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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现代社会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发布时间:2024-07-07 00:30:33

法律与现代社会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额,说说这个东西可以应用到哪些场合,然后谈谈这些应用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你实现它的意义在哪里。说完这些就可以了。

背景分为你所研究的课题的大背景,比如某种疾病,其发生率,致死率,在各国的情况。小背景,如果你要研究治疗方法,那么现在的治疗的现状是怎样的,有哪些方法,这些方法存在什么问题。研究意义就是指,从上面的这些问题中,你要解决的特定问题。希望对你会有些帮助。

写意义的时候根据你的选题来决定形式可以分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也可以不细分,把目的和意义和在一起写,总之突出你观点的新颖和重要性即可;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叙述,不过要根据自己的选题,不要生搬硬套: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前人有研究过,或者说阐述过但是没有阐述论证的足够全面,你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总之,意义和目的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新意的;其次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你是用什么理论证明你的观点;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等也要有翔实的根据;这样才能衬托出你的选题的意义所在。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1) 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 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2)通过分析本地(校) 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

选题的背景和价值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民不仅在数量上大幅增长,结构也不断的优化。互联网作为网民权利、利益表达的新渠道,致使网络事件风起云涌,但是我们的政府在态度和机制上表现不足。在政府建立的各种网络民意通道也存在着各种现实的问题,致使网络民意向政府表达的内部通道不畅。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网络民意和公共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就有了理论和现实的价值。2互联网发展迅速从1986年高能物理所ALEPH组从北京给斯坦伯格(JackSteinberger)发出的第一份电子邮件到1994年中国被允许加入互联网,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可谓迅速。截至2012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达到3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为9%}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为88亿,网民数量全球第一。在IP地址方面,也仅仅次于美国和巴西。①同时,以用户参与为本质的W0,以其开放性、真实性、自组织性、聚合性等特性也为互联网的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互联网正以蓬勃的发展之势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互联网的时代己然到来。3网民结构优化除了网民数量在逐渐扩大以外,网民的结构也在不断的优化。网民的年龄结构逐步向中年和老年人转移,网民意见的理性表达有了提升;网民的高学历结构渐趋稳ice`,大专及以下学历稳占网民比例的l/5以上,网民意见的知识性得到了保障;网民的职业结构方面,学生群体呈现连年下降的趋势,变得更加丰富、合理;城乡结构方面,农村网民的规模逐渐上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这一比例一也将进一步的改善。总之,网民结构的优化,为网民V"见的真实性、了一眨表性私!独立性的表达奠定了基础。

法律与现代社会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前人研究的成果,所选题目到目前所研究到的状况,而你又对选题有何特别看法,为何会选此题,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看法有何异议或者是有何更深入的观点

你所选题目的现今社会相关情况 对选题有何特别看法 为何会选此题 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看法有何异议或者是有何更深入的观点 综合所选题目的相关学科对它的影响 你的研究目的祝论文顺利完成!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首先就法学论文的写作技巧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问题,即写作意义与基本分类、选题与标题、基本结构、叙述背景、段落安排与层次划分、对域外资料的用法、如何使论文语句通顺、一气呵成、天衣无缝和基本行文规范。随后,赵教授就“选题与标题”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而具体的阐述。“什么样的选题是好选题”?“好选题的标准是什么”?赵教授以学生中常见的两种观点,即“大的、宏观层面的选题就是好选题”和“新的、热门的选题就是好选题”为切入口,分析了其合理性与缺陷性,并建议初步涉足法学论文写作的人,要从小选题入手积累经验,做到循序渐进。赵教授还就法学随笔的写作指出了三个“法宝”:即小选题、大视野、深挖掘,并对每个“法宝”都进行了详尽而认真的阐述。

法律与现代社会论文选题背景

看你是写哪一类的法律课题吧,要是不确定的话,你可以去看下法学和争议解决这两本期刊上的相关论文,学习学习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一、论文研究背景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二、选题的意义与价值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理论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实践方面主要包括:(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三、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这个的话我帮你写好以后发到你的QQ邮箱里吧。

