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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论文题目怎么写的

发布时间:2024-07-06 20:49:00

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论文题目怎么写

1 历史与现状(1)1991年原地质矿产部组织开展的以省为单位的全国地质灾害现状概查1991年原地质矿产部组织实施了以省为单位的全国地质灾害现状概查,主要以收集资料和各省(区、市)上报的资料为主,较全面地对全国地质灾害类型与现状进行了总结。调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的类型、发生的重点区域、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等。根据收集整理的成果和万余个典型地质灾害点资料,汇编并出版了《中国地质灾害》,编制出版了《中国分省地质灾害图集》。(2)1992~2003年期间,原地质矿产部部署1∶50万环境地质调查1992~2003年,原国家计委和原地质矿产部组织开展了省(区、市)级(1∶5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编图,圈定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1996年为减灾防灾、提升国土整体的调查研究程度和水平,把此项工作扩展为以地质灾害为主的环境地质调查,这是我国第一轮较全面地在全国开展的地质灾害的调查。调查的主要目的是在概略查明各省(区、市)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调查人类工程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初步查明开发利用自然环境遇到的和引发的各种主要地质灾害、特殊不良地质环境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特征和分布规律,作出现状评价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防治对策建议,为国家制定减灾、防灾、国土开发与整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宏观决策依据;保护地质环境,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经济建设与地质环境的协调发展。(3)1999年国土资源部启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从1999年开始,作为国土资源大调查计划的组成部分,国土资源部启动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这项工作强调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专业人员与地方结合,大力推行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做法是采取专业调查和发动群众查险、报险相结合的办法,不强调按比例尺布线与布点。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和群众报险线索,以乡镇、村庄、重要交通干线和工程设施为重点,逐步进行现场调查并注意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对隐患点、危险点综合分析后,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初步建立起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包括:建立减灾防灾领导责任制;建立临灾避险群防体系;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险情速报制度等。1999年在进行10个县的地质灾害调查试点的同时,启动了三峡库区(包括宜昌市、巫山县等在内的)19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为大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示范。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经完成616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防治管理,为县、乡级地方政府行使减灾职能,提供了重要依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是新一轮的地质灾害调查,它注重减灾防灾实效,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体系的重要工作,已成为我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新模式。(4)大江大河流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如长江流域环境地质调查,黄河流域环境地质调查等。“七五”期间,开展了1∶20万三峡工程库区环境地质调查,1∶20万攀西、六盘水、岷江流域、沱江流域环境地质调查,1∶10万嘉陵江、大渡河等部分干流环境地质调查,1∶10万小江流域地质灾害调查,对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及其形成特征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工作。(5)重点经济地区较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各省(区、市)根据自身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较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1)城市地质灾害调查。上海市从20世纪60年代初就开始了以防治地面沉降为重点的城市地质工作,系统地进行了地面沉降调查和长期监测。江苏省从20世纪70年代起,先后围绕南京、南通、常州、苏州、无锡等10个中心城市,开展1∶5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综合勘查工作,分析研究了各中心城市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的起因、现状、发生发展特征与规律。2)矿山地质灾害调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华东地区开展了不同比例尺的矿山地质调查工作,如兖滕—两淮能源开发区环境地质论证、两淮煤田煤炭开采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辽宁、黑龙江等省先后在矿业城市开展了矿山地质灾害调查。3)其他类型地质灾害调查。长江三角洲地区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鞍山西部隐伏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勘查;黑龙江中俄界河1∶5万塌岸地质灾害调查。(6)重大工程区地质灾害勘查三峡库区开展了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工作。2 调查成果的应用(1)为规划和防灾预案的编制提供依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成为全国各省(区、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重要依据。(2)为重大工程部署和城市安全提供基础资料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为重大工程,如水库移民选址,铁路、公路和输电、输气管线的选线,大江大河安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基础资料。(3)为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提供依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基本查清了地质灾害多发县(市)、乡、村所在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立了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为合理地部署地质灾害监测网提供依据。(4)为提高公众防灾意识作出贡献通过地质灾害调查,特别是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提高了公众,特别是地质灾害高发区公众的防灾意识,提高了对地质灾害认识的普及率。3 存在问题的分析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为我国地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开发提供了基础资料。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比率的不断提高,三峡工程、西电东送、南水北调工程等需要提供大量基础性、先导性的地质调查数据,我国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调查的对象和内容与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结合不够以往的地质灾害调查,偏重传统的自然属性研究,与人类工程活动及经济建设结合不够,服务领域较窄,在土地利用、城市规划、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相对薄弱。(2)调查工作不规范,调查的精度和广度存在较大局限过去开展的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一般为中小比例尺,调查精度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1∶50万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开始于“八五”,至2003年基本完成,历时12年,技术落后,各省调查程度不一,灾害规模分级标准不统一,绝大部分省份没有建立相应的调查数据库,给全国的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带来困难。县(市)地质灾害调查,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淡化了对地质环境的调查。同时,县(市)调查从全国角度来看,比较分散,很难形成全面的认识和评价。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精度较低,比例尺小,缺乏重点地域的重点调查研究成果。(3)调查的技术方法、标准的局限在技术方面,没有形成系统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工作程度偏低,工作中获得的大量原始信息资料,相当部分未能建立数据库,信息的社会化和开发利用程度低。(4)调查的时效性的局限在科学认识上,没有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地质灾害调查落后于地质灾害发展的速度,由于原有的工作方法、思路和成果的表达方式陈旧,调查成果的信息化、网络化、社会化程度低,大多未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相结合,或未考虑如何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从而影响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难以满足政府和社会的实用性、实效性需求。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滞后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综合利用、地质环境的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的需要。(5)没有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没有建立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对地质灾害调查的责任、周期、比例尺、内容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4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需求的分析(1)我国地质灾害分布广泛,危害严重,地质灾害动态变化,需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仅大大小小的崩塌、滑坡灾害危险点就有百万处以上,每年还会出现几万至十几万处新的危险点。