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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论文开题报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01:15:53

名誉权论文开题报告

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逐渐由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所取代。培养广大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成为外语教学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广大教师关注的焦点。然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将学生的自主意识付诸实践中。针对如何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已有研究多从改善教学环境、改革教学模式出发,很少涉及学习者个人因素对学习者自主性的影响,对专科层次英语专业学生的研究也很少。本文将在此基础上通过研究专科层次英语专业学生的学习动机(学习者个人因素之一)与自主学习能力的相关关系来探索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途径。本文的研究假设是各类学习动机的提高能否促进英语专业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各要素间相关程度如何;性别对自主学习和学习动机关系有什么影响。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以及本文的结构。紧接着,从自主学习、学习动机等方面回顾了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研究,并且回顾了学者对学习动机与学习自主性相关关系的已有研究。文章通过实证研究对学习动机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构成要素类型进行区分,并且详细研究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对英语专业学生的影响,从而得出对教学实践有益的启示。基于这些理论和研究,本文借鉴了学者们的相关研究方法设计了一个由四个部分组成的调查问卷。问卷在淄博师专2009级英语教育专业的149名学生的配合下完成。调查结果表明:(1)大学生己经意识到学习自主性的重要性,并且己经在实践自主学习。在实践过程中他们意识到了学习动机对学习自主性的影响并且正在使用各种各样的策略来调节学习动机。(2)学习者学习动机包括很多方面,如外在动机,内在动机,文化性学习动机,工具性学习动机和情景性学习动机等。不同学习动机类型与自主学习能力之间的相关关系不同。(3)学习动机的强弱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价值观、学习兴趣、学习效能感以及意志力,影响他们对待学习环境的态度和学习策略的选择。学习动机强弱和学习自主性间呈正相关关系。(4)性别对学习动机和学习自主性有一定的影响。虽然本研究有一定局限性,但研究结果对于英语学习和英语教学有着重要的启示。动机是日常生活和研究中广泛使用的心理学术语。当学生拥有学习动机时,会表现得比较积极主动,对学习产生兴趣,树立学习目标。从这个方面来讲,本研究将动机及自主性关系引入英语学习领域,并且对解释英语学习中的个性差异提供了新的视角。研究结果还表明,为了促进学生的英语学习,英语教师要尝试激励学生,还应帮助学生采取相应策略自己调节自身的学习动机或者克服动机方面的困难。 ZIme闯^YG5tvGEAsM

序号 广播电视新闻学论文题目1 网络舆论监督的缺失问题 2 心理学在现场采访中的运用3 从传播学视角解析《***》作品4 从文化传播看某人的文化形象5 新媒介环境下文学传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6 对办好《**》节目的思考7 地市电视台(法制/新闻等)栏目的设置 8 论主持人对节目分寸感的把握9 电视时政新闻的民生化10 论老龄化社会背景中的电视传播策略11 少儿频道活动策划与衍生品的开发——以**调查为例 12 影视传播中非语言符号的表征功能13 娱乐新闻中的女性/男性 形象分析14 色彩在电视节目中的应用研究15 付费频道成长期的思考16 东方卫视“新闻立台”的困境与对策17 电视纪录片的细节表述18 高校DV新闻及专题的特性分析19 加强新闻专业教学的实践性20 高校校报学生记者队伍建设研究21 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22 利用BBS引导高校的网络传播 23 互联网对报纸创新发展的启示24 论编辑与记者的角色25 分析**新闻作品的创新思维26 对《**》报或**栏目的分析与启示 27 论“说新闻”的语言特色——以某栏目为例28 坚持新闻精神 做好社会新闻29 **新闻期刊的问题、困境与发展策略30 《三联生活周刊》与《中国新闻周刊》比较研究 31 论网络游戏的植入式广告经营策略32 我国电影媒体广告空间及广告形式解析 33 现代广告的娱乐化倾向探析34 大众文化视野下的广告文化35 网络广告投放策略的原点解析36 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37 网络自律是遏制网络暴力的关键38 E时代的女性传播——以女性网站及女性频道为例 39 网络新闻编辑与网络宣传管理40 浅析网民参与“设置议程41 灾难性事件新闻摄影报道的成功实践——从汶川特大地震报道看我国新闻摄影在危机传播中的作用与运作创新42 浅谈新媒体时代党刊的应对策略43 地市晚报新闻主流化探索44 新闻互动新路径的实践与探讨45 传播新语境下党报重大主题报道的创新46 论新媒体话语语境下的新闻样态47 地方台民生新闻专业化的探索与实践48 报纸杂志化的内涵、表现及动因49 《**》栏目“**”报道分析50 电视民生新闻亟待突破“瓶颈”51 媒体舆论监督的新形态52 城市电视台的“大新闻”战略53 传播学对中国新闻学理论建构的贡献54 娱乐新闻的人文关怀55 媒体在金融危机形势下的发展方略56 金融危机的效应与传媒应对策略57 3G时代广播的突围之路58 掌握舆论话语权 赢得引导主动权——浅析网络媒体与话语权59 媒介的声誉管理:构建维度与舆论尺度60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思考61 处理共享性新闻的独家之道62 开展舆论监督要找准着力点 63 以创新精神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 64 高校新闻网主页设计的审美取向 65 媒体对金融危机的报道策略 66 加强和改进民生报道 67 新形势下党报发展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68 贴近本土,做大区域影响力——浅谈地市级党报突围之策 69 地市党报改革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70 地市报如何应对大报冲击 71 地市报现状与发展对策——对全国30家地市报的调查与思考 72 电视民生新闻如何提升核心竞争力 73 试论电视衍生节目 74 *地手机报——数字化转型的有益探索 75 网络传播与中国公民信息权利的实现76 版面设计中的创意表现 77 地方台电视购物节目的生存条件分析 78 看新闻自由与保守国家秘密79 传媒与司法统一于社会公正-论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80 传播法的内涵及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81 新闻媒体与“决策气球”82 论推进舆论监督的三类经验83 公共利益原则与传播文明-对“黄金高事件”该不该报道的探讨84 《科洛弗档案》:电影对真实的创新探索85 直播·仪式·真实:在美国感受电视与京奥86 略论爱森斯坦的杂耍蒙太奇理论及其运用87 《幸运52》“下岗”之几点思考88 从媒体叙事看“艳照门”中的女性形象 新闻专业论文题目 1、论"自媒体时代"的特点 2、从“光头孟非”谈谈电视民生新闻主持人的素质 3、解读“超级女生”——作为电视文化现象 4、论方言电视节目的现实基础和发展空间 5、从2005“勃兴年”看中国博客的发展 6、法制新闻报道如何推进法律文化深层化 7、媒体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当长假邂逅电视——论“假日电视”的发展空间 9、“大长今”热的背后——试析韩国电视剧在中国的热播 10、以法律的眼光做报道——论法制新闻报道者的专业素质 二 1、从《南方都市报》设置评论委员会评析中国报纸评论的未来走向? 2、新中国成立至今缺乏伟大时评家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3、评析近期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广告、发行上限制《重庆时报》的违法性。 4、剖析重庆都市类日报房地产专刊的“软骨症”。 5、评析重庆都市类生活周刊的差异化策略和执行上同质化误区。 6、评析重庆本土“制造”的地产类杂志的存活概率。 7、剖析重庆〈商界〉杂志系列化刊物前路暗淡的原因。 8、重庆〈电脑报〉持续高速增长的障碍是什么? 9、从西祠胡同的〈重庆记者之家〉看当地新闻界的竞争文化。 10、重庆新闻专业高等教育如何实施差异化战略? 三 1、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2、新闻传播中保障知情权与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3、新闻侵权诉讼的应诉对策研究 4、新闻侵权诉讼的防范与对策研究 5、“新闻审判”的中西比较 6、论新闻侵权案审判中“公共利益”原则的适用 7、对舆论监督引发新闻侵权纠纷的实质分析 8、论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采访权的保障作用 9、论新闻媒体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作用 10、论新闻侵权的法律责任 11、论报道自由、评论自由与“新闻审判之界限 12、论传播权利的保障和救济 13、对电视法制节目未来走向的思考 14、如何克服电视法制节目的负面效应 15、虚假广告的治理与媒体的责任 16、电视名牌栏目的广告效应分析 17、虚假广告治理的对策研究 18、电视法制栏目的个案分析(选择某一法制栏目,如“拍案说法”或“今日说法”,进行分析) 19、论“新闻审判”产生的根源 20、论“新闻的真实”与“法律的真实” 21、对新闻侵权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 22、论表达自由的限制 23、论保障知情权与表达自由的实现 24、论法制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 2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新闻法治的价值 26、论表达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平衡 27、论司法与传媒的良性互动 28、论新闻记者的职业权利 29、新闻自由的法律界限 30、舆论监督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31、论新闻媒体侵权的责任豁免 32、宪法司法化与新闻自由权利的保障 33、论新闻法制与党对新闻的领导 34、政府官员的名誉权与舆论监督 35、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 36、对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审判中存在的误区及其分析 37、论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 38、论隐性采访的法律限制 39、论广告传播对社会流行的影响 40、广告对传统的性别偏见的固化作用 41、对广告新闻化的思考 42、盲目的偶像追捧与媒体的社会责任 43、从传媒的影响力看“超级女声现象” 44、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5、“超女热”对文化的冲击及其分析 46、从大众文化的视角看“超级女声现象” 47、电视法制节目的困境及出路 48、电视读书节目的困境及出路——对《读书时间》被淘汰出局的思考 49、对大众文化传播中低俗化现象的剖析 50、对新闻道德失衡与错位的原因及其分析 51、论新闻媒介的传播权利 52、对广告定位理论的再认识 53、对民工追讨欠薪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4、对下岗工人再就业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5、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系列报道的分析与研究 56、试论比较广告中的法律问题 57、大众意识与法制电视节目的制作 58、主持人应当怎样“说法” 59、新闻从业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60、论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 四 1 论新闻图片的作用 2 论报纸头版的功能 3 中英新闻标题比较 4 论新闻标题 艺术性 5 报纸新闻标题与网络新闻标题比较 6 论报纸的新闻语言特色 7 论报纸的形态及变化 8 论报纸改版 9 “厚报”的产生与发展 10 论报纸版面设计 11 重庆报纸的版面现状分析 12 论编辑的素质要求 13 论报纸设计 14 论新闻策划 15 报纸副刊的变化及作用 16 论报纸专栏 17 论报纸评论的特点与作用 18 论新闻编辑的创造性劳动 19 论报纸编辑的隐性劳动 20 论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受众意识 21报纸编辑与期刊编辑之比较 22 报纸编辑与广电编辑之比较 23 报纸编辑与网络编辑之比较 24 论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 25 编辑处理与舆论传播 26 网络新闻编辑的特点 27 论编辑思维 28 对新闻编辑学学科建设的思考 29 论编辑学的人文关怀 30 论毛泽东的编辑思想 五 1、 消息来源保护中的伦理困惑。 2、 法制报道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3、 论当前媒介对弱势群体的报道。 4、 政府的信息公开化对新闻报道的影响 5、 涉案暴力镜头对青少年的影响。 6、 论电视法制专栏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7、 电视报道中的人文关怀。 8、 中国大众传媒中的法官形象。 9、 新闻报道中的律师形象。 10、 法制报道中的警察形象 10、论当前中国人大报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1、 中国新闻报道中的人大代表形象。 12、FCC与美国电视节目的规范 13、论我国媒介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4、论法制新闻在法治现代化中的作用。 15、大众传媒在立法中的作用。 16、 表达自由与其他基本人权之关系 17、 论媒介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 18、 外资进入我国对我国传媒市场的影响 19、 当前媒介高层犯罪现象之探讨

