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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的论文1000字内容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6 08:47:31

关于汽车的论文1000字内容怎么写

汽车专业大学生如何弘扬工匠精神论文10正工匠精神的核心是什么?在立志创新以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征途上,工匠精神又有怎么样的重要性成为了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无独有偶,美国作家亚历克·福奇在《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一书中同样对"工匠精神"进行了着重的剖析。作者亚力克·福奇表示,洞悉百年创新史的内核,工匠精神就是一种信仰,是一个国家生生不息的源泉。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发展更是"工匠精神"的一部发展史。四大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截至2017年3月底汽车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一方面是社会对汽车维修人才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是汽车维修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需求的差距直接影响到汽车维修业的质量,如何培养企业切合需求的汽车维修专业人才。本文即在对汽车4S店调研基础上,探索出以践行"工匠精神"为核心的三维人才培养模式,以期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借鉴意义。

而由此联想到汽车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不免心生感慨,它已经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得是如此紧密、不可或缺,而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细细思量。 汽车从发明到现在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便利,应该说还是一个质的变化,而由此产生的汽车文化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又有所不同,在西方人看来,人是在所有机器之前的,所以要给予最大的重视,而自行车是出现在汽车之前的也应先行。所以在西方的马路上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如果在过路口时有自行车,汽车会慢行等它先通过,换了是行人和自行车争行时,要先让行人先通过,更不用提行人与汽车了,那是更要先让着行人的。可在我们中国,汽车仿佛是有钱有权的一种象征,却可以视这些在西方通用的规则而不顾,对行人自行车抢行不说,还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横冲直撞简直就是大爷,我们只学来了人家的技术和照搬人家的交通规则,却没有学来人家的汽车文化,而缺少了文化的东西总是缺失点什么的。如果说汽车只是做为一种代步的工具,我们拥有它是为了生活的便利和提高工作效率,那么是没错的,要是想着有了车把它开在大街上也超越那些在路上卖力骑行的人,傲慢地按着喇叭催促走在前方八百米的行人,那就有点虚荣的味道,真把它和成功与否联系在一起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而在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资源虽不少可平摊到每个人身上就少得可怜,不管是土地还是能源的状况都不容乐观,汽油有很大一部分信赖进口,油价的涨跌牵动着每个有车族的心。虽说近年开发了新的能源,比如车用乙醇,似乎前景一片美好,但问题还是不能解决,现在用的是玉米为原料造乙醇,美国现如今严加限制玉米的出口来卡我们的脖子,而做为一个人口大国,玉米也是重要的粮食来源,必须得有一定的储备,所以现在也叫停了这项工程。这条路走不通,还是有其它的新能源,但目前都处在不成熟阶段,短期内不能得到解决。就说有朝一日解决了能源,那么我们的交通状况呢,大家所熟悉的北京的五条环路上的超大露天停车场,许多城市的交通拥堵,中国人的耐心又尤其的差,拥堵时到处是心浮气躁的人,总想自己先走反而欲速而不达,更是乱成一锅粥。没有良好的秩序和驾驶习惯,就算修再宽的马路也是枉然。法制的不健全也为汽车在中国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考到驾照却车技很差的“马路杀手”,是谁把驾照发给了这些人。还有前阵报道的更令人寒心的,故意把被自己撞倒的人二次碾压至死的事故,都透露出我们的法制在某些地方是不是出了差错,以至于流传着撞残不如撞死这样的说法。 此外还有汽车尾气的污染,排放的有害物质可谓大气污染的“元凶”。汽车尾气最主要的危害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其对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刺激眼睛,引起红眼病;刺激鼻、咽喉、气管和肺部,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光化学烟雾能使树木枯死,农作物大量减产;能降低大气的能见度,妨碍交通。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会增加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损害肺功能。二氧化硫在大气中含量过高时,会随降水形成“酸雨”。还会使得肺癌的人数明显增加。离公路越近,公路上汽车流量越大,肺癌死亡率越高。汽车尾气中的铅化合物可随呼吸进入血液,并迅速地蓄积到人体的骨骼和牙齿中,它们干扰血红素的合成、侵袭红细胞,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严重时损害脑细胞,引起脑损伤。当儿童血中铅浓度达6~8ppm时,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和智力发育,甚至出现痴呆症状。铅还能透过母体进入胎盘,危及胎儿。 不管是出于环境还是交通的考虑,本人认为,私人买车,不仅养车的费用很贵,维护也是件头痛的事。我们还是选择更加环保的出行方式,比如说骑车,虽说累点但可以锻炼身体;乘坐公车,大力发展和完善公交系统,节省能源和道路资源 ;和别人拼车即方便还可以在路上找个伴我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自身也是生物的一部分,做为一个个人,能为环保做一份贡献也是应该的,就算是我们自已不方便些,多留些绿色给下一代。而且成功的方式也不只体现在有没有车,这都是表面上的东西,本人以为成功是为这个世界创造和留下了些什么,而不是你自己拥有了些什么。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人会说都象你这样那么中国的汽车工业就别发展了,但一项产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给环境造成破坏,给生活带来更大的不便上。我们拥有汽车是为了更方便,而不是成为它的奴隶,还要受它的危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不如不拥有它的为好。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可谓是密不可分的,怎样使它发挥更好的作用而减少危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而我们只要人人努力,总会把生活过得更好,而不在于是否拥有自己的私车,我们只有脚踏实地,把身边的事做好,过好我们的每一天,生活意义不仅仅在于成功与否,更在于快乐与否!

从丰田汽车召回谈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 三包;汽车缺陷;召回; 维权  内容提要: 丰田汽车由于刹车装置存在质量问题在全球范围发规模召回,但其在美国和中国对待消费者的召回方案却大相径庭。其原因是有些观点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质量法》)的不当理解;但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确实存在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而对法律法规的曲解导致了丰田公司对我国消费者采取区别对待的召回方案。本文试图纠正公众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误读、梳理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丰田汽车在美国召回的方案及受到处罚  丰田汽车2009年底由于加速踏板存在缺陷在美国召回430万辆不同种类的车型。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汽车制造商如确定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告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动。由于丰田公司未能及时通知美国政府有关汽车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美国交通部于2010年3月5日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超过1600万美元的最高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向汽车制造商开出的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笔民事罚款。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已于2月16日要求丰田公司上交与大规模召回相关的文件,包括产品数据、客户投诉等信息,以期查明丰田公司在知晓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后多久才宣布召回。  美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与美国检察部门研究后,决定对受召回事件影响的美国所有丰田和雷克萨斯车主提供额外服务。此项额外服务主要针对担心汽车送往维修前行驶安全的丰田车主,其中包括为车主提供经济赔偿。这样的赔偿在美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美国法典》第49编第301章中对于“缺陷与违规赔偿”中的“赔偿方式”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或配件存在缺陷,可供制造商选择的赔偿方式包括修理机动车、以等价机动车更换、减去合理折旧退车等。“制造商赔偿规划”条款规定,机动车制造商应该赔偿购买者在修理、更换、退车等合理期间内带来的成本。  二、浙江省工商局依据地方性法规要求丰田汽车公司公平对待浙江的汽车消费者  丰田中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实施了召回。而在我国,丰田公司给出了与美国不同的召回方案,我国丰田车主只能自驾缺陷汽车至4S店去完成召回。而由此产生的相关应交通费用及经济补偿,丰田公司以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赔付。  丰田公司对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召回服务,引起了我国丰田车主的普遍不满。浙江省工商局在3月14日发布了《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后与丰田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经过浙江工商局释法明理,丰田公司作出承诺对我国浙江地区消费者实行补偿措施,但两天后,丰田公司高管出尔反尔,表示丰田公司仅提供免费三选一服务,不向消费者提供补偿。在浙江工商局要求丰田履行承诺下。丰田公司了最终向浙江部分消费者提供了每人约三百元人民币的补偿。  在此次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浙江的消费者得到了丰田公司的赔偿,是根据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而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5万公里”。浙江省是目前唯一的将汽车纳入三包规定的省份。  三、正确解读和适用《消法》第45条及《质量法》第41条  1、《消法》第45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三包义务  有人认为浙江消费者之所以能够获得丰田公司赔偿,原因在于浙江的地方性法规对汽车产品有三包规定。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汽车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其他地方也没有汽车三包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我国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就无法要求丰田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事实上,这是对我国法律的误读。《消法》第45条完全可以作为相关法律依据,解决召回赔偿问题。该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根据该规定,产品三包分为国家规定三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约定三包。尽管汽车并未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但通常经营者都会与消费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免费修理,丰田公司与消费者约定两年或5万公里内实行免费修理。该约定虽然未完整涵盖“包修、包换、包退”等三包服务,但明确约定了经营者的包修义务。而《消法》中对三包的规定是并列的,而非递进关系。事实上,三者都是售后服务的一种方式,并不互为条件。也就是说虽然经营者与消费者仅约定了包修,但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对三包的一种约定。众所皆知汽车是大件商品。对包修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丰田等汽车厂家与消费者都有一定期限内包修的约定,因此约定的三包也可以适用《消法》的相关条款,经营者在其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降低成本,缩短研发时间而导致的产品缺陷不能适用《质量法》第41条的免责规定  有观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不适用民事赔偿制度,根据是《质量法》第41条。事实上这种理解也是对这一条款的曲解。根据《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笔者认为,只有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才可以免责。对丰田汽车出现的缺陷不能适用免责条款。第一,并不是所有汽车品牌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其次,就丰田汽车来说,也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第三,对于汽车生产者为了竞争而加快新产品的上市,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时间或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导致产品的安全出现缺陷的,不能以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免责。从以上三点结合现现今汽车技术水平及丰田发展的情况来看,丰田汽车的缺陷不能援引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而免责。四、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低、对违法经营者处罚轻,相关法律、法规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1、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  1986年,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颁布了《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从此“三包”规定成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行政性规章,并逐步为消费者所认同。1995年,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采用了“三包”的运作机制,又兼顾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三方的利益,并将“三包”的商品范围从6种扩大到18种,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责任,而且写明了消费者申诉的途径。但同时该规定列明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在该目录中中并不包括汽车,在以后,相继出台了电脑三包、手机三包等国家规定,汽车产品一直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在我国越来越普遍。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48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保有量巨大,消费者遭遇的汽车质量问题也会越来越普遍,迫切需要汽车三包相关法律的出台,帮助车主维权。但汽车三包规定在我国虽经多方呼吁,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无法出台。汽车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丰田召回事件让我们看到应加快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的出台。  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较底,对违规者处罚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由于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处罚力度偏轻。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二)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的;(三)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的。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汽车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最高罚款额度仅为三万元。相对于汽车产品的高额利润和汽车召回的高昂成本,制造商完全有可能因违法成本低而超越法律底线。  3、《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的规定容易被经营者滥用  《质量法》也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重要依据。但根据《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该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规定过于宽泛。