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百科

中外文学名著赏析论文3000字高清图

发布时间:2024-07-07 02:43:40

中外文学名著赏析论文3000字高清图

自己去(世界文学研究)里面下载吧,上面的文献都是免费下载的

码3000字回答一个问题,应该没有人白给你写,你再挂一个月也不会有,我觉得你还是出点钱找人写吧,找我也行

中外文学名著赏析论文3000字高清图片

读《红楼梦》,往往激起人猜想。多数读者喜欢林黛玉、同情林黛玉;一些人因此而希望林黛玉和贾宝玉爱情成功,享受幸福。《红楼梦》面世流传以后的乾隆后期到嘉庆年间,出了好几部续书,都让黛玉和宝玉终成夫妻,强造大团圆结局。也有人说,曹雪芹《红楼梦》前八十回,贾母史老太君一直疼爱黛玉,她老人家还说过宝玉和黛玉“不是冤家不聚头”的俗语(第二十九回),逗人遐思,使宝玉黛玉“低头细嚼此话的滋味,都不觉潸然泣下”;第五十七回,紫鹃也由此而劝黛玉“趁早儿老太太还明白硬朗的时节,作定了大事要紧”,要黛玉去求贾母做主“搞定”和宝玉的婚姻大事。而后四十回疑为高鹗续写,其中写宝玉和宝钗成婚经过贾母同意,就大是谬误。如清朝裕瑞《枣窗闲笔》就说:“贾母王夫人皆极慈爱儿女之人,偏要写为贾母忙办宝玉宝钗姻事,遂忘黛玉重病至死,永不看问;且言‘若是她心里有别的想头,成了什么人了呢,我可是白疼了她了’云云。此岂雪芹所忍作者”。按照这些人的看法,似乎曹雪芹原作中,若非贾母早死,黛玉还有希望和宝玉成亲。强巴不同意这种看法。强巴认为,曹雪芹着意要“使闺阁昭传”,写出自己“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现实主义地创作《红楼梦》;按他当时的社会现实,林黛玉的生活原型没有也不能实现如愿的爱情婚姻,《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和贾宝玉的爱情也只能是悲剧结局。强巴看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在《红楼梦》中就有三重表现。第一重是天生的悲剧。《红楼梦》第一回,由甄士隐遇到的僧人叙述: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一棵绛珠仙草,因得到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修炼成女人形体。她“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在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于是对警幻仙子表示:神瑛侍者“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警幻仙子把她放入“薄命司”中的“十二金钗正册”。这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前世因缘。这当然是曹雪芹所造神话、美丽的无稽之谈。可是我们由此也就可以知道,在曹雪芹对于《红楼梦》创作的整体构思中,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仅止于爱花而以甘露灌溉、报德而用眼泪还恩,一开始就被预定成了悲剧结局。这就是强巴所谓的天生的悲剧。第二重是林黛玉本身的悲剧。她自幼生得“怯弱不胜”、“有不足之症”,一直靠药物保养。到贾府以后,她念父母、想家乡,忧郁压抑,常常悲愁流泪。青春觉醒,和宝玉恋爱,互相“试探”、考察;她又增添了诸般猜疑、嫉妒、生气、担忧,眼泪流得更多。第三十二回,她背后听到宝玉言谈,验证了宝玉“果然是个知己”,既喜又悲。悲的是父母早逝,无人为她主张婚事;再加上“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虽成知己,自己恐怕不能活到爱情结果的那一天,“奈我薄命何”;因此又伤心得“不禁滚下泪来”。第三十四回,宝玉送她旧手帕以作“定情”信物,“一时五内沸然炙起,黛玉由不得余意绵缠”,感动激动,立即在那旧手帕上题诗三首;这一来她就“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由林黛玉得病的缘由——身体娇弱、多愁善感等等,病情症状——面如桃花、天天咳嗽以至吐血等,综合起来看,林黛玉得的应该是肺结核病。在现代的青霉素等抗生素还没有被发现应用以前,这种病在中国被称为“肺痨”,认为是“不治之症”,只能靠药物保养、安静休养;就像第三回林黛玉转述癞头和尚所说疗治方法,要依他而行“方可平安了此一世”。可是林黛玉既只能“寄养”在“外姓亲友”家,又多愁善感而常常伤心流泪,这病自然不但不能痊愈,而且还就一天重似一天了。第四十九回,林黛玉对宝玉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却像比旧年少了些似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却不多”;可见她病情加重、身体衰弱的程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行酒令“掣花名”,林黛玉掣得“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隐喻林黛玉十分恰切。“东风”,喻指相爱二人中男方的长辈,如陆游感叹自己和唐婉爱情不果的《钗头凤》词中“东风恶”所指。“莫怨东风”,强巴以为这里是指不能埋怨男方即宝玉的长辈们;而“当自嗟”,也就是黛玉曾经自悲“奈我薄命何”的意思。看到这枝花名签,“黛玉也自笑了”;如此描写,说明黛玉对这种命运也无可奈何,也只有认可。“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黛玉《葬花词》);悲愤之余,林黛玉也只能哀叹到死方休。第三重,那就是封建社会、封建制度造成的悲剧了。贾宝玉是封建贵族家庭的嫡子,贾母贾政王夫人都希望靠他承家继业、耀祖光宗。贾政带宝玉拜见北静王;大官僚贾雨村来访,每次要宝玉去作陪;这就是“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作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第三十二回)。对宝玉去“上学”,贾政提出要求,“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第九回);第二十三回又借“娘娘”(元春)的话要求宝玉“读书写字”、“用心习学”。这里所谓“上学、读书”,把《四书》“讲明背熟”,说的都是准备科举应试,“读书做官”;因为科举考试八股文都从《四书》中出题目。这里说的“写字”,是指练习书写方正圆满的“馆阁体”毛笔字,考进士的“殿试”卷子就要凭字写得好才能取中在前列呢!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贾政对待宝玉,虽然平日里疾言厉色,常常骂为“孽障”,其实心里对他期望值还蛮高。王夫人更甚;大儿子贾珠死了,她就剩下宝玉这一个亲生儿子,还指望下半辈子要依靠他呢,当然希望他有出息、“成正果”。