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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典型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意义和作用

发布时间:2024-07-05 20:33:17

法学典型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意义和作用

这个是看你发表的内容什么样的,能提高你的法律知识,在以后找法律方面的工作会好找些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选题目的和选题意义的区别 :选题的目的:(1)课题的延续。我校在“九五”“十五”期间,一直从事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研究,成效显著。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其实就是课堂教学资源的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我们拟定将课堂教学资源研究泛化深化,所以将课题定为:课堂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2)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了课堂教学新的价值取向,即由统一和求同指向尊重多元和个性差异,由预定性和封闭性指向生成性和开放性,由知识本位指向学生发展本位。这一切,都需要教师更新资源观念,增强资源意识。(3)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门学科都有着广泛的可待开发和利用的教学资源。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带有共性的问题是教师对课堂教学资源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资源意识较为淡薄。不少教师将教科书视为教学资源的全部,近而把教学过程窄化为“教教材、学教材、考教材”。这不符合学习的规律,也阻碍着着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掩埋着课堂中生命的灵性。也是由于资源意识淡漠,一些很好的课堂教学资源被闲置、浪费,从而影响课堂教学效率。例如,课堂中学生偏离教师“预设轨道”的个性化发言,课堂中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等,这些都是宝贵的教学资源。然而,他们被漠视的现象比比皆是。缺乏发现教学资源的“慧眼”,当然也就没有利用教学资源的“慧心”了。因此,增强教师的资源意识,研究如何充分合理的利用课堂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选题的意义:(1)增强教师的资源意识,改变教师落后的教学观念,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和谐发展。(2)提高教师充分合理利用课堂教学资源的能力,提升课堂效益,提高教学质量。一、选题能够体现论文的价值和效用论文的成果与价值,最终是需要根据论文的完成客观效用来进行评价的,但是论文的选题对其有重要作用。选题不是给论文定一个题目和规定一个范围,选择论文标题是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一个好的标题,需要经过作者深思熟虑、互相比较、反复推敲、精心策划才进行敲定的。论文选题好了,也就表示作者已经大致形成了论文的轮廓。二、选题能够提前对文章做出估计好标题能够对论文作出一个基本的估计,这是因为在确定题目之前,作者一般是经过整理资料、并进行分析整理后才能进行论文标题的敲定。在论文写作的时候,我们所找到的客观事物或资料中所反映的对象与作者思维不断碰撞并产生共鸣,正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过程中,使作者产生了认识上的思想火花和飞跃。一般选题来源于自选课题,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课题与横向联系单位委托课题(包括联合攻关课题)三种形式。无论那种形式的课题都来自两大方面:(1)引领:解决社会实践的紧迫需要。这是一种直接性来源。例如:《北京古树神韵》图书,献给第29届北京绿色奥运的一份特殊礼物 。(2)总结:从查阅文献资料,了解研究领域最新的成果和有关学科发展的趋势及前沿中挖掘课题。这是一种间接性来源。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即从前人的理论总结基础上派生、外延与升华出来,从而选出具有更高价值的能充实、完善甚至能填补其空白的课题。如“中国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工程建设系列著作”出版工程,是“中国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工程建设”等系列研究的成果集成。按国家精品图书出版的要求,以打造国家精品图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与实践。

法学典型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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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论文创作事项能够使得大家对于法学的常识以及法学的各个事项条例也都了解的更透彻。具体的创作要求问题可以来期刊目录网看看。

典型商法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意义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选题意义和目的一般作为开题报告里面的第一块内容,是阐述你所研究的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或者说讨论价值的, 写开题报告的目的,其实就是要请导师来评判我们这个选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同时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对于创作上的问题可以来职称驿站网看看。

决定毕业论文的价值和效用、提前对文章做出估计。1、决定毕业论文的价值和效用:选题不仅仅是给文章定个题目和简单地规定个范围,选择毕业论文题目的过程,就是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选择一个好的题目,需要经过作者多方思索、互相比较、反复推敲、精心策划的一番努力。题目一经选定,也就表明作者头脑里已经大致形成了论文的轮廓。2、确定题目之前,先大量地接触、收集、整理和研究资料,从对资料的分析、选择中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直到定下题目。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客观事物或资料中所反映的对象与作者的思维运动不断发生冲撞,产生共鸣。

