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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大学论文答辩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7 08:40:29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大学论文答辩题目

可参考:题目:论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探讨[摘 要]: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驱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政府驱动发展的模式必然带来某些制度性的缺陷。这种先天的不足和过速的发展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始终处于动荡之中,投机风盛行,大户操纵、违规操作之事屡屡发生,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用什么来规范市场,由谁来规范市场,如何对市场进行规范,这就是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演化的自然结果。按照一般的过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经历由最初的债券现规范性货市场到股票交易市场,再到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发展过程。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其不规范性我国的证券市场发端于80 年代初,而真正成型并初具规模是在90年代初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短短十几年的时间,我们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股票、债券、市盈率、指数这些数年前还少有人知的概念,如今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日常谈论的话题,几千万股民投入到证券市场,随着行情的涨落而起伏跌荡。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产物,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还没有成熟、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又过早的开设了市场化要求更高、风险更大的国债期货市场。这些急于求成的“快速建设”,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面临着整体经济上处于转轨阶段与证券市场的超前发展的矛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性的表现如下: 1.股权结构杂乱。 目前,我国股票种类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发起人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公众股、内部职工股、职工集体股、优先股、A股、B股、H股等,形成了我国股权设置复杂、种类纷繁的局面。这些股票中,有的上市流通,有的没有上市流通。一家公司既有上市的股票,也有不上市的股票。而且,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价格也不同,股权结构杂乱。 2.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我国现行《公司法》来看,董事会职责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公司资产的处置权、为其他企业提供还债的担保权等是不是董事会职权?能否通过多数决议原则将股东会的职权授予董事会来行使?《公司法》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实践中此类职权的安排较随意。董事长的法定职权过于集中,使得董事长在职权的享有上远远超过其他董事。又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过度集中,公众股过度分散,董事会很容易被大股东操纵。 经理的权利没有得到制约。公司的日常工作应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行使职权必须以董事会决议为基础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但实际上,总经理改变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中非职工代表对公司的了解甚少,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职工代表同董事、总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又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他们行使监事权如同纸上谈兵。而且,现实生活中监事开展监督活动,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 3.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问题很多。 (1)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时效性极强的资源,信息披露的滞后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2)信息披露虚假。一是发行人为获得发行资格,采取虚增资产、虚减负债、增加待摊费用等方法,达到以虚假信息包装公司形象的目的。二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缺乏有效性,反映公司信息的合并会计报表过于笼统和模糊,难以揭示不同地区的盈利水平、经济增长趋势和风险状况。三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措辞含糊、模棱两可。如在披露股息率时,不提具体数字;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没有预测依据;年度报告不披露非主营业务细节和变化情况;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经济业务;缩小负债与亏损。 (3)信息披露不公平。上市公司的消息还没有在证监会指定各大报纸上刊登,却已由其它渠道泄露出来,对中、小散户极不公平。内幕消息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股市的重要特征。 (4)对市场传闻不做必要的澄清。有的公司对于市场传言听之任之,甚至将计就计,推波助澜,使不知道内幕消息的中、小散户疯狂跟进,大量的资金被套牢,损失惨重等等。 4.机构投资者的违规违法情况严重。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从人数上看个人投资者,占总开户人数的99.7%,机构投资者只占0.3%。但是机构投资者拥有8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个人投资只拥有2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就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操纵市场,“对敲拉升”、“造势做局”等违规违法活动不断出现,炒作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关联机构互相炒作、互相买卖,买卖非常频繁,把价格炒上去。另外一种就是由有关的上市公司放出利好消息,然后把股价拉升上去。只要有大量资金,包括从银行筹措的资金人市,就可以把价格炒上去,吸引中小投资者或其他局外投资人跟进。当庄家发现有大批人跟进的时候,就会偷偷地出货,自己逃之天天,而把跟庄的人套住。导致股票市场投机盛行、消息乱飞,价值投资法则、社会道德、法制观念等被投机者抛到脑后。股票市场的投资功能、转制功能等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5.证券市场的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 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是优胜劣汰。虽然经过发行制度的改革已放宽了证券市场的准入限制,但仍没有实现证券市场进入的完全平等;而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则根本没有体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相当一部分经营亏损的上市公司,不仅没有从证券市场淘汰出去,反而由于有重组题材而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这就严重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质量,从根本上动摇了证券市场的基础。 6.证券交易中心的设置、运作有明显不规范的地方。 证券交易中心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基本上是会员制形式、公司制运做。在业务范围上,有的证交中心自成系统、上市交易自己的品种、有自己独立的业务范围而不与证交所联网;也有的证交中心既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品种,又与沪深证交所作联网业务。整个市场缺乏必要的统一布局,市场运营效率低。 7.证券经纪人制度存在许多不足。 这表现在:(1)目前对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资格尚没有明确的说明。对证券经纪人的业务范围、权利和义务,证券经纪人和券商之间的关系,证券经纪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证券经纪人自身行为规范等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方都无法找到法律依据,难以从法律角度保护自己。(2)券商在内部实行经纪人制度,会过于注重客户的营销功能,而导致经纪人误导客户,降低服务质量,影响券商的形象。(3)券商实行经纪人制度,目的是扩大成交量,注重营销,而经纪人会受个人利益驱动,不能客观公正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或擅自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约定分担买卖风险,增加投资成本和交易风险。 8.证券监管组织体系缺乏效率。 证券监管组织体系是实现证券监管目标的重要保障,从证券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看,目前的组织管理体系与监管层次存在机构重叠、效率不高等问题。 地方证管办由于管理的区域较大,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证监会与地方特派办作用较大,证管办作用不足的现象。 9.证券监管行政管理色彩较浓。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向市场化过渡时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多采用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尽管在监管方法上已向市场化转变,但行政管理的色彩仍然较浓。 除此之外,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还存在着配股的随意性,证券中介机构评估不实、核收不准、查账不严、出具假证明,证券商欺诈客户、违规投资,国债回购市场买空卖空,投资基金发展不足等不规范现象或问题。 二、证券市场不规范性存在的原因分析 1.整体经济转化与证券市场超前发展的矛盾。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演化的自然结果。按照一般的过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经历由最初的债券现货市场到股票交易市场,再到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发展过程。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产物,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还没有成熟、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又过早的开设了市场化要求更高、风险更大的国债期货市场,以至随着发生了国债期货市场上著名的“3.27”事件。这些急于求成的“快速建设”,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面临着整体经济上处于转轨阶段与证券市场的超前发展的矛盾,成为证券市场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2.政府推动模式与证券市场自身运作机制的矛盾。 可以这样说,我国证券市场成立的早期是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脱困服务的。因此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只能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相机决策的办法,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问题解决的滞后性。例如,为了不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我国的股权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形成了公有股不能流通的巨大压力;为了吸引外资并限制境外资本对我国市场的控制,我们设计了A、B股并存的双轨运行机制,形成了同股不同价的隐患。 3.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制要求与立法滞后的矛盾。 我国的股份制试点早在80年代底就已进行,证券市场的正式建立也在90年代初,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却在1998年12月29日才正式出台,1999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落后了将近10年。立法的滞后,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失去准绳和标尺。我国在前几年的证券市场发展中,由于证券法未出台,所依据的是政府的政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有着随意性、多变性、缺乏连续性的特征,以至形成了多年的政策市、消息市。 4.市场主体错位及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不对称的矛盾。 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主要由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构成。从持股比例分析,我国国有股东的身份非常特殊,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的代表,其行为目标是保持对企业的控股权和国有股权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他处于管理者和计划者的地位,既要对股份制试点和上市规模进行均衡调节,又要确保股市的价格水平和市场规模,正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这种双重身份和双重目标的矛盾,使国家股不能流通,无力出资配股,使国家股东更侧重于管理目标而有意无意,甚至无奈弱化股东的目标,这就使证券市场实力最雄厚的行为主体在市场的稳定中没能很好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人股东,特别是证券流通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仅没有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相反,却成了证券市场上最为危险的投机者。从我国近几年每次的行情波动,以及各股的强力上扬里面,都能看到庄家的身影。5.游资充斥与金融改革缓慢的矛盾。 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市场化的进程中,与此相伴随,我国的金融市场也正处在货币化的进程中。由于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储蓄倾向的上升,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我国对货币的投机需求迅速增长。由于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融资不畅,银行的部分货币流出银行以外出现“脱媒”现象,形成了体外循环的社会游资。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工具不够丰富,投资需求无法满足,无法疏导游资,导致社会游资在高风险、高回报的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横冲直撞,直接干扰了这些市场的规范化,影响了市场的稳定。 三、规范化是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首要选择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于经济转轨时期,基础薄弱。政府行为的行政性在证券市场创建初期具有主导作用,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政府行政性主导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良性运转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 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证券市场内在规律性,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市场准入、发行、上市、交易、清算、稽查、监控等规范。1.证券市场规范化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化的市场能够提升市场的内在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规范化已成为政府推进市场建设的首要选择。政府行为在推进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是否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否遵循市场化的要求,其根本点在于能否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 制度体系和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机制。(1)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执法、 监管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使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政府行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掌握证券市场的科学规律, 便不能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中政府行为的创新和完善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 这是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区别于其它领域的基本点。