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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论文1000字左右怎么标注

发布时间:2024-07-06 05:22:44

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论文1000字左右怎么标注

人体在新陈代谢过程中会产生不少“废物”,而且从不洁空气中也会吸入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微粒。尽管人体具有一定清除自身毒素的能力,但当体内废物积蓄过多或机体解毒排污功能减弱时,废物不能及时排出时,就会影响健康。人类因该多食用下列8种蔬菜,有利排除毒素。 绿叶蔬菜 综合绿叶菜中多为碱性,可以中和饮食中糖、肉、蛋及代谢中产生的过多的酸性物质,使体液保持弱碱性,从而清除血中有毒物。常食蔬菜可选萝卜叶、青菜、油菜叶、菠菜、芥蓝、大白菜、胡萝卜、菜花、甘蓝等。 粗粮 常吃红薯、土豆、玉米、荞麦等粗粮有助于保持大便的通畅,使体内毒物不会久滞肠道。粗粮中含有许多细粮(或精加工食品)所欠缺的特殊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这些营养素有助于调节肠胃内环境,易为人体吸收并提高抗病力免疫功能。 葡萄酒 饮葡萄酒有益心脏健康。它含有丰富的柠檬酸,也属碱性饮料,这是众多酒精饮料不具备的。有报道,饮葡萄酒可预防和纠正酸中毒,还有利尿排毒作用。近年用于治疗痛风也见功效。 豆豉 研究发现,吃豆豉有助于消化、增强脑力、提高肝脏解毒能力等效果。还能促进体内新陈代谢,清除血中毒素,起净化血液作用。此外,豆豉还含有大量能溶解血栓的尿激酶,含大量B族维生素和抗菌素,可防老年痴呆症。 1、选用快餐食品时,为控制热量摄入,尽量不要点热量很高的快餐;或者在点餐时注意食品的选择。以巨无霸套餐为例,一个巨无霸热量570卡,薯条220卡,可乐为150卡,一餐吃下来,热量近940卡;如果再加一个苹果派(220卡)或一杯巧克力奶昔(380卡),那就超出热量标准了。所以,最好是单点,选用巨无霸的同时,饮用低热量饮料或是搭配生菜沙拉,补充不足的营养素。 2、对于方便食品,包括水饺、果蔬类、鱼肉类、豆制品在内的冷冻方便食品,要注意补充纤维素和维生素。方便食品为保持食物的颜色、质地及味道,保存了大量的营养素,但在加工中会造成纤维素及水溶性维生素的部分损失,食用时要注意用新鲜的蔬菜、水果配餐。 3、三餐的品质各有侧重,早餐注重营养、午餐强调全面、晚餐要求清淡。 营养早餐:早餐食谱中可选择的食品有:谷物面包、牛奶、酸奶、豆浆、煮鸡蛋、瘦火腿肉或牛肉、鸡肉、鲜榨蔬菜或水果汁,保证蛋白质及维生素的摄入。 丰盛午餐:午餐要求食物品种齐全,能够提供各种营养素,缓解工作压力,调整精神状态。可以多用一点时间为自己搭配出一份合理饮食:中式快餐、什锦炒饭、鸡丝炒面、牛排、猪排、汉堡包、绿色蔬菜沙拉或水果沙拉,外加一份高汤。 清淡晚餐:晚餐宜清淡,注意选择脂肪少、易消化的食物,且注意不应吃得过饱。晚餐营养过剩,消耗不掉的脂肪就会在体内堆积,造成肥胖,影响健康。晚餐最好选择:面条、米粥、鲜玉米、豆类、素馅包子、小菜、水果拼盘。偶尔在进餐的同时饮用一小杯加饭酒或红酒也很好。 4、注意食物搭配,包括粗与细、干与稀、荤与素、冷与热等均衡。食物搭配与营养均衡关系密切,对于每一餐来讲,一碗方便面只能提供油脂和少许蛋白质以及碳水化合物,所以最好配上一份水果、一份肉类或豆制品,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和纤维素;对于一天饮食的选择,如午餐吃了汉堡、炸鸡,晚餐就该吃些清淡的食物,尤其是蔬菜。 (本版所指食物的热量数值只做参考) 一日三餐如何搭配 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以后,特别注重对孩子的饮食营养,有的家长强迫孩子过多食用高糖高脂肪高蛋白食物,有的孩子随着自己的心愿对自己喜欢的食物多饮食,过高的热量摄入,以致营养过剩,出现了许多小胖子。而加有一些孩子,偏饮偏食,喜欢吃“零嘴”。有的甚至把零食当言食,以致营养不良,身体瘦弱。出现了所谓“豆芽菜“的体形。怎样对孩子进行合理的营养呢?就此问题我们采访了镇江江滨医院的营养师断防新艳。 孙营养师告诉我们,孩子在生长发育阶段,需要足够的营养,一般孩子在10岁以后需要的营养和热量基本上接近政党的成人水平,每天需要热量大约在2300千卡左右,维持孩子生长发育的必需营养素蛋白质大约在2300千卡左右。而常见的食物中每100克所含蛋白质、稻米为8克,标准面粉9克,豆腐7克,同类中物别是瘦肉中大都在10克――20克,鱼类一般都在20克左右,纯牛奶中蛋白含量可高达2克。 她介绍说,不论男女儿童,7――10岁每天需要热能大约2000千卡,0――3岁每天需要热能大约2000千卡,蛋白质需要量分别为60克和70克,这样的标准营养比较科学合理,基本上生长发育耍要了,过多或过少对孩子都是不利的。 孩子每日三餐的总热量比较,根据本地区的生活习惯和科学搭配,一般早餐占25%,午餐占40%,晚餐占35%,并不是按照常规的早晨要吃饱、中午要吃好、晚上要吃少。 按照正确的计算,一个岁的孩子,早、中、晚蛋白质的摄入量分别是15克、24克、和21克。如早餐主食制品5两,牛奶200毫升,鸡蛋一只,如不喝牛奶,可增加一只鸡蛋;午餐主食制品5两,荤菜类5两――2两(包括鸡、鱼、肉等),素菜类3――4两,加外每日增加水果3两,按照孩子的年龄作相应的增减,这样孩子都是不利的。 孩子的营养就基本满足了。 水果或果汁 可选食柠檬、橘子、柚、葡萄、甘蔗汁、青梅、苹果、番茄等。水果味道虽多呈酸味,但在体内代谢过程中能变成碱性,并能使血液保持碱性。特别是它们能将积累在细胞中的毒素“溶解”,最终经排泄系统排出体外。绿茶 绿茶中有许多解毒因子,它们易与血液中有毒物质相结合,并加速从小便排出。常饮绿茶还能防癌和降血脂。吸烟者多饮绿茶可减轻尼古丁的伤害。 海带和紫菜 它们含大量胶质。能通便促使体内的放射性毒物随同大便排出体外。肿瘤病人接受放化疗时多吃海带是有益的。它们都属碱性食品,有净化血液作用。常吃海带和紫菜能降低癌症发生率。 黑木耳能抑制血小板凝聚,可降低胆固醇,对心脑血管疾病有益。黑木耳中的胶质,有助于将残留在人体消化系统内的灰尘杂质吸附和聚集并排出体外,清涤胃肠。 饮食营养与健康之道 老祖宗曾有说教:“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以现在科学的说法称为蛋白质的“互补作用”,意即是要获得人体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素,必须注意食品的合理搭配,切忌吃荤不吃素或吃素不吃荤。同时,合理的搭配亦能提高蛋白质的生理价值,因为各种蛋白质是由多种氨基酸组成的,甲蛋白质所缺乏的某种氨基酸恰为乙蛋白质所含有,乙蛋白质所缺乏的恰为甲蛋白质所含有。例如小麦、小米、黄豆、牛肉分别单独食用时,其生理价值分别为67、57、64、76,而混合食用时其生理价值可达89,大大提高了食物蛋白质的利用率,反之未被利用的蛋白质则排出体外,劳而无功,颇似小时曾念过的课文《一个豆瓣的旅行》。实际上,我国北方地区主食以杂粮为主(南方以大米为主)撇开气候、水土等因素,就其摄取的蛋白质看已接近或达到完全蛋白质的生理价值。