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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论文目录图片大全初中生

发布时间:2024-07-02 13: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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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正如笔者在《人性善恶论》中指出的,中国古代流行的教子歌《三字经》当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天性)是向善的,是好的。而且,这种本性是相同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只因为后天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变化,才造成了各种行为的差异,导致背离“善”的现象。这一点,儒家并没有错。人性中本来就有善的一面,而且是主流。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中国儒家文化治理国家的主要思路就是德育教育。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儒家思想中的仁德学说非常重要。儒家不倚重武力,而强调仁义道德是争天下和管理天下的不二法门。在过去的几千年里,这一思想被无数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凡是能够遵循这一法则的,就可以成功。凡是违背这一法则的,必然失败。而且这一思想不光是可以用来治国,对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会有用。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完全适用。将来也会适用。这是人类历史几千年经验智慧积累下来的一个结晶。儒家的仁德思想理论永远也不会过时。儒家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个“礼”字。既然人本性都是善的,执政者就应该让民众知道自制,回到那种彬彬有礼的社会状态中去。就是所谓的“克己复礼”。这个礼包括了礼节,礼数,礼貌,和规章制度。所以,儒家的思想要人懂得自制,克制欲望,遵守礼节,消除暴力,以达到一种平和的社会环境。正是儒家的这一“礼教”思想,使得中国成了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礼的思想并没有错。只是需要改变其中过于僵化的部份而已。儒家思想因此为社会制定了许多具体的礼节,具体表现为“三纲五常”。李先生讲的尊老观就包括在这纲常伦理中。三纲五常一直是反儒学的人批评的一个靶子。从现代社会的角度看,这些社会规范确实有很多不适应现代价值观的地方。但是,这些纲常只是儒家道德思想应用到社会规范中的一些表现形式而已。人们可以说,这些表现形式过于刻板,不够变通;或者说某些形式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一种思想可以影响到许许多多的方面,也会有无数的表现形式。某个方面不适用,或某个形式不合理,并不代表这种思想在其他场合和既然儒家思想有如此多的内容(本文列举尚不完全),人们就不能仅凭某个事件和某个方面妄下“儒家思想过时”的断语。如果站在客观和历史的立场上来评价的话,儒家思想对中国的发展繁荣,其历史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即使时至今日,其中的一些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应当继承和发扬的地方。当然,儒家思想成型于两千多年以前,发展于封建社会,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也必然存在着糟粕,这是我们必须舍弃和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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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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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正如笔者在《人性善恶论》中指出的,中国古代流行的教子歌《三字经》当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天性)是向善的,是好的。