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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改革对策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7 08:14:23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改革对策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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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改革对策论文摘要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  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  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  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  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  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  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  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  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  (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  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  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  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  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  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  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  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  (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  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  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  (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  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  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  (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  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  (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  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  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  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  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  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  (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  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  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   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  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  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  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  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  (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  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  (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  (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  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  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随着2010年末巴塞尔协议Ⅲ的发布,银监会已开始积极推动巴塞尔协议Ⅲ在中国的实施,并正在着手制定包括动态资本、动态拨备、杠杆率和流动性在内的四大新监管工具,搭建中国银行业新的监管框架。从上述列举的巴塞尔协议Ⅲ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新巴塞尔协议着重强调了“逆周期监管”(跨时间维度监管)的重要性,试图通过硬性的量化监管指标熨平金融体系固有的顺周期性所引起的经济波动,而忽视了跨机构维度的监管。笔者认为,未来一个时期,中国金融监管制度不能一味地局限于从量化指标上满足新协议的要求,而是要立足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设计出有利于自身发展和金融稳定的监管制度。 1、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征税。随着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大型投资银行的相继破产,美国政府立即启动了7000亿美元的金融援助计划,对这些“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进行注资营救。金融系统的负外部性造成了公共财富和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同时负外部性使资源配置效率受损,难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在解决负外部性问题上,基于动机的手段优于直接的命令或控制,而“庇古税”则属于典型的基于动机的方法。庇古认为,对产生外部性的活动征收的税收等于边际社会损失,就可以促使经济的竞争均衡重新达到帕累托效率边界。笔者认为,监管部门可效仿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对国内的系统重要性机构征收“金融稳定贡献税”(FSC),将税款积累成为一只“纾困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未来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救助成本。从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看,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征税只会减少银行当期利润而不会根本削弱银行竞争力。中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工、农、中、建、交)全部接受过国家财政的注资,也就是说纳税人承担了银行股改过程中的所有成本。管理者经营出色,国有金融资本的增值收益归国家所有;管理者经营不善,国有金融资本的损失也由国置之脑后承担。为了避免纳税人在危机期间再额外垫付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损失,对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征收金融稳定税就显得尤为必要。2、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考虑到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若要控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限制银行资产规模和降低可替代性的途径并不可取,最有效的方法是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关联度。此次金融危机表明,金融产品的创新只能转移和分散风险并不能减少风险。随着金融衍生品创新程度越来越高,其风险累积程度也会越来越高。因此,加强金融创新监管的重点是强化并表监管和理财产品监管,要求各系统重要性银行切实落实并表制度、理财产品必须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真实披露”。