因此,北方人普遍体格健壮魁梧,脸庞红润。近来随着生活的富足,都市中有相当部分的儿童出现肥胖症,其症结都在于对某类食物超常的食欲感。由于对某种营养素超常的吸收和利用能力,它与成年者出现的热能过剩、脂肪沉积出现肥胖有着本质的区别,应及时调整控制其膳食结构。 年轻时曾知晓一个人有怪癖,他常常吞食一些墙土,让人费解,其实从饮食营养学角度看,皆因其胃酸过多,无意中发现掺有石灰的墙土吞食之后人体感到舒服,达到酸碱中和的目的。而现在只要几片苏打片就可解决的问题,在当时缺医少药的情况下,人体自身的修补与对环境的适应性,令人叹为观止。而今环境条件越好,人类机体自我适应、自我完善的意识已逐渐褪化减弱,但并非消失。例如一个不会吃辣椒的人,长期在四川生活并经常吃一点辣,则就有可能会喜欢吃辣椒。一个长期吃较多肉的人,其体内消化蛋白质和脂肪的酶的活力会升高。一个长期吃素者,其消化液中的淀粉酶活性会升高,其蛋白质酶和脂肪酶活性则降低。因此,中枢神经在参与机体对营养素的摄取、消化、吸收和利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避免进餐时精神忧郁、阅读书报或考虑其它问题。有条件可在进餐前听一段轻松愉快的音乐,在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温度适中,布置优雅的餐厅就餐,则更为快事。 还有自己 人离不开饮食。然而怎样使饮食更加科学以有利于健康,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首先必须纠正平素早巳为我们所接纳甚至依赖的某些不良的饮食习惯。所谓病从口入,一般是指吃、喝进了不干净、有病原体、变质、有毒的食物、水或饮料等而致病,如吃错东西、食物中毒、酗酒等。食物如花生、大米因置放时间过久及保管不当.导致霉变产生黄曲霉素,人吃了就会患病,甚至有致癌的危险。从广义上来说,病从口入也同时反映一个人的饮食习惯问题。小孩子吃饭时注意力不集中,囫囵吞枣,常常让骨头刺伤食道;没有经过缓慢咀嚼吞下去的东西引起腹胀、消化不良,也可导致疾病。 据说潮汕地区的中老年人易息食道癌,医学家们研究来研究去,得出一个倾向性结论.认为与当地人爱喝功夫茶、热粥,食咸鱼、吃咸菜等盐脑制品有关。茶、粥、海鲜、蔬莱是好东西.质量是好的,只是吃用的方式不够科学。如茶、粥太烫.可慢性烫伤食道,引发炎症;食物被腌制过咸过久,蛋白质会变性产生有毒化学物质,原本属于规定允许范围的化学物质,因嗜食而堆积,长此以往就造成了对人体的损害.这与食物本身无关,错在不良的饮食习惯。有些人喜欢吃高脂肪食物.如猪油、牛油猪肚肉、猪腿、牛扒,用动物油煎炸食品等,认为高脂肪食物够味道,香滑可口。孰知,长期吃高脂肪膳食可能导致人体胸腺、淋巴腺萎缩,淋巴细胞的免疫功能受到抑制,癌症如乳腺癌、肠癌、前列腺癌以及糠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高血压的发生率会明显增加。 孩子中的偏食、精食问题也相当突出,受溺爱的“小皇帝”.偏吃甜食、零食,对“粗茶淡饭”不屑一顾,而对自己喜爱的食物则乐此不疲。另方面是食物过于精细,精米、精面、精制糕点;麦乳精、人参蜂皇精……使胃肠永远处于“幼椎”状态。这么一来,膳食结构失去平衡,很客易造成维生素、纤维素、矿物质、微量元素缺乏而致病,同时抵抗力下降也容易使身体受细菌、病毒入侵而闹病。 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对健康大有好处,但做起来并不容易,因为所谓习惯成自然,积习久之,积重难返。要下点决心才行。在培养良好饮食习惯的同时,对原来不良的习惯应有所认识,然后改变、改善。如喜欢吃热食物,其实稍等一会儿,待其凉些才入口并不费事。专家认为,不要长久或大量食用某一类食物工业制品或腌制食品,使有害化学物质不易达到对人体构成损害的程度,也可让身体来得及清除有害物质。家长对孩子饮食的考虑要全面些,在餐桌上不应由孩子说了算。另外进食时从容不迫,对食物有足够的时间和心情去咀嚼、品味.有助消化。 健康饮食金字塔 民以食为天。解决温饱之后,人们对于各种美味中所隐藏的神奇奥妙愈加关注。为了从日常饮食中获取更多的营养,或是改变自身的健康难题,人们开始对食物越来越挑剔、越来越苛求,因为一分一厘的取舍对于我们来说都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 20年前,美国农业部开始根据“美国人饮食指南”建立了日常食物金字塔。今年年初,又推出了新版食物金字塔,纠正了过去的一些疏漏。据悉,金字塔的建造者,包括科学家、营养师、职员、以及顾问。哈佛大学公共健康学院的专家们依靠所获得的最科学的证据,根据食物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新的健康饮食金字塔。它修补了美国农业部食物金字塔的基础漏洞,在关于吃什么的问题上,提出了更好的建议。 健康饮食金字塔是建立在每日运动和控制体重的基础之上的,因为这两个因素对人们保持健康来说,十分重要。它们也会影响到人们吃什么和如何吃的问题,以及人们吃的食物又如何影响自身的健康。从健康饮食金字塔的底座往上看,其中包括: 全麦食品(在大部分进餐中) 人体需要碳水化合物提供能量,碳水化合物的最佳来源是全麦,比如燕麦片、粗面面包、以及玄米(也就是糙米)。它们含有麸糠和胚芽,以及富含能量的淀粉。人体消化全麦的时间要比消化白面包这样直接的碳水化合物长,这会使人体的血糖和胰岛素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并很快会下降。很好地控制血糖和胰岛素水平,能够减少人体的饥饿感,阻止Ⅱ型糖尿病的发生。 植物油。美国人平均每天从脂肪中获取1/3的日需卡路里,所以,把它们放在金字塔的下部是有道理的。注意,这里特别指明的是植物油,并非全部各类脂肪。健康的不饱和脂肪来自橄榄、大豆、玉米、向日葵、花生和其他植物油,以及富含脂肪的鱼类,比如三文鱼等。这些健康的脂肪不仅改善人体胆固醇水平,而且还能有效防止潜在的心脏猝死和心肌梗死等。 蔬菜(大量的)和水果(每日2到3次)。 多吃蔬菜和水果可以有效防止心脏病和心绞痛的发生;预防各种癌症;降血压;减轻被称作憩室炎的肠道疾病;防治白内障和青光眼,对65岁以上的老人来说,这两种眼疾是造成老年失明的主要病因。 鱼、禽、蛋(每日0到2次)。 这是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大量的研究表明,吃鱼可以减少心脏病的危险。肌肉和火鸡的饱和脂肪含量低,也是很好的蛋白质来源。鸡蛋是长期被妖魔化的食物,因为它的胆固醇含量相对较高,实际上,鸡蛋是很好的早餐,它比油炸甜面包圈或者精面面包圈要好得多。 坚果和带壳豆(每日1到3次)。 坚果和带壳豆是植物蛋白、植物纤维、维他命和矿物质的最佳来源。带壳豆包括黑豆、蚕豆、毛豆等干货。很多坚果含有丰富的健康脂肪,比如,杏仁、核桃、小胡桃、花生、榛子、松子等可以直接标明该食物有益于心脏。 奶制品和代用钙(每日1到2次)。 为防治骨质疏松,需要摄入钙、维生素D等,奶制品是美国人获得钙的传统来源。除了牛奶和奶酪这类含有饱和脂肪的食品外,还有其他的健康方式获取钙。例如,三杯全脂牛奶相当于十三小条熟熏肉所含的饱和脂肪。如果你喜欢奶制品,可坚持选择脱脂或者低脂产品。如果你不喜欢奶制品,代用钙食品是保证每日人体钙需求量的保证。 