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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论文题目怎么写啊

发布时间:2024-07-07 04:08:10

关于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论文题目怎么写啊

新的动物防疫法保留了原法对于动物的界定,即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新法规定的“饲养动物”包括宠物,法律对于动物防疫的规定也都适用于宠物。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五条,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六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尤其在动物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方面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他强调指出,新《动物防疫法》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前置,我们的责任更大,肩上的担子更重。实施后,我们是这部法律的执法主体,大家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用好权利,尽好责任。 强化预防监测力量 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公布疫情 新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新法在原来法律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 确立损失补偿原则 控制、扑杀造成的损失要补偿 确立对有关强制免疫和控制、扑杀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原则,这被认为是法律修订中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各不相同,禽流感强制免疫造成家禽死亡的比例较低,口蹄疫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较高,其中奶牛约03%、肉牛约014%、羊约009%、猪约007%。 目前各地对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畜禽的补偿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没有补偿。新法专门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规定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同时,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也应给予补偿,法律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检疫规定更加具体 屠宰出售运输动物要申报检疫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规定更加具体。新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实施者则是“官方兽医”。 官方兽医,这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里出现的新名词。按照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他们具体实施现场检疫,并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当“动物医生”有新门槛 开“动物医院”先领证 新动物防疫法专门增加有关动物诊疗的规定。按照新法,开设“动物医院”,当“动物医生”都有了新门槛,这有望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按照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然后,申请人还需要拿着许可证,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新法还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要当执业兽医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还得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照规定,考试合格获发职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如果要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关于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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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的论文不难的,主要是有数据支撑。当时也是不会,弄了好久都没过,还是学姐给的雅文网,写的《安徽省猪病流行病学调查》,很快就搞定了美国实验动物医学发展简史——对中国实验动物医学发展的思考动物医学类期刊高被引论文分析及其对编辑选题组稿的启示我国高等教育动物医学专业面临的新挑战及其应对策略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探讨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部属农业高校的调查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动物医学本科专业高素质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方案研究校企合作促进动物医学专业学生就业改革实践教学、大力培养动物医学专业学生创新能力动物医学教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动物医学专业临床实践教学新模式的构建与实践从市场需求谈高校动物医学人才的培养麻醉性镇痛药研究进展地方高校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动物医学专业实验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动物医学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以山东农业大学为例动物医学专业临床实验课程的改革与实践

正文一、前言: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这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国的兽医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随着全国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这也从一个方面要求我国的兽医工作者,更加要做好生猪疾病的防空工作, 降低生猪饲养风险!可见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我国的兽医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制的改革也是任重而道远!二、我国兽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兽医工作没有统一机构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目前, 我国兽医管理工作分散到多个部门,不能实施统一管理, 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造成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如内外检分设、商业部门目前还管理部分屠宰企业屠宰检疫、部分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仍由卫生部门管理, 防疫工作难以统一协调, 给防检疫工作也带来很多矛盾和困难, 降低了作效率 管理机构设置混乱,职责不清, 行政效能不能正常发挥。