近年来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平均每年有1000多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引起了党和政府、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以往基础工作薄弱,对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底数不清,无法进行有效的灾害预报预警,从而使防灾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开展适当比例尺的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和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地质灾害调查是十分必要的。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条件的演变,地质灾害也是动态变化的,为认清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确保国家减灾方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求反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2)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人员伤亡,基础就是建立在对我国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全面认识上。国土整治与开发、重大工程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为确保生产、生存、生活的安全,必须开展系统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减灾工程的需要为达到防灾减灾、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将采取一系列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减灾工程行动。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实施减灾工程计划,必须开展相应精度的地质灾害调查。(4)国家编制修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其他规划的需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道、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调查是国家编制修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依据,同时也是指导各部门(行业)协调行动的依据。

解决土地问题 调处地灾矛盾贵州省煤炭资源丰富,全省煤炭保有储量500多亿吨,远景储量超过2000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全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0﹪左右。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和西电东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省煤炭资源的开采已步入大型化、规模化的轨道,完全杜绝了非法小煤窑乱挖滥采的现象。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伴生的,现在我省大部分煤炭开采区内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裂缝、房屋开裂、山体垮塌、水源枯竭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灾区内广大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省各地因地质灾害矛盾引发的灾民群体性挖路堵厂和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矿区内厂群关系逐渐恶化,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灾民与煤矿的群体性斗殴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极其严重的后果。目前,很多地方对地质灾害问题的处理都还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彻底解决方案,都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根本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时间长了,灾民因为问题未得彻底解决而经常聚众挖路堵厂或集体上访,煤矿因为不能正常生产而产生不满情绪,地方政府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灾民对政府的信任度越来越小,以致矿区内干群关系紧张,矿群关系恶化,灾民与煤矿的矛盾日益尖锐。我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如果按每平方公里矿区平均涉及群众10户50人计算(此数据为保守估计数据),煤炭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影响至少70万户350万灾民。试想一下,如果在煤炭资源枯竭、煤矿闭坑前地质灾害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则煤矿闭坑后这三百多万灾民的遗留问题政府将如何处置?因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彻底治理好几乎是不可能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将灾民彻底搬迁安置到无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安居乐业,才是唯一的出路。灾民的搬迁安置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涉及到资金来源如何解决?搬迁安置方式如何选择?灾民房屋如何赔偿?灾民土地问题如何解决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灾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的规定,全部由责任煤矿承担;搬迁安置方式的选择,必须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搬迁安置方式,要多条腿走路,不能搞一刀切;房屋赔偿可请有资质的单位(如贵州中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对灾民的受损房屋进行评估,严格按照房产评估重置价格进行赔偿;土地问题是这些问题的重中之重,它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和治理问题?二是灾民搬出灾区后的土地耕种问题?这两个问题能否解决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 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和治理问题对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必须坚持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土地问题是棵高压线,处理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和后遗症。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民对耕种的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这条规定,灾民的土地受损不能耕种后,灾民和责任煤矿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按照“两受”原则(“两受”即灾民能接受,煤矿能承受)制定统一标准对灾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偿流转,灾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于搬出灾区后在其它地方有偿流转土地耕种,这就是“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来解决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中土地赔偿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办法。地质灾害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口众多,在实际工作中,灾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如何计算就成了一大难题。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丈量法,对呀,将灾民的土地逐块丈量,得出具体面积后,按每亩多少钱制定一个灾民和煤矿都能接受的标准不就算出来了吗?其实不然。在农村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大部分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都没有对土地进行严格的丈量划分,都是东一块、西一块、肥瘦搭配、远近搭配大致差不多就把土地分了。同样的一个划地人口,分到平整肥沃离家近的土地面积就小,分到贫瘠瘦弱离家远的土地面积就大,有的甚至相差几倍,再加上荒地开垦、工程建设、水打沙冲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现在农村同样一个划地人口的土地面积千差万别。再者,农村土地的地块大都不规则,测量起来一则难度大,二则不准确,同一地块不同的人测量出的结果都不完全相同。由此可见,用丈量法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是行不通的,因为标准无法制定,所以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面对这一难题,我们想出了一个创造性的办法:用土地联产承包时划地人口的数量来制定标准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这个办法一出台,就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首先,在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是根据当时农户人口的多少划分的土地,划地人口的基数是以前农业税费征收的依据,各地方乡镇财政所有据可查;其次,在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虽然同样的划地人口分的土地面积有大有小,但基本上都遵循了一个原则:即每份土地的产值是大致均衡的,面积小的必然平整肥沃,面积大的必然贫瘠瘦弱,用划地人口的数量来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是相对公平的;第三,这个办法在操作上简单易行,清楚明了,灾民和煤矿都能够接受。灾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煤矿后,煤矿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损土地进行治理、管理和经营。为了更好地治理好灾区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灾民大量搬出灾区,土地大面积连片后,煤矿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土地开发项目(如种草养畜、开发茶产业、开发经果林、开发速生坑木林等),经有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既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能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二、灾民搬出灾区后的土地耕种问题在搬迁安置的灾民当中,虽然有极少部分人已经具备了无土安置的条件,他们或弃农经商、或发展二、三产业(如运输业、饮食业、养殖业等)完全可以安居乐业,但绝大部分灾民搬出灾区后仍然离不开土地。