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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

发布时间:2024-07-03 21:15:19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初中

作为程序开发者我觉得一定要提高自己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涉及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数据一定要谨慎填写,非必须项就不填或者填写假的数据,必须填写时一定要思考下有没有必要把数据给他们,他们需求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还有不要在小网站或者风险提示高的网站胡乱注册,还有设置密码时尽量使用数字,字母大小写,特殊字符等组成的无规则字符串,切莫使用纯数字纯字母或者有规律、常见的字符串,不要使用身份证号截取一段当密码。涉及支付的要单独设置登陆密码和支付密码,取消小额免密支付等功能。在不同的网站注册不要使用相同的账号密码,防止黑客拿到到各大网站撞库测试。

‍‍我认为要想真正的保护隐私,首先国家可以统一立法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长效机制,个人在互联网上个人不要贪图小便宜随便填写个人信息。‍‍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个人隐私信息的确时刻面临着被泄露的风险,但光凭我们一已之力也是不行的。还得国民、企业、国家三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建立起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国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薄弱,是信息安全不断受威胁的重要原因。目前,网民虽有一定的认知网络安全知识,但却没能将其有效转化为安全防范意识,更少落实在网络行为上。以在中国普及程度极高的安卓手机为例,大量安卓应用在安装前都要求读取用户的位置、短信等隐私,如不同意授权,则无法安装。对于很多用户而言,明明知道这些软件并没有必要知道这些隐私,且本意不想泄露隐私,但由于怀有侥幸心理,仍然同意软件读取自己的隐私。 部署网络安全管理设备:随着数据不断的增加,也将企业置于更大的数据泄露风险当中。就在过去的半年里发生了多起极其严重的安全事件,例如OpenSSL出现“心脏出血”安全漏洞、eBay数据大泄漏、GnuTLS的协议漏洞等。目前,已有一些企业部门开始使用安全基线和网络安全管理设备,如UniNAC网络准入控制、UniAccess终端安全管理等设备,用以及时检测与发现网络中的各种异常行为和安全威胁,从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据Gartner公司预测,2016年40%的企业(以银行、保险、医药、电信、金融和国防等行业为主)将积极地对至少10TB数据进行分析,以找出潜在的安全危险。 国家应运用媒体、教育的方式提高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再者国家应加快完善我国网络立法制度。法治是解决安全问题的制胜法宝。信息安全争分夺秒,除了国家层面要推动制定国际信息安全规则,最大限度阻止信息侵害行为外。还应梳理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规范以及政策措施,清理或调整与网络安全相悖的做法。推进依法行政,把信息化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实行网络产品安全审查制度,防堵安全漏洞。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要充分利用法治力量,推动信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我觉得从国家层面,国家法律已经越来越健全了,对于大数据的重视,对于公民个人的隐私数据的保护无需多虑,因为国家一直都是这一样做,并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重点是国家法律约束、监管后,也需要数据平台自身的防控是否做好,避免泄露、被黑客破解。相信法律层面、监管部门的零容忍,加之平台的高防控,以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配合,那么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是不成问题的。‍‍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无处不在的大数据:各种云计算,谷歌的神通,亚马逊的推送,天涯人肉,微博万能等等,我们掌握了新的工具,也获取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各种信息。大数据拉近了我们与现实的距离,“地球村”变成了“地球屋”,仿佛所有人所有事物都触手可及,而这些牛逼哄哄的互联网巨头就在客厅展示着世界的每一寸光景。作者站在理论的至高点上,阐述了大数据对人类的工作、生活、思维带来的革新,大数据时代的三种典型的商业模式,以及大数据时代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公共安全提出的挑战。 作者认为大数据时代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人们研究与分析某个现象时,将使用全部数据而非抽样数据;二、在大数据时代,不能一味地追求数据的精确性,而要适应数据的多样性、丰富性、甚至要接受错误的数据。三、了解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胜于对因果关系的探索。“是什么”比“为什么”重要。 作者指出,随着技术的发展,数据的存储与处理成本显著降低,人们现在有能力从支离破碎的、看似毫不相干的数据矿渣中抽炼出真知烁见。在大数据时代,三类公司将成为时代的宠儿。一是拥有大数据的公司与组织,如政府、银行、电信公司、全球性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淘宝网)。二是拥有数据分析与处理技术的专业公司,如亚马逊、谷歌。三是拥有创新思维的公司,他们可能既不掌握大数据,也没有专业技术,但却擅长使用大数据,从大数据中找到自己的理想天地。 面对即将来临的大数据时代,个人将如何应对自如?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大数据时代的社会伦理重点都在讨论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因为手机越来越智能,网络越来越快,个人的信息也越来越透明——隐形几乎完全不可能。我想说的是,作为硬币的另外一面,我们无法舍弃:互联网只不过是让人与人之间碎片的关系得以统一,其实各种人肉和信息只不过是坊间传闻的升级罢了。当我们住在拥挤的小区,三公里走完一圈的县城,半小时散步完的村落,人和人之间有隐私吗?现在只不过是把这个范围放大到了一个地球而已。硬币的一面是人和人之间有沟通的需要,去团结对抗世界的未知,那么另外一面就是隐私的缺乏。与其说是要在大数据时代保护自己的信息不被泄露,不如站起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尊重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大数据时代是信息社会运作的必然结果,而借由它,人类的信息社会更上一个台阶。农业社会人们以土地为核心资源,工业时代转为能源,信息社会则将变更为数据。谁掌握数据,以及数据分析方法,谁就将在这个大数据时代胜出,无论是商业组织,还是国家文明。