2、基层防疫工作不到位由于多年建设滞后, 我国基层兽医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不足。首先,由于基层防疫机构工作条件艰苦, 待遇较差, 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均不完善,无法引入学历较高的兽医技术人员, 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其次,由于基层机构的基础设施较差,多年来大都是“一支针管鸡鸭全打”, 仪器设备还不如管辖区域内的规模化饲养企业的实验室。第三,在改革中由于只看到基层站存在的问题, 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忽视了基层兽医管理机构在公益服务方面的特殊性, 而视同于一般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简单对基层站所进行撤并了事, 致使大量兽医基础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隐患严重。基层防疫组织和队伍不稳, 经费得不到保障,防疫工作的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使动物防疫的基础受到动摇。3、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1)、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据统计在我国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8%,36-45岁的占31%,46-60岁的占41%,年龄结构趋于老化。(2)、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我国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和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4、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虽制定了《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 缺少一个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也没有立法; 已有的法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相互间还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仅适用于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 其实用地位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交叉,有的地方又出现脱节, 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动物疫病的控制等。三、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机构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1、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2、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4、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兽医管理的有效,健康发展!四、结束语以上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兽医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建议做的简要阐述,许多观点也可能尚有不当和值得商榷之处。总之,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也希望相关工作者共同努力,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让我国的兽医从软硬件上都更上一层楼……

新的动物防疫法保留了原法对于动物的界定,即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新法规定的“饲养动物”包括宠物,法律对于动物防疫的规定也都适用于宠物。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五条,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六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尤其在动物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方面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他强调指出,新《动物防疫法》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前置,我们的责任更大,肩上的担子更重。实施后,我们是这部法律的执法主体,大家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用好权利,尽好责任。 强化预防监测力量 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公布疫情 新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新法在原来法律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 确立损失补偿原则 控制、扑杀造成的损失要补偿 确立对有关强制免疫和控制、扑杀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原则,这被认为是法律修订中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各不相同,禽流感强制免疫造成家禽死亡的比例较低,口蹄疫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较高,其中奶牛约03%、肉牛约014%、羊约009%、猪约007%。 目前各地对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畜禽的补偿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没有补偿。新法专门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规定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同时,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也应给予补偿,法律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检疫规定更加具体 屠宰出售运输动物要申报检疫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规定更加具体。新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实施者则是“官方兽医”。 官方兽医,这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里出现的新名词。按照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他们具体实施现场检疫,并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当“动物医生”有新门槛 开“动物医院”先领证 新动物防疫法专门增加有关动物诊疗的规定。按照新法,开设“动物医院”,当“动物医生”都有了新门槛,这有望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按照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然后,申请人还需要拿着许可证,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新法还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要当执业兽医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还得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照规定,考试合格获发职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如果要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关于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论文3000字怎么写啊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