法学典型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意义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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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典型案例分析论文选题意义怎么写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由来。  缔约过失责任由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首次提出,其理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而备受推崇,为了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之欠缺,德国判例迅即将缔约上过失责任发展为一项原则。继受德国学说的日本民法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亦在广泛领域里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同时,缔约上过失责任也影响到了英美法系。在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提出了“在合同之失完整或者未成立或者未反映当事人真意的情况下,应保护允诺人的信赖利益。”而事实上,当代美国法非常广泛地承认了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在英国,合同法专家阿蒂亚近10年一直努力发展富勒的思想,主张为实现英国法的现代化,需加强保护信赖利益,英国法虽然尚未把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确认,但在一些判例上却已成立了缔约过失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已在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情况下承认了缔约过失责任,新的《合同法》则更在学术研究和既有立法成果的基础上肯定缔约过失责任为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适用领域就是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失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失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到合同当中这意味着,虽然合同无效,但当事人毕竟进行了要约和承诺,并且合同已告成立,所以先合同义务已经产生,违反此义务当然应负担民事责任,或按耶林的话说“从事契约缔结之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中的契约关系亦应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交易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缔约一方当事人难免成为他方疏忽或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而被排除时,则会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者,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并非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之过失致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害。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其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给确信该合同能够成立并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失的,各自按过失程度分担相应责任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条规定的就是缔约过失责任。为便于理解分别举列说明: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如:A无合资谈判经验,为获取谈判经验,在根本无谈判诚意的情况下,邀请富有谈判经验的B进行谈判,B为此组织谈判组织,准备谈判的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等书面文件,并与A进行二次磋商,A在认为其获得B谈判知识和相关法律文件后,宣布终止谈判,A为此应承担给B造成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甲欲与乙订立一份特殊物品的买卖合同,而该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待于政府的批准,政府对这种合同是否批准有完全的权力。乙不知这一事,甲应该告知乙合同有待于政府批准方能生效这一事实。乙便于甲签订了合同并依合同进行了履约准备,最终合同未被批准,此即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c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A向B发出要约,之后A的住所发生变化但未通知B,致使B仍向A原住所地发出承诺,A未收到承诺,合同不成立,B认为合同已成立并依约履行合同,结果造成了损失,此时A应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  由此看出缔约过失责任特点有以下四点:其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于当事人直接违反的是诚实信用原则,且此责任或义务又是先于合同成立而独立存在的,因此,理论界将其称为先合同义务。在合同义务之外,再规定一种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公平性的体现,因为只要缔约当事人之间因谈判、磋商而彼此有了接触和联系,他们之间便会产生利益的交错。先合同义务不是因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给付义务,而是在合同生效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其二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一种信赖利益的损失。因为缔约过失行为侵害的对象是信赖利益。所以该责任的确定自然以实际发生的信赖利益为损失的前提条件。只要一方当事人因过失造成缔结合同关系破坏,从而使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二者之间便存在了因果关系,该责任即成立。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合同不能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都可能使对方的信赖利益受到侵害。其三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过失的民事责任。无过失便无缔约过失责任,通常情况下,缔约一方当事人由于疏于通知、照顾、保护、协助等行为,对相对方的损失发生放任或故意的心理状态。其四,缔约过失责任是以补偿对方损失为后果,以弥补性承担方式为特征的民事责任。因为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磋商过程中,只存在对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害,故缔约过失责任仅仅寻求一种补偿实际损失的救济。在民事责任中,它处于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相并列的地位。它既非以成立有效的合同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非以非表意的违法行为为前提的侵权责任,而是一种在缔结合同过程中由于过失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密切的联系,但二者的区别十分明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产生的时间和基础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是一种对先合同的违反,其请求权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违约责任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责任。它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基础,即无合同无违约,请求权的基础是合同。第二,目的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目的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并促成缔约成功。违约责任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之间合同利益,是保证合同履行,即诺言必须履行原则的体现。第三,存在形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直接规定,它只能以损害赔偿为唯一的一种补救责任形式。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如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定金等,也可以法定的责任形式予以补救。第四,构成的条件不同,缔约过失责任要以实际损害为要求赔偿的条件,违约责任则不以损害的存在为前提,从过失状态上看,缔约过失责任主观上是要求过失的存在;违约责任通常是一种严格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即需承担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二者都以损害赔偿为内容,且在主观上都要求有过失,但二者区别又十分明显,第一,基础关系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意欲订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必须尽到保护、通知、协助、忠实等义务,违反此义务,违反者即需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不以特定侵权者和被侵权者之间存在特定的信赖关系为前提和基础。