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投稿百科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

发布时间:2024-07-04 01:35:25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

1、《论我国新刑法中的无限防卫权》,载《法商研究》1998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1998年第8期、《刑法问题与争鸣》第2辑全文转载;获武汉大学第2届自强杯大学生学术成果3等奖,湖北省第2届汇凯杯大学生学术成果2等奖;2、《浅析〈唐律〉中过失犯罪的法律用语》,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2期;3、《试论转化犯的概念与基本特征》,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1999年第8期全文转载(第二作者);4、《试论伪造罪的概念和范围》,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6期;5、《简论破坏计划生育罪》,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2期;6、《浅析交通肇事罪的范围》,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7、《论刑事立法的合理性原则》,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2年第1期全文转载;8、《伪造罪论纲》,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九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9、《日本刑法中逃逸行为的判例与理论介评》,载《法学家》2001年第6期;10、《也论谦抑性原则——以刑事立法活动为视野》,载《珞珈法学论坛》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1、《浅析〈唐律〉中赃罪的处罚原则》,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卡2002年第2期摘录;12、《论刑法中的伪造》,载《法商研究》2002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2年第9期全文转载;13、《刘海洋伤熊行为无罪之辨析》,载《法学》2002年第5期;14、《论伪造罪的犯罪形态》,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15、《论刑事立法的科学性》,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3年第6期全文转载;16、《解读自然法意义上的刑法哲学——兼评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湘潭大学法学院主编:《湘江法律评论》第5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7、《论刑法对社会同一性的自我确认》,载《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18、《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客观特征》,载《时代法学》2003年第2期;19、《紧急避险若干问题研究》,载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9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1月版;20、《论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性质》(第一作者),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21、《行政犯概念比较研究》,载于志刚主编:《刑法问题与争鸣》第10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6月版;22、《对“黑哨”法律规制问题的NGO语境解读》,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4期(第一作者);23、《德国有关行政犯性质的学说及其评析》,载赵秉志主编《刑法评论》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4年第11期全文转载;24、《也论行政犯的性质及其对行政刑法定位的影响》,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5期;25、《我国有关行政犯性质的学说及其评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26、《日本有关行政犯性质的学说及其评析》,载《政治与法律》2004年第6期(第二作者);27、《论伪造罪客体》,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28、《论紧急避险的概念与本质属性》,载《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29、《有关行政犯立法的反思与重构》,载刘明祥主编:《马克昌教授八十华诞祝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30、《论犯罪过失的几个基本问题》,载刘明祥主编:《武大刑事法论坛》(第二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1、《行政犯立法构想新论》(万字),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6期(第一作者);32、《刑法控制不会抑制财富增长》,载《检察日报》2006年1月19日第3版;33、《论绝对确定的死刑及其替代措施》,载《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3期;34、《“处刑较轻”应从罪与刑两方面权衡》,载《检察日报》2006年9月7日第3版;35、《论我国刑法中“徇私”的含义》,载《法学家》2006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07年第3期全文转载;36、《论刑事政策的人性化》(第一作者),载谢望原、张小虎主编:《中国刑事政策报告》(第1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1月版;37、《论刑事责任年龄的若干问题》,载刘明祥、田宏杰主编:《刑事法探究》(第1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38、《怀柔刑事政策之提倡与刑罚结构维新》,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7年第5期(第一作者);39、《刑事司法解释的溯及力辨析》,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6期;40、《论限时刑法》,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1期;41、《论行政刑法规范的适用与罪刑法定原则》,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3期;42、《论死缓制度的人道性》,载《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年第2期;43、《论刑法的修改形式》,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3期;44、《论伪造罪的体系与类型》,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45、《虐童行为入罪及路径选择》,载《湘潭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5期(第一作者)、等。

