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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相关论文题目大全初三政治

发布时间:2024-07-02 14:03:50

社会福利相关论文题目大全初三政治

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人口迁移和农村养老问题关系研究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人口的大规模迁移是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给农村养老等模式等各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本文就是在阐述人口迁移的基础上,考察它对农村养老模式的影响,归纳它所带来的问题,并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人口迁移 农村养老问题 对策建议 一 背景资料 中国自从开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人口大规模的迁移是一个重要现象。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的数量和规模都在迅速发展,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的数据,2001年全国外出打工农民达到7800万,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据专家测算,2001年我国农村待转移的劳动力在3-5亿之间,农村劳动力外出每年将以800万以上的速度逐年增加,五年内将形成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高峰。而五年后的今天,根据中国人口网的统计数据,我国现在流动人口大约是5亿,主体部分是务工、经商人群 。 按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 10%和7%,即可看作是达到了人口老龄化,实际上,中国在1994年60岁以上的人口总量首次突破1亿大关,达到17亿,占人口总数76%,接近人口老龄化的警戒线。在1998年底,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32亿,并以32%的速度增长。在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进入老龄社会 。大量人口从乡村流向城市,反映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但青壮年人口离土又离乡的持续外流,对于农村的家庭养老保障却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照料者缺乏,养老观念淡化等,使得农村家庭养老保障面临困境。中国目前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带来的人口养老问题逐渐从一个隐性问题变成一个显性问题。众所周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人数一年比一年多,但迄今为止,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是建立在户籍制度基础上的,对于城镇农民工基本上没有考虑(虽然现在深圳等大城市已经开始了农村工人的养老保险实践)。而养老保险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城镇形成了一个农民工阶层,他们已经成为城镇人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养老保险的受惠期要在保险建立十来年后才可以发挥左右,所以他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而且,转移的劳动力绝大多数是青壮年,他们的父母的养老问题、医疗卫生、日常生活照顾等等各个方面也急待解决,考虑到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0-80%左右,那么这个总量最保守也在1亿左右,是影响农村安定、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现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 目前的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无疑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但是考虑到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红利的溢出效应,他们的养老很大部分由子女而非国家的养老制度体系承担了,这种非制度化的和传统的养老模式在短期内是可以延续和有效的,而且也是现实的无奈选择。但是对于面前农村劳动力人口的未来养老问题,由于各种下面将要论述的原因,这种模式很难继续下去。所以现在要未雨绸缪,在分析问题和未来形势的基础上,努力探讨建立和完善一种可持续、制度性的养老体系。 二 农村养老问题综述 巨大的社会变迁使得农村人口养老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有机遇也有危机。主要的几个现在和未来社会保障的问题是下列几个方面: 1、 人口老龄化严重,农村老龄总人口数量较以前有大幅增长。 如前背景资料所述,农村老龄人口近亿,且以32%的速度增长,且预计到2020年左右,老年人口总数将到3-4亿左右,按照农村老年人口占70-80%的比例,就是近16-19亿左右,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将更为严峻。西方国家是先实现工业化,后进入老龄化,“先富后老”;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老龄化就提前到来,“未富先老”。这就给社会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中养老保险受到的冲击最大。根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4年9月7日发表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在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已经从1998年的100多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00亿元左右。预计到本世纪30年代,我国老龄化将达到高峰。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恰当的解决对策,不仅社会保障制度无法平稳运行,而且将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这只是在社会保障制度范围内部的资料,算上很多的没有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数量,其绝对数量是相当惊人的,对于制度配套和资金配套等各个方面要求都是很不容易解决的。而且需要说明的是,在此探讨的是未来的农村人口养老问题,但是不能忘了现在的农村劳动力人口的父母都需要赡养,他们的数量目前已经近亿,而且在养老制度没有普及到他们的情况下,他们的赡养问题必须在大部分上要靠他们的子女来解决,这无疑给农村劳动力人口的经济状况带来了很大的负担,造成了一个位移效应,使得以后这些劳动力在进入老年后的经济状况更为窘迫。 2、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和核心化,传统家庭保障模式负担变重。 随着社会思想的进步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广泛实施,农村家庭规模已由原来的大家庭或较大家庭转向小型化家庭(即核心家庭),大家庭的减少和小家庭的增多的后果是传统的养老模式的保障负担特别是养老负担将使小家庭不堪重负。就农村养老而言,在社会化养老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之前,主要依靠的是儿子。家庭若只有一个儿子,几十年后负责养老,负担很重。考虑到农村的习俗是养儿防老,农村的纯女户在生产经营中由于难以承担重体力劳动,不能为父亲分担,而且到了一定年龄就要出嫁,使家庭失去劳动力。因此,独女户在女儿出嫁使家中失去了年轻劳力,而养老又未实现社会化的情况下,老后所养就成了独女户最为棘手的问题。可见,农村家庭小型化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农村家庭自我保障的能力。另外,还应看到的是,我国还有5000万农村贫困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的家庭因收入低、负担重,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甚至通过“借”、“讨”来维持生活,这些家庭根本无力实现家庭保障功能。可见,使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由家庭承担逐步过渡到社会化,不仅是实行计划生育、更新农民保障观念的需要,而且也是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需要。 3、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使得广大农村人口被排斥在社会保障制度范围之外,农村人口的社会权利没有得到如城镇居民一样得到保证。民政部早在1991年就出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但是由于制度设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原因,其真正的启动和运作也就是在这几年才在大规模地进行。从十几年来的实施情况看,开展养老保险的大多是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几乎都是比较富余的农村居民。而进城打工的农民,绝大多数来自中、西部不发达农村地区的贫困家庭,实际上养老问题更为严重和紧迫。而按现行办法,收入低微的农民工很少有这个条件加入养老保险。国务院在1997年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农民工是否属于此种养老保险范围,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的执行中,由于社会歧视和传统的社会心理影响,都是不包括农民工的,他们没有“准保”身份,也也少有企业会自愿为农民工“投保”。