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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5 1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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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峡大教字〔2005〕26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三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由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三峡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请假,说明原因。请假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第五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复核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第六条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的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经招生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同意,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合格但未在下一年级新生报到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后,持本人学生证到所在学院按规定程序报到与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与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按规定缴费的学生,不予注册。经学校确认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暂缓办理注册手续,待办理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的有关手续后注册。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或未办理有关暂缓注册手续者,按自行退学处理。第八条 学生因欠缴国家规定的学费等原因未能及时注册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参加选课与随堂听课,但不享有在校生的其它权利。待学生注册后,才享有在校学生的一切待遇。第九条 学院对已注册的学生应在其学生证中“注册记录”页上作相应记载。未注册的学生,由学院汇总名单于开学后3周内报教务处备案。第三章 学习纪律第十条 学校实行“选课制”,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参照相应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择修读相应课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第十一条 学生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教室。所选课程在时间上有冲突时,应向所在学院说明情况,并按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二条 考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的组成部分之一。任课教师应按正式下达的班级学生名单或选课后的教学班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记载,考勤可记入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课程当学期的最后考核。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课程考试(或考查)时应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场违纪作弊。凡违反考场纪律者,该门课程考核无效,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并按《三峡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第十四条 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不得擅自离校。学生请事假、病假按《三峡大学关于学生请销假审批和管理办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第十五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处。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定学时数者,按《三峡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四章 课程与学分第十六条 学校设置的各类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下同)和部分课外活动均规定一定的学分。学生必须修读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修满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后方能毕业。第十七条 学校提供给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等。学生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修读全部必修课程和各类选修课程,获得必修课学分和规定的各类选修课学分。第十八条 学生选课按照《三峡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学分是用于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分为课内学分和课外学分。课内学分是指修读课程所获得的学分,每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课外学分是学生在课程学习之外,参加各类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学生应按各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修满课外学分。课外学分的计算方法按《三峡大学课外学分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办理。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二十条 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考核成绩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学生学籍异动和毕业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的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其成绩评定,由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确定以各阶段检查结果为依据。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因课程性质而异,一般控制在30%----50%,具体比例由学院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执行。考查课一般不进行正式的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其考核成绩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平时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实际操作等成绩综合确定。考查课程的考核应在每学期停课前完成。第二十二条 课程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并用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学生成绩按一定的对应关系折合成相应绩点。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成绩 五级制成绩 绩点 95~100 优 4 90~94 优 7 87~89 良 3 83~86 良 0 80~82 良 7 77~79 中 3 73~76 中 0 70~72 中 7 60~69 及格 0 < 60 不及格 0 第二十三条 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某一门课程的学分乘以该门课程考核成绩所对应的绩点,即为该课程所取得的学分绩点。学生某一阶段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数(包括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即为该生此阶段的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学生所修读的必修课、限选课的考核成绩均须纳入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之中。计算公式如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第二十四条 平均学分绩点按学期计算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按学年计算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从入学后不分学期累计计算为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计算为毕业平均学分绩点。第二十五条 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是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确定能否超前选课及申请自修、辅修第二专业、攻读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提前毕业等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六条 凡有实验及作业的课程,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学生按时完成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应记入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该课程该学期最后考核。第二十七条 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办理了缓考审批手续的学生,登记成绩时,应注明“缓考”字样。无故缺考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试卷者,即为旷考。登记成绩时,注明“旷考”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第二十八条 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后,由学院及时在教务网上登录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查卷申请,按照《三峡大学考生复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试卷复查手续。