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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绿色包装论文2000字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6 01:12:00

食品绿色包装论文2000字怎么写

我国,绿色,包装,现状,推进,措施  正文开始  提要 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自由贸易理论的支撑下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迫于内外压力,我国发展绿色包装势在必行,并就如何发展我国绿色包装、实现包装与贸易环境相协调提出对策。  关键词:绿色包装;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一、绿色包装的内涵  绿色包装是指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包装作为贸易商品的组成部分,包装工业作为社会一重要部门,与环境及资源危机又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包装在生产、使用、处置中的不环保、不安全因素加剧了人类对包装工业及包装物的关注。因此,在绿色浪潮的席卷下,绿色包装在国际贸易中应时而生。一系列环保条约出台,WTO日益绿化,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推行环境标志制度,这一切无疑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当这些包装措施“以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时,对市场准入、产品竞争力更是构成极大的障碍。  二、我国绿色包装发展现状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提高了消费者环保意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组织纷纷呼吁环保、各国相继出台了法律法规,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觉醒,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已不再仅局限于物美价廉、健康营养,他们开始关注商品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环保产品顺应了这一趋势,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环保意识的高涨,必然对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提出了要求,包装不符合本国环保要求的商品很明显竞争力将减弱,而带有环保标志的包装产品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不发展环保型包装就意味着在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  (二)当前我国绿色包装对出口贸易造成不利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主要贸易市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区域,它们约占我国外贸额的88%,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又是绿色浪潮最盛行、环境标准严格、法律法规多样的地方。因而,我国贸易不可避免地受到包装壁垒的影响。首先,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口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此外,由于不同国家包装要求或有差异,当我们满足了一国的规定,却未必符合另一国的要求,因此出口企业必须支付昂贵的包装费以符合不同国家的规定,故我们的包装达不到别国标准时,或为达到标准使成本增加到无利可图时,面临的将是退出市场。  (三)包装方面的法律规范仍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内容涉及到包装及其废弃物管理的仅有的法律。但这两个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问题。它没有规定“易回收处理、处置或在环境中易消纳的产品包装物”的具体标准,也没有明确按哪项“国家规定”回收、再生和利用;且得以实施的条件尚不具备,包装废弃物回收、存放、处理的相应配套机构与设施还很不健全。也基本处于政策宣传的层面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仅凭以上简单的规定并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缺失或形式化,企业在生产上就会忽视绿色包装,从而在贸易中使得产品在包装上处于极为不利地位。  三、我国对绿色包装的推进措施  (一)加强包装的环保教育,经济手段调节,建立资金支持体系。首先,开展包装的环保运动,首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制定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潮流,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也日益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开拓市场、树立形象的有效途径。依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促使包装物生产商考虑环境成本,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包装物的产生;其次,政府通过征收包装物环境税获得收入,根据需要用于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的各项支出,从而使得促进包装物减量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过程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走企业联营之路,实施绿色设计。我国很多小包装企业资金短缺,借款能力又弱,研发水平更是堪忧。通过联营,可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工作当中去,有利于提高包装企业的整体素质;实现规模效益,增强竞争力。通过合并,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保证了产品质量,实现了规模效益。更可实现风险共担,使企业平稳经营。另外,企业应坚持“设计是源头”的理念。坚持包装设计要减量化、小量化、力求与产品结合。在设计中,剔除有毒害包装材料的使用,尽量考虑环保型材料,同时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坚持包装结构设计要合理。包装容器的结构设计要顺应消费者的需要,体现人性化原则,避免给消费者使用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顺应出口地市场的要求,避免因结构不合理导致出口不畅。  (三)强化出口意识,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国许多出口商品达不到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进口国有关环保的法规条例、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强度等了解不够。在包装装潢、图案和色彩等的设计上要突出环保气息,以适应国外消费者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现代消费心理;在包装材料选择上,要大力发展轻薄、高性能的纸包装、竹包装、玻璃包装,改造塑料包装。实现绿色包装,消费者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树立环保意识,改变攀比心理,拒绝使用过度包装、虚空包装的产品,这方面的需求转变了,企业也必将被迫转变设计策略;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随手丢弃包装物,尽可能地参与到包装废弃物回收中,从而减少包装污染,节约了资源,营造了和谐舒适的环境氛围。  (作者单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蒋小花,张晓慧循环经济视角下绿色包装法律研究[J]特区经济,  [2]王利云绿色包装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