前人研究的成果,所选题目到目前所研究到的状况,而你又对选题有何特别看法,为何会选此题,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看法有何异议或者是有何更深入的观点

现代传媒与社会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你是写毕业论文,还是写一般的文章,还是参加某个学术比赛……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如何定题目首先看是什么专业的题目其次根据专业和教授的口味来定题目尽可能不要大众化(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 以下题目仅供参考: 试论大众传播受众权利的保护 试论“媒介殖民主义” 我们为什么喜欢上网 浅论网络传播环境净化策略 大众传播受众价值的再认识 民营网吧生存状况思考 试论网络时代的贫富差距 试论互联网络中的舆论引导 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保障状况及思考 由我国大众传播现状引发对“社会责任理论”的再认识 受众行为对大众传播的作用 我国大众传播内容与社会道德教化的冲突及思考 试论网络传播环境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论我国大众传播工作者的素质 试论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并存状况下大众传播效果 从蔡智恒网上小说看网络小说 从《人生》和《平凡的世界》看路遥 《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中国当代文学的影响 试论余华的《活着》 试论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大众传媒与“少年作家”诞生与生长 试论小说与其改编的电视剧间的互动关系 试论受众对传媒的需求 试析信息不对称的后果 试论手机对传统传播理论的颠覆 试析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的保障状况 试论传播媒介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 媒介为我们营造了什么样的世界 职业记者的危机——互联网络、手机对记者职业的影响 大众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试析“易中天现象” 浅析央视10频道“百家讲坛”的选题策略 试论新闻的经济监督职能 试论新闻的法制监督职能 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具体的作家作品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定) 美学与新闻(具体题目同学自定) 美学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文艺理论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从“富士康”事件谈新闻工作者的素质 试论在权力和资本影响下的新闻现状 从新闻的内容谈新闻美 从新闻的形式谈新闻美 二 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 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 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 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 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 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 试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 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 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 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 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 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 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 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 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 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 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 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 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 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 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 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 