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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形成的原因论文结论怎么写的高中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5:24

同性恋形成的原因论文结论怎么写的高中

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具有同性恋性取向的人主要倾向于或者持续地对社会中与自己性别相同的成员产生爱慕、爱情或性欲。同时,同性恋作为一种身分认同和社会标签,被同性恋者本身,或者社会其他成员广泛使用。同性恋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即同性成员间发生的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自我认同的性取向如何。同性恋,连同双性恋和异性恋,一起构成了异性恋-同性恋连续性谱的三大主要部分。同性恋的人数很难以精确计算,但是很多研究表明同性恋所占人口的比例为2-7%。历史上曾有过接受同性恋和压制同性恋的时期。而最近几十年的发展趋势,则是倾向于增加同性恋的透明度,认同度以及为同性恋提供平等的法律权利,包括婚姻、领养、医疗保健等等。 可是,社会上也有团体反对性倾向条例,认为这等条例会导致逆向歧视。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一些科学研究显示,通过对同性恋者的大脑解剖,发现同性恋男性的大脑与异性恋女性的大脑有相似的地方,而与异性恋男性的大脑有区别。其他的发现包括同性恋男性的手指印与异性恋女性的相类似,如果一个胎儿的手指印在16周形成。这表示同性恋可能是由基因决定的。对同卵双胞胎的研究表示,如果其中一个双胞胎是同性恋者,则另一个是同性恋者的比率增加50%。科学对同性恋的研究还很初步,而每一个新的发现都改变着科学观察同性恋的方式。有些研究指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一些宗教组织相信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并为同性恋者提供转化疗法(conversion therapies)来改变他们的性取向。但是这些疗法受到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自杀,或自卑感。美国精神学学会已经于1997年通过决议,表示从事这种疗法的医生将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可是,有多位美国精神病学会会员的精神医学博士联署了一封反对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结论。并指出: 学会认为改变性倾向治疗是无效的不单是错误的结论并且是一种误导,因为有许多精神分析报告支持治疗是有效果的。 他们指这种治疗“具伤害性”的声明也是完全错误的。 假如个人没有获得适当帮助、咨询,而违反个人意愿下作同性恋者,这对他个人而言是“具伤害性”的。 对于学会指改变性倾向治疗带来的负面报道会剥夺了精神科医生执业的自由。 此自由是受美国宪法所保障的。但是,一些美国心理学会、美国精神病学会及其他心理学会前任主席皆批评美国心理学会受政治压力而作出不正确决定。 1985年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Robert Perloff 就批评美国心理学会一面倒的支持同性恋的主张: 现有的研究并未全面,若同性恋当事人真的想改变性倾向,应该首先尊重和聆听他们的意愿,美国心理学会的主张将会阻碍未来有关的研究。有些同性恋辅导组织却指出,同性恋的生活并非不可改变。 经改变性倾向的辅导后,有很多成功的例子。有些男同性恋者经辅导后还结婚,与异性配偶过着婚姻生活。通常在异性恋的人群中,有一些会对同性产生某种程度或者临时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认同为同性恋的人,或倾向于同性性行为和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也同时维持着与异性的性行为或维持长期的异性恋关系。这些维持着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实践者通常被认为是“躲在橱柜”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隐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这个群体的数量会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者宽容程度的提高而减少。有一些研究,特别是金赛在他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实验,金赛的试验要求受访者在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评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后对受访者的自我评估结果以及受访者的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赛认为大部分人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同时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更偏好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此外,如果将双性恋定义为对一种性别的偏好并不比对另一种性别的偏好更强烈,则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虽然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可能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率,但是他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的接受。总体来说,与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产生同性性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必然的被认为是同性恋倾向,而仅是同性性行为。并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一些经常发生同性性行为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是异性恋者。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监狱中,或其它性别隔离的环境中,可能会引起异性恋者参与到境遇性性行为,虽然他们在外面的环境中是异性恋者。有些人从事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们有时是年轻的异性恋男性,但是他们却通过与男人性交赚钱。有些研究酷儿理论(Queer theory)的学者,最著名的是法国的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虽然有人认为他的关于这方面的见解被后来的学者曲解了)对现代诸如“同性恋”、“异性恋”或“双性恋”的性别定义进行反驳,认为他们不是任何存在客体,而是社会结构,即所谓的社会建构主义,这个观点被称为酷儿理论。一个经常争论的焦点是在现代社会以前的同性恋和现代社会的同性恋是不同的(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更多由平等观念所建构,而之前的同性恋则由时代、性别以及社会阶层所建构),批评家争论说,虽然不同时代的同性恋者有不同的特征,但是潜藏的现象一直存在,它不是我们现代社会的产物,同时,尽管同性恋的表现方式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但它的特质却总是稳定的、持久的。当人们开始关注,特别是在消极意义上关注性欲望或性行为的时候,性取向的成因这个问题就自然得被提出,性取向的成因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都认为性取向可能是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而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苏珊•布莱克摩尔(Susan Blackmore)则认为性倾向及其行为是有基因决定的,一种观点认为大部分有同性恋基因的人因为社会压力而过着“异性恋”的生活,与异性结婚并繁衍后代,按照这种观点,在进入资讯时代以后,认为同性恋下流低劣的人数会减少,因为人们会解决到更多的同性恋议题并逐渐接受这种现象和群体,进而,那些携带同性恋基因的人也就不会按照异性恋的生活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生育的现象在同性恋群体中将会减少。西蒙•列维(Simon LeVay)关于同性恋男尸下丘脑的研究和Marc Breedloves关于生者的出生顺序以及手指长度比例研究,都显示出出生前荷尔蒙对性取向决定问题上所产生的影响,前者指出男性同性恋者的女性化趋势,后者则指出同性恋者,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有男性化的趋势。也有些研究指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2001年 Robert Spitzer 博士提到有些同性恋者希望改变性倾向是有不同的原因的,其中包括:81%感到同性恋的生活不能令他们真正得到情感上的满足; 79%觉得同性恋生活与宗教信仰或自己的价值观有冲突; 35%女士及67%男士渴望结婚或保持现有婚姻(指异性婚姻)。 所以,Robert Spitzer 博士认为性倾向可以改变的事实肯定了后天因素是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性倾向。作为主要文化传播模式的“模仿”也可以用来解决与性倾向有关的一些行为,当异性恋或同性恋现象通过电视或其他大众媒体展示在大众面前,将会促进对性倾向的深入研究或出现模仿异性恋或同性恋行为的可能趋势。通常认为同性性关系在古希腊是很普遍的,但是KJ多佛(KJ Dover)指出,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取代男女间的婚姻,而是发生在之前或一起,一个成年男子会有一个未成年男子同伴,他会成为“爱者”(erastes),而较年轻的成为“被爱者”(eromenos),在这种关系中,被爱者感到渴望被认为是不适宜的,因为他还没有男子气概,受到欲望和尊敬的驱使,爱者会无私地奉献所有被爱者要求的用于繁荣社会的教育。