由于其它原因导致产品缺陷很容易被经营者以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的缺陷为借口而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消法》关于召回的条款过于原则且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消法》也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根据《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该条款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但在《消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经营者违反第18条应负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蓄意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来说毫无震慑力。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议  我国应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尽快出台汽车三包法规  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逐年上升,消费者可能要面对的汽车质量纠纷将会更加频繁。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尽早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有助于消费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一规定应该包括:车辆7日内可退、15日可换,在包修期内,主要部件因同一问题维修三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换车等等,这样的三包法规的出台将能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汽车消费者的大量投诉。  其次,提升召回规定的层级,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  我国虽然已经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由于该规定仅是部门规章,层级较低;且囿于《行政处罚法法》及《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所能设定的最高额罚款仅为三万元。罚款数额偏低不足以震慑汽车生产商,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将该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等的处罚力度,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的主观过错、严重程度、涉及产品的数量、销售价格等,确定处罚。明确召回的汽车生产者对车主的补偿机制。对于同样的缺陷问题,召回的方式应该一样,要公平地对待缺陷汽车的消费者,缺陷汽车的生产者要对因汽车召回造成误工、误时、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汽车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赔偿。国家要对汽车召回进行全程监管,使召回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第三,《消法》在修订时,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不以价值大小作为认定消费品的标准,应将房屋、汽车等相对价值较大的产品纳入到《消法》的适用范围内。  二、在该法中加入缺陷产品召回听证、处罚制度,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并着重要求其具有可操作性。  三、对于第45条,笔者认为应该修改为对实行三包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而不区分所谓的大件商品或一般商品。  四,要增设惩罚性条款  尽管将要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对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但《消法》在修订时仍应明确引入,并增强惩罚性赔偿的可操作性。  五、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的主体地位。  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公司向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的召回服务差别很大。丰田公司对待同一件事,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对我国的丰田车用户非常不公平。但我国丰田车用户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成本将会非常高。如果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起诉,可以更充分地发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作用。针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可以考虑创设以消费者保护组织为主导的公益诉讼,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主体地位。当面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利益受损时,消费者保护组织作为诉讼主体代表众多消费者诉讼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可以看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可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能够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关于汽车的论文1000字内容

本科生毕业论文  题 目: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研究探讨  学生姓名: 刘 爽  专 业: 汽车车身设计  班 级: 2007级  指导教师: 张天时  2011年1月  摘 要  近些年来,搭乘中国车市这艘万吨巨轮,自主品牌获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不少车企甚至乘胜追击,推出了面向高端的全新品牌。中国汽车人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汽车绝不是“四个轮子加四个沙发”那么简单,更不是“论斤卖”那么幼稚,汽车是有品牌溢价的。同样的工序,同样的技术配置,挂上不同的标志,售价有天壤之别。目前我国汽车工业正处于品牌的重新洗牌和崛起阶段,国外汽车品牌不断冲击中国汽车市场,使本来就处于弱势的汽车自主品牌在各方面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树立自主品牌,发展和提升自主品牌已迫在眉睫。本文从品牌文化建设的角度,以期为我国汽车工业的长期发展和打造有竞争力的中国汽车品牌提出可供借鉴的策略。  关键词:自主品牌 汽车产业 品牌建设  目 录  摘 要 1  第一章 国内汽车品牌建设发展现状 2  1国内汽车品牌建设现状 2  2新车型推出加快 2  3品牌并购开始 2  4外来品牌与国内品牌的冲突 3  5 随意降价、损害品牌 3  6广告设计问题 4  第二章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的问题和重要性 5  1 中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5  第三章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7  1现阶段自主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7  2政府层面 10  结 束 语 16  参考文献 17  致 谢 18  绪 论  本文首先围绕着品牌战略的内涵、目标和特征进行了理论性分析,并进一步提出了品牌战略的理论研究模型品牌战略的阶段模型。从我国汽车经销企业历史发展阶段、汽车经销企业品牌战略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两个方面讲述了我国汽车经销企业的品牌战略实践,并指出了我国汽车经销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实施品牌战略对汽车经销企业发展的长远意义。充分运用品牌战略阶段模型,对汽车经销企业在品牌定位、品牌塑造、品牌评价以及品牌发展四个阶段的实施策略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且还在每一个阶段都建立了相应的策略模型。  第一章 国内汽车品牌建设发展现状  1国内汽车品牌建设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汽车营销模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营销模式正在向多样化方向发展,这符合当前汽车市场发展阶段的特点和汽车消费群体的不同需求,适应市场差异化、消费个性化的要求。经营、销售和服务都比较规范的特许经营专卖店,是目前汽车厂家积极推行的主要营销模式,这类规模合理、服务齐全的3S或4S店得到广泛推广。从客观上讲,我国汽车营销总体上处于产品不断更新、价格不断下降、宣传手段不断创新、渠道服务不断拓展提升的阶段。  2新车型推出加快  1月8日,在法国巴黎的标志品牌标识发布会上,其全球总裁让,马克-盖乐,发布了全新品牌战略,并宣布2010年-2012年标致,将在全国投放14款新车型,而知其中的第一款新车---标致408将于本月25日在中国进行首发。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东风标致旗下各个车型全年累计销售突破11万辆,同比增长44%。2010年,除了即将上市的408,还将有一款全新的SUV引入国内,这款新车极有可能就是在欧洲家喻户晓的3008。到2010年末,东风标致希望将现有经销店的数量从280家增加到340家,以实现东风标致全面飞跃的战略目标。  3品牌并购开始  面对激烈竞争的中国市场,外资品牌增大了在中国进行品牌整合的力度,一个以合资外方主导的品牌重组与整合全面展开。长安福特、江铃汽车的整体品牌整合,是年底报出的汽车产业重大新闻事件;而东风日产重组了郑州日产,上海通用对金杯通用的重组都已经接近尾声,上汽集团未来可能对江西五十铃和重庆重汽重组,大众也积极在中国加强领导力量,试图将南北大众整合在一起,这些都说明汽车产业己经开始进入了战略重组阶段。有专家预言,未来5年,中国汽车企业的总数量,将下降到10家左右。除了上述外资重组外,中方在整合资源基础上主导重组,和中方为了优势互补而进行的强强联合,也开始在酝酿之中。  4外来品牌与国内品牌的冲突  我国大部分合资汽车企业在品牌方面奉行的都是“拿来主义”,引进车型的同时也引进品牌,汽车营销基本上都是“为他人作嫁衣”。即便如此,一些外资品牌进入中国市场之后,也开始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如何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心理和个性需求来实现品牌的本土化,是所有企业都面临的一个课题。另一方面,自主品牌由于外资品牌和自身营销不力的原因,发展缓慢。如一汽红旗轿车正逐渐被市场边缘化,只有靠马自达来延长红旗品牌的生命,而吉利、奇瑞,经历了两年的高速增长后,价格低廉的优势不再出现,丰田、通用对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也折射出民族汽车工业在产品研发方面的劣势。  5 随意降价、损害品牌  近几年来,新车上市时加价销售似乎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尤其以广州本田生产的新雅阁(ACCORD)、飞度(FIT)和上海通用的别克凯越(EXCELLE)为甚,其他车型上市初期也是短暂炒一阵子,只是持续时间不如上述三款车长。由于炒车现象的存在,购车者多付了钱,欲购车者却多付出了等待的时间,对他们都是不公平的,长久下去,企业和经销商就会给外界一个非诚信形象。与加价相对应,一些企业也出于“赚快钱”的心理,定价策略也出现随意性的倾向,新车上市时定价偏高,一旦市场反应不佳,便马上宣布降价。如江淮瑞风(Refine)上市仅三个月,最高降价幅度达6万元,本来企业降价是想制造热点,但频频降价反过来会助长消费者持币待购的心理,对销售无益。更重要的是,每一次降价都是对己购车主的一种伤害,而准备购车的消费者也会怀疑企业的利润率到底有多少,这都会令企业的品牌形象大打折扣。  6广告设计问题  翻开报纸、杂志,打开电视,汽车广告扑面而来,但很少有广告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广告的媒体投放策略方面,一些汽车企业的随意性更加明显。他们选择媒体的依据,不是媒体的有效发行量和媒体影响力、媒体目标受众与产品目标受众是否重叠,而是与媒体广告部门负责人(业务员)的个人关系。  第二章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的问题和重要性  1 中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1发展自主品牌的重要性  目前从世界汽车工业发展史中国汽车工业现状来看,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自主品牌,努力培育自主品牌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中国汽车市场正进入蓬勃发展的活跃期,同时我国为汽车工业征得的五年保护期已过近半,自主品牌的发展面临空前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汽车必须冲破传统的观念和束缚,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打破种种束缚,是中国汽车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坚守和发展自主品牌,在开放中走自主发展之路,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建立自主品牌是提升我国汽车产品自主开发能力的必然条件  我国汽车产业20年来的合资政策无论在增加劳动就业,培养技术人员、输送管理经验、传播营销理念等各方面都做出了极大贡献。然而,在大量的合资中,我们不仅没有掌握国外先进技术,明显的提高我国汽车产业自主开发能力,反而丢失了原有的品牌和研发能力,中国汽车企业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十分重视产品的价值和作用,大多数厂商仍然以广告促销、渠道建设、产品推广为主导,对于品牌的建设还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广告诉求也大同小异,并不能明确的传播品牌的个性,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竞争的加剧,停留在产品层面上的价格竞争和单纯的促销手段最终导致的结果不仅是市场份额的减少和利润的下降,更为严重的是自主品牌价值的流失。  自主品牌的载体,与其说是汽车产品,倒不如说是汽车的自主品牌,自主品牌解决是技术的生存权的问题,所以,自主品牌对提高自主开发能力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前提,建立自主品牌是提高我国汽车自主开发能力的必要条件。  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最新统计,世界名牌占全球品牌不到3%,而其产品却占了全球市场的40%以上,销售额更占据了全球50%左右,个别行业(如计算机软件)则超过了90%,这说明现代经济的竞争已经从产品竞争的时代转入了品牌竞争的时代。在国际市场上,因为产品越来越同质化了,产品之间的物理属性已经相差无几,不能很好的满足消费者的情感和精神的寄托。所以品牌不仅带来产销量的不同,更是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  可见,在现代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品牌已经跨国公司作为控制资源的配置资源,抢占和控制市场的利器,简而言之,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发展道路,就是其于国际汽车巨头品牌的博弈过程,未来10-20年,中国能否诞生世界级的跨国汽车工业集团,能否培养出自己的全球品牌将是中国汽车工业成败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三章我国汽车自主品牌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自主品牌汽车市场表现  自主品牌面临的形势可谓严峻。从近三年的市场表现看,自主品牌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的A0和A00市场的份额逐年下降,其中特别是A00级市场,自主品牌的市场份额从2008年的7%降到2009年的3%,今年上半年降至9%。 “国家鼓励小排量车只是一个口号,所以自主品牌现在日子相当难熬。 ”在第七届中国汽车营销首脑风暴上,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饶达的一番话让自主品牌汽车的经营者感受到了一丝寒意。饶达表示,汽车下乡政策取消以后,明年自主品牌可能是最困难的一年。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品牌,许多大型汽车厂商开始进行“品牌专营”和“品牌专卖”。但是,对于品牌的真正内涵,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真正理解,经常把品牌与企业、品牌与产品甚至品牌与市场销量简单地混为一谈。从中外企业品牌经营状况的对比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汽车品牌经营依然存在有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2自主品牌建设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亟待提升自主研发能力  自主品牌由名称、标识、知识产权、资本规模等几大要素组成,其中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就是自主研发技术。自主开发是自主品牌的核心与关键,缺少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的自主品牌是没有生命力的。然而,我国汽车产业通过20多年来“以市场换技术”的合资发展模式并没有如愿以偿地换来核心技术与自主研发能力。据专家统计,从产品的技术性能来看,我国整体轿车水平几乎落后于发达国家10年,生产工艺水平落后20年,开发设计水平则落后30年。跨国公司在汽车整车以及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总成的设计开发领域,一直不愿在合资企业开展实质性的研发工作;在技术转让费、关键设备及零部件供货价格等方面,也提出了苛刻条件。虽然合资企业大部分已建立了研发中心,但这些研发机构很少开展实质性的研发活动。近年虽然开始有少部分合资企业开始了一些开发尝试,但主要是产品的局部改进,离整车开发还相当遥远。  同时,我国在研发人才的数量方面也严重不足,和发展自主品牌的需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落差,同汽车工业强国相比差距甚大,这已是各方面公认的事实。例如,在欧美发达国家,汽车行业从业人员中技术人才约占30%,我国则不足8%。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发展自主品牌的技术人才约需10万人,目前仅2万余人,缺口达80%。这么大的缺口仅靠高校汽车专业的毕业生来填补在近期是不可能的,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完成研发人才的基本积累。  2提高品牌经营意识  我国汽车企业大多数缺乏品牌经营意识,忽视品牌的资产价值对企业持续发展的巨大作用,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来打造知名汽车品牌,谋求长远发展,而是急功近利,仅仅关心汽车的产量和销量。至1997年,我国汽车企业利用外资已达14亿美元,“桑塔纳”等一些品牌的国产化率已达70%以上,但是,这些产品的品牌仍不在中方,人们看到的只是越来越多的“洋品牌”占据国内汽车市场。  同时,我国汽车企业普遍缺乏创造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壮大品牌的品牌经营意识,甚至引起争端。发生在汽车界的两条“金龙”(厦门金龙和南京金龙)各持半块“金龙”商标的诉讼案例,就是品牌保护和品牌经营意识淡薄的典型例证。  3明确品牌定位  品牌定位是国外汽车品牌普遍具有的重要特征。它可以帮助品牌树立形象,有助于品牌传播,也体现品牌的个性。