监管部门要将金融创新立足于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之上,将金融产品创新活动纳入明确的法律和制度框架,有效规范金融产品创新,将金融创新产生的杠杆放大效应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 2007年,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第一次提出了影子银行的概念。2010年9月,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在国会作证时将影子银行定义为:“除接受监管的存款机构以外,充当储蓄转投资中介的金融机构”,一般包括按揭贷款公司、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结构投资载体(SIV)等。由于影子银行的产品结构设计非常复杂,而且信息披露并不充分,使得监管部门和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难以识别包括产品风险、对手风险等在内的一系列风险。此外,由于影子银行没有资本充足率指标的硬性约束,虽然其自有资金很少,但业务规模却很大,潜在的信用扩张倍数可能达到几十倍。从2010年开始,随着我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国内银行面临强烈的信贷投放冲动与信贷额度限制之间的矛盾。为避开贷款规模的限制,商业银行纷纷推出银信合作、信贷资产转让等“影子银行”业务,导致金融系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因此,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影子银行”对金融系统稳定带来的影响。首先,监管部门要根据影子银行的业务规模和业务特点明确资本金和流动性要求,建立严格的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检查制度,控制金融产品的杠杆率。其次,监管部门应要求影子银行定期或及时向其披露包括产品设计、产品销售、交易方式等方面的信息,提高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透明度。最后,要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国际合作。美国的次贷危机迅速传导至全球金融体系并蔓延至实体经济领域,与影子银行的国际化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国内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建设,与IMF、G20等国际组织加强信息共享、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协调等领域的合作,建立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联合应急机制。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宏观审慎政策:亚洲视角高级研讨会”上对中国当前金融体系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进行了概括:“国内信贷持续扩张动力仍然较强,跨境资本流动蕴含潜在风险,流动性过多、通货膨胀、资产价格泡沫、周期性不良贷款增加等宏观风险显著上升,金融业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面临严峻考验”。2008年以来,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下,中国经济面临着内部通胀压力加剧、外部汇率大战的双重压力,过剩的流动性以及为规避政策限制而不断出现的金融产品也让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目前的货币政策不改变其总量调节基础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监管拥有不同的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而且两者难以相互替代,因此加强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监管之间的配合就显得非常必要。事实上,中央银行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不是徘徊于物价稳定与金融稳定之间的取舍关系,而是如何在当前的经济稳定与未来的经济稳定之间做出决策,即政策的实施必须通过对物价稳定和金融失衡的双重视角来全面评估经济状况。当经济过热迹象出现时,如果货币政策仍然宽松,则任何后续的宏观审慎工具都难以奏效。换言之,宏观审慎监管的结构性调节优势必须以适当的货币总量调节为基础。因此,为了维护金融环境的稳定,在制度设计上,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之间要及早建立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对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定期进行磋商,互相及时通报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政策执行情况及取向;要加强两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早建立统一、高效的金融信息中心,防止金融机构从规避金融监管的角度,随意转移金融资产,进行违规操作;要以提高透明度、引导公众预期为手段,定期公开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运行情况,向公众表明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当局对当前金融运行的态度和看法,通过市场手段调节金融中介,防止或减缓金融市场对金融政策预期产生的震动,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原因、意义及措施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和克服自身弊端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国有商业自身的现状又决定了其股份化改革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而必须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论文就这些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的股份制改造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改革的方案。一、 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历史回顾中国银行业改革是在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经历了长期的、阶段性的演变过程,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正式起步,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 国家专业银行阶段(1984-1994)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是惟一的金融机构。1984年,为适应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从人民银行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加上原来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原来行使财政职能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及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成为国家专业银行,人民银行则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从此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中国二元银行体制。 回顾这一阶段,尽管国家专业银行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专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的权力有限,在信贷计划“笼子”内不能越雷池一步。但不管怎样,这一阶段的改革还是宣告了几十年的“大一统”银行体制的结束,二元银行体制成为中国银行业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延续至今。(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阶段(1994-2003)1994年,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分离;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国家专业银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地位,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这次改革的初期,由于整个国家处于转轨阶段,仍存在政府对银行的干预问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很难真正做到自主经营。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经济金融稳定,1997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措施: 一是进行财务重组。