学生本人不得私自请求教师查阅试卷。第二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按照《三峡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修订稿)》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非外语专业本科生应按规定参加CET4级考试;主修其它语种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应参加所修其它语种的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第六章 自主选课与自修第三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及身体状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除根据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选修必修课、选修课外,还可以按规定超前选修或自修相关课程。第三十二条 超前选修是指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选修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下一学期或后一学年的课程。凡上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0者,在下一学期可增选一定数量学分的课程,增选学分的选课应听取导师的意见。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有余力且已修满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时,学生可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符合本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标准时,可以向学校申请提前毕业。第三十四条 学生对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必修课或限选课,通过自学确已掌握,且平均学分绩点在0 及以上者,可以自修本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部分后续课程。申请自修后续课程按《三峡大学关于课程自修与重新学习的暂行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 下列课程和教学环节不得申请自修:(一)军事理论课、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实验课等;(二)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军事训练、金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第三十六条 学生选修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上有局部冲突时, 经申请批准,可以采取交叉听课的方式学习,考核合格者可获得该门课程学分。理论课、实践性教学环节、考试之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优先参加考试,其次为参加实践性教学环节,再次为参加理论课听课学习。第七章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第三十七条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增强对未来的适应性,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即在保证修好所学专业(主修专业)的前提下,让学有余力本科生按照自己的志趣和意愿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即辅修专业)。第三十八条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九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第一学年修满45学分或第二学年结束后修满90学分,学有余力,对辅修(双学位)专业有特别兴趣和一定基础者,经导师同意,从第三学期开始可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第四十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按《三峡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管理。第四十一条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的教学工作,一般由开设学院安排在双休日或寒暑假中进行。第八章 重新学习、重考与缓考第四十二条 除全校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外,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可以补考1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新学习该课程,应选择下一轮次同一档次课程听课,并按该轮次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环节。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不合格者可重选或另选。重新学习课程应选择下一轮次同一档次课程听课,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再次重新学习,直至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该门课程学分为止。第四十三条 学生对所修读课程考试成绩(指及格及以上)不满意者,可申请在该门课程下一轮次考试时重考,重考成绩较前次考试成绩高者,可以重考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第四十四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请病假须有校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方能缓考。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期末考试有冲突时,应参加主修专业的课程考试,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及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准许正常缓考。第四十五条 缓考不单独命题,应与该门课程的下一轮次考试同堂、同卷进行,并按正常考试评定成绩。第四十六条 学生考试作弊,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记“0”分。以后视其表现,由学院决定是否给其重新学习机会。第九章 转专业与转学第四十七条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志愿的原则,由教务处统一规划,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办理。具体按《三峡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稿)》执行。第四十八条 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第四十九条 因地理、身体或学业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学生不宜在本校学习,经家长同意,学生可以申请转学。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二)由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者;(三)由专科转入本科者;(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五)应作退学处理者;(六)无正当理由者。第五十一条 学生申请转学的程序:(一)学生在本省转学,必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湖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并批准。(二)学生跨省转学,须由转出学校推荐,经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通知转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主管部门和学校,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区公安等部门,学生方可按规定具体办理转学事宜。第十章 休学与复学第五十二条 学生因伤、因病或其它原因,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超过六周(含六周)以上者,应予休学。第五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1学年以上,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或其它原因须暂时中断学业者,可申请休学。第五十四条 因其它原因,本人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应予休学。第五十五条 休学日期从办妥手续之日算起,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超过批准的休学期限如需继续休学者应重新办理手续,否则按第六十六条第四款办理。休学连续休学期限不得超过2 学年。第五十六条 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因病休学的须提供病情诊断证明等,其它原因休学的须监护人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并填写《三峡大学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同意。(二)因病或其它原因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三)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四)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返校上课、考试。第五十七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1年。第五十八条 休学学生必须于批准休学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休学手续。由教务处发给休学证明,并须按时离校。第五十九条 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休学期满,应按规定日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关于休学期间政治表现证明、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经学院审查、教务处批准,方可复学。其中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疾病治疗痊愈证明,并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二)复学学生,应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按复学年级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第六十条 休学学生复学后,须修读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且未修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后方能毕业。