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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会论文集

发布时间:2024-07-06 18:33:04

教学研究会论文集

1.《呼啸山庄》语言特色和艺术魅力,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7月,独著。2.漫谈西方现代文学中的假、丑恶现象,社会主义研究,1996年专辑,独著。3.哈代极其笔下的女性形象,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7月,独著。4.雅与俗的重奏曲—评杨必译文《名利场》,外语教学研究论文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独著。5.评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艺术,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1月,第一作者。6.伍尔夫的女性观和女性人物形象,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7月,独著。7.Paradox Embodied In Shakespeare’s Hamlet,the Tragedy, 语言文化与外语教学,2000年9月,独著。8.劳伦斯笔下的女性,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年8月,独著。9.论劳伦斯的女性观,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7月,独著。10 伍尔夫与劳伦斯理想男女观之比较, 独著,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8月。11.女性人物形象循环模式解读,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11月,独著。教学论文:1.外语教学设计思维转型研究的理论与实践--《英国文学》课程教学思维转型之启示,外语教学改革与探索(2000年北京应用语言学外语教学研讨会论文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独著。2. 创新教学思维设计—由《英国文学》教学模式改革引发的思考,江汉论坛,2001年8月,独著。译作:父母的家庭作业(15万字),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独译。教材:1.《英语语法、修辞、作文》,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6年5月,参编。2.《英语写作技能训练》,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副主编。3.《英国文学史及选读学习指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2月,审订。4.《美国文学史及选读学习指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2月,参编。5.《新编英语教程精读精讲》(1-2册)主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10第1版,6.新编英语教程精读精讲》(1-2册)主编,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6年1月第2版。7.《英国文学简史学习指南》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8.《美国文学简史学习指南》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

是。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其中中国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网络研讨会论文集就是国家级刊物的其中一种,只要是公开发行的教育类期刊都是国家级的。

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研究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作者是韦伯。韦伯一生致力于考察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从比较的高度去探讨世界主要民族的精神文化气质与该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宗教社会学的研究,韦伯试图回答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且仅在西方文明中,才出现了一种被西方人所认为的其发展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文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究竟应归结为哪些事件的合成作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韦伯的文化比较系列专著《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第一项研究。

在书中韦伯讨论了伴随欧洲宗教改革运动而出现的新教伦理及后者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和整个西方理性化进程的影响。该书最初分两部分发表于《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献》(1904-1905)第七卷和第十一卷。1920年作为《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第一部分被重新出版。在新版本中韦伯做了许多修改,并在注释中加了不少新的材料,同时回答各种批评。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是现代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韦伯最初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大学任教。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设计,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杰出贡献,是公认的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的社会变迁理论的核心概念是理性化,在韦伯看来,人类历史的演进和社会变迁揭示社会生活的理性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行为有非理性走向理性,但是理性化的过程并非渐进或连续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载人的态度和气质方面需要有急剧突破和飞跃,这一动因就是欧洲宗教改革中崛起的加尔文教派和路德教派等基督教的新教教义的逻辑和心理的眼里所产生的“世俗禁欲主义精神”。基督教的禁欲精神就是让教徒更加注重来世、成为上帝的选民,因此他们赚钱但是并不乱花钱,他们把钱用去投资,所以慢慢产生了资本主义,读后感《《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读后感》。资本主义不仅仅是在西方的近代才产生,而在古代的东方就有出现,只是没有象西方这样发展得这么发达。资本主义在西方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不仅为西方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整个世界的发展过程,改写了西方甚至是世界的历史。韦伯指出:初看上去,资本主义的独特的近代西方形态一直受到各种技术可能性的发展的强烈影响,其理智性在今天从根本上依赖于最为重要的技术因素的可靠性。然而,这在根本上意味着它依赖着现代科学,特别是以数学和精确的理性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的特点。因此西方在工业生产中运用了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东方没有将科技用于生产力中,所以资本主义发展比较快。韦伯分析如在其它情况下一样,资本主义利益毫无疑问也曾反过来有助于为理性的法律方面,在试图做出这种说明时,我们首先考虑了经济状况,因为我们承认经济因素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这两者是相互促进的。韦伯指出,在构成近代资本主义精神乃至整个近代文化精神的诸基本要素之中,以职业概念为基础的理性行为这一要素,正是从基督教禁欲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其实这也是韦伯在这部著作中所要论证的观点。韦伯同时还指出,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并不仅仅是宗教改革的某些作用的结果,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制度也并不是宗教改革的产物。同时,韦伯还指出,作为基督教的主要特性的禁欲主义也是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理性化的发展。

