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百科

司法体制改革论文摘要格式及范文图片

发布时间:2024-07-03 22:08:39

司法体制改革论文摘要格式及范文图片

司法体制改革不仅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赋予司法体制改革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中更加重要的地位,承载起探索依法治国条件下在法治轨道上用法治方式完善中国政治体制的使命,探索依法循序渐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2、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

1、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到的高中政治的考点可能有,人民代表大会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司法机关的性质与地位。2、深化体制改革,有利于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好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完善民主集中制,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司法权。3、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司法为民、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为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境界提出了要求,提供了空间。

司法体制改革论文摘要格式及范文

法学院毕业论文写作指南项目1:论文题目简要、明确、通畅,一般不超过20字;题目中英文翻译应该一致;项目2:论文摘要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为3~8个,另起一行,排在摘要下方,词与词之间以“;”分隔;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应该一致;项目3:论文目录由论文的章节以及附录、参考文献等的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目录是否符合格式(可在模版中自动生成);项目4: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照文章正文部分(包括图、表及其说明)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标注的符号为“[ ]”,作为上标,在标点符号前使用;在参考文献外,若有注释的话,建议采用夹注,即紧接文句,用圆括号标明。或者以脚注的形式排在页面底端,按①,②,③编号,分页不连续编号。参考文献的写作格式为:①参考文献是连续出版物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②参考文献是专著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止页码③参考文献是论文集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起止页码④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 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⑤参考文献是专利时,其格式为:[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参考文献著录中需要注意:个人作者(包括译者、编者)著录时一律姓在前,名在后,由于各国(或民族)的姓名写法不同,著录时应特别注意,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编写点(•)。另外,作者(主要责任者)不多于3人时要全部写出,并用“,”号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 al”。“等”或“et al”前加“,”号。例:(注意格式中没有出现“《》”、“年”、“月”及“第”、“页”等字)参考文献[1] 袁庆龙,候文义.Ni-P合金镀层组织形貌及显微硬度研究.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1,32(1):51-53[2]蒋有绪,郭泉水,马娟,等.中国森林群落分类及其群落学特征 .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179-193[3]张和生.地质力学系统理论:博士学位论文.太原:太原理工大学,1998[4 ]希德.创造学习的思路.人民日报,1998-12-25(10) [5 ]品一.高校学报编辑工作现代化特征.见: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科技编辑学论文集(2).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10-22[6]核反应堆压力容器的LBB分析.北京: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1997 [7]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黄卫伟,等译.第七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江向东.互联网环境下的信息处理与图书管理系统解决方案[J/OL].情报学报,1999,18(2):4[2000-01-18] . cn/periodical/gbxb/gbxb99/gbxb990203.项目5:文字及内容1、文章内容是否还有错误,重点审查摘要和结论内容审查,是否有错别字及不通顺;2、内容每段开头是否有空格项目6:文本格式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字体全部用宋体;标题行要求用小二号字加黑,正文内容要求用四号字;行距为单倍;页边距左为3㎝、右为2㎝、上为5㎝、下为5㎝;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页码放在右下角,由正文首页开始编排,封面封底不编入页码;结构层次序数的表示方法: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正文中序号用“①”表示,不分段;附表与插图:附表要有表号、表题;插图要有图号、图题; 项目7:装订格式封面栏目要求打印毕业设计(论文)一律左边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诚信声明(见附件)、论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附录、参考文献、论文评定表。3.封面的写法: 论文题目: 中国的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初探 学 院 法学院 学 系 法律学系 专 业 法学专业 姓 名 黄文 学 号 2005403053795 指导教师 程前进 2009年4月25日项目8:成绩评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指导教师评分×20%+评阅人评分×40%+答辩评分×40%。在毕业论文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系主任意见及签名一律要求手写。指导老师和评阅人的评分要公正、客观,论文评语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做出是否推荐参加答辩的结论。系主任意见应该包括以下内容:该学生的答辩评分成绩(百分制),按照规定的计分权重计算出的最终成绩(百分制),评定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是否达到毕业的要求。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分5个档次,分别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优秀者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本组参加答辩学生人数的15%以内。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二、始终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遵循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五)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行政关系的探讨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思考 论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状态的认定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的认定 论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论贪污罪的司法适用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控制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论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 论洗钱罪 论刑罚的目的 论刑罚功能的实现 论刑法的因果关系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论刑事简易程序改革 论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论自首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浅析非法行医罪