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是全球各证券市场自始至终遵循的基本原则, 是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保障市场安全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政府作为对证券市场实施规范化的主体,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高效和有序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是以政府行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规范化的市场能够提升市场的内在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 规范化已成为政府推进市场建设的首要选择。非规范市场必将导致市场的运作无序、信息失真和系统风险, 甚至引发国民经济的崩溃。(2)证券市场规范化中政府行为的判定政府行为在推进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是否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否遵循了市场化的要求, 其根本点在于能否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投资者权益机制。 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市场主体资格、市场准入条件、证券市场交易、退出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规。二是有效的监管执行。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行为必须规范化,执法行为的方式、程序都必须合法、 规范。政府执法行为的滥用往往会导致证券市场主体权益的损害。三是提供冲突解决机制。证券市场参与者利益的不同,必然伴随着冲突。 有效解决市场参与者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既有益于改善市场环境,化解市场风险,又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市场规模的扩张必须按照有效的规划进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规模必将随着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和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而不断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行为的运行机制和操作手段, 而要按照证券市场内在规律性,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市场准入、发行、上市、交易、 清算、稽查、监控等规范,以使规模的扩张有序地进行。非规范的规模扩大,不仅带来市场运行的无序,而且必定形成系统性风险。同时,证券市场的性质决定各市场参与主体地位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由于市场自身和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自发性。因此, 政府行为既要保障每位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更要维护市场秩序,调整、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 市场发展的扩张性、监控手段的滞后性迫切要求建立系统的运行规则并有效地实施。3.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政府行为在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法治化原则。政府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执法、监管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使,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 ,首要的是政府行为程序的法治化。我国证券市场实行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制。政府行为规范与否, 与市场稳定的程度密切相关。非法治化的政府行为势必带来证券市场混乱无序, 更谈不上市场安全。二是科学化原则。政府行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政府行为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其运行的机制、主体对象等诸多方面的合力,共同制约着政府行为的实施结果和效率,只有政府行为科学化才能促进证券市场发展。同时,证券市场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性,其突出特点是虚拟资本运行、信息化和市场流动性强等。不掌握证券市场的科学规律,便不能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直接导致“政府失灵”。三是市场化原则。证券市场中政府行为的创新和完善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 这是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与其它领域所不同的基本点。政府必须把市场化作为其行为实施的起点和归宿点,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体现政府行为,尤其是市场体系的完整、功能的增强、制度的创新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更新等方面, 要始终把市场的内在要求,作为实施政府行为的依据,这样才能推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市场内在的机制,政府行为必将导致证券市场的非规范或超规范运作,从而引发市场混乱乃至巨大的市场风险。四、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1。解决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规范股权结构。 我国限制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对于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市场经济和股市的基本原则,对股市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允许国家股、法人股流通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公有股的流通有利于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节股市,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进行国有股上市过程中,整个过程要充分体现市场化的原则,市场化原则应当体现在国有股流通的各个环节上。国有股上市可以直接通过公开的证券市场,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的转让,但最终都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国有股上市流通这个过程中,政府所担当的角色应当是制定国有股管理和转让的法规,制定统一的游戏规则来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而不能过多介入到具体的交易定价和交易规模的界定上。 在解决股权结构问题的同时,可以采取暂缓新股上市节奏,使市场能够轻装上阵。在上市的方式上,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分流,以缓冲大量股票上市对市场的冲击。 2.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只有上市公司规范化才有证券市场的规范化。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在进行上市公司的改造时,要确切地使“三会”行使自己的职责,发挥功能。贯彻《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制衡机制起到名副其实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创造更多的绩优公司,通过改革、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等途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以此增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信心。此外,还要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转变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方式,保证上市公司的自主经营。证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力度,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增资配股等加强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自律机制,促使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公正的服务,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应遵守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履行各自的义务。 3.培育并监管机构投资者,减少股市的投机行为。 我国的证券市场历来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有限,这是导致股市经常大起大落的原因之一。放宽对包括保险基金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入市限制,使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逐渐按比例投入股市,既可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又可活跃证券市场。积极筹建共同投资基金,并把社会各阶层的限制资金集中起来,形成金额较大、相对固定的长期投资基金,增加股市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解决目前股市投机的问题。 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和引导,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要对机构投资者开户进行必要的审查,对机构投资者要进行信用评级,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要进行约束,对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持仓数量、操作过程等情况也要进行必要的监控和调查,使其投机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 4.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由于证券市场发展迅猛,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滞后。一是《证券法》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急需修改、补充。包括《证券法》没有涉及,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信用交易问题等;还有《证券法》有规定,但与市场发展有差异的问题。二是需要进一步修改和需要尽早出台的相关法律。如《公司法》中的许多内容已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急需重新修订、补充。《证券投资基金法》需要尽快颁布。三是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规章、条例的缺乏。《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只是规定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还需要大量加以细化的、具体的、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而现在的规章、条例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造成证券市场参与者行为失范,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5.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是证券市场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运作体系的前提。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强化证券监管机构的各项职能,对证券市场实行专门化的管理,并实现对证券市场的公正管理,克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促进我国结 语完全依靠行政性措施管理证券市场,是政府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之一,给市场造成的损害更大,这已被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经历所证实。因此,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决不是行政干预,决不是简单地以政府意志为导向。现阶段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首先是要依照市场化的导向建立规范机制并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 才能真正实现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陈尚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与规范》,《开放导报》,2005年05期。[2]宋伟杰:《促进我国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06年03期。[3]柯原:《规范证券市场 构建和谐社会》,《管理世界》2005年08 期。[4]杨菁菁:《科学的构架和管理 规范的运作与经营——解读澳大利亚证券市场》,《南昌高专学报》,2005年04月。[5]于友伟:《退出机制的完善与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4年01月。

我在(商业全球化 )刊物里看到了一些,如“证券投资策略相关研究综述”、“中国股票多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因子研究”……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大学论文答辩

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发展至今,仅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几乎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200多年的发展历程,这是辉煌的改革成果。当前无论是市场的组织结构,还是交易清算系统的效率,甚至包括市场的规模,同不少西方国家的股票市场相比,可以说没有太大的差距。然而,当代中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转轨”的市场,从“姓社、姓资”的长期争论,到邓小平的“坚决试,不行可以关”的英明决策;从股份制改革的争论,到开放股市为国企改革服务,并直到目前基本完成的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市走过了近20年的风雨成长历程,经历了多变的政策选择。中国股票市场的发育、发展,是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逐渐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经验,也是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中国股票市场产生、发育的特殊历史背景  中国的股票市场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通俗的讲,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是遵循股票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市场经济的土壤里,自然生成的“天然产品”。而中国的股票市场,则是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同时探讨公有制经济多种实现形式的土壤里,在既要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又要考虑中国国情、遵循中国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催生的“人工产品”。这就决定了中国股票市场是有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发育、发展的历史,不能不首先搞清楚中国股票市场产生、发育的特殊历史背景。  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需要,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逐步从独资、合伙发展到股份公司,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建立在股份制度自然演化基础之上的西方国家股票市场的产生、发展、成熟过程,也必然表现为一个瓜熟蒂落的自然成长历程。  在中国,股票市场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产物。由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学习前苏联的经验,存在对公有制形式的片面理解,单纯强调发展国有经济。社会化规模经营的大工业企业是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化分配制度,采取政府投资、国家所有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与此相适应,中国改革前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几乎是单一的国家所有、国有独资的形式。经过解放初期对独资、合伙甚至是股份制的旧官僚企业、民族资本家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解放后30多年的国家投资、国家重建,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已经形成了覆盖各个领域的庞大的国有企业体系。并在这种以国家独资为资本组织形式的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与之对应的社会分配机制、储蓄和投资运行机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也日趋突出地显现出来,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国有企业因传统的计划运行机制的弊端和自身的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一直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面临着经营困难、亏损面增大、负债率过高、资产结构不合理的困境;另一方面,在金融领域,因长期实行单一的银行信用体制和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使得国家银行独自承受的金融风险日渐增大,其他国家不时爆发的区域性金融危机也一再为中国敲响警钟。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国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在国有企业领域先后推行放权让利、租赁制、承包制、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等多项改革措施;在国有银行领域,先后推行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分离、对国有银行进行企业化改革等多种尝试。