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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07 07:57:01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发布

(中地大京发〔2012〕37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为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予以奖励,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教师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均属于奖励范围之列。二、奖励标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150万元/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15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8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3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万元/项。三、奖励办法获奖者向科技处提交奖励申请,并出具能说明获奖单位、获奖人在获奖项目中排名次序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奖金的发放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科技处对获奖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校务会议最后决定奖励名单。奖励以获奖项目为单位核算。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根据参加获奖项目人员的贡献大小,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奖金分配。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对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03〕54号)同时废止。五、本办法经2012年5月28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28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规定正常学习年限内,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且学位必修课程成绩优异;(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下情况优先考虑: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期间(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二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三、四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说明:国家发明专利等同于SCI检索论文进行界定)。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五条 为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训练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纪检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工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第七条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如本学院符合优先评选条件第四条第(六)项的研究生人数大于分配名额,则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第八条 学校评选通知下发后,凡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硕博贯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九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排序,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名单汇总表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产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国内SCI奖励2000元,国外SCI奖励4000元,地质大学榜刊SCI奖励10000元。

河北地质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发布

(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1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为了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属于和外校合作完成的教学成果,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二、奖励标准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并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50万元,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三、其他说明市级以上的获奖者按最高奖金发放。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者所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37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为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予以奖励,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教师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均属于奖励范围之列。二、奖励标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150万元/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15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8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3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万元/项。三、奖励办法获奖者向科技处提交奖励申请,并出具能说明获奖单位、获奖人在获奖项目中排名次序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奖金的发放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科技处对获奖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校务会议最后决定奖励名单。奖励以获奖项目为单位核算。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根据参加获奖项目人员的贡献大小,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奖金分配。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对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03〕54号)同时废止。五、本办法经2012年5月28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这种看学校的课题吧,或者是导师的课题,一般都有经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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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什么?自己单独投?还是找论文工作帮忙?如果是自己单独投的话,文章录用后给杂志社版面费,一般是几百刀。找论文公司合作,看对方的收费标准,按照投的杂志if是多少收费的--辑文编译,学术科研助手

一、科研项目2012年学校科研立项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项目级别均有提高。截至2012年12月30日,科技处分管工作中,全年新启动科研项目693项(其中纵向249项、横向298项,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146项),实到科研经费接近6亿元(其中纵向项目经费42亿元、横向项目经费17亿元)。2012年度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311项,有66个项目获得资助,其中重点项目2项,资助总经费为4437万元。新增杰青、优青各1名,申请和资助经费双创新高。学校今年首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科项目资助。学校14项课题获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其中:优先发展领域课题2项,博士生导师类课题5项,新教师类课题7项,获批项目数、资助率、资助经费均创历史新高;4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资助,这是学校入选人数最多的一年。3项申请获得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这也是历年来获资助项目最多的一年。2项申请获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办资助。学校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专项基金各类项目31项,其中7项申请获得立项资助。学校2010年正式启动基本科研业务费以来,已有300多名青年教师、120多名研究生获得资助,资助总经费4249万元,今年的预算执行率首次达到100%。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实施,激发了学校年轻教员的科研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科研氛围,促进了青年教员的成长,为提高学校的综合科研实力,促进学校科研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数量,国家社科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社科项目的申报数量成倍增长,SCI文章发表总数和国际SCI文章发表数量远超历史同期水平。3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顺利结题,姜在兴负责的“油气沉积地质”教育部创新团队通过验收。二、科研成果与奖励地质类高校和科研单位发表SCI论文总数暂居第一。据2012年12月6日ISI数据检索,学校发表SCI论文322篇,相比去年同期235篇增长37%;国际SCI论文224篇,相比去年同期147篇增长52%;榜刊论文92篇,相比去年同期的69篇增长33%。截至目前,学校在地质类高校和科研单位发表SCI论文总数暂居第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突破。根据有关部门网上公示结果,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以合作单位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3项。翟裕生院士主持完成的“成矿系统理论创立与找矿实践”项目成果已经通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答辩,有望获得突破,结束学校自建校以来没有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该奖项的历史。翟裕生院士荣获201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再创佳绩。在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工作中,认真研究国家和各省市相配套的专利申请、成果转让和技术转化奖励制度,组织参加了首都高校科技信息网等技术成果对接交流会,以支持和激励学校师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马鸿文教授两项发明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受让专利实施许可费实际到校600万元。及时发放科技奖励。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已经发放2011下半年度科技论文奖励83万元,发放2012上半年度科技论文奖励近120万元。科技处网页专门开设“研究亮点”和“科技咨询”专栏,进行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宣传。三、产学研合作2012年,科技处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科教结合,进一步推进学校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学校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能力。2012年,组织参加国家性的展会二次,分别是2012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及2012年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其中在2012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学校组织遴选了7项具有完全知识产权且适宜“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参展中国高校展区并荣获三项大奖。其中水环学院冯传平教授科研团队研制的“油田压裂废水的新型处理装置”和工程学院刘宝林教授科研团队研制的“井下闭环高精度旋转导向钻进机具”分获高校展区“优秀展品奖”二、三等奖,学校荣获高校展区“优秀组织奖”。另外,还组织参加了首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第五届百名专家淄川行暨山东淄川科技成果引进洽谈会”等科技展示活动。四、学术活动2012年,科技处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学术交流工作,组织承办了一系列国际、国内研讨会及报告会,不断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包括:第13届国际热年代学,2012年“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与政策国际会议暨国际区域科学学会第三次年会”,2012年度国土资源部国家科技奖推荐成果专家咨询会、探月工程学术报告会暨数据应用成果展示平台捐赠仪式、“深部地下实验与观测站”研讨会等。五、实验室建设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一个。科技处积极组织省部重点实验室的立项申报,2012年新增“地质超深钻探技术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页岩气资源战略评价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非常规天然气能源地质评价与开发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四个省部重点实验室,占学校在建运行省部重点实验室总数(10个)的40%。此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2012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积极推进省部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学校省部重点实验室院长负责制,积极实行省部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并完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省部重点实验室2011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由万力副校长牵头专门组织召开了学校省部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会议着重介绍了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学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今后归口学院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学校下拨2012年度省部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与运行经费250万元。此外,科技处牵头完成了“2011”计划——深部地质与矿产资源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六、附录表1 2012年以来学校科技平台情况续表表2 2012年学校二级单位发表SCI论文情况注:据2013年5月1日ISI数据检索。2012年共有131名教师和172名学生发表SCI论文,其中,外刊论文作者中教师102名,学生104名,榜刊论文作者中教师52名,学生38名。

