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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论文摘要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6 13:43:14

中国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论文摘要怎么写

些他们的节日的与众不同之处,最重要的时通过节日写出他们独特的文化内涵!最好时一个或者两个节日为例,不宜写的太多!可以通过节日些他们的生活方式,民俗,信念精神的层面与众不同之处!通过这些体现他们的文化! 还可以写写这些节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可能性,这些节日文化保护和开发研究,也是很好的题目 呵呵

我是苗族的,不晓得如何写,不过可以提供些建议: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在毁坏当地文化和风俗习惯的同时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总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对苗族而言,我们有我们独特的文化和深远的历史。文化内涵深厚,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惯常法的民族,也是第一个冶炼青铜的民族。现代苗族文化是多元而开放的,著名的苗族艺术有苗族芦笙舞,湘西苗鼓,湘西苗剧,苗族凳子舞,巴乌,苗琴,苗绣苗服,苗族蜡染等,苗族祖先古代发明了苗族历法-苗历。主要的苗族节日有:三月三,花山节(踩花山),六月六,苗年等。苗族因支系和地域分布的不同也可导致语言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对苗族而言,主要以稻米和玉米为主粮,过年有年糕,近似日本年糕的做法。苗族根据历史,有“盘瓠崇拜”,许多南方少数民族也有盘瓠崇拜,(《清史稿》:古西南夷多盘瓠遗种,曰僮,曰苗,曰瑶。。。。。。苗蛮尤多。),所以原则上苗族行医行药者不吃五爪动物。过年的时候,全家必须让自己的狗先吃(盘瓠:犬图腾),打苗人的狗视为对主人不敬。而苗族历史根据传说是这样的:苗族发源于上古九黎部落,其首领为蚩尤(苗文:Yeuf Chik),,蚩尤即为苗人共祖。蚩尤和炎黄部落发生战争,即历史上著名的涿鹿之战。炎黄部落九战九败,遂造指南车,乘大雾弥漫进攻蚩尤,蚩尤战败,传说蚩尤死后化为枫树,故有地方苗族自称"蒙”(苗文:Hmongb/Hmoob)意为“树心”的意思,枫树心生妹榜妹留(汉语意思:蝴蝶妈妈),妹榜妹留才生苗族远祖姜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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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论文摘要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的住宅,多成院落,一般大门忌朝西开。房屋呈方形,有较深的前廊,庭院多栽花卉、葡萄、果树,打扫得十分洁净。室内砌土炕,墙上挂壁毯,开壁龛,并饰以多种花卉图案。饮食方面,他们以面粉、大米为主食,喜喝奶茶,佐以面粉烤制的馕。饭菜种类很多,有抓饭。肉粥、拉面、汤面、薄皮包子、烤包子、油塔子、烤肉等。喜欢吃甜瓜、西瓜、葡萄、苹果、梨、杏、石榴等水果,主要吃牛、羊肉以及鸡、鸭、鱼肉;禁食猪肉、驴肉、食肉动物及凶禽猛兽;禁食一切动物的血。 维吾尔族的传统服装为,男女老少均戴四楞小花帽。男子普遍喜欢穿对襟“袷袢”(长袍),内着绣有花纹的短衫。女子喜着连衣裙,外套黑色对襟背心,戴耳环、手锡、戒指、项链等装饰品,姑娘多梳小辫,现在城市居民一般穿时装。 维吾尔族人待人讲究礼貌。在遇到尊长或朋友时,习惯于把右手按在前胸中央,然后身体前倾,连声问好。家里来客都热情招待。维吾尔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他们的舞蹈轻巧、优美,以旋转快速和多变著称,反映了维吾尔族人乐观开朗的性格。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有经商传统,同时传统手工业十分发达,而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他们制作的地毯、刺绣、丝绸衣料、铜壶、小刀、民族乐器等,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是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尊重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不能因某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就歧视或侮辱他们;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应由该民族的干部群众去决定,别的民族或个人不能强制或干涉;任何民族不能以自己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同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实践证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由此说明,各民族无论是保持还是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是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上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对民族风俗习惯的侵犯,就意味着对民族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践踏。我国刑法第14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把“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实质就是从法律上保护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 二是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每个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都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往往把其他民族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看作是对本民族的尊重,把对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轻视,看作是对本民族的歧视。因此,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那怕是出于开玩笑,都容易刺激以致伤害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团结。 三是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以歌曲、舞蹈、体育的形式来表现的。许多民族往往通过自己的风俗习惯来保存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例如,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自己富有特色的文学艺术,有很多是以唱山歌和讲故事的民间口头文学形式在群众中代代相传,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有些表现在他们具有特色的日常用具、衣饰、建筑、手工艺品等方面。正是由于民族风俗习惯上的千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使文化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因此,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利于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农历正月十五为上元节。当晚称元宵,故也称“元宵节”,俗称“十五夜”。元宵节是我国三大传统节日之一,全国各地都有举行一些活动来庆贺。因一地的风俗是由一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决定的,故潮汕地区元宵节也就出现了一些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有趣的习俗。 吊喜灯 灯火在祀神礼节中是作为光明喜乐的象征。从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特别是元宵此日,潮汕家家户户有点灯、吊灯的习俗。因潮语“灯”和“丁”同音,点灯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认为点灯即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们纷纷提着灯笼、备齐纸银香烛,到乡中神庙点火,回来分别吊在家里的神龛和床头,这叫做“吊喜灯”。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后生了男孩子,农历正月十三起家人就必须挑起一对红灯笼,并在灯屏下贴着红纸写上姓名,欢天喜地挂到乡中宗族祠堂的灯架上,以此象征着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着孩子到祠堂中,一面往自己的灯笼里点燃蜡烛,使灯笼通红,一面接受周围乡人的祝贺。元宵夜更是庄严、热闹。 做丁桌 在潮汕乡村,上年生过男孩的人家,元宵夜还要在祠堂设宴请客,以庆“出丁”,俗称“做丁桌”。宴客时有两种席式,一种叫“龙船席”即用好多只方桌连结起来,客人围在两旁吃饭,形同划龙船;另一种叫“走马席”,即无论亲朋疏厚,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摆上菜色,招待另一批客人的来临,接连不断。这后一种席式一般是较有钱且较慷慨的人家才会这么做。在旧社会,潮人攀比心强,死爱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办丁桌,并以办得体面为荣。即使是贫困人家,为了不失面子,便四处借钱,造成负债累累,或者是忍痛卖了哥哥,将所得之钱银用来应付沉重的办桌费,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阿细卖阿大”这一俗语的来历。解放后,由于时代的前进,思想在进步,潮人虽仍有元宵办丁桌的习俗,但多改为在自家里进行,且单限于宴请较亲的亲戚和较好的朋友,丰俭由人,无人计较。 求喜物 元宵此日,乡村中多有设坛拜神活动。各神庙宗祠灯火齐明,烟雾弥漫,善男信女争先参拜,拥挤异常,热闹非凡。神坛前所摆设的鸡、鹅、鸭、糖果、米果品、花烛、大吉(潮州柑)等祀品被视为神物。参拜的男女纷纷卜取祭品,取回家中,这就叫做“求喜物”。人们认为用了这些神物后,就可以让家门平安、添财添丁。卜取神物回家的人家,明年要照还或多还所拿的神物。于是有些人便乘拥挤之机会,偷偷拿走坛前的祭品回家吃,意谓“吃兴盛”。 掷喜童 元宵此日,乡村大都有人在祠堂大埕、街头巷尾的开阔处,搭起一个彩棚,里面用泥土塑成一尊巨型的弥勒佛,袒胸露乳、笑容可掬。弥勒佛光秃秃的头、肩、肚脐、大腿等部位都摆设有男女“泥喜童”。人们站在一丈多远的竹栏杆外,用铜钱瞄准弥勒佛身上的泥喜童。中者喜童即归其所有,而在一些较难命中的部位,如头顶、耳朵等,命中者则一赠二三不等;不中者铜钱即归摆弥勒佛的棚主所有。这是一项老少都喜爱的活动。据说命中“男喜童”者,今后就生男孩。因此,那些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或者刚娶儿媳妇又急于抱孙子的公公们、奶奶们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一经命中,棚主和周围的人就会向他喝彩、道贺。自己更是喜滋滋甜蜜蜜地把“男喜童”抱回家中,认为中了头彩,有好兆头,今年定能早生贵子发财。 度过桥 元宵节,潮汕大都有度桥的习俗,这在旧方志中也有所记载,清顺治《潮州府志》和乾隆《揭阳县志》载:“(上元)妇女度桥投块,谓之‘度厄’”。在揭阳,元宵此日,男女老幼争先度过桥,后生兄祈望日后娶贤妻;姑娘祈嫁个好夫婿,产男孩;老者则祈求健康长寿;小孩子则祈求长大成人。在普宁洪阳也有“十五夜行头桥”的习俗。“头桥”即已有四百多年历史的太平桥,其两侧栏杆两端都有两头石狮。每逢元宵夜,男女老幼共同走过太平桥。过桥时不可回头,否则“回头不吉利”,过桥的人们还有摸石狮子的习俗。正在读书的小孩喜摸石狮鼻,谓“摸狮鼻,写雅字”;未婚的小伙子喜摸狮肚,谓“摸狮肚,娶雅女么”;而已怀孕的妇女则喜摸狮耳,说是“摸狮耳,生阿弟”。 此外,元宵此日,潮汕有些地方还要采榕树枝、竹叶回家插在门楣、灶台、禽舍,以祈人口平安、六畜兴旺;有些地方新婚夫妻要在乡里老榕树下荡秋千,任乡人往其身上泼粪便,说是被泼得越多,今年就能生男孩;有些地方的农户还要到屋外或田地里抱回灰砖或土块,放在猪栏内,称“十五夜抱大猪”,以祈饲养大猪发大财;有些地方的少女偷偷到菜园里坐下一芥菜(大菜),说是“坐大菜,将来嫁个好夫婿”;而少男则偷偷推倒厕所墙,说是将来可以娶到“雅女么”,有些地方则举行赛大猪、赛大鸭、赛大鹅、赛大鸡等赛会活动及夜间抬神出游的游神活动。