回答 有的人天生喜欢同性,有的人后天心理影响,也有可能是被感情伤害太深了,对异性失去了信心。 引起同性恋的原因,至今尚无肯定的说法,一般认为同性恋与以下因素有关:一,遗传因素:即生物学因素,有人发现,同性恋者在同卵双生子中远比异卵双生子中多见。二,退化或固着:从性心理发育的阶段看,同性的肛交行为,是退化或固着于肛恋期的结果。三,儿童角色错乱:如女孩常和男孩一起摸爬滚打,对她的男孩行为产生认同,称其为“假小子”,自己发生角色认同混乱,使其生活风格男性化。四,教育方式不良:有的家长出于某种目的,让孩子经常扮成异性,或严格限制孩子与异性交往。受到这种影响后,在童年期便会表现出一些同性恋的迹象,当时是模糊的、不自觉的,到了青春期发生性生理变化的时候,开始对同性产生好感,而且对异性毫无兴趣,甚至厌恶。

说实话,还真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所以没有自己的心得,乱给你找了一些东西。如果你的分实在送不出去,给我也行,我非常感谢!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3:大多数同性恋者是天生的。在人们传统思维中,“大部分男人爱女人,所以男人应该爱女人,所以男人爱男人是不正常的”。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 也许是幼儿时期受过某种刺激(美国某摇滚歌星), 也许是成长过程中无法接触异性(寺院,军队), 也许是家庭管教过严(跟异性接触是错误行为,长此下去,就会很难接受异性) 也许是异性交往有过失败经历 也许是寻求刺激,搞双性恋,这种是可以治疗的 还也许是天生染色体异常,XY但身体是女性或者相反 男同性恋中,如果处于男性角色,有可能是双性恋可以治疗女同性恋相反 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 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比如在军队里,同性恋的情况间或发生。社会风气也会影响人们的性取向。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男子注重仪容风貌的年代,那个时代,同性恋现象也最为盛行。古希腊著名人物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都是同性恋者,在他们观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爱情比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要高尚。而中国古代有周定王“裸衣合睡”;春秋战国的“龙阳”、“分桃”;汉哀帝的同床“断袖”;魏晋的“竹林裸嬉”。许多名士的诗歌,很多皆有同性恋影子。又如隋唐的同骑相抱,宋代的执手抚面,直至明清同性之间的关系过度密切依然普遍存在。古代对此并没有严格束缚,这是自古逐渐形成的风气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病态。况且还不一定就是同性恋。许多历史学家和人文学者也并不认为此“古风”为同性恋做法,而仅仅是超越生死的情谊。但是说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其影响的社会因素并不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般巨大,而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使得更多的同志走向公开而已,而保守的社会则让更多的同志选择了隐瞒

我之前写过关于同性恋的论文,以下是我文章中总结出来的文献综叙述部分文献是在要花钱的数据库里面才能找到的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成因的相关研究: 对于同性恋成因的相关研究,其造成同性恋的成因很复杂,是心理动力学、社会文化、生物学等多重因素决定的。 十几年前,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丁·默汉研究成果现在终于可以得到承认了。1993年丁·默汉提出同性恋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这些同性恋者都在x性染色体长臂顶端区域有一个叫做xq28的基因。但由于得不到遗传学界承认而被搁浅。十几年后美国德保罗大学的专家重新开始这个研究是因为他们发现在男同性恋中双胞胎都是的比率高达52%而非双胞胎兄弟的仅为9%。他们还召集了1000对同性恋兄弟开始研究最后发现的确有几个基因相互作用再加上童年时的影响最终一个大家庭的兄弟们可能都会成为同性恋。而且,调查再次确认了男性的性取向是一生的事情一旦成为同性恋,就不可能被矫正。 汪新建、温江红则在《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探讨》中将原因分别从生理因素决定说:认为是由生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和从心理社会因素决定说:认为是由心理社会因素所致,这种同性恋称为境域性同性恋这两个角度来论述:。 持前一种看法的学者是以遗传因素、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来考察同性恋问题的。关于遗传因素,学者们认为,可能是先天遗传的原因导致一个人从幼儿开始便产生性倒错,进而形成同性恋倾向。通过国外科学家的实验研究可以证明遗传对于性倾向的重要影响作用;关于激素水平,有科学家曾对动物做实验发现激素对性倾向的影响,推测可能对人也有影响,但是研究结果只能说同性恋现象与激素水平有关,仍难以确定究竟是激素水平的变化导致了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心理及行为引起了激素水平变化。 从心理社会因素分析,就主要包括两种看法:其一是精神分析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如果儿童在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阶段心理遭受创伤那么恋母情结就会潜藏在意识里,并继续影响个体的性心理发育,最终在性成熟后发生相似的性心理异常。其二就是行为主义理论。行为主义特别重视的是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经历。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引诱,就会产生同性恋的倾向。(汪新建、温江红,2002)这与李银河等人同性恋的研究结论相似。 李玉玲在《同性恋是怎样发生的》一文明确提出同性恋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在于性情绪的作用,而且男女同性恋的发生原因是一样的,同性恋和异性恋发生的原因也是相同的,都是性情绪的作用。作者抽取男女各三名做个案研究调查,都是事业有成或成绩优异的人,结果表明是性情绪激发了性行为。(李玉玲,2006)相关实证研究:我国对同性恋相关的实证研究很多,本文就选取了其中针对同性恋的成因、心理治疗和对社会影响的研究进行简述。 田艳春在《关注环境对青少年同性恋心理的影响》指出青少年时期是思想最活跃、感情最脆弱的阶段,最容易产生同性恋心理。从人的成长过程来看,在青少年阶段,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和生活方式都没有最终确立。人在这个阶段,求知欲强,好奇心重,接受新兴事物的速度快,但对各种社会现象缺乏分析判断的能力;充满幻想和渴望,但情感脆弱,经不起困难和挫折。同时,这个时期,人们渴望亲密接触并能够分享各自秘密的是同龄的朋友,而不是以教育者和管理者自居的教师和家长。在这个叛逆性最强的阶段,周围环境对异性交往的限制,对同性交往的认同,使同性之间的亲密交往变得合“理”合“法”。(田艳春,2003) 刘援朝、汪洁《从心理咨询角度思考同性恋》从心理咨询的角度提出在对同性恋者进行心理咨询时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同性恋是一种性偏离行为;第二要区分素质性同性恋与非素质性同性恋,要尊重本人的选择;第三要指出他们的边缘性状态和可能因素;第四对同性恋的理解和包容不等于支持和正常。还强调心理咨询的最终目的是促使求助者人格的良性发展和自主意识的形成。(刘援朝,2005)

