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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论文摘要怎么写的高中

发布时间:2024-07-06 06:36:05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论文摘要怎么写的高中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是非常有政治,意义的,要感谢困难岛,要感谢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百姓才有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

一、奴隶社会东周前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民众向国君交纳贡赋、国君利用赋税派兵打仗。二、封建社会1、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2、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3、汉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4、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1)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2)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3)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4)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5)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5、北宋王安石变法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6、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7、清朝的摊丁入亩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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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制社会:土地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代表:周 井田制——土地公有制度。  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君主土地私有,地主土地私有,自耕农土地私有)均田制遭破坏。商鞅变法从根本废除了均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  井田制废除过程:管仲:收鱼盐之利——商鞅:法律形式废除。  根本原因:铁器牛耕的使用提高生产力。原先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  其他原因: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图强。  影响:解放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主要承担者。制造了贯穿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问题。  均田制:隋唐均实施均田制。政府按户数人口给予土地。农民每年给政府赋税。农民得到土地。获得生活来源。意义:缓解了阶级矛盾。 实施条件:政府掌握大量土地。  宋:不抑制 土地兼并 阶级矛盾激化。  中国近代  前期依旧土地私有制  太平天国曾提出:“人人有地耕”实际未实施  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  打土豪,分田地。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私有制——私有制)  建国后  农业,手工业,商业“三大改造”。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成立  变土地私有制度为 土地公有制度。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在土地公有的前提条件下,国家(集体)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自负盈亏。意义:大大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解放了生产力。  土地流转。

一、奴隶社会东周前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民众向国君交纳贡赋、国君利用赋税派兵打仗。二、封建社会1、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2、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3、汉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4、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1)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2)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3)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4)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5)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5、北宋王安石变法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6、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7、清朝的摊丁入亩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