而且,这种本性是相同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只因为后天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变化,才造成了各种行为的差异,导致背离“善”的现象。这一点,儒家并没有错。人性中本来就有善的一面,而且是主流。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中国儒家文化治理国家的主要思路就是德育教育。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儒家思想中的仁德学说非常重要。儒家不倚重武力,而强调仁义道德是争天下和管理天下的不二法门。在过去的几千年里,这一思想被无数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凡是能够遵循这一法则的,就可以成功。凡是违背这一法则的,必然失败。而且这一思想不光是可以用来治国,对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会有用。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完全适用。将来也会适用。这是人类历史几千年经验智慧积累下来的一个结晶。儒家的仁德思想理论永远也不会过时。儒家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个“礼”字。既然人本性都是善的,执政者就应该让民众知道自制,回到那种彬彬有礼的社会状态中去。就是所谓的“克己复礼”。这个礼包括了礼节,礼数,礼貌,和规章制度。所以,儒家的思想要人懂得自制,克制欲望,遵守礼节,消除暴力,以达到一种平和的社会环境。正是儒家的这一“礼教”思想,使得中国成了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礼的思想并没有错。只是需要改变其中过于僵化的部份而已。儒家思想因此为社会制定了许多具体的礼节,具体表现为“三纲五常”。李先生讲的尊老观就包括在这纲常伦理中。三纲五常一直是反儒学的人批评的一个靶子。从现代社会的角度看,这些社会规范确实有很多不适应现代价值观的地方。但是,这些纲常只是儒家道德思想应用到社会规范中的一些表现形式而已。人们可以说,这些表现形式过于刻板,不够变通;或者说某些形式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一种思想可以影响到许许多多的方面,也会有无数的表现形式。某个方面不适用,或某个形式不合理,并不代表这种思想在其他场合和既然儒家思想有如此多的内容(本文列举尚不完全),人们就不能仅凭某个事件和某个方面妄下“儒家思想过时”的断语。如果站在客观和历史的立场上来评价的话,儒家思想对中国的发展繁荣,其历史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即使时至今日,其中的一些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应当继承和发扬的地方。当然,儒家思想成型于两千多年以前,发展于封建社会,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也必然存在着糟粕,这是我们必须舍弃和批判的。

从夫之言性与道不可得而闻也看儒文化子贡曰:“孔子文章,可得而闻之,夫子言性与道,不可得而闻也。”儒文化的精华,不是它的三纲五常和道德说教,也不是它的礼仪典章和社会规范。它之所以长兴不衰,被广大人民所接受,是它对“天道”的把握和对“人性”的深刻认识。“道”,是我们终极关怀的对象,它“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这个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讲不明的本体存在,它是世界的根基,是万物运动和必然性的原因。它在物质中表现为特性,在生命中表现为本性,在人类中表现为个性,在社会中表现为伦理,在世界中表现为国家。一切个体只是它特有阶段的表现,顺其者昌,逆其者亡。“人性”,它包含了精神性和物质性,他寻找自我,他追求真理,他以道的规范身体力行,这是他精神性的一面;他适应环境,他追求利益,他被肉体的欲望拖着走,这是他的物质性的一面。每个人都在两极之间运动,这就是儒文化要求人们克己复礼,“灭人欲,存天理”道德说教。人不是他的身体,肉体的欲望干扰着人的意志的实行。人也不是他的思想和行动,思想和行动是服从他的理念的。