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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文章经典范文300字图片高清图库

发布时间:2024-07-04 0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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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里的高佳林是个有理想的知识青年,当他的教学工作被村支书高明楼利用手中的权力拿下由儿子三星顶替时,高佳林怒愤痛恨,要报复要举报。但最终还是惆怅不振,这时心底善良的巧珍走来了,早就暗恋他的巧诊走进了他的生活。虽然接受了不识字的巧珍但骨子里还有些不甘心,所以在县里的领导知道高佳林的叔叔调回市里当官后以农转非的方式安排高佳林到广播电台当记者,高佳林才有了用武之地,如鱼得水地工作,也与有共同志趣的播音员黄亚苹恋爰上了。高佳林这个人物形象很生动地说明了农村太落后,有知识用不上如老牛坠入井底有劲使不出来,同时也告诉年轻人在选择爰情要慎重。看完这部获奖小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己,我的性格与高佳林一样,但有一点我不会像他那样把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的善良的巧珍一脚踢开!这也是这部书的主题所在。

4861字。抄的时候自行删减把 《德伯家的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女主人公苔丝是一个勤劳善良、美丽纯朴的农家姑娘,同时在她身上又有着可贵的坚强、自尊和大胆反抗厄运的品格。为了摆脱穷困,她的母亲打发她去有钱的“本家”亚雷家做工,结果遭到亚雷的蹂躏,失去了“清白”。此时的她不公要面对生活的贫困,还要抵御“道德”的压力。她来到牛奶场当女工和来自城里的具有“自由思想”的安玑·克莱尔真心相爱了。新婚之夜,苔丝为了忠实自己的丈夫,向克莱尔讲述了自己以往的“过失”。表现了很高的道德的勇气。当丈夫不能谅解,幸福已经破灭时,她又忍住痛苦,咬紧牙关,毅然地独立谋生。在对待亚雷的态度上,苔丝也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价格尊严。亚雷百般引诱,她不为之所动,并明确表示厌恶。最后,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这个毁了她一生的仇人。这一切也导致了苔丝悲剧性的一生,并让她最终走向了毁灭。《德伯家的苔丝》的悲剧性因素是深刻而又复杂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单独去论述都是有危险的。所以本文在论述时,就试从苔丝女性悲剧的社会、性格及其必然性等方面,对苔丝的女性悲剧进行探讨。 苔丝女性悲剧的社会因素 女性主义认为自从女性传统地位丧失以后,特别是人类文明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后,妇女生活便进入父权主义一统天下的漫漫长夜。女性作为男子的附属物和点缀物,其自然属性沦为被奴役的对象,女性被当作一个不完整的存在而遭到以男性为权力核心的社会的压迫。她们在社会上找不到立足之地:她们为寻找自我和刻社会承认而付出的种种努力最终多以悲剧而告终。在不同的社会层次和心理程度上沦为男权文化的牺牲品。 哈代的创作时期是一个充满变化、动荡的时期。当时英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由此而产生了各种尖锐的矛盾和危机。《苔丝》反映了作者对当时一些最严峻的问题的关切和同情。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 主人公苔丝所受的压迫是双重的。在自给自足的小家经济不能维持的条件下,她为了生活,不得不忍受农业资本家的剥削,并受到富家子弟的污辱。但是, 使她陷入绝境的是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代表这种偏见的克莱尔对她的遗弃,使她精神上遭到更沉重的打击,失掉了生活的信心,终于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在人与环境激烈的冲突中,苔丝的命运必然是悲惨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之下,苔丝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这是其一。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也是导致苔丝悲剧的一个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法律制度都是以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和承认剥削阶级压迫人民的权力为前提的,是为维护其反动统治服务的。亚雷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却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苔丝却被判处死刑。这正说明了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反动性,表明下层阶级的小人物在社会中是不可能得到公正待遇的。其三,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也紧密相连。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揭露了伪善的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是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马克思曾经指出:“基督教带有假仁假义的烙印。”宗教为资产阶级凌辱和玷污妇女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其四,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洁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直接给苔丝带来不幸的亚雷,不仅是粗鲁卑俗、胡作非为的乡间恶棍形象,而且是虚伪的宗教和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代表。苔丝再次和亚雷见面的时候,亚雷居然已经当上了牧师,向农民滔滔不绝地宣讲圣经。作者通过亚雷形象的塑造,毫不留情地暴露了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宗教的虚伪。 由此可见,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苔丝女性悲剧的性格因素 亚里士多德曾不无歧视地为女人下了这样的定义:“女人之为女人是因为她们的身体缺少某些性质,也因为这些天然的缺陷而遭受痛苦。”对女性而言,在以男性利益为主导的社会里,即像是以惊人的毅力付出令人难以承受的牺牲,也很难维护自己的人格。她们或是沦为男性的享乐工具,或是被奚落、冷淡和伤害。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她的纯朴的本能超过了人人与生俱来的保存自己的本能,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她的悲剧,自己是家民的女儿苔丝的祖先曾经是显赫富有的贵族,但到19世纪后期,家族衰败,到她父亲这一辈时,家境变得贫寒。在偶然得知家族背景后,苔丝的父亲为自己的高贵出身而得意洋洋,朴实的德北太太也为丈夫的出身而沾沾自喜。与此相反,苔丝却厌恶父母的庸俗,鄙视这种高贵出身,坚持认为自己是家民的女儿,是先靠自己劳动谋生的,“我本是爹妈养的,我的美貌是我妈给的,她不过是一个挤牛奶的女工罢了”;同时苔丝坚持姓平庸的德北(Durberfield)姓,而不愿姓高贵的德伯(Durberville)姓;当克莱尔提议苔丝改姓德伯,以提高她身躯地位时,苔丝断然拒绝了,以上这些都充分表现出苔丝的质朴,纯真,鄙视门第观念,以劳动为荣的高尚品德。苔丝吃苦耐劳,勇于牺牲,无私奉献,她的家境贫寒,又是家里的老大,所以很早就帮母亲操持家务,任劳任怨。为了家庭,她宁愿牺牲自己。当一家人流落荒野,处于危难之中时,她毅然选择了与亚雷再次同居,但此时她并未因丰裕的物质生活而受到腐蚀,自始自终心中只有克莱尔。苔丝对爱情忠贞不渝,她对克莱尔的要求,不找他少写。为了他,她不惜剪掉自己的眉毛,把脸裹起来,把自己扮成一个丑女。这些都表明苔丝对克莱尔的忠贞不二;她对克莱尔非常崇拜,认为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男性,是智慧的化身,把他看作天神一般。苔丝蔑视宗教,对宗教持有怀疑态度,当她失身后,改变了对宗教的看法,她不管教规,自行给其私生子洗礼,当牧师不承认此洗礼并不允许按教义埋葬死婴时,她说:“那么我不喜欢你了,我永远也不上你的教堂去了。”从此与宗教断绝了联系。在苔丝当时所处的19世纪后期,法律禁止男子与死去妻子的姐妹结婚,但她蔑视这一法律,认为这一教规跟她早已毫无关系,所以希望丈夫与妹妹日后能共同生活。 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 “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苔丝认为自己失身后,已是一个罪人,没有资格也不配作克莱尔的妻子。苔丝认为失身是一种罪恶,因此“失身“这一罪恶长期折磨着刀子,压抑着她。她认为在肉体上亚雷才是她真正的丈夫,也就是说,在名义上她是安玑·克莱尔太太,但实际上是亚雷·德伯太太······这些都充分反映出苔丝的道德保守性。尽管人物性格在控悲剧中越来越重要,但导致悲剧结局的决定性力量往往不是性格本身,而是原始形式或变化了的形式的命运。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在前面,苔丝对爱情的忠贞不渝中已提到了一些内容,文中她说:“我一定象你一个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地服从你,就是你让我死,我也不违背你。”“你所想的也就是我所想的——我对于一件事自己并没有主意,只是你怎么想,我也怎么想。”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苔丝命运悲剧的必然性 苔丝的悲剧是必然的,不是偶然的和不可知的命运造成的在作品中,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其实不然,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哈代在作品中用“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暗示了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他通过法律判处苔丝死刑的描写,把主人公毁灭的真正原因从神秘的命运移到了现实世界。卢那察尔斯基曾指出:天命是由种种社会情况、疾病、灾难等幻化出来的,同时它也是人们的一种心理现象。可见,导致苔丝悲剧的不是盲目的无从追究责任的命运,而是环境和社会的力量,也是必然的。 如果苦难落在一个生性懦弱的人头上,他逆来硕受地接受了苦难,那就不是真正的悲剧。只有当他表现出竖毅和斗争的时候,才有真正的悲剧,哪能怕表现出的仅仅是片刻的省略、激情和灵感,是他有超越平时的自己。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当不幸和苦难降临时,苔丝仍然做殊死的抗争,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超越它们,显示出超常的精神力量、惊人的生存欲望和抗争精神,把人的生存本质、人的自由意志和生命力提升到超然的高度。虽然命运使纯洁的苔丝被资产阶级虚伪的伦理道德打入深渊,也仍未就此屈服。其悲剧色彩也就更加浓重。 