封建制度规定,儿女的婚姻要凭“父母之命”;他们若为宝玉选择配偶,按照封建贵族标准,要看门第、看品貌,要身体好、脾气性格好。门第方面,讲究门当户对,要是富贵人家,如果在“护官符”上贾府以外的“史、王、薛”三大家族中有合适的淑女就更好。品貌方面,相貌要好,品行更要好,一定要符合封建淑女的言行规范。身体要健康,生育后代才保险,谁家会选个“病壳壳”做媳妇呢!脾气性格好,那是当然,封建礼教讲究“夫唱妇随”,妻子要温柔和顺才好,难道选个“母老虎”来欺负自己儿子?若要他们在宝钗和黛玉之间为宝玉选一个妻子,强巴敢说,百分之一百二十贾政和王夫人会选择薛宝钗。贾母又如何呢?她确实疼爱林黛玉;但是,正如凤姐所说,林黛玉“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说明在贾母等人的封建观念中,本来是孙女比外孙女亲。封建社会重男轻女,对贾府“老祖宗”贾母来说,嫡亲的孙子贾宝玉就比任何孩子都亲!贾母由于爱女贾敏早逝而疼爱林黛玉,肯定想要为她找一门好亲事;然而是否会做主将她嫁给贾宝玉呢,那就不见得了。贾母这位封建贵族豪门贾府的“老祖宗”,封建礼教思想、封建伦理道德观念十分强烈。林黛玉初进贾府,贾母问她“念何书”,黛玉回答念了《四书》,贾母心里肯定就有点不高兴了。按照封建礼教,“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认识字也没多大问题;要识字读书,读一点《女诫》、《女四书》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和男子一样学习《四书》?贾母对自己女儿去世后,女婿如此教育自己的外孙女不满意,所以贾母就借黛玉问姊妹们读何书,发表宣言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做睁眼的瞎子罢了”!以此推测,可见贾母对林黛玉很会赋诗填词的文学才华一定不以为然;若知道林黛玉读《西厢记》一类“邪书僻传”而思想感情大受影响,则更会生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五十四回,贾母借着批评“才子佳人”书,当众发表议论道:“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也算不得是佳人了”。贾母这番长篇议论,强巴看来,很有点借题发挥、影射批评、暗含警告的意味。“佳人才子”书,贾府不许说,不让女孩子们知道,但是贾母承认“这几年我老了,偶然闷了说几句听听”,她是懂这些书的。第四十回贾母大观园设宴,“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黛玉说出《牡丹亭》曲词“良辰美景奈何天”、《西厢记》曲词“纱窗也没有红娘报”;薛宝钗听清了,后来并抓住这把柄教诫黛玉;贾母老太君当时应该也注意到了呢!第二十九回张老道士向贾母给宝玉提亲后,林黛玉就和宝玉怄了一场大气,那“金、玉姻缘”之说弄得宝玉砸玉,闹得沸沸扬扬,贾母闻讯以后“带出宝玉去”,急得“抱怨着也哭了”;贾母难道就一点儿也没有猜想到他二人吵架的原因吗!因此,“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便是满腹文章,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强巴以为贾母这番话含有警示教诫当时也在场的林黛玉之意。“响鼓不用重棰敲”;贾母疼爱林黛玉,知道黛玉聪慧灵巧,不必直言明说,只要旁敲侧击,黛玉就能够领会。如此借题发挥,既“治病救人”,提醒教诫了黛玉,又给她留了“面子”,多好。到这里就要说说贾母引用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的俗语了。那是第二十九回宝玉黛玉大怄气、宝玉砸玉以后,贾母“老人家急的抱怨说:‘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这眼,断了这口气,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又不咽这口气。’自己抱怨着也哭了”。中国古代确有夫妻和/或情人是“欢喜冤家”这种说法,贾母这里说“冤家”却并不见得是这个意思;因为中国古代民间还有一种“讨债还债”因果报应的说法,说是你“前生”欠了人家的债,债主今生就“投生”做你儿子,故意连生重病或者做“败家子”,放肆花费你的钱财,来向“前生”欠债的你这个父亲讨还债务;这也叫做“冤家聚头”呢。贾母这里说“我这老冤家”和“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把她自己和宝玉黛玉相关联,应该就是采用的这个意思。而宝玉黛玉听说这话后“细嚼滋味”,却把它认做那种“欢喜冤家”的意思了。另一方面,还只是姑表兄妹呢,两人就常常怄气,闹得阖家不安,贾母也急得抱怨着哭;这样的双方将来若结合,最令人担心会是“怨偶”,又怎么会让他们结婚呢?再有,贾母说,要等她死了,“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她才不管;言下之意,她若在世,是不能让他们两个再这样“闹”了。结合本回书前面所述贾母向张老道士说的话,给宝玉找配偶,“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注重模样、性格;林黛玉生得“倾国倾城的貌”,模样儿好那是没的说,可是“性格儿”呢?林黛玉尖酸嫉妒、“小性儿”多,时常和宝玉争吵怄气;贾母会放心地把她许配给自己最疼爱的嫡孙贾宝玉吗!即使过去她曾经有过某些想法,经过林黛玉和宝玉几次大怄气、闹得阖家不安以后,我想贾母也会重新作出决定来呢。要提一下另外两点。一是第二十五回,凤姐儿给黛玉开玩笑,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就要“给我们家作媳妇”,要她许嫁给宝玉;二是第五十七回“薛姨妈爱语慰痴颦”,薛姨妈安慰黛玉,说要为她做媒许配贾宝玉。《红楼梦》中这两处如此写有什么用意?强巴以为,除了表现贾府内人际往来关系、见出凤姐儿和薛姨妈性格以外,若归结到宝、黛爱情方面,那就是伟大作家曹雪芹“故弄狡狯”,使用“间色法”,是“雾雨云龙”,是“背面傅粉”。“文似看山不喜平”,曹雪芹当然深通此道;就因为后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没有结果,他才故意如此写来,以造成文势的曲折跌宕呢。 通观曹雪芹《红楼梦》,是一出中国古代封建家族、封建社会衰败没落,“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巨大悲剧;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悲剧,只是贯串其中一支主要的咏叹调对唱,却也是注定的不可逆转的人生悲剧。由伟大作家曹雪芹栽培和浇灌,宝玉黛玉的爱情之花,在《红楼梦》中萌芽、盛开、凋谢,吸引和感动着几百年来亿万读者。像林黛玉一样的爱情悲剧,若再有女孩子身体性格都像林黛玉,强巴以为还将存在下去,即使形式和过程略有变化。因而,《红楼梦》中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就具有一种永远的凄艳之美。