人的本性和“道”是同一个东西,他能和“道”交往,他交往越深,得“道”越多,人格就越独立,主体性就越大。如果他少交往或不交往,他就缺乏人格,缺少主体性,只能随自然必然性驱使。孔子的文章,教导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人们看了就明白,如果能身体力行,就能成君子,成圣人。而为什么要这样做?孔子不是凭经验知识得来的,他是根据“道”的自我运动和“人性”的归真得出的结论。“天道”和“人性”是无法用语言表达清楚的,人们只能自己去领悟、去体验,所以说“夫之言性和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没有对真理的执着,没有人生的痛苦磨难,“道”是不可能与你相遇的。董仲舒、二程、朱熹之所以是大儒,他们对“大道”的毫不动摇和“人性”三品的一致认识上。儒文化关键是“天道”和“人性”,至于三纲五常、礼仪规范,只是适应当时社会的一些有效规定。得“道”者一通百通,孔子称自己不是多学而识之,“吾一以贯之”。所以能达到“随心所欲,不越规。”理性的人只能“学而知之”,他们不能融会贯通,不能理解“道”和“性”。感性的人学也不知,他们的悟性和理性被利欲所遮蔽了,他们要不犯错误,只有老老实实听理性的人和悟性的人,用外力来抑制感性的冲动。儒文化是“道”的学问,是本体论学问。人性只有达到“仁”,才能与“天道”沟通,与“天道”交往。“道”包容了世界万物,它爱万物就像爱自己的身体,人要达到“仁”这个境界,心胸就像“道”一样宽广,行动就像“道”一样公正。“道”是本体,是自由意志,人要达到“道”的德,他的认识就像“道”一样明晰,他的行动就会像“道”一样自然,他能像“道”一样自信,无往而不胜。“人性”有趋向“道”的一面,但人毕竟是自然的产物,他要在大地上生存,他有喜怒哀乐,他有七情六欲,“人性”又有趋向利的一面。谁不追求快乐?谁不追求幸福?谁不想占有财富?谁不想有权说了算。这种竞争势必造成社会的无序状态,国家的诞生就是“道”在社会中实行德的统治。国家的使命不是适应人们的自然欲望,国家是比人更高的伦理有机体,是“道”的现实化。人们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得“道”者,有堕落者,得道者对堕落者的统治,有德的人对无德的人的教育,这是天经地利的,这是秩序,是伦理。只有按照儒文化的社会秩序,社会才能和谐,人们才能各尽其才。所谓“君子”,他们是“学而知之者”,我们现在把他们称做理性的人,他们的处世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是人道主义者,是文明的创造者。所谓圣人,他们是生而知之者,我们把他们称做悟性的人,他们的处世原则是“循道而行,不越规”,他们独往独来,是国家的决策者,因为“道”在他们心中。所谓的“小人”,就是学而不知者,我们把他们称做感性的人,他们的处世原则是“惟利是图”,这样的人越得势,国家越混乱,人性越堕落。董仲舒的性三品就是人性中的精神运动中悟出来的。“道”是隐蔽的、超越的,它始终如一,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通过圣人、英雄来实现它的目的。“性“是内在的、先天的,它是理念,是规定性,是人们一切言行的根据。见性才能知天命,修身养性能使一个人的天赋充分得到发挥。

孔夫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恐怕谁都无法给出个确切的答案,因为毕竟那是两千年前的事情了,再加上孔子在中华文化圈中的显赫地位,以及其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使得这个题材比之于其他传记作品的拍摄更有难度。本片把夫子塑造得文武双全,甚至刻意突出了他的武力和军事指挥才能,虽有夸大之嫌,但是作为电影作品,这种适当的夸张从娱乐性的角度去看是可以接受的,至少没有做得很过分,这和目前某些涉及到历史人物的影视作品中不负责任的夸张和演绎相比高明了很多。更何况,史载夫子身材高大、膂力过人且酒量不俗,因此这种艺术加工也算不无根据。至于片中的颜回之死,虽然进行了“乾坤大挪移”式的改编,但是考虑到是为了增加影片的观赏性而且并没有影响历史事件的整体面貌,因此也是可以理解的。

