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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技术论文食品包装的安全性

发布时间:2024-07-07 08:27:41

食品包装技术论文食品包装的安全性

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1)包装材料本身的隐患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比较多,不同类型的材料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也各不相同。塑料是使用最广泛的食品包装材料之一。其危害主要来源于制品中残留的有毒单体、裂解物等。纸制品也是一种传统的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食品包装纸的原材料本身可能不清洁,存在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问题,甚至使用回收废纸作为原料,造成化学物质残留以及微生物污染。而常作为食品包装材料的衬垫使用的橡胶制品就可能存在合成橡胶单体或加工助剂渗出的潜在危害。另外,金属包装材料可能出现有毒金属离子析出,玻璃材料可能溶出二氧化硅,陶瓷包装的瓷釉中也可能溶出金属氧化物。(2)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各种加工助剂包装材料或容器生产的不规范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现在绝大多数食品企业不允许包装企业在产品上打上自己的标志,这使消费者无法辨识包装的“出身”。因为消费者无法监督,食品企业多以成本是否低廉来决定购买各种加工助剂,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例如塑料属于高分子聚合物,为单体在适当条件和引发剂的作用下,发生聚合反应而形成的,为了改善塑料的加工性能和成品的使用性能,在制成成品的过程中还要加入增塑剂、抗静电剂、爽滑开口剂、热稳定剂等加工助剂。塑料单体和加工助剂都属于低分子化合物,在一定的介质和温度条件下,会从塑料中溶出,转移到食品中去,从而污染食品,给人体健康造成危害。(3)包装印刷带来的污染油墨是包装印刷不可缺少的基本材料,也是食品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传统的包装印刷油墨主要有树脂型和溶剂型两种,用这两种油墨进行印刷,存在重金属、有机挥发物和溶剂残留等有害物质。

食品包装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故是包含着包装的不安全引起食物的变质导致消费者的中毒事件的发生,所以大家快花几分钟了解了解吧!食品包装这些我们都要注意,快花点时间看看吧!食物包装规划内在要求:食物包装规划的内在要求是指经过包装,使食物在其包装规划内完成保质保量的技能性要求。食物包装规划强度要求:指该包装规划能维护所包装的食物在贮藏、堆码、运送、转移过程中反抗外界的各种破坏力,如压力、冲击力及振动力等。食物包装规划强度要求相关要素许多,主要有运送方式(如轿车、飞机)、堆码形式(如多层堆码、穿插堆码)和环境(如气候、卫生环境)等三类要素。食物包装规划隔绝性要求:隔绝性是食物包装规划中重要的功用之一。许多食物在贮藏时,由于包装规划隔绝性差使食物的风味和质量发生变化,最终影响食物的质量。包装规划隔绝性要求是由食物本身特性所决议的,其特征体现有对外隔绝,对内隔绝或选择性隔绝等等。隔绝的物质有空气、水、油脂、光、微生物等等。食物包装规划呼吸要求:有些远销食物如新鲜果蔬等,在包装规划贮藏过程中仍坚持呼吸功用,因此,此类包装规划资料或容器具有透气性,或能控制呼吸作用,从而达到保鲜的意图。食物包装规划养分性要求:食物在包装贮藏过程中,会逐渐丢失养分,所以,食物包装包装规划应有利于食物养分的保存,更抱负的是能经过包装包装规划锁住养分。其他要求:食物包装包装规划的内在要求还有许多,例如耐热性要求、避光性要求、防碎要求、保湿要求等。食物包装规划外在要求:食物包装包装规划的外在要求是运用包装反映出食物的特征、功用、形象,是食物外在形象化和体现形式与手法。食物包装规划安全性要求:食物包装规划的安全性包含卫生安全、转移安全和运用安全等方面。卫生安满是指食物包装资料中不应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在包装规划技能方面,使处理后的食物在养分成分、色、味等尽可能坚持不变。转移安满是指包装规划能保证在运送装卸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还应包含顾客在购物时提取和购后的携带安全。运用安满是保证顾客在敞开、食用过程中不至受到伤害。食品包装这些我们都要注意,快花点时间看看吧!食物包装规划促销性要求:食物包装规划是食物促销的最佳手法之一。食物的功用、特点、食用方法、养分成分、文化内在能够在包装上加以宣传。

包装材料应适应食品的特性包装的基本功能是保护食品。因此,食品包装必须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选用包装材料和方法,使包装完全符合食品理化性质、生物学性质等的要求。如卫生安全性,使用的包装材料不能对内装食品产生任何污染,不得产生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良好的阻隔性,如隔潮、隔水、遮光等。但不同的食品对其包装阻隔性要求也不同。如油脂食品要求高阻氧性和阻油性;干燥食品要求高阻湿性;芳香食品寻求高阻异味性;而果品、蔬菜类鲜活食品又要求包装有一定的氧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的透过性等。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工艺性从食品包装容器制作和印刷角度来看,包装材料应该能按包装设计的要求,加工成各种形式的容器,适应于大规模生产和机械化、自动化作业,具有良好的印刷性及牢固度。包装材料应符合绿色环保从环保的角度,要求包装材料和容器除了对食品和消费者卫生安全外,还应对环境安全,也就是说,包装材料和容器在生产制造、使用过程中及废弃后均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节能、低耗、防污染、可回收利用、弃物能安全降解等。