你好摘要:我国兽医管理体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使我国在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农业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力度,争取尽早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并提出 “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口号。此文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来浅谈一下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 正文一、前言: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这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国的兽医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随着全国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这也从一个方面要求我国的兽医工作者,更加要做好生猪疾病的防空工作, 降低生猪饲养风险!可见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我国的兽医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制的改革也是任重而道远!二、我国兽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兽医工作没有统一机构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目前, 我国兽医管理工作分散到多个部门,不能实施统一管理, 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造成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如内外检分设、商业部门目前还管理部分屠宰企业屠宰检疫、部分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仍由卫生部门管理, 防疫工作难以统一协调, 给防检疫工作也带来很多矛盾和困难, 降低了作效率 管理机构设置混乱,职责不清, 行政效能不能正常发挥。2、基层防疫工作不到位由于多年建设滞后, 我国基层兽医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不足。首先,由于基层防疫机构工作条件艰苦, 待遇较差, 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均不完善,无法引入学历较高的兽医技术人员, 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其次,由于基层机构的基础设施较差,多年来大都是“一支针管鸡鸭全打”, 仪器设备还不如管辖区域内的规模化饲养企业的实验室。第三,在改革中由于只看到基层站存在的问题, 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忽视了基层兽医管理机构在公益服务方面的特殊性, 而视同于一般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简单对基层站所进行撤并了事, 致使大量兽医基础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隐患严重。基层防疫组织和队伍不稳, 经费得不到保障,防疫工作的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使动物防疫的基础受到动摇。3、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1)、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据统计在我国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8%,36-45岁的占31%,46-60岁的占41%,年龄结构趋于老化。(2)、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我国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和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4、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虽制定了《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 缺少一个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也没有立法; 已有的法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相互间还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仅适用于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 其实用地位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交叉,有的地方又出现脱节, 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动物疫病的控制等。检举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7-14 18:19 三、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机构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1、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2、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4、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兽医管理的有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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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