韦伯在该书中论述宗教观念(新教伦理)与隐藏在资本主义发展背后的某种心理驱力(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生成关系。全书正文分上下两篇,共七章。韦伯力图使用分析统计数字确立一个事实,即资本主义兴业兴趣和成功率与基督教新教背景存在着某种相互关系。韦伯指出:“在任何一个宗教成分混杂的国家,只要稍稍看一下其职业情况的统计数字,几乎没有什么例外地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状况:工商界领导人、资本占有者、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尤其受过高等技术培训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新教徒。资本主义愈加放手,这一状况亦愈加明显。”韦伯引证了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家、科学家、作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来分析资本主义精神。韦伯认为虽然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他所引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里,但这些话确实以近乎于典型的纯粹性保存着我们正在寻找的资本主义精神。这就是“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这样一种观念、一种奇特的伦理、一种精神气质。就是说韦伯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是指个人把努力增加自己的资本并以此为目的活动视为一种尽责尽职的行动,把赚钱本身当作一种目的,当作一种职业责任,被看作是一种美德和能力的表现。韦伯说:“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韦伯所定义的理想资本主义是有严格限制的,不是通过抢劫、掠夺等暴力手段获得原始积累,而是以合理地计算收支,有条理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为特征,这种现代理性资本主义的经济行为,与新教徒那种井井有条、系统安排的入世禁欲主义生活方式是完全相一致的。新教入世禁欲主义伦理为资本主义企业家提供了一种心理驱动力和道德能量,从而成为现代理性资本主义兴起的精神动力,也是现代资本主义得以产生的重要条件之一。理性资本主义与新教伦理都只出现在西方文明中,而且,在韦伯看来,几乎所有与理性资本主义有关的种种因素也都是西方文明独有的。上自古希腊时代延续至今的民主代议制度,下至体现理性化灵魂的股票、支票、债券等商业化手段,无不反映了理性主义的特点。西方文明不同于其他文明的一般特征,就是理性主义。其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整个西方文明传统。不同的文明形式产生各自独有的精神核心,宗教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发生在西欧的新教改革原本是出自宗教动机,但新教伦理所表现的现世禁欲精神,合理安排的伦理生活却无意中促进了经济活动的开展,新教伦理赋予了经商逐利行为以合理的世俗目的。而印度教、佛教、儒教、道教、伊斯兰教、犹太教等没有经过宗教改革的各大宗教,其古老宗教伦理精神对于这些民族的资本主义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 马克斯·韦伯是德国杰出的社会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是古典社会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也是现代文化比较研究的先驱人物。在西方,他的名字经常和卡尔·马克思以及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杜尔克海姆的名字联系在一起,被奉为当代社会学的三位精英。以其渊博的学识、精深的造诣、极为丰富的著述成为西方近代思想文化界的巨人,被西方学术界一致奉为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开创者、宗教社会学理论的鼻祖,在20世纪很少有学者能像韦伯那样对社会科学具有如此巨大的影响。作为一个在近代欧洲文明中成长起来的人,他所有研究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展开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西方文化特有的理性主义问题”。其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部分就是宗教社会学。韦伯一生致力于考察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从比较的高度,去探讨世界主要民族的精神文化气质与该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宗教社会学的研究,韦伯试图回答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而且仅仅在西方文明中,才出现了一种被西方人所认为的其发展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的文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究竟应归结为哪些事件的合成作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是韦伯著名的文化比较系列专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这一系列的第一项研究,也是韦伯自己所建立的宏伟大厦的一块基石。《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最初分两部分发表于《社会科学与社会政治文献》(1904-1905)第七卷和第十一卷。1920年作为《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第一部分被重新出版。在新版本中,韦伯做了许多修改,并在注释中加了不少新的材料,同时要回答各种批评。在这部著作中韦伯讨论了伴随欧洲宗教改革运动而出现的新教伦理以及后者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和整个西方理性化进程的影响。令人肃然起敬的是,韦伯的大量学术论文与专著正是在病重到逝世的十几年中以惊人的速度出版的。可以说,韦伯的重要成就,包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都是在此期间做出的。韦伯在其短短的56年中写出了众多学术专著,但由于韦伯过早地去世,使他未能完成自己庞大的研究设想。韦伯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社会学,他创造性地框架了现代社会学的体系,他不仅仅在诠释社会学研究领域有巨大建树,在经济史学派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还广泛涉及历史学、法学、政治学、宗教学、哲学乃至音乐、艺术等各个学科。韦伯的社会学及其相关的主要论著有:《中世纪商社史》(188年)、《罗马农业史及其对国家法和私法的意义》(1891年)、《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神》(1904-1905年)、《俄国资产阶级民主形势》(1906年)、《古代社会的农业生产关系》(1909年)、《论广义社会学的某些范畴》(1911-1913年)、《儒教与道教》(1915年)、《印度教和佛教》(1916年)、《古代犹太教》(1917年)、《作为职业的学术》、《作为职业的政治》(1919年)、《城市社会学研究》(1920年)。韦伯去世后陆续整理出版的有:《经济与社会》(1921-1922年)、《音乐理性的及社会的基础》(1921年)、《政治论文集》(1921年)、《科学论文集》(1929年)、《经济通史》(1924年)、《社会学和社会政策文集》(1924年)、《国家社会学》(1956年)等。克尔凯郭尔曾经说过:你信仰什么,你就该生活什么。通过韦伯的论证阐述,我们可以看到,信仰作为个体精神世界的基石,对当代西方社会个体产生的巨大“聚变作用”。 一个人对天职负有责任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社会伦理中最具代表性的东西,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资产阶级文化的根本基础。

