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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论文1500字开头的作用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6 07:10:48

法学概论论文1500字开头的作用是什么

可以帮助你丰富知识,学到更多东西。比如网络技术一类的,对一些不了解事物的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各位同行,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容幸来到律师发展讲坛,就知识产权的问题讲一点心得。昨天,我在重庆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大会,我把这个会称为是知识产权领域学术界和司法界最完美的一次联谊,因为我和钱刚院长分别做专业委员会的正主任,我觉得这个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今天来到这个会上,我想要与各位律师朋友来再度合作,我今天的讲题是《网络时代的版权产业和版权保护问题》。可以这么讲,我们进入了一个以知识革命为基本特征的创新时代,这个时代的技术特征可以用两句话来说,它是一个网络技术的时代,也是一个基因技术的时代,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能讲网络技术。  在今天互联网可以说已经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之中,正在改变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我们在享受互联网技术为我们带来的便利,同时也不得不忍受这个技术给我们带来的痛苦。用狄更斯的一句话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所谓它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我们确实要承认网络技术给我们带来信息传递,进行获取的极大的便利,而且网络本身就是一个产业,它已经成为21世纪知识经济发展的工具,据我所掌握的资料,到今年上半年,中国的网民人数已经达到了5亿,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净增9100万人,这是相当于德国一个半的总人口,净增是56%。第二个数据,到今年上半年为止,中国互联网的商业规模达到了146亿,而在2001年,互联网的商业规模只有3000万。我们现在正在看到,美国去年发生的次贷危机,今年引发的金融危机,有可能成为一个震动全球的经济危机,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拥有了5亿网民的支撑,互联网这个产业的发展将会是方兴未艾,势头良好。所以我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最快的时代,因为互联网技术已经打破了传统的版权的所有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格局,这个互联网领域来说,我觉得传统的电影业、音响业和出版业,与网络技术产业发生了激烈的利益冲突。我们看到在网络业务方面,基于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新闻、网络购物、BBS、博客、视频这些网络技术无一不涉及到版权问题。  因此,作为律师应该最关注的是版权纠纷,网络版权纠纷,可以说现在是急剧增加。据北京高院07年上半年的统计,当年接受受理的版权案件一共达到1700多件,涉及到网络版权纠纷的占到了75%,所以用一句形象的话说,在网络时代所产生的这样一些法律纠纷,是影视公司最揪心,网络公司最闹心,版权公司最开心。如果说几年前网络版权的纠纷还是一个——这种纠纷风雨愈来愈满楼,现在我觉得是一个急风骤雨势未休,所以网络版权纠纷是在所难免。在我看来,我想讲三个最重要的网络版权问题。  首先我谈谈搜索引擎服务商的法律问题。搜索引擎可以说是网络技术及其商业模式运用当中最普遍的一个问题,搜索引擎涉及到音乐搜索,视频搜索,图片搜索,图书搜索,以及关键词搜索,除了关键词搜索以外,其他几个搜索都涉及到版权问题,而关键词的搜索涉及到版权还涉及到商标和反不正当问题,现在问题在哪里呢?搜索引擎的服务商在为用户提供搜索和连接服务的时候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现在有一个条例专门是避风港条款,问题对这个避风港条款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如说05年百度一案是百度胜出,08年迅雷一案是迅雷败诉,完全是不同的一个效果,但是都涉及到搜索引擎服务商所承担的问题法律。我觉得要害问题就在于如何理解避风港条款。  我想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律师来思索,第一搜索引擎的服务商他的主观过错是根据直接的具体的侵权行为来考量,还是根据他所提供的技术本身来确定。我以为搜索引擎服务商他根据避风港条款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当他接到版权所有人的权力通知书以后,应该断开你的搜索引擎技术与有版权作品直接的链接,换句话说你要断开这个链接,停止这种侵权。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的搜索引擎技术与有版权的作品之间有链接的,你恐怕要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问题在哪里呢?我们判断他的主观过错是根据这样一个直接具体的侵权行为还是根据技术的本身?