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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论文选题背景

发布时间:2024-07-06 11:57:20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论文选题背景

目 录文摘英文文摘独创性说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引 言1工程项目管理概述1项目管理2工程合同1工程合同的内涵2 FIDIC条款3合同管理4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和特点1合同管理的角度2合同管理的目标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5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6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职能2合同管理体系研究1建筑工程合同总体策划1国外成熟承包商的策划切入点2我国承包商在总体策划方面的完善措施2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1承包商的投标目标和投标工作分析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阶段的基本任务3报价及合同谈判3施工合同前期策划应注意的问题1考虑承包商的基本利益2考虑垫资施工的问题3重视合同有效性的问题4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5重视资信调查问题6尽可能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4施工合同实施控制1建立施工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必要性2建立施工合同实施保证体系5施工合同变更规范管理1工程变更对施工合同规范管理的影响2施工合同变更的主要原因分析3工程变更的程序4工程变更的规范管理6施工合同分包管理1分包在一些大中型工程中存在的原因2分包合同的规范管理3索赔1索赔的基本概念1索赔的含义2索赔的作用3索赔和反索赔4索赔和变更的关系2索赔的种类1承包商向业主索赔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3索赔管理1索赔意识2索赔管理的任务3避免索赔存在的误区4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4索赔程序1国际程序2国内程序3不同种类索赔项目的起止日期计算方法5索赔的证据和依据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2索赔的依据6索赔解决方式比较分析4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现状与实例分析1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现状2我国建筑行业合同管理及索赔问题产生的原因3实例分析1背景介绍2实例分析4评价与总结1政府应采取的措施2建筑企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1、背景 随着建筑工程市场的发展和日益繁荣,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紧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继颁布,全国各省市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也相继成立,社会迫切的要求建筑工程招标活动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一避免“权利工程”“贿赂工程”“裙带工程”等造成的“豆腐渣工程”,从而规范现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在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下,我选择了招投标作为我这次毕业实习的方向。招投标的优点有: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投标双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标和投标,承发包工作更易于操作,有利于防止建筑领域的腐败行为。2)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在设计中期进行,缩短了建设周期,为业主带来明显经济效益。3)要求投标方编制企业定额,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4)清单条目简洁明了,有利于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造价工程师进行工程结算,加快结算进度。 2、意义以《鹤壁市天城小区6#住宅楼施工投标》为毕业设计课题,按此建筑项目工程为编制对象,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成果要详细、完整和实用。在毕业设计中,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去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熟悉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和合同管理,掌握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建设项目组织及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深、巩固和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成为工程管理专业合格毕业生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标(经济标),其投标文件格式:⑴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⑵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⑶ 投标书;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⑸投标人综合业绩资料;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要求: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进行钢筋等主要材料的工料分析,初算工程造价,调整价格,确定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最终报价。第二部分 技术标,其投标文件格式:⑴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⑵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⑶ 工期优化后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分析。。要求:制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准备工作计划、资源需要量计划及保证措施;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各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进度、成本目标及控制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第三部分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其格式:投标总价:封-3总说明:表-01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计日工表: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如下:投标方应准备正本一份和副本若于,用信封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密封,每一封注明何时之前不准启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1、了解投标文件的内容,掌握关于投标的一些知识,熟悉投标的程序;2、工程量清单的计算;3、标底的编制。三、研究的主要方法及预期的研究成果: 主要方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参照《投标文件范本》编制投标文件4、依据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提供招标单位投标报价,来参与竞标。 