但是这些改革效果都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经济特区先行尝试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成功。随后,在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广下,股份制改革被推到了中国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前台,股票市场成为令国人关注的焦点。  可以说,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真正出现改革热潮,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股票市场诞生后,才进一步引发起来的。在股票市场发展的初期,在巨大投资利益的诱惑下,广大投资者蜂拥入市,热情参与。改制后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亦体验到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巨大利益,地方政府和企业发现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条迅速获取大笔资金并借此使企业迅速摆脱困境的捷径,于是也倾注出巨大的热情。虽然,由股票市场热推动起来的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带有很大的、甚至不正常的利益驱动因素,但其在实践中显示出来的巨大魅力,却促使人们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中引入股份制的可行性有了更为统一的认识。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这充分表明时至1997年,对于大力推行股份制、发展股票市场,已经得到了包括中央领导高层在内的上下各界人士的一致认识和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政策基调,已经从“坚决试”转变为“大力发展”。  二、中国股票市场的阶段性发展规律  纵观各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历史,都呈现出一种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新兴股票市场表现得更为明显。股票市场具有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股票市场的行情走势表现出时间跨度很长的阶段性牛、熊市行情特征。一个国家股票市场的成长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新兴股票市场,要依次经历股价呆滞的初生阶段、股价狂升的无序炒作阶段、行情低迷的调整阶段,以及市场完善的成熟阶段。  中国股票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其发展同样要遵循上述股票市场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目前学术界、证券界对于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阶段划分,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例如,有学者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20世纪80年代末股票市场萌芽到1996年3月以前,为股票市场的试点探索阶段;第二阶段是1996年3月到1998年12月,以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为标志,进入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第三阶段是从1998年12月至今,属于中国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的阶段。  还有学者依据美国学者安托尼·阿格迈依尔对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把中国股票市场划分为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成熟阶段、成熟阶段等五个阶段,并确定了相应的时间界限。  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发展过程的分期,本研究把中国股票市场主要划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为1990年末-2001年底,从1990年末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两所一网的相继建立,到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作为新兴市场的发育时期;第二时期为2002年至今,是更加开放、规范和国际化的发展时期。  在这两大时期,中国股票市场发展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1、1990年-1991年是股市的初创阶段。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挂牌营业,股票集中交易市场正式宣布成立,中国股市由此第一次具备了资源配置的功能。这一阶段是中国股份制改革起步初期,各项基本制度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资本市场大多处于自我演进发展状态,资本市场体系初步搭建,整个市场规模较小,并以分隔的区域性试点为主,股票市场的发行和交易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规范和集中监管。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2、1992年-1997年是股市的试验阶段。  此时股市能否长期存在仍然受到所有制问题的困扰,姓资还是姓社,成为影响股市存活最重要的话题。1992年1、2月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1]此后,中国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开始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由此中国股市也于1996年5月迎来了大牛市行情。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供求机制和市场监控机制,高速发展的股市立即出现了许多问题,股市价格暴涨暴跌,投资者尚未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机之风盛行,黑市行为大量滋生等。打压整顿股市也因此成为接下来的宏观调控的内容之一。从证券监管的角度来看,1992-1997年是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股市的监管机制开始形成,监管体系初具雏形,并规定了涨跌幅及交易量限制。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第一次从宪法的层次上承认“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个特殊形式”,至此,股票市场的地位正式确立。  3、1998年-2001年是股市的规范阶段。  从1998年开始,中国开始正式启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管理股票市场。1998年4月起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国务院确定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同时其职能得到了加强。1999年股市又一次出现牛市行情高潮,一直持续到2001年。然而,太过火爆的股市已经严重脱离了基本面的支持,市盈率奇高,大量违规行为也不断被暴露出来,银广夏、蓝田等上市公司事件的发生就是当时股市混乱的缩影。同时股市的作用被定义为“国企解困”的一个重要途径,大量国企进入股市寻找资金,其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以1999年7月《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股票市场步入了以“规范与发展”为主题的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中国股票市场的制度建设也逐步走向成熟。经过几年的法制建设,中国证券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到2001年底,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补充,以部门规章为主体的系统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4、2002年-2004年是股市的转轨阶段。  随着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阶段,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矛盾的转移,对股票市场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它不仅是筹资的工具,而且股指的上涨还能带来财富效应,刺激消费增长,有助于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等。股票市场的地位被提升到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中国股票市场被赋予了新的功能,中央高层领导提出股票市场不仅要为国有经济改革服务,而且要为国家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但是,由于此阶段股票市场的制度安排、制度建设不尽合理,再加上盲目借用外国(主要是美国)的经验,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性认识不够,使得中国股票市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高层次、综合性功能的发挥仍不理想,社会各界对中国股票市场功能发挥的现状有颇多不满。新一届的中国证监会开始着手完善监管体制。然而在股权分置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前提下,国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改革并没有收到预期的结果。这一阶段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价格甚至一度低于面值,股市不仅没有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要求,甚至连最基础的筹资功能也无法实现。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南方、闽发、“德隆系”等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问题和风险集中爆发,是中国股票市场运行中不健康因素的集中反应。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表明了政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心,以促使资本市场的运行更加符合市场化规律。  5、2005年至今是股市的重塑阶段。  2005年5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股市重塑的一个过程。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98%的应股改公司完成或者已进入股改程序,股权分置改革在两年的时间里基本完成。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股市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正在承担分流银行资金和加快直接融资步伐的功能。尤为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资本市场的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实现,中国一大批公司成功上市。特别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国航等超级大盘股的顺利发行,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股票市场已经完全恢复了首发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使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蓝筹时代。此外,中国股票市场还进行了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革发行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经过这些改革,投资者信心得到恢复,资本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沪、深股指纷纷创出历史新高。人民币不断升值这一重大货币、汇率政策,也是造就中国股市2005-2007年大牛市行情的基本背景之一。截至2007年底,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1550家,总市值达71万亿,相当于GDP 的6%,位列全球资本市场第三,新兴市场第一。2007年的IPO融资79亿元,位列全球第一。日均交易量1903亿,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2]由于股票市场的改革和创新,资本市场由此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全社会开始重新认识和审视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总体而言,与上述的中国股票市场的阶段性发展规律相适应,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也经历了从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建立直接融资渠道、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基础性功能;到促进国有企业转机建制(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搞活国有经济服务;再到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高级、复合性功能的逐步演进历程。然而,当前的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大而不强,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自律、系统风险控制以及财富的不合理分配等等一系列问题,在这“新兴+转轨”的特殊阶段,都会长期伴随中国股票市场存在。因此,从股票市场成长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发展、完善和规范市场这一角度看,当前的中国股票市场仍然还处于比较稚嫩的成长期。  三、中国股票市场发育、发展运行中的政策调控  众所周知,政策是影响股票市场价格、回报和波动性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股票市场都会对相关政策的出台有所反应;另一方面,在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任何政府都会出台干预市场的政策。  回顾中国股票市场近20年发育、发展的成长运行轨迹,迄今有着6次大涨大跌的历史,其成长运行轨迹不仅反映了周期性波动特征,更表现为周期性大幅震荡的运行特征。总体而言,中国股票市场发育、发展的成长运行轨迹呈现出明显的过度波动的特征。通过对中国股市历次大涨大跌的梳理,不难看出,股市的大涨大跌都跟国家政策因素密切相关。  根据上证A股指数的历年波动情况,可以把政策调控对中国股市波动影响情况分为五个阶段:  1、1990年4月-1993年6月:宏观经济政策从松导向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1990年4月实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利率下调,1990年8月、1991年4月又连续两次下调利率。中国经济开始恢复,货币供应量加大,资本市场呈现了持续上升的牛市行情。1992年春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和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政策进入相对宽松的阶段。投资和出口扩张,拉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货币供应充足,1992年经济增长率达2%。  上述这些宏观背景造就和延续了股市的牛市行情。股市在此期间迎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大涨,上证指数在从1991年1月2日的84点飙升至1993年的2月16日的95点,升幅高达1110%。此后,由于经济再次过热,出现严重的通胀,1993年中期中央政府再次推出紧缩政策。在宏观经济政策从松的这段时期里,上证指数只在1992年6月至1992年10月间冲高回落,出现第一次大跌后,继续上扬,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2、1993年6月-1996年4月:宏观经济政策从紧环境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1993年6月至1996年4月是处于三年治理整顿时期,宏观经济政策从紧,沪、深股市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调整。这段时期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中心是严控通胀,投资、消费全面紧缩,财政、货币政策都“适度从紧”,经济增长率持续回落。1995年的GDP增长率由8%回落到2%,通胀率则由7%回落到8%;1996年GDP 增长为8%,通胀率下降到1%。GDP从1993-1996年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3]  在此宏观政策环境中,期间虽有1994年7月底政府推出的稳定股市的“三大政策”措施[4],但股指只是维持了1个半月的反弹,却改变不了股指的运行趋势,股指继续呈下降趋势。1993 年下半年开始了长达3年的治理整顿宏观调控,在恶性通胀环境下,市场利率高达20%以上。直至1996年初,宏观经济形势才开始缓慢恢复。股市于1996年1月见底后,开始走出低谷。  3、1996年4月-2004年4月:宏观经济政策由紧向松转变条件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从紧的政策使通胀率滑落到安全水平,但经济增长率不断下滑,这促使宏观政策由紧向松转变。1996年4月至2004年4月是宏观经济政策从松阶段。  1996年5月,央行第二次下调利率,于是大批资金向股市回流,形成了1996年4月-1997年5月的大涨行情,上证指数又重新回到1500 点。由于当时股市投机现象比较严重,当时为了抑制投机氛围,国务院决定从1997年5月10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从原来的3‰调整到5‰,股指由此一路下滑,在40个交易日内跌去将近400点,跌幅达27%左右。1997年5月以来,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政府再一次进行市场干预,控制金融市场秩序,在大力支持香港特区的同时防止了金融风暴波及中国内地。1997年10月,央行第三次下调利率。1998 年央行继续通过调整货币政策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并将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由13%降至8%。1998年3月、7 月、12月央行共计3次降低利率,加大信贷资金投入。1998年下半年启用以增发国债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主的财政政策。这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使中国经济增长率多年保持在“7上8下”的水平。1999 年在货币政策上进一步加大了扩大内需的力度,扩大基础货币投入,增加金融机构贷款,两次下调利率,开征利息税,并于11月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由8%下调至6%。