我们上个月刚做的开题报告,我懒得给你打了,让你看看截图好了……

新闻传播学毕业论文选题的要求:

1、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

2、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

3、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

4、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

扩展资料:

新闻传播学毕业论文选题的题目参考:

1、试论大众传播受众权利的保护。

2、试论“媒介殖民主义”。

3、我们为什么喜欢上网。

4、浅论网络传播环境净化策略。

5、大众传播受众价值的再认识。

6、民营网吧生存状况思考。

7、试论网络时代的贫富差距。

8、试论互联网络中的舆论引导。

9、我国大众传播受众权益保障状况及思考。

10、由我国大众传播现状引发对“社会责任理论”的再认识。

11、受众行为对大众传播的作用。

12、我国大众传播内容与社会道德教化的冲突及思考。

13、试论网络传播环境对人格形成的影响。

14、论我国大众传播工作者的素质。

15、试论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并存状况下大众传播效果。

16、从蔡智恒网上小说看网络小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新闻传播学毕业论文

债权转股权论文开题报告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如下: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有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局限性如下: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问题的研究,讨论中小企业破产兼并应采取的形式。探讨已濒临破产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如何进行价值评估及会计处理。最后通过对兼并后企业管理和整合工作的详细介绍,使兼并后企业通过兼并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经营和财务协同效应等。本文认为在破产兼并实践中,当被兼并企业在评估调账后仍处于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会计上应将资不抵债的数额列为递延支出核算,这种处理方法有利于鼓励优势企业兼并资不抵债的企业,减少因破产而增加的社会压力。关键字:破产 兼并 整合1.中小企业的含义企业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进行自主经营,实现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就是由一个个企业所组成的统一整体,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根据企业规模可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是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即劳动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集中程度较低的企业。它的主要特点:(1)基本建设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可满足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2)技术要求较为简单,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创办企业的积极性;(3)生产上比较灵活机动,适应性强,能更好地为大企业协调配套服务;(4)就地加工并销售,有利于改善地区工业布局。总之,中小型企业虽然在技术上较为薄弱,一般在技术指标上不如同类大中型企业好,但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依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同大中型企业分工协作,长期并存。关于企业规模的划分问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我国划分中小型企业的标志为:(1)用产品生产能力表示,如汽车制造商:年产0. 5~5万辆的为中型企业,0. 5万辆以下的为小型企业;(2)用装机容量或设备数量表示,如发电厂:装机容量在2. 5~25千瓦之间的为中型企业,小于2. 5千瓦的为小型企业:(3)用固定资产原值表示,如通用设备制造厂:在800~3000万元之间的为中型企业,在8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2.研究意义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统计数据表明,在工业领域,1997年乡及乡以上企业的企业数和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分别占98. 7%和65%,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中小企业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在商品零售业中,中小企业占据了90%的就业份额。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小企业创造着国民生产新增部分的大部分份额,提供着绝大部分的就业机会这一事实开始受到各方面关注。因此,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成为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课题从如何让更多的濒临破产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生存,以及以何种形式继续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而避开劣势这个角度来谈破产兼并。中小企业破产兼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永恒的话题。破产兼并作为长期存在的事项,其财务问题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尽管破产兼并个案成功与失败的原因错综复杂,但是其财务方面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从事“中小企业破产兼并财务问题”这一课题的研究,至少具有以下意义:(1)在对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合乎实际判断的基础上,了解企业破产界限实务操作上的困境,力图从财务角度,为企业的破产界限提供依据。(2)研究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财务问题,了解作为目标企业的中小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及财务缺陷,在对财务报告和财务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此类企业的估价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建立兼并此类企业后进行整合工作的参考资料。3.研究现状我国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企业的破产兼并活动越来越多,成了国民经济发展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为了规范这种经济行为,我国相继制定了一些法规。通过对破产兼并财务问题的研究与破产兼并有关的规范及实施情况的回顾,尽管我国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历史不长,但与破产兼并有关的理论研究,实务研究及规范都是紧扣破产兼并实践的,在借鉴西方破产兼并财务理论和实务并将其运用到我国破产兼并的理论与实务方面也取得很大的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四点:(1)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财务问题研究远远落后于实践对其提出的要求;(2)有关破产界限等方面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实务操作陷入困境:(3)有关破产兼并的会计规范体系不健全,使企业有些破产兼并方式的会计处理出现无章可循的局面;(4)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破产兼并后不重视兼并后的整合工作,进而无法发挥兼并效应,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二、企业破产兼并概述1.企业破产概述破产界限我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界限为:“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1)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①企业亏损必须是经营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其主要目的在于分清经营者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性质,从而分清经营责任。除此之外形成的亏损,无论多么严重,均不在破产之列,也不可能破产,如政策性亏损可以获得国家政策性补贴。 ②企业亏损必须是严重亏损。这里“严重”是一个定性概念,一是亏损额较大,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而不是略有亏损;二是连续亏损,且亏损额有逐年上升趋势,而不是一时性、偶然性的亏损。(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①资产界限。“不能清偿”这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资不抵债,即资产总额小于债务总额,资产负债率10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已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二是资大于债,但偿债资产小于应偿债务,如速动比率在100以下。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偿还债务,将不得不动用长期资产,这样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陷入更严重的“不能清偿”,从而导致企业坠入破产界限。②信用界限,指企业信用状况恶化,甚至难以筹措新债还旧债的境地。③时间界限。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必须是到期债务。④空间界限。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必须是所有到期债务,即任何己到期的债务均无力支付,而不是个别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偿付。破产程序破产清算从狭义来看,仅指企业被宣告破产以后的清算;从广义来看,还包括破产申请、和解整顿两部分。我国企业破产法采用的是广义的破产概念,为了保持与法律上的一致性,这里也采用广义的概念。其程序包括三个步骤:(1)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法第8条)债务人申请破产的理由是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申请的主要理由,一是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亏损:二是财务状况形成恶性循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即债务人达到了破产界限(《破产法案第3条》)。提出申请后,法院接到破产申请后便进行受理与否的审查、监督。受理后,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2)和解整顿和解是通过“和平方式”(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而非通告(宣告债务人破产偿债)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纠纷的一种债务结算办法。整顿是针对企业亏损严重、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在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通过人民法院认可的基础,对债务人的生产、技术、管理等诸方面所进行的调整、改进和改善,以达到扭亏增盈、恢复正常偿债能力的目的,由于破产申请的提出需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故此只有债权人所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才可能产生和解整顿问题。(3)破产清算法院宣告破产,组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然后清算组就进行破产企业财产保管、清算、估价、变卖、分配、决定是否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等。编制财产分配方案,偿债等。2.企业兼并概述根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解释,企业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独立的公司、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从定义上看,兼并的特点是:(1)企业财产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同时有偿转让,企业资产实物形态随交易的确立而整体流动;(2)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资产,兼并企业接受产权、义务和责任,并保持企业原有名称而成为存续企业;(3)企业兼并是有偿的,通过有偿转让,使一方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4)从兼并企业看,兼并的动机主要是为了获得协同价值,重组价值等:(5)兼并是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联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我国1989年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三、深圳市中小企业破产兼并中的财务问题1.破产界限的确定问题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也称破产原因。在立法方式上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列举主义,即在法律中列举达到破产标准的具体破产行为,凡实施者既认为达到破产界限。另一种是概括主义,即对破产界限作抽象的概括规定。我国在破产法律中使用的是概括主义。在概括主义规定中一般也有两种概念:既“资不抵债”和“不能清偿”。“资不低债”又称债务超过,指债务人负债数额超过实有资产;而“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说如果企业不能清偿时,往往其财务状况己经是资不抵债。但企业资不低债并不能说企业己丧失偿还能力。因为“资不抵债”仅仅考察企业的资债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对于企业能否偿还债务仅以企业实有资产为限,而对债务则考虑其全部债务,无论是否到期。而“不能清偿”的重点在于企业的债务关系是否正常。企业由于资金展转困难而短期不能按时支付债务不属于“不能清偿”的范畴。正如前面概念所说的我国的破产界限使用的是“不能清偿”并且是符合破产概述“不能清偿”的特征。我国采用“不能清偿”作为破产界限是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企业负债经营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虽然企业资不抵债,如果经营的好就不会出现不能清偿的情况,而且有可能逐渐改变资不抵债的状况。但我国的破产界限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使我国企业的破产实务陷入困境。虽然我国采用的是“不能清偿”破产界限,但在法律中又加入了一个限定条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也就是说企业只有因为经营严重亏损造成的不能清偿才算达到了破产界限。这一规定作为法律用语是很不科学的。首先,企业亏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很难分清企业的亏损是由于经营管理还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且由于中国的特殊情况,就使政府可以直接干预企业应否破产的问题,只要政府承认企业的亏损是政策性的或是由于政府的指挥所造成的就可以使原本应该破产的企业因不符合破产界限而不能破产。第二,由于只有严重亏损的企业才能破产,这样就使在中国破产的企业往往都是负债累累,其债务超过自有资产几倍甚至几十倍。事实上,债权人的利益已无法保证。而破产制度的基本目的就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债权人的利益己丧失待尽的情况下再实施破产已没有实际意义。第三,法律没有对“严重亏损”做出明确规定。究竟亏损到何种程度为严重亏损,在实践上只能是见仁见智,没有一定之规。2.破产兼并中存在的价值评估方法及会计处理问题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问题企业的兼并行为实质只是一种投资行为,它必须讲究经济效益。一项成功的企业兼并活动,可以产生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进入新的行业或新的市场产生多种协同效应,在企业兼并谈判中,双方谈判的焦点是目标企业兼并价格的确定,而企业兼并价格确定的基础是兼并前兼并双方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认定。企业进行兼并的目的和动因是多种多样的。与兼并目的相适应,兼并企业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所不同,目前实务上常见的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途径有三条:收益途径、资产途径、市场途径。与之对应主要方法有四种。其具体的目标价值评估方法体系可概括为下图情形。破产兼并中的会计处理被兼并方会计处理被兼并方在旧准则中存在利润调节问题,即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先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并相应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佚杳明原因,办理手续后再进行核销和转账。在新准则己修改,不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该问题。尽管被兼并方会计处理较完善,但为破产兼并会计处理的完整性,故简要介绍。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应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资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造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计入当期损益。对尚未处理的潜亏、产成品清查损失和亏损挂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借记“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在此基础上,被兼并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连同财产清册上报有关部门并为资产评估作准备。破产兼并过程中被兼并方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应按评估的结果调整账面价值。资产类如流动资产、长期资产以及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固定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兼并方会计处理企业兼并作为一种市场化行为是一种产权有偿转让行为,这种产权转让以被兼并方的资产具有可买性为基础。但从我国企业兼并的实例看,存在着以下问题:①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但并不完全等于评估价值。也就是说交易即可能等于评估价,也有可能高于或低于评估价;②我国目前存在着政府行为的兼并或政府导向型的兼并,这种兼并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③在政府行为或政府导向型的兼并中,当被兼并企业在评估调账后仍处于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这一点制度上未做规定,但它确实是破产兼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与此相应,兼并方会计处理的焦点在于回答上述三个问题。(1)采取有偿方式兼并。有偿兼并中如果成交价与评估价同,则兼并所付出的代价恰好与所取得的净资产相同,会计处理较简单。如果成交价与评估价不一致,差额的处理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是调整兼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即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差额作为兼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差额作为兼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二是作为商誉入账,即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差额作为商誉,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差额作为负商誉。第一种方法在西方合伙企业是一种惯例做法,其理由是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差额是对原股东的额外补偿,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差额是对持续经营方股东的补偿。合伙企业之所以采用此种做法,是由其承担无限责任和非独立纳税主体这一特征所决定的,对我国企业的兼并并不适用。我国《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定》采用的是第二种方法,将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差额列入“无形资产一商誉”科目,但该规定并未提到负商誉问题,有学者认为,对于兼并中因交易价格低于评估而出现的负商誉,应列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摊销转入各期收益。(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不存在成交价的问题,更不存在成交价与评估价的差额问题,会计处理中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差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东”科日。(3)净资产为负数。被兼并企业净资产为负数在我国目前并非个别现象,但在会计处理中都没有可供参考的准则和法则。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卜不存在商誉的问题,会计上不能将资不抵债的数额列作无形资产,可供选择的会计方法是作为递延支出或者抵减兼并方的资本公积。相比之下,前一种方法较好,因为作为递延支出从理论上讲必须以未来取得超额收益为基础,而接受资不抵债的企业通常不存在未来超额收益的基础,但从实践中看,确认递延支出并在一定期限内计入损益,实际上是用兼并企业以后的税前利润弥补了以往被兼并方的亏损。无论是政府行为或政府导向型兼并,还是市场行为的兼并,这种处理方法有利于鼓励绩优企业兼并资不抵债的企业,减少因破产而增加的社会压力,而抵消资本公积则意味着完全由兼并方的股东承担这一差额。3.企业兼并后的财务整合资产整合资产整合是指以兼并企业为主体,对兼并双方(主要是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进行分析、整合和内部优化的重组活动。它是兼并后企业整合的核心。资产的整合兼并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分析各类资产的适用性和效率性,并考虑各类资产相互之间的配合关系,进行吸收整合或剥离出售。其中,吸收被兼并企业的固定资产时应考虑以卜因素:①生产经营体系的完整性,即要使兼并后企业具有一系列相互配套的完整的固定资产,它应能满足以主营业务为核心的采购、生产、销售、科研等环节的需要。①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即整合后的固定资产应适应企业近期的生产经营计划和长远的发展战略规划。③效益,即在短期内能产生预期的兼并效益,减轻兼并后企业的财务压力。对固定资产的整合还可以采取剥离出售的方式。公司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生产线、固定资产等,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兼并后企业剥离出售的资产主要是指长期无效益的、与总体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以及难以被兼并后企业吸收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整合通过流动资产的整合应达到流动资产质量得以控制、流动资产质量得以提高、流动资产结构得以改善以及流动资产周转不断加快的目的。(1)流动资产的存量控制。兼并后企业流动资产总量加人后,能降低企业偿债风险,但可能会导致总资产收益率下降,因此企业要分析和核定与生产经营规模及与固定资产总量相匹配的流动资产存量,消除多余和不适用的流动资产,合理选择资产组合策略。依照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的不同比例关系,以及流动资产的存量及保险存量的大小,资产组合策略有保守型、正常型、冒险型三种,不同的资产组合策略会带来不同的偿债风险和资产收益率。兼并后企业在资产整合阶段,一切工作尚未完全走上正常轨道,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也较多。因此,此时企业宜采用保守型或正常型资产组合策略,而不适合采用冒险型策略。如果采用正常型的策略,在流动资产的存量构成中,除了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最低流动资产数量外,还需要一部分流动资产的保险储备量,如果采用保守型的策略,还必须再额外增加一部分保险存量。因此,兼并后企业在对流动资产存量进行整合时,应根据当前选用的资产组合策略,通过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来科学确定流动资产存量标准,多余的存量可以出售、置换或投资。(2)提高流动资产质量。通过资产整合应有利于资产质量的提高。当前我国企业资产质量普遍不高,这是事实。对破产兼并交易来说,经常是优势企业去兼并劣势企业,兼并后企业可能并入了被兼并企业的不良资产甚至劣质资产,如何处置这些资产,改善企业资产的质量结构,这在兼并后企业的资产整合必须加以解决。从流动资产来看,主要的不良资产多集中在应收账款和存货上,应收账款表现为账龄长,坏账可能性大,对此可采用让售变现,加大催收力度、债权转股权等方式进行处理,存货中陈旧、过时、变质的部分,应将其剔除出来,通过拍卖变现,将“死物”变成“活钱”,既改善了存货质量,又节省了存货仓储费和资金占用费,降低了存货资金占用量。以深圳市A公司为例,该公司因业务发展不顺利,为了不使得更多公司蒙受损失,该公司经过董事会全体同意达成破产共识,并成功被另一家公司B兼并,兼并后兼并公司B首先进行了资产整合。资产整合过程中共分为两步,分别是固定资产整合和流动资产整合。在固定资产兼并过程中,由于B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房地产业务以及电子行业,而A公司主要是做高科技通信行业,所以对于A公司目前的业务,B公司首先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涉足该行业,若涉足该行业则保留原有设备以及一部分成功的生产经营体系,对于一些不太成熟的经营管理方式,则由B公司给予一定的完善。最后B公司通过讨论决定涉足该行业,所以原有A公司一切设备给予保留。而A 公司原有职工则先给予评估,对于优秀的员工,B公司决定留下便于发展B公司新的业务,而对于其他职员则给予辞退。在流动资产存量估计上B公司也根据当前选用的资产组合策略,通过风险与收益的均衡,来科学确定流动资产存量标准,多余的存量可以出售、置换或投资。在提高流动资产质量上,B公司主要采取收回原有账款等方面,对于多余的货存量也给予了合理处理,给公司新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负债整合兼并后企业由于接管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并为筹集兼并资金采用了借款和发行债券等负债形式,可能会使得兼并后企业的债务负担加重,财务状况恶化,资本结构严重不合理。对此,企业有必要进行兼并后的负债整合,以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产负债率。所谓负债整合是将兼并后企业的负债通过偿债义务的转移和负债转为股权等调整工作的总称。通过负债整合,企业原有的应该在一定时期偿还的债务就变成企业的股权,或者转移到了其他的法人实体,企业对债务的偿还责任被免除。因此,负债整合从企业内部来看是一种资产与负债的转移,从企业外部来看是一种权益的变动,负债整合工作应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双赢”的目的,也就是说,即有利于增强债权人权益的保护程度,又能使兼并后企业债务人稳定健康发展,不至于被高额债务拖垮。负债整合主要采用“负债随资产”和“负债转股权”两种形式,在这两种不同的形式下有着具体的整合途径。(1)负债随资产。即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全部由兼并企业承担。承债式兼并中,按照“负债随资产”的原则,兼并企业在承担债务的同时,也控制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所以整合过程必须按照“资产组合与负债结构应保持对称性和匹配”的要求进行,资产被剥离出售的变现款可用来支付近期计划应偿还的债务。负债整合力求与资产整合同步进行,以利于随时评估资产与负债的对称关系的合理性,并有效地控制资产经营风险和负债筹资风险。(2)负债转股权。它是指为了减轻兼并企业的债务负担,将被兼并企业的负债转化为股权的形式。如果由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务,将会造成兼并企业未来偿债压力太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一部分债务转为股权,将债权人转移为企业的股东,从而使企业负债率降低,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在上例中提到的B公司在进行负债整合时,主要采取负债转股权方式,主要原因是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其中对于债务比较大的企业,B公司转让了一定的股权,让其他公司成为了B公司的股东,这个既提高了B公司扩大了业务面同时也减轻了公司的负担,对于债务比较小的企业,B公司主要财务负债随资产的方式,自己承担。财务管理与制度的整合一些企业从成立开始时,就由于组织机构设置不当,管理制度尚未建立或不健全,抑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等原因,使一个原本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的企业,走向衰退,导致控制权的易手。兼并企业兼并目标企业后,必须对兼并后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重新调整和匹配,并通过输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财务管理机制,使兼并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走上高效、规范的轨道。兼并后财务管理工作的整合,关键是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制度这两个方面,整合时要站在企业财务战略目标的高度,从财务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一体化角度考虑,以避免局部调整与原体系的不协调。在上例中提到的B公司在财务管理和制度的整合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1)任命新的领导人。在原A公司中发掘优秀的人才,对他们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然后让他们担任A公司的领导人。因为原公司人员对业务比较熟悉,同时也可能对以前公司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清楚,所以这种方式是可取同时也被证明是非常成功的。(2)调整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B公司在原来的财务管理机制上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首先找出原有破产原因,针对症结下药。然后再工作中找出存在问题,随时调整步伐。以上公司B公司对A公司的兼并是深圳市比较典型的破产兼并案例。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兼并都有一定借鉴意义。

