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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为题的议论文发言稿初中

发布时间:2024-07-06 10:49:03

以知识产权为题的议论文发言稿初中

当今这个花花世界,人们在社会上你争我夺,找到“突破口”,并为之“挖掘”,赚取钱财。虽说钱乃身外之物,但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人能不为钱财而颇给心机,甚至触动法律呢?就像现在的一些不法商贩,大量向社会中灌输盗版侵权书籍,粗制滥造的书刊充斥街头,使学生们身受其害,从而获取错误的知识,让学生们的勤奋努力就这样付之东流吗?这未免太没有侠义心肠了吧!书,有好有坏。好书给人以知识和智慧,坏书盗版书将把人引入歧途,读书有如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读盗版书籍坏书而入狱者屡见不鲜。所以我们要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打击盗版侵权的不法商贩。设想一下,假设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整个社会到处溢满了盗版书籍,而正版的书籍早已被社会挤兑了,那些不法商贩的盗版书籍开始猖狂起来。人们也被这一现象给蒙蔽了。那么到那个时候,整个社会将是黑暗的,肮脏的,甚至是使人窒息的,那么到时候上下五千年古人通过精心研究的各项领域的尖端技术都已经成为荒谬,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停滞不前。中国灿烂的光辉历史要重新改写,中国人从此好象有回到了过去那惨不忍睹,不堪回首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有将成为一种累赘,倘若真的有那么一天,盗版真的占领了整个市场,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那到不如毁灭整个中国算了。所以,暂时还是醒悟的人们不要再犹豫不决了,灾难正在向我们一步步逼近。若不再加以措施,最终受害的还会是当初心慈手软的人类。打击盗版,终止侵权,让这个社会充满活力起来,让有益的知识,创新的知识灌输到我们的大脑之中。让祖国的花朵再次振作起来,去书写更美好的明天!

一、题目:专利思路纠正二、概述: 专利是高科技产业的事情,我们传统行业,专利跟我们没有关系 中国不注重专利保护,申报专利只会泄露技术机密,根本得不到保护 我们行业里习惯了“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相互间没有专利保护可言,不要需要专利保护 现在新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成品,不能申报专利,等新产品卖的好我们再申报专利 我们在行业里首屈一指,不怕别人竞争,让别人仿造去吧,没有必要用申请专利保护 我们有技术机密,别人根本仿冒不了我们的产品,没有必要申请专利保护 我们不要申报专利,我们设计的东西大家用好了,算是为社会做贡献,我们更注重市场竞争三、出处:_htm?id=24四、备注:内容太多了,就只写了概述,详细内容你自己看吧

