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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4:53:28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

有关经济法论文范文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经济法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摘要: 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建设,我们已经由“人治”社会过渡到了“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反应,所以法律必然也会反映我们的政治生活,时政话语也必然会体现在法律当中。换句话说,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单独存在,它可以规划并制约我们的政治生活。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时政话语就是如“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在政治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专有名词。“包容性发展”则是时政话语的代表,它是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包容性则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已经证明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文将以包容性发展的视角来探讨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关键词: 时政话语;法律;和谐发展;包容性

一、引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满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法律逐渐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政治话语也体现在经济法学里,逐渐丰富经济法学的内容。当今社会,我们以“包容性增长”为发展理念,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使得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二、政治话语

政治话语伴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围,可以说它充斥在我们的整个社会中。

同时,政治话语由于其简短性、节奏感极容易被人们记住,这有利于我们政策方针的有力宣传。

(一)政治话语的概念

政治话语就是经常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的话语,它能够体现出我们当今社会的治国方针与经济、政治发展模式。

政治话语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时代产物,它是政治术语,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随便的生活语言。

(二)政治话语的性质

政治话语首先是存在于政治生活领域的,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首先,政治话语一般都较为简单、带有节奏性、便于人们熟记、传播。

其次,政治话语并不是简单随意的,它是极其正式的官方用语,所以正式性是政治话语的又一特性。

最后,政治话语具有鼓舞性。

由于政治话语有极强的节奏感,这使得政治话语能够鼓舞人们,便于政策方针的执行与宣传。

(三)政治话语的意义

政治话语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有一定历史使命的。

政治话语的使用便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与推行。如“包容性发展”、“和谐社会”这些政治话语的出现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政策方针的推行。

同时,政治话语的出现丰富了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例如经济法一开始只是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后来出现的政治话语“包容性增长”等促使经济法学丰富其法律内容。

三、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并不是一种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包容性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包容性发展背景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

我们都知道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领域的经济纠纷等问题,例如:解决国际贸易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纠纷问题。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政治生活、文化生活都赋予了时代特色,经济法学也必然融入了时代特色。

包容性增长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同等作用。在政治话语的引入后,经济法学开始着手于为实现包容性发展而制定出新的经济法学的法律条文。

将包容性发展所要求的内容都写入经济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才能实现包容性发展。政治话语的引入,交给了经济法学艰巨的任务,经济法将试图将各种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步发挥出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经济法学的重要举措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包容性发展背景下的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我们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断丰富经济法学内容,从而促使经济法学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人类营造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首先,经济法学专业的人们,不应该将知识只局限于法律领域,应该深入了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漏洞,不断完善经济法学。

其次,对于政治话语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不断地将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六、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在不断进步。法律的出现使得我们的社会体系逐渐得以系统化,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哟普立德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主要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现今的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果只是用道德来约束很明显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日常见到的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使得经济法学为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重要贡献,使得各种看似高谈阔论的政治话语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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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逸飞。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研究[J].中国市场,2016,45:158-159.

[2]李友根。论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研究---以“包容性发展”为例[J].现代法学,2013,01:163-170.

[3]朱景文。法理学向何处去专题研讨会纪要[J].法学研究,2012,1(2):20.

[4]商红明。包容增长与分配型经济法[D].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2011:215-224.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着,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再来看区域差别。为了缩小东、中、西三大经济区域间的差距,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开始贯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随着经济转型的推进,国家职能的转换,公共财政体制的确立,除大型基础设施外,中央政府势必改变以往直接投资设厂的支援模式,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成为必然选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实行分税制国家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普遍做法和基本方式。它是基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及各地区财政的横向不平衡所产生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支出制度。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中央财力的转移分配来调节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而达到运用财政分配职能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但是,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税收返还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从而把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未能体现财政均衡原则,也与设置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相违背;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缺乏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另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低,随意性大,监督约束不足也亟待改变。所以,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前提下,有必要制定转移支付法,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目标和形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计算标准,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充分有效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平衡区域间差别的作用。三、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行政治乱应让位于依法治理经济转型经常伴随着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本身不能自动产生良好的秩序,秩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也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企图单纯依靠民事法律制度,依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就能达致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对市场迷信式的崇拜,注定是水中月、镜中花。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而政府也必须改变以往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一时的暴风骤雨只能冲走地表的浮土和污秽,却无法冲跨滋生混乱的深层土壤,更不能培育出一个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万花园。

社会经济类论文

第一:国际经济的发展对于中国的经济影响。第二:贸易保护主义(倾销与反倾销等,防止外有资本侵入本国市场等)和美国因素的因素对于中国经济会造成怎样的后果。第三:货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储备地位。四:国家整体实力对于货币的影响因素。五:外部经济战争对市场的冲击和攻击。六:中国社会经济对于世界国际分工和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和制约。七:总结。

社会发展是指构成社会各种要素前进、上升变迁过程。这里社会是区别于自然环境和社会某构成部分来说。下面是我整理的经济社会发展论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篇: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一、围绕地方支柱产业,重组专业教学结构

地方经济是靠支柱产业来带动和引领,也是地方发展主要税收来源和优秀人才聚集地,围绕地方经济支柱产业、塑造学校办学特色、建设精品专业是学校做强做大一个非常有效途径,是提高学校竞争力突破口。为了实现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对接、专业教学与企业岗位要求对接,学校应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深入社会和企业调研,作为教学改革基础依据。首先要确定地方经济发展支柱产业,进而研究支撑这几大支柱产业相应专业群。这些调查包含了各类企业和用人机构对专业人才素质要求和岗位需求数量。据此,本文结合本校原有专业教学基础,对相关专业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笔者所在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为例,对这一作法进行说明。玉林市是世界最大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世界牛仔裤之都,南方药材之都,中国最大内燃机生产基地,国家级建材生产出口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一直以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两个主要专业教学在当地颇有口碑。最近几年,学校又根据本市支柱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增设了汽车营销、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动漫设计、通讯设备维修等多个专业方向,这样专业配置,使学生知识结构更合理,以达到人才培养适销对路,实现供需两旺。同时,还强化原有拳头专业,不断更新和添置新教学设施设备,努力缩小中职学生技能与企业生产要求差距。

二、以岗位需求为依据,调整教学体系

中职学校应把地方经济主要行业、龙头企业、企业内主要工种和岗位,以及每一个岗位应具备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调查和分析,整理成册,作为调整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主要依据。理论学习并非中职学生强项,按照“够用、实用”原则,增加实践课程在整个学习时间上比重,在“做中学”而不是“坐中学”,强调动手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也可以将劳动人事部职业资格考试中,对知识和操作要求与专业教学考核要求相结合,构建基础宽、适应广专业课程模式,使学生既能学到实用专业技能,又能手握“双证”上岗就业。此外,实行工学交替,学生两年在校期间还可安排多种形式社会和企业实践活动,使知识与岗位结合更紧密,更牢固。

