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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论文3000字内容怎样写

发布时间:2024-07-05 10:49:44

农村土地管理论文3000字内容怎样写

标准论文格式一: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1、装订顺序: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纸张型号:A4纸。A4 210×297毫米论文份数:一式三份。其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一律要求打印。2、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或听老师的安排)3、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4、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 (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①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 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上海复旦大学XX学院2007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5、 纸型及页边距:A4纸(297mm×210mm)。6、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7、装订要求:先将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等装订好,然后套装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之内(用胶水粘贴,订书钉不能露在封面外)。纸张与页面设置(1)A4,纵向;(2)页边距:上0cm,下2cm,左侧5cm,右侧2cm 页眉(1)设置:4cm(2)字体: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3)分割线:3磅双线;(4)内容:××学院本科期末论文,居中。页脚内容:页码,居中。论文基本内容与要求(1)论文题目:单独成行,居中,日语:小2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8号;(2)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居中,日语:小4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3)内容提要: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长度要求150字以上;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长度要求在100字左右;(4)关键词: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割,内容为小4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5)正文正文部分的要求如下:①正文部分与“关键词”行间空两行;②日语正文文字采用小四号宋体;英语正文文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12号,标题日语采用四号黑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每段首起空两格,25倍行距;③段落间层次要分明,题号使用要规范。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序号与层次要求;④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无违反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与言论,要采用计算机打印文稿;⑤图表要求:所有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用徒手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图,图表中的文字日语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5号;图表编号要连续,如图1、图2等,表1、表2等;图的编号放在图的下方,表的编号放在表的上方,表的左右两边不能有边;⑥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1500(按老师要求);⑦学年论文引用的观点、数据等要注明出处,一律采用尾注。(6)注释注释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正文部分空出两行;②按照文中的索引编号分别或合并注释;③“注释”采用五号黑体,注释内容日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9号。英语注释具体要求如下:①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 [1];②如果重复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作品时,只注明作者的姓和引文所在页码(姓和页码之间加逗号);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逗号),页码(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起止页码,英文句号。(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注释部分间空两行;②应列明期末论文参考的主要文献资料,“参考文献” 采用五号黑体,参考文献内容日语、汉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5号。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目、出版事项顺序排列,其格式为:期刊类:著者题名[J]杂志名,年份,(期号)。书籍类:著者书名[M]城市名:出版社,年份,页数。网络类:著者题名[EB/OL]***年-月-日。③英文作者超过3人写“et al”(斜体)。英文参考文献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英文句号。科学技术报告  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  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的文件。  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学术论文  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  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和讨论;  是在学术刊物上发表;  有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它应提供新的科学技术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绝对不允许重复、模仿、抄袭别人的工作。      论文题名  是以最恰当、最简明但能够反映学术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符合语法的词语组合。  题名中所用的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所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  题名中不能使用不常见的缩写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  建议不使用副题名。论文摘要(以下简称"摘要")  是报告、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报告、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可以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为其他文献独立引用。  内容应包含与报告、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  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  写作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摘要要素  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务,以及所涉及的主题范围。  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条件、对象、材料、工艺、结构、手段、装备、程序等。  结果、实验或研究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观察结果、性能等。  结论、结果的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和应用,提出的问题,今后的课题,假设,启发,建议,预测等  其他、不属于研究、研制、调查的主要目的,但就其见识和情报价值而言也是重要的信息摘要类型  报道型摘要 表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的简明摘要。  指示型摘要 表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的简明摘要。  报道/指示型摘要 是以报道型文摘的形式表述一次文献中信息价值较高的部分,而以指示性文摘的形式表示其余的部分的文摘形式。摘要特点  报道型摘要 方法、结果、结论等3部分必须写得详细,目的和其他等2部分写得简单。  指示型摘要 目的部分必须写得详细,而方法、结果、结论、其他等4部分可以写得简单。  报道/指示型摘要 上述5个部分都必须写得详细。字数一般以400字左右为宜。摘要写作要求   中文摘要   英文墒要  对于使用汉语言作为学术论文的文字载体的作者,使用报道/指示型文摘是使其从事的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获得国际承认的最基础前提!论文引言  用于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已有工作、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研究意义等。  应言简意赅,不能与摘要雷同,不可成为摘要的注释。  普通教科书中已有的知识,不必在引言中出现。论文正文  是学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  表达对象是,调查对象、实验方法、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结果、观测结果、计算方法、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  由于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的差异,本次交流活动对正文内容不作统一的规定。  正文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论文结论  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  不能与正文各段中的小结相重复。  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如果未能导出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需解决的问题。论文致谢  作为一名研究者,应该尊重为形成学术论文所进行的研究所提供帮助的单位、个人表达,肯定他们在形成学术论文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纵向课题的学术论文在论文题名处已给予标注,因而本致谢中可以不提出。  应该对以下方面致谢:  横向课题合同单位,资助或支持研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协助完成研究工作或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或提供帮助的人员;  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  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2008年11月12日至16日,由省农村信用联社、市委政研室、固始县政府、固始县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组成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学习考察组,先后赴宁夏平罗县、贵州湄潭县考察学习农村土地流转及农地金融经验,两地做法迥异,但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情况 (一)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缘起 平罗县位于银川平原北部,该县人少地多,全县近30万人,耕地面积18万亩,可利用荒地5万亩。农民非农就业比例高,2006年,全县6万农村劳动力中非农就业比例达6%。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发源于姚伏镇小店子村,该村1560人,耕地面积6200多亩,由于人少地多,加上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很多农民把耕地租给亲戚或乡邻代耕。有的收取少许租金,有的干脆分文不收。由于多是口头合同,土地纠纷时常发生。 2006年6月,小店子村年轻的村支书叶立国联合村内52个拥有农机具的农户,成立了小店子村“农机化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把全村有农业机械的农户联合起来,提供“代耕代种”服务。为此,叶立国自己拿出10多万元购置了东方红拖拉机。此时,时任平罗县委书记张作理正在思考如何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看到小店子村的尝试后,张作理决定在该村试点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其后,平罗县委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带队到该村调研,经咨询农业、国土、民政、工商等部门意见,由小店子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并以社团法人在平罗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 2006年5月18日,“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宣告诞生。当时平罗县领导层提出了三种经营思路:一是耕地入社,前提是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民自愿存贷;二是村集体荒地可入社,用来发展种植、养殖等;三是乡镇政府所有的河滩地,可委托土地信用社有偿托管,相关收益在乡镇、村集体、农民之间分配。目前,“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集中了本村两个小组共1700亩耕地,然后把这些地“贷”给该村村支书兼合作社理事长叶立国,由叶立国统一经营。入社的农民每亩每年可得480元“存地费”,叶立国作为承包人,每年每亩要支付农民490元的“贷地费”。按照合作社章程,存贷之间的每亩10元的差价,主要用于本村集体公益事业。叶立国承包这1700亩耕地后,全部用机械化耕作,并与宁夏泽丰种业有限公司合作,用于水稻制种。 2006年,平罗县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每个乡镇都要选择一至二个村,搞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通知》提出,农村土地合作社可分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社团法人制”三种,可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也可以村级为单位成立;但首先要经过县政府批复,然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业务主管部门是平罗县农牧局农经站。在诸多试点中,平罗县南边的姚伏镇成立了全县惟一的镇级土地合作社。该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6月9日,由姚伏镇政府及其所辖姚伏村、高荣村、上桥村发起成立,其中镇政府以所有荒地5亩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姚伏村等四个村都分别以集体荒地出资。该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存贷土地、旅游开发、生态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发展镇村企业等。据该镇农经站站长傅顺军介绍,目前该镇土地合作社已把1500多亩“贷出去”种芦苇,还有数百亩建为旅游度假村。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39个,存贷土地面积集中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20个,乡镇级1个,村级38个,存贷土地8万亩,存贷耕地2万亩,存贷集体荒地6万亩,实现存地收入6万元,累计为村集体创收3万元,转移劳动力633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51万元。 (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6年年初,经自治区工商局批准,平罗县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和村进行试点,总结了一套合理合法的运作程序。就是成立土地信用社,先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申请,乡镇报县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具备成立条件,由县农牧、工商、土地等部门共同对申请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村进行全面详细的考察调研,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入社的土地和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出具验资报告,乡镇再以正式文件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审批,并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到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然后挂牌成立土地信用社。农户存地和贷地人(企业、经济组织)贷地,都要经过村委会审查,再发生存贷关系,三方签订合同,由土地信用社发放存贷地证书,确保三方利益。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为使其能真正成为一种产权明晰、综合经营、民主管理、效益明显的新型组织,把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贯穿土地信用合作社组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以及财务公示制等规章制度。采取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形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为土地信用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组织保证。理事会的重要决定和实施、财务运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以保证党的基层政权的稳定。 (3)政策扶持,考核奖励。在试点阶段,工商、税务对土地信用合作社实行免税优惠政策,乡(镇)和村成立一个土地信用合作社,县政府给予3-5万元启动资金扶持,由县农经站代表县政府入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赢利后退出或转让给村集体,村集体通过红利增加收入。把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纳入到乡镇N+XY目标管理考核,设立单项奖,对运作规范、存贷土地规模大、发展高效农业成效明显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土地信用合作社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效 (1)促进土地流转和集约规模经营。如黄渠桥镇万家营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将360亩土地贷给禾盛园花卉园林实业发展公司,公司投资1000万元发展花卉产业,培育松柏、云杉、丁香、碧桃、月季等28个品种、3700多万株花卉苗木,为村里引进了花卉产业,培训了一批懂技术的农民,形成了该村的品牌。全村1400多村民,目前有600多人从事这项产业,人均年增加收入1万元左右,村集体实现收入2万元。城关镇小兴墩土地信用合作社吸存耕地584亩,以600元/亩贷给双惠蔬菜协会建设千座节能日光温室园区。目前已建成节能日光温室500座,全部对外承包。2008年计划再建设500座,对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2)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推行,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有了存地收入和打工酬劳等多方面的收入,收入总量明显增加。姚伏镇小店子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将全村1700亩稻田吸存到土地信用合作社,解放出110个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一年挣回收入25万多元,留守的妇女、老人在土地信用合作社打工,挣得工资11万多元。 (3)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黄渠桥镇候家梁村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将集体所有的3300亩荒地贷给江苏一客商发展水产养殖,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4万元。截止目前,全县29个村级土地信用合作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平均达6万元。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建立湄潭县土地银行的背景。湄潭县地处贵州省北部,是经中央1987年5号文件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批农村改革试点县。湄潭农村改革实验区的试验主题是土地制度建设和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1987年全县非耕地资源面积为6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3%。非耕地资源中,可以直接开发利用的有7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9%。非耕地资源开发需要投入的的资金数量极其庞大。对湄潭这样的西部贫困县来讲,仅靠当时政府的财力是难以承担的。因此,成立一个专业性的土地金融机构以专门支持县域非耕地资源开发的改革试验思路便应运而生。 1988年2月,由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菁和遵义行暑副专员、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春时主持,召开了一次试验区工作座谈会,论证筹建湄潭县土地银行。旨在为当时湄潭县推行的非耕地资源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融资。同时,土地银行的筹建也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土地流转与集中,建设土地信用制度。当时,建立土地银行需要制度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员条件等基本具备。①制度条件主要包括:第一,以土地使用权作担保的农业中长期信贷投资,已在湄潭县实施过。该县联合乡核桃坝村以90亩优质茶园作抵押,通过县财政局作担保,已从农业银行获得20万元中长期贷款,新开茶园1100亩,果园500亩。永兴乡果树专业户陶鸿飞以现有的15亩柑桔园作抵押,从农行贷款6000元,新开果园46亩,并保证3年还清贷款。第二,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促进土地合法流转与适度集中,当时国家政策允许。第三,根据中央允许试验区可以突破某些现行政策的规定,可以放宽对组建土地银行的限制。②注册资金来源:一是乡村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土地租赁费以及耕地占用费;二是中央和省下拨到县的农业中长期建设投资款;三是县财政周转金;四是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开发公司借贷的世界银行贷款。各条渠道筹措的资金可达2000万元以上。③人员配备: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8年8月,考虑到建立土地很行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加之在短期内难以筹措到巨额资本金,试验区领导小组决定分两部到位,先办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再促成土地银行诞生。8月12日,人行贵州分行批复同意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明确为非盈利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基本职能是:通过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投资信贷,主要用于土地的整治、开发和流动集中,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业务范围是:通过集股方式扩大资金备储备;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土地整治与开发的中长期贷款,并受政府委托办理贴息贷款;对抵押后无力赎回的土地进行使用权的招标发包、出租或拍卖;协助政府与乡村连片整治开发土地资源。运作两年来,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有力地支持了该县非耕地资源的有计划开发,全县人均增加了两分地。但土地金融公司生不逢时,1990年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要求金融性公司自有资本要达到5000万元,而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自有资本金仅300万元,经过再三争取,人总行同意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重新登记注册为湄潭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到1997年,由于各方面金融政策的变化和自身经营不善,经协商进行改制,将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并入湄潭县农村信用社,从此结束土地银行的历史使命。 (二)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的得失。第一,宏观政策环境不宽松是湄潭县土地银行试验失败的主要原因。我们查阅1990年前后围绕保留湄潭土地金融公司的有关文件和领导通话记录发现,当前正值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尽管试验区领导小组设想的注册资金来源很多,但实际上自有资本金并未落实。原规划的资金来源中:①地方财政每年拨付的长期支农资金,在拨改贷以后,这部分出资没有得到;②土地使用费没有收齐,因此,这部分资金也未落实;③土地占用税本是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足额取齐。这部分资金作为财政出资也未落实到位;④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或借款不属自有资本金。原设想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根本无法落实,甚至论证会重新规划的500万元资本金也没有达到,最终是省、地、县三级财政各出资100万元,形成了土地金融公司的300万元注册资本金。资本金不足直接促使土地金融公司被重新注册为土地投资开发公司。 第二,作为官办金融机构给政府及自身带来较大经营风险。以地方政府来推动制度建设,优点是地方政府依其威信及影响力,可以使制度构建成本得以降低,并以政府信用化解了一部分农地金融风险。不利的一面是,这种制度安排使土地抵押信贷风险过度集中于土地金融公司,又无法通过社会化的风险分摊机制化解。 第三,向非耕地资源开发发放贷款降低了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发展中国家农地往往是农民的一种安全性资产,中国也不例外。家庭承包经营下的耕地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功能,农户与耕地的关系十分紧密。非耕地资源则基本上不具备保障功能,而以发展功能为主,这就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考察体会与建议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的考察体会。1、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银行的低级形式,或者说只是土地银行的形象说法,因此是加引号的土地银行。土地银行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国内已有土地银行的统一定义,例如,《土地科学词典》(陈洪博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定义为“以土地为抵押的办理长期放款业务的银行”;《土地大辞典》(马克伟主编,长春出版社,1991)的定义为:“土地银行是一种办理土地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业务主要是发行土地债券或出售土地抵押债券,并付还本付息的责任”。我们通常理解的土地金融,是指“以任何一块有利用价值的土地作为信用的基础,为借款作抵押而获得资金融通。” 2、土地信用合作社没有突破现成政策和制度框架。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实际上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经营者之间的中介组织。农民“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的行为实质上是“出租”行为,得到的“存地费”实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金。其优点是农民没有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把自己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与重庆“股田制”本质上截然不同,“股田制”是农民以土地入股,一旦股田制公司倒闭,农民入股土地作为公司破产资产进入清偿程序,农民就会彻底失去土地。因此,土地信用合作社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制度安排。 3、土地信用合作社是比较有效率的组织创新形式。它顺应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能够实现存地农民,贷地经营者和土地信用合作社(通常是村集体组织)之间“三赢”局面,推行起来,阻力小,政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其对现阶段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调优农业结构有重要作用。 4、土地信用合作社创新能力有限。尽管信用社章程中提出“存地证”可以用作质押物,但这有待于土地主管部门的认可及贷款者接受。不过土地信用合作社章程如此规定仍有很大意义。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土地金融公司)的考察体会 1、湄潭县土地银行是比较接近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尽管它成立时被定名为土地金融公司,但从设立宗旨和职能来看,它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信贷,符合土地银行的基本特征,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方向。 2、湄潭县土地银行受大的政策环境影响,失败并不说明没有存在价值和生存空间。尽管它是在湄潭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积极推进土地制度建设的产物,由于直接触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这一敏感问题(尽管政府再加了一层政府担保的保险),而当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空白,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可能产生失地农民问题必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同时湄潭土地银行生不逢时,成立不到两年就遭遇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整顿,区区300万元的资本金使其不能自保,从有关资料了解,尽管是试验区,各级银行和上级政府并没有施以援手,最后被迫重新注册为土地开发投资公司。 3、湄潭土地银行有很多制度创新。一是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最早实践者。二是探索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村中长期投资信贷,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突破。三是重点开发非耕地资源,没有大量触及农民的安全性资产耕地,其带来社会稳定负面作用相对较小。 (三)建议 从操作层面看,有两套方案可以选择: 1、组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这是稳妥可行但创新意义较小的方案。借鉴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经验,选择我市土地流转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先行试点,比如固始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土地信用合作社,乡镇设联社,县农业局业务指导,工商、民政注册登记,农村信用社对贷地经营者资金扶持。 2、组建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的农村土地银行。这种方案创新意义较大,组织运行成本较低,对解决农村资金问题作用很大。可争取中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农村土地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一个单位,两个牌子,同时,赋予农村信用社开展农地金融业务,农信社设立农地抵押信贷部,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其它物权向土地银行申请农业生产贷款,农信社大力支持土地经营大户扩大再生产。土地银行不直接经营土地“存贷”业务,而由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具体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农业保险。