在日常生活中,虽然很多人都听说过版权、专利和商标,但很多人认为这只是商业或法律上的事,离自己的生活太远。其实,只要我们静下心来想一下,就不难发现知识产权与我们生活的联系:版权帮助我们听到音乐,欣赏和看到艺术、电影和文学作品;工业品外观设计帮助我们设计我们自己的世界,商标为我们提供表明质量可靠的标志;专利有助于我们的发明,使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更加安全,甚至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大到国防工业,小到日常生活用品,每一件物品都烙着知识产权的印迹。  可是对于这一切,人们往往熟视无睹,对于人类创造力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联系缺乏必要的认识。而世界知识产权日正是一个通过日常生活的现身说法,提高人们对创造、创新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与尊重的机会。维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查获了多少张翻版,查处了多少假商标,重要的是普及知识,全面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十七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保护知识产权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农民增收沾了“品牌”的光  “这几年咱农民不管是种田还是养畜,真是干啥啥挣钱,这可真是沾了‘品牌’的光啦,今年红谷子价格看涨,我家还想多种二亩呢!”赤峰市喀喇沁旗美林镇罗圈铺村农民孙玉林说。喀喇沁旗为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从2000年开始,工商、农业、产业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品牌带动计划”和“商标文化推进行动”。  桥头湾子村有多年种植蔬菜的历史,2004年自然蔬菜协会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了“福苑”牌蔬菜商标,并申报了6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认定和西红柿无公害产品认证,使“福苑”牌贴标装箱西红柿远销到北京、辽宁等地。  目前,全旗已注册蔬菜、小米、马铃薯、地产中药等农副产品商标34个,年加工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龙头企业达37家,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农民每年仅依靠“品牌商标”增收就达1000万元。  内蒙古2007年新设置的科技发展创新引导奖励专项基金,规模为1亿元,主要用于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引导增强自治区战略新兴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  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区将围绕全区优势特色产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自主知名品牌的创建与发展,利用税收、财政政策支持自主品牌生产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重奖有关技术人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通关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出口,提升品牌效应。  出重拳保护“知名商标”  2004年底,名噪一时的“小肥羊”商标纠纷案吸引了公众的关注。2004年,内蒙古“小肥羊”商标获初审公告后,西安小肥羊立即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其异议不成立后,西安小肥羊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评委于2004年12月20日裁定其异议不成立,准予内蒙古小肥羊核准注册。  除了西安一家,陕西小肥羊以相同的理由——“小肥羊”是通用名称,商标局曾以“小肥羊”缺乏显著性为由多次对要求注册“小肥羊”文字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却准予内蒙古小肥羊,商标局对同一商标的审查采取了不同标准为理由,将我区“小肥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能够获得法律保护的企业名称权,应是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的。有关证据表明,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名称于1999年9月13日合法取得,西安小肥羊获得营业执照是在2000年6月15日,此前其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均不存在。  同时,内蒙古小肥羊公司以其企业字号中的“小肥羊”作为特有服务名称,形成了特定的市场含义,使被异议商标取得了显著特征,且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故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核准被异议商标予以注册并无不当。  随着各类市场主体品牌意识的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关注商标注册和保护问题,但由于缺乏对应的法规、制度保护措施,导致部分经营主体在相关利益被损害的情况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赔偿。  2007年年底,自治区工商局、内蒙古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共同为“白云鄂博”等56件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授匾。至此,我区拥有自治区著名商标总数达182件。2007年,内蒙古宇标食品公司的“宇标及图形”、巴林石协会的“BALINSHI及图形”、伊利集团的“伊利及图形”3件组合商标同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我区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24件。

以知识产权为题的议论文发言稿

知识产权演讲稿各位朋友: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通报我国法院200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二是通报我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一、我国法院200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2005年,在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普遍加强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的效率,依法及时严惩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加重了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而全面加强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了我国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受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依法严厉惩打击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活动,切实加大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3567件,同比上升36%。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上升40%;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17件,上升48%;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26件,上升40%。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案件3529件,同比上升28%。去年,在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中,作出有罪判决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共判处5336人,上升66%。其中,有罪判决5319人,占68%;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63人,占53%,上升90%。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生效判决人数741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21件,生效判决人数1942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03件,生效判决人数2653人。(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2005 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并且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通过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依法对侵权人予以民事制裁、依法采取诉前禁令等诉讼措施,加强了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司法救济,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共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知识产权案件16583件,同比上升66%;审结16453件,同比上升60%。新收一审案件13424件,上升26%。其中,著作权案件6096件,上升96%;专利权案件2947件,上升61%;商标权案件1782件,上升49%;不正当竞争案件1303件,下降10%;技术合同案件636件,上升95%;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56件,下降26%;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04件,上升59%。审结一审案件13393件,上升04%,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12亿元,案均5万元。新收二审案件3114件,上升40%;审结3016件,上升04%。新收再审案件45件,审结44件。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较高,占2005年新收一审案件的02%。二是此类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2005年,这六省市受理的此类一审案件占全国的38%。三是调解结案率较高,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普遍注重并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者作撤诉处理的一审案件7247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四是法院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有所提高,适用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的案件明显增加,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加重了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2005年以来,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全面提升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这些措施主要有:(一)配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2005年5月,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重点,坚决、及时地依法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侵权人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违法行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及时将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最近,最高法院又发出《关于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各级法院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对破获的大要案逐件进行登记、跟踪、督促,以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受到应得的惩罚和制裁,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最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了对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2005年10月,最高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涉及录音录像制品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另外,最高法院针对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4个司法解释稿,并于2005年11月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最高法院正在组织力量对有关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司法解释稿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公布实施。(三)依法采取诉讼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全国地方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据统计,自三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以来至2005年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01件,审结299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06%;共受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470件,审结445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02%;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47件,审结142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64%。(四)认真履行司法复审职能,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国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职能,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75件,同比上升32%;审结576件,同比上升9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335件,下降14%;商标案件209件,上升23%;著作权案件31件,上升50%。在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中,主要是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五)依法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全国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了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和根据案件需要认定的原则,至2005年10月,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认定了72件驰名商标。其中,2005年1-10月认定的42件中,9件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是外国人。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已经将这72件驰名商标的案件情况提供给了各位记者朋友。(六)及时调整受诉法院,合理配置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资源。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根据各地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又指定了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和湖南株洲4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指定甘肃酒泉、武威、张掖3个中级法院作为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52个、37个和43个。最高法院还批准了一些大城市的部分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以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最高法院对受理知识产权法院所做出的这些调整,优化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配置,对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七)强化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整体业务水平。2005年,最高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共有250名地方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接受了培训;许多高级法院也举办了类似的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知识产权法官普遍受到了一次轮训。通过培训,全国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法律水平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2006年,最高法院还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今年3月21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将在厦门与欧盟合作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暨高层论坛”。这些培训和研讨,对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改善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问题。最高法院也正在开展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为题的专项调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以实现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保证执法统一为目标,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组织基础和理顺程序运作机制的科学对策,并将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实施。(九)积极采取各种可行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最近,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高级法院逐步实现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一步增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同时,也向社会进行知识产权法制的宣传,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今天,我在这里向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专栏今天正式开通,欢迎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登陆访问。去年,最高法院公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十个典型案例,近期还将再公布十个有关保护产权的典型案例,以向社会全面反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最高法院还决定,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和地方相关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判庭,可以同时使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称谓。借此机会,我还要向大家通报一个重要的消息,最高法院和地方高级法院将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向社会发布最高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回答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体现我国的司法透明度。各位记者朋友:我国法院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义务,全面提升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以促进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统一开放、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谢谢大家。