西藏,这个耸立于地球之巅、平均海拔4000余米的雪域高原,以其恢宏的气势傲然于世。千百年来,生活于这块高天厚土神奇大地上的藏门珞各族人民,创造了辉煌灿烂的西藏文化。西藏民俗文化是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厚重的文化内蕴和特有的高原风采深受世人的瞩目和关注。    一  民俗是生活于某一特定地域的民族或人们共同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习俗惯制,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的活动方式。显然,民俗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  民俗文化产生的历史十分久远。人类要生存,离不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衣、食、住、行的物质民俗行为便与人类的活动相伴相生。人类要繁衍发展,离不开两性交媾与生育,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至关重要,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婚、育习俗。其他诸如信仰、礼仪、节日、游艺等精神民俗也都是在人的活动过程中逐渐出现和形成的。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的活动,便有了文化的创造,也就有了民俗活动形式。民俗文化是人类文化中最古老和最具有生命力的。  民俗文化一般分为物质民俗、社会民俗和精神民俗几大类别。物质民俗指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等生产生活方式及相关的习俗礼仪;社会民俗包含家族村社、婚丧嫁娶及人生礼仪等相关内容;精神民俗则以信仰、节日、民间文学和游艺为其代表。西藏民俗文化囊括和涵盖着人类民俗文化的一切领域和方面,同时,又自成体系,内容极为丰富,具有浓郁的民族与地域特色。  西藏民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考古学和地理学资料表明,青藏高原是人类的故乡之一。至迟在1万至5万年前,西藏高原便有古人类的活动足迹。发现于藏南定日县苏热、藏北申扎县珠各勒、多格则和各听、阿里日土县扎布等五处地点的达200余件旧石器便是明证。距今四五千年前,西藏各地已普遍进入了新石器时代。[1]阿里、那曲、拉萨、昌都、山南、林芝、墨脱等地几乎遍及全藏的大量新石器的发现,特别是昌都卡若遗址和拉萨曲贡遗址的发现和发掘,证明西藏高原的远古先民已创造了堪与中原新石器文化相媲美的西藏古文化。  如果说混沌之初人类之始以至旧石器时代民俗文化的具体情形我们还无从知晓,那么,西藏民俗文化的滥觞则有据可考于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昌都卡若原始村落遗址的发掘为我们提供了一幅西藏远古先民生活的图景。卡若遗址位于西藏东部昌都西南约12公里的卡若村附近,遗址面积约10000平方米,发掘出土了大量建筑遗迹及石器、骨器、陶器和各种动物骨骼、粮食等。发掘了房屋基址28座,有圆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种类型。发掘出用作生产工具的各种石器近8000件,骨器约400件。出土的生活用具中有陶片20000多片,分罐、盆、碗三种器形。装饰品共出土50件,种类有笄、璜、环、项饰、贝饰、牌饰等。[2]卡若文化为我们展示了西藏远古先民衣、食、住、佩饰等物质和精神民俗的基本风貌。  继卡若遗址之后,拉萨曲贡遗址为我们揭示了西藏腹心地区距今三四千年前远古居民生活的情形。曲贡遗址分早期文化遗存和晚期文化遗存。在早期文化遗存中,出土了多种器形的石磨盘50件,磨石(磨棒)44件和石杵7件。这些磨盘磨石主要用于加工谷物。出土陶片50000余片,陶器种类有罐、盂、杯、碗、豆、盘、器座等,以罐为主。出土装饰品23件,质料为骨、陶、石三种,其中有骨牌饰1件,骨笄7件。出土的动物骨骼中有牦牛、绵羊和狗等,牦牛和绵羊在当时饲养已比较普遍。在晚期文化遗存中,发掘土坑石室墓29座,墓葬形制为竖穴土坑式,平面形状有长方形和方形两种,墓坑内一般用砾石块堆垒成壁,葬式主要是二次葬和屈肢葬。曲贡土坑石室墓的绝对年代当在公元前8世纪前后,最晚不会晚于公元初年。在M203墓坑内出土一件铁柄铜镜。曲贡遗址还出土了两件网缀,在几座灰坑中还发现了鱼骨。[3]这一切,都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当时拉萨一带土著居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料。  西藏各民族丰富的神话传说,也形象地反映了西藏高原远古先民的生活史。藏族、门巴族和珞巴族都有“猴子变人”的神话,讲述远古先民树居野处,以采集和狩猎为生,后逐渐繁衍,形成人类各支系的情形。珞巴族的许多神话,还讲述了人类如何受鸟的启发发明了弓箭,受蜘蛛活动的启迪学会了织布等。  据敦煌文献和藏文史籍载,西藏古代曾经历过众小邦统治。其中“十二小邦”之一的雅隆悉补野部后来不断壮大。约公元前3世纪,聂赤赞普作为第一个赞普(王)出现于藏族历史上,当时还修建了称为雍布拉康的第一座宫堡。到第30代赞普达日年塞时,诸小邦的大部分领地已归于悉补野治下。经过松赞干布祖孙三代的励精图治,在公元7世纪初,统一了吐蕃全境,建立了强大的吐蕃奴隶制政权。其时,“南方之‘珞’与‘门’”亦被收为属民,当时珞瑜的珞巴人和门隅的门巴人已臣属于吐蕃政权。吐蕃时代,是藏族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也是西藏民俗文化走向兴旺繁盛的时期。从史料看,当时民俗文化的主要方面和形式已基本定型。如衣以毛褐,食以乳酪、牛羊肉和炒面,饮以酒浆和茶,住为“屋皆平头”的民居和“拂庐”(帐篷),信仰有自然崇拜、苯教和佛教,娱乐有歌舞、棋类、球类、抱石、赛马、摔跤等形式。此外,礼仪、婚丧等都有成文的规定和俗成的定制。在吐蕃时代就已成型的民俗生活的基本范式,一直绵延发展,影响至今。  吐蕃之后的一千多年间,随着西藏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扩大,西藏民俗文化得以不断发展和丰富,成为独具特色的西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西藏民俗文化自成体系,源远流长,具有鲜明的特征。这些特征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地域性特征  地域性特征是西藏民俗文化区别于其他民俗文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生活于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其民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与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地理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地理空间和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也是从事生产活动以及获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源泉。地理环境决定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而各地的地理环境无论是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和生物等因素以及它们有机构成的自然综合体,都有着明显的地域差异。因此,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必然带着各自鲜明的地域特征。即使是同一民族,由于居住于不同地域,其文化也会有一定的差异。西藏民俗文化正是如此。  西藏民俗文化产生于西藏高原这一地球上独一无二的地域范围内。西藏地处世界屋脊,其北部是昆仑山脉,西北部是喀喇昆仑山脉,中部是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南部是喜马拉雅山脉,东部是横断山脉。这些高大的山脉构成了高原地貌的骨架。西藏的地势和地形结构可分为藏北高原(包括阿里高原),地处昆仑山、唐古拉山和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之间,即“羌塘”(意为北部高地)的广大地域。藏南谷地,位于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和喜马拉雅山之间,包括雅鲁藏布江及其主要支流拉喀藏布、年楚河、拉萨河、尼洋河等流域。喜马拉雅山地,主要指喜马拉雅山脉南坡和东南坡。藏东高山峡谷区,即西藏最东部的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峡谷地带,地处横断山区。[4]  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独特的西藏民俗文化。辽阔的藏北高原地势高寒,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境内有众多的湖泊和纵横的水系,是野生动物的乐园和天然的牧场。人们世代逐水草而居,创造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高原游牧文化。牧民食以乳酪牛羊肉,穿、用以裘皮和毛织品,居以牛毛帐篷,行以马、牛代步和驮运。还有那高亢的牧歌、豪放的赛马、剽悍的性格,处处展现出游牧文化的风姿。藏南谷地海拔在2700-3700米之间,这里土层深厚,土壤肥沃,适宜农耕。人们从《猴子变人》的神话时代开始便从事农耕活动,延续至今,创造了西藏的农业文明。人们食以糌粑,聚族居于平顶的楼屋。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平原,是西藏远古文明的重要发祥地,相传西藏最古老的居民首先出现于此。西藏的第一块农田、第一座房屋、第一个赞普,无不与雅隆河谷相联系。正是雅隆悉勃野部的崛起,经过长达数百年的攻伐兼并,到公元7世纪前期才由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高原各部,建立了统一的吐蕃政权,使西藏的文化地域最终形成。至今,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区仍是西藏最主要和最富庶的农业区。藏东三江流域属高山峡谷区,江河切割,沟壑纵横,气候呈立体分布。人们从事半农半牧的经济活动,依山势建房聚族而居。喜马拉雅山南坡和东南坡气候温和,多雨潮湿,森林密布,动植物资源丰富,决定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长期以采集和狩猎为主,兼事刀耕火种的传统农耕。由于多林木,人们的生产生活用具、建房盖屋多以林木为主。潮湿的气候又使人们居住于杆栏式竹木楼内。正是地理环境的差异决定了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差异,并导致民俗文化地域性特征的形成。  西藏民俗文化的地域性特征是区别于西藏高原以外其他民俗文化的显著标志。同时,在西藏高原内部又有许多小的地理单元,不同地区的文化又带有一定的地域色彩,它们共同构成了西藏民俗文化多姿多彩的风貌。