土地流转主要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拥有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也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目前,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与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规模逐渐扩大,不断呈现出新的问题,并引发多方面的社会矛盾。为此,本文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究,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一、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传统观念影响,流转水平偏低   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绝大多数农民仍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不少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还有不少农户怕政策多变,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概念混淆不清,担心土地流转后,可能会丧失以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和征用时的经济补偿。另外,由于企业资金、就业技术市场、农民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可就业的行业有限,发展第二、三产业的能力不足。同时,广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还没有完整发展起来,大多数农民的收入还局限于有限的土地耕作,所以,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后顾之忧,即便粗放种植,造成土地经营不善,施肥搭配不合理,杂草丛生,产量逐年下降,使土地没有经济效益,也舍不得把土地流转出去。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农村土地正常、合理、有序的流转。   今天看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部份。但是,目前农村干部对此缺乏应有的重视,缺乏对农业发展中适度规模经营的认识,将土地流转看成农户个体的问题,其利益关系只限于农户和业主之间,所以听之任之,缺乏统筹管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担心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有可能被认为是否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度,进而承担政治风险;或担心规模经营引起农民之间的矛盾,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因此缺乏规模引导,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水平。   (二)土地流转缺乏应有的规范   目前,不少地方由于缺乏土地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土地流转主要依靠农民自发进行,想转出土地的农户寻找流转对象难,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却苦于挨家挨户的谈判费时费力,使流转成本增大。另外,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多方面的争议和纠纷隐患。例如,不少农户还停留在口头协议的认识上,缺乏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说明,诸如土地转让资金的多少、支付时间方式、土地转让起始时间等,都需要通过书面合同确定下来。面一些地方的村集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民主意识,不经过征求农民意见、统一群众认识,而以村委会的商议作后的决策,往往导致一些农户消极对待土地流转,有的还存在一定的抵触,这也是土地使用权流转迟缓的重要因素。当然,有的乡镇政府主动进行规模化的土地流转,通过村流转出租,尽管有较为正规的协议合同,但合同的某些细节还不够详尽,存在一些可能引起纠纷的潜在问题。如承包费、租金确定和调整的依据及标准,流转后地块边界如何界定、土地权属如何定义等。还有的基层干部干预、强迫承包权人流转,不尊重农民的意愿,引发社会不稳定;发生纠纷时没有权威机构调解、仲裁,流转双方相互扯皮。如1996年,岳阳纸业集团在柏祥镇村承包1000多亩山林用作纸业原材料生产基地,到了2009年开始实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因部分农户反对,产生矛盾,争产权、争利益风波一直持续二年才慢慢平息。正是国为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合法的中介组织,才导致这类事件一再发生,使得土地流转速度缓慢、缺乏应有的规模和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既受农用工业品质量、数量、价格的制约,影响产出和效益,又受初级产品生产与加工、储藏环节分置不同行业和部门形成的利益流失的影响。而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目前不少地方农业由于缺乏有效“反哺”,而处于低效弱质产业的境况,这些问题导致了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缓慢,资源优势难以发掘,拳头产品难以形成气候,从而既影响农民增收,又影响市场物流量的增加和加工业的需要。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订单农业”,使得龙头企业有了充足而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同时农民的农产品也有了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及市场,降低了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但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市场风险,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土地流转规模不够,阻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农民个体性的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土地荒芜,但是不少地方的农村土地流转,仍然停留在分散的个体经营上,缺乏一定程度的规模经营,不得农业科技的推广与产业化的生产,农民收益仍然低下。这种分散的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土地流转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小农经济的状况,没有从实质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现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很低,大部分土地流转后仍旧处于零星分散状态,以小块土地为主体,无法集中连片,没有形成土地集中的态势,形成不了规模经营,不利于产业化发展。从目前大多数情况来看,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而且流转期限较短,流转方式只有出租、转包等形式,经营规模比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缺乏科学、有效的配置,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缺乏主动投入现代农业的意识。   当然,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资金和技术限制,缺乏先进的机械设备和相应的生产技术,同时,承包者的文化素质也影响了管理水平,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缺乏科学的经营能力。当然,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广大农村鼓励和扶持多行业的致富带头人,让现代经营理念与科学的管理逐渐渗透到农村。   二、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对策   (一)改变土地观念,提升流转水平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地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农民赖以生存之本,也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基。虽然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和土地理论的传统观点,土地不是劳动产品,因而缺乏价值。但是,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畅,就会限制农业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使得土地资源难以优化配置,不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小生产与规模效益之间的矛盾;也不利于农民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农民生活的改善;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不利于吸引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从事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其实,土地流转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重要方面,要结合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要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进行农村土地流转。   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学习土地流转政策,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和宣传栏等,并结合一定的文艺形式,宣传党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消除农民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疑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土地流转。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要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流转应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和业主双方的利益和生产活动的稳定。改变传统的农村经营方式,整合耕地资源,流转给现代农业经营者,从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通过一定的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并让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农民获得应有的收益,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面向广阔的市场,探索新的劳动和就业渠道。   农民是土地流转的利益主体,必须按照农民自愿、因势利导的原则,在做通农民群众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公开、透明、公正地推进土地流转。尤其要通过普法宣传和典型示范引导,让农民看到土地流转的好处,消除误解和疑虑,提高发展意识,实现观念更新,打牢思想基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科学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既要确保农户在土地流转后实现比耕种土地有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又要保证业主能接受,使双方都满意。同时要广泛宣传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遏制耕地抛荒,加强耕地的利用、保护,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潜力,是确保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行动中来。   同时,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广大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要改革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土地的市场功能。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试点,先“低水平、广覆盖”,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农村规模经营发展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失地的农民,要按与国有土地“同等同价”的原则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体系,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给予政策优惠。通过多种方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养老和伤残等社会保险。并形成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甚或推广农民工的土地置换社会保障,纳入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合理的地土地流转农户,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   其实,农村土地资源、经济、社会、文化、农民素质等都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存在一定的影响作用。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要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能强行推进或加快,更不能急躁冒进、一哄而上,但是又要采取得力措施,创造条件,扎实推进。只有利用政策或财政资金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资于农业,农业产业才会加快发展,才能有效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促进土地流转的良性发展。   为此,基层级政府要认真把握土地承包政策,向广大农户提供规范的与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信息服务。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调查与分析,针对各地不同的状况,协助土地流转合同的公平制定,及时解决对土地流转同变更问题,减少土地流转的纠纷与冲突,规范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这就需要在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引导农户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书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面积权属、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调价原则及方式、流转合同续签约定、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对于流转土地,各级政府部门在统一管理,实施登记造册,建立合同与档案的统一管理,以便对土地流转双方纠纷进行有效的处理,保障流转双方的权益,促进耕地的可持续发展,促进规模、科学的产业化农业生产,提高土地效益,从而达到流转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   科学、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建立与维护是土地流转过程的重要方面,而流转中介组织是沟通买卖双方最主要的桥梁和纽带。为此,可以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中介和监管机构,对土地使用权承包和流转进行政策、方案与业务上的指导,并做好土地流转信息的发布。而未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镇(乡)、街道要抓紧组建,已建立的要启动进入正常运作,要落实土地流转信息员,加强流转监督管理、信息收集发布、对外招商引资,指导流转合同签订,建立流转台帐档案,调解流转纠纷。可由政府扶持,培育以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达到政府培育市场,市场引导流转,流转促进发展,发展维护民权的目的。   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多元和长效机制。例如,对于一些具有现代化的种植观念的村镇,缓缓转包和入股分红等方式,进行规模化的合理流转。同时,县上依托农业局农经站、乡镇依托农业服务中心或经发办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乡镇和村社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服务中介,对土地流转进行登记和信息发布、价格评估、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合同范本、调解合同纠纷、建立流转档案等,充分发挥服务、引导作用。并定期不定期对流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中介组织能正常开展业务工作。解决有人办事和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扩大土地流转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土地流转必须走规模化经营、专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的路子。推进土地流转,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政府可以选好发展项目,结合地方不同的情况提出具有特色的产业化发展方向,借助招商引资,利用这些项目实施的机会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流转。并对农业科技项目招商引资进行一定的的政策扶持,争取科技含量高,并具有较好的效益的农业项目,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化发展。为此,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培育和发展新的农业企业。鼓励农村种养大户和村组干部带头发展规模经营。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潜力,鼓励农村种田能手、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利用自身在生产、技术、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土地流转。鼓励多类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鼓励各类工商企业、农业科研机构、社会能人、城镇居民等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农村与农民联合兴办农业企业,或者与农民以不同形式进行联合,发展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惠农政策、涉农项目与土地流转结合起来,加大对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的综合配套扶持。特别要在土地流转中,对建立专合组织,组织农民提高生产手段、劳动力素质、生产条件、产出能力,应用先进技术与装备,带动主体及其生产基地,加强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全程服务和全方位扶持。同时,可由市、县政府安排一定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确定一批示范性经营大户,对流转规模适度、经济效益和组织带动效应显著的给予以奖代补。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重点专合组织进入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和建立规模生产基地的情况纳入年度动态监测,不合格的要予以淘汰。要加大对土地流转业主和大户的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对已经进行了大量投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地面附着物、非永久性建筑物等抵押或担保贷款。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公司要把规模经营业主和大户纳入重点担保范围予以方便快捷支持。要积极探索并创新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如对业主、大户投资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实行政府以奖代补;对规模经营业主、大户用地,国土资源部门执行用地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获得流转土地的经营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参股和经发包方同意后再转让,合同到期后,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继续流转土地的权利等等。   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经营能人、种养大户是土地流转的带动主体,必须重点培育发展、加强引导和全程支持。各区县、各乡镇都要结合现代农业及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合理定位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包括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设施农业园区和规模效益农业园区等,作出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规划,制定现代农民园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以此为平台和载体,引导吸纳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各类业主大户集中开发,实现整合投入。引导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自控原料基地,示范和组织带动周边农户连片建设“第一车间”。加快培育发展专合组织,引导支持有能力的个人或组织以特色产业为纽带,吸收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以统一经营单独核算等多种形式组建专合组织,直接组织农民发展规模化经营,丰富土地流转的方式和内涵。引导支持农业生产经营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和组织带动效应。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强能有力地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步伐,从而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要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改变土地观念,提升流转水平,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扩大土地流转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这样,才能使农村土地流转走上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摘自网络

