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法律检索论文网

发布时间:2024-07-02 18:01:25

法律检索论文网

做科研必备6大文献数据库!

*关于数据库介绍可以点击第一行《做科研必备6大文献数据库!》查看

只有四大数据库吧知网、万方、维普、龙源

上一些学术性的论坛,可以在那里面求助,一般的文献都能找到。如小木虫(非广告,真的不错的说)

国内主要有5大期刊数据库一、中国知网提供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也称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由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收录1994年以来国内6 600种期刊,包括了学术期刊于非学术期刊,涵盖理工、农业、医药卫生、文史哲、政治军事与法律、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电子技术与信息科学、经济与管理。收录的学术期刊同时作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但是收录的期刊不很全面,一些重要期刊未能收录。二、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DISC)由数据库是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开发研制,收录了自1978年以来1 600余种中国生物医学期刊。范围涉及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及中药学等生物医学的各个领域。三、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CMCC)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图书馆数据库研究部研制开发。收录了1994年以来国内正式出版发行的生物医学期刊和一些自办发行的生物医学刊物1 000余种的文献题录和文摘。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生物学、中医学、中药学、医院管理及医学信息等生物医学的各个领域。并具有成果查新功能医学全在线四、万方数据资源系统(China Info)由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研制。该数据库收录的期刊学科范围广,包括了学术期刊于非学术期刊,提供约2 000种的电子期刊的全文检索。被收录的学术期刊都获得了“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来源期刊”的收录证书。个别期刊甚至将“遴选”改成“精选”,或者干脆去掉。很多作者因此误以为这就是核心期刊。五、维普数据库也称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科技期刊数据库,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重庆分所出版。收录了1989年以来我国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教育科学和图书情报等学科9 000余种期刊,包括了学术与非学术期刊。收录期刊数量很大,但不足之处是部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非法期刊也被收录了。一般的,学术期刊都能进入至少1个国内期刊数据库。期刊据数据库[3]不是期刊的评价体系,对科研处的期刊性质评价也就缺乏足够的意义,故不宜作为期刊性质评价的依据。1、万方数据万方数据提供中国大陆科技期刊检索,是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的专业学术知识服务网站。隶属于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对外服务数据由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统一部署提供。2、全国报刊索引收录全国包括港台地区的期刊8000种左右,月报道量在万条以上,年报道量在44万条左右,书本式用户有3500多家,现又出版光盘数据库。反映了中国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文学艺术、历史地理、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提供了国内外最新学术进展信息。该索引是我国收录报刊种类最多,内容涉及范围最广,持续出版时间最长,与新文献保持同步发展的权威性检索刊物,也是查找建国以来报刊论文资料最重要的检索工具。正文采用分类编排,先后采用过《中国人民大学图书分类法》和自编的《报刊资料分类表》,1980年起,仿《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21类编排,1992年全面改用《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三版)编排,2000年开始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标引,计算机编排。在著录上,《全国报刊索引》从1991年起采用国家标准——《检索期刊条目著录规则》进行著录,包括题名、著译者姓名、报刊名、版本、卷期标识、起止页码、附注等项。同时,“哲社版”采用电脑编排,增加了“著者索引”、“题中人名分析索引”、“引用报刊一览表”,方便了读者的使用。3、超星数字图书馆为目前世界最大的中文在线数字图书馆,提供大量的电子图书资源提供阅读,其中包括文学、经济、计算机等五十余大类,数十万册电子图书,300 万篇论文,全文总量 4亿余页,数据总量30000GB,大量免费电子图书,并且每天仍在不断的增加与更新。覆盖范围:涉及哲学、宗教、社科总论、经典理论、民族学、经济学、自然科学总论、计算机等各个学科门类。本馆已订购67万余册。 收录年限:1977年至今。4、维普资讯维普资讯是科学技术部西南信息中心下属的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数据公司,是中文期刊数据库建设事业的奠基人,公司全称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目前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综合文献数据库。从1989年开始,一直致力于对海量的报刊数据进行科学严谨的研究、分析,采集、加工等深层次开发和推广应用。5、中宏数据库中宏数据库由国家发改委所属的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中宏基金、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中宏经济研究中心联合研创。是由18类大库、74类中库组成,涵盖了九十年代以来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金融保险、投资消费、世界经济、政策法规、统计数字、研究报告等方面的详尽内容,是目前国内门类最全,分类最细,容量最大的经济类数据库。