19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明为宏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 ,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发明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 据旅游研究者的说法,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7%。如此看来,民俗风情旅游不仅仅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经济、吸引外资的重要文化资源,而且也已经成为满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但是,当我们怀抱全球化的语境联想,以此审视中国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时候,当我们考虑到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的时候,我们有理由忧虑的是,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当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尽管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依然被想像成为天真蒙昧的代名词——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编织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兴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与权力?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识形态与商业经济的因素,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文化意蕴与价值的符号体系,越来越成为空留下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不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经成为全球化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人们娱乐休闲、摆脱生活压抑的一种方式,民俗风情旅游已经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是满足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的想像之途径,随着民族国家内部地区间经济文化的差距日益凸显,也已经成为地区间文化想像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民俗文化旅游体现了后现代时期文化的诸多特点,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象,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区具有深厚历史意蕴的民俗文化,真实的生活物化为一堆了无生气的建筑、戏剧化地想像为一套千篇一律的仪式,这本身就已经将一个族群或者社区的历史与文化凝聚于当下的时空当中,历史与文化平面化、瞬间化了。旅游部门一再强调,民俗文化旅游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体验异文化情调,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展现,旅游者将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体验一次充满异域情调的旅游探险,种种煽情的语言激起旅游者的无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从策划、设计规划、投资建设、推向市场等等一系列步骤都表明,旅游部门向大众推出的是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公园、博物馆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态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再生产与市场的逻辑,民俗文化在当下市场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主宰着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无论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让你感受一种所谓的真实体验,从其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再生产过程而言,它与许多地方为了获得文化的交换价值蜂拥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间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在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复制。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貌似展示了无限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场化实质却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个性化、地方化的谎言。作为一种文化工业,它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与创造性,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题公园试图以奢华浮靡的宏大排场来展示、汇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场景,这种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只不过就是对世界的仿真物,人们在参观游览的时候,并不探求一个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实在,而只需要投入当下的情感去体验现实的游戏。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一个消费、娱乐、休闲的场所,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它是社会性与工具性的产物,主题公园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市场逻辑,它是大众欲望、权力政治与大众媒介等等诸多社会关系的产物,消费主义的逻辑渗透到主题公园设计的每一个环节。

中国少数民族民俗论文摘要

19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明为宏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 ,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发明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 据旅游研究者的说法,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7%。如此看来,民俗风情旅游不仅仅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经济、吸引外资的重要文化资源,而且也已经成为满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但是,当我们怀抱全球化的语境联想,以此审视中国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时候,当我们考虑到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的时候,我们有理由忧虑的是,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当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尽管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依然被想像成为天真蒙昧的代名词——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编织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兴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与权力?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识形态与商业经济的因素,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文化意蕴与价值的符号体系,越来越成为空留下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不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经成为全球化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人们娱乐休闲、摆脱生活压抑的一种方式,民俗风情旅游已经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是满足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的想像之途径,随着民族国家内部地区间经济文化的差距日益凸显,也已经成为地区间文化想像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民俗文化旅游体现了后现代时期文化的诸多特点,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象,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区具有深厚历史意蕴的民俗文化,真实的生活物化为一堆了无生气的建筑、戏剧化地想像为一套千篇一律的仪式,这本身就已经将一个族群或者社区的历史与文化凝聚于当下的时空当中,历史与文化平面化、瞬间化了。