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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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第一定律的教学研究,在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中早已不是一个新问题了.许多物理教育工作者对于这一定律的教学发表了自己颇有见地的教学见解,并且得到了满意的教学效果. 当我们在教学实践中运用这些教学策略时,我们发现,确实可以取得如同一些文献中所述的预期效果.然而,当我们设计一些新的情境让学生运用牛顿第一定律去解决问题时,令我们十分吃惊的是:学生对于牛顿第一定律的掌握程度却又非常之差.这使得我们困惑不解.为何对同一教学策略教学的结果的评价出现如此之大的偏差?是教师教的原因,还是学生学的原因,抑或两者兼而有之.这促使我们对牛顿第一定律的教学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进一步,我们从学生的认知心理上,对这一规律的教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1 通常牛顿第一定律的教学,一般是按教材编排顺序,先进行演示实验引出课题,然后通过讲解伽利略与亚里士多德的争论,消除“力是维持物体运动原因”的错误观念,进一步通过做斜面小车实验证明牛顿第一定律的正确性,最后让学生运用牛顿第一定律去解释日常生活中的现象,从而完成整个教学过程. 为了检验学生学习和掌握牛顿第一定律的情况,我们曾用这样一道题目来检测学生.题目如下.你坐在向前匀速直线运动的汽车里,将手中的钥匙竖直上抛,问当钥匙落下来时是落在手里,还是落在手后面.全班56名同学在试卷上皆答:落在手后面.问其原因,皆曰:汽车在走,而钥匙抛出后不再向前走了. 2 怎样更好地改进牛顿第一定律的教学效果,使牛顿第一定律的教学效果真正是实实在在意义上的令人满足.我们认为,囿于一般形式上的教学方法的改进已是隔靴搔痒,而必须深入到学生的认知结构中去考察学生产生错误认识的根源. 认知心理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学生学习物理概念、规律时所形成的错误,常常是由于其头脑中的前科学概念的影响. 所谓前科学概念,是指儿童在学习物理课程以前的生活实际中,对各种物理现象和过程在头脑中反复建构所形成的系统的但并非科学的观念.比如牛顿第一定律就是如此.在物理教学中,那种认为只需要“正面”传授知识,学生就能接受,如果他们仍不理解,可以多讲几遍就能达到目的的想法,实践证明是过于天真了.因为在有些学生的经验中,早已有了与亚里士多德“力是维持物体运动原因“的理论类似的观念.这样,当他们学习了牛顿第一定律之后,就可能把定律纳入到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中,牛顿第一定律实际上成了“力是维持物体运动原因”的代名词.让他们解释用手推车、用脚踢球等一些不易暴露错误观念的生活实例时,他们也能解释得头头是道.但当解释用手抛钥匙、飞机扔炸弹的例子时,他们却又运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去解释,其错误观念暴露无遗.这正是牛顿第一定律教学效果不佳的症结之所在. 3 研究和改进牛顿第一定律的教学,应当了解学生头脑中前科学概念的特点. 第一,学生头脑中的前科学概念是自发形成的. 过去,我们在教学中,常常误认为学生在学习物理之前其头脑如同一张“白纸”,教师可以在上面任意涂画,事实并非如此.学生在长期的生活实践当中,逐渐形成了自己对客观世界物质运动规律的看法.他们几乎每天都会看到物体在力的作用下运动,而在力停止作用时物体静止,于是主观地断言:有力,则物体运动;无力,则物体静止.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力是维持物体运动原因”的理论. 第二,学生头脑中的前科学概念具有隐蔽性. 由于学生头脑中前科学概念都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的,所以它以潜在的形式存在.这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学生自己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因为学生并没有有意识地思考并形成“力是维持物体运动原因”的概念.其二是前科学概念平时并不表现出来,但往往在学生运用物理概念解决问题时表现出来.比如前述测验表明,许多有10多年教龄的初中物理教师头脑中也存在着牛顿第一定律的前科学概念,然而他们自己却并不知道. 第三,学生头脑中的前科学概念具有顽固性. 由于前科学概念是儿童头脑中业已形成的概念,且长期的日常生活经验与观察又加强了这些概念.因此,学生头脑中的前科学慨念是非常顽固的. 国内外物理教育界近年来的一些研究表明:一旦学生对某些物理现象形成了前科学概念,要想加以转变是极其困难的.尤其那些在人类科学认识史上经历了曲折历程的前科学概念,更是如此. 按照皮亚杰的理论,学生认识什么和如何行动,主要决定于他们所具有的认知图式(思维模式),而不完全取决于教师所讲述的内容.他们按照自己已有的图式吸收和排斥信息.在有错误认识存在的情形下,就会在头脑中形成和正确信息极不相同的东西.