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产生于北魏,继之后的北齐、北周以及隋唐都承袭了这一制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壮大,土地兼并也随之日益严重。均田制形同虚设;到了唐代中叶,均田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均田制实行的先决条件:均田制是授田给百姓,户籍正确为实行的先决条件,因此,实行之初先清查户籍,以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以便于授田与征税 2.意义: (1)均田制鼓励耕者有田,部曲佃客自国家领得土地,向国家纳税,转为国家编户,政府收入增加,以自耕农为主的农业社会逐渐建立起来 (2)均田是授田给人民,有为民置产的精神,授田的原则是依劳动力多寡,所以男女授田数量不同,而奴婢牛也可授田(丁牛一头授田30亩),每户牛限4头,北魏时期奴婢授田人数不限制北齐才加以限制 (3)由于奴婢也授田,豪强之家可藉畜养奴婢获得更多的田地,他们的利益并未被完全铲除,或许因此使均田制的实行并未遭遇强大的阻力 (4)政府授露田与桑田,可说是土地公有与私有的折衷措施 (5)劳动力与土地结合,奖励人民到人口稀少的地方开垦,耕地面积增加,有助于中原农业的恢复 3.沿用:北齐北周隋唐继续实行均田制,隋代所受露田加倍(丁男80亩妇女40亩),唐代改称口分田与永业田,数量与隋相同,但妇女不授田 ---------------------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1 精耕细作的古代农业 1.中国古代农业的耕作方式是如何发展变化的? 1.远古社会由“刀耕火种”发展到“石器锄耕”;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耕作方式。 2.中国古代的土地制是怎样演变的? 2.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 3.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3.小农经济是长期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自家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交纳赋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在封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君主专制制度: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它脱胎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宗教祭祀与军事征伐是君主专制的头等大事,即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代中国的“王”字,有两种解释。一是董仲舒的看法,参通天地为王;二是甲骨文中的“王”,为斧的象征,故而历史传说中的周公“负斧依南向而立”。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是: 1、经济基础稳固:经济基础主要在于两点:土地国有;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2、皇帝总揽天下大权,包括行政、财经、司法、军事的权力,同时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 3、皇帝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权。因此,秦汉时代建立的丞相,魏晋时代就被尚书取代;魏晋后期更是出现了中书省,取代了尚书;东晋时代出项了门下省,取代了中书省;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同样是内朝挑战外朝的例子。古代正常的行政决策制度,有朝议制度、谏议制度,而这些在内朝决策中荡然无存。 4、中央对人身控制严密:(1)最早实行人口统计和户籍管理,如“什伍组织”,把百姓编入什伍之中(管仲制定,以10家为一什,以5家为一伍,什有会长,伍有伍长,对基层进行控制,有上报制度、惩罚制度);再如商鞅“连坐法”,把伍、什通过户籍办法编制起来,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一般来说,郡县长官为皇帝直接任命,郡县之下有乡(10亭为一乡)、亭(10里为一亭)、里(25家为一里)、什、伍等组织,它们管理人民、土地和赋税,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结果是使得平民失去流动的可能。---------------世界上分几种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又称国家体制,有时作为政治制度的同义语加以使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家制度指国体与政体的制度,即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政治集团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治理方式、方法的总和,包括国家的管理形式、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官吏制度等;狭义的国家制度指有关国家本质的制度,即通常所说的国体。国家制度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历史上已经产生的国家制度主要有奴隶制国家制度、封建制国家制度、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四种类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国体,即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国家的本质,国家的阶级属性。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政体来表现,所以国家制度既包括国体,也包括政体,是规定国家权力归属什么阶级和这个阶级采取什么组织形式以实现其权力的制度。国家制度一般都规定在各该国的宪法、法律和其他特别法中。国家的政治体制以及一切机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都是根据国家制度来规定的。 苏联有“国家制度”(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еус-тройство)一词,意为国家的组织,其中包括社会结构、国家结构、国家机关的体系、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选举制度等。 日本有“国体”一词,指的是国家的特征,即以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亦即主权属谁来区别的国家形态,例如君主个人掌握国家权力的称君主国体。 西方国家通常不用“国家制度”这个术语,而使用“政治制度”一词来代替。他们只谈国家形式,讳言国家的阶级属性,把他们实际政治生活中反映其国家阶级属性的制度也称为政治制度,以组织形式掩盖其阶级实质。 国家制度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用以保护自己、镇压敌人的有力武器。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新兴的革命阶级起来推翻旧的统治阶级,夺取政权,成为新的统治阶级以后,必然要以法律形式把他们建立的新的阶级统治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作为国家制度规定下来,以巩固其统治地位。 不同类型的国家有不同类型的国家制度。奴隶制国家不论其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专政。中国古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溥,即普;臣,古义指奴隶),说明作为奴隶主阶级最高代表的国王不仅占有全国的土地,也占有并奴役全国的奴隶。在古罗马,不论是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或帝国时期,尽管统治形式有变化,实质上都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专政。封建制国家也不论其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封建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专政。封建制时期的中国是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大一统国家。皇帝是最大的地主,他的内外僚属、王公列侯、卿相守令,都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广大农民和其他贫民佃户,都是没有政治权利的被统治者。欧洲中世纪的国王、诸侯、主教、骑士和各地大小封建领主,都属于有采地的地主阶级。附着于土地上的农奴阶级处于被统治的地位。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43~1715在位,1661亲政)宣称:“朕即国家。”日本《明治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的天皇总揽统治之权。”这些都是明确宣布以封建主阶级最高代表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国家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不论其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的专政。资产阶级宣布“主权在民”、“民有、民治、民享”等形式平等的原则;在施行普选制的国家还宣布,公民都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通过选举组织政府,治理国家。所有这些,在反对封建主义国家制度方面固然有其历史进步意义,但在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在金钱渗透了每一个毛孔的资本主义社会,他们的选举不决定于人民的意志而决定于竞选人的金钱多寡。几年一次的竞选,只是决定由哪一派资本家集团来担任统治的主角而已,广大劳动者总是被排除在政权之外。 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和现代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论其政权组织形式多么纷繁,实行的都是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者专政的国家制度。无产阶级领导广大劳动人民推翻了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以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行使广泛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中国人民对少数FanGeMing分子及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专政。这些就是中国国家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是非常有政治,意义的,要感谢困难岛,要感谢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百姓才有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地理