这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包装研究的新课题。包装应适应食品贮运条件食品在流通过程中,易受到震动、冲击、重压、摩擦、高温、低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求食品包装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坚固耐用,并具有一定的弹性或缓冲作用,以减少包装的变形、破损,避免对食品造成损坏;在包装大小、规格、造型等方面,要方便于搬运、堆码,能提高装卸、搬运效率等。包装应标准化和通用化食品包装必须标准化,即对食品包装的容(重)量、包装材料、结构造型、规格尺寸、印刷标志、名词术语、封装方法等加以统一规定,逐步形成系列化和通用化,以便于包装容器的生产,提高包装生产效率,简化包装容器的规格,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易于识别和计量,有利于保证包装质量和食品安全。推行食品包装标准化还有利于内外包装的配合、套装,有利于食品在运输工具、仓库内堆码,提高货垛的稳固度及运输工具和仓库容积的利用率。

所谓食品包装,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包装盒的卫生安全问题,建议采用牛皮纸包装

食品包装安全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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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塑料包装的种类及安全性  食工051 2081605127 程鹏  摘要 食品包装是现代食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保护食品质量和卫生、方便储藏和运输、延长或假期和提高商品价值等重要作用。塑料是以合成树脂的单位为原料,加入适量的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杀虫剂和防腐剂等助剂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塑料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合成树脂中的游离单位含量(例如聚氯乙烯中的游离氯乙烯单体含量等)以及所添加的助剂的品种。  关键字 食品;塑料包装;安全性;  食品包装是现代食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保护食品质量和卫生、方便储藏和运输、延长或假期和提高商品价值等重要作用[1]。包装在对食品提供保护,防止食品受外界微生物或其它物质的污染,防止或减少食品氧化和其它反应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有适当的阻隔性,如油脂食品要求高阻氧性和阻油性;干燥食品要求高阻湿性;芳香食品要求高保香性;而果品、菜类鲜活食品又要求包装有一定的氧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的透过性。此外食品包装材料还要有良好的抗拉伸强度、耐撕裂、耐冲击等机械性能;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不应与内装食品发生化学反应,确保食品安全。另外还要有较高的耐温性,适合食品的高温消毒和低温储藏等特点。  包装自古就有,但直至成为食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原来许多传统不包装的食品,如鲜肉、水果、蔬菜现在也使用了包装。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塑料制品及软塑材料(如复合薄膜等);天然、合成橡胶制品;陶瓷、搪瓷容器;铝、不锈钢、铁质容器;玻璃容器;食用包装用纸[2]。其中塑料包装容器和材料以其重量轻、不易破损、运销方便、易于加工、成本低和装饰效果好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上[3]。  塑料是以合成树脂的单位为原料,加入适量的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杀虫剂和防腐剂等助剂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1]。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高性能、多功能性塑料软包装材料正成为热点开发的包装材料。  一、塑料包装的种类  (一)高阻隔性塑料包装材料  高阻隔性塑料包装材料是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对食品起到了保质、保鲜、保风味以及延长货架寿命的作用。保存食品的技术多种多样,象真空包装,气体置换包装,封入脱氧剂包装、食品干燥包装、无菌充填包装、蒸煮包装液体热充填包装等等。在这些包装技术中许多都要使用到塑料包装材料,虽要求其具备多种性能,但重要的一点是都须具备良好的阻隔性。  (二)、新型保鲜膜  由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远程运输越来越多,鲜活呆蔬的远距离运输,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使得对能够使鲜活果蔬保存期和货架期延长的保鲜薄膜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及材料科学的进步,作为食品包装材料不仅要求高阻气性,而且进一步要求发展选择透过性的功能,这类选择透过性包装材料在国外已进入实用化阶段,主要有添加溶解气体物质的薄膜,添加多孔沸石或氧化硅等粉末的薄膜,用咖玛射线照射使薄膜性质发生变化以及利用扩散系数对含水率的依存性、引入含有羟基基团和酰胺基基团的薄膜等  (三)、无菌和抗菌塑料包装材料  无菌包装可以在无菌条件下,不用添加防腐剂,在常温下就能最大限度地保留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和风味。