(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28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规定正常学习年限内,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且学位必修课程成绩优异;(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下情况优先考虑: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期间(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二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三、四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说明:国家发明专利等同于SCI检索论文进行界定)。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五条 为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训练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纪检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工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第七条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如本学院符合优先评选条件第四条第(六)项的研究生人数大于分配名额,则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第八条 学校评选通知下发后,凡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硕博贯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九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排序,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名单汇总表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产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论文奖励办法最新版

(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1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为了表彰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北京市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其中属于和外校合作完成的教学成果,我校必须为第一完成单位。二、奖励标准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并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奖励50万元,一等奖奖励30万元,二等奖奖励20万元。三、其他说明市级以上的获奖者按最高奖金发放。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者所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12月28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及委培研究生)。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规定正常学习年限内,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且学位必修课程成绩优异;(六)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下情况优先考虑:攻读当前学位近一年期间(上一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第一作者且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其中:二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三年级硕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二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三大检索论文1篇;三、四年级博士生至少发表SCI检索论文1篇。(说明:国家发明专利等同于SCI检索论文进行界定)。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第五条 为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组长:刘志方副组长:王训练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纪检办公室、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学工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应于评审前向全院公布。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第七条 教育部每年5月31日前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如本学院符合优先评选条件第四条第(六)项的研究生人数大于分配名额,则不受分配名额限制。第八条 学校评选通知下发后,凡符合第四条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以向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硕博贯通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九条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学生名单进行排序,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名单汇总表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办公室。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审,产生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地大京发〔2012〕37号)各单位、各部门: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5月30日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为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科学技术奖予以奖励,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我校教师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均属于奖励范围之列。二、奖励标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励150万元/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奖励15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80万元/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奖励30万元/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奖励5万元/项。三、奖励办法获奖者向科技处提交奖励申请,并出具能说明获奖单位、获奖人在获奖项目中排名次序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奖金的发放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科技处对获奖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校务会议最后决定奖励名单。奖励以获奖项目为单位核算。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根据参加获奖项目人员的贡献大小,在项目组内部进行奖金分配。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对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03〕54号)同时废止。五、本办法经2012年5月28日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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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位证书并不能让你免考学位英语。

*专科不需要参加计算机和英语统考,只有本科毕业才涉及。我在你另一个问题页面中给你回答了。专升本统考科目(2门):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符合下述条件者,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含)以上; (2)网络统考课程合格; (3)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4)通过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5)申请学位的学生应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如果你想获得学位,需要参看第四条内容了。学位英语考试难度比公共英语三级稍微容易一点。学位证没法替考,这个考试严肃性比一般的考试要大。*统考英语可以通过获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来申请免考。统考计算机可以通过获取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B来申请免考。获得本科学历后可以报考研究生,不过一般研究生项目对没有学位的人数有限制,在开班人数的5-10%左右。*至于职称评定,一般专科、本科以学历为主,后期看学位,硕士,博士学位,不过能拿到学士学位最好申请拿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啊。不过付出才有得到啊,加油。