社会学研究的论文集

社会学作为人文社科专业,目前主要集中在理论教学、田野调查等领域,社会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成为深化社会学专业改革的必经途径。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范例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虐待老人问题的社会根源

“由于生理性衰老这一自然规律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成员和群体在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上的重新调整等原因”[1],老年群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中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断下降,在物质资源占有和政治权利保障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这不仅限制了老年群体对于自身需求和愿望的满足,而且其利益诉求也容易受到忽视和侵害,甚至当利益受到侵害时,老年人往往出于畏惧、“家丑不可外扬”等心理,不能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以中国现实社会情境为研究基点分析了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特质表现和治理困境,并且通过对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梳理和反思,从“个体化”理论和风险社会视角深入挖掘这一问题的社会性根源,并以此为前提从减轻个体不安全感与促进社会整合角度规划治理路径,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帮助遭受虐待行为的老年群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失控:社会结构双重变迁下虐待老人问题的独特形态

发达国家虐待老人事件的产生是在全球人口老龄化的作用下,由老年人数量激增所引致的一种必然现象。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除了人口结构老化这一普遍性原因外,该问题的“井喷”还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进程密切相关,这一点在中国体现得尤为明显。与改革开放前的欠发达的社会相比,在社会转型速度呈加速状态的现代社会中,中国虐待老人问题无论是“在发生机制和问题性质,还是在数量规模、表现形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呈现出新特点”[2],致使该问题难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失控”已经成为其特殊标识。基于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化”和“人口老龄化”两种同步性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笔者总结了我国虐待老人问题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独特形态。

(一)老年群体具有受虐待的高危性,呈现地域和城乡的“阶梯式”分布形态

由于生理机能下降、智力衰退以及在经济和照料服务上的较强依赖性等因素所造成的相对劣势,老年人在遭受虐待方面具有明显的普遍性。2010年,我国家庭内老年人虐待发生率为,呈现阶段性增长的趋势,远高于虐童、虐妻等的比率,已经演变为高危性的社会问题之一。而且,我国农村家庭内老年人遭受虐待的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农村:,城市:)。而且虐待发生率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升高而降低,西部地区为,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而京津沪地区最低,仅为。我国区域和城乡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公民文化素养等方面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虐待老人问题呈现“东少西多、乡增市减”分布格局的制度性成因。

(二)问题形成的根源难以确定,社会影响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开始凸显

在现代社会中,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劣势(体格缺陷或老年痴呆症等疾病)、家庭关系的紧张(代际冲突、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等因素的复合和集中加剧了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风险。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传统风险要素可能会演化为新的风险或者相互交融,极大地增加了虐待行为发生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也面临更大挑战。而从问题的预防和控制角度来看,传统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体系以“孝”为其精神内核,一旦违反孝道必然会受到古代法律的严厉制裁,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该问题的产生和加剧。但随着传统社会控制手段在现代化进程的强烈冲击下迅速瓦解,加之家庭关系导致自我调节功能弱化,使得对于这类问题的控制力和约束力大为减弱,其影响也扩散至家庭边界之外,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