2000 年央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拉动内需,启动国民经济。上述宏观政策环境,造就了1999年5月至2001年6月长达两年的牛市行情(即“5·19”行情)。2003年底2004年初,中国经济出现了投资过快、局部过热、通胀压力加大的新情况,宏观政策又开始由松向紧转变。  总的来说,在这段宏观政策由紧向松转变的时期里,上证指数曾上涨到43点(2001年6月)。虽然中国股市政策在由规范发展向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股指的上行受到了抑制,但这段时期股指的总体运行趋势仍然是上升的。  4、2004年4月-2007年10月:宏观经济政策加强改善前提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从2003年第二季度到2004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运行已处于由局部过热向总体过热的边缘,特别是部分行业过热、投资需求过旺、信贷投放过快。随即,中共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如央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上调存贷款利率、处置“铁本事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日、全而清理整顿开发区、治理整顿上地市场等等。2004 年10 月央行决定第三次加息,股指继续下探。2004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为2005年经济政策定下基调: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至此长达7 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正式淡出。  2005 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加速了股指的赶底运行。6月6日,上证指数终于探底23点后企稳横盘。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确立后,人民币开始不断升值。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从中国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并存的现实出发,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更加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手段。2006年4月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27个百分点。由于此次加息是针对经济运行中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等矛盾而做出的及时调控,有助于经济运行的稳定。由此也拉开了股市随后的主升行情的序幕,伴随着成交量的巨幅放大,股市日益活跃,股市终于走出长达4年的漫漫熊市行情。随着2007年的开始,人民币升值速度的加快(2006年升幅为35%,2007年升幅达9%)[5],股市的牛市行情愈加火爆。同时,2007年中国基金业也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与辉煌,呈爆炸式增长,基金开户数超过1亿。伴随着投资者开户数不断增长、居民储蓄大搬家、新股申购资金屡创新高,股指不断被推高,呈单边上扬格局。至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史无前例的上涨至04点的历史最高点,相对于2005年6月23点的底部,最大涨幅达513%。“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也首次写进了中共十七大报告。  5、2007年11月-2008年12月: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调整背景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2007年11月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向全球蔓延。中国经济上行动力正在逐渐削弱,而下行的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08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是中国10年来首次提出从紧的货币政策,已实施10年的稳健货币政策行将结束。为进一步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求,加强对流动性的管理,2007年12月央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中国2007年内第六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此外,央行还在此前连续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使其达到历史最高5%。2008年1月央行为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再次宣布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5%。这使得中国存款准备金率上升至15%,达到历史新高。此后,上证指数在短短的一周之内下跌了近千点,自此股指走入了一个下降通道,一路“熊途”漫漫。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外部需求显著减少、中国传统竞争优势逐步减弱等,中国政府高层密切观察国际国内形势,审慎而灵活地实施了一系列果断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2008年伊始,由于此前中国经济已经连续5年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中央将这一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定位为“双防”(防通胀和经济过热)。至2008年中,鉴于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物价涨幅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将下半年宏观调控任务定位为“一保一控”(保增长和控通胀)。9月美国金融危机全面恶化,并迅速波及到全球实体经济,中国经济也同样受到波及出现了快速的下滑。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对宏观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财政政策从“稳健”转为“积极”,货币政策从“从紧”转为“适度宽松”。同时,公布了今后两年总额达4万亿元的庞大投资计划,并出台10项强有力的扩大内需之举。随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宏观政策基调被完善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快速变化,同时也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主要工具运用的频率明显加快。自7月份以来,央行连续4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12月国务院研究确定了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首条措施即为“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等。总言之,2008年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手段,除了频次快、范围广之外,力度也是历史空前的。  从股票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律来看,在经过一个惯性的增长之后,向市场价值的理性回归就成为市场下跌的起始动力。同时,由于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致使世界各大重要市场股指“跌跌”不休,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中国的股票市场同样也很难独善其身。股指的不断下跌成为2008年中国股市的主要特征。由于现实经济的问题而引发的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对证券市场的运行产生了影响,使股市从反方向偏离了真实价值,进而造成了2008年里的非理性下跌。再者,中国股市自身的问题,如再融资、大小非解禁等问题同样在考验着市场的承受力。所有这些因素,促使股指的下跌已经开始超出了理性的范畴。恐慌下跌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许多股票的价格甚至跌破发行价,股指一再下破前期低点。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创出本轮下跌的历史新低点93点。虽然随后,随着11月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上证指数出现了1周300多点的上涨,并曾在12月反弹到2100点以上。但到2008年12月底,上证指数仅收于81点。  由2007年底的56点跌至2008年底的81点,上证指数全年下跌了39%,创同年世界跌幅之最和中国证券市场历史跌幅之最;沪、深两市总市值由2007年末的71万亿元降至13万亿元,总市值占GDP的比重由2007年末的6%降至6%;A股平均市盈率降至约19倍,为历年末市盈率水平最低值。[6]

如果从1987年9月国内首家券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正式成立算起,中国证券业则已经走过了21年的风雨历程。从不知股票为何物到现有106家证券公司,营业部从零发展到近3000家。廿一年的风雨之路让中国证券业在跌宕起伏中得到了成长和壮大。  财务状况全面改善  从混沌无知中摸索前行,在不断犯错纠错中改进成长,并逐步壮大,中国证券业正是这样一路风雨无阻地前行着,21年从未间断。如今的证券业,不仅全行业彻底摆脱了困扰已久的沉重包袱,曾经出现的“散、乱、差”等顽症固疾也得以根治。  证券业的壮大首先表现在财务实力普遍大幅增强,经营行为总体趋于规范。随着2003年开始的券商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证券公司财务状况全面改善。从2006年起,证券业扭转了多年连续亏损局面,盈利能力大幅增强。截至2008年9月底,全行业106家券商净资本3142亿元,净资产3500亿元,管理客户资产接近5万亿元,证券业整体财务实力取得了跨越式增长。  券商内部管理在摆脱杂乱无章的过程中,逐步规范发展,服务意识和水平也日渐提升。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各公司逐步建立了交易、结算、资金、风控等集中统一的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增强了风控能力水平。部分券商还率先建立了动态风控机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对风险实行量化监测。  各证券公司的发展壮大也对行业产生了积极变化,证券业格局初步多样化,行业形象明显改善。首先,集团化经营雏形初现,部分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控股基金、期货及其他证券业务子公司。同时,部分中小券商开始尝试区域化、专业化、特色化经营。上市券商数量增多,目前上市券商达到8家,还有2家已获批只待发行。  新业务拓展明显提速  长期以来,券商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经纪业务,“靠天吃饭”现象严重,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外资的逐步进入,转变证券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收入结构,成为国内券商发展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正是基于此,近几年证券行业开始了一轮对新业务的探索,并逐渐走出了一条多样化的业务发展之路。  2004年5月,“保荐人制度”全面实施,给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将券商从简单的“包装上市”的定位,转变到了真正关注企业的内在质量上。同时,由于拥有保荐代表人数量的多寡问题,也加速了券商投行业务的优胜劣汰进程,致使部分券商不得不改变策略,开始转守为攻,采取了主动调整投资银行业务的策略,从单一承销股票向收购兼并、风险投资及财务顾问等多种渠道发展。  Wind统计显示,2007年年底,65家券商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达98亿元,是2004年的72倍,由保荐业务带来的承销收入成为券商重要的利润来源。同时,保荐代表人向优质券商集中趋势明显,根据证监会公布数据,目前国内券商拥有保荐代表人最多的有88位,最少的才3位,保荐代表人的集中必然带来保荐及承销业务的集中。2007年,在统计范围内的99家券商中,34家券商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为零,较之2004年该业务为零的券商数量增加了29家,而同期几家大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却出现成倍增长。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证券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根本好转,券商自营业务得以重新开张。2007年,全行业自营业务一改之前违规和亏损常态,全行业出现大幅盈利局面。其中44家证券公司自营收入达6亿元,自营业务一时成为国内证券公司赢利的功臣。  走出去引进来并举  随着2007年股市的持续火爆,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也日趋成熟,创新业务收入也逐步成为券商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随着合资券商闸门的重新开启和国内券商海外业务的逐步试水,证券业开放格局也开始形成。  今年6月,方正证券与瑞士信贷共同出资设立瑞信方正证券获批,标志着自2005年年底外资投行参股国内券商暂停后的再度重启。截至日前,国内合资券商数量已达8家。同时,QFII无论是数量还是投资额度上也得以提升,根据统计,目前共有53家QFII获得了106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在引进来的同时,国内证券公司也在尝试着走出去。截至目前,国内已有12家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了证券经营机构,9家公司获得QDII业务资格,中金公司已经发行了首款券商QDII产品———中金大中华。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居重要地位。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发展壮大,证券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1、第一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20世纪80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1990年12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 1992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1993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1993年以后,B股、H股发行出台,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3、第三阶段: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 1999年至2004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1年,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在内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4、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 2004年至2008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2004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系统内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包括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变革由此展开。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 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后A股进入全流通时代,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2006年1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进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2007年7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相关通知,这是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的新举措。 5、第五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发展 2009年10月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进入2010年,证券市场制度创新取得新的突破,2010年3月融资融券、4月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交易机制,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2012年8月、2013年2月转融资、转融券业务陆续推出,有效的扩大了融资融券发展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来源。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将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2013年12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股指期权等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证券市场为中国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等功能将日益突出和体现。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不论是从上市公司的数量,还是从融资金额、投资者数量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均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其在融资、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1990年证券市场形成,截至2013年末,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A、B股)2,489家,总市值达到91万亿元,流通市值96万亿元。证券市场投资者规模日益壮大,其结构也在不断优化。截至2013年末沪、深股票投资者开户数达75亿户,基金投资账户465亿户。证券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末,中国共有证券公司11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89家。