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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现象的论文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7 12:43:43

体罚现象的论文文献

不要太过分就还好吧,

老师体罚学生的一种形式,要求学生站着,到规定的时间为止。不过由于现在的法律,罚站成了一种违法行为。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 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 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罚站他。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王某 是某小学的一位年轻教师,他在上课时,发现有位后进生在玩小游戏机,于是大吼一声:“你要打游戏就站到教室外面去打!”学生无奈,在教室外站着,过了半小时,其家长来校送衣服,发现其儿子站在外面。于是怒气冲冲地闯进校长室,发问道:“我儿子是到学校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来学校站岗放哨的,我儿子纵有千错万错,你们总不该把他‘驱逐出境’吧!”此时的校长无言以对,而王老师更加无话可话,只是赔礼道歉的份。

因为“新思考”网站讨论“惩罚教育”问题,我便在“大新小学教师成长博客”上发了一篇帖子,随即引来一些争议。为了说明问题,我连续发了四篇帖子来谈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支持为“惩罚教育”正名的专家级别很高,理论水平很高,而且似乎还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也就是说有相当数量的教师都在呼吁“惩罚教育”。持这种观点的人引用了大量的名人名言以及国外关于允许体罚儿童的法律或者政要言论。比如: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苛在《论共产主义教育》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 美国在五十个州中还有二十三个州是允许体罚的。 英国虽在1989年通过法律禁止在公立学校体罚学生,两年后扩大到私立学校,1998年又扩大到校外,家长也不得体罚学生,但2001年11月有40多所学校的教师和一些家长联合向高等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恢复体罚,他们认为:禁止体罚使学校纪律下降,体罚是基督教义的一部分,是符合《圣经》要求的,对儿童教育而言,“这是上帝赋予的一项纪律”。 西班牙虽有禁止体罚的规定,可是家长们却难以接受,他们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 泰国教育部2000年11月宣布禁止在学校施行传统体罚——鞭笞,教育部长桑萨克说,证据显示体罚并无用处,尽管当时就有部分教师和家长对此决定感到失望,但是到了2002年年初,泰国的新教育部长素威·坤吉滴却认为体罚取消后,学生更加桀骜不驯,为使学生“规规矩矩”,他建议恢复鞭笞。 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2002年6月26日公布一项方案,明文规定对违犯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 还有一些欧洲国家,孩子上课不守纪律影响别的同学了,老师不能体罚孩子,但是老师可以打电话叫学生家长来管教。…… 这些论据足以支持我国要为“惩罚教育”正名吗?我说都不能。我注意到了上面所有论据以及我还没有引用的一些教育史,教育哲学方面的论据都是把“惩罚教育”与“体罚”混淆的,作为同义语的。恢复体罚,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在爱的名义下恢复体罚都是不允许的。 我们设想一下,假设真的为“惩罚教育”,也就是体罚正名了,我国也立法给了“体罚”一席之地,学生难管、违纪违法的现象就真的可以减少吗?教学双方的关系就可以达到和谐了吗? 事实一定是相反的,学生会更加难管,、违纪违法的现象会更严重,教学关系会更紧张。而且还将导致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所有为“惩罚正名”的所有论据都反映了同一个问题:面对复杂的儿童成长状态,教育显得苍白无力,无可奈何。恰恰说明了教育由于违背了儿童的成长规律,不适合儿童的思维方式,在以儿童难以为所接受的方式进行。这正是教育需要改变的地方。 当然,决不可能因为一个“不准体罚”的禁令就可以自然地解决复杂的教育问题。我们的专家应当与教师一起共同探索、创造出适合儿童的科学的教育方法而不是总把儿童放在教育的对立面,居高临下地思考问题。教育要走进儿童的灵魂,而不是通过皮肉触及灵魂。教育如何更适合儿童,教育怎样才能让人民满意,正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攻坚战。

气体输运现象的论文参考文献

物理力学是力学的一个新分支,它从物质的微观结构及其运动规律出发,运用近代物理学、物理化学和量子化学等学科的成就,通过分析研究和数值计算,阐明介质和材料的宏观性质,并对介质和材料的宏观现象及其运动规律作出微观解释。主要包括静力学、动力学、流体力学、分析力学、运动学、固体力学、材料力学、复合材料力学、流变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塑性力学、爆炸力学、磁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理性力学、物理力学、天体力学、生物力学、计算力学 物理力学主要研究平衡现象,如气体、液体、固体的状态方程,各种热力学平衡性质和化学平衡的研究等。对于这类问题,物理力学主要借助统计力学的方法。 物理力学对非平衡现象的研究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趋向于平衡的过程,如各种化学反应和弛豫现象的研究;二是偏离平衡状态较小的、稳定的非平衡过程,如物质的扩散、热传导、粘性以及热辐射等的研究;三是远离于衡态的问题,如开放系统中所遇到的各种能量耗散过程的研究;四是平衡和非平衡状态下所发生的突变过程,如相变等。解决这些问题要借助于非平衡统计力学和不可逆过程热力学理论。 物理力学的研究工作,目前主要集中三个方面:高温气体性质,研究气体在高温下的热力学平衡性质(包括状态方程)、输运性质、辐射性质以及与各种动力学过程有关的弛豫现象;稠密流体性质,主要研究高压气体和各种液体的热力学平衡性质(包括状态方程)、输运性质以及相变行为等;固体材料性质,利用微观理论研究材料的弹性、塑性、强度以及本构关系等。 物质的性质及其随状态参量变化规律的知识,无论对科学研究还是工程应用都极为重要,力学本身的发展就一直离不开物性和对物性的研究。 近代工程技术和尖端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特别需要深入研究各种宏观状态下物体内部原子、分子所处的微观状态和相互作用过程,从而认识宏观状态参量扩大后物体的宏观性质和变化规律。因此,物理力学的建立和发展,不但可直接为工程技术提供所需介质和材科的物性,也将为力学和其他学科的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1]Moan T. Current trends in the safety of off shore structures, Proceeding of the seventh international offshore and polar engineering conferences, USA, 1998.[2]梅亚东 谈广鸣.大坝防洪安全评价的风险标准[J].水电能源科学,:.[3]Faber M H. Risk and Safety in Civil Engineering,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witzerland, 2001.[4]时振刚 张作义等.核能风险可接受性研究[J].核科学与工程,2002,22(3):.[5]李典庆 唐文勇 张圣坤.海洋工程风险接受准则研究进展[J].海洋工程,2003,21(2):96-102.