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 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 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 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 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 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 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 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从“超级女声”到“梦想中国” 三 报纸版面设计趋势分析 “厚报”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新崛起 论大众传媒与和谐社会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 论编辑思维 对美国“新闻自由”的解析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 论报纸头版的新功能 论新闻标题的特点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 论传统报纸的走向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 《重庆时报》的版面分析 论新闻策划 论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 报纸专栏分析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 论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导向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论编辑的人文情怀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 都市报的“同质化”分析 论新闻的世俗化 对当前新闻教育的思考 论网络媒体中编辑的角色变化 新闻的“软化”现象思辨 论媒介品牌的建立及注意的问题 论传媒的影响力 论传媒的公信力 论传媒的涵化功能 解读施拉姆的“受众信息选择公式” 网络时代的新闻编辑思维 论新闻编辑的境界 论新闻编辑在文化传播中的作用 论民生新闻报道现状 论精确新闻报道 论调查性新闻报道 论媒介素养 新闻评论现状分析 论新闻编辑理念 电视产业的困境解析 报业生存现状分析 论媒介产品走向媒介商品的变化 论新媒体变革编辑方式 论新媒体变革传播方式 论新媒体变革传统媒体 论传统媒体的数字化走向 论传媒整合发展 论网络新闻标题的特点 论网络新闻编辑策划 从美国成立新媒体部队看美国对信息自由流动的威胁 四 简论新闻的意识形态性质 新闻“真实”的本质探寻 新闻语言特征论 论新闻的党性和人民性的关系(即从“三个代表”的角度来讨论“新时期新闻”的特点) 试论新闻与哲学的关系 试论新闻与道德的关系 试论新闻与文学的关系 (从生活中某一具体的新闻事件)试论新闻的社会作用 新时期“新闻种类”的再认识 重新认识新闻与生活的关系——针对目前新闻界存在的“等新闻”现象感言 新闻风格论 新闻的民族特点初探 新闻与文学的关系 现代中国新闻流派初探 新闻美学的理性探讨和认知 从“接受”的角度来谈新闻的写作 新闻“阅读”的心理机制探寻 从“普利策”奖看中西新闻意识的不同 再论新闻批评的性质和任务 关于新闻评论性质的再认识 新闻中的美学规则 新闻传播与民族文化的模铸 可视性新闻与语言性新闻未来的展望 如何正确地认识新闻的“工具”作用 新闻价值论 论大众传播中的个性风格 论新闻自由与自由新闻 ——关于网络媒体现状的思考 论新闻工作者的素质要求 关于当今中国新闻理论研究的思考 应当正确地开展新闻批评——关于中国新闻批评现状的思考 论新闻中的人道主义精神 关于新闻的经济价值的思考——从中国资讯业的繁荣看新闻价值的另一极 新闻学与传播学现实关系的正确认知 大众传播与中国经济发展的研究 中西方传播理念之异同 现代传播学论 试论新闻的政治监督职能 试论新闻的经济监督职能 试论新闻的法制监督职能 中国现代作家作品研究(具体的作家作品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定) 美学与新闻(具体题目同学自定) 美学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文艺理论研究(具体题目自定) 从“富士康”事件谈新闻工作者的素质 试论在权力和资本影响下的新闻现状 从新闻的内容谈新闻美 从新闻的形式谈新闻美 五 传播效果浅论 略论传播效果的提高 传播效果评价 博客管理初探 中西采访技巧比较 中西新闻价值观比较 中西电视谈话节目比较 中外电视新闻节目比较 外国电视节目的借鉴与改进 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风格比较 广告的文化策略 电视广告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电视广告20年概论 广告创意论 广告的理性诉求与感性诉求 新闻写作的创意 新闻采访中的心理焦虑 新闻记者的社会责任感 从突然公司事件看记者的社会责任感 新闻出版“气功热”反思 民生新闻与社会和谐 浅论突发事件报道 社会和谐与新闻人的社会责任感 科学发展观与经济新闻 科学发展观与新闻传播 社会和谐与社会新闻 新闻报道与社会和谐 隐性采访浅论 独家报道浅论 都市报的现状与发展 中外动漫产生比较 动漫创新初探 法制新闻中的隐性采访 新闻采访中的新闻侵权行为 批评报道与新闻侵权 科学发展观与科技新闻报道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新闻 浅论网络传播 网络传播与社会和谐 短信传播浅论 新闻媒体传播比较 您的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提出-论点;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社会背景:出自戴元光《传播学通论》(1)军事众所周知,20世纪的上半叶人类世界先后发生了两次史无前例的世界大战,这两次世界大战美国都或间接或直接的参与其中,尤其是在二战中美国人更是同时在欧洲战场和太平洋战场上扮演着主要角色,一战中美国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也因向参战国出售大量军火而获取了暴利。