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百科

护理毕业论文6000字免费下载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4-07-04 15:52:16

护理毕业论文6000字免费下载完整版

学术堂整理了一篇3000字的护理学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对你的论文写作能有所帮助:  论文题目:实习护生对老年护理临床环境的研究  摘要:目的了解实习护生对老年人的态度及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现状,探讨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对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方法便利抽取兰州市3所三甲医院的实习护生182名为研究对象,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老年人态度量表和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对其进行调查。结果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为(56±05)分,表明其态度偏消极;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得分为(24±48)分,表明其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满意情况为中度满意。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呈正相关(r=512)。控制一般资料变量后,环境中归属感和成就感两个维度可独立解释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2%的变异。结论在转变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临床实习环境对其的影响。  关键词:实习护生;老年护理;实习环境  对象与方法  1对象  采用便利抽样法,于2018年1—3月选取兰州市3所三级甲等医院的实习护生182名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进行临床实习的全日制护理专业学生;(2)在老年科或老年患者占科室患者人数一半以上的科室实习1个月及以上;(3)自愿参加本研究。排除标准:(1)实习期间尚未轮转老年相关科室的护生;(2)非本院实习护生(如进修生等)。  2方法  1调查工具  (1)一般资料调查表由研究者自行设计,包括性别、学历、老年科实习时间、抚养方式、有没有照顾老年家属经历、与老年家属联系频率等。(2)老年人态度量表(Kogan’sAttitudeTowardOldPeopleScale,KAOP)由Kogan[1]于1961年编制,本研究采用台湾学者Yen等[7]翻译的中文版。量表Cronbach′α系数82,信效度较好。该量表包含34个条目,采用Likert6级评分法,总分34~204分,136分为中立,>136分表示态度积极,<136分表示态度偏消极。(3)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由程敏等[8]于2014年以Nolan的感觉框架为理论构架而编制,Cronbach′α系数93,重测信度为74,信效度较好。问卷包括6个维度20个条目。采用Likert5级评分,总分范围20~100分。得分越高表示对临床实习环境评价越高。  2调查方法  与所在医院护理部取得联系,表明调查目的及填写方法,征得调查对象的知情同意,采用问卷星网络发放问卷的方式,被调查者匿名自愿填写。共回收185份问卷,剔除信息不全、统一性作答等问卷3份,共获得有效问卷182份,有效率为4%。  3统计分析  采用SPSS0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x±s)表示,计数资料以频数和构成比描述。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对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进行分析。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方法,分析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相关性。采用分层回归分析方法,探讨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对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检验水准α=05。  结果  1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情况  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为(56±05)分。结果显示,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在抚养方式、有没有照顾老年亲属经历、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4个方面有显着性差异(P<05)。  2实习护生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得分情况  实习护生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得分为(24±48)分,各条目平均得分为(51±79)分。  3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的相关性分析  4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临床实习环境对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以实习护生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作为因变量进行分层回归分析,以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以及环境评价问卷各维度为自变量。第一层放入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第二层控制第一层放入的变量,引入环境评价问卷各维度。自变量赋值如下:抚养方式:老人抚养=1,父母抚养=2;有没有照顾老年亲属经历:有=1,没有=2;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每周=1,每月=2,每年=3。在控制一般资料变量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中归属感和成就感两个维度是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影响因素,可独立解释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2%的变异。  讨论  1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及其影响因素  本调查结果显示,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偏消极。与Abreu等[9]的研究结果一致。Wang等[10-11]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老年人持积极态度。其他研究结果是护生对老年人持中立态度[12-13]。本次调查中护生对老年人态度偏消极的原因可能为调查对象来自我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老年护理发展和专科教育状况与我国发达地区和国外相比差距较大,护生观念落后。本调查显示,抚养方式、有没有照顾老年亲属经历和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是影响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因素,与李洋等[14-15]的研究结果相似。刘云娥[16]的研究表明,除了护士参加工作的年限外,其余人口学因素均对护士对老年人态度无影响。以上观点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护生与一般健康老人的接触不同于住院老年患者,两种老年群体身心状况不同,对护理的需求不同,另外护生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也不同。因此,护生在实习过程中与老年住院患者的接触对其老年人态度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2实习护生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评价  实习护生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评价为中度满意,与程敏[17]的研究结果一致。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的6个维度中,得分较高的3个维度分别是安全感、目标性和重要性,这可能与我国护理实习管理规范、模式成熟有关。说明在老年患者较多的科室,护士长和带教教师认识到老年护理的重要性,并在教学中有明确的老年护理实践目标。而成就感、持续性和归属感3个维度得分较低,说明老年护理实践中护生实习成效不显着。分析其原因可能为老年患者病情复杂,而带教教师临床护理工作繁忙,与护生探讨患者病情和共同制订整体护理计划的时间有限;另外,护生进入临床时间尚短,知识储备与技能水平使其仅能独立完成较简单、专业性不强的工作任务。  3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的相关性  本研究显示,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呈正相关。护生在实习过程中通过护理老年患者,获得新知识。医护人员、老年患者及家属、实习生、教育资源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于护生实习,不同程度地影响其态度。Garbrah等[18]认为改善护生实习环境,由老年学专科护士担任导师,学校和实践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可以转变护生对老年人的态度。  4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实习环境影响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实习护生与老年亲属联系频率越高,其老年人态度量表得分越高。护生与老年亲属联系越密切,可能会更关注老年群体及其健康状况。控制人口学特征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问卷中归属感和成就感两个维度可以独立解释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2%的变异。归属感是个人参与一个系统或环境的经验使参与者感受到自身是这个系统或环境中的一员[19]。实习护生轮转过程中归属感越强,其参与实习并最大限度发挥积极性的可能性就越高[20]。心理学对成就感的定义是当人们对一件事情产生兴趣并且得到认可而产生的一种愉悦的精神体验。成就感是行为结果在目标达成基础上的升华,是护生持续学习、优化实践的动力之一。因此,建议各实习机构老年相关科室加强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管理[21],合理安排带教教师工作任务,使其有充足的时间与实习生交流,了解护生对老年护理及老年患者的认知,以转变其对老年人的态度。  结语  护理专业学生对老年人的态度偏消极,对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的评价为中度满意。实习护生对老年人态度与老年护理临床实习环境评价呈正相关。在转变护生对老年人态度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临床实习环境对其的影响,采取多种措施,从归属感、成就感等多方面进行干预,最终提升老龄化背景下老年护理质量。  作者:马静 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

