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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举考试中采用论文形式要求运用

发布时间:2024-07-06 23:54:56

唐代科举考试中采用论文形式要求运用

科举制度是隋唐之际新兴起来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以后,封建政权利用九品中正制品第人才,录用官员,清要官职被门阀世族垄断。南北朝时期,寒门庶族政治势力逐渐扩大。北周时,“选无清浊”。隋朝建立后,九品中正制废弛,但以秀才、明经等科课试选士的做法仍沿袭下来,隋炀帝杨广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并在唐代获得进一步发展。这一制度,被唐以后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袭,并为古代朝鲜和越南所仿效。科举制在清朝末期被废止。唐 唐初历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举制日益趋于完整。唐制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试,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试对策,科目繁多,比较常见的有直言极谏、贤良方正、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应制科对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仅予出身。现任官吏也可应制科,而且可以一再应试。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时还一度置道举(试《老子道德经》、《庄子》),还有童子(限十岁以下)举等。常科以明经、进士二科最为重要;玄宗以后,进士科占突出的地位。唐中叶以后,官僚虽位极人臣,如果不是进士科出身,“终不为美”。因为这种新的选举制度是分科举人,故名之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的特点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它的产生为寒门庶族地主开辟了仕途。■除间或因事停举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设科取士。报考的人来自各级学馆者,称生徒,由学馆荐举学成者,送尚书省参加考试;未入学馆而直接来自州县者,称乡贡,他们首先自己在州县报名,经州县考试及格后,举送到尚书省参加礼部(开元二十四年以前则为吏部)主持的考试(亦称省试)。明经科主要试帖经,即择所习之经掩其两端,中间仅露一行,用纸帖遮掩其中部分字句,以测试应考者记诵经书的能力。此科主要试记诵,易于应付,三十岁考中的人已经被看作“老明经”了,因此地位不如进士科。隋朝的进士科仅试策,唐太宗时增加试经、史,唐高宗末又加试帖经、杂文。杂文最初是指箴、铭、论、表之类,天宝年间始专试诗赋,并作为录取的主要标准。每年应举者少则八九百人,多则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过十余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于举子多而录取名额少,终身不第的居大多数。因为考中进士非常难,一旦登第就闻名士林,所以进士及第被社会称作“成名”,亦比作“登龙门”,意味着可以在仕途上飞黄腾达。明法科试律令,明算科试《九章》、《夏侯阳》、《周髀》等数学著作,明书科试《说文》、《字林》等字书,这三科是选择专门人才,录取后只在和专业有关的机构任职。唐代应考秀才科者极少,及第者屈指可数。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进士科的应试者,多在礼部试之前,把自己的文学作品编录成卷轴,投献给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现自己,并争取有力者的推荐。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贡举。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员外郎李昂为举人所责骂,玄宗以员外郎位望较轻,遂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后成为定制。也有由其他官员来作主考官的,称为“知贡举”。及第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自称“门生”,同时及第的进士称“同年”,进士彼此互称“先辈”。礼部试一般是正月考试,二月放榜。开元中,礼部考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但详覆有时于放榜之前进行,有时于放榜之后进行。