将成袋的酱油用漏斗往瓶中倒时如果到时很急会发现咕噜咕噜咕噜的往外冒气泡此现象说明什么?# 数码产品在线咨询编辑于 2016-2-2 04:22:05评论 10倒序浏览 只看楼主李芝玲该用户已被删除说明酱油比较浓2# 2016-2-2 09:34:45a350648989该用户已被删除因为瓶子体积一定,倒入酱油,瓶里空气被酱油挤出来了。3# 2016-2-2 14:47:26cjddkuwr正解 瓶子体积一定,倒入酱油,瓶里空气被酱油挤出来了 --+4# 2016-2-2 20:00:06斑点希希物理题吧楼主。 酱油占据了空气的体积,把它挤出瓶子,而漏斗的出口很小,于是。。 说明。。。“空气不空”?= =5# 2016-2-3 01:12:46该用户已被删除你倒得过急会把瓶口堵住 而液体密度比空气大 液体会流入瓶中 但瓶的体积没变 所以气体要排出就要经过暂时液封的瓶口 就会出现气泡6# 2016-2-3 06:25:26小凤姿该用户已被删除瓶中气体要被液体所取代,气体必溢出,口被液体封闭,气体轻,而液体具有流动性,故出现冒泡的现象。其现象说明很多问题,不多回答…7# 2016-2-3 11:38:06xxj1123该用户已被删除说明空气被压缩时,压强会增大。瓶内气压大于外界气压,瓶内气体就会向外冒。8# 2016-2-3 16:50:46做你的新娘150该用户已被删除说明你倒得太急了,气出不来,其实与满的矿泉水瓶往外倒是一个道理!9# 2016-2-3 22:03:26猫老师该用户已被删除废话!!!瓶子里的空间是固定的,进去酱油了,空气当然要出来了!!!10# 2016-2-4 03:16:06台儿庄受伤者空气振动11# 2016-2-4 08:28:46说点什么... 0

