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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论文题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7-04 06:15:20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论文题目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一、欺诈性交易方法。二、商业贿赂行为。三、虚假广告。四、侵犯商业秘密。五、掠夺定价。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法律分析】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假冒别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别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别的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别的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五、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如下:1、假冒行为。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诋毁行为。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9、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包括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所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该法尚未规定的其他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论文题目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1、虚假行为。虚假标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2、限制竞争行为。滥用优势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利行为。3、不当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亏本销售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1)、假名冒牌行为;(2)、限购排挤行为;(3)、滥用权利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广告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7)、降价排挤行为;(8)、搭售行为;(9)、不正当奖售行为;(10)、诋毁商誉行为;(11)、通谋投标行为。

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7、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11、串通投标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论文题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1、混淆行为(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2、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3、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4、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一、欺诈性交易方法。二、商业贿赂行为。三、虚假广告。四、侵犯商业秘密。五、掠夺定价。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法律分析】一、欺诈性交易方法:包括4种:假冒别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别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别的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别的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五、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企业法 国家的出台的相关政策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论文500字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如下:使他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诋毁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附条件交易行为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论文题目怎么写

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行为; 7、公用企业或者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 8、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 9、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11、串通投标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倾销、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诋毁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1)、假名冒牌行为;(2)、限购排挤行为;(3)、滥用权利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广告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7)、降价排挤行为;(8)、搭售行为;(9)、不正当奖售行为;(10)、诋毁商誉行为;(11)、通谋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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