,这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率鹏认为,在隐私保护问题上,大数据技术要重点强调符号化和用户特征这两个概念。“符号化,是当我们去识别一个用户时,用和他真实信息不相关的符号标记这个用户。符号通过算法来保证,是单向的识别,使我们能识别出两次登录的是同一个用户,却无法通过此符号反推出该用户在真实生活中的姓名、电话和住址,这就基本享受了大数据带来的优势,同时又规避了信息安全的风险。用户特征,是在大数据时代,企业感兴趣的往往是这个用户的特征,而不是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真正敏感的信息。比如说,我希望知道你是一个20岁到30岁年龄段,生育过子女,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女性,这些都是你的特征,但是我并不想知道你姓甚名谁,今年多大,有几个小孩。如果在数据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符号化和用户特征原则,我们就能规避掉不良风险。”除了技术以外,政策和立法才是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障的重要凭借。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审议通过。2013年,工信部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出台了关于互联网和电信网个人信息保护的条例,提出了数据保护的一系列要求。数据需要保护,数据也需要交易。大数据的保护与交易需要遵循什么样的标准,是当前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挑战。张新生说:“有价值的数据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但前提是要建立交易规则。我国的几大互联网运营企业都在做大数据分析,并且都想把数据作为可交易的产品,这需要我们尽快建立数据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何宝宏认为,目前的大数据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数据,比如政府所掌握的数据,或者公益企业的数据,公共数据面临的是开放和共享的问题。一类是商业数据,商业性数据需交易,因为这是资产,交易产生新的价值。“标准和政策的制定是不断摸索的过程,需要随着市场去探索,我们已经深度地介入到关于目前国内数据交易的活动中,去探讨这方面的政策、标准制定。”对于用户来说,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注意个人隐私保护也十分重要。不过,鉴于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困难程度,已有专家提出了“遗忘”的必要性。牛津大学教授、大数据领域权威专家维克托就在他的著作《删除》中表示,对于人类而言,遗忘一直是常态,而记忆才是例外。然而,由于数字技术与全球网络的发展,这种平衡已经被打破了。大量数字化的私人信息不仅可能在今天被滥用,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后仍然可能被滥用。罗圣美说:“在大数据时代,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产业政策时,需要重点考虑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采取删除、锁定,或者安全加密等多种级别的保密措施,避免个人隐私被检索、发现、滥用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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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一)大数据遭受异常流量攻击大数据所存储的数据非常巨大,往往采用分布式的方式进行存储,而正是由于这种存储方式,存储的路径视图相对清晰,而数据量过大,导致数据保护,相对简单,黑客较为轻易利用相关漏洞,实施不法操作,造成安全问题。由于大数据环境下终端用户非常多,且受众类型较多,对客户身份的认证环节需要耗费大量处理能力。由于APT攻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且攻击时间长,一旦攻击成功,大数据分析平台输出的最终数据均会被获取,容易造成的较大的信息安全隐患。(二)大数据信息泄露风险大数据平台的信息泄露风险在对大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和信息挖掘的时候,要注重用户隐私数据的安全问题,在不泄露用户隐私数据的前提下进行数据挖掘。需要考虑的是在分布计算的信息传输和数据交换时保证各个存储点内的用户隐私数据不被非法泄露和使用是当前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安全的主要问题。