这两次世界大战便让美国人尝足了经济甜头,一战的军火暴利,二战对经济强有力的刺激帮助其在二战以后便成为世界上头号经济大国,为大众传播业的发展和传播学的产生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2)经济美国的经济发展无疑是提供了传播学产生和发展的最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事实上,美国的经济在南北战争以后就开始快速发展,虽然经历了大萧条的挫折,但正如上文所说,两次世界大战的刺激以及其他一些因素还是保其成为世界经济的龙头。中国有句俗语,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大众传播事业和传播学恰恰是唯金钱所能。试想,没有经济的强力支持,哪能实现报纸电报电视电影等媒体的普及化,哪能产生发达的传媒业,没有了以上这些传播学的产生又有何意义呢。因此,经济的发达也是传播学产生的不可或缺的因素。(3)文化经济的发展使美国的城市化水平得到了提高,根据资料数据显示纽约市的人口在1880年为不到200万,而到了1900年就已经接近350万。由于大众传播只有在人口密度相对较高的城镇地区才能有效进行,因此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化社会对于传播学产生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美国城市人口不断增大,城市数目越来越多,就为传播学的产生提供了群众基础,或者说是受众基础。科技首先展示一组数据:1835年,美国人莫尔斯发明了电报机;19世纪中期霍伊尔发明轮转印刷机;1876,贝尔发明电话;1877年爱迪生发明了留声机;1906年,费森顿发明了无线电广播;1907年,德福雷斯特发明三极管……传播学产生前所有的有关发明几乎全部来自美国,如此强大的技术基础支持下,我们也就没有理由怀疑传播学是产生于美利坚和众国的了。 拥有了先进的科技,美国人便可率先发展传播产业。没有报纸,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电影这些发明,信息又如何进行大众传播,没有信息不能传播,又哪来所谓的传播学这一说。因而科技的进步对于传播学的产生而言也非常重要。(4)教育谈到了科技文化,我们就不得不提及美国的教育事业,因为首先科技文化本来就是离不开教育事业的发展,另外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自然与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美国在19世纪末期发展经济的同时,便开始投入大量的经费发展其教育事业。1870年美国只有160所公立中学,到19世纪末已增加到6000所以上;1870年美国用于公共教育的经费平均每个学生为15美元,而1900年美国公立学校预算平均每个学生达23美元。美国在教育事业上的投资效果最显著的标志就是美籍人获得诺贝尔奖的数目和所占比例,到目前为止美国人所获诺贝尔奖的次数已经超过了总数的一半,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拥有一个良好的教育体制便可以给传播学事业带来强大的人才资源和源源不断的新鲜活力,因此美国很高的教育成就对于传播学的产生和发展而言是不可或缺的。(5) 政治在传播学产生的过程当中,美国政治的竞选体制应该说也是担任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由其政治体制所决定,在美国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政府的或非政府的一些职位的竞选活动,当然这当中最受世人关注最具影响力的就是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竞选。那么竞选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宣传,向选民极力的宣传自己好的一面,从而让他们能把受中神圣的选票投给自己。而这样一个宣传的过程就属于我们所讲的传播。政治家们想要竞选成功就需要尽可能的对自己进行有效的,正面的宣传,这里就涉及到了传播学研究的问题,因此可以说美国的政治体制给我们的那些早期的传播学家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挥舞台和实验场地,也孕育了传播学产生的萌芽。正是由于传播学产生前的这些社会背景,这门古老而新兴的学科才能被学者们挖掘出来,从此不再沉默,给人类的发展与前进提供有力的支持。学科背景:出自胡正荣《传播学总论》传播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信息传播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是在借签、吸收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多学科综合而成的特点,这种多学科交叉性使传播学成为边缘学科。具体而言,传播学的学科基础主要是新闻学、社会学、心理学、“三论”(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政治学、语言学、文化研究、统计学、符号学等等。