可延长货架寿命,方便运输和贮存。无菌包装主要应用于食品、高调味品,医药及化妆品等领域。所使用的软包装材料为纸、塑、铝塑复合膜,含高阻隔性塑料的多层共挤无菌包装片材等。  (四)、高耐热必塑料包装材料  耐热性塑料软包装材料以前多为耐蒸煮杀菌用,满足耐蒸煮杀菌的包装要求在120℃、10~20mln蒸煮杀菌或加热的情况下,外观形状、品质均无明显的变化,包装食品在贮存过程中不产生容器破损、内容物泄漏、微生物二次污染以及光和热使内容物变质等情况。基本是以具有遮光性的铝箔为中间层,高阻隔性塑料PA、PET为外层,具有热封性的PE、PP为内层的多层复合蒸煮膜制成的蒸煮袋使用的最多。一些新型的含高阻隔性材料的EVOH、PVDC、MXD6,硅氧化物蒸镀膜等的多层复合材料也日渐使用。  塑料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合成树脂中的游离单位含量(例如聚氯乙烯中的游离氯乙烯单体含量等)以及所添加的助剂的品种。塑料包装对食品造成的污染来自四方面:一是塑料中有毒物质游离出来并迁移到食品内部;二是塑料包装表面污染物,造成包装表面微尘杂质污染食品;三是塑料包装材料的缺损导致的食品污染;四是塑料包装材料回收或处理不当,再利用时引起食品的污染。其中塑料本身的安全性最为重要。  二、食品塑料包装的安全性  (一)塑料自身的安全性  塑料树脂的安全性  目前用于食品包装的大多数塑料树脂是无毒的,但是它们的单体分子却大多有毒性。有的甚至是明确的致癌物[4]。如PVC和PVDC,其单体有明显的致突变性;聚氯乙烯制品在50度以上就会缓慢析出对人体有害的氯化氢气体;塑料中的这些有害单体、低聚物残留与向食品迁移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性,因此,塑料包装的使用须严格控制塑料单体的含量。  塑料助剂的安全性  塑料助剂通常都存在安全卫生问题,一种塑料是否能应用于食品包装,关键取决于是否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助剂。  复合塑料薄膜粘合剂的安全性  目前复合薄膜食品包装袋通常采用聚氨酯型粘合剂,带来甲苯二异氰酸酯,在食品蒸煮时,会迁移至食品中并水解生成具有致癌性的TDA。不符合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5]。  (二)塑料包装材料、容器的表面污染  塑料包装材料和容器在生产、运输和储存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等过程都有可能受到外界微生物或者微尘杂质的污染,因此,必须严格进行消毒[6]。不同的塑料包装容器应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  (三)塑料包装材料的缺损  塑料包装材料,尤其是塑料薄膜等包装材料在制作中由于过失导致的小孔,或弯曲、折叠、变形所产生的破裂,以及不正确的封口等会导致包装渗透或密封性丧失,从而导致虫害及微生物污染包装内食品。  目前塑料包装材料的发展趋势是朝着高性能、无毒无害、绿色环保、物美价廉、方便使用的方向发展。于此同时随着国家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估体系的完善、塑料包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损害必将能够降到更低程度。  参考文献  [1]、章建浩。食品包装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  [2]、王晓华,杨兴章。浅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及控制措施[J]轻工机械2006,24(3)。  [3]、王敏 常用塑料包装材料优劣对比[J] 中国包装, 2007,(02)  [4]、董士华 食品包装材料的种类及安全卫生性[J]。中国商检,1998,[3]  [5]、颜亦斌 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J]包装与食品机械,2004,22(2)  [6]、邓开发,陈新,包装的安全性和毒性机理研究[J]包装工程,2002,23(1)  这个是我自己原先交的论文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就是本科的啊?是不是字数不够啊 你自己再修改一下吧 或者格式方面的。

正好我这里有,是上个学期学生们的毕业论文,可以发给你。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要想写好这类文献,我建议你还是去看看汉斯出版社官网上的相关文献找下自己的思路吧

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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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关于我国食品安全的思考  摘要: 2012年2月16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正月十五吃元宵是我国的一大传统。然而元宵节刚过不久,就有网友爆出在吃思念牌元宵时出现吃出创可贴新闻。继此之后,又爆出思念食品被吃出泡沫和苍蝇头等消息。此消息引起了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本文论述近十年我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从多个方面分析了为何会出现此类事件的原因。同时为今后的食品监管提出了自己认为可行的意见。希望读者能从从中引起共鸣。  关键词:食品安全 现状 原因 对策  正文:俗话所民以食为天,在食品三要素(安全、营养、食欲)中。食品的安全站首要地位。所以说食品的安全问题很重要。然而近十年来我国却涌现出了不少食品安全问题。2003年出现含敌敌畏的金华火腿、2004年在阜阳出现了劣质奶粉,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大头娃娃。  2005年碘严重超标的雀巢奶粉,2007年含瘦肉精的猪油。2008年轰动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2009年又爆出石蜡火锅底料、 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的新闻。