当今这个花花世界,人们在社会上你争我夺,找到“突破口”,并为之“挖掘”,赚取钱财。虽说钱乃身外之物,但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人能不为钱财而颇给心机,甚至触动法律呢?就像现在的一些不法商贩,大量向社会中灌输盗版侵权书籍,粗制滥造的书刊充斥街头,使学生们身受其害,从而获取错误的知识,让学生们的勤奋努力就这样付之东流吗?这未免太没有侠义心肠了吧!书,有好有坏。好书给人以知识和智慧,坏书盗版书将把人引入歧途,读书有如交朋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读盗版书籍坏书而入狱者屡见不鲜。所以我们要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打击盗版侵权的不法商贩。设想一下,假设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整个社会到处溢满了盗版书籍,而正版的书籍早已被社会挤兑了,那些不法商贩的盗版书籍开始猖狂起来。人们也被这一现象给蒙蔽了。那么到那个时候,整个社会将是黑暗的,肮脏的,甚至是使人窒息的,那么到时候上下五千年古人通过精心研究的各项领域的尖端技术都已经成为荒谬,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停滞不前。中国灿烂的光辉历史要重新改写,中国人从此好象有回到了过去那惨不忍睹,不堪回首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有将成为一种累赘,倘若真的有那么一天,盗版真的占领了整个市场,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那到不如毁灭整个中国算了。所以,暂时还是醒悟的人们不要再犹豫不决了,灾难正在向我们一步步逼近。若不再加以措施,最终受害的还会是当初心慈手软的人类。打击盗版,终止侵权,让这个社会充满活力起来,让有益的知识,创新的知识灌输到我们的大脑之中。让祖国的花朵再次振作起来,去书写更美好的明天!

短短的几十年,世界变化如此之大。也许对于我们这些“90后”没有多大的体会,但对于那些年老些的长辈来说,这个世界变化太大了。从那时候的电报,到现在的引视电话;从那时候的黑白放映机,到现在的等离子电视;从那时候要到几里外上课,到现在的远程教育等等。这些都是创新的结果,是创新,将世界变得多彩,将世界联系在一起。  创新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采用,已经改变了我们的视野。世界上所有的人相互之间,在不经意间已经全部联系在一起。无论是身心还是社会或文化上。我们能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得到来自不同国家地域的不同信息,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可以掌握在手中,只要在键盘上敲打几个字,点几下鼠标,信息、资料、全都会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网络,让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渐渐消失,我们已不再受实际所处的位置所限制。  电话,手机,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是生活必需品,家中必备电话,身上必带手机。不论两个人相隔有多远,也能够在几声“嘟嘟”后,听见对方的声音,或者看到对方的面孔。相隔千山万水,想念时,就能联系,这对于从前的人来说,绝对是奢望,也根本想不到。  打开电视,不同的频道放着各类电视。娱乐、新闻、科技,只要你能够向得到,电视中就一定能找到符合你的频道。国家大事会在第一时间以新闻联播的方式播出;明星的八卦新闻也会在娱乐频道播出,还有一些纪录片,科技新发现也会有不同的电视频道中播出。  因为创新,世界无时无刻不再变化。  因为创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益接近。  因为创新,让世界联系在一起。

