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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5 00:31:14

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的论文题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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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化养猪场废水处理技术及应用  养猪场废水是养殖业废弃物中最典型的一类污  染物,主要包括猪尿、部分猪粪和猪舍冲洗水,属高浓  度有机废水。由于养猪业属传统产业,用于废水处理  的资金有限,所以养猪场废水处理各项指标要完全达  标难度很大。迄今为止,国内外对养猪场废水处理已  进行了大量研究和工程应用实践。文章分析总结了  近3年来集约化养猪场废水处理的工艺研究和工程  应用等方面的情况,现报道如下。  1 猪场废水处理工艺  目前,养猪场废水处理研究的工艺方法有物化处  理、自然生态处理、好氧处理、厌氧处理等,实际工程  应用中常常是这些处理技术的组合工艺。  猪场废水悬浮物质浓度很高,悬浮物质是COD  的主要来源之一,过高的悬浮物质将会影响后续生化  处理的效果,所以在养猪场废水进入生化处理系统之  前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是必要的。固液分离机有振动  筛、回转筛、水力筛和挤压式分离机等,其中挤压式分  离机可以连续运行,效率较高。德国研制的FAN -  SEPATOR的挤压式离心分离机,具有很好的分离效  果,在我国的应用表明,悬浮物的去除效率较高,分离  出来的泥渣含水率为80%左右。  猪场废水氮磷含量很高, 采用磷酸镁铵  (MgNH4 PO4 ·6H2O,俗称鸟粪石)化学沉淀法处理,  使得废水中的氨氮转化为缓释肥中的营养元素,解决  了氮的回收和氨的污染两大问题,同时达到较好的预  处理效果,为后续的生化处理创造了条件。但该方法  必须考虑废水中N、P、Mg的平衡问题,所以廉价的添  加剂是化学沉淀法能否实际应用的关键。Lee S I等  人利用海水或制盐工业中的废盐卤作为Mg2 + 添加  剂,沉淀速度快,与添加MgCl2 作镁源对磷有等同的  去除效果,是一种处理成本低廉的方法,但去除氨的  效果不如添加MgCl2。  自然生态法是运用生态学原理与工程学方法相  结合的技术,应用较多的是稳定塘工艺和人工湿地系  统。PoachM E[ 1 ]为了研究有机负荷和去除效果的关  系,设计了6个并联的湿地- 池塘- 湿地处理系统,  通过分别进水控制各处理单元的有机负荷,试验研究  表明,最佳TSS、COD、TN、TP去除率分别为35% ~  51%、30% ~50%、37% ~51%、13% ~26%,夏季处  理效果明显优于冬季,处理效果受温度和降雨的影响  较大。自然生态法处理建设费用较低,运行成本低  廉,但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适宜于土地资源丰富  的地区,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好氧生化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接触氧化法。  成文[2]采用接触氧化水解(酸化) -两段接触氧化-混凝  工艺处理猪场废水,水解对CODcr有较高的去除率,稳定  在60%~70%;接触氧化对COD的去除效果在50%左右。  整个工艺对氨氮去除效果较好,出水氨氮在13~15 mg/  L, CODcr在200~250 mg/L,经过聚合氯化铝混凝沉  淀后,最终出水CODcr稳定在100 mg/L 以下,出水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GB8978 - 88) 。但该工  艺程序复杂,占地面积大,对氨氮的去除效果还有待  进一步研究。邓良伟[ 3 ]研究水解- SBR处理猪场废  水,大大简化了处理工艺, 水解去除了大部分的  COD, TP去除率达到55% ,但对氨氮去除效果不好;  SBR对氨氮有较好的去除效果, TN的去除率为  1% ,氨氮的去除率在97%以上,但最终出水的COD  残留量较大。猪场废水的高氨氮常常导致生化处理  过程中碳源不够、C /N过低,从而影响总氮的去除效  果,如果采用外加碳源则会增加处理成本。Ju -  Hyun Kim等人利用序批式反应器( SBR) 实时控制  工艺,采取补充源水作外加碳源的方式处理猪场废  水,通过ORP以及pH值实时控制缺氧段、好氧段,  TOC和总氮的去除率分别在94%和96%以上,能够  有效除去TOC和TN,但对TP的去除效果不佳。猪  场废水氨氮浓度高,对直接进行生化处理可能会产生  影响,因此在生化处理前进行化学脱氮以减轻后续生  化处理的难度,是目前猪场废水处理的一个新途径,  于金莲等人提出了加石灰乳混凝沉淀- 脱氨- 好氧  生化的联合处理工艺,在生化处理前进行混凝沉淀和  脱氨预处理,一方面去除了大部分悬浮物和部分难降  解有机物;另一方面提高pH值,脱除大部分氨氮,使  后续生化处理降低能耗、容易达标。  自然生态法和好氧处理都有各自的不足,自然生  态法处理需要大面积的处理场地;好氧处理能耗大,  去除污染物不完全。  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厌氧技术是必然选择  之一。目前较常用也比较有效的处理方法是厌氧或  厌氧+好氧后续处理工艺,研制高效厌氧反应器是猪  场废水处理的关键。邓良伟等人利用内循环厌氧反  应器( IC)处理猪场废水,水力停留时间 8~ 0 d,  COD 负荷3~7 kg / (m3 ·d) ,经过半年的运行,结果  表明, COD 平均去除率为 3% ,耐冲击负荷好,  BOD5 平均去除率为 8% , SS去除率为 5%。  厌氧反应器中,部分有机氮转化为氨态氮,使得出水  氨氮浓度比进水高 82% ,反应器对总氮、总磷的去  除还需进一步的试验研究。一般而言,单纯使用厌氧  工艺,出水有机污染物还很高,必须采用后续处理才  能达到排放标准。考虑到SBR 对氨氮有较好的去  除,杨朝晖等人提出沉淀- UASB - SBR工艺处理猪  场废水,经厌氧消化可除去大部分的有机质,在SBR  工艺中的曝气过程分为2个阶段,中间添置闲置阶  段,既防止产生过多泡沫,又增强反消化作用。经过  稳定运行, UASB 反应器COD 有机负荷稳定在  8~10 kg/ (m3 ·d) , COD去除率达到70%左右,BOD5  去除率80%左右,经SBR 处理可去除氨氮95% ~  98% ,最终出水CODcr为186 ~412 mg/L, BOD5 为  78~146 mg/L,氨氮为20 ~60 mg/L,出水仍残留部  分生化处理难以去除的难降解有机物,这是因为厌氧  消化较完全,消化液COD较低,而氨氮很高,导致后  续生化处理碳源不足,影响了后续的处理效果。