而毒生姜、染色馒头、激素黄瓜与我么一同走过了前不久传出蒙牛因黄曲霉素检测超标。我国部分城市的蒙牛牛奶均被下架。是至今是在进入21世纪的的这是一年里,我国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于是又不少网友调侃特问道,明天我们该吃什么。  我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多的的食品安全问题呢?1、我国目前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法律法法规可能不够健全。不少不法分子利用当前法律的盲点和漏洞,大肆造假,以谋取不法利润。2、不少商家道德单薄。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采用非法行为。3、我国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国获得证照的食品生产企业有四十多玩家。食品经营户210万家、无证经营户、小作坊、小摊贩更是不计其数。正因为生产经营户数量如此巨大。所以我国的食品监管面临巨大压力。4、同时,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观念的淡漠也大大加重了食品安全的危险。纵观种种原因,我们不难发现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跟我们目前特殊的社会大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只有从多方面着手,才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  而目前我们该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呢。  首先。国家应有针对性的加大力度整治力度。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中大力整治。开展发挥群众力量,深入到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同时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完善联合执法机构,最后加大惩处力度一旦发现,应大力惩处。  对于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来说。要改善企业内部管理,落实企业责任人。实行科技创新。提倡科学理念。严格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各个环节都是安全。  而对于社会上的餐饮企业和以经营餐饮业的个体户来说,要诚信经营,不赚昧良心的钱。且要做到加工和销售的食品在每个环节都是安全的。不使用地沟油和廉价不合格或未经检测的原料。保证使用餐具的安全性。  对于学校来说因做到,突出重点排查,及时整改隐患。不定时对食堂及服务网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分工专人整改。定人定点监管,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在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和时间等环节中应严格注意食品安全。,以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确保,学生们使用餐具都经过清洗和严格消毒。  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首先就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宜购买流动商贩出售的食品,要在正规、有信誉的商场、超市购买。注意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的证明。  二、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预包装食品,索取并保留好相关单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凭据。 同时积累生活经验,学会辨别用化学试剂处理过的农产品。避免上当受骗。  三、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或外漏的情况,是否有受胀起鼓的现象,若有此现象,表明食品可能已被污染或变质。  四、看包装和标签上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电话是否齐备,是否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注有配料表、生产批准文号、QS标志等,还要注意贮存条件提示。  五、购买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要注意看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还应当看包装上是否载有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注意直接入口食品是否采取防蝇、防虫、防尘等防护措施并使用专用售货工具销售。如果一旦我们买到不安全的食品。要积极维权,不要怕麻烦或妥协,如果采用妥协的方法,就会给不法分子和黑心企业机会去谋害更多消费者。而而假设每个人都忍气吞声,妥协了。那社会的正义何在?人们的良知何在?  对于小商小贩,应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关注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了国家法律犯规的经营经营活动坚决不做。  作为食品源头的农产品。对于农业,国家也以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完善农贸产品检查制度。促进农药和兽药的安全投入。另一方面,科技部门要加强科技研发,提高农业投入的安全性。而农产品种植者因提高种植技术。