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隐私保护论文摘要

谈到隐私保护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隐私。从法理角度来讲,隐私是已经发生了的符合道德规范和正当的而又不能或不愿示人事或物、情感活动等。除却我们的私人账号和密码,浏览记录、聊天记录甚至购物记录都是隐私范畴之内。具体而言,保护用户隐私安全应该从几个方面下手:首先,隐私保护要将隐私知情权,决定权交还给用户本人。绝大多数互联网应用将用户使用权和隐私获取强行绑定在一起,不同意隐私条款就不能使用应用,堪比“霸王条款”。要知道对很多功能来说,隐私数据只是可有可无的角色。第二,不能将隐私保护建立在道德自律基础上。隐私保护需要的是可靠手段,如法律、程序等等,需要利用强制力保护隐私,而不能仅仅依靠信用和道德。隐私就是“钱”,用信用道德去约束利益诱惑显然并不是明智之选,强制力管理隐私的效率明显会更高。第三,要找到安全、可靠且高效的途径利用隐私数据。解决隐私问题并非毫无办法,受益于密码学的发展,隐私数据可以通过密码学的加密手段避免泄露,目前市面上已经涌现出不少针对隐私安全的解决方案,如链飞科技推出的隐私数据存储应用WingChainDB和针对隐私数据多方协作的WingChainDX,都能够实现隐私数据保护的功能。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我们觉得公民隐私能保护,大数据时代下要的就是数据,数据是可以暗地交易的,除非我们的信息谁都不透露,但生活在这个信息时代,啥都要登记,电话卡,银行等等,我见过从银行里买客户信息300块一万人的信息,装修公司从售楼部5块一个客户的信息买过来,还有很多例子。而这些数据还可以二手买卖,再拿手机说,我们便装个app都要各种授权。有个新闻报道,居民信息被盗用,头上欠了很多钱,而这个居民还是个农村的远门都没出过,而他最近好像就是买个什么东西需要身份证复印登记。就这样身份就被盗用。‍‍‍‍

实名制火车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   隐私权:个人私事免受干扰的权利   提及隐私,现代人可能会想到个人日记、通信通话等个人的隐秘事项,也可能会想到夫妻生活、消费开支等个人的私密事务,甚至还会想到身高体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个人不愿公开的资料等。没错,这些不愿外人知道、不愿外人干涉的个人私事就是隐私。   当人类开始使用树叶做遮羞布的时候,“隐私”就已经在人脑中形成概念。而“家丑不可外扬”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希望个人的隐私得到保障。只不过,受交通、通信等手段和技术的限制,古时的生活不像现在这么开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相对“隐居”隔离使人们并没有将隐私视为一种“权利”。即使人们意识到隐私的重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就足以保护。两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的文明进程大跨步向前迈进,交通、通讯等技术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个体的活动空间,“隐私”遭遇“外扬”现象时有发生,依靠个体力量保护自己隐私变得越来越困难。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为对抗他人对个人隐私的干预,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代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的概念。在这篇论文中,第一次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提出来,认为这项权利是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通过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文明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才能得到保障。此后,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利的重要内容,逐渐得到各国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进入20世纪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先后以法律法规等形式,相继对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信息网络时代的隐私权等保护作了针对性的规定。”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论文摘要怎么写的