1、《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版。2、《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版。3、《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3、《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合著,排名第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4、《模拟法庭:原理、剧本与技巧》(合著,排名第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013年第二版。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合著,排名第一),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4月版。6、《民事诉讼理念变革与制度创新》(合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2月版。7、《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与何文燕教授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10月版。8、《民事诉讼原理研究》(合著,排名第三,共计7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版。9、《中国统一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参著,共计80余万字,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司法部重点研究项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2月版,排名第三。11、《民事司法救济制度研究》(合著),韩国延世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版。12、《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版,合著,排名第二。13、《民事诉讼法法典专家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合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14、《民事诉讼法释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勘校,排名第一。15、《民事诉讼程序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排名第一。16、《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17、《对话与交融:中美证据法论坛》(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8、《如何当好调解员:中美调节培训启示录》(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19、《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主译),湘潭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代表性学术论文1. 廖永安、何四海: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12期。2. 刘方勇、廖永安:回归价值本源——巡回审判制度的考证与思索,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3. 廖永安、张庆霖:论仲裁调解书撤销制度的确立,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4.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建立申诉终结机制的几点思考,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5. 易玲、廖永安:民事执行权微观配置再思考——以民事执行权法律性质分析为切入点,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6. 廖永安、刘方勇: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3期。7. 廖永安、邓和军:《〈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评析——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载《现代法学》2009年第1期。8. 廖永安、胡军辉: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9. 廖永安、熊英灼:我国民事司法证明活动中的价值权衡及选择,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10. 廖永安: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改革的再思考,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4期。11. 廖永安、颜杨: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科学定位与制度设计,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12.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反思,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13.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案件类型之界分,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第2期。14. 廖永安、魏小凡、文新:论我国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载《中国司法》2006年第7期。15. 廖永安、文新:论宪法的司法适用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16. 廖永安、魏小凡:以人为本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11期。17. 廖永安、刘方勇:潜在的冲突与对立——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关系考,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18.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中弱势群体保护论纲,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19. 廖永安、熊英灼:论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之构建,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20. 廖永安、熊英灼:关于我国执行收费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21.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诉讼中的拟制自认,载《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22.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民事自认的效力,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23. 廖永安、雷勇:论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立法——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24. 胡军辉、廖永安:论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5期。25. 文新、廖永安:法院乱收费现象的透视与思考,载《咸宁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26. 廖永安、胡军辉:试论我国民事公告送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太平洋学报》2007年第11期。27. 廖永安、黎藜:论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为考察对象,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1期。28. 廖永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检讨,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29. 廖永安、雷勇:论我国民事诉讼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30. 廖永安、李世锋:我国民事合议制度之运行现状——以一个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的民事审判为考察对象,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31. 姜霞、廖永安:重构我国仲裁证据制度之探析,载《求索》2008年第5期。32. 廖永安:我眼中的恩师——江伟先生,载《中国审判》2008年第6期。33.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费用的性质与征收依据,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34. 廖永安:我国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之重构,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3期。35. 廖永安、冯杨:我国民诉法修改的若干问题——兼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第三稿)》,载《金陵法律评论》2005年第1期。36. 廖永安:论单位、团体内部纠纷的自律性处理与民事审判权的界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37. 江伟、廖永安: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载《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38. 廖永安、王春: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负担的立法缺陷与完善,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39. 廖永安、李旭:对我国陪审制的否定性评价,载《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第2期。40. 廖永安、崔峰:当事人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关系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41. 廖永安、赵晓薇: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与司法公正关系考——兼论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立法缺陷,载《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42. 廖永安:诉讼内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与整合,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3期。43. 廖永安、赵晓薇:中日民事诉讼费用制度比较研究,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44. 江伟、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之概念检讨与理念批判,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4期。45. 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主管范围之问题评析,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46. 廖永安、王春:我国民事与刑事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47. 廖永安:法院诉讼行为要论,载《法学家》2003年第2期。48. 廖永安:论诉的利益,载《法学家》2005年第6期。49. 廖永安、李胜刚:我国民事诉讼费用制度之运行现状 以一个贫困地区基层法院为分析个案,载《中外法学》2005年第3期。50. 廖永安:论我国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51. 廖永安:民事诉讼费用——构成及影响因素,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第2期。52. 廖永安、彭熙海:当事人诉讼行为理论初探,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2期。53. 廖永安:对民事诉讼中法院“不作为”行为的思考,载《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54. 廖永安: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反思,载《江苏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55. 廖永安:如何正确看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兼与杨贵宏先生商榷,载《法律适用》1999年第4期。56.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之再思考,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4期。57. 廖永安:对民事审判中“以事实为根据”原则之检讨,载《河北法学》1999年第5期。58. 何文燕、廖永安:我国民事简易诉讼程序之重构,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59. 江伟、廖永安:论审判独立的制度保障及其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5期。60. 廖永安:论当事人诉讼权利与法院审判权力的对立统一,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61. 廖永安、何文燕: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2期。62. 邵明、廖永安: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新话题,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5期。63. 廖永安、刘健:论法律专业教学方式的改革,载《煤炭高等教育》2000年第1期。64. 廖永安、叶久根:民事诉讼认证制度中若干问题之再思考,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65. 廖永安、彭熙海:论必要共同诉讼,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3期。66.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67. 廖永安: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第2期。68. 江伟、廖永安:论我国民事诉讼一审与上诉审关系之协调与整合,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69. 冯晓青 、廖永安:合作作品法律认定新探,载《知识产权》1994年第3期。70. 廖永安、李武松:论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保护,载《法律适用》1995年第1期。71. 廖永安、张辉: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立法的缺陷与完善,载《广西法学》1995年第Z1期。72. 廖永安、李武松: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作为”现象探微,载《法律适用》1996年第3期。73. 廖永安、王焕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律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载《法学探索.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74.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山东法学》1996年第2期。75. 廖永安:论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和救济,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76. 廖永安:民事司法赔偿范围探微,载《政法论丛》1996年第1期。77.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之界定,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78. 何文燕、廖永安:民事诉讼目的简论,载《诉讼法论丛》1998年第2期。