一开始是帝王所有(即国家所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转让和,买卖——战国前,帝王所有商鞅变法之后,土地为劳动者所有,可转让和买卖。——地主所有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2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得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被消灭,而变成了农民所有制的私有制。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所有的土地又被并进了人们公社,转而言之即变成了集体所有,然后邓小平改革开放,使农民又自己拥有了土地

(2013·新课标)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指出:各省自发的农民游击战争,只有和“无产阶级的城市的新的革命高潮相联结起来”,才可能变成“全国胜利的民众暴动的出发点”。这反映了当时中共中央坚持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模式。1930年1月,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写道:“我所说的中国革命高潮快要到来,决不是如有些人所谓‘有到来之可能'那样完全没有行动意义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空的东西。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这段话是针对当时党内和红军中存在的“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批评了共产国际和中共党内某些人坚持的“城市中心论”,提出了以乡村为中心的思想,初步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文中指出: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半殖民地农民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这封信中第一次使用了“思想路线”的概念。1930年5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发表署名信件,明确提出共产党应当以大部分力量甚至全副力量去发展乡村工作。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本本主义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从而初步界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含义,阐明了坚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即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和“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重要思想,孕育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三个方面的思想,表现了毛泽东开辟新道路,创造新理论的革命首创精神。1930年6月11日,党中央提出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或数省得胜利”的设想。1930年8月,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又称第三党)宣告成立,邓演达当选为总干事。在政治上,主张“平民革命”,推翻国民党独裁统治,建立平民政权;在经济上,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军事上,策动反蒋活动。……1930年,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英山县水稻单位面积产量增加二三成,有的甚至达到五成,出现“赤色区米价一元一斗,白色区一元只能买四五升”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根据地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高。在红色地区粮食之所以能够价格那么低,很重要的就是在红色区域实行了土地革命,做到了农民有田可以种,这就大大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热情。

1840年以前中国一直实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封建土地制度)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农民阶级:《天朝田亩制度》 资产阶级:提出“民生”主张,主张核定全国地价,平均地权,国民共享。 中国共产党: 1927-1937: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内容)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1937-1945: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1945-1949: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行耕 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1950-1952: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实行,开展互助合作运动。