食品绿色包装论文2000字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社会的发展带动了需求的变化,促使物流和包装理念在融合中不断更新,逐步形成了一种理性发展的趋势。发展现代物流是国民经济全面、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需要。循环经济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已被我国确定为今后经济的发展模式。包装产品生命周期短,又多属一次性使用,用量大,因而消耗资源十分严重;其固废物又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因而包装工业实施循环经济更加迫切。在现代物质社会中,包装的合理运用促进了物流体系的完善,构造了和谐的节约型商品流通社会。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现代物流的发展对包装提出了以减量化(Reduce)为核心的更高、更新的要求—提供绿色包装,构建绿色物流体系。 一、应用循环经济理念,发展绿色包装包装工业发展应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基本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形式,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效益。实施循环经济最重要的操作原则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 )、再利用( Reuse )、再循环(Recycle )。三个原则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三者的顺序也不能变动。减量化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则。减量化就是要减少进入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将重点放在预防废物产生而不是产生后治理。目前存在的过度包装浪费资源并产生大量废物,以及一次性包装物是不符合减量化原则的。其次,要注意包装材料的再利用。像纸版箱、玻璃瓶、塑料袋等包装材料可以再利用,以节约能源和材料。第三,要尽可能多地再生利用或资源化。所谓资源化是指把已完成使用价值的物质返回到工厂,经处理后再融入新的产品之中。资源化能够减少人们对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压力,制成使用能源较少的新产品。一般原级资源化在形成产品中可以减少20}90%的原材料使用量,而次级资源化减少的原生物质使用量通常只有25%左右。以发展绿色包装为行业方向绿色包装既是一种包装理念,也是一种理想包装,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和评审标准。然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对包装却提出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许多工业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包装标签及环境标志、卫生检验检疫条例等绿色壁垒对包装提出的限制主要有:包装材料含有的有毒有害元素及影晌生态或人体健康的微生物病菌,包装印刷中含有可能像内容器迁移的有机溶剂或重金属残留物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或自行降解性能;有无环境标志等四个方面。目前,绿色包装的内涵包括以下五点实行包装减量化;包装应易于重复利用或回收再生;包装废弃物可降解腐化;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包装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均不应对环境产生污染。前面四点应是绿色包装目前必须具备的要求,最后一点是依据生命周期分析方法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对绿色包装提出的最高要求。发展绿色包装,应对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包装及物流业的挑战在国际贸易中,随着关税大幅度下降,环境贸易壁垒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新形式应运而生,其影响也越来越大,几乎波及我国外贸出口的所有领域。绿色包装正成为新的非关税壁垒—绿色壁垒。例如,1998年欧盟单方面禁止我国未经检疫的木制包装箱、木制托盘入境,使我国经济贸易损失达数十亿元,之后又在2000年宣布从中国、加拿大、东南亚、美国等地进口木制包装箱、木制托盘必须经过熏蒸灭菌处理。发达国家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标准,提高了贸易“门槛”。2000年,欧盟在环境贸易壁垒方面采取了更大的行动,要求家电、电子产品、通信用品的回收率为60%以上,个别产品回收率高达75。其中包装制品回收率达85 % ,这项规定将于2006年1月正式执行。近年来由于包装问题产生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许多商品出口欧美还要支付高额的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等。我国包装业、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正面临严峻的考验。二、发展绿色包装,构建绿色物流系统的措施发展绿色包装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包装技法、生产工艺以及废弃物处理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是包装学科的新发展。研究绿色包装要不断创新,研制新型节能环保的材料,提高评价包装材料性能的测试水平并建立相应标准化工作程序。同时,包装机械必须更新提高技术水平,包装设计和印刷装演应该包含更为丰富的信息和时代特征。另外,绿色包装相应的法规、技术界定以及人才的教育培养将涉及各个方面的各个环节。加强立法和执法,确保绿色包装健康发展。国内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指导、扶持、保护绿色包装企业及产品,同时对不符合绿色包装发展方向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关停。在制定法规时,国内相关部门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技术水平,又要结合我国实际,认真研究包装环境,立法全面严谨,与国际接轨,执法力求严格规范,确保绿色包装健康发展。