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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暴为主题的法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01:08:19

以家暴为主题的法学论文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孙鳌,陈雪梅,.政府外部性的政治经济学.学术论坛,2006,(3)王群胜,.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9)郝春艳,.浅谈家庭暴力.理论界,2005,(S1).郭玲霞.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9).张亚林.论家庭暴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5).女性弱者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法制与经济,2005,(10).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组,.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河北学刊,2006,(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1)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3).袁冶,.路在何方——韩流冲击下的国产家庭伦理剧.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6,(3)刘晓梅,.英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实践及其启示.法学杂志,2006,(3).马兰花.家庭暴力犯罪类型探析.攀登,2005,(5).吴俊,郭志民.家庭伦理传统的嬗变与当代价值——第4届海峡两岸伦理学研讨会综述.伦理学研究,2005,(1).黄伟林,.透视人情人性残缺 重建家庭伦理语言——论东西的“后家庭伦理悲喜剧三部曲”.当代文坛,2006,(2).林少菊.家庭伦理语境下的犯罪原因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刘艳臣,.关于香港家庭伦理电视剧的一些见解.青年文学家,2005,(8)林少菊.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5).王群胜,.浅析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05,(9).女性弱者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法制与经济,2005,(10).张亚林.论家庭暴力.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5,(5).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1).焦少林.家庭暴力的主体与特征.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家庭暴力,住手!.家庭与家教,2005,(3)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3).丁海霞.家庭暴力, 一杯难咽的苦酒.价格与市场,2005,(4).王海宁.孕期对家庭暴力说不.家庭医学.新健康,2005,(7) 按照这些到网上就可以找到他们的内容了。

以家庭暴力为中心的论文

家庭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本文从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探讨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不力的原因,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一、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危害从广义上讲,家庭暴力既包括应受刑法惩罚的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应受治安管理条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应受民事制裁的一般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从实践中看,构成犯罪应受刑法惩罚的家庭暴力案件只占家庭暴力行为的15%左右,但却属恶性暴力案件,危害性极大,能被社会所关注和对施暴者给予应有的制裁。而其他家庭暴力行为虽然也具有违法性,应受行政制裁或民事制裁,但却被视为家庭内部矛盾而忽视了它的危害性,客观上起到了纵容暴力行为的后果。由于长期放纵这类暴力行为,导致了家庭暴力行为的升级。据调查,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曾受到过丈夫或男友的虐待,而在一些国家,这个比例高75%。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有多少触目惊心的家庭恶性刑事案件的起因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家庭暴力或是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而实施的极端报复行为。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减少和消除。惩治家庭暴力,是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重要保障,有利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安定。二、家庭暴力的成因(一)立法不完善和执法不严格家庭暴力的解决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1)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即使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2)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没有法律规定,是使家庭暴力问题难以解决的另一原因。(3)对于一些特殊的家庭暴力如婚内强奸行为,立法当前尚是一片空白,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执法不严格,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司法人员无法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出人命就不是什么大事,正是由于这种心理“,110”出警后得知是夫妻打架掉头就走;民事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尽管当事人之间武力相向已是家常便饭,却总是判决不予离婚;刑事法官在处理家庭暴力引起的案件时,也会处处对被告人明显轻判的现象。正是这种“放纵”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二)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的影响是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以其强大的惯性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方式,严重削弱了我国现有的尚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成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1)施暴者认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秉承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法不及于家”的思想,认为家庭之间的事是私事,其他人无权管“,打家里人不犯法”(。2)受害者往往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不愿控告,他们宁可牺牲个人的安宁也不愿破坏家庭的稳定。于是,他们选择了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态度。可正是这种逆来顺受使暴力一步一步升级,也使得司法机关无法介入。(3)对司法人员而言,对他们影响较大的则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观念。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三)社会控制手段缺乏有效性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手段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中国目前存在多元化的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理机制,除司法机关外,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内务司法委员会设有妇女儿童专门小组,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还有各级妇联和工会中女职工委员会及农村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等。但这些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致使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控制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三、家庭暴力的对策目前形势下应该立足于现实,用足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勇于突破和创新,建立一个多渠道、全方位、具有中国本土化特点的反家暴模式。具体有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层面。我国现有的制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既有实体性的规定,也有程序性的规定,且有针对某具体问题制定立法的先例,这为制定专门的单项立法奠定了基础。各地方的行政规定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补充已有法律法规的不足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各地方立法的制定也有利于促成全国性法律的出台。我国立法机关还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应包括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范围和性质,以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界定和有关法条的正确使用。二是行政干预层面。一方面推动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纳入对受害者的保护性措施;一方面可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反对家庭暴力中法定职责的规定,将反家暴的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如公安、妇联、民政等政绩考核的指标,推动这些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社会救助层面(。1)推动社区调解是预防和制止家暴有效而重要的途径(;2)建立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在社区内开展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和培训(;3)建立多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社区、单位、妇联、民政、医疗、心理救助、法院等各部门的作用,并加强多机构的联动与协作,使之环环相扣,使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救助、证据收集、制裁等得以有效进行。(4)办法律热线电话、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为全国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为贫困女性当事人、严重侵犯妇女权益以及重大典型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6)对中心接待咨询及代理案件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其中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并提交立法建议,推动法治建设,并通过出版和发表相关书籍与文章,以提高社会的法律意识。参考文献:[1]杨根乔.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合肥学院学报.200(86).[2]凌志东.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2).[3]高莉,郑晓斌.论家庭暴力.法制与社会.200(811).[4]罗萍.中国家庭幕力的现状、原因及法律措施浅议.新疆大学学报.1997(4).[5]孙彬,姬新江.婚姻家庭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浅论家庭暴力----对“李阳家暴”的关注与法律思考摘要:随着李阳家暴事件的愈演愈烈,“家庭暴力”这个冷酷残忍的词又再一次走入公众的视野。当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庭暴力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严重地侵扰着家庭的安宁,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并且使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和保障人权,特别是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全球性课题。关键词:家庭暴力 成因 法律保护 法律思考9月4日是个疯狂的日子,“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外籍妻子KIM实施家庭暴力的消息,在微博及多家论坛疯传,引起众多网友围观。微博中,“丽娜华的Mom”如此解释李阳的名言“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丢脸= 我热爱打我老婆的脸。署名“丽娜华的Mom”的网友发微博称:“李阳,你需要帮助。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担心我丈夫和我家庭的未来。你孩子需要她们的爸爸。我不知道怎么办!”微博中还附有一个外籍女子额头被打肿的照片,以及膝盖、耳朵受伤的照片。在微博上,“丽娜华的Mom”多是用英语在写微博,翻译成中文后,言语比较哀怨,如“It would be easier if love had just disappeared the minute that your hand struck my face, but it did not. Seeing that you were having make up applied for TV appearance while I was in hospital hurts more than your slamming my head on the floor.”(如果爱可以消失在你的手击中我脸的那一分钟,一切将会简单得多,可惜没有。当我在医院的时候你却涂脂抹粉为了在电视上亮相,看到这样的你比你让我的头撞击地面更让我受伤。)“李阳妻子遭遇家暴”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同时又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深刻思考。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中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台湾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内,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郑州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只有了解了家庭暴力的成因和现状,才能对症下药,防治并最终根除家庭暴力。一、 家庭暴力的成因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目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概念解释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结合中国的国情,其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1、几千年的封建残余的男尊女卑,夫权统治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而且“男主外,女主内”的千古遗训一直控制着某些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下,女性的全面发展受到抑制,自然要依附男性;男性自身也认为自己是家庭的主宰,要担起养家的重担,这种思想注定了男性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局面。 同时重男轻女思想也在家庭暴力中凸现出来。在遭到丈夫的虐待案例中,由于妻子没有生育男婴或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占相当比例。2、婚姻家庭个性方面的原因婚姻质量差,婚姻基础不牢固。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和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如第三者插足、二奶现象。当其他家庭成员难以容忍酗酒、吸毒、赌博等恶习的时候,可能采取极端的行为。由于心理变态而发生的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可分为:无情型变态人格,子女往往成为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对象;偏执型变态人格,容易怀疑配偶不忠,并采取暴力行为“教育”。3、法制观念淡薄,受害者软弱,不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的法制意识不强,与家庭暴力形成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通常认为夫妻之间打架不犯法,一般公民认为俩口子打架是私事,说什么:“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白天同吃一锅饭,晚上睡觉同枕头。”往往在夫妻之间打架时,邻里朋友劝上几句了事;而基层干部则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夫妻打架报警,警察来了也是一样,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问题上有法不依,缺乏公正力度,导致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有效制止,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4、我国的法律救助略显薄弱我国现行法律打击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处于消极和被动状态,虽家庭成员遭受到遗弃、虐待或伤害已纳入犯罪范畴,但这些案件仅是自诉案件,司法机关是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时,司法机关才主动追究,那么,出现重伤以下的案件,由于受害方慑于强者的威性不敢告发,司法机关就决不多管“闲事”。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告到基层司法部门,均认为“家务事不好管”一劝了之,侵害方不会受到任何制约和制裁,受害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司法保护,回家之后,反遭之报复,迫使受害者忍气吞声,致使侵害者更加有持无恐。二、 我国目前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制度现状我国目前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有:《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婚姻法》中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民法中处罚和赔偿条款依据不足,刑法中没有“家庭暴力罪”等罪名来惩治,以致伤害未达到轻伤以上的无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些规定的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三、关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1、加强反家庭暴力行为的立法,依法预防家庭暴力。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我国应当从整体上规划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其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增加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力度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家庭暴力法》。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出发,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必要的法律干预,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健全的法律来预防家庭暴力危害的扩大。2、发挥警力在家暴中的特殊作用。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元化的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机制,这些机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但配合的不协调,从目前看,为强化家庭暴力行为的处置机制,还有必要强化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中的作用。现实生活中。公安司法机关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打击:对已有杀人动机但未着手实施者,可先行治安拘留,实行边拘留边教育。3、促高社会道德水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树立良好风尚。通过多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准,制止、减少甚至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通过教育,借助舆论的力量,倡导良好的婚姻道德风尚等以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同时也通过教育使每个人懂得彼此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尊严的重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尊重别人的人,才能获得别人对自己人格尊严的尊重。另外,通过多种渠道对弱势群体———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使她们提高自身素质,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从根本上摆脱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完善的立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坚实的基础和后盾,完善的司法能够为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提供最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有效的司法干预机制能够以法律为受害人擎起没有暴力的蓝天。认真对待家庭暴力的产生和激化,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对待施暴者,并加强对施暴者和受害者的法律教育,家庭暴力就会得以制止,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参考文献:1、江珊:《家庭暴力缘何阴影不散》,《兵团工运》,2006年第一期2、丁海霞:《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及预防》,《解放军健康》,2006年第三期3、李思奇:《论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解决方法》,《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三期 4、张秀玲:《农村家庭暴力探析》,《甘肃农业》,2007年四月版 5、赵丽葳:《关于家庭暴力的立法思考》,《理论研究》,2005年第二期