如果不给钱的话,很难找到合适的。

临床护理毕业论文长期氧疗的护理 摘要:吸氧是治疗各种肺部疾患合并低吸氧是治疗各种肺部疾患合并低氧血症的基本手段。长期氧疗的适应症:为慢性呼衰稳定期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治疗后PaO 33kPa(55mmHg),或Sa(O2)88%,或PaO2 33~9 33kPa,(50~70mmHg)且伴有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血细胞比容55%),肺动脉高压、肺心病临床表现之一者。其次是夜间低氧血症患者。长期氧疗可以纠正慢性缺氧患者低氧而不会明显加重CO2潴留,减缓肺功能恶化、降低肺动脉压延缓肺心病进程,疗程4~6周就可使红细胞压积减少、血液粘稠度降低、心肺氧供增加,改善心功能,提高生存率。但是长期氧疗中给患者也造成不适感,主要原因有对氧疗的方式不习惯,对氧气的气味不适应,影响睡眠、行动不方便、家庭经济困难等。所以,我们护理人员在保证准确、迅速、安全、有效的氧疗护理中,增加舒适感、减少噪音、提高和改善氧疗的依从性,给患者心理和生理带来尽可能的满足,使长期氧疗护理更具有重要意义和迫切性. 长期氧疗的护理 吸氧是治疗各种肺部疾患合并低氧血症的基本手段。长期氧疗的适应症:为慢性呼衰稳定期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治疗后PaO 33kPa(55mmHg),或Sa(O2)88%,或PaO2 33~9 33kPa,(50~70mmHg)且伴有继发性红细胞增多症(血细胞比容55%),肺动脉高压、肺心病临床表现之一者。其次是夜间低氧血症患者。长期氧疗可以纠正慢性缺氧患者低氧而不会明显加重CO2潴留,减缓肺功能恶化、降低肺动脉压延缓肺心病进程,疗程4~6周就可使红细胞压积减少、血液粘稠度降低、心肺氧供增加,改善心功能,提高生存率。[1]但是长期氧疗中给患者也造成不适感,主要原因有对氧疗的方式不习惯,对氧气的气味不适应,影响睡眠、行动不方便、家庭经济困难等。所以,我们护理人员在保证准确、迅速、安全、有效的氧疗护理中,增加舒适感、减少噪音、提高和改善氧疗的依从性,给患者心理和生理带来尽可能的满足,使长期氧疗护理更具有重要意义和迫切性。 氧疗的健康宣教 1 给氧应该属于一种药物治疗,但人们低估了氧气治疗低氧血症的能力,如果给氧不当可致死亡。我们护士要懂得供氧的方法和病员吸氧的目的,还要教会病员如何接受正确、安全、舒适的氧疗,懂得用氧的基本常识、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可能遇到的问题加以说明、理解动脉血气分析及动脉血氧饱和度的意义。加强氧疗的科普教育自始至终贯穿整个氧疗护理全过程。 2 安全指导 要强化患者的安全用氧意识。氧气本身不会燃烧,但它是助燃气体,使用时注意防热、放火、防油、防震,严禁在病区内吸烟。使用氧气筒时随时查看氧气的压力,小于5Mpa时应换瓶,以免充气时发生危险。 3 给氧的目的 针对呼吸困难的病人,提供合适的氧疗非常重要。某些缺氧的病人如果接受了高浓度的氧可能会死亡,如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不能吸入高浓度的氧,因为患者对血液中的二氧化碳的敏感性降低,血液中的低氧状态较二氧化碳更能刺激呼吸中枢,如果此时吸入高浓度的氧可抑制呼吸中枢,导致二氧化碳潴留,甚至死亡。 4 严格执行氧疗浓度和时间 长时间高浓度的会引起氧中毒,呼吸抑制等副作用。有研究表明,控制氧浓度在24%-28%范围内,即使疗程超过10年也不会发生氧中毒。[2 3]对于需要长期氧疗的病员每天接受氧疗的时间越长,疗效越高,但是每天24小时不间断吸氧是不现实的。目前一致认为每天吸氧至少15小时,可使动脉血氧分压大于0kPa才能获得氧疗效果[4]护士在夜间巡视病房时,常发现病员擅自将氧流量调高现象,以为这样能改善缺氧症状。有些病员缺氧症状稍有改善后就拒绝氧疗,这重错误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使病员理解,所以这方面的宣教尤其重要。 给氧导管的选择 1 一次性单腔吸氧导管(鼻塞式) 这种给氧导管比以往鼻导管给氧法对鼻黏膜的刺激性明显减少,但它不容易固定,用胶布固定影响美观又造成皮肤不适。 2 一次性单腔吸氧导管(鼻勾式) 这种给氧导管弥补了上述这点,他利用软塑料卡住鼻翼,使导管不容易脱落,缺点是:单腔吸氧导管可使氧气气流集中冲击一侧鼻孔,加上软塑料卡住鼻孔,长期可使鼻黏膜充血、肿胀、降低氧疗。 3 一次性双腔吸氧导管(耳套式)它有两个通气孔,将两个鼻塞塞入鼻孔,可使氧气气流分散吸入,鼻导管可用戴眼镜的方式套在耳朵上。活塞可根据病员的脸型长短,调节长度,增加稳固度和舒适度。论文其他部分请参考下面的网址: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6000字免费下载完整版