力学是研究有关物质宏观运动规律,及其应用的科学。工程给力学提出问题,力学的研究成果改进工程设计思想。从工程上的应用来说,工程力学包括:质点及工程力学刚体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流变学,土力学,岩体力学等。 人类对力学的一些基本原理的认识,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在中国古代及古希腊的著作中,已有关于力学的叙述。但在中世纪以前的建筑物是靠经验建造的。 1638年3月伽利略出版的著作《关于两门新科学的谈话和数学证明》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本材料力学著作,但他对于梁内应力分布的研究还是很不成熟的。 纳维于1819年提出了关于梁的强度及挠度的完整解法。1821年5月14日,纳维在巴黎科学院宣读的论文《在一物体的表面及其内部各点均应成立的平衡及运动的一般方程式》 ,这被认为是弹性理论的创始。其后,1870年圣维南又发表了关于塑性理论的论文水力学也是一门古老的学科。 早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5~前4世纪),墨翟就在《墨经》中叙述过物体所受浮力与其排开的液体体积之间的关系。欧拉提出了理想流体的运动方程式。物体流变学是研究较广义的力学运动的一个新学科。1929年,美国的宾厄姆倡议设立流变学学会,这门学科才受到了普遍的重视。研究方法 分实验研究和理论分析与计算两个方面。但两者往往是综合运用,互相促进。实验研究 工程力学包括实验力学,结构检验,结构试验分析。模型试验分部分模型和整体模型试验。结构的现场测试包括结构构件的试验及整体结构的试验。实验研究是验证和发展理论分析和计算方法的主要手段。结构的现场测试还有其他的目的: ①验证结构的机能与安全性是否符合结构的计划、设计与施工的要求; ②对结构在使用阶段中的健全性的鉴定,并得到维修及加固的资料。理论分析与计算 结构理论分析的步骤是首先确定计算模型,然后选择计算方法。 土力学在二十世纪初期即逐淅形成,并在40年代以后获得了迅速发展。在其形成以及发展的初期,泰尔扎吉起了重要作用。岩体力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 二十世纪50年代开始组织专题学术讨沦,其后并已由对具有不连续面的硬岩性质的研究扩展到对软岩性质的研究。岩体力学是以工程力学与工程地质学两门学科的融合而发展的。 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前半期,连续体力学的特点是研究各个物体的性质,如梁的刚度与强度,柱的稳定性,变形与力的关系,弹性模量,粘性模量等。这一时期的连续体力学是从宏观的角度,通过实验分析与理论分析,研究物体的各种性质。它是由质点力学的定律推广到连续体力学的定律,因而自然也出现一些矛盾。 于是基于二十世纪前半期物理学的进展 ,并以现代数学为基础,出现了一门新的学科——理性力学。1945年,赖纳提出了关于粘性流体分析的论文,1948年,里夫林提出了关于弹性固体分析的论文,逐步奠定了所谓理性连续体力学的新体系。 随着结构工程技术的进步,工程学家也同力学家和数学家一样对工程力学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如在桁架发展的初期并没有分析方法,到1847年,美国的桥梁工程师惠普尔才发表了正确的桁架分析方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现代化实验设备的使用,新型材料的研究,新的施工技术和现代数学的应用等,促使工程力学日新月异地发展。 质点、质点系及刚体力学是理论力学的研究对象。所谓刚体是指一种理想化的固体,其大小及形状是固定的,不因外来作用而改变,即质点系各点之间的距离是绝对不变的。理论力学的理论基础是牛顿定律,它是研究工程技术科学的力学基础。 固体力学包括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塑性力学、复合材料力学以及断裂力学等。尤其是前三门力学在土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广泛,习惯上把这三门学科统称为建筑力学,以表示这是一门用力学的一般原理研究各种作用对各种形式的土木建筑物的影响的学科。 在二十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电子计算机和有限元法的出现,逐渐形成了一门交叉学科即计算力学。计算力学又分为基础计算力学及工程计算力学两个分支 ,后者应用于建筑力学时,它的四大支柱是建筑力学、离散化技术、数值分析和计算机软件。其任务是利用离散化技术和工程力学数值分析方法,研究结构分析的计算机程序化方法,结构优化方法和结构分析图像显示等。 如按使结构产生反应的作用性质分类,工程力学的许多分支都可以 再分为静力学与动力学。例如结构静力学与结构动力学,后者主要包括:结构振动理论、波动力学、结构动力稳定性理论。由于施加在结构上的外力几乎都是随机的,而材料强度在本质上也具有非确定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20世纪50年代以来,概率统计理论在工程力学上的应用愈益广泛和深入,并且逐渐形成了新的分支和方法,如可靠性力学、概率有限元法等。编辑本段《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是由中国科协主管、中国力学学会主办、清华大学土木系承办的以工程应用为特点的全国性学术刊物。主要报导力学在工程及结构中的应用,刊登力学在科研、设计、施工、教学和生产方面具有学术水平、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论文,包括力学在土木建筑、水工港工、公路铁路、桥梁隧道、航海造船、航空航天、矿山冶金、机械化工、国防军工、防灾减灾、能源环保等工程中的应用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所以,它是力学刊物中专业覆盖面最宽、行业涉及面最广的期刊之一。《工程力学》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力学学会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土木系 出版单位:《工程力学》杂志社[1] 国际统一刊号:ISSN1000-4750 国内统一刊号:CN11-2595/O3 国际刊名代码:(CODEN)GOLIEB 性质及等级:EI全刊收录的一级学会主办的O3力学类核心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在各类科技期刊排名中,载文量、被引频次及影响因子均位居前列。其中1999年在力学类期刊中影响因子位居第一位,2002年名列第二 年期数:月刊。每年另有两期正规增刊(审批、Ei收录) 印张及版面:16个印张256页,大16K双栏 邮发代号:82-862编辑本段《工程力学》资料 工程力学 作 者: 宋本超,卞西文 主编《工程力学》 出 版 社: 国防工业出版社[2] 出版时间: 2010-1-1 开 本: 16开 I S B N : 9787118063950 定价:¥内容简介 本书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必需、够用”为原则进行编写。本书共20章,由静力学、材料力学以及运动学与动力学三部分组成。静力学部分包括静力学基本概念、简单力系、平面任意力系、空间力系等内容,主要研究受力分析和刚体的平衡问题,是材料力学的基础。材料力学部分包括轴向拉伸或压缩、扭转、剪切与挤压、弯曲变形、强度理论、组合变形和压杆稳定等内容。运动学与动力学部分包括点的运动、刚体的基本运动、点的运动合成、刚体的平面运动、质点和刚体的动力学基础、动能定理以及动静法等内容。