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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要求多少字以上能通过

发布时间:2024-09-09 20:11:41

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要求多少字以上能通过

每一个学校甚至不同的专业毕业论文的字数都不一样的,比如我当年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是最低一万五,但是很多文科专业的只要六千字。

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在5000—8000字之间当然不同的学校可能要求有所出入,还是要以学校要求为准。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字数在1000字——3000字之间。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正文字数要求在6000字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内容,是整篇论文的核心所在,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包括引言、正文、结论或结束语三大部分。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避免过宽、过大、过空,要能准确反映论文的实质性主题内容,包括研究的范围、层次和深度等。摘要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和新见解。学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200字。关键词 一般为3——5个。关键词根据论文正文内容及论文主题选取。英文关键词要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致谢一般不超过300字。致谢可以对下列方面表达谢意: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一般而言,非21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而一些要求较高或者重点学校则要求论文字数在1万左右或以上,总之各个学校在论文字数上的规定都有细微的差异。

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要求多少字以上可以通过

一般而言,非211、985学校的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在6000-8000左右(工程类需要制图的专业则会超过这个数字),而一些要求较高或者重点学校则要求论文字数在1万左右或以上,总之各个学校在论文字数上的规定都有细微的差异。

一篇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就在5000—8000字之间当然不同的学校可能要求有所出入,还是要以学校要求为准。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字数在1000字——3000字之间。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后,在对选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述。正文字数要求在6000字以上,原则上不超过10000字。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内容,是整篇论文的核心所在,占论文的绝大部分篇幅。包括引言、正文、结论或结束语三大部分。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避免过宽、过大、过空,要能准确反映论文的实质性主题内容,包括研究的范围、层次和深度等。摘要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和新见解。学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不少于200字。关键词 一般为3——5个。关键词根据论文正文内容及论文主题选取。英文关键词要与中文关键词一一对应。致谢一般不超过300字。致谢可以对下列方面表达谢意: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一般是4500字左右

据学术堂了解,关于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字数,每个专业,每个学校的要求都不同,字数要求最少的是6000字就可以,但自考本科的论文基本都在8000字左右,大多数的学校要求都是8000字,如果你需要参加论文答辩,你一定要登陆主考院校官网,其会出具自考信息通知 ,里面会有多论文的要求、格式、字数、日期等说明。  在论文答辩时各位同学首先要做到的是熟悉自己的论文答辩内容,这样就能简单明了的说出论文的大意。避免老师问问题的时候有尴尬的局面。大家在论文答辩时要记得自己的语速,语速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一定要让评委老师听得清你在说什么,否则会影响答辩论文的成绩,在考前也可以和同学模拟论文答辩的流程,既能帮助你熟悉你的论文,又能提高你的信心,只要注意一些论文答辩细节问题,各位同学按照认真去准备毕业论文答辩,那么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就非常好过了。

自考毕业论文要求多少字以上才能通过

下面就是标准的论文格式[包括自考}: 1、论文格式的论文题目:(下附署名)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论文格式的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论文格式的内容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论文格式的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5、论文格式的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提出问题-论点; 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结论。 6、论文格式的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 英文: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按照上边的论文格式来写,可以使你的论文更加容易被读者了解,被编辑采纳。

每个专业  每个学校的要求都不同,我见过要求最少的是6000字就可以我见过要求最少的是12000字但 自考本科的论文 基本都在  8000字左右,大多数的学校要求是这个,你如果论文答辩,记得  一定要登陆你主考院校的 自考信息通知 ,里面会有多论文的要求 格式  字数   日期 等说明,看清楚比较好

跟普通的毕业论文一样啊

一般是4500字左右

台州学院毕业论文要求多少字以上才能通过考试

毕业证书是肯定可以拿到的,不过,要是挂科了,超过20学分就拿不到学士学位了,但就是这样还是有补救的,在省里发表论文,或者拿几个一等奖二等奖的还是可以拿到学士学位的

楼主你好样的! (竖大拇指状。。。)