自己去(世界文学研究)里面下载吧,上面的文献都是免费下载的

红与黑  我向来不喜欢读外国的名著、经典之类,而情愿把时光消磨在所谓“俗不可耐”的武侠小说中。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俗”人而已。我总有些固执地认为,一部再好的文学作品,经过翻译,就失去了大半的生命力。更何况是十九世纪的作品,这就好比把《红楼梦》翻译让外国人读。呜呼,无法可想。再则,自己是愚笨之人,又趣味低俗,对那个时代、哪个社会实在知之甚少,故要理解那时的作品,对我而言真是难于登天。而且,受金大侠的熏陶,我多少有几分信佛,还自觉颇有点慧根,却要我去面对那时错综复杂的基督教会,读起来实在别扭。我总觉得“如来”要比“上帝”念起来有味道。鉴于以上原因,原本打算上网down篇下来了事,可自己实在笨,没找到,而我也终于良心发现,自知不该,就作罢了。  发了点牢骚。不过书还是得看,怎么说我还是个积极上进的好学生。特地泡了几天图书馆,权当是吹空调避暑。还算顺利,佛祖和上帝一起保佑,让我翻到了三个版本的《红与黑》。最早的是七九年版,最新的是九五年的。三者的共同之处是纸张脱落,书页泛黄,翻开书,很有那种“黄”书的油墨味,也算是古色古香了。捧着读来,有股神圣感,觉得自己还是挺伟大的,连这都能看。尤令我惊奇的是,七九年版本的书竟是竖行排版的,实在有些怪,感觉读古文似的。而那版书也确实要精炼些,“竖”的和“横”的还真不一样。不过,挺惭愧的,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看书时睡着了好几次,实在是不由自主地就趴倒在桌子上了。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看过一遍了,多少还有点印象,就憋几句所谓的读后感来凑凑数。书中所描绘的是十九世纪初的欧洲社会。我读惯了“俗”物,浅陋无知,因此也不会旁征博引地来一场深刻揭露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劳动人民,疯狂镇压革命,作垂死挣扎,必然走向灭亡的长篇大论。现在真后悔自己在中学历史课上没有认真听讲,以至现在胸无点墨,终于发现老师的谆谆教导是多么地具有真知灼见了。我的历史水平虽菜,但拿破仑我还是知道的,大英雄。人人都崇拜英雄,张艺谋是,我也是。拿破仑是比萧峰、郭靖还要英雄的英雄,我当然更是敬仰得不得了。法国是少数几个我比较喜欢的国家之一。我喜欢法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国是拿破仑的法国,是一个英雄的国度。书中描绘的正是那个拿破仑影响下的法国,一个美妙的英雄的时代。人人都有自己的英雄梦,而主人公于连的梦终究破灭了。似乎是不经意间,实为不可避免。一直到告密信前,于连的运气奇佳,简直可比韦小宝。不过最终于连还是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因为他毕竟不是韦小宝,司汤达也不是金大侠。译者在序言里写道,“他们被养育在英雄的时代,却不得不在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里生活。”很深刻,一针见血。这正是于连们悲剧的根源。于连胸怀英雄的梦想,而他身处的社会又怎样对待英雄?“十九世纪的通常做法是,一位有权有势的贵族出身的人在遇到有胆量的人时,就杀掉他,放逐他,监禁他,或者让他受到那么大的污辱,以至于他傻到居然会痛苦而死。”于连之痛之悲由此可知。这样的社会无疑是罪恶的。  人人都想做英雄,但不是人人都能做英雄。于连有才华,有野心,自尊,勇敢,非我辈所能比。他能把整部《圣经》倒背如流,这可是降龙十八掌一样的真功夫。他出身贫寒,却很有抱负,从军,则为将;从教,则为主教;从政,则为贵族。他能得到高傲的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实在是自尊心使然。他能这么多次地爬窗与情人相会,并且最终能选择死,其勇敢非常人所能及。这样的品质是英雄的必要条件。我想假如我是于连,我会选择接受朋友富凯的建议,隐入山林,安心从商,不问世事,如此一生,也算得无愧于心。可能这就是凡人与英雄的差距,我辈终究是“狗熊”而已。另外,大概是自己比较喜欢富凯的缘故,我有个也许可笑的想法,我觉得富凯的形象不够丰富,至少给他结个婚什么的。读这本书时,我有时忽然会想到杨康,一个我有些暗暗喜欢和同情的角色。两者有一定共同之处:出身贫寒,混迹上层,有野心,有才华,有相爱的女人,行事果断,不择手段,然终功亏一篑,悲剧结局。杨康又是完颜康,于连·索莱尔又是于连·德·拉韦尔奈。他们都承受着两种身份的折磨。英雄之名,人人好求;英雄之痛,又有谁知。  “英雄难过美人关”,祖宗的话果真是金玉良言。当然,这样说也未免浅薄了。一个悲剧的时代,杀人的不是某个人,某些人,而是某个制度,某个社会。抛开这点来说,一部成功的作品总少不了爱情,这是永恒的主题。按理说,我是没有资格谈论爱情的。在此姑且就算我为赋新词强说“情”吧。可能由于自己年龄的因素,我对有关爱情的文字读得较细。读到于连去抓得雷纳尔夫人手时,自己也怦怦心跳不已。那该是怎样美妙的感觉啊!于连的两次爱情迥然不同,未婚与已婚女人之间的差异真有如珠玉与鱼目之别。(没有贬低任何一方的意思)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发展自然,水到渠成,较易理解。相比之下,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很独特,大起大落,弄得我这个旁观者有些晕头转向。于连为了追求德·拉莫尔小姐,按那位俄国贵族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抄情书给元帅夫人。这种欲擒故纵的伎俩我总觉得怪怪的。玛蒂尔德也算得一位奇女子,美丽,高傲,有如童话中的公主。事实上,她的确陷入了自己编织的童话王国中。她每年四月三十日为一个两百多年前的故事而穿黑连衣裙戴孝,她的生活和她的童话交织在一起。她引以为豪的祖先博尼法斯·德·拉莫尔的爱情故事就像太虚幻境中一折凄美的戏,预示着悲剧的结局。这位会为自己的情人杀死自己而兴奋的贵族小姐最终“如愿以偿”地抱起了自己情人的头颅。我觉得玛蒂尔德的形象塑造得比德·雷纳尔夫人丰富,成功,动人。就个人而言,我比较欣赏玛蒂尔德,可能是因为我也正处于充满梦想的年龄。于连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是畸形的。书中有这样的文字描述,“这个骄傲的女人,她跪倒在我的脚下了”“他的这种幸福主要是来自自尊心,而不是来自爱情”。作者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由此可以理解于连在生命最后日子里的选择了。不过,有时我也会一厢情愿地认为,玛蒂尔德更适合于连。于连心中的英雄是拿破仑,玛蒂尔德心中的英雄是丹东。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同怀英雄心,不该悻悻相惜吗?  我曾傻傻地设想,假如没有德·雷纳尔夫人的那份告密信,于连如愿以偿,平步青云,加官进爵,封妻荫子,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可那又怎样?这便是于连真正的追求吗?这又是玛蒂尔德真正的追求吗?如果是,于连大可以在最后选择逃避,偷生。如果是,玛蒂尔德随便嫁个人就是了,完全不必这么麻烦。这样却又转到了她本人所鄙视的轮回中。这是另一种的悲剧。玛蒂尔德结婚时,也正是她梦醒时。童话破灭了,玛蒂尔德便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德·拉莫尔小姐。写到这儿,我忽然想到一位朋友说过的一番话,美丽的童话故事总是以“从此,灰姑娘和王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结束,不写下去是因为写不下去。真正的生活开始,童话必然破灭。说得狠心点,灰姑娘的故事全是骗人的,最多给人点精神安慰而已。童话如此,武侠亦然。说远点,上帝,真主,佛祖之类,又何尝不是?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宁愿相信存在着另一个世界,这与我坚定的唯物主义信仰无关。唉,现在就什么都不信,这一辈子又拿啥熬下去呢?  傲慢与偏见  说到读书心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是自己出身贫寒。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你。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这本书就是给你了一个这样的空间,让你去思考,去感悟。

