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百科

小学教育论文8000字开头的好处与坏处

发布时间:2024-07-06 04:03:15

小学教育论文8000字开头的好处与坏处

应试教育是魔鬼,毁了多少孩子的青春。

弊端也是很明显的。首先,造成重智育,轻德育;重尖子,轻多数的严重后果。不利于大面积提高学生整体素质。这也是与新课程提倡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相悖的。学校升重点大学、重点高中的升学率是上去了,却忽视了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其次,严重挫伤中、下层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我多年的观察发现,学生从小学到初二,绝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热情是很高的,而不爱学习的占总数不到5%(有智力障碍除外)。学生的这种学习积极性正是学好各门功课,提高学习成绩的动力。而进入初二以后,这种状况发生变化,以至出现两极分化。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1、学生自身因素。从初一开始,学生相继进入青春发育期,生理上的变化造成心理上的差异。学生人格上逐渐走向自主、独立。对外界原属于成人的某些事物充满好奇,因而出现如早恋、迷恋网络游戏等现象。2、自尊心与自卑心的矛盾。一些学生由于在班级长期受冷落、白眼,甚至因成绩不理想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讽刺、挖苦,产生被遗弃的失落感,背上自卑的思想包袱,同时生理上的发育成熟又希望得到人格上的尊重。而被分到中下层次的班级现实又使学生得不到这种人格上应有的尊重,自尊心受到损害和摧残,使心情沉闷,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3、好胜心与进取心的矛盾。绝大多数学生原本是不甘落后的,好胜心强的。然而从小学到初中在学习上遭遇的困难和失败,一次次不理想的考试,一次次受到的老师、家长的斥责,同学的嘲讽,而分到较差层次的班级无疑又使学生心理上遭受更严重打击,升学无望。从此一蹶不振,失去信心。再次,不利于大面积提高学校教师的教学水平。部分教师因为被分派到带普通班、平等班。自尊心和教学热情相应也受到严重打击。教这样一群不求上进的学生,想出教学成绩是没指望的。于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什么教研、教改、新课程全都与我无关。造成学校教师教学水平两极分化。改进设想:新课程标准倡导校本课程的开发,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特别强调了校本课程在整个课程计划中所占的比重,这就使学校真正拥有了选择的余地,可以使学校更好地体现办学特色。心理学研究表明:就学生的意志、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非智力因素而言,外部的引导是重要的,但是,从本质上说,如果没有学生自我参与和主体体验,任何外在的“灌输”都是无效的。校本课程的开发就是让学生在对统一课程失去学习热情时,作为一种补充,通过自主参与和体验,提升和发展各方面的非智力因素。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应用在世界各国有许多成功的可资借鉴的范例。如澳大利亚常见的校本课程有:高级打印与文书、行为科学、商业教育、商业打印、办公室程序基础知识、经济学基础、消费者教育、手工艺、新闻媒介、办公室实践、秘书实践、社会教育、高级技术工艺等

其实就是个坏境的问题,学校有个很好的学习氛围。还有难道你就喜欢一个人自学。学习本来就是个很枯燥很需要耐心的。学校虽然贵又应试又无聊难道自学就不无聊了。人为什么区别于动物在于交流。在中国学校其实是个很重要的关系网和资源利用地

传统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优点,缺点800字的人全都教学质量评教授的讲述学生听为主太阳式的教育,现在的教学确实没有训练学生的能力,引导学生探究