二、虐待老人问题的治理困境:心理冲突与保护机制失效的交织

一方面,受虐老人对施虐者存在复杂心理。多数虐待老人事件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浓于水”的血缘关系,受虐老人出于保护子女的情感,往往将之归于自己管教不严或教育不当,把责任归于自身。并且受“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传统的影响,有些老人往往担心这类事件的传播会损害家庭的声誉,而不愿主动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此外,“养儿防老、老来从子”的依赖心理,也使不少老年人在生活上和心理上严重依赖施虐者。很多老人依赖于子女的生活照料,一旦其子女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将无法继续获得照料,因而在寻求帮助前会感到担忧,多数选择忍气吞声,接受被虐待的现实。

另一方面,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社会控制措施相对缺乏。道德与法律作为规范人类行为和调节社会关系的两种手段,具备有效防止和遏制虐待老人的重大功能。但我国现有法律对有关虐待老人的规定,主要见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条文中,对虐待老人的概念阐释和类型界定十分模糊,导致难以在法律上对这类行为量刑定罪。一些司法部门对涉老案件也不够重视,执行乏力,未能使判决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基层干部常常将虐待老人行为看作是“家内事”而听之任之,责任意识严重缺乏。此外,在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价值体系和道德系统日渐式微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和完备之际,施虐者的行为缺乏心理约束,尊老敬老意识淡薄。而社会舆论作为重要的外在控制手段也难以对其施虐行为形成有效限制,致使无法从源头上遏制该问题的发生。

三、破解治理困境:原因分析视角和策略规划的重构与再造

对于现代虐待老人现象的形成原因,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进行了理论分析。国外学者认为虐待老人与家庭暴力类似,强调施虐者和受虐者的个体因素。在美国学者对老年人受虐待的原因分析中,较为流行的解释有压力论、暴力循环论、个人行为论和老人无能论[3]。而国内一些学者则更关注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关系,其中“外在情景因素论”认为虐待老人是受虐者及施虐者外在社会环境和经济情况的反映,老年人对照顾者的过于依赖的关系及社会孤立都会导致老年虐待风险的产生[4]。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发现:在对虐老问题的原因阐释过程中,无论是主张受虐者或施虐者的主观因素,还是强调个体与个体、社会的互动关系状态,都反映出“单向化”的研究取向,即仅从“施虐者→受虐者”“受虐者→施虐者”“受虐者→社会”等思维路径探究问题。这种个体化思维和单向式视角很容易忽视对于在由施虐者和受虐者所构成的虐待事实中主客体互动关系的考察。而且,虐待事件在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中出现了某种差异性分布,因此社会文化类型背景应作为分析该问题发生机制的一项关键因素。 这种由文化背景所决定的原因阐释论在实践中导致的后果就是治理策略出现某种程度上的偏差。例如,美国保障受虐待老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向其提供包括机构支持、社工服务在内的涉及广泛的专业领域和不同的社会资源的综合性社会支持来实现[3]。美国在解决公共性的社会问题上弱化了政府作为直接“干预者”的角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依靠社会中介机制实现问题的自我解决。但是这种对策设计机制在我国缺乏社会资源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强国家―弱社会”的权力格局导致社会资源分配处于不均衡状态,长期“抑制了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成长”[5],因而依靠社会服务来解决虐待老人问题很难取得理想效果。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可能导致“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6]等现象,难以为受虐者提供全面、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司法保护,对于施虐者的法律惩处和道德塑造也常常难以落实,导致问题的进一步积聚和恶化。

因此,当前解决虐待老人问题治理困境的关键,在于拓展理论和经验研究的视野和深度,立足于“社会转型”的历史变迁背景和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从制度层次和文化领域挖掘其社会性根源,从而在根本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策略和建议。