民以食为天,如果大部分不具备无土安置条件的灾民搬出灾区后无地可种,则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就得不到彻底解决,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肯定无法顺利进行。对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地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无地质灾害隐患;二是生产生活条件要好;三是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划分给灾民耕种。在这三个条件当中,第一个和第二个都容易达到,但第三个条件就太难了。我国对集体土地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目前地方政府手中还未被承包的大面积土地资源少之又少(金沙县以前有大水农场和开化农场,但现在已基本用于解决受自然灾害影响灾民的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这种土地资源。再者,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矛盾容易集中爆发,处理不好后患无穷。由此可见,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方式是不可取的。既然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方式行不通,怎么办?那就只有反其道而行,采取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解决。在我国农村,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集体土地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未发生重大变革。现在农村有的农户因为子女参加工作、经商、发展二、三产业(如运输业、饮食业、养殖业等)致富等原因已经脱离农村进入城镇定居,老家的房屋无人居住,承包经营的土地无人耕管,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是我国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从农业大国逐渐向现代化工业强国过渡的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那些没有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进城定居农户的老房子和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一笔巨大的固定资产和闲置资源,这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种思路:政府把这些进城定居农户的相关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田土数量等)收集起来提供给灾民,让灾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联系合适的进城定居农户“结对子”,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对进城定居农户的老房子进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偿流转来解决灾民搬出灾区后的住房和土地耕种问题,这就是“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在对全镇及周边乡镇无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地方的进城定居农户进行普遍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地质灾害区广大受灾群众的意见,经过多次召集煤矿业主和受灾群众代表开会协商,于二OO五年四月制定了《沙土镇有证煤矿煤炭开采区地质灾害赔偿搬迁安置方案》。该方案实施后,沙土镇用“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处理地质灾害问题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从二OO五年至二O一O年底已经有144户(587人)灾民顺利搬出灾区安居乐业,其余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从《方案》实施至今从未发生一起灾民群体性挖路堵厂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实践证明,用“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解决灾民搬出灾区后的住房和土地耕种问题是切实可行的,既彻底解决了灾民的搬迁安置问题,又盘活了进城定居农户留在农村的固定资产和闲置资源;既为群众解了难,又为企业分了忧,最终达到一种良性循环、多赢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乡(镇)党委、政府要思维超前、把好关、服好务。思维超前即对灾民所结的“对子”,不要局限在某乡(镇)、某县(市)、某地(州)、某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给灾民充分的自主权。只要灾民联系的搬迁安置地点符合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确实能彻底解决灾民的搬迁安置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就要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让灾民顺利搬出灾区安居乐业(沙土镇分散搬迁安置的144户灾民,跨省到山东定居的有1户;跨地区到贵阳定居的有6户,到遵义定居的有9户,到铜仁定居的有1户;跨乡镇到安底镇定居的有2户,到岚头镇定居的有1户)。把好关即对搬出灾区的灾民流转的土地质量、数量按方案规定严格把关,流转的土地必须能满足灾民全家的生产生活需要。灾民搬出灾区后,只有他们的生产生活走上正轨并有了良好的发展,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才能成功,地质灾害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否则将后患无穷。服好务即乡(镇)党委、政府在实施灾民搬迁安置工作时,必须成立地质灾害调处办公室,安排专人办公,竭诚为灾民服务,尽最大努力为灾民排忧解难。对搬出灾区的群众,不能搬出去就不管不问,要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对灾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想灾民之所想,急灾民之所急,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让灾民有发展门路,有经济收入,确保灾民不返贫。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以前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矿群关系恶化的局面,才能得到广大灾民的支持,才能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总之,土地问题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的瓶颈,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土地问题处理好了,其余问题就迎刃而解。地质灾害问题是影响矿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地质灾害问题的处理已经成为基层乡(镇)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我们坚信,只要基层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就一定能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就一定能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问题,最终实现“灾民满意搬出,企业正常生产;矿区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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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综合相关方面专家学者近年的研究成果,密切结合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的特点和现有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制定了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指标(表8-2)。表8-2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将半岛城市群地区划分为5km×5km共2978个独立单元,根据分区指标对每个单元的区域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指标进行赋值、评价,将所得数值进行加权。根据上述16个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指标,确定每个单元内各因素(指标)的特征值P'i,再乘以其权值,即得到每个单元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评价基准值。其数学模型如下: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式中:SEj为j单元的基准值;i为效应指标数,i=1,2…16;j为各单元数,j=1,2,3…2978;Wi为各效应指标的综合权重;P'i为各单元内单项指标的性质特征值(为研究方便,统一在0~1之间)。根据计算出的各单元基准值的大小,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分为4级,其结果见图8-5。图8-5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质灾害风险评价计算结果表明,山东半岛城市群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分为4个等级,即地质灾害风险小(Ⅰ类区)、地质灾害风险较小(Ⅱ类区)、地质灾害风险中等(Ⅲ类区)、地质灾害风险大(Ⅳ类区),它们所占的比例分别是8%、9%、23%和3%。地质灾害风险小(Ⅰ类区):分布在威海大部分、青岛北部大泽山低山区、济南中部、潍坊东部平原区,占全区面积的8%。该区自然生态环境优良,植被发育,一般无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有少量崩塌点,采矿、采石坑少,局部有轻微的水土流失,地下水质量为Ⅲ级,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不大。地质灾害风险较小(Ⅱ类区)、分布在烟台大部分、潍坊西部、青岛市区周围地区、胶南市东南地区,占全区面积的9%,在各类区中所占比例最大。该类区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植被比较发育,一般有较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有少量采矿、采石坑分布,地下水质量为Ⅲ—Ⅳ级,有地表污染源,人类工程活动强度较大。地质灾害风险中等(Ⅲ类区):分布在烟台南部采矿点、日照东部、潍坊中部、青岛市中东部,占全区面积的23%。该区自然生态环境中等,植被不很发育,一般有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例如,采矿过程中,形成了采矿坑、矿渣堆,并在采矿过程中形成大量废水,由此引起植被破坏、边坡失稳、地下水污染等问题。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程度较重,平度西南部一般分布由于地下水高氟引起的地方性氟中毒症,地下水污染,地表水资源贫乏,地下水超采引起了地下水降落漏斗。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大。地质灾害风险大(Ⅳ类区):分布在东营市大部分、日照东部、烟台中部采矿点,占全区面积的3%。该区自然生态环境较差,植被不很发育,一般有很明显的环境地质问题或地质灾害,一是采矿引起比较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和地质环境破坏问题,二是海咸水入侵区,三是活断层或地震灾害发育。二、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及建议地质灾害的防治策略地质灾害的减灾防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将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统一协调好,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1)加强防灾减灾的法制建设。2)加强减灾防灾能力建设。3)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地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从上述可见,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地质灾害包括人类不可避免会遇到的灾害如地震或活动性断裂作用、风暴潮等造成的灾害,人类不合理的开发与建设和自然地质作用相互影响造成的灾害,以及本来是可以避免但由于不合理规划造成的潜在地质灾害。对于不同灾害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来防止或减少其危害程度:1)防止、降低地震、活动性断裂破坏性的措施。2)地面塌陷的防治对策与建议。3)崩、滑、流防治对策。4)流体灾害与水土环境变异灾害的防治措施。5)预防城市建设潜在灾害的措施。