杨朝  晖等人又研究水解酸化+好氧处理猪场废水工艺,采  用水解酸化反应器(ASBR)进行厌氧处理,保持厌氧  消化处理控制在水解、酸化阶段,使出水C /N 较高,  保证了后续SBR的生化效果。经过最终混凝处理,  COD去除率为 6% , BOD5 去除率为 8%, TN  为 3% ,氨氮为 8% ,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二  级标准(GB8978 - 96) 。但水解酸化反应器COD 的  容积负荷较低仅为 3 kg/ (m3 ·d) ,还需进一步研  究提高其负荷。  猪场废水中还存在大量细菌,如不经处理可能将  大肠杆菌带入地表水和地下水,危害人类健康, James  A Entry等人提出用水溶性的阴离子聚丙烯酰胺  ( PAM ) 处理猪场废水, 基建投资低、应用快捷。  PAM、PAM与CaO复配和PAM与Al2 ( SO4 ) 4 复配能  够使总的大肠杆菌和排泄物大肠杆菌减少30% ~  50%,降低源水中的总磷、正磷酸根以及氨氮。正确  的应用PAM及其复配物可以减少进入地表水和地下  水中的污染物数量,保护水质。  2 猪场废水处理技术应用情况  目前,应用到实际工程上的猪场废水处理工艺有  自然生态法处理、好氧处理、厌氧+好氧处理等。潘  涌璋等人利用高级综合稳定塘处理猪场废水,经过稳  定运行, 出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 - 2001)的要求,氨氮在60 mg/L 左右,总  氮没有考虑,总停留时间在20 d以上,占地面积大,  适合于土地资源较丰富的亚热带山区。由于凤眼莲  对水体中的污染物质和营养物质有较好的吸收,  ]考虑用凤眼莲处理猪场废水,工艺流程如下:  该凤眼莲生化处理系统对COD 的______去除率为  43%~69% ,对总氮的去除率为55% ~72% ,对氮元  素的吸收量很大,同时对总磷、挥发酚等污染物都有  较好的去除效果。该处理系统的停留时间为30 d,日  设计流量为600 m3 ,但需要较大的处理场地,且受气  候条件影响很大,这都限制了该工艺的应用。目前,  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应用较为广泛。胡海良等人将  环形生活污水高效净化沼气装置应用到猪场废水的  处理上,废水经过高效净化沼气装置后进入接触氧化  池,进行自然曝气去除CODcr和BOD5 , 该工艺对  COD、BOD的去除率达到90%以上,但出水氨氮为  100~200 mg/L,去除效果不好。邓良伟等人进行了  厌氧- 加源水- 间隙曝气(Anarwia)的研究,此工艺  是厌氧+ SBR工艺的改良,因为厌氧消化较完全,导  致好氧处理中C /N较低,影响后续消化效果,如果添  加外源碳源或外源有机物提高C /N,运行成本随之增  高,故提出了部分猪场废水进入厌氧池进行厌氧处  理,另一部分进入沉淀配水池与厌氧出水混合后再采  用间歇曝气的序批式反应器( SBR)处理,经过一年的  生产性试验,该改良工艺对COD、氨氮、TN的去除率  分别为 1% ~ 4%、 2% ~ 5%、 1% ,  但最终剩余难降解的有机质还需要进一步物化处理  才能达到排放标准。  3 其他相关处理技术  猪场废水处理还有其他的相关处理技术,如从养  猪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上考虑,在源头改进工艺减  少排污,减轻污染。采用干清粪工艺取代水冲式清粪  就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干清粪工艺是将粪便单独清  出,不与尿、污水混合排出,这种工艺固态粪便含水量  低,粪中营养成分损失小,肥料价值高,便于堆肥和其  他方式处理,还可以节约用水,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  放量,易于净化处理,是目前理想的清粪工艺。以万  头规模化养猪场为例,将现有的水冲粪工艺改为干清  粪工艺,每年可减少污水排放 5万吨,既节约了用  水,又减少了污染。王德刚等人提出“零污染”干式  法养猪,即在栏舍内铺上敷料,将猪的粪尿吸附混合,  生物处理后进行二次发酵,并经工艺处理合成生态有  机肥,对周围环境达到“零污染”的排放效果,同时降  低猪群疾病发生率,加快生长速度,提高饲养效益以  达到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目前很多学者提出了不少猪场废水处理的新方法,  但都只停留在试验室小试阶段,真正应用到生产中还需  要进一步的研究试验。邓良伟等人利用秸秆作为载体  进行堆肥,在堆肥发酵过程中,产生的生物热蒸发浓缩  “猪场废水”,达到处理猪场废水和生产有机肥的目的。  以秸秆为载体用猪粪水及其厌氧消化液进行堆肥处理,  其吸水比可达1∶ 94~1∶ 65,堆肥含水率基本在  70%以上,超过一般堆肥过程含水率( 50% ~60% ) ,  且能保持较长的高温期,说明以秸秆为载体吸收猪粪  水在高温条件下进行堆肥的工艺路线是可行的。在  堆肥过程中,氮、磷、钾是一个累加的过程,所获得的  堆肥是一种肥效较高的有机肥,但该工艺消耗猪场生  产废水有限,仅限于小规模的污水处理,对于大规模  的猪场废水处理还需研究探讨。  4 结论与展望  根据以上分析,解决猪场废弃物污染问题,首先  应当加强猪场环境管理,从源头污水减量化考虑,采  用“零污染”干式养猪,减少用水量,基本实现零污染  物排放;或采用干清的方式代替水冲,既不会流失营  养物质,又可以大大减少废水的排放。养猪业属于传  统产业,猪场废水处理必须寻求经济可行、处理效果  好的方法。开发经济有效的处理工艺是目前猪场废  水处理的重点。高效厌氧反应器的研制、氮磷污染物  的去除、沼气发电技术及无害化资源能源的回收是今  后猪场废水处理的重要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 1 ] POACH M E SwineWastewater treatment bymarsh - pond - marsh  constructed wetlands under varying nitrogen loads [ J ] Ecological  Engineering, 2004 (23) : 165 -   [ 2 ] 成文 养猪场废水处理工艺研究[ J ]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0, 22  (1) : 24 -   [ 3 ] 邓良伟 水解- SBR工艺处理规模化猪场粪污研究[ J ] 中国给  水排水, 2001, 17 (3) : 8 -   [ 4 ] 余远松 凤眼莲水生生态系统处理大型养猪场废水的应用研究  [ J ] 农业环境保护, 2000, 19 (5) : 301 -   畜禽粪便用于生产饲料的方法  随着我国畜牧业的蓬勃发展,生产规模化、集约  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给人类提供丰富的畜禽产品同  时,由于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多不处理直  接用作肥料,某些地区甚至直接排入江河,造成严重  的环境污染。