知识产权——从陌生到了解知识产权。我原以为它是一个十分高深莫测的东西,只属于个别极有名望的地位的人,至少它和我这个普通学生似乎毫无关系。至于它涵盖的内容,顾名思义,知识和产权嘛!大概是哪个有成就的学者哪天发现了什么新知识,这个知识的使用权就归他呗!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了解,我才知道,原来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知识产权所涵盖的东西,多着呢!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等。有了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义,就不难明白什么是知识产权了。那人们为何要保护知识产权呢?科学家若发现了什么,应该把其成果无偿供于社会啊!但是,知识产权不仅仅包含了发现权,还有商标权著作权呢!若一位作家呕心沥血几十年完成了一部巨作,没有著作权的保护,他(她)的作品就可被人随便刊载,甚至被人扭曲本质意义,改编成另一个样子。若没有商标权的保护,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商标就会被人滥用,这个企业形象最终会被败坏掉。若从此以往,社会文化便会停滞不前,人们不愿再创造新的事物。由此看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十分重要呢!不要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远得很,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如:当我完成一篇文章后,我便拥有了著作权。这篇文章他人不可未经我同意就刊载出去,更不可署上别人的名字发表。当李聪明发明了一项新的产品,他便可向国家申请专利。一旦申请下来,别人就不随便使用四项发明,用前必须同李聪明达成协议,方可使用此项专利。现在,许多公司都有自己独立设计的商标,并以此作为本公司的标志。商标权同专利权必须向国家申请专权,审批下来后,这个商标就属于这个公司了。其它团队或个人不得私自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违法?对!违法!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于知识产权有关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才得以重视,在此之前不少人因此触犯了法律!前些年,著名“80后”作家因其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而被庄羽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认定了郭敬明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而且承担民事责任,连其出版社也因此而连带赔偿责任。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侵权案例却引起了很大关注,其因有两点:一是郭敬明为少年作家,代表着中国新生代的青年人,这代青年人对法律意识如此淡泊让人痛心。二是许多郭敬明的读者均为青少年,他们甚至发出了“抄又何妨?好看就成”的声音,这也暴露出了我国法律教育不够完善的一面。还有就是盗版是严重侵害著作权的表现。但因价格低廉而被许多人认可,这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微软控诉中国的许多集团侵权案。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电脑,而电脑操作系统中龙头老大就是微软公司的windows系列,一个windows系统的价格就得上千,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许多公司选择使用盗版软件来节省开支。有的公司甚至从上到下都是齐刷刷的盗版windows系统。根据相关法规,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认定为侵权行为且须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许多公司因使用盗版软件而被起诉,赔偿数额高得惊人。这些都是因为对于知识产权的不了解而引起的。在国内,类似的事件有很多,如花儿乐队的抄袭事件,盗版音乐唱片,盗版软件等等。这些盗版产品不仅仅是对于创作者的著作权的侵害,更是露出中国法制教育的不完善。就我个人而言,说句实在话,我没使用过盗版软件。因为朋友告诉我盗版软件毁机器。通过对知识产权学习后,现在看来盗版不仅是毁机器,更是毁灭良心!知识产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许多东西在我们生活中未必会引起我们的关注,那么,从最简单的事做起,使用正版软件,反对盗版,等我们长大了,开始工作了,小到公司的商标,大到使用物品的专利。我们都应去遵守相关法规。不可以因为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损失更大的利益。我觉得,每个了解知识产权的人都应向周围的人多多宣传知识产权有关指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他,明白他的重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更好的发展。