解决土地问题 调处地灾矛盾贵州省煤炭资源丰富,全省煤炭保有储量500多亿吨,远景储量超过2000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全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0﹪左右。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和西电东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省煤炭资源的开采已步入大型化、规模化的轨道,完全杜绝了非法小煤窑乱挖滥采的现象。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伴生的,现在我省大部分煤炭开采区内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裂缝、房屋开裂、山体垮塌、水源枯竭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灾区内广大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省各地因地质灾害矛盾引发的灾民群体性挖路堵厂和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矿区内厂群关系逐渐恶化,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灾民与煤矿的群体性斗殴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极其严重的后果。目前,很多地方对地质灾害问题的处理都还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彻底解决方案,都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根本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时间长了,灾民因为问题未得彻底解决而经常聚众挖路堵厂或集体上访,煤矿因为不能正常生产而产生不满情绪,地方政府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灾民对政府的信任度越来越小,以致矿区内干群关系紧张,矿群关系恶化,灾民与煤矿的矛盾日益尖锐。我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如果按每平方公里矿区平均涉及群众10户50人计算(此数据为保守估计数据),煤炭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影响至少70万户350万灾民。试想一下,如果在煤炭资源枯竭、煤矿闭坑前地质灾害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则煤矿闭坑后这三百多万灾民的遗留问题政府将如何处置?因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彻底治理好几乎是不可能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将灾民彻底搬迁安置到无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安居乐业,才是唯一的出路。灾民的搬迁安置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涉及到资金来源如何解决?搬迁安置方式如何选择?灾民房屋如何赔偿?灾民土地问题如何解决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灾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的规定,全部由责任煤矿承担;搬迁安置方式的选择,必须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搬迁安置方式,要多条腿走路,不能搞一刀切;房屋赔偿可请有资质的单位(如贵州中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对灾民的受损房屋进行评估,严格按照房产评估重置价格进行赔偿;土地问题是这些问题的重中之重,它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和治理问题?二是灾民搬出灾区后的土地耕种问题?这两个问题能否解决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 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和治理问题对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必须坚持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土地问题是棵高压线,处理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和后遗症。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民对耕种的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这条规定,灾民的土地受损不能耕种后,灾民和责任煤矿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按照“两受”原则(“两受”即灾民能接受,煤矿能承受)制定统一标准对灾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偿流转,灾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于搬出灾区后在其它地方有偿流转土地耕种,这就是“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来解决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中土地赔偿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办法。地质灾害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口众多,在实际工作中,灾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如何计算就成了一大难题。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丈量法,对呀,将灾民的土地逐块丈量,得出具体面积后,按每亩多少钱制定一个灾民和煤矿都能接受的标准不就算出来了吗?其实不然。在农村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大部分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都没有对土地进行严格的丈量划分,都是东一块、西一块、肥瘦搭配、远近搭配大致差不多就把土地分了。同样的一个划地人口,分到平整肥沃离家近的土地面积就小,分到贫瘠瘦弱离家远的土地面积就大,有的甚至相差几倍,再加上荒地开垦、工程建设、水打沙冲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现在农村同样一个划地人口的土地面积千差万别。再者,农村土地的地块大都不规则,测量起来一则难度大,二则不准确,同一地块不同的人测量出的结果都不完全相同。由此可见,用丈量法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是行不通的,因为标准无法制定,所以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面对这一难题,我们想出了一个创造性的办法:用土地联产承包时划地人口的数量来制定标准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这个办法一出台,就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首先,在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是根据当时农户人口的多少划分的土地,划地人口的基数是以前农业税费征收的依据,各地方乡镇财政所有据可查;其次,在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虽然同样的划地人口分的土地面积有大有小,但基本上都遵循了一个原则:即每份土地的产值是大致均衡的,面积小的必然平整肥沃,面积大的必然贫瘠瘦弱,用划地人口的数量来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是相对公平的;第三,这个办法在操作上简单易行,清楚明了,灾民和煤矿都能够接受。灾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煤矿后,煤矿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损土地进行治理、管理和经营。为了更好地治理好灾区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灾民大量搬出灾区,土地大面积连片后,煤矿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土地开发项目(如种草养畜、开发茶产业、开发经果林、开发速生坑木林等),经有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既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能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二、灾民搬出灾区后的土地耕种问题在搬迁安置的灾民当中,虽然有极少部分人已经具备了无土安置的条件,他们或弃农经商、或发展二、三产业(如运输业、饮食业、养殖业等)完全可以安居乐业,但绝大部分灾民搬出灾区后仍然离不开土地。民以食为天,如果大部分不具备无土安置条件的灾民搬出灾区后无地可种,则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就得不到彻底解决,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肯定无法顺利进行。对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地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无地质灾害隐患;二是生产生活条件要好;三是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划分给灾民耕种。在这三个条件当中,第一个和第二个都容易达到,但第三个条件就太难了。我国对集体土地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目前地方政府手中还未被承包的大面积土地资源少之又少(金沙县以前有大水农场和开化农场,但现在已基本用于解决受自然灾害影响灾民的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这种土地资源。再者,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矛盾容易集中爆发,处理不好后患无穷。由此可见,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方式是不可取的。既然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方式行不通,怎么办?那就只有反其道而行,采取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解决。