放榜之前礼部将录取名单进呈宰相征求意见,称“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动。详覆之制屡兴屡废。若遇科场生事,皇帝即令覆试。录取者覆试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贬官。贡士如科举考试通过,仅取得进士及第或明经及第的出身,尚不能正式入仕。只有再通过吏部铨试,才能释褐除官。故吏部试亦称“释褐试”。吏部铨选主要以身、言、书、判选人。身指体貌丰伟,言指言辞辩正,书指书法遒美,判指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则先以德行取;德行一样,则先取才能。武则天执政时期,曾进行殿试,并创立武举;吏部试一度糊名。武举之制始于长安二年(702)。州县以下习艺者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选送于兵部,进行课试。所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上述各科考试通过,兵部即可除官给禄,不必如文官须再经过吏部试才能释褐任职。唐代武举亦为常选,但远不如进士、明经等科重要。隋朝和唐朝前期初行科举制时,曾经起了抑制门阀、奖拔寒庶的进步作用;但同时也导致举子趋附奔竞的风气,这种风气随着全国吏制的普遍趋向败坏而日益严重。甚至发生过漏泄考题、冒名顶替的科场舞弊现象。尤其严重的是座主、门生、同年相互援引,结为朋党,大大败坏了宦风。如李宗闵与牛僧孺就是同年进士,并且同年登制科,两人即牛党之魁(见牛李党争);又如令狐楚、萧■与皇甫■亦有同年之谊,三人遂成穆宗朝的牛党中坚。随着科举制弊端的产生,其为中小地主广开仕途的作用亦大大降低。有的时候,“榜出,率皆权豪子弟”,出现了“贡举猥滥,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严重情况。为克服这些弊病,宋代科举考试采取了糊名、誊录等作法。唐穆宗和敬宗时,都下令“名登科第,即免征徭”。唐武宗时,更明确规定进士科出身的人称“衣冠户”,有免除差科色役的经济特权。唐代“衣冠户”是宋代官户的前身。五代时,中原列朝都承袭唐朝的科举制度,惟“偏方小国,兵乱之际,往往废坠”。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唐代将科举制度化,几乎年年开考 ,在科举考试的选拔层次、国家主考的级别、考试内容及方法、考试科目的划分、考试程序的制定、录取后何时授职及起点官阶等方面都作了艰苦的探索,对实行了1300年的科举制的确立有奠基之功。同时也表现出了早期的幼稚与不规范,科举还不是补充官员的主要手段,政府及国民对科举考试及其中选者的重视程度亦远不如宋、明、清诸朝,对科场案查处不力,选才亦远未扩展到中下层。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而人们最重视的又是“进士”科,当时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从整个科举考试史的角度看,唐代的科举毕竟处于早期,尚为探索阶段。其他科目且不论,其进士科考试就始终不糊名,更无誉录之说,考试并不严格。多数的录取并不完全倚重考卷,还要看平时的文字高下,考生的声名、影响其家世、地位等等,有时甚至完全不看考卷,未曾开考,名次已定。正因为如此,所以有人说“唐代科举考试只是一种虚假的形式”。尽管如此,其草创之功不可抹杀。关于唐代科举的方方面面,已有不少著作和论文进行过研讨。本文仅拟就几个小的问题做点拾遗补缺的工作。 拓展资料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在中国,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科举制度其实这个问题到网上一搜就行,不必提问(个人认为)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以前的人才制度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元 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制度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共举办过十六次,取士一千余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唐代科举考试中采用论文形式

创作背景编辑早在唐代,流传的唐诗选本就已有了不少品种,宋元明清各代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和版本的唐诗选本。清蘅塘退士依照以简去繁的原则,从中选取了脍炙人口的唐诗名篇,辑录而成《唐诗三百首》。

唐代科举考试中,采用论文形式

