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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资源法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

发布时间:2024-07-01 19:00:15

关于环境资源法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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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  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  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  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  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  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  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  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  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  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  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  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  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  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  《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  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所以,让我们共同提高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张小纸片做起。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虽然“环保”两个字写起来十分简单,但要做起来可就不是那样简单了。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人没有做到“环保”。如果再这样下去,在五年后、十年后,未来地球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可能天是灰蒙蒙的,再也看不到云;到处可以看到垃圾,没有人清扫;还是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次可怕地沙尘暴······,可能还有很多我们无法想象的东西。   这样真是太可怕了。可是再看看,现在真正在环保的人又有多少呢?你们看街道边的垃圾桶,每一个旁边都有几个垃圾,尽管这些垃圾离垃圾桶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四周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一个主动将垃圾捡起来放到垃圾桶里,而态度大多都是视而不见。而且,现在每年又有多少棵树被砍伐,送去工厂,做成一次性筷子,做成纸巾给那些贪图方便的人使用,或是拿到市场上去卖······   这有一些工厂,有废水就往河里排放,使现在很多小河里的水变得浑浊不清,散发着臭气,而且还有毒。所以现在有很多河里的小鱼都死了。我想,如它们会说话,可能会说:“醒醒吧,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了,不要再破坏自己美丽的家了,你们一定会后悔莫及的。难道你们不想要这个家了?如果你们还想要,那就请你们马上行动,来保护我们吧!”。   其实想挽救这个地球很简单,只需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到地上有垃圾,弯下腰把垃圾捡起;保护野生动物,不再贪图他们那鲜美的肉;或是呼吁人们爱护环境······。   让我们共同来保护我们的这个美好的家园吧!

参考例文:《环境法基本原则与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姜敏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摘要: 在现代社会,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目前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环境行政许可具有风险品性、科技背景、利益权衡、代际平衡、国际关联等五个特征,因此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预防、谨慎行事、合理开发利用、污染者负担、科技促进、公众参与、协同合作、国家环境资源主权与不损害国外环境等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的建构均有各自明确的要求,并在特定情况下使许可举证责任发生转移。   关键词: 环境风险;环境行政许可;环境法基本原;制度建构   从世界各国的环境立法来看,许可证制度是防范环境风险最主要的法律制度。由于这一制度便于把影响环境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政府能够有效进行环境管理,因而其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为环境风险控制的“支柱性”制度。{1}   任何制度的建构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自《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学界对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便民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探讨甚多,而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系统探讨的尚不多见,难以有效指导环境行政许可的立法实践。近年来发生的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污染松花江案、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等典型案例,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不足,这与理论准备的不充分不无关系。本文从分析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出发,对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作一研讨,以期为具体的立法提供有益的指导。  一、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  明晰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的特色,对于探讨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尤为重要。从环境行政管制的整体结构来看,环境行政许可相对于其他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色:  (一)风险品性  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活动、行为,是环境行政许可管制的对象。与一般的损害相比,环境损害具有治理难、恢复难的特征。在经济上,与采取预防措施相比,恢复与治理费用相当高昂。例如,泰晤士河的治理就花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耗费巨额资金。据经济学家测算,预防污染费用与事后治理的费用比例高达1 : 20。 {2}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不可逆转的,很难消除和恢复。例如,重金属的污染、土壤沙漠化均很难消除。自然景观的破坏、物种的灭绝、热带雨林和原始森林的消失均无法恢复。以上特征决定了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必然具有高度的“风险品性”,一旦决策失误,往往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种“风险品性”,客观上要求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以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为宗旨。  (二)科技背景  环境行政许可的最大特色在于其涉及高度的科技背景。许多环境上的危害行为或产品往往是在经年累月后才被发现。例如,农药DDT在被发现对环境生态的危害之前,几乎被视为神药般膜拜。在对臭氧层探测的结果尚未发布之前,人们根本无法体会用途广泛的氟氯化碳(CFCs)竟是罪魁祸首。此外,环境问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亦格外困难,时常牵涉到科学上的极限,无法立即给予一个肯定的答案,以作为认定责任或采行相应措施的依据。我国三峡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便是一个在科学上都难以有定论的例子。再者,理想环境品质的设定、环境影响的评估、环境改善的认定等,亦涉及科技水准的考量,在立法政策上应作出与现行科技水准相等的做法,或作出超越现行科技水准的要求,由企业努力去跟进。由于此种高度的科技背景,使得环境行政许可更具决策风险,所作的许可决定在日后有可能被证明是错误或偏差。然而,虽然涉及科技与资讯上的未定,环境决策却不能停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决策于科技未知之中。{3}  (三)利益权衡  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往往与自然资源的利用息息相关,用与不用或者是如何使用现存的资源,时常引发产业者的经济利益与受害人的健康权、生存权的冲突,间接触动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从业劳工的健康权与工作权以及相关企业的竞争优势等广度的利益纠葛。即使在环境保护的领域内,亦有不同环境价值之间的冲突。例如,鼓励多用纸制品以减少对塑胶容器的依赖,虽然有助于垃圾的处理以及减低化学制品制造过程中污染源的产生,但却对森林的砍伐带来压力。此外,环境行政许可所带来的利益冲突也可能表现在国际上。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酸雨、油污等问题都有待国际性或区域性的解决。但是,在国际上,各国对这些问题的形成负有相当不同的责任,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这些问题的缓急定位也颇不相同,因而引发国际间的利益冲突。  由于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在性质上容易引发广泛的利益冲突,因而在决策过程中往往必须作利益衡量或轻重缓急次序的排定,而难以对某一利益作绝对式的定论。此种“利益权衡”的性质,使得环境行政许可决策的政治意味提高,进而加强民主理念的比重。{4}  (四)代际平衡  环境保护的核心问题,乃是资源的使用与配置。由于现今通行的资源使用与配置方法,有许多是不可回复或者回复困难的,因而造成这一代人作决策,而由下一代人承担后果的问题。因此,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中,容易衍生代表性危机的发生(即下一代人由谁作代表参与许可决策)以及伦理意味浓厚等现象。针对此一特色及衍生现象,在环境行政许可程序的设计上,应当强调对下一代价值的关照,根据信托法理论设计下一代代表的参与,并强化对资源使用后果的预测与控制,适度节制现今的量化性决策。在实体上,则应从“善后”的观点,往前移至“预防”的观点,在许可决策的过程中,尽力去考虑、保障下一代人对自然资源的权益。{5}  (五)国际关联  地球生态系统(生物圈)是一个流动的物质和能量循环体,它们不以对国家或地区疆界的人为划分而分割。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对人类环境利用行为所实施的法律控制,必然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例如,一个国家为防治大气污染而采取高烟囱化措施,就可能使该大气污染物质随大气循环而污染其国家或地区;地处河流上游国家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可能会导致地处河流下游国家发生水污染损害;各国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等等。因此,虽然环境行政许可在法律性质上是一国内部的管制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具有国际关联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的国际化。因此,一国在设计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时,必须做好国际义务与国内规划的协调,避免自绝于国际社会的封闭制度。  二、环境法基本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中的运用  根据上述环境行政许可的特色,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除了须遵循行政许可的一般立法原则外,还须遵循以下八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这八项原则对具体的制度建构均有明确的要求。  (一)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指一国的环境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应当以制止、限制、控制可能引发环境损害的活动为宗旨。该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避免或减少环境损害。它包括三个要素:第一,预防的对象是环境损害。对这种损害的预防往往表现为对具有环境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的避免,但在危害性的活动或行为发生后的及时控制措施也属预防范畴。第二,该原则追求避免危害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但在危害行为或事件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该原则要求防止危害的扩大,并将其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也就是说,预防原则的目标具有层次性,只有在首要目标无法实现时,才能退而求其次。