1998年,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使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按1996年标准达到4%;1999年,将1.4万亿元资产(其中9800亿元为四家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 二是改善内部管理。四家银行进一步强化统一法人体制,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国家正式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将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纳入对四家银行管理者的考核,实现了由行政评价向经济评价的转变。同时,较大规模精简了机构和人员。 三是强化外部监管。适应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分离了人民银行对证券、保险业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的监管,集中精力监管银行风险。 通过上述改革,加之四家银行内部也进行了多项改革,许多先进理念和方法被引入,四家银行经营绩效和风险内控机制得以初步建立。(三)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阶段(2003年至今)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这意味着从当时算起再经过5年的过渡期,外资银行将大步进入中国市场,中资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在同一环境下开展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依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如不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将难以应对加入WTO的挑战。加入WTO预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紧迫性。 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的方向是按现代金融企业的属性进行股份制改造。这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于12月30日通过汇金公司注资450亿美元。这为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2004年,两家试点银行大规模的财务重组和公司治理改革全面展开,银行业改革开始进入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阶段。二、 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问题 作为中国银行业的主体,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中国银行业的主体,是中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筹集者和供应者。截至2003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5万亿元人民币,占到全部银行业资产总额的55%。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吸收各类存款占全部银行业存款额的57%,发放各类贷款占全部银行业贷款额的55%,并承担着全社会80%左右的支付结算量。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发展的同时,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传统体制下政府主导型的银行体制,属于国有企业,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国家单一享有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产权,导致所有者虚置、产权主体不到位,银行内部监督机制薄弱,无法实现整体的有效运行,从而对国有产权保护不力。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的非人格化和它与政府之间的密切关系,导致社会资源利用率不高,使银行的坏账率和银行的风险增高。产权结构单一,治理结构不完善,使银行经营管理效率不高,难以适应加入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的要求。 资产质量方面虽然近年来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改善贷款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各行平均不良贷款比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按照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口径测算,2003年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约为20%。较高的不良贷款给银行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大大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到2003年9月底,已实行五级分类的银行不良贷款率平均为74%,其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不良资产率仍高达38%;相比之下,股份制商业银行为4%,外资银行则仅为26%。截至2004年6月,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2万亿元,比年初减少401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59%,比年初下降82个百分点。截至2003年9月,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亿元,比2002年底增加4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4%,比2002年底下降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率的下降,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但也不能排除部分银行扩大贷款规模或增加长期贷款数额,即以扩大分母的方式,来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资本金与盈利能力方面与资产质量低下相对应,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处于较低水平。就目前情况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还处于较低水平。资本充足率是银行核心资本与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是衡量一个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大小的重要标志,而这又是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软肋”。资本金比率偏低,表明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与此同时,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不高,有的甚至亏损。盈利能力不高也制约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04年初,包括政策性银行在内,我国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 3%左右,四大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5%左右,远低于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的8%的警戒线。在“中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核心竞争力”模块的讨论中,与会专家详细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指出中国商业银行目前仍主要以开展传统业务为主,产品缺乏多元化,利润来源单一,缺乏核心竞争力。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利润构成当中,来自传统存、贷、汇、结算业务的部分占了很高比重,未来应当主要通过提供高质量的金融媒介服务、开展工具和业务创新等方面变革赢得利润。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动银证合作,将极大地拓宽商业银行的创新空间。此外,与会专家亦提出现有法律框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国外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首先,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普遍很低,只有5%左右,而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而同期英国银行业的平均资本收益率高达26%,美国为20%,新加坡为15%。