为了便于学习,每章后面均附有思考题和习题,并在附录中给出了答案。 本教材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机械类、机电类专业的教材。各院校也可以根据学时的安排和专业需要选讲部分内容。目录 第一篇 静力学 引言 第1章 静力学基本概念和物体受力分析 静力学的基本概念 刚体的概念 力的概念 集中力与均布载荷 力系 平衡 静力学公理 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公理一) 二力平衡公理(公理二) 加减平衡力系公理(公理三) 作用和反作用定律(公理四) 约束和约束反力 约束相关概念 常见的约束类型 物体的受力分析和受力图 思考题 习题 第2章 简单力系 汇交力系合成与平衡的几何法 汇交力系合成的几何法 平面汇交力系平衡的几何条件 平面汇交力系合成与平衡的解析法 力在坐标轴上的投影 合力投影定理 平面汇交力系合成的解析法 平面汇交力系平衡的解析条件 力对点之矩与合力矩定理 力对点之矩的概念 合力矩定理 平面力偶理论 力偶的概念 力偶的性质 平面力偶系的合成 平面力偶系的平衡条件 思考题 习题 第3章 平面任意力系 力的平移定理 平面任意力系向一点简化 平面任意力系向一点简化 平面一般力系简化结果 平面任意力系的平衡条件 平面一般力系的平衡条件和平衡方程 平面平行力系的平衡方程¨ 静定与超静定问题的概念及物体系统的平衡 静定与超静定问题 物体系统的平衡 考虑摩擦时的平衡问题 思考题 习题 第4章 空间力系 力在空间直角坐标轴上的投影 力在空间直角坐标轴上的投影 合力投影定理 力对轴的矩 力对轴之矩 合力矩定理 空间力系的平衡及其应用 空间力系的简化 空间力系的平衡方程 空间任意力系的平衡问题转化为平面问题的解法 重心与形心 物体的重心 平面图形的形心 用组合法确定平面组合图形的形心 思考题 习题 第二篇 材料力学 引言 第5章 轴向拉伸和压缩 第6章 剪切与挤压 第7章 圆轴扭转 第8章 弯曲内力 第9章 弯曲应力 第10章 弯曲变形 第11章 应力状态分析和强度理论 第12章 组合变形 第13章 压杆稳定 第三篇 运动学与动力学 引言 第14章 点的运动 第15章 刚体的基本运动 第16章 点的合成运动 第17章 刚体的平面运动 第18章 质点和刚体动力学基础 第19章 动能定理 第20章 动静法 附录Ⅰ 常用图形的几何性质 附录Ⅱ 型钢表 附录Ⅲ 习题答案 参考文献编辑本段《工程力学》资料 书 名: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作 者:赵晴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6-1 ISBN: 9787111266075 开本: 16开 定价: 元内容简介 本教材适用于工科非机类各专业本科生,机械类各专业自学考试本科生,机类各专业专科生,参考学时40-90学时。学时安排可分为三种:少学时(40学时)讲授静力学基础、平面力系平衡方程、杆件四种基本变形强度设计和压杆稳定设计;中学时(65学时)讲授静力学、材料力学全部内容;多学时(90学时)讲授静力学、材料力学、运动力学全部内容。 本教材内容编排以够用为度,兼顾理论体系完整;注重与工程实际问题的联系,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全部插图具有三维效果。为了方便学生的学习,每章配有附录,对本章的知识点进行小结;选择典型问题进行讨论、讲解;总结解题方法;设置思考题供学生学习。为降低学生购书成本,此部分附于随书光盘中。图书目录 序 前言 绪论 第一篇 静力学 第一章 静力学基础 第一节 力的概念及其性质 第二节 力矩的计算 第三节 力偶的计算 第四节 约束与约束力 第五节 物体的受力分析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二章 平面力系的简化 第一节 平面汇交力系的简化 第二节 平面力偶系的简化 第三节 平面一般力系的简化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三章 静力学平衡问题 第一节 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和平衡方程 第二节 物体系统的平衡问题 第三节 考虑摩擦的平衡问题 第四节 空间一般力系的平衡问题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四章 重心及平面图形的几何性质 第一节 物体的重心坐标公式 第二节 平面图形的几何性质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二篇 材料学 第五章 材料力学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变形固体的概念 第二节 杆件的内力和应力 第三节 杆件的基本变形和应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六章 杆件的内力和内力图 第一节 直杆轴向拉伸(压缩)时的轴力与轴力图 第二节 轴扭转时的内力及内力图 第三节 梁弯曲时的内力及内力图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七章 拉(压)杆件的应力、变形分析与强度设计 第一节 拉伸与压缩杆件的应力与强度设计 第二节 拉伸与压缩杆件的变形 第三节 拉(压)杆超静定问题 第四节 材料受拉伸与压缩时的力学性能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八章 剪切挤压实用计算 第一节 剪切与挤压 第二节 剪切与挤压的强度计算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九章 圆轴的扭转应力、变形分析与强度、刚度设计 第一节 圆轴扭转时的切应力分析 第二节 圆轴扭转强度设计 第三节 圆轴扭转变形与相对扭转角 第四节 扭转时圆轴的剐度设计 习题 本章小结及扩展练习(见随书光盘) 第十章 梁的强度 第一节 弯曲梁横截面上的正应力 …… 第三篇 运动力学 附录 参考文献 [3]编辑本段《工程力学》资料 《工程力学》 武昭晖 张淑娟 葛序风 主编 16开 2008年8月出版 定价:元 ISBN 978-7-301-13653-9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内容简介 本书是依据教育部最新制定的高职高专教育机械类及近机械类专业工程力学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编写而成的。全书共分3篇12章,第1篇为静力学部分,第2篇为材料力学部分,第3篇为运动学和动力学部分。 本书文字简明,内容精练,简化理论推导,注重理论应用。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机械类及近机械类专业60~70学时工程力学课程的教学用书,也可供有关技术人员参考。目录 第1篇 静力学 第1章 静力学的基本概念和物体的 受力分析 第2章 平面力系 第3章 空间力系 第2篇 材料力学 第4章 轴向拉伸与压缩 第5章 剪切与挤压 第6章 圆轴扭转 第7章 平面弯曲 第8 章 强度理论与组合 变形时的强度计算 第3篇 运动学和动力学 第9章 点的运动 第10章 刚体的运动 第11章 动能定理 第12章 动静法编辑本段相关院校 很多理工科学校都开设工程力学这个专业。 研究生专业排名前十的学校分别是(排名依据中国研究生院分专业排名): 1、大连理工大学 2、上海交通大学 3、同济大学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哈尔滨工业大学 6、清华大学 7、北京理工大学 8、浙江大学 9、西安交通大学 10、重庆大学