广大的农民工群体在这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面前,一种是“不能”参加,另一种是“不准”参加,他们无可奈何地处于这两种保险制度的边缘状态。由此可见城镇农民工是群体性大规模性地被排斥在了养老保险的体制以外的。 4、产业调整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农村人口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而新的保障来源还没有成形。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之一是使得几千年来依赖土地讨生活的农村人口有了更多的选择和生活来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单一的产业结构,已走向多样化的格局,广大农村劳动力人口长期活跃在餐饮业、建筑业、加工制作业及交通运输业等等,但是他们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而且另一方面,随着人口总数的增加,人均耕地的减少, 土地的保障能力日益下降。即便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由于其农业生产已纳入了商品生产的轨道,市场风险对他们同样构成威胁,尤其是在我国农产品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今天,社会保障对他们来说便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网。而正如上文所述,广大的农村劳动力群体“不能”或者“不准”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模式,探索新的社会保障模式就是应有之意。 5、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叙述有一下几点:〔1〕制度上的不稳定性:各地养老体系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这些办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在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险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不是农民与政府的一种持久性契约行为形成的有效体系;〔2〕养老保障水平过低:根据国家"七五"社会发展规划关于"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2年,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其月交费标准分为2元、4元、6元、8元到20元等10个档次缴费。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缴费标准底带来的收益底、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其制度的推广有阻力,且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3〕从根本上说其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在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也正因为这一点导致了不可能强制要求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如果要使这项工作开展下去,常常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行政命令,这又违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愿性原则。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时就使其执行陷入了两难境地。 三 对策建议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国主要有四种养老模式:(1)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2)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3)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4)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所以比较来看,社会化养老,建立广覆盖、有效、长期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必然也是最现实的选择。[论文 LunWenNCom] 国外的经验表明,一国必须在老龄化高峰到来20-30年左右之前就搞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否则在老龄化高峰成为社会事实之时,人口养老问题就积重难返,不容易解决。而且,目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新出生的人口和老龄人口比例都相对来说很低,整个社会的抚养负担也比较低,且劳动力供给充足,这就为经济的发展和其他相关制度的建设提供了非常有力的机会,这在在人口学上被称为"人口红利"。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的于学军撰文称,中国的人口红利时段为从1990年开始,到2030年结束,前后持续大约40年。海外有观察者甚至将中国的经济发展归功于中国的人口红利,而历史上,"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崛起几乎无一不是利用了这一"红利"。因此,目前的现状允许在人口红利期耗尽之前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有所作为,并要求建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真正建设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所以,针对上述关于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几个建议和措施,以应对这一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的挑战。 1针对现在农村老年人口,建立对他们的暂时性社会保障体系,分担农村劳动力人口的养老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07年1月25日的报告,2006年初步核算的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209407亿元。而且根据人民银行的报告,2006年底,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突破万亿美元大关。这两个数据表明,中国现在完全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有所作为。具体的建议做法可以是,针对65岁以上的没有参加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老人,把他们按照具体的情况分成若干档次,以实物或者货币的形式给予帮助和补贴。这样,他们赡养问题给他们的子女造成的压力就大大减少,使得未来养老问题的一部分难题就此解决。 2 加快农村医疗体系建设,为农村人口减少后顾之忧。建国后,中国农村按照“面向农民,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方针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确立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与赤脚医生构成了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基本医疗需要。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在人民公社时期的统一经营、集中劳动的集体经济基础上发展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体,众多农民又回复到“谁看病,谁付费”的老路上,原本免费提供的预防服务现在也成为了自费医疗的内容。失去了这样的共济性和互济性的、费用较低的医疗卫生保健制度,受害者主要是农村中的老年人。本应受到更周到更细致的医疗保护的老人,自身不能提供足够的医疗费用,子女亦是难以——不愿或不能——支持,小病不愿治,大病治不了也便成了极为普遍的事情。而且目前90%农村人口要自费看病;农村中因病返贫或致贫的占农村贫困人口的30-40%,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 。医疗体系的建设滞后给现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安居乐业和未来老年人口的养老和医疗都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具体的建议做法可以是:⑴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继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通过建立和健全县镇乡医院卫生院与药店,乡村地区的诊所,防疫站, 农村计生站,卫生室等,对农村人口医疗进行保障。⑵解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问题是建立健全此体系的关键问题,要增加政府在此方面的投入。目前的政府在此方面的投入仅仅是象征性的,从1991-2000年,中央政府每年的投入仅仅是500万元,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投入也是每年500万元,这样的投入平摊到8亿农村人口头上,平均每年每人就1分钱 。另有数据表明长期以来中国的卫生资源放在城镇,城乡差距很大,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2/3集中在大医院,2000年农村人均卫生事业费12元,仅为城市人均卫生事业费的6%。中国农村花费的卫生费用只占卫生总费用的33%,1991年到2000年,全国新增卫生经费投入中只有14%投入到农村,而其中专项农村卫生经费只有3%。 这样,医疗费用很大程度是由集体和个人解决了,给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带来很坏的影响。