以家教家风为主题的论文

家训宜早,始自婴孩 颜之推认为,人生的奠基阶段在幼年时期,因为幼年可塑性较大,因此他十分强调及早施教,甚至应该从胎教开始。在《教子》篇中说道:“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生子孩提,师保固明,仁孝礼义,导习之矣。”可见《颜氏家训》中对早教的重视程度之高。而之所以早教效果比较好,是因为“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大以后,思虑散逸”,也就是说,人在幼小的时候,精神专注敏锐,长大以后心思容易分散。勉子自立,读书致用颜之推在《勉学》篇中反复的告诫子孙,学习是人生的大事,切不可荒废学业,任何人都要努力的学习,其言道:“自古明王圣帝,犹须勤学,况凡庶乎!”颜之推还强调读书是立身之本,他经历了乱世沉浮,从自己的经验出发,告诫子孙要立足于社会,就要把书读好,读书是求取名利的正道和大道。“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当自求诸耳身。谚曰:‘积财千万,不如薄伎(同‘技’)在身。’伎易习而可贵者,无过读书也。”对于学习的内容,颜之推认为首先要读儒家经典,当然对于佛学也不要忽视;然后要学习书法、数学、医术、绘画、琴瑟、下棋、 射箭 、投壶等“杂艺”,这些要兼习却不专精。颜之推还劝诫子孙年幼要读书,但年纪大了也不能不读书,人的一辈子都要努力读书。 3颜氏家训对当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颜氏家训》内容丰富,体系庞大,涵盖了多个领域,也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教育主张,这些内容都对后世影响深远,至今仍具有时效性,对当代的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 及早施教,勿失良机 在上一节介绍《颜氏家训》的主要内容时我们已经提到,颜之推认为“家训宜早,始于婴孩”,重视早教,甚至从胎教开始。之所以重视早教,是因为“人生小幼,精神专利,长大以后,思虑散逸”。这对我们当家时代的家庭教育的启示是,对孩子的教育要尽早开始,按照孩子发展的阶段。早教的第一个阶段是胎教。现代医学已经证明,胎儿有接受教育的潜在可能因此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就可以开始教育,母亲在怀孕期间就可以通过听音乐、读书等对胎儿进行熏陶。早教的第二个阶段是学前教育。孩子一生下来就有很多潜能,要给予各种感官刺激来发挥潜能,同时要抓好婴儿发育的关键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寓爱于教,严慈相融 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颜之推主张爱教结合,反对只爱不教,“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并指出了溺爱对子女的危害,认为溺爱会毁掉孩子的一生。然而当今很多家庭,把孩子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孩子溺爱有加,家长认为这是对孩子的爱,殊不知这样只会害了孩子。因此颜之推认为对待孩子要严慈相融。首先对孩子要慈爱,同时该严格的时候一定要严格,这样孩子才会尊重和信服自己的父母。如果只严格,那么孩子就会害怕父母,在此环境下孩子只会变得胆小懦弱;如果只爱而不教,父母对其听之任之,那么会使孩子变得非常肆无忌惮,这两种都不利于孩子的发展。 均爱诸子,平等对待 颜之推在《教子》一篇中特别强调做父母的对待子女不能偏爱,要平等对待。父母一旦有了偏爱的情况,就可能会造成子女之间的不和谐,甚至是仇视,不管是受宠和被冷落,都对孩子带来很大的影响。然而在当今的多子女家庭中也依旧存父母偏心的情况,有的父母偏爱幼子、有的父母偏爱男孩儿……均爱原则对当今的家庭教育也有很多启示,面对不同的孩子,家长应该尽可能地为孩子提供不同的发展舞台,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优点与长处,身为家长要尽力去发现孩子的长处,为孩子创造一种机会,一种成长的机会,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孩子,对待孩子一视同仁,和孩子共同成长。 作者:董晓捷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王长金.传统家训思想通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67. [2]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4:8,135,287. [3]武海燕.《颜氏家训》对于当代家庭教育的意义[J].教育探索,2002(12):49. 家庭家教家风论文篇三: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定位 摘要: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父亲帮助幼儿在成长的过程中建立性别角色的同一性,促进幼儿的认知发展以及幼儿的社会交往等能力,父亲角色应当在幼儿家庭教育中发挥其独特价值,然而现实却是中国幼儿家庭教育中面临着父亲角色在功能实现上的“缺失”,认知观念上的“误区”,行为扮演上的“极端”等问题,究其原因,与整个社会、家庭以及父亲本身有着必然的联系,确立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正确位置,不仅需要社会建立健全亲职教育的体系,家庭建立和谐良好的氛围,还需要父亲自身不断地进行自我学习促进角色成长。 关键词:幼儿家庭教育;角色定位;策略研究 家庭是幼儿出生以后所接触到的第一个社会“微系统”,父母是家庭中与幼儿接触时间最长,关系最为亲密的两个角色,对幼儿的成长发展有着最直接、最深远的影响。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母亲的温情滋养与细心呵护,同样也不能缺少父亲的参与。著名的心理学家格尔曾说:“父亲的出现是一种独特的存在,对培养孩子有一种特殊的力量。”中国的传统家庭教育中,父亲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三字经》中曰:“养不教,父之过”,可见在中国的 传统文化 当中父亲在教育子女方面便肩负着巨大的责任。纵观历史长河,父亲这一角色在家庭教育中发生着些微变化,从最初作为一家之主的“严父”,到权威逐步瓦解的“慈父”,亲子之间由“上下级的权威”关系慢慢走向“民主平等”的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对父亲这一角色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父亲的职能也由单纯的“精神领袖”或者“养家糊口”走向了全方位、多功能对子女和伴侣有着重要意义和价值的角色。如何正确确立父亲这一角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位置,是目前我们所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父亲角色在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家庭教育是人一生成长教育的起始阶段,尤其对于幼儿阶段的孩子来说,早期的家庭教育对未来 儿童 人格塑造、认知发展以及社会性发展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影响,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父亲能够帮助孩子确定自己的性别角色。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处在幼儿阶段的儿童会产生“恋父情节”和“恋母情节”,基于对父母权威的崇拜,他们逐渐从与自己相同性别的父母身上获得性别的认同,而模仿是幼儿性别认同的主要方式。男孩子可以在父亲身上学习到男性的基本行为模式,有利于培养男孩子坚强刚毅、进取和拼搏之心,女孩子则可以从父亲身上了解到异性的特征,获得与异性交往最基本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父亲能够促进幼儿的认知发展。“父亲粗犷的爱,是孩子认识力量的源泉,父亲的男人气质是孩子性格形成的源泉;父亲的广阔视野、丰富的知识,是孩子认知能力发展的源泉;父亲在言谈举止、举手投足间,含蓄地传递着对子女的关爱和影响。”国内外的不少研究也显示,由男性带大的孩子在智商水平上会更高,在学校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在社会上也更容易取得成功。父亲能够提高幼儿的社会交往能力。有一项研究显示,父亲跟子女接触的时间越多,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就会越强。五个月大的婴儿跟父亲接触和互动较多,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会表现出更好的适应能力,对陌生人有更多的语音回应。此外,还有研究显示,跟父亲接触比较多的孩子,会有更强的安全感和自信心,在成人后会表现出更多的同情心,而这些都有利于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幼儿家庭教育中父亲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 父亲在幼儿的成长教育当中具有独特的贡献,是幼儿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然而当代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角色定位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在角色功能的实现上存在“缺失” 在当代社会的家庭中,父亲角色的缺失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性问题,这种“缺失”主要表现在“身体上的缺失”以及“心理上的缺失”两种情况,前者主要是指由于离婚分居或者死亡而导致的父亲角色在家庭中的缺位,而后者主要是由于父亲工作繁忙或是个人意识的欠缺而未尽到父亲在家庭中应当尽到的职责。无论是哪种情况,父亲角色缺失的家庭孩子会较少或者无法感受到父亲的关爱,而父亲会表现出不参与或者较少参与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照料。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幼儿家庭中父亲参与幼儿的教育程度要远远低于母亲的参与程度,其中有的家庭,是父亲作为家庭中教育幼儿的主体,而的家庭是母亲担任教育幼儿的重任,而在生活照料上,父母之间的参与程度悬殊更大,有的家庭是主要有母亲来照顾,只有的家庭,孩子主要由父亲照顾。可见无论在子女的教育方面还是在生活照料方面,父亲所承担的比重都比母亲要低很多。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父亲的家庭教育职能和养育职能存在“缺失”,对于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家庭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而言,这种“缺失”就更为明显。近些年,全世界的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欧美国家的离婚率长期居高不下,如今亚洲的离婚率也有接近欧美国家的趋势,中国的离婚率连续七年递增,另一个数据显示,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只有10%交由父亲抚养,这也就意味着绝大多数的单亲家庭的幼儿面临着父亲“缺位”的现实。 (二)在角色观念的认知上存在“误区”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父亲对家庭角色的分工存在着认识上的偏见和误区。其一,很多男性家长始终认为教育和抚养子女是母亲应当做的事情,而父亲更应当扮演“养家糊口”“在外挣钱”的角色,这种传统角色分工的观念在广大农村地区就尤为突出,因此不少留守儿童只能常年在母亲或者隔代长辈的陪伴下成长。事实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传统的男女分工已经无法满足当今社会的要求,当更多的女性走出家庭步 入职 场,也就同时意味着家庭内部的职责包括抚养子女和料理家务应当成为男女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其二,大多数的男性家长对于父亲这一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缺乏认识,认为父亲的职责就是为家庭提供经济基础,父亲对子女的关爱更多的应当体现在物质上的支持,而不是教育和陪伴。2004年,天津的一项关于父亲角色认知的调查显示,仅有的父亲知道“父亲带大的孩子更加聪明”,25%的父亲完全不知道自身对于儿童教育的作用,只有23%父亲能够说出自己的言行是儿童的榜样。 (三)在角色行为的扮演上存在“极端” 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父亲的教养方式往往出现两种极端,要么是“漠不关心”要么是“独断专制”,前一类型的父亲更多的沉浸在自己的需要之中,奔波于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很少关心子女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亲子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对子女也缺乏必要的要求,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而专制型的父亲则常常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去命令和操纵着子女的一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去教育子女,态度冷漠,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想法和认识,期望高,宽容少,限制多,温情少。相关研究显示,父母对子女采用严厉、拒绝否认的教养方式增多,其子女越可能多地表现出孤独,不关心他人、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等特征。而且由于经常遭到拒绝,子女自我接纳程度减低,易产生自卑、无助、不安全感。相反,在情感温暖的家庭中,如果得到父母的关爱和温情多的子女,成长后会表现出更加稳定的情绪、有较高的安全感、适应能力强,相应的自信心以及自尊感也会比较强,容易形成比较健全的人格。可见父亲极端的角色定位和教养行为直接关系到幼儿日后的人格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温情民主的父亲形象在家庭生活中并不普遍,究其原因,与整个社会的外部经济和文化大环境有关,同样也与父亲自身的个人素质和教育观以及儿童观息息相关。 三、父亲角色定位存在问题的根源探析 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对幼儿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社会的背景下,随着社会的转型,家庭结构的多元化以及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的颠覆,父亲角色的定位存在着功能实现上的“缺位”,认识观念上的“误区”,以及行为方式上的“极端”等问题,那么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呢?笔者试图从社会因素方面,家庭因素方面以及个人因素方面寻找原因。 (一)社会因素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两地家庭、外地务工家庭以及单亲家庭等新型家庭模式产生。激烈的社会竞争,物价上涨,高昂的教育成本和生活压力让父亲这一角色不得不背负着经济的重担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养家糊口”当中,此外,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大批的农民改变了以往在家种田的生产模式,进城打工成为了很多农村家庭获得经济入手的重要来源,进城务工这部分人群,在城市虽然拥有了一份工作,但相应的医疗、住房以及子女教育等问题尚未得到相应的解决,巨大的生活压力常常使一家人分居两地,养育子女的责任便更多地由母亲承担,“父亲”已然成为了家庭中的“隐形人”,成为了电话那头一个遥远的“问候者”,成为了一年偶尔回来几次的“远方客人”。然而留守在家中的母亲或者隔代长辈,受文化素质和教育理念方面的局限,也无法很好的意识到自身是父亲和子女之间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对于城市的家庭而言,由独生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家庭模式也由亲子关系为轴心向以夫妻关系为轴心转变,也这就意味着,她们在婚姻上更加注重夫妻双方的感情和个人的感受而不再为了孩子或者生存而迁就,因此离婚率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家庭教育缺位也日益普遍。不完整的家庭结构让父亲难以尽到应有的职责,对于完整的家庭而言,社会大众的传统思想和舆论导向也认为父亲应当更多地投入到家庭生计当中,而对于父亲在教育子女方面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 (二)家庭因素 费孝通教授曾经说过亲子关系与夫妇关系是相互影响的,“这两种关系不能分别独立,夫妇关系以亲子关系为前提,亲子关系也以夫妇关系为必要条件,这是三角形的三边,不能短缺的[1]”,另有相关研究发现,母亲对父亲的支持,会影响到父亲家庭教育的实现,那些受到妻子鼓励的父亲会觉得自己更能够当一名好父亲,因此,一个家庭中的夫妻关系直接会影响到父亲角色的实现,夫妻关系的质量会影响父亲与孩子直接互动。[2]有研究显示,从儿童出生6个月到18个月,父亲的婚姻满意度呈现下降的趋势,母亲的婚姻满意度也从怀孕到产后两年存在下滑趋势,这也就意味着夫妻间的关系在幼儿刚出生到幼儿出生没多久这段时间处在比较紧张的时期,这与有了孩子之后父母亲所面临的经济压力、照料孩子的压力、新的家庭责任以及父母亲双方所面临的角色转换和角色分工相关。中国目前的幼儿家庭,在角色分工方面,很多母亲喜欢大包大揽,主动承担起家庭教养的责任,对父亲参与幼儿照料和教育子女缺乏信心,,对父亲的育儿行为不能够有耐心有意识的加以引导和鼓励,这种默认的角色分工让父亲不自觉地成为了家里的“甩手掌柜”;另有一部分的家庭,母亲除了担任照顾家庭的责任以外,还忙于 职场 ,奔波于职场和家庭的妇女对父亲在家庭中照料和教育子女方面便有了更高的期待,她们希望无论是在外工作还是在家养育子女都应当是两人所共同承担的事情,如果父亲在家庭职责上无法满足母亲的要求,会直接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而影响到父亲角色的实现。 (三)个人因素 在幼儿家庭中,初为人父人母的夫妻双方都面临着角色的转换问题,女性除了当好妻子之外开始学习如何做一位好母亲,对男性而言同样面临着要学习如何从一个丈夫的角色转化成一个父亲。如果说十月怀胎和婴幼儿的哺育能够让女性顺利的完成母亲角色的转换,那么对于男性而言,如何当好父亲是需要学习和培养的。在很多的幼儿家庭中,绝大多数的父亲并没有意识到父亲角色对幼儿成长所带来的巨大影响,也没有树立起正确的教养观和亲子观。即使有些父亲意识到自身角色的重要性,但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教育方式不得法等问题,很多父亲采用专制甚至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子女,结果使得父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遭受的挫折之后的父亲很难能够继续投入到家庭教育当中,并默认自己并不擅长照料子女,因此父亲面临着难以确定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位置,即便确定的自己的位置也难以实现。 四、父亲在幼儿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定位策略 (一)建立社会父职教育体系 绝大多数的父母在成为父亲母亲之前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亲职教育的培训,事实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父职教育已经较为成熟并值得我们借鉴,比如美国的全国父亲网络从1985年就逐渐发展起“父方支持方案”,通过“父职课程”的有效实施,来提升父职教育的目标。台湾地区的“爸爸学校”也旨在通过课程的传授教导父亲如何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重要角色和使命。我国父亲缺失现象非常普遍,但是相应的父职教育体系并不完善,针对我国农村和城市地区的父亲角色缺失现象,政府首先应当在社区街道以及农村留守儿童聚居地建立父职教育培训机构,由专业的亲职教育专家和培训人员进行培训,帮助父母了解自己在家庭中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与子女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技巧,如何处理亲子之间的关系等等。除此之外社区街道和农村村委会还可以联合当地的幼儿园和小学,多开展亲子活动,增进一家人的感情,定期开展父亲或者母亲交流大会,共同分享育儿经验。尤其对于单亲家庭或者贫困家庭面临的经济和情感上的困境,政府要给予帮助。在法律方面,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明确父亲的职责维护父亲的权益,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障亲职教育的有效实施。同时,整个社会要树立起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导向,重视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改变以往传统守旧的观念,呼吁全社会参与到亲职教育中。 (二)发展和谐良好的家庭关系 “父亲关系是家庭的根基,亲子关系是家庭的枝叶”,家庭是建立在父亲、母亲和子女三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才能发挥最佳作用,父亲的缺失对母亲而言也会造成一定的困扰,对于父亲长期在外的家庭,母亲会相应的承担更多照料子女的责任,对于母亲而言,她不仅要学会如何尽到一个母亲应有的职责,还应当学会如何在父亲缺失的状态下满足子女对父爱的渴望,正确引导子女健康成长,并协调子女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做好两者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对于离异的家庭而言,母亲要帮助子女正确面对离异问题,不要因为夫妻之间的感情而影响到父亲在子女心目中的地位,要帮助子女学习如何与父亲和谐相处。在父亲意识薄弱的家庭中,母亲要从怀孕开始就鼓励父亲参与到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并帮助父亲增强教养子女的自信心,帮助父亲认识到父亲角色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夫妻双方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家庭分工,相互协助,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 (三)促进父亲角色的自我成长 “所有角色的内涵,都是由特定的时代和具体的生活方式所赋予的”,[3]时代在变,生活方式在变,这也就意味着父亲这一角色也要不断调整来适应社会的要求。促进自身不断成长,从不胜任到胜任,从不成熟到成熟,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变化,父亲角色是自我成长“为人父”的内在需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外在要求。对于父亲而言,他们要不断的提升自我,在观念上首先要解构原有的守旧思想,对自我的角色认识不能只停留在赚钱养家,还要意识到教育子女不仅仅是母亲的责任,父亲是幼儿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挥父亲的教育职能,父亲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育儿观,在子女面前树立良好的榜样,帮助子女形式正确的性别角色意识,父亲要在尊重子女的基础上采用民主温和的教养方式,“自由”而不“放纵”,“威严”而不“专制”,通过与子女的沟通,了解孩子内心的真实需求,满足幼儿对父爱的渴望,给予儿童发表自己想法和看法的权利,尊重儿童的意愿并科学的加以引导。即使工作繁忙或是无法与子女一起生活,父亲也要尽自己所能,抽出时间积极投入到亲子活动和亲子互动中,无论是否在子女身边都要与子女保持良好的沟通,给予充足的关爱。 作者:刘艳珍 宋晓晓 单位:山东英才学院 参考文献: [1]费孝通.生育制度.费孝通文集.第四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60. [2]李燕.父亲参与及其对儿童发展影响的研究综述[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0(5)18—20. [3]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4]孙元升.父亲缺失类型分析及其对策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4. [5]赵娜.父亲角色对儿童发展的影响[D].东北师范大学,2007. 猜你喜欢: 1. 家风家教的征文1500字 2. 家训家风家教心得体会6篇 3. 家风伴我成长演讲稿 4. 家风家教的励志日志 5. 有关家风的经典散文随笔 6.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心得体会