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逐渐由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所取代。培养广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成为外语教学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广大教师关注的焦点。然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将学生的自主意识付诸实践中。针对如何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已有研究多从改善教学环境、改革教学模式出发,很少涉及学习者个人因素对学习者自主性的影响,对专科层次英语专业学生的研究也很少。本文将在此基础上通过研究专科层次英语专业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者个人因素之一)与自主学习能力的相关关系来探索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途径。本文的研究假设是各类学习动机的提高能否促进英语专业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各要素间相关程度如何;性别对自主学习和学习动机关系有什么影响。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以及本文的结构。紧接着,从自主学习、学习动机等方面回顾了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研究,并且回顾了学者对学习动机与学习自主性相关关系的已有研究。文章通过实证研究对学习动机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构成要素类型进行区分,并且详细研究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对英语专业学生的影响,从而得出对教学实践有益的启示。基于这些理论和研究,本文借鉴了学者们的相关研究方法设计了一个由四个部分组成的调查问卷。问卷在淄博师专2009级英语教育专业的149名学生的配合下完成。调查结果表明:(1)大学生己经意识到学习自主性的重要性,并且己经在实践自主学习。在实践过程中他们意识到了学习动机对学习自主性的影响并且正在使用各种各样的策略来调节学习动机。(2)学习者学习动机包括很多方面,如外在动机,内在动机,文化性学习动机,工具性学习动机和情景性学习动机等。不同学习动机类型与自主学习能力之间的相关关系不同。(3)学习动机的强弱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价值观、学习兴趣、学习效能感以及意志力,影响他们对待学习环境的态度和学习策略的选择。学习动机强弱和学习自主性间呈正相关关系。(4)性别对学习动机和学习自主性有一定的影响。虽然本研究有一定局限性,但研究结果对于英语学习和英语教学有着重要的启示。动机是日常生活和研究中广泛使用的心理学术语。当学生拥有学习动机时,会表现得比较积极主动,对学习产生兴趣,树立学习目标。从这个方面来讲,本研究将动机及自主性关系引入英语学习领域,并且对解释英语学习中的个性差异提供了新的视角。研究结果还表明,为了促进学生的英语学习,英语教师要尝试激励学生,还应帮助学生采取相应策略自己调节自身的学习动机或者克服动机方面的困难。 ZIme闯^YG5tvGEAsM