其实,畜禽粪便并非完全是不可利用的  废物,粪便中有一部分营养物质能被动物直接再吸  收,还有一部分物质可通过处理再被动物吸收。现在  被各国所接受和使用的主要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干燥法  一般只适用于营养物质含量较高的鸡粪。   1 自然干燥  将新鲜粪便单独或掺入一定比例糠麸拌匀后,摊  在水泥地面或塑料布上,随时翻动,自然风干、晒干,  然后粉碎,掺到其他饲料中饲喂。此法成本较低,操  作简单,但受天气影响大,晒干时造成的环境污染大。   2 加温干燥  干燥快速,可达到灭菌、灭杂草籽和去臭的目的,  但是经处理后的粪便养分损失较大,成本较高。   1 低温干燥 将畜禽粪便运到装有机械搅拌和  气体蒸发的干燥车间或干燥机、隧道窖中,在70 ~  500 ℃的温度下烘干,使畜禽粪便含水量降到13%以  下,再储藏和利用。   2 高温快速干燥 将含水量为70% ~75%的  畜禽粪便通过高温快速干燥机,在不停旋转的干燥机  中,畜禽粪便通过间接加热( 500 ~700 ℃) , 12 s左  右,含水量即可降至13%以下。   3 微波处理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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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的梦2、环保大世界3、环保,一直都在我们身边4、绿色在我手中5、环保的呼唤6、共同来环保7、蓝天的约会8、别让环保天使在流泪9、换我一片蓝天10、让“绿色”融入我们的生活11、蓝色星球、绿色踪迹12、环保清洁箱13、环保低碳每一天,幸福生活来相伴。希望能帮助到你写出更好地作文,望采纳,谢谢!又不懂得可以再问我哦!呵呵!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所以,让我们共同提高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张小纸片做起。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虽然“环保”两个字写起来十分简单,但要做起来可就不是那样简单了。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有很多人没有做到“环保”。如果再这样下去,在五年后、十年后,未来地球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可能天是灰蒙蒙的,再也看不到云;到处可以看到垃圾,没有人清扫;还是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次可怕地沙尘暴······,可能还有很多我们无法想象的东西。   这样真是太可怕了。可是再看看,现在真正在环保的人又有多少呢?你们看街道边的垃圾桶,每一个旁边都有几个垃圾,尽管这些垃圾离垃圾桶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四周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一个主动将垃圾捡起来放到垃圾桶里,而态度大多都是视而不见。而且,现在每年又有多少棵树被砍伐,送去工厂,做成一次性筷子,做成纸巾给那些贪图方便的人使用,或是拿到市场上去卖······   这有一些工厂,有废水就往河里排放,使现在很多小河里的水变得浑浊不清,散发着臭气,而且还有毒。所以现在有很多河里的小鱼都死了。我想,如它们会说话,可能会说:“醒醒吧,人类!不要再破坏环境了,不要再破坏自己美丽的家了,你们一定会后悔莫及的。难道你们不想要这个家了?如果你们还想要,那就请你们马上行动,来保护我们吧!”。   其实想挽救这个地球很简单,只需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到地上有垃圾,弯下腰把垃圾捡起;保护野生动物,不再贪图他们那鲜美的肉;或是呼吁人们爱护环境······。   让我们共同来保护我们的这个美好的家园吧!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题目怎么写

你先了解一下污染的严重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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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地区环境污染及环保产业研究 中文摘要3-4ABSTRACT4第一章 绪论7-12 1 研究动机及目的7-9 1 研究动机7-9 2 研究目的9 2 文献回顾9-12 1 环保产业定义10-11 2 研究方法11-12第二章 产业分析框架12-29 1 产业分析理论12-19 1 产业分析理论探讨12-16 2 产业环境对厂商的影响16-17 3 理论的概念运用17-19 2 信息不对称论19-20 1 理论探讨19 2 理论概念运用19-20 3 理论架构20-29 1 政府政策20-25 2 产业结构与绩效25-27 3 组织型态与厂商行为27-29第三章 中国政府环保产业发展政策29-52 1 中央政府角色29-37 1 国家总体发展政策29-33 2 环境及环保产业政策33-37 2 地方政府的响应37-47 1 各省区发展特性37-41 2 地方政府态度41-47 3 各省区地方政府对环保产业的定位47-52第四章 中国环保产业发展动向52-71 1 产业发展特质52-53 1 与其它产业关系密切52-53 2 政府政策主导53 2 市场需求结构53-60 1 河川湖泊与生态维护需求53-54 2 工业需求54-56 3 各区域需求56-60 3 市场供给结构60-67 1 环保产业五大类别营运状况60-64 2 市场进入障碍64-65 3 治理技术能力65-67 4 环保市场缺口67-71 1 环保市场潜在需求未被开发67-68 2 环保市场低层次技术产品重复制造68-69 3 外资企业的目标市场69-71第五章 结论71-74 1 研究结论71-73 2 研究发现73-74参考文献

一切从实际出发 不了解那里的情况怎么写 瞎编不成?!

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的论文摘要