行政法学论文8000字开头的好处与坏处

sb么?自己的专业还让人发论文。。。鄙视

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之重构 [ 马乾龙 ]——(2010-2-21) / 已阅268次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之重构马乾龙引言:  作为继环境污染、毒品泛滥之后的第三大社会公害的未成年人犯罪引发了世界各国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康树华:《青少年犯罪与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日趋严竣并不断呈现低龄化趋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资料显示,从1998年—2003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平均年龄下降了2岁,2005年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犯罪的74%,而其中14—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刑事法前沿,第313页。]因此有效预防与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前保障人权、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纵观我国刑事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是以成年人犯罪为基点稍作调整而设置的,必然使得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过分强调刑罚的作用,只看到刑罚的惩罚性与严厉性而忽视了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而具有的特殊性,片面追求刑罚的功能,以求尽快实现刑罚预防的目的,却殊不知这种适用于成年犯罪人的刑罚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实质是从更深层面剥夺了其合法权益,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教育与预防作用,相反很大程度上是对人权的挑衅。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进行重构,强调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配置的节俭性,以使其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实现社会利益与未成年人利益的双丰收。  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顺应世界潮流,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轻缓化是我国当前唯一的选择。但我们所谓的轻缓化并不是一味的强调“轻罚”,而是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进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人类理性在刑事领域的产物,是社会法制文明程度的体现,它强调刑罚的谦抑性和人道性,其具体内容体现在宽和严两个方面,所谓“宽”是指宽大、宽容、宽缓,也就是说对于某些轻微的罪行,我们应该处以较轻的刑罚;对于某些该重判的犯罪,如果具有某些法定和酌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的,也应以宽缓态度对待。所谓“严”是指严格、严厉、严肃,即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罚,有罪必罚。强调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充分贯彻罪刑法定、罪责刑相均衡以及适用法律人人平等三大基本原则,坚持“宽”的总体趋势,对某些规定从严;针对不同的犯罪事实,区别对待,该宽就宽,该严就严,以宽为主,宽严适中。  具体到未成年人犯罪,针对其生理、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与控制自我的能力较弱,必然要求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行较为轻缓化的刑罚,尤其强调对于非刑罚处置措施的运用,以有效的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概述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的不断严竣,它已为国际社会普遍重视。由于未成年人自身有着独特的身心特点,原本以成年人为基点构建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必然存在较大流弊。因此构建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罚制度成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刑事立法与司法面临的一大法律难题。但首先需要明确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因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概而言之就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设置的适合主体特殊性的刑罚制度,因此此概念的界定是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重构的前提基础。一、未成年人刑罚制度的内涵(一)未成年犯罪的概念  何为未成年人犯罪?各个国家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而作出了不同的定义。英美法系国家首先创制了现代少年法制,[ 朱胜群:《少年事件处理法新论》,三民书局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3页。]它们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应受刑罚处罚和有罪倾向的行为,既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又包括有犯罪倾向但未触犯刑事法律、只是违反少年法且与未成年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即“身份犯罪”。如英国《青少年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所称的青少年是指那些违法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张忠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美国《青少年犯教养法》第四十章也规定:“本章所称‘少年’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 谢彤:《未成年人的犯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美国《世界大百科全书》对少年犯罪解释为“一般地说,所谓少年罪错,它包括诸如盗窃汽车和盗窃财物这样一些行为,但这些行为如果是成年人实施的,则被认为是犯罪。也包括诸如宵禁后呆在外边或酗酒这样一些行为,但这些行为对男女少年来说是非法行为。少年罪错也包括少年反对社会规范,不论这种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的。”[ 谢彤:《未成年人的犯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英美法系之所以如此定义少年犯,根源在于他们对少年犯着眼于预防,而非惩罚,淡化对其的制裁而更为强调矫治与教育。以德、俄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只包含未成年人实施的违反刑事法律、严重危害社会从而应受惩罚的行为,排除了英法法系国家主张的违反少年法的“身份犯罪”。如:原联邦德国《青少年刑法》第4条规定“少年的违法行为看做是犯罪还是过错以及时效问题,皆依照一般刑法规定处理。”[ 张忠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 ]也就是说何为未成年人犯罪严格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不考虑“身份犯罪”。《俄罗斯刑法典》第87条第2款也规定“对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判处刑罚,或者对他们适用教育感化性强制措施。”[ 张忠斌:《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德、俄都规定为14周岁,即在这两个国家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处罚刑事法律的行为。  我国港澳台地区由于历史传统以及现行的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在各自刑法上也有不同界定。依我国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看,未成年人犯罪是指12岁以上18岁以下的人实施的处罚刑事法律的行为。我国香港的法律制度由于深受英国的影响,其规定7岁以上14岁以下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具体而言,此年龄阶段的未成人如明知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而有意实施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时即为犯罪。也就是说香港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7周岁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赵秉志主编:《香港刑法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4页。]根据《澳门刑法典》18条关于“未满16岁的人,不可归责”可以看出澳门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我国内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刑法上未有明确规定,只是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14周岁以下、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三等份。其中“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为14周岁。综合我国宪法关于“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的规定,可以得出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违法刑事法律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具体而言,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即包括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又包括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所有刑法予以禁止的行为。(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定义  刑罚作为刑法理论的奠基石,与犯罪共同构成刑法的基本范畴,也是刑法之所以较其他法律制裁更为严厉的根本所在。犯罪论只是规定哪些行为为刑法所禁止,哪些行为可能如罪。但如何惩罚与防治犯罪行为,归根结底在于刑罚的威慑力,即通过制刑、求刑、量刑、行刑四个过程,打击犯罪,从而实现刑罚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目的。其中,制刑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设置刑种的静态立法过程;求刑是指在对被告人做出有罪认定之后,公诉机关综合案情提出对罪犯的具体的、较为确定的量刑意见;量刑是指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行刑,又称刑罚执行,是指依法将生效的刑事裁判对犯罪分子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这四个阶段由于所处的时间段不同,其作用必然存在区别,相互独立而存在,但四者在司法的具体适用时又相互衔接,缺一不可。  