第十一章学习期限、学业警告制度、延长学习期限与退学第六十一条 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生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均按本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和学习条件等情况,可以按相应规定缩短或延长学习期限。4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8年,5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8年。第六十二条 为督促学生自觉学习,认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学业警告制度,即对一学年所获得的课内学分数少于20 学分者;或两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40学分者、或三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60学分者、或四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80学分者、或五学年课内学分数累计少于100学分者(对五年制专业),由学院向学生下达学业警告通知书。第六十三条 本科生在校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含延长学习期限、休学年限)。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一)在规定的标准学制时间内,未修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且未达到退学标准者;(二)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者;(三)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未完成相应人才培养计划者;(四)自愿放慢学习进程者。第六十四条 非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每学期开学前集中办理;毕业班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每学年末集中办理,延长学习期限以学期为单位申请。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应填写《三峡大学延长学习期限审批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第六十五条 延长学习期限(不含由于休学而延长学习期限)者,对延长学习期限的学习阶段,须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第六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对其作退学处理:(一)在校期间第二次达到学业警告标准者;(二)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包括休学、延长学习期限等);(三)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四)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不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六)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七)本人申请退学;(八)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第六十七条 学生退学处理须经学院签署意见后,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长会议研究决定。第六十八条 学生退学的有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学生本人,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退学学生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三)因病或伤残退学者,由其监护人负责带回。(四)退学学生应在收到退学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办完离校手续。已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按有关规定偿还贷款。(五)学校不负责解决学生退学后的安置问题。第六十九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退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按《三峡大学学生申诉处理暂行规定》办理。第十二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第七十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德育、体育合格,在本条例允许的修业期内修满相关专业学分制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获得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规格要求时,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可按《三峡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申请学士学位。第七十一条 对在标准学制内提前1年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提前办理毕业手续。第七十二条 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取得第一专业毕业证书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第七十三条 修满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符合三峡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取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者,授予三峡大学双学士学位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供用人单位参考。第七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在离校1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重新学习不及格课程或补作不合格实践教学环节,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第七十五条 按本细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必须退学的学生,凡学满一学年及以上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在校期间未学满一学年及开除学籍者发给学习证明。第七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第七十七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按规定及时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湖北省教育厅。第七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予以追回并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第七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并到学校档案馆查阅有关档案,经教务处核实后,发给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章 附 则第八十条 本规定从发文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三峡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三峡大教字〔2002〕25号)同时废止。第八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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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你的观点,可以考虑从三峡大坝修建的利弊这方面考虑,组织好自己的语言,再参考一些网上的资料,希望你能写出一篇好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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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该学校的教务处作为负责全院的论文指导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论文的指导文件和批改评分。学生可以通过申请教务处主任可以查看自己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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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3是重庆三峡学院的代码。重庆三峡学院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为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先后更名为万县大学、万县专科学校、万县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万县师范专科学校与万县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四川三峡学院,并升格为本科院校。2000年,学校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03年,重庆三峡经济学校并入。2013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5月,学校获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院校代号是全国各高校录取时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而加注的由数字组成的代号串,即院校代码或学校代码。院校代码就如同是学校的一个身份证号,方便查询学校信息。教育部为高校编排的代码有5位(此代码全国通用),各省教育考试院为高校编排代码有4位(此代码一般作填报高考志愿用,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代码也不一样),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代码也有变化。学校简介:重庆三峡学院坐落于重庆市万州区,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以文、工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理事单位,“一带一路”标准化教育与研究大学联盟成员,是山东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学校占地面积达3039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历史沿革办学源头万县师范专科学校的前身为创办于1956年的四川省万县初中师资训练班。