新的动物防疫法保留了原法对于动物的界定,即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新法规定的“饲养动物”包括宠物,法律对于动物防疫的规定也都适用于宠物。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五条,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六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尤其在动物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方面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他强调指出,新《动物防疫法》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前置,我们的责任更大,肩上的担子更重。实施后,我们是这部法律的执法主体,大家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用好权利,尽好责任。 强化预防监测力量 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公布疫情 新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新法在原来法律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 确立损失补偿原则 控制、扑杀造成的损失要补偿 确立对有关强制免疫和控制、扑杀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原则,这被认为是法律修订中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各不相同,禽流感强制免疫造成家禽死亡的比例较低,口蹄疫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较高,其中奶牛约03%、肉牛约014%、羊约009%、猪约007%。 目前各地对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畜禽的补偿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没有补偿。新法专门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规定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同时,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也应给予补偿,法律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检疫规定更加具体 屠宰出售运输动物要申报检疫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规定更加具体。新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实施者则是“官方兽医”。 官方兽医,这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里出现的新名词。按照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他们具体实施现场检疫,并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当“动物医生”有新门槛 开“动物医院”先领证 新动物防疫法专门增加有关动物诊疗的规定。按照新法,开设“动物医院”,当“动物医生”都有了新门槛,这有望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按照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然后,申请人还需要拿着许可证,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新法还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要当执业兽医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还得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照规定,考试合格获发职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如果要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FMD)作为人畜共患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流行。在国际贸易日趋繁荣、物资交流和旅游活动日益便捷的情况下,许多国家都有可能再度遭到口蹄疫的侵袭。口蹄疫严重危害畜牧业的发展,给牧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也可使对外贸易和旅游业遭受惨重损失。全世界每年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达数百亿美元,口蹄疫的暴发已经影响到国际关系、国家声誉和经济发展,在某些流行过程中病毒还可发生变异,也给防控和消灭口蹄疫带来困难。进一步了解其病毒的本质和流行规律、病源及传播方式、临床表现及防制措施等对该病的控制有着现实意义。本文对其国内外的研究做一综述,为口蹄疫的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1 口蹄疫流行状况  口蹄疫俗称口疮、蹄溃、鹅口疮。是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国际兽疫局(OIE)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国际动物卫生法典中将其列为18种A类家畜传染病之首。该病以病毒为载体,传播速度快,途径广,易感畜几乎100%发病,死亡率虽然只有2%~3%,但除动物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患病期间和患病后其肉、奶产量下降及种用价值丧失也可造成较大损失。口蹄疫于1514年首次在意大利发现,之后时有暴发流行,且多在冬春季节,夏季很少。最近几年,口蹄疫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甚广,欧、亚、非和南美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成为口蹄疫的重灾区〔1〕。1999年全世界有近40个国家和地区发生了口蹄疫。2000年韩、俄、蒙、日、南非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均发生口蹄疫。2001年,口蹄疫在英国卷土重来,并在欧洲广泛蔓延,给英国造成约90亿英镑的经济损失。我国是口蹄疫的老疫区,建国前的半个世纪口蹄疫总的流行情况是农区少发,牧区多发,没有停止过,有时是大流行。建国后口蹄疫曾发生4次大流行。近年来,随着我国畜牧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口蹄疫暴发流行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加。

半年来,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在特克斯县畜牧兽医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保障畜产品质量,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全县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半年来特克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几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继续实施 “放心肉”工程。 “三下乡”和“法制综治宣传月”中,在城镇和重点乡开展街头宣传,参加人员达36余人,赠送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大幅标3幅,展出挂图5张,展版2个。  于2008年4月至5月份组织全体检疫员在畜牧兽医局举办为期三天的法律法规和动物检疫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一次,邀请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老师三名对学员进行以民汉两种语言进行授课,结束时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检疫员发放《动物检疫员证》,不合格的检疫进行再学习处理。  上半年的学习参加人员共36人次,理论考试95份以上6名,90-85份28名,85以下2名,实际操作94份以上18名,94以下85以上18名。  二、坚持报检制度,狠抓产地检疫  自2008年1月以来,坚持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根据畜禽流通量大小,在我县喀拉达拉乡和乔拉克铁热克乡等处设立“动物报检点” 四处,实行“政务公开,收费公开,制度上墙,先报后检,有报必检”,严格实施到场到点检疫,做到一畜一证制,同时做好产地检疫记录。到目前为止产地检疫共14316头(只),其中牛1321头,羊13195(只),使产地检疫率达到92%以上。  