中国证券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转制、改善融资结构、加速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中起步的,经过多年努力,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轨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我国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为行政审批制。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实施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证券发行制度由此从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制。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场深刻变革,它大大加强了证券公司及各类中介机构的责任,为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维护“三公”原则、规范股票发行和上市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提供了一个较为合理的制度前提。2、股票发行方式不断改进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股票发行采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后来采用发行认购证的方式发行股票,但由于供求的严重失衡,引发了中国证券发展史上“10”风波。为了确保股票发行审核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质量,中国证监会还成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对股票发行进行复审。3、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逐步规范经过15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建立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颁布了禁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还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对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作出了规定, 等等。扩展资料:1、发行规模目前,我国发行上市的证券品种已涵盖了股票(A股、B股、H股、N股)及其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认购权证、认沽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产收益计划、收费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2、队伍壮大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规模有限,通常买卖频率较高,追涨杀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由此可见,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是维护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1998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相继推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三类企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等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3、监管法制化中国证监会成立后,即着手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4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更新监管理念和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了证券、期货的一线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作用;强化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证券市场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大学论文答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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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居重要地位。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发展壮大,证券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1、第一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20世纪80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1990年12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 1992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1993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1993年以后,B股、H股发行出台,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3、第三阶段: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 1999年至2004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1年,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在内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4、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 2004年至2008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2004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系统内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包括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变革由此展开。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 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后A股进入全流通时代,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2006年1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进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2007年7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相关通知,这是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的新举措。 5、第五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发展 2009年10月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进入2010年,证券市场制度创新取得新的突破,2010年3月融资融券、4月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交易机制,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2012年8月、2013年2月转融资、转融券业务陆续推出,有效的扩大了融资融券发展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来源。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将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2013年12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股指期权等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证券市场为中国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等功能将日益突出和体现。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不论是从上市公司的数量,还是从融资金额、投资者数量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均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其在融资、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1990年证券市场形成,截至2013年末,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A、B股)2,489家,总市值达到91万亿元,流通市值96万亿元。证券市场投资者规模日益壮大,其结构也在不断优化。截至2013年末沪、深股票投资者开户数达75亿户,基金投资账户465亿户。证券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末,中国共有证券公司11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89家。中国证券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转制、改善融资结构、加速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发展至今,仅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几乎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200多年的发展历程,这是辉煌的改革成果。当前无论是市场的组织结构,还是交易清算系统的效率,甚至包括市场的规模,同不少西方国家的股票市场相比,可以说没有太大的差距。然而,当代中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转轨”的市场,从“姓社、姓资”的长期争论,到邓小平的“坚决试,不行可以关”的英明决策;从股份制改革的争论,到开放股市为国企改革服务,并直到目前基本完成的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市走过了近20年的风雨成长历程,经历了多变的政策选择。中国股票市场的发育、发展,是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逐渐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经验,也是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中国股票市场产生、发育的特殊历史背景  中国的股票市场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通俗的讲,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是遵循股票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市场经济的土壤里,自然生成的“天然产品”。而中国的股票市场,则是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同时探讨公有制经济多种实现形式的土壤里,在既要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又要考虑中国国情、遵循中国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催生的“人工产品”。这就决定了中国股票市场是有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发育、发展的历史,不能不首先搞清楚中国股票市场产生、发育的特殊历史背景。  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需要,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逐步从独资、合伙发展到股份公司,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建立在股份制度自然演化基础之上的西方国家股票市场的产生、发展、成熟过程,也必然表现为一个瓜熟蒂落的自然成长历程。  在中国,股票市场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产物。由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学习前苏联的经验,存在对公有制形式的片面理解,单纯强调发展国有经济。社会化规模经营的大工业企业是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化分配制度,采取政府投资、国家所有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与此相适应,中国改革前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几乎是单一的国家所有、国有独资的形式。经过解放初期对独资、合伙甚至是股份制的旧官僚企业、民族资本家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解放后30多年的国家投资、国家重建,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已经形成了覆盖各个领域的庞大的国有企业体系。并在这种以国家独资为资本组织形式的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与之对应的社会分配机制、储蓄和投资运行机制。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也日趋突出地显现出来,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国有企业因传统的计划运行机制的弊端和自身的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一直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面临着经营困难、亏损面增大、负债率过高、资产结构不合理的困境;另一方面,在金融领域,因长期实行单一的银行信用体制和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使得国家银行独自承受的金融风险日渐增大,其他国家不时爆发的区域性金融危机也一再为中国敲响警钟。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国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在国有企业领域先后推行放权让利、租赁制、承包制、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等多项改革措施;在国有银行领域,先后推行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分离、对国有银行进行企业化改革等多种尝试。但是这些改革效果都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经济特区先行尝试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成功。随后,在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广下,股份制改革被推到了中国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前台,股票市场成为令国人关注的焦点。  可以说,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真正出现改革热潮,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股票市场诞生后,才进一步引发起来的。在股票市场发展的初期,在巨大投资利益的诱惑下,广大投资者蜂拥入市,热情参与。改制后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亦体验到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巨大利益,地方政府和企业发现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条迅速获取大笔资金并借此使企业迅速摆脱困境的捷径,于是也倾注出巨大的热情。虽然,由股票市场热推动起来的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带有很大的、甚至不正常的利益驱动因素,但其在实践中显示出来的巨大魅力,却促使人们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中引入股份制的可行性有了更为统一的认识。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这充分表明时至1997年,对于大力推行股份制、发展股票市场,已经得到了包括中央领导高层在内的上下各界人士的一致认识和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政策基调,已经从“坚决试”转变为“大力发展”。  二、中国股票市场的阶段性发展规律  纵观各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历史,都呈现出一种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新兴股票市场表现得更为明显。股票市场具有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股票市场的行情走势表现出时间跨度很长的阶段性牛、熊市行情特征。一个国家股票市场的成长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新兴股票市场,要依次经历股价呆滞的初生阶段、股价狂升的无序炒作阶段、行情低迷的调整阶段,以及市场完善的成熟阶段。  中国股票市场作为新兴市场,其发展同样要遵循上述股票市场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目前学术界、证券界对于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阶段划分,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例如,有学者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20世纪80年代末股票市场萌芽到1996年3月以前,为股票市场的试点探索阶段;第二阶段是1996年3月到1998年12月,以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为标志,进入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第三阶段是从1998年12月至今,属于中国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的阶段。  还有学者依据美国学者安托尼·阿格迈依尔对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把中国股票市场划分为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成熟阶段、成熟阶段等五个阶段,并确定了相应的时间界限。  