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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4-07-02 16:28:22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

这个论述题的答案似乎过长了些,太厉害了!

同学我这次也考了 我可以给你肯定的答案 因为这道题我会,我16号下午刚考的 在香港交货。买房可以采取减价措施开证行不可以拒绝,因为提单是独立于合同的。只要单据统一 就应该支付。

可以适用该公约,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且中美均为该公约缔约国,题中未明确排除公约的适用,所以符合公约适用范围。2月20号成立。理由:B公司16日回函对价格条款有异议构成对要约实质性修改应为反要约,A公司19日答复为对其承诺,公约对承诺生效采取到达主义,所以20日受到电报时承诺生效,亦即合同成立。不能,因为CIF项下货物风险自货交承运人时就转移给买方,即货物的一切损失都由买方承担,除非货物的这种损害或缺陷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引起的。本题中损失是因为承运人的疏忽造成的,与卖方无关。CIF项下保险的办理和保险费均有卖方承担,即A公司。B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承运人需承担,因为船员过失引起的火灾不属于免责范围。对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可以,信用证支付原则为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实际货物的交易状况不能影响信用证交付。

CISG的使用标准是营业地标准,股本合同争议可以适用。2月20日成立。因为CISG采到达主义,承诺到达对方是合同成立。不能,因为CIF的风险转移制度规定只要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所有货物的一切损失都由买方承担,除非货物的这种损害或缺陷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引起的。本题中是因为承运人的疏忽而导致货物的灭失,与托运人无关。均有卖方即中国A公司,可以,因为保险的受益人是买方。承担责任,因为不属于免责的范围之内。要对买方即美国B公司。不可以,信用证支付方式是准村的单证交易,实际货物的交易状况不能影响信用证货款的交付。不知道这样回答您满意吗?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

据学术堂了解,国际经济学主要研究对象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理论、开放的宏观经济均衡等,下面分享十五个关于国际经济学论文的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电子商务经济学与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研究  2、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3、对话与合作:环境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4、汉语国际推广:关于孔子学院的经济学分析与建议  5、共赢性博弈论  6、东亚经济一体化主导问题研究  7、罗伯特?吉尔平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  8、国际政治经济学范式论  9、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0、国际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一个“适当论”的视角  11、日本海外资源战略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2、IMF援助效果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3、1997-1999国际金融危机传播的空间计量经济学分析  14、国际私法法经济学分析评述  15、美元霸权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探析

可以适用该公约,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且中美均为该公约缔约国,题中未明确排除公约的适用,所以符合公约适用范围。2月20号成立。理由:B公司16日回函对价格条款有异议构成对要约实质性修改应为反要约,A公司19日答复为对其承诺,公约对承诺生效采取到达主义,所以20日受到电报时承诺生效,亦即合同成立。不能,因为CIF项下货物风险自货交承运人时就转移给买方,即货物的一切损失都由买方承担,除非货物的这种损害或缺陷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引起的。本题中损失是因为承运人的疏忽造成的,与卖方无关。CIF项下保险的办理和保险费均有卖方承担,即A公司。B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承运人需承担,因为船员过失引起的火灾不属于免责范围。对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可以,信用证支付原则为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实际货物的交易状况不能影响信用证交付。

仅供参考:1、(1)家具失窃风险由第三方承担。因各方未选用贸易术语,故货物的风险转移以交货时为准,而第三方未将货物交付,故风险还未转移。 (2)第三方不能要求买方支付价款。因权利义务对待给付,其未履行交货义务,故无权要求买方支付货款。 3、根据CISG的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据买方营业地或合同预期的货物销售或使用地的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即卖方负有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甲公司违反了知识产权担保义务,故对乙公司负有损害赔偿责任。但是CISG地7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故甲公司承担的损害赔偿不应超出合同预料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的范畴。所以荷兰乙公司的请求并不全都有法律依据。

(1)(1)(2)(1)(3)(3)(2)(1)(2)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有哪些及答案

现王先生在南极街做小商品批发生意,刘先生在国贸城做服装生意。一日,刘先生给王先生打电话,说去广东进服装急需10万元钱,问能否帮助解决?王先生答应次日上午送到。刘先生立即购买了去广东的机票并通知广东的供应商,除原来预订的10万元货外,再追加20万元的货。次日早晨,刘先生多次打电话联系王先生,但所有电话均无人接听。直到中午,王先生才接听电话,称昨晚喝多了,刚刚醒来,其妻子又外出送货,钱取不出来,所以无法借钱给你了,并表示了歉意。刘先生无奈,只好退掉了机票,通知广东的供应商取消追加订货。刘先生因此损失退票费400元和广东供应商因取消追加订货扣划罚金2万元,王、刘两位同学因此产生争议。问题:1、刘先生认为:双方已经就借款事宜协商一致,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王应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退票损失及供应商罚款损失外,还应赔偿其购回20万元货后的经营利润4万元。该主张能否成立?2、王先生承认借款一事,但因醉酒误事,并非故意,不同意赔偿损失。该主张能否成立?3、后王先生同意赔偿退票损失及供应商罚款损失,并说这样做合情合法。该主张能否成立?4、如王、刘二位以书面形式约定借款,并在协议中约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则王先生是否应按上述“1”中刘先生的主张承担责任?