三、强化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  全县三座畜禽定点屠宰场,建立检疫工作室,实行了“制度上墙,业务公开”,根据屠宰量的大小,配备3名动物检疫员,一个动物产品快速检疫箱,一套检疫刀具,一只体温表,实施同步屠宰检疫,完善屠宰检疫记录,落实了责任制,回收畜禽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证。上半年屠宰畜禽共11335头(只、羽),其中牛350头,羊4812只,生猪384头,屠宰检疫禽5789羽,无害化处理畜禽脏器325个,上市畜禽肉胴体检疫率达100%,持证率100%,使产地检疫证回收率90%,免疫耳标回收率69%以上。  四、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放心肉”工程  按县食品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上半年成立“肉食品安全监督稽查组”分不同路线对县城集贸市场牛羊猪肉摊、生活超市、大中型餐饮饭店、畜禽定点屠宰场、卤肉店、白条鸡店、冷库等肉品流通和出售环节的畜禽肉类是否经过检疫、加盖验讫印章,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宰后检疫是否到位,胴体上是否有检疫切口,是否存在未经检疫或经营病害、变味肉类等违法违规现象实施定期性的监督检查。根据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在肉类流通环节中存在以下个别的,未经检疫、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违规现象。  于2008年2月份的肉类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未经检疫畜禽产品共120公斤,对此现象依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没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限期内改正和罚款处理。  同时节假日实行了肉食品集中整顿和值班,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和信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上半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共11次,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  五、加强“五证”管理,规范用证行为  加强“五证”管理,严格领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总量控制,以旧换新,责任到人,规范填写,与用证人利益挂钩。同时,随时对各乡镇站用证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用证安全,从1月份起到目前为止,使用检疫“五证”154本。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目标  (一)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  在伊-特公路呼吉尔特乡库热村距路30米一处设立的报检点派出4名业务素质高的检疫员实施出入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严格实施有检疫证可出境,无证不准出境,从外地引进动物依法在隔离所内进行法定时间内的兽医临床观察,同时认真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运载车辆防疫消毒,到目前为止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共30081头只羽,其中牛3548头,羊13800只,禽类12568羽,生猪125头,马40匹,羊皮541张,牛皮456张,消毒运载动物的车辆39次。  在5月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对25户养殖户,2个城乡集贸市场,2个冻库,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二)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处  为杜绝畜禽疫病大面积流行和传播,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从3月份以来我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各乡畜禽免疫工作是否落实,防疫员是否到位,免疫是否按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未免疫或拒绝免疫等违法违规情况实施定期性的监督管理。  在4月的春季免疫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免疫145户,拒绝免疫12户,对这些违规现象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免疫管理办法》规定,通知当地防疫员进行补免处理,同时我所业务人员现场对农牧民进行多次的关于畜禽免疫、防疫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对畜禽防疫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三)强化动物监督执法案件查处,规范办案程序,实行了错案追究制;上半年来现场纠正违规事件11件,死牛签定1头,死猪签定16头,死羊签29只,其中形成笔录档案的有2件;立案处理1件,结案处理1件,无一错案出现。  七、小结  在全县动物检疫队伍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实施动物产地检疫 14316头(只),产地检疫持证率达100%。屠宰检疫共11305头(只、羽),无害化处理动物脏器325个;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共21081头只羽,动物产品共997张(牛羊皮),消毒运载动物的车辆39次;防疫监督检查共18次,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1次,案件查处2起,印发上报食品安全办信息5条,法建办信息2份,总结6份,先后11次协助乡镇兽医站处理畜禽防疫、检疫事件。对促进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口蹄疫俗名“口疮”、“辟癀”,是由口蹄疫病毒所引起的偶蹄动物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其特征为口腔粘膜、蹄部和乳房皮肤发生水疱。 (一)病原 口蹄疫病毒属于鼻病毒属,是目前所知病毒中最细微的一级。其最大颗粒直径为23纳米,最小颗粒直径为7-8纳米。目前已知口蹄疫病毒在全世界有七个主型A、O、C、南非1、南非2、南非3和亚洲1型。我国流行的口蹄疫主要为O、A、C三型及ZB型(云南保山型)。据观察,一个地区的牛群经过有效的口蹄疫疫苗注射之后,1-2月内又会流行,这往往怀疑是另一型或亚型病毒所致。这是因为该病毒易发生变异。该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很强,在冰冻情况下,血液及粪便中的病毒可存活120-170天。阳光直射下60分钟即可杀死;加温85℃15分钟、煮沸3分钟即可死亡。对酸碱之作用敏感,故1%一296氢氧化钠、30%热草木庆、1%一2%甲醛等都是良好的消毒液。 (二)进行特点 牛尤其是犊牛对口蹄疫病毒最易感,骆驼、绵羊、山羊次之,猪也可感染发病。本病具有流行快、传播广、发病急、危害大等流行病学特点,疫区发病率可达50%-100%,犊牛死亡率较高,其他则较低。病畜和潜伏期动物是最危险的传染源。病畜的水疱液、乳汁、尿液、口涎、泪液和粪便中均含有病毒。该病人侵途径主要是消化道,也可经呼吸道传染。本病传播虽无明显的季节性,但春秋两季较多,尤其是春季。风和鸟类也是远距离传播的因素之一。 (三)症状 该病潜伏期1-7天,平均2-4天广捕牛精神沉郁,闭口,流涎,开口时有吸吮声,体温可升高到4O一41℃。发病1-2天后,病牛齿龈、舌面、唇内面可见到蚕豆到核桃大的水疱,涎液增多井呈白色泡沫状挂于嘴边。采食及反刍停止。水疱约经一昼夜破裂,形成溃疡,这时体温会逐渐降至正常。在口腔发生水疱的同时或稍后,趾间及蹄冠的柔软皮肤上也发生水疱,也会很快破溃,然后逐渐愈合。有时在乳头皮肤上也可见到水疱。本病一般呈良性经过,经一周左右即可自愈;若蹄部有病变则可延至2-3周或更久;死亡率1%--2%,该病型叫良性口蹄疫。