法律文献检索结课论文

一、Westlaw(法律全文数据库)Westlaw 是法律出版集团Thomson Legal and Regulator’s于1975年开发的,为国际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互联网的搜索工具。Westlaw International迅速地存取案例、法令法规、表格、条约、商业资料和更多的资源。通过布尔逻辑搜索引擎,可以检索数百万的法律文档。二、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其数据库内容涉及新闻、法律、政府出版物、商业信息、及社会信息等,其中法规法律方面的数据库是LEXIS-NEXIS的特色信息源,是面向大学法学院、律师、法律专业人员设计的数据库产品,内容非常全面,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尤其在法律业界具有很高知名度。三、HeinOnline数据库是美国著名的以法律为核心,涉及政治、国际关系、外交等领域的全文数据库。现有近1700种法学期刊,675卷国际法领域权威巨著,100000多个案例,1400多部精品法学学术专著。美国所有法学院均已订购。该数据库是法学教学、研究和学习的必备资料库。四、ProQuest是一个检索平台,博硕论文英文全文,检索国外的法学学位论文。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工商经济与管理 文学与新闻传播 语言学五、Kluwer Law Online Journals是世界三大信息出版集团之一的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旗下的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的旗舰产品,该数据库包含23种全文法律学术期刊(Journals)的全文信息,其中包含数十万篇期刊全文,涉及商法、经济法、欧共体法、国际(贸易)法、竞争法(反垄断法)、交通运输法、环境法、税法、商业仲裁等各个领域。六、SpringerLink是全球最大的在线科学、技术和医学(STM)领域学术资源平台服务范围涵盖各个研究领域,提供 12 个分学科子库,其中就有人文、社会科学和法律。七、文献党下载器(),一大型文献馆,整合汇总中外文献数据库资源,专门提供文献查找下载,覆盖各个学科包括众多法律文献数据库资源,如:Westlaw、HeinOnline、LexisNexis等等。

1、 是继承前人经验,加快科研步伐的需要大家会注意到,我们阅读的科技文献、学习的教材内容,往往是几年、几十年、上百年前的发现或研究成果,而这些成果对我们现在的研究往往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否则文献检索这们课便没有开设的必要。文献检索这门课可以帮助我们继承前人的经验,避免科研工作的重复劳动,节省科研经费和工程投资,使自己的成果始终建立在最新成果的基础上。2、进行科研创造的需要就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来说,无论是新课题还是老课题,在课题的确定、规划的制定、方案的取舍、难点的攻关,还是成果的鉴定和总结,也都离不开文献检索。通过文献检索可以了解: 老课题的最新进展。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文献检索课学习总结

总结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因此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总结哦。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文献检索课学习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过本次文献信息检索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培养我们的信息意识、自学意识和知识创新能力,使我们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和独立获取信息的能力,了解了信息社会中文献信息检索的重要性及其发展趋势及信息检索的基本知识。让我明白了学习科技文献检索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让我了解到了更广阔、更科学的途径来搜集相关资料,这对我撰写论文或者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了很大帮助。总之,这门课让我受益匪浅。

关键词:文献信息检索的意义文献信息检索的体会和收获文献信息检的索利用文献信息检索的意见与建议

一、文献信息检索意义

文献信息检索课程可以让我们更快的找到自己需要的文献信息,从而避免重复研究或走弯路,一定程度上为我们学习节省了不少时间。学习文献信息检索课程让我们了解了文化的宽广魅力,认识到自己知识的匮乏,促使我们从这获取更多的知识,学习更多的新知识。通过信息检索,可以快速了解所参与的工作、生活、业务、设计等的基本知识。可以继承和借鉴他人的成果,避免重复或少走弯路。另一方面可以开拓思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减少人力或投资费用。可以建立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行业动态信息的获取渠道与范围,随时收集和掌握相关信息,培养行业信息的敏锐性。另外,通过信息检索,可以帮助识别信息,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是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找到适应自己的方法,按时上课,认真做好笔记,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多看书本,按照老师说的进行上机实验。

二、文献信息检索的体会和收获

学习文献信息检索,能很好的帮助我们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不论是纸质,还是电子资源。之前,我对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的馆藏很是不熟悉,每次查找一本书都是像大海捞针一样,总是要浪费很多的时间,并且根本就不知道我们学校的机房还可以查找很多网上资源,可以做题、看书等等。学习了这门课程,我就能很快的查找我所需要的图书,不用再浪费很多的时间去找了。而且,我也会利用电子室的数据库来帮助自己学习。我个人觉得对在校学生开设这门课程是很有必要的,让学生能更快的、更好的利用图书馆的各种资源,这样图书馆的作用也发挥到最大,对我们学生的学习也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文献信息检索的利用

本来我们在网络上搜索资料,一般都是用的“baidu”、“google”等搜索引擎进行搜索。搜索的资源有限,而且重合率较高,权威性也不高。当学习了这门课程后,让我了解到了更广的资源库。比如“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数据库”等等。这些数据库里面的图书资源和期刊论文资源都非常的宝贵,搜索起来也非常的方便。通过一定的搜索步骤,可以将大量的同主题的图书或期刊一起寻找出来,这很大程度上为我们寻找资料者带来便利。比如“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简称中国期刊网)”,它是我国第一个大型的、多功能的、集成化的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它提供全文服务,8000多种学术性期刊数字化。为我们搜集资料带来很大帮助。现在,这些数据库已经成为我搜集资料、撰写论文时,经常使用的信息搜集途径了。

我们作为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固然要学习和掌握好知识,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学会获取知识的能力和方法。学会和善于运用搜集、积累与整理文献的学习方法,就可以主动和源究能力的提高。现代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终身学习是跟上时代要求的唯一途径,而善于搜集、积累与整理文献,就是提高学习效率,进而提高工作效率的最基本功夫。