如“本田”、“丰田”的轻巧和节能:“凯迪拉克”的豪华和气派:“奔驰”的高质量和卓越的性能,以及“法拉利”的速度和个性。这些品牌的定位迎合了消费者心理需求,并形成共鸣,从而有效地增强了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  而我国汽车业往往忽视对品牌个性化特征的塑造。品牌缺乏内涵和鲜明的特征,没有构成对某一特定消费群体产生吸引力的要素。对同一款车常常有多个不同的诉求点:想追求卓越品质,还要标榜经济实惠;想诉求豪华舒适,还要实现大众化,以至品牌形象模糊,定位混乱,让消费者难以选择。  国内的汽车制造商现在纷纷推出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的子品牌和车型,细分市场这个词成了制造商最喜欢用的词汇。从表面上看,针对不同的消费者采取不同的产品策略和定位似乎符合市场规律。但事实上,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匆匆推出众多子品牌的结果,就是在每一个细分市场上都没有达成最强势。而那些定位很接近的子品牌或者子车型更是混淆了客户的视线,使客户不能清晰地识别品牌。  比如南京菲亚特在菲亚特这个品牌下先后推出的派力奥、西耶那和周末风,这三个子品牌的定位接近,像派力奥、西耶那和周末风就是在一个平台上派生出的三款车型,目标客户的差别细微,确切地说更像是三个车型。很多客户喜欢菲亚特这个散发着意大利气息的品牌,可是当他面对派力奥、西耶那和周末风三款细分车型的时候,不知道该选择哪一款,不知道自己是属于哪个细分市场的客户群。  4重视品牌内涵  国内很多汽车企业在如何塑造品牌的问题上陷入误区,把品牌推广的重点放在了广告和和促销等品牌传播方式上,妄图通过媒体炒作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忽视了对品牌内涵的有效性传播,对维持品牌的基本元素缺乏深入研究,针对目标消费群体进行的有效营销和渠道建设工作也不完全到位,造成了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忠诚度相背离的尴尬局面。  从目前的情况看,吉利汽车的品牌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美誉度偏低,品牌联想较差,品牌形象低端,几乎没有品牌忠诚度,品牌表现始终差强人意。同时,吉利在品牌传播和管理中存在不可忽视的误区:以“另类”的方式为品牌贴上低端的标签,品牌定位模糊,品牌系统紊乱,品牌DNA缺乏连续性和一致性,几乎没有品牌文化内涵等。  5通过政府主导扶持自主品牌  政府采购对汽车品牌的正面影响以及对私人购车的导向作用十分明显。作为政府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品牌的知名度和企业信誉,政府公务用车的形象成为不花钱的广告,牢牢印在消费者的心里。现在,许多汽车厂商把进军政府采购市场作为提升品牌价值、扩大私车市场的战略措施,这是明智的。政府汽车采购的大幅增长,为汽车生产制造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份额、增大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利的时机。  政府采购本身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政府采购会偏重于本国工业企业和自主品牌产品,并要照顾小企业和以解决妇女等弱势群体就业为主的企业。“在国外,政府公务用车开进口车,那是最没有面子的事情。因为汽车工业水平是代表国家是否强势的一个因素,只有国家强势了才是政府最大的面子。”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一位专家如是说。  据了解,美国是最早采用政府采购政策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采用政府采购对技术创新进行扶持和推动最成功的国家之一。在美国《联邦采购法》中,有专门针对技术创新成果采购方面的内容。如美国在1933年制定了《购买美国产品法》,对处于技术领域工业发展早期的产品进入市场,政府采购有效地降低其进入市场的风险。加拿大、欧盟、日本、美国的政府采购基本是由国内供应商提供的。  对于高技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展,不仅需要市场需求的拉动,还需要市场培育。政府采购应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要借鉴国外经验,使政府采购成为政府实现科技、经济与社会目标的一种公共财政支出手段。有关专家指出,在我国风险投资体系不完善、创业投资未成气候、知识产权保护较弱的现状下,为高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产品需求市场成为解渴之源。希望政府能把相关配套资金作为采购资金,以表明政府支持的态度。政府采购可以有效起到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在自主知识产权买方市场形成后,技术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对自主创新起决定作用。  6加大品牌文化培育力度  自主品牌在近些年的发展中进步明显,这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但如果没有企业自身的努力,自主品牌发展最终将被合资车企打败。目前,合资自主与独立自主两大阵营的竞争,一个俯身向下剿杀、一个奋力向上突围,已经进入了短兵相接对峙阶段。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价格战仍旧是双方竞争的撒手锏,但品牌与技术的影响因素,正在迅速崛起。  10月初,在新华信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显示,消费者在购车选店时首要考虑的因素中,品牌可靠位居第一,价格优惠其次,服务专业排第三。其中,产品品牌与经销商品牌的可靠性在购车过程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自主品牌中已宣布实现盈利的上海汽车,今年也遭遇了相当大的困难,今年1-9月份累计销量超过12万辆,较年初提出的18万辆目标相差甚远。同样来自国企背景的东风乘用车今年1-9月份累计销售2万多辆。  与更为消费者熟知的长安、奇瑞、吉利相比,上海汽车与东风乘用车都还得加大品牌传播力度。汽车作为消费产品,只能千方百计建立起自己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或是重建品牌形象。如上周末在北京,长安汽车发布了全新的品牌战略,包括企业品牌标识、主流乘用车品牌标识、商用车品牌标识、以及公益品牌标识在内的四大品牌新标识。长安汽车董事长徐留平表示,全新品牌战略也是长安面向未来的企业战略蓝图确定的标志。  而建立品牌形象,除了让品牌为公众熟知,更重要的是提升服务环节的质量。今年以来,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和力帆汽车都加大了网络重组和拓展的力度,市场终端的表现不错。  参考文献  [1] 王刚,发展中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的几点思考 人民出版社4  [2] 张扬,中国汽车市场,浙江大学出版社  [3] 欧阳镇明,汽车专利,北京人民出版社,4  [4] 庄守鑫 文献来自:信息网络 2004年 第06期  [5] 朱慕菊.汽车营销市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  [6] 钟启泉.国内外品牌建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  [7] 郭竹亭 汽车车身设计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1994  [8] 黄天泽 黄金陵 汽车车身结构与设计 北京 机械工艺出版社 2005  [9] 李春明 汽车品牌市场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10] 陈家瑞 汽车构造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11] 郑树清论汽车工业的特征和一般发展规律——兼谈中国汽车工业,上海经济研究[J], 2005  [12] 王长征著,《消费者行为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第一版  [13] 徐志强:中国轿车市场营销体系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J]北京汽车,2  结束语  这次毕业设计是对大学四年来所学的各门知识的一个综合检测,同时也是已即将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们的业务能力的很好锻炼。毕业设计虽然很辛苦,但也很充实。更重要的是通过毕业设计,学到了不少的东西。我的动手能力以及独立思考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专业知识和以前所学的其它课程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在毕业设计中,我掌握了很多专业词汇,这对我将来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虽然经历了三个月的辛苦,但在整个毕业论文中我尽心尽力,力求完美。但我知道我的能力有限,所掌握的知识有限,在论文中肯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所以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指出。收获之余略感本次论文创新不足略感遗 。  致 谢  弹指一挥,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回收期间的一幕幕,依然鲜活,浮现在眼前,为感谢所有长期以来培养,帮助,支持和影响我的人首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张天时老师,本文再开题前,以及之后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张天时导师的悉心指导,导师的教学和以科研工作十分繁忙,但仍能在百忙之中对本人关怀备至,对本文的选题构架,审稿和定稿工作,给与悉心的指导和帮助,堪称治学和为人的楷模  其次感谢我的朋友和同学,感谢他们一直以来的有力支持和鼓励  再次感谢本论文中参阅的有关资料的作者,没有他们的研究成果,本文也是无法完成  特别感谢我的姐姐,她做为我的坚强后盾,在背后默默地关心和支持,使我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和本论文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亲情是我不断努力和进取的动力  祝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喜乐安康

从丰田汽车召回谈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 三包;汽车缺陷;召回; 维权  内容提要: 丰田汽车由于刹车装置存在质量问题在全球范围发规模召回,但其在美国和中国对待消费者的召回方案却大相径庭。其原因是有些观点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质量法》)的不当理解;但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确实存在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而对法律法规的曲解导致了丰田公司对我国消费者采取区别对待的召回方案。本文试图纠正公众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误读、梳理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丰田汽车在美国召回的方案及受到处罚  丰田汽车2009年底由于加速踏板存在缺陷在美国召回430万辆不同种类的车型。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汽车制造商如确定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告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动。由于丰田公司未能及时通知美国政府有关汽车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美国交通部于2010年3月5日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超过1600万美元的最高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向汽车制造商开出的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笔民事罚款。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已于2月16日要求丰田公司上交与大规模召回相关的文件,包括产品数据、客户投诉等信息,以期查明丰田公司在知晓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后多久才宣布召回。  美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与美国检察部门研究后,决定对受召回事件影响的美国所有丰田和雷克萨斯车主提供额外服务。此项额外服务主要针对担心汽车送往维修前行驶安全的丰田车主,其中包括为车主提供经济赔偿。这样的赔偿在美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美国法典》第49编第301章中对于“缺陷与违规赔偿”中的“赔偿方式”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或配件存在缺陷,可供制造商选择的赔偿方式包括修理机动车、以等价机动车更换、减去合理折旧退车等。“制造商赔偿规划”条款规定,机动车制造商应该赔偿购买者在修理、更换、退车等合理期间内带来的成本。  二、浙江省工商局依据地方性法规要求丰田汽车公司公平对待浙江的汽车消费者  丰田中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实施了召回。而在我国,丰田公司给出了与美国不同的召回方案,我国丰田车主只能自驾缺陷汽车至4S店去完成召回。而由此产生的相关应交通费用及经济补偿,丰田公司以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赔付。  丰田公司对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召回服务,引起了我国丰田车主的普遍不满。浙江省工商局在3月14日发布了《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后与丰田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经过浙江工商局释法明理,丰田公司作出承诺对我国浙江地区消费者实行补偿措施,但两天后,丰田公司高管出尔反尔,表示丰田公司仅提供免费三选一服务,不向消费者提供补偿。在浙江工商局要求丰田履行承诺下。丰田公司了最终向浙江部分消费者提供了每人约三百元人民币的补偿。  在此次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浙江的消费者得到了丰田公司的赔偿,是根据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而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5万公里”。浙江省是目前唯一的将汽车纳入三包规定的省份。  三、正确解读和适用《消法》第45条及《质量法》第41条  1、《消法》第45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三包义务  有人认为浙江消费者之所以能够获得丰田公司赔偿,原因在于浙江的地方性法规对汽车产品有三包规定。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汽车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其他地方也没有汽车三包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我国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就无法要求丰田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事实上,这是对我国法律的误读。《消法》第45条完全可以作为相关法律依据,解决召回赔偿问题。该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根据该规定,产品三包分为国家规定三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约定三包。尽管汽车并未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但通常经营者都会与消费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免费修理,丰田公司与消费者约定两年或5万公里内实行免费修理。该约定虽然未完整涵盖“包修、包换、包退”等三包服务,但明确约定了经营者的包修义务。而《消法》中对三包的规定是并列的,而非递进关系。事实上,三者都是售后服务的一种方式,并不互为条件。也就是说虽然经营者与消费者仅约定了包修,但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对三包的一种约定。众所皆知汽车是大件商品。对包修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丰田等汽车厂家与消费者都有一定期限内包修的约定,因此约定的三包也可以适用《消法》的相关条款,经营者在其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降低成本,缩短研发时间而导致的产品缺陷不能适用《质量法》第41条的免责规定  有观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不适用民事赔偿制度,根据是《质量法》第41条。事实上这种理解也是对这一条款的曲解。根据《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笔者认为,只有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才可以免责。对丰田汽车出现的缺陷不能适用免责条款。第一,并不是所有汽车品牌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其次,就丰田汽车来说,也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第三,对于汽车生产者为了竞争而加快新产品的上市,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时间或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导致产品的安全出现缺陷的,不能以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免责。从以上三点结合现现今汽车技术水平及丰田发展的情况来看,丰田汽车的缺陷不能援引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而免责。四、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低、对违法经营者处罚轻,相关法律、法规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1、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  1986年,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颁布了《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从此“三包”规定成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行政性规章,并逐步为消费者所认同。1995年,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采用了“三包”的运作机制,又兼顾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三方的利益,并将“三包”的商品范围从6种扩大到18种,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责任,而且写明了消费者申诉的途径。但同时该规定列明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在该目录中中并不包括汽车,在以后,相继出台了电脑三包、手机三包等国家规定,汽车产品一直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在我国越来越普遍。