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法律与社会 怎样才能超越“法庭与律师的社会学”呢?德国社会学家卢曼在30年前提出的这个问题,在今天,大概仍然是研究“法律与社会”的学者所不得不深思的。   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和历史学进入法律领域,固然增加了我们对法律的社会“面目”的认识,但同样也导致了一个非常现实的危险:各种法律关系中的法本身趋于剩余化和边缘化。从法律现实主义到批判法学运动,以及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法和经济学等研究,都试图将法律研究纳入一个“开放的社会科学”之中,或至少使法学具有鲜明的社会科学色彩。但在法学援引社会学经济学道德哲学以及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研究传统(无论是概念理论还是学科特有的方法,定量统计或历史学或民族志的叙事)时,当法学重新进入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时,法学本身是否会丧失其独特的研究传统呢?毕竟,法学的研究传统并非仅仅意味着盲点,它同样具有洞察力。跨学科的研究往往能够提醒我们注意到法律对各种社会领域造成的意外的后果,注意到法律现象往往于各种政治文化于社会的关系交织在一起,甚至把法律看作是根植于一个复杂的社会文化系统环境的子系统,但在强调法律的社会性政治系和文化性的同时我们仍然欠缺真正的法律社会的理论来帮助我们理解法律的法律性而这恰恰是法律最重要的社会特征和政治特征。法律与社会的研究,并不仅仅要关注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或者在不同文化中法律的种种面目,还要关注化身在这些千变万化面目中法律的本身;不仅要要理解,法律过程同时也是社会过程、经济过程、政治过程或文化历史过程,更要理解,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过程为什么没有变成上述这些过程的“附庸”或者所谓“附属现象”,正如卢曼、哈贝马斯等许多当代社会理论家所指出的,是理解复杂分化的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环节。   因此,关注“法律与社会”这一研究传统的学者,不仅要棉队法学内部的排斥,对法学传统中法律的核心性、中立化和理性的想当然假设重新加以反思;同时,也要警惕来自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的“引诱”,对以这些研究传统为基础的任何还原论做法,对任何有意或者无意的忽视法律理性中应然与超越性因素的分析,都同样要持有反思的态度。因为,跨学科或多学科的研究,往往并不能实现一种开放的社会科学,尔只不过是用另一种受到专业分工的纪律束缚的研究传统,取代了现在这种研究传统,用另一种封闭性取代了这种封闭性。所以,“法律与社会”所要克服的就不仅仅是来自现代法学内部的“朴素”态度,也要克服来自那些促请法律学者关注所谓法律的“社会”、“文化”或“历史”因素的学科自身内部的“朴素”态度。探讨法律的社会性,并只是探究法律如何影响法律之外的其他社会领域,或者反过来社会中的所谓“外在”因素又是如何影响法律;“法律与社会”需要承担更为艰巨复杂的任务。   自80年代以来,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以及整个批判法律运动,已经不在是“前卫”的法律思想,而有沦为成词滥调的危险。所谓“内生变量”与所谓各种社会“法律与社会研究的危机”,其表现就是简单地将法律地“性的”“外生变量”联系起来,这种简单套用各种社会科学理论的结果,是遗弃了法学这门所谓“最古老的社会科学”与社会理论之间的内在关联,使“法律与社会”的研究即处于法学理论,也处于社会理论的边缘地位,将法学变成了一门社会理论的应用学科,无力推动法学理论和社会理论的发展。在《北大法律评论》的这期专号中,我们选择的文章,尽管不够全面,但关注的问题却有共同之处,就是如何思考所谓“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法律作为社会理论的核心理论提供“理论的想象力”和“经验的感受性”。   当然,这种“法律与社会研究的危机”,还有某些更深刻的背景。今天,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强调“法律与社会”的研究视角,并不等于法律的实质化,并非只有哈贝马斯所谓“社会福利”范式的法律才具有社会性,“自由派——市民范式”的法律和程序取向的法律同样展现了法律与社会的关联,只是关联的形式更复杂、更微妙。因此,法律的自主性,并不象有的“法律与社会”的研究者认为的那样,表明法律缺乏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关联,换言之,是指法律的非社会性,而是卢曼所言,代表了功能分化社会的历史进化结果。就中国的现实处境和具体问题而言,“分化”并非一个尚待理解的事实,而是一个尚待实现,甚至在某些时候被认为是不应实现的理念。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与社会”的研究视角就更容易带有浓厚的“实质化”色彩,甚至“去法律化”的色彩,隐含了危险的政治意涵。因此,这种研究就尤其要重视法律与社会的深刻/复杂,而非简单直接的关联;要重视法律的规范努力和建构作用,而不仅仅是法律的经验处境。   当然,从学科背景来看,也许法学出身的学者,更愿意借助“法律与社会”的研究,拓展或校正法律研究中常见的技术偏颇与过度规范化的取向;而所谓“社会科学”背景的学者更愿意借助这种研究,来重新理解现代社会的规范性与各种程序技术,弥补70年代以来社会理论的“规范化不足”和丧失理解应然问题的社会性能力等诸多欠缺。套用英国著名法律史学者milsom的一句话,“社会理论家看到的法律现象,太大了,以致于正在思考的律师根本就看不见”。所以,如果说“法律与社会”的研究是要给理论和实践中的“律师”提供一个更宽广的视野的话,他同时也意味着为法的思想传统于实践技术找到一个更宽广的活动空间;而接纳法学的社会科学或社会理论,并不只是一味的向这个回家的战士讲述自己的故事,也同样需要倾听正义女神子孙们的声音,它们从中得到的,或许比法学所得到的更多。