第三,其具体措施应当是积极的、预防性的事前措施,而不是消极的、反应性的事后补救。{6}  预防原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环境法原则。许多国际环境法律都对预防原则做了明确规定。例如,1992年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预防原则作为欧共体环境政策的基础之一。它规定:“共同体环境政策应以高层次的保护为目标”,“应以预防原则为基础,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必须优先从污染源上矫正环境损害”。学界通常把预防原则称为环境法的“黄金规则”,因为这一原则追求无害(尽管无害是难以实现的)和降低危害。与其他行政许可相比,“预防理念”在环境行政许可中体现得最为突出,这是与现代环境管理的“源头控制”理念相契合的,这也是许可证制度在现代环境法上得到广泛运用的一个根本原因。  预防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主要有四项:一是对于避免环境损害,如果通过许可方式比其他管制方式更为合理的话,那么,立法机关有义务及时设定许可,而不得怠于行使立法权。二是环境行政许可的设定方案必须有助于避免环境损害。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在这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亟需完善。例如,按照现行立法,在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中,环评审批为投资主管部门(现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而按照《城乡规划法》第36条的规定,如果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才能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但是,现行立法却没有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选址阶段就进行环评,客观上造成建设项目大多是在选址确定后再作环评(因为建设单位通常是按照自己的设想进行选址,获得官方的选址意见书后非特殊情况不会被撤销,而环评却是对开发建设活动的一种制约)。这种立法方案就使得环评审批难以有效发挥预防功能,同时也忽视了选址所在地居民的环境权益。深圳西部通道环评审批案、北京“西一上一六”输电线路工程环评审批案、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振动妨害争议案、珠海拱北变电站环评审批案均系项目选址所引发的争议。{7}三是要以避免环境损害的发生为目标,完善许可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与附款,以保证环境行政许可发挥预防功能。四是强化许可机关的后续监管责任,当被许可人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时,许可机关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发生环境损害,当环境损害成为不可避免时,许可机关有责任防止损害的扩大,并努力将损害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二)谨慎行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谨慎小心,周密计划和安排,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环境的潜在性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实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本国能力范围之内的,符合成本效益的合理措施以防止环境恶化。根据《里约宣言》的规定,谨慎行事原则包含三个要素:(1)威胁的严重性或不可逆转性。即存在巨大的环境风险,学界把这种风险程度称为“风险阈值”。不同法律文件对这个阈值的表述并不一致。《里约宣言》的要求是“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卑尔根可持续发展宣言》要求的是“出现严重或不可逆破坏的威胁”;《跨界水道公约》的规定是“可能导致重大的不利跨界影响”;《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是“存在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威胁”;《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的是“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上述法律文件使用的“严重”、“重大”、“不可逆转”看起来提出了严格的标准,但究竟何谓“严重”、“重大”、“不可逆转”,在这些法律文件中却找不到答案。因此,这一原则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如何判断危险程度的问题。(2)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即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某种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谨慎行事原则中,缺乏科学上充分证据,不构成不采取有效防止措施的理由。换句话说,即使科学上证明某种行为或事件不一定会造成环境损害,也应当采取防止措施。(3)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防止措施。在谨慎行事原则中,成本效益所对应的主体是人类整体,即拟实施的防止措施是否符合成本效益,不是看它是否对一国或一群体有利,而是看它在总体上是否对人类有利。需要指出的是,与经济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不同,环境领域的成本效益估算相对复杂。财产方面的损失和收益估算相对容易,而社会、心理、自然生态方面损失的估算却比较困难。如吉林化爆炸案所造成的松花江污染问题,它在人们心中造成的恐慌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的不信任、对松花自然生态的损害以及污染带流入俄罗斯境内后所引发的国际问题,这些都是不好用“量”计算的。{8}  科学上的不确定性是谨慎行事原则与预防原则最主要的区别。不把科学上的确定性作为采取防止措施的必要条件,反映了人类在防止环境危害上更加积极的态度。按照预防原则,人类环境保护事业的开展要以科学证据为依据,无论是环境损害的预防还是治理,都始终把科学证据作为行动的必要根据。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行动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也能带来预期的效果。但以化学风险、生物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环境风险的存在给人类提出了新的课题:在人类无法掌握充分科学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是否也应有所作为?谨慎行事原则给人们提出的要求是,只要存在一定的证据证明损害发生的可能性,即使证据并不十分充分,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这不仅是一种理念上的更新,更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9}  不遵循谨慎行事原则而导致环境恶化的典型实例便是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少国家以温室气体引起气候变暖缺乏科学证据为由,延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这也是布什政府抛弃《京都议定书》的理由之一),结果导致全球气候日趋变暖。  谨慎行事原则对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的要求是:  第一,当某类活动、行为对环境存在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威胁,且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该活动、行为与危险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一国应当针对这类活动、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如建立温室气体排放许可制度),或者将其纳入环评许可程序以控制环境风险,不得懈怠履行相关的立法义务。这是因为,行政许可首先是对某类活动、行为予以禁止,其次才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禁止,属于“一枚硬币的两面”。  第二,在许可的实施上,立法应明确规定,当没有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上述活动、行为不会造成环境上的危险后果时,行政主体应当通过拒绝许可、控制许可证数量或许可证附款等措施,以控制环境风险。  第三,建立许可举证责任转移制度。在传统的行政许可中,当许可机关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时,必须说明理由。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许可机关对“不准予许可的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10},若法院不采纳许可机关提出的证据,可判决撤销“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而由许可机关重新审查,甚至可直接判决许可机关向相对人颁发许可证。而在适用谨慎行事原则的环境行政许可中(至于哪些环境行政许可适用谨慎行事原则,则应当由立法作明确规定),许可机关只需授引立法规定说明此类事项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11},即可不同意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若相对人不服而诉至法院时,由相对人承担证明“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违法的举证责任,即相对人必须提出充分、确实的科学证据证明其拟从事的活动不会造成危险后果,方可使法院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事实上,举证责任转移作为一项程序性制度在国际环境法上早就存在。如1972年《斯陆公约》规定的事先正当程序要求,只有十分肯定在陆地上没有实际可行的替代处置方法时,才能向海洋倾倒废物,当向海洋倾倒废物导致的危害无法确切加以证明时,由倾倒者证明其行为在环境上是安全的。{12}  (三)科技促进原则  叶俊荣教授认为,环境立法上的科技促进原则,是指政府在制定环保标准或作其他管制性要求时,不以既有的科技水准为限,甚至要求污染者设法做到当今科技所做不到的。从静态面上看,在环境决策的过程中,决策者必须随时考虑依现今的科技水准所作出的管制要求,污染者是否做得到,因此,当立法机关或主管机关“强人所难”超越现今科技水准作管制要求时,恐怕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然而,在环境领域,必须考虑促进科技发展的动态需求。叶俊荣教授举例说,美国早期进行环境立法时,国会议员明白宣示,将要求业者做他们目前所做不到的,目的是要企业把污染防治工作扛起来,尤其是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开发。{13}学者王文革比较了我国与欧美国家的能效标准后指出,我国能效标准属于现状标准,从发布到实施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能效限定值一般低于近期市场产品的平均能效水平,以淘汰一定比例的低效产品为原则。这种标准的制定模式对引导产品的更新换代作用不够明显。而超前性能效标准是国外所普遍采用的标准模式。超前标准中的产品能效限定目标值,通常高于目前市场平均能效水平,一般企业要达到目标值必须进行技术改造。标准从出台到实施有一个较长的准备期,一般3年一5年,以便企业对目前产品的节能技术和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他认为,在我国加强超前标准的研究,革新能效标准的制定模式,实施超前性能效标准,对于引导企业创新节能技术具有重要意义。{14}  笔者认为,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也应当坚持科技促进原则,具体而言:第一,在立法上设计许可标准时(许可标准往往包含了环境标准),应当有助于促进某一产业提高污染治理技术,不得在现今所普遍采行的污染治理技术之下设计许可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环境立法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大多没有规定许可标准。例如,《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只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却没有对审查标准作规定。这种状况是与《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相符合的(当然,这与大量环境法律、法规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制定的有关){15}。第二,以总量控制下的许可证为基础,建立排放权交易和节能指标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研发。  (四)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合理开发利用原则是指一国在设定和实施环境行政许可时,应当把自然资源、能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结合起来,以达到永续发展之目的。该原则体现的是人类生态利益与经济利益、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平衡,其理论基础是环境资源的稀缺性。  在环境行政许可制度建构上,合理开发利用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设计许可的审查标准时,要根据自然资源、能源的可更新或不可更新的特点,对化石能源以及野生动植物、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同时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以替代化石能源,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根据生态环境的消纳能力,依托许可证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三是由于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其属于全体人民的财产而由国家代为管理,因此,应当注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实施许可(即通过特许方式),确保环境资源配置给最优的使用者。  (五)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负担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又称PPP原则,也称“污染者负责原则”。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这一原则是指取得许可证的污染者,应当承担治理环境污染并赔偿损失的责任。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是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内部化”。1972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首先提出了“污染者付费”(Polluter pay principle),即由污染者承担治理的费用。该原则一经提出,很快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很多国家将其确定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第16条规定:“各国政府应努力促进环境成本的内在化和经济手段的利用,考虑原则上应由污染者承担污染成本,适当尊重公众的利益且不扭曲国际贸易和投资。”  对于Polluter Pays Principle,目前国内的环境法教材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比较常见的有“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支付原则”、“污染者自付原则”、“污染者负责原则”和“污染者负担原则”等。从表面上看,这些不同的译法并无不可,但仔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是存在差异,而这些差异对理解Polluter Pays Principle的本意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污染者付费”的理论根据是经济学上的“使用者付费”理念。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最初是基于“谁损毁他人之物须负损害赔偿之责”的法理。“付费”体现的是将环境损害的代价课加于引起环境问题的一方。环境保护实践的发展表明,当前的PPP原则要求污染者承担的绝不仅仅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包含了预防、控制、减少污染在内的综合责任,这种责任绝不仅限于“付费”。污染者有时需要将污染排除并恢复原状,有时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明显,将PPP原则译为“污染者付费原则”是不全面的,它不能完整反映该原则的内涵。  “污染者支付原则”虽没有明确提出“付费”,但“支付”通常都是和一定的费用联系在一起的。很少有人会说“支付”某种金钱以外的责任。“污染者支付”和“污染者付费”在内容上基本相同,二者都不能全面体现PPP原则的含义。  对“污染者自付原则”这种译法,从文义上理解,我们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污染者必须自行承担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全部治理和赔偿责任。这种观点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看似乎并无不妥,但在实际应用时,要求污染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在多数情况下是行不通的。这与环境损害的特征有关。环境损害的产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实践中能够要求污染者承担的和污染者实际承担的都不可能是其行为造成的全部或完全的责任,而只能是一种适当的或适当比例的责任。环境损害还具有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一些环境事故造成的大范围、长时段、高强度的损害使肇事者根本无法承担。为了使受害者得到适当的救济,在国内环境领域,有环境税、环境保险等制度,而在国际环境领域,也有专门用于特定领域环境损害的环境基金和发达国家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用于环境治理的国际援助基金。这些都说明,将PPP译为“污染者自付”也是不恰当的。  因此,PPP原则最恰当的译法是“污染者负担原则”或者“污染者负责原则”。这两种译法在含义上并无不同。“污染者负责原则”多为港台地区学者所采用,而“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大陆被较多地采用。{16}  在环境行政许可的制度建构中,污染者负担原则主要体现为与许可证有关的环境费制度、强制保险制度以及环境治理、恢复、补救制度。例如,台湾地区《核子损害赔偿法》第25条规定:“核子设施经营者应维持足供履行核子损害赔偿责任限额之责任保险或财务保证,并须经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定,始得运转核子设施或运送核子物料。”{17}我国《森林法》第35条规定:“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六)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到环境行政许可的决策、监督之中,并有权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环境管理的违法和盲目,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在现实中,由于环境问题经常涉及复杂的科技背景,因而部分论者主张环境管制最适宜专家政治。然而,环境管制也经常涉及利益的冲突,需要借用民主理念寻求解决。在环境行政中,参与式民主的观念并不在于以投票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由受影响民众通过适当管道参与决策过程,借以调和利益冲突,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改善政府的决策品质。  在环境行政许可领域,公众参与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一,行政主体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听取环境权益受影响者(通常为相邻权人以及开发建设活动所在地的居民)的意见,主要是通过许可听证程序来完成。第二,公民提起与环境行政许可有关的行政公益诉讼,以维护环境公益。从世界范围来看,主要有两类:一是撤销诉讼,即请求法院撤销许可机关违法颁发的环境许可证;二是课予义务诉讼,即被许可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许可证所规定的义务而有关主管机关又怠于执法时,公民请求法院责令主管机关积极采取执法措施。{18}第三,公民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检举、控告管道,请求上级行政机关督促下级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或改变、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违法、不适当的许可决定。上述三个方面都需要在立法上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百度知道篇幅有限请下载附件:

关于环境资源法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生物

怎样写生物与环境科技小论文 生物科技小论文,就是青少年通过自己或与同学一起通过观察、试验、调查等获得的事实材料及逻辑推理来描述科学研究的小文章。生物科技小论文不同于学术论文、长篇大论,贵在“小”,研究的范围小、层次低,论题小、文字少、篇幅短,一般2000-5000字为宜,具有生动、活泼,反映青少年的特点和语言。生物与环境科技小论文的特点,一是“小”。同正规学术论文相比,科技小论文的选题较小,内容较浅,因而篇幅也不长。二是科学性。科技小论文的材料,应当是真实可靠的,不允许夸大或虚构;观点应当是在经过细致的思考与研究后实事求是地提出来的,而不是任意的猜测或臆断;语言应当准确、清晰、严密、合乎逻辑,不能模棱两可、含糊费解、粗疏缺漏。三是创造性。是否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是衡量生物与环境科技小论文质量的重要标准。要在科技小论文里,提出自己在观察、调查或考察中获得的新发现,在实验或制作中运用的新方法,在科技活动中所得到的新成果,在深人钻研某种科学知识中积累的新见解,从而能给人以一定的启发。科技小论文,一般由论点、论据和论证“三要素”组成。所谓论点,就是小作者对小论文论题所确定的观点,所作的判断。有“中心论点”,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设一些“分论点”。论点一定要正确、鲜明、新颖。不要只摆出一大堆材料,要做到有的放矢,所提论点不要步人后尘,必须经过自己或与他人一起,在调查研究、收集材料之后,经过比较、分析、综合出来的一些新论点。所谓的论据,就是证明、支持论点的事实或理论依据。俗话说:“摆事实,讲道理”。摆事实就是拿出证据来。“事实”的材料固然可做论据,“理论”的材料也可做论据。言之有“据”是十分的重要的,它是科技小论文的必不可缺的基础。论据应当真实、典型、新颖。论据的来源一般应是自己观察、实验、调查等,也可部分借用已有的事实或理论,不过要有自己的见解,不能照抄照搬。所谓论证,就是引用论据来证明的论点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的方法。这个“过程”和“方法”,目的在于揭示“论点”与“论据”之间的内在的“逻辑联系”。论证体现了思维在整个议论过程中的分析与综合,反映了小作者对观点与材料之间逻辑关系之间的理解和把握,论证一定要严谨,符合逻辑,这样才能使自己的观点树立起来,使人信服。生物科技小论文的特点:1、科学性: 生物科技小论文必须具备科学性,因此要求小论文的作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的态度和观点,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揭示生物与生物之间、人与生物之间、生物与自然之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等的关系。所阐明的观点要科学准确,所用的材料要有事实依据,理论根据和逻辑推理要正确,所的结论要有科学性、正确性、客观性、理论性。2、创造性: 生物科技小论文要求小作者要有自己的新的见解和观点,在内容上要有所创新,不能拿别人早已有结论的再去论证。有无新意是衡量科技小论文有无价值的根本标志,要求科技小论文:一是对研究对象要经过周密的观察、调查、分析、研究,从中发现别人没有发现过或者没有设计过的问题,从而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措施。二是综合别人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出更深、更全的见解。3、理论性: 生物科技小论文是既要发表议论,又要讲道理,需要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来进行严密论证和阐明客观事物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不论说明、推理、始终离不开一个“理”字。最重要上升到“理论”水平。4、实用性: 生物科技小论文要结合我们的生活实际,运用我们学习的生物学知识以及其他学科知识,对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和发现和问题进行实验、观察、考察、调查等得出的结论,往往会给社会、给人们提出一些观察思考的问题。比如《XX和污染情况调查》、《XX山植被植物破坏情况调查》等引起社会的重视,以便及时解决。5、简洁性: 生物科技小论文不同于学术论文,长篇大论,贵在“小”,研究的范围小,层次低,论题小,文字少,篇幅短,具有生动、活泼,反映青少年的特点和语言。生物科技小论文的常见类型根据生物科技小论文不同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观察型科技小论文,也称“观察日记”、“观察报告”。 这类小论文是青少年对某种生物现象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周密细致地观察,对取得的材料和数据进行认真地分析,综合研究后得出结论,做出科学地描述和解释,并有所发现,有所创造。观察型生物科技小论文的特点是:观察性、自然性、客观性、长期性。(二)实验型生物科技小论文。 实验型生物科技小论文,也称“实验报告”,是青少年对某些生物现象及假设,创造特定的条件,经过反复的实验或对比实验后获得材料和数据,再经分析、综合、归纳等出结论或验证后假设而写出的文章。它着眼于对实验过程的客观叙述以及实验现象的科学解释。实验型生物科技小论文的特点是:实验性、人为性、实践性、客观性。(三)考查(调查)型生物科技小论文。 考查(调查)型生物科技小论文,也叫“考察报告”、“调查报告”。它是青少年对某些生物与环境现象及问题进行有目的的实地调查,然后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研究、综合整理而写出的总结报告。例如对野生的植物调查、病虫害调查,某区植物分布调查,,某些传染病情况调查,河流污染情况调查等,它的特点是考察性、地域性、客观性。生物科技小论文的撰写(一)一篇生物与环境科技小论文的写作,大致分为选择题目、搜集材料、提炼观点、安排结构、起草修改这样几个步骤。选择题目的时候,首先要重视科学性的原则,不能选择违背自然规律的课题。同时要注意结合自己的特长,选择感兴趣的题目。研究的题目要有一定的新意,尽可能从别人尚未发现、尚未研究、尚未重视的方面去考虑选题,尤其要结合自己在观察、实验、调查、考察、制作和学习、钻研中所得到的新发现、新成果、新认识、新体会去选择题目。题目还应当确定得小一些,这样研究范围和研究角度就会有所限制,题目一大,写的时候容易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很难深入到问题的实质。例如,对中学生来说,选择“论数学解题思路”“试论物理竞赛试题的命题原则”“氧气制作法新探”“利用植物监测大气污染的综合考察”这样的题目,就不如选择“从一道数学试题谈解题思路”“关于一道物理竞赛题命题条件的商讨”“一种简易的氧气制作方法”“利用苔藓监测大气污染”。后面这些选题,缩小了问题的范围,专门研究某一个“点”,容易把握,写深写好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搜集材料首先要注意材料的准确性,必须核实观察、实验、调查、考察所得到的事实、数据,核实查阅报刊书籍、科技文献所得到的资料、例证,以免材料出现差错而影响论文的科学性。还要注意材料的新鲜性,尽力搜集自己所能发现的同研究题目有关的新的第一手材料。此外,掌握材料应力求全面,要根据题目所确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搜集尽可能多的材料。材料太少,没有选择的余地,写出来的论文就缺乏说服力。提炼观点,就是对材料进行分析、比较、概括后提出自己的看法。可以是对观察、实验中新发现、新创造的归纳总结,也可以是对调查、考察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论述,还可以是在某门学科学习、钻研过程中形成的创造性见解。