同性恋形成的原因论文结论怎么写的

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具有同性恋性取向的人主要倾向于或者持续地对社会中与自己性别相同的成员产生爱慕、爱情或性欲。同时,同性恋作为一种身分认同和社会标签,被同性恋者本身,或者社会其他成员广泛使用。同性恋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即同性成员间发生的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自我认同的性取向如何。同性恋,连同双性恋和异性恋,一起构成了异性恋-同性恋连续性谱的三大主要部分。同性恋的人数很难以精确计算,但是很多研究表明同性恋所占人口的比例为2-7%。历史上曾有过接受同性恋和压制同性恋的时期。而最近几十年的发展趋势,则是倾向于增加同性恋的透明度,认同度以及为同性恋提供平等的法律权利,包括婚姻、领养、医疗保健等等。 可是,社会上也有团体反对性倾向条例,认为这等条例会导致逆向歧视。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一些科学研究显示,通过对同性恋者的大脑解剖,发现同性恋男性的大脑与异性恋女性的大脑有相似的地方,而与异性恋男性的大脑有区别。其他的发现包括同性恋男性的手指印与异性恋女性的相类似,如果一个胎儿的手指印在16周形成。这表示同性恋可能是由基因决定的。对同卵双胞胎的研究表示,如果其中一个双胞胎是同性恋者,则另一个是同性恋者的比率增加50%。科学对同性恋的研究还很初步,而每一个新的发现都改变着科学观察同性恋的方式。有些研究指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一些宗教组织相信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并为同性恋者提供转化疗法(conversion therapies)来改变他们的性取向。但是这些疗法受到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自杀,或自卑感。美国精神学学会已经于1997年通过决议,表示从事这种疗法的医生将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可是,有多位美国精神病学会会员的精神医学博士联署了一封反对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结论。并指出: 学会认为改变性倾向治疗是无效的不单是错误的结论并且是一种误导,因为有许多精神分析报告支持治疗是有效果的。 他们指这种治疗“具伤害性”的声明也是完全错误的。 假如个人没有获得适当帮助、咨询,而违反个人意愿下作同性恋者,这对他个人而言是“具伤害性”的。 对于学会指改变性倾向治疗带来的负面报道会剥夺了精神科医生执业的自由。 此自由是受美国宪法所保障的。但是,一些美国心理学会、美国精神病学会及其他心理学会前任主席皆批评美国心理学会受政治压力而作出不正确决定。 1985年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Robert Perloff 就批评美国心理学会一面倒的支持同性恋的主张: 现有的研究并未全面,若同性恋当事人真的想改变性倾向,应该首先尊重和聆听他们的意愿,美国心理学会的主张将会阻碍未来有关的研究。有些同性恋辅导组织却指出,同性恋的生活并非不可改变。 经改变性倾向的辅导后,有很多成功的例子。有些男同性恋者经辅导后还结婚,与异性配偶过着婚姻生活。通常在异性恋的人群中,有一些会对同性产生某种程度或者临时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认同为同性恋的人,或倾向于同性性行为和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也同时维持着与异性的性行为或维持长期的异性恋关系。这些维持着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实践者通常被认为是“躲在橱柜”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隐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这个群体的数量会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者宽容程度的提高而减少。有一些研究,特别是金赛在他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实验,金赛的试验要求受访者在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评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后对受访者的自我评估结果以及受访者的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赛认为大部分人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同时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更偏好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此外,如果将双性恋定义为对一种性别的偏好并不比对另一种性别的偏好更强烈,则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虽然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可能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率,但是他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的接受。总体来说,与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产生同性性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必然的被认为是同性恋倾向,而仅是同性性行为。并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一些经常发生同性性行为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是异性恋者。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监狱中,或其它性别隔离的环境中,可能会引起异性恋者参与到境遇性性行为,虽然他们在外面的环境中是异性恋者。有些人从事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们有时是年轻的异性恋男性,但是他们却通过与男人性交赚钱。有些研究酷儿理论(Queer theory)的学者,最著名的是法国的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虽然有人认为他的关于这方面的见解被后来的学者曲解了)对现代诸如“同性恋”、“异性恋”或“双性恋”的性别定义进行反驳,认为他们不是任何存在客体,而是社会结构,即所谓的社会建构主义,这个观点被称为酷儿理论。一个经常争论的焦点是在现代社会以前的同性恋和现代社会的同性恋是不同的(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更多由平等观念所建构,而之前的同性恋则由时代、性别以及社会阶层所建构),批评家争论说,虽然不同时代的同性恋者有不同的特征,但是潜藏的现象一直存在,它不是我们现代社会的产物,同时,尽管同性恋的表现方式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但它的特质却总是稳定的、持久的。当人们开始关注,特别是在消极意义上关注性欲望或性行为的时候,性取向的成因这个问题就自然得被提出,性取向的成因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都认为性取向可能是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而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苏珊•布莱克摩尔(Susan Blackmore)则认为性倾向及其行为是有基因决定的,一种观点认为大部分有同性恋基因的人因为社会压力而过着“异性恋”的生活,与异性结婚并繁衍后代,按照这种观点,在进入资讯时代以后,认为同性恋下流低劣的人数会减少,因为人们会解决到更多的同性恋议题并逐渐接受这种现象和群体,进而,那些携带同性恋基因的人也就不会按照异性恋的生活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生育的现象在同性恋群体中将会减少。西蒙•列维(Simon LeVay)关于同性恋男尸下丘脑的研究和Marc Breedloves关于生者的出生顺序以及手指长度比例研究,都显示出出生前荷尔蒙对性取向决定问题上所产生的影响,前者指出男性同性恋者的女性化趋势,后者则指出同性恋者,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有男性化的趋势。也有些研究指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2001年 Robert Spitzer 博士提到有些同性恋者希望改变性倾向是有不同的原因的,其中包括:81%感到同性恋的生活不能令他们真正得到情感上的满足; 79%觉得同性恋生活与宗教信仰或自己的价值观有冲突; 35%女士及67%男士渴望结婚或保持现有婚姻(指异性婚姻)。 所以,Robert Spitzer 博士认为性倾向可以改变的事实肯定了后天因素是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性倾向。作为主要文化传播模式的“模仿”也可以用来解决与性倾向有关的一些行为,当异性恋或同性恋现象通过电视或其他大众媒体展示在大众面前,将会促进对性倾向的深入研究或出现模仿异性恋或同性恋行为的可能趋势。通常认为同性性关系在古希腊是很普遍的,但是KJ多佛(KJ Dover)指出,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取代男女间的婚姻,而是发生在之前或一起,一个成年男子会有一个未成年男子同伴,他会成为“爱者”(erastes),而较年轻的成为“被爱者”(eromenos),在这种关系中,被爱者感到渴望被认为是不适宜的,因为他还没有男子气概,受到欲望和尊敬的驱使,爱者会无私地奉献所有被爱者要求的用于繁荣社会的教育。