红肉和奶油(小心使用): 这些食物被放在健康饮食金字塔的上层,因为它们含有丰富的饱和脂肪。如果你每天都吃红肉,如牛羊肉等,每周尝试几次鱼或者鸡肉可以改善你的胆固醇水平。同样的,你也可以从奶油换到橄揽油。 大米、白面包、土豆、意大利通心粉、甜品(慎用): 为什么这些全美国人的主食被放在了健康饮食金字塔的顶端?因为它们会引起人体血糖的迅速提高,导致体重增加,糖尿病、心脏病和其他慢性病的发生。全麦碳水化合物则使人体血糖稳定,至少是缓慢增长而不会超过人体正常水平,使人体有能力处理多余的血糖。 多种维生素: 日常多种维生素,多种矿物补充物是人体的营养后备。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有时不能提供人体日常所需的所有营养元素,这时多种维生素可以为那些哪怕是最谨慎小心的食客填补营养缺口。请选择正牌的多种维生素。 酒精类(适量): 每天少许喝点儿酒,可以降低心脏病的危险。适量是很重要的,酒精是双刃剑,危害与益处同在。对于男人来说,平衡点是每天喝1到2杯,这可不是指扎啤杯。对女人来说,每天一杯足够了。 健康饮食金字塔总结了当今最好的饮食情报,它不是空中楼阁,或者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发展,研究的深入与多样化,健康饮食金字塔会与时俱进地反映最新、最重要的研究成果。 十种最佳饮食搭配法 桌上要讲究搭配,正确的搭配可以让我们获得更多营养。错误搭配不仅会让食品失去营养,甚至会让身体受到危害。 鱼+豆腐 作用:味鲜,补钙,可预防多种骨病,如儿童佝偻病、骨质疏松症等。 原理:豆腐含大量钙质,若单吃,其吸收率较低,但与富含维生素D的鱼肉一起吃,对钙的吸收与利用能起更佳效应。 猪肝+菠菜 作用:防治贫血。 原理:猪肝富含叶酸、维生素B12以及铁等造血原料,菠菜也含有较多的叶酸和铁,同食两种食物,一荤一素,相辅相成。 羊肉+生姜 作用:冬令补虚佳品,可治腰背冷痛、四肢风湿疼痛等。 原理:羊肉可补气血和温肾阳,生姜有止痛祛风湿等作用。同食,生姜既能去腥膻等滋味,又能有助羊肉温阳祛寒。 鸡肉+栗子 作用:补血养身,适于贫血之人。 原理:鸡肉为造血疗虚之品,栗子重在健脾。栗子烧鸡不仅味道鲜美,造血功能更强,尤以老母鸡烧栗子效果更佳。 鸭肉+山药 作用:补阴养肺,适于体质虚弱者。 原理:鸭肉补阴,并可消热止咳。山药的补阴作用更强,与鸭肉伴食,可消除油腻,同时可以很好地补肺 瘦肉+大蒜 作用:促进血液循环,消除身体疲劳、增强体质。 原理:瘦肉中含有维生素B1,与大蒜的蒜素结合,不仅可以使维生素B1的析出量提高,延长维生素B1在人体内的停留时间,还能促进血液循环以及尽快消除身体疲劳、增强体质。 鸡蛋+百合 作用:滋阴润燥,清心安神。 原理:百合能清痰火,补虚损,而蛋黄能除烦热,补阴血,同食可以更好地清心补阴。 芝麻+海带 作用:美容,防衰老。 原理:芝麻能改善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降低胆固醇。海带则含有丰富的碘和钙,能净化血液,促进甲状腺素的合成。同食则美容、抗衰老效果更佳。 豆腐+萝卜 作用:有利消化。 原理:豆腐富含植物蛋白,脾胃弱的人多食会引起消化不良。萝卜有很强的助消化能力,同煮可使豆腐营养被大量吸收。 红葡萄酒+花生 作用:有益心脏 原理:红葡萄酒中含有阿司匹林的成分,花生米中含有益的化合物白梨醇,二者同吃能预防血栓形成,保证心血管通畅。 不可不知的饮食常识 1、常吃夜宵会得胃癌。 2、一个星期只能吃四个鸡蛋。 3、饭后吃水果实错误的概念。应是饭前吃水果。 4、喝豆浆时不要加鸡蛋及糖。 5、空腹时不要吃番茄,最好是饭后吃。 6、早上醒来先喝一杯水,预防结石。 7、睡前三个小时不要吃东西。 8、少喝奶茶。 9、刚出炉的面包不宜马上食用。 10、每天喝酒不要超过一杯。 11、天天喝水八大杯。 12、一天不要喝两杯以上的咖啡。 13、多油脂的食物少吃。 14、10种吃了会快乐的食物:深海鱼、香蕉、葡萄柚、全麦面包、菠菜、大蒜、南瓜、低脂牛奶、鸡肉、樱桃。 15、正确的饮食习惯:早上吃的像皇帝,中午吃的像平民,晚上吃的像乞丐。 健康饮食的简单原则 如何挣脱营养学的桎梏?从理论上来讲很简单——把营养学的各种主张抛诸脑后,该吃啥就吃啥。但是鉴于目前的“食物环境”,要在现实生活中做到这一点却不太容易。尽管如此,要做到真正的健康饮食,还是有一些简单的原则值得重视和遵循: 一,吃真正的食物 这一点说易行难,原因是现在的市场上充斥着太多貌似食物的所谓“现代食品”,如鲜果冰酸奶、早餐谷类条形饼干和非乳制奶油,会让你的曾祖母感到茫然。因此,建议你请你的曾祖母帮忙进行判断,她能认得出来的食品可能才是真正的食物。 二,避开号称有益健康的加工食品 这些食品通常被过分加工,所谓有益健康的宣传往往不能尽信。以人造黄油为例,它是首批号称有益健康的加工食品之一,结果却被证明可能会诱发心脏病。 三,避开含有5种以上不熟悉成分的食品 虽然这些成分未必有害,但是如果一种食品内含这么多陌生的成分,足以证明这种食品被过分加工过。 四,尽量远离超市 在新鲜菜市场里,你不会碰到“高果糖玉米糖浆”之类的加工食品,也不会碰到很久以前从很远的地方运来的食品。新鲜菜市场里提供的是新鲜健康的食物。 五,吃贵点、吃少点 更好的食物,即更美味或者营养价值更高的食物,往往也会有更高的价格,这是因为这些食物往往需要精心的栽培,而且产量较少。 吃少点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建议,但它却有最充分的科学证明:减少卡路里摄入能延缓衰老,少吃点有助预防癌症。历史上不少人瑞都遵循“饭吃八分饱”的原则。 六,以吃蔬菜瓜果为主,多吃菜叶 科学家对于蔬菜缘何有益健康还没有一致的意见,但是他们都同意蔬菜对人体健康确实有益无害。此外,多吃蔬菜能够帮助你大大减少卡路里的摄入。 七,参考一些传统饮食习惯 实践证明,法国、意大利、日本、希腊等饮食习惯遵循传统食物文化规则的民族,普遍比遵循“现代营养学”的美国人更健康。传统的饮食习惯之所以能够代代相传,其中必然有一定的道理。 八,自己做饭 如果可能的话,自己种一些瓜果蔬菜。这不但能帮助你远离快餐食品,还能帮助你远离隐藏在快餐食品背后的价值观——食物是快捷廉价的。事实上,食物是弥足珍贵的,烹饪更是一门艺术。自己种植蔬菜,能够让你在吃到这些食物之前,已经先得到身体上的锻炼。 九,“食无禁忌” 尽量不挑食、不偏食。不但多尝试新的食物,还要多尝试新的菜系。吃得越多样化,你吸收的营养才可能越丰富和完整。 一天吃两顿饭 最有利健康 俄罗斯有句谚语:“自己吃早餐,和一起享用午餐,把晚餐留给敌人。”实际上这是在告诉人们一日三餐怎么吃才健康。 一天吃两餐是建立在人体生理特点基础上的。人体必须等胃把所有食物消化完,再次产生饥饿感的时候才能就餐。食物通常在胃里停留6—8小时,这就意味着,两次就餐之间必须间隔8—10个小时左右。每天吃两顿饭可以让胃得到充分的休息,并为进行下一次消化做准备:储存酶、分泌粘液、修复胃粘膜、恢复消化系统的收缩功能。 当胃在消化食物、特别是富含蛋白质的食物时,细胞会产生很多盐酸、粘液和胃酶。虽然这些都是分解蛋白质等化合物的主要成分,但是它们会对胃壁造成损害。因此,与其他消化器官相比,胃需要休息更长的时间。 人体会自动调整以适应不同的就餐习惯。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会让人体产生排斥或不适感。一般来说,一个人需要3个月时间来适应新的就餐习惯。 生理学家认为完美的摄取食物时间应该是这样的:上午7点到10点吃早餐。第二次就餐时间最好在6个小时以后,即下午1点到3点