所以,要增加在这方面的投入,必要时,可以发行公共卫生方面的公债以解决资金压力。当然,现在也有新的形式在试点,根据中共芜湖县政府的网站信息,芜湖市县在完善农村新型合作 医疗体系建设,其中农民缴纳10元,政府补贴40元这都是好的发展方向 3 继续计划生育政策,从源头上解决人口多,社会保障压力大的难题。人口多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社会事实之一,要解决社会保障的难题,必须从根本上入手。历史的教训是,中国在建国后,50年代到70年代末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人口总数从1949年的4升到1990年的6,猛翻一番,使得如今的人口总量不能有效控制,各项资金的使用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必须要紧抓计生工作,不能急于开口子,否则多年的努力白白浪费,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反弹,使得以后的社会保障工作难以开展。但是,同时也要做好计划生育的补偿工作,使得国家和个人双赢。而且,从城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效果来看,很大部分是因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得城镇居民没了太多的后顾之忧才能顺利实现一胎政策,消除了他们的“老无所养”的顾虑。具体的建议政策是:⑴减免独生子女的教育费用;⑵建立养老和医疗保险资金政策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机制;⑶为独生子女家庭按照经济状况划分等级,以一次性奖励或者按某个时间段分次奖励的形式给予激励。 4 多渠道、多方式地尝试更多养老模式。养老问题不仅仅是资金的问题,还要有医疗救助、社区服务等各个方面的补充。医疗保障方面目前农村中存在以下几种类型:合作医疗型;类似城镇的家庭账户和大病统筹结合,首先保护老人和儿童的重点人群型;以防贫济贫为主,以政府投入、大病统筹为主的贫困救助型;使不同条件的农户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保障层次的不同层次型,和贫困地区对老人的服务费用减免型。根据各个地区的不同环境和特色,具体的参考性做法可以是:⑴根据调查,想进入专门养老机构养老的人有1400万左右,占全国老年人口约10%左右。而现在的养老机构所能提供的床位数不足老年人口的8%,与发达国家的5-7%的数字比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政府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资金和政策扶持,鼓励企业赢利性养老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合适的情况下走向社会化养老。⑵发展社区服务,通过“时间银行”的形式来互相提供服务。在条件允许的地方,可以建立社区服务银行,把加入此银行的人员服务的次数、时间和内容等信息登记在册,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可以按照溢价或者等价原则进行提取。这样,养老和医疗服务的家庭化和政府化就可能变成社区化,政府和家庭的负担就大大减轻了。〔3〕“以土地换社保”。 本质在于将失地农民原有的土地资产转化为市民的社会保险账户,也就是如何对这一部分社保账户进行合理的投资管理的问题。因为大多数农民缺乏相关的投资意识培养,同时适合他们的投资产品目前也并不多,因此他们高度依赖这一部分社保账户的投资管理以保证其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设计合理有效的投资方案,对失地农民的未来生活影响很大。简而言之,就是社保管理机构代理失地农民对开发区占有的土地价值进行监督和维护,失地农民和社保管理机构之间是债权关系,因此未来的养老保险年金给付能够在购买力上有所确定;而社保管理机构对开发商可以选择股权投资,也可以选择债权投资,保证了投资的收益。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农民通过上交土地使用权,获取未来养老保障的年金给付;社保管理机构汇集这一部分资金投资于开发区的运营和管理,从而保证该部分资金的保值增值;开发商以及相关的政府机构,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经营活动,并雇佣当地新增市民参与建设,加快开发进程。这个制度安排使得失地农民在原有土地的市民化进程,也即参与开发区建设的过程中,间接地和自身社保基金投资收益产生相关性,这就实现了所谓的“以社保投资土地”。〔4〕“以房屋倒置抵押养老”。其标准提法叫 做反向抵押贷款。就是老人有一套房子,在他生前把这套房子抵押给一个机构,比如金融机构或者保险公司,由这个金融机构按月向老人支付一部分钱来补充养老金的不足,这样就可以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补多少需要计算,比如房子值多少钱,要领多少年等等。这种做法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而且也符合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生活现实,具有一定的可行之处。 四 小结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和人口迁移问题的关系错综复杂,不是本文就可以完结的,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本文的建议对策也是作者在不完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定有其有待改进之处。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制度建设的完善,农村养老问题会与时俱进,在不久的未来得到妥善的解决,其结果真是本文写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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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上的,做好事却被当坏人,反应当今道德标准不一,但是正义是主题,奉献精神需要弘扬年轻人上街乞讨骗钱,反映懒惰的不正之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风向节约用水用电,出门用公共交通,为节能减排作出贡献春节尊敬长辈,孝敬父母,反应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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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根据这一精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中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构成和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等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的大局。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健全,这方面的法制是否完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会产生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行的是市场取向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公开、公平竞争的经济,实行优胜劣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必然会造成一部分劳动者被迫退出或者暂时退出劳动岗位,带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困难,需要国家提供生活保障。社会成员在年老、体弱、疾病、伤残、遭遇灾害等情况下,也需要国家提供物质帮助或者给予救济,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市场经济还要求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为了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还是调控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资金是通过国家立法由劳动者、企业、国家按法定比例筹集的。当经济发展、劳动者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减少,从而减少社会需求的增加,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当经济不景气、劳动者失业率增加时,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就会增加,人们的收入增多,进而刺激消费,从而拉动社会需求的增加。因此,社会保障具有平衡社会支出和需求、调控经济过热和过冷,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除用于消费外,国家还可以将其用于投资,这不仅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还可以增加社会生产资金,扩大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因此,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安全阀。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对丧失生活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工作岗位、遭遇灾害的社会成员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增强其对社会的安全感、信任感,消除或者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并把社会保障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载入宪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资产阶级的政权和统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本质和最终目的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消灭阶级和剥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进社会福利,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收入。