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以减量化为中心,积极研发与推广各种绿色包装材料与设备,以适应物流业发展与国际贸易的需要。▲瓦楞纸箱要向微型化、减量化方向发展。瓦楞纸箱包装应用范围广,在运输包装、物流系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居各种包装之首,2004年我国纸制品包装行业工业总产值为7亿元,占包装工业总产值的33%,占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纸制品包装四大行业包装总产值之和23亿元的69%,产能已居世界第一。仅其自动生产线已从1995年的600多条发展到2004年的4000多条。我国瓦楞纸箱产量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由落后跨入了世界纸箱包装大国,但还不是强国。目前,瓦楞纸箱包装行业普遍存在资源浪费,产能过剩,开工不足(平均开工率只有35 % -40}i`o);市场供大于求,无序竞争,企业效益低下,亏损面扩大;从整体上看,还处于初级工业化阶段。以单条生产线为例:美国的一条线的年产量是6000万平方米,德国是5700万平方米,法国是4400万平方米,而我国只有400万平方米,差距相当大。所以,瓦楞纸板生产上速度、上档次,是一个发展趋势。而减少落后设备,关闭小企业,则是纸包装行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瓦楞纸箱业的发展应以减量化为中心,向微形化、低克重方向发展。发达国家三瓦纸箱成为市场主流,从而可以大大节约纸张消耗、节约木材、节约能源,而我国恰恰相反,是以五瓦纸箱为主(详见图表)。以2003年瓦楞纸箱产量为158亿平方米计算,我国多耗材70%以上。近年来,继蜂窝纸板、重型瓦楞纸板、。3A”型特种瓦楞纸板、增强加心瓦楞纸板(俗称“瓦中瓦”)等新型包装材料之后,微型瓦楞纸板(亦称“微细瓦楞纸板”)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将是我国包装行业与物流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微型瓦楞纸板生产还存在起步较晚、品种少、档次低、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不高等问题,较高档次的微型瓦楞纸板还需要进口。因此,国内微型瓦楞纸板生产企业需要尽快研发出抗压强度更高、缓冲性能更好、印刷更精美、克服“搓板”现象以及成本更低的微型瓦楞纸箱(盒)。▲在运输包装、物流系统中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包装现代化,装卸机械化运输集装化,仓储货架化,管理信息化”是实施运输包装改革、发展物流产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长期以来,木托盘、木制品包装等是运输包装的一种主要制品,在物流系统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耗用木材量很大。我国是世界上木材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随着木材消费量的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节约木材和代用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实现木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在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中,国办发[2005]58号文件中指出,要发展木材代用,优化木材消费结构。提倡、鼓励生产和使用木材代用品,优先采用经济耐用、可循环利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木材代用材料及其制品,减少木材的不合理消费。在包装、运输业继续推广塑料、金属、竹材等非木质包装和木塑复合包装;限制以天然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和木制包装物的生产和使用,限制食品、饮料、酒类等消费品的过渡木制包装行为。因此,在物流系统中,应大力推广国际上最新的运输包装技术—缠绕包装替代木箱包装、瓦楞纸箱包装等,节约木材资源,实现运输包装的减量化,这是企业降低包装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应对国际环境贸易壁垒的一项重要举措。缠绕包装技术是近年来在运输包装领域涌现出来的一种现代化的新技术,是推进集装化运输和物流产业化的基础。它采用特定配方与工艺技术制成的缠绕拉伸薄膜,通过应用先进电子技术和精湛的机械制造工艺制成的缠绕包装机,将各种外形规则或不规则的产品包裹成一个整体,使货物能受到保护,防止擦伤、碰伤,不破损、不散失、不划痕,减少油污与脏斑的产生,减少因包装不善带来的经济损失。缠绕包装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改变产品原始落后的包装,而且能提高单元载荷体,提高装卸、运输作业效率;保证装卸人员、运输工具的安全,是发展集装化运输和物流产业的基础。缠绕包装技术还可以大大降低货物(产品)包装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也是缠绕包装技术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所在。缠绕包装技术的出现,代替了原来的各种纸包装、木包装,可以大大减少木材、纸张等资源的消耗,为改革运输包装、发展物流产业我到了一条好的减f化对策。拉伸薄膜裹包与其他组成单元货载的方法(如捆扎带、粘合或使用收缩膜等方法)相比较,适应性非常广泛,可以裹包各种构型的产品和实现相同尺寸的产品堆码,满足各种货载的要求。积极开发ADSTAR新型阀口包装袋,替代原有“塑塑复合袋”、“纸塑复合袋”、“预应力复合袋”、“玻纤夹筋袋”等。ADSTAR新型包装袋是国际上最新产品,具有自重轻、强度大、高耐磨性和高防水性、价格低、操作方便、有利环保(可以再循环制成其他产品,恰当的焚烧可获得一定能量,其焚烧后的肥料对水和土地绝无污染)等优点,有着广泛的用途,可以保护被包装物在运输、储存中牢固、不破包,减少因包装制品不善带来的经济损失,为生产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AD STAR新型包装袋是针对目前我国实际情况,解决好水泥、粮食、化肥、碳黑、塑料粒子、糖、盐、饲料、沙子等各种大宗物料包装的最好产品,可以取代那些正在被广泛使用的质量好但价格高,或正在被淘汰的质t次价格低的“塑塑复合袋”、“纸塑复合袋”、“预应力复合袋”、’‘玻纤夹筋袋”等产品。我国是世界上包装袋需要量最大的国家,年需要,10亿条包装袋,以年产3600万条包装袋计算,我国需要建立300余个同样规模的工厂。目前,ADSTAR新型包装袋与ADSTAR新型包装袋生产线在我国尚属空白,市场前景广阔。文秘杂烩网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绿色食品包装论文2000字