农村土地管理论文3000字内容

坚持耕地保护 坚持科学发展观 集约节约用地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 耕地是农民的饭碗和命根子,必须切实加强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是我团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和谐四十五团的客观要求。 耕地保护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耕地,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性。但作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主体的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应承担重要职责。四十五团团党委一直将耕地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机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扎实履行耕地保护的法定职责。 科学的土地开发是贡献,有效的土地保护也是贡献;科学的开发是政绩,有效的保护也是政绩。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保护资源是为了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今天的保护,为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承担保护的责任也十分光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我们又要从四十五团发展前途的实际出发,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价值,千方百计的满足四十五团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工作要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转变。在制定政策时,要整合资源,统筹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等各类资金的投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成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我们始终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十五团国土资源分局,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资源是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目的,脱离了发展空谈保护资源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努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团土地利用的新路子。第二,重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改善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明确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地型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运行效益,使得单位面积土地创造出更多的产值和利税,提高土地利用率。第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问责制,做到违法即问责,真正把问责制落到实处。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的执法检查。第四,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考核机制。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路,也是国土资源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部署,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更是把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提到了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代价。目前,我团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需求的重要时期,实现富民强团的战略目标,必须有足够的资源作保障,而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越来越严峻,资源供应越来越紧张,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硬约束,资源开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总要求,全面贯彻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加快适应国土资源形势的变化,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即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开发资源与支持团场经济建设的关系,既要严格保护耕地、不越“红线”,又要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正确处理短期问题解决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量满足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合理保护好、管理好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持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正确处理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努力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彻底解决在连队农民建房中的遗留问题,严禁在今后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障国土资源局正常运转与促进财政增收的关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土地市场收入全面进入财政国库;实现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微观管理向强化宏观调控转变,更加注重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从注重行政、法律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转变,更加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注重审批向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构建服务平台转变,更注重加强基础工作。从注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管理工作的内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管理。(分给我,谢谢)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27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39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218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0753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5%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7%,中产田占3%,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0853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65%。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资环学院 地理科学 1060900006 贾坤

标准论文格式一: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1、装订顺序: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纸张型号:A4纸。A4 210×297毫米论文份数:一式三份。其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一律要求打印。2、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或听老师的安排)3、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4、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 (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①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 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上海复旦大学XX学院2007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5、 纸型及页边距:A4纸(297mm×210mm)。6、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7、装订要求:先将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等装订好,然后套装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之内(用胶水粘贴,订书钉不能露在封面外)。纸张与页面设置(1)A4,纵向;(2)页边距:上0cm,下2cm,左侧5cm,右侧2cm 页眉(1)设置:4cm(2)字体: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3)分割线:3磅双线;(4)内容:××学院本科期末论文,居中。页脚内容:页码,居中。论文基本内容与要求(1)论文题目:单独成行,居中,日语:小2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8号;(2)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居中,日语:小4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3)内容提要: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长度要求150字以上;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长度要求在100字左右;(4)关键词: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割,内容为小4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5)正文正文部分的要求如下:①正文部分与“关键词”行间空两行;②日语正文文字采用小四号宋体;英语正文文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12号,标题日语采用四号黑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每段首起空两格,25倍行距;③段落间层次要分明,题号使用要规范。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序号与层次要求;④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无违反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与言论,要采用计算机打印文稿;⑤图表要求:所有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用徒手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图,图表中的文字日语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5号;图表编号要连续,如图1、图2等,表1、表2等;图的编号放在图的下方,表的编号放在表的上方,表的左右两边不能有边;⑥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1500(按老师要求);⑦学年论文引用的观点、数据等要注明出处,一律采用尾注。(6)注释注释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正文部分空出两行;②按照文中的索引编号分别或合并注释;③“注释”采用五号黑体,注释内容日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9号。英语注释具体要求如下:①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 [1];②如果重复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作品时,只注明作者的姓和引文所在页码(姓和页码之间加逗号);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逗号),页码(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起止页码,英文句号。(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注释部分间空两行;②应列明期末论文参考的主要文献资料,“参考文献” 采用五号黑体,参考文献内容日语、汉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5号。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目、出版事项顺序排列,其格式为:期刊类:著者题名[J]杂志名,年份,(期号)。书籍类:著者书名[M]城市名:出版社,年份,页数。网络类:著者题名[EB/OL]***年-月-日。③英文作者超过3人写“et al”(斜体)。英文参考文献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英文句号。科学技术报告  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  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的文件。  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学术论文  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  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和讨论;  是在学术刊物上发表;  有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它应提供新的科学技术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绝对不允许重复、模仿、抄袭别人的工作。      论文题名  是以最恰当、最简明但能够反映学术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符合语法的词语组合。  题名中所用的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所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  题名中不能使用不常见的缩写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  建议不使用副题名。论文摘要(以下简称"摘要")  是报告、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报告、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可以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为其他文献独立引用。  内容应包含与报告、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  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  写作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摘要要素  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务,以及所涉及的主题范围。  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条件、对象、材料、工艺、结构、手段、装备、程序等。  结果、实验或研究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观察结果、性能等。  结论、结果的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和应用,提出的问题,今后的课题,假设,启发,建议,预测等  其他、不属于研究、研制、调查的主要目的,但就其见识和情报价值而言也是重要的信息摘要类型  报道型摘要 表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的简明摘要。  指示型摘要 表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的简明摘要。  报道/指示型摘要 是以报道型文摘的形式表述一次文献中信息价值较高的部分,而以指示性文摘的形式表示其余的部分的文摘形式。摘要特点  报道型摘要 方法、结果、结论等3部分必须写得详细,目的和其他等2部分写得简单。  指示型摘要 目的部分必须写得详细,而方法、结果、结论、其他等4部分可以写得简单。  报道/指示型摘要 上述5个部分都必须写得详细。字数一般以400字左右为宜。摘要写作要求   中文摘要   英文墒要  对于使用汉语言作为学术论文的文字载体的作者,使用报道/指示型文摘是使其从事的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获得国际承认的最基础前提!论文引言  用于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已有工作、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研究意义等。  应言简意赅,不能与摘要雷同,不可成为摘要的注释。  普通教科书中已有的知识,不必在引言中出现。论文正文  是学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  表达对象是,调查对象、实验方法、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结果、观测结果、计算方法、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  由于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的差异,本次交流活动对正文内容不作统一的规定。  正文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论文结论  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  不能与正文各段中的小结相重复。  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如果未能导出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需解决的问题。论文致谢  作为一名研究者,应该尊重为形成学术论文所进行的研究所提供帮助的单位、个人表达,肯定他们在形成学术论文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纵向课题的学术论文在论文题名处已给予标注,因而本致谢中可以不提出。  应该对以下方面致谢:  横向课题合同单位,资助或支持研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协助完成研究工作或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或提供帮助的人员;  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  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2008年11月12日至16日,由省农村信用联社、市委政研室、固始县政府、固始县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组成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学习考察组,先后赴宁夏平罗县、贵州湄潭县考察学习农村土地流转及农地金融经验,两地做法迥异,但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情况 (一)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缘起 平罗县位于银川平原北部,该县人少地多,全县近30万人,耕地面积18万亩,可利用荒地5万亩。农民非农就业比例高,2006年,全县6万农村劳动力中非农就业比例达6%。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发源于姚伏镇小店子村,该村1560人,耕地面积6200多亩,由于人少地多,加上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很多农民把耕地租给亲戚或乡邻代耕。有的收取少许租金,有的干脆分文不收。由于多是口头合同,土地纠纷时常发生。 2006年6月,小店子村年轻的村支书叶立国联合村内52个拥有农机具的农户,成立了小店子村“农机化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把全村有农业机械的农户联合起来,提供“代耕代种”服务。为此,叶立国自己拿出10多万元购置了东方红拖拉机。此时,时任平罗县委书记张作理正在思考如何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看到小店子村的尝试后,张作理决定在该村试点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其后,平罗县委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带队到该村调研,经咨询农业、国土、民政、工商等部门意见,由小店子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并以社团法人在平罗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 2006年5月18日,“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宣告诞生。当时平罗县领导层提出了三种经营思路:一是耕地入社,前提是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民自愿存贷;二是村集体荒地可入社,用来发展种植、养殖等;三是乡镇政府所有的河滩地,可委托土地信用社有偿托管,相关收益在乡镇、村集体、农民之间分配。目前,“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集中了本村两个小组共1700亩耕地,然后把这些地“贷”给该村村支书兼合作社理事长叶立国,由叶立国统一经营。入社的农民每亩每年可得480元“存地费”,叶立国作为承包人,每年每亩要支付农民490元的“贷地费”。按照合作社章程,存贷之间的每亩10元的差价,主要用于本村集体公益事业。叶立国承包这1700亩耕地后,全部用机械化耕作,并与宁夏泽丰种业有限公司合作,用于水稻制种。 2006年,平罗县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每个乡镇都要选择一至二个村,搞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通知》提出,农村土地合作社可分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社团法人制”三种,可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也可以村级为单位成立;但首先要经过县政府批复,然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业务主管部门是平罗县农牧局农经站。在诸多试点中,平罗县南边的姚伏镇成立了全县惟一的镇级土地合作社。该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6月9日,由姚伏镇政府及其所辖姚伏村、高荣村、上桥村发起成立,其中镇政府以所有荒地5亩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姚伏村等四个村都分别以集体荒地出资。该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存贷土地、旅游开发、生态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发展镇村企业等。据该镇农经站站长傅顺军介绍,目前该镇土地合作社已把1500多亩“贷出去”种芦苇,还有数百亩建为旅游度假村。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39个,存贷土地面积集中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20个,乡镇级1个,村级38个,存贷土地8万亩,存贷耕地2万亩,存贷集体荒地6万亩,实现存地收入6万元,累计为村集体创收3万元,转移劳动力633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51万元。 (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6年年初,经自治区工商局批准,平罗县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和村进行试点,总结了一套合理合法的运作程序。就是成立土地信用社,先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申请,乡镇报县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具备成立条件,由县农牧、工商、土地等部门共同对申请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村进行全面详细的考察调研,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入社的土地和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出具验资报告,乡镇再以正式文件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审批,并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到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然后挂牌成立土地信用社。农户存地和贷地人(企业、经济组织)贷地,都要经过村委会审查,再发生存贷关系,三方签订合同,由土地信用社发放存贷地证书,确保三方利益。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为使其能真正成为一种产权明晰、综合经营、民主管理、效益明显的新型组织,把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贯穿土地信用合作社组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以及财务公示制等规章制度。采取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形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为土地信用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组织保证。理事会的重要决定和实施、财务运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以保证党的基层政权的稳定。 (3)政策扶持,考核奖励。在试点阶段,工商、税务对土地信用合作社实行免税优惠政策,乡(镇)和村成立一个土地信用合作社,县政府给予3-5万元启动资金扶持,由县农经站代表县政府入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赢利后退出或转让给村集体,村集体通过红利增加收入。把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纳入到乡镇N+XY目标管理考核,设立单项奖,对运作规范、存贷土地规模大、发展高效农业成效明显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土地信用合作社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效 (1)促进土地流转和集约规模经营。如黄渠桥镇万家营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将360亩土地贷给禾盛园花卉园林实业发展公司,公司投资1000万元发展花卉产业,培育松柏、云杉、丁香、碧桃、月季等28个品种、3700多万株花卉苗木,为村里引进了花卉产业,培训了一批懂技术的农民,形成了该村的品牌。全村1400多村民,目前有600多人从事这项产业,人均年增加收入1万元左右,村集体实现收入2万元。城关镇小兴墩土地信用合作社吸存耕地584亩,以600元/亩贷给双惠蔬菜协会建设千座节能日光温室园区。目前已建成节能日光温室500座,全部对外承包。2008年计划再建设500座,对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2)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推行,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有了存地收入和打工酬劳等多方面的收入,收入总量明显增加。姚伏镇小店子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将全村1700亩稻田吸存到土地信用合作社,解放出110个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一年挣回收入25万多元,留守的妇女、老人在土地信用合作社打工,挣得工资11万多元。 (3)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黄渠桥镇候家梁村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将集体所有的3300亩荒地贷给江苏一客商发展水产养殖,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4万元。截止目前,全县29个村级土地信用合作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平均达6万元。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建立湄潭县土地银行的背景。湄潭县地处贵州省北部,是经中央1987年5号文件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批农村改革试点县。湄潭农村改革实验区的试验主题是土地制度建设和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1987年全县非耕地资源面积为6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3%。非耕地资源中,可以直接开发利用的有7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9%。非耕地资源开发需要投入的的资金数量极其庞大。对湄潭这样的西部贫困县来讲,仅靠当时政府的财力是难以承担的。因此,成立一个专业性的土地金融机构以专门支持县域非耕地资源开发的改革试验思路便应运而生。 1988年2月,由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菁和遵义行暑副专员、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春时主持,召开了一次试验区工作座谈会,论证筹建湄潭县土地银行。旨在为当时湄潭县推行的非耕地资源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融资。同时,土地银行的筹建也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土地流转与集中,建设土地信用制度。当时,建立土地银行需要制度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员条件等基本具备。①制度条件主要包括:第一,以土地使用权作担保的农业中长期信贷投资,已在湄潭县实施过。该县联合乡核桃坝村以90亩优质茶园作抵押,通过县财政局作担保,已从农业银行获得20万元中长期贷款,新开茶园1100亩,果园500亩。永兴乡果树专业户陶鸿飞以现有的15亩柑桔园作抵押,从农行贷款6000元,新开果园46亩,并保证3年还清贷款。第二,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促进土地合法流转与适度集中,当时国家政策允许。第三,根据中央允许试验区可以突破某些现行政策的规定,可以放宽对组建土地银行的限制。②注册资金来源:一是乡村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土地租赁费以及耕地占用费;二是中央和省下拨到县的农业中长期建设投资款;三是县财政周转金;四是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开发公司借贷的世界银行贷款。各条渠道筹措的资金可达2000万元以上。③人员配备: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8年8月,考虑到建立土地很行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加之在短期内难以筹措到巨额资本金,试验区领导小组决定分两部到位,先办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再促成土地银行诞生。8月12日,人行贵州分行批复同意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明确为非盈利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基本职能是:通过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投资信贷,主要用于土地的整治、开发和流动集中,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业务范围是:通过集股方式扩大资金备储备;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土地整治与开发的中长期贷款,并受政府委托办理贴息贷款;对抵押后无力赎回的土地进行使用权的招标发包、出租或拍卖;协助政府与乡村连片整治开发土地资源。运作两年来,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有力地支持了该县非耕地资源的有计划开发,全县人均增加了两分地。但土地金融公司生不逢时,1990年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要求金融性公司自有资本要达到5000万元,而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自有资本金仅300万元,经过再三争取,人总行同意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重新登记注册为湄潭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到1997年,由于各方面金融政策的变化和自身经营不善,经协商进行改制,将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并入湄潭县农村信用社,从此结束土地银行的历史使命。 (二)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的得失。第一,宏观政策环境不宽松是湄潭县土地银行试验失败的主要原因。我们查阅1990年前后围绕保留湄潭土地金融公司的有关文件和领导通话记录发现,当前正值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尽管试验区领导小组设想的注册资金来源很多,但实际上自有资本金并未落实。原规划的资金来源中:①地方财政每年拨付的长期支农资金,在拨改贷以后,这部分出资没有得到;②土地使用费没有收齐,因此,这部分资金也未落实;③土地占用税本是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足额取齐。这部分资金作为财政出资也未落实到位;④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或借款不属自有资本金。原设想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根本无法落实,甚至论证会重新规划的500万元资本金也没有达到,最终是省、地、县三级财政各出资100万元,形成了土地金融公司的300万元注册资本金。资本金不足直接促使土地金融公司被重新注册为土地投资开发公司。 第二,作为官办金融机构给政府及自身带来较大经营风险。以地方政府来推动制度建设,优点是地方政府依其威信及影响力,可以使制度构建成本得以降低,并以政府信用化解了一部分农地金融风险。不利的一面是,这种制度安排使土地抵押信贷风险过度集中于土地金融公司,又无法通过社会化的风险分摊机制化解。 第三,向非耕地资源开发发放贷款降低了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发展中国家农地往往是农民的一种安全性资产,中国也不例外。家庭承包经营下的耕地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功能,农户与耕地的关系十分紧密。非耕地资源则基本上不具备保障功能,而以发展功能为主,这就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考察体会与建议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的考察体会。1、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银行的低级形式,或者说只是土地银行的形象说法,因此是加引号的土地银行。土地银行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国内已有土地银行的统一定义,例如,《土地科学词典》(陈洪博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定义为“以土地为抵押的办理长期放款业务的银行”;《土地大辞典》(马克伟主编,长春出版社,1991)的定义为:“土地银行是一种办理土地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业务主要是发行土地债券或出售土地抵押债券,并付还本付息的责任”。我们通常理解的土地金融,是指“以任何一块有利用价值的土地作为信用的基础,为借款作抵押而获得资金融通。” 2、土地信用合作社没有突破现成政策和制度框架。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实际上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经营者之间的中介组织。农民“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的行为实质上是“出租”行为,得到的“存地费”实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金。其优点是农民没有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把自己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与重庆“股田制”本质上截然不同,“股田制”是农民以土地入股,一旦股田制公司倒闭,农民入股土地作为公司破产资产进入清偿程序,农民就会彻底失去土地。因此,土地信用合作社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制度安排。 3、土地信用合作社是比较有效率的组织创新形式。它顺应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能够实现存地农民,贷地经营者和土地信用合作社(通常是村集体组织)之间“三赢”局面,推行起来,阻力小,政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其对现阶段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调优农业结构有重要作用。 4、土地信用合作社创新能力有限。尽管信用社章程中提出“存地证”可以用作质押物,但这有待于土地主管部门的认可及贷款者接受。不过土地信用合作社章程如此规定仍有很大意义。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土地金融公司)的考察体会 1、湄潭县土地银行是比较接近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尽管它成立时被定名为土地金融公司,但从设立宗旨和职能来看,它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信贷,符合土地银行的基本特征,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方向。 2、湄潭县土地银行受大的政策环境影响,失败并不说明没有存在价值和生存空间。尽管它是在湄潭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积极推进土地制度建设的产物,由于直接触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这一敏感问题(尽管政府再加了一层政府担保的保险),而当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空白,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可能产生失地农民问题必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同时湄潭土地银行生不逢时,成立不到两年就遭遇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整顿,区区300万元的资本金使其不能自保,从有关资料了解,尽管是试验区,各级银行和上级政府并没有施以援手,最后被迫重新注册为土地开发投资公司。 3、湄潭土地银行有很多制度创新。一是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最早实践者。二是探索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村中长期投资信贷,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突破。三是重点开发非耕地资源,没有大量触及农民的安全性资产耕地,其带来社会稳定负面作用相对较小。 (三)建议 从操作层面看,有两套方案可以选择: 1、组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这是稳妥可行但创新意义较小的方案。借鉴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经验,选择我市土地流转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先行试点,比如固始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土地信用合作社,乡镇设联社,县农业局业务指导,工商、民政注册登记,农村信用社对贷地经营者资金扶持。 2、组建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的农村土地银行。这种方案创新意义较大,组织运行成本较低,对解决农村资金问题作用很大。可争取中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农村土地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一个单位,两个牌子,同时,赋予农村信用社开展农地金融业务,农信社设立农地抵押信贷部,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其它物权向土地银行申请农业生产贷款,农信社大力支持土地经营大户扩大再生产。土地银行不直接经营土地“存贷”业务,而由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具体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农业保险。