第二,违反义务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先合同义务,而侵权行为则是违反了不得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一般义务。第三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至意欲订立合同当事人因相信合同的有效成立而导致的信赖利益的损失,通常表现为基于信赖利益而实际支出的费用,侵权行为则是行为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物权、人格权等绝对权。赔偿范围不限于信赖利益。  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有以下四个要件:  一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先合同义务实际上是对当事人之间信用的一种确认和保护,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恶意,违反自己的信用,基于双方的信用关系而有所付出的善意一方将要遭受损失。这种恶意对信用的违反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与一般社会观念颇有不合。同时,也是对现代社会存在基础的挑战和威胁。一般来说,先合同义务存在于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前。要约生效前,双方只是一般人之间的信用,谈不上缔约双方之间的信用,因此,也谈不上对该信用的违反;在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进入一种更加紧密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由合同义务及合同责任加以约束和调整。所以缔约过失责任是对这一特定的时间段下当事人之间关系的调整。缔约过失责任因此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相区别。  二缔约过程中过失的存在。缔约过失责任之所以得以成立,在缔约过程中违反信用一方之所以要对对方的损失负责,是因为其主观上具有过失,即具有一定的可责之处。所以缔约过失责任属于过失责任而非无过失责任。本条规定: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失的存在。缔约过失责任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有损失的存在。如果在缔约过程中并没有损失,则谈不上责任的成立。但是,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失的确定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应赔偿的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即无过失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不成立等而造成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各种费用的支出;也包括信赖人的财产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某种应该得到的机会。当然,这些利益必须是在可以客观预见的范围内。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对间接损失的赔偿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我院能总结出为当事人和社会一般公平观念所能普遍接受的赔偿标准。  四因果关系。指一方当事人的过失与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之间存在相当的联系。缔约过失责任的形成可归纳为两类:其一是合同订立磋商中,要约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其特点是责任发生在缔约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未能协调一致前;其二是无效合同(包括被撤销的民事行为)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其特点是责任发生在缔约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已经协调一致之后  四、正确认识与缔约过失责任认定相关的几个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解与把握,笔者认为还有必要澄清对以下问题的认识。  1、先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有无区别?对此,回答应当是肯定的。所谓附随义务,顾名思义就是指附随主义务的从义务,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主义务。附随义务则是在加工过程中完好保存好已经加工作的产品或还未加工的原料,如果出现紧急情况承揽人负有通知定作人的告知义务;在加工承揽过程中知悉定作人的某些商业秘密,承揽人负有保密义务;加工因定个人的设计等原因失败,承揽人在防止损失扩大的协助义务,附随义务的内容是随着主义务的过完成情况变化而变化。而先合同义务则是在缔约磋商到全同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里缔约人负有的一项法定义务,它不依附于任何义务,可以独立存在。与附随义务相比,先合同义务的内容比较确定。  2、合同成立或有效是否也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有人主张,只要合同关系存在,即使在缔约过程中有一方存在缔约过失行为,另一方能对他行使缔约过失诉讼上的请求权,而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混肴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界限,抹煞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独立价值,是很不妥当的,一方当事人在缔约阶段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后,如果合同成立并生效,则其后可能发生违约责任,也可能出现正常履行合同的结果,如果合同已经正常履行,自然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此时只的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一种途径;即合合同没有正常履行,违约方并不一定就是缔约过错方,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都并未重合,更是谈不上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方的违约责任问题;再退一步讲,即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过错也在缔约过错方,对方也完全可以既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又主张违约责任,从而完整、充分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与缔约过失责任并无必然的联系。  3、缔约过失责任是否也存在责任竞合现象?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违法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构成要件时,在法律上导致相互冲突的民事责任形式,由于受害人享有多种请求权,也称请求权的竞合。关于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的竞合《合同法》第43条没有做出规定,我们应当允许当事人行使选择权。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的竞合有两种情形:(1)与违 约责任的竞合。缔约人缔约过程中违反先合同义务,有时既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如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被代理人不予追认,这时善意相对人就享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行使撤销请求权,要求撤销合同,由代理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权;不撤销合同,要求代理人自己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2)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缔约人在缔约过程中实施的违法行为,可能即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又可能构成侵权责任。如在缔约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保护义务,将订立合同过程知悉的商业秘密,加以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都可能存在缔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3)缔约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竞合。三责任竞合比较少见但并非不可能,尤其是存在欺诈之产品责任场合,例如,缔约过程 中,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让对方将有缺陷产品当成合格产品,并订立了买卖合同。后该产品因缺陷致产品本身及买方的其他财产(甚至人身)造成损害。此种情形下,受欺诈之买方可以选择:①撤销合同,以缔约过失责任为由要求对方赔偿信赖利益的损失;②以侵权为由要求对方赔偿损害,赔偿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③以对违约为由主张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或赔偿履行利益的损失,尤其产品本身比较紧俏,价值较大且为买方所急需,而受害人不愿撤销合同或丧失也撤销权,在此情形下,买方更有可能选择违约责任之请求权。