看上去越来越多的同性恋,其实是造物主刻意保留的特殊角色,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这属于另一个话题。现在只浅显探讨一下同性恋形成的环境因素。不论男生女生,想象孩子大脑的性向控制中枢有一个天平和10克砝码,异性端加满10克是绝对异性恋,同性端加满10克是绝对同性恋,左右接近平衡则是婴幼儿期所独有的暂时摇摆状态 。一般说是5周岁前,要把砝码加满到一侧。因为有重力和惯性,其实很简单,也不会出现长期摇摆不定的状况。一开始,因为染色体加持,砝码都是异4同1的状态呈现,但如果身边长期存在特别讨厌的异性(伤害、敌视、欺骗行为),异-1;如果长期存在特别喜欢的同性(保护、友善、宠溺行为),同+1。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假如这两种人长期同时在身边存在,此消彼长,4:1变成3:2,虽仍属偏异状态,但摇摆成为可能。若碰巧再加些其它助力,就会进入偏同格局,而到了定型末期(最晚5周岁前,因为人权相关,发达国家禁止进一步研究),不管是1:4,还是2:3,都再也不容摇摆,砝码会义无反顾地向优势方向叠加,直到几年后青春期开始,以10:0或0:10的绝对形态呈现。那么,想让孩子铁定成为异性恋,是不是让身边异性可爱、同性讨厌就行了呢?理论上是的。但如果与性格不合,既勉强又考演技,几年下太辛苦,又未必骗得过幼儿清澈的眼睛。人生苦短,与其用我们浅薄的认知人力干预,或许顺应自然天道是更好的选择,至少他或她,能拥有普通人无法获取的人生体验。

应该是心理原因,喜欢同性是发自内心的,与外界因素无关世界上只有5%-10%的人是绝对的同性恋或者是异性恋,人或许有时候会被一个同性所吸引,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把心态方正,其实才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同性,或者说是到底喜欢是谁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种事情常发生在青春期 两个同性之间深刻的友谊,或许会因为一方发现喜欢上了对方,另一方如果被其打动,随之就成同性恋,不管那个人是否有男女朋友 有时候朋友之间肢体动作会特别多,特别是男生之间,经常会拍肩,靠很近,推推抱抱之类的,但是要注意,这不是爱情,只是友谊关心的话语,会为你着想,这也会是一个异男容易做的事情会因为只是朋友的关系,会经常关心,一旦有了女朋友,那么关系也会淡掉 有的人会觉得同性恋都是心里变态的人,所以会觉得恶心,不正常(其实不然)他们无法理解两个同性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个绝对的同性恋会无法接受异性恋一样,会反感 建议那些人可以去看看同性的电影想《暹罗之恋》,《曼谷爱情故事》,《盛夏光年》都很不错的,至少可以改变一下对同性恋的世俗的看法 --根本没有异常之处我不是为了赚分才回答的,只是想让你知道,让更多的人知道而已

同性恋是天生的吗???美国有多个组织严密的同性恋团体。这些团体积极提倡同性恋人士应与异性恋人士遭受平等的待遇,并且要求政府立法接受同性恋为合法的。他们主张同性恋人士应能结婚、领养孩子等。这些组织也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撤消同性恋人士不能在军队服务的条例。??到底这些组织鼓吹同性恋人士应与异性恋人士受到平等待遇的基本立场是什么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他们认为同性恋是天生的:就如一个人的肤色、高度、模样般等。歧视同性恋人士,就犹如种族歧视般,应立法禁止。也因此,这些组织对同性恋的产生为后天而非先天的因素这个论调非常恼怒。他们设法攻击那些希望帮助同性恋人士改变他们的倾向的书籍、人士及组织等。像「国际出埃及组织」(ExodusInternational)这个帮助同性恋者改变他们的倾向的基督教组织就常受到这些激进派人士的抨击等。??同性恋真的是天生的吗?如果是的话,对那些满意自己的倾向的同性恋者来说,那将是一个喜讯;但对那些有同性恋倾向却又不满意自己的处境而想设法改变自己的人,这却是一个恶耗,这等于他们将无法成功的改变自己的倾向。大家必须了解,并非所有的同性恋者都满意自己的处境,有相当多的同性恋者想改变自己却又不知从何着手,而「同性恋是天生的」这个论调带给这些人的,可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也就是说,「同性恋是天生的」这个结论给同性恋人士带来的不是一致的反应,而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日前科学家、心理学家及精神病专家都在为同性恋的起因作激烈的辩论。有一点能肯定的是,「同性恋是天生的」这个结论还有待科学的证明。在这里我想提出的是,即使科学家能清楚的证明同性恋是天生的话,那就表示同性恋者非过同性恋生活,按自己的倾向而活不可吗???我们知道人不是机器,而是有道德规范及意志力的动物。我的看法是,即使研究显示同性恋是天生的,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而任意随从自己的倾向或放纵自己的情欲。因决定一个人的行为的,不是基因,而是意志力。我们也不能以一件事为天生的就认为它是自然的、对的、及无需和无法改变的。举一个例子,如果我们天生就是残缺的人士,我们就能以自己是「天生的残缺者」而拒绝克服自已的残缺,成为有用的社会人士吗?答案肯定是不的。残缺人士若能克服自己所面对的障碍,虽然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最终还是能像正常人一样造福人群的,我本身就阅读过不少残缺人士如何成功克服他们生理障碍的书籍。当然,残疾与同性恋是有不同的。前者是生理问题,后者是心理的问题。我举这个例子,目的祗不过是要告诉大家,我们不能因一件事情是天生的就采取消极的态度。即使它真是天生的,我们还是能超越它的。??有一段时候我也认定自己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原因无他,只是发觉到自己从很小的时候(大概十来岁左右)便开始有同性恋的倾向及幻想。很多同性恋者相信自己的同性恋是天生的也是这个原因。信主后我非常怨恨上帝,发觉他实在太不公平了,我责问他为什么把我造成同性恋者后,却又排斥我呢?他还算是有爱心及公平的上帝吗?我也因此而曾经离开过上帝一段时候。但怨恨终归怨恨,我了解到自己到头来还是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不能因相信自己是天生的同性恋者就不顾一切的去放纵自己的情欲,那只不过是在逃避问题罢了。在内心里面,我知道同性恋是错的,我一直被自己为什么会有同性恋的倾向这个问题困扰,且也阅读了几本有关同性恋的书籍,但它们都对我起不了什么帮助。这些书不是痛斥同性恋,就是鼓吹同性恋。后来我去找赛.罗杰斯的最大原因,便是要找出自己的同性恋倾向的根源。赛.罗杰斯问起了我的家庭背景,小时与同性及异性之间的关系,是否曾受到性侵犯等之后,笼统地为我解释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形成的原因,我才对自己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后来当我进一步了解同性恋问题的根源后,这对我改变的过程起了莫大的帮助。使我能对症下药,就有如医生必须了解病情的根源才能根除病情般。参考资料:百度