四、个体化与风险社会的共生互构: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历史变迁

(一)现代性的精神困境

西方社会学家鲍曼对“个体化社会”的理论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关于“个体化”含义的理解上,他认为个体化社会的结构形态是“社会形塑了其成员的个体性,个体则在他们通过交往编织成的相互依存之网中,采取合理、可行的策略,用他们的生活行动造就了社会”[7]。并指出个体化“所承载的是个体的解放,即从归属于自己、通过遗传获得、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等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这种变化被正确地看作现代的境况中最明显和最有潜在优势的特征”[8]。但同时也意味着个体与传统知识结构、固有信仰和社会规范“脱钩”,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的代价是安全感开始丧失。风险社会在社会转型期“碎片化”社会结构中其威胁也呈几何级增长,解放了的个体的御险能力也迅速降低,并且“社会变迁中集体规范的缺乏势必在价值观和心理层面影响到个体安全”[9],原本为个体在生活和心理上都甚为依赖的社会保障机制(如单位制)的瓦解使现代人的社会心理出现剧变,“心灵安全”的丧失成为现代社会影响个体心智结构的突出问题。

(二)个体化社会的本土化表达:自我主义与制度变革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以及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所形成的“二元经济模式”,使处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中国社会具有典型的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融合的时代特征,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发育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某种异变,在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的时代背景下主要受到了“自我主义传统、转型期的制度环境”[10]等本土传统和现实状况的有力形塑。一方面,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体”是在“差序格局”中的角色地位,这种以“己”为中心所构筑的关系网络是依据个体来确定生活边界并作为风险屏障,显然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精神,并且与西方“团体格局”中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概念形成鲜明反差。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前的“总体性社会”在剧烈的制度变革推动下将大量组织化的个体推向社会领域,被单位制和组织化生活所模塑的个体精神世界受到强烈冲击。不仅个体与社会联系纽带出现断裂,而且在既无传统儒家孝道伦理又无集体主义约束的情况下,衍生出大量“个人只强调自己的权利,无视对公众或他人的义务与责任”的“无公德个人”[11],建构具有现代意义的市民社会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可见,中国个体化社会的到来在使个体充分解放的同时,道德性缺失也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不断膨胀的自我主义导致封闭稳定的家庭结构逐渐丧失向心力,加之外部控制机制的缺失,使家庭关系在持续紧张中激化出特殊矛盾。

五、社会转型期虐待老人问题的时代治理导向

消除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往往要通过在“自己的自我规范和社会责任中重新建立平衡”[12],进而建构起“本体性安全”,即“大多数人对其自我认同之连续性以及对他们行动的社会与物质环境之恒常性所具有的信心,这是一种对人与物的可靠性感受。”[13]这意味着必须通过培育公民“责任伦理”来加强社会团结,重构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消除个体化所带来的负向效应,最终塑造具有强烈公共道德的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从而破解个体与家庭张力的时代难题。

(一)依靠制度建设完善老年群体的法律保障系统

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对于现代国家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以行政性管控为目标的政府在职能应用上应淡化行政色彩,推动“管理”向“治理”升级,强化在基层社会问题领域的服务性功能。具体而言,要以制度为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在禁止和预防各种形式的家庭老年人虐待方面的规定和惩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此外,严格执法是治理该问题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协同立法、司法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水平,着眼于实际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提高控制手段的应用性和嵌入性,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性社会组织建设

“社区”是搭建政府和家庭沟通渠道的桥梁,能够依靠其地缘性优势吸收政府的相关资源和控制手段“嵌入”家庭之中,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上级部门,从而使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社区在“社会治理”的政治语境中的协同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必须得到法律形式的认定和自治权力的让与,政府与社区对于“权力蛋糕”应进行合理分配,对基层社会事务的处置权限也应进行制度化界定。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社区建设的自主性,针对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引导服务型社会组织深入到社区内部,例如在涉及虐待老人事件中,就可以在社区内部设置公益性或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和法律求助咨询中心,为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相对处于弱势的老年群体搭建问题反映平台,及时、有效地介入到问题家庭的矛盾之中,减轻事件发现不及时或治理效果不理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反应效率和解决效果。