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强,但 2000年进入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收益率也只有11%,与国外银行同样存在较大的差距。 创新能力方面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也存在明显差距。近年来,我国银行业虽注重拓展银行中间业务,如委托理财、基金托管、代收代付和客户理财等,加快发展电子银行和网上银行业务,但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仍处于以国内业务为主的传统存、贷、汇范畴,金融创新的步伐远落后于西方银行业的发展进程。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银行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信贷结构方面无论是从存量指标还是从增量指标来看,近年来商业银行资产长期化、负债短期化的趋势十分明显。今年在国家宏观调控、信贷紧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继续上升,信贷期限结构错配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会加大流动性风险,引发商业银行支付困难,直至最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国家中长期建设资金高度依赖银行供应,会使经济风险过分集中于银行体系,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更大的风险。外资银行的进入加剧竞争程度目前中国已加入WTO,根据我国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到2006年底我国将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金融机构将享受中资金融机构同等的国民待遇,届时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在公平、对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据亚洲开发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布鲁斯估计,10年或15年以后,外资银行在我国占有的市场份额可能会达到30%左右。这势必会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巨大的挑战。中国银行业将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市场经济规则,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来办事。完备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利益机制等市场机制的建立,都将大大加剧市场的竞争。外资银行入驻我国,将会在优质客户资源、中间业务和优秀人才方面与我国商业银行展开激烈拼搏。如果不能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中外资银行之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其后果不仅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将受到巨大冲击,还会延缓中国银行业市场化发展进程。三、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意义首先,银行产权制度改造是我国资本市场化的根本。应当承认,在我国经济转轨的市场化进程中,资本市场化的进展程度相对于商品市场化和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进程来说,相对迟缓一些。这种迟缓集中表现在资本市场上的价格仍是政府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如利率和汇率等的决定仍是政府行为。因此,在讨论中国资本市场化加速的问题时,人们往往首先关注利率和汇率作为价格何时放开,或者说在多大程度上由市场定价。 事实上,在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化最为实质性的进展,首先并不在于利率、汇率等资本价格决定的放开问题。价格(无论是利率还是汇率或是其他商品的价格)说到底不过是交易条件。交易条件如何确定,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谁在交易。价格决定能否受市场约束,根本上取决于交易主体能否真正受市场硬约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受金融体制上的规定,活跃于市场上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大都具有国有垄断性质,在政企尚不能分开的时候,这些单位的行为不能不接受政府行政规则的约束,因此,也就不可能完全接受市场经济规则的约束。这些单位与其他方面相互间产生交易活动,交易条件(价格)的决定当然就是政府行为,而不可能首先是市场行为。 因此,要切实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化,仅仅或主要关注利率、汇率等价格是否放开、是否由市场决定是不够的,关键是银行是否真正成为受市场硬约束的金融企业。而要使银行真正成为受市场硬约束的企业,最重要的便在于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 其次,银行产权制度改造是我国银行提高其竞争性效率的最为重要的制度条件。在论及我国银行业之所以效率较低的原因时,人们往往将垄断作为重要的原因。因而为提高其效率,人们还常主张打破垄断,允许各类中小金融中介进入市场,放松金融市场准入的管制,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当然,一般地说,垄断的存在,是效率降低的重要原因。但我国现阶段银行业竞争性效率较低的最为主要的原因,首先并不在于银行业是否存在垄断,而在于存在的是什么性质的垄断。如果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与银行产业集中度及相应的规模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银行业高集中度,那是并不排斥竞争的,而是在竞争中形成的一种结果。问题的症结在于,如果这种垄断不是通过市场力量形成的,而是通过政府行政力量形成的壁垒,那就必然导致保护性的软预算约束,导致低效率。我国银行业低效率的根本原因,在于以国有制独占为基础的政府行政性垄断。所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竞争性效率的根本,并不在于降低银行的集中度,并不在于是否允许众多各类中小金融中介进入市场,而在于是否从银行业的产权制度上打破国有制的独占和垄断,以产权的多元化来改造国有银行。这是提高银行竞争性效率的根本。股份制是跨国银行普遍采用的形式,也是较为灵活有效的形式。就我国国外银行而言,基本上都是采用股份制。国有银行要真正成为跨国银行,股份制应是其产权制度的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各国经济包括金融的相互依赖程度大大提高。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必须尽快提高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国际竞争力,加大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力度。尤其是在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与世界市场的联系将更加深刻和广泛,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尽可能地符合国际通用的规则,而股份制正是国际上银行资本或产权组织的一般制度,是一种国际规则和惯例。因此,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使银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采取国际惯例,将更加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四、关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化 此次中国政府动用450亿美元国际储备等向两家试点银行注资是财务性重组措施,将产生积极作用。但是,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真正要取得成功,仅有注资是远远不够的,关键还在于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验,结合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两家试点银行实际情况,建立良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制度。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做到“三会”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到位,各项议决事规则的细化和执行,战略投资者的谈判和引进,关联交易的控制和防范,业务流程的重组和改造,薪酬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二是确保改革在系统内纵深推进。要在总分行上下联动方面做更多的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革深入到各级分支机构,使各分支机构真正做到思想到位、体制到位、工作到位,提高整体关注度,提高全员向心力。同时,要严防不良资产反弹,严防案件的发生。三是积极稳妥地做好上市工作。上市的目的在于将国有商业银行变成真正市场化的主体,完全按市场规则接受检验。