把有关的题目方面的已经有的国内外研究认真介绍一下(先客观介绍情况,要如实陈述别人的观点)然后对前人所做工作进行客观评价,有什么不足和研究空白,论文所做工作与前人做工作的差异分析;说明现在有了这些研究,但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其中要包括你选题将要探讨的问题。由于目前研究不足,所以你要研究。你要说清楚你从文献综述中选出来的这个题目在整个相关研究领域占什么地位。这就是理论价值。然后从实际价值去谈。就是这个题目可能对现实有什么意义,可能在实际中派什么用场等等。你的题目要写什么是根据文献综述得出来的,而不是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如果不做综述,你就无法找到自己的题目,也不知道这个题目别人已经做得怎么样了,所以你要认真进行综述。综述的目的是引出你自己的话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明确可能创新的内涵,确定论文研究的具体内容。研究方法:基本是指你会采用哪些方法来完成论文,比如文献法、调查法、逻辑演绎法、统计法、比较分析法、访谈法、问卷法、定量研究、实验研究、理论分析等等。

1、把有关的题目方面的已经有的国内外研究认真介绍一下(先客观介绍情况,要如实陈述别人的观点)。2、然后对前人所做工作进行客观评价,有什么不足和研究空白,论文所做工作与前人做工作的差异分析;说明现在有了这些研究,但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3、包括你选题将要探讨的问题。你要说清楚你从文献综述中选出来的这个题目在整个相关研究领域占什么地位。这就是理论价值。然后从实际价值去谈。4、你的题目要写什么是根据文献综述得出来的,而不是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如果不做综述,你就无法找到自己的题目,也不知道这个题目别人已经做得怎么样了,所以你要认真进行综述。综述的目的是引出你自己的话题。5、在上述分析基础上,明确可能创新的内涵,确定论文研究的具体内容。就是这个题目可能对现实有什么意义,可能在实际中派什么用场等等。

回答 亲,可写以下几点,中药制药纯化水消毒的过程和方法,在用科学表明该方法作用,最后该选题的重点内容总结 亲,你要明白论文的作用是什么,理由是最好找的,比如你看到与选题中观点一致或相反的资料、事例引发的思考,或者是由于所研究的内容具有明确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 亲,你要明白论文的作用是什么,理由是最好找的,比如你看到与选题中观点一致或相反的资料、事例引发的思考,或者是由于所研究的内容具有明确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 选题理由要从观点的由来和研究历程着手,提出论文是对以往研究的总结还是创新,并且研究有利于完善或是明确这一观点,而且可以指导实践,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我简单说一个理由,比如“中药制药纯化水系统是怎样消毒杀菌微生物的, 更多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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