中南大学周期: 双月出版地:湖南省长沙市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曾用刊名: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创刊时间:1999 不是核心的 需要Q...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这个是可以到国家新闻总署去查询的

中南大学周期: 双月出版地:湖南省长沙市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曾用刊名: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创刊时间:1999 不是核心的 需要Q...

外审过了,是说明你的论文在质量上达到发表要求,但是不是采用,由主编来决定。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

广西大学学报本学报系广西大学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会科学学报,广西优秀期刊一等奖。本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双百”方针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学术质量,反映时代精神,兼顾地方特点,增强可读性。

梁启超在爱国救亡中的报刊活动及特色 作者:管艳霞文章来源:傲视传媒网浏览:394 次 中文摘要:梁启超作为维新派人士,在爱国救亡的过程中,进行舆论宣传的重要手段是从事报刊活动。该文分析了梁启超在戊戌运动时期、启蒙运动时期、立宪运动时期、护国运动时期、五四运动时期的报刊活动,并总结了他在办报活动中体现的六种特色:形成时务文体;报刊活动与当时社会民主化运动紧密结合;报刊活动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变与不变在梁启超报刊活动中的辨证体现;梁启超的报刊活动使中国近代形成第一次办报高潮;过分强调报刊的政治功能。 从1898年的戊戌维新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期间,梁启超作为维新派人士、近代宣传启蒙思想的先锋主力,为了救亡图存,发起参与了清末民初的一系列民主化现代化运动。在追求民主化道路中,梁启超进行舆论宣传的重要手段是从事报刊活动。他的报刊活动不仅推动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而且对社会起到思想启蒙和教育的作用,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 梁启超在各个时期的报刊活动 (二)戊戌运动时期 梁启超为推行变法,先行办报制造舆论。他主笔的《万国公报》、《强学报》、《中外纪闻》等,开风气之先,成为宣传维新的重要传媒,也成为中国政党报之先河。他主编的近代中国第一份报纸《万国公报》在京城引起轰动,“朝士乃日闻所不闻,识议一变焉”①,后被查封。梁启超看到了报刊的巨大作用,“自审舍言论外未由致力,办报之心益切”②。梁启超又《时务报》为中心,宣传维新变法。数年之后,梁启超不无得意地回忆道:“甲午挫后,《时务报》起,一时风靡海内,数月之间销行至万余份,为中国有报以来所未有,举国趋之,如饮狂泉。”③自《时务报》创办至1898年3月梁启超在《时务报》论说中居于核心地位。他发表了大量政论文章,以《变法通议》一文最为著名,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纲领性文件。他在报章中呼吁变法维新,痛陈亡国的危险,喊出了“变亦变,不变亦变”的驱赶时代前进的号令,吹起了时代的最强音。此外,梁启超还策划和支持了澳门的《知新报》、上海的《农学会报》、《蒙学报》、《演义报》和《萃报》。《知新报》与《时务报》南北呼应,紧密配合,对维新思想的传播,对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思想解放,都起过很大的促进作用。 梁启超通过舆论宣传变法图强的道理,使中国第一场政治和思想文化的现代化运动——戊戌维新运动开辟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维新思想文化运动给中国社会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二)启蒙运动时期 在这一时期,梁启超主办的报纸是《清议报》、《新民从报》和《时报》,其中尤以《新民从报》影响最大。 1898年12月23日,他在日本横滨创办《清议报》,倡导民权,启发民智。《清议报》言论思想内容中的进步与落后交织、积极与消极并存的状况,伴随着该报始终。它反映出流亡海外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此时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矛盾性和复杂性。 1899年康有为赴加拿大后,梁启超冲破了康有为的束缚,他在《清议报》上大力提倡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天赋人权,攻击西太后及腐败的封建专制制度。