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刑罚制度是指关于刑罚的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的制度。具体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是指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的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的制度。结合上文关于我国内地将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处罚刑律的行为定义为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可以将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界定为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处罚刑律的行为予以定罪、量刑及执行处罚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包括刑罚措施和非刑罚措施。(三)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并非随着刑事法律的出现而产生,只是当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才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包括法律界、心理学界以及社会学界的广泛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因此而产生、发展,并根据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变化不断丰富。  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全球少年儿童的保护工作,尤其是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先后制定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少年儿童权益保护公约,尤其是195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确认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保护儿童权利的一项国际性指导原则。此后又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利雅得准则》)等规则,为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  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中关于少年犯的处置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强调“在考虑少年的案件时,应把其福祉看作为主导因素”(《北京规则》1d),以实现“儿童最大利益”。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1)强调尽量少用监禁:“把少年投入监禁机关始终应是万不得已的处理办法,其期限应是尽可能最短的必要时间”(《北京规则》1),从数量上和时间上对监禁作出限制,很好的体现了第六届联合国大会第4号决议关于“除非在别无任何其他适当办法时,不得把少年罪犯投入监狱”的基本原则。“除非判决少年犯有涉及对他人行使暴力的严重行为,或屡犯其他严重罪行,并且不能对其采取其他合适的对策,否则不得剥夺其人身自由”(《北京规则》1C)。(2)禁止酷刑:“少年犯任何罪行不得判以死刑”(《北京规则》2)。“不得对少年施行体罚”(《北京规则》3)。“只有经过认真考虑之后才能对少年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应尽可能把限制保持在最低限度”(《北京规则》1B)。“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未满18岁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 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儿童权利公约》37AB)。(3)强调非刑罚处罚。“不应使少年部分或完全地离开父母的监管,除非其案情有必要这样做”(《北京规则》2),依靠和求助于社区有效执行监外教养办法,逐渐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改造。“应发动志愿人员、自愿组织、当地机构以及其他社区资源在社区范围内并且尽可能在家庭内为改造少年犯做出有效的贡献。”(《北京规则》2)。《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明确了国际社会关于矫治未成年犯罪人最为基本的处遇原则和限制规定,指出应更多的适用非监禁刑、个别化处遇。(4)保障儿童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每一案件从一开始就应迅速处理,不应有任何不必要的拖延” (《北京规则》1)。“应做出努力在诉讼的各个阶段为少年提供诸如住宿、教育或职业培训,就业或其他任何有帮助的实际援助,以便有利推动改造的过程”(《北京规则》1)。“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均有权迅速获得法律及其他适当援助,并有权向法院或其他独立公正的主管当局就其被剥夺自由一事之合法性提出异议,并有权迅速就任何此类行动得到裁定”(《儿童权利公约》37D)。(5)保障儿童隐私。“其隐私在诉讼的所有阶段均得到充分尊重”(《儿童权利公约》2A)。  在联合国的大力协调与指导下,国际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逐步趋向轻缓化,摈弃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一贯强调刑罚、惩罚的处置办法,更注重未成年犯罪人主体的特殊性,在处理该类案件时“采取的反应不仅应当与犯罪的情况和严重性相称,而且应当与少年情况和需要以及社会的需要相称”(《北京规则》1) , 强调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手段的非刑罚化、非监禁化,而将刑罚处罚作为万不得已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上述很多规定都被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所吸收。  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制度的建立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古代也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规定,如西周规定:“七十曰老,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 ]即7岁以下儿童、80岁、90岁以上的人犯罪,不处以刑罚。《唐律疏议》规定: 8岁以上,未满11岁,如果犯有谋反大逆、杀人等死罪,可以“上请”皇帝减轻处罚,犯强盗或盗窃以及杀人等罪可以收赎,对其他犯罪一概不负刑事责任;未满8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并未形成系统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我国现存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从初具雏形到日臻丰富,其间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1979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做出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报告》中提及到的“对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要实行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确立了基本的原则和工作重心。1984年11月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人刑事案件的组织——未成年人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部成立,[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编:《中国少年法庭之路》,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 1987年7月,该区法院又在未成年人法庭基础上成立了第一个审判业务一级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随后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截止2004年,全国共有少年法庭2400多个。[ 参看《未成年人犯罪的全方位治理系统正在逐步完善》,引自新华 ,最后访问时间:2008年5月5日。]法律建设方面,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司法制度。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再次重申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指导思想,其实质就是“要求政法机关把教育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转变他们的思想作为根本任务,要满怀热情地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不让他们沿着犯罪的道路继续滑下去”。[ 谢望原等:《中国刑事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4条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01/21/content_htm]涉及到了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4条关于“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讯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保障了未成年人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监狱法》在第六章也强调了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为主的原则,并规定了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办法。2003年、2004年我国陆续出台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将未成年犯罪人作为社区矫正适用的重点对象予以关注和重视。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施行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再次表明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体系。  纵观我国立法和司法现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的法律颇多,总体趋势符合国际社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予以轻缓化的潮流,然而遗憾的是,相关规定零散,迄今为止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体系,因此有必要在此方面有所建树,以解决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竣的的社会问题。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的价值取向