怎么写开题报告呢?首先要把在准备工作当中搜集的资料整理出来,包括课题名称、课题内容、课题的理论依据、参加人员、组织安排和分工、大概需要的时间、经费的估算等等。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二、课题研究的内容。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课题研究的目的,应该叙述自己在这次研究中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想要得到的结果。比如我校叶少珍老师指导的“重走长征路”研究课题,在其研究目标一栏中就是这样叙述的:1、通过再现长征历程,追忆红军战士的丰功伟绩,对长征概况、长征途中遇到了哪些艰难险阻、什么是长征精神,有更深刻的了解和感悟。2、通过小组同学间的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解说,培养合作参与精神和自我展示能力。3、通过本次活动,使同学的信息技术得到提高,进一步提高信息素养。四、课题研究的方法。在“课题研究的方法”这一部分,应该提出本课题组关于解决本课题问题的门路或者说程序等。一般来说,研究性学习的课题研究方法有:实地调查考察法(通过组织学生到所研究的处所实地调查,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的情况和自己要了解的内容设置一些问题,以问卷的形式向相关人员调查的方法)、人物采访法(直接向有关人员采访,以掌握第一手材料的方法)、文献法(通过查阅各类资料、图表等,分析、比较得出结论)等等。在课题研究中,应该根据自己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课题研究方法,不一定面面俱到,只要实用就行。五、课题研究的步骤。课题研究的步骤,当然就是说本课题准备通过哪几步程序来达到研究的目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自己的课题大概准备分几步来完成。一般来说课题研究的基本步骤不外乎是以下几个方面:准备阶段、查阅资料阶段、实地考察阶段、问卷调查阶段、采访阶段、资料的分析整理阶段、对本课题的总结与反思阶段等。六、课题参与人员及组织分工。这属于对本课题研究的管理范畴,但也不可忽视。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不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时就会偷懒或者互相推诿,有时就会做重复劳动。因此课题参与人员的组织分工是不可少的。最好是把所有的参与研究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任务分派和落实。然后根据本课题的情况,把相关的研究任务分割成几大部分,一个小组负责一个部分。最后由小组长组织人员汇总和整理。七、课题的经费估算。一个课题要开展,必然需要一些经费来启动,所以最后还应该大概地估算一下本课题所需要 的资金是多少,比如搜集资料需要多少钱,实地调查的外出经费,问卷调查的印刷和分发的费用,课题组所要占用的场地费,有些课题还需要购买一些相关的材料,结题报告等资料的印刷费等等。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足够的资金作后盾,课题研究势必举步维艰,捉襟见肘,甚至于半途而废。因此,课题的经费也必须在开题之初就估算好,未雨绸缪,才能真正把本课题的研究做到最好。