关于我国食品安全的思考  摘要: 2012年2月16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正月十五吃元宵是我国的一大传统。然而元宵节刚过不久,就有网友爆出在吃思念牌元宵时出现吃出创可贴新闻。继此之后,又爆出思念食品被吃出泡沫和苍蝇头等消息。此消息引起了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本文论述近十年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从多个方面分析了为何会出现此类事件的原因。同时为今后的食品监管提出了自己认为可行的意见。希望读者能从从中引起共鸣。  关键词:食品安全 现状 原因 对策  正文:俗话所民以食为天,在食品三要素(安全、营养、食欲)中。食品的安全站首要地位。所以说食品的安全问题很重要。然而近十年来我国却涌现出了不少食品安全问题。2003年出现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2004年在阜阳出现了劣质奶粉,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大头娃娃。  2005年碘严重超标的雀巢奶粉,2007年含瘦肉精的猪油。2008年轰动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2009年又爆出石蜡火锅底料、 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的新闻。而毒生姜、染色馒头、激素黄瓜与我么一同走过了前不久传出蒙牛因黄曲霉素检测超标。我国部分城市的蒙牛牛奶均被下架。是至今是在进入21世纪的的这是一年里,我国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于是又不少网友调侃特问道,明天我们该吃什么。  我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多的的食品安全问题呢?1、我国目前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法律法法规可能不够健全。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2、不少商家道德单薄。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采用非法行为。3、我国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国获得证照的食品生产企业有四十多玩家。食品经营户210万家、无证经营户、小作坊、小摊贩更是不计其数。正因为生产经营户数量如此巨大。所以我国的食品监管面临巨大压力。4、同时,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纵观种种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从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  而目前我们该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呢。  首先。国家应有针对性的加大力度整治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中大力整治。开展发挥群众力量,深入到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同时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完善联合执法机构,最后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应大力惩处。  对于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来说。要改善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企业责任人。实行科技创新。提倡科学理念。严格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各个环节都是安全。  而对于社会上的餐饮企业和以经营餐饮业的个体户来说,要诚信经营,不赚昧良心的钱。且要做到加工和销售的食品在每个环节都是安全的。不使用地沟油和廉价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原料。保证使用餐具的安全性。  对于学校来说因做到,突出重点排查,及时整改隐患。不定时对食堂及服务网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分工专人整改。定人定点监管,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在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和时间等环节中应严格注意食品安全。,以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确保,学生们使用餐具都经过清洗和严格消毒。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首先就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宜购买流动商贩出售的食品,要在正规、有信誉的商场、超市购买。注意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的证明。  二、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预包装食品,索取并保留好相关单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凭据。 同时积累生活经验,学会辨别用化学试剂处理过的农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三、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或外漏的情况,是否有受胀起鼓的现象,若有此现象,表明食品可能已被污染或变质。  四、看包装和标签上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电话是否齐备,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注有配料表、生产批准文号、QS标志等,还要注意贮存条件提示。  