有些病牛在水疱愈合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全身衰弱、肌肉发抖,心跳加快、节律不齐,食欲废绝、反刍停止,行走摇摆、站立不稳,往往因心脏麻痹而突然死亡,这种病型叫恶性口蹄疫,死亡率高达25%~50%。犊牛发病时往往看不到特征性水疱,主要表现为出血性胃肠炎和心肌炎,死亡率很高。 (四)病理变化 除口腔和蹄部病变外,还可见到食道和瘤胃粘膜有水疱和烂斑;胃肠有出血性炎症;肺呈浆液性浸润;心包内有大量混浊而粘稠的液体。恶性口蹄疫可在心肌切面上见到灰白色或淡黄色条纹与正常心肌相伴而行,如同虎皮状斑纹,俗称“虎斑心”。 (五)诊断 口蹄疫病变典型易辨认,故结合临床病学调查不难作出初步诊断。其诊断要点为:①发病急、流行快、传播广、发病率高,但死亡率低,且多呈良性经过;②大量流涎,呈引缕状;③口蹄疮定位明确(口腔粘膜、蹄部和乳头皮肤),病变特异(水泡、糜烂);④恶性口蹄疫时可见虎斑心;⑤为进一步确诊可采用动物接种试骏、血清学诊断及鉴别诊断等。 (六)口蹄疫与牛瘟区别:牛瘟传染猛烈,死亡率高;瘤柘膜可见糜烂但蹄部无病变;胃肠炎严重;真胃及小肠粘膜有溃疡。口蹄疫与牛恶性卡他热区别:恶性卡他热常散发;口腔及鼻粘膜有糜烂,但不形成水疱;常见角膜混浊。 (七)防治口蹄疫宜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 平时要积极预防、加强检疫,常发地区要定期注射口蹄疫疫苗。常用的疫苗有口蹄疫弱毒疫苗、口蹄疫亚单位苗和基因工程苗,牛在注射疫苗后14天产生免疫力,免疫力可维持4--6个月。一旦发病,则应及时报告疫情,同时在疫区严格实施封锁、隔离、消毒、紧急接种及治疗等综合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尚可应用口蹄疫高免血清或康复动物血清进行被动免疫,按每千克体重o,5--1毫升皮下注射,免疫期约2周。疫区封锁必须在最后1头病畜痊愈、死亡或急宰后14天,经全面大消毒才能解除。患良性口蹄疫之牛,一般经一周左右多能自愈。为缩短病程、防止继发感染,可对症治疗:①口腔病变可用清水、食盐水或O.1%高锰酸钾液清洗,后涂以1%一2%明矾溶液或碘甘油,也可涂撒中药冰珊散(冰片15克,硼砂150克,芒硝150克,共研为细末)于口腔病变处;②蹄部病变可先用3%来苏水清洗,后涂擦龙胆紫溶液、碘甘油、青霉素软膏等,用绷带包扎;③乳房病变可用肥皂水或2%一3~3硼酸水清洗,后涂以青霉素软膏。患恶性口蹄疫之牛,除采用上述局部措施外,可用强心剂(如安钠咖)和滋补剂(如葡萄糖盐水)等。

关于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论文题目怎么写初中

半年来,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在特克斯县畜牧兽医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强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保障畜产品质量,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全县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半年来特克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几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继续实施 “放心肉”工程。 “三下乡”和“法制综治宣传月”中,在城镇和重点乡开展街头宣传,参加人员达36余人,赠送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悬挂大幅标3幅,展出挂图5张,展版2个。  于2008年4月至5月份组织全体检疫员在畜牧兽医局举办为期三天的法律法规和动物检疫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一次,邀请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老师三名对学员进行以民汉两种语言进行授课,结束时分别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检疫员发放《动物检疫员证》,不合格的检疫进行再学习处理。  上半年的学习参加人员共36人次,理论考试95份以上6名,90-85份28名,85以下2名,实际操作94份以上18名,94以下85以上18名。  二、坚持报检制度,狠抓产地检疫  自2008年1月以来,坚持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根据畜禽流通量大小,在我县喀拉达拉乡和乔拉克铁热克乡等处设立“动物报检点” 四处,实行“政务公开,收费公开,制度上墙,先报后检,有报必检”,严格实施到场到点检疫,做到一畜一证制,同时做好产地检疫记录。到目前为止产地检疫共14316头(只),其中牛1321头,羊13195(只),使产地检疫率达到92%以上。  三、强化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  全县三座畜禽定点屠宰场,建立检疫工作室,实行了“制度上墙,业务公开”,根据屠宰量的大小,配备3名动物检疫员,一个动物产品快速检疫箱,一套检疫刀具,一只体温表,实施同步屠宰检疫,完善屠宰检疫记录,落实了责任制,回收畜禽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证。上半年屠宰畜禽共11335头(只、羽),其中牛350头,羊4812只,生猪384头,屠宰检疫禽5789羽,无害化处理畜禽脏器325个,上市畜禽肉胴体检疫率达100%,持证率100%,使产地检疫证回收率90%,免疫耳标回收率69%以上。  四、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放心肉”工程  按县食品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上半年成立“肉食品安全监督稽查组”分不同路线对县城集贸市场牛羊猪肉摊、生活超市、大中型餐饮饭店、畜禽定点屠宰场、卤肉店、白条鸡店、冷库等肉品流通和出售环节的畜禽肉类是否经过检疫、加盖验讫印章,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宰后检疫是否到位,胴体上是否有检疫切口,是否存在未经检疫或经营病害、变味肉类等违法违规现象实施定期性的监督检查。根据上半年的检查情况来看,在肉类流通环节中存在以下个别的,未经检疫、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违规现象。  于2008年2月份的肉类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查出未经检疫畜禽产品共120公斤,对此现象依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没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限期内改正和罚款处理。  同时节假日实行了肉食品集中整顿和值班,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和信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上半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共11次,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  五、加强“五证”管理,规范用证行为  加强“五证”管理,严格领销制度,实行专人负责,总量控制,以旧换新,责任到人,规范填写,与用证人利益挂钩。同时,随时对各乡镇站用证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用证安全,从1月份起到目前为止,使用检疫“五证”154本。  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目标  (一)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领域监督管理  在伊-特公路呼吉尔特乡库热村距路30米一处设立的报检点派出4名业务素质高的检疫员实施出入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严格实施有检疫证可出境,无证不准出境,从外地引进动物依法在隔离所内进行法定时间内的兽医临床观察,同时认真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运载车辆防疫消毒,到目前为止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共30081头只羽,其中牛3548头,羊13800只,禽类12568羽,生猪125头,马40匹,羊皮541张,牛皮456张,消毒运载动物的车辆39次。  