与楼主共享资源,PDF和格式的,打开就可以!

小学教育论文8000字开头的好处

当前在全国乃至全省、我们中山市各级中小学都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心理健康教育已经在全市中小学普遍生根开花。在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风气方面,我市教育局、中山师范学校与市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委、市科协及市中山日报社等部门紧密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扩大影响。经过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对于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来说,“心理健康教育”或“学校心理辅导”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现在,不少中小学已把举办“家长学校”或定期举行“家庭教育”讲座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市教育局和市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一起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以便更好地协调家长学校的工作。华南师范大学、市教育局、中山师范学校和教科部门还组织各学校心理辅导的骨干教师培训学习,对于形成一种“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社会风气,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说来,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以下的现实意义。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学校教育的需要,是避免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学校正常运作,学生家庭幸福的预防针。国家教委新颁布的德育大纲第一句就明确提出:“德育即政治、思想、道德与心理健康教育。”明确地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心理健康教育,是指根据心理活动规律,采用各种方法与措施,以维护个体的心理健康及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看,人们心理状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或状态;正常状态(常态)、不平衡状态(偏态)与不健康状态或病态(变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维护正常心理,纠正偏态心理,治疗变态心理,有着现实的意义。① 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中学生正处在心理机能迅速发育成熟的时期,因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就是及时地针对性地施以教育,对症下药。使学生知道什么是健康和不健康的心理学保持心理健康就能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成长。② 有利于学习、工作效率的提高。健康的心理对于学习、工作的效率起重要的作用,对竞赛技能的发挥更为重要。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是朝气蓬勃,开朗乐观,学习和工作就有劲,效率就高。而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常常心神不定,思虑过多,不能集中精力于学习和工作上,既影响生活效率,也大大妨碍创造才能的发挥。③ 有利于智力与个性的和谐发展。心理健康对于促进人的智力与个性和谐发展,发挥人类最大的聪明才智,对培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处在智力发展成熟和个性形成时期的中学生尤为重要。一个人重视心理健康,可使大脑处于最佳状态,更好地发挥大脑功能,有利于开发智力,充分发挥各种能力,有利于个性的和谐发展。④ 有利于心理疾病的防治。心理疾病的发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就会注意防止和消除产生心理疾病的各种因素,以防止病变的发生和发展。人的心理疾病,大多数是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而积累逐渐形成的。如果发现学生有了心理病变的苗头,就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使它在量变过程中得到以终止和消失;如果确实患了心理疾病,应及早给予积极的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正常健康、全面发展的保证。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说,注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于个体的发展有三方面意义。① 促进学生学业事业成功。心理健康教育,首先是发展性教育,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这些心理素质是他们学业成功、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② 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思想品德,一般由道德品质、政治倾向和行为规范等要素构成。青少年时期,思想品德发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二是培养自己正确的道德评价和自我教育能力。心理健康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优良思想和品德的基础;而在另一方面则是它们的直接组成部分。所以说,心理健康有利于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发展。心理健康的人,必然具有健全的性格,必然会正确地对待周围环境,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艰苦奋斗,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助人为乐,与人为善。心理健康的人,他们善于处理人与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共产主义思想品德发展的基础和组成部分。心理健康还有利于人积极、乐观地认识环境、改造环境。心理健康的人常表现出思想开阔,能在任何环境下乐观地对待现实,以进取精神面对现实、正视自己、适应社会,努力创新。许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他们在集体中都不善于处理各种关系,都可能成为集体的嫌弃儿;他们更多地表现出冲动、急躁、孤僻、任性和不听话;他们时而表现出自卑、厌世,时而表现出高傲、狂妄;他们缺乏活动愿望和兴趣,不善交际,经不起挫折,狭隘猜疑,胆小怕事。这样的人很难形成良好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③ 保证学生正常健康地生活与发展成人。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心理处于健康状态,是其正常生活、正常地发展的前提与保证。中小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需要。青少年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个体从儿童进入青少年阶段,其身心发展起了重大的变化。首先是出现了对其心理与行为有着重要影响的两方面需要,一是性的成熟,使青少年性意识与冲动出现;二是由于身体的全面发展与性的需要的形成,使青少年产生了成人感,出现了强烈的独立性需要。这就是青少年时期的新需要与其心理成熟水平及社会地位水平的矛盾,具体为四个方面:① 新的性需要与社会地位的矛盾。② 性成熟性意识增强与心理上道德上准备不足的矛盾。③ 新的独立性需要与社会地位的矛盾。④ 新的独立性需要与心理成熟水平的矛盾。青少年时期这些特定的矛盾,导致了他们在各方面表现出既不同于儿童,又有许多成人的心理特点,使他们最容易进入心理不平衡状态而又最不容易通过自我调节或寻求成人疏导以得到解脱。同时,青少年接近于成人的活动能量,对以上的矛盾系统又起着激发作用,容易使矛盾爆发,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迫切。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社会变动时期的需要。近几十年的发展,随着社会变革而产生的一些变化或暂时不可避免地滋生的一些因素,都将对青少年心理状态产生消极影响。从家庭方面来看,离婚率不断增高,家庭气氛温馨减少,家庭对独生子女教育不当的管教方式,都会对青少年心理健康产生消极因素。从学校方面来看,高考升学压力,频繁的测验考试,学生分数排位等等,导致竞争激烈,压力增大,使青少年学生无止休地陷入紧张、焦虑、担忧、挫折等等不平衡状态中。从社会角度来看,一些黄色、淫秽东西的出现,信息渠道的畅通,政府部门一些不正之风,观念的多元化,也将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迫切,现实意义重大。