五、购买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要注意看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还应当看包装上是否载有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注意直接入口食品是否采取防蝇、防虫、防尘等防护措施并使用专用售货工具销售。如果一旦我们买到不安全的食品。要积极维权,不要怕麻烦或妥协,如果采用妥协的方法,就会给不法分子和黑心企业机会去谋害更多消费者。而而假设每个人都忍气吞声,妥协了。那社会的正义何在?人们的良知何在?  对于小商小贩,应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关注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国家法律犯规的经营经营活动坚决不做。  作为食品源头的农产品。对于农业,国家也以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完善农贸产品检查制度。促进农药和兽药的安全投入。另一方面,科技部门要加强科技研发,提高农业投入的安全性。而农产品种植者因提高种植技术。生产出质量好的农场品。这样才能保证产品畅销,而不是为了使农副产品更为畅销。部分农场品生产者或许销售者为了他们的产品跟为畅销去运用化学试剂来使产品更为美观。  而本人认为媒体积极曝光不安全食品事件。使人们舆论的力量得以发挥。  一连串的食品质量问题的曝光,大大增加了我们对国之食品安全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要先此类事件今后少发生,就要做到执法不委托,监管不推托,应急不懈怠,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依法依规整顿,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而作为个人,我希望从事食品有关行业经营行为高尚一点。而个人在购买食品时小心一点。这样食品安全事故就会少发生一点。  食品安全问题是大问题,他关系到国家的稳定。这几年发生的的食品安全事故不禁让人人们问起。我明天吃什么?人们的良知哪去了?这些问题引起我们的深思。他提醒我们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业市场经济时。我们不要把良心给丢了。  作成此文希望读者引起共鸣。同时希望不法商家要是看完此文,希望能唤回他的良知。少赚点黑心钱。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农田到餐桌,其中哪个环节失控,都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较重,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没有国界,任何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可能波及全球,其影响越来越多地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个方面。因此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密切广泛的关注。本文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与食品检测发展方向作以简述,对保障食品安全的对策提出建议。1 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现状1 国民的食品营养卫生知识贫乏 我国人民的食品营养卫生知识大都是通过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形成的。人们对人自身、生物及微生物世界几乎没有什么了解。多数人并不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该吃什么和怎么吃才是安全的,在卫生部2009年2月13日通报2008年第4季度重大食物中毒情况中报告:该季度“家庭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4%、死亡人数的7%,引起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误食野生毒蕈、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2]食品营养卫生知识的贫乏,是威胁我国公民的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2 化肥、农药、兽药和物理性污染 化肥、农药、兽药、激素、抗生素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从源头上给食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兽药、激素和生长调节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污染,所生产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被人们食用后,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还导致人畜共患病和疫病的增加。重金属在体内有积蓄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还可能产生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剂量过大的放射线照射食品,引起食品毒理安全性等问题3 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机 转基因食品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物,目前我国尚未出现转基因食品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直接报道;但从国内外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可能具有以下的潜在危害:损坏人体免疫系统、产生过敏综合症、对人体有毒性、引发人体对药物的抗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等,现已引起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4 食品卫生监管不力 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一些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在于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却很少对食品的内在成分和含量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分析论证。