在我国农村,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集体土地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未发生重大变革。现在农村有的农户因为子女参加工作、经商、发展二、三产业(如运输业、饮食业、养殖业等)致富等原因已经脱离农村进入城镇定居,老家的房屋无人居住,承包经营的土地无人耕管,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是我国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从农业大国逐渐向现代化工业强国过渡的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那些没有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进城定居农户的老房子和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一笔巨大的固定资产和闲置资源,这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种思路:政府把这些进城定居农户的相关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田土数量等)收集起来提供给灾民,让灾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联系合适的进城定居农户“结对子”,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对进城定居农户的老房子进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偿流转来解决灾民搬出灾区后的住房和土地耕种问题,这就是“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在对全镇及周边乡镇无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地方的进城定居农户进行普遍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地质灾害区广大受灾群众的意见,经过多次召集煤矿业主和受灾群众代表开会协商,于二OO五年四月制定了《沙土镇有证煤矿煤炭开采区地质灾害赔偿搬迁安置方案》。该方案实施后,沙土镇用“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处理地质灾害问题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从二OO五年至二O一O年底已经有144户(587人)灾民顺利搬出灾区安居乐业,其余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从《方案》实施至今从未发生一起灾民群体性挖路堵厂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实践证明,用“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解决灾民搬出灾区后的住房和土地耕种问题是切实可行的,既彻底解决了灾民的搬迁安置问题,又盘活了进城定居农户留在农村的固定资产和闲置资源;既为群众解了难,又为企业分了忧,最终达到一种良性循环、多赢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乡(镇)党委、政府要思维超前、把好关、服好务。思维超前即对灾民所结的“对子”,不要局限在某乡(镇)、某县(市)、某地(州)、某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给灾民充分的自主权。只要灾民联系的搬迁安置地点符合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确实能彻底解决灾民的搬迁安置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就要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让灾民顺利搬出灾区安居乐业(沙土镇分散搬迁安置的144户灾民,跨省到山东定居的有1户;跨地区到贵阳定居的有6户,到遵义定居的有9户,到铜仁定居的有1户;跨乡镇到安底镇定居的有2户,到岚头镇定居的有1户)。把好关即对搬出灾区的灾民流转的土地质量、数量按方案规定严格把关,流转的土地必须能满足灾民全家的生产生活需要。灾民搬出灾区后,只有他们的生产生活走上正轨并有了良好的发展,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才能成功,地质灾害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否则将后患无穷。服好务即乡(镇)党委、政府在实施灾民搬迁安置工作时,必须成立地质灾害调处办公室,安排专人办公,竭诚为灾民服务,尽最大努力为灾民排忧解难。对搬出灾区的群众,不能搬出去就不管不问,要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对灾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想灾民之所想,急灾民之所急,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让灾民有发展门路,有经济收入,确保灾民不返贫。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以前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矿群关系恶化的局面,才能得到广大灾民的支持,才能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总之,土地问题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的瓶颈,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土地问题处理好了,其余问题就迎刃而解。地质灾害问题是影响矿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地质灾害问题的处理已经成为基层乡(镇)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我们坚信,只要基层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就一定能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就一定能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问题,最终实现“灾民满意搬出,企业正常生产;矿区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论文题目大全

解决土地问题 调处地灾矛盾贵州省煤炭资源丰富,全省煤炭保有储量500多亿吨,远景储量超过2000亿吨,居全国第五位。全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0﹪左右。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和西电东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省煤炭资源的开采已步入大型化、规模化的轨道,完全杜绝了非法小煤窑乱挖滥采的现象。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地质灾害的发生是伴生的,现在我省大部分煤炭开采区内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裂缝、房屋开裂、山体垮塌、水源枯竭等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灾区内广大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全省各地因地质灾害矛盾引发的灾民群体性挖路堵厂和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矿区内厂群关系逐渐恶化,有的地方甚至发生了灾民与煤矿的群体性斗殴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极其严重的后果。目前,很多地方对地质灾害问题的处理都还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彻底解决方案,都还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根本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时间长了,灾民因为问题未得彻底解决而经常聚众挖路堵厂或集体上访,煤矿因为不能正常生产而产生不满情绪,地方政府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灾民对政府的信任度越来越小,以致矿区内干群关系紧张,矿群关系恶化,灾民与煤矿的矛盾日益尖锐。我省含煤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如果按每平方公里矿区平均涉及群众10户50人计算(此数据为保守估计数据),煤炭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影响至少70万户350万灾民。试想一下,如果在煤炭资源枯竭、煤矿闭坑前地质灾害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则煤矿闭坑后这三百多万灾民的遗留问题政府将如何处置?因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彻底治理好几乎是不可能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将灾民彻底搬迁安置到无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安居乐业,才是唯一的出路。灾民的搬迁安置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涉及到资金来源如何解决?搬迁安置方式如何选择?灾民房屋如何赔偿?灾民土地问题如何解决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灾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资金来源,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的规定,全部由责任煤矿承担;搬迁安置方式的选择,必须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搬迁安置方式,要多条腿走路,不能搞一刀切;房屋赔偿可请有资质的单位(如贵州中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对灾民的受损房屋进行评估,严格按照房产评估重置价格进行赔偿;土地问题是这些问题的重中之重,它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和治理问题?二是灾民搬出灾区后的土地耕种问题?这两个问题能否解决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 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和治理问题对灾民受损土地的赔偿,必须坚持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土地问题是棵高压线,处理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和后遗症。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当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民对耕种的土地只有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这条规定,灾民的土地受损不能耕种后,灾民和责任煤矿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按照“两受”原则(“两受”即灾民能接受,煤矿能承受)制定统一标准对灾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偿流转,灾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于搬出灾区后在其它地方有偿流转土地耕种,这就是“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来解决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中土地赔偿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办法。