绿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着许多相似的名称和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等。由于在国际上,对于保护环境和与之相关的事业已经习惯冠以“绿色”的字样,所以,为了突出这类食品产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严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国,统一被称作“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权威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识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绿色食品所具备的条件: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产品的包装、贮运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是由农业部发布的推荐性农业行业标准(NY/T),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以“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理念为核心,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即《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 391)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绿色食品包装、贮藏运输标准

一、我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 管理机构及产品标准。 中国于1989年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1990年5月15日正式宣布开始发展绿色食品,设立了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逐步开展了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外出口等工作。1993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开始与国际相关行业交流与接触。1996年在参照有机食品国际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与颁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开发进行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了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质量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了49项绿色食品标准,注册了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绿色食品标志商标,该标志在日本和我国香港地区也成功注册。 产品生产和开发现状。 经过10余年的发展,绿色食品产品数目从1990年底的127种发展到2000年底的1831种,占中国农产品分类标准中的7大类,29个分类,包括粮油、果品、蔬菜、畜禽蛋奶、水产品、酒类、饮料类等。共中初级产品占30%,加工产品占70%。绿色食品实物生产总量达1000多万t,使用的农田、草场和水面达到333万公顷,贸易额达到400亿元人民币。从全国来看,产品开发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省区,东北几省区及江苏、山东等由于开发较早,产品数量也较多。 全国参与绿色食品生产和开发的省区和企业也越来越多,到2000年底参与绿色食品开始的企业共有964个,企业年生产总值达到402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为285亿元人民币,税后利润17亿元人民币。国内一些著名的大企业也开始积极申报绿色产品,从事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经营,如内蒙古伊利集团、中国蓝田集团、山东鲁花集团等。目前从事绿色食品开发和经营的国内上市公司达到20家,绿色食品产值达亿元的企业达到35家,在全国确定的151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中有12家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品牌——市场”的产业链条正在形成。 二、绿色食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绿色食品管理体系还不完善。 (1) 绿色食品的标准和规范未能与国际接轨。(2)组织管理体系未能协调统一。 绿色食品开发力度明显不足生产和加工还没有形成规模。 绿色食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 宣传力度不足。 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优势: 自然资源优势。 中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国土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地理环境条件都不尽相同,生态类型多样,动植物种类繁多,为绿色食品的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劳动力资源优势。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良好的生态农业基础。 10多年以来,中国的生态农业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模式。截至1997年,全国已有51个县建立了2000多个生态农业基地,面积达7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7%,这些生态农业基地为安全、优质、无污染的绿色食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策略: 强化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系。 通过政策宏观调控加大绿色食品开发与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 技术研究开发与培训。 绿色食品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在生产中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如优良品种的选育、专用农药和肥料研制开发、作物病虫害的生物防治、产品的贮藏与保鲜技术,以及符合环保和食品要求的包装材料的开发生产等,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加大技术研究与开发。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要进行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也需要接受技术培训,才能掌握绿色食品生产的相关技术。绿 色 食 品 作者:吴荟敏 Return 在环保日益重要的今天,许多食品商家都说自己的产品是绿色环保食品,但是到底什么才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有什么不同之处?人们应该如何对待和鉴别绿色食品呢?在中国绿色食品的发展状况和前景又如何呢?这都需要我们调查研究和思考。 所谓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 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 “绿色”, 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 “绿色食品”。 国际上与绿色食品相类似的食品在英语国家多称有机食品,在芬兰、瑞典等非英语国家称生态食品,在日本称自然食品。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都是指,限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肥料、农药和其它化学物质使用而生产的食品。 在中国,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的优质特性不仅包括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而且还包括内在质量水准高;产品的内在质量又包括两方面:一是内在品质优良,二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为了一般的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由统一的标志来标识。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很显然的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有着不小的差别,其中,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 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 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二) 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 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 以及产后环节产 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 ,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三)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知道了什么是绿色食品并不代表我们就能鉴别绿色食品,现在有些商贩把“绿色”当箩筐,什么食品都往里装,乱贴绿色商标,让消费者上当受骗。所以我们要了解绿色食品的特点,它的标志是一个很重要的鉴别点,另外它的编号也十分重要,是鉴别真假的又一重要标志,它一般都由12位数组成,最前面的“LB”为“绿色标志”的汉语拼音缩写,接下来的两位数字是按食品类别的分类编号,如粮油类为“18”,它后面的10位数字都代表不同含义。以LB—18—9901053711为例,“99”是该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年份,“01”代表中国,“05”代表内蒙古自治区,“371”是该产品被认定时的序号,最后一位“1”则指该绿色食品为“A”级,“AA”级国内很少,代表数字为“2”。 而且,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上都同时印有绿色食品商标标志、文字和批准号,其中标志和绿色食品四个字为绿色衬托的白色图案。除包装标签上的印制内容外,尚贴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防伪标签,该标签上的编号应与产品包装标签上一致。 绿色食品的概念是1989年提出来的,而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则是1990年。起初提出发展绿色食品的目的,简单地说有两个,一个是生产绿色食品,保护生态环境,一个是通过消费绿色食品,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中心就是 “以人为本”,落脚点就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食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绿色食品的开发,其效果最终要通过市场来检验,其进一步发展也需要市场的力量来推动,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消费领域出现了两个积极变化,一是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的城市市区陆续建立了生态农业区、绿色农庄、观光农场等类型的示范基地,这说明人们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意识越来越强。二是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超市、食品店,绿色食品产品以其过硬的质量、鲜明的特色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部分绿色食品产品还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 90年代初期,在绿色食品推出不久,我们就曾预言:21世纪的主导农业是生态农业,21世纪的主导食品是绿色食品。在世纪交替的时候看来,我们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绿色食品事业10年发展取得的成效和产生的影响已印证了这一点,而且通过这10年的实践探索,我们不仅进一步认识到了发展绿色食品事业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而且看到了这项事业美好的发展前景。 2001年是“绿色消费”年,要大力提倡绿色食品。又有一些报道说,有机食品也是有益于人体健康的绿色食品,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安全、环保、健康的食品成了一种持续的需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就应运而生了。实际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都是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食品,代表着未来食品发展的方向。但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又有一定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有机食品的标准比绿色食品高,被人称为 “纯而又纯”的食品。它从基地到生产,从加工到上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首先,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转基因等人工合成物质,而绿色食品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第二,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要比绿色食品严格得多。第三,有机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更强调环境的安全性,突出人类、自然与社会的持续和协调发展。 绿色食品事业在国内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所倡导的生产和消费观念、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标准、商标品牌已被广大的农户,生产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接受。在中国,绿色食品已成为优质安全食品的代名词,市场覆盖面日益扩大,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中国绿色食品事业在国际社会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世界持续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充分肯定了中国的绿色食品事业,”中国绿色食品工程”被誉为全球可持续农业发展20个最成功的模式之一。 当我们消除了污染因素,才能放心的食用绿色食品,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保证全人类的稳定与发展! 参考资料: ok!!!