当搜集材料的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要对已经积累的材料加以分类比较,仔细筛选,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归纳,找出具有规律性的共同点,形成正确的合乎科学性的观点。有时还需要继续搜集新的材料,以更好地提炼观点。观点的表述,要精确、清晰、简练,不能含糊费解。安排结构,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小论文灵活掌握。常见的小论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开头部分(或称“引言”),提出问题,或紧扣题目对全文内容作一概括介绍。主体部分,分析问题,说明有关的观察、实验、调查、考察、制作、设想等情况,为归纳科学的结论作准备;结尾部分(或称“结论”),解决问题,作出结论。小论文的结构当然不必都是“总—分—总”的格式。先分层论述、说明有关情况,后总结观点的“先分后总”结构,以及先总说观点,后分层论述、说明的“先总后分”结构,也是比较常见的。结构是为恰当地组织材料、鲜明地提出观点服务的,无论怎样安排,都应当注意条理清楚,观点与材料一致,反映出科学论证的过程,使论文具有说服力,为了使结构合理,拟个详细提纲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搜集的材料相当丰富,不妨多花一点时间写一篇比较完备的科技小论文。这样的论文,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标题;摘要(或“内容提要”);绪论(引言);工作方法(观察、实验、调查、考察等的安排、步骤);结果;分析与讨论;结论。有的论文篇末还需要附上参考文献(或“参考书目”)和附录(或“附件”)。起草修改,按照提纲写出初稿并修改,不仅是细致的语言表达工作,而且是研究深入化和思维周密化的过程,要力求准确和严密。跟写一般的说明文、议论文相比,科技小论文写作中的表述和修改显得更为重要。因为科学研究活动是十分复杂精细的,反映科研的过程和成果不能粗心大意。要认真起草,认真琢磨,反复修改,一丝不苟。对观点是否正确、可靠,材料是否恰当、翔实,结构是否合理、周密,观点和材料是否统一,数据和引文是否准确,语言是否准确、简明、连贯、规范,图、表是否清晰、适用,都应花力气仔细检查,仔细推敲。从选择题目到论文定稿的全过程中,要多征求教师、同学和有关的科技人员的意见,集思广益,提高科技小论文的质量。生物科技小论文的撰写(二)(一) 选题:选题时既要从客观上考虑选择有科学价值的题目,又要选择从主观上利于自己展开的题目。选题必须是自己感兴趣的或者是你已经在实验的课题。选题要有前瞻性,选择他人没有研究或很少研究的课题,亦可选择大家都关注的热点问题,不过要转换角度,从不同的层面去研究,但不宜选择过于高深或理论性过强的。下面提供几个方面供你参考:1、调查报告:如XX河污染情况调查,我市主要观赏植物种类调查,病虫害情况调查,预防接种情况调查,XX山植被调查等。2、观察报告:如观察XXX的生殖、发育、生长等,观察某种植物的生长,观察某些动物的行为等。3、实验报告:如探究XXX,对比XXX,XXX对动、植物生长的影响,X为什么向X生长(如河边柳树向河心,山上的迎客松、葵花向太阳等)、XX的嫁接、栽培等。4、其它:如XXX的猜想等。 :(二)选材: 确定好题目后,就要整理材料,材料是形成论点的基础,是表现论点的支柱,从哪里去搜集材料呢? (1)可以从已有的文字记载中去搜集。要注意始终以研究的课题为中心,收集与课题有关的材料,对搜集到的材料进行分类记录,在搜集的过程中要多思考、分析,发现新的问题和新的想法也要随时记录下来,对选用的材料要在小论文的后面注明来源出处,引用别人著作中的成果,要标明著作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 (2)从调查中去搜集。有些问题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可以自己去调查,不过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去调查,不可盲目进行。调查可采用全面调查,例如调查某山植被情况、某地X昆虫种类等。亦可采用随机抽查,例如调查近视眼发病率,XX害虫的危害等。 (3)从实践中去搜集。为获得真实的资料和数据,可自己亲自去观察、实验,从中获取数据、资料等。不过观察、实验时—定要目的明确,随时观察、实验,随时思考,及时记录。材料收集起来后,要对各种材料按照论文的成文,就是将己搜集到的多种材料,经过联系、比较、分析、取舍、提炼整理后把那些形成和保留的观点和例证材料写成小论文的初稿。一般科技小论文的成文应包括确定体裁、草拟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四个环节。写生物科技小论文时应注意的问题1、要注意科技小论文不要同—般作文混淆。 由于青少年对科技小论文的特点和写作结构,以及与其它文体的区别,往往视为一般作文,常把游记、参观记、小制作、小发明的说明文看成是科技小论文。注意科技小论文必须具备科学性、创造性、理论性、实用性、筛洁性的特点。否则就不是科技小论文,而是普通的记叙文、散文或说明文、议论文等。2、选题要得当。 在科技小论文的选题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选择那些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课题,不要随便拿一个来就写,选那些科学价值不大的课题,例如《城市中杂草有何生态效益?》。也不要贪大求全,不从实际山发,以至选题后漫无边际,无处下手,或论证不全,例如《水的污染对人类生活的影响》等。3、结构要完整。 写科技小论文—定要按科技小论文的要求来写,主要由绪论(即开头部份,对全文起引导先行作用)、本论(表达科研成果部分,是主体、核心部分)、结论(最后下的论断、结尾部分)。不能只谈些表面现象,而不注重实质性东西。4、论据要充分。 收集到的材料,包括搜集、观察、实验获取的材料一定要真实、不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否则证据不充分,会失去说服力,缺乏科学性。5、不要盲目冒进,求多求快。 搞科学研究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事情,要有恒心和毅力,不能急躁冒进,对有些实验要反复证实,有些要经过一、两年的时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要求青少年要有科学精神。6、不要剽窃他人成果。 对于他人的科研成果可以学习、参考,也可创新、但不可剽窃,那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适量引用是可以的,但必须注明出处。

我觉得可以从现在的热点话题:垃圾分类这个方向来写,现在由垃圾分类衍生出的职业有很多,可以从他们的行为,工作内容等,还有其他人的反面做法进行对比,再联系到资源保护法。

关于环境资源法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数学

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意识的形成、数学思想和方法的掌握、数学模型的建立,都对科技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学会用数学的思维去观察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然后对问题进行概括和创新性研究,只有在素质教育的环竟中实现。当前,学校教育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试教育”的成份,扼杀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削弱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当然,也欣喜地看到我国正加大教材改革的力度,实施素质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也正努力适应新形势,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本文把自己观察到地变化趋势讲述如下。   一、 转变教师角色,以新的理念指导教学   面对21世纪的教育改革,数学教学要充分体现“生活化”、“活动化”、“个性化”特征,要求数学教师必须更新教学观念,不仅要有科学的数学观,还应从数学的哲学层面形成数学文化观念、数学价值观念和数学应用观念,逐步从静态的、绝对主义数学观向动态的、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相结合的数学观转变。因此,教学中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学生在数学学习上的差异,激发了学生的兴趣,有利于学生形成积极探索的态度,勤奋好学,勇于克服困难和不断进取的学风。同时教师也开始更新对学生学习评价的观念,既重视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能力提高,又重视其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变化,将评价贯穿数学学习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并加以肯定,突出了数学评价的激励与发展功能,利于增进师生感情,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新课程教学突出学生的探究能力和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注重三维目标的落实,在教学中精心设计问题,探索、发现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方法,教师尽当好导演,挖掘学生最大潜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二、面向全体学生,转变教学组织方式   现代教育观认为,素质教育其实质是对学生实施主动性教育。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一改过去地满堂灌为适当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知识的形成过程,使学生真正感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由于学生在知识、技能和能力方面的发展和志趣、特长等不尽相同,教师因材施教。在组织教学时,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出发,并兼顾学习有困难和学习有余力的学生。在数学学习中,个人努力与合作学习相结合则能促进学生对数学的理解。在交流和讨论中,可能澄清认识,纠正错误,这有助于扩展思路,提高能力,加强自信。   三、实施“问题解决”,培养创新品质   问题是数学的心脏,学生的发展离不开丰富的问题及其解决。发现问题,大胆怀疑,探奇索引,也是创造型人才的重要品质。在数学教学中,教师开始注重创设问题情境,提出具有开放性、挑战性的问题,引发学生浓厚的兴趣;鼓励学生在数学活动中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性,主动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究问题,使课堂教学在学生独立思考、动手实践和合作交流的活动中不断的生成新的问题,在一个又一个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思维,促进学生主动地思考与实践。即使某些问题是可笑的,某些发现是错误的,某些探索是失败的,教师也不挖苦讽刺,而以积极的态度加以鼓励,并帮助学生分析错误和失败的原因,变错误为正确,不挫伤学生的创造积极性,使学生思想中产生的创造火苗得以燃烧和发展,使认识进入一个又一个崭新的高度,从而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四、加强学生学习能力与自学习惯的培养   自学能力是学生独立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它对学生毕业后的升学或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培养自学能力,在掌握和运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逐步完成。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他们的自学习惯,这不仅是学生今天学习的需要,也是未来工作的需要。忽视自学,学生只能囿于教师讲解的范围,既不能充分思考消化,也不能广泛涉猎知识,开拓视野。因此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能力差异和兴趣爱好,培养他们独立自学的习惯。在教学中,教师要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造就了大批肯动脑筋、勤于实践、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学生。   五、加强学生良好思维品质的培养   一个创造型的人,必须善于多向思维,因此教学中,教师经常鼓励学生摆脱固有的模式,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和方法去思考问题(思维的灵活性),不要满足于停留在表面现象上,引导学生善于概括归类,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善于预见事物发展的进程,把思维引向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思维的深刻性)。鼓励学生思考问题敏捷,反应速度快(思维的敏捷性)。培养学生对自己的作业和结果独立的进行评价和分析,敢于有论据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和信念,坚持独立思考,善于发问(思维的批判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鼓励学生奇思妙想,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己去想,暴露学生自己的思维,充分相信学生的聪明才智。这样教学,学生与教师都从中受到启发,使得思维在更广阔的空间得到发展。   六、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整合,增强学生数学素养   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对数学课程内容、数学教学、数学学习等多方面产生深刻影响。信息技术提供资源环境,信息技术进入数学教学,突破并扩展以数学教科书及其其他参考资料为主要来源的信息源,用各种相关资料来丰富封闭的、孤立的数学课堂教学,扩充知识容量。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尽量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如,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直观演示数学模型所刻画的数量关系,利用计算机软件呈现大量的空间几何体,帮助学生认识其结构特征,培养空间想象能力等等。