关于体罚的论文模板

教师体罚学生的标准是什么?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罚跑圈、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 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 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5、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6、敲教鞭,甩东西。 7、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论尸体现象毕业论文

死亡瞬间 人的瞳孔会变成看上去像玻璃晶体一样的物质。死亡1分钟 已经凝结在一起的血液开始导致全身的皮肤变色。肌肉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肠和膀胱开始排空。死亡3分钟 这个时候开始,脑细胞开始成批的死亡。高等思维的过程 - 例如考虑怎么才能不死 - 或生前对不起谁 - 终止。死后4-5分钟 瞳孔放大并开始失去光泽。眼球已经开始从球体慢慢变平,因为这时身体内已经没有血压了。死后7-9分钟 脑干死亡。死后1-4小时 身体肌肉开始僵硬,并使头发竖立,也就是这个原因,人死后看上去头发长长了。死后4-6小时 尸僵开始扩散。凝结的血液开始使皮肤变黑。死后6小时 肌肉仍然会痉挛。一些厌氧性的生理反应仍然在继续。死后8小时 身体已经彻底凉了。死后36-48小时 尸僵现象开始消失,身体重新变软。死后24-72小时 由于身体内存在大量细菌,体内富含蛋白质的各内脏开始腐烂,而胰腺开始消化自身。死后3-5天 身体上开始出现浮肿,带着血液的泡沫开始从口和鼻子中流淌出来。死后8-10天 各种因腐烂而产生的气体充斥腹部,舌头从嘴里伸出来了,由于血液开始分解,身体也随之从绿色变成红色。死后几周 指甲和牙齿开始脱落。死后1个月 开始液化。死后数月 脂肪会转化成绿色的物质,被称之为“尸蜡”。死后一年 被分解完全,回归自然。