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发展过程的分期,本研究把中国股票市场主要划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为1990年末-2001年底,从1990年末沪、深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两所一网的相继建立,到2001年底中国加入WTO,作为新兴市场的发育时期;第二时期为2002年至今,是更加开放、规范和国际化的发展时期。  在这两大时期,中国股票市场发展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1、1990年-1991年是股市的初创阶段。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挂牌营业,股票集中交易市场正式宣布成立,中国股市由此第一次具备了资源配置的功能。这一阶段是中国股份制改革起步初期,各项基本制度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资本市场大多处于自我演进发展状态,资本市场体系初步搭建,整个市场规模较小,并以分隔的区域性试点为主,股票市场的发行和交易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规范和集中监管。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2、1992年-1997年是股市的试验阶段。  此时股市能否长期存在仍然受到所有制问题的困扰,姓资还是姓社,成为影响股市存活最重要的话题。1992年1、2月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1]此后,中国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开始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由此中国股市也于1996年5月迎来了大牛市行情。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供求机制和市场监控机制,高速发展的股市立即出现了许多问题,股市价格暴涨暴跌,投资者尚未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机之风盛行,黑市行为大量滋生等。打压整顿股市也因此成为接下来的宏观调控的内容之一。从证券监管的角度来看,1992-1997年是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股市的监管机制开始形成,监管体系初具雏形,并规定了涨跌幅及交易量限制。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第一次从宪法的层次上承认“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个特殊形式”,至此,股票市场的地位正式确立。  3、1998年-2001年是股市的规范阶段。  从1998年开始,中国开始正式启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管理股票市场。1998年4月起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国务院确定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同时其职能得到了加强。1999年股市又一次出现牛市行情高潮,一直持续到2001年。然而,太过火爆的股市已经严重脱离了基本面的支持,市盈率奇高,大量违规行为也不断被暴露出来,银广夏、蓝田等上市公司事件的发生就是当时股市混乱的缩影。同时股市的作用被定义为“国企解困”的一个重要途径,大量国企进入股市寻找资金,其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以1999年7月《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股票市场步入了以“规范与发展”为主题的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中国股票市场的制度建设也逐步走向成熟。经过几年的法制建设,中国证券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到2001年底,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补充,以部门规章为主体的系统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4、2002年-2004年是股市的转轨阶段。  随着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阶段,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矛盾的转移,对股票市场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它不仅是筹资的工具,而且股指的上涨还能带来财富效应,刺激消费增长,有助于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等。股票市场的地位被提升到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中国股票市场被赋予了新的功能,中央高层领导提出股票市场不仅要为国有经济改革服务,而且要为国家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但是,由于此阶段股票市场的制度安排、制度建设不尽合理,再加上盲目借用外国(主要是美国)的经验,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性认识不够,使得中国股票市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高层次、综合性功能的发挥仍不理想,社会各界对中国股票市场功能发挥的现状有颇多不满。新一届的中国证监会开始着手完善监管体制。然而在股权分置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前提下,国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改革并没有收到预期的结果。这一阶段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价格甚至一度低于面值,股市不仅没有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要求,甚至连最基础的筹资功能也无法实现。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南方、闽发、“德隆系”等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问题和风险集中爆发,是中国股票市场运行中不健康因素的集中反应。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表明了政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心,以促使资本市场的运行更加符合市场化规律。  5、2005年至今是股市的重塑阶段。  2005年5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股市重塑的一个过程。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98%的应股改公司完成或者已进入股改程序,股权分置改革在两年的时间里基本完成。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股市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正在承担分流银行资金和加快直接融资步伐的功能。尤为重要的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资本市场的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实现,中国一大批公司成功上市。特别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国航等超级大盘股的顺利发行,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股票市场已经完全恢复了首发融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使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蓝筹时代。此外,中国股票市场还进行了包括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改革发行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经过这些改革,投资者信心得到恢复,资本市场出现转折性变化,沪、深股指纷纷创出历史新高。人民币不断升值这一重大货币、汇率政策,也是造就中国股市2005-2007年大牛市行情的基本背景之一。截至2007年底,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1550家,总市值达71万亿,相当于GDP 的6%,位列全球资本市场第三,新兴市场第一。2007年的IPO融资79亿元,位列全球第一。日均交易量1903亿,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2]由于股票市场的改革和创新,资本市场由此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全社会开始重新认识和审视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总体而言,与上述的中国股票市场的阶段性发展规律相适应,中国股票市场的功能也经历了从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建立直接融资渠道、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基础性功能;到促进国有企业转机建制(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搞活国有经济服务;再到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高级、复合性功能的逐步演进历程。然而,当前的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大而不强,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自律、系统风险控制以及财富的不合理分配等等一系列问题,在这“新兴+转轨”的特殊阶段,都会长期伴随中国股票市场存在。因此,从股票市场成长阶段的基本特征是发展、完善和规范市场这一角度看,当前的中国股票市场仍然还处于比较稚嫩的成长期。  三、中国股票市场发育、发展运行中的政策调控  众所周知,政策是影响股票市场价格、回报和波动性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股票市场都会对相关政策的出台有所反应;另一方面,在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任何政府都会出台干预市场的政策。  回顾中国股票市场近20年发育、发展的成长运行轨迹,迄今有着6次大涨大跌的历史,其成长运行轨迹不仅反映了周期性波动特征,更表现为周期性大幅震荡的运行特征。总体而言,中国股票市场发育、发展的成长运行轨迹呈现出明显的过度波动的特征。通过对中国股市历次大涨大跌的梳理,不难看出,股市的大涨大跌都跟国家政策因素密切相关。  根据上证A股指数的历年波动情况,可以把政策调控对中国股市波动影响情况分为五个阶段:  1、1990年4月-1993年6月:宏观经济政策从松导向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1990年4月实行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利率下调,1990年8月、1991年4月又连续两次下调利率。中国经济开始恢复,货币供应量加大,资本市场呈现了持续上升的牛市行情。1992年春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和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政策进入相对宽松的阶段。投资和出口扩张,拉动宏观经济持续向好,货币供应充足,1992年经济增长率达2%。  上述这些宏观背景造就和延续了股市的牛市行情。股市在此期间迎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大涨,上证指数在从1991年1月2日的84点飙升至1993年的2月16日的95点,升幅高达1110%。此后,由于经济再次过热,出现严重的通胀,1993年中期中央政府再次推出紧缩政策。在宏观经济政策从松的这段时期里,上证指数只在1992年6月至1992年10月间冲高回落,出现第一次大跌后,继续上扬,呈明显的上升趋势。  2、1993年6月-1996年4月:宏观经济政策从紧环境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1993年6月至1996年4月是处于三年治理整顿时期,宏观经济政策从紧,沪、深股市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调整。这段时期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中心是严控通胀,投资、消费全面紧缩,财政、货币政策都“适度从紧”,经济增长率持续回落。1995年的GDP增长率由8%回落到2%,通胀率则由7%回落到8%;1996年GDP 增长为8%,通胀率下降到1%。GDP从1993-1996年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3]  在此宏观政策环境中,期间虽有1994年7月底政府推出的稳定股市的“三大政策”措施[4],但股指只是维持了1个半月的反弹,却改变不了股指的运行趋势,股指继续呈下降趋势。1993 年下半年开始了长达3年的治理整顿宏观调控,在恶性通胀环境下,市场利率高达20%以上。直至1996年初,宏观经济形势才开始缓慢恢复。股市于1996年1月见底后,开始走出低谷。  3、1996年4月-2004年4月:宏观经济政策由紧向松转变条件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从紧的政策使通胀率滑落到安全水平,但经济增长率不断下滑,这促使宏观政策由紧向松转变。1996年4月至2004年4月是宏观经济政策从松阶段。  1996年5月,央行第二次下调利率,于是大批资金向股市回流,形成了1996年4月-1997年5月的大涨行情,上证指数又重新回到1500 点。由于当时股市投机现象比较严重,当时为了抑制投机氛围,国务院决定从1997年5月10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从原来的3‰调整到5‰,股指由此一路下滑,在40个交易日内跌去将近400点,跌幅达27%左右。1997年5月以来,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政府再一次进行市场干预,控制金融市场秩序,在大力支持香港特区的同时防止了金融风暴波及中国内地。1997年10月,央行第三次下调利率。1998 年央行继续通过调整货币政策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并将商业银行法定准备金由13%降至8%。1998年3月、7 月、12月央行共计3次降低利率,加大信贷资金投入。1998年下半年启用以增发国债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主的财政政策。这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使中国经济增长率多年保持在“7上8下”的水平。1999 年在货币政策上进一步加大了扩大内需的力度,扩大基础货币投入,增加金融机构贷款,两次下调利率,开征利息税,并于11月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由8%下调至6%。2000 年央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拉动内需,启动国民经济。上述宏观政策环境,造就了1999年5月至2001年6月长达两年的牛市行情(即“5·19”行情)。2003年底2004年初,中国经济出现了投资过快、局部过热、通胀压力加大的新情况,宏观政策又开始由松向紧转变。  总的来说,在这段宏观政策由紧向松转变的时期里,上证指数曾上涨到43点(2001年6月)。虽然中国股市政策在由规范发展向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股指的上行受到了抑制,但这段时期股指的总体运行趋势仍然是上升的。  4、2004年4月-2007年10月:宏观经济政策加强改善前提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从2003年第二季度到2004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运行已处于由局部过热向总体过热的边缘,特别是部分行业过热、投资需求过旺、信贷投放过快。随即,中共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如央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上调存贷款利率、处置“铁本事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日、全而清理整顿开发区、治理整顿上地市场等等。2004 年10 月央行决定第三次加息,股指继续下探。2004年12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为2005年经济政策定下基调: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至此长达7 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正式淡出。  2005 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加速了股指的赶底运行。6月6日,上证指数终于探底23点后企稳横盘。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确立后,人民币开始不断升值。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从中国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并存的现实出发,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更加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手段。2006年4月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27个百分点。由于此次加息是针对经济运行中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等矛盾而做出的及时调控,有助于经济运行的稳定。由此也拉开了股市随后的主升行情的序幕,伴随着成交量的巨幅放大,股市日益活跃,股市终于走出长达4年的漫漫熊市行情。随着2007年的开始,人民币升值速度的加快(2006年升幅为35%,2007年升幅达9%)[5],股市的牛市行情愈加火爆。同时,2007年中国基金业也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与辉煌,呈爆炸式增长,基金开户数超过1亿。伴随着投资者开户数不断增长、居民储蓄大搬家、新股申购资金屡创新高,股指不断被推高,呈单边上扬格局。至2007年10月16日上证指数史无前例的上涨至04点的历史最高点,相对于2005年6月23点的底部,最大涨幅达513%。“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也首次写进了中共十七大报告。  5、2007年11月-2008年12月:宏观经济政策重大调整背景下的股市波动状态  2007年11月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向全球蔓延。中国经济上行动力正在逐渐削弱,而下行的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加。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08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是中国10年来首次提出从紧的货币政策,已实施10年的稳健货币政策行将结束。为进一步落实从紧的货币政策要求,加强对流动性的管理,2007年12月央行宣布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这是中国2007年内第六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此外,央行还在此前连续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使其达到历史最高5%。