农村土地管理论文3000字内容怎么写

标准论文格式一: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要求:1、装订顺序: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纸张型号:A4纸。A4 210×297毫米论文份数:一式三份。其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一律要求打印。2、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或听老师的安排)3、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4、字体要求: (1)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居中。 (2)论文副标题小2号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 (3)填写姓名、专业、学号等项目时用3号楷体。 (4)内容提要3号黑体,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楷体。 (5)关键词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 (6)目录另起页,3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仿宋,并列出页码。 (7)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 号宋体,每段首起空两个格,单倍行距。 (8)正文文中标题 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四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五级标题:标题序号为“ ① ”与正文字号、字体相同。 (9)注释: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0)附录: 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1)参考文献:另起页,4号黑体,内容为5号宋体。 (12)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上海复旦大学XX学院2007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5、 纸型及页边距:A4纸(297mm×210mm)。6、页边距:天头(上)20mm,地角(下)15mm,订口(左)25mm,翻口(右)20mm。7、装订要求:先将目录、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写作过程情况表、指导教师评议表等装订好,然后套装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之内(用胶水粘贴,订书钉不能露在封面外)。纸张与页面设置(1)A4,纵向;(2)页边距:上0cm,下2cm,左侧5cm,右侧2cm 页眉(1)设置:4cm(2)字体:统一使用汉语:小五号宋体。(3)分割线:3磅双线;(4)内容:××学院本科期末论文,居中。页脚内容:页码,居中。论文基本内容与要求(1)论文题目:单独成行,居中,日语:小2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8号;(2)作者姓名:另起一行,居中,日语:小4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3)内容提要: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内容为小4号黑体,长度要求150字以上;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长度要求在100字左右;(4)关键词:另起一行,日语:4号黑体,3-5个关键词,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割,内容为小4号黑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12号;(5)正文正文部分的要求如下:①正文部分与“关键词”行间空两行;②日语正文文字采用小四号宋体;英语正文文字采用Times New Roman 12号,标题日语采用四号黑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14号,每段首起空两格,25倍行距;③段落间层次要分明,题号使用要规范。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序号与层次要求;④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无违反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与言论,要采用计算机打印文稿;⑤图表要求:所有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用徒手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图,图表中的文字日语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5号;图表编号要连续,如图1、图2等,表1、表2等;图的编号放在图的下方,表的编号放在表的上方,表的左右两边不能有边;⑥字数要求:一般不少于1500(按老师要求);⑦学年论文引用的观点、数据等要注明出处,一律采用尾注。(6)注释注释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正文部分空出两行;②按照文中的索引编号分别或合并注释;③“注释”采用五号黑体,注释内容日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9号。英语注释具体要求如下:①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 [1];②如果重复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作品时,只注明作者的姓和引文所在页码(姓和页码之间加逗号);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逗号),页码(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起止页码,英文句号。(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部分的要求如下:①与注释部分间空两行;②应列明期末论文参考的主要文献资料,“参考文献” 采用五号黑体,参考文献内容日语、汉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Times New Roman 5号。参考文献的著录,按著录、题目、出版事项顺序排列,其格式为:期刊类:著者题名[J]杂志名,年份,(期号)。书籍类:著者书名[M]城市名:出版社,年份,页数。网络类:著者题名[EB/OL]***年-月-日。③英文作者超过3人写“et al”(斜体)。英文参考文献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姓在前,名在后,姓与名之间用逗号分开,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英文句号。科学技术报告  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  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的文件。  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学术论文  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  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和讨论;  是在学术刊物上发表;  有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它应提供新的科学技术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绝对不允许重复、模仿、抄袭别人的工作。      论文题名  是以最恰当、最简明但能够反映学术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符合语法的词语组合。  题名中所用的每一词语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所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  题名中不能使用不常见的缩写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号和公式。  建议不使用副题名。论文摘要(以下简称"摘要")  是报告、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  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报告、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可以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为其他文献独立引用。  内容应包含与报告、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  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  写作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摘要要素  目的、研究、研制、调查等的前提、目的和任务,以及所涉及的主题范围。  方法、所用的原理、理论、条件、对象、材料、工艺、结构、手段、装备、程序等。  结果、实验或研究的结果、数据、被确定的关系、观察结果、性能等。  结论、结果的分析、研究、比较、评价和应用,提出的问题,今后的课题,假设,启发,建议,预测等  其他、不属于研究、研制、调查的主要目的,但就其见识和情报价值而言也是重要的信息摘要类型  报道型摘要 表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及内容梗概的简明摘要。  指示型摘要 表明一次文献的主题范围的简明摘要。  报道/指示型摘要 是以报道型文摘的形式表述一次文献中信息价值较高的部分,而以指示性文摘的形式表示其余的部分的文摘形式。摘要特点  报道型摘要 方法、结果、结论等3部分必须写得详细,目的和其他等2部分写得简单。  指示型摘要 目的部分必须写得详细,而方法、结果、结论、其他等4部分可以写得简单。  报道/指示型摘要 上述5个部分都必须写得详细。字数一般以400字左右为宜。摘要写作要求   中文摘要   英文墒要  对于使用汉语言作为学术论文的文字载体的作者,使用报道/指示型文摘是使其从事的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获得国际承认的最基础前提!论文引言  用于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已有工作、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研究意义等。  应言简意赅,不能与摘要雷同,不可成为摘要的注释。  普通教科书中已有的知识,不必在引言中出现。论文正文  是学术论文的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  表达对象是,调查对象、实验方法、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结果、观测结果、计算方法、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  由于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的差异,本次交流活动对正文内容不作统一的规定。  正文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论文结论  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  不能与正文各段中的小结相重复。  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如果未能导出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需解决的问题。论文致谢  作为一名研究者,应该尊重为形成学术论文所进行的研究所提供帮助的单位、个人表达,肯定他们在形成学术论文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纵向课题的学术论文在论文题名处已给予标注,因而本致谢中可以不提出。  应该对以下方面致谢:  横向课题合同单位,资助或支持研究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协助完成研究工作或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  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或提供帮助的人员;  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  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27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39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218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0753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5%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7%,中产田占3%,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0853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65%。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资环学院 地理科学 1060900006 贾坤