一、说说现在的环境来开头二、可以写写看到一些污染的地方,如:小河,喂鱼池三、写写保护泉城的一些建议以及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息息相关,保护人类的有限资源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在我国,环境保护已列为改革和发展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摆到议事日程上。我国的立法机关也相关地制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环境保护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要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全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规划与综合治理具体措施,使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搞好水资源保护、防治水资源污染、治理空气污染、净化城市空间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基础工作,也是加速城市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得力措施。1水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1水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大课题节约用水、治理污染是水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只有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做好节水工作,治理的担子才能减轻。节水有两重含义。一是减少浪费,二是低耗,争取用更少的水耗换取更多的产值。目前,我国江河污染日趋严重。已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水资源的浪费、破坏和污染使江河中的鱼类不能生存,特别是饮用水的标准,这种被称之为环境污染中水污染,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不仅影响人类的健康,而且将严重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2环境保护活动要以大局出发,避免追求本地经济效益,污染环境的倾向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伴随着城市文明的一步步前进,城市文明又对环境造成一系列污染,人们常说的“三废”污染废水就在内。城市大多在江河附近建,没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排向江河,造成江水资源的污染。水资源的紧张和不合理利用也屡见不鲜。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采矿业造成的水资源污染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中主要是矿石采下之后的选矿废水污染河流。因此必须认识到处理好发展矿业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否则,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水资源的破坏将危及我们后代的生存。因此,以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其发展速度越快,便意味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越快。企业经营者应正确认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两者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国家应调整排污费的收取标准,使排污费比污水处理费用成本高,在利益机制上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状态。2根据区域环境特色和气候特点,制定综合治理规划1加大科技投入,治理空气污染黑龙江省是个老工业基地,有大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还很肤浅。在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建设中大都极少或没有考虑到保护环境问题,为后来的城市环境埋下了污染的隐患。由于黑龙江省的各大中城市地处高寒地带,采暖期长达180天,耗煤量大,使用的又多是散煤。而企业资金短缺,无法对老化的设施进行改造,更加剧了城市环境的污染。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使得许多人多痰,也导致了许多居民患呼吸系统疾病,这些虽然不能完全归罪于严重的煤烟型污染,但也不能否认,环境污染尤其是空气污染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对于环境保护,过去已经欠了债,现在要还债,决不能再欠债。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市民身体健康,净化空气,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已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九五”期间环保方面的投资比改革开放前几十年的总和还要多。近几年,全省总体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已得到控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些环境指标不断提高,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有些地域、有些城市空气污染还比较严重,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距国家要求的200mm/m3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冬季城市空气因烧煤取暖受到的污染十分严重。那么,是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冬天就不能烧煤,市民就住不上暖房子呢?其实,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住暖房子并不矛盾。