2008年1月央行为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再次宣布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5%。这使得中国存款准备金率上升至15%,达到历史新高。此后,上证指数在短短的一周之内下跌了近千点,自此股指走入了一个下降通道,一路“熊途”漫漫。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外部需求显著减少、中国传统竞争优势逐步减弱等,中国政府高层密切观察国际国内形势,审慎而灵活地实施了一系列果断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2008年伊始,由于此前中国经济已经连续5年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中央将这一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定位为“双防”(防通胀和经济过热)。至2008年中,鉴于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物价涨幅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将下半年宏观调控任务定位为“一保一控”(保增长和控通胀)。9月美国金融危机全面恶化,并迅速波及到全球实体经济,中国经济也同样受到波及出现了快速的下滑。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对宏观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财政政策从“稳健”转为“积极”,货币政策从“从紧”转为“适度宽松”。同时,公布了今后两年总额达4万亿元的庞大投资计划,并出台10项强有力的扩大内需之举。随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宏观政策基调被完善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快速变化,同时也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主要工具运用的频率明显加快。自7月份以来,央行连续4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5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12月国务院研究确定了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首条措施即为“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等。总言之,2008年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及手段,除了频次快、范围广之外,力度也是历史空前的。  从股票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律来看,在经过一个惯性的增长之后,向市场价值的理性回归就成为市场下跌的起始动力。同时,由于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致使世界各大重要市场股指“跌跌”不休,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中国的股票市场同样也很难独善其身。股指的不断下跌成为2008年中国股市的主要特征。由于现实经济的问题而引发的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对证券市场的运行产生了影响,使股市从反方向偏离了真实价值,进而造成了2008年里的非理性下跌。再者,中国股市自身的问题,如再融资、大小非解禁等问题同样在考验着市场的承受力。所有这些因素,促使股指的下跌已经开始超出了理性的范畴。恐慌下跌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许多股票的价格甚至跌破发行价,股指一再下破前期低点。2008年10月28日上证指数创出本轮下跌的历史新低点93点。虽然随后,随着11月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上证指数出现了1周300多点的上涨,并曾在12月反弹到2100点以上。但到2008年12月底,上证指数仅收于81点。  由2007年底的56点跌至2008年底的81点,上证指数全年下跌了39%,创同年世界跌幅之最和中国证券市场历史跌幅之最;沪、深两市总市值由2007年末的71万亿元降至13万亿元,总市值占GDP的比重由2007年末的6%降至6%;A股平均市盈率降至约19倍,为历年末市盈率水平最低值。[6]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大学论文答辩时间

每个学校时间大都在毕业前半个月到一个月,但是每个学院每个专业没有固定的时间,一般一个学院,一个专业就要答辩几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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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21年各大高校的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是不统一的,每个学院的时间也是根据学院自身的时间和学生实习和工作的时间来预订的,没有确切的,每年的答辩时间规定。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大学论文选题

1、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初探。 2、关于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3、中国股市价值投资与投机的思考--兼论《证券投资学》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4、《证券投资学》课程建设前沿问题探讨。 5、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6、多媒体教学应用与《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  7、以实训教学股票投资基金形式开展证券投资学实践教学的新尝试。8、证券投资学原理。9、基于学生能力培养的证券投资学教学模式探讨。扩展资料:注意事项:股票市场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赔钱,这就充分说明了股票市场的风险,从股票市场成立到现在,赔钱的账户远远大于赚钱的账户,这也是一个证明股票市场风险很大的例子,所以作为新手一定要谨慎入市。新手投资股票需要注意的方面很多,最主要的一方面是投资的资金大小,建议一些新投资的朋友们资金控制在三万元上下,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大家的风险,同时三万元资金可以实际操作一下,学习股票市场的操作经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投资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提纲

可参考:题目:论中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探讨[摘 要]: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政府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驱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政府驱动发展的模式必然带来某些制度性的缺陷。这种先天的不足和过速的发展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始终处于动荡之中,投机风盛行,大户操纵、违规操作之事屡屡发生,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用什么来规范市场,由谁来规范市场,如何对市场进行规范,这就是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演化的自然结果。按照一般的过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经历由最初的债券现规范性货市场到股票交易市场,再到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发展过程。 一、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其不规范性我国的证券市场发端于80 年代初,而真正成型并初具规模是在90年代初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短短十几年的时间,我们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股票、债券、市盈率、指数这些数年前还少有人知的概念,如今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日常谈论的话题,几千万股民投入到证券市场,随着行情的涨落而起伏跌荡。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产物,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还没有成熟、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又过早的开设了市场化要求更高、风险更大的国债期货市场。这些急于求成的“快速建设”,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面临着整体经济上处于转轨阶段与证券市场的超前发展的矛盾。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性的表现如下: 1.股权结构杂乱。 目前,我国股票种类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发起人法人股、募集法人股、定向募集法人股、公众股、内部职工股、职工集体股、优先股、A股、B股、H股等,形成了我国股权设置复杂、种类纷繁的局面。这些股票中,有的上市流通,有的没有上市流通。一家公司既有上市的股票,也有不上市的股票。而且,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价格也不同,股权结构杂乱。 2.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从我国现行《公司法》来看,董事会职责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公司资产的处置权、为其他企业提供还债的担保权等是不是董事会职权?能否通过多数决议原则将股东会的职权授予董事会来行使?《公司法》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实践中此类职权的安排较随意。董事长的法定职权过于集中,使得董事长在职权的享有上远远超过其他董事。又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过度集中,公众股过度分散,董事会很容易被大股东操纵。 经理的权利没有得到制约。公司的日常工作应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行使职权必须以董事会决议为基础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但实际上,总经理改变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中非职工代表对公司的了解甚少,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职工代表同董事、总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又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要他们行使监事权如同纸上谈兵。而且,现实生活中监事开展监督活动,难以在法律上找到可操作的依据。 3.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问题很多。 (1)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时效性极强的资源,信息披露的滞后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2)信息披露虚假。一是发行人为获得发行资格,采取虚增资产、虚减负债、增加待摊费用等方法,达到以虚假信息包装公司形象的目的。二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缺乏有效性,反映公司信息的合并会计报表过于笼统和模糊,难以揭示不同地区的盈利水平、经济增长趋势和风险状况。三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措辞含糊、模棱两可。如在披露股息率时,不提具体数字;披露盈利预测信息没有预测依据;年度报告不披露非主营业务细节和变化情况;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经济业务;缩小负债与亏损。 (3)信息披露不公平。上市公司的消息还没有在证监会指定各大报纸上刊登,却已由其它渠道泄露出来,对中、小散户极不公平。内幕消息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股市的重要特征。 (4)对市场传闻不做必要的澄清。有的公司对于市场传言听之任之,甚至将计就计,推波助澜,使不知道内幕消息的中、小散户疯狂跟进,大量的资金被套牢,损失惨重等等。 4.机构投资者的违规违法情况严重。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从人数上看个人投资者,占总开户人数的99.7%,机构投资者只占0.3%。但是机构投资者拥有8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个人投资只拥有2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就可以在相当的程度上操纵市场,“对敲拉升”、“造势做局”等违规违法活动不断出现,炒作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关联机构互相炒作、互相买卖,买卖非常频繁,把价格炒上去。另外一种就是由有关的上市公司放出利好消息,然后把股价拉升上去。只要有大量资金,包括从银行筹措的资金人市,就可以把价格炒上去,吸引中小投资者或其他局外投资人跟进。当庄家发现有大批人跟进的时候,就会偷偷地出货,自己逃之天天,而把跟庄的人套住。导致股票市场投机盛行、消息乱飞,价值投资法则、社会道德、法制观念等被投机者抛到脑后。股票市场的投资功能、转制功能等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5.证券市场的进入退出机制不健全。 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是优胜劣汰。虽然经过发行制度的改革已放宽了证券市场的准入限制,但仍没有实现证券市场进入的完全平等;而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则根本没有体现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相当一部分经营亏损的上市公司,不仅没有从证券市场淘汰出去,反而由于有重组题材而受到投资者的追捧,这就严重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质量,从根本上动摇了证券市场的基础。 6.证券交易中心的设置、运作有明显不规范的地方。 证券交易中心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基本上是会员制形式、公司制运做。在业务范围上,有的证交中心自成系统、上市交易自己的品种、有自己独立的业务范围而不与证交所联网;也有的证交中心既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品种,又与沪深证交所作联网业务。整个市场缺乏必要的统一布局,市场运营效率低。 7.证券经纪人制度存在许多不足。 这表现在:(1)目前对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资格尚没有明确的说明。对证券经纪人的业务范围、权利和义务,证券经纪人和券商之间的关系,证券经纪人和客户之间的关系,证券经纪人自身行为规范等均没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各方都无法找到法律依据,难以从法律角度保护自己。(2)券商在内部实行经纪人制度,会过于注重客户的营销功能,而导致经纪人误导客户,降低服务质量,影响券商的形象。(3)券商实行经纪人制度,目的是扩大成交量,注重营销,而经纪人会受个人利益驱动,不能客观公正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或擅自向投资者承诺收益,约定分担买卖风险,增加投资成本和交易风险。 8.证券监管组织体系缺乏效率。 证券监管组织体系是实现证券监管目标的重要保障,从证券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看,目前的组织管理体系与监管层次存在机构重叠、效率不高等问题。 地方证管办由于管理的区域较大,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证监会与地方特派办作用较大,证管办作用不足的现象。 9.证券监管行政管理色彩较浓。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向市场化过渡时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多采用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尽管在监管方法上已向市场化转变,但行政管理的色彩仍然较浓。 除此之外,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还存在着配股的随意性,证券中介机构评估不实、核收不准、查账不严、出具假证明,证券商欺诈客户、违规投资,国债回购市场买空卖空,投资基金发展不足等不规范现象或问题。 二、证券市场不规范性存在的原因分析 1.整体经济转化与证券市场超前发展的矛盾。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演化的自然结果。按照一般的过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应该经历由最初的债券现货市场到股票交易市场,再到相应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渐进发展过程。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初级阶段,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产物,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就急急忙忙地建立了股票市场;在股票市场还没有成熟、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又过早的开设了市场化要求更高、风险更大的国债期货市场,以至随着发生了国债期货市场上著名的“3.27”事件。这些急于求成的“快速建设”,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就面临着整体经济上处于转轨阶段与证券市场的超前发展的矛盾,成为证券市场不规范的原因之一。 2.政府推动模式与证券市场自身运作机制的矛盾。 可以这样说,我国证券市场成立的早期是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脱困服务的。因此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只能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相机决策的办法,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问题解决的滞后性。例如,为了不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我国的股权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形成了公有股不能流通的巨大压力;为了吸引外资并限制境外资本对我国市场的控制,我们设计了A、B股并存的双轨运行机制,形成了同股不同价的隐患。 3.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制要求与立法滞后的矛盾。 我国的股份制试点早在80年代底就已进行,证券市场的正式建立也在90年代初,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证券法》却在1998年12月29日才正式出台,1999年7月1日才正式实施,落后了将近10年。