以知识产权为题的议论文发言稿高中

在日常生活中,虽然很多人都听说过版权、专利和商标,但很多人认为这只是商业或法律上的事,离自己的生活太远。其实,只要我们静下心来想一下,就不难发现知识产权与我们生活的联系:版权帮助我们听到音乐,欣赏和看到艺术、电影和文学作品;工业品外观设计帮助我们设计我们自己的世界,商标为我们提供表明质量可靠的标志;专利有助于我们的发明,使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更加安全,甚至可以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可以说,大到国防工业,小到日常生活用品,每一件物品都烙着知识产权的印迹。  可是对于这一切,人们往往熟视无睹,对于人类创造力与知识产权之间的联系缺乏必要的认识。而世界知识产权日正是一个通过日常生活的现身说法,提高人们对创造、创新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与尊重的机会。维护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查获了多少张翻版,查处了多少假商标,重要的是普及知识,全面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十七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保护知识产权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农民增收沾了“品牌”的光  “这几年咱农民不管是种田还是养畜,真是干啥啥挣钱,这可真是沾了‘品牌’的光啦,今年红谷子价格看涨,我家还想多种二亩呢!”赤峰市喀喇沁旗美林镇罗圈铺村农民孙玉林说。喀喇沁旗为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从2000年开始,工商、农业、产业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品牌带动计划”和“商标文化推进行动”。  桥头湾子村有多年种植蔬菜的历史,2004年自然蔬菜协会在国家商标总局注册了“福苑”牌蔬菜商标,并申报了6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认定和西红柿无公害产品认证,使“福苑”牌贴标装箱西红柿远销到北京、辽宁等地。  目前,全旗已注册蔬菜、小米、马铃薯、地产中药等农副产品商标34个,年加工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龙头企业达37家,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农民每年仅依靠“品牌商标”增收就达1000万元。  内蒙古2007年新设置的科技发展创新引导奖励专项基金,规模为1亿元,主要用于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引导增强自治区战略新兴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能力。  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区将围绕全区优势特色产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自主知名品牌的创建与发展,利用税收、财政政策支持自主品牌生产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重奖有关技术人员,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在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通关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出口,提升品牌效应。  出重拳保护“知名商标”  2004年底,名噪一时的“小肥羊”商标纠纷案吸引了公众的关注。2004年,内蒙古“小肥羊”商标获初审公告后,西安小肥羊立即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裁定其异议不成立后,西安小肥羊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商评委于2004年12月20日裁定其异议不成立,准予内蒙古小肥羊核准注册。  除了西安一家,陕西小肥羊以相同的理由——“小肥羊”是通用名称,商标局曾以“小肥羊”缺乏显著性为由多次对要求注册“小肥羊”文字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却准予内蒙古小肥羊,商标局对同一商标的审查采取了不同标准为理由,将我区“小肥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能够获得法律保护的企业名称权,应是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的。有关证据表明,内蒙古小肥羊公司名称于1999年9月13日合法取得,西安小肥羊获得营业执照是在2000年6月15日,此前其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均不存在。  同时,内蒙古小肥羊公司以其企业字号中的“小肥羊”作为特有服务名称,形成了特定的市场含义,使被异议商标取得了显著特征,且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故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核准被异议商标予以注册并无不当。  随着各类市场主体品牌意识的逐步加强,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关注商标注册和保护问题,但由于缺乏对应的法规、制度保护措施,导致部分经营主体在相关利益被损害的情况下,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赔偿。  2007年年底,自治区工商局、内蒙古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共同为“白云鄂博”等56件自治区著名商标企业授匾。至此,我区拥有自治区著名商标总数达182件。2007年,内蒙古宇标食品公司的“宇标及图形”、巴林石协会的“BALINSHI及图形”、伊利集团的“伊利及图形”3件组合商标同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我区的“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24件。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亲,能打600字吗