研究成果:《鹤壁市天城小区6#住宅楼投标文件》一份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第一周:选题、开题,收集资料,熟悉工程项目图纸、资料,查询相关规范及标准,撰写设计提纲;第二周:工程量计算及复核,编制工程量清单;第三周:编制商务标、技术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第四周:编制项目施工投标文件;第五周:整理、完善、审阅、打印、装订。答辩。五、主要参考文献:鹤壁市天城小区6#住宅楼工程施工图纸《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和文件指导教师审核意见:签名:年 月 日黄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课题名称 某小区住宅楼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课题来源 教师拟定 课题类型 AY 指导教师 xx学生姓名 xx 专 业 土木工程 学 号 0701xxxxx 一、调研资料的准备 建筑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筑面积为 68 ㎡;地下一层,地上 26 层,建筑高度为 6m 主楼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该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室内外高差住宅部分为 450mm。本工程采用 CFG 桩进行地基处理,主楼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地下水位标高为自然地坪下 2-8m 左右,本工程基坑开挖底标高为 6m,属于深基坑开挖需要进行护坡。主楼标高 39m 以下为 C35,标高 39m 以上等级为 C30,地下室侧壁、顶板及坡道采用防水砼,抗渗等级 S6,构造柱、过梁、压顶等级为 C20。 相关设计依据: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文件)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 ,A 《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建筑工程(上,下) ; ,B 5《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装饰装修工程; 6.相关标准图集和造价信息; 7.郑州市最新的材料价格文件 8.建筑施工图纸、结构施工图纸。 9.有关造价软件、相关教科书和及相关规定 (10)建筑招投标相关规定 参考文献 1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李佐华编著,2009 年 9 月第 1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南省消耗量定额,河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2008 年 6 月第一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南省消耗量定额,河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 编,2008 年 6 月第一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4河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汇编,河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2008 年 6 月第一 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8 年 9 月第一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6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文件) 7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8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03G101 9 《建筑工程预算与清单》,王卫国主编,2004 年 4 月第一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10 《建筑招投标》(德)勃兰特(西)弗兰森 2010 年 2 月 第一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刺方法探讨》 陈梅,2009 年 1 期,安徽建筑工业 12《新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控制价的有关问题分析》 周金娥尹贻林,2009 年 3 期 建筑经济。 1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吴世勇, 2008 年 4 期, 才智。 14《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张宝玲,2009 年 6 期,建筑监督检 测与造价 15《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标控制价在招投标中的作用与实践应用》,李笑周国华,2009 年 11 期,建筑经济。 16广联达预算软件说明书。 二、设计的目的与任务 设计目的: 本次某小区住宅楼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 通过这次的设计可以使我们巩固在大学里所学过的 、 、 、 、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与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建筑结构设计》 《土木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03G101 标准图集》《建筑招投标》《建筑 CAD 、软件应用》 等设计的相关内容。并可以系统的将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联系在一起, 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熟悉建筑工程设计的程序和建筑结构设计的方法, 掌握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及工程清单和招投标书的编制。另外,在设计的过程中使我们能够熟悉建筑工程建设的各项法规与规程,了解建筑工程项目的基本内容和环节;熟悉多层类型房屋的建筑和结构选型、结构布置;通过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书清单以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强化计算和使用专业软件进行分析计算的基本技能; 同时了解建筑工程中多工种协调、配合的重要性,培养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从而具备工程技术人员应有的基本技能和素质。 设计任务: 1,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 2,编制工程量清单; 3,根据现行的规范进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清单计价) ; 4, 打印、装订、呈交设计成果。 三、设计的思路与预期成果 1、设计的思路 首先我认真阅读设计任务书,熟悉图纸,然后计算本工程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然后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在工程量计算完成后开始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封面、总说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2、预期成果 1、设计说明书部分 (1)中外文摘要600 字左右 (2)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书(3000-4000 字) (3)列出参考资料和文献 2、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3、综合单价分析 材料价格采用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最新发布的价格信息, 对于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参照市场价; 4、招标控制价 四、任务完成的阶段及时间安排 第 1—2 周(2 月 21 日~3 月 6 日)完成开题报告。 第 3--4 周 (3 月 7 日~3 月 20 日)熟悉图纸以及相关图集,规范; 第 5--8 周 (3 月 21 日~4 月 7 日)完成工程量计算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第 9--12 周(4 月 8 日~5 月 15 日)完成综合单价分析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第 13--14 周(5 月 16 日~5 月29 日)论文评审和答辩。 五、完成设计(论文)所具备的条件因素 1、熟练掌握所学课程。 2、查阅图书馆的相关书籍及文献。 3、勤奋努力,不懂就问,不会的东西及时想导师请教,敢于挑战创新。 4、熟练运用 AUTOCAD 软件,广联达计算软件等。 5、组员之间要相互交流、互相学习。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课题来源:(1)教师拟订;(2)学生建议;(3)企业和社会征集;(4)科研单位提供课题类型:(1)A—工程设计(艺术设计);B—技术开发;C—软件工程;D—理论研究;E—调研报告 (2)X—真实课题;Y—模拟课题;Z—虚拟课题 、 要求(1)(2)均要填,如 AY、BX 等。