立法的滞后,使我国的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失去准绳和标尺。我国在前几年的证券市场发展中,由于证券法未出台,所依据的是政府的政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政策有着随意性、多变性、缺乏连续性的特征,以至形成了多年的政策市、消息市。 4.市场主体错位及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不对称的矛盾。 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主要由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构成。从持股比例分析,我国国有股东的身份非常特殊,一方面是国有资产的代表,其行为目标是保持对企业的控股权和国有股权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他处于管理者和计划者的地位,既要对股份制试点和上市规模进行均衡调节,又要确保股市的价格水平和市场规模,正确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这种双重身份和双重目标的矛盾,使国家股不能流通,无力出资配股,使国家股东更侧重于管理目标而有意无意,甚至无奈弱化股东的目标,这就使证券市场实力最雄厚的行为主体在市场的稳定中没能很好发挥应有的作用。 法人股东,特别是证券流通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仅没有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相反,却成了证券市场上最为危险的投机者。从我国近几年每次的行情波动,以及各股的强力上扬里面,都能看到庄家的身影。5.游资充斥与金融改革缓慢的矛盾。 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市场化的进程中,与此相伴随,我国的金融市场也正处在货币化的进程中。由于居民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储蓄倾向的上升,及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我国对货币的投机需求迅速增长。由于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相对滞后,融资不畅,银行的部分货币流出银行以外出现“脱媒”现象,形成了体外循环的社会游资。另一方面,金融创新工具不够丰富,投资需求无法满足,无法疏导游资,导致社会游资在高风险、高回报的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横冲直撞,直接干扰了这些市场的规范化,影响了市场的稳定。 三、规范化是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首要选择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于经济转轨时期,基础薄弱。政府行为的行政性在证券市场创建初期具有主导作用,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政府行政性主导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良性运转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 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将不断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证券市场内在规律性,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市场准入、发行、上市、交易、清算、稽查、监控等规范。1.证券市场规范化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化的市场能够提升市场的内在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规范化已成为政府推进市场建设的首要选择。政府行为在推进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是否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否遵循市场化的要求,其根本点在于能否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 制度体系和保障投资者权益的机制。(1)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执法、 监管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使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政府行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掌握证券市场的科学规律, 便不能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中政府行为的创新和完善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 这是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区别于其它领域的基本点。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是全球各证券市场自始至终遵循的基本原则, 是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投资者信心、保障市场安全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前提。政府作为对证券市场实施规范化的主体,其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高效和有序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是以政府行为的有效性为前提的。规范化的市场能够提升市场的内在价值。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 规范化已成为政府推进市场建设的首要选择。非规范市场必将导致市场的运作无序、信息失真和系统风险, 甚至引发国民经济的崩溃。(2)证券市场规范化中政府行为的判定政府行为在推进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是否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是否遵循了市场化的要求, 其根本点在于能否建立起有效的运行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投资者权益机制。 其具体表现为:一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包括证券市场主体资格、市场准入条件、证券市场交易、退出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法规。二是有效的监管执行。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行为必须规范化,执法行为的方式、程序都必须合法、 规范。政府执法行为的滥用往往会导致证券市场主体权益的损害。三是提供冲突解决机制。证券市场参与者利益的不同,必然伴随着冲突。 有效解决市场参与者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既有益于改善市场环境,化解市场风险,又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市场规模的扩张必须按照有效的规划进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规模必将随着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转和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而不断扩大。这在客观上要求改变政府行为的运行机制和操作手段, 而要按照证券市场内在规律性,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整的市场准入、发行、上市、交易、 清算、稽查、监控等规范,以使规模的扩张有序地进行。非规范的规模扩大,不仅带来市场运行的无序,而且必定形成系统性风险。同时,证券市场的性质决定各市场参与主体地位平等,其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由于市场自身和各市场参与主体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自发性。因此, 政府行为既要保障每位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更要维护市场秩序,调整、规范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性、参与主体的多样性、 市场发展的扩张性、监控手段的滞后性迫切要求建立系统的运行规则并有效地实施。3.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政府行为在证券市场规范化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法治化原则。政府行为不能逾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包括政府的立法、执法、监管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使,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中 ,首要的是政府行为程序的法治化。我国证券市场实行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制。政府行为规范与否, 与市场稳定的程度密切相关。非法治化的政府行为势必带来证券市场混乱无序, 更谈不上市场安全。二是科学化原则。政府行为要符合行政管理和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政府行为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其运行的机制、主体对象等诸多方面的合力,共同制约着政府行为的实施结果和效率,只有政府行为科学化才能促进证券市场发展。同时,证券市场有其特殊的内在规律性,其突出特点是虚拟资本运行、信息化和市场流动性强等。不掌握证券市场的科学规律,便不能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直接导致“政府失灵”。三是市场化原则。证券市场中政府行为的创新和完善必须以市场化为导向, 这是证券市场中的政府行为与其它领域所不同的基本点。政府必须把市场化作为其行为实施的起点和归宿点,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体现政府行为,尤其是市场体系的完整、功能的增强、制度的创新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更新等方面, 要始终把市场的内在要求,作为实施政府行为的依据,这样才能推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市场内在的机制,政府行为必将导致证券市场的非规范或超规范运作,从而引发市场混乱乃至巨大的市场风险。四、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与发展的对策建议 1。解决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规范股权结构。 我国限制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对于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也违背了市场经济和股市的基本原则,对股市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允许国家股、法人股流通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公有股的流通有利于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调节股市,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进行国有股上市过程中,整个过程要充分体现市场化的原则,市场化原则应当体现在国有股流通的各个环节上。国有股上市可以直接通过公开的证券市场,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的转让,但最终都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国有股上市流通这个过程中,政府所担当的角色应当是制定国有股管理和转让的法规,制定统一的游戏规则来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而不能过多介入到具体的交易定价和交易规模的界定上。 在解决股权结构问题的同时,可以采取暂缓新股上市节奏,使市场能够轻装上阵。在上市的方式上,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分流,以缓冲大量股票上市对市场的冲击。 2.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只有上市公司规范化才有证券市场的规范化。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在进行上市公司的改造时,要确切地使“三会”行使自己的职责,发挥功能。贯彻《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制衡机制起到名副其实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创造更多的绩优公司,通过改革、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市场开发等途径,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以此增强投资者的长期投资信心。此外,还要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转变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方式,保证上市公司的自主经营。证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力度,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增资配股等加强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完善自律机制,促使中介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公正的服务,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应遵守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依法公正履行各自的义务。 3.培育并监管机构投资者,减少股市的投机行为。 我国的证券市场历来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有限,这是导致股市经常大起大落的原因之一。放宽对包括保险基金在内的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入市限制,使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逐渐按比例投入股市,既可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又可活跃证券市场。积极筹建共同投资基金,并把社会各阶层的限制资金集中起来,形成金额较大、相对固定的长期投资基金,增加股市中机构投资者的比重,解决目前股市投机的问题。 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和引导,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要对机构投资者开户进行必要的审查,对机构投资者要进行信用评级,对不符合规定的机构投资者要进行约束,对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持仓数量、操作过程等情况也要进行必要的监控和调查,使其投机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 4.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由于证券市场发展迅猛,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滞后。一是《证券法》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急需修改、补充。包括《证券法》没有涉及,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信用交易问题等;还有《证券法》有规定,但与市场发展有差异的问题。二是需要进一步修改和需要尽早出台的相关法律。如《公司法》中的许多内容已不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急需重新修订、补充。《证券投资基金法》需要尽快颁布。三是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规章、条例的缺乏。《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根本大法,只是规定了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还需要大量加以细化的、具体的、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而现在的规章、条例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造成证券市场参与者行为失范,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 5.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是证券市场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运作体系的前提。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强化证券监管机构的各项职能,对证券市场实行专门化的管理,并实现对证券市场的公正管理,克服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促进我国结 语完全依靠行政性措施管理证券市场,是政府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之一,给市场造成的损害更大,这已被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经历所证实。因此,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决不是行政干预,决不是简单地以政府意志为导向。现阶段推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首先是要依照市场化的导向建立规范机制并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 才能真正实现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稳定发展。参考文献[1]陈尚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与规范》,《开放导报》,2005年05期。[2]宋伟杰:《促进我国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的思考》,《宏观经济管理》2006年03期。[3]柯原:《规范证券市场 构建和谐社会》,《管理世界》2005年08 期。[4]杨菁菁:《科学的构架和管理 规范的运作与经营——解读澳大利亚证券市场》,《南昌高专学报》,2005年04月。[5]于友伟:《退出机制的完善与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04年01月。

主权债务危机警示与救援研究我前做过涉及方面多了点只针对国家或地区比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有研究性关注也会泛研究起来更有针对性也更精确

为什么多数股民赚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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