有效。  根据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在购买当日,张某健康,因此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本案中,买卖关系发生时,购买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是本案中的主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指电视  法律关系的内容,本案是电视的所有权。  (1)2个高级技师王某、张某以自己拥有的特殊劳动技能入股、折合为6万元人民币,这里不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新公司不设监事,也不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意思就是说 一定要有监事。  (2)不是很清楚。不忽悠您。我把知道的告诉您。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格的,应当又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例中则是赵某要补足其差额,如果赵某没钱,设立时除赵某外的14位股东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销售员是因为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因此是可以撤销的。  (1)减少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决议。应该要有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所以此案不对。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即3万)。此案8<3,因此不对。  (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此案决议作出就变更,因此不对。 为什么是45日呢?我来告诉您 这个流程。根据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为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才会有45日这个时间。

案例分析如下2001年12月,中国深圳某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了6万箱 芦笋罐头出口合同,合同约定: 价格条件为FOB青岛;目的地为汉堡;装船时间为2002年6月; 深圳公司负责联系船舶,德公司开立以深圳公司为收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合同签订后,深圳公司依约备好货物,德国公司也开立了信用证。但由于船舶紧张,深圳公司联系不到运输船舶,于是致函德公司要求派船;并称:根据《 Incoterms2000》,FOB条件下,作为买方的德公司应自己来订立 货物运输合同并承担其费用。德公司回复:双方合同并未约定适用《Incoterms2000》退一步讲,即使适用,由于合同已明确约定深圳公司负责船舶事宜,这一约定应优先于Incoterms2000,深圳公司必须根据合同履行联系船舶义务。双方因而发生争议,致合同未能履行。双方均要求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 问题: (1)本案是否适用《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为什么? (2)Incoterms2000可否适用于本案?为什么? (3)双方之间联系运输船舶的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答案:1、适用。合同双方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则公约自动适用于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 2、适用。Incoterms2000是国际惯例,双方选择了FOB,意味着双方的合同适用通则。 3、按FOB,应由德国公司负责安排运输,但合同双方可以对其项下的内容进行不同的约定。从题中所述,双方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深圳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则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应该由深圳公司联系运输船舶。

求问题至于给这么高分吗?看不懂!May be have a mind in water!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大全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之类的很多啊~~~

据学术堂了解,国际经济学主要研究对象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理论、开放的宏观经济均衡等,下面分享十五个关于国际经济学论文的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电子商务经济学与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研究  2、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3、对话与合作:环境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4、汉语国际推广:关于孔子学院的经济学分析与建议  5、共赢性博弈论  6、东亚经济一体化主导问题研究  7、罗伯特?吉尔平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  8、国际政治经济学范式论  9、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0、国际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一个“适当论”的视角  11、日本海外资源战略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2、IMF援助效果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3、1997-1999国际金融危机传播的空间计量经济学分析  14、国际私法法经济学分析评述  15、美元霸权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探析

5、论商业欺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6、论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9、产品召回制度法律问题研究10、论有限合伙11、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责任12、论有限合伙与风险投资13、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及立法问题思考 14、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研究 15、WTO下我国税收立法的思考

学术堂整理了十个好写的国际经济学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  1、电子商务经济学与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研究  2、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3、对话与合作:环境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4、汉语国际推广:关于孔子学院的经济学分析与建议  5、共赢性博弈论  6、东亚经济一体化主导问题研究  7、罗伯特?吉尔平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  8、国际政治经济学范式论  9、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  10、国际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经济学分析:一个“适当论”的视角

国际私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

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转最高院省高院中院。无司法协助协定得走外交部。原路往回走。

当事人一方在外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外国法院已受理,在此情况下,位于我国境内的一方当事人还能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 答案是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我国法院对此类案件审理时,应使用哪国的法律? 依据我国国际私法规范,离婚案件适用离婚案件受理法院的所在地法。故,我国法院审理时,应适用我国法律。 在我国法院判决后,我国能否承认加拿大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和加拿大没有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条约,故本案不适用该条关于但书内容的规定,对加拿大法院的判决应当不予承认。 本案中,王萍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后,利用中国法律,通过司法途径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他涉外婚姻案件中,国内的一方当事人同样可以利用中国法律维护个人权益,而不能束手无策,坐以待缚。

1、管辖权:房屋所在地法院。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权属登记离不开所在地国家法律和司法判决支持。2、使用法律:中国大陆法律。既是行为发生地、合同履行地,也是房屋所在地。3、买卖关系有效。 房产证登记为张某,除记载外,购买人无从知道房屋实际权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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