参考下: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回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变化过程,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新一轮规划修编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结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主要以定性研究的方式提出若干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 土地规划;修编;研究;江苏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2004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正式开始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江苏省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实际,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思考。希望通过找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办法和出路,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部对城乡土地利用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我国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 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江苏省按照以上要求和有关技术路线,编制了首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但由于当时客观原因的存在,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 (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99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对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设想。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97年开始,江苏省展开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并于2000年基本结束。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 1、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 1998年以来,江苏省经济投资规模逐年递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年均增长率达7%,远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长速度。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新区开发、(新)工业集中区的发展使耕地占用率显著上升。社会经济宏观环境变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如建设用地总规模与耕地保护)产生强烈冲击,客观上影响了规划实施进程。 ⑵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加大了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 人口总量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结构调整是规划实施期间江苏省建设用地扩展的主要驱动力,其中人口总量增长1%,建设用地增加4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建设用地平均增加077%;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苏南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095%,苏中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079%,苏北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将增加448%。 事实上,外延式发展导致的高速经济增长不仅成为江苏省耕地资源快速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江苏省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虽然现有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江苏省经济增长速度有较为准确的把握,但受数据资料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对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与经济增长的数量关系把握不够充分,加上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程过于乐观,直接导致经济增长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冲击远远超出规划预期。 江苏发展实际表明,大部分地区都不可 能超越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虽然江苏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实力和经济水平,但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不可能通过大力倡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能够使经济增长中的土地代价(主要表现为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损失)在短期内迅速下降。同时,实证研究也表明,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比重的上升已经对建设用地规模扩展起到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在苏中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负,但不显著;在苏北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正。这更加充分地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从建设用地迅速扩展到平缓增加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是经济发展自身演进的结果。 现行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强度整体估计不足,同时对产业结构升级对建设用地扩展的抑制作用过分乐观,从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难度估计不足,在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上缺乏适度弹性,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城镇的扩展均超出预计水平。 2、技术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影响 ⑴数据不足是现行规划科学性的重要障碍 现行规划编制的基期年时值国家完成全国土地利用详查资料汇总工作,因此规划现状资料的完备性与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规划的部分需要。但是由于土地利用历史资料缺乏、部分地区土地数据严重失真和1996年进行全省、全国土地详查数据汇总时部分地区(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数据并未及时更新,导致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失实,使得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数据资料相对不足。 ⑵规划灵活度不够是规划方案实施难的一个原因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虽然《土地管理法》要求省级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总量平衡,但并未从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差别与比较优势角度出发设计出能够灵活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体系。 ⑶基础性研究不足影响现行规划的实用性 虽然江苏省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在首轮规划基础上采用了改进后的规划方法与规划理念,但是由于受数据约束与理论研究限制,规划方法在融合土地利用结构演变规律与政策调控意愿方面的实用性不强。由于缺乏关于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关系的基础性研究,导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难以兼顾政策目标与土地利用现实。 3、政策制度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规划控制对象不够明确 土地产权边界不清与产权主体模糊是当前我国重要的土地问题,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土地产权问题一方面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主体——地方政府行为发生偏离,同时使规划缺乏民众监督的支持。 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的不一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地方层次缺乏自我实施的基础。 ②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与所有权主体缺位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③由于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关系模糊,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机制难以运作,使规划实施监督成本相对高昂,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时有出现。 ⑵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未充分形成致使规划在实施中发生偏差 由于现行规划的编制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土地利用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利用转变,尤其是城镇内部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但是,由于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成熟,政府过度干预,在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最大化的动机下,更容易导致土地资源过度供给、价格过低,引起了土地过度需求和低效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规模控制目标在内涵与外延意义上均未得到很好的实现。 ⑶土地管理体制影响了规划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是城镇土地的事实所有者与各类土地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为了实现任期内的政绩最大化,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提高,土地往往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杠杆”。其结果,不仅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过度性土地代价,还使未来的土地供应难以持续。而耕地与生态保护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土地管理活动在地方上严重供给不足,导致土地利用规划的耕地保护等目标难以在地方上得到具体落实。 事实上,在上下级政府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同土地利益,因为在中国的统计制度下,下级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也是上级政府的业绩评价标准。因此,只要土地资源为地方政府控制,而且缺乏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指导,土地规划实施失效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就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主要时期来看,原土地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异化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得到全面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思考 目前,规划理论上,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含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含城镇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等)。在这一体系下,根据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十 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场)5级的规划体系。 针对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形式下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体系,明确各级规划的职能、内容和重点,充分发挥各层级规划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理论基础的框架下,对现有规划体系及其内涵和调整内容、对象进行适当整合,突出重点。 1、进一步明确省内(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和内涵 ⑴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次概念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宏观规划,其职能和重点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近。基本内容应当是提出全省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确定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提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协调全省性的骨干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关系,提出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向、目标和重点,宏观控制和体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多途径补充耕地目标,为下级规划提供控制依据和区域发展平衡的导向。 因此,从省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功能上看,应当在完成空间规划功能的同时,转变为具有一定的国土规划内容和功能的概念性规划。从全省的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容量和配置方向、方式入手,强化不同经济区域和不同产业结构、层次的横向关联关系研究,深化区域间空间概念基础上的战略性关联作用研究。 ⑵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过渡层次的中观性、政策性规划。其基本内容应当是在上级规划的控制下,提出各类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重点解决好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协调与控制问题。 由于市级规划的功能和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活动的管理需要,同时市本级规划不能完全担负起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发展协调功能,因此,应当弱化市级规划的功能。但在弱化市级规划的同时,应当突出和强化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通过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控制和协调发展空间的定位和规模控制问题。 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型规划,在各级规划之间主导性地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协调和落实功能。其基本内容应当是落实上级规划的各项主要控制性指标;重点在于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层面上确定各类用地的类型、规模、范围和时序;核心内容是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园地区、林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控制区、土地开发整理区、风景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区等。 ⑷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实施性的微观控制性规划。重点应当是在县级规划的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用地规模的控制下,详细确定各个地块的规划土地用途,其详细程度应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规划成果的侧重点应当放在规划图件和控制性规划设计原则的编制上,以满足土地用途管制和其他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管理的需要。 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缺位,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与建设管理部门的村镇布局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脱节和不协调。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控制性规划的作用,但是总规毕竟不能代替详规。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化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功能和作用的规划设计层面的规划。 2、补充和深化规划体系层级间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大致介于相邻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带和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基础上,在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架构下,应当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规划功能,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土规划的分区域协调引导功能。 ⑴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省级规划和市级规划之间的规划层次,其规划内容和方法侧重于空间规划。它是在具有一定同质性和关联性的自然、社会、经济属性的地区的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原则进行地域分区,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确定的规划思路和方法,整合地区性的城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点轴结构、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节点效应、 生产力布局(含第一、二、三产业)规划等区域性专业规划对各类用地的有效、合理需求,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层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和人口布局和结构,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利用地域发展核心策略。 江苏省可以根据苏南、苏北、苏中,沿江、沿海、沿东陇海、沿沪宁高速沿线、农业主产区等分区域,进行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⑵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之间的规划,主要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规划,着重细化存量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工的不同功能性区域布局的控制性和引导性安排。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控制城市(城镇)规模、协调城乡过渡地区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和时序的重要指导性控制规划,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为界限,针对已划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之内的土地利用和范围之外的土地利用,着重分类别安排开发用途、方向、时序和强度。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10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5000比例尺。 ⑶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是对村镇建设规划和村镇布局规划不同规划功能区域土地利用控制和引导安排的细化,是建设和发展区域的控制性规划的具体体现。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大比例尺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空间问题的思考 1、当前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的失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既有规划发展空间的缺失 当前,对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地方对规划发展空间(增加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期望与上级的规划控制要求有很大的现实差距。基层总是反映现行规划不合理,表面问题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过多,基本农田保护率过大(而且在不断增加)。 其实,除了工业化、城市(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确实在高位运行,需要一定数量的增量土地解决发展空间;但真正分析一下,在我们目前的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中(我们定义为因重大布局调整而需进行的原则性规划修改)的失误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代价是巨大的,失误的直接结果是造成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蒸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增加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率的上升。 因此,必须对目前的规划修改管理方式进行修正,否则规划修改次数越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基本农田保护率就增加的越多,规划建设占用空间就减少的越多。在规划修改时,应当对节余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妥善安置处理;对增加的耕地保有量要通过核减规划中的补充耕地控制指标达到平衡;对增加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及时储存调减,这是保证我们现行规划建设发展空间不减少的关键所在。作者1根据几年来的规划管理工作时间,按照规划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拟订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其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并由作者2在江苏苏地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规划修改具体业务工作中予以试用。 2、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拓展建设发展空间的途径 从务实的角度来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目的其实是要为江苏省2005——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找出发展的空间。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可以预见到——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核减现有和先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可能性是很小的,希望国家下达江苏省大数量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也是不切实际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规划空间不能改变和突破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和途径就是只有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将规划修编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达到我们的目的,同时又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的任务。 ⑴国家的有关政策依据 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陆续出台了若干具有重要指导性的文件,经过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在以下的几个文件中,可以找到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可以运用的能够为江苏省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的途径和办法——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空间数量置换出来。 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该文件第二部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的总第(十)条中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 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 其实,“挂钩”政策由来已久。200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其中第二条“立足存量,内涵挖潜,促进小城镇建设集约用地”明确提出“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已经依法批准的试点小城镇,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转指标,用于实施建新拆旧,促进建设用地的集中。周转指标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单列,坚持“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统计单列,年度检查,到期归还”。”同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在第四条 “有条件地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为妥善解决小城镇建新拆旧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问题,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小城镇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试点小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年度检查,到期归还”的原则,对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单列编报下达一定数量的建设占用耕地周转指标。小城镇建设建新拆旧完成后,经复核认定的复垦成耕地的面积必须大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的做法。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中,又提出“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中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和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政策,为什么当时没有用到现在这个称为“挂钩”的政策,就是因为“挂钩”周转指标的身份问题在当时无法解决。我们认为挂钩周转指标应当具备两种身份,即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身份和耕地转用计划身份,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光有计划,没有落计划的空间,等于没有计划,挂钩是白忙。 ②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号) 该文件第一条“抓紧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中基础工作有关问题,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第一款中明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落实到地块”和“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将其他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的,要进行调整,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因现有耕地数量不足难以落实到地块的部分,可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加且经验收合格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这个规定允许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挂钩”政策的实施,其实从规划意义上讲,只能限于在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内开展(在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内开展“挂钩”,整理复垦出耕地毫无意义),就为我们在规划修编中充分利用“挂钩”政策,通过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相应在另外的区域换取规划建设空间扫清了政策规定上的障碍。 ③国土

《政府工作报告》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比取消农业税更深刻、更艰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第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迫切需要。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714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和农村教育集资,还取消了种种不合理收费,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按理说,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也都应该取消了,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乐观。千万不能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问题就解决了。从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一些地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仍然存在;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强行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一再发生;一些乡镇为了解决税费改革以后的财政收支缺口,出现了用行政办法大搞招商引资和以举债弥补经费缺口的现象。如果不及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解决“食之者众”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势必是“税取消了、费又来了”,农民负担就会加重,就会失信于民。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所以都没能跳出周而复始的“黄宗羲定律”,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税制改革后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部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只有下决心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减负成果。  第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关键所在。为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需要,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年增加了对基层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安排支出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尽管如此,由于转移支付的标准和额度留有缺口,而且没有考虑到近年来乡镇经费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因素,在不少地方取消农业税势必给基层财政收支平衡造成压力。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会带来两种严重后果:要么是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么是基层组织难以正常运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做到减人减事减支;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乡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使乡镇财政收入能够随国家整体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必须明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既是为了巩固减负成果,也是为了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不能以减少对“三农”的服务为代价。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能、该提供的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方针,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升,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有条件推进以前多年想改而未能付诸实施的改革。农民盼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级政府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社会各界关心农村综合改革,共同构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探索了一些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精简人员和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等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

农村土地管理论文3000字怎么写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27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39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  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218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  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0753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5%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7%,中产田占3%,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0853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65%。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  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  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  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  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  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  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 ? 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税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占用耕地,如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耕地;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闲置、荒芜耕地要缴纳闲置费;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城市郊区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法律规定的税费制度,是以经济手段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  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27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39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218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0753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5%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7%,中产田占3%,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0853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65%。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资环学院 地理科学 1060900006 贾坤