家风家训是我国 传统 文化 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家训重在言传身教,祖传子承,人文化成。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家风的 议论文 高三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风议论文高三1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家风”俨然成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每每提及,总有种恍如隔世之感。一言以蔽之,家风之不传也久矣。

那么,家风究竟是什么?初识“家风”二字,脑海中联想到的便是种.种严厉的家规。依我所见,家风应是被罗列在纸上的条条框框,是被供奉在高堂之上的阳春白雪。几番思索,我方才发现,家风其实很简单。顾名思义,家风是一个家庭的风气,是一个家庭代代相传的规矩,也是根植于一个家庭的风骨。无需罗列,抑或背诵,我们所要做的便是---传承。

说到家风,还得追溯到三年前的 清明 节。我们一家在爷爷的带领下,来到一处山脚下的小路。石块铺就的路面凹凸不平,沿路花草树木丛生。路的尽头是一处老房子,许久未有人探访的样子。

这一路,严肃的气氛在在我们之中蔓延。爷爷在前领头走着,我们都在后面规规矩矩地跟着。惹得最爱闹的弟弟都不敢说一个字。再往里,我们来到了这座房子前。爷爷一直站着,像在回忆往昔。不知不觉,天公开始不作美,厚厚的积云挡住阳光,带来使人渐生寒意的风。我站在一直旋转的风里,看着一件件事物从我眼前溜走。爷爷终于开口说话了。“这是你们的伯伯,你们的军人伯伯……”

我知道伯伯,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却拥有一身浩然正气。他的双肩担架着一个个虚弱的生命,他用双腿踏过一条条崎岖险阻的道路。

那是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他就冒着生命危险日日夜夜与地震抗争,从不叫苦叫累。甚至是余震发生的那一刻,他也要奋不顾身的挤进废墟中,同行的战友拉他出来他也要大怒的叫吼:“那有个人,她需要我的帮助!”余震随着他进去以后将地球晃动得更猛烈了,至此他没有再出来。为了人民,他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要。

既然选择了军营就要甘于奉献,走上了现场就要冲锋陷阵。那便是军人的精神。这座小屋的门两旁有这略微模糊的字迹,但能很清楚的辨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忽然明白,那便是伯伯在拼搏与奉献中精彩的青春。

家风是山重水复时的柳暗花明;家风是行到水穷处的坐看云起时。在漫长的岁月中,有家风相伴,生命的旅途必将充满光明,不再孤独。

家风议论文高三2

我家的家规是一点点形成的,其中有一条就是大大方方、不自私。

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在一起玩,玩累了,回家去拿冰棍。而冰箱里只有一只冰棍了,我却没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拿出了那一根。父亲见状,忙问我为什么只拿一根,我告诉父亲冰箱里只剩下一根了。父亲听后让我把冰棍放回去,又累又热的我,怎么舍得把它放回去,父亲见我无动于衷,忙训斥道:“把冰棍放回冰箱,你吃冰棍解渴了,别人呢?”见到父亲这样,我也只好乖乖把它放回去,可当时的我哪懂得父亲的良苦用心,现在才渐渐懂得,不得不说,因为父亲的训斥,使我做事时想着他人,这种性格令我终身受益。

我每次去朋友家玩儿,都会忘记父母规定回家的时间,玩得很尽兴的时候就会很晚回去,让大人们着急。

有一天晚上,父母因单位有事情都去加班了,我一个人耐不住寂寞,便约同学出去玩,而我却没有告诉父母,心里本想着与同学玩一会儿就回家,可是我们在一起玩的高兴就忘记了时间,天渐渐的黑了,我们都没有散去的意思。直到有一位同学的家长催她回去,我们才各回各家。我刚到家楼下,就撞见父母,他们问我去哪了,我说玩去了。母亲用严厉的口吻对我说:“妈妈不是已经和你讲过了吗?出去玩也要有时间观念,要按时回家,到哪去也要告诉父母,你这样让我们有多着急呀!”说的我低下了头,很是惭愧,从那以后,我养成了按时回家的习惯。

“按时回家,去哪与父母打招呼”也成为了我家的家规。

“孝”也是我家的家风,孝敬长辈,尊敬师长。父母一直告诫我:百善孝为先!家风是一条应该牢记的座右铭。有了它,我们才可以在社会上立足,才能让自己走得更远!铭记家风,为自己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踏出坚定的步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家风议论文高三3

家庭是花根,孩子是鲜花。家风如阳光,鲜花只有在阳光的照射下,才能清香宜人;家庭是种子,孩子是小树。家风如雨露,小树只有在雨露的滋润下,才能茁壮成长。孩子只有在优良家风的熏陶下,才能出类拔萃。

小时候,母亲经常会给我讲她小时候的 故事 。母亲有时也会把家务分担给我一些,让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每当我找各种理由推掉不做时,她都会笑着对我说:“哎!现在的年轻人没有几个能吃苦耐劳的。做人要勤劳,要知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最近姐姐考上了大学,家里的亲戚每隔几天就会过来家里坐一坐,祝贺姐姐。也时不时的对我说,你也要努力了,像你姐姐一样考上大学。今天,经常来我们村子里卖蔬果的爷爷又过来了。我和妈妈去买橘子,剩妈妈还有邻居挑水果的时间,他对我说:“要好好学习哦,以后要考到博士!”我笑着答应了他。其实早在姐姐考上大学,看到爸爸妈妈骄傲地告诉别人,我女儿考上大学了,是福大呢!的时候我就立志也要像姐姐一样考上大学,让他们的心里多一份骄傲。

自古文人重“家风,先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风敦厚尤显重要。因此古往今来,中国文人留下了不少“家教联”,令晚辈耳濡目染,成为“言传”和“身教”的典范。

明朝嘉靖皇帝朱厚熜幼时贪玩,无心读书,他父亲兴王心中担忧,就将他关在书房里,反复罚抄一副家教 对联 :“读书好练武好学好更好;创业难当权难知难不难。”规定每天抄100遍,否则鞭笞。朱厚熜整整抄了100天,才领悟了父亲的苦心,痛哭下跪于父亲面前请罪。从此,他把这副对联挂在书房里,敦促自己用功读书。

曾任过美国总统的里根,不仅有名望而且富有。但他严格要求自己子女自立,绝不让他们依赖父母。儿子失业后,一边寻找工作,一边靠领取救济金度日。

鲜花在阳光的照射下,清香宜人;小树在雨露的滋润下,茁壮成长;我,在优良家风的熏陶下,更加出类拔萃!

家风议论文高三4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教。历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而“不成文”,也是我国家规家训的一大特点,成为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的有机部分。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一些家风家训中的精华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许多脍炙人口的家训,已经是“家家之训”,形成家家之风。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注重家风建设是我国历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从古至今,颜之推《颜氏家训》、诸葛亮《诫子书》、周怡《勉谕儿辈》、朱子《治家格言》、《曾国藩家书》、《傅雷家书》等等都在民间广为流传,闪烁着良好家风的思想光芒。历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等,同样展现着良好的家风。“非淡澹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等教子中的古训至今为世人尊崇。好的家风不但对自己有利、 对子 女和家人有利,也逐步影响着大众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风气。

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原生家庭中。原生家庭家风好,这个人就会茁壮成长;原生家庭不重视家风建设,这个人在成长中就会走弯路。好的家风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良好的道德氛围、健康的思想氛围、积极的情感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 儿童 成长的好摇篮。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恋爱观上的拜金主义、婚姻中的草结草离、家教中的过分溺爱、孝亲中的漠视老人,甚至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致使自己尤其是子女走上了犯罪道路,教训是沉痛的。它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家风建设的关键在家长。家长首先要成为家风建设的有心人,才能有意识地创立自己的好家风、延续自己的好家风,使整个家庭与子女受益。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搞好家风建设,带头 教育 好子女。人们习惯于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好家风会对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在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重提家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家庭建设影响着社会建设,好的家风会带动好的社会风气。所以,好家风就是一种正能量。我们要从每个家庭做起,让家家有个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如此坚持下去,社会的正风正气就会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文明程度就会进一步提高。

家风议论文高三5

一户人家,一条家训;一户人家,一种家风。家风、家训,不管多么简单,它们也是不平凡的。因为它们经过多年的传承,伴随了一代代人,启迪了一代代人,也影响了一代代人。

现在国家领导人提出,要求“求真务实,说真话,办真事”。这些话我太熟悉了,因为“实事求是”就是我们家的家风。爸爸妈妈从小就这样教导我,他们不会因为我是小孩,就撒谎我,不跟我讲真话。由此我也知道了,在大是大非的层面上,在真理与原则面前,人人平等。爸爸经常在家给我讲大道理,首先就是“实事求是”的意思,有时我被爸爸讲得哑口无言,但后来想一想,其实爸爸是对的。就应了上面那句话“在真理与原则面前,人人平等”,因为等我到了社会,或者出门在外,没人会让违背原则、是非不分地让着自己。只有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了,才能在社会上为自己赢取一块立足之地,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走进奶奶家的大门,抬头一眼就看到“安居乐业”四个金光闪闪的铜字,悬挂在影壁墙偏上位置的正中间——这便是我们家的家训了。安居乐业,四个字看上去普通,里面却包含着大道理。安居,指的绝不是要安于现状,而是说要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奋斗,将自己的家庭尽力建设好、经营好,以家为本,求得生活安定,家庭和睦。国家是一个大社会,更是一个大家庭,它是由一个一个的小家庭组成的。所以,只有每个人都明白了这个道理,每个小家庭都能安居了,社会才能安宁,国家才能安定。

论语中有一句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可见“乐业”是境界了。乐业,便是 爱岗敬业 。我现在还只是个小学生,我的“业”就是要把自己的本分工作做好,把我的学习搞好,在我的业余时间尽可能地了解多专业、多领域的知识,以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所以现在的我,不仅要好好学习,还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乐趣。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分内工作、分内职责当成了一种使命,一种乐趣,我们赖以生活的社会一定会更加美好,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强盛!