在发达国家,每一种食品的产地,时间、批次等信息都在条形码上都清清楚楚地得到全面地反映,对问题食品的查处很方便。在我国,查处有问题的食品只能从销售商开始层层逆查下去,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也给造假者留下太多的机会。2 建立与完善食品检测发展方向的思考1 完善统一全面的检验检测体系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2 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 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就是评价食品中有关危害成份或者危害物质的毒性以及相应的风险程度,这就需要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确认这些成份或物质的安全剂量。食品安全性评价在食品安全性研究、监控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以对不安全食品的立法、清除市场上的不安全食品和负责部门认可项目的实施作为基础的。这些传统的做法由于缺乏预防性手段,故对食品安全现存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不能做出及时而迅速的控制。我国应该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3 对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和人民的切身安全;目前的食品检验机构,县一级虽设有检验机构,但检测项目不多,而地市以上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都有下属的检验机构,设置重复,不够专业,检验水平不高,往往一个产品重复检验,使检验结果不具有权威性,甚至扯皮,互不承认检验结果,既浪费检验资源,又增加食品企业的成本。我们认为可以借鉴药品检验的模式,将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整合到一起,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的检测,同时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在安全方面的责任,规定所有的食品都应当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测机构加强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免收检测费,不合格的收取检测费,同时对抽检的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或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都在这一平台上发布。4 消费者直接参与 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以大局利益和民众健康为重消费者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确保家庭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的同时,对不安全食品能够识别,拒绝消费、积极举报。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消费者都应充分发挥作用,三者合力、共同构筑保障食品安全的策略。 尽供参考,最好是自己写,每个人的观点毕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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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生存,而且还严重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农田到餐桌,其中哪个环节失控,都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仍然较重,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没有国界,任何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都可能波及全球,其影响越来越多地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个方面。因此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密切广泛的关注。本文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与食品检测发展方向作以简述,对保障食品安全的对策提出建议。1 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现状1 国民的食品营养卫生知识贫乏 我国人民的食品营养卫生知识大都是通过生活经验的积累而形成的。人们对人自身、生物及微生物世界几乎没有什么了解。多数人并不懂得在日常生活中该吃什么和怎么吃才是安全的,在卫生部2009年2月13日通报2008年第4季度重大食物中毒情况中报告:该季度“家庭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起数的4%、死亡人数的7%,引起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误食野生毒蕈、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2]食品营养卫生知识的贫乏,是威胁我国公民的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2 化肥、农药、兽药和物理性污染 化肥、农药、兽药、激素、抗生素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从源头上给食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兽药、激素和生长调节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污染,所生产的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被人们食用后,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还导致人畜共患病和疫病的增加。