尸斑出现(斑纹状) 30min 前后 尸斑开始融合 尸僵出现,下颌关节僵直 2~3h 全身在节出现僵直 6~7h 尸斑指压退色 6~8h 角膜微浊 12h 最强尸僵 2~15h 最高峰尸斑 15h 前后 下腹部出现腐败变化 24h 角膜混浊不能透视瞳孔 48h 左右 尸僵开始缓解 48h 左右 补充: 尸僵 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 复变 软 尸斑 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 血液循环 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 红酒 ,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 肌肉组织 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补充: 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 低温干燥 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2.看尸的变化 (1)指压: 尸斑 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 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 环境因素 ,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 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 胃部 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 小肠 。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 尸僵 、尸斑及尸温。 侦探小说 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 栩栩如生 ,你可不要完全相信。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 麻醉剂 等方面的影响。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 血液循环 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 红酒 ,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4.看尸体腐烂程度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 肌肉组织 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 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 角膜 微浊, 嘴唇 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 瞳孔 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 自溶 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 尸斑能全部压退, 羊皮纸 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 巩膜 黑斑 出现, 口腔粘膜 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 春秋 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 手掌 、 脚掌 处,则死亡时间在4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 脚背 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 胃内食物在 法医学 上有其独特的意义。法医工作者既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种类和成分,推断死者的进食地区、 生活习惯 和经济状况等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还可以根据胃内食物的消化程度和排空程度情况,推断死者最后一次进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为推断死亡时间和死者生前的活动范围提供科学依据。 实践表明,胃内食物消化和排空程度,取决于食物的性质。以 米饭 、 蔬菜类 食物为例,如果饭粒、蔬菜外形较完整, 乳糜 减少,只有少量食物进入 十二指肠 ,则一般应当是在饭后1~2小时内死亡的。如果胃内食物全部成乳糜状,只有极少的饭粒、蔬菜残渣,食物已进入 大肠 ,则大约是在饭后4小时死亡的。胃内食物已全部排空,或者仅残存如 青菜 头粗皮纤维、 海带 皮等硬质蔬菜皮,则在饭后4~6小时死亡。如果胃内容物是肉类或油腻重的不易消化的食物,则进食至死亡的时间的推断应当相应延长。 运用胃内容物消化和排空程度来推断进食到死亡的时间,应当充分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不同的人的 消化能 力和肠道推进食物的速度是有差异的;二是人死后胃肠蠕动和 消化酶 的作用还要持续一段时间,使食物继续推进和消化。这种情况在尸温下降缓慢时更为明显。 根据 膀胱 内尿液的多少推测死亡时间 在夜间死亡的人,还可以根据膀胱内尿的充盈程度来推测死亡时间。按照常人的习惯,睡觉前要 排尿 ,如果尸检时见膀胱内 尿量 甚少,则可能是睡后2~3小时内死亡;如果尿量甚多,则可能是半夜死亡。只是这种情况 偶然性 较大,所以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仅凭此来判断死亡时间。 一般尸体现象的发生、发展受内 外因 素影响较大。应综合全部材料进行客观的分析。

论尸体现象的意义 在法医学上,指人死后,身体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称为尸体现象。 肌肉松弛 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弛、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温度下降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现象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这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慢,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窒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热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尸斑图案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肢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1.坠积期2.扩散期 3.湿润期尸体僵硬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中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尸体干燥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晚期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1.腹部膨胀2.腐败绿斑3.口鼻流出血水4.腐败血管网5.腐败水泡6.腐败巨人观7.软组织液化 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比较重要, 对临床亦有意义, 因它可作为死亡征象, 推测死亡原因, 判断尸体有无变动位置, 估计死后经过时间, 与生前伤和病变相区别等。 一、作为死亡的征象 当医师抢救重危伤病员时, 如发现尸斑或尸僵, 就可宣布病人已经死亡, 停止一切急救措施, 进行死后处理。这是因为尸斑和尸僵是死后最早出现的死亡绝对征象, 一般出现于死后2 ~ 4 小时, 也可早在1 一 小时, 甚至3 0分钟即出现。二、推测死亡原因( 一) 根据尸斑的颜色变化来推测死因( 二) 根据尸体痉挛及瞳孔改变来推测死因三、判断尸体是否移动 如果发现尸体的现场是原始现场, 即案发后未经变动的现场, 尸体在原来位置始终未被移动, 此时尸斑和尸僵的表现应与尸体所处的环境相符。 例如, 自组高悬的尸体, 尸斑多分布于上下肢的下垂部位以及腰部绑紧腰带处的上缘, 尸僵常表现为两手足下垂的姿态。相反, 如发现悬吊尸体的尸斑分布于枕项部及背腰部, 并且上下肢尸僵又不呈下垂的姿态, 则可判断尸体系死后较久才悬吊的, 属于死后伪装自级, 应考虑为他杀。死后移尸总要暴露原有的尸体现象不符合于移尸后的变动条件。四、估计死后经过时间 法医学在研究死因的同时, 常需查明死亡时间。因此初检尸体时, 应根据尸体现象及其表现程度, 做出综合分析, 估计死后经过时间,提供刑侦人员以便及时查明案件真相。由于尸体现象的发展受内外因素的影响, 很难准确估计死后时间。五、与生前伤和病变相区别在尸斑形成的同时, 肺、脑、胃等内脏也有血液坠积, 如肺的低下部位含血量多, 不应误为肺淤血及水肿。枕部皮下有多量血液坠积, 不应误为头皮下出血。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 皮下出血常形成血凝块, 局部肿胀, 可伴有皮肤擦伤, 并有炎性反应; 而尸斑分布于尸体低位皮肤, 无血凝块, 也无炎性反应。 死后, 尸表局部干燥常见于阴囊及口唇,是因水分蒸发而形成的暗褐色斑, 稍变硬, 如皮革样, 又称皮革样化斑, 不要误为生前伤或中毒。生前、濒死或死后的表皮擦伤, 干燥后也可形成这样的斑, 但生前擦伤常伴有出血, 呈褐红色, 并可有炎性反应。 器官组织在死后由于酶的作用而发生软化或液化, 称自溶。易误为坏死病变, 但自溶组织均无炎性反应。胃肠粘膜及胰腺自溶较早,其次为肾、脾、肝、脑等脏器。婴儿胃壁较薄,可因自溶及胃液自我消化而穿孔, 但亦无炎性反应。自溶后的器官结构模糊, 原有病变亦会被破坏, 因此争取尸体解剖宁早勿迟。

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 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 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 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4 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2月出现。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

现象学对文学现象的研究论文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代表人物

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 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生于现属捷克斯洛伐克的普罗斯涅兹城,系犹太族后裔。他早先攻读数学、物理,1881年获博士学位,1883年起在维也纳追随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 钻研哲学,先后在德国哈雷、哥丁根和弗赖堡大学任教,1938年病逝于弗赖堡。