同性恋形成的原因论文结论怎么写初中

我之前写过关于同性恋的论文,以下是我文章中总结出来的文献综叙述部分文献是在要花钱的数据库里面才能找到的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成因的相关研究: 对于同性恋成因的相关研究,其造成同性恋的成因很复杂,是心理动力学、社会文化、生物学等多重因素决定的。 十几年前,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丁·默汉研究成果现在终于可以得到承认了。1993年丁·默汉提出同性恋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这些同性恋者都在x性染色体长臂顶端区域有一个叫做xq28的基因。但由于得不到遗传学界承认而被搁浅。十几年后美国德保罗大学的专家重新开始这个研究是因为他们发现在男同性恋中双胞胎都是的比率高达52%而非双胞胎兄弟的仅为9%。他们还召集了1000对同性恋兄弟开始研究最后发现的确有几个基因相互作用再加上童年时的影响最终一个大家庭的兄弟们可能都会成为同性恋。而且,调查再次确认了男性的性取向是一生的事情一旦成为同性恋,就不可能被矫正。 汪新建、温江红则在《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探讨》中将原因分别从生理因素决定说:认为是由生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和从心理社会因素决定说:认为是由心理社会因素所致,这种同性恋称为境域性同性恋这两个角度来论述:。 持前一种看法的学者是以遗传因素、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来考察同性恋问题的。关于遗传因素,学者们认为,可能是先天遗传的原因导致一个人从幼儿开始便产生性倒错,进而形成同性恋倾向。通过国外科学家的实验研究可以证明遗传对于性倾向的重要影响作用;关于激素水平,有科学家曾对动物做实验发现激素对性倾向的影响,推测可能对人也有影响,但是研究结果只能说同性恋现象与激素水平有关,仍难以确定究竟是激素水平的变化导致了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心理及行为引起了激素水平变化。 从心理社会因素分析,就主要包括两种看法:其一是精神分析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如果儿童在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阶段心理遭受创伤那么恋母情结就会潜藏在意识里,并继续影响个体的性心理发育,最终在性成熟后发生相似的性心理异常。其二就是行为主义理论。行为主义特别重视的是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经历。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引诱,就会产生同性恋的倾向。(汪新建、温江红,2002)这与李银河等人同性恋的研究结论相似。 李玉玲在《同性恋是怎样发生的》一文明确提出同性恋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在于性情绪的作用,而且男女同性恋的发生原因是一样的,同性恋和异性恋发生的原因也是相同的,都是性情绪的作用。作者抽取男女各三名做个案研究调查,都是事业有成或成绩优异的人,结果表明是性情绪激发了性行为。(李玉玲,2006)相关实证研究:我国对同性恋相关的实证研究很多,本文就选取了其中针对同性恋的成因、心理治疗和对社会影响的研究进行简述。 田艳春在《关注环境对青少年同性恋心理的影响》指出青少年时期是思想最活跃、感情最脆弱的阶段,最容易产生同性恋心理。从人的成长过程来看,在青少年阶段,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和生活方式都没有最终确立。人在这个阶段,求知欲强,好奇心重,接受新兴事物的速度快,但对各种社会现象缺乏分析判断的能力;充满幻想和渴望,但情感脆弱,经不起困难和挫折。同时,这个时期,人们渴望亲密接触并能够分享各自秘密的是同龄的朋友,而不是以教育者和管理者自居的教师和家长。在这个叛逆性最强的阶段,周围环境对异性交往的限制,对同性交往的认同,使同性之间的亲密交往变得合“理”合“法”。(田艳春,2003) 刘援朝、汪洁《从心理咨询角度思考同性恋》从心理咨询的角度提出在对同性恋者进行心理咨询时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同性恋是一种性偏离行为;第二要区分素质性同性恋与非素质性同性恋,要尊重本人的选择;第三要指出他们的边缘性状态和可能因素;第四对同性恋的理解和包容不等于支持和正常。还强调心理咨询的最终目的是促使求助者人格的良性发展和自主意识的形成。(刘援朝,2005)

应该是心理原因,喜欢同性是发自内心的,与外界因素无关世界上只有5%-10%的人是绝对的同性恋或者是异性恋,人或许有时候会被一个同性所吸引,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把心态方正,其实才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同性,或者说是到底喜欢是谁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种事情常发生在青春期 两个同性之间深刻的友谊,或许会因为一方发现喜欢上了对方,另一方如果被其打动,随之就成同性恋,不管那个人是否有男女朋友 有时候朋友之间肢体动作会特别多,特别是男生之间,经常会拍肩,靠很近,推推抱抱之类的,但是要注意,这不是爱情,只是友谊关心的话语,会为你着想,这也会是一个异男容易做的事情会因为只是朋友的关系,会经常关心,一旦有了女朋友,那么关系也会淡掉 有的人会觉得同性恋都是心里变态的人,所以会觉得恶心,不正常(其实不然)他们无法理解两个同性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个绝对的同性恋会无法接受异性恋一样,会反感 建议那些人可以去看看同性的电影想《暹罗之恋》,《曼谷爱情故事》,《盛夏光年》都很不错的,至少可以改变一下对同性恋的世俗的看法 --根本没有异常之处我不是为了赚分才回答的,只是想让你知道,让更多的人知道而已

回答 您好亲,我是问一问答主,您的问题这面已经收到了,请给我几分钟给您整理完整的答案,以便更好的帮助您解决疑惑,✌这面是人工,尽量不要提前结束订单哦 在临床上造成同性恋的原因主要有先天说和后天说两大类。先天说主要是指生理因素,例如遗传基因技术水平,大脑结构受到影响导致儿童角色错乱等。研究发现,同性恋者在同卵双生子中远比异卵双生子中多见;女孩常和男孩一起摸爬滚打导致自身角色认同混乱,生活风格会出现男性化症状。而后天说则是指心理因素以及社会因素,例如童年环境的影响、青春期经历以及地域性同性恋的环境因素等原因;还有的父母教育方式不良,从小将孩子打扮成异性,孩子在童年期便会表现出同性恋的迹象。

回答 有的人天生喜欢同性,有的人后天心理影响,也有可能是被感情伤害太深了,对异性失去了信心。 引起同性恋的原因,至今尚无肯定的说法,一般认为同性恋与以下因素有关:一,遗传因素:即生物学因素,有人发现,同性恋者在同卵双生子中远比异卵双生子中多见。二,退化或固着:从性心理发育的阶段看,同性的肛交行为,是退化或固着于肛恋期的结果。三,儿童角色错乱:如女孩常和男孩一起摸爬滚打,对她的男孩行为产生认同,称其为“假小子”,自己发生角色认同混乱,使其生活风格男性化。四,教育方式不良:有的家长出于某种目的,让孩子经常扮成异性,或严格限制孩子与异性交往。受到这种影响后,在童年期便会表现出一些同性恋的迹象,当时是模糊的、不自觉的,到了青春期发生性生理变化的时候,开始对同性产生好感,而且对异性毫无兴趣,甚至厌恶。