(三)推动具有中国意蕴的时代性家庭伦理的建构和发扬

我们必须着眼于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内核与传统文化中的伦理精髓进行“流程再造”,重点挖掘和创造体现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的行为规范,提升家庭生活对于每一个原子化个体的吸附力,从而弥合个体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断裂”状态。通过对传统伦理的“扬弃”并与现代价值观念加以融合,对于中国“家文化”的复归和弘扬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唤起公众对于老年群体社会地位和价值的认同和尊重,从而为防止虐待老人行为的发生奠定心理基础,这也是治理虐待老人问题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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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一) [1]屈智芳.社会保障与女性职业发展[D].郑州大学2010 [2]朱力等着.社会学原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3]刘少杰主编.国外社会学理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美)戴维·迈尔斯()着,侯玉波,乐国安,张智勇等译.社会心理学[M].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5]刘杰,徐祥运编着.社会学概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6]李春凤.不同组织高学历女性职业生涯阻隔差异比较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7]程慧.我国女性职业结构研究[D].北京物资学院2009 [8]耿飞.社交网络中趣缘群体互动模式转换的影响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9]洪睿旋.微博环境下女性话语权的现阶段提升与再提升困局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10]张廷成.社会角色理论视角下的中国退役运动员再社会化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11]赵雯雯.选秀类电视节目作为新型向上流动途径的社会学分析[D].东北财经大学2013 [12]冉娟.公共部门女性职业生涯发展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6 [13](美)孙隆基着.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14]刘梦主编.小组工作[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5]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二) [1]刘泉红,刘健.国外中小企业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经贸导刊.2011(19) [2]赵玲玲.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J].学术研究.2011(08) [3]张彻.区域经济差异识别及预警研究[D].武汉大学2010 [4]李红艳.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J].数据.2011(08) [5]赵德余.广东积分落户管理政策的经验及其对上海的启示[J].科学发展.2013(08) [6]何雨.农民工市民化中的制度冲突与出路前瞻--基于江苏农民工市民化的经验[J].上海城市管理.2013(04) [7]李璐颖.城市化率50%的拐点迷局--典型国家快速城市化阶段发展特征的比较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13(03) [8]李峰.我国中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研究[D].武汉大学2013 [9]王文军.中国企业的技术资产剩余索取权研究[D].武汉大学2014 [10]肖红蓉.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构建与完善[D].武汉大学2010 [11]钟怀宇.城市化进程中非均衡性制度安排的改革与创新[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3(02) [12]王本兵.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13]刘国新.中国特色城镇化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9 [14]王建国.城镇化进程中建设用地需求合理预测方法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07 [15]叶玉瑶,张虹鸥,许学强,周春山.珠江三角洲建设用地扩展与经济增长模式的关系[J].地理研究.2011(12) 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三) [1]王一鸣.中国城镇化进程、挑战与转型[J].中国金融.2010(04) [2]刘梦琴.广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J].南方农村.2010(06) [3]姜达洋.国外产业政策研究的新进展[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09(05) [4]昝剑森,刘扬.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比较与启示[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06) [5]晏月平,廖炼忠.中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3) [6]窦金波.以制度创新推进城市化发展[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9) [7]邢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浅议[J].大众文艺.2009(24) [8]李爱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和完善--以广东模式和上海模式为例[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9(03) [9]周小刚,陈东有.中国人口城市化的理论阐释与政策选择:农民工市民化[J].江西社会科学.2009(12) [10]周弘.国外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面面观[J].求是.2009(22) [11]周小辉,屈胜喆,夏沁田.论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J].科技创业月刊.2009(10) [12]鲁德银.土地城镇化的中国模式剖析[J].商业时代.2010(33) [13]鲁德银,王习春.试论中国特色城镇化新道路--农民工市民化、制度变迁与城镇化政策[J].孝感学院学报.2009(05) [14]孟祥林.城镇化进程模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论我国存在的问题[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4) [15]田永坡.德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现状及改革趋势[J].行政管理改革.2010(04) 猜你喜欢: 1. 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2. 教育学论文参考文献 3. 社会学论文参考 4.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5. 关于社会学论文