非专业的,最好自己查查啊!

五、对提高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和建议1.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定位首先要正确处理引进和创新的关系。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目标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装备水平差距;二是对引入的技术装备做全面的消化和吸收,进行模仿创新,避免重复引进;三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从局部开始突破, 逐渐形成独有的专有技术。根据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状况,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可以定位如下:合理适量地引入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消化、吸收已引进的技术,逐步建设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2.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企业可以选择自主创新模式,也可以选择模仿创新模式。自主创新模式是指创新主体以自身的研究开发为基础,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获取商业利益的创新活动。但自主创新模式也有缺点。一是需要巨额的投入,不仅要投巨资于研究与开发,还必须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具备一流的研发水平。二是高风险性,其开发的成功率相当低,如美国基础性研究的成功率仅为5% , 在应用研究中有5O% 能获得技术上的成功、30%f~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只有12%能给企业带来利润。三是时间长,不确定性大。四是市场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多、时滞性强,市场开发投入收益较易被跟随者无偿占有。五是在一些法律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地方,自主创新成果有可能面临被侵犯的危险。模仿创新模式是指创新主体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方法,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创新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改进的做法。模仿创新模式的主要缺点是被动性,在技术开发方面缺乏超前性。如果技术创新主要依靠模仿模式,从长期来看,这会进一步拉大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并最终形成技术依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少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某些有优势的领域选择自主创新,而在相对劣势的领域选择模仿创新。3.充分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 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科技人员的管理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加强针对技术人员自我发展的晋升台阶和制度的建设,应给技术能力达到新一台阶的技术人员以相应的施展能力的舞台和空间。4.建立民主气氛浓厚的创新文化 “官本位”和民主气氛不浓的问题对国有企业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这涉及到管理体制、历史观念及企业文化等方面。解决的思路还是要从制度安排上着手,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权力下放到集体决策部门,从制度上削弱个人的权力。不能指望一个从制度上被赋了大量权力的“官”会自觉地克制自己的权力欲望, 因此权力下放必须是制度上的权力下放。这才是确确实实的权力下放,有利于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实践已证明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动在民主气氛下更容易得到发挥。建议由技术人员、部分营销生产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投票选出职工代表组成技术创新员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提出并审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重大员工培训项目等;并选出技术创新执行委员会成员,负责组织一切重大创新活动和日常的员工培训活动。5.企业内部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竞争和激励机制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所有从事技术岗位的科技人员中,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只占非常少数,而中间的大部分技术人员收入相差并不大,因此,激励的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未充分拉开勤奋者与懒惰者、高能力者与低能力者的差距。第二,未建立竞争中失败者的惩罚和淘汰机制。竞争的本质和目的就是鉴别优劣并分别加以对待,而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人员,很少有人因竞争失败而被转岗或下岗。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良莠不分,其结果导致优者也会因为感觉与劣者差别不大而失去勤奋努力的动力。针对此,应进一步拉开激励差距,实行优胜劣汰;同时,针对科技人员回避高难度的理论研究课题的现象,应加大这方面的激励强度。6.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分散创新风险,进一步加强合作创新力度 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联合开展创新的做法。由于全球技术创新的加快和技术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技术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日益突出,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越来越难以完成技At~,J新的任务。因此,利用外部力量和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已成为进行技At ~,J新日益重要的趋势。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短期化行为明显;而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之间缺乏长期共同的利益是导致产学研短期行为的主要原因。解决的思路是建立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长期的共同利益。具体建议如下:企业可长期聘用某些学校与研究院所的技术专家、长期资助其实验活动,而受聘的技术人员本身并不离开原单位,这样企业就等于长期租用了院校及研究院所的技术和设备,就费用而言比企业自己出资建立实验室和招聘专职技术人员要省得多;另外由于企业和院校、研究院所有了长期合作契约,将更有利于对研究项目的长期深入研究,从而克服短期化合作的弊端。参考文献[1]王其藩,杨文斌.论创造力的文化基础和“天人和合,以人为本”【J】.科技导报,2001(4),16—19[2]傅家骥等.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3]许庆瑞主编.研究、发展和技术创新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4]王学鸿.技术创新理论与技术生产力的实现【J].当代经济研究,2000(10),51~54[5]陈琪等.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与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1(3),19—21[6]国家发布全国R&D资源清查情况【J】.科技管理,2002(5),21—24[7]王其藩.高级系统动力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 -[8]卢长利。唐元虎.浅析企业创新机制【J】.软科学,2001(1),75—78