一、科研项目2012年学校科研立项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无论是项目数量还是项目级别均有提高。截至2012年12月30日,科技处分管工作中,全年新启动科研项目693项(其中纵向249项、横向298项,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146项),实到科研经费接近6亿元(其中纵向项目经费42亿元、横向项目经费17亿元)。2012年度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311项,有66个项目获得资助,其中重点项目2项,资助总经费为4437万元。新增杰青、优青各1名,申请和资助经费双创新高。学校今年首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科项目资助。学校14项课题获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其中:优先发展领域课题2项,博士生导师类课题5项,新教师类课题7项,获批项目数、资助率、资助经费均创历史新高;4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资助,这是学校入选人数最多的一年。3项申请获得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这也是历年来获资助项目最多的一年。2项申请获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办资助。学校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专项基金各类项目31项,其中7项申请获得立项资助。学校2010年正式启动基本科研业务费以来,已有300多名青年教师、120多名研究生获得资助,资助总经费4249万元,今年的预算执行率首次达到100%。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实施,激发了学校年轻教员的科研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科研氛围,促进了青年教员的成长,为提高学校的综合科研实力,促进学校科研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数量,国家社科基金、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社科项目的申报数量成倍增长,SCI文章发表总数和国际SCI文章发表数量远超历史同期水平。3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顺利结题,姜在兴负责的“油气沉积地质”教育部创新团队通过验收。二、科研成果与奖励地质类高校和科研单位发表SCI论文总数暂居第一。据2012年12月6日ISI数据检索,学校发表SCI论文322篇,相比去年同期235篇增长37%;国际SCI论文224篇,相比去年同期147篇增长52%;榜刊论文92篇,相比去年同期的69篇增长33%。截至目前,学校在地质类高校和科研单位发表SCI论文总数暂居第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突破。根据有关部门网上公示结果,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以合作单位获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3项。翟裕生院士主持完成的“成矿系统理论创立与找矿实践”项目成果已经通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答辩,有望获得突破,结束学校自建校以来没有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该奖项的历史。翟裕生院士荣获2012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再创佳绩。在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申请工作中,认真研究国家和各省市相配套的专利申请、成果转让和技术转化奖励制度,组织参加了首都高校科技信息网等技术成果对接交流会,以支持和激励学校师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马鸿文教授两项发明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受让专利实施许可费实际到校600万元。及时发放科技奖励。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已经发放2011下半年度科技论文奖励83万元,发放2012上半年度科技论文奖励近120万元。科技处网页专门开设“研究亮点”和“科技咨询”专栏,进行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宣传。三、产学研合作2012年,科技处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科教结合,进一步推进学校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开展,不断增强学校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能力。2012年,组织参加国家性的展会二次,分别是2012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及2012年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其中在2012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学校组织遴选了7项具有完全知识产权且适宜“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参展中国高校展区并荣获三项大奖。其中水环学院冯传平教授科研团队研制的“油田压裂废水的新型处理装置”和工程学院刘宝林教授科研团队研制的“井下闭环高精度旋转导向钻进机具”分获高校展区“优秀展品奖”二、三等奖,学校荣获高校展区“优秀组织奖”。另外,还组织参加了首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第五届百名专家淄川行暨山东淄川科技成果引进洽谈会”等科技展示活动。四、学术活动2012年,科技处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学术交流工作,组织承办了一系列国际、国内研讨会及报告会,不断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包括:第13届国际热年代学,2012年“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与政策国际会议暨国际区域科学学会第三次年会”,2012年度国土资源部国家科技奖推荐成果专家咨询会、探月工程学术报告会暨数据应用成果展示平台捐赠仪式、“深部地下实验与观测站”研讨会等。五、实验室建设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四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一个。科技处积极组织省部重点实验室的立项申报,2012年新增“地质超深钻探技术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页岩气资源战略评价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非常规天然气能源地质评价与开发工程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四个省部重点实验室,占学校在建运行省部重点实验室总数(10个)的40%。此外,“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程技术学院”2012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积极推进省部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学校省部重点实验室院长负责制,积极实行省部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制,并完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省部重点实验室2011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由万力副校长牵头专门组织召开了学校省部重点实验室工作会议。会议着重介绍了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学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今后归口学院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学校下拨2012年度省部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与运行经费250万元。此外,科技处牵头完成了“2011”计划——深部地质与矿产资源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六、附录表1 2012年以来学校科技平台情况续表表2 2012年学校二级单位发表SCI论文情况注:据2013年5月1日ISI数据检索。2012年共有131名教师和172名学生发表SCI论文,其中,外刊论文作者中教师102名,学生104名,榜刊论文作者中教师52名,学生3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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