一、沈括 (1031—1095) 北宋科学家、政治家。字存中,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仁宗嘉进士。神宗时参加王安石变法运动。晚年居润州,筑梦溪园(在今江苏镇江东郊),举平生见闻,撰《梦溪笔谈》。 二、朱熹 (1130—1200) 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广注典籍,对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至自然科学有不同程度贡献。在哲学上发展了二程(程颢、程颐)关于理气关系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建立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世称程朱学派。认为理和气不能相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强调“天理”和“人欲”的对立,要求人们放弃“私欲”,服从“天理”。他从事教育五十余年,认为“为学之道,莫先于穷理;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读书之法,莫贵于循序而致精;而致精之本,则又在于居敬而持志”(《朱文公文集》卷十四《甲寅行宫便殿奏札二》)。他的理学一直成为后来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工具,在明清两代被提到儒学正宗的地位。他的博览和精密分析的学风对后世学者很有影响。著作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诗集传》、《楚辞集注》,及后人编纂的《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等多种。

晏子(?--前500),名婴,字平仲,春秋齐国人。 在君臣关系上,他提出了和而不同的观点,即君臣互补,取长补短,而非一味附和。 他是一位无神论者,相信人民的力量,认为统治者应当亲民爱民,采用“民本”的思想治理国家。 老子(前580-前500),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楚国人。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晚年,周王朝日趋没落,老子便弃官归隐,并且写出《道德经》,申述道德的含义。认为道是先天存在的,循环往复;德由道所产生,是道的具体表现,其思想论述带有神秘主义色彩。他还用道德的辨证关系辨证了万物的存在,基于这种认识,提出了“自然无为”,“无为而治”的思想观点。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人。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当未被当时战火连连的大小国所接受。因此他周游列国,招收弟子,形成了儒家学派。 孔子的学术思想以“仁”和“礼”为核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的思想观点被后来的封建统治阶级所采纳,成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墨子(前468-前376),名翟,春秋鲁国人。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 墨子最重要的伦理和政治主张是“兼爱”,但这种思想无法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在秦汉后便成为了绝学。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子子舆,战国鲁国人。 “孟母三迁”的典故自古便成为教育的典故。 在学术思想上,他作出了“心性论”的阐述,提出了著名的“性善论”,重视养心,保养自己的心性。。 在政治上,他提出了“王道仁政”、“民重于君”的学说,主张用“仁义”的思想治理国家。后代人认为孟子发扬了儒家学派的思想观点,并被尊称为“亚圣”。 庄子(前369-前286),名周,子子休,战国宋国人。 庄子的思想集中在《庄子》一书中,他的学术思想继承和发扬了老子关于道的绝对主义和神秘主义,后人以“老庄”相提,其学术思想主要是相对主义观点。 荀子(前313-前238),名况,子卿,战国赵国人。 荀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唯物论者。 在伦理道德观念上,他的思想观点与孟子的“仁”不同,荀子更加注重“礼”的作用。主张“性恶论”。 在政治思想上主张“礼治”与“法制”相结合,礼敬君子,法治小人。 韩非子(前280-前233),战国人。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学术思想继承了老子的“道”,但把道理解为事物发展的规律,发展了荀子的“性恶论”。在政治上,主张以法为主的“法术势”结合。 董仲舒(前176-前104),西汉人。 董仲舒向武帝提出了“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主张,提出了“三纲五常”的思想观点,是儒家的“王道政治”和“仁政思想”。 王充(27-97),字仲任,东汉人。 王充的学术思想具有批判性。在哲学上,他提出了“天道自然论”的体系,反对“天人感应论”,强调天道的自然无为性。 王弼(226-249),字辅嗣,魏国人。 王弼能言善辩,是中国古代最年轻的玄学大师。 在学术思想上,提出了“贵无”的观点,认为“无”是事物的本源。因此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制”。在哲学认知论上,提出了“得意忘言”,并论证了《周易》的言、象和意的关系。 慧能(638-713),本姓卢。 禅宗的创始人。 慧能虽不识字,但悟性极高,针对神秀的偈语,指出: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若尘埃。主张“见性成佛”,提出了“顿悟”的修行方式。 周敦颐(1017-1073),子茂叔,北宋人。 周敦颐是宋明理学的创始人,其思想被后代的程颐所发扬。 在道德修养上,提出了“主静”的主张。在学术思想上,“援道入儒”,发挥了《中庸》的天人合一思想。 朱熹(1130-1200),子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南宋人。 朱熹的学术思想继承合发展了二程(程灏、程颐)的思想,被后世称为朱程理学。 在知行问题上,提出“知先行后”,认为明白义理才能有所作为。 此外还有明朝的李贽,明清之际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清朝的戴震等