同时,当前的大数据数据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在应用过程中动态增加的,但是,传统的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大多是针对静态数据的,所以,如何有效地应对大数据动态数据属性和表现形式的数据隐私保护也是要注重的安全问题。最后,大数据的数据远比传统数据复杂,现有的敏感数据的隐私保护是否能够满足大数据复杂的数据信息也是应该考虑的安全问题。(三)大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数据生命周期安全问题。伴随着大数据传输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在大数据传输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大数据传输环节,除了存在泄漏、篡改等风险外,还可能被数据流攻击者利用,数据在传播中可能出现逐步失真等。又如,大数据传输处理环节,除数据非授权使用和被破坏的风险外,由于大数据传输的异构、多源、关联等特点,即使多个数据集各自脱敏处理,数据集仍然存在因关联分析而造成个人信息泄漏的风险。基础设施安全问题。作为大数据传输汇集的主要载体和基础设施,云计算为大数据传输提供了存储场所、访问通道、虚拟化的数据处理空间。因此,云平台中存储数据的安全问题也成为阻碍大数据传输发展的主要因素。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在现有隐私保护法规不健全、隐私保护技术不完善的条件下,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泄露失去管控,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掌握着用户的社会关系,监控系统记录着人们的聊天、上网、出行记录,网上支付、购物网站记录着人们的消费行为。但在大数据传输时代,人们面临的威胁不仅限于个人隐私泄露,还在于基于大数据传输对人的状态和行为的预测。近年来,国内多省社保系统个人信息泄露、12306账号信息泄露等大数据传输安全事件表明,大数据传输未被妥善处理会对用户隐私造成极大的侵害。因此,在大数据传输环境下,如何管理好数据,在保证数据使用效益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是大数据传输时代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四)大数据的存储管理风险大数据的数据类型和数据结构是传统数据不能比拟的,在大数据的存储平台上,数据量是非线性甚至是指数级的速度增长的,各种类型和各种结构的数据进行数据存储,势必会引发多种应用进程的并发且频繁无序的运行,极易造成数据存储错位和数据管理混乱,为大数据存储和后期的处理带来安全隐患。当前的数据存储管理系统,能否满足大数据背景下的海量数据的数据存储需求,还有待考验。不过,如果数据管理系统没有相应的安全机制升级,出现问题后则为时已晚。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论文范文

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1、收到各种各样的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骚扰电话等。这些信息大都是以广告、推销为主,信息的杂乱让人心烦。2、被冒名办理信用卡,最后导致透支。不法分子会利用你的个人信息,在网上骗取银行的信用,办理各种卡来恶意透支,最后自己却要缴纳银行的催款单。3、会涉嫌一些违法案件。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个人信息进行违法行为,到时候可能会被警察传唤。4、账户的存款莫名被转走。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挂失你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然后再补办一张,重设密码,暗中将钱转走。5、自己的名誉无端被毁。别人可能用你的个人信息去干一些坏事,导致自己名声受损。如何防范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1、不要随便填写各种各样的调查问卷。现在在街上、校园、网上都会遇到各种问卷调查,那么此时一定要注意防范,不要轻易填写个人信息。2、不要贪小便宜。对于一些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注册某个APP就能得到一些精美的小礼品的活动,千万要注意,因为你的个人信息大部分就是这样泄露的。3、不要随便扔快递单据。快递单那里会写上你的收货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如果随便丢弃,就相当于自己主动泄露个人信息。4、不要随意丢弃车票和机票。现在的飞机票和火车票都实行了实名制,上面有自己的身份证等信息,随意丢弃会导致信息泄露。5、及时删除在打印店打印的资料。在打印店打印,很多人喜欢将U盘的文件拷到电脑上,打印之后又忘记删除,特别是一些简历等含有个人信息的资料。6、网络上的个人信息也需要进行保护。

如何在大数据的时代,保护自己的隐私?律师给的方法真不错