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持续加快以及整体国民经济水平的稳步提升,我国建筑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时机。目前来看,我国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主要是借助了经济形势与社会环境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是当一切外部有利条件都相对减弱的情况下,我国建筑业要继续保持稳定、健康、持久的发展势头,就必须从自身管理工作抓起,确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只有这样我国建筑行业才会拥有永不枯竭的发展动力,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本文就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和对策作以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主要因素;对策;影响;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是指:从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开始,经过招投标、整体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竣工验收、房地产及其他建筑专业的管理,最终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实现“质量良好、成本低而效益高”的根本建设目标。目前,我国全面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还比较短,而且相对缺乏系统、专业、深入的理论研究与探讨,导致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弊端、漏洞较多,急需得到有针对性的改进与完善。总体分析,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管理体制不健全是尤为突出的重点问题之一。健全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要设置功能齐全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机构,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别配备数量不等的人员,以满足工程管理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要求。但是   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项目为了节省人员开支,大量削减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数量,这就造成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残缺,甚至引发了管理人员不得不身兼数职的现象。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2管理制度深入性不足   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逐渐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并相继颁布和出台了一系列建筑工程管理文件和相关规定。建筑行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部是由国内著名的建筑行业专家、学者、主管部门领导、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共同研究、讨论,经过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下来的。但是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在下发到各建筑工程单位以后,大多变成“一纸空文”,其作用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浮于表面、难以深入,是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   2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   从表面形式来看,我国建筑行业呈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是国内部分建筑行业专业管理人士通过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研究与分析后发现,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甚至部分地区出现了“停滞”发展的状态。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观因素   世界一切事物的发展与进步都是主观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在人的主观意念中排斥新事物的萌发,则必将扼杀这一新事物的成长和壮大。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前景也难见光明,究其根本原因,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主观意识中排斥先进、科学的管理理论与方法有极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在他们的主观意识中认为,传统的管理方式完全可以满足现阶段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需求,无需耗时、耗力去进行修改与完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主观上不支持和配合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体制的建立、管理责任制的明确、管理任务的具体化等工作内容,我国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较低的现象也就不难解释了。 2客观因素   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主要是指除建筑工程单位自身以外的一些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因素。首先,政府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不足,是影响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客观因素。政府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具有协助建筑工程单位加强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难以全面实施和落实。其次,由于我国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体制的起步、发展较晚,也无形中成为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之一。监理单位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独立第三方参与者,其具有独立开展建筑工程全部项目审核与管理的权利,是有效促进建筑工程管理进步的新型体制之一,但是多数监理单位心甘情愿的被施工单位“束之高阁”,也就失去了监理的意义和效果了。综上所述,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多是来源于外界,并且也较易得到解决。   3如何全面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已经逐步提升为衡量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指标之一。