2008年11月12日至16日,由省农村信用联社、市委政研室、固始县政府、固始县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组成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学习考察组,先后赴宁夏平罗县、贵州湄潭县考察学习农村土地流转及农地金融经验,两地做法迥异,但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情况 (一)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缘起 平罗县位于银川平原北部,该县人少地多,全县近30万人,耕地面积18万亩,可利用荒地5万亩。农民非农就业比例高,2006年,全县6万农村劳动力中非农就业比例达6%。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发源于姚伏镇小店子村,该村1560人,耕地面积6200多亩,由于人少地多,加上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很多农民把耕地租给亲戚或乡邻代耕。有的收取少许租金,有的干脆分文不收。由于多是口头合同,土地纠纷时常发生。 2006年6月,小店子村年轻的村支书叶立国联合村内52个拥有农机具的农户,成立了小店子村“农机化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把全村有农业机械的农户联合起来,提供“代耕代种”服务。为此,叶立国自己拿出10多万元购置了东方红拖拉机。此时,时任平罗县委书记张作理正在思考如何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看到小店子村的尝试后,张作理决定在该村试点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其后,平罗县委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带队到该村调研,经咨询农业、国土、民政、工商等部门意见,由小店子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并以社团法人在平罗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 2006年5月18日,“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宣告诞生。当时平罗县领导层提出了三种经营思路:一是耕地入社,前提是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民自愿存贷;二是村集体荒地可入社,用来发展种植、养殖等;三是乡镇政府所有的河滩地,可委托土地信用社有偿托管,相关收益在乡镇、村集体、农民之间分配。目前,“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集中了本村两个小组共1700亩耕地,然后把这些地“贷”给该村村支书兼合作社理事长叶立国,由叶立国统一经营。入社的农民每亩每年可得480元“存地费”,叶立国作为承包人,每年每亩要支付农民490元的“贷地费”。按照合作社章程,存贷之间的每亩10元的差价,主要用于本村集体公益事业。叶立国承包这1700亩耕地后,全部用机械化耕作,并与宁夏泽丰种业有限公司合作,用于水稻制种。 2006年,平罗县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每个乡镇都要选择一至二个村,搞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通知》提出,农村土地合作社可分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社团法人制”三种,可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也可以村级为单位成立;但首先要经过县政府批复,然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业务主管部门是平罗县农牧局农经站。在诸多试点中,平罗县南边的姚伏镇成立了全县惟一的镇级土地合作社。该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6月9日,由姚伏镇政府及其所辖姚伏村、高荣村、上桥村发起成立,其中镇政府以所有荒地5亩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姚伏村等四个村都分别以集体荒地出资。该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存贷土地、旅游开发、生态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发展镇村企业等。据该镇农经站站长傅顺军介绍,目前该镇土地合作社已把1500多亩“贷出去”种芦苇,还有数百亩建为旅游度假村。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39个,存贷土地面积集中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20个,乡镇级1个,村级38个,存贷土地8万亩,存贷耕地2万亩,存贷集体荒地6万亩,实现存地收入6万元,累计为村集体创收3万元,转移劳动力633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51万元。 (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6年年初,经自治区工商局批准,平罗县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和村进行试点,总结了一套合理合法的运作程序。就是成立土地信用社,先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申请,乡镇报县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具备成立条件,由县农牧、工商、土地等部门共同对申请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村进行全面详细的考察调研,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入社的土地和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出具验资报告,乡镇再以正式文件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审批,并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到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然后挂牌成立土地信用社。农户存地和贷地人(企业、经济组织)贷地,都要经过村委会审查,再发生存贷关系,三方签订合同,由土地信用社发放存贷地证书,确保三方利益。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为使其能真正成为一种产权明晰、综合经营、民主管理、效益明显的新型组织,把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贯穿土地信用合作社组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以及财务公示制等规章制度。采取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形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为土地信用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组织保证。理事会的重要决定和实施、财务运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以保证党的基层政权的稳定。 (3)政策扶持,考核奖励。在试点阶段,工商、税务对土地信用合作社实行免税优惠政策,乡(镇)和村成立一个土地信用合作社,县政府给予3-5万元启动资金扶持,由县农经站代表县政府入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赢利后退出或转让给村集体,村集体通过红利增加收入。把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纳入到乡镇N+XY目标管理考核,设立单项奖,对运作规范、存贷土地规模大、发展高效农业成效明显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土地信用合作社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效 (1)促进土地流转和集约规模经营。如黄渠桥镇万家营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将360亩土地贷给禾盛园花卉园林实业发展公司,公司投资1000万元发展花卉产业,培育松柏、云杉、丁香、碧桃、月季等28个品种、3700多万株花卉苗木,为村里引进了花卉产业,培训了一批懂技术的农民,形成了该村的品牌。全村1400多村民,目前有600多人从事这项产业,人均年增加收入1万元左右,村集体实现收入2万元。城关镇小兴墩土地信用合作社吸存耕地584亩,以600元/亩贷给双惠蔬菜协会建设千座节能日光温室园区。目前已建成节能日光温室500座,全部对外承包。2008年计划再建设500座,对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2)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推行,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有了存地收入和打工酬劳等多方面的收入,收入总量明显增加。姚伏镇小店子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将全村1700亩稻田吸存到土地信用合作社,解放出110个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一年挣回收入25万多元,留守的妇女、老人在土地信用合作社打工,挣得工资11万多元。 (3)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黄渠桥镇候家梁村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将集体所有的3300亩荒地贷给江苏一客商发展水产养殖,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4万元。截止目前,全县29个村级土地信用合作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平均达6万元。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建立湄潭县土地银行的背景。湄潭县地处贵州省北部,是经中央1987年5号文件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批农村改革试点县。湄潭农村改革实验区的试验主题是土地制度建设和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1987年全县非耕地资源面积为6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3%。非耕地资源中,可以直接开发利用的有7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9%。非耕地资源开发需要投入的的资金数量极其庞大。对湄潭这样的西部贫困县来讲,仅靠当时政府的财力是难以承担的。因此,成立一个专业性的土地金融机构以专门支持县域非耕地资源开发的改革试验思路便应运而生。 1988年2月,由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菁和遵义行暑副专员、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春时主持,召开了一次试验区工作座谈会,论证筹建湄潭县土地银行。旨在为当时湄潭县推行的非耕地资源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融资。同时,土地银行的筹建也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土地流转与集中,建设土地信用制度。当时,建立土地银行需要制度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员条件等基本具备。①制度条件主要包括:第一,以土地使用权作担保的农业中长期信贷投资,已在湄潭县实施过。该县联合乡核桃坝村以90亩优质茶园作抵押,通过县财政局作担保,已从农业银行获得20万元中长期贷款,新开茶园1100亩,果园500亩。永兴乡果树专业户陶鸿飞以现有的15亩柑桔园作抵押,从农行贷款6000元,新开果园46亩,并保证3年还清贷款。第二,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促进土地合法流转与适度集中,当时国家政策允许。第三,根据中央允许试验区可以突破某些现行政策的规定,可以放宽对组建土地银行的限制。②注册资金来源:一是乡村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土地租赁费以及耕地占用费;二是中央和省下拨到县的农业中长期建设投资款;三是县财政周转金;四是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开发公司借贷的世界银行贷款。各条渠道筹措的资金可达2000万元以上。③人员配备: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8年8月,考虑到建立土地很行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加之在短期内难以筹措到巨额资本金,试验区领导小组决定分两部到位,先办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再促成土地银行诞生。8月12日,人行贵州分行批复同意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明确为非盈利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基本职能是:通过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投资信贷,主要用于土地的整治、开发和流动集中,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业务范围是:通过集股方式扩大资金备储备;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土地整治与开发的中长期贷款,并受政府委托办理贴息贷款;对抵押后无力赎回的土地进行使用权的招标发包、出租或拍卖;协助政府与乡村连片整治开发土地资源。运作两年来,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有力地支持了该县非耕地资源的有计划开发,全县人均增加了两分地。但土地金融公司生不逢时,1990年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要求金融性公司自有资本要达到5000万元,而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自有资本金仅300万元,经过再三争取,人总行同意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重新登记注册为湄潭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到1997年,由于各方面金融政策的变化和自身经营不善,经协商进行改制,将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并入湄潭县农村信用社,从此结束土地银行的历史使命。 (二)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的得失。第一,宏观政策环境不宽松是湄潭县土地银行试验失败的主要原因。我们查阅1990年前后围绕保留湄潭土地金融公司的有关文件和领导通话记录发现,当前正值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尽管试验区领导小组设想的注册资金来源很多,但实际上自有资本金并未落实。原规划的资金来源中:①地方财政每年拨付的长期支农资金,在拨改贷以后,这部分出资没有得到;②土地使用费没有收齐,因此,这部分资金也未落实;③土地占用税本是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足额取齐。这部分资金作为财政出资也未落实到位;④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或借款不属自有资本金。原设想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根本无法落实,甚至论证会重新规划的500万元资本金也没有达到,最终是省、地、县三级财政各出资100万元,形成了土地金融公司的300万元注册资本金。资本金不足直接促使土地金融公司被重新注册为土地投资开发公司。 第二,作为官办金融机构给政府及自身带来较大经营风险。以地方政府来推动制度建设,优点是地方政府依其威信及影响力,可以使制度构建成本得以降低,并以政府信用化解了一部分农地金融风险。不利的一面是,这种制度安排使土地抵押信贷风险过度集中于土地金融公司,又无法通过社会化的风险分摊机制化解。 第三,向非耕地资源开发发放贷款降低了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发展中国家农地往往是农民的一种安全性资产,中国也不例外。家庭承包经营下的耕地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功能,农户与耕地的关系十分紧密。非耕地资源则基本上不具备保障功能,而以发展功能为主,这就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考察体会与建议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的考察体会。1、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银行的低级形式,或者说只是土地银行的形象说法,因此是加引号的土地银行。土地银行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国内已有土地银行的统一定义,例如,《土地科学词典》(陈洪博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定义为“以土地为抵押的办理长期放款业务的银行”;《土地大辞典》(马克伟主编,长春出版社,1991)的定义为:“土地银行是一种办理土地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业务主要是发行土地债券或出售土地抵押债券,并付还本付息的责任”。我们通常理解的土地金融,是指“以任何一块有利用价值的土地作为信用的基础,为借款作抵押而获得资金融通。” 2、土地信用合作社没有突破现成政策和制度框架。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实际上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经营者之间的中介组织。农民“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的行为实质上是“出租”行为,得到的“存地费”实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金。其优点是农民没有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把自己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与重庆“股田制”本质上截然不同,“股田制”是农民以土地入股,一旦股田制公司倒闭,农民入股土地作为公司破产资产进入清偿程序,农民就会彻底失去土地。因此,土地信用合作社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制度安排。 3、土地信用合作社是比较有效率的组织创新形式。它顺应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能够实现存地农民,贷地经营者和土地信用合作社(通常是村集体组织)之间“三赢”局面,推行起来,阻力小,政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其对现阶段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调优农业结构有重要作用。 4、土地信用合作社创新能力有限。尽管信用社章程中提出“存地证”可以用作质押物,但这有待于土地主管部门的认可及贷款者接受。不过土地信用合作社章程如此规定仍有很大意义。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土地金融公司)的考察体会 1、湄潭县土地银行是比较接近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尽管它成立时被定名为土地金融公司,但从设立宗旨和职能来看,它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信贷,符合土地银行的基本特征,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方向。 2、湄潭县土地银行受大的政策环境影响,失败并不说明没有存在价值和生存空间。尽管它是在湄潭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积极推进土地制度建设的产物,由于直接触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这一敏感问题(尽管政府再加了一层政府担保的保险),而当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空白,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可能产生失地农民问题必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同时湄潭土地银行生不逢时,成立不到两年就遭遇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整顿,区区300万元的资本金使其不能自保,从有关资料了解,尽管是试验区,各级银行和上级政府并没有施以援手,最后被迫重新注册为土地开发投资公司。 3、湄潭土地银行有很多制度创新。一是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最早实践者。二是探索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村中长期投资信贷,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突破。三是重点开发非耕地资源,没有大量触及农民的安全性资产耕地,其带来社会稳定负面作用相对较小。 (三)建议 从操作层面看,有两套方案可以选择: 1、组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这是稳妥可行但创新意义较小的方案。借鉴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经验,选择我市土地流转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先行试点,比如固始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土地信用合作社,乡镇设联社,县农业局业务指导,工商、民政注册登记,农村信用社对贷地经营者资金扶持。 2、组建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的农村土地银行。这种方案创新意义较大,组织运行成本较低,对解决农村资金问题作用很大。可争取中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农村土地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一个单位,两个牌子,同时,赋予农村信用社开展农地金融业务,农信社设立农地抵押信贷部,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其它物权向土地银行申请农业生产贷款,农信社大力支持土地经营大户扩大再生产。土地银行不直接经营土地“存贷”业务,而由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具体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农业保险。

坚持耕地保护 坚持科学发展观 集约节约用地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 耕地是农民的饭碗和命根子,必须切实加强保护。加强耕地保护是我团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和谐四十五团的客观要求。 耕地保护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保护耕地,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主体的积极性。但作为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主体的政府,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应承担重要职责。四十五团团党委一直将耕地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机关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扎实履行耕地保护的法定职责。 科学的土地开发是贡献,有效的土地保护也是贡献;科学的开发是政绩,有效的保护也是政绩。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从本质上说,保护资源是为了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了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今天的保护,为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承担保护的责任也十分光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耕地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我们又要从四十五团发展前途的实际出发,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价值,千方百计的满足四十五团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耕地保护工作要从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综合转变。在制定政策时,要整合资源,统筹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等各类资金的投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成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我们始终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四十五团国土资源分局,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处理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保护资源是保障发展的前提,资源是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发展是保护资源的目的,脱离了发展空谈保护资源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才能努力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第一,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加快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团土地利用的新路子。第二,重点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改善民生项目用地需求,明确低效利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利用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节地型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运行效益,使得单位面积土地创造出更多的产值和利税,提高土地利用率。第三,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问责制,做到违法即问责,真正把问责制落到实处。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的执法检查。第四,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要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考核机制。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路,也是国土资源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思想,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国土资源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来部署,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更是把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提到了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代价。目前,我团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资源需求的重要时期,实现富民强团的战略目标,必须有足够的资源作保障,而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越来越严峻,资源供应越来越紧张,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硬约束,资源开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总要求,全面贯彻师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政策,加快适应国土资源形势的变化,正确处理“四对关系”:即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开发资源与支持团场经济建设的关系,既要严格保护耕地、不越“红线”,又要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正确处理短期问题解决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尽量满足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合理保护好、管理好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持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保障。正确处理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努力争取上级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彻底解决在连队农民建房中的遗留问题,严禁在今后工作中再出现类似问题,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正确处理保障国土资源局正常运转与促进财政增收的关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土地市场收入全面进入财政国库;实现管理方式的“四个转变”:即从注重微观管理向强化宏观调控转变,更加注重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从注重行政、法律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转变,更加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注重审批向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构建服务平台转变,更注重加强基础工作。从注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更加注重管理工作的内涵,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推进管理。(分给我,谢谢)