看你是写哪一类的法律课题吧,要是不确定的话,你可以去看下法学和争议解决这两本期刊上的相关论文,学习学习

司法改革论文摘要格式及范文图片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司法改革论文摘要格式及范文

摘要: 本文在习惯这一词语的基础上,仔细阅读了英、德、日、传统中国法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分析习惯在对各国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并试提出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习惯对于中国法制建设是良好的,有传统基础的;习惯汇编是实现习惯对中国法制建设影响的重要条件之一  关键词习惯法制建设影响启示  造成一国之拙本,形成一国之国风,即习惯也故此如有无视该民族之习惯,而规定各种法令,则不能期待于行政之完全者明矣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一种法的渊源,法律中有不少规则就直接来自于习惯  一、习惯对英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一)习惯对属人主义产生影响的背景  属人主义指的是法律适用于一个族群,民族,而这个民族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拥有了该法律,无论身处何处,均适用这法律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分析了日耳曼法属人主义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环境的因素影响日耳曼人的居住方式,他们喜欢分开居住,分开居住造成了各个群体产生各自的生活习惯和各自处理问题的方法,当日耳曼的各个群体相聚一起时,他们自然的按照各自已有的习惯去处理问题,这就是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属人主义的由来  (二)属人主义对英格兰及其殖民地的影响  日耳曼人的这种属人主义思想深刻影响着世界法学的发展方向,英格兰王国威廉一世原来是法国诺曼底公爵,他在征服英格兰后,并没有把自己领地原有的一套法律体系灌输于英格兰,而是在尊重当地英格兰民众原有的习惯习俗来进行断案,这样有效地缓和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矛盾,巩固他在英格兰的统治后来的亨利二世继续在英格兰的实施属人主义,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他定期派巡回审判的专员到各地,这些专员在办案时,除依据国王诏书敕令外,主要是依据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地方习惯凡是他们认为正确、合理,并与国王的立法不相抵触的习惯和惯例,便被确认为判决的依据他们经常聚集在中央所在地威斯敏斯特交换意见,彼此认可各自的判决这样,一些被引为依据的习惯便成了以判例法形式出现的普通法总之,英国的"普通法大部分是以接受和一般化全国的或广泛流行的习惯为基础的;英国的普通的,一般的习惯变成了普通法"通过该措施,中央的司法权力得到统一,地方领主的司法权力得到削弱  这一习惯很好的贯彻到后来英国的殖民地统治当中,当时英国人统治香港时,也并没有将英国的法律直接适用于华人群体中去,只是当双方或者单方是英国人是才适用英国法,由此得出英国人在殖民地中的统治实施属人主义当地的华人群体援用的仍然是大清律例,只有当他们的法律严重违反人权价值时,港英立法机关才会干预这样就出现这这么一种现象,一个政府,两个司法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华人接受和认同了英国法的价值时,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主动放弃大清律例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由原来的属人主义最终演变为属地主义大清律例已经不再适用,但里面的一些规定,以习惯的方式存在于华人群体中去詹宁斯指出,统治乃是一种合作的功能,而法律规则不能单独地促成合作的行动惯例有助于民主制度的运转,能促使国家机构更加协调,否则,就会产生摩擦这就是属人主义所带来的优点,它是一种缓和方式促进司法统一,它有利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促进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属人主义就像用文火熬成的汤,汤的营养价值得到很好的保存英格兰和香港都一样,当地民众的优秀习惯得到了很好的保留这些都是有利于本土法学文化的继续传承  二、习惯对德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一)萨维尼思想对德国成文立法的影响  萨维尼在其《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使命》中阐述了他反对在全德立即制定包括民法典、刑法典、诉讼法在内的成文法典,他的主要观点为:"法律首先产生于习俗和人民的信仰,其次是假手于法学--职是之故,法律完全是由沉潜于内,默默无言而孜孜~~的伟力,而非法律制定者的专断意志所孕就的"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结论:本国的法律应该随着时间自然形成,立法机关的制定过于急进地制定法律必然使得法理的讨论不甚充分,从而使得有法律则无实施民众不能充分理解其法理,则其实施的效果不大因此,萨维尼非常重视习惯的作用,在笔者看来这个习惯不止是日耳曼习惯,也包括罗马法习惯  (二)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中止所产生的影响  1896年德意志帝国制定了民法典,并规定1900年1月1日施行,当今的联邦德国还是在适用该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客观上确实促进了国家的政治统一,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民法典的颁布,确实将罗马法以及日耳曼法送进了历史里面去了,人们的研究再也不是民族传统习惯,而是专注于法典理论的研究,怎么样使得法典的逻辑结构能够更加完善,这样做确实能使得法典体系更加的完备此时的我,不禁想起这么一个问题,萨维尼的研究方法,为什么德国成文法的出现就会嘎然终止呢?