以前去图书馆借书时,往往查到了图书的分类号,但是不知道在第几层楼。所以有时候要在图书馆里一层一层地找,非常麻烦。现在,学习了文献信息检索以后,知道了文献的分类,找图书也就方便多了。如“H代表语言文字”类的,“I代表文学”类的,“K代表历史、地理”类的,这些都属于文科性质的,所以我就知道该去图书馆几楼去寻找。学习信息检索的收获还远不止这些,如要灵活运用各种检索方法,以达到满意的检索效果,如让我了解到了世界上几种大百科全书等等,这些知识都让我觉得受益匪浅。

联合国一位官员曾经说过:“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学习方法的人。”文献检索课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基础课程,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网络化的广泛应用,开设文献检索课程是十分有必要的。信息检索作为一种方法和技能,有利于人们适应科技和生产,随时补充、更新知识,改善不合理的知识结构,提高解决科技难题的能力。掌握各种检索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技能,是增强信息意识、提高自学能力的有力措施,也为实现终生学习提供了一个有效门径

四、文献信息检索意见与建议

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并结合教学如说根据现有图书馆条件,充分利用馆藏目录、图书馆数据库、Internet网等教学资源,也可以结合学生专课程学习情况及毕业论文写作等,设置检索内容,使学生接受文献检索综合训练,从而提高学习兴趣和论质量,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以上方法不仅可使学生掌握各种检索方法,而且可使学生获得相关文献资料,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综上所述,文献检索课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基础课程,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网络化的广泛应用,开设文献检索课程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必须重视文献检索课的地位,明确文献检索课的培养目标,全面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使他们的学习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信息检索作为一种方法和技能,有利于人们适应科技和生产,随时补充、更新知识,改善不合理的知识结构,提高解决科技难题的能力。掌握各种检索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技能,是增强信息意识、提高自学能力的有力措施,也为实现终生学习提供了一个有效门径。

结束语:通过对文献信息检索的学习,使我对文献信息检索的作用和意义等各方面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将所学到的知识更好的融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最后,在此感谢老师对我的悉心指导和帮助,衷心的道一句:老师您辛苦啦!正是你的努力,使我们获得了如此丰富的信息资源,便捷的服务;正是你的谆谆教导,培养了我们快速准确检索文献的能力,端正了我们严谨求学的态度。在此真心的感谢老师!

通过本学期的文献检索课程的学习,我个人觉得这是一门很有现实用途意义的一门课程,这门课程虽然在课程属性里是一门专业选修课程,但是它的用途却是关乎我们今后很多课程的,认真学习好这门课将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它不仅仅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学习工具,还是一种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很好的文化素质。

文献检索,顾名思义,是指将信息按一定的方式组织和存储起来,并根据信息用户的需要找出有关的信息过程,所以它的全称又叫“信息的存储与检索,这是广义的信息检索。狭义的信息检索则仅指该过程的后半部分,即从信息集合中找出所需要的信息的过程,相当于人们通常所说的信息查寻。

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人们每天需要大量的信息以便进行各项活动。网络就成为一个很便捷的信息查询方式。就对学生来说,各高校都有自己的图书馆,但是只有纸质的藏书是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的,所以高校的电子藏书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两种方式的结合下,学生可以很方便地找到自己所需的文献。除此之外,学生们可以利用很多的网站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这些检索方法都可以在文献检索这门课程里学到,更重要的是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们能够改进和提升我们对文献进行检索的效率和质量,避免我们因为不懂检索方式和检索工具而造成的浪费时间,资源等现象。

对我个人来说,我在查询文献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以前我很少在学校馆藏数据库里进行文献的搜索,很多情况下都是借用图书馆里的纸质资源,有时候图书被借完,还有的时候根本借不到自己想要书籍,这样使得我的完成相关作业时很棘手。除此之外,我用的最多的也就是网页上寻找相关信息,但是还是由于查找文献的技术和方法不是很熟悉,最终导致我自己对所查找到的文献并不是很满意的结果。在学习了文献检索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实际检索过程中,仅需一个检索词就能满足检索要求的情况并不很多。通常我们需要使用多个检索词构成检索策略,以满足由多概念组配而成的较为复杂课题的要求。对于文献信息检索的方法,最重要的是关键词的选择,即检索词和检索策略的选择。检索词选的精确,不仅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检索速度,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检索结果的质量,更容易找到自己所需数据或文献资料。同时,对文献检索的学习,让我形成了借助这些数据库进行自主学习的习惯,只要有需要,我就会在这些数据库中查询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用来丰富自己的综合知识。可以说,通过文献检索的学习,我了解到了很多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东西,以前在需要学习资料的时候不知道在哪里找,而现在完全不用茫然无头绪了,各种数据库所包含的强大的检索功能和丰富的信息资源,给我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很明显,文献检索这门课程对我们学生来说有着很大的意义,但是要学好也不是很容易。由于它更多的是通过实践来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多练习、多搜索,经常去查询、去摸索,并且要仔细的静下心来学习,只有真正熟悉了各种数据库的检索方法,掌握正确的检索方法,才能够快速而准确的找到自己真正所需要的文献资料。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要感谢老师的耐心教学,要感谢同学们的热心指导,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顺利完成了这门课程,并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