学校于1958年更名为万县大学;1959年更名为万县专科学校;1977年时为万县地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高师班;1978年转设为万县师范专科学校。万县教育学院的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万县专(地)区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学校于1979年更名为万县地区教师进修学校;1984年更名为万县教育学院。重庆三峡经济学校的前身为万县地区经委干训班。学校在1984至1996年时期为万县地区交干部学校、万县地区工交职工中专学校;1996年更名为四川省万县市经济学校;1998年更名为重庆三峡经济学校。合并时期1993年1月10日,“三峡大学”筹备组”在万县师范专科学校挂牌。1993年10月,原万县师范专科学校和万县教育学院完成了实质性的合并。1994年3月,万县师范专科学校、万县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四川三峡学院,并升格为本科院校。2000年2月,四川三峡学院更名为重庆三峡学院。2003年3月,重庆三峡经济学校并入重庆三峡学院。2013年7月,重庆三峡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9月,重庆三峡学院入选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名单。2018年11月,重庆三峡学院与北京理工大学联合开办三峡人工智能学院;与政府、企业等单位共同组建重庆绿色生态工程学院。2019年7月4日,该校成为三峡库区高校科学技术协会联盟成员。2020年6月,发起成立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高校联盟并当选副理事长单位。7月2日,加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艺术联盟。2020年7月27日,重庆三峡农业科学院划转到重庆三峡学院。院系设置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18个二级学院,拥有涵盖工学、文学、管理学、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62个本科专业。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师范)、通信工程。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化学教育(师范)。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对口高职本科)。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美术学院。本科专业:美术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师范)、园艺。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安全工程、土木工程。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对口高职本科)。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财经学院。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经济统计学、经济学、会计学(对口高职本科)。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本科专业:工商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对口高职本科)。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族学(经济与管理)、法学、少数民族本科预科。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体育学院。本科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师范)。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专业:日语、英语、英语(师范)。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传媒学院。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本科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二级学院:重庆三峡学院文学院。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学科建设截至2021年12月,学院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数学),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土木水利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电子信息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有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教育、土木水利、旅游管理7个重庆市高等学校“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资源与环境、教育等3个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培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教育硕士、农业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市级教学团队(6个):中国文学类课程、经济学课程、本科数学核心系列课程、计算机类核心课程、生态与环境保护课程、体育教育专业核心课程。2014年3月,刘正学入选万州区第四届科技顾问团社会发展咨询组,祁俊生、熊建立入选万州区第四届科技顾问团科技发展与管理咨询组。教学建设教学成果2017年11月,学校安全工程专业成功进入重庆市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同时该安全工程专业优秀师生可获得相应的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助)学奖教基金资助。截至2016年12月,学校共有重庆市特色专业3个、“三特”专业7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精品课程13门、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获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奖18项。重庆市特色(建设)专业:汉语言文学、民族学(经济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与计算科学。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化工自动化特色学科专业群。重庆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汉语言文学。高等学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实验教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物理学基础实验教学、生物与食品基础实验教学。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民族学专业分层人才培养模式、面向三峡库区机电产业的“定制式”人才培养模式。与东南大学“1+2+1”联合培养专业:会计学、土木工程。重庆市精品课程:数字电子技术、三峡民间美术。校级精品课程:通信原理。学生成绩截至2016年12月,学校学生公开发表论文近500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50余项,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等专业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0余项,连续在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学术研究建设成果截至2020年12月,学院承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500余项;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587项,获批省部级创新团队(创新研究群体)11个;获国家授权专利751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出版学术著作158部;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815篇,其中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1053篇,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收录论文407篇,CSSCI收录论文314篇,CSCD来源期刊论文271篇。科研平台截至2020年12月,学校建有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5个,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3个,重庆市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2个;有市级学会2个,市级科研创新团队7个,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1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峡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三峡库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三峡库区水环境演变与污染防治。重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轻合金材料与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三峡库区农业生态安全。重庆市高校创新研究群体:环江结构防灾减灾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群体。市级学会:重庆市三峡文化研究会、重庆市三峡移民与经济发展研究会。学术资源馆藏资源截至2020年102月,学校馆藏纸质图书9万余册,电子图书02万余种。学校拥有CNKI中国知网、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库、EBSCO数据库、FAJS外文期刊数据库等15个中外文数据库;收藏有《四库全书》等大型古籍丛书、类书5万多册,善本1300余册,其中有《四声韵谱》孤本一套。共有64种古籍入选“第一批重庆市珍贵古籍名录”。学术期刊《重庆三峡学院学报》创刊于1985年,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三峡学院主办、重庆三峡学院学报编辑部出版发行的综合类学术理论刊物,长期开设“三峡研究”等特色栏目。在对“三峡”的研究中,还开设了“理论前沿”“经济热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文学研究”“语言研究”“新闻与传媒”“绿色教育”等热点栏目;该刊入编《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维普数据库、台湾华艺中文电子期刊数据库、教育阅读网、武汉博看网等来源期刊。