信息技术与数学课程整合,丰富了学生的数学文化,增强学生的数学素养,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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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  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  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  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  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  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  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  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  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  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  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  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  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  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  《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  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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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environment can make people feel happy and fit To improve the environment means to improve our     We should plant more trees and flowers around us We shouldn’t cut them down We should stop factories from pouring waste water into the river and waste gas into the     Whenever we see litter on the ground , we should pick it up and throw it into Never spit in Don’t draw on public It’s our duty to protect the

Many people are active in fighting against unfair Many people are active in fighting against unfair Many people are active in fighting against unfair Many people are active in fighting against unfair treatment to colored people, women , animals and so treatment to colored people, women , animals and so treatment to colored people, women , animals and so treatment to colored people, women , animals and so Right now I am talking about fighting for respect to our Right now I am talking about fighting for respect to our Right now I am talking about fighting for respect to our Right now I am talking about fighting for respect to our Though the environment doesn't have a mouth Though the environment doesn't have a mouth Though the environment doesn't have a mouth Though the environment doesn't have a mouth to deprecate what humans have doto deprecate what humans have doto deprecate what humans have doto deprecate what humans have done to her, she retaliates ne to her, she retaliates ne to her, she retaliates ne to her, she retaliates through In the early years the Chinese cut down through In the early years the Chinese cut down through In the early years the Chinese cut down through In the early years the Chinese cut down large quantities of trees, at the source of the yellow large quantities of trees, at the source of the yellow large quantities of trees, at the source of the yellow large quantities of trees, at the source of the yellow river, which led to the disappearance of big forests and river, which led to the disappearance of big forests and river, which led to the disappearance of big forests and river, which led to the disappearance of big forests and terrible As a result, the Huangtu plateau which terrible As a result, the Huangtu plateau which terrible As a result, the Huangtu plateau which terrible As a result, the Huangtu plateau which was onwas onwas onwas once covered with grass and forests was turned into ce covered with grass and forests was turned into ce covered with grass and forests was turned into ce covered with grass and forests was turned into barrens that supported fewer Another example was barrens that supported fewer Another example was barrens that supported fewer Another example was barrens that supported fewer Another example was in several developed Because many chemical in several developed Because many chemical in several developed Because many chemical in several developed Because many chemical factories discharged poisonous gas without filtering it, factories discharged poisonous gas without filtering it, factories discharged poisonous gas without filtering it, factories discharged poisonous gas without filtering it, cities were covered with so much poisocities were covered with so much poisocities were covered with so much poisocities were covered with so much poisonous gas that people nous gas that people nous gas that people nous gas that people were killed by the air they breathed What horrible were killed by the air they breathed What horrible were killed by the air they breathed What horrible were killed by the air they breathed What horrible scene!What we are suffering is only a small part of what scene!What we are suffering is only a small part of what scene!What we are suffering is only a small part of what scene!What we are suffering is only a small part of what the nature once If we don't take action to show the nature once If we don't take action to show the nature once If we don't take action to show the nature once If we don't take action to show respect to the environment, we will have to face an respect to the environment, we will have to face an respect to the environment, we will have to face an respect to the environment, we will have to face an increasingly increasingly increasingly increasingly awful awful awful aw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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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英汉对照)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因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而出现的环境问题,把保护环境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在80年代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措施。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paid great attention to the environmental issues arising from the country's population growth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has made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 an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improvement of the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and quality of In order to promot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economy, the society and the environment, China enacted and implemented a series of principles, policies, laws and measur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he ——确立环境保护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关系到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 Mak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ne of China's basic national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ecological destruction and the rational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natural resources are of vital importance to the country's overall interests and long-ter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s unswervingly carrying out the basic national policy of environmental ——制定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 Formulating the guiding principles of simultaneous planning, simultaneous implementation and simultaneous development for economic construction,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al construction, and combining the economic returns with social effects and environmental benefits; and carrying out the three major policies of ``prevention first and combining prevention with control,'' ``making the causer of pollution responsible for treating it'' and ``intensifying environmental '' ——颁布实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环境法律体系,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Promulgating