工商管理/html/gongshang

k公司手机软件项目进度管理 字数:25655,页数:34 [摘要]本文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在对企业进行实际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运用项目管理等理论,对A企业的手机软件开发项目方案进行研究,目的是促进A企业在手机软件研发领域保持强烈的竞争优势。全文首先阐述了近年来手机软件开发行业的发展现状:其次,阐述了手机软件开发的一般流程;然后,根据一般流程对A企业的手机软件项目方案进行设计,并且运用WBS工作分解法对设计方案做了详尽的剖析;最后,根据手机软件项目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总结设计思路与流程,使得A企业在今后的手机软件开发项目上更加成熟,更加完善。 [关键词]项目管理; 手机软件; 进程; 设计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1 1选题背景 1 2研究目的 1 3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章节安排 2 第二章 项目进度管理研究概论 3 1项目进度管理常用技术及现状 3 2项目进度管理的研究展望 4 3软件项目进度管理的现状分析 4 第三章 手机软件开发概论 6 1手机应用软件开发现状 6 2手机软件开发涉及的重要因素 7 3手机软件开发的一般流程 11 第四章 A企业A001项目软件开发方案 16 1 A001项目方案概要及出台背景 16 2 A001项目软件开发的具体方案以及时间安排 17 3方案的实施 18 第五章 A企业A001项目软件开发方案实施总结 27 1方案实施效果 27 2手机软件开发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 27 3 手机软件开发方案中的出现的不确定因素 27 4手机软件开发方案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28 5手机软件开发方案的经验总结 28 致谢31 参考文献 32 以上回答来自: -5/htm

会计毕业论文完整版6000字免费下载

到中国知网,万方,维普,可以找一找参考文献。不能照抄,那就只有自己写啊。一般人也没有这时间给你写一个文章的。

您好,关于会计论文的相关内容推荐你到会计人的网上家园的会计探索版块看看,里面有关于会计论文写作的内容可以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找我帮忙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反映和监督,借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是一切商业、经济活动的语言、准则和根基。它既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信息系统)。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提出-论点;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1、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论文摘要和关键词。2、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自己写吧,资料去百度文库找吧,有很多类似论文可以参考。不要把毕业论文寄托给别人,有充分资料自己去写很简单,试着去写一下。

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免费下载完整版

·基层财税收入结构分析 (字数:8908,页数:13 ) ·关于治理受贿罪的实践报告 (字数:27016,页数:25) ·试论律师介入犯罪侦查的制度完善 (字数:10463,页数:14)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设想 (字数:9005,页数:10 )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哪里有免费下载法学论文吗?是不可能的,有免费的,全是抄来的,过不了。