每年的清明时节和 冬至 、 春节 ,我总是会和爸爸一起到先祖先辈们的墓前去扫墓、祭奠,缅怀他们、感谢他们传承下来的朴实无华的治家格言,生活真理。先辈们的言传身教,他们用经历和智慧 总结 出的家风与家训,不仅利己,更是利人、利社会,使得我们这些王家的子孙都大大受益,并一代一代地不断地去继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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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暴力为主题的论文背景

21世纪,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为人们足不出户就能广泛地进行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提供了便利,人们只要坐在电脑前运用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就能知晓世界各地的新闻,使网上的信息杂而广却快速地充斥着人们的头脑。互联网不仅带给人类一场技术革命,它也重新构建了人类的互动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形态。21世纪互联网已经深入人心,虚拟社会就像现实社会一样复杂。2008年“网络暴力第一案”的宣判使司法第一次进入网络暴力案件中,也拉开了大众对于探讨网络暴力的序幕。在网络上爆发的“人肉搜索”所代表的网络暴力事件也让人们看到了网络的阴暗面,而网络上频频爆发的谣言、诽谤、骂战等网络暴力也使这个阴暗面正在消极的增大。网络暴力行为具有如此强的威力本质上源于互联网庞大的用户群体的集合行为,这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网络暴力行为同时也对多方造成了负面影响,这也是本文所要探究的。本文的研究类型属于定性研究,运用个案访谈法并辅以事件分析,探讨网络暴力行为对个体、法律和社会道德所造成的危害,并以集合行为理论、冲突论探讨网络暴力行为的成因。本研究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选题的缘起及意义、相关文献及理论依据的梳理以及研究过程,说明本文是以网络暴力行为作为文章主线,集合行为理论及冲突论为理论视角对本篇论文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介绍网络及网络的发展状况,并解释网络暴力行为的内涵及其实质。第三部分通过对“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李刚门”事件、“铜须”事件这三个案例的描述和分析,将网络暴力行为分为三类,即网络舆论暴力、网络谣言、人肉搜索,使网络暴力行为更加具体、清晰。第四部分主要论述网络暴力行为对个体、法律、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正是这些潜藏的威胁引发对网络暴力行为的反思。第五部分分别从社会现实根源、群体形成过程及群体心理三个角度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成因进行分析。第六部分也就是本文的结论,主要对本研究进行总体概述及展望。收起

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特别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议论文,议论文的语言,要准确鲜明,生动形象。那么你有了解过议论文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言语暴力议论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记得在大一上传播学课的时候,老师说,其实在中国实质上是没有真正的言论自由的,如果一定要算,只有网络还有那么一点自由可言。

我想作为一位新闻人,没有比失去言论自由更可悲的了,但偏偏我们面临的境况就是这样。所以说网络给我们所带来的关乎言论自由的希望确实让人很振奋。在面对“网络暴力”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多人的意见是,不能给诸如“人肉搜索”定义为网络暴力行为,因为一旦如此,今后网络的自由发展堪忧。网络现在让人欣喜的、比传统媒体要发挥得更好的舆论监督作用就会被削弱。“网络暴力”这个词一旦被指认,以后网络发展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我想对于网络暴力这个问题,不能太意气用事,不能以捍卫言论自由为由而去抵触一切批评。首先我们对网络暴力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要分清楚网络暴力和舆论监督之间的界限,不要把网络暴力当成一种网络监督。

什么是网络暴力呢?律师陈际红的说法可值参考:第一,这种行为是发生在网络世界,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第二,发生了滥用和过度使用网络的行为。第三,一般这属于一种群体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从性。同时,给受害人带来了现实生活中的伤害,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作对比,我们再参考一下关于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说法:网络舆论监督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主观上具有这样一个良好出发点,而不是恶意的侮辱、诽谤和损害别人的声誉。网络舆论监督应该出发点对一些非法不好的行为、违反道德的行为提供一种公示和评价的渠道。二、舆论监督所发布的情况应当是基本属实的。而不应当去捏造一些虚构的事实。三、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应该具有一定的界限,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关于“网络暴力”这种现象,当一个人即使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但是他处在一个他感觉完全没有监督力量的时候,有时候会对自我的控制力大大减弱,这是一个心理学现象。在网络这个空间进行交流的时候,很容易发生超越日常的人们交往的底线,而出现一些道德方面的问题。何况在中国,由于文革时间完全破坏了道德,使得我们至少有两代人缺少基本的道德素养,一旦处在一个没有管束的环境中,恐怕自律行为就非常弱,网络暴力现象就会出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上网的人员本身的素养不太高。因为根据相关调查统计,上网年轻人的数量占比较高的比重,他们在道德修养方面,恐怕由于我们的教育体制,道德修养方面还缺乏一些必要的交往道德,还有一点是他们的知识水平也相对比较弱,遇到一些问题往往情绪化。由于以上多种原因,造成了中国网络暴力现象比法治国家的要多一点。

网络暴力似乎是对个别当事人,但是,观众是谁呢?观众是整个社会的人。这些人实际上作为一个旁观者,他们在看哈哈。经常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会失去道德感,失去对人的爱心,而且往往把别人的痛苦建立在自己的快乐上,这是网络暴力对社会的一个根本的危害,而这个危害可能很多人意识不到,因为这个事情没有摊在他头上,一旦摊他头上,恐怕就会深刻认识到这个暴力对社会的危害。

网络的形成确实给大部分网民带来了一个可以说话、交流的机会,很多牢骚可以通过网上和匿名的网友之间进行倾诉。但是,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用骂人的话来发泄,因为你的话别人能够看到,不是你一个人在房子里面自己对自己说话,任何传播一旦影响到别人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的传播道德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网络给了每个人表露心声的机会,但是,表露心声本身要有所克制,因为你的自由不能影响别人的自由。现在反对网络暴力,并不是不让你在网上说话,而只是要求你在网上说的话文明一点,不要侵犯别人的权利,这个绝不是要逼你走上绝路,而是使我们每个人能够畅所欲言的说话,而且还学会文明的说话。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既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却也埋下了隐患地雷。一高中女生因不堪忍受服装店店主截取监控录像发布上网对她进行人肉搜索以及身边同学对她的指指点点,最终走向了自杀的道路。这不正是滥用网络造成的悲剧吗?而这真正的`凶手其实是操作网络的人性冷漠的网民。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在使用网络。作为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网民的数量之多和网民素质的高低参差不齐,是恶性网络环境出现和形成的重要原因。正如高中女生琪琪一事,店主把监控视频往网络上一摆,数以万计的点击率让琪琪处于舆论的中心,对其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店主追逐利益,罔顾法律并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以及辨识能力差的网民而已附和,使得悲剧最终酿成。

网络是否就意味着一切好处一无坏处呢?网络是由人搭建的交流平台,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台供人类操作的机器,它毫无感情。但是,如果我们合理使用网络,遵守国家法律文明上网,那么这台机器就是富含人情味儿的;倘若我们肆意在网上发表恶言恶语,传播谣言,那么网络就是在助纣为虐,让世界变成邪恶世界,传播负能量,造成人性冷漠。

过去几年,经常出现在我们电脑屏幕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犀利哥走红”的恶意的娱乐大众的信息越来越多,揭露他人私人信息越来越彻底。而如今,曽上过湖南卫视的《变形计》节目的女孩李耐阅近期也被人拉出来在网络上“扒皮”。只因为她没有“变形”成功,反而越变越坏。网民就对其大肆恶语相对。这是网民为了发泄自身情绪不顾及他人感受的恶意攻击,对李耐阅的私生活的不尊重,最终在网民的炮轰之下,李耐阅无奈地在微博上作出郑重声明:与养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结果难道就是网民们想要的吗?没有人站出来劝说她,而是一字一句地攻击这个17岁的女孩,这就是网络暴力,以恶制恶。

网络确实是需要人性的温暖,而且只有每个网民都合理上网,心存善念,网络才会成为人们温暖的交流平台,才能推动社会的正能量的传播。例如湖南一网民朱某利用网络平台呼吁人们参加社会义工活动,关爱空巢老人;浙江一对夫妇的儿子遗失助听器,人们在网络上自发进行帮助,全城寻耳,最后“耳蜗”失而复得;福建一对夫妇在工作中遗失血汗钱六千,是网络的力量让他们找回血汗钱。

所以我呼吁大家合理上网,切勿滥用网络,您的一份温暖会在网络大平台传遍,让网络成为温暖平台。

正值花样年华,却选择从桥上一跃而下结束生命。高中女生琪琪该是以如何绝望心死的态度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啊!我想是因为店家仅凭怀疑就不计后果求人肉搜索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网友仅凭一面之辞实施网络暴力推了你一把;我想是因为同学仅凭网络信息妄加评论推了你一把,而你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最终将你推至冰冷的河水中。

事件尘埃落定,我们该痛定思痛,该如何伸手拉住“贾君鹏事件”。当初一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红遍大江南北。网民们纷纷对“贾君鹏”进行人肉搜索,并将其个人信息在网上公布。原本贾君鹏只是一个小白领,只想过平常人的生活,可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后,无论何时他都会遭到记者的围追堵截,这给他生活上和精神上都造成了极大压力,最终住进了精神病院。

所以,网络暴力只会带来不好的结果,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社会上总会出现第二个琪琪,第二个贾君鹏,更多的人会因遭受网络暴力而痛苦。只有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还网络一个安全、纯洁的环境,才能使人民群众过得更加舒心。这不仅是对政府说的,更是对我们自己说的。

当今21世纪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家家户户也许都有了电脑电视,赶时髦的学生也许衣兜里都装着一部手机。移动公司的盈利已然呈上涨趋势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电子设备与网络固然对学习有益,能足不出户便广阔扩大知识面,能足不出户便了解今日新闻;能足不出户便交到五湖四海的好友……然而,网络并不像人们所赞颂的那般无害,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网络暴力。

相信在看文的各位都安装或知道一个社交软件——QQ。QQ和微信已然成为全国最知名的社交软件,通过私信和群聊织成了一张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社交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加入某群并热情地与陌生人聊天,却被群员辱骂甚至因为一句别人不爱听的话就被移出此群,这便是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暴力的圈子里,包含了各个黑界家族。其中出名的家族有:血樱、情战、蓝贝等。所谓黑界家族,便是通过前期训练打字时速达到后期能快速打出脏话并发送的言语攻击团体。而黑界家族的族员,也被“尊称”为“扣字大佬”。一旦招惹到黑界族员,就会被他们私信辱骂或讨论组轰炸。