有关法律文献检索的论文

提高检索法律论文期刊的速度和质量,用专业的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问题研究 李志广 内容摘要: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本文探讨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结合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涉及研究未成年人的诉讼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探索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研究 前言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展态势极为严峻,犯罪率呈上升趋势。我国政府对未成年人犯罪极为关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处理的规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仍是以普通的刑罚制度,对未成年人审判的特殊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践操作带来了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突出问题,应当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诉讼制度的概念,性质、基本原则及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等,进而以理论来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单独立法在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专门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的规定,还散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中。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包括一下内容: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是专门适用于处理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下公民犯罪案件的方针,原则和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是指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公民犯罪的案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第34条第2款,第152条第2款等,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该法已于1992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实行)》,自1991年2月1日起就已在全国各级法院试行;公安部1995年10月2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也已施行。 2、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针和原则 教育、感化挽救重在于挽救,为实现挽救的目的,必须坚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主要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一定要强调教育,坚持把教育放在首位,惩罚只能是辅助手段。即使必须给予适当惩罚时也以教育为主,达到切实保障实现挽救的目的。 然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所以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予厚望。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可塑性较大等。所以,要适应未成年人心理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对象,这也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之一。 3、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还应实行保密和分别看管的原则 保密原则要求,在审判前办案机关及新闻出版等单位披露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影像及可能推断出涉案未成年人的资料。审判阶段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分别看管就是要求公、检、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必须将拘留、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拘留、逮捕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别羁押;同时应当充分保障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的应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要件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存在的前提 刑事诉讼的存在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即可提起未成年人犯罪诉讼。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必须在刑事过程中提起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起。立案以前不能提起诉讼,因此刑事诉讼尚未开始,在第一审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活动中,亦可提起诉讼,甚至也可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一旦第一审判决作出宣告,已经不再适合提起。 三、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 1、立案 首先必须依法查明年龄。因为实施犯罪行为人如果不满14周岁,或者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被指控的行为又不属于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法律规定的条文,即使肯定有犯罪事实上也不能立案。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侦查 对已知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首犯、主犯是未成年人或者有1/2以上是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成立专门小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更要严格禁止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手段。讯问时,只要不防碍侦查,应尽可能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整个侦查过程都要特别注意尊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要更加慎重,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已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就不采用拘留、逮捕的方法。 3、提请逮捕 在提请逮捕阶段,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要指定专人办理,认真审查证据,视情而逮捕。 4、提起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定专人办理中,在全面了解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要审查证据看是否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如果有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并应建议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坚决起诉。 四、审判 1、审判组织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有专门法院,即使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或者独任庭负责进行,审判未成年人负责案件全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审判员担任。依法由独任庭审判时,审判员的条件也同样应当符合主述要求,参加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工作的女审判员或者女人民陪审员参加并担任。 2、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庭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过审查依法决定开庭审判的,在开庭审判前,应当作下列准备工作: ⑴应当主动与公诉人联系,了解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性格,心理状态和在侦查,起诉过程的表现。 ⑵法庭向未成年人被告人送达起诉副本时,应当向未成年人被告人讲明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帮助解决辩护人问题,保证未成年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 ⑶法庭应当通知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庭审判时到庭。 宣布开庭后,法院审查详细告知未成年被告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辩护、发问,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或者勘验,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确保其行使上述权利。 3、开庭审判 对于到庭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要告知其在法庭上享有回避,发问、辩护等诉讼权利。法庭调查时,要仔细核实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要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同时,还应当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的原因。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审判员应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注意和缓示庭气氛,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讯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成具,对未成年被告人不得进行训斥、讽刺和威胁,在法庭上就坐着回答。 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等会见未成年被告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会见时审判员或者司法警察应当在场、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行召开群众大会,宣告判决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向其送达判决书副本,宣告有罪判决时,审判人员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伏法,接收改造、悔过自新的教育,同时应当明确告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法权利,应讲明上诉不加刑的法律规定。 五、执行 对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儿,人民法院要认真、详细地填写结案登记,连同生效判决书的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与成年犯罪分别关押、管理,即对未成年犯罪应当在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刑罚,对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效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要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原所在学校、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助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对执行机关依法提出的给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减刑或者假释的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核、裁定,在掌握标准上可能比照成年罪犯适度放宽,对在押的未成年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家属提出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指定专人办理,对未成年罪犯的申诉案件久拖不结的,上级人民法院可能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限期办理并报告结果。 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认真学习,深入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诉讼法律 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刑法》、《刑诉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在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规定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处理方式,形成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诉讼程序的法律基础,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了解深入体会其精神实质,使其融会办案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注意与刑事责任年龄有关的问题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因此,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年龄的核实,特别是在刑事责任年龄段,是否负有刑事责任,或影响到刑罚处罚轻重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出现问题。 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哪种危害行为,都不能令其服刑事责任,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究,即不能定罪,也不能处以任何刑罚。 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接近14周岁的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后果十分严重的案件。 案件:《于某被控故意杀人案宣告无罪案》被告人:于某,男,14周岁,某初中三年级学生。 1999年8月11日,正值学习放暑假,于某来到自己读书的中学打乒乓球,碰见本校初一的学生张某,女,12周岁,独身一人在校值班室内,遂起歹念,将张某至学校地下室内进猥亵,张某进行反抗,并说要将此理告诉老师。于是用石头将张某砸昏后,又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在张某的喉部,胸部和腹部连刺20余刀,并割掉张某的舌头,剜出张某的双眼,致使张某当场死亡。案件于1999年8月25日侦破。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于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公开审理宣告于某无罪。 本案即是如此,对于这类案件,由于客观危害十分严重,被害人家属甚至广大群众极为气愤,往往要求对行为定罪处刑。能否对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打折扣,视危害程度而追究将满14周岁行为人刑事责任?实践中有的司法几个也有这种倾向性的要求。我们认为,刑法关于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立法的绝对要求,即使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也不能对其修改。就是说对于这类案件,不论其客观危害多么严重,凡是行为不满14周岁的,哪怕是差一天都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刑法的规定,绝对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如果允许实践中突破这种法定的年龄界限,则刑法关于绝对不负责任的年龄规定就失去了其应有的限制作用,就会失信于民、损害法制的以威性;而且对不满14周岁的人追究刑事责任,也不符合我国刑罚目的要求。 本案中于某的杀人行为,尽管残酷,动机恶劣,后果严重,民愤极大,但是于某实施杀人行为时未满14周岁,因此,按照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的已满14周岁,是指实际年龄,即已满14周岁。这一点与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3、关于对不满14周岁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家庭管教和政府收容教养问题 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或说未满14周岁的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以听之任之,置之不理,而是必须做适当的法律处理,对于他们进行教育和引导,以防止其以后再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以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适合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犯罪管教所内执行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分开生活、学习,管教机关和人员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 4、认真分析未成年犯罪的主客观原因 审查未成年人案件,除认真调查案件事实,证据外还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防止孤立办案。未成年人犯罪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后,其主管恶性不深。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对其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便自暴自弃;有的是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别人的教唆。我们要真正把寓教于审落实到办案中,就要对未成年犯的家庭、生活环境,成长过程、社会交往、性格特征、心理状态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找准其进行教育、感化的点,确定教育的思路和方法,做好教育挽救工作的准备。 5、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及时 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及时结不宜久拖。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之后,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久押不决,不及时有效地进行矫治,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犯罪行为就是可能定型化、习惯化,就难以保证他们今后不再重新犯罪。一些罪犯和惯犯就是对于未成年时期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彻底矫治而发展形成的。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一定要及时处理,使其认罪服法,改过自新,使他们尽早返回社会。 七、司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遵循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未成年人犯罪有的是受到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和不良的生活方式的侵蚀和毒害,他们本身又缺乏法制观念理智,行为上失去了控制而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他们,立足于教育和挽救是首要的任务。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世界观、价值观还未最后定型,虽然有的恶习较深,但形成恶习的时间短。对于他们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和具有明显的效果。 但是,对未成年犯罪除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外,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通过惩罚使其知罪悔罪,改恶从善。但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动力使用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要时刻注意系统维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根据这一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另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年龄小,思想单纯,缺乏法律知识,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不太了解,同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太强,办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遗漏了对未成年人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相对加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因此,我们在审查未成年人案件时,除了对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有无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情节重点审查。 3、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组织结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示是建立少年的法庭,在检察机关目前推行青少年维权岗制度,从组织结构上看它更多的体现是刑事政策。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组织结构方面,还需要从立法、司法方面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结 束 语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政府极受关注的一件大事,在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有效原则下,制度出一系列对未成年人方针特殊处理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在挽救、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故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的法律制度,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1、 是继承前人经验,加快科研步伐的需要大家会注意到,我们阅读的科技文献、学习的教材内容,往往是几年、几十年、上百年前的发现或研究成果,而这些成果对我们现在的研究往往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否则文献检索这们课便没有开设的必要。文献检索这门课可以帮助我们继承前人的经验,避免科研工作的重复劳动,节省科研经费和工程投资,使自己的成果始终建立在最新成果的基础上。2、进行科研创造的需要就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来说,无论是新课题还是老课题,在课题的确定、规划的制定、方案的取舍、难点的攻关,还是成果的鉴定和总结,也都离不开文献检索。通过文献检索可以了解: 老课题的最新进展。