唐朝的官学  唐高祖一进长安,天下未定,就下诏设立学校,安排宗室子弟和其它青年上学。唐朝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官办的学校,用来劝导和奖掖青年人学习上进,谋求士宦。这些官办学校都归国子监(类同高教部)管,大约有这样几种:  一,国子学,学员规定为三百人,专门招收高干和京城干部的子孙;  二,太学,学员规定为五百人,招收中、高级干部的子孙和近亲;  三,四门学,学员规定为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人是普通干部的孩子,另外八百个名额是专留给老百姓中优秀青年的;  四,此外有专科的律学(法律)、书学(书法)和算学(计算)等,招收小官和平民子弟;  五,京都及各都督、都护府(类同今天的军区)、州(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县都分别设立学校,招收学生,人数不等。  六,中央政府中和太子宫中又设有弘文馆和崇文馆,各收学生三十名,都是皇亲国戚、宰相、一品大官和大功臣的子弟。  入学的年龄为十四到十九岁。  学生每十天有一天休假,放假前要有小考试,默写经文并背诵先儒对经典的解释,答对三分之二的,就算及格了,不及格的要受罚。每年放两个长假,五月间的叫做“田假”(农忙);九月又有“授衣假”(换冬衣)。家住得远的,还特别加给路上往返的时间。年终要考一年的学业,口试一百条对经文的解释,答对百分之八十的得优,对百分之六十的得中,百分之五十以下得差。  上学不听话、旷课超过三十天、事假超过一百天、因父母生病请假超过两百天的,或者年终考试得过三次差、在学校羁留九年而学业无望的都要退学回家。而且,还要记录下来,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大官的孩子们,送到兵部(专管武官的部门),看看能不能借上爸爸的光,当个武士。  教学内容和学制  唐朝官学的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和史书为主,根据他们的难度和份量的不同分成所谓“大经”、“中经”和“小经”。  《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和《仪礼》为中经;《易经》、《尚书》、《公羊传》和《毂梁传》为小经。学业有“通二经”、“通三经”和“通五经”的分别。所谓通二经,要能学好一大、一小二经,或者两个中经;通三经的,要大、中、小各通一经;通五经的大经全通,还要中、小经各能一通。除此之外,所有的学生都要能兼通《孝经》和《论语》。  因为秦始皇把秦地的文字、方言强行定为官方语言,所以,大部分用齐、鲁方言写成的古典经文的阅读和理解都成了很大的问题。两汉以来,注解、诠释这些经典成了知识分子们最重要的功课,成就巨大,著述众多。唐朝的学生除去学习经典的正文,还要同时学习这些注释。  《孝经》、《论语》两经加起来,限期一年学完;《尚书》、《公羊传》、《毂梁传》分别为一年半;《易经》、《诗经》、《周礼》、《仪礼》各限两年;而《礼记》和《左传》可以长至三年。除去学这些经典,每天还要练写一篇字,学习时事政治的处理方法,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和《尔雅》等书。其它专科的教学内容和学制也类似,不过总的年头短一些。  《尚书》主要记载从尧、舜、禹到春秋以前的大事记和帝王、公候,贤良大臣门的命令、文件等,有中国最古之书的称号;汉朝以后,《易经》被看作阐述儒家哲学思想最重要的著作;《诗经》号称是孔子删定,通过它可以学习语言文字,还可以陶冶性情、考鉴周朝政治的得失;《周礼》、《仪礼》和《礼记》都是战国以后的学者们凭借着古史资料和自己的想象,整理出来的周朝的礼仪制度;《春秋》相传是孔子所作,记载了春秋时代的政治事件。但因其书文字简洁、难懂,所以,后来读《春秋》的人,都得参考注释书。西汉末年以后,《左传》被认为是与孔子同时的左丘明写的,定为《春秋》最权威的注释著作,与《公羊传》和《毂梁传》并行(所谓“传”,是注释的意思,与今天“传记”的传不一样);《论语》虽说是记载孔子言行的书,但在唐朝显然还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孝经》原来颇重要,后来被宋儒判为伪经,失去了经典的地位。  唐朝科举,还有一样教材,《新唐书•选举志》没有提及,就是梁朝的昭明太子编的《文选》,选了很多古时候优秀的诗文。而唐朝考诗、赋,全要参照《文选》。杜甫曾说“《文选》烂,秀才半”。唐武宗时,宰相李德裕对进士深恶痛绝,声称“家不置《文选》”,以示不肖于作进士。  报考的资格和程序  那时候,人民分为士、农、工、商四等,其社会地位,士最高,因为都是作官的;农民的利益最受重视,名誉最好;工、商两个阶层最没有社会地位,而以商人为尤。  除此之外,还有吏(衙门里的办事员、警察、执行刑罚的人等)、和尚、道士,加上犯过罪被流放的人(按照中国古代的法律,没有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监牢里关的全是等待审判和执行的人。惩罚大致罚款、肉刑和流放等等)。在这些人中,只有士与农的子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其它阶层的人都不许做官。