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48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保有量巨大,消费者遭遇的汽车质量问题也会越来越普遍,迫切需要汽车三包相关法律的出台,帮助车主维权。但汽车三包规定在我国虽经多方呼吁,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无法出台。汽车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丰田召回事件让我们看到应加快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的出台。  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较底,对违规者处罚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由于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处罚力度偏轻。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二)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的;(三)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的。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汽车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最高罚款额度仅为三万元。相对于汽车产品的高额利润和汽车召回的高昂成本,制造商完全有可能因违法成本低而超越法律底线。  3、《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的规定容易被经营者滥用  《质量法》也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重要依据。但根据《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该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规定过于宽泛。由于其它原因导致产品缺陷很容易被经营者以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的缺陷为借口而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消法》关于召回的条款过于原则且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消法》也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根据《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该条款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但在《消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经营者违反第18条应负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蓄意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来说毫无震慑力。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议  我国应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尽快出台汽车三包法规  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逐年上升,消费者可能要面对的汽车质量纠纷将会更加频繁。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尽早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有助于消费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一规定应该包括:车辆7日内可退、15日可换,在包修期内,主要部件因同一问题维修三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换车等等,这样的三包法规的出台将能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汽车消费者的大量投诉。  其次,提升召回规定的层级,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  我国虽然已经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由于该规定仅是部门规章,层级较低;且囿于《行政处罚法法》及《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所能设定的最高额罚款仅为三万元。罚款数额偏低不足以震慑汽车生产商,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将该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等的处罚力度,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的主观过错、严重程度、涉及产品的数量、销售价格等,确定处罚。明确召回的汽车生产者对车主的补偿机制。对于同样的缺陷问题,召回的方式应该一样,要公平地对待缺陷汽车的消费者,缺陷汽车的生产者要对因汽车召回造成误工、误时、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汽车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赔偿。国家要对汽车召回进行全程监管,使召回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第三,《消法》在修订时,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不以价值大小作为认定消费品的标准,应将房屋、汽车等相对价值较大的产品纳入到《消法》的适用范围内。  二、在该法中加入缺陷产品召回听证、处罚制度,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并着重要求其具有可操作性。  三、对于第45条,笔者认为应该修改为对实行三包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而不区分所谓的大件商品或一般商品。  四,要增设惩罚性条款  尽管将要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对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但《消法》在修订时仍应明确引入,并增强惩罚性赔偿的可操作性。  五、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的主体地位。  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公司向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的召回服务差别很大。丰田公司对待同一件事,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对我国的丰田车用户非常不公平。但我国丰田车用户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成本将会非常高。如果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起诉,可以更充分地发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作用。针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可以考虑创设以消费者保护组织为主导的公益诉讼,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主体地位。当面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利益受损时,消费者保护组织作为诉讼主体代表众多消费者诉讼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可以看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可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能够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而由此联想到汽车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不免心生感慨,它已经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得是如此紧密、不可或缺,而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细细思量。 汽车从发明到现在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便利,应该说还是一个质的变化,而由此产生的汽车文化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又有所不同,在西方人看来,人是在所有机器之前的,所以要给予最大的重视,而自行车是出现在汽车之前的也应先行。所以在西方的马路上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如果在过路口时有自行车,汽车会慢行等它先通过,换了是行人和自行车争行时,要先让行人先通过,更不用提行人与汽车了,那是更要先让着行人的。可在我们中国,汽车仿佛是有钱有权的一种象征,却可以视这些在西方通用的规则而不顾,对行人自行车抢行不说,还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横冲直撞简直就是大爷,我们只学来了人家的技术和照搬人家的交通规则,却没有学来人家的汽车文化,而缺少了文化的东西总是缺失点什么的。如果说汽车只是做为一种代步的工具,我们拥有它是为了生活的便利和提高工作效率,那么是没错的,要是想着有了车把它开在大街上也超越那些在路上卖力骑行的人,傲慢地按着喇叭催促走在前方八百米的行人,那就有点虚荣的味道,真把它和成功与否联系在一起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而在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资源虽不少可平摊到每个人身上就少得可怜,不管是土地还是能源的状况都不容乐观,汽油有很大一部分信赖进口,油价的涨跌牵动着每个有车族的心。虽说近年开发了新的能源,比如车用乙醇,似乎前景一片美好,但问题还是不能解决,现在用的是玉米为原料造乙醇,美国现如今严加限制玉米的出口来卡我们的脖子,而做为一个人口大国,玉米也是重要的粮食来源,必须得有一定的储备,所以现在也叫停了这项工程。这条路走不通,还是有其它的新能源,但目前都处在不成熟阶段,短期内不能得到解决。就说有朝一日解决了能源,那么我们的交通状况呢,大家所熟悉的北京的五条环路上的超大露天停车场,许多城市的交通拥堵,中国人的耐心又尤其的差,拥堵时到处是心浮气躁的人,总想自己先走反而欲速而不达,更是乱成一锅粥。没有良好的秩序和驾驶习惯,就算修再宽的马路也是枉然。法制的不健全也为汽车在中国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考到驾照却车技很差的“马路杀手”,是谁把驾照发给了这些人。还有前阵报道的更令人寒心的,故意把被自己撞倒的人二次碾压至死的事故,都透露出我们的法制在某些地方是不是出了差错,以至于流传着撞残不如撞死这样的说法。 此外还有汽车尾气的污染,排放的有害物质可谓大气污染的“元凶”。汽车尾气最主要的危害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其对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刺激眼睛,引起红眼病;刺激鼻、咽喉、气管和肺部,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光化学烟雾能使树木枯死,农作物大量减产;能降低大气的能见度,妨碍交通。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会增加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损害肺功能。二氧化硫在大气中含量过高时,会随降水形成“酸雨”。还会使得肺癌的人数明显增加。离公路越近,公路上汽车流量越大,肺癌死亡率越高。汽车尾气中的铅化合物可随呼吸进入血液,并迅速地蓄积到人体的骨骼和牙齿中,它们干扰血红素的合成、侵袭红细胞,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严重时损害脑细胞,引起脑损伤。当儿童血中铅浓度达6~8ppm时,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和智力发育,甚至出现痴呆症状。铅还能透过母体进入胎盘,危及胎儿。 不管是出于环境还是交通的考虑,本人认为,私人买车,不仅养车的费用很贵,维护也是件头痛的事。我们还是选择更加环保的出行方式,比如说骑车,虽说累点但可以锻炼身体;乘坐公车,大力发展和完善公交系统,节省能源和道路资源 ;和别人拼车即方便还可以在路上找个伴我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自身也是生物的一部分,做为一个个人,能为环保做一份贡献也是应该的,就算是我们自已不方便些,多留些绿色给下一代。而且成功的方式也不只体现在有没有车,这都是表面上的东西,本人以为成功是为这个世界创造和留下了些什么,而不是你自己拥有了些什么。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人会说都象你这样那么中国的汽车工业就别发展了,但一项产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给环境造成破坏,给生活带来更大的不便上。我们拥有汽车是为了更方便,而不是成为它的奴隶,还要受它的危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不如不拥有它的为好。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可谓是密不可分的,怎样使它发挥更好的作用而减少危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而我们只要人人努力,总会把生活过得更好,而不在于是否拥有自己的私车,我们只有脚踏实地,把身边的事做好,过好我们的每一天,生活意义不仅仅在于成功与否,更在于快乐与否!

关于汽车的论文1000字内容怎样写

而由此联想到汽车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不免心生感慨,它已经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得是如此紧密、不可或缺,而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细细思量。 汽车从发明到现在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便利,应该说还是一个质的变化,而由此产生的汽车文化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又有所不同,在西方人看来,人是在所有机器之前的,所以要给予最大的重视,而自行车是出现在汽车之前的也应先行。所以在西方的马路上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如果在过路口时有自行车,汽车会慢行等它先通过,换了是行人和自行车争行时,要先让行人先通过,更不用提行人与汽车了,那是更要先让着行人的。可在我们中国,汽车仿佛是有钱有权的一种象征,却可以视这些在西方通用的规则而不顾,对行人自行车抢行不说,还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横冲直撞简直就是大爷,我们只学来了人家的技术和照搬人家的交通规则,却没有学来人家的汽车文化,而缺少了文化的东西总是缺失点什么的。如果说汽车只是做为一种代步的工具,我们拥有它是为了生活的便利和提高工作效率,那么是没错的,要是想着有了车把它开在大街上也超越那些在路上卖力骑行的人,傲慢地按着喇叭催促走在前方八百米的行人,那就有点虚荣的味道,真把它和成功与否联系在一起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而在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资源虽不少可平摊到每个人身上就少得可怜,不管是土地还是能源的状况都不容乐观,汽油有很大一部分信赖进口,油价的涨跌牵动着每个有车族的心。虽说近年开发了新的能源,比如车用乙醇,似乎前景一片美好,但问题还是不能解决,现在用的是玉米为原料造乙醇,美国现如今严加限制玉米的出口来卡我们的脖子,而做为一个人口大国,玉米也是重要的粮食来源,必须得有一定的储备,所以现在也叫停了这项工程。这条路走不通,还是有其它的新能源,但目前都处在不成熟阶段,短期内不能得到解决。就说有朝一日解决了能源,那么我们的交通状况呢,大家所熟悉的北京的五条环路上的超大露天停车场,许多城市的交通拥堵,中国人的耐心又尤其的差,拥堵时到处是心浮气躁的人,总想自己先走反而欲速而不达,更是乱成一锅粥。没有良好的秩序和驾驶习惯,就算修再宽的马路也是枉然。法制的不健全也为汽车在中国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考到驾照却车技很差的“马路杀手”,是谁把驾照发给了这些人。还有前阵报道的更令人寒心的,故意把被自己撞倒的人二次碾压至死的事故,都透露出我们的法制在某些地方是不是出了差错,以至于流传着撞残不如撞死这样的说法。 此外还有汽车尾气的污染,排放的有害物质可谓大气污染的“元凶”。汽车尾气最主要的危害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其对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刺激眼睛,引起红眼病;刺激鼻、咽喉、气管和肺部,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光化学烟雾能使树木枯死,农作物大量减产;能降低大气的能见度,妨碍交通。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会增加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损害肺功能。二氧化硫在大气中含量过高时,会随降水形成“酸雨”。还会使得肺癌的人数明显增加。离公路越近,公路上汽车流量越大,肺癌死亡率越高。汽车尾气中的铅化合物可随呼吸进入血液,并迅速地蓄积到人体的骨骼和牙齿中,它们干扰血红素的合成、侵袭红细胞,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严重时损害脑细胞,引起脑损伤。当儿童血中铅浓度达6~8ppm时,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和智力发育,甚至出现痴呆症状。铅还能透过母体进入胎盘,危及胎儿。 不管是出于环境还是交通的考虑,本人认为,私人买车,不仅养车的费用很贵,维护也是件头痛的事。我们还是选择更加环保的出行方式,比如说骑车,虽说累点但可以锻炼身体;乘坐公车,大力发展和完善公交系统,节省能源和道路资源 ;和别人拼车即方便还可以在路上找个伴我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自身也是生物的一部分,做为一个个人,能为环保做一份贡献也是应该的,就算是我们自已不方便些,多留些绿色给下一代。而且成功的方式也不只体现在有没有车,这都是表面上的东西,本人以为成功是为这个世界创造和留下了些什么,而不是你自己拥有了些什么。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人会说都象你这样那么中国的汽车工业就别发展了,但一项产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给环境造成破坏,给生活带来更大的不便上。我们拥有汽车是为了更方便,而不是成为它的奴隶,还要受它的危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不如不拥有它的为好。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可谓是密不可分的,怎样使它发挥更好的作用而减少危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而我们只要人人努力,总会把生活过得更好,而不在于是否拥有自己的私车,我们只有脚踏实地,把身边的事做好,过好我们的每一天,生活意义不仅仅在于成功与否,更在于快乐与否!