三、强化技能培训,突显职教功能

学生专业技能是人才质量关键,也是学生进入职校学习原动力。中职学校应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轮流安排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建设高水平“双师型”队伍。教师深入到企业生产一线,能够增强教师实践操作能力、提高教师对专业实践课内容把握准确度,制定各专业课程能力目标纲要,大胆改革和创新专业课教学模式,逐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专业课教学模式。这样,既加快提高了教师队伍素质,也促进了职业教育改革与健康发展。近两年来,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该校采用“专家请进门———先进带后进”校本培训方式,重点推广和探索了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适合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方法。教师在培训中更新了教学理念,掌握了新教学手段。这些教学模式应用到一线教学工作中,效果显而易见,学生成了教学活动主体,主动性和求知欲得到了较大提高,改变了呆板课堂,将教学活动引入到工厂车间或模拟职业场所实情实境中,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让学生获得验证书本知识机会,切实感受亲手实践难易,也点燃了学生克服困难争当操作能手斗志。

四、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双赢机制

中职学校应转变观念,积极发展与本地企业良性互动。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做到了以下几点:紧贴地方企业需要调整专业和课程;多方宣传本地优秀企业,营造学生在本地就业氛围;优先地方企业用人,推荐优秀学生为本地企业服务。该校还经常邀请本地龙头企业管理和生产骨干人员到校交流讲座,加深双方了解与支持,还通过设立企业奖学金或企业赞助活动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在外部环境层面上,职业学校还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政策支持,积极探究校企合作、优势互补有效途径和方法。笔者认为,推进校企合作,有几点是必须做好做实。一是将实习基地作为校企合作基础。校企利用这一平台进行教学计划改进、教师实践提高,实现人才培养交流互补,共同完成从学生到员工平稳过渡。二是将校企合作融合到教学各项工作中。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校园文化等方面贴近地方企业需求,使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与质量评价标准能够体现当地企业用人标准。三是将科研作为校企合作提升。随着校企合作程度深入,校企双方可以在科研领域进行项目开发,就共同有益课题展开合作,在人员配备、资金保障、资料收集等多方面沟通互助,以提升双方在各自行业竞争力。中职学校唯有创新争优、与时俱进,为企业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才能保持长期健康发展。以往实践也证明,加强学校与企业联系,实现优势互补,走开放合作道路是职业教育发展不二之选。中职学校要勇于探索新策略、新渠道,推进校企合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腾飞,提高办学效益,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新突破。

第二篇: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一、我国煤炭经济发展过程中取得成就

(一)产量增加,效益提高

从我国煤炭经济发展态势来看,整体呈现高速发展状态。自2003年以来,我国煤炭行业一直呈盈利状态发展,并且煤炭企业规模不断增大,整体利润率都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在2008年,我国取得产煤量比之前同比增长了近10个百分点,对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极大贡献。与此同时,政府对煤矿企业也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使我国煤炭企业一直保持着一个平稳上升状态,煤炭企业发展不仅满足了我国居民生活需求,以及社会化产业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优化结构、提高报酬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煤炭企业快速发展,很多煤炭企业都采用传统粗放型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弊端在于对煤炭企业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破坏,不仅产生了大气污染,还产生了水污染和生态污染等。随着我国相关政策调整和新型管理方式出现,我国大多数煤炭企业都完成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还提升了煤炭产品附加值,延长了煤炭企业产业链。

(三)科学投入、安全保障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煤炭企业机械化水平也在提高,在很大程度了提高了煤炭企业生产效率。除此之外,由于我国颁布了相关煤炭企业措施,严格取缔了达不到安全标准非法小煤矿,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煤炭企业生产条件。与以往相比,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二、我国煤炭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

(一)煤炭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虽然我国煤炭资源储备量大,且资源覆盖面积广,但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对煤炭资源需求与日俱增,煤炭资源终有一天会被开采殆尽,这就出现了煤炭后备资源不足问题。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很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煤炭资源浪费情况,导致我国煤炭资源含有量急剧降低。另外,还有部分地方因为煤矿开采难度较大而出现随意丢弃煤矿现象,这些都会造成我国煤炭资源短缺现象。

(二)环境破坏严重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我国煤炭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采煤作业方式,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环境问题。由于煤炭开采,我国很多煤矿区在开采之后没有进行合理修复和复垦工作,致使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地面下沉现象,还有地方出现了严重水土流失情况,这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是巨大。

(三)煤炭价格机制短缺

煤炭价格机制短缺是制约煤炭经济发展关键原因,由于近年来我国煤炭资源出现供需矛盾,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改善,但受一定条件限制,政府政策并没有落到实处,煤炭价格机制短缺现象仍然存在。煤炭价格机制短缺现象主要表现在煤炭价格波动上,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煤炭价格差别很大。煤炭价格机制短缺现象扰乱了市场价格机制准确性,过低煤炭价格会挫伤煤炭工人生产积极性,进而降低了煤炭供应效率,最终导致煤炭利用率低下,增添了国家财政负担。

三、我国煤炭经济发展策略

(一)对煤炭行业进行有效地调整规划

要保证我国煤炭经济持续发展,就需要对我国煤炭行业进行有效调整规划,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对煤炭行业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要立足于当前实际市场需求,结合科学发展观念进行调整,优化我国煤炭行业产业结构,使其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进行转变,对于那些不符合安全标准小煤矿要进行严格取缔,确保我国煤炭经济安全健康发展。

(二)增强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煤炭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增强环保意识来促进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煤炭企业要加强全体员工环保意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来调整和改善煤矿作业形式,使其朝环保作业方式发展。另一方面,在实施环保措施过程中要严格取缔粗放型经营煤炭企业,通过加大煤炭产品科技含量来增添煤炭产品附加值。此外,还要加强对煤矿工人作业过程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煤矿开采工作。

(三)深化煤炭企业内部改革

要提高我国煤炭企业市场竞争力,就需要对深化我国煤炭企业内部改革,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来保证煤炭企业顺利发展。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上,要完善法人结构、建立有效管理决策机制,通过打破地域限制,改变分散格局不利影响来发挥大型煤矿企业特殊优势,从总体上增强煤炭产业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煤炭企业也要注意拓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

四、结束语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炭经济始终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煤炭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明显问题。在煤炭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正确对待经济发展过程中取得成就,对于出现问题,要积采取对煤炭行业进行有效地调整规划,增强煤炭企业工作人员环保意识、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深化煤炭企业内部改革等措施进行解决,实现我国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篇: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1。及时准确地传播党中央声音,把握正确宣传导向。

我们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宣传要点,宣传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经济建设发展。我们还从全国发展实践中引用以不同发展观而导致不同发展结果事例,宣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

2。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总体发展思路。

我们双阳广播电视站,一直坚持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及时宣传报道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宣传领导讲话精神,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同时宣传区委、区政府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公仆观念,用双阳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几大民心工程,体现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观,用发展高新技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例,宣传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使全区人民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共同建设双阳、发展双阳、富裕双阳。

3。全面宣传双阳硬环境和软环境,让区内外更多人了解双阳、投资双阳。

我们广播电视站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系统地宣传双阳经济发展建设情况,特别是利用电视这一大众喜闻乐见媒体,全面客观地宣传双阳经济建设硬环境和软环境。我们多次组织电视台记者全面拍摄录制双阳城市建设面貌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同时对双阳良好投资软环境进行专题系统地宣传介绍。除在双阳电视台播放外,还精心录制成光盘,由招商引资人员带到区外,让更多国内外客人通过电视画面,更直观地了解双阳、关注双阳、投资双阳。