同性恋形成的原因论文结论怎么写的初中

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具有同性恋性取向的人主要倾向于或者持续地对社会中与自己性别相同的成员产生爱慕、爱情或性欲。同时,同性恋作为一种身分认同和社会标签,被同性恋者本身,或者社会其他成员广泛使用。同性恋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描述同性性行为,即同性成员间发生的性行为,而不管参与者的自我认同的性取向如何。同性恋,连同双性恋和异性恋,一起构成了异性恋-同性恋连续性谱的三大主要部分。同性恋的人数很难以精确计算,但是很多研究表明同性恋所占人口的比例为2-7%。历史上曾有过接受同性恋和压制同性恋的时期。而最近几十年的发展趋势,则是倾向于增加同性恋的透明度,认同度以及为同性恋提供平等的法律权利,包括婚姻、领养、医疗保健等等。 可是,社会上也有团体反对性倾向条例,认为这等条例会导致逆向歧视。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一些科学研究显示,通过对同性恋者的大脑解剖,发现同性恋男性的大脑与异性恋女性的大脑有相似的地方,而与异性恋男性的大脑有区别。其他的发现包括同性恋男性的手指印与异性恋女性的相类似,如果一个胎儿的手指印在16周形成。这表示同性恋可能是由基因决定的。对同卵双胞胎的研究表示,如果其中一个双胞胎是同性恋者,则另一个是同性恋者的比率增加50%。科学对同性恋的研究还很初步,而每一个新的发现都改变着科学观察同性恋的方式。有些研究指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一些宗教组织相信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并为同性恋者提供转化疗法(conversion therapies)来改变他们的性取向。但是这些疗法受到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自杀,或自卑感。美国精神学学会已经于1997年通过决议,表示从事这种疗法的医生将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可是,有多位美国精神病学会会员的精神医学博士联署了一封反对美国精神病学会的结论。并指出: 学会认为改变性倾向治疗是无效的不单是错误的结论并且是一种误导,因为有许多精神分析报告支持治疗是有效果的。 他们指这种治疗“具伤害性”的声明也是完全错误的。 假如个人没有获得适当帮助、咨询,而违反个人意愿下作同性恋者,这对他个人而言是“具伤害性”的。 对于学会指改变性倾向治疗带来的负面报道会剥夺了精神科医生执业的自由。 此自由是受美国宪法所保障的。但是,一些美国心理学会、美国精神病学会及其他心理学会前任主席皆批评美国心理学会受政治压力而作出不正确决定。 1985年美国心理学会主席 Robert Perloff 就批评美国心理学会一面倒的支持同性恋的主张: 现有的研究并未全面,若同性恋当事人真的想改变性倾向,应该首先尊重和聆听他们的意愿,美国心理学会的主张将会阻碍未来有关的研究。有些同性恋辅导组织却指出,同性恋的生活并非不可改变。 经改变性倾向的辅导后,有很多成功的例子。有些男同性恋者经辅导后还结婚,与异性配偶过着婚姻生活。通常在异性恋的人群中,有一些会对同性产生某种程度或者临时性的好感,相反的,很多把自己认同为同性恋的人,或倾向于同性性行为和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也同时维持着与异性的性行为或维持长期的异性恋关系。这些维持着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实践者通常被认为是“躲在橱柜”里的人群的一部分,或是那些隐藏自己的同性性取向的人,这个群体的数量会随着社会对同性恋者宽容程度的提高而减少。有一些研究,特别是金赛在他的《男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1948年)和《女性性行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1953年)中提到的实验,金赛的试验要求受访者在一个由绝对同性恋到绝对异性恋连续变化的性取向谱中评估自己的性取向,然后对受访者的自我评估结果以及受访者的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金赛认为大部分人显示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双性恋者。很多人都会同时被双性所吸引,虽然通常他们更偏好于某一种性别,金赛以及他的同事据此认为,只有很少的人群(5-10%)是绝对的同性恋或异性恋。此外,如果将双性恋定义为对一种性别的偏好并不比对另一种性别的偏好更强烈,则更少的人是完全的双性恋,虽然后来的研究暗示出金赛的研究可能夸大了人群中双性恋的发生率,但是他连续性谱的概念却被广泛的接受。总体来说,与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产生同性性行为,就其本身来说,并不必然的被认为是同性恋倾向,而仅是同性性行为。并不是所有受同性吸引或维持同性性关系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是同性恋者,或双性恋者,一些经常发生同性性行为的人仍然认为他们是异性恋者。因此,区分同性性行为、同性性吸引和同性恋自我认同是很重要的,它们并不一定是一致的。例如,在监狱中,或其它性别隔离的环境中,可能会引起异性恋者参与到境遇性性行为,虽然他们在外面的环境中是异性恋者。有些人从事同性性行为并不是基于其性取向或者性渴望,比如男妓,他们有时是年轻的异性恋男性,但是他们却通过与男人性交赚钱。有些研究酷儿理论(Queer theory)的学者,最著名的是法国的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虽然有人认为他的关于这方面的见解被后来的学者曲解了)对现代诸如“同性恋”、“异性恋”或“双性恋”的性别定义进行反驳,认为他们不是任何存在客体,而是社会结构,即所谓的社会建构主义,这个观点被称为酷儿理论。一个经常争论的焦点是在现代社会以前的同性恋和现代社会的同性恋是不同的(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更多由平等观念所建构,而之前的同性恋则由时代、性别以及社会阶层所建构),批评家争论说,虽然不同时代的同性恋者有不同的特征,但是潜藏的现象一直存在,它不是我们现代社会的产物,同时,尽管同性恋的表现方式与社会结构紧密相连,但它的特质却总是稳定的、持久的。当人们开始关注,特别是在消极意义上关注性欲望或性行为的时候,性取向的成因这个问题就自然得被提出,性取向的成因目前还没有定论,一般都认为性取向可能是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而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苏珊•布莱克摩尔(Susan Blackmore)则认为性倾向及其行为是有基因决定的,一种观点认为大部分有同性恋基因的人因为社会压力而过着“异性恋”的生活,与异性结婚并繁衍后代,按照这种观点,在进入资讯时代以后,认为同性恋下流低劣的人数会减少,因为人们会解决到更多的同性恋议题并逐渐接受这种现象和群体,进而,那些携带同性恋基因的人也就不会按照异性恋的生活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生活,生育的现象在同性恋群体中将会减少。西蒙•列维(Simon LeVay)关于同性恋男尸下丘脑的研究和Marc Breedloves关于生者的出生顺序以及手指长度比例研究,都显示出出生前荷尔蒙对性取向决定问题上所产生的影响,前者指出男性同性恋者的女性化趋势,后者则指出同性恋者,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有男性化的趋势。也有些研究指出,性取向是可改变的,性态度是受到环境和外界影响,例如幼年成长过程、家庭背景、性格、气质、同侪的压力、性侵犯及同性间的性经验。2001年 Robert Spitzer 博士提到有些同性恋者希望改变性倾向是有不同的原因的,其中包括:81%感到同性恋的生活不能令他们真正得到情感上的满足; 79%觉得同性恋生活与宗教信仰或自己的价值观有冲突; 35%女士及67%男士渴望结婚或保持现有婚姻(指异性婚姻)。 所以,Robert Spitzer 博士认为性倾向可以改变的事实肯定了后天因素是可以影响一个人的性倾向。作为主要文化传播模式的“模仿”也可以用来解决与性倾向有关的一些行为,当异性恋或同性恋现象通过电视或其他大众媒体展示在大众面前,将会促进对性倾向的深入研究或出现模仿异性恋或同性恋行为的可能趋势。通常认为同性性关系在古希腊是很普遍的,但是KJ多佛(KJ Dover)指出,这样的关系并没有取代男女间的婚姻,而是发生在之前或一起,一个成年男子会有一个未成年男子同伴,他会成为“爱者”(erastes),而较年轻的成为“被爱者”(eromenos),在这种关系中,被爱者感到渴望被认为是不适宜的,因为他还没有男子气概,受到欲望和尊敬的驱使,爱者会无私地奉献所有被爱者要求的用于繁荣社会的教育。