通过对苔丝这一女性悲剧形象的阅读,我们对当代妇女解放运动和新女性形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综观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可以发现,60年代,妇女解放运动的最初阶段,是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女权阶段”。女性渴望在历史的线性时间中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要求在象征秩序中获得同男人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如选举权、同工同酬,职业认可。中期的新一代女性主义者,已不再局限于争取上述权利。她们一反初期注重平等的态度,转而强调女性与男性的“性差异”,并以此差异否定男性象征秩序。倡导女性的经验由女性自己来书写。进入80年代以后,出现了以强调“女人”为特征的新女性主义。它不再固着于男女间的对抗和女性一元论。而是提出了多元论。强调男女文化话语的互补关系;注重女权、女性、女人的统一性。伍尔夫说:“一个人,如果是个纯粹的男人或是妇人,那将是天大的不幸。无论任何人,都应当是一个具有妇人味的男人或是一个具有男人味的女人。”那么,发展双性气质,形成双性化人格,构建“统一的双重性别角色”当成为文明进步和妇女解放运动的最终奋斗目标。 哈代以满怀的同情和高度的良知给我们展示了苔丝这一饱受社会压迫的女性悲剧形象。他饱蘸同情的笔触所到之处,让我们窥见了男权中心社会里妇女的生存状态。而他所塑造的苔丝这一令人心疼和难以忘怀的女性形象与其说是地域性解读,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对妇女生存状态的反思,更是启示,对当代的妇女解放运动同样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简爱 《简·爱》1847是一部自传成分很浓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以及其他许多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人的真实经验。作者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生于英国北部的一个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寄宿学校。在那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她的两个姐姐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在荒凉的约克郡山区度过了童年。15岁时她进了伍勒小姐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后来她曾作家庭教师,但因不能忍受贵妇人、阔小姐对家庭教师的歧视和刻薄,放弃了家庭教师的谋生之路。她曾打算自办学校,为此她在姨母的资助下与艾米利一起去意大利进修法语和德语。然而由于没有人来就读,学校没能办成。但是她在意大利学习的经历激发了她表现自我的强烈愿望,促使她投身于文学创作的道路。 《简·爱》写于1846年,是夏洛蒂的第二部小说。她借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女子奋斗的经历,抒发了自己胸中的积愫,深深打动了当时的读者。小说于1847年秋以柯勒·贝尔的笔名发表,随即在次年又相继两次再版。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由此进入英国著名小说家的行列。 《简·爱》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塑造了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形象。小说中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生动地展现了的那火一样的热情和赤诚的心灵,强烈地透露出她的爱情观。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大胆地爱自己所爱,然而当她发现自己所爱之人还有妻子的时候,又毅然离开她所留恋的人和地方。小说表达出的思想,即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上以至婚姻上独立平等的思想,在当时不同凡响,对英国文坛也是一大震动。小说的虚构结尾,描写简爱获得一笔遗产,回到孤独无助的罗切斯特身边。这一情节虽然值得推敲,但是它显露出作者的理想—女性在经济、社会地位以及家庭中的独立平等以及对爱情的忠贞不移。 在写作风格上,夏洛蒂也独树一帜。她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之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贴近现实。同时,小说又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作者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扣人心弦。 在当今文坛中,有人批评小说缺乏对社会现实更理智而深刻的分析。在对疯女人的描写中,过多地追求“哥特式小说”的神秘气氛而减弱了表现现实的真实性。在对牧师圣约翰的描写上,美化他献身基督教的传道事业,而掩盖了殖民主义者文化侵略的性质。小说中所表现的这些局限性的成因很复杂,有的是受作者本人的阅历所限她只活了39岁,有的是因作品本身形式的特点而定,而有的则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所至。总之,一百多年来,《简·爱》的影响不衰,作家、评论家对它的热情不成。它至今仍然是广大读者喜爱的书。

写作短评时我们可分三步走:一定调二摘要三整合。定调即确立观点,提出对作品的看法。摘要就是从作品中摘录相关语句作论据来分析和证明观点,摘要既可以是原文的摘抄,也可以将原文内容进行概括性转述,如果是摘抄,一般要求将这些字句用引号标明,如果是转述,则不须用引号。整合则包括拟定标题,对观点加以分析,将论点论据整理成符合要求的短文。由于学生平常的文学作品阅读停留在意会的层次较多,言传的机会相对较少,加上平时这方面的积累也不足,所以,教师必须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鉴赏术语和一些典范的示例,以帮助学生熟悉文学评论的模式和写法。且看以下范例:  想哭不一定有泪———评《乡愁》中的借代《乡愁》的一大特色是运用借代修辞手法,表现浓郁的乡愁。诗人独具匠心,用“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矮矮的坟墓”、“浅浅的海湾”来借代“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等不同时期的乡愁,使之实物化。乍看起来很有些“挥手自兹去”的洒脱,但多读几遍,你会感觉到诗人的哭腔,你定然会被母子深情、夫妻恋情和游子对祖国统一的渴望之情所打动。正是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表明诗人无时不颠沛在离愁之中。欲哭无泪,借代使之然也。  这是一则比较典型的微型文学评论,副标题已经明确界定了文章内容。术语的运用,语句的风格,均体现了评论的特点。短文开门见山,紧扣标题的限定内容,提出了“《乡愁》的一大特色是运用借代修辞手法,表现浓郁的乡愁”的观点,接着指出诗中什么地方使用了借代这种手法,并且分析了这种手法的内涵及其艺术效果,全文观点鲜明,点评中肯,对学生写作微型文学评论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再来看学生熟悉的《春》一文的评论。下面的评论是就其语言特色来谈的,阅读时注意其边节录边评析的方法。  清新、隽永、警策———评《春》的语言特色  朱自清的《春》之所以漂亮动人,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善于运用朴实、隽永的语句,把读者引进特定的自然环境之中,与作者共享春天的乐趣,同赏山川的风姿。朱自清善于提炼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口语,他的散文语言具有清新朴实的特点。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短句浅语都是从口语中来。从达意上说,平易好懂,从修辞上说,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之后,节奏明快,有浓厚的抒情味。作者还善于运用奇妙的比喻,增强语言的情味。如写春风拂面,说“象母亲的手抚摸着你”,把春天比作“刚落地的娃娃”、“小姑娘”、“健壮的青年”等。这些比喻新颖、贴切,不落俗套,富有表现力,蕴藉深厚,句外有意,朴实清新中有隽永的特点。  朱自清散文的诗意还表现在语言富有表现力,有些话简直就是一篇之警策,自然地点上几笔,收到画龙点睛的效果。他的语言没有斧凿痕迹,不是刻求“语不惊人死不休”,而是具有一种朴素美,平常之中显示出形象的概括力,恰如其分地传达出自己的心境,甚至还含有某种生活哲理。  “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最后,作者禁不住对春天引吭高歌了:  “春天象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象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象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这个结尾奇崛,警策。作者在完美地制作了春天的画卷之后,纵情地对春天予以赞美,进一步揭示春天有不可遏制的创造力和无限美好的希望,从而开拓意境,揭示题旨。  这篇短评的标题以三个术语来概括《春》一文的语言特色,中心一目了然。全文从两个方面对其语言特色进行分析。第一段着重分析其清新、自然、质朴、隽永的语言风格,后面则着重评析其富有生活哲理的警策意味,其写法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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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评说:溶哀愁于物象(流沙河) 这是台湾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写于1972年)。这首小诗我用四川土话朗诵过好几次,听众反应强烈。诗写得好,一目了然,谁要我来詹詹费词。真要叫我说说,却又感到为难。这是一粒水晶珠子,内无瑕斑,外无纹痕,而且十分透明,一眼便可看穿,叫我说些什么。我看见了的,别人也都看见了,还要我来说吗。看来看去,这粒水晶珠子仿佛不是工匠琢磨成的,而是天然形成的…… 不。这是诗,人写的。既然是人写的,总不会是一挥而就的,其间必有一个创作过程。这个过程,如果作者自己出来说说,我们听了,或有助于今后写诗,也未可知。可惜沧海横隔,同胞难聚,遗憾遗憾。那么,参照着写诗的一般经验,我就来冒昧地猜一猜余光中是怎样写成这首诗的吧。 故国故乡故园,人之所恋,古今一样,中外相同。翻翻唐诗宋词,游子抒写乡愁之作,多得叫人吃惊。现代中国人,粗具文化的,差不多都念过或听别人念过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30年代的和40年代的学生,恐怕都唱过或听别人唱过这支歌吧:“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天甚清,风甚凉,乡愁阵阵来。故乡人,今何如,念念常不忘。在他乡,一孤客,寂寞又凄凉……”只是这支歌的曲调是从捷克音乐家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乐》里挪借来的,这点唱的人未必都知道。至于40年代的那些不愿做亡国奴的流亡学生,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唱《流亡三部曲》的。