重金属在体内有积蓄性,半衰期较长,能产生急性和慢性毒性反应,还可能产生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剂量过大的放射线照射食品,引起食品毒理安全性等问题3 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机 转基因食品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物,目前我国尚未出现转基因食品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直接报道;但从国内外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来看,转基因食品可能具有以下的潜在危害:损坏人体免疫系统、产生过敏综合症、对人体有毒性、引发人体对药物的抗性、对环境和生态系统有害等,现已引起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4 食品卫生监管不力 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一些管理部门的管理重点在于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却很少对食品的内在成分和含量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分析论证。在发达国家,每一种食品的产地,时间、批次等信息都在条形码上都清清楚楚地得到全面地反映,对问题食品的查处很方便。在我国,查处有问题的食品只能从销售商开始层层逆查下去,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也给造假者留下太多的机会。2 建立与完善食品检测发展方向的思考1 完善统一全面的检验检测体系 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管理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检测工作应当紧随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内部自我监控和外部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随着食品中安全卫生指标限量值的逐步降低,对检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验检测应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以及信息共享迈进。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2 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 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就是评价食品中有关危害成份或者危害物质的毒性以及相应的风险程度,这就需要利用足够的毒理学资料确认这些成份或物质的安全剂量。食品安全性评价在食品安全性研究、监控和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以对不安全食品的立法、清除市场上的不安全食品和负责部门认可项目的实施作为基础的。这些传统的做法由于缺乏预防性手段,故对食品安全现存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不能做出及时而迅速的控制。我国应该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3 对检测机构进行整合和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和人民的切身安全;目前的食品检验机构,县一级虽设有检验机构,但检测项目不多,而地市以上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都有下属的检验机构,设置重复,不够专业,检验水平不高,往往一个产品重复检验,使检验结果不具有权威性,甚至扯皮,互不承认检验结果,既浪费检验资源,又增加食品企业的成本。我们认为可以借鉴药品检验的模式,将工商、技监、卫生、农业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整合到一起,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的检测,同时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在安全方面的责任,规定所有的食品都应当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检测机构加强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免收检测费,不合格的收取检测费,同时对抽检的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或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各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都在这一平台上发布。4 消费者直接参与 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诚信为本,以大局利益和民众健康为重消费者应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确保家庭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的同时,对不安全食品能够识别,拒绝消费、积极举报。保障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企业、消费者都应充分发挥作用,三者合力、共同构筑保障食品安全的策略。 尽供参考,最好是自己写,每个人的观点毕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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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论文3000字左右怎么标注