第一段先概括当今当数据时代下的环境,比如说:大数据时代下,人人都有自己的手机,从前只是打游戏上网冲浪,到现在连买菜的几毛钱都可以用付出宝微信付款……都是大数据时代下带来的便捷。(第一段写个大概50字差不多)第二段过渡写:我也与大数据有个故事。第三段重点介绍:自己在大数据代下享遭到的好处。简单写遇到的不好的问题。(起码4/500个字)最后总结:大数据时代下,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得接触这种未来的新思潮新趋向,不想被落后于时代,就得乘风破浪于时代之中。也无可避免的是,新生的事物也会伴随着弊端,而是否能使其茁壮成长,却决于我们的态度。大数据这把双刃剑,也仍是要我们好好阔别好好操纵,才具更好地迎接这个时代,发挥它的作用。大概这个道理差不多。电视朋友们拿走了工资%余哥们不得了-无处不在的大数据:各种云计算,谷歌的神通,亚马逊的推送,天涯人肉,微博万能等等,我们把握了新的工具,也获取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各种消息。大数据拉近了我们与现实的距离,“地球村”变成了“地球屋”,仿佛所有人所有事物都触手可及,而这些牛逼哄哄的互联网巨头就在客厅涌现着世界的每一寸光景。作者站在实际的至高点上,阐述了大数据对人类的工作、生活、思维带来的革新,大数据时代的三种典型的商业模式,以及大数据时代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公共安全提出的挑战。 作者认为大数据时代具有三个显著特性。一、人们研究与分析某个现象时,将使用全部数据而非抽样数据;二、在大数据时代,不能一味地追求数据的正确性,而要顺应数据的多样性、富厚性、甚至要接受错误的数据。三、了解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胜于对因果关系的探索。“是什么”比“为什么”紧张。 作者指出,随着技术的发展,数据的存储与处理成本显著降低,人们现在有能力从支离破裂的、看似毫不相干的数据矿渣中抽炼出真知烁见。在大数据时代,三类公司将成为时代的宠儿。一是拥有大数据的公司与组织,如政府、银行、电信公司、全球性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淘宝网)。二是拥少见据分析与处理技术的专业公司,如亚马逊、谷歌。三是拥有创新思维的公司,他们可能既不把握大数据,也没有专业技术,但却特长使用大数据,从大数据中找到自己的逸想天地。 面对即将来临的大数据时代,个人将如何应对自若?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大数据时代的社会伦理重点都在接头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因为手机越来越智能,网络越来越快,个人的消息也越来越透亮——隐形几乎完全不可能。我想说的是,作为硬币的另外一面,我们无法舍弃:互联网只不过是让人与人之间碎片的关系得以同一,其实各种人肉和消息只不过是坊间据说的进级完结。当我们住在拥挤的小区,三公里走完一圈的县城,半小时散步完的村落,人和人之间有隐私吗?现在只不过是把这个局限缩小到了一个地球而已。硬币的一面是人和人之间有沟通的需要,去协作抗拒世界的未知,那么另外一面就是隐私的缺乏。与其说是要在大数据时代保护自己的消息不被泄露,不如站起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尊重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大数据时代是消息社会运作的必然事实,而借由它,人类的消息社会更上一个台阶。农业社会人们以土地为主旨资源,工业时代转为能源,消息社会则将改变为数据。谁把握数据,以及数据分析本事,谁就将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胜出,无论是商业组织,还是国家文化。

谈到隐私保护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隐私。从法理角度来讲,隐私是已经发生了的符合道德规范和正当的而又不能或不愿示人事或物、情感活动等。除却我们的私人账号和密码,浏览记录、聊天记录甚至购物记录都是隐私范畴之内。具体而言,保护用户隐私安全应该从几个方面下手:首先,隐私保护要将隐私知情权,决定权交还给用户本人。绝大多数互联网应用将用户使用权和隐私获取强行绑定在一起,不同意隐私条款就不能使用应用,堪比“霸王条款”。要知道对很多功能来说,隐私数据只是可有可无的角色。第二,不能将隐私保护建立在道德自律基础上。隐私保护需要的是可靠手段,如法律、程序等等,需要利用强制力保护隐私,而不能仅仅依靠信用和道德。隐私就是“钱”,用信用道德去约束利益诱惑显然并不是明智之选,强制力管理隐私的效率明显会更高。第三,要找到安全、可靠且高效的途径利用隐私数据。解决隐私问题并非毫无办法,受益于密码学的发展,隐私数据可以通过密码学的加密手段避免泄露,目前市面上已经涌现出不少针对隐私安全的解决方案,如链飞科技推出的隐私数据存储应用WingChainDB和针对隐私数据多方协作的WingChainDX,都能够实现隐私数据保护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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