地质灾害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口众多,在实际工作中,灾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如何计算就成了一大难题。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丈量法,对呀,将灾民的土地逐块丈量,得出具体面积后,按每亩多少钱制定一个灾民和煤矿都能接受的标准不就算出来了吗?其实不然。在农村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大部分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都没有对土地进行严格的丈量划分,都是东一块、西一块、肥瘦搭配、远近搭配大致差不多就把土地分了。同样的一个划地人口,分到平整肥沃离家近的土地面积就小,分到贫瘠瘦弱离家远的土地面积就大,有的甚至相差几倍,再加上荒地开垦、工程建设、水打沙冲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现在农村同样一个划地人口的土地面积千差万别。再者,农村土地的地块大都不规则,测量起来一则难度大,二则不准确,同一地块不同的人测量出的结果都不完全相同。由此可见,用丈量法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是行不通的,因为标准无法制定,所以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面对这一难题,我们想出了一个创造性的办法:用土地联产承包时划地人口的数量来制定标准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这个办法一出台,就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首先,在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是根据当时农户人口的多少划分的土地,划地人口的基数是以前农业税费征收的依据,各地方乡镇财政所有据可查;其次,在进行土地联产承包的时候,虽然同样的划地人口分的土地面积有大有小,但基本上都遵循了一个原则:即每份土地的产值是大致均衡的,面积小的必然平整肥沃,面积大的必然贫瘠瘦弱,用划地人口的数量来计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是相对公平的;第三,这个办法在操作上简单易行,清楚明了,灾民和煤矿都能够接受。灾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给煤矿后,煤矿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损土地进行治理、管理和经营。为了更好地治理好灾区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灾民大量搬出灾区,土地大面积连片后,煤矿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土地开发项目(如种草养畜、开发茶产业、开发经果林、开发速生坑木林等),经有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既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能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二、灾民搬出灾区后的土地耕种问题在搬迁安置的灾民当中,虽然有极少部分人已经具备了无土安置的条件,他们或弃农经商、或发展二、三产业(如运输业、饮食业、养殖业等)完全可以安居乐业,但绝大部分灾民搬出灾区后仍然离不开土地。民以食为天,如果大部分不具备无土安置条件的灾民搬出灾区后无地可种,则他们的生产生活问题就得不到彻底解决,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肯定无法顺利进行。对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地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无地质灾害隐患;二是生产生活条件要好;三是必须有足够的土地划分给灾民耕种。在这三个条件当中,第一个和第二个都容易达到,但第三个条件就太难了。我国对集体土地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目前地方政府手中还未被承包的大面积土地资源少之又少(金沙县以前有大水农场和开化农场,但现在已基本用于解决受自然灾害影响灾民的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这种土地资源。再者,异地集中搬迁安置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矛盾容易集中爆发,处理不好后患无穷。由此可见,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方式是不可取的。既然异地集中搬迁安置方式行不通,怎么办?那就只有反其道而行,采取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解决。在我国农村,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集体土地实行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未发生重大变革。现在农村有的农户因为子女参加工作、经商、发展二、三产业(如运输业、饮食业、养殖业等)致富等原因已经脱离农村进入城镇定居,老家的房屋无人居住,承包经营的土地无人耕管,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是我国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从农业大国逐渐向现代化工业强国过渡的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那些没有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进城定居农户的老房子和承包经营的土地是一笔巨大的固定资产和闲置资源,这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一种思路:政府把这些进城定居农户的相关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房屋结构、房屋面积、田土数量等)收集起来提供给灾民,让灾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联系合适的进城定居农户“结对子”,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对进城定居农户的老房子进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有偿流转来解决灾民搬出灾区后的住房和土地耕种问题,这就是“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在对全镇及周边乡镇无地质灾害隐患且生产生活条件较好地方的进城定居农户进行普遍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了地质灾害区广大受灾群众的意见,经过多次召集煤矿业主和受灾群众代表开会协商,于二OO五年四月制定了《沙土镇有证煤矿煤炭开采区地质灾害赔偿搬迁安置方案》。该方案实施后,沙土镇用“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处理地质灾害问题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从二OO五年至二O一O年底已经有144户(587人)灾民顺利搬出灾区安居乐业,其余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从《方案》实施至今从未发生一起灾民群体性挖路堵厂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实践证明,用“结对子”异地分散搬迁安置方式解决灾民搬出灾区后的住房和土地耕种问题是切实可行的,既彻底解决了灾民的搬迁安置问题,又盘活了进城定居农户留在农村的固定资产和闲置资源;既为群众解了难,又为企业分了忧,最终达到一种良性循环、多赢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乡(镇)党委、政府要思维超前、把好关、服好务。思维超前即对灾民所结的“对子”,不要局限在某乡(镇)、某县(市)、某地(州)、某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给灾民充分的自主权。只要灾民联系的搬迁安置地点符合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确实能彻底解决灾民的搬迁安置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就要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让灾民顺利搬出灾区安居乐业(沙土镇分散搬迁安置的144户灾民,跨省到山东定居的有1户;跨地区到贵阳定居的有6户,到遵义定居的有9户,到铜仁定居的有1户;跨乡镇到安底镇定居的有2户,到岚头镇定居的有1户)。把好关即对搬出灾区的灾民流转的土地质量、数量按方案规定严格把关,流转的土地必须能满足灾民全家的生产生活需要。灾民搬出灾区后,只有他们的生产生活走上正轨并有了良好的发展,灾民的搬迁安置工作才能成功,地质灾害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否则将后患无穷。服好务即乡(镇)党委、政府在实施灾民搬迁安置工作时,必须成立地质灾害调处办公室,安排专人办公,竭诚为灾民服务,尽最大努力为灾民排忧解难。对搬出灾区的群众,不能搬出去就不管不问,要建立档案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对灾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想灾民之所想,急灾民之所急,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让灾民有发展门路,有经济收入,确保灾民不返贫。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以前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矿群关系恶化的局面,才能得到广大灾民的支持,才能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总之,土地问题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的瓶颈,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土地问题处理好了,其余问题就迎刃而解。地质灾害问题是影响矿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地质灾害问题的处理已经成为基层乡(镇)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我们坚信,只要基层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就一定能做好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就一定能彻底解决地质灾害问题,最终实现“灾民满意搬出,企业正常生产;矿区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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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甘肃省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甘肃省境内泥石流、滑坡发育的基础主要是其特殊的自然条件。陡峭的地形、充足的松散土石和突发性水源是泥石流、滑坡形成的三大条件,另外地震作用也是造成滑坡的因素。甘肃地处黄土高原区,境内主要以黄土为主,而黄土由于结构疏松,孔隙大,渗透性强,具强压缩性和自重湿陷性,垂直节理发育,特别是极为发育的顺坡向卸荷节理,使边坡稳定性降低,易发生滑坡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大量滑坡、崩塌等重力堆积物受暴雨形成的坡面流及洪水的冲刷,源源不断地为泥石流提供固体物质。 通过计算泥石流、滑坡作用强度和危险度,将城市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危险等级。经过对甘肃省灾害防治历史和治理现状的研究,提出存在问题,得到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发展趋势,强调防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根据对城市的分级,危险度高的Ⅰ级和Ⅱ级的城市应采取治理体系为主,预防体系和管理体系为辅的综合控制对策;危险度不高或较低的Ⅲ级和Ⅳ级的城市应采取预防体系与管理体系为主,治理体系为辅的控制对策;对于威胁城市安全的巨型滑坡和规模巨大的泥石流沟则采用躲避对策。 