发展绿色食品大豆产品 促进黑龙江省大豆产业振兴摘要:黑龙江省借助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优势和较高的机械栽培技术水平,绿色食品大豆生产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受国际市场的冲击较大,还面临着种植收益过低、基础设施薄弱、精深加工能力不强等限制因素。   关键词:绿色食品;大豆产业;黑龙江省      一、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大豆发展现状      大豆是黑龙江省的主栽作物,在黑龙江省有多年的栽培历史,种植面积、总产量都占全国的1/3左右。2000年省委、省政府提出“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明确了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是黑龙江农业的发展方向。在这一战略的指引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绿色食品大豆产业也随着迅速发展起来,从2000年以来黑龙江省绿色大豆的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到2008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大豆种植面积达到1 3万亩,年均递增20%以上,现已占全省大豆种植面积1/4以上,产量达到250万吨以上。已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44个,面积1 3万亩。认证绿色食品大豆产品138个,企业65 家。      二、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大豆的产业优势      黑龙江省环境条件优良。黑龙江开发较晚,环境污染小,病虫害发生率比南方低。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丰富,全省拥有森林3亿亩,森林覆盖率6%;天然草原面积约6 500万亩;湿地面积6 510万亩。生态良好,具备发展绿色大豆得天独厚的条件。黑龙江土质肥沃,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黑土地之一,全省属中、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370毫米~670毫米,光、热、雨同季,适于大豆生长,加之昼夜温差大,有利于干物质积累,农产品品质优良。   大豆栽培技术水平较高。黑龙江省是全国大豆主产区之一,大豆面积占全国种植面积近1/3,黑龙江省农垦耕地占全省的1/5,土地规模化种植、机械标准化作业、栽培制度科学化已经走在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前列。目前,全省在各环节、各层面开展的农场与地方县合作共建成效突出,带动了地方大豆种植水平的提高。   绿色大豆的科研水平较高。黑龙江省从事大豆生产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较多,每个市都有多家从事大豆技术的研究机构,近几年,每年的育成品种都在十个以上,70%以上大豆品种为高脂肪、高蛋白及兼用型品种,黑字号、垦字号大豆油脂居全国领先水平,东农42等品种蛋白含量领先国际水平;每年省政府都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大豆产业的开发和研究,委托东北农业大学、农科院、植保站等单位进行绿色大豆高效生产技术的专题研究,为绿色大豆的生产、加工提供科技保障。      三、黑龙江省绿色大豆产业发展限制因素      加入WTO后受国际市场影响比较大。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关税大幅降低, 大豆和豆粕进口关税都降低到了3% 和5% 以下, 不对大豆的进口实行配额制,不对大豆出口实行补贴,这在政策上为国外大豆的进口铺平了道路。这几年中国的大豆进口在逐步增加,2005年中国的大豆进口量约为2 600万吨,2006年大概是2 800万吨,2007年3 1万吨,几乎每年都有200万吨的增加,2008年中国大豆进口量达到3 6万吨,较2007年的进口量大幅增加5万吨,增幅达到5%,连续第四年创下中国大豆进口量的历史最高纪录,预计2009年的进口量还将增加。与进口大豆相比, 国产大豆无论在商品质量和价格上均有较大差距,2008年底,黑龙江省大豆的国储库收购价格3 700元/吨左右,而进口大豆到港价格仅为3 100元/吨,每吨比国产大豆低600元。   三大主栽作物比较大豆处于劣势地位。2005年以来黑龙江省大豆的种植面积逐年下降,2007年种植面积为5 713万亩,与2005年相比减少600万亩,这里还没有考虑后开垦的耕地面积补充进来的(大多数生荒地都适合种大豆)。相反,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却逐年增加,尤其玉米面积2007年比2005年增加了1 800万亩,这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大豆面积的萎缩。原因主要是与水稻、玉米相比种植大豆的效益底,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不高。2008年大豆的公顷收益不足千元,而水稻、玉米的公顷收益都在3 000元以上。   大豆主产区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黑龙江省大豆的主产区基本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大豆是比较适合机械化作业的作物,黑龙江省的机械化种植水平也较高,但农田基础设施相对来说还比较薄弱,近几年连续发生的春旱、夏旱等自然灾害给黑龙江省的大豆生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们各级政府虽然每年都在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抗旱,但收效不大,主要原因是大豆种植面积较大、资金的投入还不到位,机井眼数还不能覆盖大多数产区。没有形成“旱能浇、涝能排”的绿色农业生产模式。   大豆精深加工能力不强。黑龙江省大豆加工企业多是传统的制油企业,数量多,成规模的少,粗加工多,深加工少;传统加工多,新兴加工少;有些企业甚至没有小包装,直接给省外企业加工毛油,这样利润空间就小。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从规模结构上看,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低,综合利用水平低。