让儿童的音乐灵性在开放教学中插上翅膀  音乐是积聚灵感、催发情感、激活想象的艺术,它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特别是在激活学生创新潜能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儿童是与音乐最亲近的人群之 一,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个儿童天生都应该是一个音乐家,每个儿童都喜欢在音乐中游弋。然而实践证明:传统的教学模式并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热爱音乐的本性,相反,传统小学音乐教育失落了"音乐"这一特殊的艺术形式的创造特质,却以传授音乐知识、训练音乐技能为主要的教学目标,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教学半径,把音乐教育禁锢在固定的区域内,使学生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创新的意识和热情受到极大的抑制。  美国现代心理学家布鲁姆指出:"学习最好的刺激乃是对学习材料的发生兴趣。"这说明兴趣是学习的基础。立足实践,我建立了一种以主体性、创新性等为特征的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开放式音乐教学模式,使课堂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都具有开放性。变过去由教师指导下的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和自主活动,让学生在经历音乐实践过程中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以满足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表现"和"自我发展"的需要。搭建让学生自主表演的"旋转舞台"和"梦想剧场",使学生的心理素质、协调能力和创新思维都能得到良好发展,让学生成为学习音乐的主人,让音乐课真正地"活"起来,让音乐课真正焕发出生命的活力。  一、开放的音乐教学目标  纵观我国目前的小学音乐实践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许多教师把音乐课教学目标的重点放在了音乐知识的认知和音乐技能的训练上。在某些人看来,衡量一堂课成功与否的标准,主要看这节课学生掌握多少乐理知识,唱会多少歌谱?而这些都不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更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当我们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从该学段的学生特点、教学大纲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来审视小学音乐教育时,显而易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在感悟音乐中陶冶情操,才是小学音乐教学追求的主要目标。因此,认知活动和技能训练活动不应该成为其主要内容,培养学生"音乐耳朵"才是小学音乐教学活动的核心。 开放的音乐教学目标是指音乐教学目标的多元性,我们当然决不排斥音乐知识与技能,而是指能在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前提下,又能关注知识与技能目标,而不是仅仅关注其中的某一方面。  音乐家冼星海说过:"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这是音乐家发自肺腑的金玉良言。我们每位音乐工作者应该做的是:假如音乐是清泉,就让它流得更欢;假如音乐是熔炉,就让它烧得更旺。让音乐成为学生人生中最大的快乐,提高不断的接触、参与音乐,让他们深入音乐艺术的殿堂。  以前,我们在制定教学目标时遵循了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始把音乐教学的目标分为基础目标和发展目标。基础目标是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向学生提出学习音乐的态度、技能、知识的掌握程度上的要求;发展目标是在保证达到基础目标的前提下扩展开的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和发展潜能而设定的。学生的音乐基础是参差不齐的,其中不乏音乐感觉一般的普通学生,更有"五音不全"者。对于这类学生的教学,音乐知识、音乐技能的传授必不可少,但过分强调这方面的训练,可能会使他们对音乐的兴趣、热情消耗殆尽,对音乐产生厌倦感。这时,教师就要努力让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在自身基础上获得创新性的发展。比如音乐欣赏,同样的音乐往往可以让不同的学生产生不同的联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音乐欣赏能够激发学生的内心活动,并且是带有很强主观性的。谁能说"五音不全"的学生没有丰富的内心情感世界?学生的内心世界如天空的云彩,是多姿多彩的。而音乐就具有这种巨大的对于学生个性差异的"兼容"作用。  二、开放的音乐教学过程  音乐是时间的、表现的艺术,在众多艺术门类中,它的创作自由度是最高的。这就决定了音乐教学过程并不是封闭的、孤立的。它应是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与对音乐的实践辩正统一的过程,是教师主带作用的发挥、学生主体能力的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是动态、变化、发展的过程,是极具开放性的。开放音乐教学过程,应为学生拓展音乐学习空间,创设广阔的自主创新的音乐学习环境。为此,我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  让音乐与生活沟通起来,营造广阔的音乐教学空间。音乐本来就是从生活中创造出来的。我们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需要,实现教师、学生、教材、教具、教学环境与生活的多方面横向联系,及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让音乐回归生活、回归自然。如《摇篮曲》一课,我抓住小朋友很想做爸爸妈妈的特点,准备了很多娃娃,让学生亲身体验做一天爸爸妈妈是多么辛苦,从而进行爱父母、尊敬长辈的教育,在活动中巧妙地将歌曲教学、创编表演、打击乐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亲身体验、主动参与,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让音乐与活动沟通起来,给予自由的音乐想象空间。音乐最具不确定性,解释的自由度是最大的。所以,音乐可以让每一位学生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想象、解释,来宣泄自己的情感,它最能体现人的个性。而主题活动恰恰就能提供这样的自由。游戏、表演等是小学生最喜欢的活动方式。我们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十分注重通过音乐活动过程的展开,来激发学生创新的潜能,给他们探究问题,探询知识的空间,让他们大胆想象,自由创造。  让音乐成为师生沟通的情感桥梁。在开放的音乐教学中,教师应营造一种民主、自由、轻松、愉快的氛围,创设良好的师生关系。老师大多数时间可以走到学生中间,缩短和学生的距离。教师是导演,有序地领着孩子走进音乐的殿堂,不断给孩子新的内容,让他们有新的发展。教师又是演员,与孩子们一起欢歌跳跃。教育心理学认为,如果教师与学生之间能形成友好信赖的关系,那学生就可能更愿意和教师相处,接受老师的教诲。同时在这种平等、和谐、热烈的氛围中,就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和创造的积极性。我在课堂上经常鼓励那些比较内向的同学大胆说、大胆想、大胆唱、大胆演。这种鼓励支持的态度、期望性、肯定性的语言,能树立学生进步的信心,让学生在宽松友好的学习氛围里感受美、体验美。  让音乐走出狭小的课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学日新月异地发展,音乐课再也不能是一架钢琴,一台录音机就能对付得了的,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现代化的教育技术成了课堂中必要的手段,它信息量大,交互性强,快捷简便,直观形象。电视、广播、Internet各种媒体,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拓展了音乐文化范畴,可以让学生获得古今中外各种音乐信息,也可以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把课堂延伸到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  三、开放的音乐教学方法  开放的音乐教学方法是指依据学生发展需要和教学内容设计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而不是机械采用同一种教学方法。音乐教育家柯达伊认为:"音乐教育首先要通过音乐与身体结合的节奏运动唤起人们的音乐本能,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敏捷的反映能力。"这一理论说明音乐具有动态的特征,应加强音乐运动与身体运动之间的联系。通过学生的行、走、跑、跳、拍手、点头等动作来感知和掌握音乐的节奏。  如在教乐理知识二分、四分音符时,一般教学只讲"二分音符唱二拍,四分音符长一拍。"这些概念对于一二年级的小朋来说既抽象又枯燥。因此,我努力营造了一个让学生自身感受、想象的音乐环境:首先,我让学生们分辨出声音的长短,如猫叫声音长,狗叫声音短;大钟的声音长,小钟的声音短等等。使学生得到感性认识,接着我再让学生闭眼聆听老师发出的不同节拍的走步声和跑步声,由学生用拍手、跺脚的方式把听到的模仿出来,从而完成由声音感知到动作感知的过渡。  在音乐教学中,我还经常采用非音乐的教学方法,把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音乐与文学、音乐与身体运动等很好地结合起来,把这些多样的方法统一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上。如我在教完《歌唱二小放牛郎》这手歌曲时,我放手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这首歌曲进行改编。为了完成改编的任务,各组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纷纷根据歌曲的主题、内容、情感特色来编排舞蹈动作、创作旁白、制作道具、设计人物造型等。在各组的"汇报演出"中,每位学生尽管在其中担任了不同的角色,获得了不同经验,但都能自己去感受、去理解、去想象,最大程度地接受艺术的熏陶。学生在这种自编、自导、自演的实践活动中,既激发了对音乐的浓厚兴趣、树立了自信心,又发展了创造性思维。虽然学生们的"作品"质量高低参差不齐,重要的是学生已能在课堂中自主地获取知识,真正成了学习的主人。教师这时则变成了整个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服务者(伴奏、放音乐、组织评比等)。长期进行这样的引导和鼓励,我相信在学生心中播下的音乐的种子总有一天会生根、发芽、开花。  四、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  在以往的小学音乐评价中,教师往往采用让学生唱一首课本上的歌曲来给学生评分,有的教师甚至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和对学生大体的印象给学生打分。殊不知这样做是不科学也是不全面的。其一,很容易让学生产生错误的印象,认为音乐课就是唱几首歌,不必学其它知识。其二,教师不能得到正确的教学效果反馈,对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好坏不能正确评估,从而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其三,不能使学生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让那些平时上课表现欠佳,老师印象中的"差生"产生不满,认为都是老师偏心眼,不公正。其实,对儿童来说,音乐是最不能用统一的标尺来衡量的。  为了克服上述这些弊端,我们构建了开放的音乐教学评价方法,我们认为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选择,不能固定不变。一首歌、一张卷子就能平定一位学生一学期的学习效果吗?不能!音乐成绩的评定与其它学科相比缺乏绝对尺度,音乐课的成绩不能完全用书面的形式来统计。音乐评价手段的不正确,可能会扼杀学生的音乐学习欲望与兴趣,会把音乐教育引向歧途,更不用说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小学音乐教育不是为了培养音乐专业人才,更不是培养音乐家,其宗旨是为了育人,要在统一培养的基础上发展个人专长,是每个学生都能得到美的享受,美的陶冶,美的滋润。  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了过程性、主体性、展示性评价方式,主要有平时积累评价法、合作表演评价法、特长展示评价法。平时积累评价法:是把学生平时在课堂中学习音乐的兴趣和态度作为重要成绩给予记载。合作表演评价法:是以小组为单位,选择一首歌曲或一个舞蹈进行合作表演。特长展示评价法:是学生个性化的吹拉弹唱等各项特长,都可以在"小小音乐会上展示,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最后将这三部分综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价。  兴趣是创新的基础和源泉,成功中的喜悦和乐趣,回极大地唤起学生的创新热情。开放评价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不断品尝到学习音乐和获得创新的成功乐趣。  