“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台上一唱,台下都哭,感人至深。这支歌余光中肯定会唱。他还会唱《长城谣》:“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因为他在一首诗里提到过这支歌。髫年所唱,没齿难忘。那些遥远了的记忆不可能同他的这首《乡愁》无关。厚积薄发,一首小诗里涵藏着多少年的感受啊! 余光中该记得很清楚,自己小小年纪,做了流亡学生,逃到大后方去读书求学。学校里有一个取信栏,他每天去那里看两次。紧着心弦,扫视着那一长排信封的队伍,要看看有没有熟悉的字迹——母亲的字迹,写着自己的姓名的。多次失望之后,收到一封信了,比伙食团打牙祭还快活。恭读了一遍又一遍,都背得了。然后细察信封上的邮票,那上面盖着邮戳呢。一个小圆圈内有一个大城市,母亲就住在那里呢。看能看见,摸能摸着,就是没法回到那个小圆圈内去。浩浩长江万里,他在这头(上游),母亲在那头(下游)。这一枚小小的印着孙中山先生肖像的盖着故乡的邮戳的邮票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十多年后,他写了一首《邮票》: 一张娇小的绿色的魔毡, 你能够日飞千里; 你的乘客是沉重的恋爱, 和宽厚的友谊。 两个灵魂是你的驿站, 你终年在其间跋涉; 直到他们有一天相逢, 你才能休息片刻。 邮票啊,邮戳啊,家信啊,印象太深刻了,直到1981年他还在一首《梅雨笺》里写到它们: “方的邮票/圆的邮戳/只轻轻地一敲/扁扁的心情(河注:薄薄的家信)/就留下了烙印。”《乡愁》的第一段抓住邮票这个物象,说小时候的乡愁,一个流亡学生的乡愁,是母亲从远方寄来的信件上贴着的那一枚邮票。这样写,对他说来,不但是很方便的,而且是很合情的,很合理的。 少年时期匆匆去了如烟云之过眼,未来的诗人渐渐长大了。40年代末,他随父母迁居香港,旋即去台湾,插入台大外文系三年级。1952年毕业后,第一本诗集《舟子的悲歌》出版,得到梁实秋的好评,名声大噪,同时入伍服役。1954年同未来的妻子小名咪咪的恋爱,有一首情诗《咪咪的眼睛》为证。1956年退伍,入东吴大学任教,结婚。两年后去美国留学进修,该算是新婚别。台湾基隆港上船,横渡太平洋,美国旧金山港登岸。身在异国,心在家里,捻弄着那一张窄窄的来程船票,乡愁顿起。不过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已经变了,慈母让位给新娘了。少恋母,长恋妻,人之常情啊。《乡愁》的第二段抓住船票这个物象,说长大后的乡愁,一个异国孤客的乡愁,是把他从新娘身边引走的那一张船票。这样写,对他说来,也是很贴切的,他写他自己的真实感受嘛。 1958年母亲去世,遗体火化。他把骨灰匣安放在窗台上的盆花丛里,写诗为母亲招魂,唤她的慈魂快快回来,回到这“火后的小城”里来,回到这“四方的空城”里来。在这一首《招魂的短笛》里,他对母亲的慈魂说:“春天来时,我将踏湿冷的清明路,/ 葬你于故乡的一个小坟,/葬你于江南,江南的一个小镇(河注:他的母亲是江苏武进人)。/垂柳的垂发直垂到你的坟上,/等春天来时,你要做一个女孩子的梦,梦见你的母亲。”余光中是个孝子,多有悼亡母的章句,写得十分感伤。送母亲的骨灰匣回她的故乡去入土安葬,这一孝思,迄今二十多年了,尚未实现,虽然春天已经来到了。那骨灰匣想来早已入土,大约是安葬在台北市郊的圆通寺吧,因为他在一首诗里说,清明节扫墓日他听见母亲在圆通寺喊他。以常理推之,那里该有一方小坟吧。 邮票啊,船票啊,坟墓啊,这些物象里潜溶着多少哀愁啊!它们象征着距离:邮票,船票,空间的距离;坟墓,阴阳的距离,死生的距离。薄薄的一层混凝土,内外相隔,那么遥远,比千山万水的相隔更遥远啊!《乡愁》的第三段抓住坟墓这个物象,说母亲去世后留给他的乡愁,一个孝子的乡愁,是使他抱恨终天的那一方坟墓。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又变了,爱妻让位给亡母了。这一段是高潮,出奇制胜。读者为之惊愕,细细一想,悲从中来。我朗诵到这里,嗓子都颤抖了。 人到中年以后,阅历既多,五味尝遍,渐渐地看透了人世的诸般畸形怪相,于是不再好奇;渐渐地懂得了事业的艰难,于是雄心消泯。他的头脑里憧憬日少而回忆日多,愈来愈像反刍动物,常常咀嚼肚子里的旧闻往事,竟有回甜之感,于是“鸟倦飞而知还”,有了落叶归根的愿望。白天忙着,不太觉得,到了夜间,故国故乡故园便频频地来入梦了。早晨醒来,梦去无痕,依然人在台北市厦门街的小巷中的一座古老的院子里。乡愁难遣,翻翻中国地图,神游太湖,溯江而上,直抵重庆市江北县悦来场,又沿江而下,看那“蒋山青,秦淮碧”的南京城,想起昔年那里有许多美丽的表妹……最可恼的是那一湾海峡,二指宽罢了,浅浅的一层海水比纸更薄,就是涉不过去。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再一变,变成了那可恼的海峡。《乡愁》的灵感也许是这样来的吧? 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腹稿里支起的第一个构架,很可能就是这样的。有了这个构架以后,便回头去翻查记忆的仓库,专找如海峡那样的象征着距离的物象。不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了邮票啦船票啦坟墓啦之类的物象。于是用这些物象做横梁,仿照着第一个构架,又支起了下面三个构架: 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 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 这便是《乡愁》的雏形了。第一个构架,就其意义而言,分量最重,虽然是先出,却做了结尾。何况按时间顺序排下来,也应该做结尾。诗人写过去,只是为了写现在。现在望着一湾浅浅的海峡发愁呢,这才是全诗的落脚点。 余光中把《乡愁》归入他所说的“浅易之作”。他所说的“浅易之作”是指那些如《乡愁》一类的 “一读就懂”的诗,不是说“浅易”的一定不好。“浅”是文字浅显,“易”是容易读懂,他不反对“浅易”,但是,台岛那里“许多读者”“要求一首诗一读就懂”,却遭到他的反感。他说:“一个人如果只能读浅易的诗,就注定自己终身在诗国做匆匆过境的观光旅客。”这话恐怕说得太重了吧。除了写诗的内行,一般读者,各有各的事业,奔波忙碌,然疲役,偶有余暇,不去看电视看电影看跑马看黄书,而去观光诗国,也就算是很不错的了,哪怕匆匆过境呢。对这样的读者,理当叩头称谢才是,不宜责之太重。何况台岛那里就是有些深奥得可厌的诗,不但一般读者叫苦,写诗的内行也说读不懂呢。例如张默的《无调之歌》,大诗人如洛夫者竟然都这样说:“这首诗我看了很久,看不太懂。”何况一般读者呢。要求浅易一些,一读二读三读终能读懂,而不是愈读愈头疼,难道不应该吗? 我之所以要向读者介绍《乡愁》,正是看中了它的“浅易”。而它的精巧的构思,溶哀愁于物象的本领,值得我们潜心揣摩,从中学习诗艺,乃是自不待言的了。

[人生]里的高佳林是个有理想的知识青年,当他的教学工作被村支书高明楼利用手中的权力拿下由儿子三星顶替时,高佳林怒愤痛恨,要报复要举报。但最终还是惆怅不振,这时心底善良的巧珍走来了,早就暗恋他的巧诊走进了他的生活。虽然接受了不识字的巧珍但骨子里还有些不甘心,所以在县里的领导知道高佳林的叔叔调回市里当官后以农转非的方式安排高佳林到广播电台当记者,高佳林才有了用武之地,如鱼得水地工作,也与有共同志趣的播音员黄亚苹恋爰上了。高佳林这个人物形象很生动地说明了农村太落后,有知识用不上如老牛坠入井底有劲使不出来,同时也告诉年轻人在选择爰情要慎重。看完这部获奖小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己,我的性格与高佳林一样,但有一点我不会像他那样把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的善良的巧珍一脚踢开!这也是这部书的主题所在。

文学评论的写作大致有四个步骤:阅读、定题、评论、写作。其中,阅读对于文学评论来说,是占有材料、调查研究的过程。只有通过阅读,才能为写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阅读范围,从文学评论的写作要求看,阅读既要做到点面结合,又要做到深浅结合。有正确而鲜明的观点。我们对一篇文学作品发表议论,总要有个基本看法:是基本上好的还有缺点,还是基本上不好但尚有某些可取之处,这个基本看法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而这个论点必须是正确的、鲜明的。 要有准确、充分而有说服力的论据。文学评论的论据,主要应从作品的人物、情节和艺术描写中去找,也就是说,要对作品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艺术描写和语言运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具体的分析。从而引用足以说明自己论点的材料来作为论据。 要具有文学批评的当代意识,能按照文学规律和特性结合作品实际进行写作。必须运用学过的文学理论知识、文学史知识、美学知识、语言学和修辞学知识,针对具体作品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在文章中尽讲外行话,或者对文艺作品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这样的评论肯定难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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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里的高佳林是个有理想的知识青年,当他的教学工作被村支书高明楼利用手中的权力拿下由儿子三星顶替时,高佳林怒愤痛恨,要报复要举报。但最终还是惆怅不振,这时心底善良的巧珍走来了,早就暗恋他的巧诊走进了他的生活。虽然接受了不识字的巧珍但骨子里还有些不甘心,所以在县里的领导知道高佳林的叔叔调回市里当官后以农转非的方式安排高佳林到广播电台当记者,高佳林才有了用武之地,如鱼得水地工作,也与有共同志趣的播音员黄亚苹恋爰上了。高佳林这个人物形象很生动地说明了农村太落后,有知识用不上如老牛坠入井底有劲使不出来,同时也告诉年轻人在选择爰情要慎重。看完这部获奖小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己,我的性格与高佳林一样,但有一点我不会像他那样把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的善良的巧珍一脚踢开!这也是这部书的主题所在。

老舍作品<骆驼祥子>中心内容: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小人物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却最终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关键词: 祥子,悲剧,理想,破灭正文:《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朴实敦厚和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了3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在中国兵荒马乱的时期,没有他半点遐想的余地。不到半年,他被逃兵掳走,还失去了自己的“心肝”——洋车,只牵回3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拼命地拉车赚钱,攒钱。 可这次还没等他再买上车时,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他为了买车,与虎妞成就了一段婚姻。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又失去了他喜爱的小福子。祥子人车两空。从此厌烦拉车,劳作。最终成为城市的垃圾。 祥子曾经是个正直、热爱生活的劳动者。小说一开始,关于他的外貌的描写,关于他拉车的刻画,都写得很有光彩,简直成了青春、健康和劳动的赞歌。小说又以更多的篇幅,描绘祥子美好的内心世界。当他在曹府拉车,不小心翻了车,车给碰坏了,主人也给摔伤了;他引咎辞工,情愿把工钱退给主人作为赔偿,表现出作为一个劳动者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在严冬夜晚的小茶馆里,他给老马小马祖孙两代买羊肉包充饥,又倾注着对于苦难的伙伴真诚的关切和深沉的同情。