上市工作等不得,也急不得,要坚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按规范的公司治理要求苦练“内功”,切实转换机制,积极稳妥地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四是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技术和方法,促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与国际先进银行接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是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实现银行价值最大化。从自身条件出发,以市场为导向,研究核心竞争优势,制定与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综合发展战略,并分年度落实,确保实现。 六是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 七是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垂直化管理,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优化组织结构体系,完善资源配置,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八是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和上市银行的标准和要求,实行审慎的会计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综上,中国银行业经历20多年的改革发展,目前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如果通过本次改革能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中国银行业来说不仅是一次重大的历史跨越,对整个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也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银行业改革任重道远,但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认真借鉴国际银行业股份化的成功经验,又能从中国具体实际出发,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工作,我们的改革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美国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美林证券被美洲银行收购、世界经济AIG告急等一系列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华尔街金融危机愈演愈烈。鉴于华尔街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美国发生的金融风暴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剧烈震动。尽管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范文大全网)响比较有限,但由于我国存在着某些类似华尔街金融危机的“病因”,因此,吸取本轮美国金融风暴的教训,对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面对日益严重的美国金融危机及其所带来的全球金融动荡,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一)应当辩证看待金融创新美国本轮金融风暴是次贷危机进一步延伸的结果,而次贷危机则与美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中过度利用金融衍生品有关。美国房贷两大巨头(房利美和房地美)购买商业银行和房贷公司流动性差的贷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其转换成债券在市场上发售,吸引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而投资银行又利用其“精湛”的金融工程技术,再通过创新将其进行分割、打包、组合并出售。由此,最初一元钱的贷款通过创新可以被放大为几元,甚至十几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以至于最后没有人再去关心这些金融产品的真正基础价值,从而助长了短期投机行为,最终酿成了严重的次贷危机。因此,借鉴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我们有必要对金融创新进行重新审视,既要看到其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要对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二)必须有效抑制市场投机投机是市场的润滑剂,但若投机过度就会严重损害市场稳定的基础,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回顾历史上的金融危机,几乎没有一次不与过度投机有关。无论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金融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还是目前美国的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投机行为泛滥而引发。历史和现实向我们昭示,要想实现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过度投机,严防投机泛滥。(三)必须健全微观金融运行机制历史和现实经验表明,无论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形成的具体原因如何,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微观金融制度的不完善。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华盛顿互惠银行等美国著名金融机构的危机甚至破产,就是源于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薄弱和风险控制机制的失效。试想,如果“两房”能够在购买商业银行和房贷公司流动性差的贷款时注意风险控制,如果美国的大型投资银行在购买住房抵押证券时能够谨慎行事,如果其他金融机构能够在投资中加强风险预测,或许不至于最终陷入倒闭的命运。因此,健全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制度,是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安全运行的根本环节。(四)树立信心是市场稳定的关键美国金融危机的实践表明,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结为信心危机,金融危机与信心危机的交互作用,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动荡。因此,面对金融危机,如何重塑市场信心非常重要。具体到我国,当前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状况就是市场信心极度缺乏的印证。虽然美国金融危机还不可能对我国金融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但面对日益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为了避免市场继续向不利方向演进,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振市场信心。(五)政府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监管美国此次金融危机早有先兆。早在3年前就有经济学家发出警告,由美国房地产带来的金融危机将会蔓延全世界。然而,遗憾的是这些警告并未引起美联储的重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的监管当局,与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密切合作,在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尽管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保监会做了大量工作,也防范和化解了不少金融矛盾和问题,但从近几年的金融运行效果来看,我国金融监管的绩效仍是不尽人意,一些消极金融现象屡禁不止。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改革对策的论文题目是