我的本科和研究生都是法律,你要是需要毕业论文,我可以帮你写,也可以把我师兄弟的发给你。联系我

这篇文章还可以,对你应该有帮助,拿走不谢。 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6000字免费下载完整版

多媒体在小学教育教学中的运用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对现代教育教学工作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多媒体教学又成为电化教育的主体,并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多媒体课件以自己独特的优势,在教育教学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多媒体CAI课件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多媒体组织起来,更是有动感和趣味性,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直观演示、人机交互、实时操作等多种形式,能充分发挥幼儿学习的主动性,提高教学效率。多媒体教学现已成为探索学校教学改革的一条途径,也是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关键词:多媒体技术 教育教学 运用 思考134中国科教创新导刊China Education Innovation Herald教育需要改革,网络改变教育。目前,信息技术与教学的结合在教育领域中最为广泛应用为网络远程教育和多媒体辅助教学,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正由单机课件演示向多媒体网络教学发展。多媒体网络教学的出现为建立新型的教学方式提供了契机,为教育功能的全方位扩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它也全面冲击着传统教学,导致课堂教学的深刻变革。本文主要论述的多媒体辅助教学在日常教学工作的应用。1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意义多媒体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是最有前途、令人振奋的发展领域。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知识的急剧增加和人口的膨胀,急需训练有素、能适应时代要求的人才。利用多媒体技术所具有的高度集成性、良好的交互性、信息容量大、反馈及时等特点,将多种信息同时或交替作用给学习者感官,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教学的种种弊端,使学习便加趣味化、自然化、人性化。多媒体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意义既深且远。2多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1利用多媒体的趣味性,引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欲望采用多媒体教育技术,可以给学生提供实物图象、运动过程,利用放大、重复、慢性、定格特技手段使用教学内容形象化、直观化,对学生的感官进行路刺激,而创设一种学生喜闻乐见的、主动活泼的教学氛围,这样就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比如,教学《圆的认识》时,设计了这样一个开头场面:米老鼠要坐车去找唐老鸭,先坐长方形轮子的汽车,车开动不了。接着改坐椭圆形轮子的汽车,车开动了,但是车子不稳,颠得厉害。最后,它坐上了圆形轮子的汽车,汽车奔驰向前,舒服极了。那么圆形和长方形、椭圆形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圆形轮子的汽车才开得稳?……形象生动的画面,美妙无比的音乐,儿童化的语言,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萌发起学生学习的欲望,学生跃跃欲试,各抒己见。2利用展台,改善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展示台演示既满足全体小学生的动手操作与学习交流的需要,又能使实物(图片)等放大提供给学生逼真清晰色彩鲜艳的教学效果,教师将体积较小或数量不足的实物标本及照片,通过展台真实的呈现在大屏幕上,供小学生观察讨论,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运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符合小学生的认识规律,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发达,学习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时,必须借助实物的图象来支持。比如,教学《时、分的认识》时,要讲清时与分的关系这个教学难点,如果光靠教师嘴巴说,学生肯定不好理解。教师利用多媒体演示,时钟走一大格,分钟同时走一圈,并配有“嘀嗒”声,学生就可以直观、清晰地观察出时针和分针同时走,同时停,时针走了1小时,分针走了60分。多媒体教育技术引入教学,使学生观察的重点得到突出,思维也从具体向抽象过渡,教师教学的难度得以降低,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3运用多媒体教学技术,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多媒体教学技术的应用,使教学方式更加生动活泼,具有很强的趣味性、审美性与现实性,扩充了学生的知识面,提高了学习效率,让学生学习过程得到良好的熏陶。多媒体创设了学生喜爱的各种情景,引发学生产生愉快轻松的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形成积极健康愉快的情感。美术课上,教师利用扫描技术将学生用书上小小故事图片放映到大屏幕上,孩子看到自己书上的图片突然出现在“大电视机”上,都兴奋得不得了。这样一来,孩子活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另外,还利用扫描仪将拼图材料扫描进去,让孩子了解了拼图的方法……孩子们对这种教学形式非常喜欢,这样既扩大了学生的视野,又激发了学生的好奇心,更培养了孩子的学习兴趣。4提供良好的想象空间,拓展学生的思维多媒体能随意的放大、缩小、定格、移动画面或画面中的事物,有利于学生拓展思维空间,丰富想象力。在音乐和科学教学中,教师让学生展开联想,通过多媒体绘画,画面的变化,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故事情节中,根据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想到了许多……5利用课件或媒体演示,灵活突破重难点,优化教学过程教师借助多媒体图文并茂、声像结合的优势,变静态挂图为动态画面,变说教为形象视觉刺激,充分调动学生的听觉、视觉、感觉的协同作用,使学生犹如身临其境,轻松突破教学的重点、难点。还给孩子们一个享受快乐学习的机会,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探索欲,优化了教学过程。 3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应注意的问题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师必须具备多媒体教育资源的合理设计、开发、管理与利用的能力与对学生信息技术环境下学习的设计、组织、指挥的水平。不是所有的课都适合于多媒体环境下学习,要根据教学自身的学科特点,合理运用教育手段。同时,多媒体运用不是教育的全部内容,只能是作为教学中的新兴辅助手段,并且在运用时,教师不仅要掌握教学方法,还要对不同的多媒体素材编辑工具的性能以及教学所要达到的效果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也要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协作学习活动中的组指导和调控作用,要为学生解决自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结语媒体,就是信息的载体,简单地说就是信息的表示方式,在教学中就是我们向学生展示知识的方法。多媒体辅助教学,就是以多媒体计算机为核心,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效果、影音文件等多种媒体为一身的一种教学方式。它突破了“黑板加粉笔”传统教学模式和信息贫乏、形式单一的框架,拓宽了时空的概念,在继承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了自身的特点,以其鲜明的画面、逼真的色彩、生动的形象及声音效果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学生的视、听、说等感官;发挥师生交互的优势,达到寓教于乐、事半功倍的效果。多媒体走进课堂,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有设计、制作、运用课件的能力,这也是新时期教师的基本素质,但是,只有真正提高了教师各方面的素质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这也是大家公认的道理。现代高科技在小学课堂上得到运用和发展,也体现了我国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的重大进步。但是,只有处理好客观存在的矛盾,事物才能继续向前发展。