我想,应该有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德国人出现了像康德、黑格尔、马克思这样的大家,他们最为有名的是哲学理论,哲学使得人们变得有思辨,变得严密,变得具有逻辑性,他们觉得逻辑性的东西能够自我完善,因此制定一部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民法典是德国人的首要选择;第二,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德国的统一,经历血与火的考验德国人的统一,由于教会的力量阻拦,再加上,英法等国不希望欧洲中部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来破坏其原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因此,德国人民希望尽快制定成文法典来维护这来之不易的统一,增强国家统一意识,实现民族复兴第三,法国大革命不止冲垮了欧洲大陆的封建势力,不止为欧洲其他国家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而且也为其他国家带来了法典化的思想因此,德国人自然受到法国法典化的思潮但是过于注重法典本身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法典是具有滞后性的,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法典是不可能完全解决,因此,传统民族所遗留下来的习惯和民族精神此时将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三、习惯对日本法制建设的影响  (一)从日本文化中的启发  有一位学者说日本的文化是一种"洋葱"文化,把他一片一片地洋葱拨开之后,我们发现其是没有核心日本文化的包容性实在领人值得深思当深入了解日本,你会发现相扑运动,人们还是十分的喜爱,你会发现日本人民喜爱橄榄球你会发现日本的时装还是让人着迷,你会发现和服是那样的端庄所有这一切,引起我们对日本的法制现代化产生更加深入的思考  (二)习惯在日本法制近代化中的体现  日本的法制现代化自倒幕运动开始,倒幕运动的成功,使得天皇的统治的模式得以重新确立为下一步中央集权奠定十分深刻的基础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阁实行一系列集权政策:(1)废藩置县,版籍奉还;(2)废除士、农、工、商身份,实行新的身份,建立崭新的户籍制度;(3)文化教育上,实行全面的义务的国民教育(4)实行殖产兴业政策,集中以国家的力量进行经济建设(5)法制建设上,翻译照搬法国的法典通过一系列这些政策,日本的近代化速度加快,大久保等人想进一步地脱亚入欧,对日本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结果是因改革过于激烈,改革过于去习惯化,大久保被暗杀新上任的伊藤博文对此进一步的思考,改革的力度不仅要强,而且改革应该要更加注重习惯为此,伊藤博文为此到了与日本国情更加相似的德国进行考察,以德国《普鲁士普通法》为蓝本对日本的宪法的蓝图进行勾画,天皇就像是人的脑袋,政府就像是人的心脏,上下两院如同人的左右两臂,海陆军就像人的拳头,政府各部门、司法部门组成人的躯体,民众是人的两条腿脚基于此,伊藤博文基于日本国民所习惯的自然理念设置日本的宪政,天皇于1889年基于上述的构想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此后日本对六法在仿照德国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制定了适合日本国情的六法体系,日本的法制近代化基本完成比如日本民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因特定行为选定假住址,关于其行为视为住址"假住址制,是日本结合本国习惯所采用的制度德国民法中不采用此原则,因为德国用数个住址主义,故不必有假住址  四、习惯对传统中国法建设的影响  在传统中国,基层存在着许多婚姻的缔结、解除,家庭财产继承等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在当时,统治者重刑轻民,民事方面的法制不发达民众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往往是依据当地的习惯,并且在当地的社会中,这种解决方式得到大家的遵循这些习惯被当时的基层长官以及他的法律助手们所认真的关注实际上,基层的长官们并不一定要按照习惯对案件进行判决,他们可以依照当时律令等进行判决但是,这些当地习惯之所以被他们娴熟地运用,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判决应该要得到当地民众的接受以及使得这些判决符合礼的规定,从而起到教化的目的  上级政府在收集习惯上的不遗余力有助于规范其行政以清朝为例,地方的习惯经过按察使以及布政使的整理被编入省级资料库中,他们在法律布告中引用这些习惯用以纠正基层不良的民风民俗除此之外,各地的有代表性的惯例,经过筛选被纳入到国家正式法典当中最为有名的例子:"承继两房宗祧"的做法于1775年被编入到大清律例第78条第5条例中其中规定了:"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其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承继两房宗祧"这样一个民间习惯关系到当时整个清帝国的利益,民间的继承秩序得到明确修正,有利于当时的社会稳定以及财产安全如今,"承继两房宗祧"这种制度虽然已经没有在成文法中规定,但是这样一种习惯仍然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正如刘作翔所说,习惯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遗存下来,成为人们的心理积淀或意识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以隐文化形态发挥功用  五、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以为有两点启示应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是重视习惯在法制建设中的良好作用从英、德、日法制建设中可以看出尊重习惯并不是保守的表现,相反,在各国法制的改革中尊重习惯可以使得法制改革变得更加平稳对于一个成文法的国家来说,尊重习惯也是有利于克服成文法典的僵化性以及滞后性苏力指出,国内民商法极少强调尊从民商事习惯和惯例2500件法律文件中没有任何法律明确提出"依习惯",只有一件强调了依据商事习惯而另一方面,《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而在同样的2500件制定法中,竟然有1015件(2412条)以不同方式提及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政策能否解决一切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传统中国法有着深厚地尊重习惯和惯例的传统,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继承这些有益习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新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民众对法才能比较容易接受,法律的执行效果才能更好,更充分  