商法学研究会论文集

迄今已出版学术专著《私法体系化研究》1部,参编法学著作2部,主编《民法学》等高校法学教材2部;在《法学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河北法学》和《北方法学》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独撰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源刊论文15篇,其他核心期刊、优秀期刊论文20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项,主持省厅级科教研项目3项,参加(排序第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加省厅级科研项目5项。(一)学术专著(独著)《私法体系化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33万字,获武汉市第12次社科成果优秀奖(2011年)。该专著为私法重新建立了体系,并以民法法典化为中心而研究了私法体系化的问题。(二)学术论文(独撰)54.《私法概念之再研究——兼论私法观念的革命》,载《北方法学》2013年第3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共计13000字。53.《私法公法区分标准之研究》,载《私法》第10辑第1卷(总第19卷),2012年10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该刊系国内第一份强调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进行研究的连续出版物。此文共计26000字;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全文转载。52.《国家赔偿能否继续与错案追究挂钩?》,载《行政与法》2012年第9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北方优秀期刊。51.《学科体系性视角下的民法学教学》,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夏季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出版。50.《论人格权法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制度安排》,载《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论文集》。此文系作者提交给本次年会的论文,作者在本次年会上应邀根据此文内容做了主题发言。49.《论商法的未来发展——遵从与推动》,载《中国商法年刊(2011)》。48.《论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债法的制度结构》,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47.《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绝对权法的制度安排》,载《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该刊系RSSC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46.《论<海商法>法条修改的两个特别维度》,载《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1期。45.《私法概念的比较研究——兼论私法的体系》,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全文转载。44.《微观视角下的<海商法>修改》,载《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43.《论人格继承和继承法的制度结构》,载《北方法学》2011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私法网”和“中国民商法律网”全文转载。42.《<海商法>修改的两个问题:逻辑和法理》,载《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41.《合同法理视野下的婚姻》,载《私法评论》2010年卷,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此文共计36000字,普通期刊因其字数偏多不便于刊登。40.《未来民法典内容和结构模式之我见》,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12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共计13000字。39.《我国民法自助行为制度的两个问题》,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11期。38.《民商法学教学中的三大关系及其处理对策》,载《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该刊系湖北省优秀期刊。37.《民法法典化价值之我见》,载《淮海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10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36.《私法视野下的<国家赔偿法>修改》,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9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私法网”、“中国民商法律网”和“国际经济法网”全文转载;此文共计11000字。35.《民事立法语言表述之应然标准》,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8期。34.《民法典法典化视野下的社员权》,载《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年第8期。该刊系湖北省优秀期刊。33.《合同效力问题三论》,载《法治研究》2010年第7期。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全文转载。32.《法典化背景下商事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完善》,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6期。31.《关于我国高校民法学教学的几点思考》,载《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30.《民法典中亲属法的制度安排和意思自治》,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9.《论我国法人概念的重构》,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RSSC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28.《论民法法典化的人性基础》,载《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27.《对<合同法>总则的再研究》,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该刊系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6.《企业经营范围性质之研究》,载《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该刊系CSSCI源刊。25.《对我国学生权利保护四个法律问题的研究》,载《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该刊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4.《诉讼离婚理由再研究——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23.《侵权法到底能不能独立于债法?》,载《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4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2.《论<合同法>总则八个条文的修改》,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4期。该刊系CAJ-CD获奖期刊。21.《论身份权的界定及客体》,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0.《论民法规范的界定和逻辑结构》,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4期。19.《论婚姻登记的功能——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3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18.《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四个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载《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17.《私法体系视野下的商法适用》,载《中国商法年刊(2010)》,法律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本年刊所收50篇论文系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所收到的220余篇论文中经过严格程序筛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学术权威性。16.《婚姻的实质和基础——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15.《婚姻效力状态探析——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14.《婚姻成立条件研究——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13.《离婚协议效力研究》,载《贵州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10期。该刊系CSSCI源刊。12.《民事法律事实三论》,载《甘肃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11.《婚姻的效力与公序良俗》,载《新疆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10.《公司超范围经营之法律后果研究——兼论无关联主义》,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该刊系CSSCI源刊。9.《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研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9年第1期。8.《<合伙企业法>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律科学》1998年12月(增刊)。7.《我国民法应建立自助行为制度》,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该刊系法学优秀核心期刊。6.《期货经纪公司的法律规制》,载《安徽法学》1998年第2期。5.《香港的继承法律制度》,载《法学论坛》1998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4.《“转继承”概念质疑》,载《研究生论坛》1998年第1期。3.《民法理论法理逻辑结构学说之我见》,载《青年法苑》1998年第1期。2.《论我国的离婚理由及其立法完善》,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7年第4期。1.《完善我国抵押权制度的两点思考》,载《研究生论坛》1997年第1期。(三)主编教材2.《民法学》,武汉大学“创新思维法学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1.《房地产法律实务》,武汉大学“应用型系列法学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出版。(四)参编著作2.《中国法治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出版。1.《‘98律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与要点精解》,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五)主持和参加的重要项目6.主持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1世纪中国民法典人本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2YJA820064。5.主持2012年度武汉工程大学科研基金项目《民法疑难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611881。4.主持201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合同法理视野下的婚姻研究》,项目批准号:2010d035。3.主持2009年度武汉工程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私法体系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6098081。2.参加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法律问题研究》,排序第二,项目批准号:09BFX025。1.参加2009年湖北省教育厅项目《产学官联盟创新模式下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转移问题研究》,排序第三。