同性恋的各种后天成因,都可归结为童年时期母亲的过分溺爱。如果母亲的角色空缺,祖母,外婆也是一样。母亲的过分溺爱有以下几种原因与同性恋的养成接壤。一,深化了孩子的恋母情结。二,抑制了父性的正常发挥。“同”性恋从根本上说都是“异”性恋。“性”不再仅指性别,而是性格,或性心理。一个有着女性性心理的男人去和女人恋爱,那才叫真正的“同性”恋。而实际上,没有人能忍受相同性心理的情爱。性别只是伪装。想象同性恋群体的发展走向是很有意思的。无疑我们现在正处在宽容与鄙弃之间。对同性恋存在的正视已经被唤起,而其权益却还远远没有被提及。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转型期。一直要到基督教式的伦理观念彻底为正当权利与自由精神所颠覆,同性恋的完全合法化与制度化才成为可能。

说实话,还真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所以没有自己的心得,乱给你找了一些东西。如果你的分实在送不出去,给我也行,我非常感谢!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3:大多数同性恋者是天生的。在人们传统思维中,“大部分男人爱女人,所以男人应该爱女人,所以男人爱男人是不正常的”。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 也许是幼儿时期受过某种刺激(美国某摇滚歌星), 也许是成长过程中无法接触异性(寺院,军队), 也许是家庭管教过严(跟异性接触是错误行为,长此下去,就会很难接受异性) 也许是异性交往有过失败经历 也许是寻求刺激,搞双性恋,这种是可以治疗的 还也许是天生染色体异常,XY但身体是女性或者相反 男同性恋中,如果处于男性角色,有可能是双性恋可以治疗女同性恋相反 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 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比如在军队里,同性恋的情况间或发生。社会风气也会影响人们的性取向。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男子注重仪容风貌的年代,那个时代,同性恋现象也最为盛行。古希腊著名人物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都是同性恋者,在他们观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爱情比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要高尚。而中国古代有周定王“裸衣合睡”;春秋战国的“龙阳”、“分桃”;汉哀帝的同床“断袖”;魏晋的“竹林裸嬉”。许多名士的诗歌,很多皆有同性恋影子。又如隋唐的同骑相抱,宋代的执手抚面,直至明清同性之间的关系过度密切依然普遍存在。古代对此并没有严格束缚,这是自古逐渐形成的风气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病态。况且还不一定就是同性恋。许多历史学家和人文学者也并不认为此“古风”为同性恋做法,而仅仅是超越生死的情谊。但是说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其影响的社会因素并不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般巨大,而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使得更多的同志走向公开而已,而保守的社会则让更多的同志选择了隐瞒

我之前写过关于同性恋的论文,以下是我文章中总结出来的文献综叙述部分文献是在要花钱的数据库里面才能找到的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成因的相关研究: 对于同性恋成因的相关研究,其造成同性恋的成因很复杂,是心理动力学、社会文化、生物学等多重因素决定的。 十几年前,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丁·默汉研究成果现在终于可以得到承认了。1993年丁·默汉提出同性恋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这些同性恋者都在x性染色体长臂顶端区域有一个叫做xq28的基因。但由于得不到遗传学界承认而被搁浅。十几年后美国德保罗大学的专家重新开始这个研究是因为他们发现在男同性恋中双胞胎都是的比率高达52%而非双胞胎兄弟的仅为9%。他们还召集了1000对同性恋兄弟开始研究最后发现的确有几个基因相互作用再加上童年时的影响最终一个大家庭的兄弟们可能都会成为同性恋。而且,调查再次确认了男性的性取向是一生的事情一旦成为同性恋,就不可能被矫正。 汪新建、温江红则在《同性恋成因的理论探讨》中将原因分别从生理因素决定说:认为是由生理因素造成的,这种同性恋称为素质性同性恋,和从心理社会因素决定说:认为是由心理社会因素所致,这种同性恋称为境域性同性恋这两个角度来论述:。 持前一种看法的学者是以遗传因素、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来考察同性恋问题的。关于遗传因素,学者们认为,可能是先天遗传的原因导致一个人从幼儿开始便产生性倒错,进而形成同性恋倾向。通过国外科学家的实验研究可以证明遗传对于性倾向的重要影响作用;关于激素水平,有科学家曾对动物做实验发现激素对性倾向的影响,推测可能对人也有影响,但是研究结果只能说同性恋现象与激素水平有关,仍难以确定究竟是激素水平的变化导致了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的心理及行为引起了激素水平变化。 从心理社会因素分析,就主要包括两种看法:其一是精神分析的观点:弗洛伊德认为,如果儿童在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阶段心理遭受创伤那么恋母情结就会潜藏在意识里,并继续影响个体的性心理发育,最终在性成熟后发生相似的性心理异常。其二就是行为主义理论。行为主义特别重视的是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以及特殊的经历。一个人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异性恋感情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而同时又受到同性的引诱,就会产生同性恋的倾向。(汪新建、温江红,2002)这与李银河等人同性恋的研究结论相似。 李玉玲在《同性恋是怎样发生的》一文明确提出同性恋发生的真正原因是在于性情绪的作用,而且男女同性恋的发生原因是一样的,同性恋和异性恋发生的原因也是相同的,都是性情绪的作用。作者抽取男女各三名做个案研究调查,都是事业有成或成绩优异的人,结果表明是性情绪激发了性行为。(李玉玲,2006)相关实证研究:我国对同性恋相关的实证研究很多,本文就选取了其中针对同性恋的成因、心理治疗和对社会影响的研究进行简述。 田艳春在《关注环境对青少年同性恋心理的影响》指出青少年时期是思想最活跃、感情最脆弱的阶段,最容易产生同性恋心理。从人的成长过程来看,在青少年阶段,道德观念、价值标准和生活方式都没有最终确立。人在这个阶段,求知欲强,好奇心重,接受新兴事物的速度快,但对各种社会现象缺乏分析判断的能力;充满幻想和渴望,但情感脆弱,经不起困难和挫折。同时,这个时期,人们渴望亲密接触并能够分享各自秘密的是同龄的朋友,而不是以教育者和管理者自居的教师和家长。在这个叛逆性最强的阶段,周围环境对异性交往的限制,对同性交往的认同,使同性之间的亲密交往变得合“理”合“法”。(田艳春,2003) 刘援朝、汪洁《从心理咨询角度思考同性恋》从心理咨询的角度提出在对同性恋者进行心理咨询时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同性恋是一种性偏离行为;第二要区分素质性同性恋与非素质性同性恋,要尊重本人的选择;第三要指出他们的边缘性状态和可能因素;第四对同性恋的理解和包容不等于支持和正常。还强调心理咨询的最终目的是促使求助者人格的良性发展和自主意识的形成。(刘援朝,2005)