这些段落,用朴实无华的笔墨,描写了祥子好的品质。作家甚至用了奇特的比喻形容这个人物:“他仿佛就是在地狱里也能作个好鬼似的。” 然而在这个地狱里都会是个好鬼的祥子,在人世间却没有能够始终成为一个好人。随着生活愿望的破灭,他成了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他掏坏,打架,占便宜,为了几个钱出卖人命。拉车曾经是他唯一的指望,后来却憎恨拉车,厌倦拉车。连他的外貌,也变得肮脏了。小说结束时他已经沦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而在祥子前后判若两人的变化中,最重要的是生活态度的改变。他从来不是一个有觉悟的劳动者,更不是什么英雄,但买辆车做个独立劳动者的愿望,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于命运的反抗,和改变低贱处境的努力,他不向命运低头,他要强,他追求自己的理想。最后却完全安于命运的安排,“将就着活下去是一切,什么也无须乎想了”。他向生活屈服了,忍受着一切侮辱与损害,而没有任何怨尤。 祥子被剥夺掉的,不仅是车子,积蓄,还有作为劳动者的美德,还有奋发向上的生活意志和人生目的。在这里,美好的东西的毁坏不是表现为一个品格高尚的英雄在肉体上的死亡,而是人物的高尚品格的丧失殆尽,即精神上的毁灭。 人在社会中的生活,受着社会的制约。他的道路,是由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他所属的社会地位,他与社会的各种联系决定的。祥子的形象,是在当时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画面上,在他与各种社会力量的复杂关系中凸现出来的。他的悲剧,主要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的产物。 最使祥子苦恼的,是无法摆脱虎妞的纠缠。他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接受这种强加于他的关系,想方设法避开她。虽然比起大兵和特务,虎妞没有可以任意置他于死地的权力;他把接受虎妞的安排,看作是“投降”。在这件事上,他更加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无能和无力:“命是自己的,可是教别人管着。”这对于腐蚀他的生活意志,打破他的生活愿望,从奋发有为到怀疑自己进而自甘堕落,起了比前面几次打击更为严重的作用。 在这里,阶级对阶级的压迫,不是表现为政治上的迫害或者经济上的剥削,而是表现为深入人物身心的摧残和折磨。祥子不仅不能获得自己所追求的,甚至无法拒绝自己所厌恶的。这些都充分地刻画出生活的复杂内容和祥子的卑微处境,是全书最能表现出老舍特长的部分。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希望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就是可悲的人生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虽然这只是一本小说,但是它折射出了人性的懦弱,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但我们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毕竟明天会怎样?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今天。参考文献:《骆驼祥子经典收藏》《现代小说鉴赏常识》

《西游记》目连故事早在西晋时就已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经过长时期的流传,特别是戏曲的搬演,逐渐形成一个颇为丰富的目连故事群,最后由明郑之珍写定。郑之珍写定刊行的时间是在万历十年(1582)。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劝善戏文》和《西游记》小说在内容、结构上有着明显的关联。这表现在两部作品中各有一套西游故事,其中的人物、情节较为相似、接近。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情节内容上的关联。 《劝善戏文》全剧分上中下三卷,西游故事主要在中卷②。其中《观音渡厄》、《遣将擒猿》、《白猿开路》、《过黑松林》、《过寒冰池》、《过火焰山》、《过烂沙河》、《擒沙和尚》等出中所写的人物、情节与《西游记》较为接近。 就人物而言,主要有: 铁扇公主。在《观音渡厄》一出中,因火焰山挡路,观音菩萨调遣她渡十友“过了火焰山”。她使用的工具是铁扇,“铁扇风裁,制自天工体甚佳”,其功能是灭火:“好把腾腾火焰扇将开,使他堂堂大路无遮碍。”这一形象与《西游记》中的铁扇公主有颇多相同之处。 猪百介。他的出场词是“漫诙谐,白连会上呼白介,时人休笑未精怪”。观音菩萨调遣他渡十友“过了烂沙河”:“好把沙河淤塞孔将开,使他康庄直抵西番界”。在观音眼中,这位猪百介的形象是“猪首猪腮,中有仁心遍九垓。这便是蛇身人首,牛首人身,一样形骸。”这位猪百介与《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有不少相似处。 白猿。先看其自我介绍:“白猿身住碧云窝,暮四朝三怎奈何?天上瑶池王母母,也曾三让我蟠桃。自家周穆王时军中君子,化为此身,历今千有余年,神通广大。”这很容易让人想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至于神通如何广大,这位白猿自己也进行了交代:“山不怕高,水不怕恶,又何愁野魅邪魔!凭着俺这一枝儿金刚椽,扫平了万里山河。非是我夸,不是我巧,九重天上,瑶池王母,曾让我蟠桃。今日去开通道路,又何怕什么样水远山遥!”这份信心和自豪与孙悟空没什么两样。 在《遣将擒猿》一出中,观音菩萨因傅罗卜“一路精怪虽多,白猿最甚”,遂会通张天师、马、赵、温、关四将军“擒出白猿精,要他开通道路,殄灭余党”。降伏白猿后,观音菩萨吩咐他:“孝哉傅罗卜,挑母又挑经,西天见活佛。山川险阻,邪魔侵侮,遣你护他行,驱邪更开路。”这和《西游记》中孙悟空的任务完全相同。此后,白猿变成道人,忠心耿耿,尽职尽责,保护傅罗卜西行,一路上过寒冰池、火焰山、烂沙河,远涉十万八千里,终于见到活佛。这位白猿和孙悟空之间显然有着内在的关联。 观音。在《劝善戏文》的西游故事中,观音菩萨是一个重要人物。她“身居南海,踪显香山。世人有喜怒哀乐之音,我能知喜怒哀乐之意”,而且“能千变万花,一一难穷。且变飞禽走兽,武将文人,长身矮体,鱼蓝千手舞”。神通广大不说,观音菩萨还是傅罗卜西行的主要指引者和帮助者。她点化傅罗卜“南海无边垂庇佑,西天有佛可皈依。母骸化入行囊里,急往西天莫待迟”。当傅罗卜按照观音的安排踏上西行之路后,她又帮助收服白猿,让他担任护法,并承诺“若逢急难,我又亲临”。不仅如此,观音还亲自出马,在黑松林变成妇人试探罗卜,在烂沙河变成锦罗王擒沙和尚。这和《西游记》里的观音形象十分接近。 沙和尚。主要在烂沙河活动,将白猿陷在烂沙中,后观音变成锦罗王将其降伏,命他“同白猿护送孝子前往西天”。这个沙和尚很容易让联想到《西游记》里的那位沙和尚,尽管这两个形象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就情节而言,罗卜西游由观音菩萨一手安排,白猿保护罗卜西上,一路降妖除怪,观音黑松林考验傅罗卜、过火焰山、烂沙河等,这些在《西游记》中都能找到相对应的、颇为类似的情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给白猿戴金箍的描写。在《遣将擒猿》一出中,观音降伏白猿后,赐给他金箍,“只许你戴,不许你解”。当白猿打筋斗逃走时,观音就“行一诀,使金箍紧紧箍起。白猿精,走一步时紧一步,紧一步时叫一声,急急便回程”。白猿这才死心塌地的保护傅罗卜西行。这同样可以在《西游记》中找到相对应的情节。 一是结构、写法上的关联。 《劝善戏文》在其西游故事部分,采用了连缀式的结构,即以傅罗卜、白猿、观音等核心人物为主线,贯穿起一系列小故事,如过黑松林、寒冰池、火焰山、烂沙河等。这些故事意在描写傅罗卜西行路上的艰难困苦,突出其顽强的意志和虔诚的用心。《西游记》也采用了同样的结构方式,以唐僧师徒为核心,贯穿了一个个故事,只不过故事比《劝善戏文》多一些而已,其中降妖除魔故事的描写也是此种用意。这种连缀式结构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可以容纳很多类似的故事。 从上面列举的诸多相似或接近之处看,《劝善戏文》中的西游记故事和《西游记》情节内容、结构写法上的这种关联并非偶然,彼此之间必定存在着一定的渊源关系。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重要问题:《西游记》和《劝善戏文》到底孰早孰晚?这种渊源关系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呢? 《劝善戏文》系郑之珍所编,万历十年(1582)他写了一篇序言,称自己“取目连救母之事,编为《劝善记》三册”,可见此时他已完成该剧,研究者也通常将这一年作为《劝善戏文》首次刊行的时间,高石山房本为初刊本,由此可以对《劝善戏文》的创作、刊行时间进行比较准确的定位。至于《西游记》,无论是作者还是创作、刊行时间,尽管研究者已下了不少功夫,但直到 目前 为止还未能很好的解决,大家的意见也很不一致。《西游记》的作者学界通常认为是吴承恩,如果这一看法确凿的话,问题倒比较容易解决,因为他大约卒于万历十年,陈文烛在写于万历十八年(1590)的《吴射阳先生存稿》叙中说得很明确:“吴汝忠卒几十年矣。”③这样,吴承恩创作《西游记》的时间当在郑之珍编写《劝善戏文》之前。就《西游记》的版本来看,一般认为世德堂刊本是现存最早的刊本,该刊本有一篇陈元之写于万历二十年(1592)的序。但它显然不是初刊本,至于《西游记》初刊于何时,限于资料的缺乏,已难以确知。大体上可以这样说,《西游记》和《劝善戏文》创作、刊行于同一时期,时间上比较接近,而《西游记》似乎要稍早一些。 但事实上,简单比较《西游记》和《劝善戏文》撰写、刊行时间的早晚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劝善戏文》在《西游记》之后、受其影响的话,它直接照搬里面的人物、情节就是,何以写得如此粗陋,而且两者的人物、情节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如其中的白猿、猪百介、沙和尚、铁扇公主等人物形象较为粗略、模糊,很难说他们是受《西游记》的启发而产生。相反,从《劝善戏文》中西游故事粗陋、原始的形态来看,说《西游记》受其影响倒更合乎实际。但问题在于,在《西游记》之前,已有杂剧《西游记》、平话《西游记》,其中的人物、情节要比《劝善戏文》更为丰富、充实,它们的创作时间肯定也要早于《劝善戏文》。《劝善戏文》中的西游故事即使对《西游记》有影响,也不会那么直接。两者的渊源关系还是颇为复杂的。 之所以产生如此多的问题,主要与两书的成书方式有关,前文说过,《西游记》、《劝善戏文》都属世代累积型成书,其中的不少人物、情节并非写定者的想象虚构,而是来自此前的民间传说或其他文学作品。在写定者面前,有一个庞大的故事群供其撷取,这些作为素材的故事有的来源甚早,经过长时间的流传,才被吸纳进来。明乎此,探讨两套西游故事的关系应该结合两书的成书方式来进行。由此可见,这一问题较为复杂,不是三言五语就能说得清的。 显然,探讨这种关系对了解目连故事和唐僧取经故事的发展演变、流传,对研究《西游记》及《劝善戏文》的成书过程等,都有帮助,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的:“探讨这一关系,肯定能有助于《西游记》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甚至有可能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④学界的不同意见对两套西游故事之间的这种内在关联,早在清代就已有学人注意到,如焦循《剧说》云:“演义之西游记,本唐玄奘西域志。白马驮经,松枝西指,亦有所本;若猿龙等,则目连救母戏中亦有之。”⑤但焦循只是指出这一现象,并未进行深究。进入二十世纪,研究者在探讨《西游记》、目连戏时,间或在文章中涉及到两者的关系,如赵景深的《目连救母的演变》、周贻白的《中国戏剧与杂技》等,但多点到为止,缺乏深入的 分析 和充分的论证。