美国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美林证券被美洲银行收购、世界经济AIG告急等一系列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华尔街金融危机愈演愈烈。鉴于华尔街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美国发生的金融风暴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剧烈震动。尽管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影(范文大全网)响比较有限,但由于我国存在着某些类似华尔街金融危机的“病因”,因此,吸取本轮美国金融风暴的教训,对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面对日益严重的美国金融危机及其所带来的全球金融动荡,至少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一)应当辩证看待金融创新美国本轮金融风暴是次贷危机进一步延伸的结果,而次贷危机则与美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中过度利用金融衍生品有关。美国房贷两大巨头(房利美和房地美)购买商业银行和房贷公司流动性差的贷款,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其转换成债券在市场上发售,吸引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而投资银行又利用其“精湛”的金融工程技术,再通过创新将其进行分割、打包、组合并出售。由此,最初一元钱的贷款通过创新可以被放大为几元,甚至十几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以至于最后没有人再去关心这些金融产品的真正基础价值,从而助长了短期投机行为,最终酿成了严重的次贷危机。因此,借鉴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我们有必要对金融创新进行重新审视,既要看到其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要对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二)必须有效抑制市场投机投机是市场的润滑剂,但若投机过度就会严重损害市场稳定的基础,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回顾历史上的金融危机,几乎没有一次不与过度投机有关。无论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金融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还是目前美国的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投机行为泛滥而引发。历史和现实向我们昭示,要想实现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过度投机,严防投机泛滥。(三)必须健全微观金融运行机制历史和现实经验表明,无论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形成的具体原因如何,最终都可以归结为微观金融制度的不完善。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美林、华盛顿互惠银行等美国著名金融机构的危机甚至破产,就是源于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薄弱和风险控制机制的失效。试想,如果“两房”能够在购买商业银行和房贷公司流动性差的贷款时注意风险控制,如果美国的大型投资银行在购买住房抵押证券时能够谨慎行事,如果其他金融机构能够在投资中加强风险预测,或许不至于最终陷入倒闭的命运。因此,健全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制度,是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安全运行的根本环节。(四)树立信心是市场稳定的关键美国金融危机的实践表明,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归结为信心危机,金融危机与信心危机的交互作用,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动荡。因此,面对金融危机,如何重塑市场信心非常重要。具体到我国,当前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状况就是市场信心极度缺乏的印证。虽然美国金融危机还不可能对我国金融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但面对日益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为了避免市场继续向不利方向演进,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振市场信心。(五)政府部门应当及时进行监管美国此次金融危机早有先兆。早在3年前就有经济学家发出警告,由美国房地产带来的金融危机将会蔓延全世界。然而,遗憾的是这些警告并未引起美联储的重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的监管当局,与中国证监会、保监会密切合作,在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尽管人民银行以及证监会、保监会做了大量工作,也防范和化解了不少金融矛盾和问题,但从近几年的金融运行效果来看,我国金融监管的绩效仍是不尽人意,一些消极金融现象屡禁不止。

我是13年毕业的金融学专业学生,如果你没有思路,只想写一篇随便过了的话,我建议你不要写实证分析,写一些现状问题描述,做一些数据的统计和简单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和改进办法就可以了。题目给你一些参考:一、中国金融改革与金融深化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现状、困境、对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与中国的现行企业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问题探讨我国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再造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方向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问题中国信用制度的缺失与建设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和对策中国政策性金融的理论与实践论建立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问题中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趋势与问题中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方向与模式探讨非银行金融机构问题研究二、国际金融与汇率问题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研究当前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中国资本市场开放问题研究中国资本外逃问题研究银行股外资并购问题研究;中国国际收支的调节政策与调节机制中国国际储备的规模管理与营运管理全球化经济发展趋势与香港联系汇率制问题人民币汇率机制与香港的联系汇率制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论内部经济均衡和外部经济均衡的政策搭配人民币有效汇率与贸易收支数量关系研究 中国利用外资发展战略与策略三、金融风险与监管问题1.次贷危机下中国金融安全所面临的挑战及对策2.论银行不良资产的化解问题3.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问题研究4.电子银行的监管问题研究5.论金融机构自律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6.实施信贷风险分类方法的若干思考7.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与防范8.实施资产负债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银行信用卡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开放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构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银行信用风险评估中的非财务分析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分析及管理方法的研究16,金融监管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四、投资制度与资本市场1.中国证券市场问题研究2.开发金融创新产品与完善金融市场3.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4.QFII与QDII制度研究中国票据市场发展与完善6.各类金融衍生品在我国的发展研究7.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实证分析8.CAPM的实用性分析9.