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必须要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基本原则,还要充分考虑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主要的问题,进而制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发展方针和路线,否则只能是循规蹈矩,难以有全面的突破和飞跃。全面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的措施,主要有两点。   1新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   近年来,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由于国内管理理论和经验的缺乏,导致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始终难以全面确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专业性十分强的问题,必须由资深的建筑学科专家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共同来组织实施,才能最终实现。在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建立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建筑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论,还要积极吸取世界上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与方法,并对各方面资料加以综合和整理,以实现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只有以健全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作为建筑工程总体管理水平提升的基本保障,才能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   管理理念是管理水平提升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也是提升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元素之一。我国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表面层次的内容较多,而相对忽略了对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意义的研究与分析,这是极其不利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发展和进步的。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管理理念而言的,即对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进行适当的革新与完善,并要不断的填充现代化的管理元素和思想,以彻底实现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但是,在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发展的速度与方向,创新发展的速度要适中,既不要冒进,又不要停滞不前;发展方向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不要片面追求新理论、新观点、新思想,而是要结合中国国情,逐步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      参考文献   1 孙占军、马厚民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丛书选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金晓丹最新建筑工程监督与管理规章制度全集[M]合肥:安徽文化教育出版社,2004   3 宋发明、魏 博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措施[M]甘肃建筑科技,2001(12)   4 赵龚琪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前景[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08(4)   5 张德明、王思易如何全面提升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J]辽宁经济导报,2007(10) 6 刘东江浅析工程监理制度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的意义和作用[J]四川建筑,2009(3)   7 赵翔宇、李晓红中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前景与趋势分析[J]建筑行业发展与创新,2006(2)

刘军; 对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的分析和研究 [D];四川大学; 2005年[7] 葛昆;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3年02期[8]葛萌;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 [J];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10期; 47-49[9]胡季英 关柯 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10]杨清云; 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J];建筑; 2003年11期; 38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论文选题

论工程造价与现场管理的关系,论工程索赔的管理。论造价成本分析的作用。从实际工作经验想的。工程造价肯定与索赔啊,现场管理有关的嘛。造价不做成本分析怎么可能,进大点的地产都要求会这个。

额,说到论文这个问题,首先你要把你的题目定好,题目不能太广了,譬如:轮中国地产开发成本管控;也不能出现负面的:谈当今社会工程造价灰色收入。要向写好你的论文这个能够写的哦,要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一类重要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而且往往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敏感问题,审理难度较大。在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的审判实践中,此类案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合同效力以及工程款的支付这两个方面。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就审判实践中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付问题的处理进行一些探讨,希望能引发大家的讨论和交流,以统一思想和认识。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一)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这是目前审判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⑴没有相应资质即承包工程;⑵无资质的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包合同。  (二)审判实践中认定合同效力的一些特殊情形⒈对个人之间的建筑民房协议,一般应当认定有效而不应以无资质为由认定无效。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者是城郊),房屋都是由个人自建,通常这些建房人不找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而是自行通过别人介绍来找几个人盖房,从而签订建房协议。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普遍存在,而且双方都是完全自愿的,所建房屋也只是供个人居住使用,因此不应当因施工方不具备资质而认定这种建房协议无效,在判决理由上可以将这种合同认定为承揽合同或者是劳务合同。  ⒉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资质,之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仍然有效。由于建设方只能在订立合同时确认相对方是否具有资质,而无从确定订立合同后承包方资质是否变更,所以这种情况不能因承包方无资质认定合同无效,使承包方逃避违约责任。  ⒊一些个人之间、或者是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协议,在实践中通常不明确认定其为无效。这种情形在我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中大量存在,工程不大(金额一般都是几万或者几十万),承包方是个人,建设方则是单位或者个人,其中还有转包的情况。此种案件的发生,其社会根源是许多小规模的工程(百万元以下),在现实中建设方很少找正规的建筑企业,而是直接找个人完成施工。因为这些小规模的工程通常不至于发生特别严重的质量问题,建设方对这种工程也没有太高的工艺要求,这样直接找个人施工,费用比较低廉。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对于这种小工程,即使找一些正规的建筑企业承包,则这些建筑企业有时也会将这种小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原因很简单,这种小工程总价款比较低,而正规的建筑企业运作成本比较高,很难获得利润。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这类小工程在目前几乎都是由个人进行承包,这也就给审判实践带来了问题,就是如何认定这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我们认为,简单的以个人没有资质而认定这类合同为无效,是不妥当的:首先,这类合同的订立双方是完全自愿的,而且大多都是建设方为了节省资金而主动要求的,很少有个人隐瞒或者欺骗,建设方也都明知个人不具备资质,这些个人通常都是组织一些农民工进行施工,工资十分低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将使建设方逃脱及时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不必因迟延付款而承担违约责任),等于变相鼓励建设方寻找个人施工,这样花费少而且责任也小,同时,这样也会产生农民工不能及时获取工资的社会问题。其次,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施工人的一些违约行为,比如迟延完工、质量问题,即使给建设方造成损害,建设方也无从要求赔偿,而且施工人对工程也没有保修责任,这对建设方的保护也是不周到的。这样就会造成一个恶性循环,建设方会尽力拖欠工程款,而施工方相应的也会不注意施工质量。第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工程款的数额将难以确定。这类案件中,通常双方对工程款都会有一个确认,如果合同无效,就要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款,这些小工程是很难找鉴定机构的,而且这样数量众多的案件全部都鉴定,会增加审判的周期和成本,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个人施工的鉴定取费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应当扣除利润、税金、间接费等也是一个难题。最后,应当看到,这种小工程大多由个人承包建设,是由建筑市场的现状造成的。当前正规的建筑企业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很少会涉足这种小工程,从而给个人创造了小工程的市场空间。因此,这种情形只能通过建筑市场的充分发展成熟才能真正得以解决,而不可能因法院一概认定合同无效就能杜绝;相反地,简单认定合同无效,会使当事人游离于合同保护之外而无须遵守任何约定,导致市场秩序更加混乱。从正视现实、规范市场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应当简单的一概认定此类合同无效。  所以,对于这类合同的效力,不应简单的认定其为无效,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建议可以采用以下办法处理:一是如果此类工程规模比较小,比如只是一些“铺砖、挖沟、拆除改造、或者零星土建”,而并不涉及大的楼房主体建设,可以认定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从而无须因承包方资质问题而认定合同无效;二是如果个人是包清工,只提供劳务,则可以认定属于劳务合同;三是如果确实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此时个人没有资质而合同无效,则可以参考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即只要质量合格,承包方可以按约定要求工程款,但同时还应当明确,承包方按约定受领工程款,也必须承担对应的约定义务,如保修、按期完工等,以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  ⒋没有开工许可证的后果只是不能施工,与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本身无关。因为没有取得开工许可证,只是不能进行施工,与合同的效力没有关系。即使在没有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工程进行了施工,也只是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不影响合同效力。“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则合同无效”这一抗辩理由,在实践中多是由建设方提出。这与前面提到的施工方提出“签订合同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无效”的理由,两者如出一辙,还包括有“未经招投标则合同无效”。实际上,这都是违约方为了逃避违约责任而想出的办法。其实,在法理上,英美法的衡平原则早有“请求救济者须有洁净之手”理论,大陆法也有“不法给付不得请求返还”这一规定,简而言之,就是当事人不能因主张自己的违规行为而获取利益。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实也暗含这一法理,当事人因违规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免除违约责任)当然不属“合法”权益,因而不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能确立这样的司法原则和观念,对于防止当事人不法获取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诚信体系,惩治违约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学术堂觉得工程技术研究类、工程设计类、理论研究类这三个方面都比较好写,下面整理了一些题目,供大家参考:  1、招标控制价模式下建设工程投标报价规律研究  2、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围标现象探讨  3、地方政府对公共建设工程监督过程现状及问题研究  4、基于并行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务研究  6、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7、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研究  8、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和对策研究  9、场地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  1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11、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集成研究  12、建设工程施工进度BIM预测方法研究  13、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  14、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索赔研究  15、建设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研究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选题背景

刘军; 对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的分析和研究 [D];四川大学; 2005年[7] 葛昆;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3年02期[8]葛萌;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 [J];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10期; 47-49[9]胡季英 关柯 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10]杨清云; 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J];建筑; 2003年11期; 38