4。大张旗鼓地宣传双阳经济建设、招商引资成果,让人们从希望中振奋精神、增强信心。

我们除了在广播电视新闻中及时宣传报道双阳经济建设成果和招商引资情况外,还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系列宣传,对重点名牌企业进行跟踪报道。我们曾多次录制播放了阳阳矿泉水、一心药业等企业生产情况,以引导外资投入。对水泥厂、啤酒厂等企业进行全面宣传报道,鼓励企业为双阳经济发展做贡献。

5。宣传双阳经济建设中先进模范人物,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

在双阳经济建设中,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公司,各行各业中艰苦创业先进人物,通过宣传报道这些先进模范人物,达到宣传企业、宣传经济建设目。我们《经营双阳》《双阳人》栏目中,先后几十次宣传报道了双阳区兄弟木业总经理刘岩、青年创业明星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李栋梁等企业先进人物,使人们从一个个创业者身上学到了企业精神,了解了企业知识。在区委、区政府倡导全民创业中,我们加大了对民营企业宣传报道,专题采访了“双阳现代物流中心”“双阳韩香食品有限公司”经理,对发展民营企业和民族食品进行了深层次报道,通过宣传双阳经济建设中先进模范人物,切实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6。开辟专栏,讲授创业致富知识,为广大群众服务。

针对我区农业生产现状和产业化特点,在广播电台开辟了农业科技讲座专栏,先后邀请了双阳农业科学研究院等部门专家,专题讲解了春耕选种技术、旱田农作物管理、养蜂技术、黄瓜栽培技术、速成杨树栽培技术等创业致富专业技术,通过这种讲座形式,使更多人掌握了接掌技术知识,特别是农村听众,多次来信要求多办这样科学技术讲座。由此可见,用广播电视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是群众喜闻乐见有效形式。

7。牢固树立新闻媒体为经济建设服务理念。

广播电视承担宣传教育职能、传播文化职能、休闲娱乐职能、服务经济建设职能。实践证明,服务经济建设职能还没有得到完全体现,这是由于受一种观念束缚,这是新闻媒体以把握正确宣传导向为首位,只要政治导向不出问题,就不会犯大错误观念,因而束缚了手脚。然而,随着党工作重心转移,抓好经济建设就是最大政治,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就是根本目标。因此,要放下包袱,丢掉顾虑,理直气壮地宣传经济建设。

8。宣传倡导科学发展,促进双阳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为广电部门,我们要通过广播电视这种新闻媒体,宣传倡导科学发展观,使人们逐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型工业化企业,通过典型作用,引导企业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对那些高投入、低产出、污染重、效益差企业,有选择地给予曝光,迫使他们进行技术改造,实现清洁生产、文明生产,最终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9。以新闻为主导,以专题、专栏为辅助,全面宣传双阳经济建设发展成果。

广播电视新闻节目,要盯住双阳经济建设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捕捉经济信息,把双阳经济建设最新消息告诉听众和观众,让市民在最短时间内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经济建设情况,电台、电视台都要继续办好经济建设方面专题和专栏,要系统地宣传区委、区政府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以系列报道形式,宣传双阳经济建设成果,宣传新型工业化企业,报道在双阳经济建设中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以多种形式宣传双阳经济建设发展成果。还要继续办好“创业教室”,传播先进科学技术知识和实用致富专业技术,为繁荣双阳经济做出我们贡献。

10。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打造一支强有力新闻队伍建设。

抓好新闻队伍建设,是搞好新闻工作基础和前提,如果新闻队伍缺乏较强政治责任感,就可能出现宣传导向问题。同样道理,缺乏经济方面知识,也很难搞好经济建设宣传报道,特别是更难搞好经济建设中一些深层次报道。因此,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打造一支强有力新闻队伍,使这支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懂经济、懂政策,真正发挥新闻媒体为经济建设服务功能。要采取多种渠道和途径,提高新闻队伍综合素质,尤其是加强经济建设和管理方面知识学习,使编辑、记者了解经济、熟悉经济,进而宣传报道好双阳经济建设,真正起到区委区政府喉舌作用。

第四篇: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1、信息闭塞,增产不增收

市场经济下市场就是产品流动方向,市场对果品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果品生产经营在市场统一调配下可以获得健康稳定发展。果农生产果品都是以自己意愿来决定,果农认为什么样果品比较适合市场需求,他们就会去栽植什么样果树。而信息闭塞导致他们无法获得准确信息或者获得信息比较滞后,因此往往出现扎堆情况,大多数果农种植相同果树,尽管市场需求较大,也仍然出现饱和状态,因而造成增产不增收。果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沟通渠道过于狭小,农村信息工程建设落后,果农信息闭塞,致使果农果品经济效益很不稳定。果品有效运行离不开信息支持,应加快构筑多层次,多渠道,覆盖面广果品销售信息服务平台,使果品生产销售信息化。

2、果园老龄化严重,更新步伐慢

我国存在果园大部分为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建立老果园,随着树龄增大,表现为树体腐烂病、轮纹病等发生严重,产量降低,品质下降,果实含糖量低,果小,农药超标果味变淡,着色差。这样水果很难进入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国外市场。即使进入终端市场,也会因为果实品质大打折扣,削弱其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严重影响果品经济效益。对这样老果园更新改造势在必行,如何改造,如何加快改造步伐是摆在广大果农和果树专家面前一项艰巨而又长远任务。因为果农对更新改造老果园认识不够,总认为会降低总产量,不敢加大力度,急需完善创新。

3、种植主体和经营体系需要改革

当前,我国果树生产基本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责任制。每个家庭承包土地有限。由于长期受自给自足传统观念影响,大多家庭在有限土地上种植着多种作物,仅有部分土地种果树,且分散经营,这种小规模果园不宜于专业化经营,更不利于集约化经营,管理粗放,效益不高,也不稳定。而且大多数果农难以承担气候、市场、自然灾害等带来风险。近几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年轻人外出打工,管理果园成为老年人、妇女儿童专利,而这些人群知识贫乏,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差。以家庭为主体经营模式需要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变革。果品经营体系面对是国内、国际2个市场,国内市场已趋于饱和,供过于求,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拓国际市场,而当前我国果实品质差又很难走向国际市场,2者之间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促使我们必须对果品经营体系加以改革。

4、储藏加工业发展缓慢

果品生产季节性与市场需求连续性矛盾突出,淡季脱销,旺季滞销,成为果品生产、销售环节中难题。我国果品生产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已接近平衡,同时存在结构性短缺。因此发展果品贮藏加工业不仅是保证果树种植业迅速发展重要环节,而且对于果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果品贮藏加工业在国内外均具有潜在市场。中小型加工企业投资小、见效快,但贷款困难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现象;而大中型果品加工企业投资大、风险大,难以创办,造成贮藏加工业发展缓慢、技术落后,已成为果树生产发展制约性因素。因此,政府对较大果品贮藏加工企业应给予大力扶持和金融支持,维护果品经济发展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帮助加工企业开拓市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科学合理果品流通领域。

5、果农观念和管理水平有限

长期以来以粮为主是我国农业发展传统观念,果树生产处于从属地位,果农总是从农忙中抽出时间管理果园,不把果园放在首位。果树生产从栽植到贮运、加工都有其自身特殊规律。近年来,有部分果农通过长期生产实践和多方学习求教,逐步掌握了果园管理技术,但还有一部分果农基本素质和文化水平低,组织起来参观学习也不容易。所以遍提高果农科技水平仍是一项艰巨任务。因此,实现果园生产标准化和果品优质高效,提高果农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非常关键。