城市泥石流、滑坡防治规划的最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对于不同类型的泥石流、滑坡建立不同的治理模范文二:分析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具及其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进展地理信息系统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进展 目前,国内外利用地理信息系统,主要用于探究国土和城市规划、地籍测量、农作物估产、森林动态监测、水土流失、地下水资源管理〔4〕和矿产资源勘查〔10〕、潜力评价及开发〔11〕等众多领域。GIS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摘要:(1) 地质灾难评价和管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各种功能,建立地质灾难空间信息管理系统[12,13,14,管理地质灾难调查资料,显示并查询地质灾难的空间分布特征信息,评价地质灾难的危害程度,分析地质灾难和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提出减轻和防治地质灾难的办法,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地质灾难进行猜测〔15,16〕。戴福初等利用GIS对香港地区的滑坡灾难进行历史滑坡编录,分析滑坡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动态和静态环境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对滑坡灾难风险进行评价和危险区域划分〔17〕。(2) 地质灾难的危险度区划评价由于各种地质因素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地质因素之间相互功能的复杂性,在收集大量的基础地质环境资料前提下,利用GIS对这些基础资料进行有效地处理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通过选取合适的评价猜测指标〔18〕,运用恰当的数学分析模型〔19,20,21〕,对探究区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等级的划分,从而为地质灾难的管理及防治和预警决策提供依据。(3) GIS和专家系统的集成应用GIS和专家系统的集成应用中,GIS所起的功能主要是管理时空数据,进行空间分析;专家系统所起的主要功能是利用专家知识和空间目标的事实推理判定灾难的危险度〔22〕。二者的结合将使专家经验得到推广,减少野外和室内手工作业工作量,使区域地质灾难的动态管理成为可能。4 结语(1)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已经广泛渗透到了多种学科领域,从比较简单的、单一功能的、分散的系统发展到多功能的、共享的综合性信息系统,并向多媒体GIS、智能化、三维、虚拟现实及网络方向发展,新兴的地理信息系统将运用专家系统知识,进行分析、预告和辅助决策。(2)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具,从专业开发工具的组成结构上,可以归纳为集成式GIS、模块化GIS、组件式GIS和网络GIS等几个主要类别。其中组件式GIS在系统的无缝集成和灵活方面具有优势,代表了GIS系统的发展方向。(3)地理信息系统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方兴未艾,尤其在地质灾难评价和管理、地质灾难的危险度区划评价和GIS和专家系统的集成应用方面进展很快。以上希望对您有帮助!另外这有个地质灾害论文的网址,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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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毕业论文题目

范文一:甘肃省城市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甘肃省境内泥石流、滑坡发育的基础主要是其特殊的自然条件。陡峭的地形、充足的松散土石和突发性水源是泥石流、滑坡形成的三大条件,另外地震作用也是造成滑坡的因素。甘肃地处黄土高原区,境内主要以黄土为主,而黄土由于结构疏松,孔隙大,渗透性强,具强压缩性和自重湿陷性,垂直节理发育,特别是极为发育的顺坡向卸荷节理,使边坡稳定性降低,易发生滑坡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大量滑坡、崩塌等重力堆积物受暴雨形成的坡面流及洪水的冲刷,源源不断地为泥石流提供固体物质。 通过计算泥石流、滑坡作用强度和危险度,将城市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危险等级。经过对甘肃省灾害防治历史和治理现状的研究,提出存在问题,得到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发展趋势,强调防治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根据对城市的分级,危险度高的Ⅰ级和Ⅱ级的城市应采取治理体系为主,预防体系和管理体系为辅的综合控制对策;危险度不高或较低的Ⅲ级和Ⅳ级的城市应采取预防体系与管理体系为主,治理体系为辅的控制对策;对于威胁城市安全的巨型滑坡和规模巨大的泥石流沟则采用躲避对策。 城市泥石流、滑坡防治规划的最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对于不同类型的泥石流、滑坡建立不同的治理模范文二:分析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具及其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进展地理信息系统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进展 目前,国内外利用地理信息系统,主要用于探究国土和城市规划、地籍测量、农作物估产、森林动态监测、水土流失、地下水资源管理〔4〕和矿产资源勘查〔10〕、潜力评价及开发〔11〕等众多领域。GIS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摘要:(1) 地质灾难评价和管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各种功能,建立地质灾难空间信息管理系统[12,13,14,管理地质灾难调查资料,显示并查询地质灾难的空间分布特征信息,评价地质灾难的危害程度,分析地质灾难和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提出减轻和防治地质灾难的办法,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地质灾难进行猜测〔15,16〕。戴福初等利用GIS对香港地区的滑坡灾难进行历史滑坡编录,分析滑坡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动态和静态环境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对滑坡灾难风险进行评价和危险区域划分〔17〕。(2) 地质灾难的危险度区划评价由于各种地质因素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地质因素之间相互功能的复杂性,在收集大量的基础地质环境资料前提下,利用GIS对这些基础资料进行有效地处理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通过选取合适的评价猜测指标〔18〕,运用恰当的数学分析模型〔19,20,21〕,对探究区进行地质灾难危险性等级的划分,从而为地质灾难的管理及防治和预警决策提供依据。(3) GIS和专家系统的集成应用GIS和专家系统的集成应用中,GIS所起的功能主要是管理时空数据,进行空间分析;专家系统所起的主要功能是利用专家知识和空间目标的事实推理判定灾难的危险度〔22〕。二者的结合将使专家经验得到推广,减少野外和室内手工作业工作量,使区域地质灾难的动态管理成为可能。4 结语(1)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已经广泛渗透到了多种学科领域,从比较简单的、单一功能的、分散的系统发展到多功能的、共享的综合性信息系统,并向多媒体GIS、智能化、三维、虚拟现实及网络方向发展,新兴的地理信息系统将运用专家系统知识,进行分析、预告和辅助决策。(2)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具,从专业开发工具的组成结构上,可以归纳为集成式GIS、模块化GIS、组件式GIS和网络GIS等几个主要类别。其中组件式GIS在系统的无缝集成和灵活方面具有优势,代表了GIS系统的发展方向。(3)地理信息系统在地质灾难探究中的应用方兴未艾,尤其在地质灾难评价和管理、地质灾难的危险度区划评价和GIS和专家系统的集成应用方面进展很快。以上希望对您有帮助!另外这有个地质灾害论文的网址,可参阅:

我国地域辽阔,天气变化万千,洪水、飓风、龙卷风、地震等不可抗性灾难频发,此次汶川特大地震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的伤害。近50年来,我国每年由地震、地质、旱涝、海洋、疫病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自然灾害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因素,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我国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防灾减灾科技应用与建设的现状 我国目前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广为覆盖的气象、海洋、地震、水文、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地面监测和观测网,建立了气象卫星、海洋卫星、陆地卫星系列,并正在建设减灾小卫星星座系统。在气象监测预报方面,建成了较先进的由地面气象观测站、太空站、各类天气雷达及气象卫星组成的大气探测系统,建立了气象卫星资料接收处理系统、现代化的气象通信系统和中期数值预报业务系统。全国已形成了由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分工合理、有机结合、逐级指导的基本气象信息加工分析预测体系。为了监测江河洪水,国家组建了由数目众多的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等组成的水文监测网,建立了七大江河地区洪涝灾害易发区警戒水域遥感数据库,将遥感技术在“八五”期间应用于洪灾监测。大江大河防汛抗旱工程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有些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另外,利用现代科技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如农区人工增雨、人工防雹、滴灌工程等,这些技术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防灾减灾发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在地震监测和抗震方面,组建了400多个地震观测台站,“十五”期间进行了数字化改造,由48个国家级数字测震台站组成的国家数字测震台网和由300多个区域数字测震台站组成的20个区域数字测震台网以及若干个流动数字测震台网、数字强震台网构成了中国数字测震系统,建立了大震警报系统和地震前兆观测系统,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监测预报系统,编制了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和震害预测图,确定了52个城市作为国家重点防震城市,对全国地震烈度6度以上地区的工程建筑,实施综合性震害防御,对城市和大中型工矿企业的新建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完成了多条铁路干线、主要输油管线和多座骨干电厂、大型炼油厂,一批重点骨干钢铁企业和超大型乙烯工程以及大型水库的抗震加固。