二是重视习惯的整理汇编或许有人认为这项工作意义不大,因为现在人口流动频繁或者习惯的适用很不方便等各种原因但笔者认为建立完整的习惯汇编应该说还是必要首先,我们要清楚中国人有"同乡"以及"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我们很容易地发现,同乡借钱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外打工的人们工作多年还是会回老家定居的情况也不少建立习惯汇编有利于同籍同地的人们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其次,习惯汇编也是中国法文化的宝贵资产习惯的整理汇编促进法理、法史的理论发展,尤其是民商法的理论发展,进而得出这样一个观点中国民商法典的制定应该更加注重本民族的习惯最后,各省在收集习惯时,应该归纳总结一些相同的习惯和惯例以方便人们使用,进而总结各省通用习惯来充实我国的成文法典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想象没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负起司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个法院可以参照山东东营、上海等地文化建设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为自己所用。在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地处西部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中,积极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从而达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云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从整体上策划一个法院文化建设方案,由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级法院的文化建设拟定一个实施纲要,指派各级法院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用外在动力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义》专题片、《云南高院赋》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围的文化建设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领跑和推进。 问题二:法官业绩考评的不科学、不合理 现象:当前,部分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还不能适应法院的工作考核效应甚至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考核标准,导致部分法官对无法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对策:当前,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东部法院的法官都面临一个问题,这就是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相“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要引导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从肯定评价的前提定位出发激励法官崇德敬业;要改“相马”为“赛马”,大胆奖励那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将法院文化精髓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法官,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西部地区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例如云南宁蒗等地有的地方办一个案件要步行一个星期),单纯用公务员考核标准或者要求象发达地区法官一样用结案数等指标来考虑是不现实的。西部法官业绩的考评应当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但是又要与本地实践结合,积极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色彩的考评机制。问题三: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现象:明确法院文化的目标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发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设毫无目标,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 对策:当前,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体现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并在此前提条件下在指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如河南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中国广大地区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广大法官对法律的奉献就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本地法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 问题四:法院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现象:当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还存在文化建设只是政治宣传、综合行政部门重视而审判业务部门不重视的现象。法院文化建设还不能做到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长效建设机制共同构建的良好现象。审判人员中“合力”的文化建设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只要把案件质量把好就是万能的错误思想还在占有很大市场。 对策:各省高院可以考虑组织一次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广泛关注。