我觉得你应该试着自己写,可以参考下相关资料。我也是这个专业的,我们当初在大学可不是写论文这么简单,还要做毕业设计的。也没有CAD,都时米格子纸,用T尺,图板,自己出图呀。这一套做下来,只要大部分是你自己完成的,想当于你把专业知识又温习了一遍,对你以后很有用的。

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摘要:文章主要就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归纳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建筑市场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  (三)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一类重要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而且往往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敏感问题,审理难度较大。在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的审判实践中,此类案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合同效力以及工程款的支付这两个方面。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就审判实践中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付问题的处理进行一些探讨,希望能引发大家的讨论和交流,以统一思想和认识。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一)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这是目前审判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⑴没有相应资质即承包工程;⑵无资质的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包合同。  (二)审判实践中认定合同效力的一些特殊情形⒈对个人之间的建筑民房协议,一般应当认定有效而不应以无资质为由认定无效。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者是城郊),房屋都是由个人自建,通常这些建房人不找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而是自行通过别人介绍来找几个人盖房,从而签订建房协议。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普遍存在,而且双方都是完全自愿的,所建房屋也只是供个人居住使用,因此不应当因施工方不具备资质而认定这种建房协议无效,在判决理由上可以将这种合同认定为承揽合同或者是劳务合同。  ⒉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资质,之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仍然有效。由于建设方只能在订立合同时确认相对方是否具有资质,而无从确定订立合同后承包方资质是否变更,所以这种情况不能因承包方无资质认定合同无效,使承包方逃避违约责任。  ⒊一些个人之间、或者是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协议,在实践中通常不明确认定其为无效。这种情形在我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中大量存在,工程不大(金额一般都是几万或者几十万),承包方是个人,建设方则是单位或者个人,其中还有转包的情况。此种案件的发生,其社会根源是许多小规模的工程(百万元以下),在现实中建设方很少找正规的建筑企业,而是直接找个人完成施工。因为这些小规模的工程通常不至于发生特别严重的质量问题,建设方对这种工程也没有太高的工艺要求,这样直接找个人施工,费用比较低廉。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对于这种小工程,即使找一些正规的建筑企业承包,则这些建筑企业有时也会将这种小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原因很简单,这种小工程总价款比较低,而正规的建筑企业运作成本比较高,很难获得利润。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这类小工程在目前几乎都是由个人进行承包,这也就给审判实践带来了问题,就是如何认定这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  我们认为,简单的以个人没有资质而认定这类合同为无效,是不妥当的:首先,这类合同的订立双方是完全自愿的,而且大多都是建设方为了节省资金而主动要求的,很少有个人隐瞒或者欺骗,建设方也都明知个人不具备资质,这些个人通常都是组织一些农民工进行施工,工资十分低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将使建设方逃脱及时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不必因迟延付款而承担违约责任),等于变相鼓励建设方寻找个人施工,这样花费少而且责任也小,同时,这样也会产生农民工不能及时获取工资的社会问题。其次,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施工人的一些违约行为,比如迟延完工、质量问题,即使给建设方造成损害,建设方也无从要求赔偿,而且施工人对工程也没有保修责任,这对建设方的保护也是不周到的。这样就会造成一个恶性循环,建设方会尽力拖欠工程款,而施工方相应的也会不注意施工质量。第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工程款的数额将难以确定。这类案件中,通常双方对工程款都会有一个确认,如果合同无效,就要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款,这些小工程是很难找鉴定机构的,而且这样数量众多的案件全部都鉴定,会增加审判的周期和成本,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个人施工的鉴定取费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应当扣除利润、税金、间接费等也是一个难题。最后,应当看到,这种小工程大多由个人承包建设,是由建筑市场的现状造成的。当前正规的建筑企业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很少会涉足这种小工程,从而给个人创造了小工程的市场空间。因此,这种情形只能通过建筑市场的充分发展成熟才能真正得以解决,而不可能因法院一概认定合同无效就能杜绝;相反地,简单认定合同无效,会使当事人游离于合同保护之外而无须遵守任何约定,导致市场秩序更加混乱。从正视现实、规范市场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应当简单的一概认定此类合同无效。  所以,对于这类合同的效力,不应简单的认定其为无效,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建议可以采用以下办法处理:一是如果此类工程规模比较小,比如只是一些“铺砖、挖沟、拆除改造、或者零星土建”,而并不涉及大的楼房主体建设,可以认定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从而无须因承包方资质问题而认定合同无效;二是如果个人是包清工,只提供劳务,则可以认定属于劳务合同;三是如果确实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此时个人没有资质而合同无效,则可以参考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即只要质量合格,承包方可以按约定要求工程款,但同时还应当明确,承包方按约定受领工程款,也必须承担对应的约定义务,如保修、按期完工等,以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  ⒋没有开工许可证的后果只是不能施工,与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本身无关。因为没有取得开工许可证,只是不能进行施工,与合同的效力没有关系。即使在没有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工程进行了施工,也只是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不影响合同效力。“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则合同无效”这一抗辩理由,在实践中多是由建设方提出。这与前面提到的施工方提出“签订合同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无效”的理由,两者如出一辙,还包括有“未经招投标则合同无效”。实际上,这都是违约方为了逃避违约责任而想出的办法。其实,在法理上,英美法的衡平原则早有“请求救济者须有洁净之手”理论,大陆法也有“不法给付不得请求返还”这一规定,简而言之,就是当事人不能因主张自己的违规行为而获取利益。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实也暗含这一法理,当事人因违规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免除违约责任)当然不属“合法”权益,因而不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能确立这样的司法原则和观念,对于防止当事人不法获取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诚信体系,惩治违约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论文题目