毕业论文8000字还是挺容易写的。首先要确定下来题目之后再确定大纲,每个大纲大致写多少字,就比如说第一部分背景或者研究综述最多也就写1500字左右,然后第二部分理论大致写1500字到2000字,最重要的实践部分要写的多一点,大致写4000字到5000字。

市场营销论文8000字开头的好处与坏处

当前企业市场营销中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中国论文网( )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中国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市场逐渐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面对买方市场,少数企业变压力为动力,改革体制、革新技术、创新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了主动权,但更多的企业没有转变观念,走老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出现了“好不过三年,活不过五年”的不正常现象。 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市场营销是其主要原因。笔者通过对许多企业的观察,谈谈自己的浅见。一、当前企业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企业的营销观念没有转变。在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当今时代,一些国有企业对买方市场仍然奉行传统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时期,由于商品供过于求,买方市场出现了“生意难做”的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对买方市场措手无策,随大流盲目地推销产品,其结果是要么是产品库存大量积压,要么是应收帐款急剧增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从而使大多数企业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的状态。第二,高层营销管理缺位,导致营销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不能充分发挥营销职能。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都比较重视营销工作,但是,这种“重视”具有明显的局部性、不确定性和非过程性,不系统、不全面、不到位,从而造成高层管理缺位。高层管理缺位带来了许多危害。首先,其他部门的营销优势得不到全面利用。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的营销职能,但在高层管理缺位时,则只有营销部门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其整体营销职能会大打折扣。其次,决策缓慢,影响销售工作高效进行的许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样一来,该决策的问题不能及时决策,对企业的营销业绩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重挫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后,营销工作缺乏方向。高层管理决定企业的营销方向,当它缺位时,必然导致营销部门的盲目指挥。第三,许多企业没有营销战略。没有战略的企业,就象在险恶的气候中飞行的飞机,始终在气流中颠簸,在暴风雨中穿行,最后,很可能迷失方向,即使飞机不坠毁,也不无耗尽燃料之虞。现在,中国的计多企业正如这架飞机,太需要战略了。得战略者得天下,真诚的“海尔”、永固的“长城”、绚丽的“长虹”、高飞的“小天鹅”,毫不屈服的“乐凯”与毫情万丈的“用友”,都为其它中国企业树立了榜样。而当前多数的中国企业只是计划当期,得过且过,初创时就不曾设想过将来,造成企业盲目运行。第四,开发新市场的能力欠佳。比如就中国农村市场的开发来说,企业是主角,其市场行为完全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指导,多数企业仅仅盯着农村消费需求,而忽视了对农村投资需求的开发,企业不仅要考虑去赚农民的钱,而且要考虑怎样带动农民致富,使农民在认识到工业化好处的同时,也开发和培育出自己的市场,获取自己的投资回报。市场开发是企业自下而上发展的重要环节,而许多企业正是因为处于这样或那样的误区而不能做到合理地开发、启动自己可得的新市场。第五,忽视了营销网络的功能。一位营销专家曾经说过,“市场,说到底就是‘网络+品牌’——销售网络加上品牌的影响力。”网络如同人体的血管,靠有力的销售完成资金的循环,滋着着企业的成长,其中任何部分的病变,都可能损伤企业的肌体,乃至企业的生命。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的多数企业并没有在市场网络上下过功夫,它们只注重产品生产,无计划、无目标地销售产品,这样,不仅浪费营销资源,而且无法取得好的营销业绩。 另外,当前企业的市场定位、促销方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二、解决问题的对策第一,建立科学、实战的营销组织框架,确立企业整体营销观念,使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紧密地协作,共同实现理想的经营业绩。 现代营销强调的整体攻防能力,当前许多企业的业务人员没有真正地组织起来,从而难以有效地进行市场开发和管理。这就象两军对垒抢占地盘一产,其中一方军队管理不善,组织不起来,没有像样的攻势或者抢到了地盘却没有能力固守,这样的军队必输无疑。可见,高层的营销管理在市场营销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市场开发需要,建立销售组织体系、市场信息管理体系、目标和计划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明确销售管理层次及其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将目标市场和市场目标、销售管理人员和业务员、经销商、市场信息以最佳方式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企业的整体攻防能力,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实现最佳的营销目标。第二,树立辩证的买方市场观。 买方市场在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也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的购进方面,买方市场的压力只是施加给商品的卖方,而生产企业作为买方不仅没有压力,反而是大好的机遇,因为买方市场的压力,主要来自产品销售企业在采购时

如果找代写,可以到论文服务信用网上去看看。

市场的营销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所分析的市场主要是指交易的地点和场所,即马克思所界定的“狭义的市场”,诸如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形式。 “建一个市场,兴一门产业,富一方经济”曾是农村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一幅形象生动的画卷。许多地区正是由于通过兴建市场,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一段时间内,投资兴建市场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大热点。但是问题也很快显露出来,不少市场生意清淡,日趋衰落几近“空壳”,还有许多市场完全闲置。调查中,笔者见到不少杂草过膝的“机动车交易市场”,天天晒地皮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卷帘门紧闭、空荡荡寂静无声的工业品交易中心,也见到一些昔日十分繁荣、人气兴旺的市场在二期三期扩建工程后却走向衰败。 一个市场的兴衰成败,有着十分复杂的原因。对市场的经营管理是否得当,是其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十分重要的变量。而这正是目前被人们所疏忽的。本文试图从营销管理(Marketing Management)的层面对此作一些分析。 投资兴办一个市场,其目的是要有一定的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直接的经济利益的回报,也可能是通过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税收等方面间接的经济利益上的回报。因此,建市场可以界定为一种经济行为,无论投资主体是政府还是其他经济主体。另一方面,投资兴办市场的目标是吸引和方便交易者,以便从他们的交易额中得到回报。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交易便利”,而进场交易者,则是这种便利的需求者和使用者。可见,市场建设者与市场交易者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交换关系。由于前者是相对主动积极的一方,构成实际的“营销者”,而后者则构成前者的“市场”(顾客),这种关系是可以纳入到营销管理的分析框架加以分析的。[1](P20-24) 二、市场营销什么——顾客、价值与营销 在市场活动中,市场的投资兴办者和市场的使用者构成“营销者一顾客”关系。市场的使用者分两类主体:售卖者和购买者,当然他们之间构成另一层面的“营销者一顾客”关系。 市场的使用者——不管是其中的售卖者还是购买者,他们在市场的投资兴办者——市场的营销者所提供的“适宜的场所”相遇、发生交易、实现各自的目的。由于使用了这种“适宜的场所”得到了“交易的便利”而向市场的营销者付费(摊位租赁费、市场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当然这种付费在形式上是由其中的一方——售卖者统一“理单”的。可见,“适宜的场所”是市场的营销重点,而“交易便利”则是顾客价值之所在,也是市场的营销核心。 那么,什么样的场所是“适宜的”?“交易便利”的标准是什么呢?显然,对售卖者而言,是足够多的购买者和低廉的交易成本;对购买者而言,则是足够的售卖者和低廉的交易成本。所以最终答案可以明确地归结为一个:最有利于汇集售卖者和购买者之间的交易且交易的成本费用最小。因此如何汇集市场交易,如何降低市场上的售卖者和购买者之交易成本,是市场的营销管理者必须考虑的头等大事,因为这是顾客的核心价值和利益所在。 具体而言,以下一些方面体现着售卖者和购买者的利益,决定着能否汇集足够的交易和交易成本的大小,是市场营销的主要方面。(l)合适的地点:要求市场的营销者在投资建设市场时广泛研究,科学选址。(2)合适的时间:要求市场的营销者确定合适的开市时间。(3)合适的设施:要求市场的营销者提供适当的附加设施,方便交易。(4)良好的秩序:要求市场的营销者加强管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5)良好的形象:要求市场的营销者重视市场的形象建设,建立美誉度。(6)良好的知名度:要求市场的营销者重视市场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7)适度的规模:要求市场的营销者注重研究和分析,搞好发展规划。(8)低廉的费用:要求市场的营销者适度收费。重视市场使用者的经济利益。这八个方面的营销管理任务,可以通过具体的营销组合加以落实和完成。 三、市场如何营销?——产品、价格与促销 市场的营销策略在战术层次落实在营销组合4P’S方面,和一般的产品营销不同,市场的营销不需要考虑分销渠道决策方面的任务。 1.关于产品策略 在现代营销管理的分析框架中,能够提供给顾客(市场),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任何事物都构成产品的范围。而且围绕某种核心利益(价值),产品还是一个呈现层次性并具有扩展性的“产品的整体”概念。 在市场所提供的“产品”中,其核心产品(价值)是“交易便利,成本低廉”,其形式产品是“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合适的设施”,其扩展产品(附加产品)是“良好的秩序”、“良好的形象”、“良好的服务’、“良好的知名度”等等。市场的产品策略,包含了上述诸多方面的决策。 转下