网络暴力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犯罪趋势。正常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去反击,然而反击的结果不过是一时的快感,但如此继续进行,就会导致与黑界家族族员融为一体,也会有不可触碰、不可招惹、唯我独尊的狭隘想法。然而在现实中如果拌嘴失利,便会进行暴力行为,肉搏或用管制刀具导致犯罪。

心理阴影。温润且懦弱的人在被辱骂后,第一想法是在自己身上找错误。如此下去,轻则变成一个内向且好欺负的沙袋,重则拥有大片心理阴影且患上抑郁症导致死亡。

网络暴力已然成为社会的毒草,但也不是不可克制。在你遇见他们,请果断避开;在你发现身边的人有这个意向,请帮忙制止并缓和。把哦变成嗯嗯,把呵呵变成哈哈,不要去伤害身边的每一个人。

以前杀人见血,一把锋利的剑就足以致命;但或许人们在当时永远都不会想到,在未来,轻敲键盘就可以杀人,不见血,隔着空气都可以置人于死地,但这不可想象的事情,就在如今真实的发生了,它就叫网络暴力。

谁也没有料想到,电子世界可以杀人,也是谁也没想到,从前的刀杀人,到笔杀人,如今演变成了远隔万里就可以杀人,或许我们想要杀人,只差一个屏幕罢了。如今的网络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了网上不用承担说话后果的快感,于是他们一个劲的血口喷人,在网上看戏,好像别人的苦痛建立的就是他们的快乐,实在是可恨。

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我们无法知道他们的经历,无法知道网络暴力的威力,但出了名的明星是我们可以了解的,是我们可以去看见他们的生活的,于是我们也就这样看着他们被网络暴力,然后离开了人世。从乔任梁,到杨又颖,再到陈开心,甚至于网络暴力跨国形成,他们就这样,忍受不了网络上的言语,悲愤死去,他们不是第一个,但却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实在是让我们惊叹人言可畏。

甚至于在网络,人们对于他们的死见怪不怪,认为这是他们心理承受能力不行,这实在是血口喷人,没有经历过网络暴力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网络暴力到底有多可怕,网上的言语直击心灵的深处,将我们最后的一层保护网也给击破,就这样,我们忍受不了世间的流言蜚语和谩骂,带着悲伤,怀着恨意离开了人世。

我们希望的是在虚拟世界可以共同感受温暖,而不是互相攻击。如今,敲敲键盘就可以杀人,实在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你怀揣恶意的看世界,却不要把你的恶意带给别人,世界对我们不公平的唯一办法是改变自己,而不是去期望世界改变。

对于网络暴力,越来越多的人感到了压力,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网上的言语而对人生失去了期待;只希望网络暴力能停止,还我们一个温暖和谐的世界。

其实青少年网络成瘾早在人群中扩大它的危害性,甚至父母劝说儿女,青少年不但不听,还产生叛逆心理、消极态度。这是一个对我们的未来和国家构成很大的危害。

这篇文章讲述的就是:我们青少年人群中有不少人网络成瘾,这让我们的家长和老师都很头疼。凡是网络成瘾的学生都会学习下降或者精神恍惚。原因是不少学生要不是整天玩电脑耽误了学习,就是对自己的目的产生了怀疑,于是成绩就下滑。

网络成瘾更重要的危害是:

1、将网络中虚拟的角色带到现实生活中来,并用消极的态度去对待这青春的生活,这就是是角色的混乱。

2、我们平时在网络世界中是无拘无束,放纵自己的,而且有些思想不正当的青少年会比较容易在网络游戏,黄色网络中放纵自己的欲望,这就是道德感的弱化。

3、青少年人都长期沉迷于网络中时,会对身边的事缺少兴趣,和同龄人之间的交往减少,产生闭锁心理,这就是人格的异化。

4、在我们的身边就有一些人因为迷恋网络而无心学习,学习成绩不好,产生失望心理,对学习有很强的挫折感,这就是学习的挫折。

5、对于正在发育成长时期的我们更是危害不言而喻,有的人因为经常沉迷网络而没有进行适当的运动,身体抵抗力差,更严重导致猝死,这就是对健康的损害。

从这些惨痛教训的例子里,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在控制不了自己的时候,要坚决地对网络说“不”或者在没网络成瘾时,要适当地去上网并且要是合法的遵守青少年网络规则,让我们的身心不受到网络的危害。

在这里我要呼吁广大青少年们不要网络成瘾!

网络暴力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暴力概念界定的暴力行为,“网络”二字恰恰说明了这一暴力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即网络虚拟世界平台。网络暴力这类信息通常具有恶意、攻击性、残忍凶暴等特性,违反了社会道德价值观,也超出了公共行为的基本约束底线。尽管这类信息往往是针对某一事件而言,但其信息内容已经超出了事件客观评价的合理限度。一、网络暴力概述(一)网络暴力特征1.形式特征人有七情六欲,心情不佳是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出现的情况,进行负面情绪宣泄也是合理的。但是负面情绪的宣泄往往受到来自于社会法规、道德准则和人际交往习惯的约束。而网络虚拟世界给了网民平等的话语权,并且除去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行为约束,因此人们更容易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进行负面情绪释放,语言文字的暴力就是其中极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必须承认,目前这一暴力形式在国内网络上几乎随处可见,尤其是各类浏览量较高的网站论坛,语言文字暴力屡见不鲜,事实上,它往往也是各类网络暴力事件的重要组成,它对于网络暴力影响的扩大和危害程度的加强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2.性质特征谣言是一种子虚乌有的言论,但不得不承认,往往谣言的编造者能够抓住网民的关注焦点,使得谣言迅速铺开,造成严重的影响。网民在这一过程中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谣言的泛滥导致了网民信任感的减退,民众在谣言泛滥的环境中极易出现规模性的恐慌,甚至产生社会动荡。网络暴力多种多样,并非所有都源自于谣言。但与谣言相关的网络暴力则基本都沿循了,“谣言制造者散布谣言,吸引网民进行盲目传播,谋取不法利益”这一规律。不少网络暴力尽管初始与谣言并不相关,但在事件持续发酵的过程中,谣言不断涌现导致事件真相反而被模糊了。当某一事件所引发的矛盾变得十分显著时,网民关注的焦点已经不再是事件的本来面貌,而是实施暴力行为的过程。因此网络暴力事件常常并非仅有一种网络暴力形式,多半是多种形式综合性出现。二、案例分析以“上海地铁凤爪女”事件为例(一)“上海地铁凤爪女”事件中网络暴力概述事件开端是2016年1月2日网友上传的一则视频,网友对视频内容进行了基本概述,大意就是,当日下午,某时尚女郎在上海地铁的一车厢内,拆食泡椒凤爪的零食,并将零食残渣肆意扔向地铁内。周围乘客上前制止其行为,但却遭到对方辱骂,并否认自身行为。同样乘坐该地铁的一位老人旁观后挺身而出,作证女子的不雅行为,反遭到女子的辱骂,态度极为恶劣。视频拍摄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张某,通过一些渠道联系到本人,对于拍摄视频曝光在网上之后对于视频主人公未来的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开始是没有意识到的。出发点只是想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件事情,去评价并且让更多的人关注地铁文明。可是后来其他网友的人肉搜索以及对其造成的谩骂等一系列行为其实并没有在原先臆想之中,在这里还是要对于这件事情进行道歉。(二)“上海地铁凤爪女”事件中网络暴力诱因1.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导致网民滥用言论自由 网络世界是建立在信息技术之上的虚拟世界,因此对于网民行为的约束能力本就不强。而网络又向网民提供了匿名身份和平等的话语权,导致了对于公民而言,现实生活和网络虚拟生活可以分离开来。社会责任的减弱,话语权的滥用也就越来越严重,最终催生了网络暴力。再者,网络信息技术的超高信息传播效率还带来了“群体极化”的问题,这一种由于某些团体成员的意见倾向,导致相当多的团体成员开始出现意见倾斜,乃至出现极端观点的行为,对于网络暴力的产生是十分关键点。往往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民针对事件进行意见发表,将大部分网民的情绪和舆论导向了消极层面,诱发了网络暴力。2.乌合之众:集合行为带来的“围攻”现象 正如美国的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所言,“集合行为本质是一种自发式、缺乏合理组织、没有稳定基础结构和难以预判的针对某一刺激或事件的行为,一般都是通过集群、规模性恐慌和时尚等等形式出现。”在他的理念中,网络暴力就是网民在虚拟世界中对于某一事件的集体反应的后果。按照相关理论,舆论被定义为“社会合意”,舆论的产生本质就是社会成员对于某一问题进行广泛探讨最终形成主流意见(即合意)。那么回归到这一案例中,事件酝酿的过程就是微博中的一个人对此进行转发,并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参与,在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泛时,对事件的意见也在悄然形成。三、网络暴力防治对策(一)推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并非一个新兴概念,事实上,早已有国家提出并推行这一制度。当前国内的某些网站也开始尝试自主实行实名制,然而却颇受质疑。争论的焦点归纳而言就是,个人信息的安保、民意反馈的限制、全面监管难度以及基层网吧对于上网身份核对把控的严格度。 第一是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准确理解问题。有的人误以为网络实名制就是必须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应用真实姓名,而实际并非如此。这一想法应当归属于“前台实名”的种类,但应用更为广泛的一种模式是“后台实名”,即网民可以自定义自身的网络虚拟世界用户名,但是网络技术后台可以查阅到该用户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信息,这与写作中的笔名有所类似,但与其不同的是还附带了技术和法律限制。这是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确保只有在合理合法手段的背景下,个人信息才能被查阅。 第二是民意反馈受限的问题。首先应该正视的一点是,真实的民意所向并不畏惧公开表达,实名制恰恰能够预防借由民意达到不法目的的情况出现。目前国内已有关于政府职能履行和官员贪腐的民意监管反馈渠道,但进一步完善来说,还可以建立非实名的网络举报论坛,以保障舆论监督的质量和举报主体的安全,这一构想无论是技术支持还是相关法规而言,都是可以实现的。第三,网络实名制的监管问题,就当前的技术水平而言,实现监管的难度并不大,譬如通过技术手段将上网门槛调整为实名制申请,否则无法进行浏览之外的网络活动。(二)实施有效监督机制对于网络暴力问题,有的学者错估了其严重性,导致出现了一种当前立法已经足以应对网络暴力问题的论调。事实上,网络暴力的法律约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方式也并不只局限在如何进行暴力发生后的救济。而是应当建成一套完善的预防网络暴力、控制其暴力行为和暴力行为后救济的法律体系。由此纵观当前的国内立法,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的落脚点都在于暴力行为后救济上,对于预防和控制的法规设置尚属空白。解决问题的最优模式应当是进行足够的预防和事态控制,而非在发生后进行补救。(三)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不得不承认,网络暴力的预防离不开公民道德培养。网络暴力的产生来源一般是心理问题,常常是日常生活中的消极情绪累积而导致的。因此,必须要开展道德,特别是网络道德的针对性教育,全面提升我国公民素质水平。第一,必须要打造符合科学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网络道德教育不是机械化的生搬硬套道德理念,而是应当结合网络实际现状和社会环境,进行针对性的道德评判,以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网络道德教育体系。 第二,综合社会各界力量,推行全面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存在,因此,社会必须要形成较为良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网络法制环境和道德氛围,助力网络道德教育。 第三,打造网络教育社区。网络虚拟世界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暴力的本质就是一种个人依附于群体进行情绪宣泄的后果,消极情绪的集合会带来难以想象的破坏效果,因此,个体乃至群体的理性意识提升是对于网络暴力进行预防和控制的重要手段。这对于网民自身而言,也是大有裨益的。本文来源:《视听》:

以道家为主题的论文

庄子时代,神仙思想已经孕育成型。庄子在构建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时,继承了老子首创的道家学说,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并将二者结合了起来。“仙”与“道”的结缘,使道家学说和神仙思想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庄子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庄子时代,神仙思想已经孕育成型。庄子在构建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时,继承了老子首创的道家学说,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庄子正是因为最早将“仙”与“道”结合在一起,使道家学说和神仙思想都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庄子》“外篇”和“杂篇”是否出自庄子本人之手,历来争议较大。鉴于此,本文探讨庄子哲学中“仙”与“道”的结合,就以《庄子》“内篇”为主要考察对象,“外篇”与“杂篇”的相关内容仅用于参照和补充。 一 目前,学术界倾向于认定《庄子》一书中涉及神仙思想的那些篇章,或是庄子后学的作品,或是在流传过程中被后世渗入的部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研究者多认为庄子本人还不可能具有神仙思想。其实,庄子时代神仙思想早已形成,庄子本人也具备接触神仙传说的客观条件。 这里所谓“神仙”,指的不是“神”和“仙”,而是专指“仙”。在中国古人的观念中,“神”与“仙”原本并不属于同一类别。古人在造字时,“神”字是“从示”,而“仙”字则是“从人”,二者之间的区别相当明显。《说文解字》云:“仙,长生仙去。”刘熙《释名·释长幼》亦云:“老而不死曰仙。”看来,在汉代人的眼中,“仙”就是长生不死的人。又《汉书·艺文志》云:“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聊以荡意平心,同死生之域,而无怵惕于胸中。”可见,“神仙”指的同样也是长生不死的人,“神仙”其实也就是“仙”。那么,“仙”为何又称“神仙”呢?闻一多先生解释说:“人能升天,则与神一样,长生,万能,享尽一切快乐,所以仙又曰‘神仙’。”的确如此,“仙”不仅能够长生不死,而且还兼具不惧水火、往来云中等神性,因此“仙”又称“神仙”。 那么,神仙思想最早产生于何时呢?根据现存的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末叶,社会上就流传着一些有关长生不死的传说,神仙思想已经初显端倪。《左传·昭公二十年》云:“齐侯(齐景公)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又《韩诗外传》云:“齐景公游于牛山之上,而北望齐,曰:‘美哉国乎!郁郁蓁蓁。使古而无死者,则寡人将去此而何之!’俯而泣下沾襟。”以上这两则材料都记载了齐景公对于“古而无死”的羡慕和向往,由此可知,早在齐景公所处的春秋晚期,长生不死传说就已经产生。追求长生不死乃是神仙思想的核心内容,长生不死传说的出现标志着神仙思想已经萌芽产生。而到了庄子所处的战国中期,齐、燕沿海地区已经掀起了一个人海求仙的热潮,《史记·封禅书》对此已有明确的记载:“自威、宣、燕昭使人人海求蓬莱、方丈、瀛洲。此三神山者,其傅在勃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云。世主莫不甘心焉。” 庄子之时,楚地的神仙思想也颇为盛行。《山海经》、《楚辞》等文献典籍中就保存有楚地流传的一些“长生不死”传说。据袁珂先生考证,《山海经》是“从战国初年到汉代初年的楚国或楚地人所作海外南经》中有“不死民”:“其为人黑色,寿,不死。”《海外西经》中亦有“轩辕国”:“其不寿者八百岁。”屈原《天问》云:“何所不死?长人何守?”又云:“延年不死,寿何所止?”屈原所问的,就是楚地流传的“长生不死”传说。《山海经》中还出现了“不死药”,如《海内西经》云:“开明东有巫彭、巫抵、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药以距之。”又《大荒西经》云:“有灵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天问》也问到了“不死药”:“安得夫良药,不能固臧?”《天问》还问到了蓬莱仙话中的“巨鳌负山”传说:“鳌戴山扦,何以安之?释舟陵行,何之迁之?”楚地还发生过向楚王献“不死药”的事,《战国策·楚策》曰:“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可见,战国时期,神仙思想已经在楚地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 战国时期,百家竟起,自由争鸣;舌辩之士,朝秦暮楚,四方游说;诸侯国之间亦遣使往来,交流频繁。宋国地接齐、楚,作为宋之蒙人,庄子自然能够接触到齐、楚两地广为流传的神仙思想;而《庄子》(主要是指“内七篇”)中的“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能够彻底超越时空限制、获得生命永恒与自由的“得道者”形象,正是受到了神仙传说的影响。 庄子是道家学派继老子之后又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庄子:“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肤箧,以诋讹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庄子在继承老子道家学说的同时,也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并且创造性地将它们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庄子哲学中,道家学派的核心范畴“道”,第一次实现了它与“仙”的结缘。 老子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宇宙万物合于“道”则生,不合则亡。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又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侯王无以正,将恐蹶。”对此,庄子既有明显的继承,又有长足的发展。《庄子·大宗师》云:“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猗韦氏得之,以挈天地;伏戏氏得之,以袭气母;维斗得之,终古不忒;日月得之,终古不息;堪坏得之,以袭昆仑;冯夷得之,以游大川;肩吾得之,以处大山;黄帝得之,以登云天;颛项得之,以处玄 宫;禺强得之,立乎北极;西王母得之,坐乎少广,莫知其始,莫知其终;彭祖得之,上及有虞,下及五伯;傅说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东维、骑箕尾,而比于列星。”庄子认为“道”尽管“无为无形”、“不可见”、“不可受”,但它却是“可得”的。庄子将黄帝、颛顼、禺强、西王母等能够获得某种超自然神性的原因,全都归结为“道”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黄帝、西王母、彭祖、傅说等都是神仙传说中有名的神仙,而彭祖和傅说又是早期仙话传说中典型的“仙人”。任何生命体的存在,皆有一个无法超越的时间极限,人类自然也不会例外。然而,神仙家却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们认为,世人通过服药、修炼等途径,是可以成仙的;而人一旦成了仙,就打破了人类自身的生命极限,生存时间无限延长,甚至长生不死。仙话传说里的人物,常常能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反复出现,前后相距竟达数百年甚至数千年。彭祖就是早期仙话传说中著名的长寿仙人。 庄子认为,彭祖、傅说等人之所以能够成仙,就是因为他们得了“道”。庄子创造性地把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传说结合了起来,借助超现实的神仙思想更进一步地去充实、美化、鼓吹和宣扬道家学派理想中的“道”的王国,使“道”具有了更大的诱惑性和吸引力。 庄子出于鼓吹和宣扬道家学说的目的,吸收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种种神仙传说,并在此基础上经过一番加工、改造、提炼和升华,创造出了“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的“得道者”形象。庄子笔下的这些“神人”、“至人”、“真人”等,名异而实同,他们都是“道”的化身: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逍遥游》)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平四海之外。(《齐物论》) (古之真人)登高不栗,入水不濡,人火不热。……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大宗师》) 这些“神人”、“至人”、“真人”身上,都有着浓厚的神仙气息。他们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形象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些“神人”、“至人”、“真人”所具有的超自然神性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外物不能伤其身。《齐物论》中的“至人”是“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大宗师》中的“真人”也是“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二是可以乘龙、驾云,自由往来于空中。《逍遥游》中的“神人”可以“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齐物论》中的“至人”也可以“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三是独特的饮食生活方式。《逍遥游》中的“神人”,“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大宗师》中的“真人”也显得与众不同:“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庄子笔下的这一系列“神人”、“至人”、“真人”等,都是作为“得道者”的形象出现的,他们在庄子哲学中都是“道”的象征。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这三个方面的超自然神性,也正是神仙传说中神仙超越凡人的地方。除了具备以上这三个方面的特点之外,庄子笔下的“得道者”还兼具“长生不死”的特点,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彭祖和西王母。此外,还有《大宗师》中“年长”而“色若孺子”的女偊,《在宥》中“修身千二百岁”而“形未常衰”的广成子等,也都是“长生不死”的奇异之人。“长生不死”正是神仙最突出的特点,也是神仙最令世人向往的地方。由此看来,庄子塑造“神人”、“至人”、“真人”这一系列“得道者”形象的原始素材,应该是来自于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传说。 庄子把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引入道家学说,塑造了“神人”、“至人”、“真人”等一系列“得道者”形象。这一系列来源于神仙传说、具有超自然神力、带有浓重神仙色彩的“得道者”形象,将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提升到了一个更为广阔、更加诱人的宗教般的新境界。 庄子所处的战国中期,神仙思想尽管已经孕育成型,但毕竟还只是处于它的早期发展阶段。当时社会上流传的各种神仙传说都还是比较零散的,还没有形成相对完整的神仙学说,更谈不上有什么系统的神仙修炼方术。而当时在齐、燕沿海地区新兴的所谓“方仙道”,其所鼓吹的神仙修炼方术也不过是“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早期的神仙方士们还不可能给梦想成仙的世人提供一套系统的“切实可行”的神仙修炼方术。庄子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神仙思想与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结合在一起,鼓吹和宣扬道家学说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神仙方士们指明了一条“修道成仙”的途径。 对此,庄子不仅在理论上为神仙方士们指明了一个“得道升仙”的美好前景,而且还给他们提供了一套诸如“心斋”、“坐忘”、“悬解”等具体的“修道”方法: 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人间世》) (仲尼)曰:“何谓坐忘?”颜回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大宗师》) 且夫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大宗师》) “心斋”就是要心志专一,排除各种杂念,始终保持虚空的心境。从用耳去听,到用心去体会,再到用气去感应,逐渐提高,直至达到与“道”相合的境界。“坐忘”就是要静坐、静修,忘却形体,闭塞视听。通过彻底忘记自己与周围世间万物的区别,从而实现整个身心与“道”的完全融通。“悬解”就是不计较个人得失,一切顺其自然,这样就解除了现实世界中的各种烦扰,真正进入清静、虚空的修道境界。庄子不仅给神仙方士们提供了“心斋”、“坐忘”、“悬解”这些具体的“修道”方法,而且对于“修道”的过程也作了较为细致的描述:“吾犹告而守之,三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丽后能人于不死不生。”(《大宗师》)庄子认为“修道”需要经过一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要放弃追逐世间的一切功名利禄,接着是抛开个人身体所需的各种物质享受,再就是完全忘却自己的肉体生命。完成这一阶段后,内心自然就会变得清净、明朗,然后就能用心观“道”,渐渐地与“道”相合,渐渐地超越古今,最后完全进入“不死不生”的“得道”境界。庄子所描述的这些“修道”方法和过程,应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可实践性,为后世神仙方士们提供了“修道成仙”的重要模式。 总的来说,庄子哲学中“仙”与“道”的结合,进一步美化了道家学派理想中的“道”的王国,将道家学派所崇尚的“道”提升到了一个更为神奇、美妙的宗教般的新境界;同时在客观上也为神仙方士们提供了一套“修道成仙”的理论和方法,使神仙思想彻底超越了原始的巫术、方术,沿着宗教神学的方向向前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为后世神仙道教的兴起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石。正因为如此,庄子才成为后世道家和道教共同尊崇的重要人物