6、结束语

综上所述,果品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果品经济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于解决,这不仅是果农任务,更是社会任务。

第五篇: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一、目前金融支持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

(一)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发展需要

金融服务缺乏特色,产品单一,创新力度不足导致服务内容传统、老套,产品与县域经济二者之间无法有机融合。在快速增长经济环境中,创新多样化金融产品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二)担保制度不完善

客户贷款不仅要由私立担保公司做担保,还要缴纳贷款总额度3%担保费和公证费。繁琐办理贷款程序和高额贷款费用严重制约了担保业务长久发展,加大企业贷款负担,阻碍了企业融资及其发展。

二、提高金融支持对策建议

1。政府应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座谈会、银企对接会等活动。

从实际出发,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及银行过于谨慎放贷问题发生;此外还应加强政策间融合,为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引导银行对企业融资行为加大支持力度;同时民间成立融资小组深入企业调查,建立企业资金信息系统解决融资问题;政府还应制定新激励政策,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贷款业务,同时给予做出贡献银行政策奖励;银行应该提高信贷审核受理效率,缩短上报和评估时间,及时获得优质客户主动权。

2。加强金融服务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首先,要巩固县域经济现有金融支持环境,建立良好监督体系;加强对企业信誉管理,大力打击不良贷款现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为企业积极增资加股,使其拥有更多融资资金及来源渠道。然后,合理地引导和监督民间借贷行为,避免金融纠纷发生。最后,加大政府执行力度,对一切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约束监督银行贷款行为且提供法律保障,简化担保各个程序步骤和环节,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还要降低担保手续费。

3。金融机构在职员工文化素质直接影响县域经济发展。

所以说,提高员工文化修养、专业技能等是提高企业金融支持效率有效手段之一。首先,从在职员工年龄结构调整做起,在保留年龄大但业务熟练业务骨干,还须招聘更具年轻活力新生力量,有效控制金融在职人员中年龄老化尴尬局面。其次,要加固金融在职人员知识结构,加强内部培训、招贤纳士、吸收人才,充分开发银行内部人力资源,全方位地提高银行内部人员总体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最后建立考核制度,奖惩分明,有理有据。

4。提高储蓄转化率主要目是拓展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

首先,银行积极创新自身金融产品,研发出特色鲜明、适合县域经济发展金融产品。政府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现代化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然后,为增加间接融资渠道研发新兴金融工具,建立县域经济上市企业认定小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融资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上市氛围。最后,政府要推出有力政策方针,加强金融机构和县域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对县域经济支持作用。

5。实体经济是物质精神产品和服务进行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

由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信贷资金外流情况严重,因此,政府要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信贷资金流动控制。金融机构在贷前对企业(贷款额度、用途等)进行系统审查,贷后继续跟踪检查贷款资金流动方向及企业盈亏实况。此外,政府还应成立贷款调查小组,对企业资金定期跟踪和摸底调查,保证资金收回方向性和可回收性。加大力度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惩罚分明,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起到促进作用。

三、小结

首先,本论文仅仅从金融支持方面分析研究县域经济发展现状,缺乏县域保险数据,忽略了县域保险市场对其经济发展形势。在此基础上,还需国内外学者对此继续深入探索研究。然后,我国经济学者给予在金融支持下县域经济发展过度关注,同时也注重在其实践发展中存在经济环境问题,但是对于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效率重视度却远远不够。最后要说明是影响信贷支持效率原因是多种多样,具体到县域经济中时,要切合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深入金融机构体系是未来学者研究提高县域经济发展主要方向。

我认为应可以写经济转型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层次顺序为粗狂经济对环境的破坏,不可持续发展从而进行转型,但是对落后企业淘汰造成失业,而我国老龄化的日益严峻,和劳动力达到饱和,同样对国民生活造成影响,使得中国面临人口与资源,生活与环境,产能与劳动力,贫富差距加大的多重矛盾。之后围绕这些谈自己想法和解决办法(网上有的是)

经济法对经济的影响论文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的客观趋势和法律要求,昭示着法律文明的进步。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经济法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信用卡被盗冒用的民事法律责任

一、国外相关规定与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及实践

(一)国外相关立法

1.美国的相关规定

在西方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注重保护持卡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利益已经成为银行卡方面的国际规则。在美国,有关信用卡冒用风险责任承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诚实信贷法》这两部法案中。《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规定:发卡人应该采取措施识别信用卡的使用人是经过授权的,信用卡的发卡人对信用卡是否经授权使用负举证责任;随后的《诚实信贷法》进一步规定消费者或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信用卡消费最多承担五十美元的责任(包括信用卡被偷、被盗、被伪造)。总的看来,这两部法案的相关规定将冒用风险主要转移给发卡机构来承担,而严格限制了持卡人或消费者承担风险的情形,体现了对弱势一方利益的保护。

(1)“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归属”的规定。

“未经授权划拨”(把所有英文符号改成中文)的定义是:美国《诚实信贷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将偷窃或捡拾信用卡后使用的行为称作“未经授权划拨”.所谓未经授权的划拨是指由信用卡持卡人(消费者)以外的未获发动实际授权的人所发动的,从该消费者账户划出资金而该消费者并未从该划拨受益的电子资金划拨。

美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对用丢失的或被窃的信用卡发动的交易,包括消费者自己被迫进行的划拨,是未经授权的划拨,适用对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限制。

未经授权划拨的责任限制:《电子资金划拨法》与E条例及其官方人员注释规定,只要持卡人以合理的方式向机构发出了通知,其责任将受到限制。并将持卡人对未经授权的划拨的承担的责任分为三个等级:五十美元,五百美元和无限责任。

未经授权划拨责任限制原则的起源:该法所确立的持卡人责任限制之原则,起源于1976年第一国民城市银行诉莫拉克案。在此案中,法院根据联邦法、州法律和判例,判决被告对这五百美元未经授权的支出只承担五十美元的责任。

未经划拨责任原则的适用:美国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和E条例还规定:“无论持卡人存在多么明显的疏忽都不影响对其适用责任限制”.在 Russenvs First American Bank-Michigan一案中,法院就持这一观点。该案中,消费者疏忽地将他的ATM卡个人密码写在与卡放在一起的纸上,并将卡与密码交给他女儿,后来他女儿丢失了两者,并因此造成了未经授权划拨的损失。美国法院判决认为:这种疏忽对消费者是否应对卡与密码的发现者启动的而未经授权的划拨承担责任,是无关紧要的,消费者不承担因此疏忽造成的损失。

尽管这种规定容易引发持卡人的道德风险,持卡人可能会谎称某项交易未经其授权而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但是美国的法律作出这种规定的基础是相信绝大多数的持卡人是诚实的,当然这种信任有着庞大的征信体制作为基础。法律同时认为发卡银行在发行信用卡之前就应该意识到信用卡的风险,并且有义务在发卡之前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信用卡应该发给讲信用的人。况且,刑法上关于信用卡欺诈的罪名也能有效的克服这种道德风险的发生。