旅游部门一再强调,民俗文化旅游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体验异文化情调,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展现,旅游者将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体验一次充满异域情调的旅游探险,种种煽情的语言激起旅游者的无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从策划、设计规划、投资建设、推向市场等等一系列步骤都表明,旅游部门向大众推出的是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公园、博物馆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态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再生产与市场的逻辑,民俗文化在当下市场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主宰着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无论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让你感受一种所谓的真实体验,从其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再生产过程而言,它与许多地方为了获得文化的交换价值蜂拥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间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在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复制。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貌似展示了无限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场化实质却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个性化、地方化的谎言。作为一种文化工业,它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与创造性,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题公园试图以奢华浮靡的宏大排场来展示、汇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场景,这种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只不过就是对世界的仿真物,人们在参观游览的时候,并不探求一个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实在,而只需要投入当下的情感去体验现实的游戏。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一个消费、娱乐、休闲的场所,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它是社会性与工具性的产物,主题公园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市场逻辑,它是大众欲望、权力政治与大众媒介等等诸多社会关系的产物,消费主义的逻辑渗透到主题公园设计的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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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维西旅游资源优势及其开发对策 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中心腹地的维西,历史悠久,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又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所辖的傈僳族自治县,是迪庆香格里拉的重要组成部分。维西素以动植物资源丰富、民族风情浓厚、饮食文化独特而著称,有“横断山中绿宝石”、“天然杜鹃花园”、“灵灵家园”、“兰花之乡”等美称。 [大秘书网文章- 找范文,到大秘书网] 金沙江、澜沧江流经维西境内,怒江离维西县境仅十几公里之遥,与金沙江、澜沧江并肩而流,形成了三江夹两山,两河入两江的地势。县境内从最高海拔4880米的查布朵嘎雪山到海拔1480米的碧玉河,海拔高差3000多米,形成了比较典型的立体气候植被带,蕴藏着较为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独特的地貌奇观。境内大江滔滔,峡谷重重,林海莽莽,高原湖泊晶莹透明,构成了奇特的三江自然景观。 全县三大景区中,澜沧江景区以峡谷、雪山、高原湖泊、傈僳族“阿尺目刮”为代表;塔城景区以滇金丝猴、热巴、藏传佛教、生态为代表;保和镇以古乐、兰花、杜鹃、傈僳族对脚舞、饮食为代表,三个景区集中展示了维西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特别是叶枝阿尺木刮、塔城热巴、永春地脚舞、维西古乐,可谓是民族民间艺术宝库里的奇葩,深受中外游客的欢迎。 维西通往兰坪、中甸、丽江、德钦的公路有5条,有一个旅游开发公司,一家三江并流旅行社,六家酒店,5家涉外定点接待单位。有1600余个接待床位,100余个标间,三条旅游黄金线路和一批通过严格培训的导游队伍和服务人员。 历史上,居住在境内的各民族长期和睦相处、互相依存、互为影响,因而在宗教、民俗、饮食文化等诸多方面形成了既有融合又各具特色的特点,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教育现象。傈僳族特色文化,是维西各族人民长期融洽相处的结晶。 继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大省”和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设香格里拉文化州”战略目标之后,为了使维西旅游业顺利步入21世纪,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分析了维西旅游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出了一定对策和建议。本篇文章来源于范文大全网 原文链接:

中国少数民族民俗与文化论文摘要怎么写

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成果,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科研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学位论文格式,参照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元宵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中的大节,颇为显要。元宵节的得名,因其节俗活动在一年的第一个月(元)的十五日夜(宵)举行而来。元宵节也叫“灯节”、“灯夕”,因为这个节日的主要活动是夜晚放灯,故名。此外,元宵节也叫“上元”、“上元节”,这是从道教借来的说法。 关于元宵节习俗的形成,说法颇多,但一般变为在汉代就初具雏形。史载汉武帝的时候,汉室要祭祀一位叫“太一”的神明。据称泰一是当时相当显赫的一位神明,地位在五帝之上,并有恩于汉帝,所以受到的奉祀比较隆盛。相传另一位汉室皇帝汉文帝也和元宵节有关。这位汉文帝是大将周勃勘平“诸吕之乱”即位称帝的,而那勘平叛乱的日子正是正月十五,所以此后每逢正月十五夜晚汉文帝都要出宫游玩,与民同乐,并且确定这天为元宵节。不过,和这两位汉室皇帝有关的正月十五夜祭太一、游玩,并无张灯、放火的记载,汉室的另一位皇帝——汉明帝则敕令元宵燃灯,从而形成了后世张灯、观灯的习俗。 吃元宵 不管南方北方,到了正月十五这一天都要合家团聚吃元宵。 正月十五又叫“上元”节。“元宵”这种食品名称,据说出现于宋末元初,是因为人们习惯在上元节之夜吃它的缘故。元宵又叫“圆宵”、“圆子”,南方常叫“汤圆”、“水圆”,宋人因见其煮熟后浮于水中,称之为“浮团子”。 上元之夜是新年中第一个十五月圆之夜,“一年明月打头圆”,天上一轮圆月朗照,人间则聚食形如满月的元宵,实在有极微妙的对应关系,“星月当空万烛烧,人间天上两元宵”,表达了人们全家团圆幸福的心情。 再看元宵的品种和吃法。北宋以前的元宵是实心的,无馅,下在烧开的水中,配以白糖、蜜枣、桂花、桂圆等物。南宋时开始有了中间包糖的“乳糖圆子”,大概是较早的有馅元宵。其后,元宵馅又有甜咸之分。甜馅一般用白糖、红糖、桂花、果仁、芝麻等制作;咸馅多为荤馅,单包肉或肉蔬合包。元宵大多以水煮食,但也有油炸食用的,《卢氏杂说》里的“油炸追子”其实就是一种油炸元宵。今天,元宵的吃法就更加丰富了,不少人甚至开始了中西结合吃法,比如巧克力就已成为元宵馅之一。 闹元宵 鳌山灯杆、火树银花,这是元宵节最突出的景观,也最能概括此节的活动,即张灯、放火。张灯、放火是元宵最主要的节俗活动,其余观灯游赏以及社火百戏都是直接或间接由此发展、引申而来的。最初的灯是单纯、静止的,它不能运动,也较少装饰,并且多是单个独立的。其后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装饰最先迈出步伐,灯的里里外外都被加以雕琢、修饰。 元宵节是一个有着两千余年传统的节日,其节俗在当今中国仍然相当盛行。现在,每届元宵前后,无论乡村还是市镇,人们都要张灯结彩,观灯游赏,烟火也多是必不可少的。当代元宵节除灯火之外,更为突出的活动是各种社火,诸如舞狮子、耍龙灯、跑旱船、踩高跷、打腰鼓、扭秧歌、海外华人居住区也是年年搬演、盛行不衰。元宵节,正可以算是中国的狂欢节。 元宵节离不开“闹”,张灯观灯赛灯叫“闹花灯”,社火百戏叫“闹社火”,整个的活动叫“闹元宵”,仿佛不闹就不成其元宵节。元宵之闹,除了花灯烟火、百戏社火的装饰、点染之外,最突出的怕是人多。从元宵节俗形成不久的年代的那些文字记载中可知,当时元宵观灯游玩的人们已经是忘记肩摩踵接、街填巷塞了。 说闹,又不能不摆摆戏。大戏闹,小戏也闹。当台子上载歌载舞、团花簇锦旋转起来的时候,不能不闹。 闹又自有其价值在。中国人比较欣赏闹中取静的本领,所以对“大隐在城中”要比“小隐在山林”多几分敬慕。其实春节之闹、元宵之闹、社火之闹,也都有闹中取静的意义。 同时,人们认为这样闹了,生活才有意思。因此,它是一种生活的补充,是添加剂、染色剂,有了它,生活才充实,才祥和,才五彩缤纷。甚至可以说,这闹是理想生活中的一部分。

中国民俗文化 ——风水文化和风水建筑  风水一说被大多数人视为无稽之谈。在科学发展的今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风水之说并不是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也将其看做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 《黄帝宅经》曰:地善,苗旺盛;宅吉,人兴隆。短短十个字就完全道出风水学的精髓。风水从字面上来理解,风是流动的空气; 水是大地的血脉, 万物生长的依靠。  有风有水的地方就有生命和生气,万物就能生长,人群就能生活。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正因为有了空气与水和适宜的温度,地球上才有了生命。所以,风水一说也有正确所在,正因如此,在建筑中从古至今人们都十分重视风水一说。  在中国有许多风水建筑,人们在建造房屋,选择家宅的时候会注意风水的好坏,讲究环境方位问题。人们也常以山水俊秀,地灵人杰等词语来赞美自己所在的地方。风水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那么,何为风水文化?它究竟是迷信还是科学呢?  《葬书》最早提出风水一词, “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所谓的风水学便是:太极生两仪(阴阳、正负) ,两仪生四相(五行) ,四相生八卦,八卦生二十四山。通常人们将风水分为:龙、穴、砂、水、向、意、形、天。所有高等的风水师,都是按这些理去做,但要结合人命理,本性去计算;以前风水大师们的一句发家名言便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  中国古人把风水称为堪舆,也叫地理,我们可以将其连起来读做:堪舆风水地理——堪(观察天) 、舆(勘察地)、风(空气空间) 、水(水文水质)、地(地形地质)理(的研究分析理论) 。  在地球上, 水、 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是也是风 占最大体积的物质是风、 地。 (空气)、水、地(土地) 。在地球上除了由天体进来的物质之外,几乎所有物质都由风水地三者所承载所包含所孕育,当然也包括人类。