各级法院党组要做到充分动员,保证做到法院全员参与先进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党组应当承担起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问题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 现象: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部分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最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对策: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为此,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宣传教育这一问题上,还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这一丰富的群体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问题六:法院文化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象: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复杂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设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偏远地区尤为突出,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认识更是无从说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因为历史、物质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公众素质的不足,但是这毕竟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凸现了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 对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市民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问题七: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 现象: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必然要求有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法院文化的要求还较远。具体表现在:各级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学历层次还不高,法官断层现象相当严重,部分基层偏远的法院甚至出现只有几名法官的现象;由于待遇偏低,许多大学毕业生不愿到艰苦的法院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相当一部分选择跳槽做收入较高的律师职业等,导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职的部分法官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特殊时期招工招干进入法院,缺乏法律职业背景;法官续职培训的机会较少,法律专业知识陈旧,其他领域的知识更是少得可怜,凭经验办案的人员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对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体素质不容忽视,因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此,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鼓励法院法官积极提高整体素质。如: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畅通进人、出人的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法官培训系统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考试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建立法官的逐级遴选制度,使这一方式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领导的人格魅力感动人。 问题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 现象:由于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形势,导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当部分法官还停留在“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落后状态。许多法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相当部分的法官不懂电脑的运用,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法院,连电视的收看都还成问题,这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对给拓宽法官的视野、增加法官的知识积累的要求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与法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素质势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的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东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势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总之,面对建设全国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齐心协力,对症下药,法院文化建设必将大有作为,打造出彰显本地法院精神特质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设者辛勤的汗水,一定会在中国这片神奇土地上浇灌出法院文化的灿烂之花!