(2)“举证责任”的规定

美国国会通过的《消费者信用保护法》规定,信用卡的发卡人对信用卡是否经授权使用负举证责任。《诚实信贷法》则规定发卡机构若要求持卡人承担至多五十美元的责任,还存在进一步的证明义务,即必须证明未经授权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要件,具体有:持卡人已经接受了信用卡;发卡人就潜在责任向持卡人发出过说明通知;发卡人向持卡人提供了在信用卡丢失或者被盗时向发卡人发通知方法的说明;未经授权使用发生在持卡人己经将丢失、被窃或其它事件通知信用卡发行者以前;信用卡发行者已经提供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识别一张信用卡的使用者是未经授权的。

这种举证责任的倒置使得处于弱势的持卡人避免了因为举证不能而承担冒用风险的情形,而对于拥有强大技术支持和先进设备的发卡机构来说,这也没有加重其负担反倒有助于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持卡人用卡的安全。

(3)“消费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

美国的发卡机构一般与持卡人约定,在下述情况下,持卡人即使在挂失后仍应承担风险责任:第三人冒用为持卡人允许或故意将信用卡交其使用者;持卡人故意将使用自动化设备预借现金办法或进行其它交易之交易密码或其他辨识持卡人同一性之方式告知第三人者;持卡人与第三人或特约商店伪造虚构不实交易行为或共谋欺诈者等。上述例外条款的规定,不可谓不周全,而且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强调了持卡人在保管和使用信用卡时的审慎义务。

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

(1)英国的有关规定。英国同行业公会制定的,要求银行会员共同遵守的《银行营运规则》规定,除非发卡银行证明持卡人存在欺诈或者没有合理谨慎使用各种银行卡,则信用卡丢失或者被盗后,对于持卡人挂失之前的损失,持卡人承担责任最多为五十英磅。

(2)韩国的有关规定。韩国《与信专门金融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卡机构应当自接到持卡人挂失请时起给持卡人带来的所有损失负责。

(3)澳大利亚的有关规定。澳大利亚《电子资金划拨指导法》对未经授权划拨消费者的责任也作了规定:在账户持有人不存在欺诈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未授权划拨只承担一百五十元或账户中的余额或账户机构被通知接入方法发生滥用、遗失或被窃,或是作为接入方法组成部分的密码的安全性受到破坏时己发生的实际损失。

(二)我国信用卡被盗冒用的现行立法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信用卡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民商法部门中的《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担保法》中的少数条款;经济法部门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而专业调整信用卡法律关系及实践操作的只有部门规章,主要包括:1999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2005年10月26日由央行发布实施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以及央行于2001年07月09日发布实施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于2006年01月26日公布并于03月0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其中都仅有少数条文对于信用卡的冒用责任做出了规定。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也没有行政法规,只有人民银行的部门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卡冒用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按照这条规定,当持卡人丢失信用卡后,发卡银行的“义务”是向持卡人提供挂失服务。但是,就在这个关于发卡银行的“义务”的条款中,中国人民银行授予了发卡银行可以在章程或者协议中,自行制定信用卡冒用责任条款的权利。因此,目前关于信用卡冒用及挂失的法律责任,主要来源于我国各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规定及实践

工商银行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电子银行章程》规定,信用卡正式挂失前的损失由客户自理。其在银行业首次提出,因客户未尽到风险防范义务而导致的损失,银行将不承担责任。

中国银行规定,信用卡必须通过电话挂失方能即时生效。中国银行的中银信用卡、中银都市卡、中银VISA奥运信用卡实行挂失零风险措施。信用卡遭遇丢失或被盗后,只需致电二十四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办妥挂失后即无需承担挂失后的风险。

广发银行去年率先推出了国内首创的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失卡保障计划,这项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失卡保障功能可以有效地降低未能及时发现信用卡遗失而造成的损失,更全面地保护了信用卡持卡人的利益和用卡安全,但是这项保障措施不包括ATM机、网上支付等须使用密码的交易。

招商银行于2006年4月推出“失卡万全保障”功能,比广发行仅晚了一个月,即挂失前四十八小时内发生的盗用损失,将由银行承担。其中,普通卡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额为一万元,金卡为一万五千元,白金卡按照客户的信用额度为全包。

《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规定,持卡人遗忘密码或遗失太平洋卡的,特殊情况下,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如密码重置前使用密码进行的各项交易等。此外,由银行承担挂失之后的冒用风险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遇信用卡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挂失生效后,发生的非持卡人有意所为而造成的债务和损失不再由持卡人承担。总结以上各个银行关于信用卡挂失的规定与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各个银行关于信用卡冒用责任的规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挂失之后,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由银行承担,除非出现免责的情形;挂失之前,绝大多数银行规定信用卡被冒用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如广发行和招商银行承担了挂失后四十八小时内,信用卡被冒用的部分甚至全部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了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关于银行卡丢失或被盗的责任纠纷,法院也基本上支持银行方面的主张,判决消费者承担挂失前所发生的全部损失。

二、我国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现行立法规定

本文认为我国关于信用卡法律责任的现行立法存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界定冒用风险的标准过于简单

我国法律对信用卡挂失的风险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以是否办理挂失作为衡量持卡人是否承担责任的决定因素,将信用卡遗失风险的分担义务由法律义务变为合同义务,对持卡人限额没有任何规定,扩大了银行要求持卡人承担责任的可能性。风险责任前提的简单化使得立法无法对复杂的风险发生情况做出有意义的划分,无法根据信用卡遗失情况及持卡人、发卡行过错程度的不同,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细分。

(二)对持卡人规定的责任过重

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核发信用卡后,持卡人就拥有了对信用卡的绝对控制权,应当履行妥善保管信用卡的义务。在由于持卡人的过错造成失卡并产生冒用损失的情况下,持卡人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信用卡一旦丢失就必然会发生损失,失卡并不是损失的充分条件,因为信用卡消费不同于现金消费,它在时间、空间上的不连续性要求信用卡交易中持卡人、发卡行、特约商户三方主体的紧密配合。在持卡人失卡的情况下,只要发卡行和特约商户能够完全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不法分子通常很难达到冒用的目的。因此,信用卡挂失前的冒用风险应当根据持卡人、发卡行和特约商户在形成冒用风险中的过错类型和程度在三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不是把这种冒用风险全部强加于持卡人来独自承担。然而,从目前我国各发卡行信用卡章程和领用信用卡协议中的规定看,大部分发卡行仍规定信用卡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担,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

(三)对银行规定的责任过轻

从《银行卡管理办法》的体系上看,信用卡冒用的相关责任被规定在第五十二条发卡银行的义务当中,而如前所述,该条规定其实是在授予发卡银行极大的权利,将权利规定在义务中,这显然是种立法上的矛盾,从而也导致也各大银行纷纷在各自的章程或者协议中,扩大持卡人的责任范围,减轻银行在其中的责任。

从法理上看,将两个在经济实力上极为悬殊的主体其中弱小一方的责任交给强大一方来规定,结果肯定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必然对持卡人的权益造成很大的损害。虽然发卡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通常由合同法来调整。但发卡银行与消费者(即持卡人)的关系实质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仅表现在两者之间经济实力的巨大差距上,而且还表现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权即行业垄断权。这显然违反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使得持卡人承担过多的风险,持卡人可能要承担不是因为其过失所导致的损失,这一点亦违反了过失责任原则。

