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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科研论文征管改革方向和措施和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04 10:03:40

税收科研论文征管改革方向和措施和成效

法律分析:《意见》提出,要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承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7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意见》在海南贯彻落实到位,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税收制度安排,在实施简并税制、推动自贸港与内地税制衔接、强化自贸港特有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逐步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服务作出了总体安排。《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强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涉税涉费大数据信息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机制,在推广成立警税联合队伍、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跨部门协同治税合力。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局长刘磊表示,海南税务系统将围绕方案总体目标,发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精神,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税收科研论文征管改革方向和措施及成效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1994年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取得的最大成效,就是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税制改革后,税收已成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此后,我们又不断地调整和完善税制,特别是针对税收征管体制滞后于税制的状况,加快了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一个健康有效的税制,必须通过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来保证实施。1998年以来,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以“金税工程”为主要手段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的建设运用,建立海关缉私警察制度,这对于加强税收征管,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走私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批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税收征管力度加强,保证了税收持续大幅度增长。2002年全国税收收入(此为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已冲减了出口退税部分)比1993年增长了14倍,年均增长1%,与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数基本同步,其中1994——1997年年均增收995亿元,1998——2002年年均增收1880亿元。税制的重大改革和不断完善,为持续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承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7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意见》在海南贯彻落实到位,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税收制度安排,在实施简并税制、推动自贸港与内地税制衔接、强化自贸港特有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逐步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服务作出了总体安排。《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强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涉税涉费大数据信息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机制,在推广成立警税联合队伍、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跨部门协同治税合力。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局长刘磊表示,海南税务系统将围绕方案总体目标,发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精神,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税收科研论文征管改革方向和措施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承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7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意见》在海南贯彻落实到位,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税收制度安排,在实施简并税制、推动自贸港与内地税制衔接、强化自贸港特有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逐步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服务作出了总体安排。《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强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涉税涉费大数据信息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机制,在推广成立警税联合队伍、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跨部门协同治税合力。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局长刘磊表示,海南税务系统将围绕方案总体目标,发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精神,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税收科研论文征管改革方向及措施及成效

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承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海南实际,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27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意见》在海南贯彻落实到位,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税收制度安排,在实施简并税制、推动自贸港与内地税制衔接、强化自贸港特有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逐步构建与自贸港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服务作出了总体安排。《实施方案》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强调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涉税涉费大数据信息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融合应用机制,在推广成立警税联合队伍、深入开展“银税互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跨部门协同治税合力。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局长刘磊表示,海南税务系统将围绕方案总体目标,发扬“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精神,深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法律分析: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第三条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法律分析: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税收科研论文征管改革方向和措施怎么写

给1000也没有人给你啊 !哎~~~高人都闲在外面的,哪儿会来这里啊!

1、目前个人所得税制 (相关规定、如何计征、个税的作用:调节收入差距,劫富济贫) 2、目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1)高收入者偷税严重造成纳税事实上贫富不平等,个税只征穷人,征不到富人,达不到立法目的。 (2)起征点 (3)征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4)采用“分类所得税”计征模式存在的问题(5)其他 3、解决方法及建议 (1)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2)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大力推行代扣代缴全员明细申报。 (3) 适应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强化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目前对高收入者个税征收的管理:相关条文及具体规定。 今后应加强的方面: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和拍卖等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4)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管理档案。加大社保费征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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