在5月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对25户养殖户,2个城乡集贸市场,2个冻库,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二)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和案件查处  为杜绝畜禽疫病大面积流行和传播,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从3月份以来我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各乡畜禽免疫工作是否落实,防疫员是否到位,免疫是否按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未免疫或拒绝免疫等违法违规情况实施定期性的监督管理。  在4月的春季免疫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免疫145户,拒绝免疫12户,对这些违规现象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免疫管理办法》规定,通知当地防疫员进行补免处理,同时我所业务人员现场对农牧民进行多次的关于畜禽免疫、防疫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对畜禽防疫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三)强化动物监督执法案件查处,规范办案程序,实行了错案追究制;上半年来现场纠正违规事件11件,死牛签定1头,死猪签定16头,死羊签29只,其中形成笔录档案的有2件;立案处理1件,结案处理1件,无一错案出现。  七、小结  在全县动物检疫队伍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实施动物产地检疫 14316头(只),产地检疫持证率达100%。屠宰检疫共11305头(只、羽),无害化处理动物脏器325个;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共21081头只羽,动物产品共997张(牛羊皮),消毒运载动物的车辆39次;防疫监督检查共18次,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1次,案件查处2起,印发上报食品安全办信息5条,法建办信息2份,总结6份,先后11次协助乡镇兽医站处理畜禽防疫、检疫事件。对促进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摘要:我国兽医管理体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使我国在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农业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地方的督促检查力度,争取尽早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并提出 “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口号。此文笔者结合自己工作实践,来浅谈一下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关键词:兽医、体制改革 正文一、前言: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防控工作上我国取得了重大的胜利 在这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我国的兽医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另外随着全国猪肉价格大幅上涨,这也从一个方面要求我国的兽医工作者,更加要做好生猪疾病的防空工作, 降低生猪饲养风险!可见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步骤,是促进我国兽医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我国的兽医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体制的改革也是任重而道远! 二、我国兽医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兽医工作没有统一机构管理,导致管理体制不顺。目前, 我国兽医管理工作分散到多个部门,不能实施统一管理, 职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造成管理效率低,资源浪费。如内外检分设、商业部门目前还管理部分屠宰企业屠宰检疫、部分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督仍由卫生部门管理, 防疫工作难以统一协调, 给防检疫工作也带来很多矛盾和困难, 降低了作效率 管理机构设置混乱,职责不清, 行政效能不能正常发挥。2、基层防疫工作不到位由于多年建设滞后, 我国基层兽医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基层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明显不足。首先,由于基层防疫机构工作条件艰苦, 待遇较差, 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均不完善,无法引入学历较高的兽医技术人员, 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其次,由于基层机构的基础设施较差,多年来大都是“一支针管鸡鸭全打”, 仪器设备还不如管辖区域内的规模化饲养企业的实验室。第三,在改革中由于只看到基层站存在的问题, 不对兽医工作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忽视了基层兽医管理机构在公益服务方面的特殊性, 而视同于一般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简单对基层站所进行撤并了事, 致使大量兽医基础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隐患严重。基层防疫组织和队伍不稳, 经费得不到保障,防疫工作的机制问题没有解决,使动物防疫的基础受到动摇。3、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1)、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据统计在我国县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28%,36-45岁的占31%,46-60岁的占41%,年龄结构趋于老化。(2)、技术人员知识老化我国一些基层的兽医工作者,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学校系统培训。而从畜牧专业学校毕业的人员,多数在县级和较大的乡镇工作,由于缺乏进修和技术更新,知识严重老化。目前,乡镇防疫技术力量薄弱,很难承担繁重的疫病防治工作任务,堵、防、检、控等综合措施的落实,缺乏应有的人员和技术支撑。4、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虽制定了《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但没有形成完整的兽医工作法律体系: 缺少一个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在兽医管理体制、执业兽医管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动物诊疗、畜产品卫生质量等方面也没有立法; 已有的法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 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相互间还有许多不协调的地方;《动物防疫法》仅适用于对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管理,没有体现兽医管理部门对动物及其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卫生监督和对兽医工作的有效管理, 其实用地位尚待提升;《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在职能界定上有的地方出现交叉,有的地方又出现脱节, 很不适应当前形势下动物防检疫工作的开展和动物疫病的控制等。 