另外,从信用卡被冒用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来分析,不难发现信用卡被冒用的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首先是技术层面,发卡机构、特约商户的防伪防盗设备和技术相比现今高科技高智能的犯罪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再者是人为层面,主要表现在发卡机构和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程序操作不规范,持卡人没有谨慎的保管信用卡。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明显把冒用的情形简单化,甚至将银行自身由于技术问题产生的冒用风险完全转嫁给无任何过错的持卡人,是十分不合理的。

三、完善我国信用卡冒用民事责任的立法建议

由于中国目前支持信用卡挂失风险运作的基础—信用机制尚未健全。因此中国要想在信用卡领域取得成功,既不能照搬欧美的模式,也不能照抄台湾的经验,而是要根据中国的民族传统习惯,借鉴国际上好的立法技术,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形成自己的模式,才能使信用卡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

(一)尽早出台《信用卡条例》

2005年0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起草《银行卡条例》的构想。虽然这意味着在将来的立法规划中,银行信用卡业务还是将和借记卡等其他银行卡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立法调整,但这毕竟是信用卡专立法中的一大进步。《银行卡条例》构想的提出,把规制信用卡业务的主要法律依据从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上升到了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行政规范,使之在法律效力上高于其他有关信用卡的规章和政策,在调整信用卡业务的专门法律法规体系中初步形成一个核心,立法层次的提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该行政法规在内容上超越金融机构狭隘的部门利益,对信用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应完善信用卡配套法律法规,颁布信用卡格式合同范本,加强对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明确挂失后冒用的损失由银行承担

挂失后信用卡仍出现被冒用,主要原因是在挂失人挂失与发卡银行向各特约商家发放止付名单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而时间差的存在则是技术手段不够先进、存在缺陷所致。银行发行信用卡、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理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相应的健全的技术支持,将风险降低以至消除,这是银行的义务。同时,解决挂失后冒用风险的可能性在于银行技术与业务水平的提高,惟有银行才能有效防止风险发生。而作为信用卡持卡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因此,挂失后冒用的损失应当由银行来承担。

(三)明确挂失前二十四小时冒用的损失承担

在信用卡脱离持卡人控制和挂失止付之间,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而冒用人往往利用这个时间差,侵犯持卡人的财产所有权。因此,对这个时间段的冒用责任做出具体的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笔者认为,二十四小时是一个比较适合的时间段,如果规定的时间过长,比如广东发展银行的四十八小时甚至更长,会容易导致持卡人怠于挂失,可能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规定二十四小时内的责任归属,一方面可以督促持卡人及时履行挂失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能够很好地保护持卡人的利益。笔者认为在这二十四小时中,持卡人应当承担限额的责任,特约商户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其余的责任由银行承担。

1.持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与责任限额

持卡人对于信用卡件具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当由于持卡人自身疏忽导致信用卡落入他人之手而任意取现或透支时,对此后果持卡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从原则上讲,持卡人应对挂失前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对于合法持卡人失卡后、挂失前的责任承担问题,由其承担部分的责任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其未能履行保管义务,且若挂失前的责任由发卡行或特约商户全数承担的话,无疑会诱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增加金融消费领域中的不稳定因素。

2.明确举证责任由银行承担

笔者认为对信用卡冒用责任的承担最公平的解决方式是:采纳过失责任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金融机构承担举证责任;持卡人仅对其重大过失承担责任限额内的责任,其他损失的责任由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可就此向保险机构投保转移风险,且成本比持卡人低很多。

由此造成银行的损失可以向保险机构转移。这是指发卡机构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发生风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补偿,从而避免或减少实际损失的一种形式。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已有很久的历史,早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过后,美国就开始了存款保险制度。现在信用卡风险管理中运用也越来越多,是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一种重要手段。发卡机构可以把开展信用卡业务的一些难以预料的意外损失,通过少量的保险费的支出而获得及时、满意的补偿,从而降低或减少风险,这对发卡行来说是非常经济的。

另外,在电子资金划拨中记录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易的凭借是交易数据,与传统银行业务交易记录的纸质单据相比其具有两个特点:其一,交易数据都储存在银行的服务器中,交易过程的记录完全由银行制作和掌握,银行在交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客户手中不掌握任何交易数据的备份;其二,电子数据易于篡改,被投机者利用的可能性极大。这种交易行为的特殊性,使得“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不能适用于银行与客户之间产生的电子银行业务纠纷。为了避免这种由于发卡银行掌握所有原始证据材料,而持卡人不掌握,却还要求持卡人进行举证的不合理做法,我国立法应当在损失分担规则中明确银行的举证责任义务。

(四)明确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立法应当明确银行的责任:对信用卡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对身份证件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发卡机构在信用卡被冒用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须承担该责任,甚至主要责任。这一点对发卡机构来说的并不是不公正的。从发卡行与持卡人的信用卡合约来看,发卡机构不仅是发行信用卡的机构,而且在发卡后更有保障持卡人安全用卡的义务。从技术层面来看,发卡机构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才,能够较好防御的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反过来看,将冒用风险主要转移给发卡机构,也有利于其加强安全技术,加快设备的更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再从规避风险的便捷性看,经济实力雄厚发卡机构可以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将冒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有效减低银行和客户双方的损失。

1.银行应对信用卡承担实质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银行对于信用卡真实性的审查应是一种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银行对自己签发的信用卡应尽到绝对的审查义务。如果允许银行对信用卡的审查仅尽形式审查义务,让银行以已尽形式审查义务而免除其在真实信用卡下付款付息的义务,对存款人来说殊为不公。因此,从银行与存款人利益平衡的角度有必要让银行承担起对银行卡的实质审查义务。

《中国工商银行异地通存通兑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柜员审查所受理卡是否为已开通异地通存通兑业务行的牡丹灵通卡,卡片是否打测、剪角、损坏、涂改,是否有样卡字样”.从此表述看,工商银行规定其仅对牡丹灵通卡进行形式审查。银行的这种观点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柜台人员只能凭肉眼和工作经验对卡片和身份证件的材质、样式、颜色等进行一般的形式上的审查,对于其他只能由精密仪器才能鉴别出来的细微差别,银行则无法承担鉴别责任”.该种观点也成为银行方面一贯主张的观点。

但是,从信用卡合同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出发,我们有必要对此种认定的合理性表示怀疑。信用卡由银行签发,证明信用卡合同关系的存在,其真实性为合同法一般原则所要求。对信用卡真实性的鉴别是确定信用卡合同关系真实性的前提之一,也为下一步银行鉴别持卡人身份奠定了基础。假的信用卡并不能代表真实的信用卡合同关系。银行对信用卡真实性的鉴别是其履行付款义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也是最基本的一个前提条件。以假信用卡对外付款的行为不应该消灭银行依据真实的信用卡合同关系所应负的付款付息义务。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认为,银行对于信用卡真实性的审查应是一种实质审查,而不是形式审查,银行对自己签发的信用卡应尽到绝对的审查义务。

2.银行应对身份证件承担形式审查义务,否则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要求银行对身份证件承担实质的审查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现实的,其原因在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是法律对开立账户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另外,从银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对当事人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也仅能作形式上的审查而无可能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金融机构本身就不是证件真实性与否的鉴定机关,也无权作出鉴定结论。