只要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探索科学的采暖方式,空气污染并不是不能治理的。经过数十年实践,北方城市大都结合自己地域特点,探索了既要保证供热取暖又减少大气污染的新路子。如全面推广使用型煤等其他清洁燃料,实行原煤散烧管制,除有条件使用电、气、油的清洁燃料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全部改使用型煤。2制定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风、水、路、林生态体系我国某些城市的上空就象盖着一个黄色的“大锅盖”,外面新鲜的空气无法进入,里面污浊的空气无法排出。环保工作就是要在短时期内将这个“大锅盖”捅几个窟窿,彻底掀掉这个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大锅盖”“。到2000年,初步实现城市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到2002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到20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生态城。”这是北方大中城市环境保护的宏伟规划,具体地讲,就是建立起风、水、路、林四个方面的生态体系,以江河、环路为屏障网,用大约3km×4km网络的风、水、路、林四种纵横交叉,相互搭配的廊道,来切割、疏通、减弱城市的“热岛效应”,增加城市湿度,让城市能够通风透气,长期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环境保护问题对策探讨  【论文关键词】: 资源消耗; 环境污染; 保护对策   【论文摘要】: 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利用都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文章对目前我国环保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体制的不健全等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现阶段应采取的措施。         引言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是人类面临的重要问题,然而环境问题却一再为我们所忽视。自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以来,一眨眼35年过去了,我国的环保问题却并不尽人意,很多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其中资源环境破坏和社会各种制度不完善成为环保建设过程中的最大两个障碍。       资源环境的破坏      资源环境问题已日渐成为制约各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首先,资源储存量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核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资源开采利用又与我们生存的环境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资源与环境已日渐成为制约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1]。   1 资源消耗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人类极大地依赖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提高和需要,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我国是一个资源大国,地幅辽阔,各种自然资源在总数上跻身于世界前几名。可是,由于受到传统发展观点的影响,我们认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量的“三高”原则是实现经济技术腾飞的法宝。因而这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一直没有得到改变,掠夺式开发使资源储备量锐减,使资源开发利用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状态。资源消耗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国成为一个自然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趋紧张的国家。   2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与治理是中国环境保护最重要的领域。中国的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海洋,淡水,土壤,固体废弃物,噪音,辐射污染等七类,污染面从城市蔓延到农村,从发达地区扩大到欠发达地区;形成点源、面源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排放叠加,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环保冲突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工业发展所产生的污染,呈现出逐年加剧的趋势。如果不选择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继续保持对环境污染和资源粗放型开发保持不予重视的态度,我们为资源环境问题买的单会大大抵消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效益。环境污染投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呈逐年上涨的趋势。       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      1 法律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有关能源、环境的各项法规制度名目繁多,研究结果政策建议更是林林总总,但是仍然不能扭转我国目前环境恶化、能源使用效率低下的现状,主要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首先表现在法律不够与时俱进。《环境法》自颁布以来至今已18年多了。