倒是海外有些学者较为重视,如日本学者太田辰夫于 1975年发表《〈目连救母劝善戏文〉所引〈西游记〉考》一文。直到进入八十年代之后,随着学界对目连戏的逐渐重视和研究的深入,国内才开始有研究者专门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并取得了一些成果,其中以朱恒夫、刘桢等人的研究最有成绩。 总的来看,学界对此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就是在这有限的研究中,学者的看法也并不一致,而是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尽管研究者承认“二者互相影响、各有借鉴”⑥,但在具体论述时,他们多趋向强调单向度的影响关系。这样,大致上可以将他们的意见分成如下两派: 一派较多的强调目连故事对唐僧取经故事的影响,其中以朱恒夫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提出“目连变文在前,《取经诗话》在后,后者受了前者的影响”,“《劝善戏文》虽然是明代的剧本,但我们应该把它看成是北宋的产物,因而它问世时间在《取经诗话》之前,它能够对唐僧取经故事产生影响”,“目连戏在前,唐僧取经故事的作品在后”,“目连变文与目连戏对唐僧取经故事有着很大的影响,而目连戏的影响尤甚。可以这样说,猴行者助唐僧取经故事的胚胎就是在目连戏的母体中孕育出来的”⑦。黄笙闻通过对秦晋民间戏曲的考察,提出类似的看法:“当我们发现了秦晋民间世代相传的一批傩演杂剧后,方知正是早期讲唱的‘目连戏’、‘目连卷’对《西游记》故事的产生与形成,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西游记》的唐三藏、猪八戒、孙悟空、沙和尚、白龙马等妖魔人物的最初形象,就集中表现在这批‘目连戏’中。”⑧ 一派则较多的强调唐僧取经故事对目连故事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是刘桢。他一方面承认“孙悟空 艺术 形象塑造本依于目连,是受‘神通第一’目连的启示而逐渐完成的”⑨,一方面又强调“取经故事是目连戏汲取了《西游记》”,“白猿、沙和尚等情节正是在目连戏的不断衍变中,接受《西游记》故事影响,然后并入的”⑩。相比之下,徐朔方说得就比较直接:“中卷的《遣将擒猿》、《白猿开路》、《过寒冰池》、《过火焰山》、《过烂沙河》取材于小说及戏曲《西游记》。”(11)刘荫柏也说得比较肯定:“其中‘遣将擒猿’一折,纯系抄袭杨景贤《西游记杂剧》中第九出‘神佛降孙’、第十出‘收孙演咒’的情节。……纵使他不是从《西游记》小说中搬来,也是受元人《西游记平话》影响。”(12)朱万曙亦有类似看法,但留有余地:“在郑之珍写定戏文剧本之前的嘉靖年间,小说《西游记》已经刊刻流传。郑之珍或从本已汲取西游情节的目连故事,或从正在流行的西游故事中汲取了目连西行寻佛的情节,充实到戏文之中,使之构成了‘救母’故事中重要的一环。”(13) 上述两派的意见尽管各有其道理,但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还都有不够严密的地方,何况彼此之间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就朱恒夫的观点而论,他比较多的强调目连故事对唐僧取经故事的影响,但并没有解释目连西行故事何以产生,也没有说明唐僧取经故事对目连西行故事是否产生过影响,再说其对《劝善戏文》故事产生时间及目连戏与《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时间早晚的判断也值得商榷。就刘桢的观点而论,他一方面强调孙悟空形象是受目连启示而产生的,一方面又说白猿是受《西游记》故事影响并入的,这似乎有些矛盾,其间的渊源关系到底如何,他并没有说清这一问题。再者,何以孙悟空受目连启示而产生,而目连戏中的白猿却没有受到这种影响,反而舍近求远,到《西游记》中取材呢?这也是一个需要解释的问题。 从相关资料来看,两套西游故事产生、演进到明代中后期,差不多都有上千年的 历史 ,其间的关系可谓错综复杂,不是三言五语所能说得清的。无论是《西游记》还是《劝善戏文》,它们虽然写定、刊刻于明代中后期,但由于它们都属累积型成书,皆有所本,并非个人的独立创作,因此单独比较这两部作品写作时间的早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何况《西游记》一书的具体写作、刊行时间已无法确知了。 退一步讲,如果弄清两部作品的直接素材来源,也许能弄清真相。但这同样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因为两部作品作者创作的情况限于有限的资料现在还无法确知。两部作品成书之前两套西游故事的演变过程和环节还没有彻底理清。以《西游记》而言,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刊本为明世德堂刊本,但这一刊本并非《西游记》的初刊本,《西游记》的初刊本是什么时间刊行的,真实面目如何,作品中哪些故事情节是有所本的,哪些是个人的想象虚构,这恐怕只能是无解的历史之谜了。再看《劝善戏文》,在郑之珍写定之前,已经有大量以戏曲、宝卷等形式流传的目连故事,他究竟从何处取材,作了哪些整理工作,现在也已无法一一厘清了。 实际上研究者们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他们的探讨变成以《西游记》、《劝善戏文》为参照,重点则放在两套西游故事产生、形成过程的比较。笔者认为这一思路是可取的。尽管目前掌握的 文献 还不够充分,但通过现有资料的纵向、横向比较,还是可以大致理清两套西游故事之间的关系的,这对解决《西游记》的成书问题或许可以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对两套西游故事渊源关系的初步考察总体上来看,无论是目连救母还是唐僧取经,各有其相对独立的西游故事,经过长时期的流传,形成了两个内容丰富的故事群,彼此的关系大致上可以说是平行的。但也不可否认,两者的关系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交叉。也就是说,两套西游故事在产生流传过程中,是相互影响,互为渊源的,特别要指出的是这种影响和渊源是双向互动的,而未必是单向的。以下按照时间顺序对两套西游故事的产生、演变进行考察和比较。 相比之下,目连故事比唐僧取经故事产生的时间要早得多,它最早见于西晋僧人竺法护所译的《佛说盂兰盆经》(14),这是后来目连故事的源头。由于它所描写的救母故事正好契合了儒家所宣扬的孝道,因而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并形成极具本土色彩的盂兰盆会,佛教徒也乐于借此扩大影响。此时的目连故事还没有西游的情节。 到了唐代,目连故事经过长时期的流传,在民间产生了广泛影响,并成为变文等民间文艺的素材。这种以目连故事为素材的变文作品今天可以看到有《目连缘起》、《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目连变文》、《盂兰盆经讲经文》等。由此可见目连故事在民间传播之广泛,影响之深远。这些目连变文将《佛说盂兰盆经》中的简略故事加以丰富、细化,添枝加叶,新增了一些人物,情节变得曲折、生动。不过,这些作品的重点主要在目连救母的艰难过程描写上,并没有西上寻佛的描写。可见目连救母中的西游故事是在唐代以后形成的。 在这一时期,唐僧取经不仅实际发生过,而且因其极富传奇性,已开始在民间有较为广泛的流传。对于这次行程,玄奘本人撰有《大唐西域记》,其徒弟慧立、彦悰撰有《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来记述。尽管这些记述具有很高的可信度,但其中已有不少超 自然 的神鬼描写,这就为其后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间。稍后,《酉阳杂俎》、《独异志》等笔记小说中已有唐僧取经传闻的记载。从现在所掌握的材料来看,这一时期唐僧取经故事还没有进入变文等民间文学领域。 有唐一代,目连变文与唐僧取经故事沿着各自的轨迹独立发展、演进,前者因流传的时间较长,在民间的影响要更大些,不过两者之间还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古龙的《小李飞刀》 记得读完古龙的《小李飞刀》时窗外正不亦乐乎地下着瓢泼大雨,正如此刻我的心情,电闪雷鸣。当时我正在浙江陪妈妈,呵呵,自从天文奇观日全食过后,浙江的天气就是一直暴雨不断。其实这未尝不是一种缘分,正因为下雨,我才得以有理由窝在家里吹着小风扇看《小李飞刀》,感受书中人物的爱恨情仇。当时浙江的电视台正在热播《飞刀问情》,英俊的焦恩俊饰演的李寻欢给了我极大的兴趣,就那样忽然产生了看看原著的冲动。刚刚好,在那种让人心浮气躁的天气里,它带给我一种久违的宁静,就那样,我深深的沉了进去,读完并恋上了它。老想写点什么,可是,直到今天我终于能够安静的坐在书桌前梳理我的思绪,为了书中那一段感人至深,却又凄切惨淡的爱情故事。 当年古龙死后,曾有人写了一幅对联以哀悼“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是啊,连古龙自己都承认《小李飞刀》是他放置了个人意念最多的一步书,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菲薄它呢?由此看来,凡是写忠恕、坚毅、书剑风流、武艺超绝的主人公的,怕是没有能出其右的了。李寻欢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就因为他太完美了,我才会为他的境遇和他的处事感到心痛。原来我不明白,为什么在看到他云淡风轻的笑得时候,我会生出一种凄凉的心痛呢?现在我明白了,李寻欢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有着一个被世人看成是优点的缺点:他太谦让,他对爱太过谦让了。而爱这个东西,却是绝绝不可以相让的。所以,他的谦让就变成了拖泥带水。 读过小说《小李飞刀》或看过电视剧《飞刀问情》的人大概都知道,龙啸云救过完美大侠李寻欢的命,而李寻欢还了他一个深爱的妻。或许应该这样说:当龙啸云背着身负重伤的李寻欢回到庄园时,他看见了误落凡尘般的仙子——林诗音。我们都可以肯定当龙啸云在第一眼看见林诗音时,她的心便在一刹那,甚至是比一刹那还要短的时间内沦陷了,她那“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千娇百媚;她那“美目盼兮,巧笑倩兮”风韵灵巧都让他对她一见倾心,再见痴心。可是,他不是那神瑛侍者,她也不是那绛珠仙草,她只是林诗音,心中只有李寻欢的林诗音。但是为报结拜大哥的救命之恩,李寻欢自作主张的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退出了这场没有硝烟而他胜券在握的战斗。唉!这一点,我便恨透了李寻欢,直恨到骨子里去。可是,又能怎么办呢?这个男人,你确实最恨不得、怨不得、骂不得的。他步步行的都是君子之道,舍己为人,谁能说他有错呢?毕竟他牺牲的是他最宝贵的爱呀!我敢肯定,当他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他考虑了很多,包括林诗音、龙啸云二人的幸福,甚至是他们的生活来源。可是他单单是漏算了一点,他什么都想到了,却漏掉了林诗音的心志,虽最终嫁与龙啸云为妻,但她的心中仍然还是只有李寻欢,那个狠心推开她的人。 李寻欢离开了,带着一身一心的伤痛离开了,但是,那个他自以为很周全的安排却成了后来兄弟二人乃至三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多年后终于引发了悲剧性的毁灭。谁能说他李寻欢是无情的?但他对林诗音的爱却是至死难解的,十年的塞外生活也无法使他忘记那份离伤;能说他有情吗?可他却是决绝的转身,把她推入另一个怀抱,留给她一个冰冷的背影。而回忆却是纠缠于心间的致命妖花,看似花好月圆的守候,跌进去,却是万劫不复。 而在李寻欢走后看似大赢家的龙啸云却一点也不快乐,林诗音嫁给他只是遵从李寻欢的安排,所以她的嫁却是在为李寻欢做牺牲。由此看来,龙啸云是恨着李寻欢的,一个男人,他的妻、他的家业都是他人让与的,那是施舍,是他的心跌进万丈深渊,卑微不堪。故此,他才会失去理智谋害昔日的兄弟,只因他的出现是他辛苦经营的三人小家庭彻底粉碎。真的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呢! 