农村土地管理论文3000字怎么写的

2008年11月12日至16日,由省农村信用联社、市委政研室、固始县政府、固始县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组成探索建立农村土地银行学习考察组,先后赴宁夏平罗县、贵州湄潭县考察学习农村土地流转及农地金融经验,两地做法迥异,但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情况 (一)土地信用合作社的缘起 平罗县位于银川平原北部,该县人少地多,全县近30万人,耕地面积18万亩,可利用荒地5万亩。农民非农就业比例高,2006年,全县6万农村劳动力中非农就业比例达6%。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发源于姚伏镇小店子村,该村1560人,耕地面积6200多亩,由于人少地多,加上多数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很多农民把耕地租给亲戚或乡邻代耕。有的收取少许租金,有的干脆分文不收。由于多是口头合同,土地纠纷时常发生。 2006年6月,小店子村年轻的村支书叶立国联合村内52个拥有农机具的农户,成立了小店子村“农机化合作社”,主要目的是把全村有农业机械的农户联合起来,提供“代耕代种”服务。为此,叶立国自己拿出10多万元购置了东方红拖拉机。此时,时任平罗县委书记张作理正在思考如何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产。看到小店子村的尝试后,张作理决定在该村试点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其后,平罗县委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带队到该村调研,经咨询农业、国土、民政、工商等部门意见,由小店子村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并以社团法人在平罗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 2006年5月18日,“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宣告诞生。当时平罗县领导层提出了三种经营思路:一是耕地入社,前提是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民自愿存贷;二是村集体荒地可入社,用来发展种植、养殖等;三是乡镇政府所有的河滩地,可委托土地信用社有偿托管,相关收益在乡镇、村集体、农民之间分配。目前,“小店子土地信用合作社”集中了本村两个小组共1700亩耕地,然后把这些地“贷”给该村村支书兼合作社理事长叶立国,由叶立国统一经营。入社的农民每亩每年可得480元“存地费”,叶立国作为承包人,每年每亩要支付农民490元的“贷地费”。按照合作社章程,存贷之间的每亩10元的差价,主要用于本村集体公益事业。叶立国承包这1700亩耕地后,全部用机械化耕作,并与宁夏泽丰种业有限公司合作,用于水稻制种。 2006年,平罗县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每个乡镇都要选择一至二个村,搞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通知》提出,农村土地合作社可分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社团法人制”三种,可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也可以村级为单位成立;但首先要经过县政府批复,然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业务主管部门是平罗县农牧局农经站。在诸多试点中,平罗县南边的姚伏镇成立了全县惟一的镇级土地合作社。该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6月9日,由姚伏镇政府及其所辖姚伏村、高荣村、上桥村发起成立,其中镇政府以所有荒地5亩作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姚伏村等四个村都分别以集体荒地出资。该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存贷土地、旅游开发、生态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发展镇村企业等。据该镇农经站站长傅顺军介绍,目前该镇土地合作社已把1500多亩“贷出去”种芦苇,还有数百亩建为旅游度假村。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39个,存贷土地面积集中连片达到1000亩以上的20个,乡镇级1个,村级38个,存贷土地8万亩,存贷耕地2万亩,存贷集体荒地6万亩,实现存地收入6万元,累计为村集体创收3万元,转移劳动力633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051万元。 (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6年年初,经自治区工商局批准,平罗县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和村进行试点,总结了一套合理合法的运作程序。就是成立土地信用社,先由村委会向所在乡镇申请,乡镇报县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具备成立条件,由县农牧、工商、土地等部门共同对申请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村进行全面详细的考察调研,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入社的土地和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出具验资报告,乡镇再以正式文件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审批,并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到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然后挂牌成立土地信用社。农户存地和贷地人(企业、经济组织)贷地,都要经过村委会审查,再发生存贷关系,三方签订合同,由土地信用社发放存贷地证书,确保三方利益。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为使其能真正成为一种产权明晰、综合经营、民主管理、效益明显的新型组织,把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贯穿土地信用合作社组建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以及财务公示制等规章制度。采取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形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为土地信用合作社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组织保证。理事会的重要决定和实施、财务运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以保证党的基层政权的稳定。 (3)政策扶持,考核奖励。在试点阶段,工商、税务对土地信用合作社实行免税优惠政策,乡(镇)和村成立一个土地信用合作社,县政府给予3-5万元启动资金扶持,由县农经站代表县政府入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赢利后退出或转让给村集体,村集体通过红利增加收入。把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工作纳入到乡镇N+XY目标管理考核,设立单项奖,对运作规范、存贷土地规模大、发展高效农业成效明显的土地信用合作社,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土地信用合作社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培育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成效 (1)促进土地流转和集约规模经营。如黄渠桥镇万家营子土地信用合作社将360亩土地贷给禾盛园花卉园林实业发展公司,公司投资1000万元发展花卉产业,培育松柏、云杉、丁香、碧桃、月季等28个品种、3700多万株花卉苗木,为村里引进了花卉产业,培训了一批懂技术的农民,形成了该村的品牌。全村1400多村民,目前有600多人从事这项产业,人均年增加收入1万元左右,村集体实现收入2万元。城关镇小兴墩土地信用合作社吸存耕地584亩,以600元/亩贷给双惠蔬菜协会建设千座节能日光温室园区。目前已建成节能日光温室500座,全部对外承包。2008年计划再建设500座,对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2)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信用合作社的推行,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民有了存地收入和打工酬劳等多方面的收入,收入总量明显增加。姚伏镇小店子村土地信用合作社成立后,将全村1700亩稻田吸存到土地信用合作社,解放出110个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一年挣回收入25万多元,留守的妇女、老人在土地信用合作社打工,挣得工资11万多元。 (3)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实力。黄渠桥镇候家梁村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后,将集体所有的3300亩荒地贷给江苏一客商发展水产养殖,每年为集体增加收入4万元。截止目前,全县29个村级土地信用合作社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平均达6万元。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建立湄潭县土地银行的背景。湄潭县地处贵州省北部,是经中央1987年5号文件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首批农村改革试点县。湄潭农村改革实验区的试验主题是土地制度建设和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1987年全县非耕地资源面积为6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3%。非耕地资源中,可以直接开发利用的有7万多亩,占县域总面积的9%。非耕地资源开发需要投入的的资金数量极其庞大。对湄潭这样的西部贫困县来讲,仅靠当时政府的财力是难以承担的。因此,成立一个专业性的土地金融机构以专门支持县域非耕地资源开发的改革试验思路便应运而生。 1988年2月,由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菁和遵义行暑副专员、试验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春时主持,召开了一次试验区工作座谈会,论证筹建湄潭县土地银行。旨在为当时湄潭县推行的非耕地资源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融资。同时,土地银行的筹建也有利于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土地流转与集中,建设土地信用制度。当时,建立土地银行需要制度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员条件等基本具备。①制度条件主要包括:第一,以土地使用权作担保的农业中长期信贷投资,已在湄潭县实施过。该县联合乡核桃坝村以90亩优质茶园作抵押,通过县财政局作担保,已从农业银行获得20万元中长期贷款,新开茶园1100亩,果园500亩。永兴乡果树专业户陶鸿飞以现有的15亩柑桔园作抵押,从农行贷款6000元,新开果园46亩,并保证3年还清贷款。第二,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促进土地合法流转与适度集中,当时国家政策允许。第三,根据中央允许试验区可以突破某些现行政策的规定,可以放宽对组建土地银行的限制。②注册资金来源:一是乡村收取的土地承包费、土地租赁费以及耕地占用费;二是中央和省下拨到县的农业中长期建设投资款;三是县财政周转金;四是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开发公司借贷的世界银行贷款。各条渠道筹措的资金可达2000万元以上。③人员配备: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88年8月,考虑到建立土地很行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加之在短期内难以筹措到巨额资本金,试验区领导小组决定分两部到位,先办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再促成土地银行诞生。8月12日,人行贵州分行批复同意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明确为非盈利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基本职能是:通过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投资信贷,主要用于土地的整治、开发和流动集中,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业务范围是:通过集股方式扩大资金备储备;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土地整治与开发的中长期贷款,并受政府委托办理贴息贷款;对抵押后无力赎回的土地进行使用权的招标发包、出租或拍卖;协助政府与乡村连片整治开发土地资源。运作两年来,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有力地支持了该县非耕地资源的有计划开发,全县人均增加了两分地。但土地金融公司生不逢时,1990年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要求金融性公司自有资本要达到5000万元,而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自有资本金仅300万元,经过再三争取,人总行同意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重新登记注册为湄潭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到1997年,由于各方面金融政策的变化和自身经营不善,经协商进行改制,将土地开发投资公司并入湄潭县农村信用社,从此结束土地银行的历史使命。 (二)建立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的得失。第一,宏观政策环境不宽松是湄潭县土地银行试验失败的主要原因。我们查阅1990年前后围绕保留湄潭土地金融公司的有关文件和领导通话记录发现,当前正值全国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尽管试验区领导小组设想的注册资金来源很多,但实际上自有资本金并未落实。原规划的资金来源中:①地方财政每年拨付的长期支农资金,在拨改贷以后,这部分出资没有得到;②土地使用费没有收齐,因此,这部分资金也未落实;③土地占用税本是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没有足额取齐。这部分资金作为财政出资也未落实到位;④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的投资或借款不属自有资本金。原设想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根本无法落实,甚至论证会重新规划的500万元资本金也没有达到,最终是省、地、县三级财政各出资100万元,形成了土地金融公司的300万元注册资本金。资本金不足直接促使土地金融公司被重新注册为土地投资开发公司。 第二,作为官办金融机构给政府及自身带来较大经营风险。以地方政府来推动制度建设,优点是地方政府依其威信及影响力,可以使制度构建成本得以降低,并以政府信用化解了一部分农地金融风险。不利的一面是,这种制度安排使土地抵押信贷风险过度集中于土地金融公司,又无法通过社会化的风险分摊机制化解。 第三,向非耕地资源开发发放贷款降低了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发展中国家农地往往是农民的一种安全性资产,中国也不例外。家庭承包经营下的耕地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功能,农户与耕地的关系十分紧密。非耕地资源则基本上不具备保障功能,而以发展功能为主,这就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考察体会与建议 (一)平罗县土地信用合作社的考察体会。1、土地信用合作社是土地银行的低级形式,或者说只是土地银行的形象说法,因此是加引号的土地银行。土地银行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国内已有土地银行的统一定义,例如,《土地科学词典》(陈洪博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定义为“以土地为抵押的办理长期放款业务的银行”;《土地大辞典》(马克伟主编,长春出版社,1991)的定义为:“土地银行是一种办理土地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业务主要是发行土地债券或出售土地抵押债券,并付还本付息的责任”。我们通常理解的土地金融,是指“以任何一块有利用价值的土地作为信用的基础,为借款作抵押而获得资金融通。” 2、土地信用合作社没有突破现成政策和制度框架。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实际上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经营者之间的中介组织。农民“存入”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的行为实质上是“出租”行为,得到的“存地费”实质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金。其优点是农民没有失去土地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把自己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这与重庆“股田制”本质上截然不同,“股田制”是农民以土地入股,一旦股田制公司倒闭,农民入股土地作为公司破产资产进入清偿程序,农民就会彻底失去土地。因此,土地信用合作社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制度安排。 3、土地信用合作社是比较有效率的组织创新形式。它顺应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需要,能够实现存地农民,贷地经营者和土地信用合作社(通常是村集体组织)之间“三赢”局面,推行起来,阻力小,政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较小。其对现阶段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调优农业结构有重要作用。 4、土地信用合作社创新能力有限。尽管信用社章程中提出“存地证”可以用作质押物,但这有待于土地主管部门的认可及贷款者接受。不过土地信用合作社章程如此规定仍有很大意义。 (二)湄潭县土地银行(土地金融公司)的考察体会 1、湄潭县土地银行是比较接近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尽管它成立时被定名为土地金融公司,但从设立宗旨和职能来看,它是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业中长期信贷,符合土地银行的基本特征,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方向。 2、湄潭县土地银行受大的政策环境影响,失败并不说明没有存在价值和生存空间。尽管它是在湄潭作为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大背景下积极推进土地制度建设的产物,由于直接触及土地使用权抵押这一敏感问题(尽管政府再加了一层政府担保的保险),而当时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空白,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可能产生失地农民问题必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同时湄潭土地银行生不逢时,成立不到两年就遭遇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整顿,区区300万元的资本金使其不能自保,从有关资料了解,尽管是试验区,各级银行和上级政府并没有施以援手,最后被迫重新注册为土地开发投资公司。 3、湄潭土地银行有很多制度创新。一是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的土地银行,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的最早实践者。二是探索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发放农村中长期投资信贷,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政策的突破。三是重点开发非耕地资源,没有大量触及农民的安全性资产耕地,其带来社会稳定负面作用相对较小。 (三)建议 从操作层面看,有两套方案可以选择: 1、组建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这是稳妥可行但创新意义较小的方案。借鉴平罗土地信用合作社经验,选择我市土地流转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先行试点,比如固始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土地信用合作社,乡镇设联社,县农业局业务指导,工商、民政注册登记,农村信用社对贷地经营者资金扶持。 2、组建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的农村土地银行。这种方案创新意义较大,组织运行成本较低,对解决农村资金问题作用很大。可争取中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农村土地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一个单位,两个牌子,同时,赋予农村信用社开展农地金融业务,农信社设立农地抵押信贷部,农民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其它物权向土地银行申请农业生产贷款,农信社大力支持土地经营大户扩大再生产。土地银行不直接经营土地“存贷”业务,而由乡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具体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标准,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开展农业保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减免农业税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季节性返乡耕种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前明显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依赖性,但是,仍有85%以上的农民基本依靠土地的种植或养殖收益维系生活,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日渐增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笔者利用工作和参与调解的便利条件对綦江县安稳地区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各村主要干部以及50位农户,现对调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一)流转特点  调查表明,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速度快、类型多、行为欠规范以及少量违法流转行为存在等4个方面的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安稳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涉农户不断增多。目前,各村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约10%以上,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30%。   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以流转主体为标准,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为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80%。   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出租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出租中又以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办采石场为主。  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其中协议流转农户略占总流转农户数的60%左右。协议流转又分为书面协议流转和口头协议流转,其中口头协议流转占协议流转的绝大多数,签订书面协议流转的农户不足总流转户的10%。   以流转是否有偿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流转和无偿流转。其中以无偿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户的60%以上,有偿流转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 以流转是否履行报批准、备案或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程序为标准,可分为批准流转、备案流转、登记流转和自行流转。其中以自行流转为主,占总流转面积的98%。   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根本没有;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   我镇有极少部分耕地被转为非农用途,主要用于煤矿、非煤矿山、住房、小城镇项目建设等。这些建设用地只有大多数履行了批准手续。其中,非煤矿山建设采取向农户租赁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自己名下,用于非农生产。   (二)流转原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农户之间买卖房屋后,为了耕种土地的方便,买卖房屋的农户绝大部分都要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如,住在甲社的农户不便于跑到乙社去耕种土地。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如:布衣山寨的建设、萤石矿厂、乡村公路以及大量开办的采石场都是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高速公路、210国道和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属于国家依法征地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  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这种现象在我镇很少。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情况的分析   (一) 流转纠纷特点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大,递增趋势明显。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相安无事。因此产生纠纷的微乎其微,纠纷所涉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大约2%左右。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以及采石场的临时占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数量巨增,还有煤矿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而引起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加,流转纠纷所涉面积占各类土地纠纷所涉面积的30%。   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   流转纠纷,是流转当事人之间基于流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而产生的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以下纠纷、事件。   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这种因流转纠纷引发的财产、人身侵权纠纷日渐增加,目前约占到流转纠纷总农户数的30%,此类纠纷往往形成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如上坝村村民张某和刘某之间为了两小块耕地(约3亩)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不服调解,刘某将张某种植的白菜撤了,张于2005年5月起诉綦江县人民法院,因未登记确权而撤诉,但至今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 二是行政纠纷,如,崇河村六社的村民王某一家,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土地补偿数量发生的争议,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才告结束;古南镇的居民张某原是大堰村三社的村民,因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纠纷,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仍不服,现正在民事再审之中。  三是上访事件,如,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时,由于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的补偿土地的面积和标准不理解,曾上访到了建设部,又如张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服,上访到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忧虑重,对策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存在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管理失缺,绝大多数流转行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农村干部虽然深感忧虑,但还没有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纠纷形成原因分析   上述流转纠纷的形成,既有宏观上政策和立法的原因,也有微观上行政管理、流转行为自身欠缺的原因。   1、政策的调整。1996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国家征收农业税和按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2005年调整为免征农业税,并实行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这使得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所负担的费用日益减轻,收益随之提高。我市从2003年逐步减少并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以及退耕还林的补贴,原本因为承包经营土地成本高收益低,外出谋生而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的农民纷纷返回,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部分农民都是争议土地的原承包经营权人,但由于当初流转时与对方约定不明,受流转方理解为无偿转让并在土地上作了大量投入,或者因当初对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或着急外出打工一时找不到受流转人而将土地抛荒后,经村安排给其他人种植的,但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仍记载为原承包人等原因,受流转方不让出争议的土地而形成纠纷。特别是,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以及粮食直补的发放到位,土地承包可以获得较大收益,因此许多以前撂荒弃耕的土地现在又有人要求耕种。一些自行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也纷纷将土地收回,而一些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也都开始要地。有的村民小组进行了合并,由于合并前的小组每户承包土地面积不同,合并后的小组有的村民要求重新分地。加上集镇建设、厂矿建设等征地面积的增加,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之间为争夺土地承包权、确定承包土地的界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经常会发生纠纷。土地仍然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主要的生活来源,这样,曾经一度缓和的土地承包纠纷又再度突出。  2、立法方面的不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第五节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十二个条文。内容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各种流转方式应当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如第三十七条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起到约束当事人流转的作用。原因是《土地承包法》中对不依法履行上述程序性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很随意且不受拘束。2005年1月19日国家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作出了比《土地承包法》更为细化的规定,但对本文提及的上述问题仍未能给出具体的解决依据。   3、证据方面的尴尬。在面对大量涌出的、直接关系到所涉当事人“命根子”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的这一类纠纷,镇、村领导尽管非常慎重,但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尴尬:纯粹要求当事人举证就难以保证结果公正,因为很多流转户之间根本没有流转协议,举不出证据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是也难以保证事实公正和法律公正的社会效果,同时考虑基层社会稳定又可能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因基层组织的不理解不配合导致裁判难以顺利执行;有些案件尽管法院裁判并无不公,但败诉的当事人会不断上诉、申诉、上访这样一来,法院不仅没有解决纠纷,还成了被信访的对象而且当事人也因为自身的行为,使纠纷解决的成本不断上升,成为基层稳定的隐患   4、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实践中,流转行为存在严重不规范的现象:   (1)以农户自行流转为主,极少履行报批、报备案或申请变更登记等法定手续,流转任意性大 按照《土地承包法》报村里同意或备案的流转只占到全部流转面积的不足5%。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次,几经转手,原承包经营权人外出回来后不知向谁要地,而村里也不尽了解,容易产生矛盾。   (2)农户流转以口头约定为主。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承包人在流转时原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太重视,所以一般情况下流转约定都不是很明确。有些流转虽有明确的口头约定,但因没有书面记载,流转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一旦形成纠纷,还难以查证约定内容。   (3)为数不多的书面流转协议,大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概念不清、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确定等问题。如不少协议上有某甲将土地“给”某乙种植或养殖的条款,形成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含糊的文字,均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解释,流转方解释为“转包”或“代耕”,受流转方则解释为“转让”。   5、镇、村管理服务的欠缺。   我镇没有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的服务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因为身兼多职无法履行这方面的管理职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的状态。镇干部忙于本职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既无管理服务的动力亦无压力,因而使组织形同虚设。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管理也近乎空白,不少村干部没有管理的意识, 认为村里中心工作都忙不过来,群众自愿流转不必操那闲心。因此也就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行为调查中镇、村干部对所在镇、所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流转面积和农户的情况,心中无数,没有一个村建有完整规范的土地流转情况台帐。镇、村调委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处也是草草的应付了事。   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土地二轮承包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没有清晰的四至界畔,2004年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后,有的村因农户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也将矛盾户的证书暂且扣留后又忘了发放,这些情况在各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7、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调查中有100%的农民不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有哪几种,其法律后果怎样,绝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三十内承包权是自己的,流转与村里没有关系,不必报村里批准或备案,认为流转无需签订书面协议,都是邻里家边的,平时相互也了解,口头说一下就行了,立书面协议显得见外,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持有证书,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土地使用权都是自己的。   8、村级干部法律素质较低。各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一知半解,不完全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90%的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村里不必管,不必建立流转台帐。有些村干部对农户报到村里的流转行为的管理也不依法进行,既不要求农户签订书面协议,也不按规定办理批准转户或备案手续。 9、没有土地仲裁机构发挥纠纷仲裁作用。我县今年才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几乎没有群众知道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谁申请仲裁,各村干部对如何申请仲裁也说不清楚。这使得流转纠纷集中在基层政府和法院。   三、预防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对策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好流转纠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从立法、行政、村民自治以及司法各个层面,思考应对策略。   (一)立法建议   1、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尽快制定《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特别是增加对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方面的具体内容。   3、建议农业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增补和修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建议国务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的范围、仲裁的程序、仲裁的原则及其他仲裁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所设定的仲裁程序应简便、快捷于诉讼程序,既便于当事人解决纠纷,也减轻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   5、建议省人大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充分调查本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纠纷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   (二)行政对策   在目前流转纠纷较多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达到减少和处理纠纷的目的。   1、依法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对尚未发证的农户,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证书向农户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若委托村委会具体负责发证,应明确下列要求:  (1) 确保户户有证。无论过去基于何种原因,现在有什么理由,一律不得扣留农户证书。   (2)保证土块、面积、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书四者的记载内容要相一致。   (3)加强纠纷调解。对发证过程中发现的因流转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农户间或农户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加强调解,保证补发证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对承包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及时协调解决。指导村组公开发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规范承包合同内容,必要时可采用格式合同,但格式合同的起草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条款要平等、具体、全面。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坚持稳定和完善相统一的原则,制止随意撕毁合同的现象。  3、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管理。在对流转行为的管理中,县、镇人民政府应各司其职。   县人民政府对变更、撤销、更换、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申请,应依法及时审查办理。我镇大堰三社2005年8月向綦江县府法制办申请撤销居民张某的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半年多了仍无任何结果。  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部门,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成果四保障,不流于形式。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均应加强对流转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应重视流转纠纷引起的上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安排调处。两级政府同时还应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全面掌握流转情况,并制定有效预防和处理纠纷的相关措施。 4、大力宣传法律。县司法行政部门和各镇、村应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懂得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流转标的、流转用途、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流转费用等内容,告知农民该报批准、备案的要报批准、备案,不能自行其事,倡导农民多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为防止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产生矛盾,多进行短期流转,少进行长期流转。   法制宣传的另一个重点,应当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对其中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以及经常处理土地问题的村干部,要组织专门培训。这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预防和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5、纠正违法流转行为。对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经营权,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三)村民自治对策   流转纠纷大多发生在同一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因此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规范管理好流转行为,以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解决矛盾的成本负担。村民委员会要在提高村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加强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流转台帐,完善流转批准和备案手续。   1、完善并登记已发生的流转行为,建立台帐。对本村内部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流转户,动员并指导其按约定内容补签流转合同,补办报村批准可备案手续。流转合同应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收执存档。村委会根据当事人补签的合同的补交的申请,办理批准可备案手续,并将上列情况记入台账。调查、补办手续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弄清本村流转情况,也可发现并调处部分已经发生的纠纷,还可消除许多纠纷隐患,可谓一举三得。   2、规范并登记今后的流转行为。对今后发生的流转行为,村委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指导流转户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批村批准功备案或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做到每一起流转均符合手续,每一起流转均有帐可查。这样必然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率,即使发生纠纷也处理有据。 (四)司法方面的对策 司法部门加强对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调整。对破坏、干扰新一轮承包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对发包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维护农村稳定。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本着稳定农村生产关系的原则认真处理,维护生效合同的严肃性,通过办案,保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作出了部署,提出了明确任务,要求“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比取消农业税更深刻、更艰难。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第一,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迫切需要。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变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原先336亿元的农业税赋,而且取消了714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和农村教育集资,还取消了种种不合理收费,农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按理说,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的各种不合理负担也都应该取消了,但实际情况并非这么乐观。千万不能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问题就解决了。从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一些地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用水用电、修建道路、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仍然存在;越权审批涉农收费项目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强行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一再发生;一些乡镇为了解决税费改革以后的财政收支缺口,出现了用行政办法大搞招商引资和以举债弥补经费缺口的现象。如果不及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下决心解决“食之者众”和转变政府职能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势必是“税取消了、费又来了”,农民负担就会加重,就会失信于民。我国历史上几次大的赋税制度改革,从隋唐的“租庸调”、“两税法”,到明清的“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之所以都没能跳出周而复始的“黄宗羲定律”,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税制改革后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从历史和现实出发,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部取消农业税并不意味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任务已经完成。只有下决心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才能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减负成果。  第二,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关键所在。为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需要,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逐年增加了对基层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从2006年起,国家财政将安排支出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每年将达到780多亿元,地方财政每年将安排支出250多亿元。尽管如此,由于转移支付的标准和额度留有缺口,而且没有考虑到近年来乡镇经费刚性支出大幅度增长的因素,在不少地方取消农业税势必给基层财政收支平衡造成压力。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将会带来两种严重后果:要么是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卷土重来,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要么是基层组织难以正常运转,无法履行应尽的职责。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做到减人减事减支;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乡镇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使乡镇财政收入能够随国家整体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必须明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既是为了巩固减负成果,也是为了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农村综合改革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不能以减少对“三农”的服务为代价。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能、该提供的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工作基础。中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方针,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提升,国家财政收入明显增加,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已经有条件推进以前多年想改而未能付诸实施的改革。农民盼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各级政府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社会各界关心农村综合改革,共同构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进展,探索了一些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认真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重点,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精简人员和机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常开展。二是加大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经费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三是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等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