这么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这也给一些污染户们钻了空子却无法予以惩治。   同时法律中一些条款只是制定了基本原则,却不具备实施条件。一些主要的环境法律尚有空白,立法的缺失,使人身健康以及所涉及的环境保护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2]。   2 监管制度不完善   在许多地方,往往因地方经济保护的干扰,一些排污大户同时是利税大户,轻易便能轻易避开法律追究。比起加速实现工业化,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显得不够重视,因此环境保护的法制、体制、机制都存在一定的滞后,环保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当经济发展和环保发生冲突,往往是后者服从前者。或是由于一些政府官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个人利益,使得国家环境政策难于得到有效地执行。许多地方官员为了提高当地GDP而对其污染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   3 缺乏技术支撑   开发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的能力不强,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需要。而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部门是专业性要求很强的部门[3]。可是我国地方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的人员结构却不能适应这种要求,所以,即使有了法律作为武器,环境问题依然频频发生,基层环保部门素质不高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4 公众环保意识薄弱   2006年1月15日,《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正式对外公布。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05分,环保行为得分为17分,环保满意度得分为2分[4]。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民大众长期以来形成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即在中国政府才是环境保护的主导因素。因此,逐渐形成了一种依赖感,认为环境保护仅仅是国家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       现阶段应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      1 完善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必然引起传统的环境保护观念的转变。必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 在污染治理方面应当反对先污染后治理的思想, 法律的制定要确立预防为主的理念, 在环境资源法律保护方面,应树立整体环境资源观, 用整体观点去看待自然资源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   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司法的力度方面,要健全环境执法责任制,理顺各个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 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和权限。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而执法不力的, 应该由有关机关予以监督。尽可能地防止行政权力缺位、越位现象的发生。做到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2 优化能源结构以提高能效   提高能效和开发利用清洁、可持续能源的根本在于科技进步,既要继续扩大技术引进的力度,又要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在环保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我国环保科技的发展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对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投入,提高了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因此政府可以鼓励开发和应用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如洁净煤、煤层气利用,绿色照明、再制造等。   因此我们可以效仿,加强环保科技的投入,加速环保产业的发展,不仅得强化环保科技内容,提出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还大力培养环保科技人才,满足对环保产业发展和执法队伍人员的需求。   3 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   在推进中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工作的同时,还需充分认识到公众在解决环保问题上的力量。首先,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只有提高了意识,手法,间顿,环保,参与才能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其次,鼓励公众与新闻媒体舆论对政府、工业污染大户等监督,施以压力才能使环保政策切实。尤其要指出的是一些环保民间组织的兴起开始影响到政府决策的形成与实施,并在引导环保节能社会风气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沈昊婧, 袁绪英 对资源环境的思考——熵率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J]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7(7)   [2] 梁从戒 2005:中国环境危局与突围[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 田文富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问题与对策思考[J] 学习论坛   [4] 国内首个环保“民生指数”出炉   [5] 杨明 环境问题与环境意识[M] 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题目怎么写啊