汽车运动  汽车运动的起源:“赛车”一词来自法文(Grand Prix),意思是大奖赛。在国外,汽车比赛几乎与汽车具有同样长的历史。今天,各式各样的汽车比赛被统称为现代汽车运动,它是世界范围内一项影响较大的体育运动。多姿多彩的汽车运动使这一冷冰冰的钢铁机器充满了柔情蜜意,同时,汽车运动的激烈、惊险、浪漫、刺激,不仅仅使成千上万的观众为之痴迷,而且还使世界汽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  汽车运动是指汽车在封闭场地内、道路上或野外比赛速度、驾驶技术和性能的一种运动项目。19世纪80年代,欧洲大陆出现了最早的汽车。汽车运动也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兴起。从第一辆汽车被生产出来到第一次汽车比赛的举行只不过十年的时间。起初,汽车比赛的目的只是汽车生产厂家为了检查车辆的性能,宣传使用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汽车生产厂家积极资助,推销其产品。1894年,Le Petit 日报的Pierre Gifard组织了世界上第一次汽车比赛,线路由巴黎到鲁昂(Rouen),共80英里。这次比赛远不及今天大奖赛扣人心弦,引用当时的话说“without danger, easy to handle and cheap to run!”。  汽车运动的魅力:与通常的体育运动相比,汽车运动不仅是车手个人技艺、意志和胆量的竞争,而且是汽车设计、产品质量的角逐,这种独具特色的双重性运动,更能体现人类精英与高新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现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有了具有高科技产品的汽车公司做后盾,有了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大企业集团的资助,再加之热心汽车运动的人们的积极参与,这就是汽车运动能够经久不衰的关键所在。汽车比赛不断推动着世界和各国汽车工业的技术革命,而汽车工业的日新月异的变革又推动了汽车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运动自始至终围绕交通车和专门特制赛车这两大类车种发展。有钱人驾着刚刚问世不久的汽车,炫耀他们的“绅士派头”已成为历史。如今汽车甲级赛(即F1)驾驶员,他们身穿类似潜水员潜水服的长袖防火服,头盔和宇航员戴的差不多。  现在的汽车赛已完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在赛车场,那些五彩缤纷的赛车,随着一声令下,竟相出发,开足马力冲向前方。车手门你追我赶的争先表演,赛车如万马奔腾一泻千里而过的彩场面非常壮观,这对20~30万的现场观众和数以亿计的电视观众来说极丰富刺激。  汽车运动的魅力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有助于改善汽车的性能; 是强化的道路实验;动态车展最佳广告;促进汽车大众化。  汽车赛是集人与车为一体的综合较量。与通常的体育运动相比,汽车运动不仅是车手个人技艺、意志和胆量的竞争,而且是汽车设计,产品质量的角逐。这种独具特色的双重性运动,更能体现人类精英与高新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现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  作为一项群众性体育活动,赛车不仅体现着技术革新的步伐,也体现出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它壮观而激烈,充满着冒险的情趣,因而激起越来越多人的狂热。每次大奖赛到来,总有成千上万的爱好者趋之若鹜。英国以每张1500美元的往返机票组织人们前往巴西观看汽车大赛;葡萄牙人和意大利人则成群结队地乘火车奔奥地利观看比赛。联邦德国、英国和南非,是甲级赛车的会聚之地,每次都有不下10万人前往观看。  汽车赛是车战?商战?金融战还是科技战?谁也无法说清。它那丰富而又复杂的内涵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项体育运动。总之,有了具有高科技产品的汽车公司做后盾,有了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的资助,再加上热心汽车运动的人们的积极参与,这就是汽车运动能够经久不衰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汽车的理解和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下游环节,汽车运动产业近年来开始在国内落地生根。“热衷于汽车运动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喜欢观看汽车赛事外,中国职业车手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他们已经开始出现在国际顶级汽车赛事中。”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有关人士表示,汽车运动已经成为一部分中国老百姓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看各类汽车赛事更是成了都市时尚人群的生活方式。  记者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了解到,随着F1、GT这样的世界顶级汽车赛事相继落户中国,中国国内的各项汽车赛事近年来也风起云涌,诸如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全国卡丁车锦标赛等一系列赛车运动,已经在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年度赛程上被排得满满当当。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8月23日国产汽车品牌吉利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握手,成为亚洲吉利方程式国际公开赛的汽车赞助商,为大赛提供车辆赞助。目前,亚洲吉利方程式国际公开赛是国际汽联认可的国际方程式赛事,并成为中国最高级别的方程式赛事。  国际上的汽车赛事已经形成了成熟而完整的商业价值链,其所带来的市场回报相当诱人。以F1为例,据历年来的保守统计,国际标准的F1赛车场每年仅车赛就可吸引数以万计的人从世界各地汇聚而来,每场比赛现场观众可达到20万到30万人,而每张入场券的价格通常在100美元到2000美元间不等。其次,F1大赛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播,世界各大报刊都报道每场比赛赛况,其所吸引的观众和读者可高达60亿人次。F1历年经济数据表明,企业跻身赛车运动,利用赛事推广的市场回报率远高于其他的市场推广方式。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景气的提升,加之外来汽车文化的强力冲击,有报告预测,如果在我国大力发展汽车运动产业,由此会带动整个中国的汽车产业,并将最终为我国GDP增长做出重要贡献。汽车运动的直接效应体现在汽车销售、零配件销售、驾驶培训等领域,间接效应体现在因赛事而产生的媒体直播、旅游等,所涉及的行业不下数十个。  尽管国内的汽车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的汽车运动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回报十分有限。原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主席石天曙认为,以目前国内注册的30家俱乐部,400多辆赛车,以及每年四站汽车拉力锦标赛、五站卡丁车赛的基础,还无法形成产业化发展的实质意义。  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赛车运动的软肋所在:资金、技术、人才这三方面的缺一不可。  资金是关键既然赛车运动被称为“烧钱”运动,勿需质疑,资金成为赛车运动发展的最大瓶颈。无论是F1这样的国际赛事,还是AGF、CCC等亚洲赛事,是否有足够的赞助商和赞助金额是一支车队生存壮大,赛事顺利进行,推广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  技术是保障一个没有自身核心技术的车队或者厂商,是无法在赛车世界里觅得一席之地;同样,一个在汽车行业没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国家,也是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赛车大国。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赛车运动较发达国家相比,一开始就多少有些“先天不足”,不具明显优势的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制约中国赛车运动发展的最大障碍,且这种软肋并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推广和商业运作来弥补。  人才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对于赛车运动而言,最为稀缺的是车手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获得国际汽联超级驾驶执照的人,全世界恐怕就只有10多人,且多数是来自欧美、日本等汽车运动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虽然中国的赛车运动还存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软肋,但是06的AGF、CCC等赛事已经向全世界证明了国人在赛车运动方面无可限量的潜力,正是这些潜力将使得中国赛车运动“钱途”光明,最终会跻身于世界赛事之列。

关于汽车的论文1000字内容是什么

汽车运动  汽车运动的起源:“赛车”一词来自法文(Grand Prix),意思是大奖赛。在国外,汽车比赛几乎与汽车具有同样长的历史。今天,各式各样的汽车比赛被统称为现代汽车运动,它是世界范围内一项影响较大的体育运动。多姿多彩的汽车运动使这一冷冰冰的钢铁机器充满了柔情蜜意,同时,汽车运动的激烈、惊险、浪漫、刺激,不仅仅使成千上万的观众为之痴迷,而且还使世界汽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  汽车运动是指汽车在封闭场地内、道路上或野外比赛速度、驾驶技术和性能的一种运动项目。19世纪80年代,欧洲大陆出现了最早的汽车。汽车运动也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兴起。从第一辆汽车被生产出来到第一次汽车比赛的举行只不过十年的时间。起初,汽车比赛的目的只是汽车生产厂家为了检查车辆的性能,宣传使用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汽车生产厂家积极资助,推销其产品。1894年,Le Petit 日报的Pierre Gifard组织了世界上第一次汽车比赛,线路由巴黎到鲁昂(Rouen),共80英里。这次比赛远不及今天大奖赛扣人心弦,引用当时的话说“without danger, easy to handle and cheap to run!”。  汽车运动的魅力:与通常的体育运动相比,汽车运动不仅是车手个人技艺、意志和胆量的竞争,而且是汽车设计、产品质量的角逐,这种独具特色的双重性运动,更能体现人类精英与高新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现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有了具有高科技产品的汽车公司做后盾,有了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大企业集团的资助,再加之热心汽车运动的人们的积极参与,这就是汽车运动能够经久不衰的关键所在。汽车比赛不断推动着世界和各国汽车工业的技术革命,而汽车工业的日新月异的变革又推动了汽车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运动自始至终围绕交通车和专门特制赛车这两大类车种发展。有钱人驾着刚刚问世不久的汽车,炫耀他们的“绅士派头”已成为历史。如今汽车甲级赛(即F1)驾驶员,他们身穿类似潜水员潜水服的长袖防火服,头盔和宇航员戴的差不多。  现在的汽车赛已完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在赛车场,那些五彩缤纷的赛车,随着一声令下,竟相出发,开足马力冲向前方。车手门你追我赶的争先表演,赛车如万马奔腾一泻千里而过的彩场面非常壮观,这对20~30万的现场观众和数以亿计的电视观众来说极丰富刺激。  汽车运动的魅力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有助于改善汽车的性能; 是强化的道路实验;动态车展最佳广告;促进汽车大众化。  汽车赛是集人与车为一体的综合较量。与通常的体育运动相比,汽车运动不仅是车手个人技艺、意志和胆量的竞争,而且是汽车设计,产品质量的角逐。这种独具特色的双重性运动,更能体现人类精英与高新科技最完美的结合,体现人类对自然的征服能力。  作为一项群众性体育活动,赛车不仅体现着技术革新的步伐,也体现出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它壮观而激烈,充满着冒险的情趣,因而激起越来越多人的狂热。每次大奖赛到来,总有成千上万的爱好者趋之若鹜。英国以每张1500美元的往返机票组织人们前往巴西观看汽车大赛;葡萄牙人和意大利人则成群结队地乘火车奔奥地利观看比赛。联邦德国、英国和南非,是甲级赛车的会聚之地,每次都有不下10万人前往观看。  汽车赛是车战?商战?金融战还是科技战?谁也无法说清。它那丰富而又复杂的内涵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项体育运动。总之,有了具有高科技产品的汽车公司做后盾,有了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的资助,再加上热心汽车运动的人们的积极参与,这就是汽车运动能够经久不衰的关键所在。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汽车的理解和认识也在逐步加深,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下游环节,汽车运动产业近年来开始在国内落地生根。“热衷于汽车运动的人越来越多,除了喜欢观看汽车赛事外,中国职业车手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他们已经开始出现在国际顶级汽车赛事中。”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有关人士表示,汽车运动已经成为一部分中国老百姓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观看各类汽车赛事更是成了都市时尚人群的生活方式。  记者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了解到,随着F1、GT这样的世界顶级汽车赛事相继落户中国,中国国内的各项汽车赛事近年来也风起云涌,诸如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全国卡丁车锦标赛等一系列赛车运动,已经在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的年度赛程上被排得满满当当。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8月23日国产汽车品牌吉利与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握手,成为亚洲吉利方程式国际公开赛的汽车赞助商,为大赛提供车辆赞助。目前,亚洲吉利方程式国际公开赛是国际汽联认可的国际方程式赛事,并成为中国最高级别的方程式赛事。  国际上的汽车赛事已经形成了成熟而完整的商业价值链,其所带来的市场回报相当诱人。以F1为例,据历年来的保守统计,国际标准的F1赛车场每年仅车赛就可吸引数以万计的人从世界各地汇聚而来,每场比赛现场观众可达到20万到30万人,而每张入场券的价格通常在100美元到2000美元间不等。其次,F1大赛向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播,世界各大报刊都报道每场比赛赛况,其所吸引的观众和读者可高达60亿人次。F1历年经济数据表明,企业跻身赛车运动,利用赛事推广的市场回报率远高于其他的市场推广方式。  随着中国汽车市场景气的提升,加之外来汽车文化的强力冲击,有报告预测,如果在我国大力发展汽车运动产业,由此会带动整个中国的汽车产业,并将最终为我国GDP增长做出重要贡献。汽车运动的直接效应体现在汽车销售、零配件销售、驾驶培训等领域,间接效应体现在因赛事而产生的媒体直播、旅游等,所涉及的行业不下数十个。  尽管国内的汽车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的汽车运动还处于起步阶段,经济回报十分有限。原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主席石天曙认为,以目前国内注册的30家俱乐部,400多辆赛车,以及每年四站汽车拉力锦标赛、五站卡丁车赛的基础,还无法形成产业化发展的实质意义。  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赛车运动的软肋所在:资金、技术、人才这三方面的缺一不可。  资金是关键既然赛车运动被称为“烧钱”运动,勿需质疑,资金成为赛车运动发展的最大瓶颈。无论是F1这样的国际赛事,还是AGF、CCC等亚洲赛事,是否有足够的赞助商和赞助金额是一支车队生存壮大,赛事顺利进行,推广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所在。  技术是保障一个没有自身核心技术的车队或者厂商,是无法在赛车世界里觅得一席之地;同样,一个在汽车行业没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国家,也是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赛车大国。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赛车运动较发达国家相比,一开始就多少有些“先天不足”,不具明显优势的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制约中国赛车运动发展的最大障碍,且这种软肋并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推广和商业运作来弥补。  人才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对于赛车运动而言,最为稀缺的是车手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每年获得国际汽联超级驾驶执照的人,全世界恐怕就只有10多人,且多数是来自欧美、日本等汽车运动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虽然中国的赛车运动还存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软肋,但是06的AGF、CCC等赛事已经向全世界证明了国人在赛车运动方面无可限量的潜力,正是这些潜力将使得中国赛车运动“钱途”光明,最终会跻身于世界赛事之列。