另外,品行不好、臭名昭著的;犯了大逆不道之罪的人的直系亲属也都不能入仕。在农业社会,农民当然是绝大多数,而其它类人,常被视为社会的边缘现象。  每年深冬,中央及各州、县的官办学校要把学员挑出来,进行初步考试,把优秀的推举到尚书省(类似国务院)应考。不从这些官办学校毕业出来的人,叫做乡贡。先由邻里、乡亲保举、推荐,地方长官验证后,也一起送到尚书省。地方保举不当,不仅被错举的人不能予试,就连他的所有同乡都要受到牵连,被剥夺考试的资格。到了省里,要把名字、年龄、地址、籍贯等重要数据写在牒子(个人履历)上,由户部(管理户口的部门)核查过了,印证了推举人的推举,交给吏部(人事部门)的考功员外郎(专门考核下级官员的功过劳苦,以定其升迁的),进行考试。  考试的科目和评卷标准  科举本来是分科考试选举的意思,后来到宋神宗以后,经王安石倡议,才渐渐归一了。唐朝科举考试,学生按所选专业特长不同,分科报考,分为秀才、明经、开元礼、三传、史科、进士、童子科和明法、算学、书学等类。  考试方法有帖经,就是默写经文;大义,就是背诵或默写先儒对经典的注释;策,是依据经典或考量时政,对具体问题提出解答;论,是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评价;以及诗、杂文、赋等。十岁以下应考的称为童子科,只考朗诵。  秀才考五道方略对策,按照文字通顺与否和道理讲得好坏评分。行文通顺,道理透彻的为上上第,其次为上中、上下和中上第,这四等为及格,其它为不及格。明经先要默写经文,然后背诵经典注释,再回答时事政治三道题,也是头四等为及格。考历史的叫史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史记》、《前、后汉书》和《三国志》。口试对文辞的注释一百条,然后问对策三条。口试对百分之七十,对策答好两条的就算及格了。十岁以下的孩子应童子科,以朗诵为主,考一部经典,再加上《孝经》和《论语》。  唐朝初年,秀才科等级最高。贞观年间,有一个州被推举应考秀才科的,没有一人及格,太宗大怒,处罚了州长,并废除了秀才科的考试。后来时有时无,到了玄宗天宝年以后,就名存实亡了。从此,知识分子仕进,就以进士与明经两科为主,而最看重进士。进士考试的科目、方法缕有更改:开始是先考五道对策,然后默写大经一种。经和策全通,为甲第;对策答好四道,默写经文对了百分之四十以上,为乙第。继而要求进士先写两篇杂文,文辞通顺、熟悉格律,才考对策。到玄宗天宝年间,要求进士先考经文,然后做诗、文和赋,全通过了,再考五道对策,对策全好,才算是及格。后来时而要考官书文章、时而要考经文、经义,最后定为:第一场考诗和赋;第二场考论议;第三场考对策;第四场考经文。后世批评唐朝以诗取士,就是这里来的。  学历与资格  唐朝官员的等级叫做品位,共有九品,称为“流内”。  在这九品之下,还有所谓的“流外官”,主要是所谓的“吏”,既办事员。一到三品中又分“正”、“从”,“正”在“从”之上。四品到九品,除去分“正”、“从”,还各分“上”、“下”,如五品中就有四阶,分别为“正五品上”、“正五品下”、“从五品上”和“从五品下”。总计起来,共为三十阶,用来区分贵贱、高下、轻重和优劣。  文武行政官员称为职事官,皇亲国戚和立了大(军)功的有爵位和勋、封。所有这些官员都有相应的品位,这个品位或称“本位”、或称“散位”,标志着学历与资格。散位中最高的是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共二十九阶(没有正一品)。职事官中最高的是正一品的“三师”和“三公”,最下一等是从九品下的“内侍省主事”等,共三十阶。三品以上,称“清望官”,四品以下,但职守重要的,称“清官”。勋官最高的是正二品的“上柱国”,最下一等是从七品上的“武骑尉”,共十二阶。爵位有九等,分别为“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候”、“县伯”、“县子”和“县男”,从正一品至从五品。  科举考试及格登第,是获得了品位的一个途径。随着所考的科目难易及成绩优劣不同,所获得的品位也不同。秀才上上第为正八品上,明经上上第为从八品下,而进士考试获甲等的,为从九品上,以下类推。考书学和算学的,则在九品之下。  考核、选拔有道德、有才能的人担任行政职务称为“选”。参选要有学历和资格。学历,就是科举的结果。资格包括“出身”、“门荫”、“前资”和“流外入流内”。  所谓“出身”,主要指有爵位的人。嗣王、郡王的出身为从四品下,以下至公、候、伯、子、男依次类推。五品以上的大官们的孩子有“门荫”,就是乘爸爸这棵大树的荫凉,借光作官的意思。一品官的孩子,得正七品上的荫,从五品官的孩子得从八品下的荫。但这个荫凉不是家中所有的孩子都能乘得到的:皇帝、皇后的直系亲属,一家荫两个孩子;一、二、三品官家,只能在指定的两个孩子中荫一个;而五品官家,只能荫及一人,而这个人还必须是上边指定好的。既没有爵位,又没有功勋,又没有作大官的爸爸,要参选作官,就得走第三条路:科举。科举是中国知识分子最主要的仕进之门。  作过官,经过考绩,予以升迁,升迁所达的阶品称为“前资”。“流外入流”指的是九品以下的流外官也可以通过勤奋和功劳进入九品。其程序与前资类似。“吏”可以入流,办事员可以变成行政长官,唐朝的这条仕进道路曾经被很多人批评,认为这些人没有读过圣贤书,为人和品质不高,不应该让他们担任领导职务。