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  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  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  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  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  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  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  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  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  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  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  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  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  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  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  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  《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  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

境污染的各种分类: 按环境要素分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 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 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息息相关,保护人类的有限资源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在我国,环境保护已列为改革和发展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摆到议事日程上。我国的立法机关也相关地制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环境保护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要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全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规划与综合治理具体措施,使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搞好水资源保护、防治水资源污染、治理空气污染、净化城市空间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基础工作,也是加速城市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得力措施。1水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1水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大课题节约用水、治理污染是水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只有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做好节水工作,治理的担子才能减轻。节水有两重含义。一是减少浪费,二是低耗,争取用更少的水耗换取更多的产值。目前,我国江河污染日趋严重。已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水资源的浪费、破坏和污染使江河中的鱼类不能生存,特别是饮用水的标准,这种被称之为环境污染中水污染,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不仅影响人类的健康,而且将严重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2环境保护活动要以大局出发,避免追求本地经济效益,污染环境的倾向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伴随着城市文明的一步步前进,城市文明又对环境造成一系列污染,人们常说的“三废”污染废水就在内。城市大多在江河附近建,没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排向江河,造成江水资源的污染。水资源的紧张和不合理利用也屡见不鲜。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采矿业造成的水资源污染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中主要是矿石采下之后的选矿废水污染河流。因此必须认识到处理好发展矿业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否则,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水资源的破坏将危及我们后代的生存。因此,以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其发展速度越快,便意味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越快。