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持续加快以及整体国民经济水平的稳步提升,我国建筑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时机。目前来看,我国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主要是借助了经济形势与社会环境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是当一切外部有利条件都相对减弱的情况下,我国建筑业要继续保持稳定、健康、持久的发展势头,就必须从自身管理工作抓起,确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只有这样我国建筑行业才会拥有永不枯竭的发展动力,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本文就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和对策作以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主要因素;对策;影响;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是指:从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开始,经过招投标、整体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竣工验收、房地产及其他建筑专业的管理,最终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实现“质量良好、成本低而效益高”的根本建设目标。目前,我国全面实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还比较短,而且相对缺乏系统、专业、深入的理论研究与探讨,导致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弊端、漏洞较多,急需得到有针对性的改进与完善。总体分析,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管理体制不健全是尤为突出的重点问题之一。健全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要设置功能齐全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机构,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别配备数量不等的人员,以满足工程管理中各项具体工作的要求。但是   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项目为了节省人员开支,大量削减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数量,这就造成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残缺,甚至引发了管理人员不得不身兼数职的现象。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2管理制度深入性不足   近年来,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逐渐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力度,并相继颁布和出台了一系列建筑工程管理文件和相关规定。建筑行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部是由国内著名的建筑行业专家、学者、主管部门领导、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共同研究、讨论,经过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下来的。但是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在下发到各建筑工程单位以后,大多变成“一纸空文”,其作用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建筑工程管理制度浮于表面、难以深入,是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   2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   从表面形式来看,我国建筑行业呈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是国内部分建筑行业专业管理人士通过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研究与分析后发现,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甚至部分地区出现了“停滞”发展的状态。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主观因素   世界一切事物的发展与进步都是主观因素起决定性作用的,如果在人的主观意念中排斥新事物的萌发,则必将扼杀这一新事物的成长和壮大。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现状不容乐观,前景也难见光明,究其根本原因,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主观意识中排斥先进、科学的管理理论与方法有极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大部分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在他们的主观意识中认为,传统的管理方式完全可以满足现阶段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需求,无需耗时、耗力去进行修改与完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主观上不支持和配合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体制的建立、管理责任制的明确、管理任务的具体化等工作内容,我国建筑工程整体管理水平较低的现象也就不难解释了。 2客观因素   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主要是指除建筑工程单位自身以外的一些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因素。首先,政府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与管理的力度不足,是影响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客观因素。政府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具有协助建筑工程单位加强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难以全面实施和落实。其次,由于我国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体制的起步、发展较晚,也无形中成为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之一。监理单位是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独立第三方参与者,其具有独立开展建筑工程全部项目审核与管理的权利,是有效促进建筑工程管理进步的新型体制之一,但是多数监理单位心甘情愿的被施工单位“束之高阁”,也就失去了监理的意义和效果了。综上所述,影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的客观因素多是来源于外界,并且也较易得到解决。   3如何全面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已经逐步提升为衡量我国建筑行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指标之一。