1、资本结构是指所有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的比例关系。利润分配企业应处理好积累(用于再投资)和分红(用于投资者收益)的矛盾。 资本结构相关书籍2、所谓资本结构,狭义地说,是指企业长期负债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广义上则指企业各种要素的组合结构.资本结构是企业融资的结果,它决定了企业的产权归属,也规定了不同投资主体的权益以及所承受的风险。 3、就一般意义而言,资本结构是指股权资本与债权资本的比例关系,它反映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金融关系,即以资本和信用为纽带,通过投资与借贷构成的股东、债券人和经营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利益关系。 4、资本结构是指公司短期及长期负债与股东权益的比例.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结构也就是财产所有权的结构安排.而财产所有权往往最终与收益权对应,所以资本结构又牵系着产权安排,或者说资本结构决定了产权安排结构。 5、资本结构是指公司的负债与权益的比例关系通常用负债的比例或负债对总资产的比例关系表示.西方财务学家对资本结构进行了许多理论与经验研究但直到现在仍然存在许多分歧。 6、资本结构在这里就是指企业的负债情况.资本结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负债率不应超过50%长期负债与短期负债比例应适当。 7、资本结构是指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各种来源、组合及其相互之间的构成及比例关系.研究资本结构理论的主要目的是分析资本结构与企业融资成本公司价值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相互关系。 资本结构8、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中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将影响到企业资本控制的完善,决定着国有企业的前途,连接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 9、关于融资结构(也称为资本结构)问题的研究,始于MM定理,其核心思想是: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企业价值与其所采用的融资方式即资本结构无关.然而由于MM定理的假设条件与现实相差太远,使得其结论无法解释现实中企业资本结构的选择行为。 --

居住权论文开题报告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接地气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大家都开始做最后的毕业设计了,一般做毕业设计前都会要求先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特点是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一、 综述本课题国内外发展现状与趋势,说明选题依据及意义

(一)国外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际社会对社区的关注自19世纪末期横扫整个欧洲和北美大陆的社区睦邻运动开始,世界上的第一个社区服务中心是由英国的巴纳德在伦敦建立的。最早从社会学的角度使用“社区”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1881年他将德文gemeinschaft(一般译为共同体、团体、集体、社区等)一词首先用于社会学。从滕尼斯提出到现在,社区的涵义已发生很大变化。社区研究虽然起源于西欧,但在美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有关社区理论的研究大致包含两类:一类是社区本身的静态研究,一类是对社区发展和建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动态研究。其中比较有影响的理论有:社区人文区位理论、社区权力理论、社区社会关系理论、社区变迁理论和社区行动理论。

目前国外有不少国家的社区发展格局特色,但社区建设的参与主体却大致相同,主要是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社区非营利组织、社区企业和社区居民。社区建设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关系各具形态,表现出自治型、政府主导型和合作型三种模式。在国外众多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中,较为突出的有:宜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自治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模式。

在宏观层面上,国外城市社区管理将会呈现三大趋势:一是社区管理日益全球化、国际化;二是社区管理逐步转向可持续发展战略;三是社区发展与社区建设日渐趋向融合。

在微观层面上,国外城市社区管理也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组织体系趋于自治化、公众化;二是社区经济管理趋于市场化、多元化;三是社区管理日趋法制化、规范化。

(二)国内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内对于城市社区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①社区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

②经费投入不足,社区设施不够完善;

③思想观念陈旧,相关法制不健全;

④老社区功能混乱,新建社区缺乏生活气息;

⑤现有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区发展新要求。

尽管到目前为止城市社区深层次的问题仍然处于混乱状态,国内仍缺乏真正贴近国情、具有指导力的理论,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城市社区建设在蓬勃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我国社区管理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国内很多专家和学者开始专注于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地的社区管理理论,意在将国外先进的社区管理理论“本土化”,应用到社区管理上,尤其是城市社区管理。

通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我国形成了四种有代表性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一是以上海卢湾区五星桥街道为例的行政侧重型模式;二是以沈阳市春河社区为例的自治型模式;三是以武汉市江汉区社区为例的混合型模式;四是一会(分)两站的“盐田模式”。这四种创新模式各有千秋。上海行政侧重型模式有效克服了“条块分割”关系,但并没有改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居民社区参与度不够。沈阳自治型模式形成了“议行分离、相互制约”的互动运行机制,理顺了条块关系,但政府角色“越位”与“缺位”并存,资金供给与运行机制也还不完善。江汉混合模式重构了社区微观组织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建立了社区自治系统与政府行政系统的共生机制,但是仍存在行政化倾向,低配套率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也与日益增长的居民需求不相适应。直到2005年,深圳“盐田模式”的出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和建设的创新成果工作有了近一步的发展。这种“一会(分)两站”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回归到其自治组织的法律原位。同时让政府提高了执行能力又降低了行政成本。当然这种模式也有其不足之处:政府在社区仍然保留着行政末梢,不能真正体现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综合以上四种模式的利弊,我觉得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都无法体现自治性。国内未来城市社区管理的趋势:国内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会不断创新,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会更加完善,正如吴新叶(2008)所说“社区发展的组织日趋自治化、公众化”,“社区发展的管理日趋市场化、多元化”,“社区发展的手段日趋法制化、规范化”。围绕和谐社会的标准建设的城市社区必将呈现多种新形式,例如服务型城市社区、自治型城市社区、学习型城市城市社区、数字型学习社区和生态型城市社区。

(三)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第一,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情况来看,我国的城市社区实践远远走在理论的前头,因此综合研究方法,形成新的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和综合能力的理论方法体系,就成了推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理论任务。杨团(2002)曾总结说“城市社区管理在国内的发展缺乏创新和自治性,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可以在理论上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城市社区管理方面的自治研究水平,使研究更上一层楼,为未来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提供理论基础”。

第二,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王永平(2008)指出“社区建设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社区建设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社区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广阔舞台”,“社区建设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微观体现”。 本文从社区入手研究城市社区管理,有助于响应和谐社会建设的号召,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三,在市场经济下,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呈现出社区居民日渐增长的社区参与需求和社区服务需求同滞后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方法的矛盾。

第四,安东尼·吉登斯说过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以社区为重点”成为了可能,还变成了必须。“社区”意味着促进街道、城镇和更大范围的地方区域的社会和物质复苏的可行办法。