and putting into effect law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plac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n a legal footing, continuously improving the statutes concerning the environment, formulating strict law-enforcement procedures and increasing the intensity of law enforcement so as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laws and ——坚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国家指导下的宏观调控与管理,逐步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使环境保护与各项建设事业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Persisting in incorporat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to the plans for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troducing to it macro regulation and management under state guidance, and gradually increas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put so as to give simultaneous consideration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other undertakings and ensure their coordinated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形成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环境监督管理的作用。--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under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forming a rather complete environmental control system, and bringing into full play the governments' role in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and ——加速环境科学技术的进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组织科技攻关,开发和推广防治环境污染的实用技术,扶植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环境保护科研体系。-- Accelerating progress in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Strengthening research into basic theories, organizing the tackling of ke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blems, developing and popularizing prac"itical technology for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stering the growth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ies, and giving initial shape to 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tific research ——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广泛进行环境宣传,逐步普及中小学环境教育,发展环境保护在职教育和专业教育,培养环境科学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Carrying out environment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to enhance the whole nation's awareness of the Widely conducting environmental publicity work, gradually popularizing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secondary and primary schools, developing on-the-job education in environ"imen tal protection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pecialized personnel in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environmental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在环境与发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努力发挥中国在国际环境事务中的作用。-- Promot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environmental Actively expanding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concerning the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ith other countri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earnestly implementing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conventions, and seeking scope for China's role in global environmental 进入90年代,国际社会与世界各国在探索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未来共同的发展战略,得到了与会各国政府的普遍赞同。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1990s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nd various countries have made an important step forward in exploring solutions to problems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held in June 1992, mad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strategy for common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and this won wide acclaim from the governments of all countries represented at the 1992年8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中国政府提出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十大对策,明确指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当代中国以及未来的必然选择。In August 1992, shortly after that conferenc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put forward ten major measures China was to adopt to enhance its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clearly pointing out that the road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as a logical choice for China now and in the 1994年3月,中国政府批准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 ——�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以及行动方案。有关部门和地方也分别制定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行动计划。In March 1994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pproved and promulgated China's Agenda 21 -- White Paper on China's Populati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in the 21st C This document, proceeding from the country's specific national conditions in these three respects, put forward China's overall strategy, measures and program of action for sustainable The various departments and localities also worked out their respective plans of action to implement the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At its Fourth Session in March 1996 China's Eigh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examined and adopted the Ninth Five-Year Pla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Nat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Outline of the Long-Term Target for the Year Both the Plan and Outline tak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s an important strategy for modernization, thus making it possibl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e course of China's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二、逐步完善的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 中国重视环境法制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该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规定了各级政府、一切单位和个人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针对特定的环境保护对象制定颁布了多项环境保护专门法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资源法,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等。 中国政府还制定了《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30多件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此外,各有关部门还发布了大量的环境保护行政规章。 中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环境标准是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到1995年底,中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中国法律规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违反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建立健全环境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中国把环境执法放在与环境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连续4年开展了全国环境执法检查,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中国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开辟了人民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加强了新闻媒介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揭露和曝光。 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的环境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某些方面存在着立法空白、有些法律的内容需要补充和修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等。因此,继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仍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中国同样重视环境管理体制建设,现在已经建立起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监督,各级政府负责实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有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起草和审议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草案并提出报告,监督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法律的执行,提出同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有关的议案,开展与各国议会之间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交往。