所以,宋朝以后,“吏”就完全被屏置在领导干部队伍之外了。  授予职事官必须依照散位。原则上讲,散位六品的,只能授予六品的职事官。假如职事官阶高过散位,叫做“守”,或者“兼”;假如职事官阶低于散位,则叫“行”。  靠勋官、门荫和流外入流进入仕途的人,不能作清资官,不授予三品以上官。  官员的选用  选人授官,在唐朝是很严重的事情。每年五月,中央向各衙门颁发空缺出的名额和选官的条件。而应选的人要把籍贯,父亲、祖父的官职,近亲的姓名、籍贯,自己的履历和身体健康情况,历年考核的结果,有没有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等,附上申请,一并通过本单位或原单位,上交到吏部。还要有京官担保。父亲当警察、监狱看守、皂吏的,经营工商的,冒名顶替的,都不许参选。有揭发假冒的,授官时从优。选考的当天,考场周围,戒备森严,不许闲杂人出入。  选人作官,有四个标准:一是“身”,看人的体格相貌;二是“言”,听人的语言对答;三是“书”,看人字写得如何;四是“判”,看人文章是否通顺。四个标准都符合,要先看德行,德行相同,则看才能,才能相同,则看功劳。“书”和“判”是笔试,“身”与“言”为口试。口试又叫做“铨”。因为“铨”分别由吏部尚书和两位侍郎主持,分为“尚书铨”、“中铨”和“东铨”,所以又称“三铨”。选完还有空缺名额,落选的人考三篇文章,叫做“宏辞”,考处理三件公务,叫做“拔萃”。  六品以下,由吏部按照资格和空缺,拟定官职,上报宰相。再经由宰相反复核查后,请示皇帝,下旨授官。五品以上,则不由吏部拟官,而要直接上报宰相,由他们考量拟定。  授五品以上的官,为了郑重其事,皇帝使用特别的委任状,叫做“制”和“敕”。三品以上,则更加隆重。皇帝亲临,宰相为辅,到太庙举行授官仪式,委任状是刻在竹子上的“册”,所以叫做“临轩册授”。  唐朝入仕作官,有三个大门坎儿。一是要入流,流内为官,流外为吏;二是要进五品;三是要进三品。六品以下的散位都叫“郎”,所以,又称为“郎官”。原则上讲,作官谨慎无误,没有超人的政绩,正六品就算是到头儿了。五品以上为“大夫”。五品以上的官,没有在外作过州、县官的人和很多其它的人,根本就不许作。又有严格的人数限制,而且,要出类拔萃,考核优异,皇帝特别恩眷、器重,才能授予。至于三品以上的官,因为地位高,声望远,不轻易授人。除了宰相和各部门长官以外,剩下的差不多都是名誉官,而没有实权,常常授给历朝元老,以示恩宠。  七十岁以上,或者衰老、有慢性病,不能胜任公务的,允许退休。在唐朝,退休叫做“致仕”。五品以上官致仕之后,拿一半俸禄。唐朝官员的履历常常开始于“某年进士”,终于“以某官致仕”。  官员的考绩  作官每年都要考绩,每个官至少要经历四次考绩。由尚书省(国务院)吏部(人事部)主持。  凡应考的官员,由秘书写出当年的功过、品德,本单位长官对众宣读,大家评议优劣,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和“下下”九等,核实过,送到吏部以备升迁。  考核的方法有所谓的“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是用来考查为官的一般行为,有“德义有闻”,即德高望重:“清慎明著”,即清廉、谨慎:“公平可称”,即断事公平:“各勤匪懈”,即勤劳不懈。二十七最是按照不同的专业分工,分别选出实际工作中最优秀的。比如,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军之最等等。  有一最、四善以上的为上上;有一最、三善的为上中;有一最、二善的为上下;没有最、而有二善的为中上;没有最,而仅有一善的为中中。工作能够敷衍了事,即没有最,也没有善的,为中下;凭着自己的爱憎好恶,处理问题不合法律、情理的,为下上;因私废公,业务怠懈的为下中;奸诈,贪婪、品行恶劣的,为下下。  考绩中得了上下的,进升二阶;中上,进升一阶;中中,不升不降;中下以下,每等降一阶;考绩得了下下的,则立即解除官职。连考四次都得中中的,没有功劳,却有苦劳,也进一阶。凡考绩得上中以上的,或者历年考绩累计达到五品以上的,单列出来,上报宰相,另行处理。  唐朝以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的长官为宰相,帮助皇帝,协理天下。中书省主管皇帝下达的各种命令和颁布国家的法律、政策。其长官为中书令,正三品;门下省主管处理文武官员及百姓官上达天听的文书,同时,规谏皇帝,预备顾问。其长官为侍中,也是正三品;尚书省则总领百官,是行政的枢纽。其长官本来是尚书令,正二品。但因太宗曾经作过尚书令,以后的臣子,都不敢作这个官,所以,尚书省的实际长官是尚书令的两个副手,从二品的尚书左、右仆射。所有天下大事,三省长官共同参议。  勋官的授予  南北朝时,征战不已,立了军功,授予官衔,这是唐朝勋官的来源。在唐朝,凡有军功的,授以勋官。勋官最高一阶称为“上柱国”,正二品,需要经“十二转”才能达到。《木兰辞》里“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的“十二转”就是说:花木兰立了最大的军功。最低一阶为“武骑尉”,等于从七品,只需一转。“转”是授予勋官时用来衡量功绩的单位。  