本文通过对杭州市上城区南星街道a社区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的研究,不仅可以对其自身的管理提供帮助,也可以对其他的相关社区提供参考。当然,这方面的研究还有助于推进城市社区的建设,揭示城市社区目前发展的问题根源,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应对措施。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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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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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会计处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虽然多数学生都是第一次写,但只要你认真写并按照学校的格式要求根据按老师意见修改总会通过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提供一个范例范本供参考祝开题报告写作过程顺利:你可以按下面几部分开始写:一、本选题研究的意义: 目前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信息化,网络化和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信息化就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企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一个重要的战略措施就是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关键是管理的信息化,企业管理信息化的实现有赖于会计信息化的成功实施和运行。而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当今,会计信息化更是会计发展的内在要求与必然趋势。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振兴区域经济、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商法人中,中小企业占到了95%以上,中小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税收的43%,出口的60%。如今,伴随着我国企业信息化进程深层发展,信息化与工业化交融互动的关系,给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与政策支持,同时也使得我国中小企业遭遇前所未有的成长瓶颈,面临着国内外巨大的竞争压力。 因自身普遍存在着资金不足、专业人才缺少、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处于我国西部地区的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在发展成长过程中更是遇到种种发展障碍,严重制约了企业健康发展。目前,国内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各自的观点及对策,但对于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对策的研究却少有学者进行探索。近些年广西发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北部湾经济圈的发展以及东盟落户广西,都为广西将来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机会。作为企业信息化核心的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也就更彰显其重要性。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根据广西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所存在的普遍问题,对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现状,并从国内的相关对策中寻求、探讨适合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以使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与此同时也为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这个课题添砖加瓦。 二、国内研究现状 会计信息化在我国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学术界对作为企业信息化核心部分的会计信息化也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 1.刘谦在2005年发表的《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应用的进一步思考》一文中认为,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现状在以下八点:(1)企业实现会计信息化的目的不明确;(2)会计信息化系统简单代替手工系统;(3)会计信息化系统的信息量较手工系统并未有较大的提升;(4)会计人员对财务软件的性能不甚了解;(5)会计人员还未完全从手工习惯中解放出来;(6)会计信息化系统并未发挥其就有的管理职能;(7)理论界对会计信息化研究脱离实际;(8)管理措施不得力。刘谦认为目前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1)认清实现会计信息化的目的;(2)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实施;(3)会计信息化系统的信息输出;(4)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日常处理。 2.原永娟、安玉琴在《谈中小企业实现会计信息化的途径》一文中认为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建设成本过高,后期维护成本不确定;(2)复合性人才的缺乏,制约会计信息化建设;(3)企业主次不分,影响了战略全局。她们提出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大致有三种途径:购入商品化财务软件、自行开发和租用ASP,并针对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仍处于手工管理的水平、信息化程度偏低、资金不够雄厚、人员素质较低的现状,提出租用ASP模式应该是中小企业在新经济时代低成本参与竞争的最佳途径。 3.徐艳冰在2008年发表《中小企业会计标准化及信息化的现状与对策》一文中,提出我国中小企业实施财务标准化及信息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中小企业的人员素质较低;(2)管理基础较弱,影响了标准化信息的顺利进行;(3)中小企业领导决策凭感觉,而不是客观的收集、分析和利用数据;(4)资金短缺是中小企业的普通困难;(5)中小企业信息化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健全;(6)缺乏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信息化软件;(7)政府在宏观方面对中小企业如何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针对上述现状所提出的对策归纳如下:(1)积极为中小企业培养信息化专门人才;(2)坚强管理,通过财务标准化,为实现信息化铺平道路;(3)转变中小企业的观念,使企业认识到开展信息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4)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投入,合理使用有限资金;(5)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社会服务体系;(6)选择适合的信息化软件;(7)针对政府在宏观政策方面对企业的影响,建议政府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研究。 4.年荣伟在《西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瓶颈管理》一文中提出我国西部中小企业成长面临着四大瓶颈,归纳如下:(1)缺乏能够使整个企业团体化的企业文化;(2)缺乏企业发展所必须的高素质人才;(3)企业财务管理问题一直是西部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4)西部中小企业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瓶颈。年荣伟认为西部中小企业突破成长中的瓶颈,具体的相应对策如下所述:(1)建立立足于本企业团体的企业文化;(2)创建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优秀人才的内外环境;(3)加强财务管理体系化的建设;(4)进一步完善融资渠道,提高企业自身素质。 5.彭燕、王永生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选择》一文中提出,SaaS在线会计应运而生,采用在线会计则是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选择。虽然目前许多企业对在线会计还不了解,也存有疑虑,但这是一种未来的发展趋势,它既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所带来的软件缺陷,也可以解决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共享性差的现状,操作起来也方便快捷。 综上所述,学者们针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各自的对策,为中小企业实施会计信息化提供了理论依据。但部分对策侧重于宏观面,在推行过程中可能碰到障碍,加之广西受其自身因素限制,因此本文立足于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实际情况,针对其现状提出适合的解决对策。 本选题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为了了解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根据广西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现状,并从国内外的相关对策中寻求、探讨适合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主要解决: (1)研究在国内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研究东西部发展政策的不同对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所造成的影响; (2)探讨如何借鉴东部发达城市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提出发展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对策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观点及创新点 1.广西中小企业当前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其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却遭遇到了瓶颈: (1)政府对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扶持力度不够,更缺少相关的规则、标准和规范。 (2)资金短缺仍然是中小企业的普遍问题。广西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其规模小、底子薄、信用度不高等自身因素限制,缺乏可靠的担保机制;而某些银行又对中小企业有门户偏见,对其贷款不够热心。广西处于西部地区,融资还得依靠国有银行,既缺乏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又缺乏外资的介入,有限的资金投入基本上注入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有些中小企业又重硬件轻软件,浪费资源。得不到有力的金融扶持,使得中小企业能投入会计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相当有限。 (3)管理层意识差,企业要实施会计信息化,管理层的意识就得跟得上,而安于现状的企业终究会被社会彻底淘汰。在广西,中小企业的企业家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等信息工具的数量少,更不用说了解信息技术发展动态进行企业信息化了,他们多依靠经验型管理思想,对会计信息化缺乏应有的重视,这严重阻碍了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发展。 (4)企业员工素质低。广西本身就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IT技术与会计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更加贫乏。即便是属于这类型的人才也是偏向于大型国有企业,这对广西中小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5)缺乏适合广西中小企业企业自身情况的信息化软件。是否使用合适本企业的财务软件,也是影响一个企业的发展的重要因素。 2. 解决广西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东西部政策使得东西部发展极为不平衡,如今国家开始对西部实行大开发发展战略,促进西部能更好的有序发展。中小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得到政府有效的扶持,东部的优惠政策,只要适合西部,适合广西,都可以借鉴实施;而对广西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特殊问题,采取适当的有效的政策加以解决。 (2)广西已经成为北部湾经济圈及东盟的主要省份,在引进外资方面有了新的契机,广西政府应加大力度扶持,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 (3)政府可以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其自身素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中小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和科技知识更新培训。企业管理者要主动接受新知识,不断的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这才能在引领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其领头羊的关键作用。 (4)政府要重视企业专业人才的培训,企业本身则要重视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在区内高校选拔人才、留住人才,对区外也积极“招贤纳士”,不但在本企业,还要在整个广西营造一个适合复合型人才培训的优质环境及基地。 (5)广西的中小企业可以与用友公司广西分公司、金蝶软件广西分公司合作,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的财务软件。由于开发新软件需要资金周转,而中小企业本身就缺乏资金,这就要求政府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方面做好做足。如今,SaaS在线会计应运而生,采用在线会计则成为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的现实选择。虽然目前许多企业对在线会计还不了解,也存有疑虑,但这是一种未来的发展趋势,它既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资金不足所带来的软件缺陷,也可以解决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共享性差的现状,操作起来也方便快捷。 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 — 资料检索,收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最新资料文献并进行整理;— 开题报告,撰写开题报告和任务书; — 修改开题报告及任务书 — 撰写论文,继续查阅,并就撰写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询问指导老师;— 初稿完成,交由指导老师修改 — 继续修改论文初稿; — 定稿完成,装订,准备答辩。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题目 2所选论题的背景情况,包括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概况 3本论题的现实指导意义 4本论题的主要论点或预期得出的结论、主要论据及研究(论证)的基本思路 5本论文主要内容的基本结构安排 6进度安排 文献综述 1 资本运营运作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结论 资本运营的涵义 资本运营相关理论综合 资本集中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交易费用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产权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规模经济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资本运营的核心——并购 概念 西方并购理论的发展 并购方式 研究课题的意义 2目前研究阶段的不足 参考文献 1论文题目 资本运营及某某企业资本运营的案例分析 2所选论题的背景情况,包括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概况 企业资本运营是实现资本增值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纵观当今世界各大企业的发展历程,资本运营都起到过相当关键的作用,并且往往成为它们实现重大跨越的跳板和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在我国,近年来不少企业也将资本运营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并获得了成功。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了重视生产经营、忽视资本运营的瓶颈,认识到资本运营同生产经营一起,构成了企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可以预见,资本运营在我国企业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特会越来越大。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 WTO为背景,比较全面描述了国内外资本运营的现状,深入地剖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思路和对策,以及对于国外资本运营经验的借鉴和教训的吸取。 在研究领域发展方面,国外对资本运营的研究和运用都多于我国。在中国,资本运营是一个经济学新概念,它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背景下产生的,也是投资管理学科基础的理论学科。资本运营是多学科交叉、综合的一门课程。它是将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战略管理、技术经济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基础综合起来,依托资本市场相关工具,以并购和重组为核心,以企业资本最大限度增值为目标,通过资本的有效运作,来促使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资本运营概念虽然产生时间短,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广泛地进行资本运营。事实证明,如何有效依托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营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正因为如此,资本运营课程在我国研究也比较热门。 3本论题的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资本运营观念在不断影响着企业管理者们。在资本运营的大潮面前,许多企业也在跃跃欲试。但从我国资本运营的实际来看,进行资本运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同时,国内企业也要面对跨国企业的挑战。要搞好资本运营,必须先去了解和认识资本运营。 本文就是针对上述现实,充分考虑到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资本运营的内涵、形式、核心、企业并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对企业开展资本运营提供依据和参考,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4本论题的主要论点或预期得出的结论、主要论据及研究(论证)的基本思路 本文主要介绍资本运营国内外发展、趋势,以及资本运营的相关理论内容综述。重点分析和探讨资本运营核心——并购的模式、动因、效应分析,并通过国内外资本运营历程分析我国资本运营发展趋势。最后通过企业并购案例说明资本运营的过程及总结资本运营重点把握的要点和技巧。预期通过本文对整个资本运营在企业管理运营中的重要性、特点、操作、评价过程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同时对资本运营中的发展提出自己的观点。 本文理论部分主要参考金融投资类、经济类报刊杂志;以及图书馆中大量有关资本运营与企业并购方面的书籍;投资学教材与参考书和教学中老师对资本运营模式的总结与案例分析;另外,指导老师在研究过程中会提供较大量的参考资料。 5本论文主要内容的基本结构安排 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块: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主要介绍资本运营及其相关的概念、资本运营的特点、形式、国内外发展状况及重组、并购的相关理论。第二部分重点介绍资本运营的核心——M&A,并通过一个案例分析说明资本运营的全过程、特点和技巧。最后一部分主要总结全文,对资本运营的发展趋势、特点做一分析和总结。文章在阐述理论问题紧扣what—how—why,并加以背景的介绍,使文章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性。 6进度安排 本文从去年11月份确定研究题目后,12月到今年3月份主要进行相关理论、文献和案例的收集、整理。从3月到4月初完成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和前期正文的编写。计划到4月底完成初稿,并交给指导老师审核、修改。争取5月中旬完稿,并进行论文答辩的准备。 开题报告范文 ·英语开题报告范文 ·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会计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 摘要:从理论上讲,企业都在进行两种经营:一种是所谓产品经营;而另一种为资本经营。一般说来,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都不可能没有资本运营,只是程度大小的问题。所谓产品经营,就是企业围绕产品与服务等主要业务,进行生产(含服务)管理、产品改进、质量提高、市场开发等一系列活动。而企业的资本运营,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本大街够、融资和投资的运筹,以谋求实现在风险与赢利之间的特定平衡,争取企业资本增值最大化。 关键词:资本运营;并购 1 资本运营运作模式国内外研究现状、结论 资本运营的涵义 在论述资本运营前,有必要把产品运营说一下。从理论上讲,企业都在进行两种经营:一种是所谓产品经营;而另一种为资本经营。资本运营与产品经营就有联系也有区别。一般学术界定义产品经营(生产经营)是以物化为基础,通过不断强化物化资本,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获取最大利润的商品生产与经营活动。(张铁男,企业投资决策与资本运营,,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 有关资本运营的概念表述各有不同,综合起来可以大体上划分为广义资本运营和狭义资本运营。广义资本运营是指企业通过对可以支配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进行组织、管理、运筹、谋划和优化配置,以实现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广义资本运营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资本的运行,在资本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资本增值和获取最大收益。广义资本运营内涵广泛.从资本的运动过程来看,资本运营涵盖整个生产、流通过程,既包括金融资本运营(证券、货币)、产权资本运营与无形资本运营,又包括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从资本的运动状态来看,既包括存量资本运营,又包括增量资本运营。存量资本运营是指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股份制改造等产权转移方式促进资本存量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增量资本运营是指企业的投资。 狭义资本运营是指以资本急剧增值和市场控制力最大化为目标,以产权买卖和“以少控多”为策略,对企业和企业外部资本进行兼并、收购、重组、增值等一系列资本营运活动的总称。资本运营的总体目标是实现资本增值和市场控制力最大化。具体目标是加快资本增值,扩大资本规模,获取投资回报。提高企业的市场控制力和影响力,优化经营方向。狭义资本运营主要研究的是存量资本的配置,具体运营方式包括股票上市、企业、企业联合、资本互换、产权转让等。 资本运营相关理论综合 在资本运营理论研究过程中,有许多学者将它与其他经济学理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和研究。深刻分析资本运营产生的原因和作用的原理,从理论的高度掌握资本运营的精髓,有助于增强我们进行资本运营的自觉性,提高资本运营的技巧。 资本集中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在19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世界还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企业并购浪潮:但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发展规模的深入分析,马克思非常敏锐地抓住了资本集中这一重大问题,并且建立了资本集中型论。在《资本沦》中.马克思首先论述了生产集中,并指出生产集中包括了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在文中,他还提到了“规模经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等。马克思关于资本集中的机制的理论论述,是完整的、有力的。即使在今天,这个由商品市场和经理市场所形成的竞争制度、股份公司制度、金融信用制度和股票市场等几个方面所形成的整体,也的确是资本得以流动、重组乃至集中的最重要的机制。 马克思的资本循环与周转理论强调资本的流动性,指出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这正是资本运营的核心所在,资本运营是建立在资本充分流动的基础之上的,企业资本只有流动才能增值,资产闲置是资本最大的流失。因此,一方面,企业要通过兼并、收购等形式的产权重组.盘活沉淀、闲置、利用效率低下的资本存量,使资本不断流动到报酬率高的产品和产业上,通过流动获得增值的契机。另一方面,企业要缩短资本流动过程,加快资本由货币资本到生产资本,由生产资本到商品资本,再由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形态转换过程,以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同时在资本运动总公式中,也相应地反映了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的关系。 交易费用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1937 年,著名经济学家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问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所谓交易费用是指企业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洽谈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答约成本,监督成本构成。企业运用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可以将市场内部化,消除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理论与垂直兼并、混合兼并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很好地解释了企业垂直兼并、混合兼并的内在原因,并对原有理论作了补充和调整。 产权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产权理论认为,资产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先决条件,明晰的产权界限是企业资本运营的客观基础。企业资本运营是建立在规范化的公司产权基础上,没有界定清晰的产权、规范的股权结构和合理有效的股权流动机制,真正的公司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行为是难以产生和发展的。在清晰的产权界定基础上,企业资本运营行为有助于推动产权的合理流动,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的价值型管理和优化重组,进而促进资源的科学配置与有效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同时,企业运用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推动公司产权的聚合与裂变,可以进一步促使公司产权明晰化。 产权理论要求产权必须明确.必须能够白由流动.这将从如下方面对资本运营产生推动作用。首先,产权的自由流动可以推动公司并购的社会化。其次,产权的自由流动可以推进企业资本运营市场化进程。第三,产权的白由流动有助于推动企业资本运营国际化。 规模经济理论与企业资本运营 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有助于推动企业获取规模经济效益,优化企业规模结构。有关资料的研究成果表明,一个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其他企业而形成的规模经济效应是非常明显的。 西方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成长经历表明:运用资本运营方式,有助于谋求规模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进而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通过企业的联合与兼并,日本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实现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重组,获取了规模经济效益。在我国,企业小型化、分散化的特点极为明显.通过兼并、收购重组扩大企业规模,谋求规模经济效益对于我国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更具有现实意义。 资本运营的核心——并购 概念 所谓并购,即兼并与收购的总称,是一种通过转移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企业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的经营手段,是企业资本运营的重要方式。 并购的实质是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的财产、经营权或股份,并使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对另一个企业发生支配性的影响。并购是企业利用自身的各种有利条件,比如品牌、市场、资金、管理、文化等优势,让存量资产变成增量资产,使呆滞的资本运动起来,实现资本的增值。 并购的具体方式包括企业的合并、托管、兼并、收购、产权重组、产权交易、企业联合、企业拍卖、企业出售等具体方式。 西方并购理论的发展 并购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推动并购实践的发展;在研究西方公司并购史时,学者们从各种角度对并购活动进行了不同层面的 经济学分析,从而形成多种并购理论。 (一) 效率理论(Efficiency Theory): 效率理论认为:公司有助十促使公司管理层效率改进,产生 协同效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潜在效益。效率理论可以细分为 管理协同效应理论、营运协同效应理论、财务协同效应理论、多 角化经营理论与价值低估理论。 (二)代理问题及管理主义者(Agency Problem and Managerism) 代理问题是由詹森和麦克林于1976年提出的,他们认为在代理过程中,由于存在着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不确定性等因素的作用而产生代理成本,这种成本主要包括:所有者与代理人订立契约成本、监督与控制代理人成本、限定代理人执行最佳或次佳决策所需的额外成本、剩余利润的损失。这一理论可以归纳为三点:并购可以减少代理成本;经理主义;负假说主义。 (三)现金流量假说(Free Cash Flow Hypothesis ) 自由现金流量假说源于代理问题。在公司并购活动中,自由现金流量酌减少可以缓解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所谓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公司现金在支付了所有净现值(NPV) 为目的投资计划后所剩余的现金量。詹森(Jensen,1986年)认为,自由现金流量应完全交付股东,这将降低代理人的权力,同时再度进行投资计划所需的资金在资本市场上更新筹集将受到控制,由此可以降低代理成本,避免代理问题的产生。 (四)市场势力理论(Market Power) 市场势力理论认为,并购活动的主要动因在于并购可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长期潜在获利的能力。但是,一些学者认为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并不代表规模经济或协向效应的实现。只有通过水平或垂直式收购整合,使市场占有份额上升的同时又能实现规模经济或协同效应,这一假说才能成立;反之如果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建立在不经济的规模上,则收购可能会带来负效应。 (五)财富再分配理论 财富再分配理论的核心观点为,由于公司兼并会引起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兼并利益从债权人手中转到股东身上,或者由一般员工于中转到般东及消费者身上,所以公司股东会赞成这种对其有利的兼并活动。 (六)市场垄断理论 由于企业购并等资本运营本身的特点所在,就是在产权理论形成 以后,关于购并对市场力量影响的讨论依然在进行。从经济有益的一 面来看,购并带来的好处也许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对此我们前面 已作了很多的说明。从对社会经济不利的一面来看,购并活动有可能 带来垄断。但是现在关于垄断也有人认为其有好的一面,或至少是不 可避免的一面。因为垄断集中本身是竞争的产物。在现代经济中,由 于竞争己从简单的价格竞争发展成为质量、技术、服务、产品类别等 诸多方面立体的竞争,因此即使是大公司之间也很难就垄断达成什么 共谋。此外,大公司和大企业在现代科技中的作用日益增大,这也是 购并等资本运营活动对现代经济发展贡献之一。 除了以上各种理论之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购并中获利一方的收益来源是对企业中其他利益主体的剥夺。如股东为企业内部人,而债权人为企业外部人,在信息方面股东有优势,因此股东有可能通过企业购并来提高股票的价值,而降低债券的价值,由此来对债券持有人进行剥夺。这就是所谓的再分配理论。另外,按照并购的分类不同,早期的理论还包括横向兼并理论、纵向兼并理论、混合兼并理论等,此后再做阐述。 购并活动是导致企业规模扩大的经济行为。在实际的资本运营活动中,也存在着通过出售和分立等方式来减小企业规模的活动。在分析这方面的活动时,也形成了关于公司分立的理论。几从分析中所使用的工具和方法来看,可以说都是我们在上面讲述企业购并理论时已经使用过,因此这里不打算对关于分立的理论进行论述。 基本上可以说,在产权进论形成以后,直到它在50年代 — 60年代兴起,它与同时代兴起的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结合在一起,对开阔人们的视野,提供新的分析工具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由此资本运营理论也大量地涌现出来。但总体上看,现代的资本运营理论大都还是一种假设或假说,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理论体系。 并购效应 并购的效应包括:(1)佯量资产的优化组合效应;(2)资产与经营者的结合效应;(3)经营机制的转换效应;(4)劣质资产淘汰效应;(5)产品升级换代效应;(6)进入利润水平更高的行业。 并购方式 1、按被并购对象所在行业分: (1)横向购并,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2)纵向购并,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问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3)混合购并,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问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2、按并购的动因分: (1)规模型购并,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购并,通过购并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购并,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购并,通过购并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 (5)成就型购并,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 3、按并购双方意愿分: (1)协商型,又称善意型,即通过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手段取得并购意思的一致。 (2)强迫型,又可分为敌意型和恶意型,即一方通过非协商性的手段强行收购另一方。 4、按并购后被并一方的法律状态分: (1)新设法人型,即并购双方都解散后成立一个新的法人。 (2)吸收型,即其中一个法人解散而为另一个法人所吸收。 (3)控股型,即并购双方都不解散,但一方为另一方所控股。 研究课题的意义 企业作为运用资本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是资本生存、增值和获取收益的客观载体。企业对生产经营进行组织与管理,实质上是对资本进行运筹与规划,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是根植于资本运作的基础之上,都必须借助于资本形式转换。在某种意义上,企业生产经营可以视为资本经营的实现形式。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资本运营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有着战略意义。 首先,资本运营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实质是要由行政机制配制资源转向市场配置资源,使资本机制得以生产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其次,资本运营将推动想带企业制度的完善。 另外,资本运营思想的确立将推动企业家队伍的建设,促进企业经营理论的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最后,资本运营为政府宏观调空提出了新的课题。 2目前研究阶段的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界一直重视生产经营,忽视资本运营。重视增量投资,忽视存量资本。重视内部交易型战略的运用,忽视外部交易型战略的实施,这些误区已经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是离不开资本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本是经济活动得以持续运行的标志,资本就像一块巨大的礁石,将社会各种生产要素吸引到它的周围。资本流向何处,何处的经济运行就会活跃起来,资本聚集在何处,何处的经济就会不断地走向繁荣。 在强调资本运营的同时,我们并不否认产品经营的重要性。事实上,资本经营并不排斥生产经营。在生产领域内的资本运营,必须通过生产经营进行转换。只有通过生产经营的途径,资本经营的目标才能最终得以实现。正是产品运营如此重要,有关生产经营的研究成果比较多,而对资本运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却很少,也正基于以上原因,笔者才将资本运营作为研究对象。 本文主要介绍资本运营国内外发展、趋势,以及资本运营的相关理论内容综述。重点分析和探讨资本运营过程中问题的解决途径。最 后通过企业并购案例说明资本运营的过程及总结资本运营重点把握的要点和技巧。预期通过本文对整个资本运营在企业管理运营中的重要性、特点、操作、评价过程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同时对企业资本运营的发展趋势做一展望。