1、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2、目录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设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3、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4、关键词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键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它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5、正文学术论文主题的内容应包括事实根据(通过本人实际考察所得到的语言、文化、文学、教育、社会、思想等事例或现象)。提出的事实根据要客观、真实,必要时要注明出处;前人的相关论述(包括前人的考察方法、考察过程、所得结论等)。理论分析中,应将他人的意见、观点与本人的意见、观点明确区分。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他人的成果,都应该注明出处;本人的分析、论述和结论等。做到使事实根据、前人的成果和本人的分析论述有机地结合,注意其间的逻辑关系。6、结论结论应是毕业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是整篇论文的归宿,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是该论文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经过推理、判断、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总见解。 结论可采“结论”等字样,要求精炼、准确地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或新的见解及其意义和作用,还可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建议。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7、参考文献在学术论文后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8、致谢按照GB7713-87的规定,致谢语句可以放在正文后,体现对下列方面致谢: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工作的奖学金基金、合同单位、资助和支持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和人。在毕业论文中的致谢里主要感谢导师和对论文工作有直接贡献及帮助的人士和单位。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入正文中、但作为毕业论文又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毕业论文附录中。例如问卷调查原件、数据、图表及其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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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好好发挥,就是一篇论文!!《论语》里任何一句话,都可以做成几十万字的论文!!

林安弘(林安弘(1992)儒家孝道思想研究,台北:文津)对於儒家孝道思想进行研究时,指出孝具有承顺之意,因为在中国古籍礼记当中谈到忠和孝都要本之於「顺」;春秋经传中亦提及「不违抗父命,就是孝」;学庸中的孝道观念认为孝道先从顺亲做起。请遵重他人知识产权自行购买,如需合法电子资源请把分数给我后,发信息给我,我会给你台湾相关论文库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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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该著作又称为《麟经》,是中国古代儒家典籍六经之一,现存版本是由孔子修订而成的;《礼记》。该著作又称为《小戴礼记》,是孔子的七十二弟子及其学生们所作,由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是儒家思想的资料汇编;《周礼》。该著作又称为《周官经》,是中国古代关于政治经济制度的一部著作,是古代儒家主要经典之一;《论语》。该著作是春秋时期一部语录体散文集,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周易》。该著作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学与人文实践的理论根源,是古代汉民族思想智慧的结晶。

儒家经典: 儒家经典主要有儒学十三经。儒家本有六经,《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秦始皇"焚书坑儒",据说经秦火一炬,《乐经》从此失传; 东汉在此基础上加上《论语》、《孝经》,共七经; 唐时加上《周礼》、《礼记》、《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尔雅》,共十二经; 宋时加《孟子》,后有宋刻《十三经注疏》传世。 《十三经》是儒家文化的基本著作,就传统观念而言: 《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 《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 《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 《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 后来的《四书》指是指《大学》(《礼记》中一篇)、《中庸》(《礼记》中一篇)、 《论语》、《孟子》,五经则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传》。

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出现了“五经”之说,即《诗》、《书》、《礼》、《易》、《春秋》。汉后又增加《论语》《孝经》,并称为“七经”。 到唐代,设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三《传》(《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连同《诗》《书》《易》,有“九传”之称。唐文宗时,在九经之外加汉代已列入“径”的《论语》《孝经》,增补《尔雅》构成“十二经”。宋仁时,增加《孟子》,形成了封建社会具有特殊地位的“十三经”。 儒家十三经,是指封建统治者先后将13部儒家书籍“法定”为“经”,形成了封建社会具有特殊地位的“十三经”。在今天,“十三经”作为反映先秦历史状况的古籍还有很大价值。分别是《诗经》、《尚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尔雅》、《孝经》、《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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