合作交流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多所国外大学,与德国BSK、印尼国际日报等多家国外公司和研究机构,与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国内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门和地方政府,与中兴通讯、中科曙光、锐捷等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文化传统校训重庆三峡学院校训厚德、博学、自强、创新释义:“厚德”出自《周易·坤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厚德”指人具有深厚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品质,其内涵为“协作、奉献、宽厚、诚信”。“博学”出自《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博学”是指广博地学习知识,其内涵为“尚学、博览、善思、明辨”。“自强”出自《周易·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强”作不断努力,顽强拼搏解。传承和弘扬三峡移民精神,努力向上,永不懈怠。自也包括自己的班级、自己的学校和自己的民族和国家。强也包括身体之强、学业之强,更指能力之强、意志之强。其内涵为“励志、坚韧、笃行、有为”。“创新”指破旧立新,推陈出新,意指创造、创意、创见。其内涵为“继承、扬弃、求是、超越”。校旗学校校旗为红色长方形旗帜,旗帜中央为校名,校名上方为学校校标。校标学校校标为双圆套圆形徽标,双圆之间上方呈弧型排列校名,下方呈弧型排列学校英文名称,内环中间有太阳和象征长江三峡夔门的组合图案,组合图案中间有学校英文简称“CTGU”和建校时间“1956”字样。校徽学校校徽为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所佩戴校徽为红底白字,学生所佩戴校徽为白底红字。学院发展:学校坚持以科研促教学,在区域经济和三峡文化研究上特色突显。现有重庆市科普基地和以三峡库区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等2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峡移民与经济发展研究会等2个市级学会,三峡化工、水资源环境、地质灾害、三峡艺术等24个校级科研所为代表的一批为库区经济服务的特色科研机构。出版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学术刊物《重庆三峡学院学报》。近年来,学校在三峡移民、库区产业调整、移民教育和区域经济研究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和探索,提供各类咨询研究报告100余份;在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基础研究,“三峡库区库岸生态治理”项目研究获得重大突破,被重庆市、国家三建委列为重点攻关项目,项目成果被《光明日报内参》报道后,得到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批示。近五年来,全校教学科研人员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6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200余部;被SCI、EI等权威文献检录500余篇;学校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项,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近600项。科研成果先后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重庆市科技进步及社科优秀成果奖25项。学校以“成人、成才、成功”教育为统揽,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和能力建设。近年来,学生在专业竞技、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艺竞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项300余项;其中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我校广播电视专业余常海同学的摄影作品《一辈子难以忘记的是您这个眼神》获2010年度全国高校校报好新闻作品新闻摄影类一等奖;艺术设计专业张舒同学参加2011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学校多次被授予“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三成”教育成果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武术比赛蝉联在渝高校6连冠。毕业生参加公招考试就业率、考研录取率居重庆市同类高校前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注重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东南大学对口支援单位,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多所大学建立了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在美国丹佛社区大学建立了“中国文化体验中心”。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国家二级档案目标管理单位和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语言文字示范学校以及重庆市教育质量管理年先进集体、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集体、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0年5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快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决定》中提出“要把重庆三峡学院升格为综合性大学”。按照这一发展目标,学校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到“十二五”末,学校将发展成为三峡库区及渝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和科技文化研究中心,为库区经济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虽然不是该学校的学生,但是有同学是学这个学校的,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宿舍条件学校共设四处宿舍聚集点:山顶:桂花苑、榕叶苑宿舍区;山腰:海棠苑宿舍区;“天坑”:蓝雾苑宿舍区;教职工南浦苑宿舍区。榕叶苑、桂花苑:上床下桌四人间;蓝雾苑、海棠苑宽敞热闹:五人间。全都配备独立卫浴哦。只有4人和5人,宿舍条件差别不大四人或五人间,有空调,独卫独卫带阳台,单独的卫生间和浴室宿舍包括厕所洗浴和洗衣台的学校住宿条件都是杠杠的,四人间或五人间,上床下桌,有阳台,有厕所,厕所可以洗浴一楼有公共洗衣机房学校的宿舍在重庆地区算好的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餐厅条件学校共设三处食堂:山顶桂花苑食堂;山腰海棠苑食堂;“天坑”蓝雾苑食堂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校园风光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获得成就学校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化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近5年,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31项,其中,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1项。现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29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承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600余项;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549项,获批省部级创新团队(创新研究群体)12个,获国家授权专利1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4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652篇,北大核心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1294篇,三大检索系统收录565篇,CSSCI来源期刊文章336篇,CSCD来源期刊文章326篇。学院前景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等多所国外大学,与德国BSK、印尼国际日报等多家国外公司和研究机构,与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国内大学建立了联合办学、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和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部门和地方政府,与中兴通讯、中科曙光、锐捷等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总的来说,重庆三峡学院条件还是很不错的,有意向的小伙伴可以选择报考哦。

论文要求在5000字以上基本需要1、封面,2、目录,3、题目,4、作者姓名,5、作者单位,6、摘要;7、关键词,8、正文;9、结论,10、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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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该学校的教务处作为负责全院的论文指导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论文的指导文件和批改评分。学生可以通过申请教务处主任可以查看自己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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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专业属于法学类。全国本科专业分为12大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专业介绍民族学是一门社会学科学,“民族学”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文, 由’γos(ethnos(族体民族))和 λγos(logos(科学))两字组成,是指研究民族共同体的学问。英文的Ethnology、法文的Ethnologie、 德文的Vlkerkunde都是民族学的意思。英国的“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美国的“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和当前合称的“社会文化人类学”(Sociocultural Anthropology),在研究对象和范围上与民族学相近。