外国文学名著赏析论文3000字高清图

外国文学名著鉴赏分析《红与黑》的人物形象塑造 录入日期:2008-02-23  来源:曹杨新村第六小学团支部《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他讲述的主人公于连的一生经历为线索向我们讲述了法国19世纪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新的势力与旧势力的交锋,《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首先,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帝国;“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作品对社会的种种罪恶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同时,成功地塑造了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尤其强调环境对人物的影响,也使这部作品成为典范。。沿着于连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和事情。本书的作者司汤达使用了多种手法对人物进行了塑造,使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使我们感觉到人物栩栩如生,历历在目。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使用了大量的多角度塑造人物,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心理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那么我们以于连为例子进行分析: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如何在阶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力争上游?从小城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然而在拘谨的表象下,年轻人的心却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交战…… <<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就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曾经参加拿破仑的几次战役,离开军队后便投身外交界,被派往意大利当领事官。由于他的经历,司汤达观察到社会种种不平的现象,特别是贵族阶级与教会连手所形成的黑暗势力,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人心的反动;促使他开始写作,完成了这部批判时代社会,剖析人性的<<红与黑>>。<<红与黑>>其实是一个象征性的书名,有人说“红”是指书中灵魂人物于连,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叛逆者;“黑”则是指他所反抗的教会、贵族阶级及复辟王朝所结合的强大势力。又有人说“红”与“黑”代表了当时最热门的“军队”与“教会”。你也可以说“红”指的是主角于连心中善良、诚实的那一部分,而“黑”则是他内心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主宰了于连的思考与行为;“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于连悲剧性的下场。而在时代大环境的笼罩下,于连身旁的诸多人物角色,难道不也这样徘徊在“红”与“黑”的矛盾挣扎里吗?像天真单纯的雷纳尔夫人,初尝爱情滋味,幸福的狂喜与衷心的悔恨不断在内心交战;而高傲的贵族千金拉穆尔小姐则在英雄崇拜的爱情与身分地位、自尊之间犹疑……他细腻地描写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分析他们感情与欲望的细微变化,使读者得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你将不仅仅知道故事表层的结果,更洞察造成此一切结果背后的原因,因而获得更深的冲击与感动。作者正是用了这种手法让我们感觉到人物就在我们的身边。其实作者在无意之中也开启了现在的一种文学的题材即现在所说的意识流文体。 作者并且通过多方面的展示人物性格向我们展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我们还是以于连为代表来分析一下:于连的出生在一个下层的人物为了得到一些东西他要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首先他和雷那尔夫人的爱情就是一种逢场作戏的感觉。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拿破仑式的征服的欲望,他对夫人的激情绝对是一种逢场作戏。当然着只是他的性格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侧面,比如说:他在神学院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晋升不惜放弃了自己的很大东西。甚至将一些很是枯燥的东西背诵下来。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这种能力。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于连出于同样的目的还是占有了自己侯爵的女儿。当然他的性格中也有一部分是出在自己的原来的阶级,这是为统治阶级说不可以容忍的所以于连的是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东西了。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的塑造达到了相同的目的让我们感觉于连旧在我们的身边。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是不存在距离的。 作者通过了这种形象的写做手法向我们描写了一个一个鲜活的人物是作者的书成为了小说中的精品。我们在以后的创做中也应该使用这种创做手法多个侧面,多个角度的去描写一个人物,将这个人物写的鲜活而生动,让读者与作者之间形成一种共鸣。这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才是能吸引读者的好书。

堂吉诃德读后感最近我把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给读完了,这本书非常有意思,说了一位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却的一位绅士,因为在家中看骑士小说看入迷,企图仿效古老的游侠骑士生活。他拼凑了一副盔甲,骑上一匹瘦马,第一次出游受伤而归。第二次找了邻居桑丘潘沙作为待从,一同出游干了许多荒唐可笑的蠢事:把风车当做巨人,把旅店当成城堡,把羊群当做敌人最后还差点送了命被人救护回家。读完全书我感受到了,桑丘那么目光短浅狭隘自私的普通农民,他与富于幻想的堂吉诃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懂得了因堂吉诃德脑子不正常,异想天开的思想。为他引来了巨大的麻烦。记得有一次,堂吉诃德和桑丘被公爵夫妇捉弄的团团转,什么公爵夫妇封桑丘为一个海岛的总督,如何治理海岛等等,其实就是公爵夫妇早就计划安排好的、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桑丘那笨笨的,脑子转不过来的人物形象捧腹大笑。再来说说堂吉诃德,他在桑丘治理海岛前,两次叮嘱他说:“要好好干,如果我没和你在一起的时间里,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自己,我在公爵夫人家住,你一定要好好的干”看到这里我觉得堂吉诃德对桑丘十分的好,也对桑丘当上总督是怎么回事而感到困惑,最后堂吉诃德被扮成骑士的邻居参孙打败,回到家中病倒在床,临终时才恍然大悟,痛斥骑士小说的危害。 要说这本书最好玩的一部分,那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在听参孙讲最近出的一本怪小说,那就是《堂吉诃德》。读到这里我也觉得好惊讶,不过还是烘托了一些气氛,总之这本书的确十分好看。堂吉诃德, 一个年老的乡村绅士, 怀着伟大骑士的灵魂 苦苦思索着无人能明白的理 ------题 记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现在,堂吉诃德骑着华丽的马车到天堂寻找美丽的达辛尼娅了么?我所选择的选修课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化选讲。老师在课上曾向我们介绍了《堂吉诃德》这本书。我也深深被这本书的内容所吸引,所以在暑假里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堂吉诃德》作为阅读书目。 阿隆索吉哈诺因阅读骑士小说而萌发成为游侠骑士,行侠仗义、助弱扶贫、扬名万世的念头,改名堂吉诃德,从此开始为人所耻笑而又艰辛的生活。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我想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人类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堂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堂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老师向我们介绍时称《堂吉诃德》是一部反骑士小说的骑士小说。我很认同,它通过描写阿隆索吉哈诺的悲剧人生极明显地表现了它的主旨——反对骑士小说的泛滥成灾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但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那种深深的悲哀。阿隆索吉哈诺曾努力过,奋斗过,但最终却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而妥协并死在了自己的床上。他善良、有冲劲、乐于助人,但这一切却造成了他的死亡。诚然他不切实际,但又有多少人像他一样有者这么的人性中的闪光点呐。 阿隆索吉哈诺的不切实际确实很可笑和可悲,但那些因他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的人不是更为可笑和可悲吗? ------------后记