虽然一些企业也申请了绿色食品标志,但都是一些大豆、豆油、豆粕等初加工产品,像一些深加工豆制品、分离蛋白等加工企业近两年刚刚出现,但规模较小,还没有形成品牌,市场影响力小。必须采取高新技术向工业化、深加工方向发展。   黑龙江省大豆加工企业与沿海企业相比,大豆基本都为本地大豆,收购成本较高,而且大多数豆油都是销往省外,销售半径也较长,运输成本增加,这使得黑龙江省的豆油加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黑龙江省发展绿色大豆产业的建议      借助政策优势,扩大绿色大豆种植面积。从2004年开始,黑龙江省进行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工作,省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大豆基地的环境监测和管理费用,各大豆主产县应利用该项目,积极争取开展绿色食品大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工作。基地的创建上连着企业,下牵着农户,是一个企业增利、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绿色富农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体现。积极落实省政府“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到2012年,全省建设优质大豆基地5 700万亩,大豆总产量170亿斤。按绿色食品大豆生产技术规程种植的大豆是优质大豆,绿色食品大豆基地是优质大豆基地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大豆主产县应借助政策优势、制订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绿色食品大豆基地的发展。   实行由种植大省向加工大省的战略转变。黑龙江省是大豆的种植大省,绿色大豆的种植面积也排在全国首位,但加工相对薄弱。黑龙江省应积极制定措施,实行由种植大省向加工大省的转变。近几年除了老牌的九三油脂、阳霖油脂大型油脂加工企业外,也涌现出了像哈高科异黄酮、日月星蛋白粉、瑞盛素肉这样的深加工企业,政府应高度重视,积极扶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对整个绿色大豆产业的拉动作用。无论是大豆生产还是大豆制品加工,都必须实施标准化生产, 逐步建立科学、完备的大豆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和质量认证三大体系,狠抓产地环境、农业投入、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市场准入五大环节的管理,改变无标生产、无标上市和无标流通的状态。要把“振兴大豆产业行动计划”和“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推广大豆绿色栽培技术,杜绝使用不合理农药与化肥,建立绿色有机大豆生产基地,发展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绿色大豆原料和绿色大豆制品,以适应安全、营养食品消费的需要。 加强管理,确保大豆食品质量安全。“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空前的高,食品质量安全法也于今年6月实施。所以企业应该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来确保质量安全,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企业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三年,做到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有据可查。黑龙江省大豆加工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体系及质量认知体系也相对滞后,大多数企业没有通过“国际质量管理标准(ISO9000)”及“国际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良好操作制造(G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等相关认证,质量安全管理相对松散,若把黑龙江省建成农产品深加工大省,食品强省还需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向品质优良、管理一流、绿色名牌的方向前进。   加大力度保护非转基因大豆生产,打造绿色食品大豆产品知名品牌。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种植的都是转基因大豆,因其出油率高、产量高、种植成本低,竞争力远远强于中国大豆。但中国大豆具有高蛋白、非转基因和绿色食品大豆产品的品牌特色,用于加工成食用大豆系列食品,具有质量高、品质好、食用安全等优势。因此,以非转基因、绿色食品、优质安全为切入点,黑龙江省要积极培育黑龙江省的绿色食品大豆产品品牌,严格非转基因大豆标识制度,加大宣传,提高知名度,争强市场竞争力。像九三豆油、阳霖豆油这样的老品牌,继续巩固市场占有率,向新食用油产品开发、改善产品包装、有机产品认证方向发展;新的深加工企业应看清形势、抓住机遇,确定好自身的市场定位,努力确立市场的品牌地位。像大庆日月星蛋白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们率先在全国进行高纯度蛋白质粉的开发,并调配成适合不同人群的营养蛋白质粉、饮料、饼干等,认证了十多个绿色食品标志,公司以非转基因、绿色营养、优质安全为宣传口号,成功占领了国内大部分市场,是国内最大的蛋白质粉加工企业,现“日月星”商标已是中国驰名商标和亚洲最具价值品牌。黑龙江省的企业要跳出转基因大豆及其制品的恶性竞争圈子,独树一帜,以非转基因和绿色食品的黑龙江品牌,提高大豆产品的附加值,叫响品牌,占领国内市场、打入国际市场。      参考文献:   [1]孙向东,任红波加入WTO后黑龙江省大豆产业展望与对策[J]黑龙江农业科学,2000,(6):39-   [2]韩晓增,王守宇发展黑龙江省绿色大豆产业带的思考[J]大豆通报,2001,(6):3-   [3]芦玉双黑龙江省大豆产业现状及对策的调研报告[J]大豆通报,2003,(1):28-   [4]曹海英黑龙江省大豆生产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黑龙江粮食,2006,(1):18-