十年后,李寻欢回来了,同样是一身一心的伤痛。可是,抛却其他的不说,但是这个十年就足以让我、我心痛异常。阔别十年他回来了,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是十年呢?这个数字仿佛是一个魔咒,当年的陆游、唐琬不是十年分离,沈园再见的吗?分别十年后,陆游再次踏入沈园,可是迎接他的是物是人非事事休的哀婉凄凉。当年由于他的懦弱,他休弃了自己至爱的妻,如今他在沈园黯黯凭吊想起世事如水不可回转,如这宋史江山,如自己的爱情支离破碎。转身之间,他遇见了她,只是,那曾与他十指交缠,分花拂柳而来的人已嫁作他人妻。曾以为一生一世一双人,如今只余恋恋情殇。“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苏轼与王弗不也是另一个十年吗?十年,为甚一定要是十年呢? 李寻欢回来了,却又引起另一段爱恨情仇——龙啸云死了,龙小云被报仇蒙蔽了双眼,最清醒的林诗音却是最痛苦。他的谦让害了所有人,包括他自己。最终古龙先生不忍心,李寻欢终有佳人伴旁,不是林诗音,是那个鬼灵精怪的小红,或许,这正是众人期待的结局,这个男人,太需要快乐了。他的笑,从来都太苦涩了·1··· 相爱太艰难,两处长相忆,唯有心香一瓣,记取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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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1字。抄的时候自行删减把 《德伯家的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女主人公苔丝是一个勤劳善良、美丽纯朴的农家姑娘,同时在她身上又有着可贵的坚强、自尊和大胆反抗厄运的品格。为了摆脱穷困,她的母亲打发她去有钱的“本家”亚雷家做工,结果遭到亚雷的蹂躏,失去了“清白”。此时的她不公要面对生活的贫困,还要抵御“道德”的压力。她来到牛奶场当女工和来自城里的具有“自由思想”的安玑·克莱尔真心相爱了。新婚之夜,苔丝为了忠实自己的丈夫,向克莱尔讲述了自己以往的“过失”。表现了很高的道德的勇气。当丈夫不能谅解,幸福已经破灭时,她又忍住痛苦,咬紧牙关,毅然地独立谋生。在对待亚雷的态度上,苔丝也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价格尊严。亚雷百般引诱,她不为之所动,并明确表示厌恶。最后,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这个毁了她一生的仇人。这一切也导致了苔丝悲剧性的一生,并让她最终走向了毁灭。《德伯家的苔丝》的悲剧性因素是深刻而又复杂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单独去论述都是有危险的。所以本文在论述时,就试从苔丝女性悲剧的社会、性格及其必然性等方面,对苔丝的女性悲剧进行探讨。 苔丝女性悲剧的社会因素 女性主义认为自从女性传统地位丧失以后,特别是人类文明进入工业化社会以后,妇女生活便进入父权主义一统天下的漫漫长夜。女性作为男子的附属物和点缀物,其自然属性沦为被奴役的对象,女性被当作一个不完整的存在而遭到以男性为权力核心的社会的压迫。她们在社会上找不到立足之地:她们为寻找自我和刻社会承认而付出的种种努力最终多以悲剧而告终。在不同的社会层次和心理程度上沦为男权文化的牺牲品。 哈代的创作时期是一个充满变化、动荡的时期。当时英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化,由此而产生了各种尖锐的矛盾和危机。《苔丝》反映了作者对当时一些最严峻的问题的关切和同情。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 主人公苔丝所受的压迫是双重的。在自给自足的小家经济不能维持的条件下,她为了生活,不得不忍受农业资本家的剥削,并受到富家子弟的污辱。但是, 使她陷入绝境的是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代表这种偏见的克莱尔对她的遗弃,使她精神上遭到更沉重的打击,失掉了生活的信心,终于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在人与环境激烈的冲突中,苔丝的命运必然是悲惨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之下,苔丝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这是其一。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也是导致苔丝悲剧的一个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法律制度都是以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和承认剥削阶级压迫人民的权力为前提的,是为维护其反动统治服务的。亚雷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却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苔丝却被判处死刑。这正说明了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反动性,表明下层阶级的小人物在社会中是不可能得到公正待遇的。其三,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也紧密相连。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揭露了伪善的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是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马克思曾经指出:“基督教带有假仁假义的烙印。”宗教为资产阶级凌辱和玷污妇女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其四,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洁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直接给苔丝带来不幸的亚雷,不仅是粗鲁卑俗、胡作非为的乡间恶棍形象,而且是虚伪的宗教和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代表。苔丝再次和亚雷见面的时候,亚雷居然已经当上了牧师,向农民滔滔不绝地宣讲圣经。作者通过亚雷形象的塑造,毫不留情地暴露了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宗教的虚伪。 由此可见,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苔丝女性悲剧的性格因素 亚里士多德曾不无歧视地为女人下了这样的定义:“女人之为女人是因为她们的身体缺少某些性质,也因为这些天然的缺陷而遭受痛苦。”对女性而言,在以男性利益为主导的社会里,即像是以惊人的毅力付出令人难以承受的牺牲,也很难维护自己的人格。她们或是沦为男性的享乐工具,或是被奚落、冷淡和伤害。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她的纯朴的本能超过了人人与生俱来的保存自己的本能,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她的悲剧,自己是家民的女儿苔丝的祖先曾经是显赫富有的贵族,但到19世纪后期,家族衰败,到她父亲这一辈时,家境变得贫寒。在偶然得知家族背景后,苔丝的父亲为自己的高贵出身而得意洋洋,朴实的德北太太也为丈夫的出身而沾沾自喜。与此相反,苔丝却厌恶父母的庸俗,鄙视这种高贵出身,坚持认为自己是家民的女儿,是先靠自己劳动谋生的,“我本是爹妈养的,我的美貌是我妈给的,她不过是一个挤牛奶的女工罢了”;同时苔丝坚持姓平庸的德北(Durberfield)姓,而不愿姓高贵的德伯(Durberville)姓;当克莱尔提议苔丝改姓德伯,以提高她身躯地位时,苔丝断然拒绝了,以上这些都充分表现出苔丝的质朴,纯真,鄙视门第观念,以劳动为荣的高尚品德。苔丝吃苦耐劳,勇于牺牲,无私奉献,她的家境贫寒,又是家里的老大,所以很早就帮母亲操持家务,任劳任怨。为了家庭,她宁愿牺牲自己。当一家人流落荒野,处于危难之中时,她毅然选择了与亚雷再次同居,但此时她并未因丰裕的物质生活而受到腐蚀,自始自终心中只有克莱尔。苔丝对爱情忠贞不渝,她对克莱尔的要求,不找他少写。为了他,她不惜剪掉自己的眉毛,把脸裹起来,把自己扮成一个丑女。这些都表明苔丝对克莱尔的忠贞不二;她对克莱尔非常崇拜,认为他是一个十全十美的男性,是智慧的化身,把他看作天神一般。苔丝蔑视宗教,对宗教持有怀疑态度,当她失身后,改变了对宗教的看法,她不管教规,自行给其私生子洗礼,当牧师不承认此洗礼并不允许按教义埋葬死婴时,她说:“那么我不喜欢你了,我永远也不上你的教堂去了。”从此与宗教断绝了联系。在苔丝当时所处的19世纪后期,法律禁止男子与死去妻子的姐妹结婚,但她蔑视这一法律,认为这一教规跟她早已毫无关系,所以希望丈夫与妹妹日后能共同生活。 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 “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苔丝认为自己失身后,已是一个罪人,没有资格也不配作克莱尔的妻子。苔丝认为失身是一种罪恶,因此“失身“这一罪恶长期折磨着刀子,压抑着她。她认为在肉体上亚雷才是她真正的丈夫,也就是说,在名义上她是安玑·克莱尔太太,但实际上是亚雷·德伯太太······这些都充分反映出苔丝的道德保守性。尽管人物性格在控悲剧中越来越重要,但导致悲剧结局的决定性力量往往不是性格本身,而是原始形式或变化了的形式的命运。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在前面,苔丝对爱情的忠贞不渝中已提到了一些内容,文中她说:“我一定象你一个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地服从你,就是你让我死,我也不违背你。”“你所想的也就是我所想的——我对于一件事自己并没有主意,只是你怎么想,我也怎么想。”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苔丝命运悲剧的必然性 苔丝的悲剧是必然的,不是偶然的和不可知的命运造成的在作品中,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其实不然,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哈代在作品中用“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暗示了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他通过法律判处苔丝死刑的描写,把主人公毁灭的真正原因从神秘的命运移到了现实世界。卢那察尔斯基曾指出:天命是由种种社会情况、疾病、灾难等幻化出来的,同时它也是人们的一种心理现象。可见,导致苔丝悲剧的不是盲目的无从追究责任的命运,而是环境和社会的力量,也是必然的。 如果苦难落在一个生性懦弱的人头上,他逆来硕受地接受了苦难,那就不是真正的悲剧。只有当他表现出竖毅和斗争的时候,才有真正的悲剧,哪能怕表现出的仅仅是片刻的省略、激情和灵感,是他有超越平时的自己。悲剧全在于对灾难的反抗。当不幸和苦难降临时,苔丝仍然做殊死的抗争,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超越它们,显示出超常的精神力量、惊人的生存欲望和抗争精神,把人的生存本质、人的自由意志和生命力提升到超然的高度。虽然命运使纯洁的苔丝被资产阶级虚伪的伦理道德打入深渊,也仍未就此屈服。其悲剧色彩也就更加浓重。 通过对苔丝这一女性悲剧形象的阅读,我们对当代妇女解放运动和新女性形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综观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可以发现,60年代,妇女解放运动的最初阶段,是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女权阶段”。