企业经营者应正确认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两者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国家应调整排污费的收取标准,使排污费比污水处理费用成本高,在利益机制上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状态。2根据区域环境特色和气候特点,制定综合治理规划1加大科技投入,治理空气污染黑龙江省是个老工业基地,有大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还很肤浅。在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建设中大都极少或没有考虑到保护环境问题,为后来的城市环境埋下了污染的隐患。由于黑龙江省的各大中城市地处高寒地带,采暖期长达180天,耗煤量大,使用的又多是散煤。而企业资金短缺,无法对老化的设施进行改造,更加剧了城市环境的污染。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使得许多人多痰,也导致了许多居民患呼吸系统疾病,这些虽然不能完全归罪于严重的煤烟型污染,但也不能否认,环境污染尤其是空气污染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对于环境保护,过去已经欠了债,现在要还债,决不能再欠债。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市民身体健康,净化空气,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已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九五”期间环保方面的投资比改革开放前几十年的总和还要多。近几年,全省总体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已得到控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些环境指标不断提高,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有些地域、有些城市空气污染还比较严重,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距国家要求的200mm/m3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冬季城市空气因烧煤取暖受到的污染十分严重。那么,是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冬天就不能烧煤,市民就住不上暖房子呢?其实,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住暖房子并不矛盾。只要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探索科学的采暖方式,空气污染并不是不能治理的。经过数十年实践,北方城市大都结合自己地域特点,探索了既要保证供热取暖又减少大气污染的新路子。如全面推广使用型煤等其他清洁燃料,实行原煤散烧管制,除有条件使用电、气、油的清洁燃料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全部改使用型煤。2制定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风、水、路、林生态体系我国某些城市的上空就象盖着一个黄色的“大锅盖”,外面新鲜的空气无法进入,里面污浊的空气无法排出。环保工作就是要在短时期内将这个“大锅盖”捅几个窟窿,彻底掀掉这个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大锅盖”“。到2000年,初步实现城市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到2002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到20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生态城。”这是北方大中城市环境保护的宏伟规划,具体地讲,就是建立起风、水、路、林四个方面的生态体系,以江河、环路为屏障网,用大约3km×4km网络的风、水、路、林四种纵横交叉,相互搭配的廊道,来切割、疏通、减弱城市的“热岛效应”,增加城市湿度,让城市能够通风透气,长期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自然界清新、洁净的空气,使人心旷神怡、精神振奋。但是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口急剧增长,大量燃烧煤炭、石油所产生的化学物质以废气和烟尘等形式排放到大气中,超过了大气环境的容许量,给人类的生活、生产和身体健康带来有害影响。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排入大气的污染物约有6亿多吨。污染源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生活污染源:如家庭、商业服务部门等燃煤排放的烟尘和废气。 交通污染源:如汽车、火车、飞机、船舶等排放的废气。 工业污染源:如发电厂、钢铁厂、水泥厂、氮肥厂、烧碱厂及其它各类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和粉尘。 主要大气污染物有两大类: 气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氨、氯气等) 颗粒态污染物(如烟、雾、粉尘) 大气污染会对人类和其它生物造成危害。本世纪以来,不断发生的公害,使人们认识到保护大气不受污染的重要性。如1952年12月5~8日英国伦敦大雾乃为烧煤所产生的烟尘和烟雾散发不出去,造成千万人呼吸道感染,4天中死亡达4000多人。1991年日本四日市石油冶炼和工业燃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硫的浓度超过标准5~6倍,致使全市哮喘病发作。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订了防治大气污染的法规。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应该珍惜它。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同时学会保护大气不受污染,保护地球环境,以使我们生活的大气永远洁净,天空永远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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