论文摘要要用仿宋体4号字,数字及英文用Times New Roman。根据内容的不同,摘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摘要的作用:摘要也就是内容提要,是论文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论文摘要是一篇具有独立性的短文,有其特别的地方。它是建立在对论文进行总结的基础之上,用简单、明确、易懂、精辟的语言,对全文内容加以概括,留主干去枝叶,提取论文要中体现出来。摘要有两大功用:一是供读者尽快判断是否有必要阅读论文全篇,二是为二次文献的选录、汇编提供方便。前者可使读者节省大量时间,后者可使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广为传播。因此摘要在资料交流方面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称为摘要的四要素。目的:指出研究的范围、目的、重要性、任务和前提条件,不是主题的简单重复。方法:简述课题的工作流程,研究了哪些主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包括对象、原理、条件、程序、手段等。结果:陈述研究之后重要的新发现、新成果及价值,包括通过调研、实验、观察取得的数据和结果,并剖析其不理想的局限部分。结论:通过对这个课题的研究所得出的重要结论,包括从中取得证实的正确观点,进行分析研究,比较预测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意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价值。

司法体制改革论文摘要格式怎么写

论文的摘要内容每段前都空两格,这是一般文章正文的格式。摘要最后还要写一行“关键词 XX  XX  XX “。关键词和摘要的文字部分要隔行书写,“关键词”三字前有的要求顶格写,有的要求空两格,关键词一般3-5个,每个中间空几格需看具体要求,如果没要求,空一格字就可以了。扩展资料: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内容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关键词定义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提出问题-论点;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结论。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论文装订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论文

一、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论文重要的信息点。论文题目出现问题,往往对论文乃至整个刊物的质量带来不小影响。  题目的类型或为研究的问题,或为研究的结论,或为研究的范围。题目是科技论文最重要的信息点,它最能吸引读者,并能给读者最简明的主题提示。读者在决定一篇论文是否要读的时候,往往都是先看题名,可见题名之重要。一篇论文题目的精妙,常常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相反,题目如果很差,往往会损失整篇论文的信息价值。1、题目的作用  能从总体的角度,用简明、精确的词语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著者所要强调的观点,引导读者去发现并准确地把握论文的要领; 可以作为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主要依据。 2、论文题目的撰写要求  ①用最简洁、恰当的词组反映论文的特定内容,既不能把论文未涉及的内容或未得出的结论包容进去,也不能把论文已涉及的内容或已得出的结论摒弃在题名的包容范围之外。  ②题名中应包括论文的主要关键词,以便为检索提供特定的实用信息。  ③切忌用冗长的主、谓、宾结构的完整语句,逐点描述论文的内容。  ④题名应简洁,科技论文题名用字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外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使用简短题名而语意未尽时,可借助于副题名以补充论文的下层次内容。  ⑤题名应尽量避免使用符号,如化学结构式、数学公式,不大为同行所熟悉的符号、简称、缩写以及商品名称等。二、摘要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作用主要是为读者阅读、信息人员及计算机检索提供方便。一般不超过200字、 摘要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  ①研究目的。准确描述该研究的目的,说明提出问题的缘由,表明研究的范围和重要性。  ②研究方法。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基本设计,使用了什么材料和方法,所用的仪器及设备,如何分组对照,研究范围和精确程度,数据是如何取得的,经何种统计学方法处理。  ③结果。简要列出该研究的主要结果,有什么新发现,说明其价值和局限。叙述要具体、准确并给出结果的置信值及统计学显著性检验的确切值。  ④结论。简要地说明经验,论证取得的正确观点及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是否还有与此有关的其它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是否可推广应用等。 摘要的撰写要求 (1)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拥有一次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阅读文献的 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因此,摘要是一种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 (2)用第三人称。作为一种可阅读和检索的独立使用的文体,摘要只能用第三人称而不用其他人称来写。有的摘要出现了“我们”、“作者”、“本文”作为摘要陈述的主语,一般讲,这会减弱摘要表述的客观性,有时也会出现逻辑上讲不通。 (3)排除在本学科领域方面已成为常识的或科普知识的内容。 (4)不得简单地重复论文篇名中已经表述过的信息。 (5)要客观如实地反映原文的内容,要着重反映论文的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 (6)要求结构严谨、语义确切、表述简明、一般不分段落;切忌发空洞的评语,不作模棱两可的结论。 (7)要采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共知共用的符号及名词术语。 (8)不使用图、表或化学结构式,以及相邻专业的读者尚难于清楚理解的缩略语、简称、代号。如果确有必要,在摘要中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9)不得使用一次文献中列出的章节号、图、表号、公式号以及参考文献号。 (10)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地书写规范字和标点符号。 (11)要求书写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不宜超过 250个实词。(12)众所周知的国家、机构、专用术语尽可能用简称或缩写。(13)不进行自我评价。 三、关键词的撰写要求什么是关键词  关键词是为了满足文献标引或检索工作的需要,从论文中取出的词或词组。  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  关键词包括主题词和自由词两部分:  主题词是专门为文献的标引或检索而从自然语言的主要词汇中挑选出来的,并加以规范化了的词或词组。自由词则是未规范的,即还未收入主题词表中的词或词组。按照国家标准(GB3179-92)规定,现代科技期刊都应在科技论文的摘要后面给出3~8个关键词。它们应能反映论文特征内容,通用性比较强。  ①要选取刊入《汉语主题词表》和专业性主题词表(如《MeSH 》等词表中的规范性词(称叙词或主题词,对于那些确能反映新技术、新学科而尚未被主题词表录入新产生的名词术语,可用非规范内自由词标出,以补充关键词个数的不足或为了更好地表达论文的主题内容。  ②不要为了强调反映文献主题的全面性,而把关键词写成一句句内容全面的短语。   ③关键词作为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列于摘要段之后,并要求书写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四、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为研究、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  在学术论文后列出参考文献的目的:  ①反映出真实的科学依据;  ②体现严肃的科学态度,分清是自己的观点或成果,还是别人的观点或成果;  ③对前人的科学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是为了指明引用资料出处,便于检索。  撰写学术论文过程中,可能引用了很多篇文献,是否需要全部列出?回答是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对参与文献的标注方法作了规定。指出:专论正文部分引用的文献的标注方法可以采用顺序编码制。