凡以军功授勋的,战场上或战后由随军的书记员记录战前的情况,战争的过程和胜负的结果,同时要记录每个官、兵杀死或俘虏敌人的数字,上报到尚书省吏部。吏部的司勋郎中反复审查,验证为实,然后拟定官阶,奏上皇帝,等待授官。  以战前的条件分:以少击多为“上阵”;兵数(包括战士人数和装备)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安战争的结果分: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四十,为“上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二十,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十,为“下获”。  按照战前的条件和战争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上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类推。  勋官没有职务,不管事,仅仅加官而已。勋官要入仕参政,则依照门资、出身的规定。  御史台的功能  唐朝的司法部门,大约有三个。一是尚书省的刑部,二是御史台,三是大理寺。三个部门的业务,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之所以类似的事务分由三个部门管理,有其历史的原因。其中,大理寺历史最久,前身是秦朝专掌刑罚的庭尉;御史之官,先秦就有,但不掌司法。秦汉以后,才有了专司纠察的御史;刑部的历史也可以上溯到西汉。成帝设三公曹,东汉有贼曹,是后来尚书省吏部的前身。在唐朝这三个部门大致的分工为,刑部主管法律文件;大理寺主管刑事犯罪;而御史台的主要任务是“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新唐书•百官志三》),勉强可以比附“廉政公暑”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太宗吸取六朝阀阅的教训,重新重用御史台,把御史中丞提升为御史大夫,正三品,另置两名正四品下的御史中丞。御史台官员的选用和授予都很严重,但作过御史的人,此后的仕途,常常不很平坦,因为得罪人太多。  现代对错误和犯罪的处理,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行政处罚主要是降级、减工资和罢免。唐朝对官员行政错误的处罚,没有严格地与刑事处罚分开。唐朝的行政管理法叫做“格”,触犯了“格”的官员的审问、定罪和处罚,与刑事犯罪一起,都在“律”中予以规定。唐律中专门有“职制”一栏,就是针对官员的。其中共有五十九条,每条针对一类错误,下边另有细致的分别。唐朝的刑法延承古制,有所谓的“五刑”,即,打竹板、打木杖、强劳、流放和死刑。  官员有行政误失,可以告发到御史台,御史也会自行监督、察访。一旦暴露出来,御史台上奏,并提出弹劾的建议。同时,依照律法,定罪惩罚。比如,为官本来没有政绩,而暗示下级歌颂自己,树碑立传的,要强劳一年。若指使人向上级虚报自己的功劳,要杖一百。虚报的人以协从论罪。又如,向主管部门为亲友求方便的,打五十板。主管部门答应了请求的,与此同罪。如果,受了人的财物,而答应了人的请求,则罪加二等。如果,非法的请求已经付诸施行了,则要加重刑罚,杖一百。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增加了学院人数狂冲了国学的规模开创了殿试制度,又设立武举

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经济科等。进士殿试的称号,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拓展资料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人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科举制度

唐代科举考试中采用论文形式的有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 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面的人才。 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 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在这里讨论的仅是最重要的常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唐太宗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 唐太宗扩充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进士科考中第一名为’状元’‘武则天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开殿试,设武举唐玄宗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