可见古代人所说的风水,就是泛指地球中的所有物质,风水学就是研究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微观物质(空气、水和土)和宏观环境(天地)的学说。 根据古人的感知,在大地上除了地和水之外,余下的就是空间了,空间里只有风了。古人认为,风和空间和天是联在一体的,风水学中所说的风,既是空气,也代表空间,同时也包含天。老子曾说过: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就是天,所以有天一生水之说,二就是地,三就是水。翻成白话文便是:天生地,天地生水,天地水生万物。 风水一词最早出于伏羲时代, 太昊伏羲根据自己研创的简易图, 推理出地球有过一段是风与水的时期。  《简易经》里记载: “研地说:一雾水,二风水,三山水,四丘水,五泽水,六地水,七少水,八缺水,九无水。 ”这里所指的风水应该就是风水的原义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 风水一词是这样定义的: 指住宅基地、 坟地等的地理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在《辞海》中也是如是解释:风水,也叫“堪舆” 。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认为住宅基地或坟地周围的风向水流等形势,能招致住者或葬者一家的祸福。也指相宅、相墓之法。但其实这两种说法并不准确。其一,它将风水等同于一种迷信,没有肯定其科学的内涵;其二,没有把风水与风水术区别开来。风水是从古代沿袭至今的一种文化现象。从表面上讲,它是一种民俗,一种择吉避凶的术数;从本质上讲,它是古人研究人与环境之间关系 、的一门学问。简略地说,它与现代的“人类聚居学”“环境地理学”有些相似,但二者之间仍有本质的差别: 后者是建立在观察与实验基础上的一门科学; 而前者由于缺乏科学理论与实验基础, 夹杂着许多唯心主义的说法和迷信的内容, 以至于我们还不能将它作为一种科学,只能作为一种“术数” 。  近年来,由于对传统文化研究不断深人,中外学者对风水的看法渐趋一致。他们认为:风水是中国古代为寻找建筑物吉祥地点而提出的一套景观评价系统, 是古人对居住环境进行选择、处理的方法与布局的艺术。风水的范围包含住宅、宫院、寺观、陵墓、村落、城市等许多方面,其中涉及死人葬地的称“阴宅风水” ,涉及生人居住地的称“阳宅风水”。风水有糟粕也有精华,不能简单地采用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对待它。有的学者还认为,严格地讲,风水与风水术是有区别的。风水是一种客观存在,其本体是自然界;而风水术是主观对客观的活动,其本体是人。  中国风水学是宇宙星体学、天文学、天体运行方位学、地球物理学、地磁方位学,水文学、地质地貌学、环境景观学、自然生态建筑学、社会伦理学、美学、人体信息学、气象学、空间选择学、时间选择学、民俗学、做人哲学、玄学、易学、预测学、阴阳学、五行学、形气学、理气学、日课学等等一门庞大的综合类学科。这是中国古人的伟大智慧的结晶,这是我们后人所应学习继承,应大力发扬光大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所有人都熟知的风水建筑可能非故宫和明十三陵莫属了。 北京有一条龙脉,贯穿故宫和明十三陵。 古代君王身前居住之所与身后安息之地皆在龙脉之上,受天神庇护。 故宫,距今已经有了 600 多年的历史。故宫的龙脉与昆仑山相通,而昆仑山与天上元气相通。故宫中的交泰殿是故宫的龙穴也是北京城的龙穴,同时也是全中国的龙穴。从静态风水来看,故宫后有景山,前有金水河,位于山水之间,镇山金水,处于山水的环抱之中,为延年穿宅之格。从后宫后寝分析,以前宫前三殿来论,主体建筑太和殿、中永殿、保和殿皆占吉星位置,以后寝、后三宫来论,朝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亦处于吉星位置,尤其是延年吉星得位,更主长久稳固。整个故宫是完全按照风水这个大体的格局来建造的。  明朝皇帝的墓葬群——十三陵亦是如此,它始建于永乐七年。为了求得吉祥的墓地,明成祖命江西风水师在昌平境内找到了这一片山地, 经朱棣亲自踏勘确认后并封为“天寿山”。以后的十二代明朝皇帝也相继把陵墓建造在这里,十三陵周围层峦叠嶂,秀美天成。十三陵所处的地形是北、东、西三面环山,南面开敞,山间众溪汇于陵前河道后,向东南奔泻而去。陵前神道两侧的两座小山,为“龙山”和“虎山” ,符合东青龙、西白虎的四灵方位格局;用风水理论来衡量,天寿山山势延绵, “龙脉”旺盛,陵墓南面而立,背后主峰耸峙,左右“护砂(山)”环抱,向南远处一直伸展至北京小平原,前景开阔。陵墓的“明堂” (基址)平坦宽广,山上草木丰茂,地脉富有“生气” ,着实是一处天造地设的帝陵吉地。这次在去北京的旅游途中,我还听说了北京另一特别知名的风水建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厦。此建行位于北京西二环金融街 25 号。  “金融街”在元代被称为“金城坊” ,明、清两代是金铺、银号聚集之地;清末至民国,我国的大部分银行也多设于此,是历代各种金融机构垂青的风水宝地。“现在的‘金融街’始建于1993 年 8 月,至 2005 年全部完工。南起复兴门, 北至阜成门,东临太平桥,西沿二环路,占地总面积 103 公顷。这里云集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中行总行、农发行总行等国家级银行总部,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保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等一大批著名金融保险证券单位和电信企业入驻。马来西亚丰隆集团等国外的著名银行机构等 200多家国内外金融及非金融机构落户此地, 成为我国掌握国际最新金融信息, 了解世界金融动态的国家级金融中心。” 虽说在此块“风水宝地”之上,但建行总行却是“地处不兴” 。建行门前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遇“天桥煞”,而其西北角又面对十字路口遭“路冲煞” ,皆为泄财之象。相传时任行长周小川为此请来了香港著名的风水大师为建行的设计出谋划策, 力图化险为夷。于是便有了这幢为北京人所津津乐道的“风水建筑” 。金融街上的建行大厦通体黑色,在世界建筑史上实属罕见,在风水学中,黑色属水,水亦表财,黑色不仅催财力量强而且可以化煞;在西北角的煞重之位,大厦被设计成两把尖刀状的化煞布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顶部,为四个形如水闸放水的旺财设计, 意为财源滚滚;十字路口与天桥的西北角也有一对号称中国最大的汉白玉貔貅来招财镇宅;在貔貅的正中,竖立三根旗杆,意为三根高香表示对天地神灵的敬畏。在如此风水建筑的庇佑之下,这几年来,建行蓬勃发展,成为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之楚翘;原行长周小川也官升三级,从总行行长之位扶摇直上至证监会主席、央行行长之高位。  真正的中国古代风水学应该是一种古代人类繁衍生息,治国安民等社会活动所形成的生存知识;是一种研究大自然对人类作用的精深学问;是一种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是一种趋吉避凶的术数; 是一种流传了几千年的民俗活动;是一种中国独有的以天人合一阴阳调和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产物;是一种由实践积累起来的经验所形成的人居环境选择优化的实用技术;是一种由中国古人的唯物唯心学术混杂而形成的博大学派; 是一种科学与玄学相提并论的、精华与糟粕并存的、落后于现代技术的、超越于现代科学的的系统理论;是一种宝贵的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  风水可以改天命而夺神功,这是古人对风水学的高度肯定。风水学告诉人们要能顺应自然规律,做到天人合一,要优化自然环境,这样就有了好的阴阳宅,有了好的风水地的吉气感应与荫庇,自己和后人即可以平安昌盛,所以丁财贵秀,百福臻临,如果人人家家都能获得好风水地而吉祥, 社会就会因人人平安幸福而和谐,民族国家也就会因人人有为家家发达社会和谐而兴旺,这就是风水学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所在。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风水不是万能的,风水也只是影响人生的一种力量。中国风水学虽博大但杂乱,虽精深但虚玄,虽可验证但少数据,虽有作用但多无科学根据,尚存在很多局限性,广而无边,深不见底,艰以学习,难以操作,尚泥古不化,裹足不前,为此,但愿风水同行们能摒弃成见,在考古践今的同时,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地丰富它,充实它,完善它,提升它。是所至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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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民俗与文化论文摘要

导读:历史上不乏知识分子在真诚地为民请命的时候,却导致祸国殃民的后果,对此,当代知识分子还刚刚开始觉醒。当前,中国知识分子正致力于疏理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的关系,并逐渐将自己与之疏离开来,接下来的工作将是进一步反省自己与民间世界的关系,正视自己与民间的距离。我们并不主张一种新的民粹主义,主张知识分子重新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实际上,主张知识分子应关怀民间和具有民间意识,与主张将知识分子消弭于民间并非一回事,也决不等于“媚俗”。一个清醒地认识到并同时拒守着自己与官方政治社会和民间社会之间距离的知识分子阶级,恰恰是一个民族文化能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也只有当知识分子清醒地意识到了其与民间的距离时,他才会认真地去了解和理解民间,毕竟,民间社会虽然是历史的本体,但民间历史仍有待于知识分子去书写,这是当代知识分子所不可推托的文化使命。 对外开放,在使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同时,也回过头来更仔细地审视自己,文化史研究因此而兴。 一个国家的文化,从来就不是铁板一块、浑沌一体的,而是有着复杂的内在结构的织成物,存在着地域、民族、阶级、职业和年龄等方面的差别,其中,阶级差别是文化差别的重要原因,不同的阶级,由于其经济力量、社会地位、历史传统和教育机会的不同,而承当和依循着不同的文化,在古代中国,我们大致可以将文化划分为统治阶级、知识阶级和平民阶级文化,三种文化无疑都对整体的民族文化有所贡献,问题是,在三者中,何者应是中国文化的本体,因而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 文化是由人承当并作用于人的,如果文化丧失了对人的作用,就不再是活生生的文化,而成了仅供游人观赏的文物古董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由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所承当的,因此,在民族人口中占主体的阶级的文化,自然就是民族文化的主体,也就是说,文化史研究固然应关心统治阶级和知识阶级的上层文化,即所谓政治文化和精英文化,但更应该关注民众的下层文化,即民间文化。只有民间文化而不是别的,才应成为文化史研究的主体,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史,首先应该是民间文化史。 如果我们承认无论过去和现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永远是民众,承认民众是历史的主体,那么,我们就必须同时承认,要理解我们这个民族,要理解我们民族的历史和精神,就首先要理解民众,理解民间的历史和精神,而民间精神和历史只能保存于民间文化中,在气象万千的民间文化中,蕴含了民间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和感受方式,寄托了民间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惟有理解了民间文化,才算真正切中了我们民族的命脉,聆听了我们民族的心声。