一些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也相应设立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成员组成,是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作的议事和协调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审议国家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并协调解决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推动和促进全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省、市、县人民政府也相应设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局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市、县人民政府也相继设立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中国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2500多个,从事环境行政管理、监测、监理、统计、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的总人数达8万人。 中国各级政府的综合部门、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业部门也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负责相应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国多数大中型企业也设有环境保护机构,负责本企业的污染防治以及推行清洁生产。目前,各部门和企业的各类环境保护人员已达20多万人。 China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environmental legislative work and has now established an environmental statutory framework that takes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found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mai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ipulates, ``The state protects and improves the living environment and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revents and remedies pollution and other public hazards,'' and ``The state ensures the rational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protects rare animals and The appropriation or damage of natural resources by any organization or individual by whatever means is prohib"''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the cardinal law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 The law has established the basic principle for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etween economic construction, social progres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defined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all units and individuals as regards environmental China has enacted and promulgated many special law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s well as laws on natural resources related to environmental They include the Law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Law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ir Pollution, Law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by Solid Wastes, Marin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Law, Forestry Law, Grassland Law, Fisheries Law, Mineral Resources Law, Land Administration Law, Water Resources Law, Law on the Protection of Wild Animals, Law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and Agriculture L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also enacted more than 30 administrative decrees regar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cluding the Regulation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Noise Pollution, Regulations on Nature Reserves, Regulations on the Prevention of and Protection Against Radiation from Radio Isotopes and Radioactive Device, Regulations on the Safe Administration of Chemicals and Other Dangerous Materials,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in the Huaihe River Drainage Area, Regulations Govern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in Offshore Oil Exploration and Development, Regulations on the Control of Marine Wastes Dumping, 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tection of Terrestrial Wildlife, Pro"ivisional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National Parks, Regulations on the Protection of Basic Farmland, and Regulations on Urban A In addition, departments concerned have also issued a number of administrative rules and decrees on environmental To implement the stat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people's congresses and people's governments at local levels, proceeding from specific conditions in their own areas, have enacted and promulgated more than 600 local laws on environmental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are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statutory They include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pollutant discharge or emission standards, basic environmental criteria, criteria for samples, and criteria for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and pollutant discharge or emission standards are divided into state standards and local By the end of 1995, China had promulgated state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n 364 As stipulated in Chinese law,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 and pollutant discharge standards are compulsory standards, and those who violate these compulsory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must bear the corresponding legal In the process of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environmental statutory framework, China attaches equal importance to environmental law enforcement and environmental For four years in a row, China has conducted nationwide checks on the enforcement of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to seriously deal with acts of polluting and damaging the environment and severely punish environmental law China pays great attention to supervision exercised by the people and media over law-breaking activities regarding the environment -- it has opened channels for the masses of people to report on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nd adopted measures for the media to expose environmental law-breaking But it should be pointed out that China's environmental legislative work needs to be further For instance, some areas still remain uncovered, some contents are yet to be amended or revised and there are still the phenomena of not fully observing or enforcing Therefore, to make continuous efforts to strengthen environmental legislative work remains an important strategic China attaches equal importance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ve It has established a system in which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enacts the laws, governments at different levels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enforcement,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in charg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xercise overal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and the various departments concerned exercise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ions of the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has established an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Committee, whose work it is to organize the formulation and examination of drafted laws related to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prepare the necessary reports, exercise supervision over the enforcement of laws governing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put forward motions related to the issue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conduct exchanges