身份的确认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银行履行付款及付息义务以此为前提。一些学者认为,银行对身份证件应承担实质审查之责。他们认为,“在银行与持卡人之间,银行作为商法领域的商人,有专业上相对强大的鉴定识别能力、业务风险防范与承担能力,而持卡人在这些方面则要相对弱些。更何况在被冒领过程中,持卡人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银行作为参与者,应当有更多的积极作为义务”,“银行不能以自己不能辩明身份证的真伪而将错误支付的后果转嫁到持卡人身上。银行只有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确保对持卡人款项的正确支付,保证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维护银行信誉,促进自身发展。”

但是笔者认为,银行既不是身份证的发证机关,也不是具有专业鉴定职能的鉴定部门,客观上并不具备判断身份证件真伪的专门技能和人员。银行若对挂失当事人的身份证等进行实质性审查,验明正身,也于法无据,挂失人与发证机关均无配合协助的法定义务,同时也缺乏必备的设施、专业的技能和有效的途径,而最终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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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济法已被确认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首先,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已确立了经济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实行国家干预、调节的总的法律原则,被国家立法所确立;建立了经济法体系构成中的重要的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已颁行的各种具体经济法规范及已建立的各种具体经济法制度,相互协调、配合,贯彻着共同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共同执行规范和保障国家经济调节的使命。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它在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发展。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这些经济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极大的促进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2)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一是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二是为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贯彻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证;三是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为了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我国先后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涉外税收、涉外金融、涉外经济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恰如其分地估价经济法的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现实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个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相关的部门法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体系的输出功能。

浅析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

经济法以及它的相应功能 对于经济法的功能来讲,如果我们单纯地从社会经济视尾来看,可以发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如此一来,我们可以认定经济法可以科学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途径逐渐增多,我国加入的世界组织也越来越多,如此一来,我国就进入了一个绝对以及完全的市场经济运作体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经济法的功能就脱颖而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将我国的社会经济关系进行了科学有效的调整。也就是我们常说得统领全局观念的综合调整,如此一来,科学有效地实现了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的人充分结合,这是经济法特有而其他法律不具有的功能。

其二,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足的决定性作用。社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历一些坎坷和阻碍,为了使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并且向着国家意志方向进行,以便社会经济的高速运行和协调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必须要对相应的市场机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要想对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的调控,那么,得有坚强的法律后盾,此时经济法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起到了相应的法律保障,进而直接或间接的引导社会进行的发展。其三,要想科学有效地实现经济效益就必须要有经济法作为其坚强的后盾。利用经济法可以有效地节约经济成本,与此同时,还可以科学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四,经济法可以有效地保障社会公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对社会经济科学有效地调整,为社会个体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有效平衡。

2.有关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科学有效地传递经济信息

对于我们人类来讲,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占有绝对的主体地位,在主体加入到某一个经济活动过程之前,必然要对此项经济活动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进行相应预测,在预测的过程中,假如其结果超过所需要的成本,那么,必然会给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主体就会做出相应的决策。在做决策的过程中,主体必须要将各种不同的主观以及客观因素都考虑在内,再加上经济法对经济活动主体的规范作用,如此一来,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便会对经济信息进行相应的传递,以便经济活动的主体可以清楚自己的行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主体与主体之间产生相应的经济关系时,在一足程度上就可以形成经济上的互动行为,进而达到最初的经济目的。

科学有效地分配经济利益

从法律的视尾来看,经济法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有着不可推卸的影响,归根到底一句话,也就是权利和义务在利益上的`科学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它体现了资源以及资格的有效分配、直接干预两种类型的分配。对于资格来讲,也就是在从事一项特定的经济活劫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应资格;对于资源分配来讲,在分配的过程中利益上必定会存在一足的差异,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中对不同公司在注册资金上的要求是不同的,可以这样说,公司法的有关规足对公司的经营、性质、资金、资源等一系列因素的应用有直接影响。对于直接干预来讲,主要是考虑到它所面对的分配对象不同,必须要按照经济法的相关规足对利益实行合理分配,如此一来,经济主体利益在公平性上得以有效保障,以便科学有效地权衡各方利益,进而对相应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

科学有效地激励社会的经济活动

对于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来讲,它可以对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产生相应的激励。这种功能的基础在于社会经济的主体,在对其经济活动的激励过程中,影响着他们的最终选择。为了科学有效地发挥它的激励功能,那么,经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科学合理,这种合理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即制度的设计以及激励机制的设计。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大力倡导税收优惠政策,这就是经济法激励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表现。

科学有效地减少经济成本

一般情况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问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经济来往而实现的,那么,整个社会运转的费用是依靠经济交易来实现的,通过经济法,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人们依靠经济法的指引,可以有效地减少经济成本,换一种说法,也就是经济法为了减少经济成本而制定的。就像我们常说的e,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傲产品质量法”、.v广告法’、等一系列法律,都是以经济法为基础而产生的,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出现,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可以科学有效地节省信息收集费用。如此一来,经济法减少经济成本的社会经济功能,不是单纯的体现在节省信息收集费用上,还有效地解决了因劳资冲突而增加的一系列费用。

结束语

对于经济法来讲,它不仅仅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依据;还是社会责任本位的依据;以及商品经济发达的依据,它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经济法的功能来讲,它不是单纯的体现在价值上,还是保障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

经济与社会杂志

省级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省级职称论文期刊经济类期刊,目前知网并不收录该刊文章!

中文刊名: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主管主办:太原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协办单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主编:翟永超开本:大16开单价:定价: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98-1号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杂志社邮政编码: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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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全国公开发行的社科类综合性学术期刊,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办,国内统一刊号:CN14-1367/C,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1723,月刊,大16开本,定价20元。本刊系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龙源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

社会经济论文选题

很多人写作论文时,都不知道如何选题,就怕选的题目过大过宽泛,导致无法深入写作,其实拟定经济学 毕业 论文题目可从:微观经济学、社会经济学、贸易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这几个方面入手。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经济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_经济学论文题目选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会经济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研究进展

2、探析艺术品市场与社会经济的相互影响

3、退耕还林工程对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影响评价探讨

4、清末民国时期四川烟草业与地域社会经济初论

5、基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城市管理模式探究

6、社会经济发展与电力需求关联研究综述

7、社会经济发展中审计问责的内涵与实现途径

8、统计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9、雾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治理对策--基于无锡地区的探索

10、我国房地产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协调

11、“营改增”对我国社会经济及企业的意义

12、浅析我国房地产行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13、新常态下信息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14、电子商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演进路径--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展开

15、新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城市经营的定位转变

16、干旱区耕地景观格局碎化特征及社会经济驱动因素分析

17、关于气候变化对社会经济系统影响的机理和途径的探讨

18、民航安全状况与社会经济指标关联分析

19、新媒体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简析

20、当代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困境与策略选择

21、四川藏区社会经济发展及 财税 扶持政策

22、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财务会计目标探究

23、河南省建设用地扩展的社会经济驱动力分析--基于STIRPAT模型

2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耦合关系研究

25、在杭高校校区的三次扩张:驱动因素及其社会经济效应

26、论新闻传媒与和谐社会经济发展的共生关系

27、社会经济发展中审计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28、社会经济管理中部门内部审计的现状与思考

29、光电网新兴产业及社会经济融合创新发展

30、浅谈交通运输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31、易地扶贫搬迁在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增长中的作用

32、不丹科达格帕石膏矿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3、喜德县退耕还林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分析