生产出质量好的农场品。这样才能保证产品畅销,而不是为了使农副产品更为畅销。部分农场品生产者或许销售者为了他们的产品跟为畅销去运用化学试剂来使产品更为美观。  而本人认为媒体积极曝光不安全食品事件。使人们舆论的力量得以发挥。  一连串的食品质量问题的曝光,大大增加了我们对国之食品安全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要先此类事件今后少发生,就要做到执法不委托,监管不推托,应急不懈怠,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依法依规整顿,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而作为个人,我希望从事食品有关行业经营行为高尚一点。而个人在购买食品时小心一点。这样食品安全事故就会少发生一点。  食品安全问题是大问题,他关系到国家的稳定。这几年发生的的食品安全事故不禁让人人们问起。我明天吃什么?人们的良知哪去了?这些问题引起我们的深思。他提醒我们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业市场经济时。我们不要把良心给丢了。  作成此文希望读者引起共鸣。同时希望不法商家要是看完此文,希望能唤回他的良知。少赚点黑心钱。

食品塑料包装的种类及安全性  食工051 2081605127 程鹏  摘要 食品包装是现代食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保护食品质量和卫生、方便储藏和运输、延长或假期和提高商品价值等重要作用。塑料是以合成树脂的单位为原料,加入适量的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杀虫剂和防腐剂等助剂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塑料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合成树脂中的游离单位含量(例如聚氯乙烯中的游离氯乙烯单体含量等)以及所添加的助剂的品种。  关键字 食品;塑料包装;安全性;  食品包装是现代食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保护食品质量和卫生、方便储藏和运输、延长或假期和提高商品价值等重要作用[1]。包装在对食品提供保护,防止食品受外界微生物或其它物质的污染,防止或减少食品氧化和其它反应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有适当的阻隔性,如油脂食品要求高阻氧性和阻油性;干燥食品要求高阻湿性;芳香食品要求高保香性;而果品、菜类鲜活食品又要求包装有一定的氧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的透过性。此外食品包装材料还要有良好的抗拉伸强度、耐撕裂、耐冲击等机械性能;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不应与内装食品发生化学反应,确保食品安全。另外还要有较高的耐温性,适合食品的高温消毒和低温储藏等特点。  包装自古就有,但直至成为食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原来许多传统不包装的食品,如鲜肉、水果、蔬菜现在也使用了包装。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塑料制品及软塑材料(如复合薄膜等);天然、合成橡胶制品;陶瓷、搪瓷容器;铝、不锈钢、铁质容器;玻璃容器;食用包装用纸[2]。其中塑料包装容器和材料以其重量轻、不易破损、运销方便、易于加工、成本低和装饰效果好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上[3]。  塑料是以合成树脂的单位为原料,加入适量的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杀虫剂和防腐剂等助剂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1]。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高性能、多功能性塑料软包装材料正成为热点开发的包装材料。  一、塑料包装的种类  (一)高阻隔性塑料包装材料  高阻隔性塑料包装材料是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对食品起到了保质、保鲜、保风味以及延长货架寿命的作用。保存食品的技术多种多样,象真空包装,气体置换包装,封入脱氧剂包装、食品干燥包装、无菌充填包装、蒸煮包装液体热充填包装等等。在这些包装技术中许多都要使用到塑料包装材料,虽要求其具备多种性能,但重要的一点是都须具备良好的阻隔性。  (二)、新型保鲜膜  由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远程运输越来越多,鲜活呆蔬的远距离运输,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使得对能够使鲜活果蔬保存期和货架期延长的保鲜薄膜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及材料科学的进步,作为食品包装材料不仅要求高阻气性,而且进一步要求发展选择透过性的功能,这类选择透过性包装材料在国外已进入实用化阶段,主要有添加溶解气体物质的薄膜,添加多孔沸石或氧化硅等粉末的薄膜,用咖玛射线照射使薄膜性质发生变化以及利用扩散系数对含水率的依存性、引入含有羟基基团和酰胺基基团的薄膜等  (三)、无菌和抗菌塑料包装材料  无菌包装可以在无菌条件下,不用添加防腐剂,在常温下就能最大限度地保留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和风味。可延长货架寿命,方便运输和贮存。无菌包装主要应用于食品、高调味品,医药及化妆品等领域。所使用的软包装材料为纸、塑、铝塑复合膜,含高阻隔性塑料的多层共挤无菌包装片材等。  (四)、高耐热必塑料包装材料  耐热性塑料软包装材料以前多为耐蒸煮杀菌用,满足耐蒸煮杀菌的包装要求在120℃、10~20mln蒸煮杀菌或加热的情况下,外观形状、品质均无明显的变化,包装食品在贮存过程中不产生容器破损、内容物泄漏、微生物二次污染以及光和热使内容物变质等情况。