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产生于北魏,继之后的北齐、北周以及隋唐都承袭了这一制度。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壮大,土地兼并也随之日益严重。均田制形同虚设;到了唐代中叶,均田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均田制实行的先决条件:均田制是授田给百姓,户籍正确为实行的先决条件,因此,实行之初先清查户籍,以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以便于授田与征税 2.意义: (1)均田制鼓励耕者有田,部曲佃客自国家领得土地,向国家纳税,转为国家编户,政府收入增加,以自耕农为主的农业社会逐渐建立起来 (2)均田是授田给人民,有为民置产的精神,授田的原则是依劳动力多寡,所以男女授田数量不同,而奴婢牛也可授田(丁牛一头授田30亩),每户牛限4头,北魏时期奴婢授田人数不限制北齐才加以限制 (3)由于奴婢也授田,豪强之家可藉畜养奴婢获得更多的田地,他们的利益并未被完全铲除,或许因此使均田制的实行并未遭遇强大的阻力 (4)政府授露田与桑田,可说是土地公有与私有的折衷措施 (5)劳动力与土地结合,奖励人民到人口稀少的地方开垦,耕地面积增加,有助于中原农业的恢复 3.沿用:北齐北周隋唐继续实行均田制,隋代所受露田加倍(丁男80亩妇女40亩),唐代改称口分田与永业田,数量与隋相同,但妇女不授田 ---------------------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1 精耕细作的古代农业 1.中国古代农业的耕作方式是如何发展变化的? 1.远古社会由“刀耕火种”发展到“石器锄耕”;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耕作方式。 2.中国古代的土地制是怎样演变的? 2.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 3.中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3.小农经济是长期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自家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交纳赋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在封建经济中占主导地位。 ----------------------君主专制制度: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它脱胎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宗教祭祀与军事征伐是君主专制的头等大事,即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古代中国的“王”字,有两种解释。一是董仲舒的看法,参通天地为王;二是甲骨文中的“王”,为斧的象征,故而历史传说中的周公“负斧依南向而立”。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是: 1、经济基础稳固:经济基础主要在于两点:土地国有;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2、皇帝总揽天下大权,包括行政、财经、司法、军事的权力,同时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 3、皇帝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权。因此,秦汉时代建立的丞相,魏晋时代就被尚书取代;魏晋后期更是出现了中书省,取代了尚书;东晋时代出项了门下省,取代了中书省;明代的内阁、清代的军机处,同样是内朝挑战外朝的例子。古代正常的行政决策制度,有朝议制度、谏议制度,而这些在内朝决策中荡然无存。 4、中央对人身控制严密:(1)最早实行人口统计和户籍管理,如“什伍组织”,把百姓编入什伍之中(管仲制定,以10家为一什,以5家为一伍,什有会长,伍有伍长,对基层进行控制,有上报制度、惩罚制度);再如商鞅“连坐法”,把伍、什通过户籍办法编制起来,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一般来说,郡县长官为皇帝直接任命,郡县之下有乡(10亭为一乡)、亭(10里为一亭)、里(25家为一里)、什、伍等组织,它们管理人民、土地和赋税,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结果是使得平民失去流动的可能。---------------世界上分几种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又称国家体制,有时作为政治制度的同义语加以使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家制度指国体与政体的制度,即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政治集团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治理方式、方法的总和,包括国家的管理形式、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官吏制度等;狭义的国家制度指有关国家本质的制度,即通常所说的国体。国家制度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其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历史上已经产生的国家制度主要有奴隶制国家制度、封建制国家制度、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四种类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主要指国体,即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反映国家的本质,国家的阶级属性。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政体来表现,所以国家制度既包括国体,也包括政体,是规定国家权力归属什么阶级和这个阶级采取什么组织形式以实现其权力的制度。国家制度一般都规定在各该国的宪法、法律和其他特别法中。国家的政治体制以及一切机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都是根据国家制度来规定的。 苏联有“国家制度”(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еус-тройство)一词,意为国家的组织,其中包括社会结构、国家结构、国家机关的体系、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选举制度等。 日本有“国体”一词,指的是国家的特征,即以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亦即主权属谁来区别的国家形态,例如君主个人掌握国家权力的称君主国体。 西方国家通常不用“国家制度”这个术语,而使用“政治制度”一词来代替。他们只谈国家形式,讳言国家的阶级属性,把他们实际政治生活中反映其国家阶级属性的制度也称为政治制度,以组织形式掩盖其阶级实质。 国家制度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用以保护自己、镇压敌人的有力武器。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新兴的革命阶级起来推翻旧的统治阶级,夺取政权,成为新的统治阶级以后,必然要以法律形式把他们建立的新的阶级统治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作为国家制度规定下来,以巩固其统治地位。 不同类型的国家有不同类型的国家制度。奴隶制国家不论其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专政。中国古代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溥,即普;臣,古义指奴隶),说明作为奴隶主阶级最高代表的国王不仅占有全国的土地,也占有并奴役全国的奴隶。在古罗马,不论是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或帝国时期,尽管统治形式有变化,实质上都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阶级的专政。封建制国家也不论其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封建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专政。封建制时期的中国是以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大一统国家。皇帝是最大的地主,他的内外僚属、王公列侯、卿相守令,都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广大农民和其他贫民佃户,都是没有政治权利的被统治者。欧洲中世纪的国王、诸侯、主教、骑士和各地大小封建领主,都属于有采地的地主阶级。附着于土地上的农奴阶级处于被统治的地位。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43~1715在位,1661亲政)宣称:“朕即国家。”日本《明治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的天皇总揽统治之权。”这些都是明确宣布以封建主阶级最高代表皇帝为最高统治者的国家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不论其采取何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资产阶级对劳动人民的专政。资产阶级宣布“主权在民”、“民有、民治、民享”等形式平等的原则;在施行普选制的国家还宣布,公民都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通过选举组织政府,治理国家。所有这些,在反对封建主义国家制度方面固然有其历史进步意义,但在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在金钱渗透了每一个毛孔的资本主义社会,他们的选举不决定于人民的意志而决定于竞选人的金钱多寡。几年一次的竞选,只是决定由哪一派资本家集团来担任统治的主角而已,广大劳动者总是被排除在政权之外。 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和现代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论其政权组织形式多么纷繁,实行的都是剥削阶级对广大劳动者专政的国家制度。无产阶级领导广大劳动人民推翻了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以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行使广泛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中国人民对少数FanGeMing分子及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专政。这些就是中国国家制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生