一、Westlaw(法律全文数据库)Westlaw 是法律出版集团Thomson Legal and Regulator’s于1975年开发的,为国际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互联网的搜索工具。Westlaw International迅速地存取案例、法令法规、表格、条约、商业资料和更多的资源。通过布尔逻辑搜索引擎,可以检索数百万的法律文档。二、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其数据库内容涉及新闻、法律、政府出版物、商业信息、及社会信息等,其中法规法律方面的数据库是LEXIS-NEXIS的特色信息源,是面向大学法学院、律师、法律专业人员设计的数据库产品,内容非常全面,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尤其在法律业界具有很高知名度。三、HeinOnline数据库是美国著名的以法律为核心,涉及政治、国际关系、外交等领域的全文数据库。现有近1700种法学期刊,675卷国际法领域权威巨著,100000多个案例,1400多部精品法学学术专著。美国所有法学院均已订购。该数据库是法学教学、研究和学习的必备资料库。四、ProQuest是一个检索平台,博硕论文英文全文,检索国外的法学学位论文。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工商经济与管理 文学与新闻传播 语言学五、Kluwer Law Online Journals是世界三大信息出版集团之一的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旗下的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的旗舰产品,该数据库包含23种全文法律学术期刊(Journals)的全文信息,其中包含数十万篇期刊全文,涉及商法、经济法、欧共体法、国际(贸易)法、竞争法(反垄断法)、交通运输法、环境法、税法、商业仲裁等各个领域。六、SpringerLink是全球最大的在线科学、技术和医学(STM)领域学术资源平台服务范围涵盖各个研究领域,提供 12 个分学科子库,其中就有人文、社会科学和法律。七、文献党下载器(),一大型文献馆,整合汇总中外文献数据库资源,专门提供文献查找下载,覆盖各个学科包括众多法律文献数据库资源,如:Westlaw、HeinOnline、LexisNexis等等。