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新能源汽车:中国车企冲顶  2010年10月1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发改委随后在对有关决定解读时指出,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行业升级转型的方向。我国要在未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汽车工业体系,必须超前部署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当前,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以产业联盟系列化为途径,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形成知识产权,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而有关规划实际上已经将中国新能源汽车10年内的发展目标定为全球第一。若这一规划成真,中国汽车企业将有望通过新能源汽车的跨越发展一举登上全球汽车产业的王者宝座。  2009年9月,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同年12月,我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这意味着未来10年我国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我国工业能耗大约占70%,而汽车是工业能耗大户,我国每年新增石油需求的2/3用于交通运输业。截至2010年10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约99亿辆。若未来国内机动车完全更新换代为新能源汽车(价格按每车10万元计算),则整个市场规模将高达20万亿元(这还未考虑到出口)。因此,发展新能源汽车不但有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代表了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其市场空间极其惊人。  根据《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到2015年中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计划达到100万辆,动力电池产能约达到100亿瓦时。  此外,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到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将初步实现产业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化;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市场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产业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规模达到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保有量达到500万辆;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节能汽车销量达到世界第一,年产销量达到1500万辆。  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即将面临爆发期,可以预计该产业中将会涌现出许多高速成长的企业,而这些企业也将会在资本市场获得良好的表现,极具投资价值。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支持全面加强  现代电动汽车一般可分为三类:纯电动汽车(PEV)、混合动力汽车(H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近些年在传统混合动力汽车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一种外接充电式(Plug-In)混合动力汽车(PHEV)。目前全世界各国对电动汽车都非常重视,许多国家都开始投入大量资金开发电动汽车。  我国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由来已久。“十五”期间,投入8亿元设立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并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了“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基本形成电动汽车自主开发的技术平台。所谓“三纵”是指开发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三横”是指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此外,电动汽车也被列入我国“863”计划12 个重大专项之一。  目前我国汽车产业支持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鼓励节能环保和小排量汽车,减少现有汽车能源消耗和排放;二是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主要补助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车和纯电动车。支持政策的走向是:  (1)一揽子政策推动整个产业发展、补贴范围扩展到私人购车领域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一揽子扶持政策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审议,如审议通过,最快年内有望实施。一揽子扶持政策将从研发生产、市场推广、售后服务和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入手,制订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等。我国还准备设立国家层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与产业化专项,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这将是我国第一次针对一个产业提出一揽子扶持政策。  近期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从对公交、公务、市政、邮政等政府采购补贴逐步扩展到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2009年1月,国家启动“十城千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首批列入了13个城市。09年底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2010年5月,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消费者在6月18日之后,每购买一辆节能型汽车,将获得3000元的补贴。6月,出台对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2)通过补贴扶持和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的发  展,并重点支持关键环节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通过规定补助范围、对象,并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支持条件,来引导试点城市建立相关配套设施和示范推广工作。通过《推荐车型目录》和国家标准,来引导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提高和保证产品性能参数,重点扶持具备一定产能规模和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目前,发改委正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在鼓励类产品中,新增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其中包括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电路集成以及充电设备等。  在配套设施方面,国家电网2010年将建设75个电动汽车充电站和6200个充电桩,2015年前将建设1700个充电站。南方电网也宣布2010年将建设超过80座充电站。  在国家和行业标准方面,我国已制定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42项,其中22项已列为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专项检验标准。2012年前,我国将基本建立与产业发展和能源规划相适应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标准体系。  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近期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未来以纯电动车为主要发展方向  面对纯电动汽车(PEV)、混合动力汽车(H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等不同的技术选择,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我国新能源车发展路线将以纯电动汽车作为主要战略取向,近期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考虑到技术发展现状,而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作为未来长期的发展方向。  经过近10年的自主研发和示范运行,中国在电动车产业技术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大幅度缩小;中国电动车领军企业与国外电动车技术的先行车企正在同一起跑线上成长。小型纯电动乘用车将是3到5年内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在“十二五”电动车发展规划中,小型纯电动车将得到充分重视。  动力电池:以锂电池为主要发展方向、以锰酸锂+钛酸锂为正负极搭配方式  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部件成本占电动车整车成本的30%至50%,同时也是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核心技术。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到2015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实现自主化;到202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动力电池环节,我国力争突破动力电池瓶颈。到2015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达到12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2元/瓦时,循环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到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达到2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5元/瓦时以下。  目前二次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和锂电池等。虽然影响电池性能及决定其相对优势的因素很多,但是比能量是最重要最直观的一个指标。从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到锂电池,比能量越来越高。与铅酸电池、镍镉电池和镍氢电池比较,锂电池的优势明显,因此作为发展方向的锂电池将会在电动汽车领域广泛应用。我们预计2015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市场规模达到180亿元。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普及期,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规模将达到2880亿元。市场容量巨大,且增长迅速。  锂电池单元主要由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四部分组成。正极材料是决定电池性能的关键,目前市场应用的主流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三原材料和磷酸铁锂,其中锰酸锂和磷酸铁锂可以说是各领风骚。由于磷酸铁锂产品存在一致性、低温性能、高倍率放电性能和成本等问题,因此我们认为未来新能源汽车将主要选择锰酸锂路线。从目前市场主流新能源汽车看,除了比亚迪坚持使用磷酸铁锂电池,其他公司也基本都选择了锰酸锂路线。  在负极材料方面,虽然碳材料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我们预计钛酸锂的出现将会颠覆行业格局。钛酸锂是一种性能优异的负极材料,由于电位过高,钛酸锂并不适合与磷酸铁锂搭配,反而锰酸锂+钛酸锂体系是较优的一种选择。锰酸锂+钛酸锂体系的优势包括:近乎完美的安全性、使用寿命更长、可以快速充放电、结合锰酸锂具备整体成本优势等。因此我们认为锰酸锂+钛酸锂体系将会是未来正负极材料的主要搭配方式。  电解液约占锂电池成本的15%,电解液中关键材料六氟磷酸锂约占成本一半,目前六氟磷酸锂国产化程度很低,毛利率更高达70%;隔膜是锂电关键材料中技术壁垒最高的一种高附加值材料,占锂电池成本的20%左右,由于技术含量高,目前国内80%的隔膜需要进口。可以预计动力锂电池用隔膜的发展方向是耐高温、多层隔膜、高强度、高保液能力。  驱动电机:我国驱动电机技术进步明显  驱动电机是电动汽车的关键部件,直接影响整车的动力性及经济性。驱动电机主要包括直流电机和交流电机。目前电动汽车广泛使用交流电机,主要包括:异步电机、开关磁阻电机和永磁电机(包括无刷直流电机和永磁同步电机)。其中,异步电机主要应用在纯电动汽车,永磁同步电机主要应用在混合动力汽车中,开关磁阻电机目前主要应用在客车中。  车用电机的发展趋势包括:第一、电机本体永磁化:永磁电机具有高转矩密度、高功率密度、高效率、高可靠性等优点。我国具有世界最为丰富的稀土资源,因此高性能永磁电机是我国车用驱动电机的重要发展方向。第二、电机控制数字化:专用芯片及数字信号处理器的出现,促进了电机控制器的数字化,提高了电机系统的控制精度,有效减小了系统体积。第三、电机系统集成化:通过机电集成和控制器集成,有利于减小驱动系统的重量和体积,可有效降低系统制造成本。  