人人做到绿色环保注意饮食就是对社会最大的帮助!所以我们要加油为【地球母亲】减轻负担就是最大的环保和看法

绿色食品包装论文怎么写

其实,写议论文之前。首先要懂的什么是论证,论据。然后在写时要先想一下该用什么论证方法。该举哪些例子。当然例子不能太多,两个就够了

一、我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 管理机构及产品标准。 中国于1989年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1990年5月15日正式宣布开始发展绿色食品,设立了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逐步开展了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标准的制定以及对外出口等工作。1993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开始与国际相关行业交流与接触。1996年在参照有机食品国际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与颁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开发进行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了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质量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了49项绿色食品标准,注册了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绿色食品标志商标,该标志在日本和我国香港地区也成功注册。 产品生产和开发现状。 经过10余年的发展,绿色食品产品数目从1990年底的127种发展到2000年底的1831种,占中国农产品分类标准中的7大类,29个分类,包括粮油、果品、蔬菜、畜禽蛋奶、水产品、酒类、饮料类等。共中初级产品占30%,加工产品占70%。绿色食品实物生产总量达1000多万t,使用的农田、草场和水面达到333万公顷,贸易额达到400亿元人民币。从全国来看,产品开发已经覆盖了绝大部分省区,东北几省区及江苏、山东等由于开发较早,产品数量也较多。 全国参与绿色食品生产和开发的省区和企业也越来越多,到2000年底参与绿色食品开始的企业共有964个,企业年生产总值达到402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为285亿元人民币,税后利润17亿元人民币。国内一些著名的大企业也开始积极申报绿色产品,从事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经营,如内蒙古伊利集团、中国蓝田集团、山东鲁花集团等。目前从事绿色食品开发和经营的国内上市公司达到20家,绿色食品产值达亿元的企业达到35家,在全国确定的151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中有12家为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品牌——市场”的产业链条正在形成。 二、绿色食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绿色食品管理体系还不完善。 (1) 绿色食品的标准和规范未能与国际接轨。(2)组织管理体系未能协调统一。 绿色食品开发力度明显不足生产和加工还没有形成规模。 绿色食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 宣传力度不足。 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优势: 自然资源优势。 中国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国土辽阔,各地气候条件、地理环境条件都不尽相同,生态类型多样,动植物种类繁多,为绿色食品的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劳动力资源优势。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开发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良好的生态农业基础。 10多年以来,中国的生态农业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模式。截至1997年,全国已有51个县建立了2000多个生态农业基地,面积达7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7%,这些生态农业基地为安全、优质、无污染的绿色食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策略: 强化管理机制健全管理体系。 通过政策宏观调控加大绿色食品开发与发展。 尽快建立健全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 技术研究开发与培训。 绿色食品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在生产中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如优良品种的选育、专用农药和肥料研制开发、作物病虫害的生物防治、产品的贮藏与保鲜技术,以及符合环保和食品要求的包装材料的开发生产等,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加大技术研究与开发。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要进行绿色农产品的生产也需要接受技术培训,才能掌握绿色食品生产的相关技术。绿 色 食 品 作者:吴荟敏 Return 在环保日益重要的今天,许多食品商家都说自己的产品是绿色环保食品,但是到底什么才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有什么不同之处?人们应该如何对待和鉴别绿色食品呢?在中国绿色食品的发展状况和前景又如何呢?这都需要我们调查研究和思考。 所谓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 由于与生命、资源、环境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 “绿色”, 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将其定名为 “绿色食品”。 国际上与绿色食品相类似的食品在英语国家多称有机食品,在芬兰、瑞典等非英语国家称生态食品,在日本称自然食品。虽然叫法不同,但基本上都是指,限制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肥料、农药和其它化学物质使用而生产的食品。 在中国,绿色食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污染是指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通过严密监测、控制,防范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有害细菌等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污染,以确保绿色食品产品的洁净。绿色食品的优质特性不仅包括产品的外表包装水平高,而且还包括内在质量水准高;产品的内在质量又包括两方面:一是内在品质优良,二是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高。为了一般的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由统一的标志来标识。绿色食品标志由特定的图形来表示。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很显然的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有着不小的差别,其中,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 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 (一) 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生态环境。绿色食品生产从原料产地的生态环境入手,通过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基础条件。 (二) 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绿色食品生产实施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 控制。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 以及产后环节产 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 ,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并提高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 (三)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绿色食品标志是一个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知道了什么是绿色食品并不代表我们就能鉴别绿色食品,现在有些商贩把“绿色”当箩筐,什么食品都往里装,乱贴绿色商标,让消费者上当受骗。所以我们要了解绿色食品的特点,它的标志是一个很重要的鉴别点,另外它的编号也十分重要,是鉴别真假的又一重要标志,它一般都由12位数组成,最前面的“LB”为“绿色标志”的汉语拼音缩写,接下来的两位数字是按食品类别的分类编号,如粮油类为“18”,它后面的10位数字都代表不同含义。以LB—18—9901053711为例,“99”是该产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年份,“01”代表中国,“05”代表内蒙古自治区,“371”是该产品被认定时的序号,最后一位“1”则指该绿色食品为“A”级,“AA”级国内很少,代表数字为“2”。 而且,凡绿色食品产品的包装上都同时印有绿色食品商标标志、文字和批准号,其中标志和绿色食品四个字为绿色衬托的白色图案。除包装标签上的印制内容外,尚贴有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统一防伪标签,该标签上的编号应与产品包装标签上一致。 绿色食品的概念是1989年提出来的,而正式启动这项工作则是1990年。起初提出发展绿色食品的目的,简单地说有两个,一个是生产绿色食品,保护生态环境,一个是通过消费绿色食品,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中心就是 “以人为本”,落脚点就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食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绿色食品的开发,其效果最终要通过市场来检验,其进一步发展也需要市场的力量来推动,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消费领域出现了两个积极变化,一是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的城市市区陆续建立了生态农业区、绿色农庄、观光农场等类型的示范基地,这说明人们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意识越来越强。二是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超市、食品店,绿色食品产品以其过硬的质量、鲜明的特色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部分绿色食品产品还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 90年代初期,在绿色食品推出不久,我们就曾预言:21世纪的主导农业是生态农业,21世纪的主导食品是绿色食品。在世纪交替的时候看来,我们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绿色食品事业10年发展取得的成效和产生的影响已印证了这一点,而且通过这10年的实践探索,我们不仅进一步认识到了发展绿色食品事业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而且看到了这项事业美好的发展前景。 2001年是“绿色消费”年,要大力提倡绿色食品。又有一些报道说,有机食品也是有益于人体健康的绿色食品,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安全、环保、健康的食品成了一种持续的需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就应运而生了。实际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都是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食品,代表着未来食品发展的方向。但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又有一定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有机食品的标准比绿色食品高,被人称为 “纯而又纯”的食品。它从基地到生产,从加工到上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首先,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转基因等人工合成物质,而绿色食品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第二,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要比绿色食品严格得多。第三,有机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更强调环境的安全性,突出人类、自然与社会的持续和协调发展。 绿色食品事业在国内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所倡导的生产和消费观念、食品安全意识、质量标准、商标品牌已被广大的农户,生产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接受。在中国,绿色食品已成为优质安全食品的代名词,市场覆盖面日益扩大,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中国绿色食品事业在国际社会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世界持续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充分肯定了中国的绿色食品事业,”中国绿色食品工程”被誉为全球可持续农业发展20个最成功的模式之一。 当我们消除了污染因素,才能放心的食用绿色食品,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保证全人类的稳定与发展! 参考资料: ok!!!