竞争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不均等,甚至收入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国家通过强制力征收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成员收入进行再分配,这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中因失业、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就业机会不均等,使他们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减少社会分配的不公平,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维护社会公正。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新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法规,它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的框架,是以后四十多年实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有关养老、医疗、工伤、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对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退休制度。在医疗保险方面,对企业职工继续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行劳保医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在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方面,延长了休假时间,提高了待遇和标准。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重新启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失业保险方面,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在我国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199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作了修改,颁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了待业保险的覆盖面,并提出由企业缴费,建立待业保险基金,以保障企业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在养老保险方面,1984年,国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开始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对市、县一级的国有企业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实行保险费的统一收缴、养老金的统一发放。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先由市、县统筹再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政事分开、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我国开始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方面,199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决定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并决定在全国进行试点。在医疗保险方面,1995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意见》,把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扩大到38个城市。在工伤保险方面,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003年,在总结工伤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在生育保险方面,劳动部于1994年发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统筹层次、基金筹集、保险费用支付等作了明确规定。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一要求,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为了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确定了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政策,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依据。目前,一个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包括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较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社会保障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国情。按照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的大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其余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发给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从社会统筹部分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从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中支取。《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不再划入账户。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职工平均工资的20%调整到30%左右,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 二是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8年,国家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国家、企业和社保机构共同出资,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逐步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下岗职工陆续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新的减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保障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建立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再就业相结合的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收入的1%,建立失业保险基金。 三是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原则、保障标准和管理制度。条例规定,凡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有权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帮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条保障线。 四是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按照“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思路,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进行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1998年,在总结医疗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定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和主要任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统筹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左右,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等小额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决定还要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解决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五是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的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同时,也要看到,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 从城市现有的保障范围看,大量的城市集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农民工仍未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城市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远远不够宽。