就目前现状来看,解决这一“棘手难题”还须从技术层面和监管层面“双管齐下”,形成合力。首先,各类网络运营商要不断加强人才和科技投入和应用后台审核力度,持续升级网络安全系统,稳固网络后台,保护访客隐私;其次,就监管层面而言,相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用户隐私分级分类的保护体系,针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持续展开专项治理,不断强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整体提升网络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可以确定的是,唯有全社会线上线下共建共立、相互作用,才是为网民个人隐私织就一张坚固“保护网”的不二法门。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大数据时代怎么保护个人隐私我国大数据应用面临着数据资源难以开放共享、数据安全和隐私急需保护、大数据技术创新人才不足等诸多挑战,其中个人隐私如何保护,是大众最为关注的问题。事实上,真正好用的大数据技术,应该是用加工实现增值,用分析来指导决策,而非贩卖用户个性化隐私这种原始数据信息本身的低层次滥用。中兴通讯首席架构师、业务总工程师罗圣美表示:“使用这些数据的企业,其实有两大类,一类是互联网企业,第二类是电信企业。企业有安全保护措施,有技术解决方案,做只针对群体,而不针对个体的信息挖掘,这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率鹏认为,在隐私保护问题上,大数据技术要重点强调符号化和用户特征这两个概念。“符号化,是当我们去识别一个用户时,用和他真实信息不相关的符号标记这个用户。符号通过算法来保证,是单向的识别,使我们能识别出两次登录的是同一个用户,却无法通过此符号反推出该用户在真实生活中的姓名、电话和住址,这就基本享受了大数据带来的优势,同时又规避了信息安全的风险。用户特征,是在大数据时代,企业感兴趣的往往是这个用户的特征,而不是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真正敏感的信息。比如说,我希望知道你是一个20岁到30岁年龄段,生育过子女,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女性,这些都是你的特征,但是我并不想知道你姓甚名谁,今年多大,有几个小孩。如果在数据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符号化和用户特征原则,我们就能规避掉不良风险。”除了技术以外,政策和立法才是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障的重要凭借。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审议通过。2013年,工信部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出台了关于互联网和电信网个人信息保护的条例,提出了数据保护的一系列要求。数据需要保护,数据也需要交易。大数据的保护与交易需要遵循什么样的标准,是当前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挑战。张新生说:“有价值的数据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但前提是要建立交易规则。我国的几大互联网运营企业都在做大数据分析,并且都想把数据作为可交易的产品,这需要我们尽快建立数据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何宝宏认为,目前的大数据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数据,比如政府所掌握的数据,或者公益企业的数据,公共数据面临的是开放和共享的问题。一类是商业数据,商业性数据需交易,因为这是资产,交易产生新的价值。“标准和政策的制定是不断摸索的过程,需要随着市场去探索,我们已经深度地介入到关于目前国内数据交易的活动中,去探讨这方面的政策、标准制定。”对于用户来说,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注意个人隐私保护也十分重要。不过,鉴于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困难程度,已有专家提出了“遗忘”的必要性。牛津大学教授、大数据领域权威专家维克托就在他的著作《删除》中表示,对于人类而言,遗忘一直是常态,而记忆才是例外。然而,由于数字技术与全球网络的发展,这种平衡已经被打破了。大量数字化的私人信息不仅可能在今天被滥用,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后仍然可能被滥用。罗圣美说:“在大数据时代,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产业政策时,需要重点考虑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采取删除、锁定,或者安全加密等多种级别的保密措施,避免个人隐私被检索、发现、滥用和扩散。”

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申报**信用卡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综上,公民个人要重视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提高对个人信息的敏感度,警惕不法分子窃取您的信息,损害您个人的合法利益。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个人隐私论文摘要

就目前现状来看,解决这一“棘手难题”还须从技术层面和监管层面“双管齐下”,形成合力。首先,各类网络运营商要不断加强人才和科技投入和应用后台审核力度,持续升级网络安全系统,稳固网络后台,保护访客隐私;其次,就监管层面而言,相关部门要加快完善网络数据安全制度标准,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用户隐私分级分类的保护体系,针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持续展开专项治理,不断强化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整体提升网络数据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可以确定的是,唯有全社会线上线下共建共立、相互作用,才是为网民个人隐私织就一张坚固“保护网”的不二法门。

其实在如今这了大数据时代,我们要想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就要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或者说是一些软件上面去私自填自己的个人信息,否则的话就很容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 隐私是我们最基本也是最神圣的一种权利。但是在W0时代,面对如此众多的社交和共享应用,我们的这一权利慢慢地被消磨掉了。事实上,一些专家认为,这一权利已经丢失了。我们看到了一些严重的事实:无论是大众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做法跟踪我们的行迹、习惯和选择。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即将来临的今天,我们如何去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安全,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据安全往往涉及到很多隐私,数据被谁掌握,怎样能够保证安全,是我们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下又再一次被放大。在信息爆炸的信息化社会,保护隐私安全不仅仅是我们所谈到的大数据或者技术或者个人的单独行为,它是整个社会行为。所有东西都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技术手段解决,它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还有道德建设。现在很多数据涌来,一时间我们面临的数据非常多,这时候相关规则,立法甚至道德宣讲或者体系建立都要跟得上。工具没有好坏,看用在谁的手上。如果因为控制不好,就会很泛滥。这是取决于我们的手段,取决于我们对于建设的投入和关注。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 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经理亢海峰在访谈中指出,隐私的问题不是大数据时代带来的,在没有大数据时代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有很多隐私的问题,左邻右舍,正常来讲每个人回到家里希望把门关上,窗帘拉上,大家不愿意分享。这些一直有,只不过是到大数据时代,自媒体发布多了,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法有两点,一个是技术手段一个是我们自己本身,如果你不愿意这个东西泄露,我们尽量少发布这样的信息。当然有一些信息已发布出去的,而且其中有一些不和谐因素,想要控制这些方面的问题这就要通过立法实现。现在有人提出相应的立法,这个是体制和法律配套过程。 大数据实际上就是一种工具,而并不是一种专为窃取隐私而发展形成的泄密途径。既然是工具,那关键看工具用在什么地方,掌握在谁手里,就像枪一样,在人民军队就保卫人民。关键是看怎么利用这个东西,去做什么事情。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本身也必须要考虑到,怎样保护用户的隐私,这一直都是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不断在探索的一件事情。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享,真正创造数据价值,这才是大数据真正的目的。

尽量不要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还有身份证,或者可以见识自己身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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