决定明确指出,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思想所明确的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使人们豁然开朗。 决定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待,用鼓舞人心又求真务实的笔触,勾勒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辉煌前景: ——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这6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符合实际、积极稳妥,振奋人心、催人奋进。 决定在总结农村工作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5项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这是视野开阔、直面挑战的行动纲领—— 我国农村30年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如大潮涌动,汇聚于决定的字里行间。决定用高度凝练的语言,从5个层次概括了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从4个方面阐明了农村改革发展对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要贡献,概括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积累的5条基本经验。 决定深刻分析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入剖析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农村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等方面,条分缕析地指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突出强调了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决定提炼的这3个“最需要”,振聋发聩、令人警醒。 对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是作出战略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个“发展阶段”、一个“关键时刻”、一个“重要时期”的科学判断,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突出矛盾,有着深刻、透彻的认识和把握,意味着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意义更加重大、时机更加紧迫、任务更加繁重。 这是充满改革、创新精神的“路线图”——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决定设计的六大制度建设,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个“长久不变”、两个“转变”,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内涵、原则,明确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原则要求;从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业补贴制度等方面,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出新要求;从政策支持、放宽准入等方面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新举措;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作出新部署……决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要求,对六大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充满了一个个新论断、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 这是前瞻务实、富有可操作性的工作部署—— 决定提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总体思路、重大举措,明确提出抓紧实施粮食战略工程,推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加快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以县为单位集中投入、整体开发,今年起组织实施。 决定从4个方面提出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措施,从9个方面部署了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攻方向和政策举措,提出了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作出了具体安排。 一项项周密细致的政策,一个个引人关注的亮点—— 决定从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等8个方面,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出新部署,强调要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决定最后一部分的表述言简意赅、充满新意。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的重要论述,更是引人注目。 一幅美好宏伟蓝图——决定顺应8亿农民的新期待,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重大安排,反映农民心声、符合农民意愿、代表农民利益 2008年的金秋,当丰收的馨香再次飘拂神州大地,8亿农民共同展望着一幅未来生活的美好蓝图。 土地承包关系能不能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流转?国家的补贴可不可涨一点、粮食价格能不能提一点、农资价格上涨会不会得到弥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能不能快一点?……这些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个个实际问题,既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也是广大农民日想夜盼的强烈愿望。 “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中的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当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也是贯穿决定全篇的指导思想。决定顺应8亿农民的新期待,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出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举措、安排。 ——目标任务中唯一的量化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12年实现倍增。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经过努力,12年后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将达到8300元左右,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更高水平。对渴盼增收的广大农民而言,这个“真金白银”的数字无疑是重大实惠。 ——创新体制机制:既给农民吃“定心丸”,又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决定明确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决定明确回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明确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近年来,因为征地中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决定强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一字之差:细微之处传递强烈政策信号。 细心的人们注意到,决定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与此前沿用的“支农惠农政策”相比,细微的调整,却让人们看到了中央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政策取向。 多种粮的农民每年获得的补贴有望获得较大幅度的增长——决定明确要求,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 农资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负担有望得到弥补——决定醒目地提出,要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谷贱伤农”现象有望得到缓解——决定作出部署,要针对农业市场风险较大的特点,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农民群众贷款难、农村金融“失血”的状况有望得到改观——决定提出两个实招,一是在政策支持上实行倾斜,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明确提出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二是在放宽准入方面,将在加强监管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前提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些措施无疑将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亿万农民工有望过上更舒心的日子——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要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情牵百姓多思谋,心系民瘼有良策。 ——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 ——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乡镇通油(水泥)路,进而普遍实现行政村通油(水泥)路。 ——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2800多万农民群众将因此得到更有力的扶持。 ——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 一项项具体政策,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给亿万农民带来新的希望。 回眸30年前,改革的巨轮首先从农村破冰; 纵观30年间,辽阔的乡村发生历史性巨变。 展望未来,完全可以相信,随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贯彻落实,我国广袤的农村必将发生更宏伟的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必将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记者张宿堂、孙承斌、陈二厚、李亚杰)问题简单!!没挑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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