在保皇党内部,也形成了一个以梁启超为首的叛逆集团,他的周围有了一批“排满”、“革命”的维新派人士。但多数爱国华侨对革命尚缺乏明确认识,保皇维新的主张仍有很大市场,梁启超对以往的主张产生了怀疑,康有为又以师生之情感化他,梁启超那股革命热情逐渐淡化,从革命又变为保皇。改良主义的基本立场及其师康有为的多方掣肘,使他无法迈出革命的一步,最终还是回复到保皇的轨道。 1902年梁启超在日本办起了《新民从报》。梁启超在《新民从报》上大力宣扬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大力鼓吹民权、共和、革命和破坏,并且大量介绍西方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涉及到西方人物孟德斯鸠、卢梭、达尔文、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培根、笛卡儿等近百人。作为一名具有强烈的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投身于救国救民的实践中,进行国民启蒙,提倡改造国民素质。梁启超在这一时期的言论在当时和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毛泽东、郭沫若、胡适等一大批新型知识分子颇有启迪。美国之行后,思想言论大变的梁启超不再谈种族革命,宣布与共和长别。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迅猛向前发展时,《新民从报》的宣传方针和内容不断发生变化和倒退。1904年初,梁启超在《新民从报》上发表了《新民说论私德》,公开反对革命。后来梁启超又在《新民从报》上竭力鼓吹“开明专制”、“君主立宪”。《新民从报》走到了革命的对立面。 此外,梁启超还主持创办了其他一些报刊。1903年,他创刊了中国第一份专门刊登小说的杂志《新小说》,大部分用白话文写成,发起“小说界革命”,成为中国近代新体小说的开创者。次年,他在上海创办《时报》。《时报》版式新颖、格调高,内容丰富,注重新闻时效和时事评论。 (三)立宪运动时期 立宪运动时期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宪政启蒙时期,是新民启蒙运动的发展。作为立宪派首领的梁启超在这次办报热潮中仍是独领风骚,主持创办的《政论》和《国风报》等是最有代表性、影响最大的立宪报刊。《政论》于1907年10月创刊于日本东京。该报以政论为主,大力呼吁速开国会,建议建立国会制度,实行地方自治。1910年,他又在上海创办《国风报》。该报大力宣传宪政理论知识,仍倡议速开国会,指导国会请愿运动的开展。 这时期,梁启超充分利用报纸,把握舆论导向,一方面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同时使中国的新闻事业迈向新阶段。 (四)护国运动时期 1915年1月,中华书局创办《大中华》杂志,聘请梁启超当总撰述。梁启超在《大中华》上发表揭露二十一条要求的文章,警告日本不得乘人之危,他的言论唤起了同胞正视日本的阴谋诡计。该刊发表了他那篇著名的讨袁檄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这篇文章标志着梁启超从“联袁拥袁”最终走向了“反袁讨袁”,吹响了护国运动的战斗号角。在护国运动时期,《时事新报》与梁启超关系密切,初创时主张保皇,后来又鼓吹立宪,民国成立后成为进步党的喉舌。 从反袁世凯宣言书到各种护国的对外文件,梁启超的笔时刻指挥运动的进程,推动运动不断深入。在全国掀起反袁大浪。他最重要的功绩在于广泛地宣传了资产阶级新思想,猛烈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在历史发展的链条中开了新文化运动的先声。 (五)五四运动时期 梁启超等进步党人1916年在北京创办《晨报》。该报以揭露军阀专制、官僚卖国为宗旨,并时常抨击执政的北洋政府。《晨报》最早披露了巴黎和会决定交付日本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震动。在五四运动中,《晨报》对学生的爱国活动作了大量的集中的报道,充分发挥了新闻在爱国运动中的作用。1922年梁启超告别报坛后,企图从旧学中寻求救世良方,然而刚好和勃勃兴起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背道而驰。 坚持改良,反对革命,是梁启超一生基本的政治主张,晚年也不例外。时代在发展,而梁启超的改良主义思想却没有根本性的变化,这就决定了他对新时期出现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工农运动、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共产党以及第三国际等,都必然持对抗态度。 二、梁启超报刊活动中的特色 梁启超从《时务报》起,开创了新式报刊文体——时务文体。这种新式报刊论说文体是从文言文向白话文过度的形式,它生动活泼,夹杂着大量的俚语和外来语,雅俗共赏。梁启超自己总结说:“启超素不喜桐城派古文,幼年为文、学晚汉魏晋,颇尚矜炼。至是自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致不检束,学者竟效之,号为新文体。