我想我的观点是不能根据搜索引擎技术的本身来直接认定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侵权责任,来认为他们主观有过错,这是因为在高技术领域,历来有一个技术中立原则,这项原则在美国法院又称为是说理原则,但是30年前,日本的说理公司发明了摄像技术、录像技术的时候,当时也是电影和音乐公司提供了侵权技术,要由判断说理公司支付巨额赔偿,美国联邦法院就认定录像技术它本身不包括非法使用的目的。从而会理的中立原则,这项技术可以用来合法目的,也可以用来非法目的,本身不觉得价值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认定这个技术的提供者、使用者不构成侵权。所以,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技术的本身来认定搜索引擎的服务商有过错,这是我说的第一个观点。  第二个观点,如何认定搜索引擎的服务商的主观是明知而是认知,这个明知比较判断,明知它是一种实际认知,当权利人同志搜索引擎的服务商主张权利的时候,如果服务商依然把他的搜索引擎与有版权的作品加以连接而不改正,这个时候改革明知,问题就在于认知,认是一个什么状态?认知我认为它是一种推定认知,要求这个服务商对显而易见的侵权行为不能够视而不见,他有义务来识别,有义务来监测。因此,一些法官包括一些律师主张引进美国的红旗原则,这个红旗原则是一个什么意思呢?红旗就很打眼,很容易识别,作为一个引擎服务商要看到有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就像看到鲜艳的红旗一样,不能够视而不见,应该负起一个监测、删除、排除的义务。我想关于搜索引擎服务商在互联网时代提供相关服务的时候,应该尽可能注意这方面。这是我谈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谈谈数字图书馆的责任问题。数字图书馆也是互联网时代所参考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而且这种商业运作模式可以说方兴未艾,势头良好,但是由此产生的版权纠纷问题也是接连不断,最早应该追诉到04年英国的政治教授状告数字公司,非法的把他的作品搬上了数字图书馆,供他人付费使用。去年发生了几百个学者状告超星,今年就更厉害了,今年有两单非常有影响的官司,一共有148个博士和硕士状告万方,紧接着又有100多个硕士和博士状告中国学术期刊网,因为这两个数字图书公司把中国的硕士、博士论文未经允许进行数字化处理,由此就带来了数字图书馆的商业模式,是一种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还是侵权使用,数字图书馆应该承担一个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们国家的数字网络传播条例对数字图书馆的合理使用是有着严格的限制,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范围上有限定,也就是说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图书仅限于是本馆馆藏的图书,就是范围上有限制。第二,目的上有限制。你这种使用必须是为了保存和展览这些版本的需要。第三,使用上有限制,它限制于非营利性使用,但是我们看到,现在的数字图书馆的商业运作模式,除了少数有公立目的以外,绝大多数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就是说一种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它是通过对图书进行数字化储蓄或者叫数字化扫描,然后归档到数字库之中,供网民付费使用。  由此我们看来,这显得非常——看到它是合理使用,但是我们的法律又没有规定这种法律许可使用,所以说数字图书馆通过授权许可才能加以使用。授权许可使用是一个海量授权,很难做到。由此带来的上述一系列的官司。在这里想到的酷狗,他也有数字馆的模式,但是它的命运完全不一样,酷狗有一个图书搜索的商业模式,它也是对图书进行数字化扫描,然后制成文档,归到酷狗的图书数据库,供用户进行检索,对于被检索的图书,用户可以免费阅读6页的内容,免费阅读完了之后可以通过酷狗提供的销售图书的链接,直接到供应商那里购买纸质的图书,这是酷狗的一种图书搜索的商业模式。酷狗在07年在中国开始营运,目前还安然无事,但是美国的情形不妙,美国在3年前,美国的作家协会,美国的出版商协会已经把酷狗告上了法院,打了3年的官司,今年下半年达成了和解,现在达成和解的结果是什么呢?酷狗必须要支付25亿美金给作家协会,出版社协会以及相关的协会,同时达成一个新的协议,酷狗可以有权继续对这些图书进行数字化处理,来满足用户的搜索链接,由于图书搜索所产生的销售、广告以及其他相关的收入,67%归原来的版权所有人,33%由酷狗所享用。酷狗这种商业模式和我上面谈的3个纠纷,引起了我们的一些思考,它至少涉及了3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对公益性的数字图书馆我觉得应该扩大合理的使用范围,不要限制的过于严格,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对一般性的数字图书馆未来的著作权法的修正案可以考虑征订法律使用的有关条款。  第三个问题,应该考虑数字环境下,就是网络条件下的文字作品的授权问题,可以成立文字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来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问题。这都是未来的著作权法修正案所要解决的。  下面谈最后一个问题,版权作品技术保护措施的合法性问题。这个问题是大家感兴趣的微软公司的黑屏问题。来之前看到网上现在正在流传一个笑话,微软公司的黑屏是一个小时给你黑一次,黑一次你就可以休息一小会儿,好处在哪里呢?现在头也不昏了,眼也不花了,走路有劲了,身体倍儿棒,吃什么都香。说微软公司真是人道,在真心的呵护你的身体。这是一个黑色幽默。其实现在网民对于这个微软公司的黑屏措施可以叫做义愤填膺,我们也注意到北京的一些律师正在跃跃欲试,我们的用户要控告微软,有的说黑屏的措施构成侵权,有的说危害了我们的信息安全,还有的说已经构成了反垄断。