三、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机构不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薄弱,缺乏专业人才,法律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之目前国际上特别是我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局部蔓延,对我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1、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中央一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列入农业部的内设机构。省以下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2、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3、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兽医工作能力建设。要重视和加强兽医教育,保证人力资源储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兽医科学研究,完善动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跟踪研究国际动物卫生规则,及时调整和完善国内相关政策。4、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研究制定官方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兽医管理的有效,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以上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兽医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建议做的简要阐述,许多观点也可能尚有不当和值得商榷之处。总之,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也希望相关工作者共同努力,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国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国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让我国的兽医从软硬件上都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1,王道地 主编《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6-1 2,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15号3, 任锦芳《猪价上扬,畜牧兽医部门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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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动物防疫法保留了原法对于动物的界定,即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说,新法规定的“饲养动物”包括宠物,法律对于动物防疫的规定也都适用于宠物。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五条,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六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尤其在动物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方面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他强调指出,新《动物防疫法》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前置,我们的责任更大,肩上的担子更重。实施后,我们是这部法律的执法主体,大家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在具体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用好权利,尽好责任。 强化预防监测力量 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公布疫情 新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要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新法在原来法律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动物疫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 确立损失补偿原则 控制、扑杀造成的损失要补偿 确立对有关强制免疫和控制、扑杀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原则,这被认为是法律修订中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各不相同,禽流感强制免疫造成家禽死亡的比例较低,口蹄疫免疫应激死亡的比例较高,其中奶牛约03%、肉牛约014%、羊约009%、猪约007%。 目前各地对因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畜禽的补偿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没有补偿。新法专门增加了保障措施一章,规定对在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同时,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的,也应给予补偿,法律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检疫规定更加具体 屠宰出售运输动物要申报检疫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规定更加具体。新法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具体实施者则是“官方兽医”。 官方兽医,这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里出现的新名词。按照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他们具体实施现场检疫,并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当“动物医生”有新门槛 开“动物医院”先领证 新动物防疫法专门增加有关动物诊疗的规定。按照新法,开设“动物医院”,当“动物医生”都有了新门槛,这有望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按照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然后,申请人还需要拿着许可证,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新法还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要当执业兽医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还得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按照规定,考试合格获发职业兽医资格证书后,如果要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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