《老人与海》赏析:主题老人每取得一点胜利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最后遭到无可挽救的失败。但是,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他又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不屈服于命运,无论在怎么艰苦卓绝的环境里,他都凭着自己的勇气、毅力和智慧进行了奋勇的抗争。大马林鱼虽然没有保住,但他却捍卫了“人的灵魂的尊严”,显示了“一个人的能耐可以到达什么程度”,是一个胜利的失败者,一个失败的英雄。这样一个“硬汉子”形象,正是典型的海明威式的小说人物。海明威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硬汉子”形象。他们多是拳击家、斗牛士、渔夫、猎人、战士等下层人物,生活贫困,屡受挫折,但他们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坚强的意志力,始终保持人的尊严和勇气。在他们身上,具有一种不屈不挠、坚定顽强,面对暴力和死亡而无所畏惧,身处逆境而不气馁的坚强性格。正如肖恩#奥弗莱因所说:海明威小说的主题是“人的本质,人的努力和奋斗,人的追求和痛苦,人的信仰和挣扎,人的倔犟和价值,人的聪明和命运,人的胆略和气魄,人的尊严和灵魂,”即使失败了,也要坦坦荡荡,不失重压下人的“优雅风度”。无论处在顺境还是逆境,自然或是社会中,人应该正视现实,接受一切并超越它,继续自己的人生之旅。纵然面对死亡,也要漠然处之,宁折勿弯,这是桑提亚哥所执著的人生要义,也是《老人与海》的哲理闪光。海明威塑造的一系列“硬汉”形象的理论与思想基础是行动哲学。它主要以主体的行动为表达方式,用主体的行为和动作展示其丰富的内涵。他所揭示的是肉体和精神的永恒生命力来自于不断运动的驱动力,强调的是在深沉的行动中锻造有价值的灵魂,他们用行动来显示自己的勇敢、冷静、果断、顽强和不畏任何强大力量的主体意识。他们所遵循的真理是“命运总是与人作对,人不管如何努力拼搏,终不免失败。尽管如此,人还是要苦苦奋斗,并尽量保持自己的尊严,他在肉体上可以被打垮,但在精神上永远是个强者。”《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桑提亚哥在海上经过三天精疲力竭的搏斗,最终拖到海岸上的是一副巨大的鱼骨架子,事实上,老人是一无所获的胜利者。而且今后人们也无法相信这位身衰力竭的老人,能够战胜奔腾不息的大海。在海明威看来,人生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就像老人那张“用好多面粉袋子补过的旧帆,看上去就像一面永远失败的旗帜”。但老人却始终没有停下行动的脚步,是一种面对巨大悲哀的追求,是一种面对死亡和失败的追求,而这种追求同样是顽强的、执著的。由此我们在桑提亚哥身上看到了诗人的尊严和巨大的精神力量,而且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效应: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人的生命的有限和人的追求的无限之间的矛盾。在人生的道路上,谁不经受一些挫折和失败?此时是缴械投降呢?还是顽强拼搏呢?桑提亚哥给我们的启示是:积极的进取和行动,是必然失败面前的不屈不挠的行动,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行动本身。所以,海明威为他所钟爱的硬汉们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在桑提亚哥身上表现的是一种深沉而强烈的悲而壮的生命悲剧意识,这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尽管海明威笔下的人物都是悲剧性的,但他们身上却有着尼采“超人”的品质,泰然自若地接受失败,沉着勇敢地面对死亡,这些“硬汉子”体现了海明威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即人类不向命运低头,永不服输的斗士精神和积极向上的乐观人生态度。海明威用象征性的寓言向我们昭示了跨越时空的人类永恒的自我求证意识。手法语言在海明威的写作技巧上,他用对话的简洁、明快、有力,修辞的干净,韵调的自然,形成了独特的创作风格。海明威使用的语言和刻划的形象鲜明具体,但是他的主题却含蓄隐晦,往往只用警句式的语言就能表现小说中人物的言谈行动。他的笔调潇洒自然,毫无矫揉造作之处,也没有着意的渲染和概括,但却能尖锐地刻画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充分体现了自然主义的白描手法。《老人与海》没有精雕细琢,也没有微妙深奥,然而只不过是简洁质朴、文字平定而已,开拓了小说的描写空间,丰富了小说的文学意蕴,使人产生一种“感情真者,其观物亦真”的感受。瑞典文学院院士霍尔斯陶穆称赞海明威:“《老人与海》是一部异常有力、无比简洁的作品,具有一种无可抗拒的美。”[4] 纵式结构他采取了纵式结构的方式,即在众多渔夫中老人作为他小说中的主人公桑地亚哥,选择了非常可爱的孩子马诺林做老人的伙伴,选一系列情节的发展按自然的时空顺序安排在两天时间内进行,这样剪裁实际上有许多东西并没有被真正剪裁掉,而是让读者自己去完成,达到“一石多鸟”的艺术效果,寓意深厚。一方面集中体现了他作品的主题:“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他笔下“硬汉子”形象所反映的“重压下的优雅风度”。