当然,律师如何来进行诉讼,我想你们的经验比我更为丰富,在这里作为一个学者如何对律师起诉谈一点看法和想法。  首先我谈版权问题,版权诉讼肯定涉及了两大问题,第一个诉讼主体的问题,第二个诉讼标点问题,就是技术措施的问题。诉讼主体解决你所代理的客户,也就是软件的用户能不能够成为诉讼主体。我以为盗版软件的使用者不构成合法意义上的微软用户,恐怕我和很多人的观点不太一样,因为义愤填膺谴责微软是很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但是作为律师代理这个官司的话,我觉得更多的是需要理性的思考。我觉得诉讼的主体它肯定是权力的主体,就本案而言,它限于正版软件的使用者。换句话说,盗版软件的使用者不适用合法意义上的微软用户,关于盗版软件的使用者我以为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使用者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使用的软件是盗版软件。一般来说,这一类的使用者他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他不知道和不应该知道。他以为购买的是正版软件,结果买的是盗版软件,他主观上应该说没有太多的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以说这类用户没有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与信息网络版权的有关规定,该类用户应该承担停止侵权,销毁非法复制品的责任。据来自微软公司的统计,中国使用盗版软件的用户大概20%属于是此类,为此,微软公司采取一个救急措施为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说他停止使用这种盗版软件,他可以持合法有效的票据到微软公司的客户部来更换一套正版软件。这是第一类使用者。  第二种,使用者明知使用的软件是盗版软件,应该说这一类使用者肯定不构成合法意义上的用户,明知盗版软件而使用之,我想他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这种侵权行为是两个侵权行为,第一,他非法购买并使用了盗版软件,而且通过这种不正当的途径而享有提供这种软件的有关服务。所以,我认为所谓的黑屏,用一句术语来说,用微软公司的术语来说,他实际上是一种正版增值的验证措施,你可以接受这个验证,是不是正版的验证,你可以接受这个验证,也可以不接受这样一个验证,如果接受了这样一种验证,而且又是使用的盗版软件,他就给你有一个警示的措施。因此,我认为验证的使用对象他应该是WindowsXP的正版用户,只有他们才能够成为合法意义上的用户。当然这种正版软件包括我刚才讲的20%,我购买的正版软件,实际上买的是盗版软件,他不知道和不应该知道,名知道是盗版软件而故意使用之,不属于合法意义上的用户。  以上我讲的是诉讼主体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谈谈诉讼的对象,就是黑屏技术措施的合法性。软件技术措施它指的是利用加密技术来制止未经许可和法律容许而采取的解密行为和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简单来说,权利人要求对自己的版权作品有数据库,采取加密的保护方式,而侵权人,或者说盗版软件的作者是采取解密的方法,或者说规避技术措施的方法两见智见是针锋相对。一般来说技术保护措施,它包括了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控制传播作品的技术措施,以及识别非授权作品的技术措施,在这里我要说一下,技术措施本身它不是版权所有人的一项权力,而是维护自己权力的一种手段,是一种保护权利的手段。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前一段时间很多人指责微软公司是一种私力救济,这种私力救济不合法,其实我认为采取保护的技术措施,作为一种私力救济手段已经为国际公约和中国的相关法律所认可,所以这种技术措施是由法律意义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接下来,我们要看这种技术措施是合法还是不合法的,有两大疑点。有人认为,这种技术措施只能使用在前,不能防护(使用)在后,也就是说你在听正版软件的使用,你可以使用加密保护的技术措施,而不能在销售软件之后采取补充的技术措施。我认为,对技术措施既可以在事前采取,也可以在事后补充,关键这种措施的性质它应该是保护性的,警示性的,而不是进攻性的,破坏性的,有人把黑屏的措施跟2000年江宁公司采取的技术措施来进行类比,我认为是不合适的,江宁公司的杀毒软件最终造成什么呢?造成死机,造成数据的消失,它是一种破坏性的,关于版权问题我就讲到这里。另外还有两个问题我在这里简单的概括一下我的观点,我认为微软公司这种黑屏的措施引起我们法律思考的不仅仅是一个版权问题,还应该有深层次的思考,一个就是信息安全问题。微软公司作为国际上最大的软件提供商,它确实在利用自己的市场资本定位,它有害于或者存在及危害我们信息安全的这样一种可能。  上个月我在北京参加软件和集成电路的高层论坛,碰见了倪光南院士,他是专门研究软件的,他就说国家信息涉及到国家安全,企业信息涉及到企业安全,个人信息涉及到个人安全,我们一定要开放我们的技术软件,来保障我们的信息安全。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垄断经营的问题,也就是反垄断的法律。现在可以这么说,微软公司有垄断之嫌,已经形成了国际共识,04年4月,包括洛杉矶、旧金山加州的一些知识分子状告微软公司,在制定了个人Windows软件下,指控他构成垄断。同年12月,欧洲法院责令微软公司执行了欧盟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构成垄断。要改变目前的商业运作模式,改变目前的捆绑销售的做法,同时向一些竞争对手开放。这个问题我想只是谈谈自己的观点,一家之言,仅供大家参考,时间到了,对不起,谢谢大家!