新课程背景下的农村中小学教育 摘要:由于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的限制,严重制约着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同时由于农村中小学教师总体素质的偏低和观念的陈旧,不能很快适应新课程的教学,直接影响到农村地区课程改革的发展。重新定位农村中小学教师角色;构建农村中小学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块;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拓宽农村中小学育人环境是农村新课改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新课程;农村;中小学;教与学;构建 目前,农村中小学分布相对零散,规模小,条件差,教育经费短缺严重制约着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同时由于农村中小学教师总体素质的偏低和观念的陈旧,不能很快适应新课程的教学,直接影响到农村地区课程改革的发展。 一、重新定位农村中小学教师角色 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角色结构的复杂性。相对学生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层面式的“师长、同志、朋友、父母”角色 面对市场经济、网络时代,面对激烈的社会变革和越来越高的社会期待,面对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念的相互碰撞、相互融合的冲击,面对新一轮课程改革,我们的农村中小学教师,一定要正确处理“师长、同志、朋友、父母”这一层面式的角色问题,走出办公室,融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熟悉学生,努力创造与学生心灵沟通的条件,在和他们进行交流对话的过程中,提供双方交换思想信息的最有效、最充分的机会。教师只有真正掌握了学生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才能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以达“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之目的。 (二)三维式的“导演、导游、导师”角色 在新课程中,角色的转变不仅对教师的指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指导作用变得更加重要,这就加大了指导的难度。树立“导师意识”;首先是相信学生。相信学生能在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靠创造性的劳动获得新知,并有所进步;其次是善于指导,中小学生的学习自觉性不够强,情绪不够稳定,方法还很欠缺,这就需要农村中小学教师及时有效的指导;再次,重视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过程的设计。要以有利于激发兴趣、有利于发展思维、有利于培养创造能力为原则。“导演、导游、导师”三维角色三种境界,都体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但后者更充分地显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更有益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构建农村中小学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块 为了促进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使新课改在农村中小学得到有效地实施,就要优化课堂教学。构建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块。 (一)探究准备 这是学习新知识的前提,其主要任务是为学生学习新知识准备良好的思维材料和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的意识。 1.创设情景 (1)迁移学习。复习与新知识有关的旧知识,为学习新知识做好知识、学法的铺垫。 (2)情景引入。通过复习与新知识有关的旧知识,用日常生活中的实物、实例、游戏、故事等引入。 2.提出问题 根据新知识的特点,引导学生提出要探究的问题。 (二)探究构建 这是课堂教学的中心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教师引导学生准备多种探究性材料;指导学生运用好探究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主动参与探究的全过程,从而获取知识。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可分三步: 1.独立探究。采用尝试探究的方法。首先教师为学生准备尝试的材料(自学课文、操作演示、动笔练习等)和尝试思考题(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在尝试中要解决的问题);然后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尝试,做到边尝试、边思考,初步理解所学的内容。 通过学生尝试思考,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尝试精神。 2.合作探究。采用讨论质疑的方法。在学生通过尝试初步感知的基础上,为了充分发挥他们的学习主动性,运用讨论的形式,让学生各自发表不同的意见,互相提问,互相帮助,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讨论;有同桌讨论,小组讨论全班讨论。讨论的问题是新课中的重点、难点以及启发思维的关键或在尝试中遇到的问题。让每个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不同的见解。小组讨论后,再进行全班交流。 质疑;学生在讨论中不能理解和未能解决的问题或在教学中重点、难点、关键的问题,鼓励学生质疑问难。通过学生讨论、质疑,使学生进一步理解新知识。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创造能力。 发现知识。学生经过尝试、讨论试练后,教师引导学生回顾学习的过程,运用观察、分析、比较、综合、概括的方法,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知识归纳构建;发现学习规律,概括学习方法,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概括能力。 (三)探究深化 这是检测巩固运用新知识,掌握运用学法、形成技能的环节。 1.尝试。这是检测新知识,运用新知识;掌握学法和运用学法的尝试;练习内容要面向全体学生,要有助于学生运用学法和迁移学法。 练习要环绕目标,突出重点,有基本练习、综合或专项练习、发展练习三个层次,练习要有开放性,形式要多样,使不同层次的学生的潜能都得到发展。 2.评价。在学生尝试的基础上,让学生互批、互评、互议,评出不同的思路和看法。通过师生互评,充分发挥学生协作的功能和自主学习的功能,培养学生创新的能力。 3.总结。一方面让学生谈这节课学习了什么?有什么收获?另一方面教师对这节课所学知识的深化作简明提示。 三、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拓宽农村中小学育人环境 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对传统教育的教学方法进行大胆改革与创新,在教学主体、教学形式、教学氛围等方面实现有机转换,确保教学内容的和谐统一。 (一)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教育环境,培养学生尊重自己、尊重同学、尊重师长、尊重知识、尊重自然、尊重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祖国五千年的灿烂文明,960万平方千米的广袤地域,为我们提拱了丰富多彩的德育内容,我们实在没有理由不去挖掘它。针对农村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本着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贴近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德育工作。大处着眼就是对各年级学生应达到什么标准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要求、小处着手就是从平时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就是结合时代要求、社会环境和学生实际,扎扎实实工作,实实在在落实德育的各项措施。我们以“热爱家乡、热爱学校为主题,紧紧围绕发展创新的内容开展了,少先队、团队演讲比赛活动;以“养成习惯,收获命运”为主题开展了争创行为规范示范班活动;以“歌唱祖国,爱我中华”为主题连续举办了校园艺术节,开展了争创艺术教育特色班活动;以尊重自然,强化和谐”为主题,引导学生将爱护、保护环境与自,身文明修养相结合,开展了从我做起,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的活动;以“珍爱生命,遵守交规”为主题,开展了尊重社会,强化规则意识的话动;以”诚信、助人、尊师、兴教”为主题,开展了每学期四次的团队观摩话动。我们还特别重视新生人学、新队员宣誓、校园每日常规、毕业文明离校等一系列做人的教育。 (二)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发展学生的主动精神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必须在教学中做好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相信学生的能力,真正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创造机会还给学生,开放学生的心灵世界,以促进学生主体的发展。 1.给学生质疑的机会。“教学就是在没有问题的地方产生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传授知识。”引导学生质疑问难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起点,也是提高学生思维能力的一项基本训练。因此,我们在课堂教学活动中,鼓励学生“敢问”,帮助学生“会问”引导学生“善问”。在问的形式上,可让学生课前提问,供教师备课、上课;课上提问,供师生讨论交流;课后提问,供大家学习探究.在问的内容上,指导学生”善问”,即把握何处问、怎么问? 2.给学生选择的权利。若要教学打动每个学生,就必须给学生充分的“自主选择”的权利,在更多的教学环节上,变教师的“指令性”为学生的“选择性”,寻求“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的新机制,如果学生有了自己的意向性选择,就会自觉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去寻求自己的发展和提高。 3.给学生尝试的空间。学生的知识能力不是教师给的,而是在自主尝试、实践探究中形成的。从模仿到探究到创造,逐步构建了以学生“自主学习;大胆尝试”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定向一自学—自探一交流一反思一内化。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从不会尝试到敢于尝试到乐于尝试到善于尝试,形成了自主意识、强化了探究意识,提高了受挫意识,进发了成功意识。 给学生创造的天地。课堂对学生来说,应该是学习与成果的展示。但是学生中存在“三怕”:怕老师、怕提问、怕学生。应该培养“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只有体现出这种“不怕”的精神,才能显示出孩子的求知欲,学生才能敢学、敢问、敢拼、敢和教师争辩,才能创造出一堂好课,才能实现孩子真正的发展目标。树立我能、我会、我棒的意识,鼓励学生自主尝试、自主实践、自主创造,这样才能培养出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创造性。 (三)挖掘校本课程资源,加大学校教育合力 由于农村地域的差异,决定了农村经济、文化的不平衡,积极探索开发一切可利用的课程资源,是提高农村教育的最有效的途径。 1.校内资源。“一段校史、一位教师、一块奖牌、一件作品、一项工程……”,若将这些统计、整理,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教育资源。 2.乡土教材。“民俗民风、乡土文化、特色产业、人才人力……”,不仅是编写乡土教材的基本内容,也是最好的教育资源,它既可弥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不足,又能让受教育者看得见、摸得着,乐意接受。 3.家长交流。“每学期的家长开放日、专题讲座、家长学校咨询活动……”,深受广大家长的欢迎,增进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与交流,同时,学校也从家长那里得到了社会对学校教育的要求,从而不断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难怪有人说家长是不可多得的教育资源。 