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然其文条理明晰,笔锋常带感情,对于读者,别有一种魔力焉。” 这种文体的特点是:一是“纵笔所致不检束”。即要求摆脱各种古文义法的舒服,打破古文、时文、散文、骈文的界限,实行文体上的大解放。这是因为梁启超等人的政论文章,宣传的是救亡图存、变法维新的政治主张和各种新颖思想,为实行政治改革摇旗呐喊。而且报纸这种大众传媒改变了文化传播形式,扩大了受众的空间分布和社会层面。因此,旧的表现形式不仅无法容纳新的内容,而且也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这就要求彻底摆脱桐城派古文、八股文的僵死文体的束缚,应于时势,用通俗的文字发挥新颖的思想。 其二、“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即要求文章的语言浅显流畅,明白通晓,屏弃矫揉造作、艰涩古僻的文字,同时又允许根据内容的需要,使用俗语、韵语及外来的词汇、句式和语法来论证问题、说明道理。这是因为梁启超等报刊政论家,在自己的刊物上向读者介绍了大量的有关西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引用了大量的对于中国人来说十分陌生的名词术语。对于这些外来的新鲜东西,不能削足适履,只能兼容并包,允许它存在。既然如此也就只能打破陈规,采用能够和它的极其丰富、广泛的内容相适应的表现手法了。 其三,“条理清晰,笔锋常带感情”。即要求文章层次清楚,逻辑行强,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被说服,进而接受他们的主张。他写出来的文章感情充沛,气势磅礴,自由放纵,不拘一格,对辛亥革命时期乃至五四运动以后的文风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报刊活动与当时社会民主化运动紧密结合 梁启超是中国最早提倡和推行全面现代化的人,是最重视人的现代化和文化的现代化的知识分子。全面的现代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文化和思想道德等的各个方面,既有社会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而梁启超是清末民初二十年间一系列政治、思想、文化现代化运动的主将和推动者。他掀起的近代中国的思想启蒙运动,开创了以报刊实行广泛社会教育的先河。 在维新运动中,他不仅要变法,更重视宣传变革思想,以启迪民智、绅智;立宪运动中,他鉴于国民缺乏宪政知识,大力宣传有关知识;护国运动中,他通过报章阐述法的重要性,明确应具有的权利和尊严。而梁启超在宣传新思想、建设新文化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 (三)报刊活动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 梁启超主张在发扬本国学术吸收西方文化的基础上创造中华民族的新文化。他的学术研究活动与报刊活动紧密结合,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1899年以前,以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弘扬今文经学为主,在《时务报》时期开始编辑西方知识。第二阶段为1899——1907年,《清议报》和《新民从报》期间,以介绍西方学说为主,包括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卢梭、边沁等人的政治学,达尔文、颉德的进化论,以及其他西方哲学、经济学等,同时基本完成了中国史学、法学、小说、诗歌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第三阶段为1908年——1919年间,以政治宣传活动为主,结合政治需要进行学术研究,完成了宪政学、财政学、推行货币学、方志学等方面的研究。第四阶段为1920——1928年间,引进西方大量原著和聘请西方著名学者来华讲学,同时集中精力整理研究中国古代文化,取得了他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引进西方大量名著的同时,对中国古典经籍作了许多总结性开创性的研究,其成果之丰硕琳琅满目,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中最有影响者为《清代学术概论》、《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先秦政治思想史》、《儒家哲学》、《佛家研究十八篇》、《中国历史研究法》等等。 综观梁启超学术研究,他是中国几千年来旧学的总结者,中西结合新学时代的开创者,可称为中国近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的许多学术观点大多具有较高的价值。 (四)变与不变在梁启超报刊活动中的辨证体现 梁启超一生的政治生涯,经历了两次大的转变:一是由改良派到保皇派的转变;一是由拥袁到反袁的转变。梁启超的这些变化可以从一些报刊中反映出来。