如果说,民间文化是一条汇纳百川的浩浩巨流,那么,帝王豪杰、文人精英的文化只能是这一巨流偶或激起的浪花,甚或只是虚浮的的泡沫。 将民间文化确立为文化史的主体,有着实践的和理论的意义。 其实践意义在于,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经历着史无前例的深刻变革,一个民族的变革,主要是人的变革,而首要的自然是展占其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大众的变革,其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一切文化侧面的变革,而欲求自新,必先温古,即认识民族主要是民众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人们不是常说要现代化首先要了解国情么?而中国亿万民众的文化-精神传统与现状,就是最大的国情。民间文化以及它所陶冶凝炼的民间精神,直接关乎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法治制度的等社会变革的方方面面。 不过,本文所关心的主要是民间文化研究的理论意义。民间文化研究的实践意义迫切要求文化研究对民间文化的关注,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中国当代学术界的“文化热” 虽历久不衰,但热点却似乎总是那有限的几个,什么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嘉乾朴学等等,主要是一些思想史问题,在民间文化研究领域,虽也不乏默默的工作者,但其成果却未能在学术界激起应有的反响,民间文化仍处在学术视野的边缘,学术关注的焦点仍是思想史,而人们却是在文化史的名义下谈论思想史问题的(只要翻检一下时下流行的几份精英学术刊物,这一点就一目了然了),于是,文化史被归结为思想史,而思想史又被顺理成章地简化为哲学史、经典著述史。 思想史固然是文化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如知识分子通常所相信的那样,是文化史的主要部分,更不能以思想史取代文化史。 首先,就文化形态学而言,思想在文化整体结构中,只是最表面的层次,我们不妨将之称为文化整体结构的“上层建筑”。 按其存在形态,文化现象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事情层。指人们在具体生活中的具体的所作所为所言所思,每时每刻都在大量的涌现着和消失着的人生百态、世间万象,诸如送往迎来、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等等,文化的这一层次以具体的行为的形态而存在,说穿了,就是生活本身。第二,制度层,即引导人们的具体行为、制约人们的生活实践的规范或模式,包括生活方式、交际方式、语言方式、思维方式、感知方式等等,它们使人们的行为成为有序的、可预期的。文化的这一层次以成文的或口传的典章制度的形态而存在,如礼仪、法典、谣谚等等。第三,意义层。即人们用以解释世界以领会其意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历史观等等,它赋于世界以意义,使人们的世界成为意义世界。 文化的这一层次往往以高度抽象化、合理化的思想体系的形态而存在,如神学、哲学等。 文化的三个层次,相互引发、相互依托。从现成的形态学的角度讲,毋庸置疑,意义体系是文化的最深层次。人们的具体生活实践总是受一定的文化制度所制约的,而一定的文化制度总需相应的意义体系作为其合理性或合法性的辩护,因此,一言体系,或曰特定的思想体系,就被当成整个文化构成的奠基者,要理解一种文化现象,就首需理解其相应的思想或哲学体系。 然而,现成的形态学的关系不能被当成历史的发生学的顺序。文化史既然是关于文化的历史,就必须以历史的目光来理解文化,按文化现象各层次的自然发生顺序来理解其相互关系。就发生学的意义而言,意义体系是文化整体构成的最表面层次,而生活实践才是其发生的渊源和存在的基础。这正与其形态学意义上的关系相反。 这实在并不难理解。因为,生活,惟有具体的生活本身,才是文化萌芽、成长并植根于其中的沃土。先有人类的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才有人类的一切,也才有人类的文化。具体地讲,人们只是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经过长期的积淀、总结、升华和抽象,才建立了一定的文化制度:礼仪是交往的产物,语法是说话的产物,逻辑是思考的产物,总之,文化制度在生活中涌现并凝结成形的,说穿了,人们只有先如此这般地做事情,然后,才会有如此这般的做事情的方式和规范,这些方式和规范,无非是人类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它们流传于口头就成了谣言、古训,著于竹帛就成了典章、史册,而体现于生活本身就是民俗仪节。另一方面,文化制度产生于生活,却又反过来约束和规定生活:礼仪源于交际又反过来约束交际,语法源于说话又反过来约束说话,逻辑源于思考又反过来约束思考。文化制度又是意义体系赖以产生的基础。一定的文化制度确定了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设定了人们在世界中的地位,也设定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立场,从而,就决定了人们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也就是说,人们总是在一定的文化制度中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制度来领会和理解世界的,人们置身于怎样的制度中,他在这一制度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他就怎样领会和理解世界,世界就会又怎样的意义,这也就是说,一定的意义体系总是建立于一定的文化制度之上的,不同的民族因其不同的制度而具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不同的阶级也因其在文化制度中的不同地位而拥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往往被思想史家视为文化最基本层次的思想体系或哲学传统,实际上是文化整体结构中最迟产生和分化出来的层次,它最初还是水乳交融地寓于具体的生活实践和文化制度中,只是随着社会的分化,随着专事精神生产的知识分子的产生,它才以神学或哲学的形式蜕变和分化出来,而占据社会统治地位的知识分子(最初是以巫史兼王的身分出现的),同时也就将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思想体系置于文化的统治地位,并借助为之所垄断的历史叙述和学术著述宣传和强化这一被颠倒了的文化观,而昧于历史辩证法并囿于文字典籍理解历史的后世的知识分子也果真相信了这种编造的文化历史,并继续编造着这种颠倒了的历史,以至于连自己的生存也被头足倒立地颠倒了过来。 既然,只是由于人们先已如此这般地生活着,然后才演生出如此这般的文化制度,才最终编造出如此这般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那么,要研究文化,就必须从生活、从活生生的生活出发,只有首先理解了生活本身,理解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事象和形形色色的文化制度,然后才能理解思想。文化研究应从研究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是如何从生活实践中生成和分化出来的,而不是相反,研究生活是如何莫名其妙地从思想体系中分泌出来的,毕竟,人是为生活而思想,而不是为思想而生活,人们从来不是先建立一种世界观或人生观,然后才开始生活,而只是在生活历程中才逐渐有了对世界和人生的理解,即是表面看来是先有思想后有生活的知识分子,他具体选择何种思想体系作为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其粗俗的物质生活前提的,这个道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划时代巨著中已讲得很明白,马克思将被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颠倒的历史重新扳正过来。 应该说,自从马克思出,人们再也没有理由仅仅局限于思想史的范畴叙述思想史,再也没有理由使文化史的研究依赖于思想史,尤其在我们这个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国度里,然而,事情却恰恰相反,在西方人文科学界已将历史和文化研究的目光投向世俗文化从而导致历史观和史学方法的根本转变的时候,我们的人文学术界却仍执著于一些陈旧的问题和理路不放,古代经院学术(经学)的哲学方法,仍被奉为学问正宗,几千年的学统和道统绵绵不绝,既是我们的骄傲,可也是我们的包袱,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清醒的觉悟,学术方法的积习较之思想观点的教条更难于被觉察和清除,学统较之道统更根深蒂固。

由来 太古时期,有一种凶猛的怪兽,散居在深山密林中,人们管它们叫“年”。它的形貌狰狞,生性凶残,专食飞禽走兽、鳞介虫豸,一天换一种口味,从磕头虫一直吃到大活人,让人谈“年”色变。后来,人们慢慢掌握了“年”的活动规律,它是每隔三百六十五天窜到人群聚居的地方尝一次口鲜,而且出没的时间都是在天黑以后,等到鸡鸣破晓,它们便返回山林中去了。 算准了“年”肆虐的日期,百姓们便把这可怕的一夜视为关口来煞,称作“年关”,并且想出了一整套过年关的办法:每到这一天晚上,每家每户都提前做好晚饭,熄火净灶,再把鸡圈牛栏全部拴牢,把宅院的前后门都封住,躲在屋里吃“年夜饭”,由于这顿晚餐具有凶吉未卜的意味,所以置办得很丰盛,除了要全家老小围在一起用餐表示和睦团圆外,还须在吃饭前先供祭祖先,祈求祖先的神灵保佑,平安地度过这一夜,吃过晚饭后,谁都不敢睡觉,挤坐在一起闲聊壮胆。就逐渐形成了除夕熬年守岁的习惯。 守岁习俗兴起于南北朝,梁朝的不少文人都有守岁的诗文。“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人们点起蜡烛或油灯,通宵守夜,象征着把一切邪瘟 病疫照跑驱走,期待着新的一年吉祥如意。这种风俗被人们流传至今。

中国文论传统及其现代命运 中国古代文论话语体系与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精神特征密切相关。可以说,作为文学观念之理论化形态的文论话语乃是文人士大夫精神世界的直接体现。具体言之,与古代士人“社会导师”的文化认同直接相关,形成了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古代士人维护个体精神自由与超越意识直接相关,形成了以道家、佛释之学为思想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与士大夫诗文酬唱的文人情趣直接相关,形成了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系统,是中国古代居于主导地位或者官方意识形态地位的文论话语。就其产生的动因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西周文化之遗存。我们知道,西周是政文合一的社会,文化系统与政治系统密不可分,国家意识形态直接表现为政治的与文化的制度以及人们的行为方式。所以,诗歌在西周时期乃是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系统与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受到尊崇的。 就现存《诗经》作品来看,西周诗歌的功能首先是沟通人与神的关系,那些以祭祀上帝、山川日月之神以及祖先神灵为目的的颂诗和部分“大雅”之作就属于这类作品。其意识形态功能在于:向天下诸侯证明周人统治的合法性,向周人证明贵族等级制的合法性。对神的祭祀从来都是一种特权,因此,祭祀活动本身就已经具有意识形态功能了。西周诗歌的第二个重要功能是沟通君臣关系。这里又分为“美”、“刺”两个部分。“美”是臣下对君主的肯定性评价;“刺”是臣下对君主的批评与规谏。