一、对于选题“主题”是一篇论文的精髓,是眼睛,透过它不仅能读懂论文,更能窥探作者内心的思想。以下是我的一些思考:1、选题一定要“新”。所谓“新”,不是为了“新”而“新”,去凭空创造一个童话般的东西来研究,这只是在建造空中楼阁,根本找不到坚固的支撑。我认为,新颖就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即视角新。暂且不谈其他领域和专业,仅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而言,我国的研究成果就数不胜数,放眼望去,似乎找不到一块处女地来开发。恰恰是这些烟雾弹蒙蔽了我们的双眼,世界上最创新、最独特的不就是我们自己吗?有谁可以完全复制我们吗?没有的,所以站在自己的视角,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思考问题,不要试图从别人身上挖掘漏洞来研究,自己的思想永远是别人不可复制的创新点。今天几位导师反复提到,说我们是教育硕士,有机会在一线教学,这是学术型研究生所不具备的条件,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自身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我国教育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仅仅站在理论层面去探讨是没有实际意义的,自己在教学中发现的问题才是真正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我们的专业是培养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课老师,这就是一个限定,我们专注于本学科,就应该在选题上突出学科特点,不能泛泛地谈论所有学科都出现的问题。因此,关于我的论文选题,我认为需要经历一段教学实践才能提出更有价值、更新颖的观点。2、选题一定要“精”。所谓“精”是指把主题的范围缩小至精华,找准一个核心点来深入探究,就好像抛进水中一块石头,我们不能只研究水面泛起的波纹多么美丽,重点应该是石头进入水中的状况。俗话说,面面俱到就是面面不到。选题也是如此,作为一名研究生,我们的能力有限,国家、社会层面的问题是我们力所不能及的,太过宽泛就是“假、大、空”,因此只要做好眼前就行了,针对自己所教学科、年级甚至班级、某一节课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范围越小就越出新,越能深入挖掘,越能触及本质问题。例如有篇论文是《当代中学生孝道问题研究》,导师们说选题很好,“孝道”问题是个新问题,但是界定的太过宽泛,可以缩小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课中孝道问题研究”,这样就提高了研究的深度。再如,论文《探究式教学在<文化生活>中的应用研究》,导师指出,并不是《文化生活》中的每一节课都需要运用探究式教学,最好是细化到具体某一节课来研究。当然,“精”也要把握好一定的尺度,要确保在精准的前提下有话可说,有东西可挖。3、选题一定要“准”。所谓“准”就是界定准确。一般理科类研究力求精准,用数字说话,不能有半点误差。人文科学虽然不能数量化,但是许多概念很类似,多一字少一字就会改变原意,如果在选题上界定不准就容易在今后的研究中走错方向。例如,有篇论文是《中职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现状、问题、策略研究》,导师提出,心理健康教育”在这里是指狭义的“心理健康教育课”还是广义的“心理健康教育”,这两者是差别迥异的,如果不界定清楚就会使读者误解。因此,搞学术研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4、选题一定要“真”。所谓“真”就是真实发生的、真切存在的。在选题时我们往往为了追求创新点而无病呻吟,本来微不足道的问题也可以放大去谈,只因为这个问题没人研究过。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其弊端将是学术越来越偏离其实效性。前面已经提到,教育硕士在撰写论文时一定要侧重实践研究,这是我们的特点,更是优势。所以要想选题真”,唯有实践,实践才能出真知。一篇论文就是一段教学经历的总结,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第一手资料绝对比书上看来的更有价值、更有说服力。因此,我们该摒弃眼高低的坏习惯,低下头去身体力行,用行动做学问,用真心解决问题。5、关于选题的其他问题除了以上详细论述的问题之外,我认为选题还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实际性、科学性、可行性、合适性。导师没有重点讲解,我通过查阅课堂笔记整理了这么几点,认为也是值得借鉴的。二、对于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写作前期进行大量准备工作的总结性报告,不仅要整理所读文献,还要提出自己的见解。文献综述反映了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和深度,因此我们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1、文献尽量全面。我们说,老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写论文亦是如此,只有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献我们才能全面地了解选题的发展动态,包括国外的和国内的,胸中没有足够的墨水是难以写出有理有据的论文的。这就启示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充分利用图书馆以及网络资源,拓宽知识面。2、选用较新的文献。我们的选题要推陈出新,参考文献也要与时俱进,紧跟学术发展潮流,筛选出最新最近的文献,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更容易我们结合实际。3、选用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可靠性的文献。老话说的好,病急乱投医。我们在写作时常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凡是与选题相关的文献通通阅读,以至于找不到重点,甚至不考虑文献的可靠性,结果就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根本分不清楚孰好孰坏了。所以,选择文献要去权威机构搜索,注意筛选,不可尽信。4、要忠实于参考文献。我们常常有这样一种心理,就是所选资料都是为论文服务的,所以当出现与论文观点不符的内容时,会选择性地篡改一些资料以满足论文。我自己也出现这样的错误。在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应尊重科学,保持严谨的科研态度,实事求是。三、对于论文框架框架是整篇论文的骨架,是作者思路的反映。我认为在写论文框架时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1、要思路清晰。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各个大标题的关联度。也就是说论文标题要有一定的顺序性,比如常见的“目的-意义-现状-问题-策略”式,要符合逻辑,这个方面一般没有问题。二是某一标题下内容的契合度。我们的论文会涉及三级标题甚至四级标题,层次越多就越容易混乱,本应属于这一个标题的内容却写到了别的标题下,内容与标题的吻合度不高,似乎适合于这个标题,又适合于那个标题。所以还是上文提到的,选题要准确,进而思路紧扣主题,都有极强的针对性,这样就不容易混乱。2、要分清主次。这一点还是要和选题结合起来。在今天的开题报告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本末倒置。大家都是基于自身实践提出一个问题进行研究,在行文时先介绍这个问题的相关理论知识,比如目的、意义、原则等,然后开始谈论实践意义。思路是对的,只是在论述理论时篇幅过长,这些理论都是前人总结好载入书籍的,没有必要再拿出来长篇大论,使人看不到新意,好像是观点堆砌一样,实践部分本应是重点,却被忽视。这个现象在我们做论文时普遍存在,当我们搜集到大量相关信息时就希望全都写到论文里面以显示自己多有水平,其实不然,这样会让读者敬佩你的阅读量时认为你没有自我。所以搞研究还是要脚踏实地,多思考,多创造。