同性恋形成的原因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

回答 妙手医生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及时线下就医 同性恋是由哪些原因引起的? 庞吉成主治医师 精神科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00:00 01:54 引起同性恋的原因,至今尚无肯定的说法,一般认为同性恋与以下因素有关: 一,遗传因素:即生物学因素,有人发现,同性恋者在同卵双生子中远比异卵双生子中多见。 二,退化或固着:从性心理发育的阶段看,同性的肛交行为,是退化或固着于肛恋期的结果。 三,儿童角色错乱:如女孩常和男孩一起摸爬滚打,对她的男孩行为产生认同,称其为“假小子”,自己发生角色认同混乱,使其生活风格男性化。 四,教育方式不良:有的家长出于某种目的,让孩子经常扮成异性,或严格限制孩子与异性交往。受到这种影响后,在童年期便会表现出一些同性恋的迹象,当时是模糊的、不自觉的,到了青春期发生性生理变化的时候,开始对同性产生好感,而且对异性毫无兴趣,甚至厌恶。 这个是由比较专业的医生总结的,您可以参考一下 但是一般来说同性恋并没有什么exin之类的,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天生的 如果后期可以改变说明这个人本身就是双性恋 很多人其实是非常缺爱的群体或者说是因为收到的外界因素的干扰。 不过这本身没有什么错,人生苦短,爱谁自己开心就好,只要自己能幸福不伤害他人。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没有什么问题了的话,请记得赞哟,谢谢(*^o^*) 更多16条 

应该是心理原因,喜欢同性是发自内心的,与外界因素无关世界上只有5%-10%的人是绝对的同性恋或者是异性恋,人或许有时候会被一个同性所吸引,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把心态方正,其实才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同性,或者说是到底喜欢是谁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种事情常发生在青春期 两个同性之间深刻的友谊,或许会因为一方发现喜欢上了对方,另一方如果被其打动,随之就成同性恋,不管那个人是否有男女朋友 有时候朋友之间肢体动作会特别多,特别是男生之间,经常会拍肩,靠很近,推推抱抱之类的,但是要注意,这不是爱情,只是友谊关心的话语,会为你着想,这也会是一个异男容易做的事情会因为只是朋友的关系,会经常关心,一旦有了女朋友,那么关系也会淡掉 有的人会觉得同性恋都是心里变态的人,所以会觉得恶心,不正常(其实不然)他们无法理解两个同性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个绝对的同性恋会无法接受异性恋一样,会反感 建议那些人可以去看看同性的电影想《暹罗之恋》,《曼谷爱情故事》,《盛夏光年》都很不错的,至少可以改变一下对同性恋的世俗的看法 --根本没有异常之处我不是为了赚分才回答的,只是想让你知道,让更多的人知道而已

说实话,还真没有研究过这个问题,所以没有自己的心得,乱给你找了一些东西。如果你的分实在送不出去,给我也行,我非常感谢!有些人认为同性恋是一个学习行为。但也有人认为,如果同性恋是一种学习行为的话,应该可以通过让同性恋者学习异性恋者的性觉醒、性刺激和性行为来改变同性恋取向,但是这事实上是很困难的。他们声称一定有一种先天的因素使得大部分人们对异性产生性欲。这些因素也在同性恋者身上体现,只是同性恋是其中非典型的例子。 3:大多数同性恋者是天生的。在人们传统思维中,“大部分男人爱女人,所以男人应该爱女人,所以男人爱男人是不正常的”。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 也许是幼儿时期受过某种刺激(美国某摇滚歌星), 也许是成长过程中无法接触异性(寺院,军队), 也许是家庭管教过严(跟异性接触是错误行为,长此下去,就会很难接受异性) 也许是异性交往有过失败经历 也许是寻求刺激,搞双性恋,这种是可以治疗的 还也许是天生染色体异常,XY但身体是女性或者相反 男同性恋中,如果处于男性角色,有可能是双性恋可以治疗女同性恋相反 在关于什么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性取向问题上存有很多争议(特别是关于环境和基因方面的争议):究竟性取向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是不可变的还是可选择的。 人们约定俗成的上述观念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可言,这是典型的“幼稚归纳推理”,其本质纯粹是“感觉”而已。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数人是同性恋。这个才是正常现象。所有人都是异性恋的所谓“正常”在有文字记载的任何时期的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过。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而早年的家庭影响则相当的巨大。比如在军队里,同性恋的情况间或发生。社会风气也会影响人们的性取向。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男子注重仪容风貌的年代,那个时代,同性恋现象也最为盛行。古希腊著名人物柏拉图和苏格拉底,都是同性恋者,在他们观念中,成年男子和青年男子的爱情比男人和女人的爱情要高尚。而中国古代有周定王“裸衣合睡”;春秋战国的“龙阳”、“分桃”;汉哀帝的同床“断袖”;魏晋的“竹林裸嬉”。许多名士的诗歌,很多皆有同性恋影子。又如隋唐的同骑相抱,宋代的执手抚面,直至明清同性之间的关系过度密切依然普遍存在。古代对此并没有严格束缚,这是自古逐渐形成的风气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病态。况且还不一定就是同性恋。许多历史学家和人文学者也并不认为此“古风”为同性恋做法,而仅仅是超越生死的情谊。但是说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其影响的社会因素并不如表面上所显现的那般巨大,而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使得更多的同志走向公开而已,而保守的社会则让更多的同志选择了隐瞒

从“五月花”号客轮开始,一批批欧洲殖民者踏上美洲大陆并定居下来。因为这些移民几乎都是男性,凡是都是男性在一起商量,没有妇女当然也就没有妇女参与,这是美国很久以来妇女没有投票权的原因。这些殖民者登上美洲之后,得到当地土著的印第安人的帮助,但是他们非但没有似乎感激,而是恩将仇报,掠夺印第安人的财产,霸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屠杀印第安人的男子、老人和儿童,最后将印第安妇女强占为己有。由于移民不断涌入,而印第安妇女是有限的,很快被先来的、行动快捷、骁勇强悍的殖民者抢光了,来到晚的、行动迟缓的、相对懦弱的再也没有女人可以抢了。剩下这些男人没有办法,他们只好打出“性解放”的幌子,以同性来满足生理需求,于是出现了同性恋。美国曾经有部电影《断臂山》,讲述的就是一对同性恋牛仔的故事。因为牛仔在美国人眼中都是强悍的,他们当中居然有人是同性恋,当然不能被理解与容忍,于是遭到歧视,这对牛仔只能偷偷摸摸地相爱。一句话,同性恋是西方殖民者的罪恶带来的,是西方殖民主义罪恶所派生出来的。尽管咱们现在对于同性恋越来越包容与理解,但咱们不能忘记西方殖民者与西方殖民主义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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