轮辐式的布局小说的全部时间非常紧凑,前后只有四天:出海的前一天,以老人从海上归来为引子,让周围的人物一个个出场,交代了他们与老人之间的关系:一个热爱他,跟他在一起学习钓鱼的孩子马诺林;一群尊敬他,但永远不能理解他的打渔人;一个关心他的酒店老板。老人就生活在这样的人物群体中,相比之下,他与众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很乐观,心胸开阔,是个经验丰富、充满信心、勤劳勇敢、富于冒险、热爱生活的纯朴的古巴渔民。同时,这种轮辐式结构还能产生线索清晰明了、中心集中突出、故事简洁明快的效果。缓急相间的节奏感海明威在论述节奏时曾这样说:“书启动时比较慢,可是逐渐加快节奏,快得让人受不了,我总是让情绪高涨到让读者难以忍受,然后稳定下来,免得还要给他们准备氧气棚”这篇小说给人的节奏感就是这样,故事开始给我们交代老人与周围人的关系时,娓娓道来,速度比较缓慢,随着老人航海的进程,速度也逐渐加快着,当老人与马林鱼、鲨鱼正面交锋时,速度之快达到了极点。特别是鱼在不断的挣扎,起伏波动,鲨鱼在猛烈的进攻,老人很疲惫的情况下。象征西方文学中海的意蕴是丰富多彩的,抑或是清纯可亲的少女,抑或是凶神恶煞的恶魔。在《老人与海》中,海是被当作女性来描写的。在老人打鱼过程中,大海始终宁静、缓缓流动着;即使在鲨鱼夺取老人的鱼肉时,大海依然那么平静。她始终安静、自信、平等地凝视着“硬汉”般的老人——圣地亚哥。把大海描写成女性,外表温柔的她,却有着无穷、强大的力量,她有着闻所未闻的大马林鱼,有着凶残贪婪的大鲨鱼,她是如此得深不可测,而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海,也真正显示了具有柔弱外表却内心坚强的才是“真正的”,显示了外在柔弱谦卑内心却拥有非凡毅力和奋斗精神的才是“真正的硬汉”。小说的主人公圣地亚哥是一位“真正的硬汉”,是“生命英雄”的象征。在面对种种困难的时候,勇于向人类生命的极限挑战。他具有顽强的毅力,在出海84天后一无所获,仍旧在第85天仍旧出海,经历漫长的等待终于在第85天看到了希望——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他具有坚强的斗志,与大马林鱼三天三夜顽强的搏斗,与鲨鱼勇敢的斗争;他具有坚忍不拔的精神,他在逆境中敢于克服种种困难。老人的这些精神是永恒的,即使他死去,他的精神会永远存在,沉睡的身体,依旧挡不住顽强的精神与是世界的对峙。《老人与海》通过对圣地亚哥这个人物的描写,赞扬了具有顽强意志力,不屈服于失败的人类。大马林鱼在这部小说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白劲鹏所言:“去掉那条大马林鱼,《老人与海》就不成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了。”老人在等待了84天漫长的时间之后,大马林鱼出现了,给了老人长久的等待一个回报,满足了老人的愿望。大马林鱼年轻力盛,但是老人坚强的意志力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在老人内心,大马林鱼是理想事物的象征,是美好的理想和追求的目标。这象征着,人类在漫长的征途中不知经历多少苦难,却仍旧满怀着对未来的希望,正是凭借这种信念和理想,指引着人类走过漫长的岁月,创造了无数的奇迹和美好的生活。[5] 鲨鱼代表着一切破坏性的力量,是阻止人们实现理想和目标的各种破坏力的集合,是各种邪恶势力的象征。海明威只用了八周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部具有很高审美价值和意义的小说。而这部小说正是写于上世纪50年代,那时,古巴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的运动已经逐步进入高潮。在海明威的笔下,主人翁圣地亚哥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渔夫,而是一个生活在苦难中的古巴低层社会的人们的代表之一,而鲨鱼是那些殖民主义者和贫困现实生活的象征,为了改变现状,人们不得不与邪恶势力作斗争,而这一切都充分展现了古巴人民顽强的意志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生动地展示了人类与邪恶势力斗争到底的伟大精神,凸显了人类是“真正硬汉”的个性特征。狮子意象在《老人与海》中具有独特地位,它分占五处,尽管着墨不多,作者也未对其作更多的渲染,但作用不容小视:它犹如镶嵌在一串链子上的五颗珍珠,把老人心理流变过程串连起来;它勾连上下文,使小说的结构更加严谨;它与情节紧密相连,和其它意象一样,烘托老人的心灵世界,这对塑造一位鲜明、生动、丰满的人物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小说是在“老人正梦见狮子”中结束,足见狮子这一意象在作品中的重要地位。与其它意象相比,狮子没有大海的温柔和激情,没有鲨鱼的贪婪和凶猛,也没有枪鱼的毅力和耐心,但狮子有自己独特的自信和威严,发自内心,不怒自威,令人敬畏,这一意象丰富了老人的精神世界。正像老人一次次出海为证明自己,迎接生命挑战一样,狮子这一意象也是为老人的再次出海作心理上、精神上的准备,此次梦狮与一梦狮子也就形成了有机的联系。老人反复地出海,证明其内心有一个结,“心理活动有一个规律就是:内容相似的结会相互结合,形成一个越来越大的结。这个解不开的情结就是老人的未了心愿。它处“在深层的潜意识中”,而“潜意识愿望向随后的一切心理倾向发挥压力,而这些心理倾向却得屈从这个压力,或者是对这个压力进行疏导,以引向更高的目标, 老人显然选择了后者,他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败,他相信经过自己持续不断的努力,能最终证明自己的价值。