女性渴望在历史的线性时间中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要求在象征秩序中获得同男人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如选举权、同工同酬,职业认可。中期的新一代女性主义者,已不再局限于争取上述权利。她们一反初期注重平等的态度,转而强调女性与男性的“性差异”,并以此差异否定男性象征秩序。倡导女性的经验由女性自己来书写。进入80年代以后,出现了以强调“女人”为特征的新女性主义。它不再固着于男女间的对抗和女性一元论。而是提出了多元论。强调男女文化话语的互补关系;注重女权、女性、女人的统一性。伍尔夫说:“一个人,如果是个纯粹的男人或是妇人,那将是天大的不幸。无论任何人,都应当是一个具有妇人味的男人或是一个具有男人味的女人。”那么,发展双性气质,形成双性化人格,构建“统一的双重性别角色”当成为文明进步和妇女解放运动的最终奋斗目标。 哈代以满怀的同情和高度的良知给我们展示了苔丝这一饱受社会压迫的女性悲剧形象。他饱蘸同情的笔触所到之处,让我们窥见了男权中心社会里妇女的生存状态。而他所塑造的苔丝这一令人心疼和难以忘怀的女性形象与其说是地域性解读,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对妇女生存状态的反思,更是启示,对当代的妇女解放运动同样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简爱 《简·爱》1847是一部自传成分很浓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以及其他许多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自作者及其周围人的真实经验。作者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生于英国北部的一个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寄宿学校。在那里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她的两个姐姐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在荒凉的约克郡山区度过了童年。15岁时她进了伍勒小姐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后来她曾作家庭教师,但因不能忍受贵妇人、阔小姐对家庭教师的歧视和刻薄,放弃了家庭教师的谋生之路。她曾打算自办学校,为此她在姨母的资助下与艾米利一起去意大利进修法语和德语。然而由于没有人来就读,学校没能办成。但是她在意大利学习的经历激发了她表现自我的强烈愿望,促使她投身于文学创作的道路。 《简·爱》写于1846年,是夏洛蒂的第二部小说。她借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女子奋斗的经历,抒发了自己胸中的积愫,深深打动了当时的读者。小说于1847年秋以柯勒·贝尔的笔名发表,随即在次年又相继两次再版。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由此进入英国著名小说家的行列。 《简·爱》的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塑造了一个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形象。小说中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生动地展现了的那火一样的热情和赤诚的心灵,强烈地透露出她的爱情观。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蠢,显示出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大胆地爱自己所爱,然而当她发现自己所爱之人还有妻子的时候,又毅然离开她所留恋的人和地方。小说表达出的思想,即妇女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地位而要求在工作上以至婚姻上独立平等的思想,在当时不同凡响,对英国文坛也是一大震动。小说的虚构结尾,描写简爱获得一笔遗产,回到孤独无助的罗切斯特身边。这一情节虽然值得推敲,但是它显露出作者的理想—女性在经济、社会地位以及家庭中的独立平等以及对爱情的忠贞不移。 在写作风格上,夏洛蒂也独树一帜。她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之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贴近现实。同时,小说又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作者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扣人心弦。 在当今文坛中,有人批评小说缺乏对社会现实更理智而深刻的分析。在对疯女人的描写中,过多地追求“哥特式小说”的神秘气氛而减弱了表现现实的真实性。在对牧师圣约翰的描写上,美化他献身基督教的传道事业,而掩盖了殖民主义者文化侵略的性质。小说中所表现的这些局限性的成因很复杂,有的是受作者本人的阅历所限她只活了39岁,有的是因作品本身形式的特点而定,而有的则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所至。总之,一百多年来,《简·爱》的影响不衰,作家、评论家对它的热情不成。它至今仍然是广大读者喜爱的书。

写作短评时我们可分三步走:一定调二摘要三整合。定调即确立观点,提出对作品的看法。摘要就是从作品中摘录相关语句作论据来分析和证明观点,摘要既可以是原文的摘抄,也可以将原文内容进行概括性转述,如果是摘抄,一般要求将这些字句用引号标明,如果是转述,则不须用引号。整合则包括拟定标题,对观点加以分析,将论点论据整理成符合要求的短文。由于学生平常的文学作品阅读停留在意会的层次较多,言传的机会相对较少,加上平时这方面的积累也不足,所以,教师必须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鉴赏术语和一些典范的示例,以帮助学生熟悉文学评论的模式和写法。且看以下范例:  想哭不一定有泪———评《乡愁》中的借代《乡愁》的一大特色是运用借代修辞手法,表现浓郁的乡愁。诗人独具匠心,用“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矮矮的坟墓”、“浅浅的海湾”来借代“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等不同时期的乡愁,使之实物化。乍看起来很有些“挥手自兹去”的洒脱,但多读几遍,你会感觉到诗人的哭腔,你定然会被母子深情、夫妻恋情和游子对祖国统一的渴望之情所打动。正是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表明诗人无时不颠沛在离愁之中。欲哭无泪,借代使之然也。  这是一则比较典型的微型文学评论,副标题已经明确界定了文章内容。术语的运用,语句的风格,均体现了评论的特点。短文开门见山,紧扣标题的限定内容,提出了“《乡愁》的一大特色是运用借代修辞手法,表现浓郁的乡愁”的观点,接着指出诗中什么地方使用了借代这种手法,并且分析了这种手法的内涵及其艺术效果,全文观点鲜明,点评中肯,对学生写作微型文学评论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再来看学生熟悉的《春》一文的评论。下面的评论是就其语言特色来谈的,阅读时注意其边节录边评析的方法。  清新、隽永、警策———评《春》的语言特色  朱自清的《春》之所以漂亮动人,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善于运用朴实、隽永的语句,把读者引进特定的自然环境之中,与作者共享春天的乐趣,同赏山川的风姿。朱自清善于提炼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口语,他的散文语言具有清新朴实的特点。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短句浅语都是从口语中来。从达意上说,平易好懂,从修辞上说,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之后,节奏明快,有浓厚的抒情味。作者还善于运用奇妙的比喻,增强语言的情味。如写春风拂面,说“象母亲的手抚摸着你”,把春天比作“刚落地的娃娃”、“小姑娘”、“健壮的青年”等。这些比喻新颖、贴切,不落俗套,富有表现力,蕴藉深厚,句外有意,朴实清新中有隽永的特点。  朱自清散文的诗意还表现在语言富有表现力,有些话简直就是一篇之警策,自然地点上几笔,收到画龙点睛的效果。他的语言没有斧凿痕迹,不是刻求“语不惊人死不休”,而是具有一种朴素美,平常之中显示出形象的概括力,恰如其分地传达出自己的心境,甚至还含有某种生活哲理。  “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最后,作者禁不住对春天引吭高歌了:  “春天象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象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象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这个结尾奇崛,警策。作者在完美地制作了春天的画卷之后,纵情地对春天予以赞美,进一步揭示春天有不可遏制的创造力和无限美好的希望,从而开拓意境,揭示题旨。  这篇短评的标题以三个术语来概括《春》一文的语言特色,中心一目了然。全文从两个方面对其语言特色进行分析。第一段着重分析其清新、自然、质朴、隽永的语言风格,后面则着重评析其富有生活哲理的警策意味,其写法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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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短评时我们可分三步走:一定调二摘要三整合。定调即确立观点,提出对作品的看法。摘要就是从作品中摘录相关语句作论据来分析和证明观点,摘要既可以是原文的摘抄,也可以将原文内容进行概括性转述,如果是摘抄,一般要求将这些字句用引号标明,如果是转述,则不须用引号。整合则包括拟定标题,对观点加以分析,将论点论据整理成符合要求的短文。由于学生平常的文学作品阅读停留在意会的层次较多,言传的机会相对较少,加上平时这方面的积累也不足,所以,教师必须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鉴赏术语和一些典范的示例,以帮助学生熟悉文学评论的模式和写法。且看以下范例:  想哭不一定有泪———评《乡愁》中的借代《乡愁》的一大特色是运用借代修辞手法,表现浓郁的乡愁。诗人独具匠心,用“小小的邮票”、“窄窄的船票”、“矮矮的坟墓”、“浅浅的海湾”来借代“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等不同时期的乡愁,使之实物化。乍看起来很有些“挥手自兹去”的洒脱,但多读几遍,你会感觉到诗人的哭腔,你定然会被母子深情、夫妻恋情和游子对祖国统一的渴望之情所打动。正是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表明诗人无时不颠沛在离愁之中。欲哭无泪,借代使之然也。  这是一则比较典型的微型文学评论,副标题已经明确界定了文章内容。术语的运用,语句的风格,均体现了评论的特点。短文开门见山,紧扣标题的限定内容,提出了“《乡愁》的一大特色是运用借代修辞手法,表现浓郁的乡愁”的观点,接着指出诗中什么地方使用了借代这种手法,并且分析了这种手法的内涵及其艺术效果,全文观点鲜明,点评中肯,对学生写作微型文学评论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再来看学生熟悉的《春》一文的评论。