34、第一次“绿色革命”的社会经济影响

35、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36、人力资本投资如何影响社会经济增长

37、合肥市土地利用结构熵时序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分析

38、浅谈港口投资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宁波市为例

39、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40、重庆市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耦合协调度研究

41、社会经济统计学和数理统计学的关系分析

4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主要论述及其当代价值

43、基于社会经济因素的重庆主城区机动车增长预测研究

44、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视域下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考

45、西安地铁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46、个税递延型养老 保险 制度的政策变量测度与思考--基于上海市社会经济数据的实证测度

47、关于城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及对地方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

48、发挥经济统计职能优化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探究

49、浅析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50、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

优秀管理经济学论文题目

1、管理经济学教学模式研究——基于会计专业硕士(MPAcc) 教育 角度

2、“管理经济学”课程实践教学法探索与研究

3、管理经济学基本原理及其应用

4、管理经济学的教改实践与 总结

5、怎样提高EMBA“管理经济学”课程教学效果与效率——基于校企知识转移视角

6、人事管理经济学:一个述评

7、对管理经济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8、从管理经济学角度分析阶梯电价制定策略及其效益

9、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下的重大医疗纠纷成本控制

10、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商城“双十一”案例分析

11、对《管理经济学》课程建设的思考

12、管理经济学对企业运作的启示

13、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14、《管理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初探

15、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16、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淘宝“双十一”成功分析

17、管理者的经济学——谈《管理经济学》的定位与发展

18、中国管理实践情境与MBA《管理经济学》教学改进

19、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20、构建适于中国应用的管理经济学新体系

21、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22、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23、管理经济学的学科定位及其局限性

24、基于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案例教学满意度研究——以“管理经济学”课程为例

25、浅析管理经济学与企业、市场的关系

26、管理经济学视角下创新人才培养问题

27、课程分野、定位与案例的选择——公共管理“视角”下管理经济学教学的探讨

28、管理经济学中数学模型思想的应用

29、浅析案例教学法在《管理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

30、论管理经济学在监理企业工作中的应用

31、医改与管理经济学研究分析

32、基于高职教育的管理经济学课程体系研究

33、《管理经济学》 教学 方法 探讨

34、基于管理经济学视角的小米科技公司成长性分析

35、 企业管理 中管理经济学的应用

36、边际分析法在管理经济学中的运用研究

37、学校管理经济学的性质与边界

38、人本管理经济学探索

39、企业运作中管理经济学的启示作用分析

40、基于演化经济学的动漫品牌价值评价与管理体系研究

41、海洋综合管理的经济学基础研究--兼论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

42、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学分析

43、煤矿安全事故致因因素经济学分析与风险管理方法

44、信息安全的经济学分析及管理策略研究

45、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6、我国林业生物灾害管理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

47、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公立医院薪酬管理研究

48、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美国社区学院教师管理制度研究

49、企业管理道德的经济学分析

50、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51、行为经济学视角下企业CIO的管理行为研究

52、基于微观经济学的移动Agent资源管理分配模型

53、物业产权与管理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54、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经济学分析

55、基于经济学分析的企业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56、经济学角度的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与机制研究

57、新制度经济学视阈下的高等教育混合管理模式研究

58、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物业管理市场研究

59、中国城市社区经济研究

60、产业竞争力研究的理论、方法和应用

区域经济学论文选题

1、公路交通运输工程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2、不同客运交通方式对新疆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差异

3、非正式约束与区域经济增长--主体功能区建设的理论探索

4、江苏省海洋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性研究

5、公路建设对区域经济的影响规律及效益分析

6、人力资本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析--以长三角地区为例

7、全要素生产率视角下的河南区域经济差异性研究

8、丝绸之路经济带经济发展格局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

9、中国劳动力流动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10、新常态下地方高校与区域经济相融合的引智体系建设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11、新建本科院校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绩效状况及影响因素

12、流通产业发展影响区域经济增长的 经验 分析

13、航空经济对区域经济溢出效应的形成机制与路径研究

14、高校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发展融合研究

15、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16、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17、浅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对策建议

18、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19、电子商务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研究

20、金融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失衡与区域经济增长

21、我国区域经济与物流产业的协调发展研究

22、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协调方式

23、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新规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及对策

24、“一带一路”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刍议

25、海峡西岸经济区知识溢出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空间面板杜宾模型的实证研究

26、信息消费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

27、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分析

28、 文化 学视域下的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29、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路径和对策

30、浅析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湖北省黄冈市为例

31、金融危机视角下高校科技创新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32、物流园区的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研究

33、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研究--以江西省为例

34、金融产业集聚及其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思路探究

35、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税法对策

36、专业人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37、区域经济视角下的衡阳物流产业发展研究

38、基于区域经济均衡增长的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39、无锡区域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需求分析

40、城市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1、碳税制度设计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

42、河南省区域经济发展策略探讨--基于“一带一路”战略背景

43、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时空特征分析

44、通信服务业在区域经济非均衡状态下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45、生产要素对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46、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研究

47、区域经济与人力资源发展的关联性研究

48、服务业、工业发展水平与城镇化关系研究--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异质性视角

49、交通基础设施与区域经济空间格局差异分析--以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北五省区为例

50、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内容及政策调控

51、日本区域经济发展的集聚式收敛表现

52、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特征及其财税政策分析

53、民间金融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关系实证研究--以宜宾市为例

54、湖南水运与区域经济的灰色关联度分析

55、浅谈区域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56、资源税改革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分析--以新疆地区为例

57、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研究

58、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59、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西部区域经济发展分析

60、公路运输工程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作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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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前形势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走向资本主义道路的必然性

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很广,其实还要看你具体偏重哪方面研究,以及你容易取得哪些数据资料。以下提供几个论题,仅供参考:1、基于福利经济学的人口发展模式研究(根据第六次人普人口数据,针对中国的人口发展问题探讨能增加福利和幸福指数的人口发展模式)2、中国东西部地区工业梯度转移对策研究3、人口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4、西部地区省管县财政转移支付实证研究5、城市垃圾收费问题及对策研究6、4万亿拉动内需投资效用评价7、社会主义市场价格调控与经济稳健发展关系研究8、基于经济学角度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研究(eg.如何改变目前以价高者得的出让方式?)9、供地方式与房地产市场走向关系分析(可理论可实证)10、基于经济学视角的矿难频发原因及对策分析11、当前中国“硬指标”现象透析(比如每年定任务,要求务必打掉*个黑帮或者完成*元税收,这个硬指标管理模式对政府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什么?)12、救灾资金的分配模式研究13、行政区划与经济发展关系问题研究14、转移支付的配套模式研究15、产地型消费税与终点型消费税对地方经济的影响16、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人才问题研究17、人均可支配财力问题研究18、国防支出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19、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考核研究20、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商品房开发格局研究我的可以交流。

建议两个题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问题研究。这些题目不涉及我国市场体系问题,因为要涉及民进国退,必然涉及体制问题,资料难掌握,表述不容易。也不涉及财税金融等具体内容,不能深入其中而没有新意,专业表达也困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研究应该是热点,也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内在要求,资料题材多,容易入手;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问题是个伪命题,其实,良性发展的中小企业并不存在融资问题,风险显现的企业不可能有畅通的融资渠道,属于影子银行的服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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