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里所说的规矩不就是法律吗?在社会中必须有一定的约束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那么法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这个看似很深奥的问提就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人类社会自从有法律以来,就对发的本质进行了诸多的探讨和研究。但只有在马克思斯主义产生之后,才有了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剖析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想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一论断虽然是针对资产阶级法律而言,但是对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切类型的本质和特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虽然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四点法律具有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不可做,此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前提。法律具有预言作用,此作用可以及时有效的警示人们,可以在每个人的心底建立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法的校正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执行力来校正社会行为中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法律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效益。这是法律的目的和根本性作用。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张世珊 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 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 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 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 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 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法德并举:历史的借鉴 法律与道德关系为中国历代统治者所重视。早在西周时统治者就 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它标志着奴隶主阶级对法德之间的关系有 了自觉的意识。孔子是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创立者,他意识到法律和 道德是两种不同的治国手段,认为善德观念只能以道德教育来引导, 仅靠刑罚是不行的。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 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秦用严法和酷刑 排斥道德而短命,西汉统治者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提出“礼法并重”, 继而董仲舒论证了“德主刑辅”的思想,认为“刑者德之辅,阴者阳 之助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无论是“明德慎罚”、“礼 法并重”,还是“德主刑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封建 的“法治”是人治下的“法治”,是泛道德主义,是把法律作为手段 来配合推行封建的伦理道德。数千年来,历代统治者把伦理道德与政 治相结合,礼与刑融为一体,使僵硬的法律规范借助于道德提升为人 们自觉的内心信念和行为标准。 西方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也源远流长。早在两千多年前,古 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就认为,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 友,以恶对敌。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主张守法是人的道德责任,法 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德和善。亚氏曾说,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 全邦人民都能进行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他认为,法律应当是实现 正义、美德和幸福的各项原则。西方许多著名法学家都认为,人对社 会道德理想的追求是通过法治体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是斯多哥学 派的自然法,它对罗马法和罗马法学产生了巨大影响。自然法的核心 就是认为法律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自然法构建了自然、理性、正义、 平等的价值体系。17、18世纪以后,自然法思想又被资产阶级法学家 作为反对封建专制的武器。自然法学派最突出特征是认为符合道德的 法才有效力,与道德冲突的法则是恶法。在西方传统中,有许多值得 我们借鉴的关于“守法”的道德观,如柏拉图的“人们必须有法律并 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的名言;近代 的“爱法律”作为“国民公德”的核心等等。这些道德观强调守法是 公民的道德责任,自律就是对法治的强有力的支持。 从中西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发展脉络中可以看出:东方伦理法与 西方自然法都主张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人们自觉的意识,法律只有成 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法律与道德是互相 渗透、互相融合、相互转化的。法律总是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 求,如勿偷盗、勿杀人就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 法德并举:理论的剖析 法律与道德虽然属于不同范畴,调整着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但 它们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具有共同的基础和目的。它们都以权利和义 务为调整内容,存在着相互渗透、互相转化、相辅相成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它们一 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 用。社会主义的法德目的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维护社会主 义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社会主义的法律道德有着相同的价值导向和功能。人对生命意义 的价值追求和信仰,对是非、善恶、美丑价值的选择和评价是人类社 会独有的。这种价值追求和信仰存在于每个时代、每种社会形态中。 同样,社会主义绝不仅仅指它的国家形式,其核心是具有社会主义信 仰并具有共同的衡量善恶、美丑、是非价值标准的共同体,是为振兴 中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奋斗的群体。这种具有共同理想、共 同目标、共同价值标准和追求的民族精神,才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得 以存在发展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支柱。 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一方面,社会主 义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 员有先进与后进之区分。道德是多层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 同一标准去要求所有的人,况且社会上还总有些置基本道德于不顾的 极端个人主义者。为了保护人民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必须有法律强 制力,这种强制力就是对违反基本道德的威慑。法律一旦形成,对社 会主义道德起着增补、强化和保障的作用。尽管没有一个国家完全靠 强制力来维持,但如果没有强制力的保障,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保持 长治久安。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 的支持。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体 现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 如果法律违背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公众的承认, 而且会破坏生产力,阻碍社会的发展。 法德并举:时代的要求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只有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才 能最终保障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确立。当代世界各国出现了道德法律 化的趋势,大部分公众道德被纳入法律框架之中,但要真正得以实施, 还必须把外在的他律变为人们内心的自律。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彼消此长、相互转化的动态互 动补机制。即是说道德向法律转化,称之为道德法律化;法律向道德 转化,称之为法律道德化。这种互动互补机制的建立,会使社会成本 消耗减少,效益增大,从而成为调控社会关系和行为的有效杠杆。这 是因为法律和道德各有优长,也各有局限。特别是在经济活动中,由 于利益的驱动和市场的扩大,多元经济主体之间的活动虽然需要道德 的支持,但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才能使有不同动机、 不同目的的多元主体有秩序地合作。如“诚实守信”原本是道德原则, 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诚实守信”已进入西方许多国家的民法典和 我国的民法通则。目前无论东西方都有道德法律化加强的趋势,特别 是对环境、生态的保护方面强化了道德的法律化。尤其是高科技的飞 速发展,对社会伦理带来一系列困惑和危机,更需要法制的强制力, 因为,在强制方面法律优于道德的自律。 法律与道德互动机制的另一方面还有法律的道德化。因为法律也 不是万能的,它有自身的局限性。一是法律所适用的范围与道德相比 狭窄得多,而且法的稳定性往往也就是它的滞后性;二是在现实生活 中,人们的行为变化万千,丰富多彩,用僵硬的、机械的规则,难以 取代充满个性色彩的现实生活的“个案”。这就需要道德的补充,无 论立法、执法全过程中都离不开道德的支撑。可见,法律与道德是不 可分离的有机整体。因此,科学地评价法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开 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现实而深 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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