基本是以具有遮光性的铝箔为中间层,高阻隔性塑料PA、PET为外层,具有热封性的PE、PP为内层的多层复合蒸煮膜制成的蒸煮袋使用的最多。一些新型的含高阻隔性材料的EVOH、PVDC、MXD6,硅氧化物蒸镀膜等的多层复合材料也日渐使用。  塑料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合成树脂中的游离单位含量(例如聚氯乙烯中的游离氯乙烯单体含量等)以及所添加的助剂的品种。塑料包装对食品造成的污染来自四方面:一是塑料中有毒物质游离出来并迁移到食品内部;二是塑料包装表面污染物,造成包装表面微尘杂质污染食品;三是塑料包装材料的缺损导致的食品污染;四是塑料包装材料回收或处理不当,再利用时引起食品的污染。其中塑料本身的安全性最为重要。  二、食品塑料包装的安全性  (一)塑料自身的安全性  塑料树脂的安全性  目前用于食品包装的大多数塑料树脂是无毒的,但是它们的单体分子却大多有毒性。有的甚至是明确的致癌物[4]。如PVC和PVDC,其单体有明显的致突变性;聚氯乙烯制品在50度以上就会缓慢析出对人体有害的氯化氢气体;塑料中的这些有害单体、低聚物残留与向食品迁移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性,因此,塑料包装的使用须严格控制塑料单体的含量。  塑料助剂的安全性  塑料助剂通常都存在安全卫生问题,一种塑料是否能应用于食品包装,关键取决于是否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助剂。  复合塑料薄膜粘合剂的安全性  目前复合薄膜食品包装袋通常采用聚氨酯型粘合剂,带来甲苯二异氰酸酯,在食品蒸煮时,会迁移至食品中并水解生成具有致癌性的TDA。不符合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5]。  (二)塑料包装材料、容器的表面污染  塑料包装材料和容器在生产、运输和储存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等过程都有可能受到外界微生物或者微尘杂质的污染,因此,必须严格进行消毒[6]。不同的塑料包装容器应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  (三)塑料包装材料的缺损  塑料包装材料,尤其是塑料薄膜等包装材料在制作中由于过失导致的小孔,或弯曲、折叠、变形所产生的破裂,以及不正确的封口等会导致包装渗透或密封性丧失,从而导致虫害及微生物污染包装内食品。  目前塑料包装材料的发展趋势是朝着高性能、无毒无害、绿色环保、物美价廉、方便使用的方向发展。于此同时随着国家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估体系的完善、塑料包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损害必将能够降到更低程度。  参考文献  [1]、章建浩。食品包装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  [2]、王晓华,杨兴章。浅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及控制措施[J]轻工机械2006,24(3)。  [3]、王敏 常用塑料包装材料优劣对比[J] 中国包装, 2007,(02)  [4]、董士华 食品包装材料的种类及安全卫生性[J]。中国商检,1998,[3]  [5]、颜亦斌 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J]包装与食品机械,2004,22(2)  [6]、邓开发,陈新,包装的安全性和毒性机理研究[J]包装工程,2002,23(1)  这个是我自己原先交的论文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就是本科的啊?是不是字数不够啊 你自己再修改一下吧 或者格式方面的。

食品包装安全论文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塑料包装的种类及安全性  食工051 2081605127 程鹏  摘要 食品包装是现代食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保护食品质量和卫生、方便储藏和运输、延长或假期和提高商品价值等重要作用。塑料是以合成树脂的单位为原料,加入适量的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杀虫剂和防腐剂等助剂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塑料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合成树脂中的游离单位含量(例如聚氯乙烯中的游离氯乙烯单体含量等)以及所添加的助剂的品种。  关键字 食品;塑料包装;安全性;  食品包装是现代食品生产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保护食品质量和卫生、方便储藏和运输、延长或假期和提高商品价值等重要作用[1]。包装在对食品提供保护,防止食品受外界微生物或其它物质的污染,防止或减少食品氧化和其它反应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有适当的阻隔性,如油脂食品要求高阻氧性和阻油性;干燥食品要求高阻湿性;芳香食品要求高保香性;而果品、菜类鲜活食品又要求包装有一定的氧气、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的透过性。此外食品包装材料还要有良好的抗拉伸强度、耐撕裂、耐冲击等机械性能;良好的化学稳定性,不应与内装食品发生化学反应,确保食品安全。另外还要有较高的耐温性,适合食品的高温消毒和低温储藏等特点。  包装自古就有,但直至成为食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事情。原来许多传统不包装的食品,如鲜肉、水果、蔬菜现在也使用了包装。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塑料制品及软塑材料(如复合薄膜等);天然、合成橡胶制品;陶瓷、搪瓷容器;铝、不锈钢、铁质容器;玻璃容器;食用包装用纸[2]。