胡塞尔哲学思想的发展可分为 3个时期:前现象学时期(1900年以前)、现象学前期(1901~1913)和现象学后期(1913年以后)。前两个时期主要是批评19世纪各种经验论的心理主义,发展布伦塔诺的意识意向性学说,建立了从个人特殊经验向经验的本质结构还原的 “描述现象学”。他提出了一套描述现象学方法,即通过直接、细微的内省分析,以澄清含混的经验,从而获得各种不同的具体经验间的不变部分,即“现象”或“现象本质”。这一方法又被称作本质还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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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由“寻虎老师讲胡塞尔”的讲座整理而来的,喜欢哲学的朋友可以读一读。哲学不像别的东西,它的师承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到近现代之后,一个业余哲学家是很难的。美学课里面,只讲了一点点胡塞尔,并不是他不重要,他非常重要,但是胡塞尔的现象学,实在是太复杂太难了。他从认识论着手,实际上跟康德一样,但是他开创性地发展了一个现象学的方法,同时这个方法也不只是一个方法论,不只是个认识论,它实际上也是一个本体论,或者说存在论。他是以现象学的方法来解决认识论的。因为他的开创性,他在著作的时候,遇到非常多的问题,不断的修改,写了无数的导论,他的著作也非常多,可能也接近100本,跟海德格尔差不多。海德格尔的论文基本上都已经出版了,胡塞尔的著作却还没有完全出版,包括德文版都没有。大家看和哲学相关的东西,都稍微注意一下哲学家年代,大概知道就可以。他是1859到1938,大概生于19世纪60年代,然后到1938,二战开始,希特勒上台。希特勒上台这个期间,他已经遭受到了迫害,剥夺了他很多的教学资格。这本书叫《意义的本体论》。我们知道作为本体的很多,上帝,神,这是宗教或者宗教哲学的本体,还有唯物唯心,本体各不相同。胡塞尔看来本体就是意义,意义是怎么来的?怎么发生?胡塞尔那个时候,有了几个大的变化。从叔本华到尼采,对黑格尔进行了批判。大家又提出重新回到康德,康德是最大的一个哲学门派,和海德格尔差不多。康德的哲学有前瞻性,像是未来的蓄水池,你想学哲学,总得从这个蓄水池里面取水,无论你是同意他还是反对。胡塞尔当时,新康德主义盛行,他也深受影响。胡塞尔发现康德哲学的一些问题,康德的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主客二分。胡塞尔对康德哲学进行研究,当然包括他原来的基础,他是数学博士,又跟随布伦塔诺学心理学,布伦塔诺本身也是哲学家,他再结合康德哲学。他所做的一步步的探索是非常艰辛的,一个一个不断修正,所以他的著作每个版本都不太一样,一个严肃的哲学就是如此。你一开始说什么,后来一直都是这个,成了一种教义的话,作为一个哲学可能就有点问题了。你是不是一种设定,然后就往下解释,一环套一环很严密,恰恰说明你的思考可能没有什么发展。我们从第一页意向性学说开始,现象学是一种研究方法。我们怎么从现象学着手去研究,因为它是关联的,一旦方法论变了,认识论就变了,认识论变了,本体论就变了。胡塞尔也说现象学不论是作为意识的哲学理论,作为方法,还是作为对人类意识提供描述的特殊形式,简单说就是意向性的理论。意向性表现了意识的基本性质,这种特殊的意识,不是我们通常说的我意识到什么东西,我去认识什么东西,我看什么东西。而是一种纯粹意识,是抛去了纷繁复杂的表现的东西,或者说抛离了一些设定的东西,所以他有个悬搁。不是说心理学的一个机制,我认识我怎么看一棵树,我看到了开心不开心,他不是说这个意思,而是说你这个意识本身的基本性质和结构,就像生产线一样的,我不是说一道道的工序是怎么的。第一道工序是怎么装配第二套工具怎么装备?不是说这个,而是说这个生产线本身。他说的就是纯粹意识的基本性质,包括结构基本性质,全部现在学的问题都来自于此,都来自于这个意向性的学说或者意向性理论。所以胡塞尔的这个现象学,入门很头痛,首先要抓住意向性学说,然后才是现象学还原性,悬搁,本质直观。跳过去意向性学说,你后面根本就看不懂。很多人本末倒置了,什么是本体论?本这个字,他不是在下面的一个东西,是木字里面加一横,他就是核心的东西,并不是说树根是它的本,树的本质才是他的本,我们可以说种子是树的本,但我们不能讲树根是树的本。本就是很核心。哲学也一样,它的本体,并不是说下面有一个地基。意向性一词来自于拉丁文intender吧,出自于中世纪哲学,15世纪之前,胡塞尔从布伦塔诺那里接受了这个概念。布伦塔诺认为,全世界各类现象分为两类,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人外在的东西是物理现象,人内在的东西就是心理现象,物理现象有颜色声音等等,我们后来发现,红色实际上是一个光波,无论是粒子还是光波,他不是红色,声音更是如此,声音是声波的震动,它不是声音。这些外在之物怎么就变成了意识里面的东西呢?比如拍照,摄像头跟人眼球差不多,它有个曝光,曝光之后变成了一连串的数字。电子数字记录到这个硬盘里面,它并不是说拍到一个树,手机和电脑,它显然不知道拍到的是一个树,对它来说就是一串数。包括人工智能,它都不知道那是一棵树。我们人看到才会有树就个意义,就是我知道了什么东西,这就是意义,最广义的意义,知道不就是知道了意义嘛。中国的学者多认为胡塞尔现象学是关于意义的哲学,西方的反而很少这么说,我觉得是一个东西方角度的问题,中国人很容易这么去理解,我认为也没错啊,因为你说来说去,你要认识就是这个意义是最重要的啊,绝对的无意义,它不进入人的认识。绝对的无意义,他也没有任何存在,就相当于一个颜色对一个瞎子一样,没看见就不存在,所以这就是关于意义的。西方反倒没有,科学,思维好像更凝固一些。但是胡塞尔肯定是非常清楚,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关于意义的问题,他没有直接去论述,但处处都有这个东西。包括海德格尔,他老说存在,他不是要说存在是什么说,是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胡塞尔也一样,如何认识认识的意义,这个关于认识的意义显然不是心理学,我认为它是一棵树,或者我认为它是一棵草,不是这样的,而是直接呈现给我的,到底是什么一个意义。比如一棵树,在我这里呈现的显然不是一系列的光点,不是一系列的光波,在我这里呈现了什么呢?你说在我的思维里面,意识里面呈现了一棵树,胡塞尔说,请你稍等,不要急于这么去说。你这样说,就是因为拿一些未经清理的东西去认识,比如说你是一个植物学家,你说这是一棵松树,假如你是一个木材商,你说这是一块好木料,这都是主观的东西。那么就追问纯粹的意识现象,直接被给予我们的到底是什么?他一定不是木材,也不是松树,甚至是什么纲什么目什么属的一个树种。一定还有个更源初的东西,所以胡塞尔现象学把现象还原的那个最直接给予我们意识的东西,叫纯粹的意识,给予到纯粹的意识了,还原就是这个意思,彻底的还原。你别先下判断,我们好好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出现了。我们面对一棵树的时候,你不要急着说那是一棵树,看看到底我纯粹意识里面出现了什么,这是最纯粹的,是绝对不会看错的,它是绝对自明的,出现了什么那就是什么,它就是100%的真。这个作为一个研究的起点,才是最可靠的,而不是说要么是主体,要么是客体。什么叫主体客体,主体就是我当然看到那是一棵树了,我是有一定知识的人,没知识我也知道那是一个物,这叫主观。客观是什么呢?树就是树,你认不认识它都是树,这叫客观。胡塞尔说你这两种说法都不对,我们先看看最源初的东西。最直接地被给予的绝对自明的绝对的真的东西是什么?胡塞尔和他学生发展出来很多很多的相关的现象学的研究,形成了一个现象学的运动,声势浩大,一股思潮,席卷思想界到方方面面甚至是建筑界艺术界,就是因为它的这个革命性,它的彻底性就体现在这个地方,他把它还原到最自明的一个东西,就是我纯粹意识里面直接显现了什么,直接被给予了什么。这个既不是主观去看,也不是客观的,而是就是最自明绝对被给予的东西,我们从这里开始。严格说没什么颜色和声音,只有看颜色者和听声音者,心理现象是内知觉的现象,是意识里面自明性知觉的现象,这就是布伦塔诺很有价值的一个想法,只有心理现象才是真正的存在,从逻辑上说,物理世界不能有真和非真。他特别举了那个石头和树,它无所谓真和假,他没有真不真的问题,当然也就没有假不假的问题,他只能是实在的和非实在的。他心里经验上来说有可能看错一棵树,你却把它看成一个怪物,但对于树本身来说,他无所谓真不真,所以也无所谓假不假。因此这里既不存在客观世界,也不存在于先验的主观世界,而是存在于心理现象之中。康德哲学说的主体认识客体,比如我认识一个树,我是只能看到颜色的那个波长,是吧,那我怎么认识的呢?我确实是认得出那是一个树啊,主要是我有个先验的东西,人人有先于经验的这个东西,先天的一个东西。