根据郑玄《六艺论》和《毛诗序》等汉儒的记载我们知道,西周时期之所以采用诗歌的形式来沟通君臣关系,主要是因为这种形式比较委婉文雅,便于言说与倾听。现在看来,这大约是贵族社会一种言说的特殊方式或权力——可以“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根据《诗经》可以知道,在西周后期,诗的这种功能得到了十分充分的实现。对于诗歌这种功能,我们可以理解为国家意识形态内部的自我调节机制。十分清楚,西周时期诗歌的这两种主要功能都是意识形态性质的。这意味着,西周诗歌本来就是彼时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形式。这对于以继承和弘扬西周礼乐文化为天职的儒家思想家来说自然会产生莫大的影响——在他们看来,诗歌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就像母鸡有下蛋的功能一样是天经地义的。 促成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形成的另一个主要动因则是儒家士人的身份认同。儒家士人作为一个知识群体, 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以“克己复礼”——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改造社会的政治目的为最高任务的。他们的一切话语建构与阐释活动无不以这一目的为核心。对诗歌的阐释自然也不例外。从现存的《论语》、《孟子》、《荀子》和被定名为《孔子诗论》的楚简等涉及诗歌的论述来看,先秦儒家已经在诗歌阐释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工具主义文论话语系统。从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到孟子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说,再到荀子的“诗言是,其志也”之说,都不离“克己复礼”之宗旨。 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从产生之日起就成为中国古代文论话语的主流,其影响至为深远。汉代是儒家知识群体擎着儒学大旗与统治集团讨价还价、形成“共谋关系”,从而建立起新型官方意识形态的关键时期。所谓经学,实际上乃是统治集团与知识阶层在政治上终于形成联盟关系的话语表征,是知识阶层进入权力系统的意识形态保证,也是权力集团获得合法性的直接产物。经学是政治权力正式承认知识阶层话语之权威性的标志,是“势”对“道”的妥协;经学也是知识阶层话语压制了其固有的乌托邦精神之后的结果,是“道”向“势”的让步。因此,经学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它最终确定了中国主流文化始终在政治与知识之紧密联系中发展的基本格局,从而也决定了这种文化始终不能获得纯粹的知识形态而向自然领域拓展的命运。 在经学语境中的文论话语自然是彻底的工具主义的。从《毛诗序》和郑玄的《诗谱序》、《六艺论》等文论话语来看,在汉儒的心目中,诗歌直接就是一种规范君权、教化百姓的政治工具。诗歌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不能在个体情感世界中去寻找,而必须在人伦关系,特别是君臣关系中去寻找。汉儒说诗,非美即刺。无论美或刺,都是一种具有明显政治性的话语建构,是对儒家给出的价值秩序的维护与阐扬。汉代《诗》学四家,无论存在怎样的差异,其主旨都是用工具主义的眼光来解说《诗经》作品,其目的都是借助于对古代诗歌的解说来实施对现实君主的约束与引导。总之,是出于现实的政治策略。手段是文化的,目的是政治的——这就是经学语境中文论话语的根本特征。 隋唐之时,儒家工具主义文论大体上继承了汉儒传统。但由于诗文自身的发展,文论话语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经过了魏晋六朝的诗文创作大繁荣局面之后,儒家文论家所面临的问题早已不再是如何阐释已有的诗文作品,而是如何创作新的作品。因此,隋唐儒家不再满足于通过阐释古代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工具主义文论观点。他们直接提出诗文要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观点。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之说,乃是此期工具主义文论的典型口号。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文论观。在这时的价值坐标中,建功立业乃居于最高位置。因此,“有补时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工具主义文论的基本宗旨。 宋代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此期的儒家已经不再把建功立业视为人生最高理想,因此也就不再满足于仅仅赋予诗文直接的政治功能。从社会地位看,宋儒与汉唐儒者根本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有幸成为君主集团唯一的合作和依靠对象;而汉唐时代的功臣、外戚、宦官、世族才是君主集团最重要的依靠对象,文人士大夫常常处于被压制与被排挤的地位。宋儒的这种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再以进入仕途、建功立业为人生最高理想,而是要追求更加高远的目标。一般说来,成圣成贤是宋儒普遍存在的人生理想。如此,则宋儒所主张的工具主义文论观也就有别于汉唐儒者。其根本之处是宋儒不仅仅要诗文服务于社会政治,而且更要服务于具有形而上学色彩的“道”。宋儒的文论处处离不开对“道”的阐扬。这个“道”可以说乃是宋儒乌托邦精神的话语表征而不是现实社会秩序。这种将“道”视为“文”之本体、将“文”视为“道”之发用的观点,本来是唐代中后期韩愈等人提出来的,是所谓“古文运动”的核心主张。但是这种观点在唐代并没有被发扬光大,而只是昙花一现。只是到了宋代,由于言说者的社会境遇发生了变化,才成为人人言之的普遍性的文论观点。 这样一来,在中国古代儒家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内部就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要求诗文直接服务于现实政治,成为“治教政令”的工具;一是要求诗文从属于某种超验的精神价值,成为载道之具。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紧张关系:为现实政治服务与为某种高远难达的理想服务是迥然不同的。可以说,这种不同就是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差异所在。自宋直至晚清,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的发展即是这两种倾向的此消彼长。 以老庄、佛释为依托的审美主义文论系统 老庄之学与佛释之学从根本学理上来说都是否定诗文存在价值的,但是这两种思想系统却又都对古代诗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是什么原因呢? 毫无疑问,这只能说明无论老庄之学还是佛释之学都与诗文价值具有某种相通之处。在我看来,这种相通之处是一种超越的精神品格,是对物欲横流之现实世界的否定。对此,人们名之曰审美主义。这是在康德的意义上使用“审美”这个概念的,即无直接的功利目的,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老庄、佛释之学当然有诸多差异,它们各自在学理上也是头绪繁多。但究其主旨,可以说正在于否定一切现实世界所奉行的价值观念,将人的心灵提升到一个无知无识、无利无害的价值真空之中。所谓挣脱“名缰利锁”,也就是否弃现实生活中人人信奉的价值观念之意。老庄之“无”,佛释之“空”,根本言之即是将通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统统荡涤之后剩下的空灵心境,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灵在消除了一切内在与外在强制之后的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老庄的“体道”、“达道”,佛禅的“顿悟”,大约就是指进入这种精神状态之中了。这种精神状态究竟如何,以平常心境自然很难真正体会得到,但根据老庄、佛释之学的言说以意度之,则这种精神状态与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审美体验”大约有某种重要的相似之处。或者可以说, “达道”或“悟”的境界是恒常的审美体验;审美体验是瞬间的“达道”或“悟”的境界。老庄、佛释之学追求的是这种超越境界的恒常性故而否定诗文之价值。然而诗文和其他审美活动却是在现实中体验老庄、佛释境界的方便形式,故而对其多有汲取。正如人们不能在现实中成为英雄豪杰,就愿意借助于想象在虚拟的世界中实现这一理想一样,老庄之学以自然为指归,但是绝大多数现实社会的人却是无法真正回归自然之中,于是吟咏自然山水与田园生活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精神需求了;佛释之学以“四大皆空”为人生至上境界,然而现实生活的人绝大多数都在追求“实”而逃避“空”,于是描绘静谧、空灵、清幽的诗文就来满足人们这种对“空”的向往了。简言之,老庄、佛释之学在现实生活的实际实现是难以确知的,但其于文学审美领域的实现却是有目共睹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念于是成为中国古代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相媲美的话语系统。 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念是在魏晋六朝时期才形成的。此期主流文化的承担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士大夫,而是其变体——士族文人。士族文人是具有实际贵族身份的文人。他们与传统文人士大夫最大的区别是:他们无须依靠个人奋斗就可以获得社会上、政治上、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这一切都来自家族门第。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世家大族与君主集团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所以他们自然就将家族利益看得远远高于社稷利益,以至于可以说,在士族文人心目中是有家无国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在中国古代十分独特的文化场域——以谈论哲理、品藻人物、赏析诗文书画为主要内容的言说空间形成了,即所谓“清谈”。这个文化空间的形成实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一个时代的精神风尚、价值观念、审美趣味、诗文风格都是在这个文化空间中形成并充分发展起来的。这个文化空间是士族文人开拓出来的,体现了一种贵族化的精神倾向;反过来,它又大大强化和孕育了主流文化的贵族气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开掘出一个具有超越性的、极为精密细微、高远深湛的精神之域。可以说,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都是在这个时期臻于成熟的。 在这样一种贵族气息浓厚的文化空间中产生出来的诗文价值观,当然也不再是两汉经学语境中的诗学观念,“经世致用”的口号也被“诗赋欲丽”、“诗缘情而绮靡”所取代。审美主义文论观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先秦时期道家那种自然主义的社会乌托邦与个体精神乌托邦在这时都成功地转化为诗文书画的审美风格与艺术境界了。 我们可以随意挑选几个文论概念来说明这种审美主义文论观的基本特征: (1) 自然。在六朝的文论话语系统中,自然这个概念是指诗文作品看上去像自然生成的一样,没有丝毫人为痕迹。这个概念的深层文化内涵是老庄崇尚自然无为、否定一切人为的文化建构的精神。