其中塑料包装容器和材料以其重量轻、不易破损、运销方便、易于加工、成本低和装饰效果好等特点而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上[3]。  塑料是以合成树脂的单位为原料,加入适量的稳定剂、增塑剂、润滑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杀虫剂和防腐剂等助剂后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1]。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高性能、多功能性塑料软包装材料正成为热点开发的包装材料。  一、塑料包装的种类  (一)高阻隔性塑料包装材料  高阻隔性塑料包装材料是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对食品起到了保质、保鲜、保风味以及延长货架寿命的作用。保存食品的技术多种多样,象真空包装,气体置换包装,封入脱氧剂包装、食品干燥包装、无菌充填包装、蒸煮包装液体热充填包装等等。在这些包装技术中许多都要使用到塑料包装材料,虽要求其具备多种性能,但重要的一点是都须具备良好的阻隔性。  (二)、新型保鲜膜  由于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远程运输越来越多,鲜活呆蔬的远距离运输,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使得对能够使鲜活果蔬保存期和货架期延长的保鲜薄膜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及材料科学的进步,作为食品包装材料不仅要求高阻气性,而且进一步要求发展选择透过性的功能,这类选择透过性包装材料在国外已进入实用化阶段,主要有添加溶解气体物质的薄膜,添加多孔沸石或氧化硅等粉末的薄膜,用咖玛射线照射使薄膜性质发生变化以及利用扩散系数对含水率的依存性、引入含有羟基基团和酰胺基基团的薄膜等  (三)、无菌和抗菌塑料包装材料  无菌包装可以在无菌条件下,不用添加防腐剂,在常温下就能最大限度地保留食品原有的营养成分和风味。可延长货架寿命,方便运输和贮存。无菌包装主要应用于食品、高调味品,医药及化妆品等领域。所使用的软包装材料为纸、塑、铝塑复合膜,含高阻隔性塑料的多层共挤无菌包装片材等。  (四)、高耐热必塑料包装材料  耐热性塑料软包装材料以前多为耐蒸煮杀菌用,满足耐蒸煮杀菌的包装要求在120℃、10~20mln蒸煮杀菌或加热的情况下,外观形状、品质均无明显的变化,包装食品在贮存过程中不产生容器破损、内容物泄漏、微生物二次污染以及光和热使内容物变质等情况。基本是以具有遮光性的铝箔为中间层,高阻隔性塑料PA、PET为外层,具有热封性的PE、PP为内层的多层复合蒸煮膜制成的蒸煮袋使用的最多。一些新型的含高阻隔性材料的EVOH、PVDC、MXD6,硅氧化物蒸镀膜等的多层复合材料也日渐使用。  塑料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合成树脂中的游离单位含量(例如聚氯乙烯中的游离氯乙烯单体含量等)以及所添加的助剂的品种。塑料包装对食品造成的污染来自四方面:一是塑料中有毒物质游离出来并迁移到食品内部;二是塑料包装表面污染物,造成包装表面微尘杂质污染食品;三是塑料包装材料的缺损导致的食品污染;四是塑料包装材料回收或处理不当,再利用时引起食品的污染。其中塑料本身的安全性最为重要。  二、食品塑料包装的安全性  (一)塑料自身的安全性  塑料树脂的安全性  目前用于食品包装的大多数塑料树脂是无毒的,但是它们的单体分子却大多有毒性。有的甚至是明确的致癌物[4]。如PVC和PVDC,其单体有明显的致突变性;聚氯乙烯制品在50度以上就会缓慢析出对人体有害的氯化氢气体;塑料中的这些有害单体、低聚物残留与向食品迁移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性,因此,塑料包装的使用须严格控制塑料单体的含量。  塑料助剂的安全性  塑料助剂通常都存在安全卫生问题,一种塑料是否能应用于食品包装,关键取决于是否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助剂。  复合塑料薄膜粘合剂的安全性  目前复合薄膜食品包装袋通常采用聚氨酯型粘合剂,带来甲苯二异氰酸酯,在食品蒸煮时,会迁移至食品中并水解生成具有致癌性的TDA。不符合GB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5]。  (二)塑料包装材料、容器的表面污染  塑料包装材料和容器在生产、运输和储存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等过程都有可能受到外界微生物或者微尘杂质的污染,因此,必须严格进行消毒[6]。不同的塑料包装容器应选择适宜的消毒方法。  (三)塑料包装材料的缺损  塑料包装材料,尤其是塑料薄膜等包装材料在制作中由于过失导致的小孔,或弯曲、折叠、变形所产生的破裂,以及不正确的封口等会导致包装渗透或密封性丧失,从而导致虫害及微生物污染包装内食品。  目前塑料包装材料的发展趋势是朝着高性能、无毒无害、绿色环保、物美价廉、方便使用的方向发展。于此同时随着国家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估体系的完善、塑料包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损害必将能够降到更低程度。  参考文献  [1]、章建浩。食品包装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  [2]、王晓华,杨兴章。浅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安全隐患及控制措施[J]轻工机械2006,24(3)。  [3]、王敏 常用塑料包装材料优劣对比[J] 中国包装, 2007,(02)  [4]、董士华 食品包装材料的种类及安全卫生性[J]。中国商检,1998,[3]  [5]、颜亦斌 食品包装与食品安全[J]包装与食品机械,2004,22(2)  [6]、邓开发,陈新,包装的安全性和毒性机理研究[J]包装工程,2002,23(1)  这个是我自己原先交的论文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就是本科的啊?