《道德经》论文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构成和开展起来的比拟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聪慧的结晶。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着过去时期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的祖先,带着本人民族的颜色。等到时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道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足轻重的位置,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和儒、释两家一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关于我国社会的影响持久而深远。道家文化在产生和长期的开展、成熟的过程中,浸透到了认识形态的许多范畴之中,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以及民族心理、社会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曾产生过深入的影响,发挥过严重的作用。如今,道家文化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退出历史舞台,它已牢牢地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作为道家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它充沛表现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用不多的字数,论述了道家对事物的产生、开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根本思想。文章大局部言语有些晦涩难懂,在此摘录文中一些名句及其大意,首先来共同感受一下老子博大精深的思想。“道可道,十分道。名可名,十分名。”翻开《道德经》劈头就是这一句。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说:道是可遵照的笼统的运动规律,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笼统运动规律。依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称号,是事物相貌的反映,但这种相貌不是原封不动的。而道的转义是道路,也能够引申为人生道路。人的终身都在属于本人的道路上行走,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所谓“道”,就是一条人人都能够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大多都是走在能够通行的道路上,而不是走得通的道路上,因而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人走进了歧路,有的人走得很辛劳。同样,“名”也不用专指称谓,他能够是功名,名分或是人世的一切价值。当我们自以为完成了许多人生价值时,老子却说你所完成的价值是真的完成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十分名。老子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示我们留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是说:天地本无仁慈可言,仅仅是将万物视为一个受它支配的玩物,不予理会;具有大智能的圣人也无仁慈可言,仅仅将如何管理百姓视为第一要务,对人民的痛痒也漠不关心。天地对万物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生自灭。看似冷漠,其实是最好的态度。大自然经过漫长的进化,万物之间曾经构成了一种均衡,假如妄加干预,就会毁坏这种均衡,结果不堪想象。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加干预。天道自然无为,人道一样的应该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一个理想的国度应该是这样的:执政者只为人民提供一个平安,公平的自在生息的环境,至于人民有怎样的想法,人民如何停止本人的活动,则完整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在开展。人人都能够有本人的思想,只需不进犯别人的利益,人人都能够做任何本人想做的事。这就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充沛表现出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家徒四壁,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下之道”这句话是说:当一旦得到的东西曾经很丰厚了,就不要得寸进尺,不如停下来,你所占有的金钱位置多了,他人就会眼红,究竟是不能“长保”的。人一旦发富发贵,常常会自豪自大,这样反给本人栽下祸根。人一旦有所胜利,就得知足。懂得功成身退,就把握了自然的规律。“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是说:最高的善行好像流水的境地。流水只一味的滋养万物,而不会同万物相抗争。流水总是处于低洼之处,这与众人积极向上、追求开展的肉体相背逆,自然遭人们的厌恶。水的位置与无为的“道”相仿。人要找一个优秀的环境寓居,要擅长去研讨一些渊深的学术,与人交往要擅长讲求仁道,当政要擅长管理,做事要能充沛发挥你的才能,办大事要擅长选择好的机遇。但不要与人相争,才不会有错。群众追求小利小惠,而真正有才能的人则着眼于久远,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他们素日里注重信誉,注重团结,又擅长把握最优机遇来开展事业。所以一味的“争”是不适宜的,“争”也是需求谐和的。“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缺乏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句话是说:对深邃的理论研讨有几种态度:最高的境地是,不要以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只不过是一种笼统的理论而已;其次是对它顶礼膜拜;再其次是畏惧它;第四类是不置信他,以至凌辱它。还有的是置信这一说法,但根据又缺乏,有的人则是完整不信那一套。有的人以为这里面蕴含着深奥的、极有价值的理论。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一个人事业上有所成就时,连普通百姓都以为这是我自但是然的斗争结果,与这深邃的道理毫无关系。“道”这个颇带东方神秘主义的名词,它有时似乎在显现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宏大的原动力;有时又在我们面前描画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种亘古蛮荒的状态;又或展现天地初分,万物始生,草萌木长的一派蓬勃活力。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种对宇宙人生独到的悟解和深入的体察,这源于他对自然界的细致入微的察看和一种激烈的神秘主义直觉而至。这种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着意关注,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石。道家文化是一种追求个人绝对自在的文化。道家文化孜孜以求道,所追求的是一种不担负社会任何义务,主张摆脱各种肉体桎梏,以自我肉体为满足的绝对自在。因而,道家之道是一种无为之道、一种反朴归真之道。道家文化是一种以天道来纵容人道的学说,其人道主义带有超理想主义的特征,所推崇的价值观侧重于反朴归真。道家文化的人道深入地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层面。

道教教派众多,从创教之始,在至上最高神上就有所分歧。早期的五斗米道创教时,以太上老君为教主,供奉“三官”,从而魏晋南北朝时,北魏寇谦之的天师道,由于其享“天师之位”,受“清整道教”之命,得《云中者音诵新科之诫》20卷,均假“太上老君”之名,为此,他依然崇奉太上老君就成为必然的了。太平道开始创教时,後者则崇拜黄老,供奉“中黄太乙”。东晋中後期,上清派、灵宝派相继出现,新出现的《上清》《灵宝》经中,不再尊太上老君为至上神。上清派以元始天王或太上玉晨道君为最尊,灵宝派以元始天尊和太上大道君地位最显,有的经书也列太上老君,但其排列地位稍次。後来在各派协商,融合中提出“道不可无师尊,教不可无宗主,故老君师太上玉晨大道君焉,大道君即元始天尊之弟子也。”的共识,正是在这种师徒关系下,使他们成为三位一体的“三清尊神”,为道教神仙谱系中的最高神。另外,各派又有自己的创派真人、主祭神灵等。道教在吸收各种原始宗教、民间宗教、神话传说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神仙谱系,并与原来的地方宗教或融合,或形成总支形式。道教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它时常与其它宗教、人们的倾向愿望相互影响。几千年间,中国的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各个教派排间虽然也时常有矛盾,但没有爆发过大的宗教战争,这是值得庆幸的。 [编辑本段]【道教门派组织】道教内部门派众多,因分派示准不同而名称各异。据学理分有积善派、经典派、符箓派、丹鼎派(金丹派)、占验派五类。按地区分有龙门派、崂山派、随山派、遇山派、华山派、嵛山派、老华山派、鹤山派、霍山派、武当派等。按人划分则有少阳派(王玄甫)、正阳派(钟离汉)、纯阳派(吕洞宾)、海蟾派(刘操)、三丰派(张三丰)、萨祖派(萨守坚)、紫阳派(张伯端)、伍柳派(伍冲虚、柳华阳)、重阳派(王中孚)、尹喜派(关尹)、金山派(孙玄清)、阎祖派(阎希言)等。按道门分有混元派(太上老君)、南无派(谭处瑞)、清静派(孙不二)、金辉派(齐本守)、正乙派(张虚静)、清微派(马丹阳)、天仙派(吕纯阳)、玄武派(真武大帝)、净明派(许旌阳)、云阳派(张果老)、虚无派(李铁拐)、云鹤派(何仙姑)、金丹派(曹国舅)、玉线派(樵阳真人)、灵宝派(周祖)、太一教(萧抱珍)、全真教(王重阳)、正一教(张宗演)、真空派(鼓祖)、铁冠派(周祖)、日新派、自然派(张三丰)、先天派、广慧派等。历史上还有正一宗(张道陵)、南宗(吕纯阳)、北宗(王重阳)、真大宗(张清志)、太一宗(黄洞一)、五大宗之分法和天师道、全真道、灵宝道、清微道四大派的分法。还有道德、先天、灵宝、正一、清微、净明、玉堂、天心八派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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