中外文学名著赏析论文3000字高清

码3000字回答一个问题,应该没有人白给你写,你再挂一个月也不会有,我觉得你还是出点钱找人写吧,找我也行

最近我看了《三国演义》 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名人传》读后感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红与黑  我向来不喜欢读外国的名著、经典之类,而情愿把时光消磨在所谓“俗不可耐”的武侠小说中。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俗”人而已。我总有些固执地认为,一部再好的文学作品,经过翻译,就失去了大半的生命力。更何况是十九世纪的作品,这就好比把《红楼梦》翻译让外国人读。呜呼,无法可想。再则,自己是愚笨之人,又趣味低俗,对那个时代、哪个社会实在知之甚少,故要理解那时的作品,对我而言真是难于登天。而且,受金大侠的熏陶,我多少有几分信佛,还自觉颇有点慧根,却要我去面对那时错综复杂的基督教会,读起来实在别扭。我总觉得“如来”要比“上帝”念起来有味道。鉴于以上原因,原本打算上网down篇下来了事,可自己实在笨,没找到,而我也终于良心发现,自知不该,就作罢了。  发了点牢骚。不过书还是得看,怎么说我还是个积极上进的好学生。特地泡了几天图书馆,权当是吹空调避暑。还算顺利,佛祖和上帝一起保佑,让我翻到了三个版本的《红与黑》。最早的是七九年版,最新的是九五年的。三者的共同之处是纸张脱落,书页泛黄,翻开书,很有那种“黄”书的油墨味,也算是古色古香了。捧着读来,有股神圣感,觉得自己还是挺伟大的,连这都能看。尤令我惊奇的是,七九年版本的书竟是竖行排版的,实在有些怪,感觉读古文似的。而那版书也确实要精炼些,“竖”的和“横”的还真不一样。不过,挺惭愧的,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看书时睡着了好几次,实在是不由自主地就趴倒在桌子上了。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看过一遍了,多少还有点印象,就憋几句所谓的读后感来凑凑数。书中所描绘的是十九世纪初的欧洲社会。我读惯了“俗”物,浅陋无知,因此也不会旁征博引地来一场深刻揭露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劳动人民,疯狂镇压革命,作垂死挣扎,必然走向灭亡的长篇大论。现在真后悔自己在中学历史课上没有认真听讲,以至现在胸无点墨,终于发现老师的谆谆教导是多么地具有真知灼见了。我的历史水平虽菜,但拿破仑我还是知道的,大英雄。人人都崇拜英雄,张艺谋是,我也是。拿破仑是比萧峰、郭靖还要英雄的英雄,我当然更是敬仰得不得了。法国是少数几个我比较喜欢的国家之一。我喜欢法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国是拿破仑的法国,是一个英雄的国度。书中描绘的正是那个拿破仑影响下的法国,一个美妙的英雄的时代。人人都有自己的英雄梦,而主人公于连的梦终究破灭了。似乎是不经意间,实为不可避免。一直到告密信前,于连的运气奇佳,简直可比韦小宝。不过最终于连还是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因为他毕竟不是韦小宝,司汤达也不是金大侠。译者在序言里写道,“他们被养育在英雄的时代,却不得不在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里生活。”很深刻,一针见血。这正是于连们悲剧的根源。于连胸怀英雄的梦想,而他身处的社会又怎样对待英雄?“十九世纪的通常做法是,一位有权有势的贵族出身的人在遇到有胆量的人时,就杀掉他,放逐他,监禁他,或者让他受到那么大的污辱,以至于他傻到居然会痛苦而死。”于连之痛之悲由此可知。这样的社会无疑是罪恶的。  人人都想做英雄,但不是人人都能做英雄。于连有才华,有野心,自尊,勇敢,非我辈所能比。他能把整部《圣经》倒背如流,这可是降龙十八掌一样的真功夫。他出身贫寒,却很有抱负,从军,则为将;从教,则为主教;从政,则为贵族。他能得到高傲的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实在是自尊心使然。他能这么多次地爬窗与情人相会,并且最终能选择死,其勇敢非常人所能及。这样的品质是英雄的必要条件。我想假如我是于连,我会选择接受朋友富凯的建议,隐入山林,安心从商,不问世事,如此一生,也算得无愧于心。可能这就是凡人与英雄的差距,我辈终究是“狗熊”而已。另外,大概是自己比较喜欢富凯的缘故,我有个也许可笑的想法,我觉得富凯的形象不够丰富,至少给他结个婚什么的。读这本书时,我有时忽然会想到杨康,一个我有些暗暗喜欢和同情的角色。两者有一定共同之处:出身贫寒,混迹上层,有野心,有才华,有相爱的女人,行事果断,不择手段,然终功亏一篑,悲剧结局。杨康又是完颜康,于连·索莱尔又是于连·德·拉韦尔奈。他们都承受着两种身份的折磨。英雄之名,人人好求;英雄之痛,又有谁知。  “英雄难过美人关”,祖宗的话果真是金玉良言。当然,这样说也未免浅薄了。一个悲剧的时代,杀人的不是某个人,某些人,而是某个制度,某个社会。抛开这点来说,一部成功的作品总少不了爱情,这是永恒的主题。按理说,我是没有资格谈论爱情的。在此姑且就算我为赋新词强说“情”吧。可能由于自己年龄的因素,我对有关爱情的文字读得较细。读到于连去抓得雷纳尔夫人手时,自己也怦怦心跳不已。那该是怎样美妙的感觉啊!于连的两次爱情迥然不同,未婚与已婚女人之间的差异真有如珠玉与鱼目之别。(没有贬低任何一方的意思)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发展自然,水到渠成,较易理解。相比之下,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很独特,大起大落,弄得我这个旁观者有些晕头转向。于连为了追求德·拉莫尔小姐,按那位俄国贵族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抄情书给元帅夫人。这种欲擒故纵的伎俩我总觉得怪怪的。玛蒂尔德也算得一位奇女子,美丽,高傲,有如童话中的公主。事实上,她的确陷入了自己编织的童话王国中。她每年四月三十日为一个两百多年前的故事而穿黑连衣裙戴孝,她的生活和她的童话交织在一起。她引以为豪的祖先博尼法斯·德·拉莫尔的爱情故事就像太虚幻境中一折凄美的戏,预示着悲剧的结局。这位会为自己的情人杀死自己而兴奋的贵族小姐最终“如愿以偿”地抱起了自己情人的头颅。我觉得玛蒂尔德的形象塑造得比德·雷纳尔夫人丰富,成功,动人。就个人而言,我比较欣赏玛蒂尔德,可能是因为我也正处于充满梦想的年龄。于连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是畸形的。书中有这样的文字描述,“这个骄傲的女人,她跪倒在我的脚下了”“他的这种幸福主要是来自自尊心,而不是来自爱情”。作者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由此可以理解于连在生命最后日子里的选择了。不过,有时我也会一厢情愿地认为,玛蒂尔德更适合于连。于连心中的英雄是拿破仑,玛蒂尔德心中的英雄是丹东。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同怀英雄心,不该悻悻相惜吗?  我曾傻傻地设想,假如没有德·雷纳尔夫人的那份告密信,于连如愿以偿,平步青云,加官进爵,封妻荫子,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可那又怎样?这便是于连真正的追求吗?这又是玛蒂尔德真正的追求吗?如果是,于连大可以在最后选择逃避,偷生。如果是,玛蒂尔德随便嫁个人就是了,完全不必这么麻烦。这样却又转到了她本人所鄙视的轮回中。这是另一种的悲剧。玛蒂尔德结婚时,也正是她梦醒时。童话破灭了,玛蒂尔德便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德·拉莫尔小姐。写到这儿,我忽然想到一位朋友说过的一番话,美丽的童话故事总是以“从此,灰姑娘和王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结束,不写下去是因为写不下去。真正的生活开始,童话必然破灭。说得狠心点,灰姑娘的故事全是骗人的,最多给人点精神安慰而已。童话如此,武侠亦然。说远点,上帝,真主,佛祖之类,又何尝不是?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宁愿相信存在着另一个世界,这与我坚定的唯物主义信仰无关。唉,现在就什么都不信,这一辈子又拿啥熬下去呢?  傲慢与偏见  说到读书心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是自己出身贫寒。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你。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这本书就是给你了一个这样的空间,让你去思考,去感悟。