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

绿色食品包装论文

我国,绿色,包装,现状,推进,措施  正文开始  提要 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自由贸易理论的支撑下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迫于内外压力,我国发展绿色包装势在必行,并就如何发展我国绿色包装、实现包装与贸易环境相协调提出对策。  关键词:绿色包装;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一、绿色包装的内涵  绿色包装是指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包装作为贸易商品的组成部分,包装工业作为社会一重要部门,与环境及资源危机又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包装在生产、使用、处置中的不环保、不安全因素加剧了人类对包装工业及包装物的关注。因此,在绿色浪潮的席卷下,绿色包装在国际贸易中应时而生。一系列环保条约出台,WTO日益绿化,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推行环境标志制度,这一切无疑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当这些包装措施“以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时,对市场准入、产品竞争力更是构成极大的障碍。  二、我国绿色包装发展现状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提高了消费者环保意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组织纷纷呼吁环保、各国相继出台了法律法规,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觉醒,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已不再仅局限于物美价廉、健康营养,他们开始关注商品在生产、消费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环保产品顺应了这一趋势,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环保意识的高涨,必然对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提出了要求,包装不符合本国环保要求的商品很明显竞争力将减弱,而带有环保标志的包装产品将获得更多的市场。不发展环保型包装就意味着在失去消费者、失去市场。  (二)当前我国绿色包装对出口贸易造成不利影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主要贸易市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区域,它们约占我国外贸额的88%,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又是绿色浪潮最盛行、环境标准严格、法律法规多样的地方。因而,我国贸易不可避免地受到包装壁垒的影响。首先,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口国的环境污染严重,这就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此外,由于不同国家包装要求或有差异,当我们满足了一国的规定,却未必符合另一国的要求,因此出口企业必须支付昂贵的包装费以符合不同国家的规定,故我们的包装达不到别国标准时,或为达到标准使成本增加到无利可图时,面临的将是退出市场。  (三)包装方面的法律规范仍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是我国内容涉及到包装及其废弃物管理的仅有的法律。但这两个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问题。它没有规定“易回收处理、处置或在环境中易消纳的产品包装物”的具体标准,也没有明确按哪项“国家规定”回收、再生和利用;且得以实施的条件尚不具备,包装废弃物回收、存放、处理的相应配套机构与设施还很不健全。也基本处于政策宣传的层面上,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仅凭以上简单的规定并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法律法规缺失或形式化,企业在生产上就会忽视绿色包装,从而在贸易中使得产品在包装上处于极为不利地位。  三、我国对绿色包装的推进措施  (一)加强包装的环保教育,经济手段调节,建立资金支持体系。首先,开展包装的环保运动,首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树立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制定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潮流,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将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也日益成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开拓市场、树立形象的有效途径。依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促使包装物生产商考虑环境成本,从而从源头上减少包装物的产生;其次,政府通过征收包装物环境税获得收入,根据需要用于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的各项支出,从而使得促进包装物减量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过程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二)走企业联营之路,实施绿色设计。我国很多小包装企业资金短缺,借款能力又弱,研发水平更是堪忧。通过联营,可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工作当中去,有利于提高包装企业的整体素质;实现规模效益,增强竞争力。通过合并,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保证了产品质量,实现了规模效益。更可实现风险共担,使企业平稳经营。另外,企业应坚持“设计是源头”的理念。坚持包装设计要减量化、小量化、力求与产品结合。在设计中,剔除有毒害包装材料的使用,尽量考虑环保型材料,同时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坚持包装结构设计要合理。包装容器的结构设计要顺应消费者的需要,体现人性化原则,避免给消费者使用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顺应出口地市场的要求,避免因结构不合理导致出口不畅。  (三)强化出口意识,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我国许多出口商品达不到进口国的环保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进口国有关环保的法规条例、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强度等了解不够。在包装装潢、图案和色彩等的设计上要突出环保气息,以适应国外消费者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现代消费心理;在包装材料选择上,要大力发展轻薄、高性能的纸包装、竹包装、玻璃包装,改造塑料包装。实现绿色包装,消费者就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树立环保意识,改变攀比心理,拒绝使用过度包装、虚空包装的产品,这方面的需求转变了,企业也必将被迫转变设计策略;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随手丢弃包装物,尽可能地参与到包装废弃物回收中,从而减少包装污染,节约了资源,营造了和谐舒适的环境氛围。  (作者单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蒋小花,张晓慧循环经济视角下绿色包装法律研究[J]特区经济,  [2]王利云绿色包装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

百度一下就可以了啊,亲

我眼中的绿色包装。。具体要求发我给弄。。。

【关键词】 绿色食品; 消费者态度; 生活方式; 影响因素 我国的绿色食品在历经10多年的发展历程,正在变得广为人知。如今,绿色食品已经成为健康食品的代名词。伴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以及中国从“温饱”型社会向“小康”型社会的转轨,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发生着变化,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尽管消费者对这一需求越来越大,但是从现有文献资料可以看到,绿色食品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仍然非常有限,绿色食品市场仍存在着严重的消费者不足。而绿色食品的消费市场主要取决于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认知、购买态度以及购买行为。消费者的购买态度直接影响其购买行为。那么消费者当前对绿色食品态度怎么样?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以及消费者对待购买绿色食品态度与购买意向之间的关系又怎样?从国内已有的文献来看,具体针对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的行为理论研究不多,实证分析也较少,以消费者的生活方式为细分市场探讨对消费者的态度及其购买行为的影响的更少。从应用的角度讲,研究和准确的认识影响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的态度及其行为的因素,能有助于企业更深入,更准确的去了解消费者的真正的需要,从而制定更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同时,也更多能够为政府机构制定引导健康、科学的消费行为的政策与法规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本论文试图以实证研究的方法,主要从消费者生活方式、环境关切、生态认知、价格等多个视角,对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态度和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和探讨。本论文在对已有理论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和改编已有的相关态度测量量表,确定影响因素变量,以重庆市区的消费者为调研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获取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态度行为以及生活方式的第一手数据,共收集样本314份。使用信度分析、因子分析、聚类分析、单因素方差分析、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对本论文提出的相关假设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影响重庆市区消费者购买绿色食品态度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方便性、健康意识、环保意识;研究结论也表明,积极的购买态度与积极的购买意向之间呈显著的正关系;基于生活方式进行分群的消费者群体中,以“休闲健康型”消费者对绿色食品购买最积极。最后,本文总结了相关研究结论以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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