1、井田制:【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2、均田制:【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3、更名田:【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重点提示】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土地所有制(如均田制等)、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直至民主革命后的土改才被消灭。东汉时的豪强地主的田庄、各封建王朝时的田庄和土地兼并,都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集中体现。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是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情况下,无法克服的经济现象。土地兼并往往在一个朝代的后期表现突出,它是封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阶级力量增强的表现。如:西汉末年、唐朝中后期、北宋中期、明朝中后期时,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当土地兼并严重时,两种矛盾突出起来。一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国家同地主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将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封建政府采取抑制兼并的措施,使兼并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二是直接导致农民战争的爆发。如北宋中期王安石为抑制兼并而采取“方田均税法”;明朝中后期张居正则采取“一条鞭法”;唐朝杨炎实行“两税法”也有限制土地兼并的用意。上述三例的措施在默认了土地兼并这一社会现象的前提下而采取的增加政府收入以巩固经济的做法,虽说在一定程度上对地主兼并土地有所约束,但是实际上这样的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而导致的农民战争有唐末、北宋中期、明末农民战争。

奴隶制社会:土地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代表:周 井田制——土地公有制度。  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君主土地私有,地主土地私有,自耕农土地私有)均田制遭破坏。商鞅变法从根本废除了均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制。  井田制废除过程:管仲:收鱼盐之利——商鞅:法律形式废除。  根本原因:铁器牛耕的使用提高生产力。原先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  其他原因: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图强。  影响:解放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主要承担者。制造了贯穿封建社会的“土地兼并”问题。  均田制:隋唐均实施均田制。政府按户数人口给予土地。农民每年给政府赋税。农民得到土地。获得生活来源。意义:缓解了阶级矛盾。 实施条件:政府掌握大量土地。  宋:不抑制 土地兼并 阶级矛盾激化。  中国近代  前期依旧土地私有制  太平天国曾提出:“人人有地耕”实际未实施  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  打土豪,分田地。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私有制——私有制)  建国后  农业,手工业,商业“三大改造”。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成立  变土地私有制度为 土地公有制度。  改革开放初期农村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在土地公有的前提条件下,国家(集体)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自负盈亏。意义:大大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解放了生产力。  土地流转。