短短的几十年,世界变化如此之大。也许对于我们这些“90后”没有多大的体会,但对于那些年老些的长辈来说,这个世界变化太大了。从那时候的电报,到现在的引视电话;从那时候的黑白放映机,到现在的等离子电视;从那时候要到几里外上课,到现在的远程教育等等。这些都是创新的结果,是创新,将世界变得多彩,将世界联系在一起。  创新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采用,已经改变了我们的视野。世界上所有的人相互之间,在不经意间已经全部联系在一起。无论是身心还是社会或文化上。我们能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得到来自不同国家地域的不同信息,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可以掌握在手中,只要在键盘上敲打几个字,点几下鼠标,信息、资料、全都会展现在我们的面前。网络,让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渐渐消失,我们已不再受实际所处的位置所限制。  电话,手机,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是生活必需品,家中必备电话,身上必带手机。不论两个人相隔有多远,也能够在几声“嘟嘟”后,听见对方的声音,或者看到对方的面孔。相隔千山万水,想念时,就能联系,这对于从前的人来说,绝对是奢望,也根本想不到。  打开电视,不同的频道放着各类电视。娱乐、新闻、科技,只要你能够向得到,电视中就一定能找到符合你的频道。国家大事会在第一时间以新闻联播的方式播出;明星的八卦新闻也会在娱乐频道播出,还有一些纪录片,科技新发现也会有不同的电视频道中播出。  因为创新,世界无时无刻不再变化。  因为创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益接近。  因为创新,让世界联系在一起。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发言稿初中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篇1:当世界上诞生了《知识产权法》的那一刻起,世界上就有了更多的“公平公正”。因为当今人类已逐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

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笋岗小学的陈思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由“景泰蓝”之痛所想到的》。众所周知,景泰蓝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美术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它以工艺精细、色泽晶莹、外表华丽而驰名中外。然而,就是这一中华文化之瑰宝,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竟被前来参观的外国客商偷取了其独有的生产工艺,令我国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请问:这个沉痛的教训告诉了我们什么?那就是——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也许,有人会问: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简单地说,知识产权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泛,并且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现在还在不断地扩大。至今为止,知识产权已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名称标记权、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和知识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支配力量,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了知识资源,谁就拥有了最宝贵的财富。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发明创造者的智力劳动给予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通俗地说,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试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的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吗?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虽行之未久,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过去著名作曲家施光南创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几元,到现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一千万元;从景泰蓝的生产工艺外泄,成为国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国内价值最高的“红塔山”品牌价值达439亿元人民币……这一切都说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渐入轨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小学生也加入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列中来。有一个叫徐翔的同学,在读小学四年级时,发明了“吹吸式扫路机”,及时申报并获得了国家专利,还引来了某公司100万元的资金投入。产品问世后,徐翔作为专利的拥有者,将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与投资者分享利润。以此估计,每卖出一台“吹吸式扫路机”,小徐翔便有5000多元的进账呢!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也行动起来吧!虽然,保护知识产权,前路崎岖,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景泰蓝”之痛的历史就不会重演,我们的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就一定会实现!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发言稿初中生