要发表和我联系,有范文昵称 卢露(QQ号不能提交

小学教育论文8000字开头的好处是

朋友,没有发表过的原创4000字以上的文章是要收费的。

当前在全国乃至全省、我们中山市各级中小学都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的心理健康教育已经在全市中小学普遍生根开花。在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风气方面,我市教育局、中山师范学校与市关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委、市科协及市中山日报社等部门紧密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扩大影响。经过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对于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来说,“心理健康教育”或“学校心理辅导”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现在,不少中小学已把举办“家长学校”或定期举行“家庭教育”讲座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市教育局和市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一起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以便更好地协调家长学校的工作。华南师范大学、市教育局、中山师范学校和教科部门还组织各学校心理辅导的骨干教师培训学习,对于形成一种“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社会风气,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说来,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以下的现实意义。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学校教育的需要,是避免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学校正常运作,学生家庭幸福的预防针。国家教委新颁布的德育大纲第一句就明确提出:“德育即政治、思想、道德与心理健康教育。”明确地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心理健康教育,是指根据心理活动规律,采用各种方法与措施,以维护个体的心理健康及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从心理健康的角度来看,人们心理状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或状态;正常状态(常态)、不平衡状态(偏态)与不健康状态或病态(变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维护正常心理,纠正偏态心理,治疗变态心理,有着现实的意义。① 有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中学生正处在心理机能迅速发育成熟的时期,因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就是及时地针对性地施以教育,对症下药。使学生知道什么是健康和不健康的心理学保持心理健康就能促进学生身体健康成长。② 有利于学习、工作效率的提高。健康的心理对于学习、工作的效率起重要的作用,对竞赛技能的发挥更为重要。一个心理健康的人是朝气蓬勃,开朗乐观,学习和工作就有劲,效率就高。而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常常心神不定,思虑过多,不能集中精力于学习和工作上,既影响生活效率,也大大妨碍创造才能的发挥。③ 有利于智力与个性的和谐发展。心理健康对于促进人的智力与个性和谐发展,发挥人类最大的聪明才智,对培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处在智力发展成熟和个性形成时期的中学生尤为重要。一个人重视心理健康,可使大脑处于最佳状态,更好地发挥大脑功能,有利于开发智力,充分发挥各种能力,有利于个性的和谐发展。④ 有利于心理疾病的防治。心理疾病的发生,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就会注意防止和消除产生心理疾病的各种因素,以防止病变的发生和发展。人的心理疾病,大多数是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而积累逐渐形成的。如果发现学生有了心理病变的苗头,就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使它在量变过程中得到以终止和消失;如果确实患了心理疾病,应及早给予积极的治疗,使之尽快恢复健康。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正常健康、全面发展的保证。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说,注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于个体的发展有三方面意义。① 促进学生学业事业成功。心理健康教育,首先是发展性教育,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这些心理素质是他们学业成功、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② 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思想品德,一般由道德品质、政治倾向和行为规范等要素构成。青少年时期,思想品德发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二是培养自己正确的道德评价和自我教育能力。心理健康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优良思想和品德的基础;而在另一方面则是它们的直接组成部分。所以说,心理健康有利于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发展。心理健康的人,必然具有健全的性格,必然会正确地对待周围环境,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热爱社会主义,艰苦奋斗,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助人为乐,与人为善。心理健康的人,他们善于处理人与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所有这些都是共产主义思想品德发展的基础和组成部分。心理健康还有利于人积极、乐观地认识环境、改造环境。心理健康的人常表现出思想开阔,能在任何环境下乐观地对待现实,以进取精神面对现实、正视自己、适应社会,努力创新。许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他们在集体中都不善于处理各种关系,都可能成为集体的嫌弃儿;他们更多地表现出冲动、急躁、孤僻、任性和不听话;他们时而表现出自卑、厌世,时而表现出高傲、狂妄;他们缺乏活动愿望和兴趣,不善交际,经不起挫折,狭隘猜疑,胆小怕事。这样的人很难形成良好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③ 保证学生正常健康地生活与发展成人。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心理处于健康状态,是其正常生活、正常地发展的前提与保证。中小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需要。青少年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个体从儿童进入青少年阶段,其身心发展起了重大的变化。首先是出现了对其心理与行为有着重要影响的两方面需要,一是性的成熟,使青少年性意识与冲动出现;二是由于身体的全面发展与性的需要的形成,使青少年产生了成人感,出现了强烈的独立性需要。这就是青少年时期的新需要与其心理成熟水平及社会地位水平的矛盾,具体为四个方面:① 新的性需要与社会地位的矛盾。② 性成熟性意识增强与心理上道德上准备不足的矛盾。③ 新的独立性需要与社会地位的矛盾。④ 新的独立性需要与心理成熟水平的矛盾。青少年时期这些特定的矛盾,导致了他们在各方面表现出既不同于儿童,又有许多成人的心理特点,使他们最容易进入心理不平衡状态而又最不容易通过自我调节或寻求成人疏导以得到解脱。同时,青少年接近于成人的活动能量,对以上的矛盾系统又起着激发作用,容易使矛盾爆发,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迫切。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前社会变动时期的需要。近几十年的发展,随着社会变革而产生的一些变化或暂时不可避免地滋生的一些因素,都将对青少年心理状态产生消极影响。从家庭方面来看,离婚率不断增高,家庭气氛温馨减少,家庭对独生子女教育不当的管教方式,都会对青少年心理健康产生消极因素。从学校方面来看,高考升学压力,频繁的测验考试,学生分数排位等等,导致竞争激烈,压力增大,使青少年学生无止休地陷入紧张、焦虑、担忧、挫折等等不平衡状态中。从社会角度来看,一些黄色、淫秽东西的出现,信息渠道的畅通,政府部门一些不正之风,观念的多元化,也将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非常重要而且非常迫切,现实意义重大。