认股权证( 或可转债)定价理论的实证研究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功能投资银行组织模式比较与选择中国衍生证券市场建立与发展银行上市后股权结构与绩效的相关关系研究五、信托、资产证券化与投资基金我国信托投资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因分析我国信托公司业务模式的探讨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问题研究我国理财市场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证券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研究中国投资基金运行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投资基金发展趋势研究;主权基金运作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开放式基金融资研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问题探讨六、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当前货币当局金融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政策选择虚拟货币对货币流通秩序的影响分析通货膨胀对当前投资领域的影响利率调整与央行的宏观金融政策当前我国货币流通状况研究公开市场业务与我国国债市场的完善论利率在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与选择通货膨胀的表现与对策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利率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的利率弹性问题研究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优化提高商业银行在利率传导中的效果久期模型在利率风险管理中的运用通缩问题的原因及对策研究利率工具和汇率工具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应用七、国际货币与汇率制度欧元在今后国际储备中的地位分析21世纪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探讨欧元;美元;日元的汇率走势及对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影响加强IMF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作用全球货币体系与亚洲货币合作前景日本金融自由化及启示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评析八、国际金融市场1.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与监管问题研究2.跨国并购的发展及经济全球化的影响3.美元汇率波动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4.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新思路5.国际金融危机的预警与防范机制 当前世界金融发展的形势与动态研究这些都是我当初学校给的题目参考和范围,希望采纳。

有呀,比如我从金融这本期刊上看到的这些题目,你可以借鉴下商业健康保险对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价值研究安全责任会影响企业财务绩效吗?——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影子银行、房价波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基于影子银行资金供需端视角私募股权投资对被投公司市值管理的影响分析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影响分析考虑碳交易的品牌商主导型绿色供应链融资策略研究

这个题目不错,还比较好写。数据分析可用假设验证 回归分析等方法

我国金融监管体质现状和改革对策论文

我刚写了这方面的论文,也因为题目大,答辩还不知道怎么办呢。全球金融危机以后,各国出台了很多关于金融监管改革的法案,一定要看下,其中明显的趋势就有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形成新的监管框架。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的比较资料有很多,很容易查。金融危机过后,金融监管问题被格外关注,写这类论文胜在资料够新。如果主要写宏观审慎监管,范围一下子就缩小很多,那就在现状和解决对策里重点写这个内容。但是题目中就一定要点明你写的宏观审慎监管问题,不然题目太大,就会显得论文写得不全面。我的老师说:“你们本科生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都是拿别人的来用,所以结构挑最简单的写,力求不出错就行。”我国金融监管发展历程,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这是我能想到的最简单的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改革对策的论文题目是啥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的文献资料已经给你发过去了,请查收sohu那个,上边那些事代写,请忽略。。。

都是比较好写的,如下:一、国际金融问题1、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2、金融危机传染与发展中国家的防御3、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危机的成因与风险防范4、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5、货币危机预警机制6、亚洲(欧洲)区域金融合作7、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8、国际金融并购及影响9、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10、国际金融的协调与合作二、宏观金融调控问题1、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调整2、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3、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4、利率应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5、货币供应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终结6、我国应继续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7、再贴现政策的作用与宏观金融调控8、进一步拓展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9、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改革10、衡量货币政策松紧程度的指标的选择三、货币政策比较问题1、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的特点2、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目标的确定3、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4、中国与美国(或其他国家)货币政策的区别5、通货膨胀机制与通货紧缩的机制6、通货紧缩的根源:有效需求不足7、增加有效需求的途径初探8、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效果、效率分析9、银行流动性过剩及风险控制10、开放经济下的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分析四、我国的利率政策问题研究1、利率结构与经济发展问题研究2、利率结构的调整与经济结构的调整3、储蓄和投资的利率弹性研究4、试论储蓄存款的利率弹性5、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对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6、我国利率传导机制的优化7、提高商业银行在利率传导中的效果8、现阶段我国利率政策的有效性9、我国利率政策的经济运行效果分析10、论通货膨胀压力下的利率政策选择五、利率市场化问题研究1、利率市场化势在必行2、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与利率市场化3、金融体制改革与利率市场化4、我国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前提5、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步骤6、我国利率市场化应坚持的几个基本原则7、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8、利率市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或中小商业银行)的影响9、利率市场化后企业投融资策略的调整10、我国利率市场化后衍生金融工具的推出六、政策性银行问题研究1、我国设置政策性银行的理论依据2、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3、政策性银行如何配合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4、我国政策性银行外部关系的协调5、对我国政策性银行有效监管的实施6、构建政策性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考7、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路径的比较分析8、农业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贷款问题9、政策性银行外部约束机制10、政策性银行与我国产业政策的配合七、货币市场问题1、论我国票据市场的现状及完善措施2、货币市场机制分析3、论我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形成机制4、论票据市场的功能和作用5、证券回购市场的交易分析6、国库券市场的投资分析7、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运作及其特征8、商业票据市场和银行承兑票据市场的关系分析9、论大额存单市场10、大额可转让定期价值分析八、资本市场问题1、试论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中的功能2、投资银行组织模式比较与选择3、