从创办《清议报》到《新民从报》停刊的10年中,梁启超的政治思想从维新到革命,从革命变到保皇,又从保皇变到立宪。这些转变都清楚地反映在上述报刊的文字中。梁启超由激进向温和的转变,实际上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急剧变化的反映。梁启超一生善变,但追求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救亡图存的理想始终没有变,只是各个时期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五)梁启超的报刊活动使中国近代形成第一次办报高潮 梁启超的报刊活动,尤其是《时务报》的成功,使全国各地维新人士深受鼓舞,各种鼓吹变法的刊物,如《国闻报》、《湘报》等二三十家报刊先后面世。在维新报刊外,大量的时政刊物,重庆的《渝报》、成都的《蜀学报》、广州的《岭学报》、福州的《福报》、桂林的《广仁报》、上海的《富强报》、《东亚报》、《求是报》等,此时也纷纷创刊。各类综合性报刊、专业性报刊及文摘性报刊,这时也不断出现,其中既有日报,也有旬报、月报,形成一股红红火火的办报热潮。如妇女报《女学报》,晚报《上海晚报》,译报《译书公会报》,文摘报《集成报》。《演义白话报》、《无锡白话报》等最早的白话报刊也在这一时期先后问世。以上海为中心,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批由著名文人李伯元、吴跃人等主编的小型文艺报刊,其中有《指南报》、《采风报》、《笑报》和《趣报》。 六、过分强调报刊的政治功能 梁启超以报刊为阵地,推动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在反对封建专制,建立近代民主政治宣传上,他既狂热鼓吹革命共和,又一变而为君主立宪的旗手。从理论宣传及社会实践上,他都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积极倡导者,是中国追求民主实现的先行者。 他认为办报是强国的手段,把报馆作为治之具,强调报刊的政治功能,而在近代社会为其他国家报人所普遍看重的经济功能、娱乐功能则被明显忽略。所以如此主要因为这一时期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刚刚起步,对经济信息和广告推销的需求还比较少,报业的经济特性尚未充分显露,而民族危亡的切肤之痛、维新变法的迫切需求,当然使报刊的政治功能得以强化。他主持的报刊多以政论为主,新闻报道未能成为报刊的主角;即使新闻报道,也成为发表政见的工具,或夹叙夹议,或使用编者按语,寓评论于报道之中。梁启超还提出了利用报刊“制造舆论”的口号。在梁启超看来,事实为传达观点服务,只要实现了自己的意旨,新闻真实与否无大局。在梁启超之后,随着阶级、民族斗争的深化,报刊经常作为党派斗争、阶级斗争的舆论工具,教化民众、指导工作的职能不断得到强化。 [注释]: ①丁文江:《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页。 ②梁启超:《在报界欢迎会演说词》,载《戊戌变法》丛刊(四),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255页。 ③梁启超:《清议报一百册祝辞并论报馆之责任及本馆之经历》,《饮冰室文集》之六,第52页。 ④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朱维铮校注《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0页。 参考文献: [1]孟祥才:《梁启超传》,北京出版社1980年11月。 [2]董方奎:《旷世奇才梁启超》,武汉出版社1997年10月。 [3]黄敏兰:《中国知识分子第一人:梁启超》,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8月。 [4]胡文龙等人著:《新闻评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一版。 [5] 《从梁启超的报刊实践看其“善变”与“不变”》,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2卷第5期,2000年10月。 [6] 《梁启超与〈时务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7卷第5期,1998年9月。 [7] 《对梁启超新闻思想的历史观照与反思》,社会科学辑刊,2002年第6期(总第143期)。 [8] 《世俗化的理想与理想化的实效——浅析梁启超前期报刊文章盛行的原因》,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9] 《略论梁启超对〈时务报〉的贡献》,《学术论坛》,。 [10] 《维新志士与近代报刊发展》,《史学月刊》,。 [11] 《20世纪初旅日华人所办报刊对中国社会变革的作用》,《日本问题研究》,。 [12] 《论梁启超由拥袁到反袁思想的演变》,文史哲,1994年第4期。 [13] 《论梁启超的启蒙思想》,《河北学刊》,。 [14] 《梁启超:近代中国的精神之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7卷第5期,。