一、纸型、页面设置、版式和用字。毕业论文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打印。页面分图文区与白边区两部分,所有的文字、图形、其他符号只能出现在图文区内。白边区的尺寸(页边距)为:天头(上)25mm,地脚(下)20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其他不规范的汉字。二、论文封面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答辩日期、申请学位等项目组成。文头:封面顶部居中,占两行。上一行内容为“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用小三号宋体;下一行内容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3号宋体加粗。文头上下各空一行。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文头下居中,上下各空两行。论文副题:小2号黑体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作者、学校(市级电大)、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组成员、答辩日期、申请学位等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内容用3号楷体,在正副标题下适当居中左对齐依次排列。占行格式为:作者:XXX学校:XXX 年级:XXX 学号:XXX指导教师:XXX 职称:XXX答辩组成员:XXX(主持人) 职称:XXXXXX 职称:XXX……答辩日期:X年X月X日申请学位:学士(不申请可省略此项)由于论文副题可有可无,学位可申请可不申请,答辩组成员可以是3、5、7人,封面内容占行具有不确定性,为保持封面的整体美观,可对行距做适当调整。三、论文论文由论文目录(提纲)和题目、作者姓名、完成日期、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附录等项目组成。需要列目录的论文,目录要独占一页。“目录”二字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以下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及参考文献、附录等项及其对应页码。用小4号宋体。论文题目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作者姓名:题目下方居中,用四号楷体。完成时间:作者姓名下方居中,字样为“X年X月”,用四号楷体。摘要:作者姓名下空一行,左起顶头,写明“摘要”字样加粗,点冒号,接排摘要内容。一般用五号字,字体用楷体。关键词:摘要下方,左起顶头,写明“关键词”字样加粗,点冒号,接排关键词。词间空一字。字型字体同摘要。正文:关键词下空一行开始。正文文字一般用5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正文文中标题: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如果居中,上下各空一行。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三、四、五级序号分别为“1.”、“(1)”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一般不独占行,末尾加句号。如果独占行,则不使用标点。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注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加注符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标在须加注之处最后一个字的右上角后,用带圈或括弧的阿拉伯数字依次标示。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左起空两字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小5号宋体。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楼主是金职院的把。。。

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论文2000字左右怎么标注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食品安全问题就在我们身边“民以食为天。”古人质朴的话语告诉我们,食品在生活中的位置是至关重要。21世纪,随着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上升,人们在注重吃得美味的同时,更注重吃得放心。然而,同学们食品安全意识单薄,特别是一些嘴谗的同学只知道吃得痛快,完全忽视了保护自己的身体,结果“病从口入”,后悔莫及。事例一:小明最近迷上了吃羊肉串,放学回家的路上,常常跑到路边的小摊上去买烤羊肉。做烧烤的人在羊肉串上洒着胡椒、盐巴、味精,用炭火一烤,香喷喷的,路过的同学都忍不住要咽口水。小明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用来买羊肉串吃了,几天下来,小明就得了痢疾拉肚子。一问医生,才知道烧烤的食物外焦里嫩,有的肉里面还没有熟透,吃的人可能会感染上寄生虫。唉,当时只知道烧烤的羊肉串味道好,现在可吃出毛病来了。事例二:李华昨天傍晚回到家的时候,妈妈还没有下班,嘴谗的他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吃。找了良久,最后在厨房的角落里找到一个“香巴姥”鸡翅,想也没想,李华就拆开包装袋,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吃过鸡翅,在沙发上看了一回电视,妈妈就回家把饭菜做好了。李华这才发现肚子有点不舒服,开始一阵阵地疼起来,急忙往卫生间跑。最后被妈妈拉去诊所看了病,才知道是吃了变质的食品,原来那袋“香巴姥”鸡翅已经过了保质期了。事例三:张国的爷爷是个节俭的人,平时穿衣服,吃东西都讲究节省。前两天,张国家宴请亲戚朋友,一桌子饭菜还剩下许多没有吃完。按照张国爸爸的意思,天气还暖和,这些食品容易发馊,赶紧倒掉。可是张国的爷爷不同意,硬是要留下来放在冰箱里慢慢吃。张国的爷爷吃了两天剩菜剩饭,肚子就吃出问题来了,被送到医院里打点滴。节俭没什么不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节俭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是会吃苦头的。近期,学校开展了“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系列活动,在活动中,老师向我们讲解了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与日常饮食论文2500字左右怎么标注

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如果实在不会写,最好的方法是:自己写一点,再加上抄一点!但必须要有自己的思想!这样论文就出来了!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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