下面的评论是就其语言特色来谈的,阅读时注意其边节录边评析的方法。  清新、隽永、警策———评《春》的语言特色  朱自清的《春》之所以漂亮动人,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善于运用朴实、隽永的语句,把读者引进特定的自然环境之中,与作者共享春天的乐趣,同赏山川的风姿。朱自清善于提炼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口语,他的散文语言具有清新朴实的特点。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短句浅语都是从口语中来。从达意上说,平易好懂,从修辞上说,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之后,节奏明快,有浓厚的抒情味。作者还善于运用奇妙的比喻,增强语言的情味。如写春风拂面,说“象母亲的手抚摸着你”,把春天比作“刚落地的娃娃”、“小姑娘”、“健壮的青年”等。这些比喻新颖、贴切,不落俗套,富有表现力,蕴藉深厚,句外有意,朴实清新中有隽永的特点。  朱自清散文的诗意还表现在语言富有表现力,有些话简直就是一篇之警策,自然地点上几笔,收到画龙点睛的效果。他的语言没有斧凿痕迹,不是刻求“语不惊人死不休”,而是具有一种朴素美,平常之中显示出形象的概括力,恰如其分地传达出自己的心境,甚至还含有某种生活哲理。  “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最后,作者禁不住对春天引吭高歌了:  “春天象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象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象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  这个结尾奇崛,警策。作者在完美地制作了春天的画卷之后,纵情地对春天予以赞美,进一步揭示春天有不可遏制的创造力和无限美好的希望,从而开拓意境,揭示题旨。  这篇短评的标题以三个术语来概括《春》一文的语言特色,中心一目了然。全文从两个方面对其语言特色进行分析。第一段着重分析其清新、自然、质朴、隽永的语言风格,后面则着重评析其富有生活哲理的警策意味,其写法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文学评论的写作大致有四个步骤:阅读、定题、评论、写作。其中,阅读对于文学评论来说,是占有材料、调查研究的过程。只有通过阅读,才能为写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阅读范围,从文学评论的写作要求看,阅读既要做到点面结合,又要做到深浅结合。有正确而鲜明的观点。我们对一篇文学作品发表议论,总要有个基本看法:是基本上好的还有缺点,还是基本上不好但尚有某些可取之处,这个基本看法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而这个论点必须是正确的、鲜明的。 要有准确、充分而有说服力的论据。文学评论的论据,主要应从作品的人物、情节和艺术描写中去找,也就是说,要对作品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艺术描写和语言运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具体的分析。从而引用足以说明自己论点的材料来作为论据。 要具有文学批评的当代意识,能按照文学规律和特性结合作品实际进行写作。必须运用学过的文学理论知识、文学史知识、美学知识、语言学和修辞学知识,针对具体作品进行具体分析。否则,在文章中尽讲外行话,或者对文艺作品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这样的评论肯定难以服人。

诗人评说:溶哀愁于物象(流沙河) 这是台湾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写于1972年)。这首小诗我用四川土话朗诵过好几次,听众反应强烈。诗写得好,一目了然,谁要我来詹詹费词。真要叫我说说,却又感到为难。这是一粒水晶珠子,内无瑕斑,外无纹痕,而且十分透明,一眼便可看穿,叫我说些什么。我看见了的,别人也都看见了,还要我来说吗。看来看去,这粒水晶珠子仿佛不是工匠琢磨成的,而是天然形成的…… 不。这是诗,人写的。既然是人写的,总不会是一挥而就的,其间必有一个创作过程。这个过程,如果作者自己出来说说,我们听了,或有助于今后写诗,也未可知。可惜沧海横隔,同胞难聚,遗憾遗憾。那么,参照着写诗的一般经验,我就来冒昧地猜一猜余光中是怎样写成这首诗的吧。 故国故乡故园,人之所恋,古今一样,中外相同。翻翻唐诗宋词,游子抒写乡愁之作,多得叫人吃惊。现代中国人,粗具文化的,差不多都念过或听别人念过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30年代的和40年代的学生,恐怕都唱过或听别人唱过这支歌吧:“念故乡,念故乡,故乡真可爱。天甚清,风甚凉,乡愁阵阵来。故乡人,今何如,念念常不忘。在他乡,一孤客,寂寞又凄凉……”只是这支歌的曲调是从捷克音乐家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乐》里挪借来的,这点唱的人未必都知道。至于40年代的那些不愿做亡国奴的流亡学生,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唱《流亡三部曲》的。“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台上一唱,台下都哭,感人至深。这支歌余光中肯定会唱。他还会唱《长城谣》:“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因为他在一首诗里提到过这支歌。髫年所唱,没齿难忘。那些遥远了的记忆不可能同他的这首《乡愁》无关。厚积薄发,一首小诗里涵藏着多少年的感受啊! 余光中该记得很清楚,自己小小年纪,做了流亡学生,逃到大后方去读书求学。学校里有一个取信栏,他每天去那里看两次。紧着心弦,扫视着那一长排信封的队伍,要看看有没有熟悉的字迹——母亲的字迹,写着自己的姓名的。多次失望之后,收到一封信了,比伙食团打牙祭还快活。恭读了一遍又一遍,都背得了。然后细察信封上的邮票,那上面盖着邮戳呢。一个小圆圈内有一个大城市,母亲就住在那里呢。看能看见,摸能摸着,就是没法回到那个小圆圈内去。浩浩长江万里,他在这头(上游),母亲在那头(下游)。这一枚小小的印着孙中山先生肖像的盖着故乡的邮戳的邮票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十多年后,他写了一首《邮票》: 一张娇小的绿色的魔毡, 你能够日飞千里; 你的乘客是沉重的恋爱, 和宽厚的友谊。 两个灵魂是你的驿站, 你终年在其间跋涉; 直到他们有一天相逢, 你才能休息片刻。 邮票啊,邮戳啊,家信啊,印象太深刻了,直到1981年他还在一首《梅雨笺》里写到它们: “方的邮票/圆的邮戳/只轻轻地一敲/扁扁的心情(河注:薄薄的家信)/就留下了烙印。”《乡愁》的第一段抓住邮票这个物象,说小时候的乡愁,一个流亡学生的乡愁,是母亲从远方寄来的信件上贴着的那一枚邮票。这样写,对他说来,不但是很方便的,而且是很合情的,很合理的。 少年时期匆匆去了如烟云之过眼,未来的诗人渐渐长大了。40年代末,他随父母迁居香港,旋即去台湾,插入台大外文系三年级。1952年毕业后,第一本诗集《舟子的悲歌》出版,得到梁实秋的好评,名声大噪,同时入伍服役。1954年同未来的妻子小名咪咪的恋爱,有一首情诗《咪咪的眼睛》为证。1956年退伍,入东吴大学任教,结婚。两年后去美国留学进修,该算是新婚别。台湾基隆港上船,横渡太平洋,美国旧金山港登岸。身在异国,心在家里,捻弄着那一张窄窄的来程船票,乡愁顿起。不过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已经变了,慈母让位给新娘了。少恋母,长恋妻,人之常情啊。《乡愁》的第二段抓住船票这个物象,说长大后的乡愁,一个异国孤客的乡愁,是把他从新娘身边引走的那一张船票。这样写,对他说来,也是很贴切的,他写他自己的真实感受嘛。 1958年母亲去世,遗体火化。他把骨灰匣安放在窗台上的盆花丛里,写诗为母亲招魂,唤她的慈魂快快回来,回到这“火后的小城”里来,回到这“四方的空城”里来。在这一首《招魂的短笛》里,他对母亲的慈魂说:“春天来时,我将踏湿冷的清明路,/ 葬你于故乡的一个小坟,/葬你于江南,江南的一个小镇(河注:他的母亲是江苏武进人)。/垂柳的垂发直垂到你的坟上,/等春天来时,你要做一个女孩子的梦,梦见你的母亲。”余光中是个孝子,多有悼亡母的章句,写得十分感伤。送母亲的骨灰匣回她的故乡去入土安葬,这一孝思,迄今二十多年了,尚未实现,虽然春天已经来到了。那骨灰匣想来早已入土,大约是安葬在台北市郊的圆通寺吧,因为他在一首诗里说,清明节扫墓日他听见母亲在圆通寺喊他。以常理推之,那里该有一方小坟吧。 邮票啊,船票啊,坟墓啊,这些物象里潜溶着多少哀愁啊!它们象征着距离:邮票,船票,空间的距离;坟墓,阴阳的距离,死生的距离。薄薄的一层混凝土,内外相隔,那么遥远,比千山万水的相隔更遥远啊!《乡愁》的第三段抓住坟墓这个物象,说母亲去世后留给他的乡愁,一个孝子的乡愁,是使他抱恨终天的那一方坟墓。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又变了,爱妻让位给亡母了。这一段是高潮,出奇制胜。读者为之惊愕,细细一想,悲从中来。我朗诵到这里,嗓子都颤抖了。 人到中年以后,阅历既多,五味尝遍,渐渐地看透了人世的诸般畸形怪相,于是不再好奇;渐渐地懂得了事业的艰难,于是雄心消泯。他的头脑里憧憬日少而回忆日多,愈来愈像反刍动物,常常咀嚼肚子里的旧闻往事,竟有回甜之感,于是“鸟倦飞而知还”,有了落叶归根的愿望。白天忙着,不太觉得,到了夜间,故国故乡故园便频频地来入梦了。早晨醒来,梦去无痕,依然人在台北市厦门街的小巷中的一座古老的院子里。乡愁难遣,翻翻中国地图,神游太湖,溯江而上,直抵重庆市江北县悦来场,又沿江而下,看那“蒋山青,秦淮碧”的南京城,想起昔年那里有许多美丽的表妹……最可恼的是那一湾海峡,二指宽罢了,浅浅的一层海水比纸更薄,就是涉不过去。这时候乡愁的内容再一变,变成了那可恼的海峡。《乡愁》的灵感也许是这样来的吧? 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腹稿里支起的第一个构架,很可能就是这样的。有了这个构架以后,便回头去翻查记忆的仓库,专找如海峡那样的象征着距离的物象。不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了邮票啦船票啦坟墓啦之类的物象。于是用这些物象做横梁,仿照着第一个构架,又支起了下面三个构架: 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 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 这便是《乡愁》的雏形了。第一个构架,就其意义而言,分量最重,虽然是先出,却做了结尾。何况按时间顺序排下来,也应该做结尾。诗人写过去,只是为了写现在。现在望着一湾浅浅的海峡发愁呢,这才是全诗的落脚点。 余光中把《乡愁》归入他所说的“浅易之作”。他所说的“浅易之作”是指那些如《乡愁》一类的 “一读就懂”的诗,不是说“浅易”的一定不好。“浅”是文字浅显,“易”是容易读懂,他不反对“浅易”,但是,台岛那里“许多读者”“要求一首诗一读就懂”,却遭到他的反感。他说:“一个人如果只能读浅易的诗,就注定自己终身在诗国做匆匆过境的观光旅客。”这话恐怕说得太重了吧。除了写诗的内行,一般读者,各有各的事业,奔波忙碌,然疲役,偶有余暇,不去看电视看电影看跑马看黄书,而去观光诗国,也就算是很不错的了,哪怕匆匆过境呢。对这样的读者,理当叩头称谢才是,不宜责之太重。何况台岛那里就是有些深奥得可厌的诗,不但一般读者叫苦,写诗的内行也说读不懂呢。例如张默的《无调之歌》,大诗人如洛夫者竟然都这样说:“这首诗我看了很久,看不太懂。”何况一般读者呢。要求浅易一些,一读二读三读终能读懂,而不是愈读愈头疼,难道不应该吗? 我之所以要向读者介绍《乡愁》,正是看中了它的“浅易”。而它的精巧的构思,溶哀愁于物象的本领,值得我们潜心揣摩,从中学习诗艺,乃是自不待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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