法学概论论文1500字开头的作用

学了以后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很重要,对生活上就是比如什么事情做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你比较清楚,另外你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理性会比较强。偶尔你也可以给冒犯你的人来句:“刑法第XX条你看过没?你再这样的话我可以告你XX,想清楚点小子”,哇哈哈!

如果说实话,就是学习为人之道。法律,是给,,,呵呵。

通过学习,可以使你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去对待处理身边的事和物。知道做到怎样懂法和用法。

我是没学这些,不懂啦。但是学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绝对有用,现中国太多法盲了。法律就是维护自己最好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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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瞻远瞩:站得高,看得远,不要就事论事。有时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但认真分析一下还是能够发现问题。在看似没有问题的问题中发现了问题,这就是高瞻远瞩。2.见微知著:也就是说,要从报微小的事物中看到一种发展的趋势,看到一种大的事情。3.由表及里:要从表面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4.由此及彼:有时两个事物看上去没有什么联系,其实他们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你要能把他们挂起钩来。注意材料1.占有材料2.库存材料: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信息对做什么事情都很重要,也要以信息化来促进教学质量。信息是仓库,有的同学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就因为摄入的信息量少,所以要善于捕捉信息,占有库存材料。3.运用材料:在写作时,要对储存的材料库进行筛选,提取你所需要的材料。语言表达分析提炼出了观点,又筛选好了材料,接下来就是语言表达了。语言不在华丽,关键是准确、简洁,历来大作家们的作品看起来都不是很华丽,但却读起来琅琅上口,耐人咀嚼,而且能经得起时代的考验,就像如今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一样能感到语言很优美。其实,大部分同学语言表达不成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材料少,立意不高。