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经纪人制度4、企业并购的风险及防范5、国内外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案例分析6、试论二级市场的基本功能7、二板市场的特点、功能及对证券市场的影响8、公司在二板市场上市的标准、组织实现及主承销商保荐制度9、开放式基金融资研究10、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退出模式研究九、银行不良资产研究1、转化或清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方法2、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及成因分析3、资产证券化在处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时的可行性4、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债转股的必要性和设想5、论债转股的理论和政策问题6、资产管理公司转型问题7、债转股的风险与时机分析8、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利弊9、债转股在不良资产处理中的效果分析10、如何杜绝不良资产的再生十、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1、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2、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3、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4、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5、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内控机制6、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机理7、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及防范8、金融全球化进程中的金融风险和金融安全9、金融监管对货币政策效应的影响10、金融监管模式选择十一、分业经营与全能经营1、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银证、银保合作2、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的潮流3、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研究4、混业经营的风险分析5、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业的选择6、分业经营与金融控股公司7、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安全性分析8、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银证合作分析9、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监管制度的完善10、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风险与监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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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关于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供大家进行参考:  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调整  [提示] 此题的论点在于,必须对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进行调整,在论述过程中,可以介绍过去我国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讨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出台的背景通过论述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得出调整的方向和目标。  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财政政策目标的协调  [提示] 可以通过论述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控制通货膨胀的政策措施以及20世纪90年代末期防范通货紧缩的政策措施,来论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目标上的协调。  我国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选取  [提示] 此题可以包括如下内容: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重要性;选择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主要依据;从理论上来说有哪些中间目标可供选择;西方国家在货币政策方面的实践;我国在货币政策方面的实践;我国目前的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及其选择原因;货币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利率应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  [提示] 我国目前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这一目标现存的问题;利率作为中间目标的好处及条件;我国目前的状况已达到利率作为中间目标的要求;如何为中间目标的调整做好准备。  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的终结  [提示] 货币供应量曾经普遍作为中间目标的事实;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金融科技的发展为货币供应量继续作为中间目标带来的困难;其他可供选择的中间目标。  我国应继续将货币供应量作为主要中间目标  [提示] 西方国家纷纷放弃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的事实;西方国家放弃这一中间目标的原因;鉴于我国目前的状况,我国应继续将货币供应量为主要中间目标;对货币供应量中间目标进行改进。  发挥再贴现政策的作用,改善宏观金融调控  [提示] 可以结合目前票据业务蓬勃发展态势,对我国中央银行再贴现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进行论述,主要侧重对再贴现政策的功能、重要性、目前的条件等进行论述。  进一步拓展我国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  [提示] 我国目前的公开市场业务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市场业务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展公开市场业务的对策(如进一步促进国库券市场的发展)等。  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的进一步改革  [提示] 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以后所取得的主要进步,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这些问题的影响;对进一步改革的建议;相应准备条件。  衡量货币政策松紧程度的指标选择  [提示] 要建立衡量货币政策松紧程度的指标体系,在选取指标时,需要考虑其可测性、客观性、及时性等要求。  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的特点  [提示] 主要从中国目前经济转轨时期的特征出发,对货币政策的特殊性进行概括和总结,最好能与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货币政策进行对比。  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目标的确定  [提示] 相对于前一题来说,范围要小一些,主要侧重于货币政策目标的论述。可以参考东欧、前苏联国家的经验教训。  转轨时期中国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  [提示] 主要针对中国转轨时期的特点,提出选择货币政策工具应该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传导机制、对传导体的要求等),可供选择的主要工具,对目前情况下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组合的建议。  中国与美国(或其他国家)货币政策的区别(及其启示)  [提示] 通过比较,论述两者之间的特点,并从中得出启示。  通货膨胀机制与通货紧缩机制的比较(及其启示)  [提示] 通过论述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的机制,说明货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说明货币运行的惯性、经济运行的惯性,并得出货币管理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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