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必须要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基本原则,还要充分考虑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主要的问题,进而制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发展方针和路线,否则只能是循规蹈矩,难以有全面的突破和飞跃。全面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管理水平的措施,主要有两点。   1新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   近年来,在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由于国内管理理论和经验的缺乏,导致了我国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始终难以全面确立。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专业性十分强的问题,必须由资深的建筑学科专家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共同来组织实施,才能最终实现。在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建立的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借鉴和学习国内外建筑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论,还要积极吸取世界上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思路与方法,并对各方面资料加以综合和整理,以实现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只有以健全的工程管理思路体系作为建筑工程总体管理水平提升的基本保障,才能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   管理理念是管理水平提升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也是提升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元素之一。我国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表面层次的内容较多,而相对忽略了对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意义的研究与分析,这是极其不利于我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发展和进步的。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主要是针对传统的管理理念而言的,即对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进行适当的革新与完善,并要不断的填充现代化的管理元素和思想,以彻底实现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但是,在建筑工程管理理念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发展的速度与方向,创新发展的速度要适中,既不要冒进,又不要停滞不前;发展方向的选择也是很重要的,不要片面追求新理论、新观点、新思想,而是要结合中国国情,逐步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      参考文献   1 孙占军、马厚民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丛书选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金晓丹最新建筑工程监督与管理规章制度全集[M]合肥:安徽文化教育出版社,2004   3 宋发明、魏 博浅谈建筑工程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措施[M]甘肃建筑科技,2001(12)   4 赵龚琪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前景[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08(4)   5 张德明、王思易如何全面提升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J]辽宁经济导报,2007(10) 6 刘东江浅析工程监理制度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的意义和作用[J]四川建筑,2009(3)   7 赵翔宇、李晓红中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前景与趋势分析[J]建筑行业发展与创新,2006(2)

刘军; 对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的分析和研究 [D];四川大学; 2005年[7] 葛昆;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3年02期[8]葛萌;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 [J];中国建设信息; 2005年10期; 47-49[9]胡季英 关柯 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3)[10]杨清云; 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J];建筑; 2003年11期; 38

你真牛B这也想得到!

拟订一个框架,然后自己填入内容,按照论文格式写,要范文的来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论文选题意义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1、有利于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2、有利于合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价格,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3、有利于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经济发展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通过招标采购, 让众多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招标项目的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融资管理体制和各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的目的。(2) 通过招标投标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创新活力,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和竞争力。(3) 通过招标投标健全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交易的公平、满意和可信度,促进社会和企业的法治、信用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 现代市场经济体系。(4) 通过招标投标打击贪污腐败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理、有效使用国有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防止其浪费和流失,构建从源头预防腐败交易的社会监督制约体系。在世界各国的公共采购制度建设初期,招标投标制度由于其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性,往往能对打击贪污腐败起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随着腐败与反腐败博弈的深入,腐败活动会以更加隐蔽的形式存在,给招标投标制度的设计者提出了新的挑战。

招投标作为最具竞争力的一种采购方式[1],其实施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节约了工程投资,提高了建设工程质量。然而我国实行工程招投标的时间还不长,国内的招投标业务还处于初级阶段[2],工程招投标中规范化的操作还远远不够,还存在许多腐败现象,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极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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