知识产权演讲稿各位朋友: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通报我国法院200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二是通报我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一、我国法院200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2005年,在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普遍加强了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的效率,依法及时严惩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加重了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而全面加强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了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了我国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受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依法严厉惩打击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活动,切实加大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案件大幅度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3567件,同比上升36%。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上升40%;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17件,上升48%;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26件,上升40%。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犯罪案件3529件,同比上升28%。去年,在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中,作出有罪判决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共判处5336人,上升66%。其中,有罪判决5319人,占68%;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63人,占53%,上升90%。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生效判决人数741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21件,生效判决人数1942人;非法经营犯罪案件1903件,生效判决人数2653人。(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2005 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涉及知识产权的诉求,并且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通过严格依法判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依法对侵权人予以民事制裁、依法采取诉前禁令等诉讼措施,加强了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司法救济,进一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去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共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的知识产权案件16583件,同比上升66%;审结16453件,同比上升60%。新收一审案件13424件,上升26%。其中,著作权案件6096件,上升96%;专利权案件2947件,上升61%;商标权案件1782件,上升49%;不正当竞争案件1303件,下降10%;技术合同案件636件,上升95%;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56件,下降26%;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04件,上升59%。审结一审案件13393件,上升04%,结案诉讼标的总金额12亿元,案均5万元。新收二审案件3114件,上升40%;审结3016件,上升04%。新收再审案件45件,审结44件。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较高,占2005年新收一审案件的02%。二是此类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2005年,这六省市受理的此类一审案件占全国的38%。三是调解结案率较高,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中,普遍注重并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经过调解达成协议或者作撤诉处理的一审案件7247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四是法院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有所提高,适用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的案件明显增加,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加重了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二、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2005年以来,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采取各种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全面提升了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这些措施主要有:(一)配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2005年5月,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重点,坚决、及时地依法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法院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侵权人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违法行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要及时将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最近,最高法院又发出《关于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各级法院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大要案督办制度,对破获的大要案逐件进行登记、跟踪、督促,以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受到应得的惩罚和制裁,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二)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最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了对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诉讼制度,全面提升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2005年10月,最高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涉及录音录像制品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另外,最高法院针对知识产权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4个司法解释稿,并于2005年11月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的工作已经结束,最高法院正在组织力量对有关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和整理,并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司法解释稿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公布实施。(三)依法采取诉讼措施,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全国地方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以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的扩大。据统计,自三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以来至2005年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01件,审结299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06%;共受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470件,审结445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02%;共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47件,审结142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64%。(四)认真履行司法复审职能,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国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职能,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5年,全国地方各级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575件,同比上升32%;审结576件,同比上升9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335件,下降14%;商标案件209件,上升23%;著作权案件31件,上升50%。在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中,主要是以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五)依法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全国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切实保护了中外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和根据案件需要认定的原则,至2005年10月,全国地方各级法院共认定了72件驰名商标。其中,2005年1-10月认定的42件中,9件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是外国人。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已经将这72件驰名商标的案件情况提供给了各位记者朋友。(六)及时调整受诉法院,合理配置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资源。为及时依法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根据各地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际情况,去年以来又指定了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和湖南株洲4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指定甘肃酒泉、武威、张掖3个中级法院作为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52个、37个和43个。最高法院还批准了一些大城市的部分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以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15个基层法院取得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最高法院对受理知识产权法院所做出的这些调整,优化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的配置,对提高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七)强化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整体业务水平。2005年,最高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共有250名地方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接受了培训;许多高级法院也举办了类似的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知识产权法官普遍受到了一次轮训。通过培训,全国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法律水平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2006年,最高法院还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今年3月21日,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将在厦门与欧盟合作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暨高层论坛”。这些培训和研讨,对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改善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问题。最高法院也正在开展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完善”为题的专项调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以实现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保证执法统一为目标,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组织基础和理顺程序运作机制的科学对策,并将努力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实施。(九)积极采取各种可行措施,进一步增强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最近,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高级法院逐步实现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进一步增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同时,也向社会进行知识产权法制的宣传,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今天,我在这里向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专栏今天正式开通,欢迎我们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登陆访问。去年,最高法院公布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十个典型案例,近期还将再公布十个有关保护产权的典型案例,以向社会全面反映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同时,我们还将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最高法院还决定,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和地方相关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判庭,可以同时使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称谓。借此机会,我还要向大家通报一个重要的消息,最高法院和地方高级法院将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向社会发布最高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并回答社会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体现我国的司法透明度。各位记者朋友:我国法院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义务,全面提升我国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水平,以促进我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统一开放、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谢谢大家。

还是自己写吧,要靠自己

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来自笋岗小学的陈思雨,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由“景泰蓝”之痛所想到的》。众所周知,景泰蓝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美术品,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它以工艺精细、色泽晶莹、外表华丽而驰名中外。然而,就是这一中华文化之瑰宝,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竟被前来参观的外国客商偷取了其独有的生产工艺,令我国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请问:这个沉痛的教训告诉了我们什么?那就是——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也许,有人会问: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简单地说,知识产权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泛,并且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现在还在不断地扩大。至今为止,知识产权已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名称标记权、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随着科学技术知识和知识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支配力量,人类社会逐步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时代,谁拥有了知识资源,谁就拥有了最宝贵的财富。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发明创造者的智力劳动给予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通俗地说,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试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却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的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吗?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虽行之未久,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从过去著名作曲家施光南创作的歌曲收入只是十几元,到现在知名作家二月河版权收入超过一千万元;从景泰蓝的生产工艺外泄,成为国人心中之痛,到如今国内价值最高的“红塔山”品牌价值达439亿元人民币……这一切都说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渐入轨道。更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小学生也加入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列中来。有一个叫徐翔的同学,在读小学四年级时,发明了“吹吸式扫路机”,及时申报并获得了国家专利,还引来了某公司100万元的资金投入。产品问世后,徐翔作为专利的拥有者,将以百分之十五的比例与投资者分享利润。以此估计,每卖出一台“吹吸式扫路机”,小徐翔便有5000多元的进账呢!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也行动起来吧!虽然,保护知识产权,前路崎岖,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保护知识产权,“景泰蓝”之痛的历史就不会重演,我们的科技创新的战略任务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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