在驱动电机方面,经过“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对电动汽车用电机系统的集中研发和应用,我国已自主开发了满足各类电动汽车需求的驱动电机系统产品,获得了一大批电机系统的相关知识产权,形成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车用驱动电机系统批量生产能力。  目前,我国自主开发的永磁同步电机、交流异步电机和开关磁阻电机已经实现了与国内整车产业化技术配套,电机重量比功率显著提高,电机系统最高效率达到93%以上,系列化产品的功率范围覆盖了200kW以下电动汽车用电机动力需求,各类电机系统的核心指标均达到相同功率等级的国际先进水平。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在产品集成度、可靠性和系统应用技术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从丰田汽车召回谈汽车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 三包;汽车缺陷;召回; 维权  内容提要: 丰田汽车由于刹车装置存在质量问题在全球范围发规模召回,但其在美国和中国对待消费者的召回方案却大相径庭。其原因是有些观点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称《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质量法》)的不当理解;但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确实存在不够清晰明确的问题,而对法律法规的曲解导致了丰田公司对我国消费者采取区别对待的召回方案。本文试图纠正公众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误读、梳理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一、丰田汽车在美国召回的方案及受到处罚  丰田汽车2009年底由于加速踏板存在缺陷在美国召回430万辆不同种类的车型。按照美国联邦法律,汽车制造商如确定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必须在5天内告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并迅速采取召回行动。由于丰田公司未能及时通知美国政府有关汽车缺陷,并采取召回措施,美国交通部于2010年3月5日宣布拟对丰田汽车公司处以超过1600万美元的最高罚款。这将是美国政府向汽车制造商开出的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笔民事罚款。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局已于2月16日要求丰田公司上交与大规模召回相关的文件,包括产品数据、客户投诉等信息,以期查明丰田公司在知晓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后多久才宣布召回。  美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与美国检察部门研究后,决定对受召回事件影响的美国所有丰田和雷克萨斯车主提供额外服务。此项额外服务主要针对担心汽车送往维修前行驶安全的丰田车主,其中包括为车主提供经济赔偿。这样的赔偿在美国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根据《美国法典》第49编第301章中对于“缺陷与违规赔偿”中的“赔偿方式”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或配件存在缺陷,可供制造商选择的赔偿方式包括修理机动车、以等价机动车更换、减去合理折旧退车等。“制造商赔偿规划”条款规定,机动车制造商应该赔偿购买者在修理、更换、退车等合理期间内带来的成本。  二、浙江省工商局依据地方性法规要求丰田汽车公司公平对待浙江的汽车消费者  丰田中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实施了召回。而在我国,丰田公司给出了与美国不同的召回方案,我国丰田车主只能自驾缺陷汽车至4S店去完成召回。而由此产生的相关应交通费用及经济补偿,丰田公司以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为由拒绝赔付。  丰田公司对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召回服务,引起了我国丰田车主的普遍不满。浙江省工商局在3月14日发布了《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后与丰田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经过浙江工商局释法明理,丰田公司作出承诺对我国浙江地区消费者实行补偿措施,但两天后,丰田公司高管出尔反尔,表示丰田公司仅提供免费三选一服务,不向消费者提供补偿。在浙江工商局要求丰田履行承诺下。丰田公司了最终向浙江部分消费者提供了每人约三百元人民币的补偿。  在此次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浙江的消费者得到了丰田公司的赔偿,是根据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应当由经营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上门服务或者负责运送;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运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误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而2000年出台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汽车属于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其三包期限为“一年或5万公里”。浙江省是目前唯一的将汽车纳入三包规定的省份。  三、正确解读和适用《消法》第45条及《质量法》第41条  1、《消法》第45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三包义务  有人认为浙江消费者之所以能够获得丰田公司赔偿,原因在于浙江的地方性法规对汽车产品有三包规定。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汽车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其他地方也没有汽车三包的地方性法规,因此我国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就无法要求丰田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事实上,这是对我国法律的误读。《消法》第45条完全可以作为相关法律依据,解决召回赔偿问题。该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根据该规定,产品三包分为国家规定三包和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约定三包。尽管汽车并未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但通常经营者都会与消费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内进行免费修理,丰田公司与消费者约定两年或5万公里内实行免费修理。该约定虽然未完整涵盖“包修、包换、包退”等三包服务,但明确约定了经营者的包修义务。而《消法》中对三包的规定是并列的,而非递进关系。事实上,三者都是售后服务的一种方式,并不互为条件。也就是说虽然经营者与消费者仅约定了包修,但也是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对三包的一种约定。众所皆知汽车是大件商品。对包修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丰田等汽车厂家与消费者都有一定期限内包修的约定,因此约定的三包也可以适用《消法》的相关条款,经营者在其约定的三包期限内应对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为降低成本,缩短研发时间而导致的产品缺陷不能适用《质量法》第41条的免责规定  有观点认为缺陷产品召回不适用民事赔偿制度,根据是《质量法》第41条。事实上这种理解也是对这一条款的曲解。根据《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笔者认为,只有当今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生产者才可以免责。对丰田汽车出现的缺陷不能适用免责条款。第一,并不是所有汽车品牌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其次,就丰田汽车来说,也并不是所有车型都存在刹车加速的问题,第三,对于汽车生产者为了竞争而加快新产品的上市,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时间或为降低生产成本,而导致产品的安全出现缺陷的,不能以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免责。从以上三点结合现现今汽车技术水平及丰田发展的情况来看,丰田汽车的缺陷不能援引产品质量法第41条的规定而免责。四、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低、对违法经营者处罚轻,相关法律、法规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1、没有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  1986年,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颁布了《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从此“三包”规定成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行政性规章,并逐步为消费者所认同。1995年,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采用了“三包”的运作机制,又兼顾了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三方的利益,并将“三包”的商品范围从6种扩大到18种,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销售者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责任,而且写明了消费者申诉的途径。但同时该规定列明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在该目录中中并不包括汽车,在以后,相继出台了电脑三包、手机三包等国家规定,汽车产品一直没有国家规定的三包。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消费在我国越来越普遍。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48万辆,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保有量巨大,消费者遭遇的汽车质量问题也会越来越普遍,迫切需要汽车三包相关法律的出台,帮助车主维权。但汽车三包规定在我国虽经多方呼吁,却因种种原因始终无法出台。汽车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丰田召回事件让我们看到应加快汽车三包的国家规定的出台。  2、《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法律层级较底,对违规者处罚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由于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处罚力度偏轻。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制造商重新召回,通报批评,并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严重性的;(二)试图利用本规定的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规避主管部门监督的;(三)由于制造商的过错致使召回缺陷产品未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损害再度发生的。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汽车制造商故意隐瞒缺陷的,最高罚款额度仅为三万元。相对于汽车产品的高额利润和汽车召回的高昂成本,制造商完全有可能因违法成本低而超越法律底线。  3、《质量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的规定容易被经营者滥用  《质量法》也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重要依据。但根据《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该法对缺陷产品的免责条款规定过于宽泛。由于其它原因导致产品缺陷很容易被经营者以科学技术不能发现的缺陷为借口而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消法》关于召回的条款过于原则且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消法》也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根据《消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该条款是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依据之一,但在《消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没有规定经营者违反第18条应负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蓄意违反规定的经营者来说毫无震慑力。  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建议  我国应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尽快出台汽车三包法规  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逐年上升,消费者可能要面对的汽车质量纠纷将会更加频繁。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柠檬法的相关规定,尽早出台汽车三包规定有助于消费者在维权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一规定应该包括:车辆7日内可退、15日可换,在包修期内,主要部件因同一问题维修三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换车等等,这样的三包法规的出台将能解决多年来一直困扰汽车消费者的大量投诉。  其次,提升召回规定的层级,加大行政监管和处罚力度  我国虽然已经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但由于该规定仅是部门规章,层级较低;且囿于《行政处罚法法》及《国务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其所能设定的最高额罚款仅为三万元。罚款数额偏低不足以震慑汽车生产商,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将该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等的处罚力度,根据具体违法情形的主观过错、严重程度、涉及产品的数量、销售价格等,确定处罚。明确召回的汽车生产者对车主的补偿机制。对于同样的缺陷问题,召回的方式应该一样,要公平地对待缺陷汽车的消费者,缺陷汽车的生产者要对因汽车召回造成误工、误时、交通费等合理费用的汽车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赔偿。国家要对汽车召回进行全程监管,使召回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第三,《消法》在修订时,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不以价值大小作为认定消费品的标准,应将房屋、汽车等相对价值较大的产品纳入到《消法》的适用范围内。  二、在该法中加入缺陷产品召回听证、处罚制度,明确相应的惩罚措施,并着重要求其具有可操作性。  三、对于第45条,笔者认为应该修改为对实行三包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而不区分所谓的大件商品或一般商品。  四,要增设惩罚性条款  尽管将要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对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惩罚性赔偿,但《消法》在修订时仍应明确引入,并增强惩罚性赔偿的可操作性。  五、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的主体地位。  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公司向中美两国消费者提供的召回服务差别很大。丰田公司对待同一件事,却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这对我国的丰田车用户非常不公平。但我国丰田车用户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成本将会非常高。如果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起诉,可以更充分地发挥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作用。针对当前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可以考虑创设以消费者保护组织为主导的公益诉讼,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诉讼主体地位。当面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利益受损时,消费者保护组织作为诉讼主体代表众多消费者诉讼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可以看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可以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能够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关于汽车文化的论文1000字内容