浅议商誉会计论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誉的价值及其重要性日益凸现,尤其是经济全球一体化,新知识经济到来,加剧了全球并购浪潮,因此,商誉成为企业并购和会计处理中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曾从不同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但由于商誉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使得商誉至今仍是会计界的难题。

一、商誉本质

几个世纪以来,不少学者和学术团体从法学、经济学、会计学角度对商誉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试图探索商誉的本质。但目前对商誉的认识仍存在很大差异,主要有“好感价值论”、“无形资源论”、“超额收益论”、“协同效应论”、“总计价账户论”等,由于对商誉本质的争议,直接导致了对商誉确认和计量方面的困惑。

1.好感价值论

这种观点认为,商誉产生于企业的良好形象和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认知感。杨汝梅先生认为,一个企业是否能成功,不仅取决于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还取决于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好感以及投资者、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好感。

2.无形资源观

这种观点认为,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因素众多,无法一一列举,因此,将商誉归属于某一因素有所偏颇,应当将商誉确认为企业尚未入账的无形资产。罗飞先生认为,商誉是企业拥有的、能使企业获取按目前账上资产计算的超额收益的各种未入账的无形资源。

3.协同效应观

该观点认为,商誉本质上是企业各项要素之间的协同效应。M i I 1e:先生认为,企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协同效应应该是企业整体资产大于单项组成价值合计的根本原因,也是商誉的本质。邓小洋先生认为,商誉实质是由企业各个构成要素有机结合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二、自创商誉确认

在所有商誉会计理论问题中,讨论最为激烈持续、时间最为长久的是商誉确认的问题。由于确认是计量、记录、报告的前提与基础,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很多问题是由确认问题引起,所以,商誉确认理论探索是极其重要的。

三、负商誉问题

关于负商誉问题探讨,会计学者也存在争议。如果承认负商誉存在,那么商誉则必须重新定义,商誉计量、商誉减值会计处理都要重新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如果认同负商誉存在,那么关于商誉本质认识将会达成一致,剩余价值观与协同效益观能更好解释负商誉存在可能性,从而为负商誉存在合理性提供理论支撑和依据。

四、自创商誉计量的方法

(一)收益资本化法

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可赚取的“超额收益”按照一定的`贴现率折现,以其现值总和确认为商誉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商誉二(企业年预期收益-行业年平均收益率X企业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一贴现率,这种方法是收益现值法简化版,它的优点在于,仅仅将“超额收益”简单资本化,结果不受买卖双方谈判能力和市场价格的影响,其理论基础与收益现值法基本一致。致命缺陷在于:企业的预期收益不是固态的,商誉价值也随企业经营发生变化,则收益资本化法计算出的商誉价值不具有真实性。

( 二 ) 收益现值法

该方法将商誉作为潜在超额利润的价值。具体计量时,通过对企业超额利润的量化对商誉进行估值。确定企业的超额利润是关键。计算商誉价值是按未来超额利润或者损失折算为现值来确定商誉的价值。

(三) 总体评价法

总体评价法的计算公式为 :商誉价值=收购企业投资成本-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它是将企业净资产的收买价与其公允价值总和之间的差额作为企业商誉的价值,而这种差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谈判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商誉 = 企业转买价格 - 账面评估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和。

五、商誉与会计方程的关系

总体评价法的计算公式:商誉价值=收购企业投资成本一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由于商誉并不是在企业并购中产生,而是企业经营的结果,并贯彻企业经营始终。因此,企业在持续经营中,也应该予以计量。笔者认为,收购企业投资成本即为企业股权交易价格,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交易价格体现为股价,非上市公司通过评估方法确定企业股权交易价格。下面将通过数学方法对该公式进行证明。

六、结论

从会计方程推导出自创商誉过程中,反映商誉与会计方程密切相关,会计方程若保持平衡,则没有自创商誉,会计方程若不平衡,则产生商誉。实践证明自创商誉客观存在,则说明会计等式必然不平衡,会计方程不平衡性,将会导致复式记账理论基础塌陷,由此产生市价三维动态计量模式运用,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来临,它们为市价三维动态计量和自创商誉计量提供可能,将迎来一个伟大的会计变革时代。

