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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论文选题背景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6 16:10:07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论文选题背景

食全食美——浅议食品安全问题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样的论文网上肯定是有不少的~所以~你去看下(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呗~找找这样关于食品安全的论文~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论文选题背景怎么写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一、论文研究背景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二、选题的意义与价值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理论方面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实践方面主要包括:(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三、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选题背景就是写一些关于论文题目的研究情况,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值不值得研究等问题,论文选题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写作点:  交代社会大环境  再交代这个行业的大环境  再交代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论文选题背景写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本部分是要点出为什么要写本篇论文的问题,也就是写作的意图、缘由。意义与价值如果能区分开,就分开论述;如果不能,就合在一起说明。一般而言,主要从2个大的方面去写。一是理论意义与价值;二是实践意义与价值。  理论意义与价值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实践意义与价值  主要包括:  (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二、 研究综述研究  综述是梳理前人在本课题相关领域内所做的工作和尚存的知识空白,目的是为了确定自己论文写作的理由。  一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表述:  要写明本选题相关领域内研究对象的简要历史回顾。如历史由来、目前现状、未来发展趋势。  要做国内外情况的横向比较。  要对这些研究作出自己的评价。  本部分的内容也可以将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中的内容加工后完成。在论文中,研究综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缺少分析评价。有的只是开列出了别人研究的论着,没有任何分析,以开列篇目代替自己的综述。  综述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论述的资料有一定的数量  研究所论述的内容相对集中  研究的系统而全面性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整理  三、选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历史性意义  实践意义

食全食美——浅议食品安全问题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  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具有四大特点:①学术性 ②科学性 ③创造性 ④理论性一、学术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二、科学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三、创造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 唯物主义和 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四、理论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  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发表论文审核时间  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将初级食物粗细加工,成为有附加价值的高级食品如味口,口感,营养

食全食美——浅议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重要性是:1、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物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D,颜色、香气和营养都无从考虑。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它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每个人都需要保持食品安全。2、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必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局办公室,坚持源头控制,平等重视生产和管理,和压力调节和疾病控制。食品安全的意义: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所吃的食物质量有无保证,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所谓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保护食品安全的措施:1、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严格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食品生产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严把项目环保验收关,督促建设项目规范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2、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积极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衔接,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严督违规企业积极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举办宣传活动、结合日常检查、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宣传绿色食品消费观念,提高绿色食品的认知度,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

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论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回答 [鲜花] [鲜花] 您好,1、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都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压倒一切。人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人人都要维护食品安全。 2、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更多2条 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1、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物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D,颜色、香气和营养都无从考虑。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它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每个人都需要保持食品安全。确保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要不断加强监督,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内部管理能力。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维护食品安全,支持政府的工作。2、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必须坚持党和政府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必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局办公室,坚持源头控制,平等重视生产和管理,和压力调节和疾病控制。食品安全的意义:1、保证食品安全,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2、可以促使人们提高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免受不卫生食品的侵害。3、促使各企业提高自己的企业经营管理意识,让国家加大对不卫生食品的管理。4、一定程度上避免的疾病的传播,保护了社会环境。

食品安全重要性是:1、食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物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D,颜色、香气和营养都无从考虑。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它关系到人们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需要安全的食品,每个人都需要保持食品安全。2、食品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必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的食品安全管理局办公室,坚持源头控制,平等重视生产和管理,和压力调节和疾病控制。食品安全的意义: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所吃的食物质量有无保证,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所谓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保护食品安全的措施:1、强化污染源头管控严格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食品生产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严把项目环保验收关,督促建设项目规范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2、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积极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衔接,有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严督违规企业积极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举办宣传活动、结合日常检查、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宣传绿色食品消费观念,提高绿色食品的认知度,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发展。

食品加工与安全论文选题背景

我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的你可以写微生物与食品安全的关系这方面文章很多因为很多安全问题都是微生物造成的你自己好好组织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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