在玄学风尚熏陶下,六朝文人极为欣赏自然山水,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总是生活在山水之间,于是他们一方面大造园林,将山水林木搬到自家庭院中来,另一方面又大量创造表现自然山水的诗文及绘画作品,以寄托向往自然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以自然为上、雕琢为下的审美价值观就形成了,于是, “自然”就成为文论话语中的核心范畴之一。(2) 远。这个概念在六朝时期正式成为重要文论范畴。“远”本来指空间距离之大,后来引申为时间距离之大。在《老子》一书中曾用来指“道”循环往复的运行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即所谓“逝曰远,远曰返”。六朝文人借这个概念意指精神对现实的超越,是诗文的一种重要审美境界。诸如“淡远”、“清远”、“高远”、“玄远”、“深远”以及“意远”、“心远”等等,其文化内涵都是指诗文所言说描绘的意象、意境对现实政治生活或通行的价值观念的超越与背离,是指精神对物质、灵魂对肉体、无对有、无为对有为、超验之物对经验之物的超越与背离。(3)韵。这个概念本是关于声音的,由于有韵之音能够令人回味无穷,所以后来引申为言辞表面之意背后隐含的余意、余味。六朝文人将这个概念用之于诗文书画的评价,有神韵、气韵以及风神气韵等用法。老庄之学有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说,认为能够用通常言辞说出的东西不是那个真正有意义的东西。老庄又有“大象无形”、“大音稀声”之说,意指真正的“象”与“声”是不可以用通常的感官把握的。这样,老庄就给出了一种具有阐释学意义的观念:应该重视没有说出的东西。六朝士族文人秉承了老庄这种精神,在人物品藻上崇尚内涵与风骨,在书画鉴赏上标举“气韵生动”与“传神”,在诗文评价上则讲究“滋味”与“言不尽意”。总之,就是主张含蓄蕴藉而反对浅陋直白,这也是老庄之学在审美层面的显现。 经过六朝时期的张扬,自隋唐以降,审美主义文论观已然成为堪与儒家工具主义文论观相抗衡的文论话语系统了。以王昌龄(托名)《诗格》、释皎然《诗式》、司空图《诗品》为代表的审美主义文论观与元白的新乐府运动、韩柳的古文运动的工具主义文论观并行不悖,足见这种文论观已经深入人心,获得了言说的合法性。宋、元、明、清同样如此。这说明在长期的碰撞磨合之后,在古代文化场域之中,儒、释、道三家学说已经找到了共存的方式;它们之间的互相渗透、触发,已经构成了彼此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儒学与道、释之学的同时共存现象表征着古代文人士大夫阶层在生存智慧上走向了成熟——他们建立起了一种将出世与入世、建功立业与心灵自由、博施济众与人格提升融为一体的新型文化人格。在中国古代,文论或诗学话语、哲学或学术话语、文人士大夫文化人格三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同构关系,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 以文本分析为核心的诗文评话语系统 专门关注诗文的文本构成、语言形式、表现技巧等等方面的文论话语在中国古代同样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传统,对此以往的古代文论研究重视不够。这个文论话语系统并不直接与某种意识形态或乌托邦精神发生联系,因此可以说是“价值中立”的,也可以说是关于“形式”或“技艺”的言说。《易传》中关于言、象、意关系的论说,可以看作是这种文论话语的滥觞。在六朝时期,这种诗文评话语系统才正式形成并蓬勃发展起来。自隋唐以至清季,形成了内容丰富的文论话语系统。概而言之,这种文论话语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文体论。中国古代文体意识成熟较晚,汉儒刘歆《七略》与班固《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标准只能算是文体意识的萌芽状态。只是到了六朝时期,文体意识才算比较成熟起来。曹丕有“四科八体”之分,首次从文体角度将“诗赋”与奏、议、书、论等实用文体区分开来;陆机《文赋》有“体有万殊,物无一量”之说,是讲诗文文体的复杂多样;到了刘勰的《文心雕龙》,则进一步以专篇论述文体之流变与特征,自《明诗》至《书记》凡二十篇,论及文体三十余类。而且对这些文体中所包含的更细微的文体差别也言之甚详。因此, 《文心雕龙》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文体观念成熟的标志。此后,文体论的演变基本上都离不开刘勰给出的范围。当然,按照现代文学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刘勰依然存在着文学与非文学浑然不分的问题。因为从审美角度看,古代文体几乎没有不讲究审美性的。即使是一封书信,也要写得情文兼至才行。对他们来说,无往而非文学;相比之下,倒是现代人的审美范围缩小了。另外,六朝时期的“言、意之辨”、“文、笔之辨”都是文体意识成熟的表现。 二是创作技巧、技法。先秦乃至两汉时期,文人普遍相信“有德者必有言”以及“诚实在胸臆,文章著竹帛”的观点,不大重视诗文的写作技巧问题。同样也是在六朝时代,由于精神生活成为士族文人首要关注的事情,并且因此而在各个精神生活门类中都形成了独立而细致的评价系统,于是各种“技艺”也就被空前地重视起来了。刘勰根据各种文体的特征,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写作要求,已经涉及到写作技法问题。沈约等人更进一步提出“四声八病”之说,从声律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诗歌创作技法方面的原则。隋唐之时,诗人沿着六朝开创的创作习惯写作,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发展和丰富了创作技法与技巧。到了宋代,诗人们开始关注所谓“诗法”、“句法”问题。由于宋代新产生了“诗话”这种文论体裁,所以宋、元、明、清几代关于“体”、“格”、“音律”、“句法”等诗歌写作技巧和修辞方式的议论大大发展起来。涉及这方面的文字远远超过了那些工具主义和审美主义的文论。 三是关于诗文发展源流的观点。这也是这派文论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钟嵘《诗品》分析魏晋六朝时期诗人们的渊源,虽多有牵强附会之处,但注意到诗歌创作的前后继承关系应该是一项重要贡献。唐宋以后的诗文评,都把梳理诗人对前人的承继关系作为重要内容。例如,宋人吕本中的《江西诗社宗派图》梳理江西诗派源流关系;明人许学夷《诗源辩体》从体制、格律、风格等角度入手,对自《诗经》以迄宋代的诗歌发展演变源流进行梳理,等等。这种着眼于形式诸因素的源流辨析并不属于工具主义或审美主义文论话语系统,而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论说,故而应归于诗文评系统。 传统文论的现代命运 现代以来,中国传统文论陷于窘境。由于现代汉语的言说方式代替了古代汉语的言说方式,面对现代汉语语境中的文学创作,传统文论似乎失去了阐释能力。但是,传统文论毕竟是曾经延绵千百年的主流话语,事实上,它们构成了现代文论话语形成的基础,并且以改头换面的方式进入到现代文论话语系统之中。如果说中国现代文论的形成过程也就是中国现代知识阶层接受西方文论话语的过程,那么,古代文论话语也就自然而然地构成了这一接受过程的“前理解”或“前结构”,从而对接受对象的选择、接受方式以及接受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传统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在现代以来一直拥有很大市场。无论是“启蒙”、“救亡”,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都需要将文学这种具有莫大社会效果的言说方式当作影响社会、改造社会的工具来看待。于是,现代文论就与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建立起极为亲密的关系——后者成为前者最有力的话语资源之一,前者则成为后者合乎逻辑的现代发展。从晚清改良主义者对文学社会功用的空前阐扬,到自由主义者主张的“为人生的艺术”、左翼作家主张的“文学革命论”,再到20 世纪50 —70 年代一系列文艺政策的推出,其间无论存在着多大的差异,有一条一以贯之的精神却是比较鲜明的,这就是文学应该服务于社会。可以说,正是由于有根深蒂固的传统工具主义文论做基础,才使得这种以现实服务为宗旨的现代文论话语以压倒性优势获得主导地位。从1980 年代至今,由于来自中国传统与西方的工具主义文论话语资源在一个时期内被过度使用,导致了文论话语主流地位先后被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精神分析主义等等五花八门的西方文论话语所占据;倡导文学社会功用的言论空间受到挤压,日益被淡化和边缘化了。 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文论话语中的影响则比较微妙,现代只有那些具有唯美主义倾向的文论家才与之结缘。审美主义文论虽然以老庄佛释之学为理论依托,但它并不一定直接体现具体的老庄、佛释思想,后者只是为前者提供了进入纯精神、无功利的意义空间的阶梯而已。对于那些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奉行老庄清静自然或佛释无住无执修身原则的大多数文人士大夫来说,偶尔躲进空灵、超越的审美境界之中小憩一刻,也是对心灵的抚慰与净化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传统文人士大夫,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几乎人人对这种审美境界钟爱有加。作为一种传统文化积淀,审美主义文论在现代知识阶层那里也依然时时有所显露,这也就是他们接受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的文化心理基础。我们知道,西方唯美主义文艺思潮是在德国古典美学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其核心口号就是“为艺术而艺术”。20 世纪20 年代,中国文学界有不少作家、文论家(主要是创造社成员)接受了这个口号,成为与“为生活而艺术”相对立的重要文艺主张。从表面来看,这种主张毫无疑问是从西方唯美主义文论话语“拿”过来的,但是如果细加考察就不难发现,他们所“唯”之“美”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传统审美主义文论的东西。例如,周作人、林语堂、宗白华、朱光潜等人的文论观点就是如此。再看看那些在“为艺术而艺术”口号下进行的创作实绩,例如小品文、抒情诗之类,所表现的艺术境界也同样带有明清小品文的鲜明印记。这就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的审美主义文论观在现代唯美主义思潮中实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传统诗文评可以说是中国式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它只关注文学文本构成方面的事情。这种文论传统构成了中国现代文论对西方以“新批评”和“意象批评”为代表的文本中心主义文论接受的文化心理基础。例如,英美“新批评”的代表人物燕卜荪20 世纪三四十年代先后两次来中国任教,他的诗歌批评方法对当时中国诗歌创作与批评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国人对燕氏提出的著名的“含混七型”说颇能心领神会,因为他们是从中国传统文论中固有的“含蓄蕴藉”角度来接受这种观点的。20 世纪80 年代,俄国形式主义批评、英美“新批评”、法国结构主义批评在中国文论界掀起热潮,将人们的眼光从社会历史拉向文本自身,这当然主要是当时文化历史语境所决定的,但是中国传统文论对于文本分析的重视以及积累的大量经验肯定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另外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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