公共侵权论文开题报告

摆渡找下,很多的

关于行政执法. 内容提要: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是我国二十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我国从几千年的人治逐步走向法治的标志。行政的“执法”性质和“依法”特征是由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治国方略所决定的。“行政执法”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有不完全相同的涵义,但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要有法律根据,是执行法律(人民的意志)而不是执行长官的意志,是受法律规范、制约而不是任意所为。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我们必须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改革是全方位的,不仅涉及执法的方式、方法,而且涉及执法体制、执法范围、执法目标及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的关系,是整个执法机制的转换。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行为、行政体制、行政执法机制 一、伟大的转变:从“管理”到“执法”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行政等同于管理。我国古书中所谓“召公、周公行政”,即指国家政务管理 1。《汉语大词典》对行政的释义有二:其一为“执掌国家政权,管理国家事务”;其二谓“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2。可见,无论古今,行政均指管理,管理无论内外,均可谓之“行政”。在许多外国学者的著述和词典、辞典中 3,通常也将行政与管理等同,如德国学者平纳特在其所著《德国普通行政法》一书中说,“行政”一词常用于超出公法的其他地方,例如“家务管理”、“财产管理”等形式。这里提到的行政(作为行政法依归的行政),乃是国家机器及其组织的“公共行政”(公共管理) 4。原苏联行政法学者更是不仅将行政等同于管理,而且将行政法定义为“管理法” 5。 行政虽然长期以来一直被人们视同于管理,或谓公共管理、国家管理。但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前,行政通常指国家整个政务管理,是指管理整个国家事务,而在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行政则仅指除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管理。西方许多传统的行政法学家都曾这样给行政下定义:所谓行政,乃除立法、司法以外的一类国家(及其他公权力主体)职能(作用、活动、行为) 6。至于作为行政的国家职能(作用、活动、行为)的实质和内容,则可归结为执行与管理。所谓执行,可包括执行法律、政策、命令、指示、决议、决定,等等。所谓管理,可包括组织、指挥、发布命令、禁令、实施许可、征收、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者给予处罚、强制,等等。 执行并不等于执法。执法在执行中的比重决定行政的性质。古代的行政虽然可界定为国家整个政务管理,但这是就广义的行政而言。在古代,同样存在狭义的行政,狭义行政不包括宏观决策,宏观决策是作为最高统治者国王(皇帝)的行为,而狭义行政则是国王之下的官僚机构执行国王的命令、指示,下级官僚机构执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对国家具体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古代社会虽然也存在某些法律(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多一些,一些国家的法律可能少一些,却不可能存在完全无法律的国家),但是,数量无疑很少(主要是刑法),而且,古代一般没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反映人民意志的专门立法机关(像我国这样的东方国家更是如此)。因此,古代官僚机构的行政主要是(或基本上是)执行最高统治者和上级官僚机构的命令、指示,而不是执行法律。即使其中有一星半点的执法因素,它也完全不能影响古代行政的整体性质。古代行政整体上只能是行政管理,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 在现代,国家事务有了立法、行政、司法等的分权或分工。从理论上说,行政作为执行和管理,其执行主要应该是执行法律,其管理主要应该是依法实施法律。当然,除了法律以外,行政还要执行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执行本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决议、决定,执行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等。行政的职能和任务是多方面的。但不管有多少职能和任务,执法应该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素。但是,从事实层面说,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民主法治的水平不同,执法在各国行政中所占的比重仍然是很不一样的。有的国家执政者重视法治,在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是执法,其行政管理实质即是行政执法。而在另外一些国家,执政者轻视法律,他们习惯于以政策代法、以命令代法、以言代法。这些国家虽有立法机关之设,但多只重其形式而并不寄希望它发挥多大作用。这些国家自然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律,既使有一些这样那样的法律,也并不准备真正使之付诸实施。因此,这些国家的行政主要不是执法,而是执行领导人的命令、指示,执行执政者的政策。其行政的实质是依领导人、执政者的随心所欲,且往往是反复无常的意志管理社会,管理相对人,而不可能是行政执法。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机关也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设,但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很少立法,甚至很少开会,很少制定和发布决议、决定。从而行政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不是执法,不是执行人民代表机关的决议、决定,而是执行党的政策,执行政府的计划,执行领导人的指示,执行上级的命令等。行政的依据主要是红头文件和行政长官的指示、命令。直至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国行政各领域(公安、工商、交通、城建、税务、海关、贸易、商检、环保、质监、计量、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尚处于基本无法,甚至完全无法的状态,此时的行政还只是“管理”(行政管理),而不是“执法”(行政执法) 7尽管这个时期的行政管理与半个世纪或一个世纪以前的行政管理在内容和范围上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性质上并没有根本转变。我国行政从“管理”到“执法”的转变(即性质上的根本转变)是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1984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在一次与新闻界人士的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国家要开始一个历史性的转变:“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 8。此后,国家立法,特别是行政领域的立法,明显加快了步伐。1984年至1990制定的法律和重要行政法规就达几百件之多。其中: 涉及公安管理的有:《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条例》、《居民身份证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 涉及工商、税务管理的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农业税条例》、《工商统一税条例》、《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营业税条例》、《资源税条例》、《盐税条例》、《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等; 涉及外经、外贸管理的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涉外经济合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等; 涉及医药、卫生管理的有:《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 涉及海关管理的有:《海关法》、《关税条例》、《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等; 涉及农业、林业管理的有:《草原法》、《森林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管理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 涉及土地、水、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河道管理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涉及城建、环保管理的有:《城市规划法》、《地名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 涉及交通、邮电管理的有:《邮政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管理条例》、《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检疫管理办法》、《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等; 涉及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管理的有:《教育法》、《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实验动物管理规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 涉及国防、外事管理的有:《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等。 至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进一步加快了行政法的立法步伐,不仅部门行政法逐步趋于完善,而且开始逐步制定和健全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立法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以及即将出台和正在制定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等。 作为行政法基本体系架构支柱的基本法不完全同于部门行政法。首先,部门行政法只适用于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或领域,而行政基本法适用于所有或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如作为部门行政法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适用于公安管理的治安管理领域,而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处罚法》则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工商、海关、税务、文化、教育、科技等)的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法基本法的《行政程序法》更是不仅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且适用于所有行政管理部门的所有行政行为。其次,部门行政法通常只为各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而行政基本法同时为整个行政法制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提供法律依据,例如,《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即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责任的追究,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部门行政法为行政从“管理”转化为“执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和条件,没有部门行政法,执法即失去了前提:相应部门,相应行政领域没有法,无法可执,则只能按政策办事,按长官指示办事,“管理”不可能转化成“执法”;而行政基本法则为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提供了动力和条件,因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启动了对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果某部门行政法不健全、完善,败诉,赔偿的压力就会促使该部门尽快去健全、完善该部门行政法,而《行政程序法》一类的行政基本法亦可以指导部门行政法的健全、完善。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和领域都已陆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和规章,虽然尚未达到健全、完善的程度,某些部门(如新闻、出版、结社等)可能还很不完善,但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就行政基本法而言,作为构成行政法体系的支柱的基干法律,现在大多数也已制定出来了,并且由这些法律设计的制度(如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等)也已陆续开始运作。因此,我国的行政在整体上应认为已初步实现了由“管理型”到“执法型”,由“人治型”到“法治型”的转变,“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化成了“行政执法参考资料: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各国乃至国际组织也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很重要的就是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得到利益状态的合理分配,既能够鼓励创新,又可以通过适当的权利限制使知识产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运用。因此,利益衡量机制便很自然地融入到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中。本文拟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出发,为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寻求后 TRIPs时代我国处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纠纷的策略和方向。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利益衡量 适用限制原则 合理价值判断原则 1、WTO体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近代科学技术的产物。自十八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开始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从而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产生了保障知识产品私有的法律问题。资产阶级要求法律确认对知识的私人占有权,使知识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与传统财产制度相区别的新的财产方式——知识产权。但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知识产品的生产数量和占有容量,往往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的标志。因此,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问题,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知识产品所有者以专有权,促使知识产品进入交换和流通,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更有国家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带动并加快了世界产业结构演进进程,知识资源的推动更是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在拓宽,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已成为贸易竞争的焦点。为更好地维护作为世界科技与经济强国的地位,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内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且极力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大国的强力、发展中国家的妥协和稳定、健康、互益的世界经贸、科技发展的需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则之一。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作为WTO的三大支柱。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就承诺无保留全面执行TRIPS协议的规定,并明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目标是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中国入世以来,不断加快了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步伐,是国内相关立法能够迅速与WTO规则接轨,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改革浪潮。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机制,在不断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逐步承诺履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成熟和完善起来。 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但保护水平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差,以至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内保护的基本规范,还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去应对市场竞争。然而,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度?比如说,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为时代发展主旋律的今天,是应当以鼓励民族产业的发展创新为标准,还是以知识产权的全面权利为标准,或者说,是应当以国内产业的利益为考量,还是应当以知识产权的完全独占利益为考量,这已经成为制约当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走向的关键因素。 2、利益衡量理论简述 (1)利益衡量的由来 利益衡量论(Balance of Interest)是源于德国自由法学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的一种主要理论,它是由日本学者加藤一郎和星野英一在批判概念法学各种弊病的基础上于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主张对法律的解释应当更自由、更具弹性,解释时应当考虑实际的利益。在处理两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时,强调用实质判断的方法,判断哪一种利益更应受到保护。具体到法官在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进行判决时,不是直接通过法律规定来得出结论,而是首先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结论,然后再从法律条文中寻找根据,以便使结论正当化或合理化。 台湾学者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在阐释法律时,应摆脱逻辑的机械规则之束缚,而探求立法者于制定法律衡量各种利益所为之取舍,设立法者本身对各种利益业已衡量,而加取舍,则法义甚明,只有一种解释之可能性,自须尊重法条之文字。若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时,法官自须衡量现行环境及各种利益之变化,以探求立法者处于今日立法时,所可能表示之意思,而加取舍。斯即利益衡量。换言之,利益衡量乃在发现立法者对各种问题或利害冲突,表现在法律秩序内,由法律秩序可观察而得之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所谓利益衡量,就是在法律所确认的利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裁判者对冲突的利益确定轻重并加以权衡与取舍的活动。 (2)利益衡量的功用与正当性 简单说来,利益衡量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对相互冲突的多元利益进行权衡和取舍。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首先就是弥补法律的漏洞。由于法律与现实发展的不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漏洞,因此从利益衡量的角度,以利益为基础来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对法律未及之事实作出评判是弥补法律漏洞的恰当方式。其次,利益衡量是社会需求的体现。法律确定性和公正性的期望,要求据以衡量的规则应当具有客观性。实际上,如果利益衡量不考虑到“社会需求”,就很难具备正当性的基础。一般认为,社会需求可以包括有公众舆论、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效果等等。有活力的法律和法律实践不能与社会相脱节,私法独立的真正本意并非使法院与社会相隔离,而是在独立的环境下使法官得以冷静对待社会价值和社会期望。这些社会需求能够为利益衡量提供必要的客观评判标准,成为利益衡量的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衡量是一种法律的解释方法而非法的创造。利益衡量是在尊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立法者未对利益的位阶或利益的选择规则作出界定时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 利益衡量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作为司法过程的伴生物,利益衡量在个案中实现了利益的平衡或调节,实现了个案的正义,但这种正义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的正义。由于利益衡量是一种主观性相对较大的法律解释方法,如何发展出利益衡量的客观性标准,一方面通过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作,通过个案的审理来达到利益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借助于客观外在的标准,体现利益衡量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主体思考与客观世界的契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益衡量体现了立足于个案但又超越个案事实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准则。 (3)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 显然,利益衡量不能随意进行,应有所节制,在适用时应考虑实用的可能性并应与具体的条文相结合。利益衡量的原则,或决定着利益衡量的适用界限,或贯穿利益衡量过程而对其有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并对利益衡量的进行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具体而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首先是适用有限原则。一般地,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有利于软化法律的刚性。在有些情况下,立法中已经对法律的这种刚性通过“但书”的形式予以缓解,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运用利益衡量。但有些情况下,法律并未注意到这些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利益衡量的方式予以适当处理。由于在此情况下利益衡量是为软化法律的刚性而存在的,因此这种作用不能过扩大,否则就不仅仅是一种软化作用,而是影响到法律的安定性了。然而如果矫枉过正,则也偏离了利益衡量的初衷,超过了利益衡量软化法律刚性之目的。由此可见,利益衡量的适用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节制,适用时在法律未及时可以一般原则进行衡量,在反对解释排除时的适用上,要注意其目的仅在于软化法律之刚性,依此并根据具体的条文来进行妥当处理。 其次是合理价值判断原则。法律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来确保人们对正当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服从而存在的,但人们对行为是否正当的认识同时还受到特定价值伦理观念以及相互间利益关系的制约。法律体现了价值观念,并将大部分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但仍有很多价值原则游离于法律之外,不能直接从法律进行正当性评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适用法律的法官的自身局限性,使法律及其解释并不一定符合价值观念要求。因此,从人们一般性的正义、公平等价值观念出发来对适用过程中的法律进行解释是很多学者都不断进行探索的方法。价值判断是否合理,是利益衡量得以运用的基础和前提,而利益之正当性和法律目的之正当追求就成为利益衡量的判断标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利益衡平机制 利益的衡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无论是鼓励创新,还是促进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无论是对权利加以保护还是限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利益衡平机制,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之一。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利益衡量包括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实际上,这样的利益衡量主要就是实现利益主体的利益状态的平衡以及禁止权利的滥用。在考虑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还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法是一种追求正义秩序的信念,成为人定法权利赖以存在和有效的根据。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不协调,无疑是对法律正义的追求。 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开始,立法者一直在为权衡私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不断努力。遗憾的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利益衡量机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有利益失衡的倾向。这一点在国际条约或协定中比较突出。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之考量,往往提出最大限度保护发达国家利益的要求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随着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重要,这种利益失衡的状况也突显出来。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年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为的就是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能够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但是由于基本国情的不同,不可能要求发展中国家能够象发达国家要求的那样极尽完善地保护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利益衡量机制联系得更加密不可分。 4、如何在我国跨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适用利益衡量理论 (1)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利益衡量 知识产权,从法律角度看,是一项民事权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资源;从市场角度看,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手段。本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具有独占性质的知识产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来限制和排挤竞争,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了破坏,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这种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必然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业政策甚至于立国之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相应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反垄断问题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由于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各自选择不同途径追求共同目标,因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重要。这就需要确定以何种标准来衡量 “知识产权人的行为是否超出权利自身的界限,从而对市场造成不应当有的限制,而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禁止”我们认为,市场竞争和权利与利益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运用利益衡量既能够解决知识产权权利的滥用问题,也可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达到使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目标均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承认知识产权不等于说可以不对知识产权的行使加以约束。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的滥用只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所以民法上的“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当然可以约束知识产权人的行为。但是,该原则的运用毕竟只是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抽象的规制,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滥用导致了技术市场中各个主体(包括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这些利益也正是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所以,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成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连接点,并且这样的连接点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具体而言,如果知识产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超出法定范围,依据利益衡量的判断方法,权利人已使原有的利益关系失衡,那么该行为即构成权利滥用,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总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到相关主体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充分考虑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上的竞争及其相互关系,把握好各种利益要求之间的平衡。这也将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利益衡量 由于TRIPs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并不完善,许多利益失衡之处需要解决,因此,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不断要求修改TRIPs协议,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 2001 年11月9日至1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召开,并最终通过了《多哈部长宣言》、《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决定》,涉及的问题主要有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TRIPs协议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以及非违约之诉的问题。这些议题已经引起世界贸易组织和各个参加国的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提出预示着TRIPs协议的利益失衡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是一种“历史的突破,利益的平衡”。实际上,利益的衡量是一种动态的机制,由于利益导向的不同,利益倾斜能够使一方多受益而使另一方多受损。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在进行利益调整之时,应当是尽可能地多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乃是各国政府与民间的共识,但在保护权利人利益之余,也应当注重社会公益与文化发展之平衡,否则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将产生更为严重的数字落差。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止于法律层面,更与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文化发展有关。同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不同的保护水平。利益衡量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可以用以维护本国利益,改善在国际经济贸易和交往中的不利地位,而发达国家也可以借此主张自身利益的绝对保护。事实证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适度的权利限制有利于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因此,对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以我国国情为立法前提。具体而言,我国专利法既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药品以专利权保护,又要建立有效的强制许可制度和明确专利产品使用的例外情况,既要顺应基因技术的发展潮流授予基因专利权,又要严格审查基因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注意基因资源的保护,既要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增加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要规定相应的合理使用制度与法定许可制度。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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