外国文学名著赏析论文3000字高清图片

红与黑  我向来不喜欢读外国的名著、经典之类,而情愿把时光消磨在所谓“俗不可耐”的武侠小说中。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俗”人而已。我总有些固执地认为,一部再好的文学作品,经过翻译,就失去了大半的生命力。更何况是十九世纪的作品,这就好比把《红楼梦》翻译让外国人读。呜呼,无法可想。再则,自己是愚笨之人,又趣味低俗,对那个时代、哪个社会实在知之甚少,故要理解那时的作品,对我而言真是难于登天。而且,受金大侠的熏陶,我多少有几分信佛,还自觉颇有点慧根,却要我去面对那时错综复杂的基督教会,读起来实在别扭。我总觉得“如来”要比“上帝”念起来有味道。鉴于以上原因,原本打算上网down篇下来了事,可自己实在笨,没找到,而我也终于良心发现,自知不该,就作罢了。  发了点牢骚。不过书还是得看,怎么说我还是个积极上进的好学生。特地泡了几天图书馆,权当是吹空调避暑。还算顺利,佛祖和上帝一起保佑,让我翻到了三个版本的《红与黑》。最早的是七九年版,最新的是九五年的。三者的共同之处是纸张脱落,书页泛黄,翻开书,很有那种“黄”书的油墨味,也算是古色古香了。捧着读来,有股神圣感,觉得自己还是挺伟大的,连这都能看。尤令我惊奇的是,七九年版本的书竟是竖行排版的,实在有些怪,感觉读古文似的。而那版书也确实要精炼些,“竖”的和“横”的还真不一样。不过,挺惭愧的,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看书时睡着了好几次,实在是不由自主地就趴倒在桌子上了。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看过一遍了,多少还有点印象,就憋几句所谓的读后感来凑凑数。书中所描绘的是十九世纪初的欧洲社会。我读惯了“俗”物,浅陋无知,因此也不会旁征博引地来一场深刻揭露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劳动人民,疯狂镇压革命,作垂死挣扎,必然走向灭亡的长篇大论。现在真后悔自己在中学历史课上没有认真听讲,以至现在胸无点墨,终于发现老师的谆谆教导是多么地具有真知灼见了。我的历史水平虽菜,但拿破仑我还是知道的,大英雄。人人都崇拜英雄,张艺谋是,我也是。拿破仑是比萧峰、郭靖还要英雄的英雄,我当然更是敬仰得不得了。法国是少数几个我比较喜欢的国家之一。我喜欢法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法国是拿破仑的法国,是一个英雄的国度。书中描绘的正是那个拿破仑影响下的法国,一个美妙的英雄的时代。人人都有自己的英雄梦,而主人公于连的梦终究破灭了。似乎是不经意间,实为不可避免。一直到告密信前,于连的运气奇佳,简直可比韦小宝。不过最终于连还是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因为他毕竟不是韦小宝,司汤达也不是金大侠。译者在序言里写道,“他们被养育在英雄的时代,却不得不在门第和金钱主宰的时代里生活。”很深刻,一针见血。这正是于连们悲剧的根源。于连胸怀英雄的梦想,而他身处的社会又怎样对待英雄?“十九世纪的通常做法是,一位有权有势的贵族出身的人在遇到有胆量的人时,就杀掉他,放逐他,监禁他,或者让他受到那么大的污辱,以至于他傻到居然会痛苦而死。”于连之痛之悲由此可知。这样的社会无疑是罪恶的。  人人都想做英雄,但不是人人都能做英雄。于连有才华,有野心,自尊,勇敢,非我辈所能比。他能把整部《圣经》倒背如流,这可是降龙十八掌一样的真功夫。他出身贫寒,却很有抱负,从军,则为将;从教,则为主教;从政,则为贵族。他能得到高傲的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实在是自尊心使然。他能这么多次地爬窗与情人相会,并且最终能选择死,其勇敢非常人所能及。这样的品质是英雄的必要条件。我想假如我是于连,我会选择接受朋友富凯的建议,隐入山林,安心从商,不问世事,如此一生,也算得无愧于心。可能这就是凡人与英雄的差距,我辈终究是“狗熊”而已。另外,大概是自己比较喜欢富凯的缘故,我有个也许可笑的想法,我觉得富凯的形象不够丰富,至少给他结个婚什么的。读这本书时,我有时忽然会想到杨康,一个我有些暗暗喜欢和同情的角色。两者有一定共同之处:出身贫寒,混迹上层,有野心,有才华,有相爱的女人,行事果断,不择手段,然终功亏一篑,悲剧结局。杨康又是完颜康,于连·索莱尔又是于连·德·拉韦尔奈。他们都承受着两种身份的折磨。英雄之名,人人好求;英雄之痛,又有谁知。  “英雄难过美人关”,祖宗的话果真是金玉良言。当然,这样说也未免浅薄了。一个悲剧的时代,杀人的不是某个人,某些人,而是某个制度,某个社会。抛开这点来说,一部成功的作品总少不了爱情,这是永恒的主题。按理说,我是没有资格谈论爱情的。在此姑且就算我为赋新词强说“情”吧。可能由于自己年龄的因素,我对有关爱情的文字读得较细。读到于连去抓得雷纳尔夫人手时,自己也怦怦心跳不已。那该是怎样美妙的感觉啊!于连的两次爱情迥然不同,未婚与已婚女人之间的差异真有如珠玉与鱼目之别。(没有贬低任何一方的意思)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发展自然,水到渠成,较易理解。相比之下,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很独特,大起大落,弄得我这个旁观者有些晕头转向。于连为了追求德·拉莫尔小姐,按那位俄国贵族科拉索夫亲王的提议,抄情书给元帅夫人。这种欲擒故纵的伎俩我总觉得怪怪的。玛蒂尔德也算得一位奇女子,美丽,高傲,有如童话中的公主。事实上,她的确陷入了自己编织的童话王国中。她每年四月三十日为一个两百多年前的故事而穿黑连衣裙戴孝,她的生活和她的童话交织在一起。她引以为豪的祖先博尼法斯·德·拉莫尔的爱情故事就像太虚幻境中一折凄美的戏,预示着悲剧的结局。这位会为自己的情人杀死自己而兴奋的贵族小姐最终“如愿以偿”地抱起了自己情人的头颅。我觉得玛蒂尔德的形象塑造得比德·雷纳尔夫人丰富,成功,动人。就个人而言,我比较欣赏玛蒂尔德,可能是因为我也正处于充满梦想的年龄。于连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是畸形的。书中有这样的文字描述,“这个骄傲的女人,她跪倒在我的脚下了”“他的这种幸福主要是来自自尊心,而不是来自爱情”。作者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由此可以理解于连在生命最后日子里的选择了。不过,有时我也会一厢情愿地认为,玛蒂尔德更适合于连。于连心中的英雄是拿破仑,玛蒂尔德心中的英雄是丹东。在这一点上,两者是相同的。同怀英雄心,不该悻悻相惜吗?  我曾傻傻地设想,假如没有德·雷纳尔夫人的那份告密信,于连如愿以偿,平步青云,加官进爵,封妻荫子,白玉为堂金作马,珍珠如土金如铁。可那又怎样?这便是于连真正的追求吗?这又是玛蒂尔德真正的追求吗?如果是,于连大可以在最后选择逃避,偷生。如果是,玛蒂尔德随便嫁个人就是了,完全不必这么麻烦。这样却又转到了她本人所鄙视的轮回中。这是另一种的悲剧。玛蒂尔德结婚时,也正是她梦醒时。童话破灭了,玛蒂尔德便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德·拉莫尔小姐。写到这儿,我忽然想到一位朋友说过的一番话,美丽的童话故事总是以“从此,灰姑娘和王子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结束,不写下去是因为写不下去。真正的生活开始,童话必然破灭。说得狠心点,灰姑娘的故事全是骗人的,最多给人点精神安慰而已。童话如此,武侠亦然。说远点,上帝,真主,佛祖之类,又何尝不是?不过,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宁愿相信存在着另一个世界,这与我坚定的唯物主义信仰无关。唉,现在就什么都不信,这一辈子又拿啥熬下去呢?  傲慢与偏见  说到读书心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是自己出身贫寒。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你。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这本书就是给你了一个这样的空间,让你去思考,去感悟。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