with parliaments in other countries in the field of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The people's congresses of some provinces and cities have also established corresponding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mittee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is made up of leaders of various related ministries under the State C It is the State Council's consultancy and coordination agency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s major tasks are studying and examining the principles, policies and measures relating to coordin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s econom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iving guidance to and coordinating efforts in tackling majo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exercising supervision over and conducting check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by various localities and departments,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undertakings throughout the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the provincial, city and county levels have also established correspon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e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is the compet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agency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whose task it is to exercise overal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ver the country's environ"imen tal protection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at the provincial, city and county levels have also successively establish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to carry out overall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the environ"imen tal protection work in their At present, there are nationwide more than 2,500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above the county level with a total staff of 88,000 engaged in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on, monitoring, inspection and control, statistics collection, scientific research, pub"ilici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have also been established i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resources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and industrial departments under governments at various levels to take charge of related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Most of China's large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ve also set up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responsible for their own anti-pollution work and the promotion of cleaner At present, the total number of various type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ers employed by the various departments and enterprises exceeds 200,

关于环境资源的论文题目怎么写高中

中国环境问题 中国环境政策 绿色和平在中国 世界观察研究所发布的《世界状况报告》中指出:中国面临着一些世界上最严峻的环境挑战。 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里,中国占了16个,同时大约有300个中国城市面临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中国的385个物种被列为濒危物种。中国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在过去的十年中迅速增长。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据估算,在2006年燃烧化石燃料和制造水泥造成了62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中国的空气质量对大众健康构成极大威胁。据估计,中国每年死于呼吸道感染的人多达40万,这其中,空气污染是致病的直接原因。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如今十分发达的地球,虽然环境情况看起来十分乐观,但是却有十分重大的隐患,这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大肆砍伐树木、建立化工厂、胡乱排放有害液体。“对人类威胁较大的气体,世界每年的排放量达6亿多吨,估计到下个世纪中叶,地球表面有三分之一的土地面临沙漠化的危险,每年有6平方公里的土地沙漠化,威胁着60多个国家”看见这一组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人类,你们有何感想?从2300万年到1800万年前森林古猿的出现到现在人类高度发达的文明时代,对于每个人从未停止过的索取,大自然都是“有求必应”的,这更滋长了人类的贪欲。 举一个例子:我国的木兰溪,在50年代初本是一个清澈见底的河流,但现在它已是鱼虾绝迹的污河,又为我们的地球母亲添多一道疤痕。这,不是给人类重重地敲响了警钟吗? 由此,我郑重地向仍未觉悟的人们建议: 第一,人类要想征服可怕的大自然,就必须尊重自然。对于改造自然理应慎之又慎,又要大刀阔斧,勇于实践和改良,才能控制自然,使自身利益与自然协调发展,决不能重蹈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 第二,要从我做起,首先选择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善待我们的家园、善待地球,共创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1。节约资源 减少污染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 2。绿色消费 环保选择 (1)用无铅汽油、无镉铅电池、无磷洗涤剂,减少水与空气的污染。 (2)购买低砩家用制冷器具、无砩发用摩丝,减少对臭氧层的污染。 3。重复使用 多次利用 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如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和餐盒,减少白色污染;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自备购物口袋或提篮。 4。分类回收 循环再用 不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5。保护自然 万物共存 不猎杀、使用珍稀动物和受保护的动物,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 6。讲究卫生 保护环境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制造噪音。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倡导同学门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建议叔叔阿姨们加入我们的队伍中来,为保护环境、造福后代贡献自己的力量。因为: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我们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去认识、去行动: 一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处处节约资源,节约用水、用电等等,节约要从零星点滴做起,杜绝各种流失与浪费资源的漏洞与死角;各个方面的物质、物资消费使用都要追求节俭化,科学合理化,绿色环保化--即从购物到使用(消费)直至结束全过程都要合乎绿色生态环保的无害化、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化等要求。 二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等等所有可回收利用的物资都应尽量分类回收,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从而节约资源、减少垃圾污染。为此,建议各班级、各宿舍等单位设立废旧资源回收箱回收资金积累起来可以开展文体与健身及艺术与科学等活动,对于健身活动,在此特别推荐简单宜行且综合性强的踢毽子活动。此项也应推广到学校所有成员各自的家庭生活中。 三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与先进文化理念与知识,学习掌握有关环保知识与技术;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与地方以及全球环境问题的严峻性,提高保护人类共同家园的意识,要认识到“世界上只有一个地球家园--所有人也只有一个身体,节约循环使用好各种东西”(摘自网易环保论坛),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与建立循环社会、循环生活这一科学发展观、科学生活观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热爱和平,热爱大自然,树立没有大家美好就没有小家安康的意识,树立环保伦理道德与环保法制意识;追求崇高意义与生命无限价值的大写人生价值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人与精神的和谐--即自我身心之健康、健美与和谐。总之,通过不断学习努力,立志做有益于地球环境,有益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世纪新人。 四社会是个大学堂,以上倡议对人类社会整体与各个局部同样适用。希望广大同学、同事,既能从自我学起,从自我做起,又能将新世纪环保、健康理念向全社会各个方位传递,使之尽人皆知、尽人皆行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所以,让我们共同提高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张小纸片做起。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虽然“环保”两个字写起来十分简单,但要做起来可就不是那样简单了。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人没有做到“环保”。如果再这样下去,在五年后、十年后,未来地球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可能天是灰蒙蒙的,再也看不到云;到处可以看到垃圾,没有人清扫;还是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次可怕地沙尘暴······,可能还有很多我们无法想象的东西。   这样真是太可怕了。可是再看看,现在真正在环保的人又有多少呢?你们看街道边的垃圾桶,每一个旁边都有几个垃圾,尽管这些垃圾离垃圾桶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四周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一个主动将垃圾捡起来放到垃圾桶里,而态度大多都是视而不见。而且,现在每年又有多少棵树被砍伐,送去工厂,做成一次性筷子,做成纸巾给那些贪图方便的人使用,或是拿到市场上去卖······   这有一些工厂,有废水就往河里排放,使现在很多小河里的水变得浑浊不清,散发着臭气,而且还有毒。所以现在有很多河里的小鱼都死了。我想,如它们会说话,可能会说:“醒醒吧,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了,不要再破坏自己美丽的家了,你们一定会后悔莫及的。难道你们不想要这个家了?如果你们还想要,那就请你们马上行动,来保护我们吧!”。   其实想挽救这个地球很简单,只需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到地上有垃圾,弯下腰把垃圾捡起;保护野生动物,不再贪图他们那鲜美的肉;或是呼吁人们爱护环境······。   让我们共同来保护我们的这个美好的家园吧!

1、绿色的梦2、环保大世界3、环保,一直都在我们身边4、绿色在我手中5、环保的呼唤6、共同来环保7、蓝天的约会8、别让环保天使在流泪9、换我一片蓝天10、让“绿色”融入我们的生活11、蓝色星球、绿色踪迹12、环保清洁箱13、环保低碳每一天,幸福生活来相伴。希望能帮助到你写出更好地作文,望采纳,谢谢!又不懂得可以再问我哦!呵呵!追问你的题目都很好( ⊙o⊙ )。可不可以用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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