论文的摘要内容每段前都空两格,这是一般文章正文的格式。摘要最后还要写一行“关键词 XX XX XX “。关键词和摘要的文字部分要隔行书写,“关键词”三字前有的要求顶格写,有的要求空两格,关键词一般3-5个,每个中间空几格需看具体要求,如果没要求,空一格字就可以了。扩展资料:关键词1.关键词规范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通常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一般每篇可选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按词条的外延(概念范围)层次从大到小排列。关键词一般是名词性的词或词组,个别情况下也有动词性的词或词组。应标注与中文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关键词。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关键词应尽量从国家标准《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2.选择关键词的方法关键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出现频率较高且比较关键的词)中选出来。撰写摘要注意事项①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②尽量采用文字叙述,不要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究过程;③摘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应写成一篇可以独立使用的短文。④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扩展资料:百度百科-论文

论文摘要写作方法  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是期刊学术论文的简明文摘摘要以浓缩的形式展示了学术研究的成果,是期刊学术论文前置部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摘要对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读者通过摘要可以在不阅读论文全文的情况下,了解和获得论文的主要信息摘要要正确选用时态和语态,一般情况下,摘要一般以第三人称来写摘要的篇幅一般在200-300汉字,英文摘要不超过250个实词,最多不超过300个字实词  关键词写作方法  关键词是从期刊学术论文的论文题名、摘要、层次标题或正文中选取出来的能反映期刊学术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是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词或词组期刊学术论文的关键词对该期刊学术论文的检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有利于读者查阅、检索和利用文献,在计算机情报检索中有着广泛的应用一篇期刊学术论文关键词选取的数量应以3-7个为宜,从笔者见到的大多数文章来看,选取的关键词一般在3-5个,关键词之间要进行有效的切分  参考文献写作方法  参考文献又称文后参考文献,附在论文的后面,是论文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包括参阅或直接引用的材料、数据、论点等,是期刊学术论文不可缺少的部分期刊学术论文写作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对前人或他人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借鉴、参考和利用这些被借鉴、参考和利用的前人或他人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就必须进行恰当的着录,并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标引出来,这就形成了该论文的参考文献表所列参考文献的出处必须准确无误,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根据有关规定着录,国际上有好几种参考文献的着录方法,在我国主要采用"顺序编码制"和"着者--出版年制"两种着录方式  (本回答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