法律论文网法律论文网

中国期刊论文网中国期刊论文网是一家论文写作指导与论文发表服务网站。中文名中国期刊论文网服务论文写作指导与论文发表包括硕士论文,博士论文,职称论文级别有CN和ISSN双刊号快速导航服务范围服务领域推荐发表论文检测网站简介中国期刊论文网是一家论文写作指导与论文发表服务网站。服务范围中国期刊论文网专注于毕业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职称论文,医学论文,经济论文,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英语论文,法律论文,理工论文,教育论文,计算机论文,政治论文,体育论文,艺术论文,文秘论文,领导讲话,报告总结,演讲致辞,心得体会,党团辅导等指导写作与推荐发表服务。服务领域教育论文,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电算化,金融证券,税收筹划,市场营销,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社会教育,土木工程,农林技术,计算机应用,医学研究,数学教育,生物教学,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理工等。推荐发表主要是对作者撰写的论文推荐发表,论文专业范围包含医学,教育计算机,理工科,经济类,管理类,文史艺术类,电子信息,文学类,法律类等各个专业。推荐的刊物包含EI检索会议论文集、CSSCI来源期刊、北大核心、国家级、省级刊物。均为正规合法正刊,有CN和ISSN双刊号。论文检测提供学术不端论文检测服务,有详细的检测报告,客户可以根据检测报告的结果修改自己的论文,以顺利通过论文答辩。中国期刊论文网所有指导写作的论文,均可提纲论文检测报告,以确保论文的原创性和唯一性

论文查重的网站有特别多种,常用的就是知网,是目前为止覆盖率最广的查重平台,和百分九十的高校都是有合作的,比重小点的还有维普、万方。在提交论文前期我们还会自己进行查重,用的比较多,参考性价比偏高的有paperbye、paperpass、paperfree等,大部分会选择在初稿使用这三个系统。

一、Westlaw(法律全文数据库)Westlaw 是法律出版集团Thomson Legal and Regulator’s于1975年开发的,为国际法律专业人员提供的互联网的搜索工具。Westlaw International迅速地存取案例、法令法规、表格、条约、商业资料和更多的资源。通过布尔逻辑搜索引擎,可以检索数百万的法律文档。二、LexisNexis法律数据库其数据库内容涉及新闻、法律、政府出版物、商业信息、及社会信息等,其中法规法律方面的数据库是LEXIS-NEXIS的特色信息源,是面向大学法学院、律师、法律专业人员设计的数据库产品,内容非常全面,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力,尤其在法律业界具有很高知名度。三、HeinOnline数据库是美国著名的以法律为核心,涉及政治、国际关系、外交等领域的全文数据库。现有近1700种法学期刊,675卷国际法领域权威巨著,100000多个案例,1400多部精品法学学术专著。美国所有法学院均已订购。该数据库是法学教学、研究和学习的必备资料库。四、ProQuest是一个检索平台,博硕论文英文全文,检索国外的法学学位论文。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工商经济与管理 文学与新闻传播 语言学五、Kluwer Law Online Journals是世界三大信息出版集团之一的威科集团(Wolters Kluwer)旗下的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的旗舰产品,该数据库包含23种全文法律学术期刊(Journals)的全文信息,其中包含数十万篇期刊全文,涉及商法、经济法、欧共体法、国际(贸易)法、竞争法(反垄断法)、交通运输法、环境法、税法、商业仲裁等各个领域。六、SpringerLink是全球最大的在线科学、技术和医学(STM)领域学术资源平台服务范围涵盖各个研究领域,提供 12 个分学科子库,其中就有人文、社会科学和法律。七、文献党下载器(),一大型文献馆,整合汇总中外文献数据库资源,专门提供文献查找下载,覆盖各个学科包括众多法律文献数据库资源,如:Westlaw、HeinOnline、LexisNexis等等。

尽量选点比较细致的论题吧,比如《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的求偿和举证》,或者《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评判》