国内核心期刊目录有几个版本,在人文社科领域,目前最为权威的是北大中文核心和南大CSSCI核心,可以很确定地搞告诉你:《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不是上述两种核心期刊的任何一种。该期刊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即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评的核心期刊,至于认可度,相对于前两种核心,没有可比性。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主编

主要著作: 1.《领导方法与艺术》,湖南科技出版社2010年版2.《大学军事课教程》,湖南科技出版社2009年版3.《企业领导方法》,湖南科技出版社2003年版4.《公共关系基础》,湖南科技出版社2000年版5.《公共关系》,湖南科技出版社1995年版主持课题:1.《公务员考核责任制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2.《高校党委领导下去行政化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3.《高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研究》,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课题4.《打造精品社团,构建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湖南省高校思政特色项目立项课题5.《就业和学生工作一体化模式研究》,湖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代表性论文:1.《毛泽东推进马克思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历史贡献(上)》,《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1期2.《毛泽东推进马克思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历史贡献(下)》,《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3期3.《群众运动——毛泽东晚年阶级斗争扩大化错误的症结所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5期4.《党对政府领导研究综述》,《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5期5.《发达国家政府重视校企合作发展高职教育的启示》,《理论前沿》2006年第13期6.《加强我国基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评工作刍议》,《中国行政管理》2003年第7期7.《高校如何担当教育创新重任》,《光明日报》2003年4月10日8.《校企合作办高职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启示》,《中国高等教育》2002年第12期9.《关于改革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思考》,《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5期10.《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4期11.《有待改进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国行政管理》1998年第4期12.《浅谈公务员考核中的公平性问题》,《黑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5期

1、《虚拟环境下大学生网络德育的发展趋势》(载《湖湘论坛》2007年第3期)2、《民办高校女生思想问题及对策探析》(载《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2期)3、《对民办高校学风建设的思考》(载《文教资料》2009年第7期)。4、《论当代在校研究生的荣辱观教育》(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下期)5、《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载《湖南第一师范学报》2006年第3期)6、《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新模式探讨》(载《南北桥》2009年第2期)7、《试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次伟大历史性飞跃的基本经验》(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下期)研究课题1、2006年,参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虚拟环境下大学生的网络德育研究》。2、2008年,主持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级立项重点课题《民办高校女生思想问题探析及对策研究》。3、2010年,参与湖南省教育厅立项课题《湖南省民办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此外,副主编和参编教材《形势与政策》。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投稿

这个学报级别才是非常高的!!绝对的一类期刊!!绝对的核心期刊。同时是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scd核心期刊、ei收录。

当然是核心!!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是 CSSCI 核心期刊;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 是 科技核心+CSCD核心+中文核心 ;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是科技核心+CSCD核心+中文核心+EI索引 !!

不是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的核心期刊中查不到该条记录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