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加强了对滑坡、泥石流、崩塌以及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等地质灾害的勘查防治工作,采取了包括工程防御体系、生物水保防御体系、管理防护体系,社会管理体系和预测及报警体系在内的综合防御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把生态建设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退田还草和修建水利工程等一系列措施,极大地防止和减轻了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全国已建立了25片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实施了七大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在一万多条水土流失严重的小流域,开展了山水田林综合治理。先后确立了包括“三北”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农田防护林、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珠江流域防护林、辽河流域防护林、黄河中游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工程、防治沙漠化工程的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此外,还发射了“资源一号”、“资源二号”卫星,广泛应用于资源勘查、防灾减灾、地质灾害监测和科学试验等领域。 二、我国防灾减灾科技应用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缺乏综合协调 长期以来,我国的灾害管理体制基本是以单一灾种为主、分部门管理的模式,各涉灾管理部门自成系统,各自为战。由于没有常设的综合管理机构,各灾种之间缺乏统一协调,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联动,造成了许多弊端,如缺乏综合系统的法规、技术体系政策与全局的防灾减灾科技发展规划;缺少系统的、连续的防灾减灾思想指导,不利于部门之间协调;缺少综合性的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技术系统;缺少专门为灾害救援的综合型救援专家、技术型队伍;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防灾减灾科学技术体系;信息公开和交流渠道不顺畅;资源、信息不能共享;科学决策评估支持系统与财政金融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等等,直接影响防灾减灾实效。 投入不足 资金渠道单一 全国每年投入到防灾减灾科技研发和应用的经费十分有限,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设备购置、防灾工程建设、防灾减灾基础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等多方面投入不足。主要是因为我国防灾减灾科研基本依赖于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由于防灾减灾科研具有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近期经济效益,很难吸引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主动投入,造成防灾减灾科技发展和技术推广滞后。另外,缺少科研成果推广的中间环节与适合防灾减灾工作规律的运行机制,防灾减灾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低,一些防灾减灾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率不足10%,严重影响了全国防灾减灾工作的深入进行,影响了全国防灾减灾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科技资源尚待优化配置 我国防灾减灾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气象、地震、地质、环保等领域,由于缺乏宏观协调管理及传统的条块分割现状,一方面各领域主要关注本领域的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研发工作主要局限于解决本领域存在的技术问题,在不同灾种以及防灾减灾的不同环节中,科技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科技开发与应用水平发展很不平衡,在基础地理信息、救灾设备和队伍建设方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另一方面,仪器、设备、资料、数据等都由部门、单位甚至个人所有,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共用,资源条件不能系统整合形成高效、共享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无法形成合力和整体创新优势。 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缓慢 一是在不同灾种以及防灾减灾的不同环节中,科技发展与应用水平很不平衡;二是各灾种的应急研究和操作水平差别较大,低水平重复研究较多;三是技术手段和装备落后,监测能力不强,短期预测预报能力还较低;四是缺乏各类灾害的科学评估模型和方法,灾害信息共享应用和评估的技术急需完善;五是对一些重大灾害的认识与防治技术,长期徘徊不前;六是现有科研结合国情实际不够密切,科技整体支撑能力有待提高等。 防灾减灾高水平科技人才匮乏 我国防灾减灾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专业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中,基层防灾减灾机构普遍缺少技术应用人才,与我国防灾减灾工作重点结合不密切,特别缺乏防灾减灾领域的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应用人才。另外,研究经费、待遇等方面条件较差,影响我国防灾减灾科技人才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科普宣教力度不够 缺乏统一的防灾减灾科普规划,没有固定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也缺乏经常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使防灾减灾科普缺乏系统性、连续性,致使我国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防灾减灾意识的科普教育水平较低,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差,最终影响我三、我国防灾减灾科技支撑的对策建议 建立统一综合的防灾减灾组织保障体系 设置统一的具有危机管理性质的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防灾减灾工作的大政方针做出决策,逐步实现从部门为主的单一灾种管理体制向政府和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综合应急管理体制转变。 加强科技主管部门与涉灾管理部门的协同,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多层次、分布式的协同管理职能和机制。 成立集合各灾种、各专业及相关管理部门专家的顾问团体;建立防灾减灾决策的专家咨询系统,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完善防灾减灾科技进步政策与创新机制 制定科技支撑防灾减灾办法与政策,增加科技投入,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人才培养选拔等方面给予支持;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工作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在大中小各级学校教育中适当引入防灾减灾课程及读物。 建立高效、合理的防灾减灾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机制、科技投入机制、成果转化机制、政策激励机制与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推广应用。 多渠道增加对防灾减灾的科技投入 将防灾减灾发展所需投入纳入每年科技经费预算,按照一定的使用比例,支持研究开发工作、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参加国际交流等。并使防灾减灾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科技经费增长的总体水平。 建立社会防灾减灾基金,吸收企业、社会团体、公民及海外人士对防灾减灾的捐赠,按比例将部分基金用于科技投入。 用给予引导资金的方式,促进地方政府增加防灾减灾科技投入,引导技术开发机构与企业投资防灾减灾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促进防灾减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 借助全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整合全国各灾害管理部门的分类灾害信息资源,全天候运转监测网;以网络技术为纽带,积极推广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控系统(R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技术,建设覆盖至全国各乡村的主要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充分应用数字化技术及网络技术,综合集成防灾减灾各单位上报的灾情信息,构建包括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分析、灾害救援决策、救援信息反馈等在内的防灾减灾技术及信息资源平台。 加强防灾减灾科技能力与科技队伍建设 通过科研体制改革和现代院所制度建设,进行课题制、首席专家负责制和科研经费预算等防灾减灾科技机构科研管理制度建设;鼓励科研与地方防灾减灾需要紧密结合,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研究和治理;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研发防灾减灾技术和装备,实现产业化;与管理部门合作,尝试推广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和管理方法,探索区域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模式;参与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 在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的基础上,大力培训一线工作的防灾减灾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改善基层技术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通过科研项目、激励措施、分配制度、考核选拔等吸引和稳定人才队伍,培育有竞争力的研究群体,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养防灾减灾后备人才,逐步在我国高校中开办防灾减灾专业教育。 加强国内外防灾减灾科技交流与合作 鼓励防灾减灾科研机构、管理部门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获得先进的应用技术及管理经验,追踪最新技术。在跨国、跨区域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政府应积极协调,为项目实施提供帮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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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毕业论文题目怎么写

当然是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来说了 。 首先从理论上结合你要研究的论题,说说你论文的主要内容以及填补了理论界的什么空白,或者说你的理论有什么创新之处。实际方面说,肯定就是你的研究对于指导实践有多大作用之类的,解决了什么实际问题。具体的都要结合你自己的论文啊 建议去知网上下载一些相近的论题,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写的,借鉴别人的,再加上自己的特色。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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