法律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书籍

《毕业论文写作与文献检索》从实际出发,既重视介绍毕业论文写作和信息检索的一般知识,更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其目的是使大学生全面了解撰写毕业沦文的知识和方法,提升文献资料收集整理与利用水乎,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尽快进入写作状态,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并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或进一步的深造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全书共分12章,前9章着重介绍了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等方面的知识,后3章是信息检索方面的内容,编者将这两部分内容有机地融为一体,每章后均附思考题,并配有多媒体课件等辅助性教学资料 第1章 毕业论文概述 毕业沦文的意义和作用 毕业论文的特点和分类 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和管理思考题第2章 毕业论文的选题 选题的意义和作用 选题的原则和方法 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思考题第3章 毕业论文的材料 材料在毕业论文中的作用 毕业论文材料的收集 毕业论文材料的整理思考题第4章 毕业论文的构成形式与行文格式 毕业论文的基本结构 毕业论文的章节、段落和层次 毕业论文行文的格式要求思考题第5章 毕业论文的撰写要点 毕业论文结构的策划 毕业论文提纲的拟定 毕业论文初稿的撰写思考题第6章 毕业论文写作中常见的问题 选题和观点方面的问题 结构和格式方面的问题 材料和语言方面的问题 文体和文风方面的问题思考题第7章 毕业论文的修改 毕业沦文修改的重要性 毕业沦文修改的范围 毕业论文修改的方法思考题第8章 毕业论文的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的必要性 毕业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 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毕业论文答辩时应注意的问题思考题第9章 毕业论文的指导 如何争取指导教师的最佳指导 毕业论文指导的内容 毕业论文指导的方法 指导教师的修养思考题第10章 信息检索基础知识 信息、知识、情报和文献 基本概念 文献信息的分类 信息检索的发展与分类 信息检索发展历史 信息检索的分类 信息检索的作用 信息检索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信息检索原理 检索策略与检索步骤 检索方法与检索效果思考题第11章 检索语言和检索工具 检索语言的基本概念 分类检索语言 主题检索语言 分类-主题检索语言 描述文献外表特征的语言 常用检索工具简介 手工检索工具 全文数据库检索 光盘检索思考题第12章 因特网信息资源检索 因特网信息检索概述 因特网信息检索策略及技巧 因特网信息检索策略 因特网信息检索技巧 因特网检索工具 搜索引擎简介 搜索引擎的使用 因特网科技信息资源实例思考题附录1 标点符号用法附录2 数字用法附录3 法定计量单位附录4 例文1附录5 例文2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每个大学生都要完成的一门必修课。撰写毕业论文既可以全面检验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还可以使学生得到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的质量,是反映学生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对高等学校全程教学工作的一种综合检验。在当今信息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资源、光盘数据库等越来越多地成为文献检索的工具和信息源。本书的作者都是从事高等院校教学和管理工作多年的教师,多年从事指导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工作,有的还负责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同时,我们还就几所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发现,部分学生缺少写作常识,不知怎样选题和答辩,不会查找文献信息,材料的收集、分析、加工、利用的能力较弱,再加上一些高校指导毕业论文写作的力度不够,图书资料不够系统全面,使有的同学毕业论文写作陷入困境,毕业论文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因此,我们深深地感受到编写一本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以及信息检索的教材很有必要。

专著参考文献格式

专著是以单行本或多卷册(在限定的期限内出齐)形式出版的印刷型或非印刷型出版物,那么,论文中专著参考文献格式要求是怎样的呢?

专著参考文献格式要求

1.专著著录格式

[序号]著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1]孙家广,杨长青.计算机图形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26-28

2.期刊著录格式

[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例:[3]李旭东,宗光华,毕树生,等.生物工程微操作机器人视觉系统的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2,28(3):249-252

3.论文集著录格式

[序号]作者.题名[C]//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例:[4]张佐光,张晓宏,仲伟虹,等.多相混杂纤维复合材料拉伸行为分析[C]//张为民.第九届全国复合材料学术会议论文集(下册).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410-416

4.学位论文著录格式

[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

例:[6]金宏.导航系统的精度及容错性能的研究[D].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控制系,1998

5.电子文献著录格式

[序号]作者.题名[文献类型标志/文献载体标志].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例:[10]杨家军.开放式研究性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EB/OL].北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09[2009-12-8].

说明

(1)参考文献应是公开出版物,按在论著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

(2)外国人名书写时一律姓前、名后,姓用全称,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不加缩写点.

(3)参考文献中作者为3人或少于3人应全部列出,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

专著参考文献

1、于志刚:《学位论文写作指导》,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2、凌斌:《法科学生必修课:论文写作与资源检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美]张俊东、杨亲正编:《SCI论文写作和发表》,化学工业出版社2013年版。

4、周新年编:《科学研究方法与学术论文写作——理论、技巧、案例》,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5、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6、[英]威斯科:《研究生论文写作技巧》,王新双、朝霞、李季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林庆彰:《学术论文写作指引》,九州出版社2012年版。