然后往那上一套就认识了,这叫先天的东西,先于经验的东西,康德的判断力就来自来于这里。那个先天的东西到底怎么去认识的呢?那些波长,声波啊,几种感觉,康德认为是先验想象力把它们整合在一起了。想象力又怎么去整合呢?是一个图示的方式把它整合在一起的,康德是这么一个说法。康德哲学的立论基础不是很严谨,这里不详细说。胡塞尔从布伦塔诺这里进一步发展,布伦塔诺指出了这个意向性自明性,但是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布伦塔诺认为普遍正确性是内在经验自明性的自然结果,心里在我这里呢,所以它就自明了,粗糙了一点。它还有个还原啊,因此就必然属于心理学研究。心理现象总特征就是意向性及意向对某物的关系,你一旦起心动念认识任何东西,它一定是有一个意往的朝向,也是物对我朝向,双向的朝向,所以才意识到才认识到,这个意向实际上也是向意,是我向着它,它向着我。但是胡塞尔更进一步了,他认为这个还不够自明,因为你还是一个主体,超出了你之外。比如我看树,我朝向树。胡塞尔说,你首先你在意识里面被给予了什么,然后你在这个基础上才有超出,超出我的意识之外,确实有个树。我们要还原,不要急于判断我之外有颗树,而是说首先我意识里面有什么东西出现,然后在这个基础之外,才说在我之外有颗树,这两个必定是联系,但你不能笼统的就说我看到一个树,就是因为我朝向一棵树,所以我就知道了,你不可以这么说。胡塞尔把这种由内到外的意向性改掉了,改成直接被给予纯粹意识,意识里面是有两块,一个自我意识,反思。胡塞尔改造的意向性就是意识朝向意识,意识把意识当作对象,这是绝对被给予的。以此为出发点,这样我们能找到作为这种现象学方法,是真正的不受任何干扰地把一切设定的东西都排除掉。我再把前面小结一下,就是说纯粹意识里面被给予了什么,这叫现象,被给予的那个东西叫现象,这个现象是绝对经得住任何推敲的,因为它是自明的,我这里突然有了个东西,就从这个入手,而不是我去看我之外的一个东西,那样的话就已经有个设定了。无论康德哲学还是布伦塔诺的这种心理学哲学都有问题。胡塞尔的现象学的现象,是指纯粹意识的现象,而不是我们一般讲的生活现象,社会现象。报纸新闻里,有很多现象,我们上街也能看到很多现象,他说的不是这些现象,也不是说我吃饭的现象,我的孩子上学的现象。表现好不好都不是,而是一种纯粹意识里面绝对被给予的现象,是一切哲学的起点。海德格尔对它做了进一步改造。大部分同学觉得胡塞尔这个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比较彻底,确实有道理,为什么海德格尔要破除。胡塞尔的现象学,包括康德的这些都是从认识论着手,必定就会出现一个主客体对立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对象化的问题。胡塞尔说的绝对被给予在纯粹意识里的现象,没有主体也没有客体。但是这套哲学再往后就有问题了,还是设定了一个隐形的我,他称之为先验自我。限于这个经验之外的自我。既然是有这么一个现象,不能不去认识吧,那得要有个我来认识,虽然是意识对意识的认识。第一个意识,胡塞尔说它是先验自我,也叫先天自我,相当于一个虚拟的自我,那总要有一个东西才能有意识对意识的认识。先验自我,说到底,它其实就是个主体,和外物相对,这样最终还是走到主客体对立。我和树不一样,始终有一个对立,你是可以认识现象了,也通过现象又能认识到我,在我之外有个树,这是没错,但是主体和客体怎么去统一呢,树不能认识,是死的,人是活的,能认识。怎么去统一呢,这就埋下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反正只要主客体对立,隐蔽的或者是直接的,康德他就是直接的,我就是主客体对立,他就始终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难以跨越的问题,所以海德格尔进一步发展。第二页的最后一段,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首先采用了布伦塔诺关于所有意识都有指向对象或是意向的见解,就是指向对象它一定要有意义,否则你等于没看到,什么也没看到,就看到一些光点,动物也能看到光点,有什么区别呢,胡塞尔不是指向的真实对象,比如我之外的那棵树,胡塞尔说我不是指向那个东西的,或者指向伴随意识指向动作的实际精神观念,这句话有点费解啊,反正是我之外的有个观念,比如说数学公式,我不是指向那个。胡塞尔的意向性,不是那个意向性,而是根据意识所指经的抽象的内涵结构,那就是纯粹意识,他后面有个括号语言意义的模拟,他在这里实际上跟我们所讲的意象,有挺接近的地方,我们经常也说意象是意象的语言,没有语言的意象,还不是真意象。语言是意象的语言,没有意象的语言不是真语言,不是纯粹的语言,意思差不多。他这里也涉及到语言的问题。这种意向性的结构,他也把这个跟语言挂钩,他认为这两者是很接近的,你没有,这个东西就说不出来,你说出来一定有东西,你不是凭空说的,不是痴人说梦,胡言乱语。胡言乱语也有意向,没有绝对的胡言乱语,那就不叫语言了。比如说一个梦很恐怖,你啊的那一声,有意义,因为你害怕了,你已经有意向了,不管是他那个意向还是我说的意象,他也把这个联系起来了。如果说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是一种心理的意向性,我去认识外面的一棵树,而胡塞尔的意向性则是一种意义的意向性,是绝对被给予的,内在的,从本质上说,它的意向一词与通常含义的意图无关,意图就是对外的,我要认识我之外的一个东西,叫意图,我想去看,想去知道,我对面那个黑乎乎的是什么,那不是这个东西,所以跟意图无关。意向性在这里涉及一个根本的认识论的问题,胡塞尔的意向性学术的目的是描绘意识的性质,当然也包括结构,就是这种纯粹意识。在日常语言表达方式中,挖掘深层的意义或者观念性结构,我怎么喜欢,我怎么期望,我怎么怀疑这类的日常语言,都包含了这个东西,为什么你会这么说,胡塞尔也涉及到生存的一些问题,很实际的,比如说我没有看到美国总统,但是我可以想象,或者说,我可以进行判断或者进行怀疑,怎么判断,比如美国总统,可能三个月之后就下台,这就是我的一种判断,我也可以怀疑,我怀疑下一任总统是白人。那我说这个话的时候,实际上那个总统是谁都不知道,我在怀疑什么,我难道是空转吗?不是,也有它的意向性结构,简单提一下,他为什么会涉及到日常语言,所以胡塞尔的哲学看似非常难懂,但也是很接近的,也是从比较日常的地方着手。但是他一定会跳出来,一定不是我们通常讲的那种现象,一定要从这些我们讲的通常的日常现象,很快转入他的纯粹的现象,否则,又变成了一种心理学了,那就不叫哲学了。这一段的最后一句,很重要,大家也可以去记一下,否则一堂课听了可能什么也没说。就说胡塞尔,现象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还是意识,也就是纯粹意识,它的研究对象是这个,并不是我之外,我之外他也会说。后面如果读他的一些理论或者是相关的哲学史的话也会知道,他必然也要伸出外面,否则你怎么去解释这个世界呢。但是他主要的研究对象,起点,核心,都是意识或者说纯粹意识,或者说纯粹意识的现象来着手的,没现象,什么叫纯粹意识呢,又是空啊,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这个纯粹意识。我稍微小结一下。胡塞尔的一个很核心的东西,起点就是意向性学说,这个意向性学说,涉及的是纯粹意识,就是说并不是我之外的意识之外的东西,而是意识之内的东西。现象学所说的现象是纯粹意识的现象,而不是一般的主客体对立的现象,第三点,就是我所讲的意象,也是纯粹意识的现象,实际上也是纯粹意识,但是我们所讲的这个意象不同于他这个,就是说不是认识论,而是一种本体论,更接近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这一套写作理论,意象流写作理论,简单的说就是海德格尔这个存在论的汉化版和改造版,改造就是我把他的存在改造成意象。我们中国传统的美学也好,哲学也好,包括文学也好,意象是一个常用的词,也是一个比较核心的概念,因为中国哲学美学文学几个核心的词差不多就是意象,意境,气韵或者说气。哲学经常会讲气,道,理,道是中国哲学的本体,理是中国哲学的逻辑,所以叫道理,我们现在文理科,理是理性的一个东西,文是纹路,是一种天文,那是天的文,天道的一种特征,它的特征你说出来才叫理,这叫纹理,它就是一回事,就是它显现出来是它的纹理纹路,这叫天文,这个纹路到底是什么,结构把它描述出来,这叫天理,一定也就是理性,这点跟西方哲学很多东西都是相通的,人的思维一定是这样的,西方哲学也是这样,那个绝对永恒的东西,无论它是上帝也好,神也好,还是什么理念也好,还是说是本体论本体存在它都要显现,它显现的话,他就要有纹理,那他显现了什么,这就是文啊,要把它说出来,这就是理。胡塞尔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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