您好,据报道,青年作家于海纯于2019年2月17日在上海去世,享年33岁。希望对您有帮助

他有去世吗 你是从哪里听来的消息 我在浏览器上查询了 并没有任何关于他是否去世的相关信息

教学研究论文集前言

引言也叫绪言、绪论。引言的主要任务是向读者勾勒出全文的基本内容和轮廓。它可以包括以下五项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几项:1)介绍某研究领域的背景、意义、发展状况、目前的水平等;2)对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回顾和综述,包括前人的研究成果,已经解决的问题,并适当加以评价或比较;3)指出前人尚未解决的问题,留下的技术空白,也可以提出新问题、解决这些新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从而引出自己研究课题的动机与意义;4)说明自己研究课题的目的;5)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或勾勒其大体轮廓。比较简短的论文,引言也可以相对比较简短。为了缩短篇幅,可以用一两句话简单介绍一下某研究领域的重要性、意义或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接着对文献进行回顾,然后介绍自己的研究动机、目的和主要内容。至于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及论文的组成部分则可以完全省略。

前言的写作应该包括研究综述,提出自己论文的研究范围和研究观点。1.研究综述写作毕业论文一定要有研究综述,也叫综述报告。研究综述是梳理本论文研究对象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并且对这些研究作出评价。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在我审阅的学位论文中,研究综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过于简略,缺少分析评价。有的只是开列出了别人研究的论著,没有任何分析,以开列篇目代替自己的综述。有的研究综述占了整个论文的一半内容,以综述代替自己观点的论述。2.研究观点前言除了写作研究综述外,还要陈述自己的研究观点,自己在本论文中将要讨论什么问题,提出的观点是什么。对涉及论文观点的关键词作出界定,自己是在什么范围讨论这个问题,怎样使用这个观点。这样做,可以使自己的观点明确,重点突出,别人看得明白。也避免了对讨论范围和关键词的歧义。前言的内容要清楚明白,最好也有章节标题。3.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学位论文的分析方法,一般遵循两种程序,一是逻辑分析性程序:“分析—综合”,二是系统综合性程序:“综合——分析——综合”。我认为最好采用系统综合性程序,具有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的作用。综合性程序的前一个“综合”是前言中,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综合体,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总体描述。“分析”就是在综合的基础上,把各个部分按照章节进行分观点的探讨,每一次分析的结果都反馈到上一层次的综合上。后一个“综合”就是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总结全文的研究,概括自己的论文观点。因此,前言提出自己的研究观点,还需要进一步从整体上阐述自己的研究内容,也就是对自己的论述内容做一个系统的总体描述。这种总体描述相当于论文的摘要。便于读者一目了然地把握自己论文的论述观点和论述内容。也为下文进入第一章的论述做准备。也许有同学会说,我已经在论文摘要中谈了自己的研究内容,不必在前言中再谈论述内容。两者是不同的,前言属于学位论文的正文,在正文中应该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做一个综合描述。读者可以不看你的摘要,但是要看你的正文。如果你不在前言对自己的研究内容做一个总体描述,你就错过了让读者了解你的论文总貌的一个机会,增加了读者了解你的论文观点的困难。你让读者一头雾水,半天找不到你的观点是什么。读者看不明白,也许就不愿意或者不耐烦看了

论文前言的写作内容如下:

第一层由选题的缘起、目的、意义、主要方法、涉及的范围,其中还包括某一研究领域的文献综述。

第二层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及前人取得的成就和留下的知识空白及问题,提出目前尚未解决的问题或急需解决的问题,从而引出自己的研究动机与意义。

第三层研究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提出自己的新论点并指出本研究工作的先进性、科学性、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第四层研究内容的总体描述。学位论文的分析方法,一般遵循两种程序,一是逻辑分析性程序:分析、综合,二是系统综合性程序:综合、分析、综合。我认为最好采用系统综合性程序,具有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的作用。

综合性程序的前一个综合是前言中,把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综合体,对自己的观点进行总体描述。分析就是在综合的基础上,把各个部分按照章节进行分观点的探讨,每一次分析的结果都反馈到上一层次的综合上。后一个综合就是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总结全文的研究,概括自己的论文观点。

前言就是绪论 看你写什么题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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