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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创新论文评选办法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4-07-01 08: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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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地电教馆宣传、组织情况以及投稿数量,组委会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优秀论文奖:根据专家评审和网上公众投票,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在评审结束后将召开论文交流及颁奖大会(另行通知),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热心参与奖:积极参加网络投票的参与者将有机会获得“热心参与奖”,该奖项在活动中抽奖产生,奖品由中国移动提供,具体奖品颁发在活动网站另行通知。论文发表:部分获奖论文以《中国电化教育》杂志专刊形式结集发表。入选论文无须缴纳版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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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评选办法组织教职工开展知识竞赛、合理化建议、教育创新和教育协作活动是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为进一步发挥广大教工的主人翁积极性,鼓励教工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特制定合理化建议和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合理化建议和优秀提案的范围与内容:建议范围要紧紧围绕我市争创教育强市和农村农业现代化展开。建议与提案的推荐申报:建议和提案可以是一个人创作,也可以是多人合作创作。建议与提案评选与表彰。市教育工会将根据上报材料,及时择优提供给有关领导、部门分析、参考。

优秀论文评比标准一、参评论文主题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时代性和理论深度。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和采取的新措施、建立的长效机制、取得的经验进行理论研究。(50分)二、论据的选择具有科学性、典型性,充分翔实;论证严谨周密,有较高的前瞻性、指导性;用于实践教育教学的可操作性强。(20分)三、用词准确、规范,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言简意赅,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具有较强的表达力、说服力。(20分)四、编排格式规范、完整,引文正确,出处明了。(10)二、 评分标准(共100分)1、 文体准确,结构完整,全文4000字左右。2、 立意新颖,题目大小适度,准确而简洁。3、 中心明确,论点、论据具有科学性与逻辑性。4、 有理论基础与事实依据相结合的一般分析与典型分析,数据准确,表述清楚。5、 能紧密结合教改课题,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天津市教育创新论文评选办法最新消息

目前来说,只有通过本地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的一师一优课获奖证书,在职称中才能有用。那些通过民间团体比赛获得的优质课,教学论文和其他的获奖证书,在职称评定中都是无效的。想要在职称评定中加分可以发表论文,好多找哦发表过论文的朋友都成功的晋升了高一级职称。

从左至右各长方形的高的比为2:3:4:6:4:1,也就是各长方形的面积比,即为频率比,设最右侧的频率为x,则2x+3x+4x+6x+4x+x=20x=1,所以x=05,所以第二组的频率为3×05=15,所以本次活动收到论文的篇数=18÷15100=120.故答案为120.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没有先进的思想、正确的理论做指导,我们的行为往往是盲目的,努力的结果也多是失败的。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主旋律,更是思想政治课教学密切关注研究的课题。我县在创新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具体确定实施了“三自一导”主体参与型教改模式:既通过学生的自读、自疑、自求和教师的点拨引导完成教学任务,以培养学生自我求索创新、自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 新的教育理念包含着相当丰富的内容,如新的教训观、学生观、人才观、质量观等,而其核心的思想则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潜质,都是一片有待开发或进一步开垦的土地,作为教师我们要面向全体学生,用积极乐观的眼光和态度来欣赏和预见学生的天性,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的多样化个性,使他们都能够在老师的亲切指导下成长成熟、成功成才。我县的“三自一导”主体参与型教改模式,正是一种激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充分展示个人特长和才华,注重以人为本,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具体有效、操作性很强的教改模式。只有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才能够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够实现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从而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二、挖掘教材德育因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全面发展是现代教育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他们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聪明的才智,更重要的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因此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我们既要注重知识能力的培养,又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思想政治课教材容融含着很多的德育因素,我们要注意挖掘利用、灵活处理,真正发挥新形势下思想政治课的德育功能。例如:讲初四教材封建社会一节时,对于“辉煌的中国古代科技文化成就”一内容从考点看很少涉及,但却是非常重要的德育点,我没有轻易放弃,而是让学生把在课下整理的知识卡进行小组交流,以充分感知中国古代科技文化的辉煌,然后引导学生讨论归纳自己的感想,当时有不少同学说出了:中国古代科技文化的辉煌成就,为推动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聪明智慧的民族,为生长在这样的民族感到骄傲自豪;青少年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等发自肺腑的语言。 再如:讲初四专题“中共80年的辉煌历程”时,除了归纳强化相关的理论知识点外,我还不失时机地进行引导: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她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站在时代前列,领导人民不断取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青少年要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永远跟党走。 三、重视学科综合,培养学生综合能力 目前全国各地大多实行了“文科综合”考试,内容以考查学生能力为主,题目的载体多是时事政治,因此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要重视知识之间、学科之间的综合。 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这既包括知识板块内的综合,也包括知识板块之间的综合。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把握各部分知识的内在联系,让学生掌握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在知识的综合中产生新知识;另一方面要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各部分知识来分析、思考社会现实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其次是跨学科的综合。这从小范围说可指政史地文科知识的综合,从大范围说可指所有学科的综合。这就要求我们多方搜集资料,广泛涉猎各科知识,在教学中注意加强联系、综合,通过不断地练习和积累,同学们会逐渐熟练应对综合题目,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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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只有通过本地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的一师一优课获奖证书,在职称中才能有用。那些通过民间团体比赛获得的优质课,教学论文和其他的获奖证书,在职称评定中都是无效的。想要在职称评定中加分可以发表论文,好多找哦发表过论文的朋友都成功的晋升了高一级职称。

从左至右各长方形的高的比为2:3:4:6:4:1,也就是各长方形的面积比,即为频率比,设最右侧的频率为x,则2x+3x+4x+6x+4x+x=20x=1,所以x=05,所以第二组的频率为3×05=15,所以本次活动收到论文的篇数=18÷15100=120.故答案为120.

这个一般是参评一次,不过如果你没评上,如果学校还给你上报的话,那还可以参评的。详细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评选办法。祝你成功!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第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 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 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 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 第五条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第七条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 第九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 第十条 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 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 第十一条 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 第十二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 第十四条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 第十五条 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天津市教育创新论文评选办法文件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主要是通过这几方面进行评选。毕业论文是否按时完成。毕业生的业务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水平。毕业论文的学术质量,是否具有学术研究价值。毕业论文的课题是否具有创新点和独到的见解。毕业论文答辩的整体表现,毕业生的状态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导师会根据毕业生这五方面表现的情况,对毕业论文进行划定成绩,一般都是采取五级计分的制度。≥90分为优秀,80≤良好≤89、70≤中等≤79、60≤及格≤69、<60为及格。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依法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本市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 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合理配置资源,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五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六条 本市义务教育实行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区、县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工作,在办学条件等方面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第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将义务教育学校设置、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安全以及均衡发展、素质教育等作为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第八条 本市义务教育实行督导制度。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依法对义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的依据。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二章 学 生第十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一条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第十三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等作为入学的条件或者依据。第十四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三章 学 校第十五条 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教学的需要,制定本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校达到办学标准。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学校设置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新建居民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规模的义务教育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七条 撤并义务教育学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撤并方案,进行论证、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撤并义务教育学校,应当符合学校设置规划的基本要求。

天津对于职称评审用论文要求比较低 只要正规期刊 带双刊号 论文题目跟评审专业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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