而在小城镇和广大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地区还是空白。 (二)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国家和企业承担一切保障。现在,正处于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转变时期,由于思想观念、企业效益等多种原因,逃缴拖欠保费的现象严重。再加上地方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对中央财政依赖性较大,一些补充社保基金的渠道尚未落实等原因,造成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筹措困难。 (三)多头管理、体制分散 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统一的设计和协调,缺乏整体性、规范性。社会保障的领导、管理、经办、服务、监督分散,形成了多头分散管理的格局。由于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决策和管理上的相互碰撞,有的地区矛盾相当尖锐。管理体制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一些传统的耗能高、效益低、科技含量不高的产业受到了巨大冲击,失业人数显著增加。国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新增就业人口的就业需求,失业保险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五)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正在加快,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的是,中国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这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现有的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尚不能适应这种形势的要求。 (六)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 为适应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加强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行政法规,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的决定。但是,还有一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立法,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尚付阙如,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这就要求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各项积极措施,按照“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将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重点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资金的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以保证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最大限度地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为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继续抓好直辖市、省会市和中心城市等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拓宽医疗保险试点地区范围。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同步推进。 (三)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继续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规范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范围,加大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投入。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保障资金落实和保障对象核查工作问题,防止保障资金不到位、保障对象有遗漏等现象,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制度这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 (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作为当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享受社会救助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提供社会救助则是社会和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城乡特殊困难的群众,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完善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好农村受灾地区税收减免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济等工作。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迫切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当前重点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六)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各类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提高保费征缴率,做到应缴尽缴;对拒缴社会保险费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密防止、严厉制裁违法挪用、侵占社会基金的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其实农民工养老保险是值得一写的,最近国家出台了适用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值得参考。其他诸如大学生就业保障,医疗系统福利化改革,国际社会保障比较,都值得一写。有关资料可以看看郑功成教授,陈良瑾教授的书,人大学报什么的。注意引用数据说明问题,建议看看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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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啦建设和谐社会啊之类的,帮你稍微深刻地渗透一点。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就是中国跨入新世纪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到了国内外的猛烈抨击和压力,那建设和谐社会呢就是胡哥应对国内日益激烈的矛盾如生产力与消费度,民生与腐败,环境与社会,民主与强权等问题无奈的举措呗了。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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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论文题目大全初中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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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是教学科研过程的一个环节,也是学业成绩考核和评定的一种重要方式。毕业论文的目的在于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具有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的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使他们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标题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③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重,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心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定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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