浅谈如何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相当一部分中学生对于语文学习缺乏主动性,特别是那些在语文学习上下了功夫、花了力气,但是学习效果总是不够理想的,因而对学习语文失去了兴趣。那么,语文教师应该怎样培养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呢?一、实施赏识和情感教育,诱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人的潜意识都存在一种积极向上的潜质。情感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态度,由于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关系不同,人对客观事物便抱有不同态度。有积极的,包括愉快、满意、喜爱等等;有消极的,包括厌恶、愤怒、憎恨等等。对于学生,情感有时成为学习的动力,有时却成为阻力。在教学中,情感的积极性和消极性同时存在。如果教师能够利用积极的情感,抑制消极的情感,要让学生学好语文,并非难事。基于上述认识,实施赏识和情感教育十分重要。 首先,教师要充分寻找学生的闪光点,给予鼓励,赋予他们真挚、纯真的爱。理解和热爱学生,对教师来说,大而言之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小而言之则是教师的修养,是师德。教师对学生要充满爱和赏识,这种出于真挚的“赏识”,一旦被学生理解和接受,就会产生极大的感召力和推动力,这种“赏识”的对象包括各类学生学习语文的各个方面。比如说朗诵、写作、阅读等,在表达形式上,可以在接触、交谈(交谈环境要适宜,气氛要和谐)中,对他们表示一种信任和赏识,以产生情感上的促进作用,激发学生形成兴奋中心,产生自信。随之要给予具体的、有效的指导或帮助。一旦发现学生取得教师所期待的进步,教师要及时地表示肯定或赞同,以便为下一次新的进步作好心理准备。 其次,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对于那些讨厌语文学科,学习有些掉队,存在着不同程度自卑心理的学生,应实施“倾斜政策”。当然分寸要得当,要使全班同学理解教师的用意和诚心。如果在尊重这部分掉队学生自尊心方面处理得慎重、科学,不但能激发他们迎头赶上的信心,而且能自然地融洽师生之间、差生与其他同学之间的感情,使他们感受集体的温暖和力量。当然,决不能因此而对他们有所迁就和放松,相反的更应该从严从实要求。而这个“严”“实”又是植根于教师对学生纯真的爱和高度的责任心之中,使学生也能理解和接受,达到动之以情的效果。再次,应充分运用表扬的方法,引导学生体会学习语文的具体好处,激发他们产生乐于学习语文的心理,从而重视语文学习。同时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消除语文难学的偏见,尽快摆脱学习语文束手无策的困境。 二、调动内外因素,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兴趣是学好语文的先决条件,有兴趣,才能高高兴兴地去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即使遇到困难,也能自觉钻研,加以克服,并把它当成乐事来做。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目的的教育。兴趣的形成和巩固,要建筑在明确的目标基础上。要利用各种形式,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懂得学好语文的重要意义,进而使他们明确学习目的,把语文学习与个人前途、家庭利益、国家四化建设、民族命运联系起来,为自己学不好语文而内疚、自责,从而激发学好语文的动机,使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 以语文教师自身的教学实践激起学生的共鸣,进而感染学生,逐步形成学语文的兴趣。如教师和蔼可亲的教态,善于控制和表达自己的情感,主动创造民主、融洽的课堂气氛等。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努力创设使学生有美感享受的情境。调动学生的情感,引起学生的注意,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获得知识、陶冶情操。要充分发挥教材本身的情感和美感作用,并辅之以教师得当的教材处理和动情的朗读引导、恰当而富于启发性的提问、清晰美观的板书等等。久而久之,学生就会欢迎你上语文课,喜爱语文课,学语文的兴趣也将会日益形成和加深。 创造条件,让每个学生都有发挥的机会,从而激发对语文的兴趣。如组织学生出小组墙报、班级黑板报、办手抄报、讲民间故事、成语接龙、答记者问竞赛等。事实上每一位学生都有其特长和优势,有的字写得清楚、工整,有的普通话讲得标准、流利,要让他们尽情发挥语文的点滴特长。教师还要及时发现学生细微的进步,及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鼓励,并与其他同学一起享受成功的快乐。当学生要完成一项任务之前,教师要估计到他们会遇到的困难,并及时给予热忱的启发式的指点和帮助。如果说存在“兴趣—克服困难—成功”的公式,那关键一环就是“克服困难”,教师必须把好这一关,既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袖手旁观。 总之,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就要充分利用、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辅以恰当的引导,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