季老师微课:议论文的花式教学

议论文开头作用: 激发读者阅读兴趣引出中心论点或论题作为事实论据,证明中心论点作为道理论据,证明中心论点引起读者的关注与思考引出下文论述议论文的结构:(1) 总分式:总——分。分——总。总分总。(2)并列式(3)递进式议论文中心论点的形式要求:是完整的句子,有明确的判断,不能用疑问句,反问句要改成陈述句,不能用比喻、拟人,往往有明确的主语。议论文某两段不能调换的理由:先答两段分别论述了xx,这两段是递进关系,或者这两段的顺序与上一段中xx的顺序句相对应。怎样写议论文:提出问题(提出论点或论题)分析问题(证明论点)解决问题(总结论点)中心论点是如何提出的?首先给XX下定义,明确什么是XX,然后引用名言论证XX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就文章特点提出中心论点。

亲,如果不会了,给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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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出论点或论题 作为论据来论证论点或论题 吸引读者阅读兴趣

除了铺垫,自然还要明确整个文章的主题思想,当然有时候作者也可能会把这个放在第二段来说,但是不会再往后了,那就跑题了。所以,答题的时候要从起始的两段揣摩文章主旨。甚至都可以用原文来概括整个文章的。 开头引用故事还有引人入胜发人深思的效果作用,引用的故事有时候是人们熟知的,这样可以产生共鸣和与读者的互动作用,可以帮助读者把文章思想贯彻到现实生活中,贴近现实和读者。有时候引用的是典故寓言等,这就增添了文章的层次感和趣味性,故事中有故事,阐述主题,发人深思啊。 除以上外,文章开头有时候会只用来渲染气氛,比如交代一些基础条件,说明文章故事的发生背景等等,让人们在读的过程中逐渐走入作者的世界。 其实,这样来说,文章开头的作用真的是太多了,只有通过从各个方面的深入剖析才能挖掘出深层的含义。

议论文的开头部分也是其绪论部分,这个部分有领起全文的作用。议论文的开头根据内容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各有区别,而且是多种多样的。从内容上说,有开门见山提出中心论点,有的概括议论范围,有的交待写作目的,有的摆出反驳的错误观点。从表达形式上说,有的用设问开头,有的用事例开头,有的引用名言名句开头,有的以历史典故开头等等。有的单用一种,有的几种并用。但不管用什么方式开头应该“一题到手,如射之有鹄,能者一箭中,不能者千万箭不能中。能之精者,正中其心;次者中其心之半;再次者,与鹄距离不远;其下焉者,则旁穿杂出,而无可捉摸焉。”可见,最好的开头以一箭“正中其心”为上。清人李渔也说:“开卷之初,当以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绪论部分都写得比较简单,只要能在开头部分提出要议论的问题,回答“是什么”,就可以转入正文。 开头通常有三种形式:正向式。先说与论点有关的话,为观点的提出打下基础(创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文明发展源泉),然后,提出论点(因此,我们要培养创造能力)。 引言式。先引名言(人生最大的聪明是有自知之明),再进行解释(此话很有道理。自知之明是一个人成才的必要条件),最后提出论点(人贵有自知之明)。 设问式。一问(天下事有难易乎?),一答(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从正面答。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从反面答)。