8、李达编:《SCI论文写作解析》,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9、陈瑞华:《法学论文写作与资料检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0、刘潇潇、郭晶梅编:《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方法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赵大良编:《科研论文写作新解——以主编和审稿人的角度》,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2、邓正来编:《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3、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编:《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刘国涛:《法学论文写作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15、肖东发、李武编:《学位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6、[美]佩林:《学术论文写作手册》,董晓波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7、马立民、冯志明编:《法学毕业论文写作》,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8、白建军:《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创新能力建设丛书——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19、李炎清:《毕业论文写作与范例》,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一、中文参考文献

中文参考文献的类型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主要的文献类型包括:[M]--专著,著作、[C]--会议论文、[N]-- 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 、[R]--报告、[S]-- 标准、[P]--专利、[Z]--其他。

通常来说, 参考文献按照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2]、…,以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不同文献各对应一个序号;当文献题名相同而仅页码不同,作为一条文献,可将页码注在正文中的指示序号后,如 [5]520。每一参考文献条目的末尾均以“.”结束。下面,对各类参考文献的编排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1、期刊文章: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N作者.年份.文章名称. 刊物名称,卷号(期号):起始页~终止页.

2、专著: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N作者.年份.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起始页~终止页.

3、论文集中的文章: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N作者.年份.文章名称. 见:XXX, XXX,...,(等). 主编. 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起始页~终止页.

4、学位论文:

研究生姓名. 论文完成年份. 论文题目[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 导师:导师姓名. 城市:学校或研究单位.

5、报纸文章:

作者.出版年.题目[N].报纸名,年-月-日(第?版).

报纸的`文件类型[N]建议写明。

6、网上文献:

作者.出版年.题目[OL].(更新日期)[引用日期]。

按GB/T 7714—2005,更新日期可省,引用日期不可省!日期的格式必须是类似于:“2011-06-21”的形式。且文献类型[OL]不可省略。

7、研究报告

作者.名[R].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始页码.

8、专利

专利所有者.题名[P].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

9、条例

颁布单位.条例名称,发布日期

写参考文献时,经常有人会犯一些细节性错误,这些都是要避免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参考文献”用小4号黑体,加方括号居中,具体内容用小4号宋体;

2)不要把期刊的总期数当做卷号;

3)三位作者以上的,请列出前三位作者,后加“,等”;

4)参考文献用自动插入尾注的形式;

5)注释放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内容用小5号楷体,用①、②格式序号且在正文中为上标,数量不要超过十个,采用自动插入脚注的形式;

6)参考文献中的标识符、标点采用英文半角格式。

二、英文参考文献

英文参考文献与中文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基本相同,但写英文参考文献要注意一点,外文作者姓名的著录格式采用姓在前(全拼,首字母大写),名在后(缩写为首字母),中间用空格;著作类文献题名的实词首字母大写,期刊文献题名的首词首字母大写,期刊名称请用全称,勿用缩写。具体如下:

1、单一作者著作的书籍

姓,名字首字母.(年). 书名(斜体). 出版社所在城市:出版社.

如:Sheril, R. D.(1956). The terrifying future: Contemplating color television. San Diego:Halstead.

2、两位作者以上合著的书籍

姓,名字首字母., & 姓,名字首字母.(年). 书名(斜体). 出版社所在城市:出版社.

如:Smith, J., & Peter, Q. (1992).Hairball: An intensive peek behind the surface of an enigma. Hamilton, ON:McMaster University Press.

3、文集中的文章

如:Mcdonalds, A.(1993). Practical methods for the apprehension and sustained containment ofsupernatural entities. In G. L. Yeager (Ed.), Paranormal and occult studies:Case studies in application (pp. 42–64). London: OtherWorld Books.

4、期刊中的文章(非连续页码)

如:Crackton, P.(1987). The Loonie: God's long-awaited gift to colourful pocket change?Canadian Change, 64(7), 34–37.

5、期刊中的文章(连续页码):

姓,名字首字母.(年). 题目. 期刊名(斜体). 第几期,页码.

如:Rottweiler, F. T.,& Beauchemin, J. L. (1987). Detroit and Narnia: Two foes on the brink ofdestruction. Canadian/American Studies Journal, 54, 66–146.

6、月刊杂志中的文章

如:Henry, W. A., III.(1990, April 9). Making the grade in today's schools. Time, 135, 28-31.

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专著作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专利文献题名[P].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标准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报纸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报告作者.题名[R].保存地点:年份

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文献出处,日期

文献类型及其标识

根据GB3469规定

①期刊[J]

②专著[M]

③论文集[C]

④学位论文[D]

⑤专利[P]

⑥标准[S]

⑦报纸[N]

⑧技术报告[R]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用双字母标识,例如:

①磁带[MT]

②磁盘[DK]

③光盘[CD]

④联机网络[OL]

①联机网上数据库[DB/OL]

②磁带数据库[DB/MT]

③光盘图书[M/CD]

④磁盘软件[CP/DK]

⑤网上期刊[J/OL]

⑥网上电子公告[EB/OL]

期刊论文

[1]周庆荣,张泽廷,朱美文,等.固体溶质在含夹带剂超临界流体中的溶解度[J].化工学报,1995,46(3):317 323

[2]Dobbs J M, Wong J M. Modification of supercritical fluid phasebehavior using polor coselvent[J]. Ind Eng Chem Res, 1987,26:56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