4.学生活动。“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的讲话、团徽下的宣誓、板报专栏、校规校训”以及参观、访问、调查、竞赛等有益活动,让学生了解多彩的大千世界,感受劳动之艰辛,亲历知识的需求,触动求知的欲望。实践活动寓教于乐,使学生从中得到了“崇真、尚美、启智、健体”的高尚品质教育。 (四)运用激励性评价,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很多农村学校、教师习惯于大考、小考后把成绩公布于众,然后仔细排出名次,甚至把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几位。这种做法偶尔为之,可能会给学生适度的压力,激发学习积极性。但频繁用这种手段,甚至将之作为控制、刺激学生的有力武器,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长期如此,将破坏学校教学环境,使学生始终生活在焦虑和压抑之中。最可怕的是,对排名靠后的学生在心理上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教育无小事,采取任何教育措施,都应首先考虑到学生的利益。我们在课堂上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了不同的评价标准,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了不同的评价形式;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认真对待;对学生的认识和实践结果。正确的给予充分的肯定,有独到见解的大加表扬,错误的不直接否定,更不草率批评,而是鼓励学生积极思考,从阅读资料、师生交流诸多方面得到正确的答案。由此可见,运用激励性评价,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四、多种途径促进农村中小学教育发展 (一)调整农村学校布局,以信息化推动学校的发展 农村学校分布相对零散,规模小,条件差,在教育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把有限的资金均摊给各个学校;只能是杯水车薪。推进教育信息化,只有集中投资才能见效,而集中投资的前提必须是调整学校布局,撤并部分不足百名师生的“袖珍学校”,集中力量和资金建设示范化学校,因地制宜抓好“计算机、闭路电视、广播”三网合一的“乡镇网”及各个学校的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农村“民转公”和代课教师偏多,素质偏低,观念相对落后,教法相对陈旧。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在建好农村学校卫星网这一“天网”和互联网这一“地网”的同时,还要加强“人网”的建设。一是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培养培训等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二是通过发达地区对贫困农村学校的支教、城镇和农村学校教师的轮流任教、城镇教师定期送教下乡等形式,共享“人网”资源;三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四是加强学历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基本功素质;五是建立完善的教学资源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利用农村独特环境,逐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在农村进行新课程改革,环境、设施等并非课改教师所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缺。然而,没有活动场地、没有专业教室……,时刻困扰着课改的如期进行,作为课改先行者是否想到了农村那些平凡朴素的山川河流、田野村庄和浓郁的地方特色?诸如踢毽子、打沙包;荡秋千、促泥鳅、扭秧歌、舞龙灯等活动;都对学生的自主参与、群体合作、情趣爱好、创新思维有巨大的鼓舞作,用,只要教师在新课程背景下组织引导得当,并加以创新改进,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四)建立校本教研制度,为教师参与教改创造条件 大多数农村中小学忽视校本教研,盛行分数管理。为了扭转这种重分不重人,利益驱动代替事业追求的被动局面,必须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以“个人反思,同伴互助,集中交流”为主,通过教学反思、交流研讨、集体备课、协作尝试、说课评课、案例评选、探究创新等活动为教师参与教改创造条件。 (五)邀请家长走进课堂,强化家长与学校间的联系 家庭不仅是学生温暖的港湾,更是不可多得的教育资源,诚邀家长与课改同行。无论是实施课改年级的教师还是其他年级的教师,都要多与家长联系、沟通,做好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并举行家长开放日、开放周,邀请家长走进课堂,纵横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通过平等对话。在对话中互相理解,在理解中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 (六)健全教育评价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教育评价有鉴定、改进、激励、管理与研究的功能,其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而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教师教育教学综合量化管理办法,不“以分论赏”,抓管理、促教研、全面评估教师工作;在学生评价上注重学生的发展,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杜绝公布成绩和用成绩排名次的错误做法;鼓励学校、家长、社区共建有效、合理、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激发教师进行新课改的积极性,在教育教学中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课改文化氛围。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