1、唐太宗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 唐太宗把学术文化提到与治国好坏相关的高度来认识。2、武则天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 武则天特别重视科举,曾一连几天在洛成殿亲自测试贡举人,并曾命令把在吏部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开了后世“殿试”和“糊名”的先河。武则天的重视科举,促成唐朝科举文章考试的进一步发展。3、唐玄宗完善科举制度的措施: 唐玄宗时进士转为兼考诗赋,而且诗赋成为最主要的考试内容。进士科也成为唐朝最重要的考试科目。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唐代科举考试中采用论文形式的是

八股文,是明清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也称制义、制艺、时文、八比文。八股文章就四书五经取题,内容必须用古人的语气,绝对不允许自由发挥,而句子的长短、字的繁简、声调高低等也都要相对成文,字数也有限制。八股文就是指文章的八个部分,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题目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后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共八股。旧时科举,八股文要用孔子、孟子的口气说话,四副对子平仄对仗,不能用风花雪月的典故亵渎圣人,每篇文章包括从起股到束股四个部分。主要应用于明清时期科举八股文是明清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明清时“科举”考试时写的八股文对内容有诸多限制,观点必须与“朱圣人”朱熹相同,极大地制约了丰富内容的出现。若有与之不同的观点则无法通过考试。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面,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尤其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的部分要求严格对仗,类似于骈文,书写难度甚高。明代八股文八股文即制义,或曰制艺,又名时艺、时文、八比文、四书文。“制义”,就是按规定格式所写的“经义”。“制艺”一词,制字意义仍如上述,而“艺”则是用六艺之一的意思。六艺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科目。“时艺”,就是当时的六艺之一。“时文”就是当时的文章、文体,区别于古文、骈文等。“八比文”意同“八股”,即八段排比对偶的文章。“四书文”是指所出题目,都是《四书》中的,因而叫“四书文”。一甲第一名三级考试:府试考诸生,俗名“秀才”,只考《四书》八股文。乡试(即在本省考)考举人,首场考八股文。会试(在北京考、包括礼部贡院考及殿试)考进士,首场也考八股文。除殿试而外,府、省、京城三级由小考到中进士考试都是以八股文为主。因为首场作八股文,试官评阅取中取不中,全看首场,首场不入试官眼。二场、三场所写的论、判、案等看也不看了。所以八股文是惟一的考场文字,能否考中,全看学子写八股文的功力如何了。因此,兵部侍郎舒赫德给皇帝上奏折,建议废除八股文。我们现代人应该怎么看八股文?2014年9月,新学期伊始,浙江省杭州市高级中学高二学生翻看自己的语文教材时发现,这篇名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八股文,将是他们要学习的内容。长久以来被称为“封建残余”的八股文,出现在了高中课本当中。个人认为,八股文作为封建科举制主考文章形式,我们做一些鉴赏了解就可以,这样可以让学生了解八股文写作模式,美文欣赏,了解古代科举制度。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增加了学院人数狂冲了国学的规模开创了殿试制度,又设立武举

唐朝科举制考试的形式主要有贴经、墨义、策问、和杂文等。贴经是把某部经书中任意一页两边的内容都蒙起来,只留一行,再用纸把一行中的三个字贴住,让考生把被贴住的三个字写出来,这类似现代考试中的填空题,墨义是默写经意,是一种简单的笔试题,主要考察学生的记忆力,策问要求学生对当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有关问题发展见解,提出看法。杂文主要考察写作水平和思维能力,起初要求学实用作文,从唐玄宗开始,就专考诗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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