可以补考,补考不过可以重修,重修不过再修

天津农学院毕业论文要求多少字以上能通过考试

朋友不知你是否还在为脱发、社恐、脸出油,满脸痤疮、痘痘、在人多的地方不敢说话,不敢和女生说话、运气不好、事业无望、每天浑浑噩噩的如同行尸走肉、每次到关键时候总是掉链子、诸事不顺而烦恼,其实这些种种都是有原因的,请百度搜索“戒色吧”了解一下,也许这就是改变命运的机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农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农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农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 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农学院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四、学校代码:10061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六、基本情况:天津农学院始建于一九七六年,是天津市唯一的高等农业院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2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其中:双聘院士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人,国家级人才1人,省部级人才2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10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1支。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涵盖7个学科门类、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8个高职专业,有9个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获批为天津市2017-2020年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培育)高校,作物学、兽医学和水产三个一级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科。学校拥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4个天津市级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级特色学科群、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现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7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12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天津市教学成果奖 13项,其中,一等奖 5项、二等奖 8项。在200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高职招生工作,制定本科、高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本科、高职招生的重大事宜,主动接受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农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第五条 学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用预留计划。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八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政策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执行,即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第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同一批次的投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考生。若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按照第十条执行。江苏、内蒙古考生按照第十一条执行。第十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第十一条 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参加本科录取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指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符合身体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安排专业。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三个月内,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天津农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我校对口语没有特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执行。第十六条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以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准。我校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第十七条 我校系农业院校,享受农业高校录取优惠政策(环境设计专业除外)。具体优惠政策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为准。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本科农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软件工程专业(天津市“3+1”教学模式示范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高职专业5000元;预科生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住宿费标准:6人间带独立卫生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6-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十九条 天津农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须在大一第一学期学信网新生注册关闭时间前,持入伍通知书到学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农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根据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和报考我校考生当地高考成绩排名,排在前15%的考生,报到入学后一个月之内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其他考生如有调整专业要求,需在第一学期末,经对本人学业及各方面表现考核后,结合学校资源状况进行调整。学校开设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有条件的学生可选择本校开设的辅修专业进行辅修,成绩合格者颁发辅修证书。跨学科门类辅修第二专业,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该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该专业学位。所有辅修专业均利用节假日单独开课。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统一在西校区上课,一年后部分本科专业学生转到东校区上课。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颁发天津农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天津农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天津农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农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农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农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农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mail: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84

天津农学院学分绩点在基本学制时间内,学生应完成的最低总学分依各专业培养计划而定,一般为 165 学分以上,但不应超过 180 学分。其中,课内总学分为 135-150 学分。 1 、课内教学总学分一般不能超过 150 学分,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为 8:2 ,其中,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总学时不能超过 120 学分。 2 、各类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的设置原则如下: ⑴必修课 100-120 学分(与限定选修课之和不超过 137 学分) ① “两课”类课程 14 学分,包括:政治理论和德育课; ②公共类课程 25 学分左右,包括:大学英语、体育、计算机、健康教育(含大学生心理健康)等课程(依专业特点而定); ③基础类课程 25-28 学分,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物理、化学类课程及实验(依专业特点有所不同); ④专业基础及专业核心类课程 40-53 学分左右。 ⑵限定选修课 17-25 学分(与必修课程之和不超过 137 学分) ①专业方向课程:指各专业方向所必须掌握的课程; ②专业通用选修课程:指定范围内的专业课程,至少达几学分。 ③经济和管理类课程。 ⑶任意选修课程 10-13 学分,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艺体类、特色性专业课及计算机基础类课程等全校任选课等。 ⑷实践教学 20-28 学分,包括:入学教育与军训、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其它实践环节。 ⑸其它课外活动所得学分 0-10 学分。 学分绩点的计算 为了反映学生学习的质量,采用学分绩点评定方法。学分绩点是表示学生学习 “ 质 ” 的计量单位,是各类评奖、选优等的主要依据。 课程学分绩点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 平均学分绩点 = ∑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 ∑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系数规定如下: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成绩 90 — 100 80 — 89 70 — 79 60 — 69 60 分以下 五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优 (95) 良 (85) 中 (75) 及格 (65) 不及格 二级制对应的百分制 合格 (75) 不及格 成绩对应的成绩系数 0 — 0 0 — 9 0 — 9 0 — 9 0 课程成绩 90 的成绩系数计为 0 ,课程成绩 91 的成绩系数计为 1 ,以此类推,课程成绩 99 的成绩系数就计为 9 ;五级制“优”计为 5 ;二级制“及格”的计为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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