中国特色的汽车文化和汽车消费文化现状思考  中国从有了自己的汽车到今天,打着“自主”名号的汽车制造厂遍地开花,貌似各个都忙碌却幸福着不亦乐乎~。但是,想过另一个不那么务实的问题的国人却少之又少——“中国什么时候也造得出来自己的汽车文化呀?”  关于这个问题,关于整个汽车领域的问题,说得上话的本就不多,现有的言论多是一些“老总的话”。他们的确很热心地推广着中国汽车文化的一点点微步前进,说得也极正确,但是无奈总显得声音太小……  世界著名汽车造型设计大师乔治亚罗当着很多中外记者的面说过一句话:“中国的汽车设计缺少中国元素。”一语既出,摄人心魄。  尽管大部分人都认同乔老的评价,但至今没有原创性体现中国元素的汽车造型设计作品出现(尽管有长安长江鲟、龙腾等概念车面世,但笔者认为仅仅是命名体现中国元素罢了)。本文试图从设计思路和设计元素两方面寻求如何设计体现中国元素的汽车造型。  “什么才是中国元素?”  这是个很难一句话能说清的问题。在张艺谋的创作中,京剧的表现方式是中国元素;在吴冠中的画中,水墨意境就是中国元素;在梁思成的心中,飞檐翘壁就是中国元素……  中国元素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并延续到我们现代生活中来,更起到传承民族文化的作用,是中华民族的独有的内在和外在的特质,比如建筑风格元素,紫禁城、长城、敦煌、布达拉宫、苏州园林等;服饰风格元素,丝绸面料、唐装、旗袍、中山装等;文化风格元素,国画、脸谱、京剧、印章等;自然风格元素,长江、黄河、黄山、珠穆朗玛峰等;动物风格元素,熊猫、白鳍豚等;宗教神话风格元素,观音、如来佛、龙、麒麟等。这些丰富多彩的元素,是中华文化在外国人心中的标志。不仅如上所述,讲究对立统一、中庸和谐和一分为三的儒家思想、讲究无为而为的道家思想等都是中国文化区别其它文化的地方,当然也属于中国元素范畴。  当前中国现状是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经济高速发展、地区差异大、平均收入低、贫富差距大、石油资源较贫乏等,包括我们的民族特性是亚洲人种,勤奋、聪明、个人奋斗、爱随大流、讲排场、注重家庭等其实都是中国元素的体现。从以上基本元素中剔除任何文化对汽车都要求的物美价廉、安全可靠等共通的性能价格要求外,在诉求上中庸和谐,大气周到应该是设计目标。  下面是关于在汽车设计中,对我们的设计具体能做些什么的一点设想。  首先从颜色说起。  每一个民族在心理上对颜色的感觉有显著的不同。人民对于莫种颜色的喜恶往往源自本民族的神话故事和宗教信仰。因此,颜色也具备符号性,尽管它必须依附于具体的载体(历史、传说、物件)。  有没有中国独有的中国色呢?看了张艺谋的电影,很多外国人认为大红大绿等就是中国色。其实大红大绿只能算中国的民间色,不能代表中国色。认真参观故宫和中国寺院的人都能发现真正的中国色。中国有自己的三原色,虽然也是红、绿、蓝,但和西方的红绿蓝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中国的红是珊瑚红,绿是绿松石的绿,蓝是青金石的蓝,这三种色是国画颜料的根本色,也是中国文化中的珍贵色。比如蓝色,西方人最喜爱的是宝石蓝,但中国人是青金石蓝,所以中国所有寺庙里菩萨和如来头顶色是青金石蓝,无比庄重;西方基督教堂的穹顶都是蓝宝石的蓝。  王大珩等在《中国颜色体系研究》中早就明确指出:对中国颜色体系色空间的明度、色调和彩度的均匀分级,应进行中国人眼的心理物理验证实验,提出基础色度分级。  因此,研究和开发中国颜色漆料,不论在车身喷涂,还是在内饰上应用,都会传达中国元素,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也更受中国人民欢迎。  第二个方面是中国线条。  综观中国立体造型史,从夏商周以前红山文化中的古陶器制作用线条和图案,到夏商周的青铜器,再到汉代的漆器,乃至汉后历朝历代的瓷器等,始终有一些传承的造型元素。中国自古以来的造型设计,都从古陶造型、青铜器造型和漆器造型中汲取了丰厚的养分。汽车造型也应从中学习,但不是简单的生搬硬套,而是提取精华元素——线条。  一根线条在达芬奇眼中被理解成一个点在平面或空间中的运动轨迹,乃至解析几何中的一个方程式所界定的点的集合,线条无宽度也无厚度。因此对于生活在文艺复兴以后或接受过文艺复兴思想的西方人,对于线条的理解是基于几何学和数学。而对于中国传统而言,线条不仅有宽度,有厚度,还有方向,甚至能表现出速度和力量,对于线条的理解完全基于主观感受。所以这也是中国线条的魅力所在,正所谓“求其神韵、见其生气”。  在汽车造型设计中,如何通过合理的设计充分表达出中国线条的宽度,厚度乃至速度和力量,是设计富含中国元素汽车的关键。这需要我们深入寻找中国线条,从中国绘画中,传统生活用品、工艺品设计中,乃至建筑设计等所有造型设计中汲取养分。  以上说的都是一些侃侃而谈的美好设想,然而国内当下的汽车消费文化现状,却丝毫让我高兴不起来啊。  第一我想谈谈“长”的问题。似乎有种说法,不管是欧洲美国日本多牛的车,到了中国就得入乡随俗。“长”则活,反之则难以生存。  大车身在中国消费者眼中则成为自身地位的一种象征和暗示。业内专家认为,这种源自民族性格的审美和消费取向正是东西方不同民族性格所导致。这也正是国人偏爱加长版的原因所在。帕萨特B55加长77mm,奔驰加长了430mm,成为S350L,宝马加长了140mm,成为BMW5Li,此外,雷克萨斯推出了加长版LS460L,凯迪拉克也推出加长版SLS等等。这些加长车,几乎都为中国市场专门设计,宝马方面甚至声称,加长宝马不在国外卖,只对中国市场销售。  “长”和“大”到底好不好呢?难道我们只能听市场说了算,听群众说了算?  我们知道的只有,加长加宽后的车身固然可以使车的看起来大气,阔气,豪气,但是如此大幅的加长车身必然是汽车的操控性,特别是转弯是的灵敏度大大下降,如此的特殊“癖好”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车的安全性大受质疑。所以,连自身的生死都可以因为肤浅的喜好而置之度外的国人,我实在看不出高明之处。如果让他们领导自己的汽车文化,是不是等于放任呢?我认为稍有责任心的汽车人们,都应该尽心为中国的汽车消费导向做一些思考,发表一些声响!  第二,排量。这又是一个让人说不开的话题,不是吗?  德国人鲁兹。罗森在中国工作刚刚满一年,他惊讶地发现,中国人对新车型和高档汽车是如此地热衷,中国的车市也似乎正在成为一个国际新车型的秀场,而即使在一些偏远的中小城市,也时常会出现高档的SUV或跑车。  国内的汽车工业开始大步挺进开始,随着车市出现的爆发性增长,新车型的推出也随之开始步入高峰。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的新车型中,大排量的汽车比例不断上升。在2000年以前,我国车型中,排量在4升以下的车型约占33%。在2000年推出的新车型中,小排量车占25%。2001年推出的新车型中小排量车占3%,大排量车型却占到当年新车型的50%。到了2003年大排量车型更是爆发上市,共有10款0升及以上的车型上市。这一年,小排量新车型约占当年全部新车型的5%,0升以上的新车型占全年新车型的5%。  到了2004年,中国引进轿车的排量越来越大,如别克荣御排量6升,国产奔驰E280排量0升,天籁排量5升,奥迪A8排量2升……在2004年上市的新车型中,排量在0以上的占72%,而2005年,更多排量高于0升的国外品牌轿车在中国投产。  排量的增大得让人触目惊心了。不难看出,中国的消费者对车本身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如果说80后的人的生活态度是“我喜欢,我就喜欢!”那么,为什么作为很看不惯这种浮躁也好,不可理喻也罢的那些年轻人的思想的,在买车大军中顶大梁的老一辈人们。我想问你们,为什么你们也显得意气用事了呢?  大型车是美国人的最爱  由于美国地广人稀,道路交通非常发达,所以按照美国人自己的说法,美国是真正的汽车社会。  美国不仅是全球拥有汽车数量最多的国家,也同样是在用汽车体形最大的国家。大体积、大排气量是美国汽车的标志。在各种车型中,SUV和皮卡是美国人的最爱。据统计,2004年全美售出的越野车超过300万辆,与1990年的100万辆相比增加了两倍。根据预测,到2005年,越野车在美国汽车的销售中将占到四成。而皮卡的销售更是经久不衰,由于需要经常拖曳房车或游艇等大型物体,美式皮卡在设计上采用大排量发动机(大多安装5至6升的增压柴油发动机)。为了满足野外休闲的较高要求,许多车采用的是四轮驱动。  国情才是决定因素  2004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维?史密斯博士在南京表示,中国不能克隆美国的汽车消费文化。他指出,目前在全世界每天生产的8200万桶石油中,美国每天就要消费掉2040万桶,而这些石油资源75%消费在交通工具上;但美国人仍然越来越多地使用耗油量大的运动型多用汽车。他认为,美国式的汽车消费文化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并同样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如果中国要按照美国的消费模式下去,必将会造成能源、环境以及社会方面的问题。  但中国车市的事实却表明,美国式的汽车消费正在成为中国模仿的对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中国人对于汽车消费的认识。虽然现在汽车开始从奢侈品向正常品或必备品过渡,但爱面子和大即是好的传统观念依然对购车者有着很大的影响。  虽然从本质上说,小汽车的拥有是一种个人的消费行为,不应受到限制,但事实上,汽车的运行会带来污染增加,使道路变得拥挤、降低其他运载工具行驶速度,干扰和影响步行者的行为等,从而使社会成本远远大于私人成本。

而由此联想到汽车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不免心生感慨,它已经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得是如此紧密、不可或缺,而它带来的到底是什么也许并没有细细思量。 汽车从发明到现在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便利,应该说还是一个质的变化,而由此产生的汽车文化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又有所不同,在西方人看来,人是在所有机器之前的,所以要给予最大的重视,而自行车是出现在汽车之前的也应先行。所以在西方的马路上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如果在过路口时有自行车,汽车会慢行等它先通过,换了是行人和自行车争行时,要先让行人先通过,更不用提行人与汽车了,那是更要先让着行人的。可在我们中国,汽车仿佛是有钱有权的一种象征,却可以视这些在西方通用的规则而不顾,对行人自行车抢行不说,还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横冲直撞简直就是大爷,我们只学来了人家的技术和照搬人家的交通规则,却没有学来人家的汽车文化,而缺少了文化的东西总是缺失点什么的。如果说汽车只是做为一种代步的工具,我们拥有它是为了生活的便利和提高工作效率,那么是没错的,要是想着有了车把它开在大街上也超越那些在路上卖力骑行的人,傲慢地按着喇叭催促走在前方八百米的行人,那就有点虚荣的味道,真把它和成功与否联系在一起就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 而在我们国家,人口众多,资源虽不少可平摊到每个人身上就少得可怜,不管是土地还是能源的状况都不容乐观,汽油有很大一部分信赖进口,油价的涨跌牵动着每个有车族的心。虽说近年开发了新的能源,比如车用乙醇,似乎前景一片美好,但问题还是不能解决,现在用的是玉米为原料造乙醇,美国现如今严加限制玉米的出口来卡我们的脖子,而做为一个人口大国,玉米也是重要的粮食来源,必须得有一定的储备,所以现在也叫停了这项工程。这条路走不通,还是有其它的新能源,但目前都处在不成熟阶段,短期内不能得到解决。就说有朝一日解决了能源,那么我们的交通状况呢,大家所熟悉的北京的五条环路上的超大露天停车场,许多城市的交通拥堵,中国人的耐心又尤其的差,拥堵时到处是心浮气躁的人,总想自己先走反而欲速而不达,更是乱成一锅粥。没有良好的秩序和驾驶习惯,就算修再宽的马路也是枉然。法制的不健全也为汽车在中国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考到驾照却车技很差的“马路杀手”,是谁把驾照发给了这些人。还有前阵报道的更令人寒心的,故意把被自己撞倒的人二次碾压至死的事故,都透露出我们的法制在某些地方是不是出了差错,以至于流传着撞残不如撞死这样的说法。 此外还有汽车尾气的污染,排放的有害物质可谓大气污染的“元凶”。汽车尾气最主要的危害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其对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刺激眼睛,引起红眼病;刺激鼻、咽喉、气管和肺部,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光化学烟雾能使树木枯死,农作物大量减产;能降低大气的能见度,妨碍交通。汽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会增加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发病率,损害肺功能。二氧化硫在大气中含量过高时,会随降水形成“酸雨”。还会使得肺癌的人数明显增加。离公路越近,公路上汽车流量越大,肺癌死亡率越高。汽车尾气中的铅化合物可随呼吸进入血液,并迅速地蓄积到人体的骨骼和牙齿中,它们干扰血红素的合成、侵袭红细胞,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严重时损害脑细胞,引起脑损伤。当儿童血中铅浓度达6~8ppm时,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和智力发育,甚至出现痴呆症状。铅还能透过母体进入胎盘,危及胎儿。 不管是出于环境还是交通的考虑,本人认为,私人买车,不仅养车的费用很贵,维护也是件头痛的事。我们还是选择更加环保的出行方式,比如说骑车,虽说累点但可以锻炼身体;乘坐公车,大力发展和完善公交系统,节省能源和道路资源 ;和别人拼车即方便还可以在路上找个伴我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自身也是生物的一部分,做为一个个人,能为环保做一份贡献也是应该的,就算是我们自已不方便些,多留些绿色给下一代。而且成功的方式也不只体现在有没有车,这都是表面上的东西,本人以为成功是为这个世界创造和留下了些什么,而不是你自己拥有了些什么。说了这么多,也许有人会说都象你这样那么中国的汽车工业就别发展了,但一项产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给环境造成破坏,给生活带来更大的不便上。我们拥有汽车是为了更方便,而不是成为它的奴隶,还要受它的危害,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还不如不拥有它的为好。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可谓是密不可分的,怎样使它发挥更好的作用而减少危害,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而我们只要人人努力,总会把生活过得更好,而不在于是否拥有自己的私车,我们只有脚踏实地,把身边的事做好,过好我们的每一天,生活意义不仅仅在于成功与否,更在于快乐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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