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把民族这一族体作为整体进行全面的考察,研究民族的起源、发展以及消亡的过程,研究各族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学科。属于法学下辖的民族学类。                                    专业定义民族学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主要研习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通过实地调查、资料分析和比较研究,研究各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思想意识等,进行民族问题和民族事务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宗教活动的管理等。课程体系《人类学》、《民族学》、《中国民族概论》、《民族学调查方法》、《民族考古学》、《民族经济学》、《族群与家族》、《民族理论与政策》、《民俗学》、《宗教文化学》。就业方向政府、事业类单位:民族文化管理、民族事务管理、宗教管理; 深造:保研或者考研,继续民族学方面的学习深造,进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研究和教学。开设院校中央民族大学(10052)、云南大学(10673)、兰州大学(10730)、西南民族大学(10656)、中山大学、中南民族大学(10524)、宁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10608)、内蒙古大学(10126)、陕西师范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青海民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吉首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新疆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西南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大学、湖北民族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还有4所自主招生的院校,包括四川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和南开大学等。专业解析民族学专业是研究民族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专业。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分析文献资料和比较研究,弄清各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家庭婚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语言文字、文学艺术、道德规范、思想意识等。民族学作为一门独立专业,是19世纪中叶在欧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20世纪初传入我国。民族学是以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把民族这一族体作为整体进行全面的考察,研究民族的起源、发展以及消亡的过程,研究各族体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它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学科。广义的人类学常把民族学看作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狭义的人类学把民族学看作与人类学并立的学科。进行实地调查或田野工作,是民族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相近专业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成果在列宁,斯大林领导时期,苏联民族学家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领域里,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它表现在:①把原始社会史作为民族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苏联民族学的贡献。苏联民族学家和考古学家一起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分析,认定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的开端,广泛地把世界各国有关部落和部族的材料结合起来,比较科学地表达了原始社会发展的图景。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视历史民族学的研究。他们组织了大规模的综合调查队,把民族学和人类学、考古学调查紧密结合起来,写出了若干有价值的专著和调查报告。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对所搜集的世界各洲民族志的材料进行了综合研究。突出成就民族学工作者研究这一课题取得的突出成就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去判断各民族的社会发展进程,勾画各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结构的历史断面,并分别不同情况决定各民族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同方针与方式。这些研究成果为制定民族地区的政策提供了依据。例如关于新中国成立前保存有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少数民族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方针,即是根据列宁关于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政权后,落后民族在本国先进民族帮助下,经过一定发展阶段可以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论述确定的。对存在奴隶制、农奴制的地区,采取“和平协商”方式改革,在废除奴隶主和封建主所有制前提下,对其上层采取赎买政策,即在消灭这些剥削阶级的同时,对个人采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对改革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半封建制、游牧地区的封建制的政策,也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为依据提出的。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贯彻这些方针政策,取得了伟大胜利。曲折道路新中国民族学研究也走过一段曲折道路。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民族学学科被否定,研究工作陷于停顿状态。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学和其他学科一样,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80年,中国民族学研究会正式成立,以后历年召开全国性的大小学术讨论会,民族学研究者发表了大量研究论文和专著。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一些省、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相继成立了民族研究所,其中包括民族学研究室或民族学研究组。广州中山大学于1981年成立人类学系,包括民族学和考古学两个专业;中央民族学院于1983年成立民族学系,专事培养民族学人才。民族学研究呈现出一派朝气蓬勃的景象。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Food Quality and Safety)是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基础,研究食品的营养、安全与健康的关系,食品营养的保障和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的学科,是食品科学与预防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食品与预防医学的重要桥梁。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的管理和控制,保证食品的营养品质和卫生质量,促进人体的健康。食品营养与安全的保证主要依靠食品生产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从而使营养与食品安全从过去的监督管理,扩展成包括食品生产、食品营养、食品安全、食品管理、食品质量控制的诸多领域,在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的各个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培养系统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领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扎实的专 业基础和良好的政治文化素质、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食品检 验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从事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产品销售、分析检测、检 验检疫、安全评价、监督管理、技术开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1]

三峡大学是一本院校。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5月25日合并组建的,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共建大学,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就业前景怎么样?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是研究食品的营养、安全与健康的关系、食品营养的保障和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的学科,它的就业前景怎么样?展开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魅力NO75·12精选回答9人打榜进入专题有奖励写回答共15个回答是聊聊关注成为第228位粉丝一食品检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包括很多专业,其中食品检查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学习很多化学成分和食品元素,尤其是在现代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看重,在一些食品检测和监管方面都需要很多专业知识,了解食品的基本营养元素和构成,对一些食品添加剂要非常了解,同时对食物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量要做到控制,保证不会伤害到人体生命安全。在未来具有很好的市场,食品安全检查,食品研究和调研都是非常有前景的工作,同时在薪资待遇上也比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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