是不是字数不够啊 你自己再修改一下吧 或者格式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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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安全性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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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议论文的六个步 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直接表达作者的观点和主张的常用文体。它不同于记叙文以形象生动的记叙来间接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也不同于说明文侧重介绍或解释事物的形状、性质、成因、功能等。议论文怎么写 写议论文的六个步骤1议论文的写作步骤1、引:就是引用材料。2、亮:就是简明扼要地提出论点,开门见山,直入正题,点明中心论点。3、析:是对材料中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议论。如对人物关系的分析,对结果的预测,对原因的追问等,目的。4、联:这是文章的关键。应从材料说开去,可联系历史人物、历史故事,也可联系现实生活,今人今事;可以正面举例,也可以反面证明;可以摆事实,也可以讲道理。5、深:即深入分析,揭实质,挖根源,讲意义,论危害,进行辨证分析。6、结:收尾,总结全文,宜对论述的问题有所深化或拓展,或重申论点,照应开头,或提出解决办法,或发出号召。2考试题型1、论点(证明什么) 论点应该是作者看法的完整表述,在形式上是个完整的简洁明确的句子。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提取码: qdxu

自己想嘛 考试你拿电脑去抄啊 有事找我

· 题名(Title,Topic)题名又称题目或标题。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  论文题目是一篇论文给出的涉及论文范围与水平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也是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不达意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可以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论文题目十分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有人描述其重要性,用了下面的一句话:“论文题目是文章的一半”。 对论文题目的要求是:准确得体:简短精炼:外延和内涵恰如其分:醒目。· 作者姓名和单位(Author and department)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用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大致分为二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同样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 (三)摘要(Abstract)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他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  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关键词(Key words)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 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 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 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建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或主题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纵观全文,先出能表示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或词汇,这些住处或词江,可以从论文标题中去找和选,也可以从论文内容中去找和选。例如上例,关键词选用了6个,其中前三个就是从论文标题中选出的,而后三个却是从论文内容中选取出来的。后三个关键词的选取,补充了论文标题所未能表示出的主要内容信息,也提高了所涉及的概念深度。需要选出,与从标题中选出的关键词一道,组成该论文的关键词组。关键词与主题词的运用,主要是为了适应计算机检索的需要,以及适应国际计算机联机检索的需要。一个刊物增加“关键词”这一项,就为该刊物提高“引用率”、增加“知名度”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五)引言(Introduction)引言又称前言,属于整篇论文的引论部分。其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验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引言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选择不必过于分散、琐碎,措词要精炼,要吸引读者读下去。引言的篇幅大小,并无硬性的统一规定,需视整篇论文篇幅的大小及论文内容的需要来确定,长的可达700~800字或1000字左右,短的可不到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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