文章开头段作用 :结构上, 1、总领全文 2、引起下文 3、设置悬念,吸引读 者。内容上, 1、点明中心 深化主题 2、奠定感情基础文章中间段作用 :承上启下、铺垫、过渡文章结尾段作用 :结构上, 1、照应开头或题目 内容上, 1、点明中心,突出 文章主旨 2、点明中心,深化主题 3、意蕴深长,引起读者的深思修辞 :三比三反复,夸妮摄影队 (比喻、对比、排比;反问、反语、反复;夸张、 拟人、设问、引用、对偶。 )文章表达方式 :记叙 描写 抒情 说明 议论文章表现手法 :欲扬先抑、对比、联想、想象、夸张、象征、烘托、借景抒情、 托物言志说明方法 :举例子、打比方、列数字、作比较、下定义、分类别、做引用、 说明顺序 :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记叙顺序:顺叙、倒叙、插叙景物描写:自然景物描写、社会环境描写。作用:渲染气氛,烘托人物心情。 人物描写:外貌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作用:表 现人物性格特征倒叙的作用 :采用倒叙的方法,能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使文章产生悬念,更能引人入胜, 同时也可以避免叙述的平板和结构的单调。插叙的作用 有三:一是,在叙事时运用插叙,可使所写的内容更加充实,情节更加充分 , 人物 形象更加丰满,使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更鲜明、更深刻。二是,运用插叙,可以起到补充主要事件或衬托主要人物的作用。三是,加上插叙,可使文章的结构,避免呆板、拘谨,使行文起伏多变。 例 1、 鲁迅的《故乡》开始用顺叙写“我”回到故乡的见闻和感想。当母亲说:“还有闫土,他每 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面。我已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 也许就要来了”时,自然地插叙了“我”儿时与少年闫土相会的一段回忆:少 年闫土看瓜的形象,两人初次相见,闫土讲的故事。插叙完了,用“现在我的 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然全部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 的美丽的故乡” 。我应声说:“好极了!他——怎样?„„”几句,把话题又拉 了回来,再沿着原来的线索写下去。若没有这段插叙,少年闫土与中年闫土就不能构成鲜明的对比,思想性、 艺术性将大为逊色。散文中议论作用 :散文常用叙议结合的方法表明作者的见解。文中的议论有的放在有关叙述 之前,有的放在有关叙述之后,有的放在有关叙述中间。它们的作用:或提示 下文,或过渡衔接,或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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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针灸学校的吧哈哈哈 6666666跑百度上能遇到同校的

议论文开头作用: 激发读者阅读兴趣引出中心论点或论题作为事实论据,证明中心论点作为道理论据,证明中心论点引起读者的关注与思考引出下文论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秀了

议论文的开头部分也是其绪论部分,这个部分有领起全文的作用。议论文的开头根据内容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各有区别,而且是多种多样的。从内容上说,有开门见山提出中心论点,有的概括议论范围,有的交待写作目的,有的摆出反驳的错误观点。从表达形式上说,有的用设问开头,有的用事例开头,有的引用名言名句开头,有的以历史典故开头等等。有的单用一种,有的几种并用。但不管用什么方式开头应该“一题到手,如射之有鹄,能者一箭中,不能者千万箭不能中。能之精者,正中其心;次者中其心之半;再次者,与鹄距离不远;其下焉者,则旁穿杂出,而无可捉摸焉。”可见,最好的开头以一箭“正中其心”为上。清人李渔也说:“开卷之初,当以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绪论部分都写得比较简单,只要能在开头部分提出要议论的问题,回答“是什么”,就可以转入正文。 开头通常有三种形式:正向式。先说与论点有关的话,为观点的提出打下基础(创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文明发展源泉),然后,提出论点(因此,我们要培养创造能力)。 引言式。先引名言(人生最大的聪明是有自知之明),再进行解释(此话很有道理。自知之明是一个人成才的必要条件),最后提出论点(人贵有自知之明)。 设问式。一问(天下事有难易乎?),一答(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从正面答。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从反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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