原始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我国境内的远古居民在同自然界的艰苦斗争中不断改进生产工具,发展了原始农业、畜牧业,经济发展推动了社会组织的演变;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品有了剩余,私有制产生,贫富分化,阶级逐渐形成,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奴隶制的确立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商朝的农业和畜牧业发展,青铜冶炼技术有较高水平;西周发展了井田制,奴隶制经济高度发展;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使生产力迅速发展,私田增多,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方式产生。战国时期封建制度的确立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秦朝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有利各民族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西汉前期的统治者接受秦亡教训,采取休养生息政策,经济恢复发展,国力强盛,开辟丝绸之路,促进了中国同西亚和欧洲的贸易发展;东汉时期豪强地主庄园经济发展。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大融合,北方农业和畜牧业技术交流,北魏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北方经济恢复发展,北方劳动人民大量南迁,促进了江南经济的发展。隋朝统一,经济一度繁荣起来。唐朝前期统治者调整统治政策,沿用均田制、租庸调制,农业、手工业、城市商业发展,带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对外贸易空前发达,“中华文化圈”形成;唐朝后期两税法的实行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五代十国辽宋夏金元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封建经济继续发展,封建生产方式逐步向边疆地区扩散;北宋时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南宋时南方经济开始超过北方,对外贸易发达,棉纺织业成为产棉区的主要农村副业;元朝棉纺织业、造船业进步,中外交通发展,漕运和海运保证大都的粮食供应,海外贸易空前发达。明清时期,农业、手工业超过前代,商品经济繁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产生并缓慢发展,封建制度走向衰落,中国逐渐落后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是非常有政治,意义的,要感谢困难岛,要感谢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百姓才有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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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课标)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议决案》指出:各省自发的农民游击战争,只有和“无产阶级的城市的新的革命高潮相联结起来”,才可能变成“全国胜利的民众暴动的出发点”。这反映了当时中共中央坚持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模式。1930年1月,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写道:“我所说的中国革命高潮快要到来,决不是如有些人所谓‘有到来之可能'那样完全没有行动意义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空的东西。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这段话是针对当时党内和红军中存在的“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批评了共产国际和中共党内某些人坚持的“城市中心论”,提出了以乡村为中心的思想,初步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文中指出: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半殖民地农民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这封信中第一次使用了“思想路线”的概念。1930年5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发表署名信件,明确提出共产党应当以大部分力量甚至全副力量去发展乡村工作。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本本主义是“完全错误的,完全不是共产党人从斗争中创造新局面的思想路线”,从而初步界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含义,阐明了坚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即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和“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重要思想,孕育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三个方面的思想,表现了毛泽东开辟新道路,创造新理论的革命首创精神。1930年6月11日,党中央提出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或数省得胜利”的设想。1930年8月,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又称第三党)宣告成立,邓演达当选为总干事。在政治上,主张“平民革命”,推翻国民党独裁统治,建立平民政权;在经济上,主张实行土地国有,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军事上,策动反蒋活动。……1930年,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英山县水稻单位面积产量增加二三成,有的甚至达到五成,出现“赤色区米价一元一斗,白色区一元只能买四五升”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根据地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高。在红色地区粮食之所以能够价格那么低,很重要的就是在红色区域实行了土地革命,做到了农民有田可以种,这就大大促进了农民的生产热情。

一、奴隶社会东周前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民众向国君交纳贡赋、国君利用赋税派兵打仗。二、封建社会1、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2、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3、汉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4、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1)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2)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3)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4)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5)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5、北宋王安石变法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6、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7、清朝的摊丁入亩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土地政策的变化 ①十年对峙时期内容: 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1931年制定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见教材P10)意义:②抗战时期:内容: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作用:P41③解放战争时期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作用: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胜的可靠保证④1950—1952年土地改革内容: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特点:保护富农经济意义:P85⑤1953—1956年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到公有制的转变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首先在安徽四川实行),意义: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发展,使农村改革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分配土地的方法。到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正确进行土地分配的方法,即:(1)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促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2)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2、《井冈山土地法》的缺陷主要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而《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3、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即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抗日战争前的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利息一般地减少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实行了这个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解放战争时期,随着中国人民和美蒋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土地革命的条件日渐成熟。1945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的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 4、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聚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5、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根据建国后新形势确定了土改的新政策,对待富农,由解放战争时期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这有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土改运动的顺利完成和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从1950年冬起,新解放区分期分批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土地改革。到1953年春,全国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约三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新解放区土改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并为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5、农业合作化的三个步骤:我国在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步实现过渡。第一步,号召农民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几户或十几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人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合作社;第三步,在初级社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会。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是非常有政治,意义的,要感谢困难岛,要感谢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百姓才有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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